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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悟空harr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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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毛传所标兴体中,我们还可以看到一类句法相因为兴的兴体,即兴句和应句同用某几个字,且句式完全相同。清代学者已经注意到这类兴体的特点,如胡承珙说《小雅·采菽》是以“‘采其’‘观其’相因为兴”28 。姚际恒甚至认为这是确认兴体的明显特征,说《无将大车》“以‘将大车’而起尘兴‘思百忧’而自病,故戒其无。观上下同用‘无’字及‘祗自’可见。他篇若此甚多,此尤兴体之最明者”29 。这些看法都是从《诗经》文本中提炼出来的,值得重视。句法相因为兴,是四言体的特殊体式所决定的。句法相因为兴的兴体,兴句取象和应句本文之间不一定有意义联系,主要是以“可以”、“不可”、“不”、“无”、“有”等字来点出其相因的句法关系,但实际上兴句和应句之间存在简单的逻辑照应。如《周南·汉广》以汉江“不可泳”和“不可方”、乔木之“不可休”兴游女的“不可求”,几类不相干的行为之间只是在达不到目的这一点上相互照应。《齐风·甫田》以“田甫田”而生莠兴“思远人”而心劳,亦戒其毋,上下同用“无”字,而且以“骄骄”和“忉忉”对应。与《无将大车》一样,不仅以句法显示二者逻辑的相应关系,而且还深入到一种难以明言的心理,把内心烦乱像长满了草一样乱糟糟的感觉微妙地表现出来了。《陈风·东门之池》以池“可以沤麻”兴淑姬“可与晤歌”,麻能使人联想到妇人绩麻的本分,两种行为方式之间虽有模糊的联系,但重点还是在“可以”的逻辑上。《陈风·衡门》以食鱼兴娶妻,固然出自鱼和室家有关的联想,但上下句同用“岂其”“必”字,重点还是在以相似的逻辑为兴。《豳风·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何?匪媒不得。”也是上下同用“如何”“匪…不”的句式,见出二者逻辑的相同点是做事成功必须依赖工具或中介。《墙有茨》后人多以为比,毛传标为兴,当是因为上下同用“不可”“也” 相因之故。《王风·扬之水》以“不流束薪”兴“之子不与我戍申”,也是以“不”相因为兴。因薪与婚嫁有关,也可理解成引起对配偶的思念,但《郑风·扬之水》却以兴兄弟之间的不信任,可见这两首诗兴的重点不在“薪”的寓意,属句法逻辑的相因对照。《秦风·无衣》以上下句“与子同”相因为兴,亦属此类。还有一种相因为兴,虽然在字面上没有上下句同用这些表示肯定否定或劝戒的字类,但是在内在逻辑上仍然显示出同样的上下照应关系。比如《诗经》中最多见的“山有…隰有…”的兴句,应句的内容往往与之无关,只是在“有”的句法逻辑上相因。如《唐风·山有枢》中“山有枢,隰有榆”兴“子有衣裳”,上下相因关系都用“有”字点出。但更多的是“有”字只见于兴句而不见于应句,下面所兴的实际上还是“有”的意思。《邶风·简兮》“山有榛,隰有苓”兴的就是“西方”有“美人”;《郑风·山有扶苏》“山有扶苏,隰有荷华”所兴的也是心里有“子都”,只是跳过了这一层,直接抒写不见子都的失望。其余如《秦风·车邻》《秦风·晨风》《小雅·四月》第四章都是如此。《大雅·酌》三章都以到“行潦”去取水起兴,水“可以��”、“可以濯”、“可以濯溉”,实际上也就是兴“岂弟君子”可以为“民之父母”。朱熹说:“‘丰水有虬,武王岂不仕。’盖曰:丰水且有虬,武王岂不有事乎?此亦兴之一体。”30 说明他也看到了这种以逻辑相因的兴体特征。《小雅·鹤鸣》毛传标为兴,认为是喻用贤的意思,所以后人都直视为比。其实这首诗并没有说明比义,也不一定就是喻用贤,可以有多种联想。全诗两章各九句四层取象,意思各不相关。但其间也是以别处之物“可以”移至此处的内在逻辑层层相因的:大泽中的鹤鸣可以传到旷野;深渊中的鱼可以来到洲渚;园里檀树下可以生出�木;他山之石可以磨玉。最后一层是前三层兴句的应句,本身又是一个比喻。由于相因为兴的兴句和应句在逻辑上的对应关系比较明显,上下句用相同的文字和句法又能更进一步突出这种对应感,而四言句式的构成是依靠虚字衬字形成二二节奏,两个半句一行,所谓上下句(整句)实际是四个半句凑成的上下两行,上下两行中除了“不”“可”这类关键字以外,一般还有多个虚字的重复,于是兴句和应句用相同的句式,节奏特别鲜明。所以四言体式利用句序来强化节奏感的典型特征,能在这类兴体中得到最充分的体现31 。五言的比兴虽然也有上下句用相同字面和句式的,但没有普遍使用,五言不需要用虚字、衬字来构成句式,即使上下句用相同字面和句式,也没有四言那种四句两行重复的节奏感。杜甫名作《前出塞》“挽弓当挽强”可说是活用了《诗经》这种以句法和逻辑相因为兴的手法。但是在一首四行的五言里,用两种不同的句式相因为兴,又没有虚字衬托,节奏就显得不如四言强烈鲜明。从这一点来说,这类兴体也可以说是应四言体诗化的特殊要求而形成的。毛传所标兴体中还有少数即事即景的兴体,按现代《诗经》学的解读,这类兴体的数量较多,远不止毛公所标的二十多首。这类兴与赋较难区别,因为都可以看作是抒情写事的组成部分。考察这个问题也可以从四言体的特殊体式着眼。四言适于抒情而不适于叙事,即使叙事,也要以场面铺叙和抒情式的赞颂为主,才能发挥四言体的特长,形成鲜明的节奏感32 。四言体一般以四句两行一章为基本单位。最常见的是前两个半句以景或事起兴或譬喻,后两个半句即转入实说本义。正如朱熹所说:“盖兴是一个物事贴一个物事说。上文兴而起,下文便接说实事。”33 “诗人假物兴辞,大率将上句引下句。”34 上句下句都指两个半句合成的整句,上句虚起而下句实指,这是兴体每个基本单位的一般体制。而一首四言诗是由两个以上这样的基本单位叠加而成的。《国风》比较简单,大多只是两三个基本单位的重复,而《小雅》和《大雅》则多有长篇。《大雅》极少用兴,《小雅》有许多篇是国风的延长和扩展,结构就比较复杂。但即使是一章加长到六句八句或七句九句,也仍然保持首句虚而下几句实的基本结构。这种上虚下实的程式要求上下句式的整齐对应,恰与四言体式相辅相成,尤其适宜于多章重叠和复沓。所以兴体之多,几乎占《诗经》的一半以上(朱熹、姚际恒与毛公所标的兴体互有异同,但在毛公标示的116首以外,又增添了30多首兴体)。兴体的这种体制决定了即事即景起兴时,上句的虚写只能取一种物的某个特征或一个场景给诗人印象最突出的某一点,以最简单的语言描述出来。有些诗虚句取象十分精炼,对于实句所咏之事或情有点睛作用,如《郑风·野有蔓草》的虚句只写草野上露水盈盈,就把男女邂逅的环境以及美人“清扬”的气质都烘托出来了。《小雅·湛露》写朝阳晒干了露水,则是点出夜饮醉归的时间和背景。这类虚句和实句其实属于同一 情景的组成部分,但因为全诗是用两章或三章重复虚句和实句的这一基本组合,同时每章虚句描写露水的情状稍加变化以便换韵,于是在形式上就变成了典型的兴体。毛传所标的。《邶风·泉水》《邶风,北风》《风·柏舟》《郑风·风雨》《陈风·月出》,《小雅》的《车�》《斯干》《苕之华》《黍苗》《采绿》也都属于此类。由于其中不少上句明显是下句的背景描写,所以又被后人视为赋体。在很多情况下,由于上句写事写景的取象过于简单,而看不出它与下句的承接关系。这种情况比较容易被判断为兴体。因为一般认为兴的取象与应句不一定有明确关系。如《召南·行露》开头三句写夙夜踏着露水来往,非常难解,看不出它和后面两章实写女子指斥对方诉讼自己的内容有何关系,所以毛传以为兴。朱熹认为这三句实写男子的违礼之行,才引起下文的争讼,应是赋。分歧就在对这三句的理解究竟是虚写还是实写。《秦风·黄鸟》的虚句写黄鸟止于棘,与三良殉葬之事似乎无关。其实黄鸟在棘树上啼叫很可能就是从实景中取来的一个片断。娇小的黄鸟以其活泼的生命与强壮的三良被迫就死的情景形成一种对照,使诗人深有触动,于是以此为兴。《小雅》的《菁菁者莪》《蓼莪》《南山有台》《杜》都与此类似。因此前人判断这类即事即景的起头是否为兴,主要根据两点:一是上句和下句之间是否以虚对实的关系;二是复沓的各章是否以同样的上句重复开头。兴和赋的这种复杂关系在《小雅》里最为突出。一部分《小雅》由于内容的丰富,需要描写较多的景物、较大的场面和较长的过程,但是不能突破四言的基本表现程式,便将一个完整的场景切分成一个个上句虚下句实的基本单位,一个单位成为一章,连缀组合成诗。简单一些的如《小雅·我行其野》:全诗三章都以主人公独行野外,看见樗树茂盛,采摘野菜起兴,应句实写被弃的怨恨,感叹婚姻的不幸。无论是主人公的动作还是所取的植物,都与实句内容没有类比意义乃至感觉的关联。但三章合起来就是一个弃妇边采野菜便感叹自己命运的完整场景,与《卷耳》写思妇边采卷耳边思念丈夫的情景一样。《小雅·何草不黄》四章,前两章虚句写草黄草玄,后两章虚句写旷野中“非兕非虎”和幽草中藏着狐狸。如果把四章的虚句和实句分别连缀成章,就会发现虚句都是写征夫在旷野中所见原野之景,实句都是感叹征夫四方奔走、不得休息的苦处,与后世五言行役诗没有区别。只是由于四言的体式,才把完整的情景拆分成四个上句虚下句实的基本单位;加上前两章连用“何……不”相因为兴的句法,便化赋为兴了。较复杂的如《白华》,一般都说是申后遭周幽王疏黜的怨诗。八章的虚句取象中的白茅,菅茅,桑薪,鱼梁上的�和鸳鸯等,大都是与婚姻有关的比兴,实句都是思念和怨恨“之子”,因此也可以看作是《小雅》对《国风》比兴方式的吸取和综合。但是如果再联系取象中白云“露彼菅茅”、池水浸润稻田、鼓钟传于宫外、路上踩扁的石块等描写来看,又可以构成一幅远近分明的图画,可以看出主人公是在宫外的郊野上见到种种景色而无限伤怀,那些与婚恋有关的景象最能触动诗人,便尽量收拾入诗,于是形成了此诗比兴与赋交杂的结构。《小弁》与此类似,八章中前五章都是即目取景,有的与心情有关:寒鸦归飞的安闲反兴自己的不安宁、桑梓兴自己对父母的留恋、见潭水而兴自己如水流无依、鹿成群和雉呼偶,反衬自己孤独;但也有的景与下句所写心情没有直接关联,如周道上的茂草、柳树中的蝉鸣、清潭中的芦苇等等,可以看出所有取景,甚至包括第六章用于相因为兴的兔和行道上的死人在内,都是诗人在周道上独行所见。《四月》也是写南方行役的感叹,但时间跨度更大,景物中凡可寄寓心情的都尽量选入,剩下的景物描写便成为所谓无意义的兴。《小宛》各章的连缀似无章法,但联系起来,也可以看出其背景当是作者在田野上,看到鸠、脊令、桑扈等鸟儿捕虫、啄谷,百姓在地里采豆苗、虫子出土等景象,便取其中有所感触的物类为兴。全诗总的情绪是惶惶不安、战战兢兢,但各章所抒发的感慨却涉及怀念父母、贫病无计、行役辛苦、指斥昏乱、甚至教育后代等很多方面,由于思绪庞杂,就不易看出其虚句都是就眼前情景中取象。由以上诗例可以看出:由于《小雅》即事即景的起兴目的不在景色和场面描写,只是引起抒情,所以不按景色的远近层次排列,而是随手撷取与心情关合的物象,从而形成了赋比兴错杂的章法,各章之间也不一定有清晰的思理逻辑。如果与《小雅·吉日》对比,我们更可以看出四言体式和比兴的相互制约作用。《吉日》是从头到尾描写一天田猎的过程和场面,在诗经里很少见,可以说是全篇赋体。为了顺序描写这个过程,不用比兴,全诗只有前两章开头两个 字都用“吉日”,末章采用了两行相似的句式。全诗的句意衔接很顺畅,但各章没有形成节奏感鲜明的句序,这说明在不用比兴的时候难免丢失一些四言的典型程式。但是反过来看,在即事即景的兴体中,即使全诗以一个完整的过程或场景为背景,只要采用上句虚下句实、或相因为兴的句法,也可以变赋为兴。而在这种情况下,兴句和应句之间的意义关联往往是不一定的,这就形成了有意之兴和无意之兴掺杂在一起的现象。因此,即事即景的兴和赋往往是相对的,无须作硬性的界定和区分。四言体式的特征和初民观物的联想方式虽然使完整的场景往往要拆分成比兴的形式,限制了四言体在写景写事方面的表现力,但是也使四言产生了其他诗体所不具备的艺术效果。首先,由于兴句只能点出引发感兴的环境中某一个最重要的特征,其状景的鲜明简洁往往能达到极其含蓄传神的境界。如《秦风·蒹葭》写清秋时节在水边追寻“伊人”而不得的惆怅,伊人的似虚似实,追寻过程的曲折恍惚,经青苍的苇丛和凝霜的白露烘托,更能牵动萧飒缥缈的遐想。《召南·小星》《郑风·风雨》《唐风·葛生》《陈风·月出》等兴句写景都有类似的点睛效果,胜过无数笔墨。其次,比兴作为虚写的上句,在多章的复沓中稍加变化,在《国风》中往往为换韵的需要。《小雅》自觉地利用了这种长处,便可以大跨度地表现出时空的转换。如《小雅·采薇》前三章分别以“薇亦作止”“柔止”“刚止”起兴,由薇的初生、长大、变硬见出岁月的流逝,兴起战士久戍不归的“忧心”,这就增加了四言表现的张力。《小雅·四月》与此同理。再次,多章连接的四言比兴体可以因每章比兴取象的不同,而引起各种复杂的情绪,各章之间不一定有清晰顺畅的思理联系,这就形成四言长篇断续无迹的章法。《小雅·大东》是自觉利用比兴和四言体式以表现复杂内容的典范之作,不但组织严密,且章法新颖,突破了《小弁》《白华》《小宛》一类无序的长篇结构。第一章以取食起兴,“有�簋飧,有棘匕”与第七章“维南有箕”“维北有斗”在比兴取象的形貌性质上首尾呼应;“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引起第二章“佻佻公子,行彼周行”,展示出周人掠取东人所必经的大路。第二章以织布起兴,第三章以运柴起兴,第四章写周人衣着光鲜,与第二章对比呼应;第五章在本章内再次对比周人和东人的饮食、衣饰,是对前四章的复沓。随即转入下半章和第六第七章对天象的描绘。这一转折的思路并不自然,只是为了引出一系列比喻:织女不成报章,牵牛不能服箱,天毕星如捕兔之网,南箕星不能簸糠,北斗星不能舀酒浆。不但如此,“箕张其舌,反若有所噬;斗西其柄,反若有挹取于东”35 ,这样就巧借天上星名,概括了东人的饮食衣服都被西人夺走的不平。全诗大体上前半篇实写东人被搜刮奴役之苦,后半篇用比喻从虚处讽刺西人。前后遥相照应,如“有天毕”、北斗的形状与开头的“有棘匕”;北斗舀酒浆与第五章的酒浆;织女星与第二章杼柚;牵牛服箱与第三章以车载薪,都有形貌或事理的关联。但是各章之间意脉时断时连,第五章本身的转折尤其突然,脉理的接续依靠前半实写和后半比兴的对应和复沓,以及隔章对比和首尾呼应,所以章法断续而富有变化。曹操的《短歌行》之所以具有转折腾挪、断续无迹的艺术效果,关键就在掌握了《小雅》利用比兴分割章节,各章思路转折比较自由的特征。曹植《赠白马王彪》虽是五言,却也运用了《小雅》在一个较长的行役过程中取即日之景为比兴,以多章上虚下实的基本单位相连缀的结构,分七章淋漓尽致地抒写了他在回归东藩的道路上艰难困苦、满怀悲愤。他们都深得《诗经》的创作原理,把握了四言独有的表现特性。综上所述,解读《诗经》只要尊重文本的原义,《诗经》比兴的几种主要联想方式都很单纯直观。“比”是从说明事义的目的出发,寻找类似的物象作出贴切的类比,即使不说出比义,象和义之间总有一个明确的联想点连接。“兴”是由眼前物象触发,兴起对事物的感慨。兴句和应句之间的句意承接关系或清晰或模糊,都能引起较丰富的联想,但均属于感觉、经验、简单逻辑的层面。由此反观毛公所标的兴体,凡是刻意在兴句和应句之间寻找曲折联系的解读,就必定陷于穿凿附会。可见毛公看到兴句和应句之间联系不一定明确的特点,是其功绩;而夸大并利用这一特征附会政教,则是其局限。隐语说努力发掘初民联想的深度,有所创获,但将比兴的联想固定在象征比附的思维方式上,而且混淆了诗歌与易象联想方式的差别,又失去了“兴”的美感和韵味。比兴是人类创作诗歌最自然的表现方式,任何时代的民歌都长于比兴。但在《诗经》里,比兴是作为两种基本的构思方式出现的,其运用的广泛和取象的丰富是后来任何一个时代的民歌都不能比拟 的。这是因为初民对生活的感受和思考主要凭藉感觉的敏锐和经验的积淀,这种基本的联想方式正是最适宜于比兴的。而四言作为最早的诗体出现,其体式的基本特征又决定了比兴常用的章句对应结构可以强化四言的节奏感,最充分地体现四言体诗化的优势,因此比兴与四言体式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与后代各种诗体使用比兴的性质都有所不同。比喻在后起的辞赋里更多地用于修辞,五七言诗处理情景关系不需要上虚下实、多层复沓的形式,“兴”原为兴发感动的本义也在山水诗兴起以后增添了新的内涵36 。“比兴”作为合称,又成为唐代诗歌革新中体现“风骨”的一个概念,转化为一种自觉使用的更富有理性意识的表现手法,比兴与诗歌体式的关系也就不再成为必然。这就是中国最早出现的四言诗为什么和比兴结合得如此密切的原因。①赵制阳将汉代到20世纪70年代的各种关于“兴”的解说归纳为义理说、声歌说、起势说三大类。见其《诗经赋比兴综论》页131,台湾枫城出版社1975年版。②《文心雕龙·比兴》。周振甫注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③苏辙《诗论》解释“兴”时认为“犹曰其意云尔,意有所触乎?当此时已去而不可知,故其类可意推,而不可以言解也。”见《苏辙集·栾城应诏集卷五》,四部丛刊本。④郑樵《六经奥论》,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⑤朱自清在《兴诗的意见》一文中说:“因为初民心理简单,不重思想的联系,而重感觉的联系,所以起兴的句子与下文常是意义不相属,即是没有论理的联系,却在音韵上(韵脚上)相关联着。”见《古史辨》第三册。朴社1931年版。⑥刘大白《六义》说“兴就是起一个头,借著合诗人底眼耳鼻舌身意�的色声香味触法起一个头”,“有时候也自然合诗人本身有关系,不曾通过诗人底情绪或思想而合它混合在一起”。见《古史辨》第二册。⑦见徐复观《释诗的比兴——重新奠定中国诗的欣赏基础》,收入《中国文学论集》,第98页及100页,台湾学生书局1982年版。⑧同①,页129。此外,赵沛霖先生受到闻一多先生“隐语”说的启发,从考察人类的原始宗教崇拜入手,探索《诗经》中某些“兴象”如何由宗教观念内容发展成诗歌艺术思维中的习惯性联想,此说影响较大,但可惜例证不足,没有以《诗经》全部“兴象”的统计分类为立论的基础(见其《兴的源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90年代以来,研究比兴的缘起及其思维发生学的文章渐见增多,成为比兴研究继续深入的新动向,这些思考都或多或少受闻一多的影响。这里不一一胪列。⑨ 11见拙文《“毛公独标兴体”析论》,待发。⑩ 28胡承珙《毛诗后笺》,黄山书社1999年版,第995页。第1165页。12《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13 22钟月芳《春天、鱼、水与风诗的比兴》,香港太平洋(永航)柯式印刷有限公司1992年,第192页。 14如孙作云解《汝坟》末章,认为“鲂鱼 赤页 尾”是指鱼在交尾期间的一种生理现象,“王室如毁”指 礻某 社神庙的热闹景象。见其《诗经与周代社会研究》,中华书局1979年版。15 18闻一多《说鱼》,见《闻一多全集》第117—138页,开明书店1947年版。16 17 20 27李湘《诗经名物意象探析》(又名《诗经特定名物应用系列新编》)第1—3页。台北万卷楼图书有限公司1999年版。19如胡承珙释《汉广》诗说:“诗中言娶妻者,每以‘析薪’起兴,如《齐南山》、《小雅·车》及《绸缪》之‘束薪’、《豳风》之‘伐柯’者皆是。此言‘错薪’、‘刈楚’,已从婚姻起兴,‘秣马’、‘秣驹’,乃欲以亲迎之礼行之,礼所谓婿‘御妇车’,‘御轮三周’是也。”(同⑩第52页)释《野有死�》又说:“今考婚姻之事,往往及于薪木。如汉广有‘刈薪’之言,南山有‘析薪’之句,豳风之‘伐柯’与娶妻同喻,小雅之‘觏尔’以‘析柞’为辞。此虽似以析薪者离同为异,娶妻者联异为同起兴,然窃意古者于昏礼或本有薪刍之馈。盖刍以秣马,薪以供炬”(同⑩第11页)。释《车�》篇也说:“诗中以析薪喻婚姻者,不一而足”(同⑩第1144页)。21闻一多《诗经的性欲观》,见《闻一多学术文钞·诗经研究》第18页和第14页,巴蜀书社2002年版。该文甚至说鱼笱“类似女阴”,这样具体的联想和类比不但发挥过分,而且与诗意也并不切合。23朱熹《朱子语类》卷六十六“易二”,中华书局1986年版。24章学诚《文史通义·易教下》,叶瑛校注,中华书局1983年。25赵沛霖《兴的源起》,第75页。26关于诗和易的关系,80年代以来,也有不少《诗经》学者论及。但大多侧重在二者思维方式相同的方面,本文不能一一列举。此外,隐语说论诗多引《周易》中的《彖传》和《象传》甚至王莽时期的《焦氏易林》为证,而且夹杂着许多主观的推测和假设,这是不科学的。《彖》阳《象》的作者虽然不能考定,但哲学界公认为产生于战国时代,不能据以证明与《诗经》时代周人的观念相近,因此笔者只取卦爻辞的本文加以论证。29姚际恒《诗经通论》卷11,中华书局1958年顾颉刚点校本。30 33《朱子语类》卷八十“诗一”。31 32关于四言体“句序”的论述,参见拙文《论四言体的形成及其与辞赋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六期。34《诗传遗说》卷2,见徐乾学等辑《通志堂经解》(十七)第9984页,台湾大通书局1969年版。35欧阳修《诗本义》卷8,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36参见拙著《山水田园诗派研究》第六章,辽宁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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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思忞

异人异境,使人欲仙。(明·钟惺《诗经评点》)此自是贤人隐居水滨,而人慕而思见之诗。“在水之湄”,此一句已了,重加“溯徊”、“溯游”两番摹拟,所以写其深企愿见之状。于是于下一“在”字上加一“宛’牢,遂觉点睛欲飞,人神之笔。(清·姚际恒《诗经通论》)细玩“所谓”二字,意中之人难向人说,而“在水一方”亦想像之词。若有一定之方,即是人迹可到,何以上下求之而不得哉?诗人之旨甚远,固执以求之抑又远矣。(清,黄中松《诗疑辨证》)三章只一意,特换韵耳。其实首章已成绝唱。古人作诗,多一意化为三叠,所谓一唱三叹,佳者多有余音。(清·方玉润(诗经原始》)诗境颇似象征主义,而含有神秘意味。(陈子展《诗经直解》)“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徊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帷》:“一方,难至矣。”按(汉广):“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陈启源(毛诗稽古编·附录脱之曰:“夫悦之必求之,然惟可见而不可求,则慕悦益至。”二诗所赋,皆西洋浪漫主义所谓企慕之情境也。古罗马诗人桓吉尔名句云;“望对岸而伸手向往”,后世会心者以为善道可望难即、欲求不遂之致。德国古民歌咏好事多极障,每托兴放深水中阻。但丁《神曲》减寓微旨放美人隔河而笑,相去三步,如阻沧海。近代诗家至云:“欢乐长在河之彼岸。”……(钱钟书《管锥编》)相关成语:秋水伊人,在水一方Reed(附苍穹尽暗游戏之作,如有更好译作,替换可也)(然而转载则请保留相关信息)You and reed, beside the riverI wander here, had to lingerI should meet you,without cumberonly watching her in there.She with dew, along the riverI seek the source, away, awayI should meet her but the dangerwith her shadow without fereShe in the reed, among the riverI loiter to reach, had to delayI should meet her without brookbut mere gazeing you still there--- skydar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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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桃红茶

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丘中有麦,彼留子国。彼留子国,将其来食。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贻我佩玖。《诗经·王风·丘中有麻》这首诗只有三章,章四句,表面上看起来并不复杂,但是对于诗的内容以及诗中人物的姓名,却仍有争议,迄无定论。《小序》云:“《丘中有麻》,思贤也。庄王不明,贤人放逐,国人思之而作是诗也。”毛认为是“思贤”诗,《笺》、《疏》并无异议。[1]《传》的故训由于最接近于《诗经》时代,大体上是可信的。但是,对于“国风”中某些诗篇的诗旨,尤其是那些反映男欢女悦的情爱诗篇,囿于思想的保守性,《小序》往往牵扯到帝王后妃的身上,其说多半不可考之于史。自然亦有少数可考者,如《鄘风·君子偕老》、《邶风·新台》、《齐风·南山》、《齐风·载驱》、《陈风·株林》,但大多数情爱诗篇,往往是诗人即事即景抒情之作,并不反映什么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何可考耶?窃以为《丘中有麻》就属于此类民歌。对于这些诗歌,只能就诗论诗,味之以文情,审之以辞气,衡之以语法,核之以训诂,来探索其主题。朱喜作为一个理学家,思想也是保守的,但他的《诗集传》尚能遵循就诗论诗的原则,如《丘中有麻》,朱子就认为是一首爱情诗,其说一出,后人多有信之者,但朱说亦有瑕疵。朱子云:“子嗟,男子之字也。”“子国亦男子之字也。”“之子,并指前二人也。”在首章之后评点曰:“妇人望其所与私者而来,故疑丘中有麻之处,复有与之私而留之者,今安得其施施而来乎?”[2]果如朱子所言,妇人私会二人且二人均赠其佩玖,揆之以情理,今天虽然有如此荒唐之事,但在古代确是够大胆的了,纵有,当事人也不会形之于诗,即使作诗人未必诗中人,亦不会如此津津乐道地赋之于诗。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引崔述《读书偶识》驳那些认为《齐风·东方之日》是讽刺诗者,曰:“夫天下之刺人者,必以其人为不肖人,乃反以其事加于己身,曰我如是,我如是,天下有如此之自污者乎?”[3]其理亦可用于此。《诗经》中确有刺淫刺秽之诗,如《新台》、《南山》、《载驱》、《株林》,但决非当事人自作或以当事人口吻所做。《株林》刺陈灵公,作为一国之君,竟然偕大夫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君臣宣淫,终为夏姬之子夏征舒所弑。朱子评曰:“灵公淫于夏征舒之母,朝夕而往夏氏之邑,故其民相与语曰:君胡为乎株林乎?曰:从夏南耳。然则非适株林也,特以从夏南故耳。盖淫乎夏姬,不可言也,故从其子言之,诗人之忠厚如此”[2]。真正有伤风化、有悖人伦之事,旁观者亦羞以道之,正如《鄘风·墙有茨》所云:“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由此观之,《丘中有麻》至少不是妇人歌咏与两个情人苟且之事。《诗经注析》认为《丘中有麻》“也不像朱熹所说的这位女子和子国、子嗟父子有私情,而这二人在丘中有麻处又为新欢所留。”《诗经注析》认为朱子和方玉润都将“留”解释为挽留之留,致有此误。窃以为误则误矣,因为倘若“留”解释为挽留之留,第三章“彼留之子,贻我佩玖”语句不顺,但朱子并没有说子国、子嗟是父子,齐襄公淫乎其妹,实有其事,而这首民歌,查无史据,父子聚麀,有悖天伦,以朱子之智慧及其人生哲学,断不会作如此主观臆测。方玉润《诗经原始》亦误解了朱子,他说:“子嗟、子国既为父子,《集传》且从其名矣,则一妇人何以私其父子二人耳,此真逆理悖言,不图先贤亦为是论,能无慨然?惟是《序》、《传》亦有所疑,子嗟、子国既为人名,则‘之子’又何指?”方氏又驳姚际恒“嗟”、“国”皆为助辞说,曰:“嗟为助辞可也,国亦为助辞乎?”方氏主张嗟为助辞,国即“彼国”之“国”,犹言彼留子于其国,其国不可久留也,何不就我?方氏主张此诗为招贤偕隐之诗,云:“《丘中有麻》招贤偕隐也,周衰,贤人放废,或越在他邦,或互相招集,退处丘园以自乐。”[4]窃以为诗中看不出招贤偕隐的痕迹,更何况“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彼留之子”明显为同一种句型,而按方氏说,独独“彼留子国”要在“国”前加“于”才能解通。高亨的《诗经今注》认为《丘中有麻》是“一个没落贵族因生活贫困,向有亲友关系的贵族刘氏求救,得到一点小惠,因此作诗以述其事。”[5]《传》以为子国为子嗟父,而高亨以为子国是刘氏家族的另一个人的名字,把“彼留之子”解释为“那刘氏的人们”。窃以为这种解释值得商榷,因为《诗经》时代人称代词固然无单复数之分,但是“子”是名词,无论是用来替代第二人称代词还是作为偏正结构的中心语,“子”指二人或二人以上这样的用法恐怕没有,此种情况,先民是用加数词的方式来表示的,如《邶风·二子乘舟》。其次,既然是没落贵族救助于刘氏,刘氏施与一点小惠,恐怕还不至于“贻我佩玖”。窃以为赠玉不外乎以下三种情况,或是主恩浩荡,或是朋友之间因有深情厚谊而分手脱相赠,寄予平生一片心,或是恋人或夫妻之间情到深处感情的流露和表示。笔者认为此诗按第三种情况来理解更显得贴切、自然,把诗理解为女子的口气更为吻合。正因为“贻我佩玖”是爱情成熟的标志,故女主人公反复咏叹之,此所谓“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咏也。引文见《大序》)。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的说法令人耳目一新,他们认为:“这是一位女子叙述她和情人定情过程的诗。首先叙述他们二人的关系,是由请子嗟来帮忙种麻认识的。后来又请他的父亲子国来吃饭。到明年(应说‘第二年’)夏天李子熟的时候,他们才定情,子嗟送她佩玉,作为定情的礼物。”[3]这种说法,笔者大体赞成,但仍有疑问。首先,这种说法固然解释了诗中何以出现两个男人的名字,但仍不能令人信服,因为,子国既为子嗟父,女主人公直呼恋人父,就显得不恭。据我所知,《诗经》中没有直呼恋人名字的诗篇(一般用代称),更何况连姓带字,更何况称恋人之父连姓带字?其次,笔者认为此诗作为叙事诗欣赏还不如作为抒情诗欣赏,因为作为抒情诗欣赏不须那么多猜测,我主张,“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首先应作为起兴手法来理解,这是国风多数诗篇常用的表现手法,其次《诗经》的起兴虽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但并非与所咏之事毫无关联,恰恰相反的是往往是有所关联,如这首诗的起兴,就反映了季节的变换,“丘中有李”寓意爱情的成熟,“贻我佩玖”是爱情成熟的标志,正如《卫风·木瓜》所写:“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非报也,永以为好也。”《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闻一多先生信之不疑。他认为“将其来食”之“食”是性欲的廋语,古谓性的行为曰“食”,如《株林》“朝食于株”,而“将其来施施”,《颜氏家书·书证》:“江南旧本单为施”,闻氏认为施指天施地生之施,亦是性欲的廋语(见《风诗类钞》)[6]。果真如此,施与食对文同义,全诗皆为四字诗句。这是极有可能的,从风格上来说,《诗经》里不乏大胆、泼辣的爱情诗篇,从结构上来,全诗唯一的五言诗句“将其来施施”在诗中也显得不相称。可能是因为古人误解了施字之义,故又加一施字,这样一来,“将其来施施”就有语法问题了,因为他处不再有“来施施”的说法,按上古汉语语法,只能说,施施而来,或曰其来施施,或如《孟子》言:“施从良人之所之”、“施施从外来”,置于介宾短语前。从口气、语法、结构、古训等方面全面权衡,笔者认为《丘中有麻》作为一首爱情诗,最无疑义。既然《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那么诗中所歌咏的男子如是二人甚至是父子二人,那是不可思议的。即使不是一首爱情诗,也同样令人费解,“贻我佩玖”者是谁呢?故姚际恒、方玉润有“嗟”为语助说,立意弥合这一矛盾,而黄焯先生有互足说,立意解决这一问题。《毛诗郑笺平议》焯案:“首章《传》云:‘丘中硗确之处尽有麻麦草木,乃彼子嗟之所治。’《传》统三章为言,则次章之麦,卒章之李,皆以为子嗟所治也。其知子国为子嗟父者,以卒章称子嗟为‘彼留之子’,明次章子国为子嗟父矣。诗有重章互文以足意者,此篇次章言子国,盖下省‘之子’之语,末章言‘之子’,盖上承‘子国’为言,意皆谓彼刘子国之子,而为子嗟之变文耳。”[7]黄氏发明《毛传》,指出名字不同其因在于变文以协韵,是正确的。不过,窃以为不必如此征实也,子嗟、子国无非是女主人公恋人名字的代称而已,正如《郑风·山有扶苏》之子都、子充,无非是美男子的代称而已。《传》曰:“子都,世之美好者也。”窃谓嗟、国、都、充是常用字,可以想见是当时的男子取字的常用字,如子产之父就叫子国,至于子都,《孟子》曰:“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也”,春秋郑大夫公孙阏即字子都,都,美也,《诗》曰:“洵美且都”(见《郑风·有女同车》),充亦有美的意思,古人认为充实而有光辉,是美也,嗟,嗟叹之,以上诸字,以其常见,故诗人信手拈来作为美男的代称或情人的代称,故子国、子都与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并无多少关联。同样,《鄘风·桑中》亦更换所思者之名以协韵,诗是以一个男子的口气写的,首章云:“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次章换云“美孟弋矣”,卒章更言“美孟庸矣”。朱子曰:“姜,齐女,贵族。”《陈风·衡门》曰:“岂其取妻?必齐之姜。”孟姜为美女的代称,用来称呼情人。孔颖达疏《陈风·东门之池》“彼美淑姬”曰:“美女而谓之姬者,以黄帝姓姬,炎帝姓姜,二姓之后,子孙昌盛,其家之女美者尤多,遂以姬姜为妇人之美称。”[1]陈奂《诗毛氏传疏》考订,“淑”为“叔”之误,陆德明《经典释文》本作“叔”[8],叔姬如孟姜也,孟(伯)、仲、叔、季为排行,古代女子无名无字,故称之排行和姓。孟姜、子都为代称,大家不会怀疑,孟弋、孟庸、子充根据文理,亦为代称,是不必去考证也无法去考证是否实有其人的。同理,子嗟之名亦不可考。如承认《山有扶苏》、《桑中》换名以协韵,则《丘中有麻》换名以协韵,极有可能。综上所述,我们可知,这类男欢女悦之词,多半以男女一方的语气写出,诗中主人公的情人名字均为代称,并非实名。后世犹有此风,如《孔雀东南飞》、乐府民歌《陌上桑》里的“罗敷”即为美女的代称。总而言之,笔者认为《传》以子国为子嗟父,并无实据,不过是从下文“彼留之子”猜测出来,其实“子”在《诗经》指男子或女子比指儿子更为常见。笔者认为,“之子”,是子也,有如《东方之日》“彼殊者子”之“者子”。王引之《经传释词》曰:“之,是也。故《尔雅》曰:‘之子者,是子也。’”“之”为“者”之借词,《说文》曰:“者,别事词也。”不过,之字在《周南·桃夭》“之子于归”中显然是指示代词,“彼留之子”、“彼殊者子”中的之字、者字指代意义已虚化最后,笔者想从文学语言的角度,通过对诗的修辞以及句法研究,对《丘中有麻》“留”通“刘”说予以献疑。如果“留”通“刘”作为姓氏,“彼留子国”、“彼留子嗟”、“彼留之子”这样的句子不仅无文采可言,实在不象诗句,而且《诗经》也没有这样的句型。“留”本可通“刘”,如《大雅·常武》“不留不处,三事就绪”,陈奂《诗毛氏传疏》:“留,古刘字。《武》,《传》云:‘刘,杀也。’处,犹安止也。《传》意以诛其君,释经之留。吊其民,释经之处。两不字,皆发声也。”[8]留也是姓氏,《广韵·尤韵》:“留,姓。出会稽。本自卫大夫留封人之后……”,一说即古刘字。我认为这是可信的。但我认为《丘中有麻》中的“留”通“刘”,就诗之本事而言,《传》并无实据,故朱熹、姚际恒、方玉润不从《传》说。如上文所述,称人以字,表示尊敬,再加上姓氏,则有画蛇添足之嫌,若是晚辈称长辈,还显得不恭。更重要的是,留作为姓氏,“彼留之子”语句不顺,有点类似的句子有《陈风·东门之枌》“子仲之子”,但后者流畅一些,诗人何不曰彼留氏之子或彼子国子?窃以为“留”可通“懰”,因为《陈风·月出》“佼人懰兮”之懰字,《经典释文》本作刘,刘当是《诗经》原字,心旁为后人所加,《说文》无懰字,懰亦作嬼,《埤雅》:“嬼,妖也。”《广韵》:“嬼,美好。”妖亦美好也。表示杀的意思,《说文》有镏字,古书亦借用留字,如《荀子·议兵》:“不屠城,不潜军,不留众”,按理,表示美的意思,古书自然也可能借用留字、刘字,因为刘、镏皆从留得声。声符相同,古多通假,之所以如此,有两种情形,一、声符是古字,后人加意符,形成形声字,许多古今字就是如此形成的;二、当时古人以字代词时,不可能像今天这样有规范化的要求,更何况,匆促之间也来不及深思熟虑,求其音同音近可矣,故声符相同者而多借用现象。加之,国风是民歌,采风者记下来苛求其字字本字,那是不可能的。即使今天采风,也做不到,因为现在的民歌,也像古代的民歌一样,有些词,是本无其字的。故《诗经》中一篇之内尚且本字、借字同现,何况是不在同一篇呢?古书中刘、镏、榴、瘤、鶹皆有借用留[10]的现象,最初本无其字也;又刘,为木名,字亦作榴(与石榴有别,见《尔雅·释木》),《文选》左太冲《吴都赋》“ 榴御霜”,榴,一本作刘;古“浏亮”亦作“溜亮”,流亦通留,因为刘、留、流同音也。《文选》潘安仁的《笙赋》:“懰檄籴以奔邀,似将效而中匮”,李善注引《埤苍》:“懰,留宿也”,懰自然是留的借字。由此观之,留与刘、懰本可相通。刘或懰字表示美貌,《诗经》中仅《月出》一例,似乎是孤立的用例,但如果我们把与其音同音近的一系列词联系起来来看,它是不孤立的。《月出》用刘字,不过是借音,毫无疑问,当时有这样一个词表示美的意思,与留、刘同音,其本字当为僚也,《说文》:“僚,好皃”(即美貌)。《月出》首章僚字、卒章燎字,与懰字互文同义,陈奂曰:“燎,当作嫽。……《方言》、《广雅》云:‘嫽,好也’。”《说文》:“嫽,女字也。”[8],嫽与嫽音义同,因嫽是美好义,故女人用做表字。此三字同声同为来母,上古韵部同为幽韵,好亦幽韵字。窃以为僚、懰、燎三字民歌本为一词,载之于书,写成了不同的字。从留得声的字,多有美的意思,应该不是巧合,留,流也,《诗经·郑风·溱湋》“浏其清矣”,水以清而流动为美,人们常以行云流水以喻文章流畅之美,马跑得快,今人犹说“跑马溜溜”,亦并非无因也,溜溜本是形容流水的,形容马,行云流水意也,故古俊马曰骝;瑠,琉璃,流光溢彩,故曰瑠、琉;琉实际上也是从流得声,旒亦如此,旗之飘扬似流也,故古之冕饰或垂玉,造字为上下结构,上为流字,下为玉字,徐锴《说文解字系传》曰:“自上而下,动则逶迤,若水流也”,字亦作鎏,经典借用旒字,鎏还可指美金也;柳字得声之由亦如此;璙与留、流同音,《系传》曰:“金美者谓之璙,然则璙亦美玉也”[10];榴为安石榴的简称,本是外语借词,古人借用留然后造榴字,不为无因,因为石榴子光溜溜的。综上所述,从古人用字的习惯上来说,《丘中有麻》“留”可与《月出》“刘”(懰)相通,而皆为“僚”之借字。如上所述,“留”作为姓氏,“彼留之子”义有不安,但如通“懰”(从共时的角度应该说通“僚”),表示美貌,如此句型,则《诗经》中不显得孤立,如《月出》“彼姝者子”。窃以为“彼留之子”与 “彼姝者子”不仅结构完全相同,而且意思也相同。《诗经》中结构相同的句子还有《秦风·黄鸟》“彼苍者天”,而《苑柳》“有苑者柳”,《小宛》“有漼者渊”之类的句子句前用词头“有”,窃以为此处“彼”已虚化,与“有”并无实质差别,这种句型可以表示如下:彼(有) 形容词 之(者) 逻辑主语。亦有不用词头者而形容词重叠者,如《四牡》“翩翩者鵻”,《皇皇者华》、《菁菁者莪》、《裳裳者华》、《渐渐之石》(首句与标题同)。亦有“彼”置于形容词之后者,如《召南·小星》“嘒彼小星”,《信南山》“信彼南山”。大体相同的句子还有上文提到的“彼美淑姬”、《郑风·有女同车》“彼美孟姜”以及《小雅·都人士》“彼都人士”,此三句与“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同。由此观之,《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彼留之子”整齐而有变化,而按旧说,则会打破这种整齐的美感。如果“留”通“懰”,那么这些诗句就不再是简单地呼喊对方,而是在诗句中带有赞美和欣赏的字眼(此种情况《诗经》中比比皆是),那么此诗用反复和呼告的手法,这实在是女主人公深情的流露。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女子盼望意中人亲近她,最终如愿以偿,对方赠送佩玖作为定情物,故她情不自禁地唱出这首歌。每章中间二句,是呼告,也是叹美之词,或因情之所系,或因盼之心切,或因意中人“贻我佩玖”而内心喜悦,故反复咏叹之。主要参考文献:[1]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333,第337页[2]朱熹.诗集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2月新1版,第47页,第84页[3]程俊英, 蒋见元.诗经注析[M].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270页,第216页[4]方玉润.诗经原始[M].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12月,第201-202页[5]高亨.诗经今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10月,第105页[6]闻一多.闻一多全集·风诗类钞[M].北京:生活、新知、读书三联书店,1982年8月,第13页[7]黄焯.毛诗郑笺平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6月,第72页[8]陈奂.诗毛氏传疏[M].北京:中国书店,1984年,第613,367,628页[9]汉语大字典[M].武汉, 成都:湖北、四川辞书出版社,1992年12月缩印本,第1061页[10]徐锴.说文解字系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10月,第7页,第5页[11]向熹.诗经字典[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7月第2版,第5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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