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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懒虫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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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蒂gu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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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是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关键因素,它既是构成一定社会有生命的个体活动的总和,也是社会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下文是我为大家蒐集整理的关于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论农村人口分层

【 论文摘要】 中国的 农村社会在建国之前的 历史时期,农民之间的分化甚微。改革开放之后,伴随着市场 经济的 发展所带来的农村社会的各种变化,使得农村社会的分层现象逐渐趋于明朗化,既有早就存在的分层,也有新近出现的分层。分层现象既是农村发展的一个体现,也影响着农村社会的经济 政治等各方面的发展。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分层;标准;影响

现代 工业的推进,使得农民在传统的农业生产之外,有了更多的从业机会,接触到了现代文化的薰陶,农村居民之间也出现了分化。传统的农村社会是高度同质性和具有较强的稳定性的社会,是一个生于斯、老于斯的社会,村民从事的主业都是农业,彼此之间的差别甚小。但是,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变革,农村社会这个曾经是最为保守的社会也发生了变化,其中之一便是农村社会之中出现了阶层的分化,原先的村民之间由于种种原冈分化为不同的阶层。

陆学艺上世纪90年代用“农民所从事的职业型别、使用生产资料的方式和对所使用生产资料的权力这三个因素的组合”为阶层划分标准划分了农村l0个阶层:农村干部、集体 企业管理者、私营企业主、个体劳动者、智力型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农业劳动者、雇工、外聘工人、无职业者。刘成斌、卢福营从非农化的角度考察了浙江省农村社会分层,认为当地农民可分为“农业劳动者、第二产业劳动者、第三产业劳动者、农村知识分子、农村管理者、私营企业主、个体劳动者、兼业劳动者和无业人员阶层。”

一、产生分层的原因

1.农村体制改革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家庭由原来的生产消费单位变为具有积累与再生产功能的经济实体,个家庭与农村集体组织之间的关系变得松散,使得农民之问的联络也较以前疏远,彼此之问的分化加剧。农业生产由集中式变为分散式,农民对对土地的依赖性下降。众多的农业劳动者成为相对自由的、相对可以离开土地的农业劳动者。由此产生了分化的基础。

2.进城务工为农民的分化提供了重要契机

农民进城的规模越来越大,人数越来越多。农民通过外出流动获得了更多的财富收入的同时,也在城市里接触到了更前沿的思想,有机会参与到更广阔的市场竞争中去,最为重要的是获得了这样一种机会。这种经历使得进城农民的思维更为活跃,他们的思维方式既不同于城市,与农村也有较大差别。同时,新生代的更为年轻的进城农民,生活在城市的时间远远多于生活在农村的时间,对农业生产并不熟悉。外出流动的这种经历就会使得农村产生分化。

3.乡镇企业的发展

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可以离开土地的农民提供了新的职业载体与生存空间。随着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乡镇企业与个体工商业的快速发展,使农村隐性失业人口找到了他们新的生存空问。农村中男劳力都外出了,留守村中的部分妇女也没闲著,他们受丈夫的影响,加上农业收入增加缓慢,也不再愿意耕种土地,转而到乡镇企业工作。她们获得更多收入的同时,也在形成一个新的群体,她们与其他村中的留守妇女有着小同的思想、地位意识。

4.村民思想观念的转变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价值观念开始发生变化,从“无商小奸”到“无商不富”。村民开始从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价值观念转变为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念。社会对财富观念的转变使人们积极进行经济活动,从市场中获取经济资源。有市场能力的企业家、经理和其他人员在经济领域中创造了大量社会财富、个人财富的同时,也提升了他们的社会地位,改变着自身,向较高阶层流动。

二、农村分层的现状

1.农村管理者

据统计,全国740l50个行政村里共有村干部400余万人。他们是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主要组织者,是集体财产所有权的主要代表者,是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的具体执行者。当上村干部,就控制了村中大多数的利益,村干部也就成了各方争夺的焦点。村干部他们既代表国家的整体利益,行使行政职能,又代表农民的区域性利益,维护社群权益,他们还代表着自己的宗族势力和小团体利益。优秀的农村干部是农村社会发展的领导力量,对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起著关键作用,如果一个村中的村干部无法挑起大梁,那么集体经济就无法真正获得发展。

2.务工者

他们是受雇丁乡镇企业、个体工商厂户或者城市工厂以提供劳动而获得工资收入的农村劳动者。他们既不同于集体经济,虽然对生产资料没有所有权,但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雇佣工人又有本质区别。他们不是“除两只于外,自由得一无所有”的雇佣劳动者,在村中仍然拥有份属丁自己所有的生产资料一土地。他们与农村其他社会群体一样,享有一定的择业自 *** ,可以相对自由地流动,而且其雇工地位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3.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

他们指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由营利性经济组织***主要是经营者***组成的社会群体。这个阶层的最明显特征是拥有完整产权,他们的收入高出雇工几倍甚至几十倍,是农村中的高收入者。

4.农业劳动者

这是一个以承包集体耕地、以农业劳动和农业收入为主的农村劳动者组成的社会群体。这个阶层在目前中国农村社会中是最大的一个人口群体,在农村阶层结构中,农业劳动者所占比例大约为70%。

传统意义上的纯农业劳动者已不多见,几乎每家每户都得会有外出务工者,虽然途径不一样,获得的收入也不一样。这其中还可以继续划分为从事种植业的农业劳动者和从事养殖业的劳动者。前者主要指的是完全从事传统意义上的农作物种植的农户,而没有其他非农兼业;后者指的主要是在村落中从事畜类养殖的农户,他们仍然拥有土地,仍然从事传统意义上的农业生产,但是土地生产仅占很小的份额。

5.留守无所事事者

这类人员主要是指,刚下学、没有工作的意愿,父母也管不了他们的年轻人。他们大多站街头,在农村寻衅滋事,拉帮结伙,甚至有的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村民对于他们既惋惜又憎恨,一方面看他们天天游荡,替他们惋惜对大好青春的浪费和对于他们的出路的担忧;另一一方面,看他们时有破坏生产的行为而感到厌恶。甚至有些男青年还拉帮结伙,加入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在村中耀武扬威。

三、出现分层的影响

农村当中出现了社会的分层现象已经是一个既定的事实,它既是农村社会发展的结果,也对农村社会的发展产生著不可磨灭的影响。

1.收入差距扩大导致心理落差

前面提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与雇工的收入差距相当明显,而且这种差距随着规模的增大和时问的推延而拉大。据调查,从事种植业的农业劳动者与乡镇企业工人之间的差距约卜2倍,与从事商业、服务业的人员相差2—5倍,与从事个体运输和建筑业的人员相差5-8倍。可以看出,农村的收入差距正在拉大。1978年至1990年,农村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从0.212提高到了0.310。收入差距的扩大使得阶层间的摩擦增多,严重时会造成对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威胁。

者还对农村社会对贫富差距的承受力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农村社会成员对当前这种贫富差距满意的只有4.8%,相信这种贫富差距趋势将缩小的只有6.3%。村里有能力挣钱的人太多,自己挣的那点太少了。而且还有很多村民根本就缺少外出的机会,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会更差,他们会产生一种相对剥夺感,于是就产生了心理落差乃至村民之间的矛盾。原本存在于村民之中的自古至今的团结情绪和认同感就有可能收到削弱,这对农村社会是一个致命的硬伤。2. 农村阶层分化的边缘性

使同一个农民可以同时兼有几种职业,亦造成了农民的多重阶层身份,每个阶层对于其成员都有具体和不同的要求,个人不得不在这些不同的利益和要求之间进行权衡,从而弱化了阶层凝聚力,弱化了个人对阶层间冲突的参与程度叫。除了身份多重性外,在农民阶层分化中出现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农民的职业地位、收入地位、社会地位和 政治地位之间的不相关性,导致了地位不一致现象的发生。如目前私营 企业主的 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政治地位往往不相一致。这种地位不一致现象可能造成第对社会秩序的不满,去竭力获取别的地位,甚至不惜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这种情况也会导致阶层间矛盾和冲突的发生。

3.村民的 教育先滑坡后上升

受市场利益的诱惑,农村中的儿童,在完成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或者未完成的情况下,纷纷放下书包,挤进进城的行列。他们的文化水平决定了他们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受制于他们自身固有的狭隘,使他们无法获得事业上更大的成功。随着他们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大多数外出经商务工人员,都鼓励自己的孩子继续学业,农村在辍学大潮过后,反而又出现了继续读书的大潮,对教育的重视程度超过了以往。

4.村民阶层分化促进了农村政治参与的变化和改革

另一方面,阶层分化打破了社会身份界限及政治身份界限,使农民逐步摆脱了对原有身份的依附,不再认同原有的农村政治精英,转而寻求自己的政治利益。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农民阶层分化也必然导致农民各阶层相对独立的***,从而对农村的政治施加影响。以村民白治为核心的乡政村治体制的建立确实使村民获得了更多的政治权利,但是还应该看到引发的新的矛盾要比以前更外显。农民阶层利益的竞争和矛盾也越来越明显,越激烈。

四、小结

农村人口的分层是一个已经存在的现象,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 发展,会越来越明显。传统的 中国农村社会尽管也存在着一些分化,但总体上仍然是同质性较高的群体,稳定性相对较强的社会。随着 现代 工业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全变革,人们的思维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的中国农民己经不再仅仅局限于乡土社会,开始参与市场经济的竞争,这给农民带来较之以往丰厚的经济回报,经济的分层最为明显,也是整个农村产生社会分层的基础口当前中国农村的分层与以往有着不同的表现,其中之一就是新出现了留守者和无所事事者,他们的生活状态是新的 历史时期才大规模出现的:他们的存在,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对整个社会特别是农村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与此同时,当前农村中的权利之争由于农村的社会分化,也日益激烈,出现了与以往不同的方法和手段;而更为重要的,似乎是农村之中,心里差距导致的原本存在的团结情绪的弱化,对农村社会的影响;这些都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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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这一辈子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了肉剥了皮。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活到一把子年纪,狗命便相对安全了,倒不是狗活出了什么经验。尽管一条老狗的见识,肯定会让一个走遍天下的人吃惊。狗却不会像人,年轻时咬出点名气,老了便可坐享其成。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一条熬出来的狗,熬到拴它的铁链朽了,不挣而断。养它的主人也入暮年,明知这条狗再走不到哪里,就随它去吧。狗摇摇晃晃走出院门,四下里望望,是不是以前的村庄已看不清楚。狗在早年检到过一根乾骨头的沙沟梁转转;在早年恋过一条母狗的乱草滩转转;遇到早年咬过的人,远远避开,一副内疚的样子。其实人早好了伤疤忘了疼。有头脑的人大都不跟狗计较,有句俗话:狗咬了你你还能去咬狗吗?与狗相咬,除了啃一嘴狗毛你又能占到啥便宜。被狗咬过的人,大都把仇恨记在主人身上,而主人又一古脑把责任全推到狗身上。一条狗随时都必须准备着承受一切。在乡下,家家门口栓一条狗,目的很明确:把门。人的门被狗把持,彷佛狗的家。来人并非找狗,却先要与狗较量一阵,等到终于见了主人,来时的心境已落了大半,想好的话语也吓得忘掉大半。狗的影子始终在眼前窜悠,答问间时间狗吠,令来人惊魂不定。主人则可从容不迫,坐察其来意。这叫未与人来先与狗往。有经验的主人听到狗叫,先不忙着出来,开个门缝往外瞧瞧。若是不想见的人,比如来借钱的,讨债的,寻仇的……便装个没听见。狗自然咬得更起劲。来人朝院子里喊两声,自愧不如狗的嗓门大,也就缄默。狠狠踢一脚院门,骂声“狗(和谐)日的”,走了。若是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开狗,骂一句“瞎(河蟹)了狗 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狗挨打挨骂是常有的事,一条狗若因主人错怪便赌气不咬人,睁一眼闭一眼,那它的狗命也就不长了。一条称职的好狗,不得与其他任何一个外人混熟。在它的狗眼里,除主人之外的任何面孔都必须是陌生的、危险的。更不得与邻居家的狗相往来。需要交配时,两家狗主自会商量好了,公母牵到一起,主人在一旁监督着。事情完了就完了。万不可藕断丝连,弄出感情,那样狗主人会妒嫉。人养了狗,狗就必须把所有爱和忠诚奉献给人,而不应该给另一条狗。狗这一辈子像梦一样飘忽,没人知道狗是带着什么使命来到人世。人一睡着,村庄便成了狗的世界,喧嚣一天的人再无话可说,土地和人都乏了。此时狗语大作,狗的声音在夜空飘来荡去,将远远近近的村庄连在一起。那是人之外的另一种声音,飘忽、神秘。莽原之上,明月之下,人们熟睡的躯体是听者,土墙和土墙的影子是听者,路是听者。年代久远的狗吠融入空气中,已经成寂静的一部份。在这众狗狺狺的夜晚,肯定有一条老狗,默不作声。它是黑夜的一部份,它在一个村庄转悠到老,是村庄的一部份,它再无人可咬,因而也是人的一部份。这是条终于可以冥然入睡的狗,在人们久不再去的僻远路途,废弃多年的荒宅旧院,这条狗来回地走动,眼中满是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我改变的事物我年轻力盛的那些年,常常扛一把铁锨,像个无事的人,在村外的野地上闲转。我不喜欢在路上溜达,那个时候每条路都有一个明确去处,而我是个毫无目的的人,不希望路把我带到我不情愿的地方。我喜欢一个人在荒野上转悠,看哪不顺眼了,就挖两锨。那片荒野不是谁的,许多草还没有名字,胡乱地长着,我也胡乱地生活着,找不到值得一干的大事。在我年轻力盛的时候,那些很重很累人的活都躲得远远的,不跟我交手,等我老了没力气时又一件接一件来到生活中,欺负一个老掉的人。这也许就是命运。有时,我会花一晌午工夫。把一个跟我毫无关系的土包铲平,或在一片平地上无辜地挖一个大坑。我只是不想让一把好锨在我肩上白白生锈。一个在岁月中虚度的人,再搭上一把锨、一幢好房子,甚至几头壮牲口,让它们陪你虚晃荡一世,那才叫不道德呢。当然,在我使唤坏好几把铁锨后,也会想到村里老掉的一些人,没见他们干出啥大事便把自己使唤成这副样子,腰也弯了,骨头也散架了。几年后当我再经过这片荒地,就会发现我劳动过的地上有了些变化,以往长在土包上的杂草现在下来了,和平地上的草挤在一起,再显不出谁高谁低;而我挖的那个大坑里,深陷着一窝子墨绿。这时我内心的活动别人是无法体会的--我改变了一小片野草的布局和长势。就因为那么几锨,这片荒野的一个部位发生变化了,每个夏天都落到土包上的雨,从此再找不到这个土包;每个冬天也会有一些雪花迟落地一会儿--我挖的这个坑增大了天空和大地间的距离。对于跑过这片荒野的一头驴来说,这点变化也许算不了什么,它在荒野上随便撒泡尿也会冲出一个不小的坑来。而对于生存在这里的一只小虫,这点变化可谓地覆天翻,有些小虫一辈子都走不了几米,在它的领地随便挖走一锨土,它都会永远迷失。有时我也会钻进谁家的玉米地,蹲上半天再出来。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这是我的业绩,我为这户人家增收了几斤玉米。哪天我去这家借东西,碰巧赶上午饭,我会毫不客气地接过女主人端来的一碗粥和一块玉米饼子。我是个闲不住的人,却永远不会为某一件事去忙碌。村里人说我是个“闲锤子”,他们靠一年年的丰收改建了家园,添置了农具和衣服。我还是老样子,他们不知道我改变了什么。一次我经过沙沟梁,见一棵斜长的胡杨树,有碗口那么粗吧,我想它已经歪着身子活了五六年了。树总是一个姿势做到底,原地踏步一辈子,往前走半步都地要命的事。我找了根草绳,拴在邻近的一棵树上,费了很大劲把这棵树拉直,干完这件事我就走了。两年后我回来的时候,一眼就看见那棵歪斜的胡杨已经长直了,既挺拔又壮实。拉直它的那棵树却变歪了。我改变了两棵树的长势,而现在,谁也改变不了它们了。我把一棵树上的麻雀赶到另一棵树上,把一条渠里的水引进另一条渠。我相信我的每个行为都不同寻常地充满意义。我是这样一个平常的人,住在这样一个小村庄里,注定要这样闲逛一辈子。我得给自己找点闲事,找个理由活下去。我在一头牛屁股上拍了一锨,牛猛窜几步,落在最后的这头牛一下子到了牛群最前面,碰巧有个买牛的人,这头牛便被选中了。对牛来说,这一锨就是命运。我赶开一头正在交配的黑公羊,让一头急得乱跳的白公羊爬上去,这对我只是个小动作,举手之劳。羊的未来却截然不同了,本该下黑羊羔的这只母羊,因此只能下只白羊羔了。黑公羊肯定会恨我的,我不在乎。羊迟早是人的腹中物,恨我的那只羊的肉和感激我的那只羊的肉,嚼到嘴里会一样香。在羊的骨髓里你吃不出那种叫爱和恨的东西,只有营养和油脂。当我五十岁的时候,我会很自豪地目睹因为我而成了现在这个样子的大小事物,在长达一生的时间里,我有意无意地改变经它们,让本来黑的变成白,本来向东的去了西边……而这一切,只有我一个人清楚。我扔在路旁的那根木头,没有谁知道它挡住了什么。它不规则地横在那里,是一种障碍,一段时光中的堤坝,又像是一截指针,一种命远的暗示。每天都会有一些村民坐在木头上,闲扯一个下午。也有几头牲口拴在木头上,一个晚上去不了别处。因为这根木头,人们坐到了一起,扯着闲话商量着明天,明年的事。因此,第二天就有人扛一架农具上南梁坡了,有人骑一匹快马上胡家海子了……而在这个下午之前,人们都没想好该去干什么。没这根木头生活可能会是另一个样子。坐在一间房子里的板凳上和坐在路边的一根木头上商量出的事肯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结果。多少年后当眼前的一切成为结局,时间改变了我,改变了村里的一切。整个老掉的一代人,坐在黄昏里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没人知道有些东西是被我改变的。在时间经过这个小村庄的时候,我帮了时间的忙,让该变的一切都有了变迁。我老的时候,我会说:我是在时光中老的。通驴性的人(发不出来)逃跑的马我跟马没有长久贴身的接触,甚至没有骑马从一个村庄到另一个村庄这样简单的经历。顶多是牵一头驴穿过浩浩荡荡的马群,或者坐在牛背上,看骑马人从身边飞驰而过,扬起一片尘土。我没有太要紧的事,不需要快马加鞭去办理。牛和驴的性情刚好适合我——慢悠悠的。那时要紧的事远未来到我的一生里,我也不着急。要去的地方永远不动地呆在那里,不会因为我晚到几天或几年而消失;要做的事情早几天晚几天去做都一回事,甚至不做也没什么。我还处在人生的闲散时期,许多事情还没迫在眉睫。也许有些活我晚到几步被别人干掉了,正好省得我动手;有些东西我迟来一会儿便不属于我了,我也不在乎。许多年之后你再看,骑快马飞奔的人和坐在牛背上慢悠悠赶路的人,一样老态龙钟回到村庄里,他们衰老的速度是一样的。时间才不管谁跑得多快多慢呢。但马的身影一直浮游在我身旁,马蹄声常年在村里村外的土路上踏响,我不能回避它们。甚至天真地想:马跑得那么快,一定先我到达了一些地方。骑马人一定把我今后的去处早早游荡了一遍。因为不骑马,我一生的路上必定印满先行的马蹄印儿,撒满金黄的马粪蛋儿。直到后来,我徒步追上并超过许多匹马之后,才打消了这种想法——曾经从我身边飞驰而过扬起一片尘土的那些马,最终都没有比我走得更远。在我还继续前行的时候,它们已变成一架架骨头堆在路边。只是骑手跑掉了。在马的骨架旁,除了干枯的像骨头一样的胡杨树干,我没找到骑手的半根骨头。骑手总会想办法埋掉自己,无论深埋黄土还是远埋在草莽和人群中。在远离村庄的路上,我时常会遇到一堆一堆的马骨。马到底碰到了怎样沉重的事情,使它如此强健的躯体承受不了,如此快捷有力的四蹄逃脱不了。这些高大健壮的生命在我们身边倒下,留下堆堆白骨。我们这些矮小的生命还活着,我们能走多远。我相信累死一匹马的,不是骑手,不是常年的奔波和劳累,对马的一生来说,这些东西微不足道。马肯定有它自己的事情。马来到世上肯定不仅仅是给人拉拉车当当坐骑。村里的韩三告诉我,一次他赶着马车去沙门子,给一个亲戚送麦种子。半路上马陷进泥潭,死活拉不出来,他只好回去找人借牲口帮忙。可是,等他带着人马赶来时,马已经把车拉出来走了,走得没影了。他追到沙门子,那里的人说,晌午看见一辆马车拉着几麻袋东西,穿过村子向西去了。韩三又朝西追了几十公里,到另一个村子,村里人说半下午时看见一辆马车绕过村子向北边去了。韩三说他再没有追下去,他因此断定马是没有目标的,只顾自己往前走,好像它的事比人更重要。竟然可以把用于播种的一车麦种拉着漫无边际地走下去。韩三是有生活目标的人,要到哪就到哪。说干啥就干啥。他不会没完没了地跟着一辆马车追下去。韩三说完就去忙他的事了。以后很多年间,我都替韩三想着这辆跑掉的马车。它到底跑到哪去了?我打问过从每一条远路上走来的人,他们或者摇头,或者说,要真有一辆没人要的马车他们会赶着回来的,这等便宜事他们不会白白放过。我想,这匹马已经离开道路,朝它自己的方向走了。我还一直想在路上找到它。但它不会摆脱车和套具。套具是用马皮做的,皮比骨肉更耐久结实。一匹马不会熬到套具朽去。而车上的麦种早过了播种期。在一场一场的雨中发芽、霉烂。车轮和辕木也会超过期限,一天天地腐烂。只有马不会停下来。这是唯一跑掉的一匹马。我们没有追上它,说明它把骨头扔在了我们尚未到达的某个远地。马既然要逃跑,肯定有什么东西在追它。那是我们看不到的、马命中的死敌。马逃不过它。我想起了另一匹马,拴在一户人家草棚里的一匹马。我看到它时,它已奄奄一息,老得不成样子。显然它不是拴在草棚里老掉的,而是老了以后被人拴在草棚里的。人总是对自己不放心,明知这匹马老了,再走不到哪里,却还把它拴起来,让它在最后的关头束手就擒,放弃跟命运较劲。与虫共眠我在草中睡着时,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卑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的。吃饱玩够了,便找一个隐秘处酣然而睡——我身体上发生的这些事我一点也不知道。那天我翻了一下午地,又饿又累。本想在地头躺一会儿再往回走,地离村子还有好几里路,我干活时忘了留点回家的力气。时值夏季,田野上虫声、蛙声、谷物生长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像支巨大的催眠曲。我的头一挨地便酣然入睡,天啥时黑的我一点不知道,月亮升起又落下我一点没有觉察。醒来时已是另一个早晨,我的身边爬满各种颜色的虫子,它们已先我而醒忙它们的事了。这些勤快的小生命,在我身上留下许多又红又痒的小疙瘩,证明它们来过了。我想它们和我一样睡了美美的一觉。有几个小家伙,竟在我的裤子里呆舒服了,不愿出来。若不是搔痒得难受我不会脱了裤子捉它们出来。对这些小虫来说,我的身体是一片多么辽阔的田野,就像我此刻爬在大地的某个角落,大地却不会因搔痒和难受把我捉起来扔掉。大地是沉睡的,它多么宽容。在大地的怀抱中我比虫子大不了多少。我们知道世上有如此多的虫子,给它们一一起名,分科分类。而虫子知道我们吗?这些小虫知道世上有刘亮程这条大虫吗?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个月或几天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一个听烦市嚣的人,躺在田野上听听虫鸣该是多么幸福。大地的音乐会永无休止。而有谁知道这些永恒之音中的每个音符是多么仓促和短暂。我因为在田野上睡了一觉,被这么多虫子认识。它们好像一下子就喜欢上我,对我的血和肉体的味道赞赏不已。有几个虫子,显然乘我熟睡时在我脸上走了几圈,想必也大概认下我的模样了。现在,它们在我身上留了几个看家的,其余的正在这片草滩上奔走相告,呼朋引类,把发现我的消息传播给所有遇到的同类们。我甚至感到成千上万只虫子正从四面八方朝我呼拥而来。我血液沸腾,仿佛几十年来梦想出名的愿望就要实现了。这些可怜的小虫子,我认识你们中的谁呢,我将怎样与你们一一握手。你们的脊背窄小得签不下我的名字,声音微弱得近乎虚无。我能对你们说些什么呢?当千万只小虫呼拥而至时,我已回到人世间的某个角落,默默无闻做着一件事。没几个人知道我的名字,我也不认识几个人,不知道谁死了谁还活着。一年一年地听着虫鸣,使我感到了小虫子的永恒。而我,正在世上苦度最后的几十个春秋。面朝黄土,没有叫声。冯四很多年,我注意着冯四这个人。我没有多少要干的事,除了比较细微地观察牲口,我也留意活在身边的一些人,听他们说话、吵架,谈论收成和女人,偶尔不冷不热地插上两句。从这些不同年龄的人身上,我能清楚地看到我活到这些年龄时会有很多大意思。一个人一出世,他的全部未来便明明白白摆在村里。当你十五岁或二十岁的时候,那些三十岁、五十岁、七十岁的人便展示了你的全部未来;而当你八十岁时,那些四十岁、二十岁、十七岁的人们又演绎着你的全部过去。你不可能活出另一种样子——比他们更好或更差劲。活得再潦倒也不过如冯四,家徒四壁,光棍一世,做了一辈子庄稼人没给自己留下种子;在显贵也不过如马村长,深宅大院、牛羊马成群,走在村里昂首挺胸,老远就有人奔过去和他打招呼。我十四岁时羡慕过住在村头的马贵,每天早晨,我看着他乐颠颠地伴着新娘下地干活,晚上一块儿回到家里吃饭睡觉。那段时间,我整夜想着马贵和他的新娘在炕上一的一系列动作。我想,能活到马贵这份上,夜夜搂着女人睡觉真是美死了。不到三十岁我便有了一个比马贵的新娘要娇艳十倍千倍的新娘子。从按以后我就谁都不羡慕了。我觉得在这个村里,活得跟谁一样都是不坏的一生。一个人投生到黄沙梁,生活几十年,最后死掉。这是多么简单纯粹的一生。难道还会有比这更适合的活法。一个人的一辈子完了就完了。作为邻居、亲人和同乡,我们会在心中留下几个难忘的黑白镜头,偶尔放映给自己和别人,一个人一死,他真真实实的一生便成为故事。而一村庄的人的一生结束后,一个完整的时代便过去了。除了村外新添的那片坟墓,年复一年提示着一段历史;几头老牲口,带着先人使唤时养就的毛病,遭后人鞭骂时依稀浮想昔年盛景。在活着的人眼中,一个村庄的一百年,无非是草木枯荣一百次、地耕翻一百次、庄稼收获一百次这样简单。其实人的一生也象一株庄稼,熟透了也就死了。一代又一代的人的一生熟透在时间里,浩浩荡荡,无边无际。谁是最后的收获者呢?谁目睹了生命的大荒芜——这个孤独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这个农夫肯定不是我。我只是黄沙梁的一介村人,我甚至不能把冯四和身边这一村人的一生从头看到尾,我也仅有一辈子,冯四的戏唱完时,我的一生也快完蛋了,谁也带不走谁的秘密。冯四和我迟早都是这片旷野上的一把尘土。生时在村里走走跑跑叫叫,死了被人抬出去,埋在沙梁上。多少年后又变成尘土被风刮进村里,落在房顶、树梢、草垛上,也落在谁的饭锅饭碗里,成为作料和食物。由此看来,我对冯四长达一生的观察可能毫无意义。冯四是赤手空拳对付了一生的人。当宏大而神秘的一生迎面而来时,他也慌张过,浮躁过。但他最终平静下来,在荒凉的沙梁旁盖了间矮土屋,一天一天地迎来一生中的所有日子,又一个个打发走。现在他走了,走的不远,偶尔还听到些他的消息。我迟早也走。我没有多少要干的事。除了观察活着的人,看看仍旧撒欢的牲口。迟早我也会搁荒一块地,住空一幢房子,惹哭几个亲人…剩下的事情他们都回去了,我一个人留在野地上,看守麦垛。得有一个月时间,他们才能忙完村里的活儿,腾出手回来打麦子。野地离村子有大半天的路,也就是说,一个人不能在一天内往返一次野地。这是大概两天的路程,你硬要一天走完,说不定你走到什么地方,天突然黑了,剩下的路可就不好走了。谁都不想走到最后,剩下一截子黑路。是不是。紧张的麦收结束了。同样的劳动,又在其他什么地方重新开始,这我能想得出。我知道村庄周围有几块地。他们给我留下够吃一个月的面和米,留下不够炒两顿菜的小半瓶清油。给我安排活儿的人,临走时又追加了一句:别老闲着望天,看有没有剩下的活儿,主动干干。第二天,我在麦茬地走了一圈,发现好多活儿没有干完,麦子没割完,麦捆没有拉完。可是麦收结束了,人都回去了。在麦地南边,扔着一大捆麦子,显然是拉麦捆的人故意漏装的。地西头则整齐地长着半垅麦子。即使割完的麦垅,也在最后剩下那么一两镰,不好看地长在那里,似乎人干到最后已没有一丝耐心和力气。我能想到这个剩下半垅麦子的人,肯定是最后一个离开地头。在那个下午的斜阳里,没割倒的半垅麦子,一直望着扔下它们的那个人,走到麦地另一头,走进或蹲或站的地堆人里,再也认不出来。麦地太大。从一头几乎望不到另一头。割麦的人一人把一垅,不抬头地往前赶,一直割到天色渐晚,割到四周没有了镰声,抬起头,发现其他人早割完回去了,剩下他独伶伶的一垅。他有点急了,弯下腰猛割几镰,又茫然地停住,地里没一个人。干没干完都没人管了。没人知道他没干完,也没人知道他干完了。验收这件事的人回去了。他一下泄了气,瘫坐在麦茬上,愣了会儿神:球,不干了。我或许能查出这个活儿没干完的人。我已经知道他是谁。但我不能把他喊回来,把剩下的麦子割完。这件事已经结束,更紧迫的劳动在别处开始。剩下的事情不再重要。以后几天,我干着许多人干剩下的事情。一个人在空荡荡的麦地里转来转去。我想许多轰轰烈烈的大事之后,都会有一个收尾的人,他远远地跟在人们后头,干着他们自以为干完的事情。许多事情都一样,开始干的人很多,到了最后,便成了某一个人的。远离村人我每天的事:早晨起来望一眼麦垛。总共五大垛,一溜排开。整个白天可以不管它们。到了下午,天黑之前,再朝四野里望一望,看有无可疑的东西朝这边移动。这片大野隐藏着许多东西。一个人,五垛麦子,也是其中的隐匿者,谁也不愿让谁发现。即使是树,也都蹲着长,躯干一曲再曲,枝桠匐着地伸展。我从没在荒野上看见一棵像杨树一样高扬着头,招摇而长的植物。有一种东西压着万物的头,也压抑着我。有几个下午我注意到西边的荒野中有一个黑影在不断地变大。我看不清那是什么东西,它孤孤地蹲在那里,让我几个晚上没睡好觉。若有个东西在你身旁越变越小最后消失了,你或许一点不会在意。有个东西在你身边突然大起来,变得巨大无比,你便会感到惊慌和恐惧。早晨天刚亮我便爬起来,看见那个黑影又长大了一些。再看麦垛,似乎一夜间矮了许多。我有点担心,扛着锨小心翼翼地走过去,穿过麦地走了一阵,才看清楚,是一棵树。一棵枯死的老树突然长出许多枝条和叶子。我围着树转了一圈。许多叶子是昨晚上才长出来的,我能感觉到它的枝枝叶叶还在长,而且会长得更加蓬蓬勃勃。我想这棵老树的某一条根,一定扎到了土地深处的一个旺水层。能让一棵树长得粗壮兴旺的地方,也一定会让一个人活得像模像样。往回走时,我暗暗记住了这个地方。那时,我刚刚开始模糊地意识到,我已经放任自己像植物一样去随意生长。我的胳膊太细,腿也不粗,胆子也不大,需要长的东西很多。多少年来我似乎忘记了生长。随着剩下的活儿一点一点地干完,莫名的空虚感开始笼罩草棚。活儿干完了,镰刀和铁锨扔到一边。孤单成了一件事情。寂寞和恐惧成了一件大事情。我第一次感到自己是一个,而它们--成群的、连片的、成堆的对着我。我的群落在几十里外的太平渠村里。此时此刻,我的村民帮不了我,朋友和亲人帮不了我。我的寂寞和恐惧是从村里带来的。每个人最后都是独自面对剩下的寂寞和恐惧,无论在人群中还是在荒野上。那是他一个人的。就像一粒虫、一棵草在它浩荡的群落中孤单地面对自己的那份欢乐和痛苦。其他的虫、草不知道。一棵树枯死了,提前进入了比生更漫长的无花无叶的枯木期。其他的树还活着,枝繁叶茂。阳光照在绿叶上,也照在一棵枯树上。我们看不见一棵枯树在阳光中生长着什么。它埋在地深处的根在向什么地方延伸。死亡以后的事情,我们不知道。一个人死了,我们把它搁过去--埋掉。我们在坟墓旁边往下活。活着活着,就会觉得不对劲:这条路是谁留下的。那件事谁做过了。这句话谁说过。那个女人谁爱过……我在村人中生活了几十年,什么事都经过了,再呆下去,也不会有啥新鲜事。剩下的几十年,我想在花草中度过,在虫鸟水土中度过。我不知道这样行不行,或村里人会把我喊回去,让我娶个女人生养孩子。让我翻地,种下一年的麦子。他们不会让我闲下去,他们必做的事情,也必然是的我事情。他们不会知道,在我心中,这些事情早就结束了。如果我还有什么剩下要做的事情,那就是一棵草的事情,一粒虫的事情,一片云的事情。我在野地上还有十几天时间,也可能更长。我正好远离村人,做点自己的事情。野兔的路上午我沿一条野兔的路向西走了近半小时,我想去看看野兔是咋生活的。野兔的路窄窄的,勉强能容下我的一只脚。要是迎面走来一只野兔,我只有让到一旁,让它先过去。可是一只野兔也没有。看得出,野兔在这条路上走了许多年,小路陷进地面有一拳深。路上撒满了黑豆般大小的粪蛋。野兔喜欢把自己的粪蛋撒在自己的路上,可能边走边撒,边跑边撒,它不会为排粪蛋这样的小事停下来,像人一样专门找个隐蔽处蹲半天。野兔的事可能不比人的少。它们一生下就跑,为一口草跑,为一条命跑,用四只小蹄跑。结果呢,谁知道跑掉了多少。一只奔波中的野兔,看见自己昨天下午撒的粪蛋还在路上新鲜地冒着热气是不是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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茵为有你

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以下是一个人的村庄 读后感 范文 5篇,希望大家喜欢。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

当你感到内心有怨、有憎、有怒、有忧,且挥之不去时,不如坐下来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素朴、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渐渐平静。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辈子注定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只能闲逛。那不如拎一把铁锹吧,在村外的野地上转悠,看哪不顺眼就挖两锨。谁家玉米地的草长这么茂盛,钻进去胡乱地铲上一会儿。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我”沾沾自喜,只因改变了两株玉米的长势。

有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相中哪个村庄,就找个无人的院子住下来。在夕阳的余晖中,点一支烟,猜想自己弃下的房屋,有没有新的主人?那红砖下压着的钥匙,是否会被放回原处?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为什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村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与感激。感激给过它半嘴馊馍的人,感激没有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堆中有一点饭渣的那户人。感激到最后就没有了狗性,没有一丁点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

做一条狗如此不易,那么做人呢?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 文化 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人东奔西走,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处。”

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就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或许,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群是最令人恐惧的。

是不是人群中的踩压、猜疑、冷漠和利用,已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情?能够在大自然中享受孤独的欢愉,正是因为离开了人群?抑或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悠然从容、自得其乐?

孤独,有时是无可奈何,但能够享受孤独的欢愉,人生就步入了豁然开朗之境。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2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3

对于故土,那村庄里的生活,刘亮程满怀感恩的深情。

在人畜共生的村庄里。

每一个动物的呼吸都是人的呼吸;每一株草的枯萎都是人的悲凉;每一天的深夜都是酣睡农人的梦。手握铁锹,静坐田埂,仰望星空,听众狗吠吠,观明月莽原。他自称是一个扛着铁锹“闲逛”的人。在他的村庄里如那老狗一般摇摇晃晃;从老屋到田间地头。他用草绳拉直一棵歪斜的胡杨,他用铁锹挖过许多大坑,又堆了几座土堆。他知晓一条活到老不易的狗,他通晓一头通人性的驴,他与虫共眠,追逐逃跑的马。在村庄里,他恣意地生活。他没骑马奔跑过,保持着自己的速度,怀揣感恩之心活着。

在远远的荒芜中。

荒芜的家园是被人村庄的寂寥;那是间不曾打扫过的老屋,那块没有安心种好的土地;是黄沙梁落日的余辉。面对那十年后重修的门楼孤立在荒原中,空旷而孤独。内心不免多了些惆怅与不舍,此时荒草已从墙陀涌了进来。那血浓于水的情谊被有情风携带穿过那荒野中的门,那黄沙梁的太阳再一次照向手中的铁具,折射出他对故土无限的眷念。满腔热血倾注在这荒芜的家园,那声他养他的地方。他的生命中不曾有过天堂,唯有故土。

在城市的日子里。

虽说是一个农民,他对城市没什么感情 ,但仍怀有感恩的心生活在城市中。人家把马路扫得一尘不染,还建了高楼和公园。谨慎地走在马路上,享受着这突来的美景。扛着铁锹进城,像开垦荒地般地“经营”城市。不过,他又是城市的一个匆匆的过客,用他的话来说,是踏破铁鞋觅吃处。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饭馆就算是吃下了,在陌生的城市他没有一把属于自己的钥匙。于是,他学会恭恭敬敬的敲门,规规矩矩的守门,怅然无惜的找门。因为怀揣感恩之心,无拘于城市的林总,他依然扛着铁锹过街。

刘亮程随时随地的感受着生命,感恩每一株花草,每一片土地,这样的乡土哲学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将感恩之心融于日常生活的每一细节。

无论生活在那里,人都应该是感恩的生活着!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4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5

《一个人的村庄》是极端的,他对一切乡土的东西毫无保留地赞颂,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牲、草木鱼虫、风土山水,都被他赋予诗情画意般的臆想的升华。这种不计客观的近乎沉湎的偏激的爱,令我固执地近乎沉湎地偏激地接受。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不能理解,何以如此反现代性的退步的潮流取向,竟能令我如此心弛神往,及至疯狂地追求。直到有一天,我重读此书时瞥到《寒风吹彻》一文,终于在童年的梦想和现实的沉伦中寻到了一条沟通的悬桥——尽管它是那么悲悯:——————————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我的一小炉火,对这个贫寒一生的人来说,显然杯水车薪。他的寒冷太巨大。一个人老的时候,是那么渴望春天来临。尽管春天来了,她没有一片要抽芽的叶子,没有半瓣要开放的花朵。春天只是来到大地上,来到别人的生命中。但她还是渴望春天,她害怕寒冷。我围抱着火炉,烤热漫长一生的一个时刻。我知道,这一时刻之外,我其余的岁月,我的亲人们的岁月,远在屋外的 大雪 中,被寒风吹彻。真的长大了,童年时不懂的一些事一些人,终于也慢慢地懂了。其实无论是《一个人的村庄》的新疆火炉,还是我和我母亲的高邮咸蛋,一旦入了内心,大抵都是一样的。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遇到过一册纯粹感动我的书。一直到不久前,听闻郭小橹的小说《我心中的石头镇》入围2017年英国“独立报外国小说奖”的六人决选名单。于是找来细看,于是再次不由自主地陷入狂爱。共鸣的产生有时未必非得境遇相似。她的萧索的悲凉的乡土,她的孤独的恐惧的童年,她的“咸得连鱼眼睛都能喝两碗粥” 的鳗鱼鲞;我的清新的模糊的乡土,我的温暖的惬意的童年,我的“鲜得连蛋中油都能炒两盘菜”的咸鸭蛋。闭上眼睛,我和她竟然似一模一样的儿时岁月。我固执地以为,只有将城市与乡村同时融入生命和血液中的人,才能体味到溪流之与瀚洋,夏蝉之与冬梅的不同的满足的快感。可惜这种都市和乡土的血肉相连的美丽,现今的孩子都无缘会到了。其实我亦看过郭小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芬芳的三十七度二》——只是随意地匆匆掠过——大行其到的“小资”文学,虽然我也爱读,却总是有意无意地强迫自己与之“划清界限”——许是因为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吧。就像我的前一个自然段那样,四个短句分别用三个破折号连接,两两互为补充,三三互为呼应。其实生命中的 故事 ,大概也是如此。昨天发生的事,会对今天产生影响;而对明天产生影响的今天的事,其实只是连接昨天和明天的故事中的驿站而已。我又不知不觉地故作深沉了,但总会有人能读懂——我想。在李寿全的《我的志愿》以后不久,我听到了《散步在清晨里》,旋律优美而恬静,就像童年的生活一样简单。我至今说不上这首歌的原唱者是谁,只是一如既往的喜欢。和摩天大厦比起来,我更喜欢乡村田园;和r&b比起来,我更喜欢民谣流域。这是不是意味着我本身就是一个与现代都市格格不入的人?没有人可以告诉我。夜深人静的时候,每每细想于此便徒生感慨。自以为是地将其“升格”为“哲学范畴”的问题,醒来却免不了一场哑然失笑。今年是二零零五年,算起来,康德逝世距今已是两百零一年。只是他在二百多年前所定义的“哲学概念”,今日看来仍然是那般的深入我周身的血脉和骨髓。——————————人既不能忍受一个没有价值的世界,也不满足于他所面对的现实,所以他需要一个理想的世界作为现实世界的补充和超越,并且以之作为他生存的根基和目标,哲学便应运而生。我是在试图寻找这样一片理想世界,并籍此摆脱现实中的不安与不满吗?我不知道。尼采也早在一百零五年前离我们远去了,可是他的反现代,他的与启蒙的极端对立,他的义无反顾甚至是崇尚唯心的个人主义,每一样都是那样深入我心。我惶恐我迷惑,对自由的疯狂崇拜,仅仅是我个人的叛逆,还是我们这一代人共有的思维革命?这是悲哀?亦是无奈?或者只是——必历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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