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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申请需要先办6期以上的杂志,一般是用丛刊、协作出版、书号形式、光碟号形式、增刊形式、内部准印证形式。. (千万不要用国际刊号)。. 要求期发行量如消费经济类在20000份以上、技术经济类5000以上、学术类1000以上(不能底于500份),我国目前有几百 ...
1.1什么是主管单位在我国新闻行政单位认可的主管单位有如下副厅以上的行政和事业单位(包括行政机关、学校、研究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协会、国有企业),或正县一级政府机构以上,包括政协、人大、法院、检察院)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如地市的新闻出版局,宣传部、广播电视局、日报社 ...
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须按创办新期刊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四条 期刊可以在正常刊期之外出版增刊。每种期刊每年可以出版两期增刊。 期刊出版单位出版增刊,应在申请报告中说明拟出增刊的文章编目、印数、定价、出版时间、印刷单位,经 ...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产业和出版事业,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 ...
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损害公共利益的,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可以责令该期刊出版单位更正。 第二十七条 期刊刊载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重大选题的内容,须按照重大选题备案管理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二、期刊出版增刊应严格遵守《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十三条规定,并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印刷、发行等手续。三、未履行增刊备案手续、期刊出版单位擅自出版增刊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 31 号.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9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石宗源. 二〇〇五年九月三十日.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 ...
新闻出版署关于期刊出版增刊审批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期刊【发文字号】新出期[1992]1967号【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三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1月2...
本报讯(首席记者李红实习生王鹏坤)今后,期刊出版增刊审批就不用到新闻出版总署了,可以直接到省新闻出版局办理。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近日,国务院下发...
《期刊增刊申请表》经中华医学会审核盖章后,由杂志社办公室提交至期刊主管部门(中国科协或卫生部)审核批准。四、经批准后的办事程序#$北京地区期刊:登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
(一)期刊出版增刊应严格遵守《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十三条规定,并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印刷、发行等手续。期刊出版单位出版增刊违反《...
【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2年9月23日国发〔2012〕52号发布)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81...
内容提示:期刊增刊行政审批流程审M35001024工作日、承审审理审限个申审人提出申审↓服审口审申审审审审作出审理窗当→←→↓↓←↓→↓↓↓服审口向申审人审...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了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对期刊出版增刊的审批。为规范期刊出版增刊活动,现将新闻出...
六、期刊出版增刊,必须由本刊编辑出版,不得以委托、承包或类似方式由其它单位或个人编辑出版,亦不得以本刊派出机构的名义及其它变相形式编辑出版。七、期刊出版增刊应严格按...
逾期不办理登记的,批准件失效。增刊登记后3个月内不出刊的,由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不得继续出版增刊。如要继续出版增刊,应按原程序重新报批。五、期刊出版增刊,应...
中央单位(即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群众团体及其所属单位)的期刊出版增刊,由期刊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