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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节目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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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节目论文范文

《守护明天》法制节目观后感范文5篇

增强未成年人及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以检察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促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的有益实践。下面是我整理的《守护明天》法制节目观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

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

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一、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学生思想道德的教育,也就是做人。作为班主任,其衣着、知识素养、管理能力等都对学生起着举足轻重的引导作用,说白了教师的思想道德对学生的思想道德起示范作用,那么作为班主任,必须德才兼备、刚柔并济、善于激励、沉着冷静,善于认识学生。具备这些素质还不足够,还要有一颗博爱的心,去爱每一个学生。爱是教育的灵魂,爱是塑造美好心灵的力量。老师应该怎样爱自己的学生呢?平等的爱,理解的爱,尊重的爱,信任的爱,民主的爱等等,这些都是老师爱的真谛。不论在生活上,还是在学习上,都要给予学生必要的关心和帮助。还要抽时间和他们谈心、交流,共同活动,缩短师生距离。一个班主任能得到学生的信任,使自己的工作顺利进行,使学生能健康活泼的成长,是自己最大的成功和欣慰。只有注入了爱的教育才能引起学生的共鸣,才能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二、开展互动教育,调动未成年人的积极性主动性。

未成年人处于生理和心理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对外部世界充满好奇和渴望,乐于接受新事物,思维开放活跃,主体意识、平等意识较强。这就需要我们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时,自始至终都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充分理解和尊重他们,改变以教育者为中心的思维方式,使未成年人处于教育过程的主体地位;改变“我说你听”的教育方式,使未成年人由教育过程的被动接受者变为主动参与者,在互动教育中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不断增强教育效果,引导未成年人树立与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思想、新道德、新观念。既要充分体现未成年人在德育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培养他们对道德问题的分析、判断能力;又要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惑和矛盾,做到在服务中教育,在关心中引导。

三、坚持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这两个课堂、两个阵地,既重视课堂教育又重视社会实践,既进行认知教育又开展实践教育,使未成年人在社会实践中向人民学习,了解社会,体验生活,感悟道德,磨炼意志,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做到知与行的统一,成为既有崇高理想又能脚踏实地为祖国、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实践育人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创业教育,培养他们的创业精神。因为这一代未成年人,在今后的十年、二十年都将成为祖国的建设者,当他们走进社会的时候,也是我们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完善、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时候,更需要他们具有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因此,我们要把培养未成年人的创业精神,作为弘扬民族精神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使未成年人增强创业勇气,提高创业意识,增长创业技能,勤于动手,大胆实践,不断创新。通过实践体验,把创业的意识和道德内化为健康的心理品格和思想道德素质,转化为良好的习惯和行为准则,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要。

四、从家庭教育入手,夯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

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起点,也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未成年人在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多方面的学习,日常生活则主要在家庭环境中。相对于学校教育而言,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从小养成良好习惯、文明行为、高尚品德的影响和作用更大。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切实承担起指导家庭教育的责任,通过办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多种形式,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使他们努力成为学习型家长,起到以身作则的作用。

比较近我看了《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片》这部电影。其中有一宗青少年的犯罪案例使我难忘。

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因为迷恋上网无法自拔,辍学在家,比较后甚至把比较疼爱自己的奶奶砍死了。他这么做只因为想偷爷爷奶奶的生活费去泡网吧。虽然他比较终因为后悔而去投案自首,但是,他奶奶的生命却再也无法挽回了。而他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为他的行为感到可耻,也为他那可怜的奶奶感到悲伤,一念之差,让这位十七岁的少年丧失了理智,毁灭了一个美好的家庭,怎能不叫人痛心啊!

互联网可以为我们提供各种学习的机会。它比较大的用处就是能给我们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料,传递信息。但互联网上还有很多不良信息正毒害着我们的心灵。网上更有各种各样的游戏,其中不乏黄色、暴力的游戏,而未成年人对游戏的痴迷超乎想象。有时候在你看来只是小小的放松,如果没有把控好的话,很可能酿成大祸,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要做一个好学生、好公民。

听说常州市有名的凤凰艺术团到我们学校来表演节目,我心里可高兴啦!十分焦急地等待节目开始,过了几分钟后,节目开始了。第一个表演的是《小苹果》,音乐一响,就有一位大哥哥和几位大姐姐走上了舞台跳起了小苹果这个舞蹈,就在当时,全场也开始跟着唱了起来,歌声震天,直到音乐结束。

第二个表演的也是一首歌曲,叫做随他吧,唱歌人的声音十分动听,让人听着非常陶醉。接下来表演的是一个小品,叫《如此父子》,主要讲了儿子考试得了19分,妈妈知道后,害怕爸爸打他,所以给儿子的成绩从19分改到了59分,这时爸爸回来了看见儿子考试得了59分非常高兴,可就在这时老师来到了他们家和王爸爸说王浩的成绩现在一塌糊涂,原来分数是妈妈改的。再后来老师读了王浩的作文写得十分生动,我忍不住的流了眼泪。

接下来表演的也是一个小品,主要讲了一个人叫占便宜,就是因为一开始占了一点点小便宜,到后来他赔了开宝马车的人好多钱,他后悔极了。

看了今天的表演,我深有感触,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作为21世纪的主人青少年朋友们,要从小树立发律意识,在学校里做一个好学生,在家里做一个乖孩子,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

家风意味着一个家庭的风气问题,其实追根揭底就是家庭教育问题,正所谓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一样,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良好地家庭教育环境,那么现在的社会一定会非常和谐。

道理是这个道理,我们都明白,但是这个问题是不可能完全解决的。就如同我们一天有白天和黑夜之分,人的性格也有黑白之分,古语也曾说过:人之初、性本善,也说过:人之初,性本恶。所以说明社会黑与白是相辅相成的,就看我们怎么把握了。因此,每家每户也有不同的家风,我们每家每户的家门都会不一样,就好比每个人的指纹,树上的叶子,都不会出现完全相同的,家风也如此。可能有人会说,家风是一个家庭的教育模式,同为一个家长教育出来的,怎么会有不同的家风呢,这就好比龙生九子,各个不同一样,最初的教育是一样的,但每个认得性格不同,理解的就不同,因此接受的信息就不同,而后他的家庭和他兄弟的就会不同。

说这些,也只是想和大家说下我对于家风的理解,只要自己问心无愧,不必在意别人家怎么样,又或者自己家怎么样,可能我的想法大多数人不认同,但是我还是期望有认同的人。

法制在我心中征文通用范文【6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总少不了接触征文吧,征文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征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团聚的法制在我心中征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

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如果一个国家没有了法,那么就会变得多么混乱啊!马路上车辆横冲直闯,小偷明目张胆地偷东西……后果不堪设想。法律控制了人们的行为举止,让社会变得有条有理。

法律无处不在。比如:走在马路上,我们要遵循“红灯停绿灯行”的法;开车时要在斑马线外礼让行人;开车不能超过时速限制……但很多人却不懂法的真正含义,违规后被惩罚还抱怨个不停,更有甚者直接破口大骂,在他们的心中,法只是一条条规定。可在我的心中。法是为了我们的安全而设定的一条条暖心的提醒,违规后的惩罚只不过是为了让我们“吃一堑长一智”,避免下次因为违规而发生意外。

听爸爸说,有两个从名校调来作交换生的大学生,去小卖部时偷偷把几包零食塞入口袋里,被老板发现后,警察来调监控时还拒不承认,可是监控是不会人的,铁证如山,他们进入了冰冷的监狱。难道名校的大学生也不知道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吗,肯定是不可能的。可是他们就因为一时小小的贪小便宜的心理所冲昏了头,酿下大错,迎接他们的是黑色的未来。

相信大家都看过新闻吧,上面的一些人触犯了法律,进入了冰冷的监狱,难道你想让自己的前程毁在哪儿吗?我们一定要从事件中警醒,以他们作为反面“榜样”,一辈子遵法守法,永远牢记父母老师对自己的教育!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几个简单的的字,告诉我们:不要以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无视它。很多人认为不守规矩是件小事,可作为国家的一员,社会的一分子,我们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我曾在电视上看见过一篇报道,某地四名高二学生,因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经常上酒楼、穿名牌,大把大把的花钱,远远超出自己家长的经济负担能力。他们从电视上看到,抢劫来钱又快又容易,于是他们经常在晚上出去持刀闯入本校学生宿舍进行抢劫,索取钱财,猖狂时一个一个宿舍的挨着抢。发展到后来,他们竟在学生晚自习时强行搜身,危害同学的身心健康,不敢上学,对学生的财产安全和教学秩序造成危害。更可悲的是,他们竟然觉得抢同学的钱没什么了不起,而最后他们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还有一位年仅14岁的男孩,因为沉迷于网络游戏,家里也因为他一贫如洗,可是又因实在控制不住网络游戏的诱惑,竟起了打劫的念头。那是一个下午,他像往常一样来到了他最喜欢的网吧,可因钱不够被撵了出来。怒火充满心中,他看见街上有个小女孩,于是嘴角上露出了坏笑。他拿着刀,跟着小女孩走到一个偏僻的小巷里,四处看了看,见周边没有人,便逼迫小女孩交出身上的100元钱。小女孩不肯,说那是妈妈给她的压岁钱,求男孩放她走。男孩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抢,小女孩吓得大哭了起来。他不知所错,怕被别人知道了之后报警,便举起刀向小女孩的胸口捅去,没想到小女孩因为失血过多当场死亡。小女孩的生命就这样离去。如果男孩当时能够遵守法律法规,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就不会造成这样的悲剧了!

上面的事例充分说明,作为社会一分子,我们必须时刻遵守法律,以法律为准绳,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如果我们遇到事情能够理智的去对待,如果我们心中铭记法律法规,还会有一个又一个的悲剧发生吗?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我们就不会去做损人利益的事。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我们生活中就不会有战争,只会和平,我们也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的生存环境!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会担心我们放学之后,遇到坏人;法律在我心中,我们美丽的家就不用像金丝鸟住的笼子一样,四处都装上防盗玻璃。

朋友,我们正处在花一样的年龄,让我们携手齐呼:法在心中,快乐就在身边!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法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法制,顾名思义就是法律、法规、制度,是为了维护社会安定和平,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而必须存在的一种制度形式。正是因为有了法制的存在,我们才有和谐、安定的生活。我们无法想象这个社会没有法制的存在,将会变成什么样子?从小就听妈妈讲要遵纪守法,那时候听不太懂,上了小学之后,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法律法规的知识,才知道法制的重要性。

日常生活中,我们小学生经常接触的法律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所有我们现在才能生活的自由和快乐,就是爸爸妈妈也不能随意的体罚我们,遇到坏人时,我们也能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比如现实生活中,好多留守儿童受到成年人的伤害,就是因为她们害怕大人的责难,害怕坏人的报复,所以不敢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平常,妈妈在接我上下学的时候,看到路边的小猫小狗被撞到路边,妈妈就经常狠狠地告诫我一番,说这些小动物就是不遵守交通法规,乱穿马路才被车撞的,我们过马路的时候可不要学习这些小动物,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过红绿灯的时候,要坚持“红灯停,绿灯行”,还有一次,爸爸在外面应酬喝了点酒,他坚持要开车回家,被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从此爸爸再就“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遵守交通法规,是对自己、对家人和对他人的负责。

我国是个法制健全的国家,就是因为有这些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制裁,所以我们的社会发展才能如此之快!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心中有法制,才会约束我们的行为,我们才能不感情用事,才能不损害自己也不损害别人的利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才能平安幸福的长大!

每个国家都有法制,法制可以让我们在人与人之间和平相处,不再发生争执,大家生活得快快乐乐,幸福美好!可是每当灾难的到来,经常是因为人们不遵守法制,所以让灾难有所来临。我相信上帝对每个人都有是公平的,只要人人都遵纪守法,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多么美好啊!

我们从小就开始学习法制了,比如说老师教我们过马路要“红灯停,绿灯行”,妈妈教我不能偷东西,偷东西会被警察抓走的噢……

走进小学的殿堂,我还听老师对我们讲关于学校的校规、校风一些学校的制度,小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要遵纪守法,我真是一窍不通,后来我才明白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以后我走进社会,只要法制永远在我心中,我的未来将会更加美好!更加快乐!更加成功!

我要好好学习,遵纪守法,长大后,我要以法制第一,来报效伟大的祖国!为祖国更进一层楼!

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法制在我们心中,人们就会团结友爱,和谐友好,人们的灾难越来越少,生活过得幸福安康。

这将是多么和平、多么友好、多么美丽的世界,地球妈妈将更美丽!让我们一起遵纪守法吧!

人一生下来就开始受法律的保护,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在船上任何行动是自由的。但超过这个船的底线,就要落入水中——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平公正,使受害者恢复名誉,使我们受到关怀和爱护;法律是严厉的,超过他的范围所作的事是不允许的,凡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他丝毫不留情的予以严厉的惩罚。法律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我们还是一名手无寸铁的学生,正处于长身体、长智力的时候,各个方面还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的一片沃土,在这片沃土上,孕育着优良的种子,哺育着嫩绿的幼苗,保护着还未长高的大树……未成年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未满十八周岁的儿童制定的一项法律。定这个法,就是要让父母不重男轻女,不虐待孩子,不遗弃或体罚孩子。所以,我们从小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前不久,我听说了一件引人注目的案例:有一位六年级的大哥哥叫小力,在学校是个笨鸟先飞的差生,他妈妈望子成龙心切,经常对他责骂,体罚。他身上常常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可他的妈妈却毫不在乎。最后,他忍受不了妈妈的体罚与责骂,起诉了他的妈妈,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法官。经过法院的审理,小力的妈妈被罚了几千元款。从此,他的妈妈再也不敢体罚他了,他过上了幸福的日子。而且,他那本来“凶恶”的妈妈也变得温柔可亲了。从这个案例中可见,它——《未成年人保护法》就像一位保护神,时时刻刻保护着风中雨中的一棵棵幼苗,竭力使它们成长为一棵棵苍翠的大树。

作为一名小学生,要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法的小公民。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创造安定、和谐的法制社会共同努力吧!

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

摘要: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它的有效实施是以全体公民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为前提的。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充分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原因,对策

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1,是现代法制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呈现出逐步增强的趋势

随着我国普法活动的大力开展,学校法制教育的持续进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法律意识已经有了普遍的提高,用法、守法和维法行为也明显增多,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在许多调查中都显示采取法律途径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

1、缺乏应有法律的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水平较低

我国目前除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以外的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进行的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公共课程,对法律基础知识进行部分的讲授,使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对法律制度、法制建设有基本的框架性认识,但由于涉及的法律知识内容有限,课程的实际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学生对法律制度和法律建设往往只停留于感性认识层面,而无法上升到理性层面乃至在实践中运用。

2、知行脱节,淡于守法、用法

在我国高校都开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不少学校还设有有关法律内容的选修课,学生能够通过老师的讲授学到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知行不一、知法但不守法用法的情况,当遇到冲突或问题时,往往是因头脑过热、失去理智而采取过激的行为,有时甚至是违法行为,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

3、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日益增多

身处于“象牙塔”的学生们的生活并不像社会想象的那样平静和安宁。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其犯罪类型也正在向智能化、多样化发展。从2002年的“伤熊事件”到“马加爵”案,再到2010年的“李刚”案和“药家鑫”案,使大学生犯罪问题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而这些背后的深层原因更值得大家关注和深思。

二、造成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

(一)学校原因。长期以来,学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大多只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对学生进行简单、基础的教育,更侧重于进行法律知识的灌输,缺乏以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为主的启发式教学和实践教学,对学生的测评哈停留在考试成绩上。另外,由于许多教师在法律方面大多是“半路出家”,缺乏系统和专业的知识,以至于对学生的教育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家庭原因。家庭在大学生教育过程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家长的法律意识普遍不强,对法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产生怀疑,而习惯于靠群众运动来解决国家和社会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家长对学生的教育往往只注重智力教育而忽视了健康人格教育,特别是法律意识方面的培养和教育,使学生无法健康、平衡的发展和成长。

(三)社会原因。我国是拥有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国家,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高度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天人合一和与人无争、与世无争的传统文化观念,至今还存在于社会观念中,影响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巩固和强化。同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立法上成绩与不足同在,法律空白、法律体系内部的摩擦和冲突、法律规范缺乏可行性, 司法干预和司法腐败现象时常出现,使人们对法律效力的公正性产生质疑。

三、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对策

英格尔斯曾说:“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组织原则如果没有其得以运营的社会根基和缺少赋予这些制度与组织原则以真实生命的现在心理基础,也会变成一堆废纸或导致畸形发展。”【1】

(一)优化社会法治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是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外部条件。社会要加强立法和提高立法质量,树立起法律权威,使公民在认识和情感上对法律产生信仰感和依赖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守法、公正司法,发挥自身的表率作用,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众传媒的报道要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并能够利用自身优势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要积极营造“依法治校”的氛围,对学生的管理要始终坚持人人平等,各项程序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以实践法律的行为去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中的作用,将思想政治教育与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紧密结合,改进法律基础课课堂教学、教学内容,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大学生法律意识塑造方面的功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我管理和约束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违法行为。

(三)重视和完善家庭教育。家庭对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要通过多途径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并能够以身作则,加强自身修养,从正面对大学生进行教育,用自身的榜样力量影响孩子,用潜移默化的方式对子女进行法律观念和意识的教育。

总之,我国正处于发展的机遇期,要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一体的教育模式,充分利用社会的有效资源,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高度重视家庭教育的力量,从多方面帮助大学生培养和提高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刘旺洪.法律意识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49

[2](美)英格尔斯.走向现代化[C].世纪档案――影响20世纪世界历史进程的100篇文献.北京:中国文献史出版社,

试论如何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

摘 要: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院校是大学生成长的主要环境,因此担负着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任。本文就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方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意识 培养

大学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肩负着祖国未来现代化建设的任务,然而,由于绝大多数人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在应试教育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忽略素质教育,缺乏法律知识的学习,导致部分大学生虽然以优异的成绩进入高校,却有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有的甚至是法盲。因此,作为教书育人的高等学府,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法律意识,是其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塑造“现代型人才”不可推卸的职责。

1 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法律基础知识教育的作用

健全的法律意识必须以一定的法律知识为基础,课堂教学一直是学校教育的根本,也是高校向大学生传播法律知识的主渠道,通过教师的讲授学生们可以在短时间内接受大量的法律知识,因此发挥好法律基础课的作用,对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了解宪法内容,树立宪法的权威性

使学生明确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权力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明文规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和范围内行使,公民义务也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设定,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履行法定范围之外的义务。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确立宪法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等一切重要领域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

调动学生积极性,启发学生主动思考

要让学生成为课程的主体,由老师提出问题,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开动脑筋并通过分析阐述自己的观点,发表自己的看法;师生之间也可以通过讨论、辩论,在争鸣中求同存异,这样学生掌握的知识就会更为牢靠、更加深入。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不但要联系社会实际,而且要联系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比如在模拟法庭中,法官、律师、当事人、法警、书记员、观众等角色都由学生来扮演,让学生在亲身参与中体察到法庭的威严、对法官的尊重、诉讼的程序等等实践知识;激励更多的学生参与案件的分析,并从多种方案中,鉴别、筛选、产生最佳方案,从而使课堂的案例分析更加深入、实用,实现大学生在实践中学法、在情景中体验法、在现实中懂法和用法的积极效应[1]。

2 营造良好的法制文化氛围

为学生创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环境

高校应坚持从“依法治校”开始,一切事情要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切实保障学生的权利。各项规章制度要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尤其是在学生普遍关注的学生德智体量化考核、评奖评优、贫困生资助、学生干部的选拔等问题上,校方一定要按规定办事、不因人而异,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2]。

为大学生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高校应积极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程度的法律知识教育的专题讲座和报告,定期邀请专家和学者来校为学生做法律知识的宣传,把最新的法律信息及时传达给学生,使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增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点、强化法制观念,从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使大学校园形成一种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另外,形式灵活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能极大地激发学生对法律学习的热情和兴趣。比如:组织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法制演讲、辩论赛、知识竞赛,使学生在比赛的同时提高对法律的认识;组织学生收看法制节目,通过观看典型案例的分析促进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

3 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大学生正处于青年时期,其生理和心理都在走向成熟但还没有成熟。他们感情丰富,心理起伏大,易冲动,自控能力差;他们没有走向社会却渴望走向社会;他们缺乏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但社会却纷繁复杂。所以,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大学生很容易误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3]。

面对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高校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大学生人格健康发展。第一,要及时了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好新生的心理测试,建立和科学利用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危机预警机制;第二,培养健康人格,让学生们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通过正当方式来减轻心理负担,培养坚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悲剧的发生;第三,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咨询服务,使大学生了解基本的心理卫生知识,对心理有问题的学生应及时对其进行疏导和纠正,并时常关注,为学生做好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

4 加强大学生劳动权益自我保护的教育

目前,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兼职,这样一来可以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为毕业后的就业增添砝码;二来可以获取一些生活费用,减轻家庭负担。然而,社会上一些非法中介和用人单位利用大学生做兼职工作心情急切、社会经验少、缺乏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的特点,取大学生钱财,甚至导致大学生受到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一方面,高校应让学生更深入地了解一些与他们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找工作前先认真学习《劳动法》、《民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面对纷繁复杂的求职市场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上当。另一方面,多开展“大学生求职就业维权”讲座,通过讲座,使大学生知法懂法,了解自己在求职过程中,应该享有什么样的劳动权益,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将来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好准备[4]。

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应高度重视的内容,因此,高校应坚持不懈地将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贯穿于大学生教育始终。

参考文献

[1] 黄蔡芹.浅议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J] 2007,27(11).

[2] 於艳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问题探讨 教育与职业[J] 2007(30).

[3] 赵 艳.对当代大学生犯罪现象的几点思考 法制与社会[J] 2007(01).

[4] 杨一青.浅谈大学生勤工助学的权益保护 思想政治研究[J] 2006(77).

法制节目毕业论文

学术堂整理了一篇5000字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希望你从中有所收获:范文题目:试析习惯对法制建设的影响摘要: 本文在习惯这一词语的基础上,仔细阅读了英、德、日、传统中国法制度建设的相关内容,分析习惯在对各国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并试提出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习惯对于中国法制建设是良好的,有传统基础的;习惯汇编是实现习惯对中国法制建设影响的重要条件之一。关键词习惯法制建设影响启示造成一国之拙本,形成一国之国风,即习惯也。故此如有无视该民族之习惯,而规定各种法令,则不能期待于行政之完全者明矣。习惯是无论何种法律文化背景下都存在的一种法的渊源,法律中有不少规则就直接来自于习惯。一、习惯对英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习惯对属人主义产生影响的背景属人主义指的是法律适用于一个族群,民族,而这个民族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拥有了该法律,无论身处何处,均适用这法律。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中》分析了日耳曼法属人主义产生的原因,他认为环境的因素影响日耳曼人的居住方式,他们喜欢分开居住,分开居住造成了各个群体产生各自的生活习惯和各自处理问题的方法,当日耳曼的各个群体相聚一起时,他们自然的按照各自已有的习惯去处理问题,这就是孟德斯鸠所理解的属人主义的由来。(二)属人主义对英格兰及其殖民地的影响日耳曼人的这种属人主义思想深刻影响着世界法学的发展方向,英格兰王国威廉一世原来是法国诺曼底公爵,他在征服英格兰后,并没有把自己领地原有的一套法律体系灌输于英格兰,而是在尊重当地英格兰民众原有的习惯习俗来进行断案,这样有效地缓和与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矛盾,巩固他在英格兰的统治。后来的亨利二世继续在英格兰的实施属人主义,进行了一系列司法改革,他定期派巡回审判的专员到各地,这些专员在办案时,除依据国王诏书敕令外,主要是依据日耳曼人的习惯法和地方习惯。凡是他们认为正确、合理,并与国王的立法不相抵触的习惯和惯例,便被确认为判决的依据。他们经常聚集在中央所在地威斯敏斯特交换意见,彼此认可各自的判决。这样,一些被引为依据的习惯便成了以判例法形式出现的普通法。总之,英国的“普通法大部分是以接受和一般化全国的或广泛流行的习惯为基础的;英国的普通的,一般的习惯变成了普通法”。通过该措施,中央的司法权力得到统一,地方领主的司法权力得到削弱。这一习惯很好的贯彻到后来英国的殖民地统治当中,当时英国人统治香港时,也并没有将英国的法律直接适用于华人群体中去,只是当双方或者单方是英国人是才适用英国法,由此得出英国人在殖民地中的统治实施属人主义。当地的华人群体援用的仍然是大清律例,只有当他们的法律严重违反人权价值时,港英立法机关才会干预。这样就出现这这么一种现象,一个政府,两个司法机构,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地华人接受和认同了英国法的价值时,他们在20世纪70年代,主动放弃大清律例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由原来的属人主义最终演变为属地主义。大清律例已经不再适用,但里面的一些规定,以习惯的方式存在于华人群体中去。詹宁斯指出,统治乃是一种合作的功能,而法律规则不能单独地促成合作的行动。惯例有助于民主制度的运转,能促使国家机构更加协调,否则,就会产生摩擦。这就是属人主义所带来的优点,它是一种缓和方式促进司法统一,它有利于维护统治者的统治,促进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属人主义就像用文火熬成的汤,汤的营养价值得到很好的保存。英格兰和香港都一样,当地民众的优秀习惯得到了很好的保留。这些都是有利于本土法学文化的继续传承。二、习惯对德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萨维尼思想对德国成文立法的影响萨维尼在其《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使命》中阐述了他反对在全德立即制定包括民法典、刑法典、诉讼法在内的成文法典,他的主要观点为:“法律首先产生于习俗和人民的信仰,其次是假手于法学——职是之故,法律完全是由沉潜于内,默默无言而孜孜~~的伟力,而非法律制定者的专断意志所孕就的。”进而可以得出这样结论:本国的法律应该随着时间自然形成,立法机关的制定过于急进地制定法律必然使得法理的讨论不甚充分,从而使得有法律则无实施。民众不能充分理解其法理,则其实施的效果不大。因此,萨维尼非常重视习惯的作用,在笔者看来这个习惯不止是日耳曼习惯,也包括罗马法习惯。(二)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中止所产生的影响1896年德意志帝国制定了民法典,并规定1900年1月1日施行,当今的联邦德国还是在适用该民法典。民法典的制定客观上确实促进了国家的政治统一,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民法典的颁布,确实将罗马法以及日耳曼法送进了历史里面去了,人们的研究再也不是民族传统习惯,而是专注于法典理论的研究,怎么样使得法典的逻辑结构能够更加完善,这样做确实能使得法典体系更加的完备。此时的我,不禁想起这么一个问题,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为什么德国成文法的出现就会嘎然终止呢?我想,应该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德国人出现了像康德、黑格尔、马克思这样的大家,他们最为有名的是哲学理论,哲学使得人们变得有思辨,变得严密,变得具有逻辑性,他们觉得逻辑性的东西能够自我完善,因此制定一部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民法典是德国人的首要选择;第二,当时政治、经济的需要。德国的统一,经历血与火的考验。德国人的统一,由于教会的力量阻拦,再加上,英法等国不希望欧洲中部出现一个强大的国家来破坏其原有的政治、经济秩序。因此,德国人民希望尽快制定成文法典来维护这来之不易的统一,增强国家统一意识,实现民族复兴。第三,法国大革命不止冲垮了欧洲大陆的封建势力,不止为欧洲其他国家带来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而且也为其他国家带来了法典化的思想。因此,德国人自然受到法国法典化的思潮。但是过于注重法典本身难以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法典是具有滞后性的,社会生活中的问题,法典是不可能完全解决,因此,传统民族所遗留下来的习惯和民族精神此时将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三、习惯对日本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从日本文化中的启发有一位学者说日本的文化是一种“洋葱”文化,把他一片一片地洋葱拨开之后,我们发现其是没有核心。日本文化的包容性实在领人值得深思。当深入了解日本,你会发现相扑运动,人们还是十分的喜爱,你会发现日本人民喜爱橄榄球。你会发现日本的时装还是让人着迷,你会发现和服是那样的端庄。所有这一切,引起我们对日本的法制现代化产生更加深入的思考。(二)习惯在日本法制近代化中的体现日本的法制现代化自倒幕运动开始,倒幕运动的成功,使得天皇的统治的模式得以重新确立。为下一步中央集权奠定十分深刻的基础。以大久保利通为首的内阁实行一系列集权政策:(1)废藩置县,版籍奉还;(2)废除士、农、工、商身份,实行新的身份,建立崭新的户籍制度;(3)文化教育上,实行全面的义务的国民教育(4)实行殖产兴业政策,集中以国家的力量进行经济建设(5)法制建设上,翻译照搬法国的法典。通过一系列这些政策,日本的近代化速度加快,大久保等人想进一步地脱亚入欧,对日本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结果是因改革过于激烈,改革过于去习惯化,大久保被暗杀。新上任的伊藤博文对此进一步的思考,改革的力度不仅要强,而且改革应该要更加注重习惯。为此,伊藤博文为此到了与日本国情更加相似的德国进行考察,以德国《普鲁士普通法》为蓝本对日本的宪法的蓝图进行勾画,天皇就像是人的脑袋,政府就像是人的心脏,上下两院如同人的左右两臂,海陆军就像人的拳头,政府各部门、司法部门组成人的躯体,民众是人的两条腿脚。基于此,伊藤博文基于日本国民所习惯的自然理念设置日本的宪政,天皇于1889年基于上述的构想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此后日本对六法在仿照德国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制定了适合日本国情的六法体系,日本的法制近代化基本完成。比如日本民法中有这么一条规定:“因特定行为选定假住址,关于其行为视为住址。”假住址制,是日本结合本国习惯所采用的制度。德国民法中不采用此原则,因为德国用数个住址主义,故不必有假住址。四、习惯对传统中国法建设的影响在传统中国,基层存在着许多婚姻的缔结、解除,家庭财产继承等各种各样的民事纠纷。在当时,统治者重刑轻民,民事方面的法制不发达。民众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往往是依据当地的习惯,并且在当地的社会中,这种解决方式得到大家的遵循。这些习惯被当时的基层长官以及他的法律助手们所认真的关注。实际上,基层的长官们并不一定要按照习惯对案件进行判决,他们可以依照当时律令等进行判决。但是,这些当地习惯之所以被他们娴熟地运用,最为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些判决应该要得到当地民众的接受以及使得这些判决符合礼的规定,从而起到教化的目的。上级政府在收集习惯上的不遗余力有助于规范其行政。以清朝为例,地方的习惯经过按察使以及布政使的整理被编入省级资料库中,他们在法律布告中引用这些习惯用以纠正基层不良的民风民俗。除此之外,各地的有代表性的惯例,经过筛选被纳入到国家正式法典当中。最为有名的例子:“承继两房宗祧”的做法于1775年被编入到大清律例第78条第5条例中。其中规定了:“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情属同父母亲,两相情愿者,取其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承继两房宗祧”这样一个民间习惯关系到当时整个清帝国的利益,民间的继承秩序得到明确修正,有利于当时的社会稳定以及财产安全。如今,“承继两房宗祧”这种制度虽然已经没有在成文法中规定,但是这样一种习惯仍然在农村社会普遍存在,正如刘作翔所说,习惯仍以其顽强的生命力遗存下来,成为人们的心理积淀或意识表现,在社会生活中以隐文化形态发挥功用。五、启示通过上面的分析,笔者以为有两点启示应引起我们的关注。一是重视习惯在法制建设中的良好作用。从英、德、日法制建设中可以看出尊重习惯并不是保守的表现,相反,在各国法制的改革中尊重习惯可以使得法制改革变得更加平稳。对于一个成文法的国家来说,尊重习惯也是有利于克服成文法典的僵化性以及滞后性。苏力指出,国内民商法极少强调尊从民商事习惯和惯例。2500件法律文件中。没有任何法律明确提出“依习惯”,只有一件强调了依据商事习惯。而另一方面,《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法律没有规定,应当遵守国家政策。”而在同样的2500件制定法中,竟然有1015件(2412条)以不同方式提及了各种类型的“政策”。政策能否解决一切问题呢?答案是否定的。传统中国法有着深厚地尊重习惯和惯例的传统,中国的法制建设应该继承这些有益习惯,在这种基础上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新法律制度。只有这样,民众对法才能比较容易接受,法律的执行效果才能更好,更充分。二是重视习惯的整理汇编。或许有人认为这项工作意义不大,因为现在人口流动频繁或者习惯的适用很不方便等各种原因。但笔者认为建立完整的习惯汇编应该说还是必要。首先,我们要清楚中国人有“同乡”以及“安土重迁”的传统观念。我们很容易地发现,同乡借钱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外打工的人们工作多年还是会回老家定居的情况也不少。建立习惯汇编有利于同籍同地的人们解决各种各样的纠纷。其次,习惯汇编也是中国法文化的宝贵资产。习惯的整理汇编促进法理、法史的理论发展,尤其是民商法的理论发展,进而得出这样一个观点中国民商法典的制定应该更加注重本民族的习惯。最后,各省在收集习惯时,应该归纳总结一些相同的习惯和惯例以方便人们使用,进而总结各省通用习惯来充实我国的成文法典。

我也是法律本科毕业的,自己有一份,网上绝对找不到第二份,只可惜你给的份太少了。我的是浙大的,发给你肯定能过关。

转毕业论文主标题(黑体·三号字)--副题(宋体·四号字)考号:(楷体·四号字) 姓名:(楷体·四号字)(内容提要) (黑体·五号字)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公诉,检察权在本质上主要表现为公诉权,以公诉权为基本内容的检察权在本质属性和终极意义上应属于行政权。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各项权力都是具体的诉讼程序性权力,与所谓的法律监督权并不存之必然的关联性。(宋体·五号字)[关键词)(黑体·五号字)检察权 公诉权法律监督(宋体·五号字)正文:(宋体·三号字。)谈论中国的检察体制,探讨检察机关转职托以及检察机关的改革,首要的问题就是对检察权的性质给出一个科学的解释。目前学术界刘这个问题已经作了初步的探讨,但是意见颇多分歧,归纳起来大致存在以下四种主要观点。观点一:行政权说,认为检察权就是行政权。(1)观点二:司法权说,认为检察官与法官同质但不同职,具有同等性,检察官如同法官般执行司法领域内的重要功能。(2)(注 释) (黑体·五号字)(宋体·五号字)(1)龙宗智:《论检察权的性质与检察机关的改革》,《法学》1999年第10期。 (2)谢鹏程:《论检察权的性质》,《法学》2000年第2朝。 (参考文献 )(黑体·五号宇)(宋体·五号字)l、朱勇、李育编著:《台湾司法制度》,时事出版社1989年版,第37页。 2、张穹、谭世贵:《检察制度比较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1990年版,第34页。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一、《宪法学》 1、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特征2、违宪问题研究;3、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 4、论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发展趋势5、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6、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立法7、宪政比较研究8、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关系 二、《婚姻家庭法》 1、论离婚自由2、试论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3、无效婚姻制度探析 4、论夫妻财产制度的发展 5、对结婚禁止条件的探索 6、拟制血亲间婚姻关系探讨7、试论夫妻相互忠实义务8、论家庭暴力中的权利救济9、论重婚1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婚姻家庭观12,论"禁育不禁婚" 13、论探视权的实现14、婚外同居行为的定性与法律责任15、试论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三、《刑法学》 1、论无罪推定2、论间接故意与疏忽大意的过失3、论无限防卫原则4、论犯罪构成5、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6、论紧急避险制度7、论数罪并罚8、论受贿罪 9、浅议计算机犯罪10、论洗钱罪12、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4、论毒品犯罪15、论金融罪 四、《刑事诉讼法学》 1、论两审终审原则2、论回避制度3、论刑事辩护人 4、论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5、论取保候审6、论不起诉制度 7、论当庭判决8、论死刑复核程序9、论死刑缓期执行10、论审判监督程序五、《民法学》1、论民法的基本原则2、论诚实信用原则 3、论民事主体制度4、论物权与债权的异同 5、论物的所有权6、试论用益物权 7、论债的担保8、论引起债产生的原因9、试论代位权10、论无权代理11、论表见代理的条件和结果12、论合同的订立 13、论无效合同的种类 14、论合同的履行 ]5、论交付的种类和意义16、论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原则17、试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18,论人身权的种类19、试论不当得利 20、论一般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六、《民事诉讼法》 1、论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2、论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3、论诉的和关4、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5、论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6、论我国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 7、论特殊地域管辖8、论我田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制度9、试论第三人10、试论共同诉讼 11、论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据制度 12、论举证倒置13、论起诉的条件 14、论反诉制度15、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公示催告程序16、试论支伺令17、论上诉的条件 18、论民事案件的督促再审程序19、论民事案件:的执行"难" 20、论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七、《知识产权法》 I、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2、著作权许可使用之研究 3、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4、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界限之研究5、专利技术与专有技术法律保护之异同6、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研究7、驰名商标的法律问题8、企业名称权研究9、从商标纠纷看企业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10、论商标撤销制度¨11、专利无效宣告制度的有关法律问题研究八、《公司法》1、论我国公司法的体例与结构 2、论我国公司法的基本原则3、论我国公司的种类4、论公司设立的条件 5、论公司设立的法律责任 6、论公司资本的三原则7、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8、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东出资9、论公司的发起人制度10、论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 11、论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12、试论国有独资公司制度的完善12、论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机构 14、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发行15、试论上市公司。 16、论公司 股票发行的条件 17、论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的条件18、论外国公司分支机;沟的设立程序19、论公司集团的设立 20、试论破产债权九、《外国法制史》 1、世界著名民法典体系之比较研究 2、试论英美判例法之可借鉴性 2、民法法系的历史发展与我国民法典的制定 4、罗马法与我国市场经济法律构建中的法理问题 5、论美国商法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6、信托的发展与我国信托制度的建立7、论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关系 8、法国民法发展制度考 9、普通法系主要国家刑罚制度之比较10、民法法系主要国家行政法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十、《合同法》 1、论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论合同的分类 3、试论合同的成立条件4、试论缔约过失责任 5、论合局的效力 6、试论无效合同 7、论债的保全8、试论债权人的代位权 9、试论合同的转让10、试论合同解除的条件11、论提存12、试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13、试论定金责任14、论违约行为的形态和责任15、试论合同的解释16、论要约和要约邀请17、试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件 18、试论不安抗辩权.19、试论概括移转20、论合同权利和义务终止的原因十一、《国际私法》 1、论我国的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的立法原则与补充完善2、论适用外国法的理论和方法3、论冲突规范的意义与重要组成部分的探讨 4、试论香港与大陆的法律冲突问题 5、谈涉外经济贸易合同中的法律问题十二、《国际经济法概论》 1、论关税减让原则与我国关税制度改革 2、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法律问题 3、试述关贸总协定对国际贸易的法律调整 4、试述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法律问题5、关贸总协定与中国对外贸易法的适用关系十三、(劳动法学》1、试论劳动法律关系2、试论劳动合同法律制度3、试论工资保障法律制度 4、试论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法律问题5、试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十四、《保险法》1、试论责任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异同2、我国保险立法的现状及其完善3、试论保险合同的补偿原则十五、《金融法学》 1、论贷款的法律调整2、浅议我国商业银行现状及其发展对策 3、金融违法行为的研究4、票据法的探讨5、论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权利及其制约十六、《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制度》 1、论环境标准2、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3、论"三同时"制度 4、论排污许可制度5、论水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6、论土地资源的法律保护 7、论风景名胜地的法律保护8、论国际环境责任9、论可持续发展原则10、论国际水道的保护 11、论海洋污染防治12、论文化遗迹地保护的法律制度十七、《公证与律师制度》 1、论公证的客观真实原则 2、论遗嘱公证3、论房屋买卖合同公证4、论出国留学协议公证5、论涉外公证6、论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辩护7、论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8、论行政诉讼中的律师代理9、论政府法律顾问的实务操作 10、论法律援助制度就几个方面论述一国际投资争端是什么二解决方案三ICSID是什么四两者比较下面再简单阐述一下编写毕业论文提纲的方法:1.先拟标题;2.写出总论点;3.考虑全篇总的安排:从几个方面,以什么顺序来论述总论点,这是论文结构的骨架;4.大的项目安排妥当之后,再逐个考虑每个项目的下位论点,直到段一级,写出段的论点句(即段旨);5.依次考虑各个段的安排,把准备使用的材料按顺序编码,以便写作时使用;6.全面检查,作必要的增删。在编写毕业论文提纲时还要注意:第一,编写毕业论文提纲有两种方法:一是标题式写法。即用简要的文字写成标题,把这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但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毕业论文提纲一般不能采用这种方法编写.二是句子式写法。即以一个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该部分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具体而明确,别人看了也能明了,但费时费力。毕业论文的提纲编写要交与指导教师阅读,所以,要求采用这种编写方法。第二,提纲写好后,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不可疏忽,这就是提纲的推敲和修改,这种推敲和修改要把握如下几点。一是推敲题目是否恰当,是否合适;二是推敲提纲的结构。先围绕所要阐述的中心论点或者说明的主要议题,检查划分的部分、层次和段落是否可以充分说明问题,是否合乎道理;各层次、段落之间的联系是否紧密,过渡是否自然。然后再进行客观总体布局的检查,再对每一层次中的论述秩序进行五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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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制作论文题目

电影是一门可以容纳悲喜剧与文学戏剧、摄影、绘画、音乐、舞蹈、文字、雕塑、建筑等多种艺术的现代科技与艺术的综合体。下面是我整理了电影学术论文题目,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电影学术论文题目 1略论电视的社会责任 2硝烟中的现代媒体 3记录片 故事 化的不同手段 4旅游节目的定位问题——质疑当前旅游节目“人 文化 ”包装 5电视节目的品牌战略 6从《同一首歌》看电视营销时代的晚会 7解析信息资讯节目的受众倾向 8论体育类谈话节目之体育明星专访 9谈文学 散文 到电视散文的审美空间拓展 10由凤凰卫视的 经验 看电视媒体品牌的塑造 11孤木何时育成林——谈中学生节目的现状与发展 12益智类节目的元素分析 13益智类节目的社会文化意义 14电视栏目包装策略初探 15为天气预报节目把脉 16传统媒体的整合传播策略——从《中国歌曲排行榜》的媒体整合说起 17浅析探索类纪录片对娱乐元素的应用及影响 18从电视电影的传播特性看中国电影频道的竞争策略 19增强“场信息”——提高谈话类节目质量的关键 20电视谈话节目嘉宾选择 21频道节目编排浅论 22人物纪录片的故事化创作——人物纪录片进入电视栏目后的新特点 23浅论历史题材记录片的叙事元素 24浅议谈话节目的话题选择 25论述受众在电视媒介中的主体心理和行为 26试论MTV中国本土化进程中的艺术审美与文化消费 27电视真人秀节目的综合性节目样式 28谈“真人秀” 29浅谈纪录片的主观精神 30关于谈话节目的品牌塑造 31浅论名人访谈节目中的主持人角色 32解析《鲁豫有约》——论谈话节目品牌的成功建立 33从《幸运52》的运营看益智节目的发展 34再现真实——浅谈纪录片中的搬演手法 电影学术论文 化视野下中西方电影的差异 摘要 中西文化差异,究其根源主要与自然环境、民族传统、思维模式、处世态度、宗教信仰、价值观等有关。本文通过对中西方电影的比较分析,可以透视中西文化的差异。 关键词:中西文化 中西电影 差异 中图分类号:J90 文献标识码:A 电影是特定文化的产物,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化。不同国家的文化差异自然反映在他们的电影当中。因此,分析电影是了解不同国家文化差异的很好途径。中西电影中的文化差异究其根源,主要与自然环境、民族传统、思维模式、处世态度、宗教信仰、价值观等有关。本文将从以下几方面分析中西电影中的文化差异。 一 中西电影中的宗教差异 ____是世界最大的宗教之一,公元4世纪时成为罗马帝国的主要教派,中世纪时期欧洲大部分人都成为了基督____同时,基督____中东、北非和印度部分地区成为了少数教派。紧接着地理大发现之后,经过传教士的不断传播和殖民扩张,基督____美洲、澳洲,而后遍布世界各地。因此,基督____方文明的成型有着重大影响作用。 佛教起源于印度,约在公元1世纪开始从古印度经丝绸之路传至中国,并得到了皇室的重视,许多佛经被引入中国,许多印度高僧来华讲道。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佛教又衍发出许多流派。这些流派大多融入了儒家思想、道家思想或 其它 一些哲学思想,渐渐地中国佛教摒弃了那些不适合中国社会的规则与条例,融入了一些新的教义,成为了中华文明的一部分,并带有自己的特色。佛教对中国人的思想起着重要作用,影响着我们的美学、政治、文学、哲学和医药等方面,当然也影响着我们的电影。 1 ____对西方电影的影响 ____三大教义分别是三位一体、原罪与救赎。三位一体就是圣父、圣子与圣灵是上帝的三个不同表现。原罪是人类堕落的结果,人类始祖偷吃禁果的行为通常被认为是原罪的起因,只有上帝的恩赐可以解救堕落的人类。救赎就是上帝和其他一些更高的力量,通过赐予人类永恒的生命或来生,来拯救人类精神上的死亡与终身诅咒。基督____人类需要从现状中解脱出来,然而,从长远角度来看,人类要完全得到救赎是不可能的。救赎在基督____一个核心教义,意思是只要人们心中有上帝,也终将被上帝所救。 救赎的理念代表着____的思想。这种思想无疑也影响着西方电影,不仅反映在宗教电影中,如《约翰福音》、《马太福音》、《最后的诱惑》等,也反映在其它一些电影当中,如《肖申克的救赎》。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在信仰缺失的年代里有关救赎的故事,救赎的是信仰,被救赎是希望。救赎是一场战斗,希望对绝望,自由对监禁。这也是人类尊严与人性的斗争。安迪救赎了他的狱友,因为他坚定的信仰是对邪恶与绝望最好的武器。不同于其它的宗教电影,《肖》中的救世主不是上帝,而是希望,被救赎的是自由。在安迪入狱之前,肖申克监狱的条件非常恶劣,犯人毫无人权可言。典狱长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基督,把犯人当作廉价劳动力。安迪入狱之后,这位不满现状的银行家虽无力改变,但他的出现至少给犯人们带来了希望和生命之光。至于安迪,他就是现代版的耶稣。他的受难也就验证了“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归正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强者拯救自己,伟人拯救他人。安迪给其他狱友带来希望,也拯救了他们。 2 佛教对中国电影的影响 佛教教义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把灵魂从肉体中解脱出来,另一方面是引导众生从痛苦走向快乐。佛教的创立者并不是命运或灾难的创造者,而是引导众生寻求祝福、避免灾难。命运与灾难源于因果循环,与个人的前世今生有关。每个人的想法无论是否付诸行动,都将在脑中留下印记。一个人的言行也将在他人心中留下印记。这些印象无论好坏,都将累积并影响一个人的命运,即所谓的业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无处可逃,无佛可救。 佛教提供了“因果报应”的叙事模式。中国许多古典文学主要采取佛家的因果报应叙事模式,而以曹禺先生的现代剧改编的电影《雷雨》也处处可见佛教意蕴。在第一幕鲁大海刚到周公馆就对四凤说:“刚才我看见一个年轻人,在花园里躺着,脸色发白,闭着眼睛,像是要死的样子,听说这就是周家的大少爷,我们董事长的儿子。啊,报应,报应。”第二幕中周朴园与侍萍相认后,侍萍说:“我伺候你,我的孩子再伺候你生的少爷们。这是我的报应,我的报应。”侍萍得知周萍与四凤之间的关系之后,沉痛地说:“这怪你妈太糊涂了,我早该想到的。可是谁料得到就会有这种事,偏偏又叫我的孩子碰着呢?妈的命苦,可你们的命……”当得知四凤已怀有周萍的孩子时,侍萍痛苦地说道:“啊!天知道谁犯了罪,谁造的这种孽!他们都是可怜的孩子,不知道自己做的是什么。天哪,如果要罚,也罚在我一个人身上。罪孽是我造的,苦也就当我一个人尝。”因果报应的思想观念在剧中人物身上很容易显现。 二 中西电影中不同的价值观 价值观左右人们的意见,影响人们的行为和评价,决定人们的言行和 思维方式 。在不同的环境下,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文化系统,不同的文化价值。“一种文化下的价值观与言行或许得不到另一种文化的理解与接受”。如电影《刮痧》中许爷爷用中国传统的刮痧 方法 给他的孙子丹尼斯治疗轻微的发烧,却被美国当局误认为是虐童事件。因此,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之间的交流也变得更加复杂。 1 西方的个人主义价值观 个人主义通常被解释为独立、自恃、独断独行、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这些字眼。科本哈瓦却说:“它帮助人们不断向前,是人类本性,身体,感官,心灵,智力的觉醒。”个人主义在西方文化中就是提倡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再者个人主义更重视民主和平等,同时也重视他人的权利。 电影《克莱默夫妇》“用一种间接的方式向人们解释了个人主义”。泰德·克莱默是一位颇具天赋的 广告 策划师,努力赚钱养家,但他的妻子乔安娜却要与他离婚。中国观众或许不能理解乔安娜为何要离开她的丈夫?泰德从未虐待过她和孩子,也没有对她不忠,尽量满足她想要的东西。在中国,像泰德这样的男人通常被看作是一个好丈夫,因为他努力工作都是为了支撑这个家庭。但乔安娜并不这么想,她说,“我的一生,我感觉我是某个人的妻子,某个人的母亲,某个人的女儿,即使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都不知道我是谁,这就是我为什么离开你的原因”。从她的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乔安娜个人意识的觉悟和对个性自我的追求。 2 中国的集体主义价值观 集体主义是用来描述道德上、政治上的思想或社会观,强调团体中成员间的合作,并且个人利益总要让位于集体利益。集体主义注重集体和社会,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集体主义的精神支柱和整体主义有关,即整体大于部分。集体主义通常与个人主义相对,特别是这些观点经常在系统中相互结合。那些拥有集体主义思想的人认真遵守社会或团体的规则,保护集体、社会、国家的利益,而任何影响集体利益的个人行为都将招来批评。中国就是一个典型的集体主义的国家。 集体主义在中国电影中有着明显的记号。中国““””之后,以及改革开放初期的电影,都带有浓厚的集体主义色彩。尤其是由中国第四代导演所导的电影,大部分是以革命为题材,突出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的革命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他们的电影对特定历史时期的眷恋和深思也形成了独具一格的中国“集体主义电影”,其中代表作有:《黎明》、《南昌起义》、《西安事变》、《狼牙山五壮士》、《董存瑞》、《鸡毛信》等等。 三 中西电影中的人权 人权是人人皆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我们通常所说的人权,包括公民权和政治权利,如生存权、人身自由权、言论权、法律面前的平等权和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等等。这里我们将主要讨论中西方电影中表现出的有关隐私权、艾滋病人和同性恋者的权利,从而透视、分析中西方在这方面的文化差异。 1 中西电影中的隐私权 隐私权是个人或集体把他们的私人信息隔离起来的权利,也只有他们自己可以选择性的对外揭露。“隐私权的界限和内容在不同的文化和个人中虽然不同,却有共同的主题。隐私权可以看作是安全的一个方面,由相关利益集体权衡”。隐私的概念通常和西方文化联系在一起,特别是英国和北美国家。这个概念并非全球皆有,有些国家是近些年才有的。中国 传统文化 中并无隐私权一说,所以中国人对自己的隐私既不敏感也不小心保护,相反,美国人更加注重他们的隐私权。这种差异在电影中也有所体现。 美国电影《楚门的世界》从一个独特的视角向我们展示了这种权利。主角楚门从出生就一直生活在镜头前面,且一直未发现这个事实。楚门的生活通过成千上万个隐藏的摄像头一天24小时不间断地向全球直播。制片人克里斯托弗给他制造不同的环境来捕捉楚门的真实表情和行为。为了防止楚门发现这个不真实的世界,克里斯托弗想尽办法遏制他的冒险精神。后来,西尔维亚闯入楚门的虚幻世界,并和楚门坠入爱河。之后,她发起了一个“还楚门自由”的行动,希望楚门能够从电视中走出来。《楚门的世界》向人们展示了隐私权是不可侵犯的权利。它同时警示我们必须尊重保护隐私权。楚门的生活也启示观众,他们的生活只由自己掌控。中国有一部电影《无形杀》说明了隐私权意识的缺乏,讲述了由于人肉搜索导致一个女人的死亡,这个女人在网上被通缉,因为她和别人有外遇。网友们跟随调查她的情人,认识她的路人都不断质问她。后来人们在海滩上发现了她的无头尸体,这部电影涉及到了网络搜索触及隐私的问题。 2 特殊人群的权利 西方国家非常注重特殊人群的权利,虽然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可能享受这些权利,但他们对这些平等的权利却有很强的意识。例如艾滋病患者和同性恋者的权利。 《费城故事》是好莱坞第一部涉及艾滋病、同性恋和同性恋歧视的主流电影,改编自吉尔弗雷·鲍尔斯的真实经历。吉尔弗雷是首个因艾滋病受歧视而状告贝克·麦克肯兹公司的律师。这部电影涉及到难以被公众接受的话题——艾滋病和同性恋,披露了对这些特殊人群的社会隔离和歧视。另一部2008年出品的传记式电影《米尔克》,讲述了第一位公开同性恋身份、后当选为加州议员的政治家哈维·米尔克一生都为同性恋者争取合法权利的故事。这说明西方人强烈的平等意识,无论多艰难,都要为平等奋斗。 中国一部类似主题的电影《喜宴》,反映了中国人对同性恋的否定、拒绝态度。电影讲述高伟同在纽约的生活。他有一个成功的事业,和他的同性恋爱人赛蒙关系很融洽,而他在台湾的父母却不知此事,一直盼着他早日娶妻生子。因此,在赛蒙的同意下,伟同和一个漂亮的中国姑娘薇薇说定假结婚。后来,薇薇引诱醉酒的伟同而怀孕。伟同不得不将真相告诉他母亲。他母亲极为震惊,但坚持不要将此事告诉他的父亲,伟同也不敢告诉他的父亲,因为他父亲刚中风复原,难以接受这样的打击。最后,薇薇决定把孩子生下来,并希望赛蒙留下来做孩子的另一个爸爸。在中国的环境下,人们很难接受同性恋,特别是对于那些传统的父母来说。因此,同性恋者也不敢让周围人知道,怕他们在背后议论纷纷。 四 小结 本文通过对中西方电影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中西方文化都有其独特之处。随着社会的发展,两种文化自身所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露出来,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西方文化中的极端个人主义以及无权威的状态,使得社会问题突出;而中国文化中的“无为”思想,也让中国在很多方面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因此,西方向东方取经,东方向西方看齐,东西方民族相互取长补短,这是中西方文化重新获得活力和新生的唯一出路,也是两种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 于杰:《都是刮痧惹的祸——从〈刮痧〉谈中西文化差异》,《山东外语教学》,2003年第4期。 [2] 王俊霞:《美国的个人主义与中国的集体主义》,《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年第2期。 [3] 刘小晨:《关于女性与自我价值的思考:〈克莱默夫妇〉的启示》,《江西 教育 学院学报》(社科版),2008年第2期。 [4] 王国峰:《从影视作品看中西文化差异》,山东大学2008年硕士论文。 作者简介:周志高,男,1972—,江西樟树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工作单位:九江学院外语学院。 看了“电影学术论文题目”的人还看: 1. 电影学术论文范文 2. 电影学术论文 3. 大学生学术论文题目 4. 有关电影广告学术论文 5. 电影评论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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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制论文范文

摘要: 本文在习惯这一词语的基础上,仔细阅读了英、德、日、传统中国法制度建设的相关内容,分析习惯在对各国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并试提出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习惯对于中国法制建设是良好的,有传统基础的;习惯汇编是实现习惯对中国法制建设影响的重要条件之一.关键词习惯法制建设影响启示造成一国之拙本,形成一国之国风,即习惯也.故此如有无视该民族之习惯,而规定各种法令,则不能期待于行政之完全者明矣.习惯是无论何种法律文化背景下都存在的一种法的渊源,法律中有不少规则就直接来自于习惯.一、习惯对英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习惯对属人主义产生影响的背景属人主义指的是法律适用于一个族群,民族,而这个民族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拥有了该法律,无论身处何处,均适用这法律.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中》分析了日耳曼法属人主义产生的原因,他认为环境的因素影响日耳曼人的居住方式,他们喜欢分开居住,分开居住造成了各个群体产生各自的生活习惯和各自处理问题的方法,当日耳曼的各个群体相聚一起时,他们自然的按照各自已有的习惯去处理问题,这就是孟德斯鸠所理解的属人主义的由来.(二)属人主义对英格兰及其殖民地的影响日耳曼人的这种属人主义思想深刻影响着世界法学的发展方向,英格兰王国威廉一世原来是法国诺曼底公爵,他在征服英格兰后,并没有把自己领地原有的一套法律体系灌输于英格兰,而是在尊重当地英格兰民众原有的习惯习俗来进行断案,这样有效地缓和与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矛盾,巩固他在英格兰的统治.后来的亨利二世继续在英格兰的实施属人主义,进行了一系列司法改革,他定期派巡回审判的专员到各地,这些专员在办案时,除依据国王诏书敕令外,主要是依据日耳曼人的习惯法和地方习惯.凡是他们认为正确、合理,并与国王的立法不相抵触的习惯和惯例,便被确认为判决的依据.他们经常聚集在中央所在地威斯敏斯特交换意见,彼此认可各自的判决.这样,一些被引为依据的习惯便成了以判例法形式出现的普通法.总之,英国的"普通法大部分是以接受和一般化全国的或广泛流行的习惯为基础的;英国的普通的,一般的习惯变成了普通法".通过该措施,中央的司法权力得到统一,地方领主的司法权力得到削弱.这一习惯很好的贯彻到后来英国的殖民地统治当中,当时英国人统治香港时,也并没有将英国的法律直接适用于华人群体中去,只是当双方或者单方是英国人是才适用英国法,由此得出英国人在殖民地中的统治实施属人主义.当地的华人群体援用的仍然是大清律例,只有当他们的法律严重违反人权价值时,港英立法机关才会干预.这样就出现这这么一种现象,一个政府,两个司法机构,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地华人接受和认同了英国法的价值时,他们在20世纪70年代,主动放弃大清律例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由原来的属人主义最终演变为属地主义.大清律例已经不再适用,但里面的一些规定,以习惯的方式存在于华人群体中去.詹宁斯指出,统治乃是一种合作的功能,而法律规则不能单独地促成合作的行动.惯例有助于民主制度的运转,能促使国家机构更加协调,否则,就会产生摩擦.这就是属人主义所带来的优点,它是一种缓和方式促进司法统一,它有利于维护统治者的统治,促进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属人主义就像用文火熬成的汤,汤的营养价值得到很好的保存.英格兰和香港都一样,当地民众的优秀习惯得到了很好的保留.这些都是有利于本土法学文化的继续传承.二、习惯对德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萨维尼思想对德国成文立法的影响萨维尼在其《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使命》中阐述了他反对在全德立即制定包括民法典、刑法典、诉讼法在内的成文法典,他的主要观点为:"法律首先产生于习俗和人民的信仰,其次是假手于法学--职是之故,法律完全是由沉潜于内,默默无言而孜孜~~的伟力,而非法律制定者的专断意志所孕就的."进而可以得出这样结论:本国的法律应该随着时间自然形成,立法机关的制定过于急进地制定法律必然使得法理的讨论不甚充分,从而使得有法律则无实施.民众不能充分理解其法理,则其实施的效果不大.因此,萨维尼非常重视习惯的作用,在笔者看来这个习惯不止是日耳曼习惯,也包括罗马法习惯.(二)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中止所产生的影响1896年德意志帝国制定了民法典,并规定1900年1月1日施行,当今的联邦德国还是在适用该民法典.民法典的制定客观上确实促进了国家的政治统一,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民法典的颁布,确实将罗马法以及日耳曼法送进了历史里面去了,人们的研究再也不是民族传统习惯,而是专注于法典理论的研究,怎么样使得法典的逻辑结构能够更加完善,这样做确实能使得法典体系更加的完备.此时的我,不禁想起这么一个问题,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为什么德国成文法的出现就会嘎然终止呢?我想,应该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德国人出现了像康德、黑格尔、马克思这样的大家,他们最为有名的是哲学理论,哲学使得人们变得有思辨,变得严密,变得具有逻辑性,他们觉得逻辑性的东西能够自我完善,因此制定一部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民法典是德国人的首要选择;第二,当时政治、经济的需要.德国的统一,经历血与火的考验.德国人的统一,由于教会的力量阻拦,再加上,英法等国不希望欧洲中部出现一个强大的国家来破坏其原有的政治、经济秩序.因此,德国人民希望尽快制定成文法典来维护这来之不易的统一,增强国家统一意识,实现民族复兴.第三,法国大革命不止冲垮了欧洲大陆的封建势力,不止为欧洲其他国家带来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而且也为其他国家带来了法典化的思想.因此,德国人自然受到法国法典化的思潮.但是过于注重法典本身难以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法典是具有滞后性的,社会生活中的问题,法典是不可能完全解决,因此,传统民族所遗留下来的习惯和民族精神此时将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三、习惯对日本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从日本文化中的启发有一位学者说日本的文化是一种"洋葱"文化,把他一片一片地洋葱拨开之后,我们发现其是没有核心.日本文化的包容性实在领人值得深思.当深入了解日本,你会发现相扑运动,人们还是十分的喜爱,你会发现日本人民喜爱橄榄球.你会发现日本的时装还是让人着迷,你会发现和服是那样的端庄.所有这一切,引起我们对日本的法制现代化产生更加深入的思考.(二)习惯在日本法制近代化中的体现日本的法制现代化自倒幕运动开始,倒幕运动的成功,使得天皇的统治的模式得以重新确立.为下一步中央集权奠定十分深刻的基础.以大久保利通为首的内阁实行一系列集权政策:(1)废藩置县,版籍奉还;(2)废除士、农、工、商身份,实行新的身份,建立崭新的户籍制度;(3)文化教育上,实行全面的义务的国民教育(4)实行殖产兴业政策,集中以国家的力量进行经济建设(5)法制建设上,翻译照搬法国的法典.通过一系列这些政策,日本的近代化速度加快,大久保等人想进一步地脱亚入欧,对日本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结果是因改革过于激烈,改革过于去习惯化,大久保被暗杀.新上任的伊藤博文对此进一步的思考,改革的力度不仅要强,而且改革应该要更加注重习惯.为此,伊藤博文为此到了与日本国情更加相似的德国进行考察,以德国《普鲁士普通法》为蓝本对日本的宪法的蓝图进行勾画,天皇就像是人的脑袋,政府就像是人的心脏,上下两院如同人的左右两臂,海陆军就像人的拳头,政府各部门、司法部门组成人的躯体,民众是人的两条腿脚.基于此,伊藤博文基于日本国民所习惯的自然理念设置日本的宪政,天皇于1889年基于上述的构想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此后日本对六法在仿照德国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制定了适合日本国情的六法体系,日本的法制近代化基本完成.比如日本民法中有这么一条规定:"因特定行为选定假住址,关于其行为视为住址."假住址制,是日本结合本国习惯所采用的制度.德国民法中不采用此原则,因为德国用数个住址主义,故不必有假住址.四、习惯对传统中国法建设的影响在传统中国,基层存在着许多婚姻的缔结、解除,家庭财产继承等各种各样的民事纠纷.在当时,统治者重刑轻民,民事方面的法制不发达.民众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往往是依据当地的习惯,并且在当地的社会中,这种解决方式得到大家的遵循.这些习惯被当时的基层长官以及他的法律助手们所认真的关注.实际上,基层的长官们并不一定要按照习惯对案件进行判决,他们可以依照当时律令等进行判决.但是,这些当地习惯之所以被他们娴熟地运用,最为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些判决应该要得到当地民众的接受以及使得这些判决符合礼的规定,从而起到教化的目的.上级政府在收集习惯上的不遗余力有助于规范其行政.以清朝为例,地方的习惯经过按察使以及布政使的整理被编入省级资料库中,他们在法律布告中引用这些习惯用以纠正基层不良的民风民俗.除此之外,各地的有代表性的惯例,经过筛选被纳入到国家正式法典当中.最为有名的例子:"承继两房宗祧"的做法于1775年被编入到大清律例第78条第5条例中.其中规定了:"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情属同父母亲,两相情愿者,取其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承继两房宗祧"这样一个民间习惯关系到当时整个清帝国的利益,民间的继承秩序得到明确修正,有利于当时的社会稳定以及财产安全.如今,"承继两房宗祧"这种制度虽然已经没有在成文法中规定,但是这样一种习惯仍然在农村社会普遍存在,正如刘作翔所说,习惯仍以其顽强的生命力遗存下来,成为人们的心理积淀或意识表现,在社会生活中以隐文化形态发挥功用.五、启示通过上面的分析,笔者以为有两点启示应引起我们的关注.一是重视习惯在法制建设中的良好作用.从英、德、日法制建设中可以看出尊重习惯并不是保守的表现,相反,在各国法制的改革中尊重习惯可以使得法制改革变得更加平稳.对于一个成文法的国家来说,尊重习惯也是有利于克服成文法典的僵化性以及滞后性.苏力指出,国内民商法极少强调尊从民商事习惯和惯例.2500件法律文件中.没有任何法律明确提出"依习惯",只有一件强调了依据商事习惯.而另一方面,《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法律没有规定,应当遵守国家政策."而在同样的2500件制定法中,竟然有1015件(2412条)以不同方式提及了各种类型的"政策".政策能否解决一切问题呢?答案是否定的.传统中国法有着深厚地尊重习惯和惯例的传统,中国的法制建设应该继承这些有益习惯,在这种基础上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新法律制度.只有这样,民众对法才能比较容易接受,法律的执行效果才能更好,更充分.二是重视习惯的整理汇编.或许有人认为这项工作意义不大,因为现在人口流动频繁或者习惯的适用很不方便等各种原因.但笔者认为建立完整的习惯汇编应该说还是必要.首先,我们要清楚中国人有"同乡"以及"安土重迁"的传统观念.我们很容易地发现,同乡借钱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外打工的人们工作多年还是会回老家定居的情况也不少.建立习惯汇编有利于同籍同地的人们解决各种各样的纠纷.其次,习惯汇编也是中国法文化的宝贵资产.习惯的整理汇编促进法理、法史的理论发展,尤其是民商法的理论发展,进而得出这样一个观点中国民商法典的制定应该更加注重本民族的习惯.最后,各省在收集习惯时,应该归纳总结一些相同的习惯和惯例以方便人们使用,进而总结各省通用习惯来充实我国的成文法典.(本回答来源于学术堂)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精选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法律 文化 对新型法制化建设的影响

摘要: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越来越为学界与社会所重视。在探索如何在中国法制建设的道路存在多方面的观点与争论。法律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发掘传统法律文化在现代法制建设中的意义,能有效地促进法制的完善与发展,形成具有特色的、完善的中华法系。

关键词:

传统;法律文化;法制建设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和“依法治国”方针国策的指导下,中国的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但是,依法治国,从这个源于西方的治国理念传入我国并且应用到实践当中的成效来看,比起西方来说,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此落后于西方的尴尬局面。著名的德国历史法学派法学家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认为法律就像语言、风俗一样,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世世代代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它“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中国新型法制建设面对着越加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西 方法 律文化的冲击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何去何从?对此,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亊实,中国今天正在使用的一整套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职业群体的分类,是几乎全部从西方发达国家借鉴和移植过来的。所以,它们基本上不属于我们传统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法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源于西方的“舶来品”,而这与以封闭的小农经济、政治的专制统治和以家庭为中心的宗法关系为基础的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是格格不入的。

一、从法律的起源和用途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法只是一种统治和刑罚的工具。自奴隶社会时期便有“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出现;而司法也主要依靠于“鬼神”、“神兽”等,并且主要应用于宗教和政治、军事活动。我国古代法的基础是“礼”和“刑”,追求的是维护血缘统治关系和等级制度。①而这却令人民对法产生畏惧和排斥,甚至是厌恶。而并不像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古希腊法和古罗马法,是奴隶制的商品经济关系下,契约式的人权和民主。

二、从法律的发展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儒家学派逐渐成为被统治者推崇、主导社会的思想体系,中华民族精神在本质上是“儒”的体现。②首先是受儒家推崇的“人治”传统。儒家主张具有贤德礼义理想主义下的人来统治整个国家,这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体现的便是权力大于法律和专制统治的长期延续。法律的正当性来自于统治者手中权力的赋予,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把法视为政治的一部分。而这种思想至今仍有深刻的影响,正是由于这种根深蒂固的潜在意识,把法看成是统治者手中的政治工具或者是打击报复的惩罚手段。从近现代中国的历史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小到一个刑亊案件的法官因为民众的舆论和关注便匆匆给一个案件下结论,大到对权力、特定人物的盲目崇拜和对民主、宪政与分权排斥的思想。而在西方法律文化中,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形成了早期的民主制度,出现了以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为代表的主张民主与法治的学者;到近代,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对现代世界法制建设影响巨大的“鼻祖”级的人物,均来自于西方。

其次是受儒家文化推崇的“礼”与“德”。

在西方法律文化中,官僚政治受法律调节,但在中国法律并不独立,法律从属于道德,为行政服务,也成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的制度。所谓“德礼为政教之本”③,法只是一种辅助的手段和教条式的工具,这导致长期以来法律不能得到人们的有效重视和信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强调对礼义的追求,提倡纲常伦理。正如费正清先生在《美国与中国》所言,在以家庭为单位的重农主义的社会中,“人的价值并不像西方所认为的那样是每个人所固有的品质,而是需要从外界获得的。一个人的行为好坏主要应看它对社会福利、安定与是否有贡献来判断,个人本身也是不受赞扬的,因此中国所存在的一种政治传统即为家长式的控制。”④这种影响是巨大的。一方面,这导致“人情”、“等级”和“面子”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因子。

而这对我国当今法制建设的影响,是极其不利的。近年来“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一纸司考不如有个叫李刚的爹”等一些言论从侧面体现出,我们的社会建立在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上,而在此当中,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地位和尊严所体现出的价值越发的小,心甘情愿也好被迫无奈也好,只有屈从和扎入这一张张类似等级制度的大网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从而进一步的导致在某些司法当中“以亊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的陷落和法律本身公信力的下降。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一旦少了等级和家庭的一定程度的约束,对社会规则的漠视就很可能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受侵害的客体既可能是公共利益也可能是私利,而这与法制建设中,人们对法律这种社会公共规则的敬畏和自觉的遵守的目标是截然相反的。

崇尚“以和为贵”、“天人合一”的儒家思想,这种基础下,造就了不管是在统治者还是人民,还是立法、司法中都存在的“无讼”的价值取向。再加上“重狱轻讼”的诉讼制度,这使得自古以来人民的权利意识淡薄。人民没有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的意愿和倾向,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却向权力寻求救济(而这通常是非法的),或是干脆选择忍气吞声。目前我国当下“主流”的观点类似于“先中体西用,再逐步过渡到西体中用”的文化价值取向。但是新型法制建设的要求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要求显然是冲突激烈的,在“中体”思想的引领下依然是无法摆脱人治和人情关系的窠臼的,而这将是法制建设的致命伤。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要全盘否定抛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呢?这显然是不行的。那么在新型法制化建设的浪潮中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实现自己的“华丽转身?”一是坚决破除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不利于进步的部分,弘扬吸收西方的先进法律精神。可以大胆的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大部分是不利于法制建设的,而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当然有方方面面,但在当今世界市场经济的大势下,这不仅是我国发展的要求,更是一种不可逆的趋势。

二是制度改革和完善。

制度的不完善更是为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煽风点火。不能让“党”的头衔成为某些不法分子的“免罪金牌”和特权标志。对于作为执政党队伍,对其违法行为更应当透明的依法处置。”减少权对立法、司法的干预,重视宪法的地位,逐步建立违宪审查机制(宪法虽然是充满政治意识形态的产物,但是对于违反宪法的必须采取得到法律的制裁和追究,否则宪法将沦为一种形式主义的文字),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得立法、司法、行政三者相互独立又互相牵制。不仅是立法、司法制度面,作为行政的执政党,也应当加强自身的建设。这是破除等级和特权势力风气的关键,使得法治得到真正保障的关键。三是文化大环境的建设和 教育 的改革。我国没有西方深厚的__宗教的传统,这正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所以,要培养大众对法律的信仰,把法律作为自己的“宗教信仰”,减少政治和意识形态在文化和教育中的影响,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提倡多样化的文化,同时又要适当的运用中国传统法律道德的教化作用,把“无讼”最为发展的最终目标而不是过程。从文化教育入手,加强法制的教育,是一种广泛的必要的保障。

培根说过,“对于一切亊物,尤其是艰难的亊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是不可能消失的,中国的法制化建设必然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的不仅是眼光和视野,更需要的是决心和毅力。我们必须站在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 经验 和当今时代发展的趋势下,既要大胆的吸收和借鉴西方先进的法律文明,又要理性的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取舍,真正从权力社会走向文明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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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养与节制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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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节制,是指在理性的指导下,对利益、欲望、情感等进行控制、调节,使之合理、得当。一个懂节制、能节制的人,必然是一个自觉遵纪守法的人、一个有教养的人、一个能妥善处理人际关系因而受人欢迎的人,同时也是一个身心健康发展的人。节制作为一种良好品德,首先表现为对利益取舍的节制。我国自古就重视义利之辨,强调人面对利益时要以道义为指导和准则,作出正确取舍。这便是先哲常说的“见利思义”“见得思义”,取所当取、得所当得,而不可苟取妄得。对利思而后取,便是在利益问题上的节制。节制其次表现为对欲望的合理调控。我国古人在重义利之辨的同时又重理欲之辨,强调人以社会准则和道德理性为指导,对欲望进行节制。先哲认为,只有以理导欲、以理节欲,才能使人的欲望得到正当、合理的满足,否则就会适得其反。这便是荀子所说的“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中外历史上都不乏纵欲失德、纵欲败事、纵欲亡身的事例。节制还表现为对情感、情绪的合理调控。喜怒哀乐乃人之常情,但必须使之“发而皆中节”,恰当地表露、释放,做到“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一个喜怒无节、动辄失控的人,不仅难以处理好人际关系,而且往往会误事、伤身。此外,节制还表现为日常生活中的饮食起居有节,生活、工作有序有节。节制并不是遏制、束缚个性,相反,惟有懂节制、能节制,才能使个性在社会准则许可的范围内得到正常、健康发展。节制也不是提倡做一个生活枯燥乏味、刻板拘谨的人,更不是让人无所欲求、走向禁欲。节制要求人有节、有度,“从容中道”,恰到好处。在这方面,孔子堪称楷模。孔子是一个个性鲜明、兴趣爱好广泛、多才多艺、生活丰富多彩的人,又是一个很有节制的人。据《论语》记载,孔子不仅好饮,而且饮酒不限量(“酒无量”),但他从未酒醉失态,更未曾因好酒而酗酒乱性(“不及乱”)。他既能“从心所欲”、高度自由,又能言行举止“不逾矩”。“从心所欲,不逾矩”,是一个懂节制、能节制的人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显然,节制与个性自由、愉悦生活并不对立。节制的反面是任性、放纵、无度,它们是人失去理性约束、放松自我管控的表现和结果。理性是人生航船之舵。人们一旦放松以至失去理性的引导、约束、管控,走向任性、放纵,就会遭致诸多危害。从小处说,许多慢性疾病往往是由饮食起居无节制引发的;从大处说,不同性质的犯罪行为大都由任性、放纵发端。一旦放纵到恣意妄为的程度,就会置社会准则于不顾,以至违法乱纪。在人生中,理性只能不断增进、强化,而不可削弱以至丢弃。理性增强的外在表现,则是自觉的节制。

凡有良好教养的人都有一禁诫:勿发脾气。 ——爱默生【美】 忿怒二字,圣贤亦有之;特能少忍须臾,便不伤生。 ——曾国藩 怒时光景难看,一发遂不可制,既过思之,殊亦不必;故制怒者当涵养于未怒之先。 ——申涵光 虔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通过灵魂的最纯洁的宁静而达到最高修养的手段。 ——歌德【德】 人的思想是可塑的。一个人如果每天观同一幅好画,阅读某部佳作中的一页,聆听一支妙曲,就会变成一个有文化修养的人——一个新人。 ——罗斯金【英】 身不修则德不立,德不立而能化成于家者盖寡矣,而况于天下乎? ——武则天 心的陶冶,心的修养和锻炼是替美的发现和体验做准备。 ——宗白华 性情的修养,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自己增强生活能力。 ——池田大作【日】 修养的本质如同人的性格,最终还是归结到道德情操这个问题上。 ——爱默生【美】 修养的基础是内心对话,人在这种对话中既是自己的原告,又是自己的辩护士和法官。 ——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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