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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干菜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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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予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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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太宗皇太极曾向喀尔喀汗王宣称:“昔辽金元三国之主,当征战时,西伐厄讷忒黑,东抵朝鲜,北及黑龙江,南至于海。朕今日正与相等也。”120 年后的乾隆中期,他的子孙们已经完成了他的未竟之业,这时,皇太极的后继者乾隆是否会就此止步,在乾隆心目中,这“无远弗届”有没有最后的界限呢?乾隆二十二年(1757)春夏间,投诚复叛的准噶尔辉特部首领阿睦尔撒纳在清军追击下遁往哈萨克,清军遂深入哈萨克逐捕,哈萨克兵迎战不敌,哈萨克汗阿布赉及其弟阿布勒比斯遣使至军营,“问安请罪”,右部哈萨克阿布赉汗“情愿以哈萨克全部归顺,永为大皇帝臣仆,随具托忒字《表文》并进马四匹,遣使亨集噶尔等七人入觐”。事闻,乾隆大喜过望,认为准噶尔全局奏功在望,就此宣谕国中曰:“哈萨克即大宛也,自古不通中国。昔汉武帝穷极兵力,仅得其马以归,史册所载,便为宣威绝域。今乃率其全部倾心内属,此皆上苍之福佑,列祖之鸿庥,以成我大清中外一统之盛,非人力所能与也。”(注:参见《清高宗实录》卷五四三,乾隆二十二年七月丙午;《平定准噶尔方略》正编卷四十一。) 对收纳逋逃、对抗入境清军而战败的哈萨克,借国家全盛兵威,一举将其纳入中国版图,易如探囊取物,更何况阿布赉汗“情愿以哈萨克全部归顺,永为大皇帝臣仆”;但乾隆认为,哈萨克与内属的喀尔喀与厄鲁特背景不同,无须也不应纳入中国版图,而宜以外藩属国相待。他的思路在上述明发谕旨中表述得十分清晰:哈萨克越在万里之外,荒远寥廓,今未尝遣使招徕,乃称臣奉书,贡献马匹,自出所愿,所谓归斯受之,不过羁縻服属,如安南、琉球、暹罗诸国,俾通天朝声教而已,并非欲郡县其地,张官置吏,亦非如喀尔喀之分旗编设佐领。即准噶尔初归时,不过欲分为四卫拉特,令自为理,哈萨克自非准噶尔近接西陲之比也。(注:参见《清高宗实录》卷五四三,乾隆二十二年七月丙午;《平定准噶尔方略》正编卷四十一。)乾隆对哈萨克的政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是前后一贯的。两年前,当西北两路出师准噶尔,就已确定政策的大致方向:“大功告成后,若哈萨克人等投诚前来,将伊大头目酌量赴京入觐,赏给官爵,其所属之人,仍于原游牧安插,不必迁移;倘竟不归诚,亦不必用兵攻取。”(注:《清高宗实录》卷四八三,乾隆二十年二月癸酉。) 简言之,归顺固当受之,否则,亦悉听其便。当清军深入哈萨克并取得对哈萨克军决定性胜利之后,情况比预计的顺利得多,但乾隆没有滋长吞并哈萨克对外征服扩张的念头,仍循着原有的政策思路,比照“安南、琉球、暹罗诸国”,将哈萨克作“藩属国”对待,“不过羁縻服属”“俾通天朝声教而已”。随后,循照右部哈萨克“照旧安居,不易服色,不授官爵,不责贡赋”(注:《清高宗实录》卷五五五,乾隆二十三年正月丙辰。) 之例,陆续归附清朝的左部哈萨克、东西布鲁特、巴达克山、爱乌罕等也成为清朝的“外藩属国”(注:《清高宗实录》卷七二二,乾隆二十九年十一月戊申。)。乾隆二十八年(1763),乾隆赐书爱乌罕爱哈默特沙汗称“朕为天下共主,中外一视”(注:《清高宗实录》卷六七八,乾隆二十八年正月己巳。),这里“中”即大一统中国,“外”则是包括藩属国在内的一切外国,也就是作为“天下共主”的清朝皇帝心目中“天下”的第二重空间,此前雍正对西藏边外的巴尔布三汗称“朕为天下主,一视同仁”(注:《清世宗实录》卷一二二,雍正十年八月庚午。) 与此后嘉庆针对英吉利使臣不行中国之礼说“中国为天下共主”(注:《清仁宗实录》卷三百二十,嘉庆二十一年七月乙卯。),都是同一概念。第二重空间的国家中,大部分系中国周边国家,也有部分海外之国,清朝皇帝经常将那里来中国的人称为“远人”(注:《清高宗实录》卷一四三五,乾隆五十八年八月己卯。)。如果说,第一重空间随着大一统逐步推进而陆续由“天下”转化为中国的一部分,那末,清朝皇帝把第二重空间视为外国的观念则是始终如一的。这里涉及到清朝皇帝心目中中国边界的最终界限,故下面稍加展开分析。康熙中成书的《会典》在“朝贡通例”下对当时“中国”四周形势作了这样表述:“国家一统之盛,超迈千古,东西朔南,称藩服者,不可胜数”。按“藩服”既包括理藩院所统“岁时必有至阙下”贡献的“率先归附”“悉隶版图”的漠南蒙古四十九旗和“岁时奉职贡”的“蒙古部落”(喇嘛、喀尔喀和厄鲁特)以及兵部所统“各番土司”,也包括“礼部·主客清吏司”所统的朝贡“外国”——朝鲜国、琉球国、荷兰国、安南国、暹罗国、西洋国,以及土鲁番等国。(注:参见康熙《大清会典》卷七十二《礼部·主客清吏司》;卷七十四《礼部·给赐》;卷八十五,《兵部五》;卷一四二《理藩院一》;卷一四四《理藩院三·柔远清吏司》相关记载。) 看起来“藩服”一词似乎宽泛而模糊,其实,细加审视,层次还是分明的:最里层是已隶版图“犹视一体”的四十九旗,往外一层是称“国”称“部”“各守其地”的喇嘛、厄鲁特、喀尔喀,最外层是朝贡的“外国”(当然“外国”的内涵并不十分清晰)。与“外国”区别的喀尔喀、厄鲁特等,同四十九旗虽与清廷有远近之分,但同属“蒙古部落”,且“专设理藩院以统之”,而朝鲜国等“外国”事务则由“礼部”管辖,这足以证明清朝皇帝并未将尚未纳入版图的喀尔喀、厄鲁特等以“外国”视之。质言之,清初皇帝心目中中国与外国的界限是判然分明的。乾隆中喀尔喀、青海蒙古、西藏、厄鲁特、回部已陆续纳入国家版图,并取得与漠南蒙古等同、有如内地郡县的地位,中国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随着版图的确定和国家对边疆地区的有效管辖而最后确定下来。乾隆《会典》关于外国的表述,在“礼部·主客清吏司·朝贡”条下记“朝鲜、琉球、苏禄、安南、暹罗、西洋、缅甸、南掌”为“四夷朝贡之国”。乾隆中同为“外藩属国”的“西北番夷”(注:乾隆《大清会典》卷五十六,《礼部·主客清吏司·朝贡》。) “哈萨克左右部、布鲁特东西部、安集延、玛尔噶朗、霍罕、那木干四城、塔什罕、拔达克山、博罗尔、爱乌罕、奇齐玉斯、乌尔根齐诸部落”,以其地缘关系附在奉旨增修的《理藩院·徕远清吏司》诸回城之后,文字的表述颇费斟酌,说嘉峪关以外诸回城“棋布星罗,同属内地”,说哈萨克、布鲁特等部则“列我藩服”(注:乾隆《大清会典》卷八十。)。“藩服”概念的内涵随着中国一词外延的扩大而逐步缩小,最后只留下了周边或海外“朝贡之国”;“中外”的使用,也由大中国框架下“华夷”,即“中国”与“四夷”对称,转化为大一统中国与外国的对称;“四夷”的称谓还保留下来,专门戴在了所有外国的头上;所谓“天子有道,守在四夷”,清朝皇帝把屏卫中国安全的“藩篱”已经推进到了中外边界之外,视毗邻的周边国家为“藩属”了。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现了对中外边界如何认定的问题。最早是与“从古未通中国”(注:《清圣祖实录》卷一百六十,康熙三十二年十月丁酉。) 而由于迅速向东方扩张开始进入中国领土的俄罗斯划定中俄东段边界。乾隆中,随着平准大业的完成,“自古不通中国”的哈萨克等原与准噶尔毗邻的中亚各国陆续成为中国藩属国,这些国家与中国边界划分的原则是什么?请看乾隆的有关谕旨。乾隆二十二年(1757)诫谕哈萨克阿布赉汗:“当知准噶尔全部悉我疆域,宜谨守本境,勿阑入侵扰;厄鲁特等或间有率游牧窜入尔境者,尔缚献首恶,收其属人,尚属可行。”(注:参见《清高宗实录》卷五四三,乾隆二十二年七月丙午;《平定准噶尔方略》正编卷四十一。) 乾隆二十五年(1760)秋,又敕谕阿布赉汗,“戒其约束部众,勿侵入乌梁海,即如当年与准噶尔接壤时既有旧地向为准噶尔所取者,亦不得越境游牧”(注:《平定准噶尔方略》续编卷六。)。乾隆二十三年(1758)初冬, 布鲁特入觐使臣恳请将特穆尔图诺尔赏给布鲁特,乾隆谕以“此地虽尔等旧游牧,久被准噶尔所侵,岂可仍视为尔土?但尔等既为臣仆,此地颇属宽闲,或附近游牧之处,酌量赏给,以裨生计,尚属可行。”(注:《清高宗实录》卷五七二,乾隆二十三年十月丁巳。) 从中可以看出,乾隆确认并认真践行自守的中国疆界不是无限的,昔日准噶尔与毗邻中亚国家的边界,即为中国边界的最后的界限;另一方面,也要求对方国家约束部众,不得侵入中国领土。乾隆关于中国边界的立场是坚定的有原则的,也是合情合理的。为什么准噶尔故地所至就是中国疆域的最后界限呢?因为清朝皇帝从来不把准噶尔等周边少数民族所建立的“国家”视为外国,准噶尔等周边少数民族也从来没有自外于“中华”。中国古代儒家“华夷之辩”的命题确有歧视“四夷”的糟粕,但正如唐人李大亮所言“中国百姓,天下本根;四夷之人,犹于枝叶”(注:《二十四史·旧唐书》卷六十二,列传第十二,《李大亮传》。),古代有识之士从来都认为“四夷”和“中国”是同根共生、连为一体的一棵大树。乾隆确认中国边界的原则,从渊源上说,既传承和发扬了其列祖列宗的家法,又具有深厚的中国历史文化内向性的古老传统,事实上也与自古以来中国就是多民族国家的历史相符合。清朝皇帝推进的国家大一统事业不过是重整故国河山,把理应属于中国的土地和人民纳入中国的版图;一旦大一统实现,一旦大军在特殊情况下越界推进到外国境内并完成既定目标后,则立即主动撤军回到自我约束的中国疆界之内,而专注于国家疆域内的巩固与各民族的凝聚。当中国强盛的岁月,康熙谆谆告诫他的后世子孙:“外藩朝贡,虽属盛事,恐传至后世,未必不因此反生事端。总之中国安宁,则外衅不作。故当以培养元气为根本要务耳。”(注:《清圣祖实录》卷一百六十,康熙三十二年十月丁酉。) 这段话说得何其好也!不仅足以廓清指责清朝对外侵略扩张种种说法的谬误,对后世之人也可谓明鉴高悬,警钟长鸣。“天下一统,华夷一家”清开国时期,在与明朝进行军事较量的主战场之外,实际已揭开了关于“华夷之辩”和“夷狄”统治中国合法性思想交锋的序幕。迨明桂王被俘杀于昆明,特别是三藩之乱的平定,清朝凭借武力已确立了在汉族居住的中国内地的统治,但如何在思想理论上战胜大汉族主义歧视少数民族的“华夷之辩”命题,确立“夷狄”统治中国的合法性,则成为清朝皇帝面临的严峻挑战。在胜利地推进国家大一统伟业的同时,雍正和乾隆不失时机地对儒家思想体系的“华夷之辩”命题和正统论进行了意义深远的论战。康熙亲政以后,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对不与新朝合作的“胜国遗民”采取了优容有加的怀柔政策,紧张的满汉民族矛盾得以舒缓。不料雍正六年(1728)竟发生了曾静策动岳钟琪反清案。这个突发案件证明,武力征服只能激化汉人的同仇敌忾,而怀柔政策也无法消弭根深蒂固的汉民族的敌对情绪。雍正不循帝王治术的常规,毅然决定利用曾静反清案与“华夷之辩”命题展开一次公开的正面交锋。雍正的基本论点和论证逻辑是这样展开的:满洲是夷狄无可讳言也不必讳言,但“夷”不过是地域(雍正用“方域”一词)的概念,孟子所讲“舜,东夷之人也;文王,西夷之人也”(注:《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三十,雍正十一年四月己卯。) 即可为佐证,如此则“满汉名色,犹直省之各有籍贯,非中外之分别”(注:《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三十,雍正十一年四月己卯。),吕留良、曾静之辈妄生此疆彼界之私,道理何在?(注:《清世宗实录》卷八十六,雍正七年九月癸未。) 也无须一般地反对“华夷之辩”,韩愈有言“中国而夷狄也,则夷狄之;夷狄而中国也,则中国之”(注:《清世宗实录》卷八十六,雍正七年九月癸未。),由此证明华夷之分在于是否“向化”(注:雍正在《大义觉迷录》中说:“自古中国一统之世,幅员不能广远,其中有不向化者,则斥之为夷狄。”),即是否认同并接受“中外一家”的共同的文化传统。(注:应该说这也不违华夏与夷狄的分野不在民族而以文化定位的先儒的本义,即以孟子而言,他以为东夷的舜和西夷的文王虽有先后远近之不同,然在中国推行之道则符合若节,是为先圣后圣(《孟子·离娄》),反之,杨朱与墨翟虽是华夏人种,但“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孟子·滕文公》。) 雍正进而理直气壮地说:“我朝肇基东海之滨,统一诸国,君临天下,所承之统,尧舜以来中外一家之统也,所用之人,大小文武,中外一家之人也,所行之政,礼乐征伐,中外一家之政也”(注:《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三十,雍正十一年四月己卯。)。“今逆贼(吕留良)等于天下一统、华夷一家之时而妄判中外,谬生忿戾,岂非逆天悖理、无父无君、蜂蚁不若之异类乎?”(注:《清世宗实录》卷八十六,雍正七年九月癸未。) 雍正愤慨激昂,必欲将“华夷之辩”彻底颠覆不可,不得已也。“内中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中歧视周边少数民族的一面为历代儒者所发挥,对中国古代的民族观和国家观影响深刻。所谓“自古明王,化中国以信,驭夷狄以权,故《春秋》云:‘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注:《二十四史·旧唐书》卷六十二,列传第十二,《李大亮传》。) 主张对不脱豺狼本性的夷狄,要驭之以权诈。以夷狄未“向化”,不懂儒家伦理而加以蔑视和践踏,这是古代浸透着大汉族主义优越感的汉族士人士大夫对周边四夷的具有代表性的看法。明清易代,在明遗民看来,是“夷狄窃夺天位”,其严重性岂止一姓王朝的更迭,而是“中原陆沉”,“日月无光”,纲常名教荡然无存,整个社会沉沦于漫漫长夜。反抗清朝民族征服与民族压迫的正义性与“华夷之辩”的偏执与荒谬纠结在一起,于是吕留良借宣传“华夷之别”高于“君臣之义”,暗中鼓动汉人起来推翻清朝统治。雍正为维护满族皇帝统治中国的合法性,势不能不挺身而起,挟专制统治的政治优势,向根深蒂固的“华夷之辩”展开论战。但雍正的论辩并未走向另一极端,通过辩论,他真诚地向汉族臣民表示了对“尧舜以来”文化传统的认同,有助于化解与汉族臣民的文化隔阂。雍正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高标“天下一统,华夷一家”堂堂正正之大旗以对抗挟儒家思想优势的“华夷之辩”命题,志在颠覆大汉族主义自我优越的民族观,争取夷狄与汉人平等的地位。雍正一生好辩且雄辩,而大概这一番辩论最令人击赏。乾隆也辩华夷,但无非“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因地而名,与江南河北,山左关右何异?孟子云,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此无可讳,亦不必讳”(注:《清高宗实录》卷一一六八,乾隆四十七年十一月庚子。) 之类乃父用熟之逻辑和语汇,只有针对汉人“未闻以夷狄居中国治天下者”(注:1367年明太祖朱元璋命将北伐,“檄谕齐鲁河洛燕蓟秦晋之人曰:‘自古帝王临御天下,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未闻以夷狄居中国治天下者也。’”《明太祖实录》卷二十六,吴元年十月丙寅。) 的偏见所讲的“夫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也,非南北中外所得而私”(注:《清高宗实录》卷一二二五,乾隆五十年二月辛丑。),词气犀利尖锐,最见论战的锋芒。就大中国观念的理论框架的构建而言,乾隆的贡献不在辩华夷,而在辩正统。从乾隆三十三年(1768)开始,乾隆开始关注正统偏安、天命人心的问题,至乾隆五十年代,辨析正统的谕旨连篇累牍,核心在于清朝是否得中华统绪之正,实质则是夷狄是否有资格为中国之主。古代史家最讲书法,而正统之归属,则首先必须分辨明白。中国历史上王朝鼎革、正统改易,屡见诸史,而由夷狄完成这一进程则惟元与清两朝。清朝统治者族属满洲,究竟能否承继明之正统?传统史家以“尊王黜霸”“所以立万世之纲常”的春秋大一统之义为依归,形成如下正统史观:周、秦、汉统绪相承,三国不以魏吴之强,夺汉统之正,东晋以后,宋齐梁陈虽江左偏安,而承晋之正统,至隋统一中国,至唐之末季,藩镇扰乱,宋以前仍以正统属之梁唐晋汉周,宋则承五代之正统。朱熹《通鉴纲目》关于正统偏安即作如是观。麻烦发生在五代两宋之际,其时辽、金、元相继兴起于北边,梁唐晋汉周及南宋之主或称臣称儿称侄称孙,中华正统究竟谁属?元明之际的杨维桢著《宋辽金正统辨》,大旨以元承宋统而排斥辽金。四库馆臣揣摸皇上意指,删去陶宗仪《辍耕录》所载杨维桢《正统辨》,在他们看来,女真为满洲先世,以清承辽、金、元正统,于理更顺。乾隆大不以为然,认为杨维桢“其论颇正”,理由是“辽金皆自起北方,本无所承统,非若宋元之相承递及,为中华之主也”。辽金元虽同样起自北方,虽同为“夷狄”一系,但辽金未能“奄有中原”,而元“为中华之主”。乾隆认为“主中华者为正统”,故以杨维桢为是。关于宋以后正统所属,乾隆的结论是“宋南渡后,偏处临安。其时辽金元相继起于北边,奄有河北,宋虽称侄于金,而其所承者,究仍北宋之正统,辽金不得攘而有之。至元世祖平宋,始有宋统当绝、我统当续之语”。明朝承元正统,清朝较之元朝则统绪更正。乾隆驳回四库馆臣的意见,强调对“中华”地位的尊重,他自诩为“执中之论”。(注:以上参见《清高宗实录》卷八百二,乾隆三十三年正月己亥;卷一千三十四,乾隆四十二年六月丙午;卷一千四十二,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己亥;卷一千一百四十二,乾隆四十六年十月甲申;卷一千一百四十三,乾隆四十六年十月乙酉;卷一千一百六十八,乾隆四十七年十一月庚子;卷一千二百二十五,乾隆五十年二月辛丑。)正统本来是与偏安一词相对立而出现的,中国历史上只有多个国家并立时,才格外讲究正统之辨。在清朝统治中国已逾百年,特别是大一统政治理想的实现,清朝的正统地位本无可置疑,乾隆为什么主动把这件事郑重地提出来加以讨论呢?表面上看是反驳四库馆臣以清承辽金元正统之说,实际上他要阐发的是“主中华者为正统”的观点。“中华”一词,清前中期诸皇帝一般都作为与“中国”同义词来使用,而细加揣摩,不用“中国”用“中华”,似乎更强调中原汉族国家的意味。乾隆比较元朝和清朝的正统地位时就说:“元虽一统,而主中华者才八十年,其时汉人之为臣仆者,心意终未浃洽。我国家承天庥命,建极垂统,至于今,百四十年矣,汉人之为臣仆者,自其高曾逮将五世,性情无所不通,语言无所不晓。”(注:《清高宗实录》卷一一五四,乾隆四十七年四月辛巳。) 上文提到乾隆不同意辽、金为正统的理由也是未“奄有中原”(注:《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二百十,乾隆四十九年七月乙卯。)。 如果说乾隆对古代史观的正统论有所矫正有所发展的话,应该是他继承雍正“天下一统,华夷一家”的思想,进一步提出了一个皇朝是否正统的新标准,这个新标准的核心在于不问其开国皇帝是否身为夷狄,只要“奄有中原”而主中华者即为正统。乾隆完成了融通传统史家正统理论体系的构建,从而确立清朝在中国历朝正统序列中的合法地位。清朝皇帝的中国观,是在对大汉族主义“华夷之辩”的民族观的理论批判中明晰起来并最终确立的。雍正的辨华夷,乾隆继之辨正统,主观上在于争身为夷狄的清朝皇帝统治中国的合法性,而在客观上,强调“中外一家”的逻辑延伸必然是昔日被视为近于禽兽的夷狄的少数民族具有与汉族完全平等的地位,必然是把生存繁衍在中国版图之下语言、文化、宗教、习俗不同的各民族各部落视为一个大家庭,必然是把中国看成既包括中原内地,又包括广阔的边疆地区的“中外一家”的大中国。这种理论勇气,中国历史上大概只有不分“中华”“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注:《资治通鉴》卷一九八,《唐纪》十四,太宗贞观二十一年五月庚辰:“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中华书局1989年版。) 的唐太宗可以与之前后相望,引为同调;而饶有趣味的是,雍正是纯正的夷狄,唐太宗的血管里也流淌着夷狄(鲜卑)的血液。从唐太宗到雍正皇帝,从反对“贵中华,贱夷狄”到“中外一家”,中国和中华民族逐渐整合成型的历史轨迹清晰可辨。“合满蒙汉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大中华民国”持续百余年之久的康雍乾三位皇帝执政时期,取得了军事上政治上完成国家大一统和思想上批判儒家“华夷之辩”民族偏见这两条战线的决定性胜利,清朝皇帝成为事实上“中外一家”的大一统中国之主。尽管说当时清朝皇帝很少用“中国”以表达其新的内涵,而更多地仍沿用“大清”“天朝”之类居高临下的词汇,但随着西洋国家对大一统中国版图下凝聚为一体的各民族的威胁日益紧迫,清朝皇帝及其治下各族臣民对大一统国家的认同得到迅速强化,昔日内地汉族与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的区别与对立的“华夷之辩”被中国各民族与西方国家的区别与对立的新“华夷之辩”所替换,清朝文献中,中国与外国,特别是西洋各国对称日益频密。作为中国历史内在逻辑与外力影响交互作用的结果,最后展现在世人面前的是,当清朝即将覆亡之时,竟由满族统治者提出“合满、蒙、汉、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大中华民国”这一逻辑严谨、内涵明确的“大中华”、“大中国”的概念。康熙五十五年(1716)十月,康熙决策禁止中国商船前往南洋贸易,该谕旨结尾处说:“海外如西洋等国,千百年后中国恐受其累——此朕逆料之言”(注:《清圣祖实录》卷二百七十,康熙五十五年十月壬子。)。当国人刚开始感受到盛世气象时,康熙就向他治下的臣民敲响了的警钟:西洋国家将来可能会成为中国主要对手。西洋,清初以来一般指大西洋欧洲国家。康熙对西洋有相当了解,他说,中国与西洋地方,俱在赤道北四十度内。自西洋至中国,有海路和陆路可通。海洋行船,南行八十度,至大狼山,始复北行入广东界,通常要走六个月;陆路遥远,因隔俄罗斯诸国,行走不便,故皆从水路而行。(注:《清圣祖实录》卷二五三,康熙五十二年二月甲寅。) 当时令康熙感到的西洋威胁主要是来自占据南洋噶喇巴(今印度尼西亚雅加达)的荷兰殖民势力,皇帝忧虑沿海汉人可能在西洋人的庇护下建立海外抗清基地,于是从国家战略安全考虑,断然决策,禁止南洋贸易。时间过了不到80年,康熙关于中国前途的预言便显露出了最初的模糊轮廓。乾隆五十八年(1793)西洋最强大国家英吉利首次遣使访华,英国使臣马戛尔尼态度的傲慢与倔强,英王礼物反映出来的科学技术水平之高,给予乾隆强烈的震撼。当年八月二十六日乾隆从避暑山庄返回京城,立即前往圆明园参观马戛尔尼使团的“贡品”。据使团副使乔治·斯当东记载,乾隆帝对装有110 门大炮“皇家号”军舰模型颇感兴趣,“他详细问到当时在场帮助安装的使节团人员关于军舰上许多零件的问题,以及有关英国造船事业的一般问题。”(注:据《英使谒见乾隆纪实》第406页。此军舰模型系英王赠送乾隆帝的礼品之一,据斯当东介绍,“礼品中加配一付全套装备的英国最大的军舰模型。有110门重炮装备的巨大军舰上的各个微细部分俱在模型上表现无遗”(第250页)。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 隔一日,乾隆帝即密令军机大臣传谕两广总督长麟等:“英吉利在西洋诸国中较为强悍,且闻其向在海洋有劫掠西洋各国商船之事,是以附近西洋一带夷人畏其恣横”(注:《清高宗实录》卷一四三五,乾隆五十八年八月戊子。)。九月一日,再次密令军机大臣传谕沿海各督抚等:“该国夷人虽能谙悉海道,善于驾驭,然便于水而不便于陆,且海船在大洋亦不能进内洋也,果口岸防守严密,主客异势,亦断不能施其伎俩!”(注:《清高宗实录》卷一四三六,乾隆五十八年九月辛卯。) 面对称霸海上的英国军舰,乾隆深知中国的制海权已沦于英人之手。如何应对咄咄逼人前来叩关的“红毛夷”?乾隆采取的对策是,全面断然拒绝英国的一切要求。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英国使臣似有传教之意,乾隆以“华夷之辩甚严”拒绝西洋人“妄行传教”(注:《清高宗实录》卷一四三五,乾隆五十八年八月己卯。)。这可能是清朝皇帝第一次以民族意义上的“中华”与中国各民族的潜在敌人——外夷相对称。乾隆昧于世界大势,一厢情愿地以“华夷之辩”反制西方国家,固然不足称道,但这中间隐含着面临日益迫近的西洋威胁,中华民族的自我认同已呼之欲出了。西方列强侵略即将到来,中国各民族凝聚力的加强,各民族对隶属其下的统一国家的认同,无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中英鸦片战争前夕,鸿胪寺卿黄爵滋奏称:“近年银价递增,每银一两,易制钱一千六百有奇。非耗银于内地,实漏银于外夷。盖自鸦片烟土流入中国,粤省奸商,勾通巡海兵弁,运银出洋,运烟入口”(注:《清宣宗实录》卷三百九,道光十八年闰四月辛巳。),道光随即特派钦差大臣林则徐前往广东查办,并命传谕林则徐:“想卿等必能体朕之心,为中国祛此一大患也。”(注:《清宣宗实录》卷三百十六,道光十八年十一月丙辰。) 面对“外夷”,满汉君臣共同站在“中国”立场,风雨同舟,忧患与共。在中国几千年历史即将开始发生空前巨变的前夜,禁烟运动所体现的中国人民共同利益和民族精神,极具象征意义。“兄弟阋于墙,外御其务”(注:《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卷九,《小雅·常棣》。),这一“华夷”对立的全新格局不仅成为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一条主线,而且为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巩固的历史进程又注入了新的助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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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古代户籍制度与中国古代王权政治摘要:在中国古代,户籍制度是专制王权对编户齐民进行人身控制的最重要手段,户籍制度的核心是对民的占有与支配。王权对编户齐民的生杀予夺之权很大程度上依靠户籍制度,这是这项制度在中国古代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 关键词:古代;户籍;制度 《史记•萧相国世家》载:“沛公至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沛公为汉王,以何为丞相。项王与诸侯屠烧咸阳而去。汉王所以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 萧何私自收藏的图书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秦国户口版籍,这一举动在中国古代王朝更替的惨烈斗争中具有强烈的符号象征,可谓意味深长:拿到了户口版籍就可以了解秦国的国情,并进而控制土地和人民,获得了它,也就象征着获得了国家政权。 中国户籍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虽经无数次的战争、内乱和王朝的更迭,户籍制度总是以某种方式继承或沿袭下来,并且越来越严密,其原因就在于它的功能是全方位的:组建军队、分配土地、征收税赋、推行礼教、维持治安都与它有关。如果说官僚制度是君主对官吏进行管理的有力武器的话,那么户籍制度就是专制王权对编户齐民进行控制的最重要手段,户籍制度的核心是对民的占有与支配。《商君书•画策》云:“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胜强敌者,必先胜其民者也。故胜民之本在制民,若冶于金、陶于土也”。专制王权对民的生杀予夺之权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户籍制度。大体说来,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发展经历了这么几个阶段: 1萌芽阶段 中国历史上最早对人口进行管理的记录应当从商代开始。甲骨文中,常常出现“登人”的字样,即登记人口的意思。但当时的“登人”,几乎都以人丁为计量单位,而且在甲骨文中经常出现“口”、“人”等字,但却很少出现“户”、“家”的说法,因此后人推测,商周时“登人”,主要目的是为了征集兵丁、组建军队以满足战争的需要,还不具备后代户籍制度所具有的多重功能。 据《周礼》记载,周王朝分别在国野设六乡、六遂对人口进行地域划分: “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爱;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周;五州为乡,使之相宾”。“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酇,五酇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 又据《周礼•秋官•司民》: “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辨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生死。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民之日献其数于王,王受拜之,登于天府。内史、司会、冢宰贰之。以赞王治”。 由于目前对《周礼》一书的成书年代仍然聚讼纷纭,因此,西周时是否真有如《周礼》中所言的那种系统而完善的户籍管理制度,当然是值得怀疑的。不过,虽然《周礼》并不一定反映周代的真实情况,但它至少说明和反映了中国古代管理户籍的思想和实践,很早已经萌芽。 2奠基阶段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经济的发展和诸侯势力的壮大,诸侯国之间的兼并战争频繁四起。战争需要有兵源的保证,由于战争的需要,各诸侯国都意识到了人是宝贵的财富。为了增加人口,各国都采取了多种措施。首先是用减免赋役的办法来招徕别国人口,其次是限制本国人口逃亡,如秦律就规定严厉处罚拐带秦国人出境的行为:“游士在,亡符,居县赀一甲,卒岁,责之。有为故秦人出,削籍,上造以上为鬼薪,公士以下刑为城旦”。还有就是提倡早婚,鼓励生育。在这些措施实施的过程中,人口登记和户口管理方面的制度也就逐渐完善起来了。通过清查登记人口并实行管制,一方面可以了解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限制人口流动,防止人口流失,保证兵役和赋税源源不断。 有关战国时期各国重视人口管理的情况,我们还可以从考核官僚的上计制度中找到证明。所谓上计,就是官吏将一年的预算收入,以及户口、垦田、库藏的增加等事项,事先写在木券上,然后剖而为二,国王执右券,臣下执左券,年终上计时,国王根据原券考核实征数目,决定官职的升迁。在上计制度中,对户口的考察一直是对官吏进行考核的一个重点。 战国时期,秦国的变法最为成功。秦的户籍制度的创立,大约始于秦献公时期。《史记•秦始皇本纪》云:“(献公)十年为户籍相伍”。所谓“相伍”,大约是按五家为“伍”的办法编制户口册,这表明“伍”是当时户口编制的最基层单位。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对人口的管理和控制进行了改革,不仅将其作为增加人口和社会控制的手段,而且极大地强化了通过户籍制度对民间社会进行社会控制的专制工具这样一种色彩: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罪。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所谓“令民为什伍”,就是把国中所有人口,按五户为一伍、十户为一什的办法编制起来,每伍之中,设一伍长,每什之中,设一什长,平时为民,战时即为兵。伍、什就是军队中最基层的建制。商鞅变法的主旨,就是奖励耕战,富国强兵。凡在战场上杀敌多者,不管原来是什么身份,都可以按规定晋升爵位。同时也规定,行军作战时,什伍之中如果有一个逃亡或降敌,什伍之中的其他人都要连坐。 秦的户籍制度,自秦统一天下之后,更加严格和完备,不仅按不同情况区分了各种不同的户籍,还确定了户口的什伍编制方式,规定了生著死削的统一办法,制定了户主申报和典老审查核实的登记户口的程序,登记的内容非常详细,有户主的姓名、身份、籍贯和年龄,也有户内成员的姓名、年龄和健康状况,祖宗三代出身情况及家内人员与财产类别等项内容,有时还有身高的记录。所有这些内容,都是为了对民户加强控制和便于征发兵役、徭役及课取赋税服务的。对不报、虚报和假报户口的或未经官府批准而擅自更籍的,统统严加惩罚,还作出了不许擅徙、迁徙时必须审核和必须办理更籍手续等规定。 西汉年间,户籍管理备受统治者的重视,萧何制定的《九章律》,其中之一就是“户律”。西汉在秦代户籍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严密的户口统计制度,汉代的户籍制度之明显不同于秦制的地方,还在于汉代有户等的划分。尽管汉代户等的划分不如唐宋以后明显和具体,但确实是户等划分制度的萌芽。汉代还采用了编户以及乡亭制等有力措施,乡有乡长,亭有亭长,他们主要负责户口管理和基层社会治安,从而使户籍管理更加完善和周密。 为了严格户籍制度,禁止任意迁移和逃亡,汉代统治者还为此制定了“舍匿之法”,又叫“首匿法”。《汉书•淮南厉王传》:“亡之诸侯、游宦事人及舍匿者,论皆有法”。汉代的“舍匿之法”,等于是秦的禁亡之法的发展,它由打击逃亡犯本人,发展到了逃亡犯的藏匿者;而且“舍匿之法”执行甚严,以致汉代诸王侯中,不乏因“藏匿亡命”而被削爵下狱者。 3发展完善阶段 从隋唐开始,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进入到了发展完善阶段。隋初人口大增,主要是隋初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大索貌阅”和“输籍法”,将隐漏的户口检括出来了。开皇五年,文帝下令“大索貌阅”,进行全国性的户口清查。政府按户籍上登记的年龄、相貌与本人核对,检验是否以丁壮诈老诈小,还鼓励居民互相检举揭发,如户口所据不实,正长要受罚流放远方,其目的是要把浮游民及世家豪门的荫附户搜括出来,载入国家户籍,增加赋税收入。在“大索貌阅”的同时,还实行“析籍”政策,规定堂兄弟以下分立户籍,以防容隐。隋朝还因袭北魏的三长制,把它作为检括户口的地方组织,五里为保,设保长;五保为闾,设闾正;四闾为族,设族长。畿外设置里正、党长,前者相当于闾正,后者相当于族正。畿内保长、闾正、族正与畿外的保长、里正、党长称“三长”。三长是推行均田、劝课农桑、催驱赋役和检查户口的农村基层组织,都有检括户口的职能。另外,隋朝时还把户籍制度和科举制度结合起来,按照地域来分配考试名额,起到了积极的效果。唐承隋制,户籍管理更加周密。唐代检查户口、劝课农桑的基层组织是乡里:“唐制,百户为里,五里为乡”,每里设里正一人,是最基本的政权单位。里正由勋官六品以下的富户白丁担任,用来“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察非违,催驱赋役”。 唐代户籍可以分成编户与非编户两大类。编户是编入户籍的居民。可以是品官,也可以是白丁,但必须是良民。编户又可以分为课户与不课户两类。按租庸调法纳税服役的普通民丁,称为课口,有课口的户称为课户,无课口的称为不课户。非编户有三种,一是贱户,分为三等,最低的是官奴婢,较高于奴婢的有部曲、客女,均为私家的家仆,身份近似农奴,因为都属私人使用,所以附属在主人的户籍中。贱户中还有一种是官户,唐代官户大多是“前代以来,配隶相生,或今朝配役”之人。二是方外,指释、道及为逃避赋役而避入寺院的逃户。三是士兵,唐初实行府兵制,士兵来源皆所属下户、白丁。士兵本来在原编户内,自玄宗开元年间府兵制破坏,改为募兵后,兵农分离,成为一种专门职业,因此,也不在户口统计之列。〖HJ1.1mm〗 宋代的户籍制度在唐代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唐代虽然已经用“坊郭户”来称呼城市居民,但并没有为他们单独设立户籍。宋代由于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在户籍制度上分别设立“坊郭户”户籍和乡村户户籍。在户籍实行城乡分别治理的基础上,宋代又将户口划分为主户与客户:有常产的称为主户,没有常产的民户称为客户,分别列入户籍。坊郭户与乡村户都划分为主户与客户。坊郭客户为城镇贫民,多为小商贩,商业、手工业的雇工和帮工以及富户的佣工;乡村客户则主要是佃户、主户的雇工和佣工。另外宋代还将城市主户划分为十等,乡村的主户划分为五等,作为征发赋役的依据。除了主户与客户之外,还有一种官户,即品官之家,他们属于特权阶层,享有免除大部分差役和科配的权利。 王安石在变法时力主推行保甲制,他于宋神宗熙宁三年“始联比其民以相保任。乃诏畿内之民,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干力者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选,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为众所服者为都保正,又以一人为之副。应主客户两丁以上,选一人为保丁,附保。两丁以上有余丁而壮勇者亦附之,内家赀最厚、材勇过人者亦充保丁”。 推行保甲制,既可以清查户口,又可以通过这一“兵民一体”的制度维护社会治安、为军队提供后备兵源,可谓一举多得,对后代影响极大。保甲制度还通过“保”和“甲”两级建制,实现了王权专制主义国家对县以下的乡里社会的逐渐渗透:由于在这种制度采取的是人人相结,家家相联的形式,从而充分保证了乡里组织被牢牢控制在统治者手中。 明朝的户口制度,承上启下,既有历史的继承,又有时代的更新,从而形成自己的特色,在中国古代户口建设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总结前代的经验教训,并与当时的赋役制度的变革相适应,创造以登记人口为主的“黄册”和以登记土地为主的“鱼鳞册”,标志着中国古代户口调查登记制度的相对成熟。这个制度肇创于明太祖朱元璋,虽然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代有增损,但其基本框架和根本原则,终明之世并无改变。 与宋代相比,明代户籍管理的人身控制功能大大加强了。赋役黄册编定以后,户籍不得随意改动,从农村到城市所有的人户都处于封建朝廷的严密控制之下,任何人不得擅自流动,邻里之间,相互监视,相互举报,如有知情不报者,要受到连坐,外出百里之外时必须持有官府发给的“路引”,其组织系统之完备,层层管制之严厉,实超越于前代。由此可见,明代严密的户籍制度,把农民的人身牢牢地束缚在乡土之上,农民寸步难行,只能安土乐耕,向政府纳赋税,服兵役。 清代的户籍制度大体上沿用明制,清初就沿用明代的黄册制度,在黄册之外,〖JY〗另编《赋役全书》和《编审册》作为配套。但满族以一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实行各民族分而治之的政策,对户籍管理也产生了相当的影响。整体说来,清代的户籍管制比明代略有放松,究其原因在于康熙和雍正两朝实行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和“摊丁入亩”政策,使得赋税与人丁之间没有了直接的联系,统计户口的意义也就不如以往那么重要了。清代税收方面用里甲,治安用保甲。在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每户发给一印牌,登记人口及姓名;外出时必须注明目的地,对迁入者必须检查其原籍。 纵观历史,各朝各代的统治者们都非常重视对户口的清查、登记和管理以及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并非真正出于对百姓利益的考虑,而主要是为了维持专制王权统治的需要,这是户籍制度能在中国长盛不衰的原因。另外,中国各个朝代的封建统治者之所以都高度重视户籍编制,还在于它是一项具有多重功能的重要制度。户籍制度在不同朝代的不同时期,又各有侧重。“大致而言,早期或战乱时,寓兵于民、维持治安的作用要强一些,其余时候,则重在调查户口、征收赋税和劝导风俗。此外,一般在王朝初创和前期,户口编制比较严格,到了王朝的中后期,则逐渐松驰”。但无论如何,户籍制度都是维护专制王权统治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它是理解中国历史的一把钥匙,而且中国的历史还表明,“在以农为本的农业社会中,不可能有真正的迁徙自由。因为农耕社会的基本特征是要固定居所,因此,安土重迁,就成了农业社会的基本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而封建国家也强调要以农为本,以此维持国家的安定。基于此,中国历代王朝对户口迁徙,都设有种种禁限,有时,还把迁徙作为一种处罚”。这其实也是专制王权通过实施人身控制而维持其统治所必需的。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 [2]宋昌斌.编户齐民——户籍与赋役[M].长春:长春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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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大帝,雍正王朝摘要:上承康熙,下接乾隆,作为一代伟帝,雍正是那么引人注目,而千秋功过,在雍正身上又显得如此诡秘,他是如何获得王位?又有哪些功过?又是如何死去?就让我们一同简单的探讨雍正的一生。 一:简介 雍正,名爱新觉罗�6�1胤禛,清圣祖玄烨(即康熙)第四子,号雍正,死后葬于清西陵之泰陵,谥号敬天昌运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宽仁信毅睿圣大孝至诚宪皇帝,庙号世宗。 对于雍正,历史界向来褒贬不一,有人说是一世伟才,也有人说是暴帝昏君,而雍正在位究竟做过哪些事? 二:雍正之功 雍正在位对康熙晚年的积弊进行改革整顿,一扫颓风,使吏治澄清、统治稳定、国库充盈、人民负担减轻,而其主要的功绩在以下方面。一:摊丁入亩。是一项重要的赋税改革,中国自古就有人丁税,成年男子,不论贫富,均须缴纳人头税。雍正实行改革,将人丁税摊入地亩,按地亩之多少,定纳税之数目。地多者多纳,地少者少纳,无地者不纳。是谓"摊丁入地",一举取消了人头税。这项措施有利于贫民而不利于地主,是我国财政赋税史上的一项重大改革。二:耗羡归公。我国古代以银、铜为货币,征税时,银两在兑换、熔铸、保存、运解中有一定损耗,故征税时有一定附加费。此项附加费称"耗羡"或"火耗",一向由地方州县征收,作为地方办公及官吏们的额外收入。耗羡无法定征收额,州县随心所欲,从重征收,有的抽正税一两、耗羡达五六钱,人民负担甚重。雍正实行"耗羡归公",将此项附加费变为法定税款、固定税额,由督抚统一管理,所得税款,除办公费用外,作为"养廉银",大幅度提高官吏们的俸入。这样,既减轻了人民负担,又保证了廉政的推行。故雍正说:"自行此法以来,吏治稍得澄清,闾阎咸免扰累。" 三:改土归流。我国西南及其他一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其职务为世袭,仅名义上接受清朝的册封。土司们生杀予夺、骄恣专擅。这种制度妨碍了国家的统一和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雍正即位后,废除了云南、贵州、广西、四川、湖南各地的许多土司,改成和全国一致的州县制度。"改土归流"是一场严重的斗争,许多土司武装反抗,雍正坚决派兵平定。在平叛战争中虽然也累及无辜,给少数民族造成伤害,但从长远来说,"改土归流"是进步的措施,打击和限制了土司的割据和特权,对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有利。四:创立军机处。它是古代君主集权到达顶峰的标志,而且其功过还有待商议。军机处的在雍正用兵西北平叛葛尔丹所建,清雍正通过军机处把权力进一步集中在皇帝手中,而作为皇帝的秘书班子,军机处为皇帝出主意、写文件,理政务,"军国大计,罔不总揽"。其特点是处理政事迅速而机密。军机大臣直接与各地、各部打交道,了解地方情形,传达皇帝意旨。而它的出现使皇帝独裁,错误增多,而且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 三:雍正之过 若是论过,雍正造孽也不少。一:苛政残酷镇压。雍正的镇压措施十分严厉。不论具体情节,抗官者即以反叛论处,斩杀不赦。甚至拒捕时,有人"共在一处,虽非下手之人,在旁目观,即系同恶共济",均斩立决。对民间秘密结社,嘱咐官吏们"时时察访,弋获首恶,拔树寻根,永断瓜葛"。苏州手工业工人要求增加工资,罢工叫歇,雍正严加惩处,立碑永禁叫歇。雍正时文字狱日益频繁,汪景祺因"谄附"年羹尧而立斩枭首,查嗣庭因趋奉隆科多而戮尸示众,陆生楠因议论时政而被军前正法。二:重农抑商。雍正遵奉重农业、轻工商的信条。他说"农为天下之本务,而工贾皆其末也。市肆之中多一工作之人,即田亩之中少一耕稼之人。群趋为工,则物之制造者必多,物多则售卖不易,必至壅滞而价贱,是逐末之人多,不但有害于农,而并有害于工也"。根据这一理论制定的政策必然不利于工商业的发展。他又认为:开矿"断不可行"。因为开矿将引诱人们离开农本,追求末业,而且矿工聚集一地,易于闹事。 三:外交错误。虽然雍正英明果断堪比康熙,但他的世界眼光却和乾隆一样,逊色不少。当时外国商人来华贸易,日益增多,但雍正却不许中国商人出洋贸易,设置种种障碍,声言"海禁宁严毋宽,余无善策"。后来,在沿海各省的再三要求下,虽稍稍放宽海禁,但仍加以种种限制。尤其对久住外国的华侨商贩和劳工,"逾期不归,甘心流移外方,无可悯惜,不许其复回内地"。当时,西方先进国家正在鼓励海外贸易,而中国即使是杰出的君主也缺乏世界眼光,限制对外交往,故而成为国际潮流中的落伍者。 四:雍正继位 而雍正的继位问题,是史学家乐此不疲的研究对象。学术界历来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他受康熙遗诏继位,是合法继承;一种认为康熙并未传位与他,雍正是矫诏夺位。由于雍正即位,篡改了历史,销毁了档案,现在已找不到他矫诏夺位的确凿证据。斧声烛影,已是千古的疑案,但从各种迹象推断,他的继位确实存在很多疑点。一:康熙死前是谁侍立,尚成疑问。康熙晚年,太子废立,诸子争位,闹得乌烟瘴气,储位虚悬,人心不定。史说隆科多为惟一顾命之大臣,而其他谕旨中却说,康熙死时隆科多不在御前,又说康熙传诏时皇十七子胤礼在寝宫外侍候。而其他史料证明,胤礼时在皇宫内值班,并不在畅春园寝宫外,如此等等。因此,是否存在这一临终传位的现场,实属疑问。二:王储是谁,亦是迷离。当时因准噶尔入侵西藏,康熙命皇十四子胤禵(读ti第二声)为抚远大将军,统兵援藏,给以大权,用正黄旗�,称大将军王,礼仪隆重,规格极高,康熙当是意有所钟。康熙称赞胤禵的才能"大将军是我皇子,确系良将,带领大军,深知有带兵才能"。很多人心目中也以胤禵为接班人,如皇九子胤禟说胤禵"聪明绝世","才德双全,我弟兄内皆不如";"十四爷现今出兵,皇上看的也很重,将来这皇太子一定是他"。可是,康熙在畅春园猝然去世,雍正与时任步军统领,掌管京师兵权的隆科多勾结密谋,夺取了帝位,而胤禵远在青海,鞭长莫及,故而帝梦成空。 五:雍正之死 而雍正又是如何死亡的?历史上也无确凿证据证明。关于雍正之死,清宫档案中雍正朝的《起居注》是这样记载的:雍正十三年八月(公元1735年),雍正皇帝住在圆明园,八月十八那天他与大臣们商量处理少数民族事务,八月二十他召见宁古塔的几位地方官员,第二天仍然正常办公,说明这时他的身体仍然很好。但到了八月二十二,他却突然得病,当天晚上,已经奄奄一息的雍正便宣布传位给儿子乾隆。第二天,58岁的雍正就在圆明园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对雍正皇帝的突然死亡,清朝官方只有如此简单的记载,也没有说明任何原因。这就很容易引起人们的猜测。于是,关于雍正死因的种种说法便产生了。民间传说又三种版本。一:当时有一位侠女叫吕四娘,她的父亲和爷爷都因文字狱被雍正杀害。为报仇,吕四娘砍去雍正的头。因此,在安葬雍正时,只好铸造了一颗金头。而且此金头在今清朝博物馆中。二:《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有个恋人叫竺香玉,是林黛玉的化身。竺香玉后被雍正霸占,成为皇后。曹雪芹想念恋人,就混入宫中,与竺香玉合谋,用丹药将雍正毒死。三:还有的野史传闻,说宫女与太监串通一气,用绳子把雍正勒死了。可毕竟是传说,不免奇怪。“官方”给出的结论是——崇尚丹药。丹是道教的一种修炼方法,为的是长生不老。丹药,也就是仙丹,是道士们用铅砂、硫磺、水银等天然矿物做原料,用炉鼎烧炼而成。相传,吃了这种丹药就可以长生不老。雍正没当皇帝的时候,就对丹药产生了兴趣。他曾写过一首《烧丹》诗:“铅砂和药物,松柏绕云坛。炉运阴阳火,功兼内外丹。”从中可以看出,雍正早年就对炼丹有了相当的研究和兴趣。雍正当上皇帝后,极力推崇金丹派南宗祖师张伯端,把他封为“紫阳真人”,雍正特别赞赏张伯端发明了金丹要领。至少从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开始,雍正就经常吃道士炼制的一种叫“既济丹”的丹药。从他对田文镜奏折的批语中,可以知道他感觉服后有效,还把丹药作为礼品赏赐给鄂尔泰、田文镜等大臣。事实上,炼丹所用的铅、汞、硫、砷等矿物质都具有毒性,对大脑和五脏侵害相当大。雍正死前的12天,《活计档》中曾记录:“总管太监陈久卿、首领太监王守贵一同传话:圆明园要用牛舌头黑铅二百斤。”黑铅是有毒金属,过量服食可使人致死。100公斤黑铅运入圆明园,之后不久雍正在这个园子内突然死去,史学家认为这不是偶然巧合,而是直接证明了雍正之死,完全有可能是丹药中毒造成的。于是这一代伟帝,最后仅以58岁享年,突然抛弃了金銮殿,永远躺在了泰陵的地宫里。 六:结语 历史本就错综复杂,而染上政治的历史就更加扑朔迷离,究竟事实如何,功过孰定,也须时间的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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