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推荐. ·中国企业报 ·《现代企业》2021年04期 ·《现代国企研究》2018年1 ·《太原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 ·《时代金融》2014年32期. 德国法律规定,公司必须有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三会”的组织框架。. 股东大会是公司资产的出资人;监事会 (本文共2页 ...
一、改革的动因奥地利国有企业是在战后经济的恢复和重建过程中,根据1946年和1947年连续颁布的二个国有化法案建立起来的。从战后至70年代初期,奥地利国有企业曾有过发展较快的历史。
国有企业作用不可替代. 改革开放40年,是中国经济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40年,是中国千千万万大中小型企业创新和贡献的40年。. 国民共进,就是改革开放40年间中国经济最靓丽的一道风景。. 40年来,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成为经济发展的 ...
德国托管局是1990年3月1日由当时东德人民议会决定成立的,6月份组建完成。成立托管局的最初目的是使国有企业转向股份制,即在国有企业转向股份制的过程中,由托管局接受其股份并且管理公众的利益。由于东德人民议会的决议中并没有私有化的条款,
德国国有企业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事关国家或市镇的重大利益且以其他方式不能更好地或更经济地达到目的的情况下,才可以由国有企业来承担;在与私人企业发生竞争的领域,要让位于私人企业。然而在实际中,德国国有企业的建立和运营显然无法遵循该
德国国企的基本特征 德国的国有企业被称为公共企业,分属联邦、州和市镇三级所有。 其中,大约 90%的公共 企业为市镇所有。 法律意义上,德国国有企业分为公法企业和资合企业两类,后者除了财产权 的特殊性之外,其治理原则和运营方式与非公共企业并无二致。
国有经济在世界任何一个大国中都存在,国家要实现对国民经济的有效调控,必须保留一定比例的国有经济成分,这在西方发达国家也不例外。据 80 年代中期的统计,国有经济占成分,英国为 10 %(原来达到 20%,撒切尔非国有化结果),法国为 18 %,联邦德国为 11 %,而美国则很低低,在国有 ...
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刘粹. 【摘要】: 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现代企业的生存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治理是否有效。. 我国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关键力量,自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来 ...
无论从德国企业的经验,还是资本主义3.0模式的趋势看,中国在国企改革中都应当加快国资撤出大量国企的步伐,转向参股民营企业,并通过在遗产税方面网开一面等方式,扶持一批家族专注于长期战略管控、职业经理直接经营的民族企业。
德国国有企业的管理及对我国的启示. 摘 要: 一、德国国有企业的管理概况,(一)德国国有企业的基本情况,德国财政实行分税制,相应地国有企业也为中央(联邦政府)、省(州)、市三级政府所有.德国的国有企业也称公共企业(Public Enterprise),这些企业 ...
德国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只负责日常经营工作,而监事会作为财政部对国有企业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企业重大问题的批准工作,如企业新业务的扩充、设立或撤销下属...
各位兄弟姐妹,我写了一篇文章,现在想投国外的SCI期刊,德国的期刊敢不敢投呢?那么一个严谨的国家,会不会很容易被拒呢?第一次投SCI,很多东西不懂,诚心期盼各位给...
德国东部国有企业的民营化转换及其启示洪登永在所有实行国有企业制度改革的国家之中,原东德无疑是一个例外。两德统一使原东德的计划经济几乎在一夜之间转变为市场经济,原东德...
在德国,联邦政府会参股国有企业甚至直接经营这些企业。据统计,目前德国有61家国有企业是由联邦政府参与经营的。2016年,德国联邦政府从参股企业中总共盈利67亿欧元。仅仅德国铁路就...
德国国有企业也称为公共企业(?ffentlicheUnternehmen),分为联邦所有、州所有和市镇所有三级。在法律意义上,德国国有企业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按公法建立,往往负...
德国国有企业改革及启示。德国国有企业改革及启示古继宝;徐鸣【期刊名称】《行政论坛》【年(卷),期】2005(000)003【摘要】德国政府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开始...
·自2011年起,往返于中国重庆与德国杜伊斯堡的新提速...实力强劲且资源丰富的中国国有企业,被视为西方公司的...随着基础设施的完善与战略性合作的确立,“新丝绸之路...新丝...
德国国有企业也称为公共企业(?ffentlicheUnternehmen),分为联邦所有、州所有和市镇所有三级。在法律意义上,德国国有企业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按公法建立,往往负...
曾用刊名:电工技术杂志主办单位: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出版周期:半月ISSN:1672-9560CN:11-5249/TM出版地:北京市语种:中文开本:大16开邮发代号:82-341创刊...
在法律意义上,德国国有企业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按公法建立,往往负有特殊使命,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另一类按私法建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由国家控股或参股。政府参股的国有企业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