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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1985 日文化部出版局发布)第一条 根据《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以下简称《试行条例》)第 二十三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一)“版权”即著作权,指作者根据《试行条例》或国家其他法律、条例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文化)局(厅)、社,各中央一级出版社:《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已于一九八四年六月颁发。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我们制订了《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件实施细则》。现发给你们,请
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一段话如果有20个 ...
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 2003年12月4日《国家版权局废止一批著作权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宣佈廢止。. 第一条 为保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正当权益,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和出版,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出版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 ...
文化部1984年6月颁布《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文出字〔84〕第849号)以来,许多报刊积极宣传版权知识,报道有关版权纠纷的处理,对在我国普及版权知识和建立版权制度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系内部机密文件,文化部在颁发此条例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根据 ...
我国1984年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中曾有涉及作者收回权的规定,但这一权利并未受到1990年《著作权法》的认可。 《著作权法》立法时期,我国著作权制度及合同制度的稚嫩、作者经济实力的羸弱以及文化产品的匮乏,是《著作权法》在深受大陆法系著作权制度影响的同时抛弃作者收回权的 ...
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第一条 为保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正当权益,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和出版,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出版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我国公民创作的文学 …
《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系内部机密文件,文化部在颁发此条例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根据目前情况,为避免引起对外版权争议,此件不公开发表,不向外国人透露”。但近来发现一些公开发行的报刊在报道中透露了我国目前已有此保护版权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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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比例达到了40%,涉嫌抄袭,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也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一)“适当引用”指作者在一部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的片断。请问这里的作品片断是指多少字或者多少内容呢?总不可能一个字两个字或者四个字...
有关文字、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版权按文化部颁发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解释。2.音像出版单位必须与所录制作品的表演者签订合同或协议,确定双方的...
《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之四规定“期刊对在本刊上首次出版的作品享有一年的专有出版权。自作品首次出版之日起一年之内,未经期刊同意,其他单位和个人不...
文化部1984年6月颁布《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文出字〔84〕第849号)以来,许多报刊积极宣传版权知识,报道有关版权纠纷的处理,对在我国普及版权知识和建立版...
展开全部判定抄袭有两个标准: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
重印国外期刊合同登记;出版境外音像制品合同认证登记;涉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合同联系认证;变更或补充、撤销、撤回著作权和合同登记,补发或更换...
《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已于一九八四年六月颁发。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我们制订了《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件实施细则》。现发给你们,请结合《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已于一九八四年六月颁发。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我们制订了《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件实施细则》。现发给你们,请结合《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