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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呜兔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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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毛毛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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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中日女性婚姻观的比较》,国内外研究文献比较少,网上很难搜到。建议您找人写算了,去那个浅论天下看看,我上次也在那写的,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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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zhenpeng

【摘 要】旧时的日本妇女留给世人的印象是忍辱负重,必恭必敬的贤妻良母形象。传统的婚姻认为: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过去的妇女将婚姻作为自己幸福的归宿和终身的职业,认为婚姻可以提高自己的经济水平和社会地位。但近来日本传统的婚姻观受到了极大的冲击。随着女性意识的觉醒,女性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提高,当代日本女性的婚姻观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本文将从日本女性的择偶观,婚姻生活观,日本女性的社会地位提高以及产生该现象的原因等几个方面入手,详细分析日本女性婚姻观的变化和发展。【关键词】择偶观,婚姻生活观;社会地位;产生的原因1. 日本女性的择偶观[三高](日本女性择偶是对男性提出的三个要求:高学历,高收入,高身材)其实都和男性的外在资质有关,其中的[高学历]和[高收入]两者相铺相成,可以说这两个[高]代表了男性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拥有高学历或是出身名牌大学,跨入政界或是进入大企业自然是没有多大的问题,在社会地位上也就高人一等;社会地位的高低随之带动的便是收入的高低。[高身材]代表着男性的外表,毕竟"潘安面前出情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时下日本女性择偶潮流似乎在朝[三低]的方向涌动。所谓的[三低]绝对不是[低][低收入][低身长]而是[低姿势][低リスク][低依存]。 [低姿势]是指男性对女性的尊重,即[レディ-ファ-スト];[低リスク]是指男性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也就是要有稳定的收入,即[资格保持者や公务员など安定した职业];[低依存]则是指男性婚后不会对女性过多的束缚,尊重对方的生活,给对方留有私人空间,即『束缚しない,お互いの生活を尊重』。 现代女性婚姻思想的改变,其中也有男性生存状况改变因素的作用。过去的日本社会,男性工作几年之后基本都能够拿到养活一家老小的薪水。但是如今薪水和工龄之间的紧密程度已经大不如从前,养活一家老小就成了问题,晚婚和少子化的情况凸现出来。或者女性择偶观的改变也能反映出女性对于男性的理解。由[三高]到[三低]还是一个很实在的举措,倘若男方虽然在社会上是一个功成名就的肉,到家后却成了[高姿势][高依存]的人,夫妻天天吵吵闹闹的,也许会弄得得不偿失吧。 另据[match.com(マッチ·ドット·コム)](match.com:全球最大的约会网站)的预测,可能今年日本女性的择偶观会由[三低]演变为[三手]。所谓的[三手]就是『手つだう(家事と育儿)』,『手を取り合うお互いの理解と协力』,『手をつなぐ(爱情)』。从[三手]来看,这是女性对男性内在资质更高的要求。三者都是安宁性内在的条件。 从[三高]到[三低]再到[三手],是女性对男性由外在向内质要求的变化,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出了日本女性择偶观的成熟,也是对幸福的重新理解和把握。 2. 女性的婚姻生活观 2.1 生活观 日本的传统观念认为, 在日常的生活中,集体利益要高于个人欲望和利益,必要时个人的欲望和利益应当屈从于集体利益。这种文化差异性,在劳动者对所属公司的忠诚心和归属感以及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等方面表现得淋漓尽致。当然,近年来随着[リストラマ]的出现以及[终身雇佣制]的瓦解,日本的劳动观念虽然发生了变化。但是这种传统的劳动观念依然根深蒂固。日本人生活观念的改变,日本女性在家庭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现在,大多数的家庭都是夫妇和孩子的[核家族],由于丈夫一方工作繁忙,生活施加与家人各不相同,因此与家人各自吃饭,各自看电视的比比皆是,很多人由此导致与家人沟通减少,无法享受家庭所带来的幸福和放松感,这样一来与孩子的交流也就相对的减少,母亲与孩子的交流也就相对的增加,母亲成为了维系家庭的重要纽带,在家庭中的地位也随之提高。 随着政治经济 、文化教育地位的提高 ,日本女性的家庭观 、婚姻观发生相应的变化 。不愿过早结婚而选择独身的职业女性在不断增多 ,丁克家庭(丁克一词为英文Double income and no kids的缩写DINK,意即双收入、无子女的家庭结构。)也比过去增多 。 1992 年 、1997 年厚生省就结婚和生养孩子问题对已婚妻子进行了第10次 、第11 次全国性调查 ,结果显示,1992年赞成结婚后为了家庭牺牲一半自己的个性和生活方式的人47.6 %,5年后下降为34.7%。其次,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原本由家庭承担的诸多功能逐渐被不断拓展的服务性行业所取代,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分担了妇女所承担的家务劳动,使妇女的自我空间得以大幅扩展 。同时,志愿者团体 、妇女团体 、家长联谊会 、学习会等各类社团组织的兴起,扩大了妇女的公共生活领域,尤其为家庭主妇拓展了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 。在家庭内部 ,夫妇双方共同当家作主已成为当今日本家庭的主要形式,妻子在家庭事务上的决策权也越来越大 。2.2 婚姻观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进步,当代日本人的婚姻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结婚方式由恋爱结婚,相亲结婚(みあい结婚),国际婚姻,不办理手续的既成事实婚,(即成事实婚姻)以及双方不影响对方工作与生活的分居婚,到如今大城市兴起的“契约夫妻”(契约夫妇)的变化,可从中看到日本经济的繁荣,衰退,工作压力的增大,已对日本人的婚姻观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改变了日本传统的旧式婚姻方式,对日本的家庭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 日本人这种婚姻观念的改变,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取决与女性对于婚姻观的改变。战后的日本女性纷纷从旧式的、束缚自身发展的婚姻中走出,探求、构建起新型婚恋观,新的家庭模式,可以说是女性意识的巨大飞跃,是女性社会地位提高的重要表现。这是社会进步的产物,但在很大程度上还要归功于女性主义思潮的传播和普及。正是在女性主义研究的理论指导下,当代日本女性才能在婚姻方面实现男女平等,提高 在 家 庭 中 的 地位。而且战后的日本政府还实施了新的国策,日本新宪法规定了女性与男性一样,享受教育权。工作权,日本女性的社会地位大大的提高,她们在很多方面以不逊于男性的出色表现,赢得了日本社会的承认,使得她们在婚姻大事上有了自主权。决定权,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从而带来了日本人婚姻观的大改变。2.3 离婚热 旧时的日本妇女把婚姻当成一生的归宿,并为之操劳一生,即使夫妻感情破裂了,也决不轻言离婚,为了子女或家人忍辱负重,将就着过一生。然而,随着女性价值观和婚姻观的转变,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追求生活品质,注重精神生活的充裕,尊重自己内心的情感,一旦感情出现无法弥补的裂痕,就渴望自由而给自己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她们注重婚姻的实质内容,不愿再像上辈人那样,在不幸的婚姻中“凑合”过一生,于是涌现出一股股离婚热潮 。 那么离婚率为什么会增加呢?这是因为女性参与社会的程度提高,由于经济理由而对离婚感到踌躇的女性减少,加上现在社会对离婚的消极印象也有很大的变化。日本政府从30年前起对女性参与社会进行民意调查,其中有一个问题的询问对“如果对配偶感到不满意,随时可以离婚的观点”怎么看。根据日本厚生省1972年调查时的数据表现,当时,对这种观点持赞同意见或者表示从某种程度可以理解的人只不过20%,但是到1998年到达54%,特别是30岁以上40岁以下的人当中有59%的男性和67%的女性认为,当配偶不满意时可以离婚。从这一点看,女性对于离婚的顾虑反而减少了。 3. 社会地位3.1 行业中的女性忌讳 在日本的很多行业中,尤其是一些传统行业,对女性的排斥也是非常严重的。例如在日本制酒行业中就是如此,日本人对于“酒”近似于崇拜,认为酒是神灵所赐,是神圣的。所以,最初的“酒”是献给神灵的圣洁之物。日本的制酒现场早晚都灯火通明,这是他们在向神灵祈愿,祈祷制酒现场的平安,传统上制酒工必须紧欲,远离女色,害怕将女性的不洁传到制酒现场,会引起神灵的不快,以至酒会变酸。 另外,在日本的隧道施工当中,也还仍旧存在着女性禁忌。有一种说法认为,山神是女性,如果女性进入隧道工地,山神就会认为自己的领地被同性侵犯而震怒,于是山林荒废,隧道崩塌,事故频发。同时,山神还守护着隧道工程中的作业人员,如果女性接近工地现场,山神会因妒忌而离开,不再去保护男人们,于是危险也会降临到工地。1980年,国会女议员和大使夫人欲视察[青函トンメル](青函隧道)施工现场,被铁路建设公司以“女性进入施工中的隧道,会引起山神的震怒”为由拒绝。 隧道中的女性禁忌起源于人们对大山的信仰。日本人认为山为神灵所有,不容许侵犯。尽管现在有些山中的神社,寺院由于关心旅游收入而允许女性进入,可这在过去是绝对不允许的。 在现代社会,“男女平等”“男女同权”的呼声越来越高涨,虽然还有禁止女性进入的“圣地”,还有不允许女性参加的祭祀活动等,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思想的进步,女性禁忌也在不断的变化。例如,2001年7月,京都的[纸园祭]就在相隔300年后的今天允许女性登上了祭祀活动中的山行彩车[山ぼこ];在[青函トンメル]即将竣工的1985年,也允许了隧道施工人员的家属近200人通过了隧道。此与家人各自吃饭,各自看电视的比比皆是,很多人由此导致与家人沟通减少,无法享受家庭所带来的幸福和放松感,这样一来与孩子的交流也就相对的减少,母亲与孩子的交流也就相对的增加,母亲成为了维系家庭的重要纽带,在家庭中的地位也随之提高。 随着政治经济 、文化教育地位的提高 ,日本女性的家庭观 、婚姻观发生相应的变化 。不愿过早结婚而选择独身的职业女性在不断增多 ,丁克家庭(丁克一词为英文Double income and no kids的缩写DINK,意即双收入、无子女的家庭结构。)也比过去增多 。 1992 年 、1997 年厚生省就结婚和生养孩子问题对已婚妻子进行了第10次 、第11 次全国性调查 ,结果显示,1992年赞成结婚后为了家庭牺牲一半自己的个性和生活方式的人47.6 %,5年后下降为34.7%。其次,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原本由家庭承担的诸多功能逐渐被不断拓展的服务性行业所取代,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分担了妇女所承担的家务劳动,使妇女的自我空间得以大幅扩展 。同时,志愿者团体 、妇女团体 、家长联谊会 、学习会等各类社团组织的兴起,扩大了妇女的公共生活领域,尤其为家庭主妇拓展了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 。在家庭内部 ,夫妇双方共同当家作主已成为当今日本家庭的主要形式,妻子在家庭事务上的决策权也越来越大 。2.2 婚姻观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进步,当代日本人的婚姻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结婚方式由恋爱结婚,相亲结婚(みあい结婚),国际婚姻,不办理手续的既成事实婚,(即成事实婚姻)以及双方不影响对方工作与生活的分居婚,到如今大城市兴起的“契约夫妻”(契约夫妇)的变化,可从中看到日本经济的繁荣,衰退,工作压力的增大,已对日本人的婚姻观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改变了日本传统的旧式婚姻方式,对日本的家庭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 日本人这种婚姻观念的改变,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取决与女性对于婚姻观的改变。战后的日本女性纷纷从旧式的、束缚自身发展的婚姻中走出,探求、构建起新型婚恋观,新的家庭模式,可以说是女性意识的巨大飞跃,是女性社会地位提高的重要表现。这是社会进步的产物,但在很大程度上还要归功于女性主义思潮的传播和普及。正是在女性主义研究的理论指导下,当代日本女性才能在婚姻方面实现男女平等,提高 在 家 庭 中 的 地位。而且战后的日本政府还实施了新的国策,日本新宪法规定了女性与男性一样,享受教育权。工作权,日本女性的社会地位大大的提高,她们在很多方面以不逊于男性的出色表现,赢得了日本社会的承认,使得她们在婚姻大事上有了自主权。决定权,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从而带来了日本人婚姻观的大改变。2.3 离婚热 旧时的日本妇女把婚姻当成一生的归宿,并为之操劳一生,即使夫妻感情破裂了,也决不轻言离婚,为了子女或家人忍辱负重,将就着过一生。然而,随着女性价值观和婚姻观的转变,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追求生活品质,注重精神生活的充裕,尊重自己内心的情感,一旦感情出现无法弥补的裂痕,就渴望自由而给自己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她们注重婚姻的实质内容,不愿再像上辈人那样,在不幸的婚姻中“凑合”过一生,于是涌现出一股股离婚热潮 。 那么离婚率为什么会增加呢?这是因为女性参与社会的程度提高,由于经济理由而对离婚感到踌躇的女性减少,加上现在社会对离婚的消极印象也有很大的变化。日本政府从30年前起对女性参与社会进行民意调查,其中有一个问题的询问对“如果对配偶感到不满意,随时可以离婚的观点”怎么看。根据日本厚生省1972年调查时的数据表现,当时,对这种观点持赞同意见或者表示从某种程度可以理解的人只不过20%,但是到1998年到达54%,特别是30岁以上40岁以下的人当中有59%的男性和67%的女性认为,当配偶不满意时可以离婚。从这一点看,女性对于离婚的顾虑反而减少了。 3. 社会地位3.1 行业中的女性忌讳 在日本的很多行业中,尤其是一些传统行业,对女性的排斥也是非常严重的。例如在日本制酒行业中就是如此,日本人对于“酒”近似于崇拜,认为酒是神灵所赐,是神圣的。所以,最初的“酒”是献给神灵的圣洁之物。日本的制酒现场早晚都灯火通明,这是他们在向神灵祈愿,祈祷制酒现场的平安,传统上制酒工必须紧欲,远离女色,害怕将女性的不洁传到制酒现场,会引起神灵的不快,以至酒会变酸。 另外,在日本的隧道施工当中,也还仍旧存在着女性禁忌。有一种说法认为,山神是女性,如果女性进入隧道工地,山神就会认为自己的领地被同性侵犯而震怒,于是山林荒废,隧道崩塌,事故频发。同时,山神还守护着隧道工程中的作业人员,如果女性接近工地现场,山神会因妒忌而离开,不再去保护男人们,于是危险也会降临到工地。1980年,国会女议员和大使夫人欲视察[青函トンメル](青函隧道)施工现场,被铁路建设公司以“女性进入施工中的隧道,会引起山神的震怒”为由拒绝。 隧道中的女性禁忌起源于人们对大山的信仰。日本人认为山为神灵所有,不容许侵犯。尽管现在有些山中的神社,寺院由于关心旅游收入而允许女性进入,可这在过去是绝对不允许的。 在现代社会,“男女平等”“男女同权”的呼声越来越高涨,虽然还有禁止女性进入的“圣地”,还有不允许女性参加的祭祀活动等,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思想的进步,女性禁忌也在不断的变化。例如,2001年7月,京都的[纸园祭]就在相隔300年后的今天允许女性登上了祭祀活动中的山行彩车[山ぼこ];在[青函トンメル]即将竣工的1985年,也允许了隧道施工人员的家属近200人通过了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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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哥哥哥哥哥哥

推出婚姻法解释三的背景: 第一,女性婚案件、婚约财产纠纷案越来越多。旧婚姻法无法有效的保护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法院统计,女性每年婚人数占女性结婚人数的5分之一,婚约财产纠纷(彩礼纠纷)每年150万起))第二,女性的婚姻观过于商业化,以房子、彩礼、车子为婚姻决定条件。中国新婚家庭的财产组成主要靠男方父母赠予。而社会习俗是女性管理财务。一旦婚姻破裂,男方父母一辈子的积蓄就被儿媳“分”走了!实施婚姻法解释三是稳定婚姻、保护婚姻出资方和出资方父母的财产安全。女性为了房子和钱结婚,以房子和彩礼为决定因素,怎么保证女性不因为利益离婚?第三,女性对婚姻的忠诚度很低。女性的商业化思想已经蔓延到初中女生,形势越来越不利。婚姻法解释三不鼓励女性为了对方财产而结婚。第四,保护原配的利益,抵制二奶、小三。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如果养小三,或者是给小三财产,配偶有权利向法院诉讼。要求法院判小三归还财产。不推出婚姻法解释三的后果:第一,女性婚、彩礼、出轨离婚等案件会越来越多。第二,无法保护出资结婚一方的个人财产安全。第三,女性依靠结婚来享受物质生活的现象会越来越严重。例如:结婚要房子、要彩礼、要车子,要求男方有固定工作等,对男方要求过高,而不注重自己提高经济能力。参考文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查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案例库、社会学研究方法、伦理学、女性心理学、《婚姻法解释三对中国商业化婚姻的冲击》、《中国农村问题研究—彩礼婚嫁习俗》《中国婚姻潜规则》 总而言之,新婚姻法利大于弊不知道楼主是否采纳,本人的论证是有科学根据和事实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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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ine2900

一、 封建统治下的传统婚姻在传统文化中,婚姻不仅仅是当事人,更是两个家庭甚至是两个家族的实务。所以,家庭夫妻关系的形成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准则,男女当事者个人,对自己的婚姻基本上没有选择的自由。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大多以“门当户对”或家庭经济情况为标准,对于年、貌、品、才,甚至身体状况,是不管的,更别提感情,青年男女毫无自主权可言。男女双方婚前可能都没有见过面,婚后的感情状况普遍不理想,没有建立在两情相悦的基础上的传统婚姻酿成了许多悲剧。在电视剧与文艺作品中,此类例子枚不胜举。清末的许多学者,都有过失败的第一段婚姻。传统婚姻中,早婚恶习,近亲结婚的习俗的风行。在清末社会,早婚有相当的普遍性,一般青年多在20岁之前完婚,甚至有“有年30抱孙子者,则戚族视为家庆,社会以为人瑞”,少年男女结婚带来的结果是身体易为情欲所伤,父母也不能给子女良好的家庭教育,给整体国民素质影响很大。近亲结婚,出于种种考虑,在偏远地区和皇族内甚为流行,给下一代的质量埋下了很大的隐患,严重影响国民素质。中国有漫长的封建历史,中国妇女一直生活在“三纲五常”的宗族制度之中和男尊女卑的传统伦理中,女子的婚姻全力基本被剥夺。蓄妾,三妻四妾,是旧时婚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社会贫富贵贱分化和阶级制度的在婚姻制度上的体现。男子可以退婚再娶,女子则不能退婚再嫁,这是封建婚姻的违反人道主义的平等的地方。二、 辛亥革命到新中国成立前的婚姻状况的改变——传统婚姻制度与新式婚姻形式共存清末民初,新世纪初的婚姻在一片热闹沸腾的变革中开始。伴随着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大批进步知识分子展开了对旧时婚姻陋俗的大批判。在新婚姻观的引导下,二十世纪初中国的婚姻习俗开始出现了现代文明与自由的曙光。辛亥革命对传统的婚姻制度的冲击还是相当大的,近代留洋后回来的人带来的人人平等,妇女解放等新观念给城市的青年以重大影响,推翻清政府的封建统治也让众多的城市民众开始渐渐改变旧的观念,接受新式的婚姻顾念也开始成为新式婚姻制度的开端。青年男女开始先谈恋爱,再结婚。在大城市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受新式观念的影响,原来的旧的观念被渐渐摒弃,慢慢的解放天性,从自由恋爱开始,也接受一夫一妻制度,当然这只是一小部分人。偏远乡村和传统的家族依旧是传统的形式。梁思成先生和林徽因女士的婚姻即为林觉民和梁启超两位家长包办的。 婚礼的形式开始从简,花费也节省了许多。旧式婚礼的程序极为繁琐,规范了所谓的“六礼”,作为婚礼必要的程序。民国早期,众多有识之士对此进行了猛烈地批判,尤其是在“五四”前后,于是婚礼形式上开始趋于简单,,“往往有借旅馆及青年社结婚者,此亦嫁娶从简之好现象也”。礼俗趋于简朴,摒弃旧婚俗的繁文缛节,更是社会趋于文明,合理的的具体表现,有利于社会风气的转变,也有利于社会进步。男女的婚姻的年龄也开始正常起来,早婚的现象变少,人们开始重视起自己的教育,事业和革命,结婚年龄从原来普遍的16,7岁到20岁出头,这是社会显著的进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下一代的质量。三、 建国后的婚姻状况和婚姻观念在新中国成立的初期,国家一切都刚刚起步,当时急需一部法律为新的婚姻制度作为新的婚姻规范,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婚姻家庭领域内的反封建的民主改革,废除在中国已存在数千年之久的封建婚姻陋习于是, 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最初几年里,政治色彩颇浓而革命意义极大的《婚姻法》为中国人的婚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其颁布为起始,“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了下来。一夫一妻制开始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开始在主流媒体的宣传中出现提倡“婚姻自由”,这一切都是过去的年代所没有的,新中国的成立以及《婚姻法》的颁布给中国的婚姻制度带来了质的改变,长足的进步。就在《婚姻法》颁布前一年,法国女权主义思想家西蒙娜·波伏娃的《第二性》出版。藉这本女权主义的“圣经”,波伏娃表达了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敬意,她坚信社会主义终将消灭男女不平等现象。当然,在这一时期婚姻制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自50年代“反右”运动开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处于一个政治高于一切的年代,政治成为一切的主题,婚姻如是。其时所谓的“红五类”之间的通婚是理所当然的,而企盼改变命运的所谓的“黑五类”也无一例外地希望能与“红五类”联姻,以便借此获得免于政治迫害的身份条件。与政治条件相比,人们对财富、职业的要求似乎并不高。也许在那个均贫富已被制度化的时代,经济方面的任何期待都显得不合时宜,甚至,人们连爱情也少有期待。爱人,首先应该是革命同志。1978年以后,政治权力与传统道德共同构建的社会监管体系日益松动,令置身其中的人们感受真切而又应接不暇。少了过度的政治负担,人们的婚姻重归朴实的爱情。1981年,新《婚姻法》颁行,将“感情破裂”规定为离婚要件,由此,中国人似乎开始意识到,爱情也是婚姻中颇为重要的东西。婚礼也跟上了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潮流,新人穿上了套装西服婚纱、喜宴排场越来越大,婚庆事业也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然而,进入新千年以后, 这是一个规范日渐模糊的时代。80后相继步入婚龄,成为这时期结婚的主力,此时的婚姻染上了80后鲜明的个性色彩-在中国,一些人的爱情开始以“无政府”的方式蔓延,正如罗素在半个多世纪前在《婚姻革命》里说的,“爱是一种无政府的力量,如果放任自流,它是不会安于法律和风俗所规定的范围的。”同时,随着物欲与自由主义的膨胀,结婚的决定开始掺杂着更多无关爱情的考量??四、总结婚姻家庭制度是指被一定社会所公认并被人们普遍接受和遵循的婚姻家庭关系的规范体系,是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始终受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的发展所决定。可以说,经济基础的变化和发展根本上推动了婚姻制度和婚姻观念的的变迁,当然这不是唯一因素。虽然我们不能确定婚姻制度的未来做准确预知,但是纵观变迁,我们并且发展趋势将是趋于合理与完善。 不能说着将最终决定于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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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晴天娃娃o

“新婚姻法”(一般人是指《婚姻法解释三》)利大于弊一是“新婚姻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男女双方的财产关系。例如,婚前财产婚后孳息的解释,过去规定凡婚后收入,不问来源,都算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婚前有较多资本,婚后孳息都变成共同财产,这样会给“婚”留下漏洞,有人追求富翁不是为了爱情而是为了瓜分财产,这不利于婚姻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同时,原来婚前房屋婚后增值(出卖)怎么算也成问题,而新解释解决了此问题。二是父母支助的财产归属明确。同理,可以堵塞“婚”漏洞,明确财产关系。就父母支助而言,有利于贯彻民法的公平、自愿原则。如果送给自己子女的财产,却要无端分给别人,就不符合公平、自愿原则。三是对于一方婚前财产较多、另一方婚前财产较少或没有的情况下,会不会导致轻率离婚的问题。婚姻法的其他条文规定“有较多的弥补”,这主要体现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四种离婚情形发生时,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所谓赔偿,含义就是恢复到接近原来的状态,离婚后的生活水平与婚姻期间的生活水平要相当。其次,婚姻法还规定,一方对困难的另一方有帮助义务。所以,虽然“新婚姻法解释”也存在可能导致轻率离婚的弊端,但是从理论上分析,是更加体现了公平原则,对弊端也有补救措施。总之是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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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唯言Y

日本女性的婚姻观,大致有以下变化;1,以前,日本女性因为没有经济地位,结婚就是为了找一个饭碗,现在随着经济地位的提高,不用依赖任何人,一个人可以过得无忧无虑。2,因为经济地位的提高,日本女性把婚姻已经看得不是很重要了。所以大多数人选择同居。 也是因为物价高,生活压力大, 很多人结了婚,也不想生小孩。 生小孩;1要放弃工作,做全职主妇, 2想边带孩子,便工作那时不可能的。接送孩子时间上配合不上。 3日本老人很多都不愿意帮忙带孙子。3,选择对方年龄;以前都是选择比自己大的男性。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 物价的上升,考虑长久一点的话,现在流行找比自己小5倒10岁的男性。 因为女人最多可以工作到45岁-50岁左右。到女的不能工作了,男的还可 以 工作,养家。4,现在的女性,都活的特别有个性。 有棱角。不愿意为任何事情而委屈自己。 而且整个社会对于离婚,也习以为常了。 不会再被别人鄙视。影响;对社会的影响太大了, 你想啊,女性不结婚,不生孩子,没有后继之人了!现在日本已经到了老龄化社会了。没有年轻人缴纳养老保险, 老年人的退休金只能是社会,国家负担了。 况且日本的退休金是一把找齐的。以上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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