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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萌哒蜗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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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大素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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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投江究竟值不值得?屈原,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即使在他投江之后的两千多年里,仍然受到人们的敬仰和怀念,他所创造的楚辞体经久不衰,永垂史册。但是对于他投江而死却存在着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屈原之死重于泰山;有人则认为屈原之死轻如鸿毛。其实这恰恰反映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那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该怎样正确理解和认识人的价值。在我认为,屈原之死,死得其所。何谓这“死得其所,死得值”正如著名社会活动家,共产主义领袖季米特洛夫所说:“在死后不活在人们心里的人,等于没有活过。”当祖国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选择为祖国而死,这样的死是伟大的。 屈原之死,死于爱国。屈原面对楚国上下昏庸,郢都破灭,没有卖国求荣,而是凭着一颗“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的忠肝义胆,与楚国共存亡。他将国家兴衰置于自己得失之上,这种精神永远激励着爱国志士,鞭挞着卖国之人,有如此深远之影响,有如此深远之意义,怎能说死得“轻如鸿毛”呢?郭沫若同志说过:“屈原的死是为民殉国难,是一种为国捐躯精神的再现,他是为正义而死,为真理而死,死得其所。”屈原之死,死于一种热忱,死于一种抗争。在他生命旅途的最后一站,将生命与信念的光辉和伟大展现给世人;他用生命守住他的灵魂:他用他的死告诉世人,追求信念与自由是永恒的主题;他给芸芸众生以震撼;他在“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的郁闷空气中注入了一股热浪。这种精神影响着一代又一代民主革命宣传家,思想家陈天华或许受了屈原之死的感染吧!他的《猛回头》、《警世钟》成为刺向清政府的两刃利剑,而他为了抗议日本政府对中国留学生的迫害,愤然投海而死。老舍也倍受屈原的感染吧!在“文化大革命”中,不堪忍受邪恶势力的迫害,愤然投湖自杀,这是对文革动乱的抗争,是对‘文革”的控诉,他们和屈原—样,以自己的生命警醒人们要奋发,要觉醒。他们把生命的意义发挥得淋漓尽致,这正是死的价值所在。屈原之死给时空注释新的含义。这一道闪光的利剑划破了千年长空,给生与死赋予新的内容。他的精神流淌在每一个中华赤子的热血里,融入炎黄子孙的灵魂中。死已不是一种结束,而是一个伟大的起点。叶挺渴望血与火燃烧出生命光彩;狼牙山五壮士浩然长啸永远激荡人心。文天祥虽死犹生,丹心照汉青;史可法,身殉孤城,忠心可鉴;更有于谦,千锤万凿,清白人间。选择死亡,并不是平淡的沉沦,更不是无能的表现。屈原之死是一种力量,一种发奋的力量,它如长夜中划空而过的流星,闪出一生最璀璨的光辉。我说,屈原之死,价值永恒,价值无限。虽然人生的意义在于发展自己的生命,可是人生中也有为了发展生命必须牺牲生命的时候,因为平凡的发展在某种条件下,不如壮烈的牺牲足以延续生命的音响和光彩。绝美的风景多在奇险的山峰,绝妙的音乐、多是悲壮的旋律。而高尚的情操,却在壮烈的牺牲中。人生留迹于大地之间,本应该有惊人之举。卓尔不群的泰山睥睨群峰,汪洋恣肆的长江啸傲百川,佰剑于长城的秦皇汉武,在史册中群视千秋。生命的长短无关紧要,紧要的是生命的意义。屈原不随俗而毅然沉江,以身殉国,生命之光与日月争辉,长与短,因之失去意义。古往今来,多少生命在历史的星河中默默产生,又默默消亡,而又有几颗能够像屈原这样2000多年后的今天仍熠熠闪烁。他的死,有力地维护了他那不随波逐流,不苟且偷生的人格尊严;他的死,充分显示了他的忠贞爱国,至死不渝的高尚情操;他的死真正体现了他那昭真理而不惜牺牲生命的人生价值。鲁迅曾经说过,人的生命是可贵的,但真理更可贵。屈原虽死,而真理传于四方,这样的死,死得其所。 生与死,是一对矛盾。孟子说过:“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也如裴多斐所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也就是说,为了真理,自由,正义,牺牲自己的生命是值得的。但同时,我们要珍惜生命。罗曼·曼兰说过:“以死来鄙薄自己,背叛自己,否定自己的信念是世界上最大的错过。”屈原投江是一曲壮烈的悲歌,一捶击破昏暗的响鼓,一声震撼历史长河的惊雷,屈原是矗立于人类心中的永远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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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冻咚洞

一、理论基础:美善统一 一位优秀的诗人,未必能同时成为一位自成体系的诗歌理论家——因为诗歌创作的过程,原本是充满感性经验、富于激情和幻想的形象思维过程;它与借助于概念和范畴进行理论建构的逻辑思维过程存在着性质的差异。但诗人在自己的创作实践中,基于特定的审美情趣和思想倾向而形成某种较为自觉的诗学理念,则又是非常普遍和极为自然的。中国第一位伟大诗人屈原,在其辞赋创作的艺术实践中体现出一种可贵的诗学精神,虽未上升到完备的理论形态,却具有重要的思想意义,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值得细致深入的研究探索。 自上古时代以来,基于特殊的历史进程,南方荆楚一带就形成了迥异于北方中原一带的文化类型。关于荆楚文化的基本特征,史书中多有记载,如班固《汉书·地理志》云:楚地……信巫鬼,重淫祀。王逸《楚辞章句·九歌序》云:昔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祠。由此可以看出其民间巫风之盛行。而北方中原一带,由于西周初年周公“制礼作乐”的影响,很早就形成了“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1]的文化传统,明显地富于“实用理性”精神。这是南北文化性质差异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当然,文化的发展和演变,终究是一个相互影响、相互交流、相互融会的过程。到了屈原所生活的战国时代,尽管在社会心理(或大众文化)的层次上,南北之间的差异依然是显而易见的,但在意识形态(或精英文化)的层次上,两者却已经没有明显的区别,而达于基本一致了。历史学家范文澜先生曾经指出:“战国时代北方史官文化、南方巫官文化都达到成熟期,屈原创楚辞作为媒介,在文学上使两种文化合流。”[2]如果能将“史官文化”、“巫官文化”的概念,加以确切的厘定,即注明前者更侧重于意识形态的层次,后者更侧重于社会心理的层次,那么范氏的论述是符合实际的。而以美善统一的观念为思想基础的屈原诗学精神,也就在南北文化合流的历史背景下得以建立起来。 美善统一的观念,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的上古时代,都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思想。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曾经说过:凡是从某个观点看来是美的东西,从这同一观点看来也就是善的。亚里斯多德也认为:美是一种善,其所以引起快感正因为它是善。他们都强调艺术审美方面的“美”与伦理道德方面的“善”应该具有统一的关系。在中国的春秋时代,伟大思想家孔子也提出了同样的主张。据《论语·八佾》记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关于这段文字,何晏在注中引述了孔安国的解释:《韶》,舜乐名,谓以圣德受禅,故尽善。《武》,武王乐也。以征伐取天下,故未尽善。显然,在孔子看来,尽管“善”属于伦理道德的领域,“美”属于艺术审美的领域,两者各有不同的特性,但艺术的最高境界还应该是“尽善尽美”,亦即达到美善统一的理想状态。由于南北文化在意识形态方面的一致性,孔子的这一主张,后来对楚国的屈原产生了重要影响,成为其诗学精神的理论基础。 作为一位正直而富有教养的贵族诗人,屈原很自然地认同和接受了孔子继承西周以来统治思想而形成的儒家意识形态,他不仅是“善”的坚定守卫者和“美”的执着追求者,而且也是美善统一审美主张的热忱响应者。屈原在《九章·抽思》中,提出了“善不由外来”的观念,认为只有努力加强道德自律,不断追求自我完善,才能达到“善”的高尚境界。同时,在他的诗歌作品中,“美”字也是一个使用次数颇多的语词。根据语境的不同,这些“美”字的实际含义大致可分两类:一类与“善”字意思相同,可以互训。如《离骚》云:“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文选》五臣注:“内美,谓忠贞。”)又云:“既莫足于为美政兮,吾将从彭咸之所居。”(王逸注:“言时世之君无道,不足于共行美德、施善政者。”)如此等等,多指人的内在品质的高尚纯洁,与“善”相通,所以才会出现“美,一作善”的合乎情理的异文。东汉学者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曾作出“美与善同意”的解释。他通过文字学的辨析,也同样印证了美善统一观念的悠久历史渊源。另一类则是指能给人带来感官愉快的形体、容貌等外在之“美”,这已经向着真正审美的方向迈进了一步。屈原作品中多次出现的“美人”一词,如《离骚》:“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九歌·少司命》:“满堂兮美人,忽与余兮目成。”《招魂》:“美人既醉,朱颜酡些。”均是在此含义上使用的。其他如“美好”、“厥美”等词,也属此类。这类外在之“美”,意义相对独立,有时甚至会出现与内在之“善”相分离的情况,如《离骚》在描绘宓妃时写道:“保厥美以骄傲兮,日康娱以淫游。虽信美而无礼兮,来违弃而改求。”既坦率地承认其妩媚动人之容貌,也不因此而忽视或掩饰其骄傲无礼的品格。这不禁令人联想起孔子的名言:“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矣。”[3]外在容貌之“美”与内在品质之“善”之间的分离现象,实际上乃是由于人类审美认识的进一步发展,致使两者逐渐分化独立而形成的自然趋势。孔子、屈原均未忽视其间的复杂关系,显示出他们的思维触角的敏锐性;但他们对失去“善”之依傍的外在“美”,认为“不足观也矣”,表示要“违弃而改求”,说明他们在主张美善统一、注重和强调社会“政治—伦理”功利性的方面,也同样是前后呼应、一脉相承的。 在先秦诸子的思想中,有以“善”反“美”者,但居于主流地位的,毕竟还是以儒家学派为代表的主张美善统一的思想观念。屈原作为一位正直的贵族大夫,既然其整体思想富于浓厚的儒家色彩,那么他以美善统一的观念为理论基础而形成其诗学精神,也就显得非常自然了。 二、思想核心:发愤抒情 尽管屈原的思想带有浓厚的传统的、正统的因素,历史的巨变还是给它打下了深刻的烙印,使它在吸收儒家学说、继承历史传统的同时,更带有鲜明的、时代的、地域的、个人的特征。 具体说来,屈原心目中的“善”,实际上包含着“美政”社会理想和高尚人格理想两个方面。其社会理想以楚国的富国强兵、统一天下为指归,其人格理想则以诗人的耿介正直、高尚纯洁为依据。当他以这种被赋予着明确“政治—伦理”内涵的“善”为标准,来观照当时的楚国社会现实,来审视当时的上层统治集团,却发现到处充斥着早已病入膏肓、无可救药的政治窳败和品质堕落。他在《离骚》中痛心疾首地写道:“世溷浊而不分兮,好蔽美而嫉妒。”“惟夫党人之偷乐兮,路幽昧以险隘。”对屈原而言,真正的悲剧,不仅在于“善”的理想与“恶”的现实之间,发生了不可调和的尖锐冲突,而且在于,前者注定要在后者的暴虐压迫之下趋于毁灭,并且只有经过毁灭才能达到永恒。义无返顾地高举起“善”的标帜,即使完全丧失了实现理想的实际可能,仍然知其不可而为之,这不能不给屈原带来人生命运的深刻悲剧;而人生的悲剧和由此产生的满腔悲愤之情,也成就了屈原诗歌创作的伟大和辉煌,并促使他在创作实践中形成了“发愤抒情”的思想核心,即具有强烈的社会批判倾向和现实主义色彩的诗学精神。 无论从发生学的角度来考察,还是从形态学的角度来分析,诗歌艺术的审美本质,都无疑是人类主观情感的抒发。在中国上古时代,由于宗法社会政治和实用理性精神的影响,人们更为自觉强调的,却是怨愤之情的表达。《诗经》大、小《雅》中所载西周末年(厉王、幽王时代)一批正直贵族的作品,已经开创了这一抒情传统的源头,在其影响深远的怨刺诗中,诗人们直言不讳地表白了自己的写作意图,如《小雅·节南山》:“家父作诵,以究王xiōng@①。”《小雅·何人斯》:“作此好歌,以极反侧。”《小雅·四月》:“君子作歌,维以告哀。”可见,他们怨刺的锋芒,不仅指向贵族阶级中反复无常(“反侧”)的奸佞小人,而且指向最高统治者周王的罪过(“王xiōng@①”);与此同时,他们也抒发出自己内心悲哀愤懑的感情(“告哀”)。对于中国诗歌这一富于民族特色的怨刺传统,孔子曾经从理论上加以总结和升华。他强调诗歌的政治伦理功能,而兼及其艺术审美特性,提出:“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4]关于“可以怨”,孔安国注云:“刺上政。”当然,“怨”的内容决不限于“刺上政”,但结合孔子所据以阐发其诗学思想的《诗经》文本来看,揭露奸邪势力,抨击黑暗政治,亦即所谓“怨”,的确是“怨”的主要内容之一。由于孔子的巨大影响,宣扬怨愤之情的合理性,强调怨愤之情的必要性,也就成为源远流长的中国诗学理论的一个重要传统。 显而易见,屈原在直接继承《诗·雅》贵族怨刺诗的诗歌创作倾向的同时,也理所当然地直接继承了孔子所标举的“(诗)可以怨”的诗学理论观点。他在《九章·惜诵》中写道:“惜诵以致愍兮,发愤以抒情。”关于后句,王逸《楚辞章句》注释为“犹发愤懑,作此辞赋,陈列利害,渫己情思,以讽谏君也”;朱熹《楚辞集注》注释为“至于不得已而后发愤懑以抒其情”,二者之说基本一致,也比较恰当。但关于前句,王逸以“贪”释“惜”,朱熹认为“惜者,爱而有忍之意”,都显得非常牵强,不合文意。后世学者诸说纷纭,莫衷一是。金开诚先生参考前人之说,解释为“哀痛地陈诉以表达心中的忧伤”,可谓深得诗人之旨。其实,屈原所谓“惜诵”,与《诗·小雅·节南山》中的“家父作诵”,意思上完全是一脉相承的。这两句诗,属于并列的语法关系和对仗的修辞方法,简而言之,即是“发愤抒情”,虽然原本只是对《惜诵》篇意的说明,却揭示了一个带有普遍性的艺术规律,所以堪称是屈原诗学精神的高度概括和准确表达,具有思想核心的性质。 所谓“发愤抒情”,具体包含两个方面:首先是“抒情”,这是艺术的有别于其他文化形态的基本属性,更是诗歌的最具生命力的审美本质。在中国诗歌创作的传统中,抒情的方式一直占据着主流地位;而在中国诗学理论的传统中,对于抒情方式的强调和论证,也从来都是最引人注意的核心问题之一。由周代史官编撰、春秋时人补订而成的重要文献《尚书·尧典》云:“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汉代的《诗大序》进一步阐发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可见,“言志”即是“抒情”。近代学者朱自清先生曾把“诗言志”称为中国诗学理论的“开山的纲领”,正是从创作和理论两方面,精辟中肯地揭示了中国诗歌重视主观抒情的根本特征。在此背景下,屈原提出诗歌的本质在于“抒情”,显然构成了中国诗学传统早期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其次是“发愤”,这是在“抒情”的前提下,针对人类社会中长期存在的不公平、不合理的黑暗现象,格外突出地强调诗人的哀怨愤懑之情的抒发。从文艺心理学的角度看,怨愤之情既然是人类情感中力度最强的趋向之一,它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诗歌艺术所要表达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彼岸性的宗教意识极为薄弱、人伦性的宗法政治统辖一切的中国上古时代,情况更是如此。如果说,西周末年那种“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异俗”的动乱现实,直接引发了《诗·雅》所载大批政治怨刺诗的出现,那么,战国后期楚国那种“蝉翼为重,千斤为轻;黄钟毁弃,瓦釜雷鸣;谗人高张,贤士无名”[5]的黑暗政治,也同样直接激发了屈原的《离骚》、《九章》等充满现实主义精神的抒情名篇的创作。一般而言,人们的诗学理论,主要是从既往的诗歌创作倾向中总结出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身观念的演变与发展,孔子所谓“(诗)可以怨”,就是对《诗·雅》政治怨刺诗的总结和阐发,而屈原以“发愤”作为“抒情”之核心的诗学精神,则从创作倾向和理论主张两方面,对《诗·雅》作品与孔子思想进行了全面的弘扬,它强调对社会黑暗的深刻批判,并从这深刻的批判中,很自然地显现出理想的强烈光芒。未完,查看连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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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亭不再送别

《离骚》是屈原的代表作之一,该篇诗作长达375句、近2500字,是我国古典文学中最早最长的抒情诗,堪称中国历史第一抒情长诗。离的字意有:分开、分别,离别、离开;割取;相并、成排;陈列;经历;八卦之一,象征火;明;罹,遭受;缡,女子出嫁的佩巾;丽,依附;螭的古字,《广雅·释天》“山神谓之离”。骚的字意有:动乱、骚扰,骚乱、躁动;忧愁;狐臭味;扫。离骚一词,司马迁解释为离忧,王逸解释为别愁,班固解释为遭遇忧愁,近人又有解释为牢骚、劳商的,劳商即楚国流行歌曲名《劳商》。从离骚的字词本身来说,上述解释都有道理,也都能成立。但是,如果从屈原写作这首诗篇的时间、内容及其所欲达成的目的来分析,他是在遭受小人谗陷,被楚怀王冷淡、疏远之际撰写的(公元前313年左右),是要写给楚怀王听的,意思是“我经历着思想波动,不得重用,便回去干老本行”。从这个角度来说,屈原用“离骚”作为篇名,取意为“陈述自己躁动不安的心情”。《离骚》全诗,从内容上可分为三大段落。第一段落,从“帝高阳之苗裔兮”到“岂余心之可惩”,共130句,内容分为5小节。小节1 、屈原在《离骚》开篇第一句就自述自己的出身高贵“帝高阳之苗裔兮”,这里的高阳指太昊、少昊。我们知道,屈原出身楚国的少数民族巴族,巴族的祖先为太昊、少昊;与楚王、楚人、楚国贵族的祖先颛顼相比,少昊曾孺帝颛顼,事见《山海经·大荒东经》:“东海之外大壑,少昊之国。少昊孺帝颛顼于此,弃其琴瑟。”因此,屈原这句话的潜台词是说,楚王和楚国的贵族,你们不要瞧不起我,我的祖先比你们的祖先更高贵。接下来,屈原再述自己出生在虎年虎月虎日的大吉日子(巴人崇尚虎),天赋聪慧、重视自身修养、志向高远,以及只争朝夕、变法图强、敢为天下先的政治抱负“不抚壮而弃秽兮,何不改乎此度?乘骐骥以驰骋兮,来吾道夫先路!”小节2 、讲述自己辅佐楚怀王进行立法改革,欲使楚国实现尧舜禹三代盛世。但是,却遭到小人谗陷,楚王毁约,被疏远、排除在楚国政坛之外。在这里,屈原指天为正,表达自己对祖国对君王的赤诚忠心,并痛惜灵修(楚王)毁约和反复多变:“初既与余成言兮,后悔遁而有他。余既不难夫离别,伤灵修之数化。”所谓楚王毁约,这是一种非常不寻常的说法,普通臣僚是不会这样说的。屈原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的从政,代表着楚国少数民族巴族抗秦的意愿,而且是与楚怀王达成约定的。公元前318年楚怀王被推举为合纵长,领导诸国共同抗秦,屈原正是在这时进入楚国决策层的,而楚怀王看中的则是巴人尚武精神所具有的战斗力。但是,楚怀王在外交问题上反复多变,而且既不精明又没有原则,时而抗秦,时而亲秦,以致失信于天下,失信于国人。屈原在《离骚》中多次用“灵修”代指楚王,例如“夫唯灵修之故也”、“伤灵修之数化”、“怨灵修之浩荡”。那么,屈原为何称楚王为“灵修”?显然,这不是楚国贵族、臣僚通用的称呼楚王的方式,而是屈原的独创。这是因为,屈原出身巴族巫师,本名灵均(灵即巫),因此他有理由认为楚王是大巫师或巫师首领。修字意为美好、高、大,古人以身材高大为美;所谓灵修,即高大的巫师,亦即巫师之首。小节3 、描述自己在任职期间做了大量有益于国家的工作,但是却无法改变众小人钩心斗角奔走钻营的社会现状。自己深切感到时间在虚度,长此下去恐怕到老也实现不了为国家建功立业的愿望。在这种情况下,自己“虽不周于今之人兮,愿依彭咸之遗则”。彭咸指巫彭、巫咸,古代著名的巫师;屈原出身祭司,法名灵均,所谓向彭咸学习,就是干自己的老本行。小节4 、描述自己早晨在朝廷上受到指责,傍晚就被罢免了官职,以致情绪非常低落和困惑,心情极为痛苦。尽管如此,自己仍然不肯同流合污,对美好事物的选择也不后悔“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其中特别提及“众女嫉余之娥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所谓“众女嫉余”云云,表明屈原眉毛弯如月,身材修美,风流倜傥,再加上他那特立独行的举止,曾一度强烈吸引了王公贵族及其嫔妃女眷的注意和爱慕,并由此而遭到嫉妒,一时谣言四起。小节5 、描述自己复杂的心情和艰难的选择“进不入以离尤兮,退将复修吾初服”。意思是,既然从政而获罪,不如修复自己原来的服装(巴人巫师的民族服装),去重新做自己的老本行。在保持民族习俗的问题上,屈原的态度是坚决的“民生各有所好兮,余独好修以为常。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第二段落,从“女须之婵媛兮”到“余焉能忍此终古”,共128句,内容分为4小节。小节1 、描述女须劝告自己要入境随俗,莫要与众不同。表明屈原被排挤出政坛后,曾一度回到家乡,或者在流放途中曾绕道回到家乡;家乡人虽然同情屈原的遭遇,但是并不理解屈原的主张。女须,其身份众说纷纭,或谓是屈原之姊妹,或谓是屈原之女,或谓是屈原的侍女、侍妾,或谓是屈原虚构的人物,其地位相当于灵氛、巫咸。从《离骚》“女须之婵媛兮,申申其詈予”的描述,以及女须所持的观点来看,她应当是屈原生活中的一个真实人物,很可能是屈原的姐姐。与此同时,女须的身份应当是一位女巫,其职务类似巫山十巫中的巫姑;陈士林通过楚语与彝语的比较,也认为“女须”意即“灵女”(《民族语文》1991年2期)。小节2 、描述自己来到南方,向帝舜陈述自己坚持人生理想的原因,并总结历史成败经验教训,继续阐述只有举贤授能,国家方能富强的主张。小节3 、描述自己驾龙乘凤到远方,“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实现而求索”,不顾路途如何遥远,都要上下求索、寻找理想。但是,雷师不听调遣,天宫守卫不肯打开天门,自己处处碰壁,暗示去国离乡之路走不通。在这里,屈原充分展示出他那超乎寻常的想象力,他命令羲和让太阳车慢慢行,请来月神望舒为先驱,忽而到昆仑山的空中花园悬圃,忽而到咸池饮马,忽而又到天宫叩门。显然,这得益于屈原的巫师出身,因为请神、命神之辞,乃巫师的工作之一,并成为习惯性思维;事实上,类似的修辞方式,大量存在于屈原的各种作品里,并成为屈赋的最突出的文学特征之一。小节4 、描述自己对历史上美女的追求,同时借寻求美女来展现自己对理想的执着决心。屈原在《离骚》中反复描述自己对美女的追求:“哀高丘之无女”、“相下女之可诒”、“岂唯是其有女”、“孰求美而释女”、“聊浮游而求女”,以及“求宓妃之所在”、“见有 之佚女”、“留有虞之二姚”等等。宓妃,相传是伏羲的女儿,溺死于洛水,遂成为洛水女神;有 之女,即帝高辛之妻;二姚,夏帝少康之妃。关于屈原在《离骚》中“求女”的寓意,古今注家纷争鹊起,或谓是求通君侧之人,或谓是求实现美政之途径,或谓是求红粉知己,或谓是求知音。其实,这里涉及到屈原的爱情与婚姻、家庭问题。或许,屈原反复诉说自己“求女”而均未果的经历,实际上是在陈述自己婚姻的屡屡失败:伏羲的女儿宓妃(暗指王族的公主),太骄傲了,看不上自己;自己看上的有 氏美女(暗指贵族的千金),别人已经疾足先得;自己还不如逃难的少康,没有人肯把女儿(暗指远方的世家女子)嫁给自己。当然,屈原在婚姻上的受挫,同时也是他在从政上受挫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一般来说,如果屈原出身楚国望族,上述情况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但是,由于屈原出身楚国的少数民族巴族,而又在楚国宫廷从政。他的这种特殊身份,既失去了与本族女子结婚的机会,又同时受到楚国望族在通婚问题上的歧视和冷遇。在这种情况下,才华出众的屈原,尽管不乏爱慕自己的女子,也不乏自己爱慕的女子,但是却有情人终不成眷属,因而陷入强烈的失恋之中。正是由于屈原在婚姻和从政两个问题上都受挫,他才会萌生离开楚国政坛另谋出路的念头,并去征求女须、重华(舜)、灵氛和巫咸的意见。第三段落,从“索 茅以筵 兮”到“吾将从彭咸之所居”,共117句,内容分为3小节。小节1 、描写自己的追求未能实现,不知道出路何在,于是请灵氛占卜。灵氛占辞说,天涯何处无芳草,劝屈原离开楚国,远走高飞莫迟疑。小节2 、描述巫咸降神,屈原向巫咸咨询自己下一步的人生出路,决定接受巫咸的意见,去国远游,“聊浮游而求女”、“周流观乎上下”。小节3 、描述自己择吉日出发远游,一路上兴致勃勃,但是忽然回首望见故乡,眷恋之情悠然升起,不肯就这样离去,因为自己内心深处仍然期待着楚王醒悟。值得注意的是,屈原在《离骚》的最后一段话说:“已矣哉!国无人莫我知兮,又何怀乎故都?既莫足与为美政兮,吾将从彭咸之所居。”意思是:“算了吧!国内没有理解我的人,我又何必眷恋故都?既然我不能实现美政的理想,那么我就向彭咸那样生活吧。”屈原所谓的向彭咸学习,也就是要干自己的老本行。他在《离骚》中两次提到要向彭咸学习,意在强调其重要性。事实上,这句话是反着说给楚怀王听的,是在真诚地期待着楚王能够醒悟。纵观《离骚》全诗,不仅文辞流畅,而且也充分体现出屈原的机智和策略。事实上,屈原创作《离骚》,并不是单纯在发牢骚,更不是无病呻吟,而是有着明确的目的,意在通过这篇长诗,申明自己忧国、忧君、忧民之赤子之心,影响并感化楚怀王,以便能够继续实现自己的美政理想。3lian.com 或许,屈原之所以能够在不太长的时间,就结束第一次流放,回到郢都,并获任三闾大夫之职,即与楚怀王读到《离骚》并有所感悟,不无关系。当然,屈原的去留,并不仅仅取决于个人的恩怨,而是有着时代的背景,这个背景就是楚国与秦国的外交关系。公元前313年,张仪自秦赴楚,劝楚怀王亲秦绝齐,并以割地六百里为饵,楚怀王利令智昏而信之。由于屈原持坚定的联齐抗秦的主张,因此遭到楚国亲秦派贵族的谗陷和排挤,楚怀王为表示亲秦之决心,遂疏远并进而流放屈原。此后,秦国背割地之约,秦楚交恶,楚怀王这时读到《离骚》,才又想到屈原,并重新起用屈原,直至公元前296年楚怀王客死秦国为止。据此可知,屈原创作《离骚》大约是在公元前313年之后的一段时间。值得注意的是,《卜居》称“屈原既放,三年不得复见”,此言若是,则屈原被罢免左徒之职,到重新被任命为三闾大夫,其间隔当有三年之久,也就是说《离骚》约创作于公元前310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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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木青城……

屈原年少出仕,位至左徒,“入则与王图议政事,决定嫌疑;出则监察群下,应对诸侯。”可谓才华横溢,深得怀王之宠。此间,屈原极力举能荐贤,使庙堂之上一时“兰桂齐芳”。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欲施行美政,应是志在必得,却落了个屡见贬逐,只能忧愁幽思于汨罗江畔,以至于自沉汨渊,只留下千年之后江面上的龙舟翩翩,我不禁为这位妙才深感悲哀--屈原虽可谓妙才,但并非明哲。为何这么说,这就得从“屈原之死”说起。《离骚》中的屈原,始于出生,终于自杀。屈原之死,引来后世学者的纷纷议论。有“殉君说”、“尸谏说”、“殉国说”、“精神崩溃说”、“洁身自好说”等等。司马迁《屈原贾生列传》评论道:“其后楚日以削,后数十年竟为秦所灭。”这里,司马迁把屈原之死与楚国之亡联系了起来,虽说不无夸大,但屈原之死宣示了一个国家需要怎样的知识分子阶级才能避免沦亡的命运。司马迁的评论,当然也赋予了他本人的感情和价值取向,着力凸现的是理想文人的现实意义。班固在《离骚序》中说:“今若屈原,露才扬己,竞乎危国群小之间,以离谗贼。然责数怀王,怨恶椒、兰,愁神苦思,强非其人,忿怼不容,沉江而死,亦贬絜狂狷景行之士。”班固对屈原的不满亦是相当有名的。严格来说,班固对屈原一直很尊敬,主要不满的就是屈原的自杀。班固通过正统儒家思想的思路来批判屈原,认为自杀不符合儒家行为方式。屈原的自杀,在班固的眼中成为一种自恋的追求完美的表演,这样说不免过分,但班固的确凸现了屈原之死的负面意义。王夫之在《楚辞通释》中说:“君子之进退生死,非一朝一夕之树立,惟极于死以为志,故可任性孤行也。”这里,王夫之强调的是屈原以死明志的人格态度。由明入清的王夫之,深感时代变迁对人格坚守的巨大影响。王夫之的评论,着力凸现的是理想文人的完美人格。王夫之的讲法是有道理的,屈原的人生是追求“美”的人生,在现实政治中要求推行美政,在现实生活中追求形象的完美,在精神生活中追求人格理想的完美。可以说,追求“美”的人生是容易有“自杀”倾向的。俗语说:“死要面子活受罪。”追求美的人生,就是“要面子”的人生。一般人常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但在追求“美”的人看来,宁愿“好死”也不愿“赖活着”。围绕着屈原之死展开的这种种论述是各有其道理的,也都不能说服所有人。但如果我们从分析他的《离骚》入手,是否会有另一番理解呢?因为《离骚》创造的不仅是一种歌辞,而且是一个艺术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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