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健康康。
一 学生交来的作文,我一眼看去便知是抄的。 学生抄袭的来源多种多样:有抄作文书的,有抄名家作品的,有抄百度知乎的。而我也练就了一双法眼,总能一眼就洞穿他们的手段。 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因我年轻时嫉恶如仇,特别看不起虚伪功利的行为。一旦发现学生抄袭,或严肃谈话,或全班批评。对于统考改卷时发现抄袭的学生,虽鞭长莫及,但心中甚鄙视之。总之绝不姑息。甚至,有一次,在中考评卷时,我发现明显抄袭的作文,正当我要痛下杀手时,评卷组长对我说……(不,我不能说!) 后来,随着自己逐渐成熟起来(不害羞!),对学生的了解与体谅也多了。遇到抄袭的现象,我就分数打得稍低一点,在讲评时委婉地暗示一下,不再直接地揭发,让学生出丑。但抄袭的同学,明明是我的课代表,或者是一个很平日很喜欢语文课的学生。他明明很渴望通过这“别样”的发挥来赢得老师的青睐与同学们的欣赏,而这希望却落了空。于是,他便知道我知道了,我也知道他知道我知道了。结果,他与我之间便有了一层无形的隔阂,而他向上的动力、学语文的兴趣亦日渐丧失。 或许正因为类似的体会逐渐增多了吧,我觉得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学习动力,比维持一个暂时而无谓的公平更重要。于是,我便让自己最大限度地默许了抄袭的行为,将抄袭来的作文与其他作文等同赋分(其实分数都差不多),在讲评时,也同样地点评三五语。表面上大家都各得其所相安无事了(学生完成了功课,我完成了工作,大家的感情还是那么好),但我的内心仍有着说不出的别扭和困惑:这样做对吗?这真的是为他好吗? 二 前日,科组长让我准备一节作文课,主题为“选材”。我一认真起来,完了,就又陷入了思考。 所谓选材,关键有二,一是“选”,一是“材”。材是选的前提。学生首先要有“材”呀。然而现实明明是,学生写作时毫无材料,头脑空空,无所用心,肚里一堆过去背过的、抄过的陈词套路,然后再经一番痛苦的拼凑,终于交了上来。当然,也有写得较好的,然后一篇作文通吃三年,每次大考就将其改头换面一番,呈交上去,得个八九不离十的分数,也真是屡试不爽也。 相比于此,那些在平日写作文时还肯去搜寻、抄袭以期出彩的同学,反倒体现出了更可贵的品质。他们心怀开放,勇于探索,大胆尝试,甚至抄到一些须改动处,还能别具匠心地等量代换。这些行动里边,不正隐含了一种积极的态度和创造的精神吗?写到这里我自己都不禁脸一红:第一次听到一个人把抄袭行为说得如此地清新脱俗,以至于我以前对抄袭者的打击简直近乎犯罪了。 这是真的——学生无材,你要他怎么选?今天布置一篇《是你拨动了我的心弦》,我跟你讲哦,隔壁班那女孩真的……不,我不能说!下回又布置一篇《老师,我想对您说》,讲真,老师,您想听实话吗?——看到了吧?所以,还是先背几篇典范作文,继续改头换面,一手交文,一手给分为妥。这既保护了我自己,又尊重了你。 三 其实,学生在写作初期,无论是素朴的生命感受,还是经纯化提炼的写作素材,都是贫乏的。此时,搜集大量的典范文章来抄写、模仿、改动,其实完全符合写作的规律。在这过程中,阅读、甄别不同范文的优缺点,是鉴赏能力的训练;模仿、改动其细节以化用,是语言能力的训练。如此反复再三,不论是素材积累、语感、阅读品味、写作经验还是兴趣和信心,皆可有实实在在的提高。 这诚然是一条学习写作的正路。 然而,是什么把学生逼到带有道德批判的“抄袭”之路上的? 孩子固然也有在考试中优胜的功利心,但主要的责任,仍当教育者来负。盖我们向来只给学生提供宗旨式的指点,而无有效的指导训练之法。又迫于应试,急求成功,便不假思考地将学生一举推进竞争之洪流,再简单地以分数宣判其命运与尊严。写作天资高的学生,或可游刃有余,从而脱颖而出;而大部分学生则只能苦苦挣扎,为渡苦海,各显神通——其委屈、苦闷、呼喊又有谁听?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语文老师都这样冷酷无情。扪心自问,其实真正的问题是:我们自己也并不真的知道如何写作、如何指导写作训练也。(说得好像你就很懂一样!) 四 因此,抄袭之行为,如果撇开为取得高分而不择手段这一动机来看,它其实是暗合写作之道的。只要我们能够正视写作的规律,理解消化,运用此规律来正面地指点学生、训练学生,那么,“抄袭”亦不会真的构成抄袭,乃成为写作训练之路上辩证之一环矣。 好,那就我们该如何开始学习写作呢? 对此,我也初步总结了过去的实践,草拟了一个“正确的写作训练法”大纲,如下: 前期,来料加工。 中期,组料加工。 后期,自由抒发。 尚未及深入思考,姑且以上述三阶段方便称之吧,下回再谈。
初记装饰
抄袭他人毕业论文怎么处理,构成犯罪吗
一般来讲没什么问题,论文是可以引用和借鉴的,但全盘抄袭就属于剽窃他人知识成果,也就是侵犯作者的知识产权,如果作者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侵权之诉,你就有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外,来自校方的行政处罚也有可能判定论文不合格,无法授予相对应的学位等等。
发现著作权被侵权怎么办
一、如果被侵权作品系职务作品,则作者应向所在单位查询单位是否许可了第三方使用该作品。
二、确认对方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作品合理使用的规定。
三、通过著作权集体组织或者中国版权信息网等途径查询相关方是否已支付了有关的使用费。
四、确认对方确系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或剽窃后,应及时固定侵权证据:
1、侵权作品在纸面媒体发表的,则应取得相应纸面媒体的原件;若无法取得原件,则应到图书馆取得加盖图书馆收藏章的复制件。
2、侵权作品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的,则应去任意一个公证处做相关互联网资料的证据保全公证;权利人可委托他人办理证据保全公证,但需要出具委托书并提交作者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若选择互联网侵权资料的律师见证,则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律师见证书的性质是证人证言,其效力远不及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五、可采取的维权方式
1、与侵权者协商,要求其停止损害行为以及赔偿;
2、申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解;
3、直接向法院起诉;
4、书面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意见,询问华律网的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和合法权益,保护你的利益不受伤害。
王小虎呦
如果您发现别人的作品有涉及抄袭您的作品的嫌疑,您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在起诉书中写明涉嫌抄袭的是哪一部分,同时还需要说明法律根据,以及这个抄袭对您的影响和您让对方公开道歉或者要求赔偿等主张。
一般期刊发论文前都会检测重复率的,如果说没有检测出来那就是数据库里面没有你抄袭的论文,一般问题是不大,期刊问题可以找发表吧了解
不能抄的,但是能...搬...你...写好
“剽窃”指的是一种欺形式,它被界定为“虚假声称拥有著作权:即取用他人思想之产品,将其作为自己的产品拿出来的错误行为。”在你自己的文章中使用他人的思想见解或语言表
抄袭无罪,利益化有罪方法/步骤1首先,要明白被剽窃的论文被用作什么用途。因为,简单的抄袭论文而没有任何其他意义和价值,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就像你发表一篇论文,我拿
这个指标,只是知网查重系统的“疑似”认定,并不是最终定论,因此,学校不以这些指标作为考核标准,放心即可。中国知网对几个指标的具体定义如下:1. 直接或间接使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