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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摘青春风铃的一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3-02-21 01:31

青年文摘青春风铃的一篇文章

梅小猫的小手指 凌九九
  2007年夏,我和梅小眉坐在麦当劳里喝奶昔,她是草莓,我是巧克力。我一边咬吸管,咬的扁平扁平。要是急,就先走吧。我原本是打算走的,可她这样一说,我就只好和她一样很讲义气地说,不急不急,我也得等林扬。
  晚上11点,林杨和顾明明连个影子都没有。我苦笑着说,看吧梅小眉,我们被他们甩了,我送你回寝室吧,总不能在这里过夜啊。梅小眉咬着嘴,点了点头。
  那天晚上的风真凉啊,她穿着短袖,一路都在用手搓胳膊,我几次想表现的有风度点,把衣服脱下来给他,最后还是忍住了。我觉得这是件很暧昧的事,是男朋友对女朋友才能做出来的事,我还没有谈过恋爱,我的衣服不能披在一个陌生女孩身上,尤其是圆脸短鼻子的梅小眉。
  结果她们的寝室楼关了门,怎样敲都敲不开,她站在风里,都要哭出来了,我只好陪她找旅店。她真挑剔,要干净,要安全,又要便宜,转来转去腿都软了,我第一次知道陪一个女人是这样麻烦。
  后来林扬告诉我,我会觉得麻烦,是因为我不爱梅小眉,如果爱着一个女孩,是甘当牛马的。他这样说的时候,他怀里搂着顾明明,顾明明露着一口细小洁白的牙齿,笑得很明媚。我在心里说,如果梅小眉像顾明明一样漂亮,我也会甘当牛马吧。
  我骗了林扬,说那晚我安顿好梅小眉之后,一个人从窗户跳回了寝室。其实我没有。我怕梅小眉一个女孩子孤身在外不安全,窝在她房间里的沙发上睡了一夜。那时我第一次和一个女孩住在一起,虽然一个在床上一个在沙发上,连外衣都没有脱,可我还是沮丧的半个晚上都睡不着。我想,这次是多难忘的一次经历啊,怎么就偏偏是梅小眉呢。
  第二天我们很早就醒来,分道扬镳的时候,我们一起说,保守秘密啊,然后都笑起来。她笑的时候眼睛眯着,鼻子很小,有点像猫。于是我说,再见啊,梅小猫。
  她怎么一点也不害臊
  事实上,顾明明的笔友是我,并不是林扬,我才是那个收过她99封信的孤狼。林扬看见这个名字那天还笑了我整整一个晚自习。她也笑顾明明,那时候我们都还不知道她叫顾明明,只知道她叫花杀,他说一个女孩叫什么花杀。最后他还说,都什么年代了,哪还有人交笔友,都是QQ、MSN了。
  可是看见顾明明那天,他双眼放光,一本正经得说花杀很动听,又神秘又古典。我在一旁一直垂着头,用脚去踢地上的石头,心里懊恼得不得了。早知道就不让林扬冒充我,尴尬就尴尬,紧张就紧张,有什么大不了,总好过把一个喜欢了好几年的女孩子让给别人。
  后来他们走了,要我和小眉在麦当劳里面等,我看见林扬出了门就去拉顾明明的手,顾明明没有拒绝。梅小眉问我,你喝什么,我说随便。她就到了点餐台前面,我才回过神去追她,我说,你去吧,我来请。她说,我来吧我来吧。我什么也没说,抓住她的胳膊强硬的拖回去,一把按到座位上,凶巴巴地说,我说我来就我来。
  可是我在凶什么呢,梅小眉又没有错,她好心好意的陪顾明明去见笔友,又好心好意陪我坐在这里等。她只是长得奇怪了一点,脸又小又圆,眼睛大得不成比例,又是塌鼻子。可是总是不是她的错,我凭什么拿人家出气呢。于是喝奶昔的时候我说,对不起啊,刚才。她笑嘻嘻的摇摇头,过了一会儿忽然很认真地问我,是不是男生给漂亮女生付款的时候,会觉得特别有面子?我一口奶昔噎到嗓子里,险些喷出来。
  那时我以为梅小眉是在开玩笑,可是后来我知道并不是,她不止一次的提到自己是美女,逛街的时候,试衣的时候,包括去动物园里看到孔雀的时候,她都会蹦蹦跳跳地对孔雀说,开屏啊你,不是见到美女你都会开屏吗。
  她每次笑起来都很像猫,我就说,梅小猫,你害不害臊。她也不恼,依然没心没肺地笑。
  其实我从来没找过梅小眉,可是林扬和顾明明约会的时候,总是会分别带上我们俩个,看得出他们是最想撮合我们俩。可他们既然没有明说,我就也装着不懂,因为懂了就不能再出来,不出来就不能再见到顾明明。我还是很喜欢顾明明,并不是因为她漂亮,我常常想,如果她不这么漂亮就好,这样林扬就不会喜欢她。我总是在夜里偷偷的看顾明明以前写给我的信,打着电筒,看的眼睛又酸又疼。
  我不是她的王子
  一个月之后梅小眉过生日,请了很多人,也有我。那天顾明明穿了一件纯白的棉布的连衣裙,特别漂亮。林扬一直紧紧攥着她的手,很神气的样子,生怕别人不知道这是他的女朋友。
  我躲在角落里喝酒。那时我20年里第一次喝酒,真苦,一点也不好喝,可是我还是强迫自己喝下去。
  梅小眉过来请我跳舞。我说我不会,她说没关系,她也不大会,我说我会踩到她的脚,她说没关系,我说人太多了,乱,她说也不是很多呀,不是每个人都在跳。最后我烦起来,脾气很不好地说,我没心情,不想跳总行吧。她这才不说话了,沉默了好一会儿,终于起身走了,我一直没有抬头看她,只是好像听到她在抽鼻子。
  我在抬头时,她已经在与一个高个子男生跳舞,男生小心翼翼的搂着她的腰,脚步很不自然,梅小眉还在笑,只是这次笑容与平常有点不一样,微微的,很恬静。我从来没看见她这样的表情,她一直是疯疯癫癫的野丫头,可现在好像一下子长大了。
  顾明明也在跳,背挺得很直,舞步很轻盈,全场的人都在看她。我一边看一边喝酒,不知喝了多少,只感觉头昏昏的,什么也不知道了。
  第二天醒来已经在寝室里,林扬说,你可真沉啊,不会喝酒就别逞能,喝那么多干什么呢。他还说,你耍酒疯了你知道吗,把梅小眉推了个大跟头,她的新裙子拉了个大口子,她都哭了。
  我摸着自己的头,很疼,裂开了一样。我努力回想后来发生的事情,有一点模糊的印象,却又不那么清晰。好像梅小眉后来又找过我,要我伸出左手的小指,我不肯,她就伸手来抓,我醉醺醺的推了他一下,好像没怎么用力,她就倒了。
  后来我就给梅小眉打电话,决心很郑重的道歉,可是她没有接。我打了好几遍,都是她的彩铃在对我唱:你哭着对我说,童话里都是骗人的,我不可能是你的王子。

  红线牵住小指的人一辈子不分开
  梅小眉有了男朋友,就是那天陪她跳舞的高个子男生,比我高半个头,很帅。我惊讶地问林扬,那么帅的男生怎么会喜欢梅小眉呢,林扬说,梅小眉可爱死了,那么多人拿她当宝,只有你拿它当草。我更惊讶了,仔细回忆梅小眉的样子,大眼睛,短鼻子,小嘴巴,不知怎么的,竟也觉得她很可爱,为什么以前没这种感觉呢。
  没有了梅小眉,林扬和顾明明便没有再找过我,我整个人都闲起来,闲得无所适从,于是买了很多书来看,还有一些杂志。有一天下午,我看到一本书上写,古人说,用红线牵住左手小指的两个人,一辈子都不分开。
  我忽然觉得这句话很熟悉,好像在那里看过,想来想去,终于想起来,是顾明明的信。我把它所有的信都找出来,一封一封得找,果然找到了。信里还说,我找到了所喜欢的男孩,一定牵一根红线在小指上。我看着信,不知怎么又想起梅小眉生日的那天晚上,她要我伸出左手的小指,我不肯,她哭得很伤心。
  我动了动小手指,又动了动,忽然觉得心里有一点凉。我去找顾明明,她很慌张,最后几乎哭出来,她说其实她不是花杀,梅小眉才是,梅小眉太紧张,才要她来假扮的。她求我不要告诉林扬,怕林扬知道后就不喜欢她了。
  我从来没有看过顾明明哭,现在才知道,原来她哭的时候一点也不好看,还没有梅小眉好看。梅小眉的眼睛很亮,鼻子皱皱得很可爱,总是喜欢活蹦乱跳。她从来都不生气,好像永远都不会发脾气,可是我推她那天她哭了,她一定很伤心吧。
  像我现在一样。
  后来我又见过一次梅小眉,那时候已经是冬天了,她穿了一件雪白雪白的羽绒服,和高个子男生一起骑着自行车从我身边过去,我知道她看到了我,可是她没有停留。我站在原地看着她,她小巧巧的,真像一只雪白的小猫。她骑到很远很远的时候,我忽然用力地喊了一声,梅小猫。
  我以为她听不见,可是她停了车,缓缓地在雪地里蹲下去,将头埋在手臂里,很久很久也没有站起来。

求2014年青年文摘-青春风铃里的一篇文章,叫做《我一直在你世界的边缘》李雯。

(编者按:本文作者李雯,曾是陕西师大2008级地理信息专业学生,2010年身患白血病,做干细胞移植后,2013年1月3日病情复发去世。一年后,她的父亲在整理其遗物时,发现了这篇洋溢着女儿在青春年华里真诚纯洁情感的文字,寄至李雯生前喜爱的《青年文摘》,以为纪念。)
1

W,我想和你说说话,可是你还不知道W就是你,因为这是我给你的称呼。

我现在20了,已经上了大学,可是你还在我心里,W,我该怎么办?

W,你知道我是什么时候认识你的吗?是一个周六的下午,那年我14岁,正好初二。英语老师把两个班的学生集中起来 补习,正安排在你的班级。那时你的桌上堆满了杂七杂八的书,书桌上面到处都是贴画,我一眼就落在了上面。那时的我也很喜欢动漫,也是到处粘贴着,和你一模一样。老师让我们随便坐下,我以为这里是个空位,便坐在了你的位置。

“同学,让一让,我拿只笔”,这是你对我说的第一句话。W,你肯定不记得了。当时的我,只顾低头看贴画,连你什么时候靠近都不知。慌张中,我抬起头,正对上你的眼,明亮干净。我的脸,肯定是红了,感觉耳朵都在发烫。你一边找笔,一边对我说:“同学,你就坐这吧,我换个地方。”我竟傻傻的,不敢接上一句话,连声谢谢也未曾说出,只是慌乱中察觉到自己的手脚无处安放。W,你知道吗?从那时起,在我心里便滋生了一种对你的特别感觉。你离开后,我悄悄打开过你课本的扉页,就在那天我知道了你的名字,也就是从那一天,你不曾离开我的视线。
W,你肯定不知道,我喜欢跟在你身后骑车回家。踩上你的影子,是我一天中最紧张最害羞的时刻。

那天,在放学时的人群中,我一眼便发现了你。我并未故意跟随你,只是你直走,右拐,走的路都是通向我家。W,我把它当做缘分。正是在那一天,我在最美的时节遇见了你。知道了你的名字,还知道了,哦,原来我一直和你一起回家,只是我从未注意。

W,你还记得初中时要出早操吗?我在二楼,你在三楼。于是,我每天就是一直蛰伏的昆虫,趴在窗边,精心计算着何时出去,才能够和你保持一步的距离。

你在楼道和谁谁谈论着昨天球赛的时候,或是又和谁谁物理试题选A还是B的时候,我都在,不远不近,与你一步之遥。W,我不想错过你的任何时刻,便只好小心计算着遇见你的时刻。

W,我有个好友,初中和你同班,我们每次在一起聊天时,她都会提起你。可见你多么受欢迎。每每听好友说到你的名字,我都会一边摇头一边问“:他是谁啊?”然后,好友便会告诉我关于你的事情,诸如哪个班的女生给你写情书,你在篮球比赛中怎样怎样耀眼,你在班级如何如何搞笑。我会嘴角上扬的听完所有,对好友报以微微一笑:“嗯,XX是个很有趣的人呢。W,我想只有在此时,我才能淡定从容地叫出你的名字,然后在心里,开出一朵幸福的花。

W,初中的时候,风靡起《流星花园》,似乎每个女孩在梦里都变成了杉菜,梦见四个男孩,朝着自己,缓缓走来。我也很落俗套地梦见过,只不过,当四个人影朦朦胧胧向我靠近时,我却看到了你的模样。还没来得急明白在梦里你到底是替换了道明寺还是花泽类时,便挣扎着惊醒了。甜蜜过后,脩地发现,原来初中已经毕业了,我,看不见你了。

2

W,再见你时,我们已经上了高中,16岁的我仿佛明白了想念到底是什么。想念就是在心里萌生出了一个小太阳,把心里的每一寸照的软柔柔的。就是你,离得那么远却又那么近,那么近可又那么远。

开学的前一天,在拥挤的人群中,我用手指指着自己班级的名单,逐个逐个,一遍一遍,但是你没在上面。我又把全校名单看了一遍,只发现了一个你的名字,XX班,你又在三楼,而我,还在二楼。一切仿佛未曾改变,却又似乎早已时过境迁变了模样。

W,我曾几次下定决心要不顾一切对你表白,却每每到最后以自己的胆怯告终。还曾幻想过高中毕业那天,悄悄告诉你,有个女孩,自从遇见你,初二到高三,整整5年,喜欢着你。

我总认为自己不够好,长得不算漂亮,成绩不够优秀,家庭也是一般。对你表白,是不是理所应当地被拒绝,又会不会连自己唯一骄傲的自尊也没有了。我不能向小说中女主人那般,洒脱地告诉你,:我喜欢你,但与你无关,因为我喜欢的只是喜欢着你的感觉”,我做不到。

夏天的天气总是说变就变,方才好端端的天,到晚自习时可能已经下起了十足的暴雨。就是在这么个晚上,我听到一个同学说你正到处借伞,从一班到二十班,从一年级到三年级。

W,我也只有一把伞,外面的雨也仍下的很大,可是在课间,我还是拿着雨伞,悄悄地走到三楼,我深吸一口气,鼓起来万分的勇气,打算面对面,借此让你明白我的心意。我在你教室门口徘徊许久,始终没有看见你,快上课了,我只好把伞交给了告诉我消息的那个同学,说:“你刚才不是向我借伞吗?我有一同学,刚好多了一把,给你。”然后匆匆下楼。

W,你肯定记得,那天的雨下得特别大,一连三个小时,没有间断过,却在下晚自习时,突然变成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放学的路上,拥挤的人群里,一把把撑开的雨伞,黑压压的一片。恍惚间,我听见了你的声音。人影涌动,把你挤向了我身旁,借着忽明忽暗的光线,我看见了你,看见了我的伞,还看见伞下的一个女孩。

原来,你焦急地借伞是为了她,你肩头湿漉漉的一片也是为了她。

雨停了,我在心里却下起了雨,很久。

W,你必定记得这一天,你为了追求一个女孩子, 寻了一个晚自习的雨伞。可是,你不会知道,那是一个为了追求你的女孩辗转交给你的。

W,我就在这一天接受了这么一场考验,结局是,放下你,相忘于江湖。

3

W,对于我喜欢你这件事,你是知道还是不知道。这个疑问在我心里很久,却始终不知。高中时,我把我对你的喜欢只告诉过我最好的朋友。

那天夕阳格外美,我和她并肩走在操场上,她突然停下来,望着我,落下泪来。她说:“你知道吗,我喜欢的人喜欢上了别人。”那一刻,余晖洒在她眼里,落寞而悲情,我从她眼里仿佛看见了自己,我告诉了 她一切。可是,不知什么原因,她背地里把这件事告诉了她其他好友……终有一天,有人告诉了你,夹杂着难以言说的兴奋与幸灾乐祸。

那阵子,我总是尽可能在呆在教室 总是尽可能总是最后一个回家,避开一切会与你相遇的地方。我怕会在某一刻,会有一个人,唧唧歪歪地用手指着我,“喏,就是她。”W,我把你埋得更深了,仿佛只要一碰到,就变成了自尊的羞辱。
W,我有一张连你自己都不曾知道的照片, 是高中那个好友神秘兮兮塞给我的。她那时要出国,大家为她践行,我们一行人去了KTV,所有人喝得微微醉,我头发晕,靠在沙发上,闭目养神,朦胧间,感觉有人在我身旁坐下,随后兀自唱起了《倩女幽魂》。我好奇地睁眼,原来是你,W,我把眼又重新闭上,也许终此一生,我唯有这一次与你这么亲近,就让两个喝醉的人,傻傻地待上这一会吧。好友就是在这时拍下了照片,将它送给了我。

左边是你,右边是我,沧海桑田。

高三那年,全校重新分班,我们竟分在了一个毕业班。面对你,我却平淡了很多,不复当年。

我每天和新的好友一起回家,不巧后来她成了你的同桌。放学路上,你总是敲她的头或是拉扯她的辫子,她也因此总是追打着你。我如同一个路人,看着你们彼此嬉闹,满眼尽是落寞。不仅因为我看见她的眼里有我曾经的影子,而且因为我知道男生只会欺负他们喜欢的女生。

W,我最后一次与你讲话,已经临近毕业。学校安排我们班放学后照毕业照,我从教室匆匆跑出,在路上正好遇见了你,你突然叫住我,第一次喊出我的名字,“豆蔻,你QQ号码多少,毕业以后常联系”。我回过头来,空旷的路上,只有你的身影暴露在骄阳之下,突兀地晃动,我一阵眩晕,我们真的要毕业了,真的要分开了。

W,如今我们天南海北,你正安然地待在我QQ好友里,从未闪动。

是不是有一天你未娶我未嫁,我们可以试一试呢?

(本刊原创稿,摘自《青年文摘》2014年 三月下 半月刊 6)

记得高二的时候看了青年文摘上 青春风铃 中有篇文章 很感人 说的是一男生和一女孩是笔友,约见面的时候 女

  梅小猫的小手指 凌九九
  2007年夏,我和梅小眉坐在麦当劳里喝奶昔,她是草莓,我是巧克力。我一边咬吸管,咬的扁平扁平。要是急,就先走吧。我原本是打算走的,可她这样一说,我就只好和她一样很讲义气地说,不急不急,我也得等林扬。
  晚上11点,林杨和顾明明连个影子都没有。我苦笑着说,看吧梅小眉,我们被他们甩了,我送你回寝室吧,总不能在这里过夜啊。梅小眉咬着嘴,点了点头。
  那天晚上的风真凉啊,她穿着短袖,一路都在用手搓胳膊,我几次想表现的有风度点,把衣服脱下来给他,最后还是忍住了。我觉得这是件很暧昧的事,是男朋友对女朋友才能做出来的事,我还没有谈过恋爱,我的衣服不能披在一个陌生女孩身上,尤其是圆脸短鼻子的梅小眉。
  结果她们的寝室楼关了门,怎样敲都敲不开,她站在风里,都要哭出来了,我只好陪她找旅店。她真挑剔,要干净,要安全,又要便宜,转来转去腿都软了,我第一次知道陪一个女人是这样麻烦。
  后来林扬告诉我,我会觉得麻烦,是因为我不爱梅小眉,如果爱着一个女孩,是甘当牛马的。他这样说的时候,他怀里搂着顾明明,顾明明露着一口细小洁白的牙齿,笑得很明媚。我在心里说,如果梅小眉像顾明明一样漂亮,我也会甘当牛马吧。
  我骗了林扬,说那晚我安顿好梅小眉之后,一个人从窗户跳回了寝室。其实我没有。我怕梅小眉一个女孩子孤身在外不安全,窝在她房间里的沙发上睡了一夜。那时我第一次和一个女孩住在一起,虽然一个在床上一个在沙发上,连外衣都没有脱,可我还是沮丧的半个晚上都睡不着。我想,这次是多难忘的一次经历啊,怎么就偏偏是梅小眉呢。
  第二天我们很早就醒来,分道扬镳的时候,我们一起说,保守秘密啊,然后都笑起来。她笑的时候眼睛眯着,鼻子很小,有点像猫。于是我说,再见啊,梅小猫。
  她怎么一点也不害臊
  事实上,顾明明的笔友是我,并不是林扬,我才是那个收过她99封信的孤狼。林扬看见这个名字那天还笑了我整整一个晚自习。她也笑顾明明,那时候我们都还不知道她叫顾明明,只知道她叫花杀,他说一个女孩叫什么花杀。最后他还说,都什么年代了,哪还有人交笔友,都是QQ、MSN了。
  可是看见顾明明那天,他双眼放光,一本正经得说花杀很动听,又神秘又古典。我在一旁一直垂着头,用脚去踢地上的石头,心里懊恼得不得了。早知道就不让林扬冒充我,尴尬就尴尬,紧张就紧张,有什么大不了,总好过把一个喜欢了好几年的女孩子让给别人。
  后来他们走了,要我和小眉在麦当劳里面等,我看见林扬出了门就去拉顾明明的手,顾明明没有拒绝。梅小眉问我,你喝什么,我说随便。她就到了点餐台前面,我才回过神去追她,我说,你去吧,我来请。她说,我来吧我来吧。我什么也没说,抓住她的胳膊强硬的拖回去,一把按到座位上,凶巴巴地说,我说我来就我来。
  可是我在凶什么呢,梅小眉又没有错,她好心好意的陪顾明明去见笔友,又好心好意陪我坐在这里等。她只是长得奇怪了一点,脸又小又圆,眼睛大得不成比例,又是塌鼻子。可是总是不是她的错,我凭什么拿人家出气呢。于是喝奶昔的时候我说,对不起啊,刚才。她笑嘻嘻的摇摇头,过了一会儿忽然很认真地问我,是不是男生给漂亮女生付款的时候,会觉得特别有面子?我一口奶昔噎到嗓子里,险些喷出来。
  那时我以为梅小眉是在开玩笑,可是后来我知道并不是,她不止一次的提到自己是美女,逛街的时候,试衣的时候,包括去动物园里看到孔雀的时候,她都会蹦蹦跳跳地对孔雀说,开屏啊你,不是见到美女你都会开屏吗。
  她每次笑起来都很像猫,我就说,梅小猫,你害不害臊。她也不恼,依然没心没肺地笑。
  其实我从来没找过梅小眉,可是林扬和顾明明约会的时候,总是会分别带上我们俩个,看得出他们是最想撮合我们俩。可他们既然没有明说,我就也装着不懂,因为懂了就不能再出来,不出来就不能再见到顾明明。我还是很喜欢顾明明,并不是因为她漂亮,我常常想,如果她不这么漂亮就好,这样林扬就不会喜欢她。我总是在夜里偷偷的看顾明明以前写给我的信,打着电筒,看的眼睛又酸又疼。
  我不是她的王子
  一个月之后梅小眉过生日,请了很多人,也有我。那天顾明明穿了一件纯白的棉布的连衣裙,特别漂亮。林扬一直紧紧攥着她的手,很神气的样子,生怕别人不知道这是他的女朋友。
  我躲在角落里喝酒。那时我20年里第一次喝酒,真苦,一点也不好喝,可是我还是强迫自己喝下去。
  梅小眉过来请我跳舞。我说我不会,她说没关系,她也不大会,我说我会踩到她的脚,她说没关系,我说人太多了,乱,她说也不是很多呀,不是每个人都在跳。最后我烦起来,脾气很不好地说,我没心情,不想跳总行吧。她这才不说话了,沉默了好一会儿,终于起身走了,我一直没有抬头看她,只是好像听到她在抽鼻子。
  我在抬头时,她已经在与一个高个子男生跳舞,男生小心翼翼的搂着她的腰,脚步很不自然,梅小眉还在笑,只是这次笑容与平常有点不一样,微微的,很恬静。我从来没看见她这样的表情,她一直是疯疯癫癫的野丫头,可现在好像一下子长大了。
  顾明明也在跳,背挺得很直,舞步很轻盈,全场的人都在看她。我一边看一边喝酒,不知喝了多少,只感觉头昏昏的,什么也不知道了。
  第二天醒来已经在寝室里,林扬说,你可真沉啊,不会喝酒就别逞能,喝那么多干什么呢。他还说,你耍酒疯了你知道吗,把梅小眉推了个大跟头,她的新裙子拉了个大口子,她都哭了。
  我摸着自己的头,很疼,裂开了一样。我努力回想后来发生的事情,有一点模糊的印象,却又不那么清晰。好像梅小眉后来又找过我,要我伸出左手的小指,我不肯,她就伸手来抓,我醉醺醺的推了他一下,好像没怎么用力,她就倒了。
  后来我就给梅小眉打电话,决心很郑重的道歉,可是她没有接。我打了好几遍,都是她的彩铃在对我唱:你哭着对我说,童话里都是骗人的,我不可能是你的王子。

  红线牵住小指的人一辈子不分开
  梅小眉有了男朋友,就是那天陪她跳舞的高个子男生,比我高半个头,很帅。我惊讶地问林扬,那么帅的男生怎么会喜欢梅小眉呢,林扬说,梅小眉可爱死了,那么多人拿她当宝,只有你拿它当草。我更惊讶了,仔细回忆梅小眉的样子,大眼睛,短鼻子,小嘴巴,不知怎么的,竟也觉得她很可爱,为什么以前没这种感觉呢。
  没有了梅小眉,林扬和顾明明便没有再找过我,我整个人都闲起来,闲得无所适从,于是买了很多书来看,还有一些杂志。有一天下午,我看到一本书上写,古人说,用红线牵住左手小指的两个人,一辈子都不分开。
  我忽然觉得这句话很熟悉,好像在那里看过,想来想去,终于想起来,是顾明明的信。我把它所有的信都找出来,一封一封得找,果然找到了。信里还说,我找到了所喜欢的男孩,一定牵一根红线在小指上。我看着信,不知怎么又想起梅小眉生日的那天晚上,她要我伸出左手的小指,我不肯,她哭得很伤心。
  我动了动小手指,又动了动,忽然觉得心里有一点凉。我去找顾明明,她很慌张,最后几乎哭出来,她说其实她不是花杀,梅小眉才是,梅小眉太紧张,才要她来假扮的。她求我不要告诉林扬,怕林扬知道后就不喜欢她了。
  我从来没有看过顾明明哭,现在才知道,原来她哭的时候一点也不好看,还没有梅小眉好看。梅小眉的眼睛很亮,鼻子皱皱得很可爱,总是喜欢活蹦乱跳。她从来都不生气,好像永远都不会发脾气,可是我推她那天她哭了,她一定很伤心吧。
  像我现在一样。
  后来我又见过一次梅小眉,那时候已经是冬天了,她穿了一件雪白雪白的羽绒服,和高个子男生一起骑着自行车从我身边过去,我知道她看到了我,可是她没有停留。我站在原地看着她,她小巧巧的,真像一只雪白的小猫。她骑到很远很远的时候,我忽然用力地喊了一声,梅小猫。
  我以为她听不见,可是她停了车,缓缓地在雪地里蹲下去,将头埋在手臂里,很久很久也没有站起来。

05或06年的青年文摘。寻一篇青春校园文章~

我爱了你那么多年

陈晓晓一直都记得,第一次见到林维的时候,自己只有17岁。

领书的时候林维排在她前面,他个子很高,穿浅蓝色的格子衬衫,白色球鞋。后退的时候不小心踩了陈晓晓一脚,急忙回过头来道歉。陈晓晓看着他慌张的样子觉得很好笑,林维也笑了。他的笑容很干净,露出洁白的牙齿,眉头舒展开来,很阳光的样子。

陈晓晓很细心。

她知道林维会在地理课上睡觉,喜欢看武侠和科幻,喜欢玩激烈的格斗游戏,每天放学都会去球场踢球。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知道这些,光是上课偷看他,应该是不会知道这么多的吧?

陈晓晓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不知道为了什么,在教室里的时候,会经常回头去看林维。好像是一个习惯,在看见他的时候觉得很安心。她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这是自己心里的一个小小秘密。有时候林维不在,陈晓晓觉得自己的心好像空了一块,非常不安。

端午节那天,陈晓晓听见林维和别人说父母都出差了,这个端午节他没有粽子吃。于是她早上趁妈妈不注意偷偷多拿了一个蛋黄粽子。

一早上的课都上得心不在焉,课间的时候趁林维不在,陈晓晓把粽子悄悄放进了他的课桌。抬头就看见林维走过来,她慌乱地站起来,迅速地回到自己的坐位上。林维奇怪地看她,然后对着满脸通红的她微笑。

陈晓晓一天都不敢回头去看林维。完了完了,他一定会知道粽子是她放进去的,他会怎么看她?但想着想着心里又有微微的甜。

放学后陈晓晓才发现林维早就不见了,心里有些失望。经过球场的时候忍不住朝里面张望,却没有看到林维。陈晓晓觉得自己糟糕透了,低下头轻轻踢草坪上的小石子,眼泪忽然涌了出来。

突然有人在背后拍她的肩,陈晓晓愕然回过头,林维站在她的面前,手里拿着那个蛋黄粽子。他还是阳光地笑,眉头舒展,他说:“谢谢你。”说完安静地看着陈晓晓。

陈晓晓的脸刷地红了,她不敢抬头去看他的眼睛,低低地说了声:“不用谢。”转身就跑了。

19岁的时候毕业,林维考上了北京的大学,陈晓晓去了上海。

林维先走,走的那天陈晓晓去送他。林维还是高高大大的样子,咧着嘴笑:“再见。”他还是当初那个阳光温暖的男孩,但似乎没有太多的留恋,想到美好的前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再见。”陈晓晓轻轻地说,虽然她难过得想哭,但还是拼命忍住泪,什么也没说。

那个在球场上跑起来像一阵风的少年,那个他的眼睛让她在说话的时候不敢看的少年,那个她默默喜欢了三年的少年,他就那么毅然地走了,她不知道他是否知道她心里的秘密。

刚到上海的陈晓晓非常内向。她很少和朋友出去逛街,总是独自去图书馆看书,有时候一泡就是一整天。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一年多。

那天陈晓晓的书掉在了地上,一个男生帮她拾了起来。那个男生很阳光,笑的时候眉头舒展。陈晓晓看见他笑容的时候有些发怔,然后她觉得自己有些疼。那种疼在身体里,轻轻的,非常迅速地蔓延开来。

陈晓晓知道自己想到了林维,她从未有哪一刻忘记过他。

陈晓晓晚上回寝室经过公用电话亭的时候,突然有打电话给林维的冲动。

她没有电话卡,那时的学校寝室没有电话,所有的长途都得到楼下传达室去打。学校只有四个公用电话亭,那里总是排满了人。

她用最快的速度冲到校外买了一张电话卡,没有50元的,她只好买了一张100元面值的。一下子花去这么多钱,对陈晓晓来说,是一件太过奢侈的事情。

电话亭外很多人都在等待,陈晓晓只能站在队伍的最后。夜晚的风很冷,陈晓晓抱紧了双臂,心里又激动又胆怯。该跟林维说什么呢?这么长时间没见,不知道他在北京好不好,不知道北京的夜晚会不会也这么冷,不知道……他会不会像她想念他—样想念她。

陈晓晓能感觉到自己的脸突然烫了起来,就像是回到了四年前,她把粽子放进林维课桌被他撞见的那个上午。

电话接通的时候她听见了那个熟悉的声音,她突然慌张,以至于说不出一句话来。林维在那边耐心地问:“喂,喂?请问你找谁?”陈晓晓终于开口:“林维,是我。”

陈晓晓的声音因为寒冷变得颤抖,连自己都听不真切了。

陈晓晓开始给林维写信。语言零零碎碎,写一些琐事,或者自己的心情。她总觉得自己随时都有很多话想跟林维说,但却无法随时打电话给他,于是就写信,像写日记那样坚持。

陈晓晓的信很长,信笺是淡绿色的,上面有粉色的碎花,非常别致。这种信笺是她独自坐了两个小时公交车,跑到小商品市场淘来的。中途转车的时候走了很长的路,回来才发觉脚底已经起泡。但她不觉得疼,反而非常开心。林维喜欢别致的东西,她早就知道,于是很用心。

每个星期六她都准时早起,赶在学校信箱开箱前把信寄出去。她小心翼翼地捏着早就贴好邮票的信,一路上心情愉快。清晨的风微微吹起她藕荷色的长裙。

林维的回信并不规律。有时候半个月一封,有时候一个月也没有一封。陈晓晓并不难过,她想林维一定非常忙,学习一定很紧张。他是男生,自然不像自己这么多愁善感。每次收到林维的信,陈晓晓晚上一定睡不着。她把信放在枕头边,翻来覆去地看很多遍,直到最后都能一字不漏地背诵出来。

大三暑假的时候陈晓晓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她要去北京看望林维。陈晓晓一想起这个决定就觉得莫名的兴奋,她发觉自己那么想念林维,这种想念从未如此强烈过。

她独自去火车站买票。火车站人很多,她没有买到硬座票。短暂的考虑后她买了无座的票,这意味着14个小时的旅途将会非常辛苦。陈晓晓想,也许多带几本书就足以打发这段时间了吧。

火车上的情况远比她想像的要糟糕。她和很多无座的人一起,被挤在窄窄的过道里。天气很热,车厢里散发着难闻的气味。来往的人很多,陈晓晓干净的裙子被弄得皱皱巴巴,而且非常脏。但她很快就适应了这样的环境,她靠在自己的行李箱上看书。书里夹着林维的信。林维在信上说:“如果你来北京,我可以用自行车载你去颐和园,我们去吃烤鸭,看有意思的话剧。”

陈晓晓看着看着就微笑,多好啊,她要去的那个城市有她深爱着的男孩。

漫长而辛苦的旅途终于结束了。当陈晓晓拖着自己的行李箱站在林维学校的门口时,她突然觉得很恍惚。想起来和林维已经两年多未见,不知道他有没有改变。陈晓晓看着自己,不到三年的时间已经从不起眼的黄毛丫头长成了亭亭玉立的美丽少女。

林维接到她电话的时候显然很吃惊,他去接她。远远就看见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孩子,独自拖着行李箱站在校门口,看上去落落大方,却也有掩饰不住的疲惫。陈晓晓看到了他,但她没有向他挥手。她只是微笑着,看着他气喘吁吁地跑过来。

林维接过她手里的箱子,微笑着说:“你怎么来了?”

陈晓晓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看他。林维瘦了,也高了,还有些黑。唯一没变的就是他的笑容,很干净,眉头舒展开来,很阳光的样子。

在北京的日子过得很快乐。林维用自行车带她去颐和园,带她去吃很有名的北京风味,去故宫和长城。那是陈晓晓第一次站在长城上看连绵的山峦,那么好的风景,身边还有深爱的男孩,陈晓晓觉得自己的心里非常柔软。扑面吹来温和的风,她的长发被吹得飘起来,轻轻拂在林维的手臂上。

陈晓晓突然低下头冥想。林维微笑着问:“你在想什么?”陈晓晓也笑,她突然张开双臂,仰起头深呼吸,然后说:“多好啊,林维,多好啊。”林维微笑着看她,她的样子像极了一只鸟。

回到上海以后陈晓晓仍然坚持给林维写信,仍然是浅绿碎花的信笺,仍然是零零碎碎的文字。林维的回信更加少,他有时候回信,信中却越来越多地提到另一个女孩子。陈晓晓静静地看着,感觉自己的心里开始有尖锐的疼痛,这种疼痛迅速地蔓延开来,疼得她弯下了腰。

陈晓晓在图书馆呆呆地坐了一天,秋天的阳光很好,透过梧桐树叶细碎地投射下来。陈晓晓看着那些树叶的影子,这个秋天过后,她就要大学毕业。她恍然想起多年以前,自己上课时回头偷看林维的往事。生活一直在不断变更,但为什么她对林维的感情,这么多年了却没有丝毫的改变?陈晓晓揉着头,她一向都有很多话想对林维说,此时却发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松开拿笔的手指,发现自己的掌心中全是冷汗。

林维再无信来。陈晓晓也不再写,虽然每个星期六依然习惯地早起,但已不再是长裙飘飘的日子。大四的生活更加伤感,她一个星期除了两天去见导师,剩下的时间都是自己做毕业设计。陈晓晓很少再去图书馆,下午的时候独自去校园散步,经过球场的时候看见很多男生在踢球,她靠在栏杆外面看了很久。这时球滚到她脚下,她抬脚把它踢了回去,球在空中划了一个很漂亮的弧线,稳稳地落在了场中。很多男生都大声叫好,还有些人吹起了口哨。

陈晓晓笑起来,这个脚法是林维擅长的,她看了那么多次,早已烂熟于胸。她信步走到操场上去,在贴近跑道的地方看见不知道是谁画下了一颗大大的红心,旁边写着英文字母:I LOVE YOU。陈晓晓在那里待了很长时间,想起很多往事。想起林维去北京的那天,她拼命忍住自己的泪水,他却没有察觉;想起第一次给林维打电话的那个晚上,他们的通话只持续了十分钟,而她为此排了一个多小时的队,他却没有听出她声音里的异样;独自去北京的那趟火车,她被闷得头晕,险些窒息,他却没有问过一句;想起他们站在长城上眺望,他却并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陈晓晓蹲下身来,把头埋在手臂里,无法自制地哭了。她爱了林维那么长时间,他应该早就知道,但他没有爱过她。

陈晓晓最后给林维写了一封信。

我一直想写信给你,但每次提笔却又不知道该怎样说起,于是又放下,我只能让自己单纯地被积压着。现在想起来,以前的往事真的像一场梦,承载着我所有的爱和梦想。但它终还是无法靠岸,所以一再游移。我曾经一直相信,你就在我心里,所以天涯咫尺。但当我伸手的时候,才发现我们之间几乎没有坚实的东西。我只是轻轻一碰,它就碎了。

我给你写了99封信,如果你小心拆开信封的话,还可以看到信封口的编号,但是你从未发觉过。我对自己说,如果写到第99封信,你还没有爱上我,我就放弃。那天在长城上,你问我在想什么,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在想时间。七年了,我爱了你整整七年,但你却没能爱上我。

爱情真的很像一扇门。当我第一次开门的时候,看见你经过。但第二次开门的时候,你已经消失不见了。

但我将一直记得,那天你陪着我一起吹风,我的长发轻轻拂在你的手臂上。

陈晓晓毕业后留在了上海工作,在一家广告公司做自己喜欢的策划。毕业之后回了一次家,和以前的同学聚会,林维没有回来。陈晓晓想,这样也好,是否再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知道这段单向的感情已经结束。只要她曾经一直珍惜着,就好。

一个叫陆远的男生笑着说起陈晓晓的往事,说她喜欢收集可爱的卡通图片,喜欢翁美玲演的武侠片,喜欢吃巧克力味道的冷饮,喜欢放学的时候去球场看球。陈晓晓很是吃惊,但陆远说起来,是云淡风轻的样子。

聚会散后陈晓晓问陆远:“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陆远看着她,他的眼睛里闪烁着明亮的光芒,然后他轻轻地说:“因为,我爱了你那么多年。”

《青年文摘》读书心得 600字

直以来我都是《青年文摘》的忠实读者,老实说我不是很喜欢读那些厚厚的著作,比起那些,我更喜欢读文摘,尤其喜欢看“青春风铃”这一部分,它所描述的爱情故事就好像发生在我周围的一样,读着它就好像在读着自己的生活,那么形象生动。它让我觉得爱情是一件如此美好的事情,虽然很多情侣都因为种种原因而错过彼此,不可否认,那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然而那又是一件很值得让人回味的事情。遗憾也是一种美,没有什么是十分完美的,也许正因为这样,所以才显得更加珍贵吧!我始终认为要想拥有一份真正的爱情并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而是需要经过种种磨难和考验才能得到它。无可置疑,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但我坚信最后迎来的将会是晴天。我讨厌那些把爱情当儿戏的情侣,一个人的一生能谈几次恋爱呢,人的一生能有几个青春呢,我想大家都心中有数,不需要我说。但话说回来,爱情本来就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没有谁能给它下一个特定的定义,也许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有深刻的体会吧。不管怎样,我始终相信那份属于我的真爱就在不远处。
《青年文摘》里面最真实的应该是那些人物传记吧,不管是平凡的还是不平凡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感动,让我坚强,让我佩服。在那些人当中,有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科学家,有为广大人民群众作出奉献的伟大人物,也有为自己的梦想不断拼搏,坚持,努力而永不言败的勇者……他们所做的事都是值得我们肯定和支持的,在我看来,他们的人生是灿烂精彩的,是充满芳香、充满喜悦的因为那是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换来的成果。一直以来,每当我遇到不如意的事,我总是对自己说,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不了重头来过,又不会死人,比起很多人,我幸运多了,没有什么可抱怨的。所以每一次我都挨了过来,不管你们信与否,我都觉得每个人在自己遇到困难的时候都需要来自精神上的鼓励和支持。当你们遇到挫折时,想想那些同样经历过像你这样痛苦的人吧,别人都可以做到,为什么你就不可以呢?相信自己不一定会成功,但不相信自己就一定会离成功越来越远,永远到达不了那辉煌的成功殿堂。
《青年文摘》里出了上述的以外还有很多很多让我感动的文章,例如那些关于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故事,那些教我们如何做人做事的文章,在文摘里面,你可以一下子学到各种不同的知识和道理。真的,因为《青年文摘》,我的人生旅途才不会显得那么孤寂和忧愁,因为它,我的生活才能在它的指引下拥有更多的快乐回忆,拥有了更多的欢声笑语,拥有更多的勇往直前的勇气。因为有它,所以我会好好活下去,把人生的每一天都活出精彩,我要打造属于我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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