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创业风险的界定,目前学术界还没有统一的观点,大多数国内外学者都只针对自己所研究的领域或角度来界定,而并没有将其一般的概念提炼出来。我把整理好的创业法律风险与防范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公司创业法律风险防范
作者:张纪兴
对创业风险的界定,目前学术界还没有统一的观点,大多数国内外学者都只针对自己所研究的领域或角度来界定,而并没有将其一般的概念提炼出来。认为创业风险就是指人才在创业中存在的风险,即由于创业环境的不确定性,创业机会与创业企业的复杂性,创业者、创业团队与创业投资者的能力与实力的有限性,而导致创业活动偏离预期目标的可能性及其后果。
创业风险的来源
创业环境的不确定性,创业机会与创业企业的复杂性,创业者、创业团队与创业投资者的能力与实力的有限性,是创业风险的根本来源。研究表明,由于创业的过程往往是将某一构想或技术转化为具体的产品或服务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着几个基本的、相互联系的缺口,它们是上述不确定性、复杂性和有限性的主要来源,也就是说,创业风险在给定的宏观条件下,往往就直接来源于这些缺口。
1.融资缺口。融资缺口存在于学术支持和商业支持之间,是研究基金和投资基金之间存在的断层。其中,研究基金通常来自个人、政府机构或公司研究机构,它既支持概念的创建,还支持概念可行性的最初证实;投资基金则将概念转化为有市场的产品原型(这种产品原型有令人满意的性能,对其生产成本有足够的了解并且能够识别其是否有足够的市场)。创业者可以证明其构想的可行性,但往往没有足够的资金将其实现商品化,从而给创业带来一定的风险。通常,只有极少数基金愿意鼓励创业者跨越这个缺口,如富有的个人专门进行早期项目的风险投资,以及政府资助计划等。
2.研究缺口。研究缺口主要存在于仅凭个人兴趣所做的研究判断和基于市场潜力的商业判断之间。当一个创业者最初证明一个特定的科学突破或技术突破可能成为商业产品基础时,他仅仅停留在自己满意的论证程度上。然而,这种程度的论证后来不可行了,在将预想的产品真正转化为商业化产品(大量生产的产品)的过程中,即具备有效的性能、低廉的成本和高质量的产品,在能从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的过程中,需要大量复杂而且可能耗资巨大的研究工作(有时需要几年时间),从而形成创业风险。
3.信息和信任缺口。信息和信任缺口存在于技术专家和管理者(投资者)之间。也就是说,在创业中,存在两种不同类型的人:一是技术专家;二是管理者(投资者)。这两种人接受不同的 教育 ,对创业有不同的预期、信息来源和表达方式。技术专家知道哪些内容在科学上是有趣的,哪些内容在技术层上是可行的,哪些内容根本就是无法实现的。在失败类案例中,技术专家要承担的风险一般表现在学术上、声誉上受到影响,以及没有金钱上的回报。管理者(投资者)通常比较了解将新产品引进市场的程序,但当涉及到具体项目的技术部分时,他们不得不相信技术专家,可以说管理者(投资者)是在拿别人的钱冒险。如果技术专家和管理者(投资者)不能充分信任对方,或者不能够进行有效的交流,那么这一缺口将会变得更深,带来更大的风险。
4.资源缺口。资源与创业者之间的关系就如颜料和画笔与艺术家之间的关系。没有了颜料和画笔,艺术家即使有了构思也无从实现。创业也是如此。没有所需的资源,创业者将一筹莫展,创业也就无从谈起。在大多数情况下,创业者不一定也不可能拥有所需的全部资源,这就形成了资源缺口。如果创业者没有能力弥补相应的资源缺口,要么创业无法起步,要么在创业中受制于人。
5.管理缺口。管理缺口是指创业者并不一定是出色的企业家,不一定具备出色的管理才能。进行创业活动主要有两种:一是创业者利用某一新技术进行创业,他可能是技术方面的专业人才,但却不一定具备专业的管理才能,从而形成管理缺口;二是创业者往往有某种“奇思妙想”,可能是新的商业点子,但在战略规划上不具备出色的才能,或不擅长管理具体的事务,从而形成管理缺口。
相关创业风险:创业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风险一:项目选择太盲目
大学生创业时如果缺乏前期市场调研和论证,只是凭自己的兴趣和想象来决定投资方向,甚至仅凭一时心血来潮做决定,一定会碰得头破血流。
大学生创业者在创业初期一定要做好市场调研,在了解市场的基础上创业。一般来说,大学生创业者资金实力较弱,选择启动资金不多、人手配备要求不高的项目,从小本经营做起比较适宜。
风险二:缺乏创业技能
很多大学生创业者眼高手低,当 创业计划 转变为实际操作时,才发现自己根本不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的创业无异于纸上谈兵。一方面,大学生应去企业打工或实习,积累相关的管理和营销 经验 ;另一方面,积极参加创业培训,积累创业知识,接受专业指导,提高创业成功率。
风险三:资金风险
资金风险在创业初期会一直伴随在创业者的左右。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创办企业是创业者遇到的第一个问题。企业创办起来后,就必须考虑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企业的日常运作。对于初创企业来说,如果连续几个月入不敷出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导致企业的现金流中断,都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威胁。相当多的企业会在创办初期因资金紧缺而严重影响业务的拓展,甚至错失商机而不得不关门大吉。
另外如果没有广阔的融资 渠道 ,创业计划只能是一纸空谈。除了银行贷款、自筹资金、民间借贷等传统方式外,还可以充分利用风险投资、创业基金等融资渠道。
风险四:社会资源贫乏
企业创建、市场开拓、产品推介等工作都需要调动社会资源,大学生在这方面会感到非常吃力。平时应多参加各种 社会实践 活动,扩大自己 人际交往 的范围。创业前,可以先到相关行业领域工作一段时间,通过这个平台,为自己日后的创业积累人脉。
风险五:管理风险
一些大学生创业者虽然技术出类拔萃,但理财、营销、沟通、管理方面的能力普遍不足。要想创业成功,大学生创业者必须技术、经营两手抓,可从合伙创业、家庭创业或从虚拟店铺开始,锻炼创业能力,也可以聘用职业经理人负责企业的日常运作。
创业失败者,基本上都是管理方面出了问题,其中包括:决策随意、信息不通、理念不清、患得患失、用人不当、忽视创新、急功近利、盲目跟风、意志薄弱等等。特别是大学生知识单一、经验不足、资金实力和心理素质明显不足,更会增加在管理上的风险。
风险六:竞争风险
寻找蓝海是创业的良好开端,但并非所有的新创企业都能找到蓝海。更何况,蓝海也只是暂时的,所以,竞争是必然的。如何面对竞争是每个企业都要随时考虑的事,而对新创企业更是如此。如果创业者选择的行业是一个竞争非常激烈的领域,那么在创业之初极有可能受到同行的强烈排挤。一些大企业为了把小企业吞并或挤垮,常会采用低价销售的手段。对于大企业来说,由于规模效益或实力雄厚,短时间的降价并不会对它造成致命的伤害,而对初创企业则可能意味着彻底毁灭的危险。因此,考虑好如何应对来自同行的残酷竞争是创业企业生存的必要准备。
风险七:团队分歧的风险
现代企业越来越重视团队的力量。创业企业在诞生或成长过程中最主要的力量来源一般都是创业团队,一个优秀的创业团队能使创业企业迅速地发展起来。但与此同时,风险也就蕴含在其中,团队的力量越大,产生的风险也就越大。一旦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在某些问题上产生分歧不能达到统一时,极有可能会对企业造成强烈的冲击。
事实上,做好团队的协作并非易事。特别是与股权、利益相关联时,很多初创时很好的伙伴都会闹得不欢而散。
风险八:核心竞争力缺乏的风险
对于具有长远发展目标的创业者来说,他们的目标是不断地发展壮大企业,因此,企业是否具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就是最主要的风险。一个依赖别人的产品或市场来打天下的企业是永远不会成长为优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创业之初可能不是最重要的问题,但要谋求长远的发展,就是最不可忽视的问题。没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终究会被淘汰出局。
风险九:人力资源流失风险
一些研发、生产或经营性企业需要面向市场,大量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或业务队伍是这类企业成长的重要基础。防止专业人才及业务骨干流失应当是创业者时刻注意的问题,在那些依靠某种技术或专利创业的企业中,拥有或掌握这一关键技术的业务骨干的流失是创业失败的最主要风险源。
风险十:意识上的风险
意识上的风险是创业团队最内在的风险。这种风险来自于无形,却有强大的毁灭力。风险性较大的意识有:投机的心态、侥幸心理、试试看的心态、过分依赖他人、回本的心理等。
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摘 要 我国确立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战略。本文从分析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入手,分析了法律风险存在的原因,进而对如何防范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进行探讨,最后提出可行性的对策,以帮助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降低法律风险成本,促进大学生创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大学生 创业 法律风险
作者简介:吕欢、姚亦亚、韩娟,浙江 财经 大学东方学院教师。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9-0592(2015)05-197-02
今年两会上,在政府 工作 报告 中指出,要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成推动中国经济继续前行的“双引擎”之一。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2015年全国高校 毕业 生总数将达到749万人,比2014年增加了22万人,大学生就业面临新的挑战,广大毕业生应选择多条出路,为自己创造就业机会。大学生创业作为就业的一个有效途径,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其就业压力。大学生受过高等教育,是最具创新、创业潜力的群体之一,自主创业在大学生中越来越受到关注,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创业有一定的难度,当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大学生是否具备规避风险的能力,对创业的成功与失败有着直接的影响。深入了解大学生创业的一些特点,加强对大学生创业过程中法律风险防范的研究,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一、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分析
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存在较多的风险,如盲目选择 创业项目 ;盲目乐观;经验不足,纸上谈兵;缺乏合作;创业投机性;创业者决策的独断和无制约;企业盲目的扩张和多元化;公司财务上未遵循审慎原则等。现在很多大学生在创业项目选择上倾向于高科技领域和服务领域,或者根据自己的喜好决定投资方向,缺乏创业技能、实际动手的能力。大学生由于长期身处校园环境,掌握的社会资源有限,缺乏公司营销和管理经验。
创业大学生对相关政策不了解、他们很少关注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比如公司注册、合同签订、劳动关系、知识产权、税收等。他们缺乏法律意识,在创业实践中的众多环节上容易忽视法律。大学生创业的公司项目一般规模较小,经济实力较弱,一旦企业涉诉,企业或者投资人很容易背上债务,从而导致创业失败。随着国家一系列支持大学生 创业政策 的出台,创业的大学生群体逐渐增加,大学生创业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营活动中创业组织设立形式选择的法律风险
一般而言,创业组织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形式。组织设立形式不同,投资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不一样的。大学生在选择创业组织形式时,首先要了解不同组织形式存在的法律风险,然后根据自己创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
(二)创业组织运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大学生因社会经验欠缺和法律素养薄弱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法律风险,容易卷入各种侵权或者合同等法律纠纷。
1.合同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要签订各种合同,如 买卖合同 、 借款合同 , 租赁合同 等,由于对合同的相关 法律知识 的缺乏了解,存在利益损失。在订立合同前,先做调查,学习《合同法》、《 劳动合同 法》等相关规定。确保订立的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有效的。在订立合同的形式上,应该选择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同时尽可能地把合同条款做明确约定,避免今后公司运行过程中产生歧义,口头合同在举证方面,难度较大,很容易使自己处于被动状态。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要注意合同的内容、形式与证据是否具体明确,要根据公司具体情况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及时采取法律 措施 进行维护自身利益,确保公司经营过程能够合法运行。
2.劳动关系风险。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大学生创业过程劳动纠纷增多。在签订劳动合同;购置社会 保险 ;发放劳动者薪资、社保、公积金;劳动法在公司中落实情况;解除劳动合同 通知书 是否及时送达本人等事宜上存在较多的法律风险。大学生在创业前对 公司法 、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了解有所欠缺,公司容易出现劳动关系风险。大学生创业者有效处理劳动纠纷,可以降低公司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3.知识产权风险。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意味着知识产权时代的到来。大学生通过自主创业、自主创新,研发了新科技产品,知识产权是企业非常重要的无形资产。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不完善,在创业过程中常常出现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也会出现不可避免的麻烦,使自身的知识产权得不到维护,或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4.税收风险。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和公民应尽的义务,大学生创业者必须学习和了解税收方面的内容。在公司开业初期,要主动依法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登记,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国家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来鼓励大学生创业,大学生创业者在创业初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大学生的税收进行减免。在期限之后,按照规定依法纳税。大学生创业者要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制度,防止过失性的构成偷税漏税。
(三)创业组织终止后债务清偿的法律风险
创业组织终止后,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创业组织终止后的债务清偿要承担风险,不同的组织形式,承担的风险不同。按照创业组织形式不同,以有限责任公司终止的,大学生创业者应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组织形式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的形式,那么就按照创业组织存在期间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大学生创业过程中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大学生创业缺乏政府政策的引导和扶持
当前,我国社会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大学生创业所需要的各项服务还不完善。大学生创业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各类法律法规制度在进一步完善之中。政府部门在管理大学生创业活动中,责任主体不够明确,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共青团、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指导中心等都有承担部分管理职能,这对大学生创业政策的有效实施有一定的影响。在就业形势严峻的大背景下,政府重视大学生创业问题,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措施。在执行过程上,由于不能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实质性的支持和帮助,大学生的创业发展必然受到制约。
(二)高校缺乏对大学生的创业教育
许多高校在大学生就业指导过程中,把创业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但对创业教育的管理上还缺乏教育内容、标准化规定等。在整体的教学体系中,还未完全融入大学生创业教育。大学生的创业教育理论体系还处于初级阶段,高校师资建设还不完善,缺乏具有实战经验的创业教育老师。一些高校因教育资金有限,在推动创业指导教育上也受到一定的制约,使得高校在大学业生创业教育方面不能充分发挥作用。高校法律基础课程少,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仅仅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获得的法律知识是有限的。思修课程中有关法律的课时较少,基础性法律知识教育以民法、刑法为主,其他合同法、诉讼法等法律鲜有教授,对大学生创业法律意识的提高不利。
(三)大学生创业者自身的法律观念淡薄
1.欠缺法律知识。在创业初期,大学生缺少经营管理企业的实战经验,工作能力相对较弱,内部管理不善,对经营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有所欠缺,对于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没能及时准确的做出判断。在碰到困难时,处理上相对滞后,无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导致创业失败。
2.忽视法律。职业精神和道德秩序的缺失是形成创业风险的原因之一。在追求企业利益过程中,要考虑法律、法规与道德、社会行为规范的整体协调。在实际创业过程中,在风险和利益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往往容易忽视法律。以投机心理,做一些不合法律规定的事。
三、大学生创业过程中法律风险防范的对策
(一)政府层面: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法律保障体系
政府应该发挥其宏观调控作用,进行适当的干预,对大学生创业通过立法的方式给予相应的合理保护和支持,努力构建促进大学生创业的一整套大学生创业法律保障体系,积极制定出台一系列对促进创业有关的政策措施,完善我国大学生创业等相关法律制度,优化大学生创业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的法律保障。
各地政府部门应该贴近实际,更加细化地出台相应的 政策法规 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对创业指导、培训、开业、税收、融资等方面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
(二)学校层面:加强和改进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
加强和改进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是高校提升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最为直接而有效的对策。为了更好的培养大学生创业法律意识,应将创业法律知识纳入到创业教育内容中,转变传统的教育模式,丰富与创业法律知识有关的创业教育教学内容,培育创业法律知识相关的教育 方法 和手段。
高校应积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教育,进一步推进创业教育。学校的教育中,仅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获取法律知识,是明显不足。高校可以组织有法学专业老师编写创业相关的法律知识读本,对创业大学生进行集中教育;组织聘请法学专业老师和通过司法考试的学生作为创业大学生的法律顾问;邀请知名企业家为创业大学生开展以防范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为主题的相关讲座。
在高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指导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提高维权意识和大学生自主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大学生创业者必须要学习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方面的内容,学会依法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同时又不去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
(三)大学生创业者层面:培养和增强大学生自身的法律意识
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缺乏经营管理相关法律知识,未能及时考虑到创业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可能会导致无意间触犯法律的规定。在利益面前,也可能使其低估法律风险,进而违反法律规定。
在准备创业前,大学生应利用寒暑假期间兼职或实习,通过这些实践活动,先了解和学习创业的相关知识。当然也可以通过毕业先就业的方式,去学习公司的管理经验,了解创业中可能会出现的法律问题,为法律风险打好“预防针”,为创业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通过查阅资料以及咨询工作人员,了解国家、各地政府以及高校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同时学习创业的法律知识,努力做好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降低创业风险。
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应该掌握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识:创立公司时,领取营业执照,了解《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工商管理法规;公司创立后,应该了解税法和财务制度,进行税务登记;在管理员工过程中,了解《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规定,财务工作要聘请有从业资格人员。在创业经营中,要懂得基本的民商事法律、知识产权以及行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法律顾问或律师寻求帮助,规范操作以降低创业风险。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学生创业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大学生由于社会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局限,在创业过程中容易受到法律风险的冲击。法治社会里,法律风险贯穿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始终,法律风险是其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本文对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分析,对防范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有针对性地给出了意见和建议,有效防范和控制大学生创业过程中法律风险的发生。
参考文献:
[1]王赛芝.刍议大学生创业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经济研究导刊.2011(3).
[2]孟国碧,王德斌.论高校大学生创业中的法律风险及对策.理论视野.2012(10).
[3]吴晓红.略论大学生创业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法治视点.2013(7).
[4]李中良,陈亮.当前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的风险与控制.中小 企业管理 与科技.2013(12).
[5]刘志.大学生创业意向的结构、影响因素及提升对策研究.东北师范大学.2013.
[6]朱文胜,吕中国.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研究――以高校创业法律教育的完善为视角.思想理论教育.2013(3).
[7]陈卓.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西北民族大学.2013.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提供的创业法律风险与防范,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从“两法”实施谈律师执业难__文韬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七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刑诉法》于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施行。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同样于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施行。法律颁布一年过去了,生效实施也将近一年。我们看到,相对于今天执法的艰难,当初立法的艰难,难免有些娇情;我们也看到,除不足以影响全局的个案外,整个《刑事诉讼法》的实施,控辩式改革,从总体上看成效不大,甚至是失败的。执业环境不是有所改善而是越加险恶和艰难。一九九七年,全国刑事辩护业务比去年同期大幅度下降,而且这种下降趋势仍在持续。律师执业的艰难,必将影响到律师的积极性,而律师的消极对抗心理,必然导致律师事业的萎缩,更为严重的是,律师逃避刑辩业务,必然导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舞弊行为会更加肆无忌惮,直接的后果是导致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举步维艰。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这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的深深忧虑。本文试图就律师执业难的具体表现、产生原因及对策作一个粗略的分析,以期引起更多的有识之士对中国律师处境的关注。一、律师执业难的具体表现(一)各有关司法部门、行政职能部门对律师工作不予配合,甚至于百般刁难,使律师常常陷入难堪的境地。《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笔者曾受理一起在公安侦察阶段且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抢劫案。第一次与公安机关联系,他们答复:等着,他们联系承办人。第二次去答复:案件已移送检察院。跟踪追到检察院,该院的科长伏案疾书,听到犯罪嫌疑人的名字连头也未抬就说:本案发现有漏罪,要退回补充侦查,不批准会见。过了一段时间又与公安机关联系,答复曰:案件已退到派出所侦查,不能批准会见。再与公安分局联系,答曰:漏罪未侦查清楚,不能会见。过了一段时间又与公安分局联系,好不容易从内勤处领到一张“律师会见申请表”,笔者诚惶诚恐一字不漏填好,盖上律师事务所公章,连同他们所需要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会见证、委托书等于次日送到公安分局,心中窃喜,奔忙了数十日终于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谁曾想遭至承办警官劈头盖脸的责备:怎么不早来,案件已移送检察院。满腔的怒火不能发泄,满肚子苦水吐不出来,又追到检察院,用了整整一天,终于获得“同意会见”这四个字。从接受委托起,历时两个月,亲自跑了九趟,终于得到这四个字,真要高呼“谢主隆恩!”只要这样一个案件就够了,就足以完完全全、彻彻底底伤透一个律师的心。律师可以承受辛劳,但律师在当事人三天两头的追问下而又无工作进展时,实在输不起律师的信誉;律师可以忍受清苦,但律师面对各职能部门的冷漠、轻蔑,实在输不起自己的人格与尊严。这样乞讨般的执业环境导致越来越多律师及律师所宣言:未到法院的刑事案件,拒绝接受。甚至有部分律师宣言:拒绝受理刑事案件。(二)、由于立法的疏漏,造成律师执业艰难。首先是律师取证难。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规定,辩护律师收集证据材料,需经证人或者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这无疑给律师多设置了一个障碍。原来的《律师暂行条例》规定:律师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而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这“作证的义务”仅针对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而对律师就另当别论,从立法上肯定了证人、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拒绝律师调查的权利,这无疑是立法上历史性的倒退,这使得律师的调查取证工作更是举步维艰。其次是律师阅卷难。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也就是说,公、检、法人员收集的证据,既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罪重的证据,也包括无罪、罪轻的证据。但律师在公安机关无权阅卷,甚至于无权询问案情;到公诉机关,律师仅能查阅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对证据仍然无权查阅。而公诉机关向法院移送的证据,是“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对于不利于指控的证据,即无罪或罪轻的证据,公诉机关显然不会移送。辩护律师在人民法院查阅得到的,是公诉机关有选择移送的,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那么,试问,对于公安、检察机关有义务收集,而且已经收集在案的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证据,律师如何查阅?事实上,对这部分证据,律师根本不可能查阅,甚至连法院也不可能看到。原来的《刑诉法》中,虽然律师进入诉讼的时间较晚,但因为能查阅全部卷宗材料,而每一宗案件内几乎都有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律师尚能在这样的夹缝中有所作为。而随着新《刑诉法》的实施,律师完全丧失了查阅这方面证据的机会。另一方面,律师在侦查阶段无权调查,而在起诉阶段已时过境迁,且也只能查阅诉讼文书及鉴定材料而无从调查。律师如果真要调查了,倘若这些证人已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询问过,但由于时间久或其它原因,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调查不一致的,律师又撞上了《刑诉法》第三十八条“……引诱证人改变证词……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一巨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有义务收集无罪或罪轻证据,而无义务移送,同时律师自行取证又阻力重重,这无疑将律师逼入了死胡同,从而变相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控辩式的审判方式要求,控、辩双方在事实、证据、法律等诸多方面进行理性对抗,使中立者法官得到一个正确的评判。而对抗的前提至少是形式上相对的力量均衡。而现实的结果是控方拥有强大的财政支持,有公安、检察等国家机关为取证的后盾,而律师除了三寸不烂之舌外,一无所有,且在法律上还要有种种不公平的限制及立法的疏漏。那里还有丝毫的“力量均衡”, 又怎么可能“对抗”?在不具备这一起码条件的前提下,实行控辩式审判,其结果必然是失败的。(三)律师执业风险大。律师职业本身就是一个挑战性的职业,不论在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领域或其它非诉讼领域,维护一方的利益,必然迁怒另一方,而且维护和迁怒都是公开的、针锋相对的,这就注定了律师道路的崎岖坎坷,就正如胡乔木同志所感悟的“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笔者就曾在为一伤害致死案中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审判结束时遭致被害人亲属多人围攻,幸好在法官的护送下我才得以“仓惶逃窜”,而马海旺律师因代理案件而受伤致残的遭遇便走向了极端。但这种公民个体对律师的侵害,毕竟是少数,且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相形之下,有关权力机关或操纵有某种权力的人对律师的侵害就普遍得多,复杂得多,无奈得多,其危害性也大得多。根据《刑诉讼》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也就是说,作为辩护律师对手的公诉机关,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又是裁判员。这在逻辑上、理论上都是荒谬的,在这样的境况下,辩护律师除偶尔不得已而“诚惶诚恐”地参与“比赛”外,恐怕就只有“惹不起躲得起”的份了。二、造成律师执业难的原因。(一)我国目前对律师执业缺乏具体、实用、可操作的法律保障机制。应该说,同是司法战线上的公、检、法部门也并无独立的、专门的权利保障机制。但他们的共同点都是有各种不同的权力,权力本身就是保障权利的一道天然屏障,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官本位”思想极浓的国家。而律师只有权利,而无丝毫的权力。怎样保障律师充分行使权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不仅关系到律师业本身的兴衰存亡,而且直接影响到我国民主法制的进程。但在这方面,我国法律虽有原则性规定,但至少是苍白无力的。就正如肖扬部长在接受《中国律师》记者采访时,记者问:新《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实施后,律师的维权工作有什么举措?肖扬部长的回答是大体是: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协,发现律师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要迅速上报、积极工作;二是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他们对律师工作更多的支持,依法保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务;三是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妥善解决律师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客观公正的讲,司法行政机关除了这样一些协调工作外,又能做什么呢?律师在没有法律保障机制下执业的困惑从两方面体现:首先,当律师权益在行政机关遭到侵害时,或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时,律师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提起行政诉讼。但接下来的不利后果至少有以下方面:其一,既便官司打胜,行政机关仍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法院又奈他如何?在一个缺乏法律权威的国家,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在这种最好的结果面前,律师仍难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其二,用自己的辛劳收入与以国家财政支持的行政机关或拿着国家俸禄的人员进行旷日持久的官司,你陪得起吗?其三,得罪了这些职能部门,他偏偏就是不给你配合,你又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何况“为别人的豆子炒坏自己的砂锅”,律师经得住吗?“砂锅”可是律师的衣钵。这种情况虽然使保障律师权利的途径名存实亡,但毕竟是告状有门,而另一种情况就更是玄而又玄了。这就是倘若被检察院、法院侵犯了自己的权利时该怎么办?法律似乎也已有规定,这就是申诉、控告!但向谁申诉、控告?由谁受理?统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只有谓叹“苍天在上”。在此,笔者想起了江西大华律师事务所贺欣律师的遭遇。一个经司法部门注册的执业律师,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春庭竟用书面形式剥夺贺欣律师在莲花县任何法庭出庭的诉讼权利。这一事件,连稍懂事理的人,也明了谁是谁非。贺欣律师申诉了、控告了,但告了几年,至今为止,没有任何一家机关受理,给他一个稍微说得过去的“说法”,而李春庭院长一纸诉状,状告贺欣律师诽谤罪,一起诉就立即受理。如果每一个时代的进步,每一个文明的进程都需要有人作出牺牲,需要有人作出铺垫的话,这样的牺牲是值得的。但反之,当这样的牺牲被淹没在一片浮躁之中,一片喧嚣之中,则这样的牺牲是不值得的。于是,作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的律师,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息事宁人,忍气吞声。这就造成一些职能部门更加肆无忌惮地践踏律师权利,最终是践踏全社会公民的权利。英国著名律师布鲁厄姆信奉的原则是:为了拯救和保护当事人,律师要不顾任何风险,不惜任何牺牲。这是律师义不容辞的职责。但当一个律师作出了牺牲,承担了风险,不仅拯救不了当事人,连自己也拯救不了的时候,这位大律师定是另一番论调。而这,恰恰是中国律师的尴尬。(二)“程序工具主义”、“程序虚无主义”的思想也极大妨碍了律师的执业。所谓程序,指为追求和达到某种目的而按照一定的顺序、方式、步骤作出法律决定的过程,其目的是防止或限制司法裁量权力的恣意、专断与滥用,维护法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它有其自身独立价值。但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则是重实体,轻程序,程序不过是达到目的的工具而已,只要能达到目的,工具的取舍就不重要了。在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中,不论在立法上、执法上都体现了这一工具主义的思想。在原来的《刑诉法》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时候,应当撤销原判。正在适用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仍规定: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就是说,如果违反了法定程序,但没有影响正确判决的,就可以不撤销原判,可以不发回重审。新修改的《刑诉法》对此作了历史性的改进,但执法中工具主义思想不是短时间内可以改变的。比如,在河南省某县,绑架人质、索要债务的事件愈演愈烈,一年之中发生六十余起。非法拘禁本是犯罪行为,而该县管政法的领导竟如此辩解:“我国法律不健全,尤其是经济纠纷,得交这费那费,起诉、审判,判决生效后,才能执行,一两年要不回三角债是常事,还是这办法最直接,最简单”。为了目的的需要,不仅不需要起码的程序,甚至于以犯罪手段达到,可见这种工具主义的陈腐观念是多么根深蒂固。从一定意义上讲,律师制度就是一种诉讼程序,在工具主义、程序虚无主义的观念笼罩下,当律师能为他们所用时,他们就欢迎,反之,当律师与他们的意见相左时,当律师的工作不便于他们随心所欲时,他们就不予配合,甚至责难律师,这就是律师的执业难的一个主要思想根源。(三)我们有部分律师不注意自身形象及维护整体形象,导致律师形象不尽人意,社会评价偏低,使律师执业障碍增加。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所与所之间各自为战,相互拆台,相互贬损,缺乏团结、互助的精神,形成不了统一的力量,这就大大削弱了这一执业群体对社会文明进步的作用。同时,连律师内部都缺乏起码的尊重又怎能指望社会的尊重呢?另一方面,个别律师道德品质太差,连做人的基本准则都不具备,却以律师的名义在社会各阶层招摇撞。他们在具体执业中,不是研究案件本身的法律关系、法律事实,而是动辄就是讲“摆平”,讲“勾兑”,把律师蜕化成掮客、讼棍,甚至是司法程序的腐化剂。这些律师的存在,给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极大,对律师整体形象具有毁灭性的破坏作用。〕在执业实践中,我们发现这样一个有趣的现象,有两种人对律师的评价最高,对律师的工作能给与积极的配合。其一是从未接触过律师的。在这类人的心目中仍保留着律师的神圣光环。其二,是只接触过为人正派品德高尚的律师的。这类人以律师为楷模。可见律师的整体形象对律师执业何其重要。(四)在社会各行业中履职的人员中,有过律师经历的人几乎为零,以至各部门对律师的价值认同感普遍较差。由于我国律师制度发展较晚,从社会各行业涌入律师队伍的人员大有人在,而从律师反向流动到其它各行业的则廖廖无几。这就造成律师对社会其它各行业了解得很深、很细,而其它各行业对律师却了解得很粗、很浅,律师能理解其它各行业的难处、艰辛和价值,而其它各行业却很难理解律师的难处、艰辛和作用。缺乏天然纽带,使沟通和交流变得愈加艰难,这就是中国律师不同于欧美国家律师的现实处境。(五)法制观念淡漠,司法舞弊猖獗,使律师作用降低,律师正常执业艰难。中国几千年来都是人治社会。法制观念、民主意识几乎是一片空白。在这样的历史惯性影响下,既便是律师的正常执业也常常要借助于人情、关系等法律之外的因素。使得律师的疲惫往往不是由于案件本身的艰辛,而是由于案外的因素。更有甚者,某些执法人员完全避开律师,“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使司法舞弊越演越烈。正常的服务步履维艰,不正常的交易大行其道,在现实中绝不少见。三、面对律师执业难的处境应采取的对策。首先,加强律协的作用,使律师有一个真正的归属。不可否认,律协在律师维权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律协的工作距律师的要求还很远很远。笔者建议,为了给律师执业以法律保障,每一届律协都应当成立一个常设机构,聘请专门的律师,并从律协会费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律师维权基金。当律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律协的聘任律师应当是受侵害律师的当然代理人。费用从维权基金中拨付。使律师个人在遇到纠葛时,不至于孤立无援,或陷入旷时持久的诉讼中,以至于无法开展业务。律师有了严密组织保障、法律保障,才敢于理直气壮地行使监督法律正确实施的职责,才敢于与社会不正之风及司法舞弊作斗争。否则,让律师个人与强大的各种社会不良势力拼争,这无异于以卵击石,这对于善于审时度势的律师显然不会走此下策。长此以往,律师势必名存实亡,民主、法制建设终究成为一句空话。其次,不仅从立法上体现程序的独立价值,更要在执法中切实体现出来,以实现真正的司法公正。在肯定程序的独立价值方面,新《刑诉法》具有历史性的进步。即在诉讼中只要有程序的违法就否定诉讼结果,而不在于以是否影响公正判决为标准,但随着公、检、法实施新《刑诉法》的《规定》、《规则》、《解释》的出台,已将一部完整统一的《刑诉法》分解得肢离破碎,他们的制定都有一个共同原则,那就是“为我所用,限制他人”,因此,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统一的实施《刑诉法》细则,并对疏漏之处及时予与补救,可谓当务之急。同时,在各级各部门执法者中大力加强“程序独立价值”教育,使司法正义与公正“不仅要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其三、通过各种媒介,大力宣传律师形象,还律师本来面目,减少社会偏见。应该说,在律师队伍中,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成功案例比比皆是,每一位成功的律师往往都有一段不平凡经历和许多引以为自豪的案例。但因为种种原因,也包括“律师的成功,往往是公检法的失败”这样的认识,使得律师的宣传往住局限于在律师内部刑物上宣传数得出的几位,社会公众了解甚少。特别是律师、律师所的性质,目前立法上尚且模糊,也难怪公众的偏见和误解。因此,从立法上明确律师及律师所的性质,并大力宣传,注重舆论导向,这是解决律师执业难的一个有效途径。最后,“外塑形象,内强素质”不能仅停留在口头上,更应该落实在每一位律师的行动中。这应该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全体律师应团结一致,形成一股强大的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正义力量,让社会看到律师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所起的历史作用,同时自觉、自律,每一位律师从自己的一言一行中,一事一讼中为中国律师形象增光添彩。律师的路是律师自己走出来的,律师形象也是每一位律师塑造的,反过来,正如江平教授所言:只有你所从事的职业是光荣的,神圣的,你个人才是光荣的。另一方面,对我们律师队伍中的败类,应该奉行这样一个准则:谁砸律师的形象,每一位律师都应该挺身而出,砸他的饭碗。只有律师作为律师整体形象好了,社会才会予以承认,社会评价才会提高,也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律师的执业环境才会有所改善。
法律分析:法律风险防范,指通过一定的机制、手段来发现、预防因不了解或违反法律规范而产生的不利结果。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五大重要性:
(一)不重视法律风险而致企业破产的大量事实,充分说明了不重视企业法律风险就可能导致企业的重大损失甚至破产。经过众多的调查研究发现,企业破产的重大因素就是企业疏于防范或控制法律风险。
(二)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在当今世界,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空前激烈,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多。企业要在参与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必须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损失的发生。
(三)在一定程度上,现代企业就是法律引导与规范的产物,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就是组织并进行法律风险防控。
(四)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企业发展壮大,必须不断积累资产和财富,减少因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
(五)企业和任何事物一样,从成立之日起就作为整个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存在;除了获取正常商业利润外,理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有效防范与化解企业法律风险,不仅是股东利润的重要保障,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及整个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保障。
法律依据:《法律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能力,有效防控法律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某公司及下属关联企业(以下合称为“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由于公司内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者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作为或者不作为,而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管理,是指针对法律风险开展的风险识别、风险测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控制实施评估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四条 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公司战略目标为导向。法律风险管理应当与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相适应,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与公司经营管理相融合。法律风险管理应当融入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
(三)全员参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都应当参与法律风险管理,并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
(四)持续改进。法律风险管理应当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不断调整完善,实现持续改进。
(五)坚持合法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公司用合法的手段防控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控制措施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应当考虑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
第五条 法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以制度、流程建设为重点,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一个全面、规范、动态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将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延伸到经营管理由始至终的各个环节,将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职责落实到公司的各部门、各岗位,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合力,最终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有效管控机制。
好的 我再给你找几篇长的 正规的给你发到邮箱海南近日出现首例所谓的"辩护人妨害作证"案--因证据不足,被控诱导作伪证的律师,一审被宣判无罪。关于律师执业风险,应该说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此案本身及结果似已不再重要,但这种律师涉法案件鲜活地出现却不能不引起我们些许的思索。 律师虽然是法律服务的提供者,但律师并非手持权柄如公检法司人员一样的执法者,而是当事人私人权益的维护者。正是这种"私权"的代表性质,加之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有偿性而带来的商人特性,致使律师长期扮演着类似于"个体户"般的社会角色。而这"个体户"却又不得不与代表"公权"的公检法司进行着法律与智慧的博弈。同时,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在我们步履蹒跚地构建法治社会的进程中,"个体户"与把持着司法话语权的公检法司相比处于事实上的弱势地位。 事实上,律师进行法律博弈的背后往往是互相对立的利益归属的较量,这种较量在律师高度专业化的法律技能光鲜外表之下尤显其激烈对抗性。如果这种激烈对抗不能完成进入程序和实体公正、公平、公开的既定轨道,譬如正义的天平一旦向夹杂着个人膨胀私欲的非理性因素倾斜,而无论这种非理性因素是来自于代表"公权"的司法者,还是代表"私权"的律师,这种博弈的受伤者更多时候会是处于相对弱势的律师。所以,必须无奈地承认,"个体户"的职业属性和社会角色是产生律师执业风险的重要原因。 退而言之,即使这种博弈并未夹杂着个人膨胀私欲等非理性因素,在案件进行过程中代表"公权"的司法者和代表"私权"的律师,均依法依程序公正为之,但利益最终的承受者--双方当事人,是事实上案件进程的最密切关注者。通常并不通晓法律的当事人最为关注的是案件的输赢和自身利益的享用程度,而不是法律程序的严格遵照和社会正义的广泛宣扬。基于这种偏好,实践中并不鲜见当事人在律师为其案件奔走呼号的不备间隙暗施伎俩,隐瞒、歪曲、虚构一些对其有利的事实或证据,而并不是任何时候律师都能凭借其智慧和经验将其去伪存真,即使是一个崇尚正义坚守人格的律师。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在事实上的广泛存在,律师不知所以而当事人暗中为之的伎俩往往也难以及时为公检法司明察秋毫,加上公检法司天然的职业质疑特性以及与律师对抗地位的客观存在,再有当事人预设的推卸,律师无端地被冠之以妨害、伪证等罪名在实践中也并非罕见。近年频见于各种媒体的律师涉法事件足以说明这一点。律师职业风险虽涉及民事、行政和刑事各领域,但实践中律师身陷的罪名就有伪证罪、包庇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和泄露国家机密罪之多。无怪乎刑法第306条(以及刑事诉讼法第38条)被称之为悬在中国律师特别是刑事辩护律师头上的"达摩克斯利剑"。当然,有些执业律师职业道德低下,为牟取非法利益以身试法自不在此论。 无论是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律师法(简称旧法)还是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律师法(简称新法),都明确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等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法明确规定律师提供服务的对象是"当事人",而代之以旧法那样泛泛规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在此基础上,新法更是明确提出了律师"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社会责任。换言之,新法在内涵上要求律师要妥善处理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间的关系,即律师追求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必须弘扬社会公平正义等理念。 可见,新法对律师的职责要求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层次,这种层次的提高意味着律师将承担更多的责任,而这种责任又直接或间接地增大了律师执业风险。因此,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建立事先预测和评估风险的机制,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严格规范执业行为,把执业行为控制在规范化的轨道之内,最大限度地规避和杜绝执业风险,恐怕是执业律师应当慎重思考的必修之课了。 作者简介 魏雁飞,男,1978年生,中共党员,湖北襄樊人。硕士,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现供职于海南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科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兼任政府公职律师。近年在正义网、中国法院网、海南日报、今日海南、海南经贸、大律师网等各类媒体发表法律文章20余篇。
论企业怎样防范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一、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进行工程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进行工程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主要法律依据。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1.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首先,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施工生产的流动性是区别于其他商品的根本特点,其次,是建筑产品的单体性和生产的单件性;再次,是一次性投资大,要求对建筑物的各类指标必须一一规定清楚。
2.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涉及主体复杂;项目复杂。要求合同条款必须具体、明确、完整。但基本内容、实质内容仅三大块:一是工期;二是质量;三是价款。
二、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
(一)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
1.项目核准
1)法律风险:在招标实践中,经常发生在项目核准前开始实施招标,—旦因项目未被核准,极有可能被有关部门要求停工整顿或予以行政处罚而造成损失或者负面影响,发包人还要自行承担因项目未核准而带来的法律责任。
2)防范对策:招标项目需要事先报经核准的,必须在项目主管部门核准之后方可实施招标。
2.低价中标
1)法律风险:在招投标过程中,部分承包人在投标预算单价中对部分项目的定额数量采取降低系数的方式,从而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优势在评标中胜出。在中标后的实际施工过程中,该承包人又会以低价中标为理由,提出调差等要求,对此类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2)防范对策: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管理,严格依法规范招标,减少低价中标的可能性。
(二)合同签订阶段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
1.合同文本
1)法律风险:建设工程合同涉及面广,自拟合同文本难以全面约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往往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疏漏,合同文字的不严谨也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进而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发争议,带来潜在的法律风险。
2)防范对策:建议使用国家示范文本。目前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制定的GF—l999一O20l《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合同价款
1)法律风险:对于建设工程合同,合同计价方式多样,常见的工程计价方式有三种,分别是固定价格、价格、成本加酬金。
2)防范对策: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应当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引起合同价格变化和引起变更或索赔的因素以及可能对合同价格的影响程度进行充分的预测,合理确定价格调整、变更、索赔等条款的内容,从而有效防范和控制合同价格风险。
3.违约责任
1)法律风险:建设工程合同就是发人方与承包人之间的法律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一旦违约,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实践中,很多建设工程合同没有写明违约责任,或违约责任订得不全面、不具体,无法操作。没有违约责任的合同对双方都缺乏约束力,失去了订立合同的意义。
2)防范对策:在合同中将承担或减免违约责任的条件、方式、时间等写明,一旦日后发生违约行为时,可以按相应的条款,追求其违约责任。
4.纠纷解决方式
1)法律风险:实践中,很多建设工程合同将纠纷解决方式约定为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防范对策:发包人应将纠纷解决方式约定为民事诉讼,一审胜诉自然是最理想的结果,如果发包人一审败诉,还可以通过上诉启动二审程序,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
1.工程转包、分包
1)法律风险:违法转包、分包的行为,带来的最直接的法律风险是转包合同、分包合同无效。
2)防范对策: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合同转包给他人,无论这种转包是以整体形式,还是以分割形式。承包人要分包合同,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才能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2.工程签证
1)法律风险:工程签证所涉及的利益已经确定或者在履行后确定,可直接或者与签证对应的履行资料一起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依据。一份合法、有效的工程签证将会大大降低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2)防范对策:签证主体必须是承包人与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双方,只有一方签字不是签证;双方必须对行使签证权力的人员进行授权,签证的内容必须涉及工期、质量或费用的变化;双方必须协商一致;针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签证请求,发包人应及时前往现场,实地查看核算,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承包方一起完成工程签证。
3.工程索赔
1)法律风险:索赔可能出现的两种结果:一种为予以确认,可以作为结算的依据;另一种为不予确认,可以后来通过诉讼由鉴定单位或由法院来确认。
2)防范对策:素赔依赖于证据予以证实,因此必须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这些证据不仅包括实体证据,还包括程序证据,主要有:
投标文件、会议纪要、来往信函、指令或通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的各种记录、工程照片、气象资料、各种验收报告、有关原始凭证、国家发布的相关规定及有效信息等。
4.合同变更
1)法律风险:变更合同可能是由于履约过程中形势发生变化,确实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如不变更,将导致合同双方当事人利益失衡,显失公平,但也可能存在承包人以低价中标,然后再通过变更合同来达到变更招标结果的目的,这实际是一种变相的虚假招标行为,应该被禁止。
2)防范对策:对于承包方提出的变更合同不具有合法事由的,坚决予以拒绝,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杜绝弄虚作假、以合同变更之名行变更招标结果之实的违法行为。
三、企业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径
三、格式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制订和使用格式合同,可以有如下一些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方法:(一)基于公平原则制订格式合同。要求合同所约定的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对待”和“对价”关系,但无需“对等”和“等价”。易言之,只要权利义务系真实的意思表示,允许权利义务的比例衡平。格式合同是否是实现人们追求公平的手段殊值怀疑,从理论到实践都遭到了太多的诘难。但必须承认的是,格式合同的格式化改变了传统合同缔约过程的秘密状态。合同订立的公开化以及主要条款的标准化使得合同的提供者与相对人不能通过那种个别磋商的方式使身份不同、缔约能力有差异的相对人受到不同的对待。这样,格式合同使得利益分配在消费者(相对人)之间是均衡的,从此种意义而言正是格式合同的公平价值之所在。(二)合理提示方式。采用合理方式,提示相对方注意“免除责任”、“限制责任”的条款。当然,公平、合理、合法的免责条款可以合理分配风险,避免不必要的讼争。第一,合理方式。系指在通常情况下,能够引起相对方的注意,诸如:字号、字体、颜色、位置等方式。例如在制订的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均以较大的字体、加下划线等方式进行明示。第二,提示注意的措施与免责条款的关系。免除提供者责任的程度越高,提示注意的措施就越醒目。第三,可以在格式合同中,约定“特别提示条款”。该条款约定:“乙、丙方(即合同相对方)已特别注意到本合同黑体化线部分,并无任何异议”。(三)按照相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按照合同相对方的要求进行说明,既是相对方的权利,也是合同提供方的义务。合同提供方在尽了说明义务之责,尽了提示注意义务,一俟相对方明知合同内容即为已足。在银行与客户的多次交易,皆使用同一格式合同,交易行为具有“规则性”和“一致性”的系列交易中,在交易的当事人之间已产生了信赖关系,交易的相对人明确知悉或推定明确知悉格式合同的内容,合同提供方的提示义务可以淡化。(四)吸收框架合同文本优点,设计合同可选择条款。所谓框架合同文本,是指由合同制订者设计合同的基本体例,内容上区分必备条款和选择条款的一种参考样例。使用时相对人必须再根据具体情形,对框架合同文本进行初步筛选补充,然后交由合同提供方进一步协商,最后确定合同文本内容。从形式上看,银行使用框架合同文本后,“填合同”转变为“写合同”和“谈合同”,实质上,框架合同文本的使用更符合合同法所确立的私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是避免格式合同所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的行之有效的办法,而且它还可以突出相对人的不同特点和风险点,有的放矢防范法律风险。或者在制订的格式合同中,也较多的设计了可选择条款供合同相对方选择,旨在弱化格式合同的单方性,而最大限度彰显合同的公平、合理,假以防范和化解格式合同的法律风险。
上网去搜,看了后可参考与借鉴,发挥一下你的观点想象就行了。网上的都是粘贴过来的,还不如自己上网找找。
格式合同,是指通常意义上的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在现实中有着广泛的应用,比如保险单,制式购货合同,火车票等。它是基于省时、简洁、大量流通而存在的,这些是格式合同的优势,但同时也暴露了格式合同的风险。一、由于其制式、简单的,缺乏意思自由导致的有违公平原则的风险。格式合同制订者过于强调保护自身利益而忽略了相对人的利益保护,违反公平原则从而影响合同效力的风险。因此,合同制定者应当公平合理地确定合同相对人与其之间的权利,不得利用自身有利地位,将意志强加于相对人,损害相对人的利益,来确保制式合同的效力二、免责条款风险,格式合同必须要对一些责任条款对相对人承担告知义务,否则将对相对人不产生合同约束力。因此,合同制定者,应该用一些合理的方式和方法来履行其告知义务三、格式条款无效的风险,《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格式合同如果违反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以致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时,借款人可以依法要求确认其无效。因此,合同制定者,必须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来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得随意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承担不利解释的风险,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针对这种情况,合同制定者应该推敲预定条款,避免出现两种以上解释,为自己带来麻烦 相关参考:姚启建《格式合同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企业风险与内控机制关系研究会计论文
摘要: 内控机制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化解各种金融风险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目前,我国企业的内控机制并不健全,还存在着诸多亟需改革的问题。为此,我们要采取各项切实有效的措施,增强企业内控机制建设的实效性。
关键词: 企业风险 内控机制 理论 问题 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风险与内控机制的关系问题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广泛地关注。近些年来,金融操作风险案件频繁发生,不仅给金融企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地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内控机制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化解各种金融风险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讲,企业的内控机制状况直接关系到企业风险的高低。因此,企业要想避免或者化解风险,必须建立健全自身的内控机制。这就是企业风险和内控机制的辩证关系,在实践中,如何处理这两者的关系,将是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和难点课题。本文从企业内部控制的相关理论阐述、存在问题、应对策略三个角度,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研究,希望以此能为该项事业的发展贡献自身的力量。
一、企业内部控制的相关理论阐述
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了合理保证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促进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合理保证企业经营方针的贯彻与执行、合理保证企业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性与可靠性、合理保证企业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而在企业内部采取的计划、调整、控制、评价等各项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等五个相互联系的要素。内部控制的内容非常丰富:在控制要素方面,它主要包括风险评估、环境控制、活动控制、沟通、监控五种要素;在控制程序方面,它主要包括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三项程序;在控制种类方面,它主要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两种。在实践中,内部控制的作用非常突出,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第一,它有利于保护企业财产的完整与安全;第二,它有利于保障企业生产和经管活动地顺利进行;第三,它有利于增强会计信息资料的可靠性与正确性;第四,它有利于保证企业方针的贯彻与执行;第五,它有利于为审计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在企业内部牵制制度的基础上,内部控制理论逐渐发展起来。然后,该项理论先后经历了内部牵制、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内部控制结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风险管理框架六个发展阶段。近些年,随着企业各类风险的不断发生,内部控制理论得到了人们的进一步重视和发展。
二、目前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现如今,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法规,用以规范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然而,总体而言,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不健全,还存在着诸多亟需改革的问题。本文对目前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以下几项归纳和总结:
第一,企业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欠佳企业内部控制
只有具备了优良的内部或外部环境,其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目前,总体而言,企业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较差。这种内部环境的内容有很多,如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治理结构等等。在这些内部环境不存在或者比较恶劣时,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即使再完善,其作用的发挥也无从谈起。由此可见,良好的内部环境是企业内控机制功能发挥的必要条件。因此,在实践中,企业的内控机制建设必须与企业内部环境建设同时进行,决不能避开内部环境建设谈内控机制建设。
第二,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
对于企业的发展而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一项必然举措。然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它给企业带来了实际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它给企业增加了相应的内部控制成本。在实践中,企业如果不能很好地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就会给企业发展带来致命的打击。因此,企业应当严格地按照成本—效益原则办事,分析出最佳的内部控制点。一个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能降低企业风险、保证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保证决策目标的实现,这就是内部控制效益的重要表现形式。企业内部控制成本有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部分组成。
一般而言,在建设的初始阶段,内部控制的边际效益会逐渐增加,此时,各类间接成本相对较低。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内部控制建设达到一定水平以后,内部控制的边际效益会逐渐减少,而各类间接成本会不断增加。纵览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状况,它存在着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原因就在于它们违背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规律。因此,企业必须对目前的现状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第三,企业的风险防范系统比较缺乏
现如今,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所面临的经营风险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然而,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还将风险防范系统建设停留在口头上,风险防范管理意识较为薄弱,对风险缺乏敏感性。同时,大多数企业的风险管理也不够到位,未能建立健全一套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除此之外,在风险发生以后,大多数企业也缺乏有效的应急机制。由此可见,在风险防范系统建设方面,企业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三、目前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问题的应对策略分析
针对目前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项应对措施:
第一,要积极优化企业内部的控制环境
在实践中,企业内部控制环境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企业组织结构、预算与财务报告、职工胜任能力与忠诚度等等。因此,我们要想优化企业内部控制环境,必须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具体而言,我们应当做好这样几项工作:首先,我们要完善企业的组织结构。一方面,我们要完善企业摘要:内控机制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化解各种金融风险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目前,我国企业的内控机制并不健全,还存在着诸多亟需改革的问题。为此,我们要采取各项切实有效的措施,增强企业内控机制建设的实效性。
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形成各有分工、职责明确、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
另一方面,我们要强化董事会的主导地位,发挥董事会在内控机制建立上的核心作用。其次,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员工与管理者的素质。内控机制是由人来执行的,而人的执行效果又是由其素质决定的。企业的内控机制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员工与管理者的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这是增强内控机制效果的必然选择和必要举措。最后,我们要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影响内控机制功能发挥的一项重要因素。因此,我们要想充分发挥内控机制的功效,必须培育一种良好的、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在培育企业文化的过程中,我们既要培育企业的价值观,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又要积极地确立企业文化的创新机制,从而营造出一种安定、和谐、健康、有序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二,要建立健全企业的风险防范机制
建立健全企业风险防范机制是完善内控机制的重要制度保障。为了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我们应当做好这样几项工作:首先,我们要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完善的风险应对机制。在现实中,企业要及时了解外部环境及自身业务的变化状况,特别是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资源供给等方面的变化,分析出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以及外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然后做出科学有效的评估报告,并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应对机制。其次,我们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机制。在实践中,企业除了要承受各类无法控制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外,还必须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机制,通过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措施,来实现规避和降低各类企业风险的目的。
第三,要加大完备性检验力度
内部控制建设是一个动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要依照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和成本—收益的原则,加大完备性检验力度。这样做,有利于企业及时地弥补各项制度空白或者完善各项制度缺陷。进一步讲,企业要依据环境或业务的变化情况,不断修改或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同时,企业要依据新业务及其功能衍生的特点,重新梳理各项业务管理办法或业务操作流程,并积极地开展业务流程再造,保证内控体系的及时更新。重点关注企业的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使企业的内控机制与企业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相适应。除此之外,企业要强化岗位监督,从而保证内控机制的完备性。
四、结论
综上所述,企业内控机制建设是一项非常系统的工程。要想将该项工作做好,必须做好这样几项工作:首先,要对内部控制的相关理论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其次,要对目前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有一个准确的分析;最后,要采取各项切实有效的措施,增强企业内控机制建设的实效性。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地发挥企业内控机制的作用,才能切实地降低和化解各类企业风险。
参考文献:
[1]刘晓东.我国企业内部控制问题及其对策[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9年05期
[2]黄齐朴.企业风险与内部控制[J].东方企业文化.2007年09期
[3]杨晓勇,孟波.企业风险与内部控制模式的构建[J].绿色财会.2009年10期
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作者:王保林 文章来源: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务会计系 451191 摘要: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财务风险对企业生存发展的影响也愈来愈大,现代企业必须充分了解财务风险的成因,建立完善风险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企业发展中的各种财务风险,确保企业向着合理、科学、健康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财务风险;财务管理;风险防范 财务风险是指由于多种因素的作用,使企业不能实现预期财务收益,从而产生损失的可能性。财务风险是现代企业面对市场竞争的必然产物,它的存在会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如何客观地分析和认识财务风险,采取各种措施控制和避免财务风险的发生,对现代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分析 1.企业财务管理宏观环境复杂多变 财务管理的宏观环境包括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市场环境、社会文化环境、资源环境等因素。这些因素存在于企业之外,但对企业财务管理产生重大的影响。宏观环境的变化对企业来说,是难以准确预见和无法改变的,它可能为企业带来某种机会,也可能使企业面临某种威胁。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系统必须适应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否则就会产生财务风险。但目前我国许多企业的财务管理系统,由于机构设置不尽合理,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基础工作不够完善等原因,导致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缺乏对外部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 2.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不强 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有财务活动,就必然存在着财务风险,不管是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还是资金回收、利益分配等活动,都存在着风险。但在现实工作中,许多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及企业经营者对财务风险缺乏足够了解,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不能从根本上把握风险的本质,认为只要管好用好资金,就不会产生财务风险。由于风险意识淡薄,我国大部分企业还未建立财务风险预测、预警、防范和控制系统,致使财务风险时有发生。 3.财务决策缺乏科学性和预见性 目前,我国企业的财务决策普遍存在着经验决策和主观决策现象,缺乏科学性和预见性,决策失误经常发生,从而产生财务风险。例如,在固定资产投资决策中,由于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缺乏周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加之经济信息不全面、不真实以及决策者决策能力低下等原因,导致投资决策失误发生,使投资不能获得预期的收益,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在对外投资中,由于对投资主体、投资项目和合作伙伴缺乏足够的了解和分析,或投资项目的相关政策、经营环境以及合作伙伴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都有可能导致财务风险的产生,给企业带来损失。 4.企业内部管理不善、财务关系混乱 企业内部管理不善及财务关系混乱也是企业产生财务风险的重要原因。首先,企业资金结构不合理,资产负债比率过高,导致企业财务负担沉重,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由此产生财务风险。其次,企业存货库存结构不合理,存货周转率不高。目前我国企业的流动资产中,存货所占比重相对较大,一方面占用了企业大量资金,另一方面支付大量的保管费用,导致企业费用上升,利润下降。对长期库存,企业还要承担市价下跌所产生的存货跌价损失及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此产生财务风险。再次,企业赊销比重大,应收账款缺乏控制,所占比重过高。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企业为了增加销量,扩大市场占有率,大量采用赊销方式销售产品,应收账款大量增加。同时,在赊销过程中,由于对客户的信用等级了解欠缺,缺乏控制,盲目赊销,造成应收账款失控,大量比例的应收账款长期无法收回,直至成为坏账,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最后,企业内部关系混乱。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及企业与上级企业之间,在资金管理及使用、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权责不明、管理混乱的现象,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资金流失严重,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无法得到保证。 二、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1.完善财务管理系统,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财务管理环境 财务管理的宏观环境虽然客观存在于企业之外,企业无法对其施加影响或加以控制,但并不意味着企业面对环境变化就无能为力。首先,企业应对不断变化的财务管理宏观环境认真分析,把握其变化趋势及规律,并制定多种应变措施,适时调整财务管理政策,改变财务管理方法,从而提高企业对财务管理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以此降低和规避因环境变化给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其次,面对不断变化的财务管理环境,财务管理体系应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完善。企业应设置合理、高效的财务管理机构,配备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使企业财务管理系统高效运行,以防范因财务管理系统不适应环境变化而产生的财务风险。 2.强化财务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财务风险观念 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树立风险意识,勇于承担并善于分散风险是现代企业成功的关键。因此,现代企业必须树立正确的财务风险观念,遵守风险收益均衡的原则,不能只顾收益而不考虑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企业各部门、各人员,特别是企业的决策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将风险防范意识渗透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财务管理人员要掌握扎实的财会专业知识,具备财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能力;要具有对财务风险的敏感的、准确的职业判断能力,及时、准确地估计和发现潜在的财务风险,并能对具体环境下的风险作出判断和提出解决方案。 3.提高财务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财务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工作的成败,在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影响决策的各种因素,采用定量计算及分析方法,并运用科学的决策模型进行决策。如在筹资决策中,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合理预测资金需要量,然后通过对资金成本的计算分析及各种筹资方式的风险分析,选择正确的筹资方式,确定合理的资金结构,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正确的筹资决策,以降低筹资成本,减少财务风险。在投资决策中,企业要坚持以效益为中心的投资原则,统一使用资金,使资金投向配置更合理,既要避免过分分散又要避免过分集中。同时通过投资回收期、投资报酬率、净现值及内部报酬率等指标对投资项目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从而避免财务决策失误所带来的财务风险。 4.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理顺企业内部财务关系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调整资金及资产结构,减少和降低不合理的资金占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周转速度。要合理确定债务资金与自有资金、短期资金与长期资金的比例关系,并随着企业生产的变化而变化,始终处于一种动态的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防范与控制,建立一套科学、系统的应收账款体系,注重评估客户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谨慎签订合同,定期分析账龄,紧密跟踪应收账款的还款情况,合理制定收款政策,控制风险,减少坏账损失。对于存货,在保证生产和销售顺利进行的同时使存货总成本达到最低水平。在实际工作中,可以调查、总结已有的经验,运用存货管理中的最佳订货批量模型来确定存货量,以减少损失。同时,要理顺企业内部财务关系,做到责、权、利相统一,明确各部门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地位、作用及应承担的职责,并赋予相应的权力,真正做到权责分明,各负其责,使企业内部各种财务关系清晰明了,减少企业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财务风险。 5.合理利用防范风险的技术方法 现代企业可以利用多种方法来防范和规避财务风险,具体包括:(1)分散法。即通过企业之间联营、多种经营及对外投资多元化等方式分散财务风险。对于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企业可以与其它企业共同投资,以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避免企业独家承担投资而产生的财务风险。在多种经营方式下,某些产品因滞销而产生的损失,会被其他产品带来的收益所抵消,从而可避免单一经营产生的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2)回避法。即企业在选择理财方式时,应综合评价各种方案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在保证财务管理目标的前提下,选择风险较小的方案,以达到回避财务风险的目的。一般来讲,长期投资的风险大于短期投资风险,股权投资风险大于债权投资风险,所以,企业选择投资方式时,尽可能采用风险低的债权投资和短期投资。 (3)转移法。企业在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转嫁风险。它包括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保险转移是指企业通过购买财务保险将财产损失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非保险转移是将某种特定风险转移给专门机构或部门。如对企业闲置的资产,采用出租或立即售出的处理方式,将资产损失的风险转移给承租方或购买方。(4)降低法。即企业面对客观存在的财务风险,努力采取措施降低财务风险的方法。如企业可在保证资金需要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负债资金占全部资金的比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以通过提高产品质量、改进产品设计、开发新产品及开拓新市场等手段,降低因产品滞销、市场占有率下降而产生的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财务风险。另外,也可以按照稳健原则建立风险基金,以此降低风险损失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6.建立有效的财务风险防范机制 企业应立足于市场,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和规避机制。首先,要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健全财务风险管理机制,要抓好企业内控制度建设,明确企业财务风险监管职责,落实好分级负责制,建立经营者风险决策的激励与约束制度,以健全的奖惩体系为前提,鼓励经营者在公平竞争中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并享受风险经营的收益,同时,要确保经营者能够担负起风险责任,承担风险损失。其次,企业要建立实时、全面、动态的财务预警系统,对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潜在风险进行实时监控。财务预警系统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以企业的财务报表、经营计划及其他相关的财务资料为依据,利用财会、金融、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理论,采用比例分析、数学模型等方法,对财务管理实施全过程监控,一旦发现某种异常征兆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以避免和减少风险损失。 参考文献 [1] 高延芹. 浅析企业财务风险及其控制.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04期 [2] 丁元纯. 加强财务风险管理健全财务风险防范机制. 对外经贸财会.2006年02期 [3] 陈文俊. 企业内部财务风险透视.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04期 [4] 刘广生. 加强企业财务风险防范的对策探讨. 财务与会计.2004年01期
[1] 姚琴; 企业财务风险预警系统研究[D]. 西安科技大学 2004 [2] 许燕; 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研究[D]. 西南财经大学 2001 [3] 王影; 并购的财务风险及其防范问题研究[D]. 东北财经大学 2003 [4] 郭敏; 我国企业财务风险与防范研究[D]. 四川大学 2002 [5] 杨帆; 石化企业财务风险预警系统的研究[D]. 武汉理工大学 2006 [6] 丁玉书; 企业财务活动中的风险管理问题研究[D]. 吉林大学 2004 [7] 冯静; 锦重财务风险防范研究[D]. 大连理工大学 2002 [8] 赵郁;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与管理[D].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4
摘要:我国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实力薄弱、资金不充足等原因,在市场运作中应变能力差,因而迫切需要加强经营管理理念。中小企业可充分利用自身内部环境适应外部环境,增强风险意识,建立财务核心指标来衡量企业财务状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避财务风险,防范财务危机的发生,以充分实现企业目标。 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特定的客观情况下和特定的期间内,在企业经营运作过程中,由于各种难以或无法预料、控制的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经营条件等不确定性因素的作用,使得企业资金运动(资金流)的效益性降低和连续性中断,进而使得企业的实际经营绩效与预计目标发生背离,从而对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盈利目标产生负面影响或不利结果的可能性。 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实力薄弱、资金不充足等原因,在市场运作中应变能力差,因而迫切需要加强经营管理理念,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中小企业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形成一个可以遵循的财务风险防范系统,将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努力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创造长久价值的能力。 一、引发中小企业财务风险的因素 (一)外部环境。引发中小企业财务风险的外部环境包括经济因素、自然因素、法律环境、社会因素和科学技术因素。这些因素存在于企业之外,它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产生的巨大风险是难以准确预见和无法改变的。如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中小企业产生的冲击,许多中小企业面临财务瘫痪处境,威胁著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中小企业由于受经营理念、财力、物力、人力的限制,其财务管理不能适应复杂而多变的外部环境,必定会给中小企业带来财务风险甚至财务危机。 (二)内部因素。管理层风险意识缺乏导致财务风险。在现实工作中,我国许多中小企业的经营者、管理层和财务人员缺乏风险意识,认为只要把生产搞好,有经营利润,只要管好用好资金就不会产生财务风险。风险意识淡薄是财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经营决策失误导致中小企业财务风险。我国许多中小企业的经营决策、财务决策普遍存在着经验决策及主观决策现象,财务决策失误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科学合理的可行性分析,主观臆测严重,重大事项不经集体决策审批而个人单独决策。财务决策失误是产生财务风险的又一重要原因。 财务人员风险意识落后导致中小企业财务风险。由于长期以来在思想上受财务制度的束缚,财务人员风险意识落后,尚未树立时间价值、风险价值等科学概念,反映在财务管理目标上,就是未能确立起最优化思想。 企业内部控制、监管体系不健全导致财务风险。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管理部门的约束机制不到位,审计监督乏力,甚至缺少必要的内部监控体系及制度,在资金管理、使用及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权责不明、管理混乱的现象,使得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资产流失严重,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无法得到保证。 二、防范中小企业财务风险的措施 财务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在充分认识其所面临的财务风险的基础上采取各种科学、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对各类风险加以预测、识别、分析、控制和处理,以最低成本确保企业资金运动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效益性的一项理财活动。 (一)建立财务危机预警系统。企业财务危机预警系统,作为一种成本低廉的诊断工具可预知财务风险的征兆,当可能危害企业财务状况的关键因素出现时,财务危机预警系统能发出警告,以提醒经营者早作准备或采取对策以减少财务损失,控制财务风险的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应随时加强对财务风险指标的分析,适时调整企业营销策略,合理处置不良资产,有效控制存贷结构,适度控制资金投放量,减少资金占用,还应注意加速存货和应收账款的周转速度,使其尽快转化为货币资产,减少甚至杜绝坏账损失,加速企业变现能力,提高资金使用率。 (二)建立财务风险意识。中小企业要时刻关注国家巨集观政策的变化,关注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金融政策、财税政策的变化,管理层应对企业投资专案、经营专案、筹藉资金、经营成本等方面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进行提早预测,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管理层要关注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防止企业成本费用和资金需求增加使财务成本上升和资金链的中断而出现经营亏损或资不抵债的财务危机。企业经营者要根据政策因素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投资方向,避免企业步入财务危机。在销售方面注重产销衔接,以销定产,及时调整营销策略,积极开拓新渠道,培育新使用者,加速货款回笼,加强业务整合,提高企业整体抵抗风险的水平。 (三)建立企业内部监督制度。内部审计控制是一个企业内部经济活动和管理制度是否合规、合理和有效的独立评价系统,在某种意义上讲是对其他控制的再控制。内部审计在企业应保持相对独立性,应独立于其他经营管理部门,确保审计部门发现的重要问题能送达治理层和管理层。对于不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 (四)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要建立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控制制度,如对企业的货币资金控制、采购与付款控制、销售与收款控制、对外投资控制等。实施内部牵制制度,对不相容的岗位实行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建立回避制度;会计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出纳人员;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严禁收入不入账;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销售收入要及时入账。 财务风险存在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任何环节的工作失误都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中小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财务人员必须将风险防范贯穿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始终。及时了解企业财务运营的真实情况,优化财务结构,从而规避风险,改善不良经营状况,实现企业目标,确保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壮大。
2 周爱丽. 企业财务风险浅析[J]财会研究, 2004,(03) . 3 王芳云; 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的研究 [D];山东大学; 2005年 4 郑汉男; 民营科技企业创业的风险识别及控制研究 [D];吉林大学; 2006年 5 冉晓枫; 集团公司财务风险控制研究 [D];四川大学; 2006年 6 王淑琴; 浅议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及对策 [J]; 北方经贸; 2006年06期 7 陈文俊; 企业财务风险:识别、评估与处理 [J];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5年03期 8 赵振钦,崔子栋; 风险管理的研究与教育 [J]; 北方经济; 2007年S1期 9 全晓红,康卫平; 企业财务风险形成原因及防范对策 [J];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03期 10 刘平,贺武; 财务风险成因及其控制策略研究 [J]; 广西社会科学; 2004年10期 11 范世森; 财务风险及其防范初探 [J];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4年02期 13 夏国栋; 企业财务风险控制与防范对策 [J]; 商场现代化; 2006年34期 14 欧阳能; 论企业集团财务风险及其防范 [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02期; 67-70 15 吴景杰 ,施绍梅; 财务风险的控制 [J];理财杂志; 2005年06期; 33-34 16 王淑琴; 浅议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及对策 [J];北方经贸; 2006年06期; 70-71 17 委胡华; 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及防范 [J];会计之友; 2004年01期; 54-55
你好。已上传附件内。
望采纳回答。
这个似乎有点难.我知道一个网站不错. 51mis 主要是学习财务的
1 the meaning of financial risk Ye at " *** all and medium-sized financial risk asses *** ent and control of research" that the financial risk is the possibility of corporate insolvency and shareholders, the proceeds of uncertainty, it is difficult because of enterprise funds, to adopt a different mode of financing brought about by risk. Starting from the *** ysis of financial risk on its meaning, characteristics and types of content; at this based on the causes of the financial risk to conduct in-depth *** ysis and detailed research, *** ysis concludes that the financial risks arising from internal factors and external aspects; in turn, establish a risk awareness,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effective risk prevention mechani *** ; set up and improve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system to meet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of environmental change; set up the financial risk early warning mechani *** , strengthen the financial crisis management; improve the scientific level of financial decision-making to prevent due to poor decisions arising from the financial risk; through internal systems to prevent the establishment of binding mechani *** s to control and guard against financial risk in five areas of financial risk prevention measures as well as self-insurance, diversification of risk control, risk transfer, risk averse, risk reducing the five techniques. Only controlled enterprises to guard against and defuse financial risks, in order to ensure that enterprises in the fierce petition in the market in an invincible position. The causes of the financial risks (A) external causes 1, the national policy changes brought about by the financing risk. Generally speaking, *** all and medium-sized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because of instability. A country's economy or moary policy changes, there may be *** all and medium-sized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market conditions and financing forms have a certain impact. Beginning in 2007, our country has increased the intensity of macroeconomic regulation and control, the central bank to raise the fourth time the deposit reserve ratio, in particular, are ready to implement the difference beeen a direct deposit system to make *** all and medium-sized service-oriented *** all and medium-sized mercial banks to tighten credit, SMEs First of all, the capital supply disruption, the risk of inviting a lot of financing, SMEs also in urgent need of funds can not be forced to s production or the scale of downsizing. 2, bank financing channels for non-financial risks caused by fluid. Corporate sources of funds are nothing more than its own funds and external financing in o ways. In various modes of financing, the bank credit is also an important source of funds, but banks in the country's financial policies as well as their own sound system is not under the influence of such circumstances, the general enthusia *** for SME lending is not high, their loans more difficult to increase the the enterprise's financial risk. (B) internal factors one, blind expansion of investment scale. There is a considerable number of conditions are not ripe for the SMEs in the circumstances, only the experience of one-sided pursuit of panies to determine the expansion of the extension, ignore the pany's content and core petitiveness, resulting in a major capital investment wasted. 2, the investment decision-making errors. For business, the correct selection of industries are the starting point for th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strategy. However, some industrial enterprises in the selection process, the often overlooked "industry is a dynamic selection process" concept, should not a keen grasp of industry trends and direction of evolution. 3, improper selection of investment partners. Enterprises to make investment decisions, we must give full consideration to qualified partners, reputation, and should have to bear the corresponding risks. 4, less than honest. Lack of SME credit is a mon situation. Therefore, *** all and medium-sized banks to provide loans or investments to *** all and medium-sized people had to step up investment on human resources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information collection and *** ysis. This respect has increased the investment bank or person lending and investment costs. On the other hand also give *** 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financing difficult. Ability to finance capital, to finance the number of funds, the financing of SMEs exist great uncertainties. 不知道可不可以帮到你
知网上有呀 1]李胜. 全面财务风险管理研究[D]. 湘潭大学: 湘潭大学,2005. [2]李春媛. 如何加强企业财务风险控制[J]. 价值工程,2010,(32). [3]冯艳. 非营利组织财务风险管理研究[D].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2007. [4]李红梅. 中国商业银行整体风险管理研究[D]. 辽宁大学: 辽宁大学,2010. [5]谢宁. 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的现代银行财务模式研究[D].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2010. [6]甘鹏. 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管理研究[D]. 兰州大学: 兰州大学,2008. [7]丁玉书. 企业财务活动中的风险管理问题研究[D]. 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2004. [8]李延德. 大学生在校期间风险管理研究[D]. 大连海事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2010. [9]敬永红. 达州翠屏山综合开发一期工程专案风险管理研究[D]. 西南交通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2009. [10]闫峰. 卓越·蔚蓝群岛开发专案风险管理研究[D].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2008. [11]杜晓玲. 基于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研究[D].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2008. [12]王小练. 航运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研究[D].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2005. [13]杨秋利. 论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核心方法RAROC[D].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6. [14]许娟.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中的风险问题研究[D].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5. [15]张星文. 集团公司财务风险管理研究[D]. 广西大学: 广西大学,2007. [16]王育宪. 企业管理的一个新分支——风险管理[J]. 管理世界,1985,(3). [17]李莉. 全面审计风险管理研究[D]. 湘潭大学: 湘潭大学,2005. [18]曹升元. 高校财务风险管理研究[D]. 中南大学: 中南大学,2008. [19]龚永兵. TA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风险管理研究[D]. 广西大学: 广西大学,2006. [20]张子超. 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研究[D]. 武汉科技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2008. [21]党雪. 论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及策略[D].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2003. [22]王仲宇. 新华证券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分析与证券公司内部风险评估[D]. 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2005. [23]李红侠. 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探讨[D].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6. [2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 风险管理[A]. 李亚新 主编.[C].: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70-71. [25]郭景阳. 建立保险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框架的研究[D].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2. [26]高军. 现代企业风险管理过程分析及对策研究[D]. 西南石油学院: 西南石油学院,2003. [27]范运. 私募房地产股权投资基金风险管理研究[D].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2009. [28]曹乐喜.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管理研究[D]. 厦门大学: 厦门大学,2007. [29]谢飞. 财务公司网上银行在企业集团内部资源配置中的功能和风险管理研究[D]. 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2005. [30]交通银行武汉分行 财务和风险管理[A]. .[C].: 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60. [31]阚德梅. 江苏省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研究[D]. 西南交通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2004. [32]李黎,齐中英. 风险理财在卫星运营企业风险管理中的运用[J].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5,(3). [33]沈隽. 船舶融资租赁的风险管理研究[D].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2010. [34]杨博. 压力测试方法及其在债券基金利率风险管理中的应用研究[D]. 新疆财经大学: 新疆财经大学,2007. [35]陈茂. 论财产保险公司承保前的风险管理[D]. 重庆大学: 重庆大学,2003. [36]李霞. 汽车信贷风险管理理论与实证研究[D]. 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2005. [37]高毅. 中国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形成机理和控制研究[D]. 西南大学: 西南大学,2010. [38]简婷. 金融衍生工具及其风险管理研究[D].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2006. [39]甄珍. 山西票号风险管理研究与借鉴[D].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2007. [40]沈忠雷. 建行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控制及应用[D]. 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2005. [41]常忠蛟. 我国高速公路专案投资风险管理[D]. 山东大学: 山东大学,2005. [42]周航,赵晓萌. 风险管理平衡计分卡的设计与应用研究[J]. 环渤海经济瞭望,2005,(12). [43]刘浩. 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模式及风险管理研究[D].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2010. [44]唐海涛. 证券投资风险管理系统设计研究[D]. 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2005. [45]孙晓丽.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A]. 王敏 主编.[C].: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194. [46]王霞. 中小银行风险管理研究[D]. 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2004. [47]张超. 论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业的消费信贷风险管理[D].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2010. [48]邵秋琪. 基于风险管理的衍生品运用对企业价值影响的实证研究[D].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2011. [49]吴子华.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发展取向与风险管理[D].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1. [50]陈力. 财务工程在企业财务风险管理中的应用[D].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6.
[摘 要] 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在确保国民经济适度增长、缓解就业压力、实现科教兴国、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提出指导与扶持我国的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已成为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战略任务。财务风险是现代企业面对市场竞争的必然产物,尤其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发育不健全的条件下更是不可避免,试着从中小企业资金结构方面入手,利用财务杠杆原理对中小企业财务风险进行分析,提出了风险管理过程控制措施,建立预警分析指标体系,进行恰当的财务风险决策,提高中小企业的存续能力。 :51kj../news/20071103/ 多参考参考网上的报道及资料吧,除非有专人给你写,要不都是自己写的...
已知曲线方程为x^2+2xcosθ-4y^2+8ysinθ+5cos^2θ+8=0 (1)该曲线是哪种类型的二次曲线? (2)该曲线的焦点坐标 (3)该曲线的中心的轨迹方程
次贷"引起的华尔街危机使全球各国陷入一场"救市接力"之中,救市的"接力棒"在世界范围内迅速传递。继欧美主要国家推出巨额银行救援方案之后,韩国、印度、荷兰、瑞典以及法国等更多国家最近也加入了救市大军,通过贷款担保、降息以及注资等各种途径稳定金融市场和投资者信心。法国总统萨科齐甚至建议欧盟成员国考虑成立各自的主权基金,以避免本国资产落入外人之手。在各国纷纷出手救市的同时,人们逐步开始对一直以来都以"榜样"自居的神圣的华尔街金融体系进行反思。个人认为,在某种程度上,目前华尔街的惨痛局面,恰恰是滥用金融创新这把"双刃剑"的恶果。鼓励金融创新本是好事,但"度"把握不好,好事也会变质。创新往往总是与风险结伴而来,衍生性越强,资金链就相对越长,在信用审核以及贷款发放方面难免出现"放水"现象,一旦某个环节坏质,将引发"骨牌效应",风险被成倍放大,造成大面积金融灼伤。因此金融创新并非毫无限制,不是万能钥匙,更不可滥用,必须放到基本经济规律的显微镜下详加审视。在风险面前,单一经营模式的脆弱性更易暴露。在此次危机中,损失最惨重的均是独立的投资银行以及固守基础银行业务规模较小的银行,它们没有足够的规模和多样化的业务来消化抵押贷款和公司债券违约不断增加带来的损失。而混业经营中,由于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具有不同的周期,综合化经营可以削平收益的波动,有利于其持续经营,并保持稳定的经营业绩。同时,危机反映出金融监管的薄弱性。以美国此次金融业危机来看,一方面是各监管机构间协调不到位,传统的分业监管模式已越来越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是监管当局对金融创新产品没有防微杜渐地考虑,没有及时意识到衍生证券所蕴藏的巨大风险,因此没能及时采取行动,最终酿成一场金融风暴。然而,就像硬币的两面一样,危机往往成为契机。在华尔街的旧体系瓦砾之上,新的金融业格局正在悄然形成。首先,从经营策略的变化看,传统银行业务重获重视,金融创新将更加稳健。正如前面所提,金融创新并没有错,错的是使用金融创新的方法。此次金融危机的根源在于过度运用金融创新手段对质量不好的基础资产进行过度包装,使得原本不值钱,或者有风险的资产,通过分拆打包,分割出各种不同的产品,以远远高于实际价值的价格出售。因此,随着监管的加强和金融机构经营策略的调整,未来的金融创新将更加注重基础资产质量,更注重风险控制。其次,从混业经营来看,其内容将发生很大变化。随着危机的爆发,投资银行依赖的回购贷款和其他基于市场的融资手段成本越来越高昂,不依附于拥有充裕存款的大型商业银行的独立投资银行能否继续生存已经成了问题,华尔街开始质疑投资银行过度依赖杠杆和自营交易的旧有经营模式。从各家投行积极寻求与商业银行联合以求自保的现状看,如果原来的混业经营发展趋势是表现为商业银行进军投资银行等非传统业务,则当前的混业经营趋势则是以投资银行回归商业银行怀抱为特征的。最后,从金融监管来看。传统的分业监管模式越来越不适应金融业的发展,未来大发展趋势是能够横跨证券、保险、银行所有行业的大监管体系。此外,对金融创新的监管会更加严格。对处于转型阶段的中国银行业来说,在吸取经验教训的同时,不能因噎废食。首先,要继续加强金融创新,拓展中间业务。同时,要不断提高风险控制和风险防范的能力,使创新和银行本身的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相匹配。其次,要继续推进混业经营,发挥不同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和互补效应,减少单一业务模式所受到的行业周期影响。而且,当前主要国际金融机构都实行综合化经营,面对国外同行的竞争,我国金融机构如果仍坚持分业经营,必定是自捆手脚,丧失活力。在发展混业经营的过程中,也要特别注重风险的不同业务领域的传递,注重不同业务之间风险"防火墙"的建设。同时面对前景尚难预料的海外金融市场,中资银行要选择恰当的时机理性出海。最后需要强调的是,监管体系也要逐步顺应未来发展的需要,逐步建立适合未来金融业金融创新和混业经营的监管体系。就目前来说,要加强"一行三会"之间的协调,减少监管盲区。
《 试论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
摘要:信息化的社会发展趋势使得企业对于内部控制的关注重心转向信息化以及时效性,尤其是企业风险管理已经提升到 企业战略 高度,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生存起着决定性的影响。但企业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简单地在他们之间画上等号。本文将就两者之间的关系和两者在企业中的应用展开分析和论述,并提出相应的完善策略,以期能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提供更多的理论参考。
关键词:内部控制;风险管理
1992年由美国COSO委员会颁布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中首次提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共同作用于交易发生的过程,进而影响到整个 财务管理 过程,这标志着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之间的关联性开始正式受到关注。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联系不断加强,随后基于内部控制理论而出台的新COSO框架下又进一步明确界定了两者的共同性,这意味着国外内部控制正在向企业风险管理阶段转变。虽然我国企业风险管理导向的内部控制现状很大程度上仍存在不足,但风险管理导向型的内部控制发展趋势是必然的。
一、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内涵
企业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包括对风险的管理、预防、控制等,是一种基于企业的专业管理制度和策略并利用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模式,通过确立核心控制点、过程监控、流程监管等不同方式来对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业务展开多视角的标准式的管理模式。一方面,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功能包括确立风险管理的下属系统:另一方面,企业内部管控也是全面风险管理的重点,属于全面落实企业风险管理在的关键环节。企业内部控制的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企业以下的内部环境实施专业的分层监控:设置内部管控机构、内部审计、 企业 文化 、 人力资源管理 以及企业的治理模式和社会责任等。与企业风险评估比较而言,企业的内部控制方式要求进一步保证确立目标的合理性,结合企业的风险评估的过程和结论,明确界定企业监管的内部承受范围,进而制定相关的管理 措施 。
企业风险管理的过程主要存在于企业的董事会以及其他具有管理权限的人员联合制定企业目标的环节,按照战略标准以及由该标准衍生的其他方面开展的管理模式。企业风险管理为了确保能顺利实现企业的整体目标,主要致力于鉴别和评估各种相关的潜在风险或基于企业的管理现状来分析可能存在风险,并及时规避或治理不利于企业实现共同目标进程的风险。此外风险作为企业管控过程的主要对象,信息是否准确在很大程度上对企业的进行风险评估产生影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内部控制要十分重视内部信息疏导工作,确保企业各方面信息的有效传递以及信息传播的及时性和稳定性。在企业的内部管理和监控过程中,风险评估和管控同样也应结合企业的实际,从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两个方面出发,制定相关的内部监督措施。若在企业的决策、措施等环节发现内部控制缺陷以及在风险评估部分发现可能存在引发企业内部控制过程中的风险质变或量变等危险的因素,必须在核查过程中及时处理和改进。
二、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内部结构
(一)企业的目标是其发展的根源所在,为其提供了足够的动力,但另一方面也是导致企业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企业目标主要通过以下机制造成相关的企业风险:首先,目标在人的主观能动性与客观环境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在企业的运作中,人的主观能动性与客观活动之间的矛盾有可能上升为不确定因素,这会导致风险发生。此外目标的建立往往基于较高层次标准,由于企业发展的高度结构化趋势的影响,任何子目标的实现都依赖于其附属目标的发展,这要求在子目标之间展开具有重叠性和排斥性的模式化排列,所以排列中的任意关联间隙都有可能产生风险因素。最后在企业的内外部不同目标依据彼此的重要程度进行补充时在融合时存在安全方面的隐患,由此造成的融合间隙极易引发风险性现象。
(二)制定企业目标是基于企业的发展要求,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之间的关联性也产生于企业目标的实现过程中。因此影响内部控制管理中出现各类风险的重要因素如下:企业的内部管理活动的加强,致力于统一企业的多样化发展目标,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相应的维持在企业可监管的水平。
三、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识别的划分
(一) 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识别具有的整体反复性。风险辨识的内容主要包括目标暗示风险和明示风险。因此企业应该意识到风险辨识不是简单的一次性工作, 需要与规划进行结合多次重复修正,同时风险辨识的要求应具体分析,不能受到任何以往的 经验 思维和模式化思维。从企业发展的内部因素来看,一定的诱因交叠会使得企业内部控制出现新的要求。但企业的外部因素决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的整体原则,主要的因素包括突发的自然灾害、新政策的改革、统一的业内应急模式和措施、变动的顾客需要、科技的进步等。此外原材料价格升高直接影响企业经营理念和战略的转变,市场的价格不稳定是造成市场风险度整体性上升的主要原因。在风险的整体性识别中,企业内部的层次性是引发企业风险的主要因素,对于风险的整体性梳理过程中的层次性风险问题,应在合并同类项后开展整体性的控制和治理。
(二)企业不仅应正确识别和分析导致风险的不同因素,还应辨别来自内部控制各阶段不同层次的风险,以及由层次性运转衍生的不同类型的风险,主要包括生产、技术、营销各环节的风险,研发过程引发的风险,以及由于职能部门和研究目标所在的运作单位中人为或者非人为因素而导致的风险。对于企业内部控制和管理中发现的一些整体性的以及基于企业运作层次性的风险问题,由于其本身的复杂多变性,往往不能简单地根据风险评估和结果分析实施量化处理,企业应该根据具体风险因素制定针对性的措施。但一般性的评估工作涉及以下内容:风险的可能性、风险的复杂程度和发生的频率、风险的来源和严重程度、监管模式带来的风险等,从不同方面直接推进分析和衡量风险工作。此外,企业了在管理中合理地规避风险,往往有选择性的解决不同类型的的风险性以及尽量降低为消除风险而消耗的各方面资源。
四、改进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措施
(一)培养内部控制理念 完善风险管理机制
应从企业的观念上入手来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并具体落实到实际作业中。首先,企业应设立专业化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有效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与风险应对;其次企业应定期开展 教育 培训工作,培养各个层级的员工风险管理理念,深化理念的运用程度;最后,为了提高企业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应申请 CPA介入评估企业审计的过程中突出对企业风险管理能力。此外,企业的风险管理是一个持续的动态过程,各环节紧密联系不可分割。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能有效保障后续工作的开展;而全面的风险评估在前提上保障了后续程序的实施;最后,风险应对是风险管理发挥效用的关键环节。因此,企业风险管理制度应贯穿于企业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及风险应对等各个环节。此外还可充分发挥评估机构的作用,为企业的风险管理提供合理的见解,促进企业科学合理的发展。
(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强化内部监督机制
公司治理涉及经理层、董事会及股东等多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相互制约,协调运作。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应充分把握独立董事的作用,在公司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和实际发挥作用的质量等方面都要确保他们的职权能够有效发挥。此外应深入加强企业内部监机制。首先为了防止舞弊或失误的发生,提高企业整体运作效率,增加企业价值,应在企业内部应实行风险导向审计制度。同时还要把握具有风险 管理知识 的各类人才,壮大内部审计人员的队伍;其次需充分保证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避免其在审计过程中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最后,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直接负责领导企业的内审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做到切实服务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孟庆祥.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融合[J].管理工程,2012(06).
[2]白华.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一个职能论的视角[J].经济学家,2012(03).
[3]李莉.论企业内部控制的风险管理机制[J].企业经济,2012(03).
《 银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浅谈 》
摘要:内部控制实施是为了商业银行能够实现经营目标,它能有效的监督、控制、防范和纠正风险,从而制定的一些机制。在不断的 社会实践 过程中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正逐步发展并不断的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不仅能够提高银行核心竞争力,确保银行体系能够健康平稳运行,还能防范各种各样的金融风险,从而降低风险可能造成的影响。
关键词:内部控制 风险控制 内部控制措施
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
(一)内部控制的概念
在各类 企业管理 中,内部控制被广泛运用。一般来说,企业通过内部自我调整来达到经营的预计效果。在商业银行中,它主要是为银行防范风险,降低风险的影响力度而产生的。
总体来说,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完善是商业银行的一种自我管理手段,更是其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明显控制并化解风险是内部控制主要追求的目标,因此为了实现此目标商业银行需要采取一些控制 方法 来明确内部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以提高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财产安全
(二)内部控制的原则
在内部控制建设中,有些原则则需要商业银行严格遵循的,下面我们就一一了解这些原则:
(1)全面性原则,所谓全面性原则就是内部控制必须全面性,不管哪个操作环节以及哪种业务过程中,不仅要求全体人员全面参加,还要有书面记录,以备将来有案可查。
(2)独立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就是内部控制的检查具有独立性,它的评价部门是独立建立的,其执行部门、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也是独立存在的。
(3)有效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就是任何人不得凌驾于内部控制制度,每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它具有最高的权威性,任何人都不得违反。
(4)审慎性原则,在内部控制中任何制度的建立都必须要审慎,制度的建立及完善直接影响到风险的预测。
(5)效益性原则,制度的建立要尽力以小成本达到控制的目的。内部控制的建立就是为了能够减小风险为银行带来最大的收益。
(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
根据实际需要并结合现阶段我国的国情,本文将内部控制的理解作为分析重点,内部控制系统是由五个要素组成,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这五个要素分别是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机制。
(1)控制环境,作为整个内部系统的基础,主要表现在对文化、氛围等一系列的控制,它是客观的,能够人为改变的。能够直接影响银行内部其他控制。
(2)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识别与评估是一个过程,它是风险活动的基础。
(3)内部控制措施,作为银行内部控制系统的核心,内部控制措施是指内部控制实施的过程。
(4)信息交流与反馈,信息交流与反馈主要是为了更好的沟通各个要素,并不断完善各要素所存在的缺点,为控制目标提供了很好的信息支持。
(四)如何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为控制相关目标的实现而提供的保证程度或水平,那么如何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
优化控制环境、提高控制效果;强化风险意思,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强化内部控制,提高执行能力;加强信息沟通;健全监督体系,强化内外部监督。
二、商业银行风险测评
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事先不能预测某些不好的因素会使银行的实际收益与之前的预计收益产生或大或小的偏差,使之没能达到预想值,经济效益受损或额外增加。
为了能够控制住风险,这就需要我们将风险量化。风险量化是为了能都更好的判断银行风险,但它不能作为其绝对标准。那么怎么做能将风险量化呢?首先需要做一些假设,设想会有什么样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其次还要进行定性判断,如申请借款及贷款人的背景,是否有违约行为、偿还债务能力等来进行判断,然这些是不确定性的风险,难以量化,这就需要我们用概率分析法来分析其风险。所以在控制风险时,不仅要风险量化还有对风险进行评估判断来达到将风险损失降到最小值。
近年来,根据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趋势来看,风险管理的侧重点正慢慢的逐步与内部控制的侧重点靠近,两者不断的趋向一致,但又存在着细微的差别,尽管它们的对策不一致但总体来说二者的最终目标还是一样的。内部控制注重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而风险管理则是在内部控制的基础上对管理体系进行再造。对于风险管理来讲,银行的收支平衡基本上是通过再造的、完善的管理政策及技术体系来完成的。
三、银行内部控制的有效措施
为了保证银行内部控制能够有效的实施。我们需要采取的措施有:
(1)要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银行组织架构。为了使各项权力能够合理的配置,我们要通过产权改革、股份制改造,建立并要完善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同时,还有建立制衡与问责机制,改变我国银行治理结构中所存在的问题。其次,强化一级法人制度,明确各部门所承担的角色。三是完善授权授信制度,对差别化授权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健全决策风险约束机制和责任人制度。五是改革现有银行组织机构,适当收缩分支机构。
(2)为了推进内部控制体系标准化,则需要全面防范风险。首先,要实现控制管理信贷业务风险向全面控制和管理各类风险业务风险转变,制度防范风险向程序防范风险、技术防范风险转变,从而达到风险评估活动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其次要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标准化。
(3)建立有效的银行管理信息系统和业务信息系统。银行管理信息系统和业务信息系统的建立,不仅能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还能给予内部控制丰富的信息资源和最终的决策支持。
(4)加强内部管理的文化建设。内部控制管理文化的建设可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通过对的内部培训可以将管理理念、行为规范落实到基层,促进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
四、结束语
上述中就是针对国内银行内部控制建设所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一些措施。随着商业银行的不断发展,内部控制的内容也在不断的变化,因此在操作过程中我们也应该与时俱进。
参考文献:
[1]周慧茹.浅谈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J].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2011年14期
[2]夏海玲.银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浅谈[J].现代营销,2011年12期
[3]董雪征.浅谈中小商业银行风险内控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3年19期
《 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解析 》
[摘 要]当前,企业要想面对这些挑战而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首先做好企业内部的相关工作,其中风险管理和企业内部控制就是极其重要的部分。本文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谈谈谈企业内部控制,分析目前我国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几点对策。
[关键词]风险管理 企业内部控制 探讨和分析
中图分类号:TD-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9-914X(2014)10-0147-01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众多企业已经逐渐认识企业管理的重要性,但是目前我国很多企业对于风险管理和企业内部控制工作仍做的不到位,并且很多企业不能以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待企业内部控制,最终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以下笔者针对风险管理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正确认识风险管理和企业内部控制的关系
(一)风险管理
任何企业在发展中都会遇到风险,风险可能来自于企业内部,也可能来自于企业的外部环境。而风险对于企业的影响可大可小,严重的甚至会直接的摧毁企业。所以面对这些无法预料的风险,企业必须制定出一些专门应对风险的管理制度,即企业的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针对风险进行预测、识别和衡量,并且制定出有效的手段和计划避免风险,或者将风险的损害降到最低,由此来保证企业的安全。
(二)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企业内部管理组成部分之一,企业通过内部控制来制定有关制度与实行,并且促使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可以得到有效的落实。使企业的业务和目标都可以达到,并且可以顺利完成,由此有效的提高企业的利益,以及推动企业的发展。
(三)两者的关系
通过上述的定义,我们就可以发现风险管理属于企业内部控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门,两者的最终目的都为了使企业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并且风险管理和企业内部控制都会对对方产生极大的影响,一个企业如果连企业内部控制工作都做不好,那么他的风险管理工作也不会多么优秀,而如果风险管理出现问题,那么就会导致企业内部控制出现漏洞,严重的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
二、目前我国企业的风险管理和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风险意识较低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风险都会影响到企业的发展,企业面临的风险种类也逐渐增多,目前主要的风险包括:经营风险、信贷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而这些风险对于企业的影响和损害是无法估计的,所以企业首先具有较高的风险意识。
但在我国企业中的实际情况却是很多企业都严重缺乏风险意识,大部分企业只将大部分精力和资金都投入到可以为企业赚取利润的项目中,看不到潜在的风险,也没有针对风险进行有效的防治手段。而当风险真正的发生时,企业自然就会手足无措,眼睁睁的看着风险的来临。
(二)缺少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任何经营来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而收益和风险却是正比,也就是说,企业如果想获得高额的利润就必须冒着极大的风险。而目前很多企业总是将目光放在高额的收益上,却看不到高额收益身边站着的风险,看不到风险自然就不会针对风险制定出有效的防范措施。而却少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一旦风险真的来临,那么高额利润背后的高风险会给予企业极大的打击,严重者甚至会造成企业破产、负债等严重现象,这对企业的发展来说是致命的。
(三)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目前在我国诸多企业中都存在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意识薄弱,只将目光放在企业的利益上,忽略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甚至有的企业认为内部控制可有可无。还有部分企业构建了内部控制体系,但内部控制体系不科学、不合理已经成为阻碍很多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在很多企业中,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都由管理层来进行制定,而这种制定方式会出现管理层只看重自己的利益,而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出现不公平的情况。这种方式制定出的制度也不符合职权分离原则,而很多企业虽然知道这个问题、看到这个问题,但却未将这个问题重视,也并未给予一定解决方式,而这种内部控制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会起到一种阻碍,严重的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
(四)执行力不够,缺少有效评价机制
从过去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到,很多企业由于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最终导致了企业的破产或者损失大量的资金。例如很多企业出现巨额资金消失的现象,这就是内部控制执行力不到位的结果,让内部控制制度只成了一则文书,却不能发挥任何功效。
不仅如此,我国很多企业还缺乏对内部控制的有效评价机制,而缺乏了有效的评价机制就无法知道在特定时间段内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正确、是否能起到重要的作用。
(五)缺乏专业人才
无论是风险管理还是内部控制都必须要有人来进行操控和执行,而目前很多企业操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人员并不是专业人员,只是企业在其内部随便挑选出的人员。而这种员工对于风险管理工作根本无法做出专业的决策,对于内部控制管理也无法做出正确决定。所以企业如此选用人才的结果最终导致风险管理部门和内部控制部门只是虚设,根本无法起到作用。
三、从风险管理角度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措施
(一)以风险为导向进行内部控制工作,并有效提高企业上下的风险意识
要做到以风险为导向进行内部控制工作,首先要做好企业的授权工作。通过过去国内外的案例就可以发现,很多企业出现内部舞弊案件的原因都是因为授权不合理而造成的。所以企业在授权时,必须要从保证企业的经营有效运行、内部管理制度有效的执行等几个方面来考虑。具体的来说,首要责任应是企业的CEO,各级经理为支持作用,由此才能保证整个企业的人员都可以具备风险意识,大大的推进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水平。
(二)加强各环节的风险控制、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
对于任何企业来说,想要将内部控制工作做到全面是不现实的,所以企业应该针对一些关键点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并构建对应的控制制度。而企业中的关键控制点就要包括企业业务以及经济活动中比较容易出现风险的环节,在对关键控制点进行确认后,还要对其进行量化的分析,模拟计算出其会给企业的正常经营带来多大的危险,并且根据风险制定出相应的措施。除了针对风险制定有效的措施以外,还必须针对企业关键环节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教育,将风险意识植入到关键环节的工作人员的脑里。
最后必须建立规范、科学的考核机制,明确各员工、各岗位的职责,通过规范、科学的考核针对员工进行考核,通过考核有效的强化员工的风险意识。
(三)创建有利于风险管理的内部环境
企业内部环境对于企业风险管理的实施来说具有重要影响。单凭企业的内部监督也的确能够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工作,但这种方式是一种被动的方式。所以企业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教育和培训有效的加强员工的素质、道德以及品质,由此就可以将被动转变为主动,形成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而企业内部良好环境的形成对于企业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来说,会起到一定的积极影响。而只有企业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部门,才能让企业面对风险时将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这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结语
任何企业想要在激烈的市场中站稳脚步并且平稳的发展,那么就必须做好企业内部控制工作以及风险管理工作。只有企业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进行企业内部控制工作,才能更好的推动企业的发展,让企业面对任何困难时都可以平安度过。
参考文献
[1] 朱艳芳.浅析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下,2011(02).
[2] 王晓辉.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探讨[J].企业导报,2011(10).
有关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论文推荐:
1.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论文
2.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论文案例
3. 有关风险管理论文
4. 浅谈企业内部控制相关论文
5. 企业内部控制毕业论文
6. 关于风险管理论文
7. 某企业内部控制论文
机制建设是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前提。(一)全面建立和完善具有大唐特色的法制工作管理体系。集团自上而下应从实现稳健经营和科学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法制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确立“一个目标”,即因违法经营和管理导致的重大法律纠纷为零;坚持“两个重点”,即以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合规合程序性动态建设、合同管理(经济合同、劳动合同)为主线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为重点,坚持不懈地夯实企业法制工作的基础。在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上,要大力培养法律顾问的职业素养和使命感,形成“四个善于”的履职能力和业务素质标准,即善于用法律专业的眼光观察和思考企业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和漏洞;善于用管理的语言表达和解释企业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善于从管理的角度提出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措施和建议,准确把握防范环节,第一时间进入角色;善于与相关管理部门沟通与协同,及时处置各种法律纠纷。(二)探索构建集团重大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要总结近几年来各方面的经验教训,制定相应的策略,为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把现有项目建设好、管理好、运营好。法律顾问人员要全过程参与重大投资项目的可研论证和商务谈判,协调外聘律师开展法律调查、交易架构设计、合作协议和公司章程等法律事务。在系统识别投资项目立项决策、谈判签约和运营管理三个阶段存在的法律风险的基础上,构建一套对项目经济、劳工、公共安全、法律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和防范体系,以此积累经验,创造集团项目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模式。(三)推进法律风险管理与企业各专业管理的有机融合,提升法律服务的质量与效率,重视法律基础管理工作。按照“为专业管理过程服务、对法定代表人负责”的职能定位,以现有专业管理体系为基础,以法律风险源防范为主线,整合相关专业管理资源,按照“三确认”的工作方法,即确认法律风险源、确认法律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确认法律风险防范责任人,系统梳理企业内部法律需求,提示潜在法律风险,提出防范化解措施,建立从法定代表人到岗位责任人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使法律顾问工作形成以法律审核、法律意见书和法律提示等为主要内容的履职方式,力求实现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三个100%。
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法律事务机构。大型企业应设专职高管人员担任企业总法律顾问,并设置法律事务部门,配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员工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企业依法经营与维权。建立参与机制:企业应把法律工作的重心从事后补救转移到事前防范,加大法律咨询论证的工作力度。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有效提升依法治校在新形势下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代写论文应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有效减少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纠纷。这就要求我们要在理清高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根据“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县的工作目标。由被动参与向主动参与转变。法律事务部门应注意跟踪国内外法律环境变化,根据项目的特点和交易规则,在项目前期就重大法律问题主动提出研究论证意见。由一般咨询型向筹划设计型和谈判主导型转变。强化合同监控:强化合同监控,能够大大减少企业法律风险。实行合同集中管理。特别是大型集团企业,要重点加强所属成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合同管理,由集团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从源头上防止经济纠纷产生。实行合同网上监控。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法规,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学习,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普法依法治理”教育活动中,不断提高学习的效率;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法律知识考试.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此外,学校都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思想品德课教学内容,同时还做到法制教育与纪律常规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正面引导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弘扬美德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提高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团结协作,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随着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法律风险管控办法》第一条依法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自身经营行为的不规范或者外部法律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造成的不利法律后果的可能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第二十四条 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杨文斌法律风险是一种可能造成经济损失的商业风险,不是孤立的一种企业风险,,融通于各种企业风险中,公司的任何一种风险,最后都会带来法律风险。由于法律风险会影响商业运作,管理法律风险就成为高层管理人员的职责。在通用电气公司,杰克.韦尔奇(Jack Welch)把法律风险管理列入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中。这种做法被多数外国公司普遍接受,被看作是最佳管理做法。法律风险其来源,是多方面的;它可能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法务管理不当导致的,也可能是公司的财务管理、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各类管理事项带来的。因此, 对公司法律风险的控制,不仅仅是法务人员的职责,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带头管理这些风险。 1、完善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要求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设计与实施专门的管理流程,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公司在企业管理流程的设计上,应当有制度化的法务控制环节,包括:公司经营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公司制度的合法性与风险预防评估、公司合同的审核与控制、法律纠纷的非讼与诉讼处理、损失的减少或追回。 对企业管理流程进行科学、有效的设计与重组,并把法务控制作为内部控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除了建立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还应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公司总法律顾问制是完善现代公司管理的需要,着眼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避免公司决策者独断专行,切实维护出资人和所出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决策风险,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企业“三总师”加总法律顾问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进一步完善公司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司投融资,重大担保,重大项目投资的风险控制体系。 2、 提高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人,是公司的心脏。各级层面的公司员工,都会碰到各种类型的法律风险,也都有责任防范它发生。公司决策层、管理层,作为公司员工的核心构成,更有必要提高法律风险预防与控制意识,强化基础经济法律知识和相应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重视法务人员的专业支持。某个管理体系的缺陷、某份合同的漏洞,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几百万、上千万的财产损失。因此,有必要加强与各级员工的职务行为有关的法律风险预防与控制意识。公司法律风险的防范不仅需要有明确的法务控制环节,而且还需要有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法律风险意识的保障;特别在公司无明确的法务控制环节的情况下,就更加依赖于公司各级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实践中,一些管理人员会对某件公司合同先作判断,自己认为没有法律风险的,就不再通过法务人员的评判;自己认为有法律风险的,会寻求法务人员的评判。结果,正是一些管理人员自己认为没有法律风险的评判,出了法律风险,因为非专业的判断与专业的判断对事件分析的深度是不一样的。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不仅指他对法律认知的程度,更主要的,是指他们寻求各专业部门特别是法务部门支持的自觉的管理意识)。因此,公司必须重视中高级管理人员法律风险意识的培养和提高,通过管理流程控制、员工全面培训计划来积极引导和培育各级员工的法律意识、管理意识。3、 完善法律风险管理制度 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应当完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等管理制度。1、事前防范首先应做好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建立专业法务人员或法务总监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的风险防范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重大合同的签订应当从合同谈判、资信调查,合同起草及审核都应当有专业法务人员的参与和审查。2、事中控制也是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的重要一环,对于重大的经营活动、商业谈判、合同的履行都应当有法务的参与和把关,建立健全重大经营活动的全程法律监控制度。3、建立健全诉讼仲裁案件管理办法是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事后补救的最后关口,处理得好就可以避免、减少或追回法律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4、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还应当建立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包括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版权、商业技术秘密的管理。在知识经济时代,一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与一个企业生死悠关,因此,防范与控制法律风险绝不能忽视知识产权的管理。5、公司的法律风险,有比较多的部分是由于管理人员的疏忽、故意或者素质问题产生的,而一些法律风险也可能因为专业、敬业的员工得以避免。因此,公司必须重视注意从法律风险预防的角度,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资源对人的法律风险管理,对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予以培训、规范和考察,并对其管理行为的法律后果予以评价。4、 加强立法调整对公司影响的前瞻研究 立法调整会对公司赖以生存的经济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决定公司的命运。公司的经济行为能够正常获取利润的前提是经济行为合法化。因此,是经济法律(含法规、规章)给予了公司营业的空间,决定某个公司能否进入某个投资领域以及进入的程度。如果我们能够对立法倾向作一定的跟踪与研究,就会对公司投资、经营提供很好的参考作用。比如,国家对房地产管理法规的严格化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意味着好品牌、大公司才会有更好的发展机遇,但也对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也更高,如果经管理不规范,还是按原来的模式来经营管理,则会出现较大的法律风险。 5、 应当及时、优化、全面地处理法律纠纷 公司的任何经营行为,都会表现为相应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员工聘用、对外投资、产品销售、材料采购等等,都会带来法律后果。公司作为经济组织,与自然人一样,都是生活在法律编织出来的社会之中。公司的经营行为,在本质上表现为谋利行为,在形式上则通过法律行为而实现。公司在经营中,因此发生各种法律纠纷是难免的,有些是自己的原因,有些是别人的原因,有些则是不可抗力的因素。法务部门对于潜在的法律纠纷,公司应当评估其显性化的可能以及将会对公司的影响,并作好方案准备,提前化解法律风险。对于已经产生的法律纠纷,公司应当评估其法律风险并决定采用非讼方法解决还是诉讼方法解决,是让步解决还是不让步解决。对法律纠纷解决方法的评估,应当结合纠纷的原因、己方过错、他方过错、风险大小、主动权、社会影响等多方面的因素来决定。法律纠纷的解决,必须得到法务专业人员的支持,制订详细的方案和步骤,准备有关的法律文件。法律纠纷解决不及时或者方法有误,将会给公司扩大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对法律纠纷的认识要全面,方案要优化,处理要及时。 法律风险并不可怕,它只是公司在生存时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舞伴。只要我们掌握了其中的基本规则,就能与法律风险共舞,就能预防、控制风险产生的损失,使法律风险可以被评估、被预防、被控制。对认识法律风险的提倡,也并不是要束缚员工、公司的手脚,而是促进员工、公司在可控的风险范围内运作,增强公司的赢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