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学术参考网 > 南山区近期刊登的迁坟通告
根据《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第15条,请各坟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限期二个月内,携带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广东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办理认领起葬手续,并将坟墓...
子村民组地块范围内的坟主亲属将坟墓迁出;(二)位于架子山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其他坟墓在2013(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以上坟主亲属尽快与坟墓所在地块的产权...
补偿手续办理地点:xx区北大街57号,xx区水务局南水北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96823xx特此公告。北京市xx引水管理处北京市xx拆迁办年1月15日迁坟通告范...
上述地段范围内的地坟、金埕、阴城等坟主,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带齐本人身份证及村委会证明,按管理范围分别到淡水国土资源所或秋长国土资源所办理迁坟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