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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飘自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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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真真切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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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五代董源唯一有名款的作品,《溪岸图》是徐悲鸿1938年在桂林阳朔购得,同年初秋张大千到桂林,硬是“挟吾董源巨帧”而去,1968年张大千以《溪岸图》与王己千交换,1997年5 月再由唐骝千(Oscar L.Tang)家族购藏捐献给大都会博物馆。同年八月,《纽约客》杂志发表署名文章,引述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教授、著名中国美术史家高居翰(James Cahill)的看法,认为《溪岸图》是张大千的伪作,激起轩然大波。研讨会上,高居翰作了《对〈溪岸图〉十四点质疑》的发言,再次力主《溪岸图》是张大千的伪作。中国学者则进行反驳,认为至少是宋人之作。按常理,这种专业性极强的研讨会,感兴趣的人并不多,但不仅有近千人出席旁听,且在高氏讲完后,在场的美国人长时间鼓掌。中国专家陈述观点时,美国人却“听不懂”了。后学如我,对鉴定素无必得,更无缘亲睹《溪岸图》真面目,对此事本不敢置喙。但看了有关的报道,却觉如鲠在喉,必欲一吐。且不言西方“科学”的鉴定方法在鉴定中国书画时未必胜过中国传统的“望气”、“目鉴”法,单研讨会中出现的一些现象,已显出西方强势文化对中国文化的欺凌之态。对此,连美国美术史家Croig Cluns也指出,这场研讨会, “甚至可以解读为隐含着令人不愉快的、带有种族色彩的西方学者挑战中国学者。”由此,我也联想到美术史研究与美术批评领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 在美术史与美术批评领域,近百年来我们大量地引进了西方美术理论体系。在当代中国美术史研究与美术批评中,确实很大程度地存在着空疏玄虚之风,尤其在美术批评中,周易八卦、河图洛书、老庄思想、魏晋玄学,似高头大章,精彩绝伦,实隔靴搔痒,虚空缥缈,读者云里雾里,不知所云,作者自身也莫明真谛,徒弄玄虚。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西方美术理论的引进,对于中国美术史研究与美术批评的发展,无疑起到了重要的矫正作用,这种引进自然是多多益善。但随着西方美术理论的大量引进,我们是否该冷静地反思建立在西方美术演变基础上的西方美术理论,能否原封不动地搬到中国来,简单地去套中国美术。以中国画而言,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演变,中国画形成了自身完整的审美体系、价值标准、欣赏方式,六法精论、逸神妙能、传神写照、意境格调也好,计白当黑、五笔七墨、布局如弈、三远七观也好,都与西方绘画有很大的不同,中国画的写生不同于西画的对景写生,中国画的远近法不同于西画的焦点透视,更不是今人假设出来的“散点透视”,简单地把自身尚未真正理解、消化的西方绘画理论,不切实际地移用到中国画的评价上,无异是胶柱鼓瑟、缘木求鱼之举。 西方经济、军事的相对强大,并不是意味着文化的必然精深,但在强势文化的猛烈冲击下,许多人无所适从。他们一方面对中国文化精神不作深入研究,对中国艺术的深层内涵缺乏体悟,没有进入中国文化的堂奥却自以为是,另一方面他们也没有真正搞懂、吃透西方文化,看了几本翻译得半通不通的西方论著,盲目地借用几个自己也莫明所以的外国术语,对中国传统艺术横加指责。于是,强调西方绘画“科学性”,认为“中国画不科学”的有之,高举“笔墨等于零”者有之,刻意求新求怪求野者亦有之。眩人耳目,引入歧途,服己尚难,服人更是妄想。 中西艺术的文化底蕴、审美方式各居一极,二者是各自独立的艺术体系,许多有睿智的、清醒的艺术家已意识到一味从西方寻找“真经”,是无法拯救传统艺术的,中国传统艺术的深厚内涵使得它具有无法想象的生命力和生发力,吸收借鉴他者的经验固然不可或缺,挖掘、发展自身的优良传统更是重中之重。我们的美术史研究与美术批评是否也该好好反省呢?我们不必固守祖宗之法一成不变,也不该把祖宗之法一概地抛在脑后吧。今日的美术史论家们,在准确地、系统地引进西方美术理论的同时,要花更多的精力深入地、全面地钻研中国传统美术理论,使其重现生机,并且运用到当前的美术史研究与美术批评领域上来。如此,这一领域中的诸多弊端方有望改进。 美术批评需要交流和对话 李敬仕(绍兴文理学院美术系副教授、花鸟画家) 人类文化没有一个永恒的模式,也没有一个绝对中心。理论家们在讨论中西美术理论对话时,应该具有中国本土问题意识和特定语境的要求。 美术批评的对象通常是美术作品和美术家,因此,它同美术家的关系应该是相当密切的。在现时代,欲望、金钱这些物质追求经由市场消费逻辑而成为日常生活的主题词时,一些画家在金钱利益的驱动下,为了包装推销自己,对美术评论宠爱有加。而另一些美术家则对美术批评持冷漠甚至蔑视的态度。这其中有美术家本身的原因,如理论素质的低下和学术视野的狭隘,使他们对美术批评毫无兴趣。但也有对美术批评现状感到不满的原因。有位画家对我说:“那些写美术评论文章的人,读了几本理论书,就到处乱套。他们也许有丰富的哲学、美学、艺术史的知识,但并不懂画,他们哪里知道我为什么要用这块颜色,怎能看得出这块颜色好在那里?”这话虽有些偏激,却也不无道理。对于美术理论家来说,需要以宽容的学术胸襟,站在平等的地位上,加强同美术家乃至广大读者的交流和对话。这里我冒昧对美术批评中某些现象谈一些浅陋的看法。 首先是不少文章对视觉形式的特点缺乏具体分析或分析不能令人信服。在艺术家心里,他所见所闻的一切,却被转译成了他所理解、把握的艺术媒介形式,而其它因素都退而成为艺术创造的潜在背景因素。对这种艺术审美创造上的形式的“特殊性”不进行深入分析,就难以切入作品的本体。我们应该意识到,中国绘画史上卓有影响的理论著作,大多出自大画家之手。如中国最早出现的理论专著《论画》和《画品》,作者是顾恺之和谢赫,北宋《林泉高致》的作者是郭熙,明代作《华山图序》的王履,倡导南北宗论的董其昌,清代作《苦瓜和尚画语录》的石涛,都是赫赫有名的画家。这些著作不仅被历代画家们奉为经典,就是在中国美学史上也焕发着耀眼的光芒。对各种视觉形式的感悟和理解,殊非易事。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即使是专业画家,对他所从事本专业以外的美术作品也难以作完全的解读。一个中国画家看油画,大多也只能停留在欣赏层面上,很难在形式层面上作出令油画家心悦诚服的深刻分析。美术批评家批评的范围涉及国、油、版、雕、年、连环、宣传、壁、民间美术、艺术设计甚至建筑、书法等等,我们不能苛求理论家对美术各门类的样式都进行实践,但评论家必须花大力气对其形式语言的特点进行研究,这样才能真正取得发言权。如果评不到点子上,对美术家来说无异是隔靴搔庠,无济于事。美术评论中常有这样的现象,评论家写文章大加赞扬的作品,画家却认为并不见得是好画。有些推介文章,对作品本身的分析文字不多,却东拉西扯地写了不少有关文学史、美术史甚至哲学方面的知识,生硬地和他所要评论的对象联系起来,给人一种评不出什么也硬要说些什么的印象。还有对美术现象的一些评说,也难以使人认同。如有文章说:齐(白石)体的后人,“以吴作人为代表”;并把水墨人物画分为徐(悲鸿)和蒋(兆和)两派,说在明暗造型的手段上,徐氏以染为主,蒋氏以皴为主,把方增先归为徐派,把刘文西等一大批画家归为蒋氏门徒。这种说法未免武断。因为在中国画家眼中,蒋氏的人物画有以毛笔代替木碳笔画素描之嫌,作为中国画中特殊笔法的“皴”,和西洋画中的明暗完全是两回事,且在人物肖像画上运用皴染技法早已有之,怎么成为蒋氏的专利,谁用了皴法,就成了他的门徒呢? 其次是美术批评的话语方式,在80年代中期以后有了很大变化,引进了大量西方文化思想的新名词、新术语和新概念。一些自命精英的前卫理论家依据这一表象,相信中国美术的进程也应实现同一模式的转型,而对本土民族文化和写实画风给予轻蔑的否定,对西方现代性文化不是以一种平等的心态加以观照,不作批判性的理解,而是沉浸在现代迷信之中急于建构现代乌托邦。一些理论家屈从西方话语中心,并以此为荣。他们以单一的线性的非此即彼的思维,把西方文化的价值标准,强加处在不同历史背景和文化传统之中的具有斑斓色彩的本土美术。按照耗散结构的理论,进化不是按单一轨线进行的。因此人类文化没有一个永恒的模式,也没有一个绝对中心。理论家们在讨论中西美术理论对话时,应该具有中国本土问题意识和特定语境的要求。 美术批评中还有些不如人意的地方。如某些文章故弄玄虚,语言晦涩难懂。文章写给什么人读,应该有一个定位。读有些文章远比读黑格尔著作还难,画家看不懂,一般读者就更不懂了。如果只给自己小圈子里的人读的话,那就没有发表的必要。有的文章中大段深奥莫解的文字,在仔细琢磨之后,原来说的是很平常浅显的道理,学问不深,文章很深,只会令人厌弃。再有是某些评论家有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在那里指手划脚,口气武断专横,以为自己说的都是真理,不能容忍别的声音,这当然令人反感。还有一些心浮气躁的理论家,在和某些画家作互利性的交换,其后果必然导致美术评论的庸俗化和学术人格的沦丧。凡此种种,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再赘言了。 艺术评论家的底牌 谷流(河南美术出版社编辑、艺术史学者) 真正的艺术评论家应具备最起码的历史意识与鉴别批判能力,他们有神圣的使命感和宁静而不为物役的自由灵魂。这可谓真正艺术评论家的底牌。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一切关于艺术的评论话语都是源自牧羊人内心的亦或附庸的神话。牧羊人不但可以是神明的上帝,也照样可以是艺术评论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没有牧羊人就没有羊,没有羊也就没有牧羊人,没有牧羊人就没有这个世界和关于这个世界的历史,也就更没有必要再有牧羊人和羊所必需的食物和水。既然有了牧羊人,就必须有应该属于他的羊、他的食物和他的水。为了能顺利地找到并得到食物和水,艺术评论家便毫无必要再顾及颜面而不好意思以一种有时连艺术家都拍手叫好的相当体面的圈层话语,如帝国主义般地肆意强奸和占有艺术品创造的原初意义,并美其名曰指点创作和引导时尚,直到把好端端的艺术家糟蹋到不会画画才肯去折腾点儿别的。惟惜乎斯世艺术家众矣,却教那牧羊人太也不好意思停业盘点。是为天职艺术评论家之一副活形也。 艺术品是真正艺术家真正天才的创造,是原初的价值性话语文本,但又有优劣之别,诚如英国艺术史家贡布里希在《艺术和自我超越》所说:“斯德哥尔摩国家美术馆里令人惊叹的伦勃朗作品——仅仅为这些作品,我们就值得来这儿——和同一美术馆的一幅华托的珍品体现了不同的价值”。然而,在任何时代里,像华托那样的艺术家,甚至尚根本无法与华托相提并论的绘画从业者,实实在在地多如牛毛,并缘此无限地孕育着所谓的艺术评论家的温床。 当今有这样一种时髦的观点:艺术界由艺术家——画廊——艺术评论家——画商共同构成。在市场喧嚣的艺术情境逻辑里,艺术评论家甚至毫无愧色地直接充当着艺术经纪人的角色,从而使匠气之作的价格往往被误认为有价值而存在。制造误导的评论话语似乎罩上了价值的光环而俨然更高于原初话语——真正的艺术品的价值。其实,该情境中真正的艺术品往往匮乏甚至缺席,评论话语往往毫无原创性——毫无历时性价值而仅仅拥有其共时性的实用意义而已。赵汀阳《谁去批评画面》界定了艺术评论的简单标准:描述性的是新闻报道;解释性的是辅助性评论;分析性的才是真正的学术性的艺术评论。信矣!是笃语也。 那么,真正的艺术评论家该由怎样的人来充当?他既不是极权主义者,也不是艺术市场炒作家,更不是那些并无广度和深度专业智识的艺术理论爱好者或自谦曰参与者;而应是那些真正对现时代具有深刻实践和洞察的文艺博学之士——诸如对某一艺术领域有针对性的专门独到研究的艺术史家、作家及相关研究学者。他们应具备最起码的历史意识与鉴别批判能力,他们有神圣的使命感和宁静而不为物役的自由灵魂。这可谓真正艺术评论家的底牌。令人遗憾的是,当今的喧嚣者大多都没有底牌!甚者根本就没有牌!打出来的竟还是“借用”人家的牌!甚矣!斯诚悲哉!

132 评论

jajahhauqba

对我的撒打算打算的都是大大

115 评论

大猪头.

看看这个吧,或许能对你有点帮助中国古典美学的语言哲学之思一 缘起:“意象”之学中国古典美学之特色在于,其以“意象”或“意境”为基本审美范畴,而对“美”范畴讨论甚少。但是,虽无美学之称呼,但古人的审美活动并未停止过。“中国审美文化从有了仪式和装饰品的山顶洞人算起,有近2万年”[1](张,9)(正文中圆括号内的汉字指引文作者,数字指引文页数。下同。)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古代中国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古典美学——“意象”之学。“意象”之述始见于《易传》,其述曰“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2](李,274—275)这是“观物取象”之意。又云“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3](李,291)。由此,则提出了“言不尽意”,“立象以尽意”的思想。综其要点有二:一是认为书(文字)不能尽言,言不能尽意,而象可以尽意;二是暗示了形象思维——“象”式思维优于概念思维;实际上确立了中国传统审美“以象明意”,偏重“意象”的思路。后经王弼、刘勰等人的发挥,至唐代,“意象”一词实际上已成审美活动之本体性范畴。到明清时,则更有完备之发展,而其中对“意”之发挥也达到了纷繁奇曲的程度。在古典美学典籍中,谈到“意象”的论述比比皆是。如刘勰在《文心雕龙 神思》篇中论“陶钧文思”时有述:“……然后使玄解之宰,寻声律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此盖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此以“窥”“意象”为“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则强调了“意象”在审美之“神思”中的作用。又如,司空图《二十四诗品、》有:“意象欲生,造化己奇”之说。至明清时,王夫之,王国维等学者对“意象”皆有深入之研究。如王夫之提出了“意伏象外”之命题,王国维总结性地论述了“意境”,“境界”范畴。然而,古代“意象”论中继承了《易传》思想,并将其发挥到一个新高度的当首推魏王弼的“得意忘象”与“得象忘言”论。王弼之后诸人之论,多步其后尘,并未能更标其新。反对其论者,如晋欧阳建提出“言可尽意”,但其论未对古典美学的发展产生大的影响。王弼之论对中国古典美学的影响是双重的,利弊并存。王弼论曰: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4](丁,204)在这里,王弼肯定了“象”是出“意”者,“言”是明“象”者。此处与《易传》说法一致,并为下论作了铺垫。王弼又说: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在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5](丁,204—205)从这段话可以看出,王弼认为,要“忘象”才能“得意”;要“忘言”才能“得象”。这就是王弼的发挥之处。其所论之“象”即“卦象,爻象”;引申其意则应是“一切可见之征兆”;同样,“意”即与“象”对应的 “义理,思想”;“言”即“语言,文字”。可见,如果按照王弼的思路去审美:必“忘象而得意”,则会忽视对“意”所对应之“象”的把握而偏重对主体“意”念,情感等主观因素的发挥;而这种发挥一定是天马行空式的,因为其前提“在忘象”;必“忘言而明象”,则难免减弱对文字符号与其所记载的现象世界及主体思维形式的关系的考察。总之,王弼所论述的是偏重“意”而轻“言”“象”的思维之路,这种思维固然使中国古典美学更加具有了飘逸,玄幽的独特审美形态,独立于世界美学之林;但是,从语言哲学的角度看,它也带来了使中华美学之发展具有明显局限性的缺点。对此,我们可以如下发问:二 “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我们忘记了什麽?我们所忘记的,是语言文字及其陈述与思想的紧密联系。首先,当思想仅只是一种体验的时候,它是无法存在的。思想只能存在于表达之中。通过表达,思想——主体之“意”,才能活起来,真正成为“思想”。“以语言运用为主的表达式,不仅是思维和认识的再现,不仅是情绪和体验的载体,它本身对思维对体验也发挥着一种能动的参与性操作作用。”[6](周,45—46)这就是说,语言有表达且成型思想的重大作用。如此看来,“得意忘象”,“得象忘言”论强调“忘”字,仅把语言表达当作可弃之工具,割裂了文本表达与思想的相融关系,把思想悬在了空中。于是,“得意忘象”论继续搜寻在语言陈述背后隐藏着的看不见的,不定的思想,并把它们放在我们的头脑之中,任由头脑发挥。时至今日,这种想法几乎已成了一种习惯思维——在现象后面寻找本质。王弼之后,中国古典美学即在有意无意中因循着这种习惯思维而发展,因此而辉煌,也因此而困惑。辉煌之处,有目共睹。困惑之处,亟需探讨。在张法所著的《中国美学史》中,开篇即探讨了中国美学史的“内在困难”。用中西对比的办法,张法认为,西方美学存在于四类著作中:一是一般美学理论体系性著作;二是“论某一个或几个主要概念的著作”;三是对两个或多个艺术部门进行比较的著作;四是仅为某一艺术门类的著作。且“正是西方的第一,二类著作,使第三,四类明显地成为美学;中国没有西方的前两类著作,因此全部四类都没有走向一种美学的总括”[7](张,导言,3)。体会其意,张法认为,中国至今并无明显成熟的美学,原因是过去缺乏美学之理论性著作,和论述“主要概念”的著作。本文赞同张法的说法。的确,一门成熟的学科应当有自己的元初概念——基本范畴,及建立在这一范畴之上的基本理论;理论由范畴而生,而长;如此,才能形成结构严谨的学科。中国古典美学也不能例外。那麽,形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什麽呢?本文以为,其关键还是在于“得意忘象”论的影响,使人们忽视了对思想之载体——语言文字及其表达的的著意。首先,前已指出,从“得意忘象”论去审美,则重“意”而轻“言象”,形成“天马行空”式的“意审”;结果凭审美主体之喜好而发挥,对审美之语言形式几至忽略不计,唯用心捕捉那飘忽不定的“暗藏的思想”,造成语言形式与思想的分离。其表现之一是,一字之意有无数种解释——实际上等于没有解释。最典型的例子,在古典美学典籍中,“特别是那个‘美’字,成了名副其实的万金油,几乎被用于一切需要下肯定的审美判断的场合。冰川雪野是美的,枯藤老树是美的,桃花流水是美的,苍烟落照是美的,鱼戏于渊是美的,鹤飞于天是美的,……,蚂蚱蝈蝈是美的,只要你愿意,就可以把‘美’字安在随便什麽地方”[8](曹,13)。显然,这样的“美”字涵义十分丰富,什麽都是,实际上等于没有涵义,什麽都不是。这样的例子在古代美学典籍中还可以举出许多,当然,并非皆是“得意忘象”论之作用,因为,从汉字的特性看,其“词义具有浑圆性”[9](周,46)。词义易模糊。但是,本文认为,“得意忘象”式的思维模式的影响决不容忽视。总而言之,本文认为,由于魏晋以来“得意忘象”论的影响,中国古典美学虽然取得了独具特色的辉煌成就,但也积累了轻视语言文字及其表达在美学论述中的作用的倾向,最终形成了学科基本范畴论述不明确,不系统的缺点,其直接影响了中国美学的学科成型发展。今天,已有许多美学家致力于从不同的角度寻找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有些人已经建立了自己的体系。本文限于初涉美学,无力也无意去解决建立古典美学基本范畴,重塑其体系的重大任务。本文之意,对“美”字进行文字学还原,依此从语言哲学的角度对其进行涵义界定,以初步确定“美”范畴的特征。在此基础上,并与“意象”范畴进行比较,以确立“美”范畴在古典美学中之基础地位,作为研究中国古典美学的一个起点。三 “美”之还原——由“美”字到“美”范畴中国哲学和美学根植于文字创构的象形之中,则寻其“美”范畴之特征必从“美”字之构字开始无疑。“美学”一词是近代之外来语,“美”字的存在却与中华文明的存在同样古老。溯本寻源,以知精义。本文对“美”字的文字学还原如下:从文字训诂的观点看,有关“美”字元初意义的以下两种训释值得注意:首先,据《甲骨文字集释第四》[10](李,1323)训“美”字如下:……契文羊大二字相连疑象人饰羊首之形与羌同意卜辞多言“子美”人名字又作 美上不从羊似象人首插羽为饰故有美义以形近羊故认从羊耳姑存此说待考。可见,从《集释第四》则可认为,从“观物取象”出发,按“画成其物,随体诘诎”——“象形”原则,“圣人”造出了最早的“美”字。那麽,这个“美”字所象何形呢?或是“人首插羽为饰”;或是“人饰羊首之形”。故,这个“美”字所记载的是古人的一种修饰而立的状态——一种“象”。这种象直接与人的“意”——“修饰自己”的思想状态相关。这就是说,“人意”存在于“象”中;“象”又被记载到了文字当中。“言”则明“象”,“象”则尽“意”。从构字方法来说,“美”字是“象形”字。其次,汉许慎的《说文解字》[11](许,146)却训美为:“美,甘也 。从羊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其意一是以“甘”为“美”,存“美”在“味”。欲体此“味”,则须会“羊大给膳”之意。二是认为“美”即“善”。则按《说文》,“美”虽象形,所象者却是羊。羊之为美,也非因长得漂亮,而是因为其味儿香。这可以理解为以“功利”为美,与“美”字所造之“象”,与象中可会之“意”无直接关系。另外,其以“善”为“美”,则混淆了“美”“善”之别,造成了其后“美”字涵义的混乱。当然,《说文》以“善”释“美”并非首创,其可能是受到了儒家的影响。如,孟子“他确定人的天性是善,因而他说的‘善’,实为‘真’。那麽他说的美既是‘善’又是‘真’”。[12](陈,134)本文认为,以“善”为“美”则给“美”字蒙上了一层伦理色彩,也应是造成“美”范畴长久不能成型的原因之一。从历史上看,《说文》之后,许多字书皆从其说。如清《佩文韵府》训美曰:“好色”;随后又紧引《说文》之训补充。此应是作者自觉以“好”训“美”意太空泛,随从《说文》之说,以善其事。这说明了两点:《说文》之影响巨大;“美”字之释意到清朝尚甚迷惑。本文认为,《说文》之训“美”不可从,其以“功利”为“美”或以“善”为“美”皆不足取。因为,从中国古典美学的审美历程看,今天我们称之为“古典美学或文学”的古代典籍中,“美”字的涵义并非可以如此理解。前文已述,《甲骨文字集释四》以“象形”训“美”。其考证之据是最早的汉字——甲骨文,故其所论者是最早的“美”。据《说文》叙目,始造字者苍颉“见鸟兽蹄颃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不论“苍颉”有否其人,甲骨文以“象形”造字可知。而“从甲骨文‘大’的造型看,确是正面站立的成年男子之形。所谓‘羊大为美’,实则是‘羊人为美’。”[13](王,62)这也说明了许慎之误。从上面的分析可知,从文字训诂的观点看,“美”字“象”“人饰”之形,其语言哲学意义在于,“美”字之“象”,是蕴涵“人意”的“象”,或者说是因“人意”之求而生之“象”,它表达着“人”的一种精神建构;这种精神建构——“意”——是融涵于“象”内的,并化生成“象”之记载——“美”字。可见,一个“美”字,既象既意,是对“美”之“意象”的形象化文字表达。若欲得“美”之“意”,是不可能“忘象”的。“忘象”则所得不知是何“意”。进一步说,实际上并无隐藏在“美”字背后的“思想”,其“思想”就显现在“美”字之中;或者说,“意”在“象”中,也在“言”中。其实,“美学陈述就是美学思想,美学思想就是美学陈述,不可能有脱离陈述的美学思想”[14](曹,37)。前文已述,任何一门学科或理论体系都应该有自己的出发点——基本范畴,美学也不能例外。尽管也有人对此表示怀疑,但其结果是取消了美学[15](参见曹,179-180)。而实际上美学至今并未被取消,故其从反面证明了美学的确有其初始概念或基本范畴。那麽,对于中国古典美学来说,其基本范畴应该如何呢?传统的观点是,中国古典美学以“意象”或“意境”为其基本审美范畴,是“意象”或“意境”之学。本文认为,这种观点尚有值得商榷的余地,如下:第一,“意象”一词之用源远流长,其涵义历代皆有变化,模糊曲折,其主要特征是“不定”。“就其功能而言,它们都远远大于语言,都充满着‘空白’,充满着朦胧性和不定性,并任由一代代读者根据自己的体验取填补,去确定”[16](周,61)。由上文分析已知,作为概念,“意象”有极其广大的外延和不能确定的内涵,难以成为一门学科的基本范畴。第二,自王弼的“得意忘象”论提出以后,其实际上成为了以后古典美学之审美的主流思想 。如前文所指出的,“意象”一词之用自此多偏“意”而轻“象”,由一“象”而生多“意”,造成了古典美学许多论述概念宽泛,语义含混。从上述两点看,本文认为,由于历史的原因,“意象”概念仍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基本范畴,它是古典美学飘逸,虚灵的独特风格的象征,古典美学由此独立于世界美学之林。但是,从建立美学基本范畴,形成严谨的美学理论体系来说,起码仅有“意象”范畴是不够的。增加“美”范畴为中国古典美学基本范畴正当其时。前文已经分析过,“美”字是融合“人意”之“象”的文字记载,而这种“人意”的最初表现是“人对自己的修饰”。这种修饰的具体内容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但是,代表这种修饰的“美”字,其中蕴涵的审美意义却是可以确定的,具有稳定性的。那就是,人们从一开始就把“美”创造为这样一种存在:它是人造的,只能以感性方式表现人之特定精神建构的人类思想行为。其中,“感性方式”是指“美”必然存在于文字表达形式之中,融意于象,融象于言。这实际上就是从文字还原初步推出的“美”范畴的内涵。其特点是融“人意”在“象”中,是“融象之美”。这样的“美”是不忘“象”才能“得意”的。从初步推出的“美”范畴出发研究古典美学,则必会有与过去不同之结果。从方法论的观点说,是以文字分析为依托,从语言哲学的角度研究古典美学。四 “美”范畴与“意象”范畴既然本文认为“美”范畴与“意象”范畴都是古典美学的基本范畴,则其异同有必要再加说明。首先,从内涵方面看,“美”范畴具有稳定性,确定性。其中体现的思维路向是见思想于语言,明意义于表达。“意象”范畴则蕴涵流动性,空灵性。其内涵由主体体验而定,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基本范畴。其次,从外延方面看,“意象”范畴外延广阔而天马行空。“美”范畴之外延尚需总结,逐步明确。从古代典籍的用法看,用“美”字之处甚多,涵义复杂。其中哪些可归为本文约定之“美”范畴之用法尚待进一步研究。前述清代编撰的字书《佩文韵府》[17],在其中“美”字条下,列出了各代典籍中“美”字的用法共224种。这些用法今先粗分两类,如下:第一, 史志用法凡129种(未含《诗经》):大体上说,此类典籍对“美”字的使用较偏重社会伦理意义,其字涵义一般抽象,曲折,形上色彩浓厚。今列一例用法如下:《左传》曰:“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其中“中美”用法义甚复杂。第二,诗赋文用法凡99种(含与经史志用法重复者4种):此类用法则多符合本文所初论的“美”范畴的涵义。今举一例如下:路游诗云:日长处处莺声美,岁乐家家麦饭香。此处“莺声美”和于“日光”,“村景”之中,形成主体观察中的“意象”,依“象”寻“意”;“美”在“象”中,在字里行间。可见,古代用“美”范围广阔,涵盖了社会伦理,“意象之学”等范围。本文认为,其在社会伦理意义上的用“美”不属于古典美学研究的范围,是否准确,则有待对“美”范畴的进一步研究。五 几句缀语论述至此,本文认为,既然提出了“美”范畴为古典美学的基本范畴,则还应解释下面一个问题,即“美”范畴为何长期没有成为中国古典美学之基本审美范畴。本文以为有如下两点理由:其一,如前述,中国审美文化之理论源泉当属《易经》。而在《易经》中即确立了“观物取象”,“立象见意”的传统“象”式思维模式。由“象”生“意”,“意象”相联为论,一直是中国古代主导审美观念,决定着中国古典美学的研究内容。故,古代几无专论“美”的美学著作。其二,对后世影响巨大的《说文解字》以“从羊从大”,“美与善同”误训“美”字,误导了后人对“美”字源意的理解,使古代“美”之用法繁杂模糊,其涵义难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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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lovetu

2楼,您好!请问:你的这篇文章是从那里摘到的。。我看了一遍,简直太有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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