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晴whisper
过学习《医患关系》感慨颇多,就简单说下自己的感受吧。医患关系是医方和患者两个方面主体相互作用的结果,缺少其中之一就无法形成这种关系。先说下医患关系中的医方部分,由于制度不健全,没有一套完整的管理监督机构,使少部分医务人员有机可乘。管理混乱使医疗活动失去准绳,医院整体医护素质差,所以当前应当有目的及时开展以“病人为中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仁心仁义、方便为怀”的措施,对于改善当前较为不满意的医患关系有一定好处。部分医院经营思想偏差。由于客观上存在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医院在两个效益上更注意经济效益。特别是科室经济独立核算后,科室自负盈亏了,只能打经济算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不良风气,给患者造成不良心理影响,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医院快变成“医疗交易所了”,逐渐变味了!所以要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本着同情、安慰的心理医治患者,特别在今天已是生物心理社会模式的情况下,对医生的要求更高了,既要医好患者的病,更要了解、疏通病人的心理状态,满足病人的合理要求,使患者感到住院时有一个良好的心境,配合医生治疗,我们感得“将心比心”是很有说服力的,当你无视病人的痛苦时,多想一想,要是你生病,希望医生怎么对你,另外,医学科技迅猛发展,医务人员要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事业心,努力掌握先进的医学科技,为患者服务。在仪表上、行动上、语言上、医疗工作过程中,使患者放心、满意、高兴,这对医院的两个效益很有好处。在医患关系问题上,医方固然是一方面,但患者也是重要的另一方面。主要表现在:(1)有些患者对医疗期望值过高,认为是小病应治愈,有的是道听途说,这种病怎么医成这种样子,产生不满心理。在医院闹了起来。有些修养较差的家属侮辱医生。(2)不信任心理:有些患者希望老资格医生为其治病,一旦得不到满足,出了一些合并症,将认定是年轻医生造成的,发生纠纷。(3)有些病会产生不良心理影响,如癌症、慢性病、长期不愈,患者发生不满,绝望心理,将会迁怒于医务人员。社会主义法制包括了诸多的卫生法规,其根本职能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医务人员行医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体现法律面前医患关系人人平等,从而保障社会主义医疗秩序的正常进行。社会主义医患关系有自己的道德标准和要求,这种道德要求是建立在医患双方共同遵守的基点上,是双方共同的责任。它要求医患双方彼此尊重、平等待人;建立医患之间的友爱和信赖关系,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行保护性医疗。我们本着“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坚持不懈地发展良好的医患关系,才能保证医院的竞争力,才能促进医院的发展,才能完成医护工作者的天职。
没蜡笔的小新
医患关系是医院人际关系的基础,其好坏直接影响医疗质量和满意度,加强医患沟通是深化“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 1 医患关系的现状和成因 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医患双方的主客体位置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各级各类医院都将“以病人为中心”作为医疗服务的根本宗旨,医疗服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但令人困惑的是,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却迅速攀升。据北京市近3年的统计,仅在71家二级以上医院就发生医生被殴打事件502起,致伤残90人。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患矛盾日趋激化。 我院近三年来发生医疗纠纷投诉共计36例,存在医疗过失负主要责任5例,存在不同程度不足且与患者的沟通解释不到位的15例,医疗上无明显过失行为,但沟通解释不到位导致家属不满意而投诉的16例。由此可见,由于医患沟通不到位导致的投诉比例高,这些都是通过双方之间的沟通能避免的。引发以上纠纷造成医患关系现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客观因素:一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患者的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对医疗服务的期望值明显提高,一旦治疗效果未达到预期效果,就易引发纠纷。二是患者的知识水平和法律知识、维权意识越来越高。三是医疗资源不足,医务人员工作强度和工作压力大,不能为每一位患者提供全程周到服务。四是社会处在转型期,过高的医疗费用让不少患者不堪重负。五是部分媒体推波助澜。主观因素:一是医院重程序服务轻人文关怀。二是少数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下,服务不到位。三是医患沟通不畅。四是医师业务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 医患沟通的主要内容及沟通方式 为了加强医患沟通,增进医患理解,减少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我院于2010年起制订并执行医患沟通制度。沟通的主要内容是医务人员在实施诊疗活动过程中,应详细向病人及家属介绍所患疾病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病情的转归及其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的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药费用清单等内容,并听取病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其所要了解的其他问题,让病人“明明白白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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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视角谈解决医患关系中的医疗纠纷问题的论文如下:立法环节。首先,应制定专门的法律制度。医患纠纷具有独特的、专业的特点,完全可以制定一部专门法来规范。其次,应加强医疗事业立法。通过立法来规范医疗事业体制已经成为迫切之需。此外,还应不断完善专家鉴定人员出庭制度和建立相关规范鉴定活动的法律。“鉴定”在医患纠纷诉讼中扮演了非比寻常的作用,理应有公平、公正、公开的鉴定才可以有利于更好地解决“医患纠纷”。执法环节。有了比较健全的法律,如何发挥其作用就是重中之重了,“医患纠纷”的特殊性决定了在实施过程中也有其独特的要求。推行专门司法是重要的措施。与经济类,知识产权类案件相比,医患纠纷类诉讼同样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并且是涉及人身损害的,公平的健康权和生命权遭到了损害,应该培养一批有一定的医学素养,又有能力从事审判工作的专门的司法人员,或者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吸收相关医疗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此外,还应缩短诉讼时间。法制教育。医患纠纷存在问题一方面是法律及其它制度不建全,但深层次上,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公民在法律的态度上存在问题。医务人员不了解法,没有严谨的法律意识,在医患纠纷出现的早期不按规定程序处理,采取隐瞒事实,篡改原始资料等方式,试图撇清关系,逃避责任。而患者市场漠视法律,在与医方产生一定矛盾的时候采取暴力、殴打、辱骂、威胁医务人员的方法来试图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守法主体普遍缺失法律意识的时候,完善的法律制度也没有了施展的余地。诚然,自古以来长期形成的以德治国,以人治国的思想根深蒂固,影响了法制教育的过程。只有当人们真正理解、信仰法律的时候,理想的法治国家才能实现,法制教育的中心任务就是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制观念。医患纠纷的出现不是偶然的,有其独特的原因,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应该理性分析原因,寻求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法,这样才能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保护自身的生命健康权。
一、医患关系现状 2.医患双方缺乏信任。 二、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 1.从患者方面来看,主要表现在:(1)病人对医疗效果期望值过高。(2)患者存在不信任心
过学习《医患关系》感慨颇多,就简单说下自己的感受吧。医患关系是医方和患者两个方面主体相互作用的结果,缺少其中之一就无法形成这种关系。先说下医患关系中的医方部分,
,医患关系是一种道德关系,病人相信医生 将自己的健康和生命寄托给医生。医生则以治病救人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不过重点是看你患者的情况吧, 具体的还是看
当代医患关系哲学思考论文 一、当代医患关系性质的改变与医患利益共同体的分离 医学,无论是中医还是西医,一向是以服务于生命为宗旨的,客观地具有“善”的属性。从发生
一、做好物理诊断可密切医患关系医患之间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往往是从相互问候开始的,这是一个反复和同学们强调的问题,语调、语态都有艺术,就是贴近患者,比如:称呼“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