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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论文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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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论文查重

你好,2013的考研童鞋,问下你最后调到哪了

经管院可以说是西大的招牌专业了 !!!但是LZ的分数比较危险

西北大学的经济管理学院综合实力还可以,在生源不满的情况下接受调剂。西北大学经济学与管理学学科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1912年就设立商科,1937年成立了经济系,王亚南、沈志远、罗章龙、季陶达等著名学者曾先后在此执教。1977年恢复经济学专业和经济学系,1985年正式成立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根据《西北大学校史》记载,1912年由陕西高等学堂、陕西法政学堂、陕西实业学堂和三秦公学组合在一起的西北大学中就设立了商科,马凌甫任商科学长。在西北大学商科100年的发展中,根据不同时期国家发展的需要,曾经经历了多次分化和合并,撤销和重建。1977年恢复高考之后,西北大学经济学科发展焕发了生机,1997年以来MBA教育的开展和2009年EMBA教育的举办,更将西北大学商科的发展推向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2019年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共有9个系,分别为: 会计学系、金融系、经济学系、旅游管理系、工商管理系、世界经济与贸易系、财政与税收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系、数理经济与统计系

各系详细简历如下:

一、会计学系简介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于1986年恢复重建,1987年正式招收会计学专业学生。每年招收本科生60名左右,现有在校本科生200余名。会计学专业于2000年起招生硕士研究生,现在校硕士研究生60余名。会计学系现有专业课教师14人,包括教授4名,副教授7名,讲师2名,助教1名。

二、金融学简介

(1) 金融系是和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共同成长和发展的一个系,也是学院最具发展潜力的一个系。早在1993年学院就在经济系下设立国际金融教研室,并招生国际金融专业的本科生;1998年改为金融专业;2000年成立了金融与贸易系;2003年金融系与贸易系分立。

(2) 2000年至2003年,陈希敏教授担任系主任,徐璋勇教授担任系副主任;2004年至2007年6月,徐璋勇教授担任系主任,王满仓教授担任系副主任;现任系主任王满仓教授。

(3) 14年来,经过大家的努力与奉献,金融系的学科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成就。在努力办好金融专业的同时,2002年我们申报了保险专业,并于2003年正式招生,2009年新申报金融工程专业并开始招生。2004年招收金融专业的硕士研究生;2007年招收财政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三、经济学简介

(1) 经济学系具有悠久的历史,建校初期就设立商科,1937年改为经济系,王亚南、沈志远、罗章龙、季陶达等著名学者曾先后在此执教。1977年起先后恢复政治经济学专业及经济系。

(2) 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经济学家、企业家和高级优秀党政领导干部,涌现出了诸如张维迎、魏杰、刘世锦等等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中青年经济学家,被誉为“青年经济学家的摇篮”。

(3) 经济学系是教育部选定的“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之一。现设有经济学本科专业1个,是陕西省名牌专业,也是教育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级特色专业。经济学专业具有理论经济学一级博士点和硕士点以及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4) 2003年“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被教育部评为“优秀基地”,名列全国第八名。《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中国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三门课程分别于2006年、2008年、2009年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2008年获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经济学专业获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

四、旅游管理专业简介

(1) 西北大学旅游管理专业于1981年正式设立,成为全国最早设立旅游管理专业的三大院校之一。旅游管理系经过29年的发展,目前已形成旅游管理本科、硕士、博士三个层次的完整的教学体系。

(2) 旅游管理系师资力量雄厚,师资结构合理,科研能力突出。目前旅游管理系拥有在职教师12名,其中教授(博导)2人,副教授5人,讲师5人(全部具有博士学位)。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青年社科基金、陕西省教育厅等省部级项目16项,出版专著、教材30余部,在全国核心期刊、重要期刊发表论文210余篇,获得各类奖项40余项。

(3) 近年来,旅游管理系积极推进学生和教师与美国、加拿大、奥地利等旅游发达国家的国际交流工作。绝大多数教师都有在国外进修和学习的经历,多人次赴国外出席国际学术会议或进行专业学术交流活动,多名学生毕业后直接被美国、加拿大等国外大学录取攻读研究生。

五、工商管理简介

(1) 工商管理系以原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为基础、经历不断地调整变化而发展形成。1981年,经济系招收首届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生,1982年招收计划经济管理专业专科生,1985年开始招收投资经济专业本科生。1988年,正式成立了经济管理系。随着发展,经济管理系的专业最多时包括四个专业,分别为国民经济管理、企业管理、投资经济管理和信息管理专业。

(2) 2000年,在国家教委进行专业调整时,经济管理学院保留了工商管理专业和信息管理专业。同年,根据院系发展状况,以此两专业为基础,分设为工商管理和商务信息两个系。

(3) 工商管理系现有教职工24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7人,讲师9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10人。1人被评为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其他均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有的正成长为青年学术带头人。工商管理系教师多次承担国家、省部(委)和重大的面向社会的科研项目,出版本专业各层次教材和专著近15部,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

(4) 其成果已得到了全面应用,并产生了广泛的学术影响。在面向新世纪的发展中,本专业正加大改革力度,拓宽专业面,增加投入,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为创办一流专业创造新的条件。目前,在校本科生150余人。

六、经济管理学院财政与税收系简介

(1) 经济管理学院财政与税收系起源于原应用社会科学系财政学专业。1994年,当时的应用社会科学系创办了税务专业。1998根据教育部(国家教委)专业目录调整要求,更名为财政学专业。2007年,经济管理学院和应用社会科学系在本专业的基础上成功申请了硕士点。2010年,根据学校学科调整要求,财政学专业调整至经济管理学院,正式成立了财政与税收系。

(2) 财政与税收系教学团队目前共有6名教师,包括正教授1人,副教授3人,讲师2人,40岁以下的教师全部具有博士学位。已经形成了职称结构合理、学历层次较高、学缘结构多元化、规模适中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经在《中国软科学》《经济学季刊》《人民日报》等权威与核心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七、世界经济与贸易系简介

(1)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世界经济与贸易系成立于 2001 年 11 月,其前身是经济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与贸易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从 1999 年开始招收本科生。

(2) 世界经济与贸易系开设有世界经济博士研究生专业、世界经济硕士研究生专业、国际贸易硕士研究生专业和国际贸易本科专业,力求培养高质量、复合型的世界经济与国际贸易专业人才。2002 年与美国伊利诺里州立大学经济系、日本京都产业大学世界经济与贸易系建立合作关系,定期聘请国外学者授课,选派优秀教师出国学习,选送优秀本科毕业生去国外学校攻读硕士学位。

(3) 世界经济与贸易系是经济管理学院最年轻的一个系,目前共有11名教师,其中教授2名,副教授5名,讲师4名。在全系教师中,有10人具有博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平均年龄41 岁。

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系简介

(1) 1988年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经济管理系下设经济信息管理专业,2000年在国家教委进行专业调整时,在经济信息管理专业基础上设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系。

(2) 系下设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该专业主要培养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方法;培养从事信息资源的组织与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分析、设计以及该领域的教学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3)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系已毕业本科生400多人,在校生80人,现有教职工12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2人,讲师4人,工程师1人,助教3人,具有博士学位5人。系教师承担国家、省部(委)和重大横向科研项目20多项,出版本专业教材和专著8部,发表学术论文110余篇。

九、数理经济与统计系简介

(1) 于2012年7月11日从经济学系的三个本科专业中分离出两个本科专业并由经济学系部分教师组成数理经济学与统计学系,该系现有两个本科专业:数理经济学专业和统计学专业。

(2) 其中,数理经济学专业于2008年开始招生,统计学专业于2011年开始招生。2008级数理经济学专业毕业33名,其中6名在中国人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继续攻读硕士学位,5名在西北大学继续攻读硕士学位,3名赴美国和英国继续攻读硕士学位,19人在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南方航空、云南航空等从事管理工作。

(3) 数理经济学专业在校本科生145名,统计学专业在校本科生81名,其中,2009级数理经济学专业35名,2010级数理经济学专业33名,2011级数理经济学专业34名,2012级数理经济学专业43名,2011级统计学专业41名,2012级统计学专业40名。

(4) 数理经济与统计学系按照“本科——硕士——博士连读分流制”模式培养经济学人才,按照“经济学+数学+外语+计算机”的教学体系设计培养方案和进行教学改革,培养目标为具有国际学术视野、研究方法规范化和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从事经济研究能力的经济学精英人才。

(5) 数理经济与统计学系师资力量雄厚,该系有教师15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5人,讲师5人,15位教师皆取得博士学位,平均年龄为岁。

北京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商务英语是专门用途英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门用途英语相关知识的学习是商务英语学习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是学习商务英语知识和培养商务英语应用能力的重要渠道。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论文摘要: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一文中明确规定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高职教育办学指导思想,此办学指导思想决定了有必要对商务英语专业现行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本文以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商务英语专业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为例谈一下个人看法。

论文关键词:商务英语,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

一、引文

根据教育部教高[2006]16号档案《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应以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为目标,根据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来进行,强化学生能力的培养,尤其是实践能力以培养。商务英语专业在我院是开办时间较短的专业,在几年的专业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我们不断摸索与探讨,努力按照高等职业教育相关档案的精神和要求,调整专业课程设定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商务英语专业始终坚持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以学校为主体,以行业、企业为依托,以专业指导委员会为纽带,不断探索工学结合办学的途径。几年来,通过探索产学结合,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开拓新的实习基地,并且把企业专家请进校园、让学生深入实习基地进行顶岗实习,这样的教学模式不仅使学生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技能,而且大大拓宽了他们的就业渠道并且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商务英语专业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的理论依据

1、工学结合的概念。什么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世界合作教育协会的解释是:“将课堂上的学习与工作中的学习结合起来,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与之相关的、为真实的雇主效力且通常能获取报酬的工作实际中,然后将工作中遇到的挑战和增长的见识带回课堂,帮助他们在学习中进一步地分析与思考。”这种办学形式以增强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为突破口,以提高学生职业素质、缩短学校教育与用人单位需求之间的差距、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为根本原则,充分体现了“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职业教育理念,是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产物,也是我国职教改革与发展的核心领域。

2、高职教育办学指导思想。2006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一文中明确规定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高职教育办学指导思想,此办学指导思想决定了有必要对商务英语专业现行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虽然历史不长,但发展很快,工学结合,产教结合,学校与企业深度融合构成我国目前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特点。高等职业教育强调要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要培养人才,以就业为导向,追求的是学校教育与社会生产实践的零距离。工学结合恰恰是实现这一目标最有效的途径。

三、商务英语专业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的主要思路与措施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商务英语专业实行“2+1”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即学生前两年在校内学习理论课及实践课,第三年由学校组织校外实习。一年的时间为学生了解社会,学习第一线的实用知识与技能提供了充裕的时间,学校通过建立工学结合校外实习基地,推动实践教学与学生就业。工学结合校外实习基地是校企双方合作,利用企业生产与经营资源建立的用于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与职业素质的实践教学场所,学生在校外实习基地顶岗操作,在实际工作情景中教育自己,掌握未来就业所需知识和职业技能。因此校外实习基地的良好执行是开展工学结合人才模式改革与实践的基础和质量保障,而正确的改革思路与得当的实践措施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要明确工学结合,校企“2+l”合作办学的基本思路。

“2+1”指2年校内课程+1年企业行业课程。即学生在三年的高职学习生活中,前两年在学校重点学习专业基础知识,即英语语言基础知识和商务管理基本技能;后一年中的第一学期在企业上课,学习企业所需技能课,即岗位核心技能,最后一学期到企业顶岗实习。前两年侧重理论知识的学习,最后一年则以实践为重点。

第二,要明确高职英语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

商务英语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具体表现为:1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计划是将在校内学习与在企业工作经历学习有机结合的教育计划,使学生既能获得学历教育,又能经历职业资格培训;2学校与合作教育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合作关系,形成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动力机制;3合作企业为学生提供的工作岗位都是经学校开发或认定的,是从事专业工作适宜的学习培训环境,企业对学生的录用是由企业与学生双向选择决定的;4学生从事的是合作企业的实际生产和经营工作,企业对学生按正式员工要求和管理;5学生在合作企业的工作与其学业目标和职业目标密切相关;6学生在实践中的工作进展是由学校主导和监控的;7由学校和企业共同考查评价参加合作教育学生在工作中的表现;8企业要把录用和培养参加合作教育的学生作为发展企业和培养人才的企业事业发展的重要部分。

第三,要通过改革确立新的商务英语人才培养模式。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教育的实质是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学生毕业后全部或部分在用人单位就业的一种产学合作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作为学校,必须首先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的用人需求和人才培养规格。

企业调研内容应该侧重于了解企业每年员工的招聘数量,人才的型别,企业对技能型人才的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要求等等,为学校的专业设定、课程设定等提供决策依据。它将有助于商务英语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准确定位,专业设定市场化,专业针对性加强,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增强岗位适应性和社会适应性,形成招生与就业的良性回圈和商务英语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促进高职高专教育改革的蓬勃发展。以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商务英语专业为例,“工学结合”的“学”主要体现在学生前2年主要在校学习社会基础知识、思想道德修养、英语语言知识技能和商务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一般技能,而“工学结合”的“工”则是第三年根据合作企业——商务英语专业学生实习基地的需要,校企共同制定学生就业岗位的素质需求、核心技能、创新能力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有关课程,有目的性、针对性地在秦皇岛、上海等实习基地进行岗位技能操练或顶岗实训,接受秦皇岛、上海等地实习的管理、技能训练和企业文化薰陶,增强岗位适应性和实际岗位工作能力,以便就业时能够尽快进入岗位角色。

第四,商务英语专业教学模式改革

“2+1”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主要形式为专案式培养,它已成为商务英语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专案。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主要是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所以应该大胆进行课堂和实践教学的改革和摸索,实施创新教育。采取集中上课、分散指导、开放式校外实训基地实习、专案研讨等各种教育形式,多不失为课堂和实践教学的改革和摸索的创新之路。在专业特色专案的建设与教学改革的实施过程中,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基础科学系商务英语专业做了如下工作:1专业调研。包括郑州和上海地区商务英语人才需求,商务英语核心技能调研。2商务英语专业毕业生跟踪调研。了解企业技术进步和人才市场化趋势。3结合专业课程的实训、暑假企业实践、人才培养创新方案制定。4课程资源建设。课程设计、优化、整合。理论实践课程模式改革。5实训教学

第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以本校商务英语专业为例。

1、专业设定、培养目标和规格、专业培养方案设计中积极邀请商务英语专业建设指导委员单位参与,吸收10多家企业、事业单位的专家成立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教学计划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结合专家反馈对教学计划进行适时调整,使基础科学系培养出来的学生符合社会实际的需求。

2、广泛开展基地共建,校企人员互兼互聘,开展攻关、专案推广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商务英语专业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共建设实习基地,构建了有效的校企互聘互兼合作长效机制,并取得明显成效,到目前为止,基础科学系商务英语专业十余位教师被校外企事业单位外聘。基础科学系商务英语成立以来,以河南省及郑州市为中心辐射周边地区省市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广泛开展实践基地共建,签订双向互利的实践基地协议,利用学校的师资、技术力量为企业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支援,既锻炼双师型教师队伍,又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加强学生实习、实训方面的对外合作

我们商务英语专业自组建以来在院、系领导的大力支援下,积极与用人单位合作,为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实习条件。在实训室的建设中,我们加强与社会企事业单位的联络和合作,根据社会对学生能力的要求筹建实训室,或对实训室进行改进。基础科学系自成立以来,积极与用人单位合作,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实习条件,并在学生实习时聘请实习基地的商务人员和高阶管理人员对学生的进行指导。在顶岗实践中,每位学生都落实有明确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顶岗实践做出指导、评价和建议。上海、秦皇岛等地商务酒店为学生提供为期9个月周的顶岗实训场地,分布在文秘、前厅接待、翻译、礼仪、客房服务、电子商务等等各种相关的基础岗位,以保证学生对岗位技能的熟练掌握和企业工作环境的适应性。同时,学校、酒店、学生签订三方顶岗实习协议书,履行并保障各自责权利,使工与学有机结合,落到实处。顶岗实习取得的成效:商务英语专业目前已经形成良好的产学机制,基础科学系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促进企业新专案推广和市场开拓,进行英语培训等;企业为商务英语专业建设提供指导,并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和学校形成了良好合作,校企业共赢的局面

四、工学结合校外实习基地的管理模式探索

根据校外实习基地合作企业的性质、规模,以及在合作教育中所承担的具体教学任务不同,本校商务英语专业对校外实习基地的管理模式主要进行以下两种探索:

1、以企业为主的管理模式。

这类模式一般适用于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全方位介入的一种订单式合作教

育形式,合作方一般是大型企业。企业合作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按其要求培养所需

的应用性技术人才。一种是在合作教育中,以企业接受学生岗位实习为主要内容

的合作形式,合作方一般是中小型企业。例如,2010年上海世博会前夕,上海各大酒店、宾馆急需一大批专业外语人才,08级商务英语学生在基础科学系领导组织下在多家宾馆、酒店顶岗实习。

2、企业与学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这是我们采取的最为普遍的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企业为学校提供实践

教学必需的场地、装置、师资及其他条件,并派专人负责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学生在实践教学基地的实践活动,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一部分。与企业单独管理不同的是,实践教学基地的教学活动完全按照专业的要求进行,专业教师直接参与实践教学基地的教学管理工作。例如,从2007年开始至2010年,本校商务英语专业学生赴秦皇岛和北京的实训基地进行实习时由专业教师带队和企业合作实行企业与学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一方面,学生通过实践提高了技能;另一方面专职教师通过顶岗实践,熟悉各个岗位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积累现场工作经验,这种方式可以迅速地促使年轻教师成长为行业的专家,这样授课时才能讲授、训练工作岗位真正需要的知识与技能

五、总结

以探索商务英语专业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为出发点,明确工学结合,校企“2+l”合作办学的基本思路,分析商务英语专业传统人才培养模式,从而进行了教学模式改革,积极开拓和建设新的实训基地,加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通过探索校外实训基地的管理模式进而探索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借助企业的平台,为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提供了真实的工作环境,并及时的反馈社会对人才的客观要求,这样也就促进了教学改革,是一种良性回圈;同时为企业培养人才降低了成本,不用再去培训书呆子。这种双赢的人才培养模式应该在实践中不断的发展、改进,使学校、学生、用人单位都能从中得到真正的实惠,使高职商务英语专业教育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罗群英.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学体系改革探索[J].教育与业.

2 刘素梅.一体化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实施[J].职教论坛.

3 张振英.新形势下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模式探讨[J].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论文导读:本文将根据商务信函文体特点,探讨如何在商务信函写作中进行换位思考,从而最大化地体现相关的语用原则。人类使用语言进行交际时总是遵循着一定的语用原则,其中包括礼貌原则。

关键词:换位思考,礼貌原则,英语商务信函

在当前的国际商务沟通中,人们采用多种交流方式,通常我们将这些交流方式分为言语交流和非言语交流。论文参考。其中言语交流是指使用语言和文字进行交流,既包含电话、商业谈判等口头交流方式,也包含信函、电传、电报、传真、合同等书面交流形式。论文参考。

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要求人们采用更为便捷快速的交流方式,传真、电传、电子邮件以及电话等省时高效的交流方式广泛应用,但国际贸易中绝大部分商业活动,比如寄送样品、订货、发货等业务都是通过往来的信函完成的。本文将根据商务信函文体特点,探讨如何在商务信函写作中进行换位思考,从而最大化地体现相关的语用原则。

一、礼貌原则及其准则

人类使用语言进行交际时总是遵循着一定的语用原则,其中包括礼貌原则。国际商务信函作为一种语言交际,也同样遵循这一原则。只有在礼貌原则的指导下,商务信函才能写作得体,从而保证有效的商务沟通。

“礼貌原则”是Leech 在1983年提出的语言交际的原则,他认为人们在语言交际中都有意识或无意识地遵循这一原则。“礼貌原则”包括六条准则:得体准则、慷慨准则、赞誉准则、谦逊准则、一致准则和同情准则。“得体准则”指说话人讲究说话方式方法,以达到自己在语言交际中的目的,具体表现是让别人少吃亏,多受益。“慷慨准则”指对别人要大方些,说话人自己少争取利益,多吃亏。“赞誉准则”指当别人陈述或张某事或某观点时,不说反对对方的话,即少贬损多赞誉。“谦逊准则”指跟别人说话时,保持谦虚的态度,即少说自己的好话,多说自己的不是。“一致准则”是指尽量减少交流双方的分歧,尽量增加双方的一致。“同情准则”是指在语言交际中应减少对对方的反感,同情对方说的话。这六条准则对于以有效交际为目的的商务信函写作来说具有非常强的指导作用。

二、如何进行换位思考充分体现礼貌原则

1.商务信函的文体特点及写作标准

商务信函中使用的语言属于书面应用文体,侧重于语言和表达手段的选择,特别关注语言的表达效果,其语言往往正式含蓄而不过分直白,留有说话的余地,避免因言语简化而失礼;二是亲切而鲜有尖锐,虽不大量使用情感方面的措辞,但字里行间在积极营造一种和谐和合作的气氛,便于增强彼此合作;三是随和灵活,便于增进理解,达成共识,引导商务沟通的良性发展。

基于商务信函的语言特点和风格,传统上人们以7C 原则作为评判有效信函写作的标准,即将商务英语写作的标准和原则归结为7个以字母C开头的单词:完整pleteness、正确correctness、简洁conciseness、清晰clarity、具体concreteness、礼貌courtesy和体谅consideration。

不论是从商务信函的文体特点抑或是其写作标准来看,都突现出进行商务信函写作时礼貌原则贯彻始终,因此如何使信函写作中的礼貌原则得以最大化的实现是有效沟通的基础。

2.商务信函写作中的换位思考

换位思考的概念及其在商务沟通中的作用

换位思考的实质就是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它是人对人的一种心理体验过程,将心比心,设身处地,是达成理解不可缺少的心理机制,客观上要求我们将自己的内心世界如情感体验、思维方式等与对方联络起来,站在对方的立场上体验和思考问题,从而与对方在情感上得到沟通,为增进理解奠定基础。

在商务沟通中,特别是在跨文化的商务沟通中,换位思考更是进行有效沟通不可或缺的手段和方式。运用换位思考的方式,总是从对方的角度和利益出发,尊重贸易物件,可以使你传递的资讯更加友善,使沟通更具说服力、更专业且富有亲和力和人情味,在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同时达到积极的沟通效果。

如何以换位思考体现礼貌原则

商务信函写作中的换位思考是一种写作风格,它要求信函撰写者从读者的角度出发,重视读者想了解的资讯,尊重读者的心理感受,保护读者的自尊。运用这种写作风格,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多谈及读者而非自己

读者希望了解他们自己的相关利益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进行写作时我们需要主动提供此类资讯,满足读者的资讯需求,这样才能使我们的资讯更完整、更具有吸引力。试比较:

A: We are shipping yourorder of September 21 this afternoon.

B: The two dozen CorningWare starter sets you ordered will be shipped this afternoon and shouldreach you by September 28.

上面两个句子中,第一个句子强调了撰写者要做什么,而忽略了读者所关注的资讯。而第二个句子契合了清晰、具体的写作标准,告知读者具体的发货和预计到达的日期,满足了读者的资讯需求,充分考虑对方的利益,以有效的手段达到交际目的,最大化体现礼貌原则中“得体原则”。

注重读者的具体要求

当撰写的商务信函中涉及读者的要求、订单或其他相关单证时,要具体指明而不要泛泛地称为“你的订单或某某单据”。具体指明贸易物件的订单或要求会使商业信函显得友善。如

A: We acknowledge receiptof your letter dated July 8 th , inquiring for the price of our silkproducts.

B: The desk chair youordered May 5 th has been shipped this afternoon.

上面两个句子都具体指出对方的要求,符合“7Cs”原则的要求,

尽量少谈及自己的感受

在大多数的商业场合,个人的感受往往与业务无关,除非在表示祝贺或同情的场合,否则尽量避免谈及自己的感受。请看下面的句子:

We are happy to extend youa credit line of $5000.

这个句子过多地谈及撰写者自己的感受,而未能利用换位思考对读者的利益表示关注,应改为:

You can now charge up to%5000on your American Express card.

后面的句子中突显了读者可以获得的利益,表述比较得体,因此在写这类信函时,撰写者应保持一种中立而自然的情感,以“通知”为目的,减少情感的外露。而在表示祝贺或同情的信函中,则应该遵循“一致准则”和“同情准则”,将对方相应的感受表达出来,形成情感上的共鸣,促进交流的效果。

涉及正面情形时,多谈及读者

在信函写作中谈及正面情形时,叙述重点应放在读者上。如:

A: I provide healthinsurance to all employees.

B: You receive healthinsurance as a full-time P& G employee.

上面两句中,A句中仅注重反映“I”关心的问题,而没有侧重读者的利益,B句则运用换位思考侧重反映读者所能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对对读者有益的正面情形进行强调。在正面情形下,如果涉及的内容包含读者在内,使用“We”将读者包含在内,效果也会不错,传递的资讯更为亲和。

涉及负面情形时,保护读者自尊

而在谈及负面资讯是,尽量委婉含蓄,避免使用人称代词“you”, 以免让读者感觉受到攻击、侮辱或指责。试看下面一段催证信函中的示例:

You must beaware that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fo a contract once signed should bestrictly observed, failure to abide by them will mean violation of contract. Ifyou refer to our Sales Confirmation, you will see the clause reading:

“The Buyershall establish the covering Letter of Credit before 30 th August,2000, failing which the Seller reserves the right to rescind the contractwithout further notice.”

上面这段文字虽然表述清晰准确、简洁完整,但是因为使用人称“you”并且进行合同文字的引用,会使读者产生指责、威胁的负面情感,以至产生牴触。因此在负面情形时,应尽量使用被动语态和无人称表达方法以避免谴责对方。

另外商务信函应确保文字的非歧视性,言语中不以性别、身体特征、种族、年龄或其他任何标准为依据对读者进行歧视。

强调积极资讯

商务信函中难免会提到负面资讯,如还盘、索赔信函中,提及对于读者来说的负面资讯是不可避免的。告知对方负面资讯时,清晰、准确、直截了当显得更为真诚,从而可以让读者严肃对待。

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强调资讯比较好。安尼特.N. 谢比尔和小N.拉马尔.赖因施发现生意人对肯定的言语反应更积极,对措辞积极的要求承诺的可能性更高。因此在信函写作中,尽量避免负面字眼或带有负面含义的文字;强调读者能够做的,而避扩音及读者不能做的行为;必须提到负面资讯时,应该提供负面资讯产生的原因,给读者合理的解释;尽量弱化负面资讯的影响,在信函写作中,尽量避免将负面资讯放在开头、结尾或换页后的首行等突出的位置,利用信函的布局来对负面资讯进行弱化。论文参考。

注意措辞语气和权力

信函的语气往往表达撰写者对于读者的态度,或谦恭、或傲慢、或亲和、或粗鲁。语气的使用非常微妙,它往往和权力相联络。Kitty O. Locker 认为适合商务写作的语气应专业但不僵硬,友善但不虚伪,自信但不傲慢,礼貌但不卑微。她认为下列途径可以有助于我们把握写信的语气:

1使用礼貌头衔称呼贸易物件或其他机构中不太熟悉的人。

2注意措辞中权力的含义。比如 “Thank you for your cooperation”通常是上级对下级说,反之则不适合。

进行文字层面外的换位思考

好的信函写作不仅仅体现在谴词造句方面,而且在文章的内容、篇章构架、行文风格以及书信布局及纸张的使用方面都应该运用换位思考的方式。

当信函正文内容不能囊括所有提供给读者的资讯时,应该以随函附件或另邮寄的方式为读者提供最完整的资讯。在篇章构建时,应该将读者关注的资讯突出,采用事由和段落分标题的形式以便于读者把握信函所有资讯要点,行文语言要简洁易动,便于读者准确把握资讯,达到准确的沟通效果。另外书信的布局和纸张对于达到良好的沟通效果也有一定的影响,美观的布局、优质的纸张会让人对撰写者的细心、效率和周到产生良好的第一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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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我国私营企业发展的现阶段,还不应急于摒弃家族制。制度创新是私营企业发展最终的必由之路。在私营企业发展到具有一定的规模时,必须推动私营企业的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创新。政府也应努力推动私营企业的制度创新。[关键词] 私营企业 家族制 制度创新近20多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的加快,我国私营经济发展迅速,已占据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极为重要的力量。但在其迅猛发展的同时也暴露了我国私营企业许多自身固有的先天不足,如低水平重复投资;经营上急功近利,缺乏长远发展规划;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短期利益等等,导致发展后劲缺乏。还有一种比较普遍的观点认为在企业制度方面私营企业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那就是采用家族制严重地阻碍了私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要使私营企业逐步走向成熟,就必须摒弃家族制,进行企业制度创新。笔者认为,制度创新固然是私营企业发展最终的必由之路,在私营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一定的阶段时,必须推动私营企业进行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创新。但是对于我国大多数中小型私营企业来说,现阶段还不应急于摒弃家族制,家族制还有其存在的必要。一、我国现阶段中小型私营企业家族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目前我国中小型私营企业仍然适宜实行家族制,是由我国中小型私营企业目前的规模、发展阶段、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以及家族制企业的固有优势决定的。1.家族制适应目前我国中小型企业的规模和发展阶段首先,今天我国绝大多数私营企业规模仍然很小。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数字,截止到2007年6月底,全国私营企业515万户,从业人员万人,每个企业平均不到13人。这种企业规模,管理相对比较简单,与其实行规范的科层制管理,还不如老板一竿子插到底更为简捷高效。其次,目前我国的中小型私营企业,在发展的阶梯上仍然处于业主制和合伙制时期。进入股份制阶段的只是少数大型私营企业,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私营企业,有70%以上实际上仍然是一人独资的业主制或合伙制企业。所以从发展阶段上看仍然是属于初创阶段和原始积累阶段,这一时期经营管理机制必须灵活多变,而采用家族制这一制度形式最合适。2.家族制适应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环境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初步建立,市场经济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市场在功能和结构上还不够健全,还不能很好地为私营企业提供必要的社会化的市场服务,譬如,我国的经理市场就还没有建立起来,企业很难找到可用的管理者,而家族制作为一种企业制度比较好地适应了这种不完善性。在市场调节能力不强、规划不健全及信息不完备时,以血缘、亲缘、地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家族制私营企业,其内部结构简单,管理层次较少,运作灵活,效率较高,容易适应市场变化。我国长期以来的社会信用受到极大的破坏,人们彼此间的信任度减低,缺乏经济合作的基础。在合作、信任更多地局限于家庭、家族成员之间的情况下,家族制也往往较之非家族制具有更大的结构上的稳定性。同时,受我国的家族文化的影响,人们在选择合作对象时,首选对象往往是家族成员,这样,选择以血缘、亲缘、地缘关系为基础的合作方式就远比建立在社会信用基础上的现代公司制要可靠得多。3.家族制有其本身的固有优势家族制私营企业有界定清晰的产权(产权在家庭之间或朋友之间界定清晰),这对经营者(也是所有者)的激励力最为强劲。在家族制私营企业里,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企业行为目标与所有者目标高度重合。企业的组织结构简单,管理机制统一地集中在所有者手中,管理者与一般从业人员之间的距离较短,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的过程较为迅速,费用开支较少。以血缘、亲缘、地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制私营企业,成员间具有较高的信任与合作能力,可以更多地享受成员之间相互“忠诚”所带来的便利,享受成员相互间的“信任”所带来的低廉的监督成本,使企业具有较高的效率,较高的灵活性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在私营企业发展的初期,采用家族制能够有效地使用有限的资本,调动家族成员的积极性,减少内部摩擦,增强企业内聚力,节约代理成本,减少交易费用,加速资本积累。从世界范围来看,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都是采用家族制这一制度形式。无论是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法国、意大利等,还是亚洲新兴的工业国家或地区台湾、香港等,90%以上的中小企业都是家族制企业。在私营企业创业和发展的初级阶段,家族制不但是合理的,而且是有效的。相反,如果在这一阶段生硬模仿大公司的企业制度和组织形式,则如削足适履,效果适得其反。我国中小型私营企业目前的规模、发展阶段和它所处的社会环境决定了采用家族制仍然是最佳的选择。二、私营企业发展最终的必由之路是制度创新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家族制是私营企业创业、发展初期的最佳的企业制度模式。但当私营企业发展到具有一定的规模,市场竞争加剧,家族制的弊端将逐渐显露出来,所以,私营企业发展最终的必由之路仍然是制度创新。1.家族制企业制度的缺陷在产权制度方面,产权结构的一元化,使企业很难达到规模经济效应;投资上的封闭性,阻碍了企业融资信誉和能力的提升;虽然产权在家庭之间、朋友之间界定清晰,但在家庭成员与家庭成员之间并无严格的界定;增量资产部分的产权不清晰;一些以集体或合资名义注册的家族制私营企业在法律形式上和经济事实上对产权认定的不清晰,这些都给私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留下了产权不清的隐患。在组织制度方面,一是没有健全和规范的组织结构。大多数私营企业组织结构简单化,内部管理职能没有进行专业分工,往往是所有者身兼数职,生产技术、市场营销、人事财务均需直接过问或亲自承担。在所有者精力或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也只进行一定程度的职能分化;二是在组织管理制度方面,没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没有形成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的决策程序,权力高度集中,重大决策往往由“家长”个人说了算;在财务管理上缺乏健全的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一些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私营企业实行的实际上仍然是家族制,即使是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但这种结构也是徒有虚名,仍然是由董事长(家长)个人说了算,搞的实际上仍然是“业主制”。组织制度上的这些弊端束缚了私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在管理制度方面,随着私营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内部家族式管理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第一是高度集中。在大多数私营企业中,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是不分的,所有者同时又是企业经营者,企业大小事物都由老板过问决定。而企业规模越大,具体管理越复杂、越专业化,对决策的要求也越高,这种主要依靠经验的专断决策,在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经营领域不断拓宽、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经营者受自身知识、掌握的信息等多方面的局限,不容易做出正确的决策,从而加大了企业的风险程度。第二,家族制企业重视的是亲情,企业的管理人员以亲友为主,中高层管理岗位,主要由亲戚、家人、朋友控制。这种特点限制了多渠道吸收人才,不利于技术专业化与管理专业化的形成;弱化了家族以外成员对于企业的凝聚力,影响企业内部团结,妨碍企业文化建设;同时也不能对经营者的权力进行制约。所以,在私营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时,必须推动私营企业进行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创新。2.家族制私营企业的制度创新产权制度是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企业其他制度的基础。私营企业产权制度创新首先要明晰产权。从我国私营企业的制度创新实践来看,凡是产权明晰的,企业发展就顺利;凡是产权模糊不清的,企业发展就障碍重重。无论是国有中小企业、集体中小企业,还是股份合作制企业,都需要明确产权。家族制私营企业的产权对外边界是清晰的。在发展到具有一定规模时,产权问题主要在于由家族成员共同拥有的家族财产在企业做大之后存在着内部争权夺利的隐患,所以对家族制私营企业来说,明晰产权主要是在家庭成员之间明晰产权。另外,那些以集体或合资名义注册的私营企业也要还自己一个真面目,明晰企业的产权归属。其次应使私营企业的股权逐步分散化。从当前私营企业的股权结构来看,一股独大的现象非常突出。无论什么类型的私企,企业主个人投资都占据投资总额的一半以上,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在内,即便有多位股东共同投资,但企业主在大多数企业中都是“一股独大”的。股份集中在一人手里,再好的制衡机制也发挥不了作用。股权必须逐步分散化,应允许经理阶层及骨干员工持有本公司股份。再次要实行私营企业产权的社会化。要变单一投资主体为多元化投资主体,突破独资经营的局限,发展混合经济。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合理的产权结构。私营企业的组织制度创新。要建立健全规范合理的组织制度。根据企业规模及企业发展的需要和效率效益原则,对内部管理职能进行专业分工,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私营企业家在自已的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时候,应当大胆地进行公司制改革,实现由业主制向公司制的转变,以利于企业更好地、长远地发展。建立健全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的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管理的专业化和制衡化。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过程中,私营企业的所有者要特别注意建立监督管理者的机制,把道德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要让股东、债权人、经营者、一般雇员共同参与企业的治理。要积极吸收企业高级管理者、技术人员入股,通过让高级管理者、技术人员持股,唤起他们的主人翁意识,让他们参与企业高级决策层,为企业的发展出谋献策,避免因个人决策失误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私营企业的管理制度创新。私营企业在条件成熟时要积极推进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企业不仅有个人财产所有权,也有法人财产所有权。企业主一定要转变观念,果断地从管理岗位上退出来,使管理由家族化转向专业化,使管理人员由亲属化转为专家化,真正把经营权交给职业经理人,实现专家管理。要多渠道广泛吸收人才,不断增强企业的生命力。要以人为本,尊重职工,以现代的“人本管理”、“知识管理”替代落后过时的“家长式管理”。要改变私营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随意性做法,建立健全适合本企业的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制度化。要尽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管理工作从无序状态转为有序状态。政府应在推动上规模私营企业制度创新方面有所作为,要为私营企业制度创新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职业经理人制度是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和基础,而目前我国职业经理人市场发育滞后,职业经理人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法规不健全,聘用纠纷缺乏相应的法规依据。政府要积极培育并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并制定相应的法规,加强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中国文化传统中长期缺乏契约精神,社会信用缺乏。政府要积极推动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私营企业的制度创新创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土地市场的发展也相对滞后,制约着私营企业的制度创新。政府也要努力加强这各类市场的建设,以推动私营企业的制度创新。参考文献:[1]吕洪霞:中国家族企业制度创新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5[2]王志文 王大超:制度创新与民营企业竞争力[J].改革与战略, 2008, (01)[3]黄正伟:家族企业现状及创新思考[J].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5, (02)[4]庞 华:论我国家族企业的内部治理[D].西南财经大学, 2005[5]牛国良:民营企业成长中的制度障碍与突破[J].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 (02)

市场营销专业参考文献

导语:市场营销,又称为市场学、市场行销或行销学,是指个人或者企业通过交易其创造的产品或价值,从而实现双赢或多赢的过程。下面是我分享的市场营销专业的参考文献,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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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也没过呵呵

湖北经济学院论文查重率

如果是优秀论文,查重率一般在百分之十以内。因为越高标明引用别人的论文就越多,自己的研究成果就越少。所以优秀论文都有评判标准的。

本科毕业论文查重率要求一般是低于30%。但优秀论文却跟查重率无关,而是由导师决定。

专科论文查重应该是30%才算合格;硕士论文查重应该是20%才算合格;博士论文查重应该是10%才算合格;期刊论文查重应该是30%才算合格;核心期刊论文查重应该是10%才算合格。

对于即将毕业的学生,他们需要完成论文的审查。一般来说,本科生写论文的次数相对较少,所以他们不熟悉论文查重的步骤,也不太了解论文的重复检查。那么,优秀本科论文的查重率是多少呢?paperfree小编给大家讲解。 本科论文查重相对宽松,对论文原创部分没有要求。本科论文有优秀论文的生日标准。一般优秀论文的查重标准在15%以内,本科论文的查重标准一般在30%以内。本科论文一般在5000字以上,查重也很方便,一般30分钟内就能查重。 本科论文写作相对容易重复,大学生写作次数相对较少,整体难度相对较大。当我们写论文时,我们可以使用一些主流的降重方法来减少论文的重复,这样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地通过查重。

河北科技大学经管学院论文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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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第一,可能是我国现行的学术领域的评价机制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往往以论文发表的数量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和评价一位学生和导师,甚至在要求论文数量的基础之上还增加了时间限制。在这种体制下难免会迫使学生和老师对论文急功近利。可以说当前这种僵硬的学术评价机制为学术不端行为的滋生提供了温床;第二,可能是当前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惩罚力度不够严格。尽管各大高校为了防止论文抄袭都制定了看似严格的“查重”、“盲审”标准,但很多论文在“查重”、“盲审”的过程中没有发现抄袭,即使发现了也没有给予足够严重的惩罚,这就导致很多学生和导师可能会心存侥幸,认为自己随便抄一抄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即使被发现也不会承担多大的责任;第三,这些论文剽窃、抄袭的学生和导师心中对学术的敬畏心不够、责任心不强,他们的学术道德可能存在某些方面的沦丧。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这些涉嫌抄袭的论文中,我们都能看到作者本人签字的《原创性声明》。除此之外,导师责任的缺失以及学校的变相“放水”也滋长了论文抄袭的歪风邪气,高校导师对自己学生的论文指而不导的情况屡见不鲜。面对这样的人我们不禁追问,他们真的适合去做学术研究吗?第四,有不少学生通过考研、考博的方式来躲避严峻的就业形势。在每年考研考博大军中真正有志于学术研究的只占很小比例。这样一来,攻读硕士学位就不再只是为了走上科研道路,大多数人只是为了混一纸文凭作为日后找一份好工作的敲门砖。由于完成学位论文是拿到学位的“必修课”,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人总是期待以最小的投入来获得最大的收益,所以“混学位”的现象屡禁不止,而论文抄袭只是极端的表现方式,更常见的是没有学术价值的论文拼凑,产出一篇又一篇学术垃圾。面对高校这种令人担忧的困境,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予以打击,才能让学术不端现象在我国学术圈大面积减少甚至是消失呢?第一,应该对教育体制、评价机制进行一定的改革,不应该一切指标唯论文数量是。比方说,国外很多知名高校看中的就不是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而是读书期间的综合表现和发表论文的质量。真正有价值的学术上的创新可能不是一年或者三年内能够完成的,它需要长时间的累积和沉淀。强行要求学生和导师在一定期限内发表有价值的论文违背了学术研究的基本规律;第二,将现有的学术监督机制执行到位,不能让“盲审”和“查重”流于形式,出现交钱就能过的现象。

抄袭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所以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去避免此情况的发生。不论你是有意或是无意的抄袭,你都要对你的文章负责。作为一名学识丰富的人,你应该像尊重别人的财产一样去尊重别人的观点。如果是因为你个人对题目比较疑惑或是粗心可能导致抄袭,那么避免抄袭最好方法是:一、当你在写论文的时候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二、遵循系统的方法,做研究的时候细心点。换句话说,如果你清楚的认识到你要回答的问题以及用到的知识点,只要你细心,全程记录清晰,那么你就会更有效并且更加容易地引用资源,这样你的文章也将是比较成功的。如果你在研究或是写作过程中有任何关于抄袭的问题,你需要做的是问老师。主动问老师问题总比等你交完文章之后老师给你文章不好的评语要好很多。因为你一旦提交了作业,你就要对你引用的资源负责。 记住以下原则,让我们一起来探索负责任研究的一些指导方针: 记录你的资源,打印电子资源。记录你桌子上的一些书本或期刊论文比较容易,因为在后期你也可以轻松的找到他们。记录电子资源也同样重要。当你保存了一篇PDF形式的期刊论文,要确保把它放进你很容易就能找到的电脑中的文件夹。当你参考一个网址时,要把网址保存到另外一个文件中,这样你就能轻易地找到网址然后正确的引用。你也可以打印出你引用的网址中具体相关的内容,但要确保你知道完整的URL和打印出的数据位置。因为电子资源不稳定而且有时候被删除了也不会注意到,所以要让你的读者知道可能消失的资源。要检查一下你引用网站的最新更新信息,在你写作时更新你的URL,然后提交文章的时候再次检查一下。如果在你提交之前电子资源不存在了,这时你就要决定是否要引用这个资源。如果你能把资源打印出来和你的文章一起提交,那一定要这样做。如果你没有打印资源那么此时你就应该咨询你的老师是否可以在文章中引用此类资源。 引用资源中正确的内容当你想引用资源的时候,你应该确保自己足够理解资源的内容,包括这个资源的主题思想和资源本身的信息。你也应该弄清楚这个资源的来源。例如,一本由具有政治偏见的出版商出版的书中的文章不会给你的研究带来实质上的意义。当你在引用网络资源的时候,资源内容的问题会比你引用印刷的资源更加复杂,这是因为你可能只看到网页的一部分而不是整个网站,从而不能完全理解资源的有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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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发表不真实的信息是诽谤罪、侮辱罪。若散布的虚假信息没有造成严重影响,则不构成犯罪。若只是一般性的言辞攻击、诽谤,则可按民法处理。只有当散布的绯闻导致受害人精神严重受损、生活等方面受到严重影响、且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相关法律依据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所以说,若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派出所会依据规定,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查证、处罚。编辑于 2018-03-30查看全部4个回答网上多少钱可以立案,可以维权吗?根据文中提到的诽谤罪为您推荐网上多少钱可以立案维权 经验丰富,不收取任何前期费用,成功案例,为您解决问题,欢迎咨询广告【网络报案怎么办】24h维权 帮助受害者解难根据文中提到的诽谤罪为您推荐网络报案专业追损团队,已全款追回受害者损失,严格维护权益。大大小平台鉴定真伪,成功处理1000+被坑纠纷案件,成功才收费!湖北楚仲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告— 你看完啦,以下内容更有趣 —免费查重论文的公众号安全吗论文查重_选择PaperAsk ,每天可以免费查重一篇,PaperAsk 为你提供论文查重,论文检测,一键排版等系列服务.查重速度快,几秒钟出结果 ,操作便捷,检测准确,支持真伪查询,免费{论文查重}就上PaperAsk广告2020-05-06在网上发表不真实的信息是什么罪?在网上发表不真实的信息是诽谤罪、侮辱罪。 若散布的虚假信息没有造成严重影响,则不构成犯罪。若只是一般性的言辞攻击、诽谤,则可按民法处理。只有当散布的绯闻导致受害人精神严重受损、生活等方面受到严重影响、且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相关法律依据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所以说,若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派出所会依据规定,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查证、处罚。2赞·77浏览2019-09-21网上散布不实言论怎么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一般情况下,关于网络传播不实言论的量刑的法律依据如下: 一、因为这些有的可能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的处罚有: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二、造谣严重侵犯人权时,可以参照《刑法》侵犯人身权利的条款。 诽谤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扩展资料: 网络造谣诽谤的立案标准: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网络诽谤罪的主体认定: 网络诽谤与传统的诽谤罪主体一样,凡是具备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然而网络空间里很少有人以自己的真实面目出现。 这就必然涉及到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认定问题。网络服务提供商主要分为网络技术服务商(ISP)和网络内容提供商(ICP)两种。 ISP(InternetServiceProviders),是指营利性使用网络,为网络用户提供诸如网络联结、访问以及信息服务等从事互联网经营活动的服务提供商。 ICP(InternetContentProvider)是指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世界各国关于在网络传播中ISP是否要应承担责任的规定并不统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73赞·6,924浏览2019-08-19在网上发表不实言论,转发一万次以上,请问构成犯罪吗根据发表内容的性质本身以及所造成的后果后果而定,如果该言论造成严重法律后果的话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反之就不一定了。1赞·495浏览在网络发布言论而引发不讲影响的是什么罪名的?1.《刑法》上规定有诽谤罪、侮辱罪。若散布的虚假信息没有造成严重影响,则不构成犯罪。只有当散布的绯闻导致受害人精神严重受损、生活等方面受到严重影响、且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2.若只是一般性的言辞攻击、诽谤,则可按民法处理。 建议你收集好网络证据,告之侵害人他的行为若继续进行,将会依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网络上的证据就是那些帖子。 散播谣言者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尤其是在当今发达的信息时代,以网络为平台的新传播媒介上,发表言论同现实生活中承担法律责任是一致的,原因是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轻则侵犯公民或法人等的个体权利,重则危害社会管理秩序。 谣言的本质是什么?谣言的本质就是无中生有。谣言分很多种,有政治谣言,有商业谣言,也有社会谣言等等,但不论是哪种谣言,都是背离事实的传播,其制造者或多或少都带有一定的目的,这种目的在更多时候并非是正义的。 所以说:散播谣言或承担以下责任: 一是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最典型的是名誉侵权,它指的是文学作品、通告文字、行为语言或其他形式对当事人产生了名誉上的消极影响所构成的一种违背人权的行为。 名誉侵权的责任认定是这样的: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损害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侵权行为)、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这侵权四要件来认定。 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名誉侵权认定。这里突出既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也致他人名誉受损两个要件,两者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最著名的一起名誉侵权案例是:谢晋名誉侵权案,在此案中法院认为:谢晋是德艺双馨的电影导演,某些人利用谢晋刚过世,正处于新闻报道追踪的时机,利用互联网实施了侵权行为,使谢晋的名誉在更大范围内遭到不法侵害。造谣者的主观过错十分严重,所采用的侵权手段十分恶劣。法院判决,立即停止名誉侵害行为,在网站和报纸等报刊醒目位置刊登公开道歉声明;赔偿谢晋家属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是行政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所以说,若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派出所会依据规定,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查证、处罚。 举例:最近,由于“地震谣言”,导致山西晋中、太原、吕梁、长治、阳泉等地部分群众走出家门、涌上街头躲避地震,该谣言严重扰乱人心,和当地的生活生产秩序。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对谣言来源展开调查。在2月25日,对5名散布“地震谣言”者行政拘留的处罚。 近期,有个别网民在互联网上特别是微博中编造、传播所谓“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北京市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网上编造谣言的李某、唐某等6人依法予以拘留,对在网上传播相关谣言的其他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相关人员对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并作出检讨。 三是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分析罪名: 诽谤罪:故意捏造某种事实并加以散布,以破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人格,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主要特征有: (1)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而且具有破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人格的目的。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捏造某种事实,并加以散布 ,情节严重的行为。 如果散布的事实属实,即使对他人来说是丑恶的,也不构成本罪。诽谤他人的方式,可用语言,也可用文字。 可以看出: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 (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网络虽然是一个虚拟世界,但在这个虚拟世界内散布谣言触犯了法律,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一方面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但也给一些人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提供了渠道。由于网络传播范围的广泛性,网络谣言更应当进行治理。 近年来,以互联网为载体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在一段时期,网络谣言的问题比较突出。此类行为在行为主体、行为特征、侵害对象等方面还具有特殊性。如行为主体既涉及恶意造谣者,还涉及大量不明真相的网民跟帖、转发。 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中也明确了,互联网服务的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或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

在网上发表不真实的信息是诽谤罪、侮辱罪。

若散布的虚假信息没有造成严重影响,则不构成犯罪。若只是一般性的言辞攻击、诽谤,则可按民法处理。只有当散布的绯闻导致受害人精神严重受损、生活等方面受到严重影响、且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相关法律依据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所以说,若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派出所会依据规定,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查证、处罚。

1.《刑法》上规定有诽谤罪、侮辱罪。若散布的虚假信息没有造成严重影响,则不构成犯罪。只有当散布的绯闻导致受害人精神严重受损、生活等方面受到严重影响、且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2.若只是一般性的言辞攻击、诽谤,则可按民法处理。 建议你收集好网络证据,告之侵害人他的行为若继续进行,将会依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网络上的证据就是那些帖子。散播谣言者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尤其是在当今发达的信息时代,以网络为平台的新传播媒介上,发表言论同现实生活中承担法律责任是一致的,原因是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轻则侵犯公民或法人等的个体权利,重则危害社会管理秩序。谣言的本质是什么?谣言的本质就是无中生有。谣言分很多种,有政治谣言,有商业谣言,也有社会谣言等等,但不论是哪种谣言,都是背离事实的传播,其制造者或多或少都带有一定的目的,这种目的在更多时候并非是正义的。所以说:散播谣言或承担以下责任:一是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最典型的是名誉侵权,它指的是文学作品、通告文字、行为语言或其他形式对当事人产生了名誉上的消极影响所构成的一种违背人权的行为。名誉侵权的责任认定是这样的: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损害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侵权行为)、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这侵权四要件来认定。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名誉侵权认定。这里突出既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也致他人名誉受损两个要件,两者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最著名的一起名誉侵权案例是:谢晋名誉侵权案,在此案中法院认为:谢晋是德艺双馨的电影导演,某些人利用谢晋刚过世,正处于新闻报道追踪的时机,利用互联网实施了侵权行为,使谢晋的名誉在更大范围内遭到不法侵害。造谣者的主观过错十分严重,所采用的侵权手段十分恶劣。法院判决,立即停止名誉侵害行为,在网站和报纸等报刊醒目位置刊登公开道歉声明;赔偿谢晋家属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是行政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所以说,若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派出所会依据规定,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查证、处罚。举例:最近,由于“地震谣言”,导致山西晋中、太原、吕梁、长治、阳泉等地部分群众走出家门、涌上街头躲避地震,该谣言严重扰乱人心,和当地的生活生产秩序。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对谣言来源展开调查。在2月25日,对5名散布“地震谣言”者行政拘留的处罚。近期,有个别网民在互联网上特别是微博中编造、传播所谓“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北京市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网上编造谣言的李某、唐某等6人依法予以拘留,对在网上传播相关谣言的其他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相关人员对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并作出检讨。三是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分析罪名:诽谤罪:故意捏造某种事实并加以散布,以破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人格,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有:(1)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而且具有破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人格的目的。(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捏造某种事实,并加以散布 ,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散布的事实属实,即使对他人来说是丑恶的,也不构成本罪。诽谤他人的方式,可用语言,也可用文字。可以看出: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网络虽然是一个虚拟世界,但在这个虚拟世界内散布谣言触犯了法律,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一方面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但也给一些人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提供了渠道。由于网络传播范围的广泛性,网络谣言更应当进行治理。近年来,以互联网为载体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在一段时期,网络谣言的问题比较突出。此类行为在行为主体、行为特征、侵害对象等方面还具有特殊性。如行为主体既涉及恶意造谣者,还涉及大量不明真相的网民跟帖、转发。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中也明确了,互联网服务的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或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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