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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的话,这个不是专利,而是版权问题,首先你要看你写的学位论文是否是培养单位培养的方向,如果是,那么就是属于培养单位的。还有他们是否委托你写这篇学位论文的,如果是,那么也是那篇论文也是属于单位的。最后就是你写那篇论文是否利用了单位的培养经费、设备之类的,如果是,那么也是属于单位的。当然,你可以跟单位谈判,就是说你有署名权,或者要单位给与你多少奖金。这些都是法律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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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和科研论文有类似的地方,也有不同之处。发明专利申请书的第一部分为背景技术介绍,要求专利发明人对背景技术及其不足之处进行总结。科研论文第一步部分和发明专利申请书很类似,也是介绍前人的研究工作及不足之处。不同之处在于科研论文必须引用和列出相应的参考文献,而发明专利申请则可以不列参考文献。发明专利申请书的第二部分为发明的技术方案。这部分和论文的方法(method)比较类似,但不同之处居多。这部分要求发明人用文字和公式阐述发明的技术方案,不能用图表。即使发明的技术方案用图表更容易说明问题,发明人也必须把图表内容转换成文字。尤其是涉及到复杂装置的技术方案,用文字表述需要特殊技巧。论文的方法部分则没有多少限制,论文撰写人可以选择更容易让读者理解和明白的论文撰写方式。可以有详细的公式推导和图表。发明专利申请书的第三部分为实施例和发明专利,这部分要求发明人必须结合发明专利附图说明发明的具体实施方案。这部分和论文的实验部分类似,但差别很大。发明专利实施例为实现发明技术方案的一个或多个例子,很多论文的主体部分就相当于一个实施例。发明专利申请书的第四部分为发明的技术效果,这部分和论文的结论部分类似。不同之处在于说明发明的技术效果一两句话就行了,也不需要基于严格的逻辑推理。而论文的结论部分则是基于对实验数据的分析和推理,可靠性高。发明专利由专利审查人审查,重点判断发明的技术方案和现有文献有无重复之处。科研论文由同行审稿,重点判断实验数据是否可靠,结论是否准确。由于专利审查员一般不是同行,发明的技术效果无法通过专利审查保证。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的周期一般为2年,科研论文的发表周期一般在一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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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没有看到具体核驳理由,不好明确回答楼主的问题。不过,按笔者的经验,通常都是按如下三个步骤来面对:(1)审查员的意见并非永远正确,所以,先期也抱着怀疑的态度,一个子一个字的抠,既从字面上,又从实质上,去判断权利要求中的每个技术是否真的如审查员所说被对比文件揭露了。如果所有的技术特征均被实质揭露了,则仅从权利要求着手修改或争辩,就很难成功。(2)当确认权利要求没有新颖性时,再看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文字部分内容的每个技术特征是否完全被对比文件所揭露。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揭露,且该技术特征能带来好的技术效果,则可将该技术特征并入到独立权利要求书中,以克服新颖性缺陷。(3)若具体实施方式文字任然找不到实质性的区别特征,那么再看本发明附图,看看是否与对比文件的附图相同,如果不同,那么看看是否有一些显而易见的图形区别特征,并将该特征以文字的形式并入到独立权利要求中,以克服新颖性缺陷。然而,本款修改的风险性较大,很多审查员不愿意或不敢认同这种修改法。以上,仅供参考。
法律分析:有,专利查重就是对专利的内容进行审查,任何发明人以及任何一项发明在申请专利前,为了确保专利内容的完整实用性、专利内容不是抄袭和复制别人的,以及提高专利
可以了 只要申请以后,您就拥有专利所属了,您就可以做相应宣传了。
不能,在知网上公开,就已失去新颖性,不能再申请专利
论文无意重复的六大「罪魁祸首」:3-1 容易造成论文重复的潜在「地雷」我们在写作时该如何有效避开这些地雷,降低论文重复率呢?这就需要我们了解论文完成后查重的基本
涉及新技术的,可以找代理公司给你挖掘几个专利申请,不过找代理公司费用会稍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