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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 《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报刊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重点出版集团:
第四十五条 期刊出版管理实施期刊出版事后审读制度、期刊出版质量评估制度、期刊年度核验制度和期刊出版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规定,将从事期刊出版活动的情况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第六十一条 期刊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的,依照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处罚。. 第六十二条 期刊出版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 ...
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继续发行印制质量不合格报纸、期刊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出版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省级以上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对报纸、期刊质量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或者奖励。
第一条 为加强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范报纸、期刊出版秩序,促进报纸、期刊质量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期刊编辑部.pdf,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期刊出版活动适用本规定期刊由依法设立的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出版 ...
期刊出版单位自登记之日起满90日未出版期刊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并由原登记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发生前款所列情形的,期刊出版单位可以向原登记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请延期。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9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闻出版总署 署长 石宗源 二〇〇五年九月三十日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条为加强对科学技术期刊的管理,使科技期刊更好地为机械电子工业的科研、生产、教育服务,为机械电子工业科技进步服务,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新闻出版署共同制定的...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四十四条期刊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期刊和期刊出版...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加强报刊质量管理,规范报刊出版秩序,促进报刊质量提升。《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出版...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加强报刊质量管理,规范报刊出版秩序,促进报刊质量提升。《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出版...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期刊出版活动,适用本规定.期刊由依法设立的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领取《...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加强报刊质量管理,规范报刊出版秩序,促进报刊质量提升。《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出版...
报纸、期刊印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及规定的,其印制质量为合格;不符合的,其印制质量为不合格。第八条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报纸、期刊质量管理工作...
期刊管理规定下载积分:6000内容提示: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
主办单位负责向主管单位汇报期刊社的工作情况,并贯彻落实主管单位的有关决定和意见。国家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主办单位各种原因,决定不在履行其职...
《出版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我署组织力量,结合我国报刊业发展实际情况,对《报纸管理暂行规定》和《期刊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于200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