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竟谁陈
《红高粱》中篇小说,原载《人民文学》1986年第三期。电影伴读中国文学文库。电影解读文学,文学诠释电影。 在出嫁的路上,新娘被赶跑劫匪的轿夫余占鳌所吸引。三天后新娘回门,与余占鳌在红高粱地里激情相爱。新婚丈夫被人杀死,新娘勇敢地主持了酿酒厂。在赶走其他土匪之后,余占鳌在酒缸里撒了一泡尿,竟成了喷香的好酒。9年后,日军强迫村人砍倒高粱修建公路,并将罗汉大爷剥皮示众。余占鳌带领乡人报复日军,乡人们全死了。痴呆的余占鳌,站在女店主的尸体旁,放声高歌《红高粱》的叙述沿两条线展开,主线是土匪头子“我爷爷”余占鳌率领的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辅线是在这次战争发生之前发生的余占鳌与“我奶奶”戴凤莲之间的爱情故事。 小说对题材的处理体现出对传统小说叙事的叛逆,是以追忆的姿态讲述的故事。在莫言的艺术世界里,蕴含着中国农民的生命观、历史观、乃至时空观。 《红高粱》的叙事策略和语言方式追求强烈的陌生化效果,小说的展开是由感觉引导,情绪推动。 小说在叙事人称上,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叠合在一起。在语言运用上,《红高粱》追求一种富有力度的表达,一切都服从主题的自由创造和审美快感。重视感觉,大胆运用丰富的比喻、夸张、通感,还有对于语言色泽的选择和气势的营造。《红高粱》叙述的主要是一支民间抗日武装伏击日本人汽车队的故事,表现了一定程度的国家意识和民族意识。但这不是主要的。作为这篇小说精神主体的是强烈的生命意识:对带着原始野性、质朴强悍的生命力的赞美,对自由奔放的生命形式的渴望。正是这种生命意识使那个老而又老的抗日故事重新获得了震撼人心的力量。红高粱,就是这种生命意识的总体象征。它可以称之为《红高粱》的“生命图腾”。小说用这样充满激情的语言描写红高粱,赋予红高粱以生命:“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它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它们根扎黑土,受日精月华,得雨露滋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显然,小说中的红高粱决不仅仅是一种植物。与赋予红高粱伟大的生命相对应,作品中那些演出了一幕幕英勇悲壮的活剧的英雄;也总是伴随着红高粱,或者与红高粱融为一体。余占鳌和戴凤莲是在高粱地里完成了神圣的结合,戴凤莲又是在高粱地里流尽了最后一滴血,小说把她30年的生活比作“红高粱般充实”。余大牙带着高密东北乡人应有的英雄气概坦然赴死的时候,放声高唱的是“高粱红了”,任副官在枪声中、子弹下坦然前行的时候,用口哨吹出的曲调也是“高粱红了”。在这种描写中,人与高粱获得了同一种品格。这种强烈的生命意识在小说中的极端表现形式,就是用冷静乃至审美的态度来描绘生命的痛苦与毁灭——比如刘罗汉被割下耳朵和生殖器、被活活剥了皮,戴凤莲让余占鳌和冷支队长喝下掺了罗汉大爷鲜血的酒,队员们那惨烈的死亡,等等。因为人只有置身于巨大的痛苦之中或者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强烈地意识到生命的存在。这种描绘一方面强化了生命意识,同时也使小说呈现出新奇、残酷的美。小说对于强悍的生命力和自由奔放的生命形式的肯定有时甚至超越了一般的伦理评价。余占鳖与戴凤莲野合,为了占有戴凤莲将单家父子杀死,这以中国传统的伦理尺度来评价是不道德的,但作品对此作了肯定性描写。即使是对余大牙这个贪财好色的人,作家也赞美他坦然赴死的英雄气概。这种强烈的生命意识甚至促成了作品中一个特殊角色——“我”的诞生。在作品中,“我”不仅是一个叙述角度,而且是以不同于余占鳌等人的生活方式生存着的下一代的代表。而对爷爷那生命力旺盛的一代,“我”只有自卑与仰叹。余占鳌等人与“我”实际上形成了一种距离,一种对比。在这种距离与对比中,作家一方面强化了对余占鳌等体现的那种生命力的仰慕,一方面对那种生命力在今天的人们身上已经消失感到悲哀。所以在小说中“我”才慨叹:“先辈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我爷爷辈的好汉们,都有高密东北乡人高粱般鲜明的性格,非我们这些孱弱的后辈能比”。从艺术的角度看,小说打乱时空结构的意识流式的叙述方式对于当时的读者来说已不陌生。它最大的突破,最借鉴马尔克斯等人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以奇特的感觉为动力,改变客观事物的存在形式,把静态的变成动态的,把无生命的变成有生命的,使读者从习以为常的事物中获得全新的审美体验:金色的太阳“齿轮般旋转”;“残缺的杏黄色阳光,从浓云中,嘶叫着射向道路”;被割下的耳朵“在瓷盘里活泼地跳动,打击得瓷盘叮咚叮咚响”;“子弹在低空悠闲地飞翔,贴着任副官乌黑的头发滑过去”;“高粱的奇谲瑰丽,奇形怪状,它们呻吟着,扭曲着,呼号着,缠绕着,时而像魔鬼,时而像亲人,……红红绿绿,白白黑黑,蓝蓝黄黄,它们哈哈大笑,它们号啕大哭,哭出的眼泪像雨点一样……”;等等。小说的比喻也因其反常规而显得十分新奇。例如说死神有着“高粱般深红的嘴唇和玉米般金黄的笑脸”;说死骡马的大肚子在水的浸泡和太阳的曝晒下突然炸裂,“华丽的肠子,像花朵一样溢出来”;说“有人往栅栏边角上那个铁皮水桶里撒尿,尿打桶壁如珠落玉盘”;等等。此外,在叙述过程中,作家有时故意插入一些与总体叙述风格相背离的语言。例如“我”看到母亲的小脚就想高呼“打倒封建主义!人民自由万岁”;借92岁农村老太太的口唱一段顺口溜;引录一段县志上平平板板的公文;等等,都给作品涂上了一层淡淡的幽默、诙谐的色彩。强烈的生命意识、[2]具有民间传奇色彩的题材与上述不同艺术手段的融合,使这部中篇小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部分章节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敌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从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颤,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 “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了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慢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上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日本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枪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地感到种的退化。出村之后,队伍在一条狭窄的土路上行进,人的脚步声中夹着路边碎草的窸窣声响。雾奇浓,活泼多变。我父亲的脸上,无数密集的小水点凝成大颗粒的水珠,他的一撮头发,粘在头皮上。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我父亲早已闻惯,不新不奇。在这次雾中行军里,我父亲闻到了那种新奇的、黄红相间的腥甜气息。那味道从薄荷和高粱的味道中隐隐约约地透过来,唤起父亲心灵深处一种非常遥远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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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莫言,大多数人想到的首先是他的《红高粱家族》里的《红高粱》以及他的故乡高密。莫言自己也说过,《红高粱》是他最有影响力的作品。山东省高密县曾举办过一次莫言小说研讨会,会上有学者提出“莫言的小说在高密”的说法。张艺谋根据莫言的小说拍的《红》播出后,在高密一度形成“莫言热”,有“西方传说管莫言,人人争看红高粱”的说法。《红高粱》来自于一个真实的故事:当时日本鬼子为了报复某个村庄的村民对他们的攻击,准备对这个村庄进行报复,结果在路上,因为一个人指错了方向,导致另一个村庄的一百多个百姓被杀害。《红高粱家族》可以说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作者将历史与民族的宏伟题材浓缩到东北高密乡几个典型人物身上。大片大片的高粱地里演绎着一个民族的血与泪,爱与恨。美国《纽约时报书评》的编辑威尔伯恩·汉普顿在评论《红高粱家族》时说“几乎每一页都详尽地记述了那个残忍、野蛮时代的恐怖和情绪。日本兵命当地有名的杀猪匠在众百姓的睽睽目光下活剥罗汉爷爷的一幕,其恐怖程度比得上任何有文献记载的暴行。”[①]可以说,这是一部用血写成的小说,弥漫着屠杀、硝烟、血腥与死亡、恸哭。?????在每一个作家笔下,几乎都有一个深入骨髓的“故乡”,正如莫言的高密,鲁迅的绍兴,沈从文的湘西,托马斯的“威塞克斯”,福克纳的美国南部的约克纳帕塔法县。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认为摆脱故乡是20实际作家的共同情节。莫言则认为作家只有摆脱了故乡才能认识他的故乡。他在高密生活了近二十年,没有离开家乡之前,他觉得这是个令人厌烦的地方,千方百计地想要离开家乡。后来莫言应征入伍,三年后获得一次回家探亲的机会。汽车已进入高密的领地,,看到高密的河流草木,听到熟悉的乡音,作者就激动万分。进了村子,看到母亲从胡同口走来时,他热泪盈眶。这就是故乡情节。莫言深深地爱着他的故乡高密,他的一些小说人物或事件可以在高密找到原型。《红高粱家族》里的那个王文义是实实在在生活在高密的一个人,莫言在写作时曾想过用化名,但考虑到这样会降低小说的原汁原味,不能够更彻底地表达出来,因此用了真名。结果那个叫王文义的老人找到莫言,说“听说你把我写进你的小说里了”。莫言把故乡深深地烙进了心中,把故乡人写进小说里,为此还遭到了一些人的辱骂。这些恰恰能体现高密在作者心中的地位。?莫言第一次把高密写进小说里是从《白狗秋千架》开始的,之后一发不可收拾,高密渐渐成了他作品里的一块神圣的净土。他在这片土地里耕耘,流血流汗流泪,写着肮脏、纯美、丑恶、善良,鞭笞与赞美,嬉笑怒骂,寄托了浓浓的乡土情怀。?实际上,莫言笔下的高密绝不是一般意义的“故乡”,它早已上升到了历史与文化的层面。他说“高密东北乡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这个表达道出了高密这个特殊的地方的内涵。一方面,原生态的吃喝、婚嫁、情爱、生育与高粱地一起长养着;另一方面,民族精魂与生命意识在高粱地里蓬勃生长。这是一个偏僻、落后的村庄,蛮荒、贫穷、苦难与代表着民族精魂的坚韧、勇敢、抗争意识相互碰撞、糅合。让作品超越一般的战争题材和上升到了文化与生命意识的层次。作品中说“每一穗红高粱都是一个深红的成熟的面孔。所有的高粱合成一个壮大的集体,形成一个大度的思想。”“红高粱”在这里是一个巨大的象征,民族英魂了与历史灵魂、原始生命的蓬勃向上与狂野在高粱身上聚合。“一穗一穗被露水打得精湿的高粱在雾洞里忧悒地注视着我父亲,父亲也虔诚地看着它们。父亲换恍然大悟,明白了它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他们扎根黑土,受日精月华,得雨露滋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红高粱成了千千万万生命的象征,它在高密的土地上散发着生命的狂野、粗暴,人们喝着高粱粥,闻着高粱的气息。在高粱地里打滚,在阳光下曝晒。高粱地成了人们的婚床,战场,墓地。灵与肉,爱与恨。悲苦与幸福在这里纠结融合,最后人与高梁融为了一体。????红高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浅显是象征,是“民族生机的征兆。、”“宇宙天灵的幻化”。雷达先生在评论莫言的《红高粱家族》时说:“一方面,它是人与自然契合冥化的象征,红高粱是千千万万生命的象征,千千万万生命又是红高粱的外观,天人合一,相生相长,让人体验那天地之间生生不息的生命律动,从而引向人与自然,生命与地域的重叠、合影、浑一的魂归自然和宇宙之故乡的境界。另一方面,它又是历史与现实契合的象征,象征坚韧,不屈,苦难,象征复仇,象征英雄主义,象征淳朴而豪放的道德,象征伟大民族的血脉、灵魂和精神。”[②]这一段解读将红高粱的精神延伸到了更高的层次。红高粱象征的精魂在人物身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作品中最典型的是“我奶奶”戴凤英。莫言在评论自己的这部小说时说“这部作品恰好表达了当时中国人的一种共同的心态,在长期的个人自由受到压抑之后,《红高粱》张扬了个性解放的精神——敢说,敢想,敢做。”“我奶奶”就是这种精神的有力说明。她大胆刚烈,敢说敢做,正如文中所说“她老人家不仅是抗日英雄,也是个性解放的先驱,妇女自立的典范”。她勇于冲破婚姻的牢笼,寻求所爱;她敢于与父亲抗争,甚至与他断绝来往;她撑起了高粱酒的生产,成为全乡最富有的人家;公公丈夫被杀后,她在曹县长面前的表演令人拍案叫绝。她临死前的对天地的呐喊“天,什么叫贞洁?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照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敢的都干了,我什么也不怕??”这段独白正是她的一生性格的写照。她就是红高粱的化身,“她血液里散发出来的是浓烈的高粱酒味”,她死后埋在高粱地里,与高粱一样继续活在人们的心中。此外,作品中的另外几个女性形象一样散发着红高粱般的野性。二奶奶恋儿的敢爱敢恨,面对禽兽般的日本人的蹂躏,她拼了命保护女儿,母性的光辉在她的歇斯底里的惨叫里得到了体现。而当日本兵“端起刺刀对准母亲的肚子时,惊恐、恋母之情涌上她的心头,小姑娘从窗台上跳起来,向着二奶奶扑去”,小女孩香官对母亲的保护再次抒写了红高粱的血性情愫。“我母亲”倩儿在枯井里保护弟弟,垂死挣扎的过程正是高粱精神“坚韧”“不屈”的表现。而“我爷爷”余占鳌不仅是红高粱的精神的化身,还是传统的民族文化的寄寓。他是十足的匪徒,手上沾满了血腥,他粗野、强悍、无赖;他杀人抢妻,能爱能恨,与日本人作着持久的抗争。这是个“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的人物形象,在他身上,还凝聚着民族传统文化与古老的思想。得知豆官续香火还有望时,他的一声“苍天有眼”喊出了他对传统文化领域的“续香火”的坚守。他不惜化为大量的人力财力为埋在高粱地里近两年的“我奶奶”出大殡,除了表现他对“奶奶”的爱以为,这还是古老中国殡葬文化精髓与信仰在他脑海里根深蒂固的表现。他恪守宗法观念王权和,热衷于传宗接代既是封建道德的反叛者,又是守卫者。“罗汉大爷凄厉地叫着,瘦骨嶙峋的身体在拴马桩上激烈扭动所有的人在大爷的骂声中昂起了头”“人群里的女人们全都跪倒地上,哭声阵野。当天夜里,天降大雨,把骡马场上的血迹冲洗得干干净净,罗汉大爷的尸体和皮肤无影无踪。村里流传着罗汉大爷尸体失踪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一代传一代,竟成了一个美丽的神话故事。”刘罗汉在罪恶的日本兵面前将“红高粱”精神悲壮地演绎了一遍。他的每一寸肌肤,每一滴血液都随着雨水渗进了高粱地里,高粱魂在人们的传说中一代代流传下来。无论是莫言的小说还是张艺谋的电影,红高粱带给人的是惊天动地的震撼。“我奶奶”出殡时豆官为他唱的指路歌更是催人泪下:“娘-—娘—上西南—宽宽的大路—长长的宝船—溜溜的骏马—足足的盘缠—娘—娘—你甜处安身—?苦处花钱”。这是唱给红高粱地里所有亡魂的歌,是悲歌,也是赞美诗。莫言在小说的卷首语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红高粱的精魂已经深入的作者的灵魂。他在小说的末尾还写道:我的整个家族的亡灵对我发出了指示迷津的启示;?可怜的、孱弱的、猜忌的、偏执的。被毒酒迷幻了灵魂的孩子,你到墨水河里去浸泡三天三夜——记住,一天也不能多,一天也不能少,洗净了你的肉体和灵魂,你就回到你的世界里去。在白马山之阳,墨水河之阴,还有一株纯种的红高粱,你要不惜一切找到它。你高举着它去闯荡你的荆棘丛生、虎狼横行的世界,它是你的护身符,也是我们家族的光荣的图腾和我们高密东北乡的传统精神的象征!“纯种的红高粱”正是纯粹的高粱魂的象征。莫言曾说过“他们让我们这些活着的子孙相形见绌,有进步的同时,我真切地感到种的退化。”到了今天,红高粱精神依然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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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的叙述沿两条线展开,主线是土匪头子“我爷爷”余占鳌率领的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辅线是在战争发生之前发生的余占鳌与“我奶奶”戴凤莲之间的爱情故事。小说对题材的处理体现出对传统小说叙事的叛逆,是以追忆的姿态讲述的故事。在莫言的艺术世界里,蕴含着中国农民的生命观、历史观、乃至时空观。《红高粱》的叙事策略和语言方式追求强烈的陌生化效果,小说的展开是由感觉引导,情绪推动。小说在叙事人称上,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叠合在一起。在语言运用上,《红高粱》追求一种富有力度的表达,一切都服从主题的自由创造和审美快感。重视感觉,大胆运用丰富的比喻、夸张、通感等修辞手法,还有对于语言色泽的选择和气势的营造。——摘自《中国现代文学史》
红色征文题目有:《缅怀革命先烈》、《革命精神绽光芒》、《红色记忆里诞生的梦》、《怕死就不当共产党员》、《党是灯塔》、《我爱我的祖国》、《我和我的祖国》、《红旗飘
高粱是我国主要的粮食作物,其利用价值很高,糖用高粱的秆可制糖浆,帚用高粱的穗可制笤帚,高粱的叶可作饲料,它的果可入药。因此,它属于经济作用。那高粱有怎样的功效与
《红高粱》中篇小说,原载《人民文学》1986年第三期。电影伴读中国文学文库。电影解读文学,文学诠释电影。 在出嫁的路上,新娘被赶跑劫匪的轿夫余占鳌所吸引。三天后
多少时代变迁,几经更遥远,在和平之鸽的庇护下,祖国不断向前。当人们刷屏微聊时,当青少年听摇滚乐学着非主流时,那些红色经典是否离我们越来越远?那些先列事迹是否被人
昨日少年,今日未来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题记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回首过去那个硝烟弥漫,战火纷飞的战场,多少战士用他们的鲜血染红了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