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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家庭角色分工与子女的家庭观念———对城市独生子女家庭与非独生子女家庭的比较分析摘要:对城市青少年及其父母的调查结果表明,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在家庭观念上受父母家庭角色分工影响程度的差异与两类家庭性别角色分工的传统程度有明显关系;独生子女父母态度对子女的影响力大于非独生子女父母,父亲态度的影响力大于母亲;两类家庭在家庭权力方面倾向于夫妻平权,在家庭义务方面仍然基本保持着传统的性别角色分工,而两类青少年对父母承担家庭义务方面的不平等较缺少批判性。关键词:独生子女;家庭角色分工;性别角色家庭是个人社会化过程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也是一个独特的社会化场所。由于家庭是人与人之间关系最为亲密的社会群体,因而儿童是把家庭作为一个参照群体来与之认同的,并把家庭的规范变成自己的一部分。在儿童的社会化过程中,不仅家庭中的某些成员为孩子的行为提供了模式,而且成员之间的互动范型本身也可以成为一种模式。家庭角色是青少年将来要扮演的角色,然而在扮演之前,青少年对两性的家庭角色分工已经形成了自己的行为准则,为将来的角色扮演做好了主观准备。而对家庭角色的扮演,最重要、最便利也是最经常的学习场所就是家庭,父母的家庭角色分工就是青少年最直接的参考模板。当代中国的城市家庭是由独生子女家庭占主导地位的。独生子女家庭不仅在家庭规模上与非独生子女家庭相异,而且在家庭结构、家庭功能、家庭关系、家庭观念等方面也出现与非独生子女家庭不同的特点。那么,两类青少年在家庭观念方面受父母的家庭角色分工影响是否也有所不同呢?本文的资料来源是2006年3月笔者对郑州、开封两城市青少年所做的抽样调查。该调查通过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在两个城市先各随机抽取一个区,再从这两个区的普通层次的中学各随机抽取一所初中和高中,然后在抽中的学校随机抽取初二和高二各四个班。被抽中的班级的学生及其家长构成两个调查样本,并且中学生样本与中学生家长样本严格一一对应。本调查共发放问卷805份,有效问卷为619份,有效回收率为77%。其中独生子女占66.4%,非独生子女占33.6%;男孩占47. 0%,女孩占53. 0%。本文拟从两性家庭内外事务分工、两性家庭事务决策权分配和两性家务劳动分工三个方面来探讨父母的家庭角色分工对子女家庭观念的影响。一、两性家庭内外事务分工父母在家庭中谁主外,谁主内,以及父母中谁挣钱更多、谁在事业上更有成就,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子女对两性家庭角色分工的看法。本研究把家庭内外角色分工分为“夫妻谁主外、谁主内”、“夫妻俩谁挣钱更多”、“夫妻俩谁在事业上更有成就”三个方面的问题,①青少年对两性家庭角色分工看法②与父母家庭角色分工的相关统计结果见表1。从表1我们看到,在两性家庭内外事务分工方面,独生子女的观念与父母的实际分工只具有弱相关关系,而且二者的相关与独生子女的性别因素有较大的关系,即只有男孩的看法与父母的行为之间存在弱相关关系。而非独生子女对两性家庭内外事务分工的看法与父母的实际分工不存在相关关系那么对于自己家庭中的两性家庭角色分工,父亲和母亲的满意度是否会对子女产生一定影响呢?比较控制“父亲对家庭角色分工的满意度”前后青少年对两性家庭角色分工看法与父母家庭角色分工的相关系数发现,独生子女中男孩的家庭观念与父母行为的弱相关受父亲对家庭角色分工的满意度的一定影响,而父母的家庭角色分工对女孩所起的示范作用大小与父亲对这一分工的满意程度也有较大的关系。也就是说,在独生子女家庭中,父母的家庭角色分工对子女的示范作用是以父亲对自己家庭中夫妻角色分工的满意度为中介的。同样可以发现,独生子女家庭中父母的家庭角色分工对子女的示范作用也受母亲对自己家庭中夫妻角色分工的满意度的一定影响,但比父亲的影响作用要小。同时我们还发现,无论是控制还是不控制父亲和母亲对家庭角色分工的满意度,非独生子女对两性家庭角色分工的看法与父母的实际行为之间都不存在相关关系。可见非独生子女的家庭观念受父母行为的影响非常小。之所以会出现以上情况,可能与两类家庭中父母的角色分工方式有关。方差分析的统计结果显示,在夫妻家庭角色分工方面,独生子女家庭的均值为1.10,非独生子女家庭的均值为1.49,F值为8.826,显著度为0.003。从中可以看出在两性家庭角色分工方面,非独生子女家庭比独生子女家庭更为传统,即更倾向于丈夫主外、丈夫比妻子挣钱更多、比妻子在事业上更有成就。可能是因为在独生子女家庭中夫妻分工比较平等,即父亲在家庭中的优势与传统的性别角色分工模式相比有较大程度的下降,因此父亲对自己优势下降的态度对子女接受父母的角色分工模式起着较大的影响作用。而母亲在家庭中的优势与传统模式相比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其满意度对子女的影响相对较小。非独生子女家庭中父母的角色分工较为传统,这一因素可能是导致非独生子女对父母角色分工的接纳程度较低的重要原因,同时也说明非独生子女的家庭观念可能受家庭之外的因素影响更大。二、两性家庭事务决策权分配如果说夫妻在家庭内外事务上的分工更多地体现了“男主外,女主内”的整体意义上的夫妻角色分工模式,那么家庭事务决策权和后面将要分析的家务劳动分工则体现的是两性在家庭内部的角色模式。家庭事务决策体现的是权力,然而对不同事务的决策体现的权力性质也不相同。西方学者沙菲里阿斯-罗斯柴尔德提出对婚姻权力的研究要区分出谁做重要的与不重要的决定,谁偶尔做决定与谁经常做决定,以及这些方面的交叉。“仅仅做出重要的、偶尔决定的权力不侵犯他们的时间,但可以决定家庭的生活风格以及他们家庭的主要特征和面貌”,这种权力是一种“指挥权力”。具有“指挥权力”的配偶处于有利的地位,他们能够不为决定琐事而消磨时间。而做出习以为常的、不重要的决定,则被称为“执行权力”,因为做这类决定的人实际上是在执行先前所做出的决定。具有“指挥权力”的配偶设置了一个界限,在这个界限内让具有“执行权力”的配偶行使处理权。①在传统的家庭角色模式中,丈夫一般是拥有“指挥权力”者,而妻子是拥有“执行权力”者。在本文中,“家庭重大事务决策权”和“家庭重要事务决策权”可看做是“指挥权力”,“家庭日常事务决策权”可看做是“执行权力”。青少年对家庭事务决策权的看法与父母的角色分工之间的相关统计结果见表2。在两性家庭事务决策权的分配方面,对于重大家庭事务,独生子女的观念和父母的行为存在弱相关关系,而且男孩和女孩与父母的相关程度大致相当,非独生子女的观念和父母的行为则没有相关关系。对于两性重要家庭事务决策权的分配,独生子女的观念和父母的行为存在弱相关关系,但女孩与父母的相关程度高于男孩与父母的相关。非独生子女家庭中的情形与独生子女家庭相似,即非独生子女与父母也存在弱相关关系,但不同性别的非独生子女与父母的相关存在明显差异,即只有女孩与父母具有相关关系,男孩的观念与父母的行为无相关关系。在家庭日常事务决策方面,无论是独生子女还是非独生子女、男孩还是女孩,其观念与父母的行为都不存在相关关系。那么父母在家庭事务决策权的分配上对子女的示范作用是否也受父母对家庭角色分工满意度的影响呢?控制“父亲对家庭角色分工的满意度”之后发现,独生子女对两性家庭重大事务决策权的看法与父母行为的相关系数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具体表现为独生子女(包括男孩与女孩)与父母的相关由弱相关变为无相关。可见独生子女(包括男孩和女孩)对父母家庭重大事务决策权分工的接受程度受父亲态度的影响较大。而控制“母亲对家庭角色分工的满意度”后,独生子女对两性家庭重大事务决策权的看法与父母行为的相关系数并没有明显的变化,可见独生子女在接受父母对家庭重大事务决策权的分工模式上受母亲态度的影响很小。然而非独生子女在控制父母对家庭角色分工满意度前后都与父母的行为表现出无相关。比较控制“父亲对家庭角色分工的满意度”前后独生子女对两性家庭重要事务决策权的看法与父母行为的相关系数,发现变化比较明显的是女孩的看法与父母行为的相关,表现为相关的程度增强。非独生子女中同样是女孩与父母的相关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但是由相关显著变为不显著。而在控制了“母亲对家庭角色分工的满意度”之后发现,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的看法与父母行为的相关都没有显著的变化。可见,无论是在独生子女家庭还是非独生子女家庭中,父母在家庭重要事务决策权分配方面对女儿的示范作用受到父亲对家庭角色分工满意度的较大影响。而比较控制“父亲对家庭角色分工满意度”前后青少年对两性家庭日常事务决策权的看法与父母行为的相关系数发现,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与父母的相关都没有发生变化。控制“母亲对家庭角色分工满意度”后发现同样如此。可见,在受父母家庭日常事务分工的影响方面,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既不受父亲态度的影响,也不受母亲态度的左右。在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家庭中,为什么女孩对两性在家庭重大事务和重要事务上的决策权的看法与父母的行为相关程度较高,并且女孩受父母态度的影响较大?而父母在家庭日常事务决策权方面对子女的示范作用很小,并且这种示范作用受父母态度的影响很小?首先让我们从两类家庭在家庭事务决策权的现实分配状况来寻找原因。从表3我们看到,在家庭重大事务决策方面,虽然两类家庭都向夫妻平权靠拢,但非独生子女父亲的权力明显大于独生子女父亲。对家庭重要事务和日常事务决策权的分配,两类家庭没有明显差异,对于前者,都倾向于夫妻平权,对于后者,都以母亲决策居多。也就是说,在“指挥权力”方面,虽然两类家庭都表现出父亲的权力较大,但亲的优势与传统性别角色相比已大大降低,特别是在独生子女家庭中,因此男孩(独生子女)在接受父母家庭权的分工时父亲的态度就显得非常重要,而女孩比男孩更看重男女平等,因而对于父母在家庭“指挥权力”的较为等的分配接受程度较高。然而由于父母在“指挥权力”上又没有完全平等,特别是非独生子女家庭,只是介于传与现代之间,因此父亲和母亲的态度对子女(特别是女孩)都有较大的影响。在“执行权力”方面,两类家庭都表出较强的传统色彩,因而两类青少年对父母行为的接受程度较低,但在夫妻地位较为平等的独生子女家庭中,父的态度对于男孩接受父母在“执行权力”方面的分工显得较为重要。三、两性家务劳动分工在一个家庭中,夫妻承担义务的多少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父母在家务劳动方面的分从一个侧面为子女提供了一个两性家庭角色的样板,对其家庭观念产生较大的影响。从表4我们看到,在两性家务劳动分工方面,对于日常家务分工,独生子女的观念与父母的行为存在显著相关,并且不同性别的独生子女与父母的相关程度相当,而非独生子女的观念与父母的行为没有相关关系。对于知技术性、体力性家务分工,独生子女的观念与父母的行为存在显著相关,但从性别的角度看,只有男孩与父母存·33·在相关关系。非独生子女则与父母存在中度相关关系,而且这种中度相关表现在不同性别的非独生子女与父母之间。对于照顾家庭成员家务分工,独生子女的观念与父母的行为不存在相关关系,非独生子女虽然从整体上看与父母没有相关关系,但如果分性别看,则发现女孩的观念与父母的行为存在显著相关。控制“父亲对家庭角色分工的满意度”后发现,在日常家务分工和照顾家庭成员家务分工方面,独生子女的看法与父母行为的相关没有明显变化,而在知识技术性、体力性家务劳动分工方面,独生子女中男孩和女孩的看法与父母行为的相关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可见父亲的态度对独生子女接受父母在传统的男性家务方面的分工有着显著的影响。同样可以发现,非独生子女中男孩对两性日常家务分工的看法以及男孩和女孩对知识技术性、体力性家务劳动分工的看法与父母行为的相关系数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由此可见非独生子女在接受父母对知识技术性、体力性家务劳动的分工以及男孩在接受父母对日常家务劳动的分工方面,受父亲的态度影响较为明显,而在接受父母对照顾家庭成员方面的分工非独生子女不受父亲态度的影响。控制“母亲对家庭角色分工的满意度”后发现,独生子女中只有男孩在对日常家务分工方面的看法与父母行为的相关发生了变化,非独生子女只在知识技术性、体力性家务分工方面的看法与父母行为的相关系数发生了较大变化,由此可以看出独生子女中只有男孩在接受父母日常家务劳动分工方面受母亲态度的影响,而非独生子女(包括男孩和女孩)在接受父母对传统的男性家务劳动分工方面受母亲态度的影响较大。以上结果表明,在独生子女家庭中,父母在日常家务和知识技术性、体力性家务方面的分工与子女看法的相关程度高于在照顾家庭成员家务方面的相关,然而在前两类家务上独生子女的观念与父母行为的相关受父母对家庭角色分工满意度的影响较大,并且男孩受母亲态度的影响较大。非独生子女家庭中,父母在照顾家庭成员家务和知识技术性、体力性家务方面的分工与子女看法的相关程度高于在日常家务方面的相关,而父母的家务劳动分工对子女的示范作用受父亲态度的影响大于母亲的态度,男孩比女孩更多地受父母态度的影响。以上结果中所显示的各种差异可能与独生子女家庭与非独生子女家庭中父母的家务劳动分工有一定的关系。从表5显示的结果看,两类家庭在很大程度上还遵循着传统的家务劳动性别分工,即在日常家务劳动和照顾家庭成员家务分工方面,都以母亲负责居多,在知识技术性、体力性家务劳动方面,都以父亲为主。但在日常家务分工方面非独生子女家庭比独生子女家庭更为传统。在独生子女家庭中,父母的家庭角色分工与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相比,母亲所拥有的权力增加,而承担的义务没有明显减少。对于接受了较多的男女平等思想的青少年,能否接受父母在家务劳动方面的传统分工方式,父母的态度就显得比较重要,特别是对于父亲承担较多的男性家务和母亲承担较多的女性家务,父亲对前者的态度和母亲对于后者的态度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而男孩对父母的态度更为敏感,可能是因为触动传统的两性家庭角色分工,特别是家务劳动方面的分工,男性得到的不利最多,而男性从社会得到的支持要小于女性,因此男孩更多地参考父母的态度。此外,与日常家务和知识技术性、体力性家务相比,在照顾家庭成员家务方面,独生子女家庭中母亲承担得较多,但独生子女并不认同父母的分工方式,并且也不受父母态度的影响,这可能是与独生子女从小就被灌输了无论儿子还是女儿都要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这一思想有关。非独生子女家庭中的两性角色分工更为传统,即父亲拥有的权力大,承担的义务(主要是日常家务)少,因此子女对父母的日常家务分工很少认同,但男孩的态度与父亲的态度有一定的关系。而对于知识技术性、体力性家务,由于非独生子女家庭中母亲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因此无论男孩还是女孩都较为认同由父亲来承担这类家务。四、结论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在家庭观念方面受父母的家庭角色分工影响具有明显的差异,但二者也不乏相同之处。从对二者的比较中我们发现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特别关注:首先,和非独生子女相比,独生子女在家庭观念上受父母的家庭角色分工影响更大,但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表现出差异的地方,都是两类家庭的性别角色分工有明显差异的地方。也就是说,在独生子女比非独生子女受父母影响更大的方面,都是非独生子女父母的角色分工比独生子女父母更为传统的方面。因此可以说,两类家庭中父母的角色分工对子女家庭观念的影响与其分工符合传统性别角色模式的程度有一定的关系,两类家庭性别角色分工的差异导致了对子女影响程度的差异,或者说导致了子女对父母的角色分工接受程度的差异。两类青少年虽然在受父母家庭角色分工的影响方面有差异,但从其差异中可以发现二者的共同之处,即其观念与父母行为的一致程度与父母行为偏离传统的程度有较为明显的关系,因此可以认为,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在家庭观念上的趋向是一致的,即都倾向于接受男女平等的家庭角色分工,只是独生子女比非独生子女更多地在家庭中得到生活经验的支持。其次,在接受父母的家庭角色分工方面,独生子女比非独生子女受父母的态度影响更大,可见在独生子女家庭中父母对子女的影响力更大。同时还可以发现,两类青少年都是受父亲的态度影响较大。这可能是因为在宣扬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中,改变家庭中传统的性别角色分工触动的是男性的利益,女性作为受益者极少有不赞同的,因而男性的态度极为重要,它表明了社会对打破传统分工的接受程度,所以青少年更为看重父亲对家庭角色分工的满意程度。另外,调查结果发现,可能是由于非独生子女父母的文化程度和职业地位普遍低于独生子女父母,非独生子女家庭的性别角色分工比独生子女家庭更为传统,但两类家庭也有明显的共同之处,即都更倾向于“丈夫主外,妻子主内”,在家庭事务决策上偏向夫妻平权,而在家务劳动分工上偏向于传统模式。即与传统的家庭角色分工模式相比,女性的家庭权力增加幅度要大于其家庭义务的减少幅度,而两类青少年对两性家庭权力分配的看法与父母的行为呈弱相关,对家务劳动分工的看法与父母的行为呈中度相关,从中反映出我国男女平等运动实践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即在倡导男女平等的过程中,我们强调的是妇女地位的提高,而妇女地位的提高主要用女性向男性的靠拢程度来衡量,侧重的是女性权利的增加,并且妇女解放的参与者主要是女性。在这一过程中忽视了男性对性别平等所起的重要作用,忽视了女性义务的减少。因为在家庭中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或者说夫妻平权,不仅仅是男性放权给女性,还在于男性应分担传统上属于女性的义务。这一点不仅被现在的父母一代忽略了,也没有被青少年一代所重视。由此可以看出,在家庭角色分工方面要实现男女平等,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参考文献[1]风笑天.独生子女———他们的家庭、教育和未来[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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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19203
给你提供一篇参考文章,你修改一下或许可用。妇女地位变化大 日前,我接到来自广厦社区居委会的电话,约我写一篇文章,参加“三八”妇女节征文比赛。对于妇女问题,我觉得体会最深的是我国妇女地位的巨大变化。在我的记忆中,我的奶奶和外婆,都曾缠过小脚。她们以一双小脚顶着生活的重压忙里忙外的模样,至今在我的脑海中记忆犹新。到了我母亲这一代,妇女地位有了较大提高,但歧视妇女的旧观念,还没有彻底改变。就在我读小学时,头脑中似乎还有深深的以与女性作伴为耻的错误观念,不愿与女孩在一起,甚至不愿与女孩多说话。到了我妻子这一代人,妇女地位真是发生了难以比拟的变化。妇女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应有的尊重与重视。男女平等逐步成为现实。抚今追昔,对于我国妇女地位的巨大变化,我不禁感慨万千。新中国成立后,妇女逐步中三从四德中、从缠足陋习中、从童养媳苦难中解放出来,实现了升学、招工、提干男女平等,男女同工同酬。这与封建社会视妇女为政治上的祸水、生活上的附庸的情况,真有天壤之别。如今,妇女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妇女在工作上、家庭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在工作上,广大妇女和男性一样在事业的舞台上展示才华,凭本事吃饭,按贡献拿钱,巾帼不让须眉,各行各业都涌现出了许多杰出的女性。女政治家、女企业家、女学者,越来越多,有许多女性甚至还超过了男性。像一心为人民服务的售票员李素丽,一身正气忠于职守的女公安局长任长霞,还成为人们学习的楷模。就在广厦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几乎是清一色的女性,她们敬业奉献、创新实干,以女性特有的细致与细心,以扎实的工作业绩,令男士刮目相看。在家庭中,随着女性经济上的独立,地位也在不断提高。过去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夫唱妇随,现在则在家庭中也实现了男女平等。许多女性比男性起到的作用更大,她们不仅承担工作上的责任,在家庭生活中同样挑起重担。绝大多数女性几十年如一日,含辛茹苦,为家庭作出无私的奉献,体现了伟大的母爱。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妇女在家庭的和睦、稳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个国家妇女的地位,同这个国家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水平关系密切。可以相信,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不断推进,妇女地位还将不断提高。当前,我市确立了把台州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创新活力最足、创业环境最佳、民富程度最高、社会和谐最好的城市之一的宏伟目标。全民创业,全面创新的高潮,即将兴起。广大妇女将在创业创新中建功立业,大有作为,进一步品尝男女平等的甜蜜滋味,体会“半边天”的豪迈感觉。
可可奈美
现在大部分的农村由于乡镇企业及个体工厂较多,因此农村妇女都边务农边进工厂赚钱,一年下来有时候比他在外面打工的老公还余下更多的钱,在家庭里,收入决定地位,因此农村妇女在农村的家庭地位和作用应该是有很大程度的提高的,以前说妇女能顶半边天,现在应该是妇女地位在农村家庭有高于男人之势,当然由于思想上农村妇女还是比较固守老思想,因此也没过分要求男人,应该说,现在的关系应该是比较和谐的
两小酒窝
从不同时期的称呼看妇女地位变化 称呼是一种文化现象,其中蕴含着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变迁和时代风貌,同时也是一面镜子,能折射出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所处的实际地位。 由于中国几千年根深蒂固的封建传统文化和尊卑主从、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妇女一旦结婚必居夫家、改随夫姓,从此丧失一切个人人身自由,终其一生在家照顾公婆、丈夫和子女。一般而言,这个时期是男权社会对妇女压迫的最黑暗期。 这个时期,在普通百姓家庭中,妇女的丈夫对外称呼妻子为:荆妻、荆人、荆妇、荆室、拙荆、山荆、贱荆、贱内、内人、浑家、家里的、做饭的、屋里人、婆娘、婆姨、老马子、后头人、堂客、糟糠、老婆等等。好不容易熬到有了孩子,又被称呼为:孩他娘、娃他妈。整个称呼中无不充斥着男权社会对妇女地位的轻蔑。 稍微有些社会地位的官宦人家按说识书达理,虽然称呼自己的妻子为:夫人、太太、娘子、良妻、贤妻、仁妻、娇妻、令妻等等,但由于男方常常可以娶三妻四妾,所以,其他娶进门的妇女则称为:侧室、小妾、偏房、小星等等,妇女们的地位仍然不高,有的下场比寻常百姓家还惨。 一九四九年新中国成立,尤其是一九五零年五月一日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开始实施,全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妇女的地位有了显著的提高。这个时期,男权社会基本上土崩瓦解,这时,男人对外人称呼自己的妻子为:内掌柜、内当家、妻子、爱人、伙计、搭档、参谋长、后勤部长等等。不仅如此,几乎一夜之间,“妻管严”现象在全国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男人们见面,大多都失去往日的神气,除了无奈的苦笑几声,撂下一句“怕老婆不丢人,老婆其实还是疼我的”。然后又象没事人一样,又去忙着完成妻子交办的任务了
一般正规的杂志社都要有稿费的吧,不然拿了别人的劳动成果不给报酬那是侵权吧,不过一些拖欠稿费的杂志社也有的……所以说,并不是想入一行就能入一行的,得从自己摸索开始
恨无绝期日,身不由己时 ——试论典卖妻婚俗明冯梦龙《喻世明言》第二十二卷《木棉庵郑虎臣报冤》
2.2家训宜早,始自婴孩 颜之推认为,人生的奠基阶段在幼年时期,因为幼年可塑性较大,因此他十分强调及早施教,甚至应该从胎教开始。在《教子》篇中说道:
你们都误会宋朝了,这是一个相当开放的朝代。程朱理学起源于宋朝不假,但在宋朝它并不盛行,甚至遭到禁止。宋代妇女离婚再嫁率远高于唐朝,当时社会普遍支持妇女改嫁。朱熹
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家庭教育问题自古以来就受到人们的关注,但被做为一种学科进行研究,在我国也就是近年来的事情。这是时代的发展,人才的需求,国民整体素质提高所必须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