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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经营出版物的量刑标准 (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的量刑标准 非法经营出版物数额1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3万元或者经营报纸5500份或者期刊5500本或者图书25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50张(盒)以内的,基准刑为罚金刑;非法经营数额10万元以上不足12万元或者违法 …
非法经营数额2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7万元或者经营报纸1.5万份或者期刊1.5万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或者违法所得1000元或者报刊300份或者图书50册或者电子出版物20张(盒)的
(三)经营报纸 5000 份或者期刊 5000 本或者图书 2000 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500 张(盒)以上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经营数额在 15 万元至 30 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 5 万元至 10 万元以上
4、单位非法经营报纸5万份,或者期刊5万本、图书1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0张(盒)以上; 5、达到前四项各起点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以上,二年内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 行政 处罚两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非法经营出版物的量刑标准如何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非法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 ...
非法经营罪中,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的标准不一,一审判决错误认定本案为个人犯罪,导致吉考公司与维普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未被认可。吉考公司并非涉案连续型电子期刊的出版单位,维普公司才是经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许可的出版单位。
非法出版期刊构成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情节的适用. 刘科 贺献理. 【摘要】: 正根据国务院2011年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 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由此,非法 ...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见习记者陈卓琼因代理论文征稿,收“版面费”,并将电子期刊印制成纸本邮寄给作者,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开发人蔡晓伟,从重庆被跨省抓捕到江西...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1)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3)经营报纸五...
非法经营数额达12万元或者违法所得4万元或者经营报纸6000份或者期刊6000本或者图书3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600张(盒)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000元或者违法所得...
中国法院网讯(沈林)12月20日下午,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对蔡某伟、胡某等7人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发行业务构成非法经营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分别以...
(三)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 四、非法经营罪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
因代理论文征稿,收“版面费”,并将电子期刊印制成纸本邮寄给作者,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开发人蔡晓伟,从重庆被跨省抓捕到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至今已两年半。今年11月20日上午9时,蔡晓伟等...
非法经营出版物数额1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3万元或者经营报纸5500份或者期刊5500本或者图书25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50张(盒)以内的,为罚金刑;非法经营数额...
【摘要】:正根据国务院2011年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
一、非法经营出版物的量刑标准(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的量刑标准非法经营出版物数额1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3万元或者经营报纸5500份或者期刊5500本或者图书2500册或者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