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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网络直播需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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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网络直播需求分析

1.丰富了获取信息的途径网络直播中有着繁杂多样的直播内容,应有尽有的信息,当代大学生可以随心所欲地获得需要的任何信息。有的热爱游戏、有的钟情于体育赛事......,这些都可以通过观看网络直播得以实现。通过弹幕和送礼等方法,还可以与主播进行实时的交流,使大学生的的课余时间更加丰富多彩,同时也是丰富大学生取得信息途径的不二之选。2.拓宽了当代大学生利用直播的方法直播的作用,除了作为观众,我们还可以自己当主播来锻炼自己。有的大学生通过直播自己的实验,钻研题目等等而认识了一些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进行专题研讨、学习交流;甚至借此机会发展成了一个研究团队,实现互帮互助

我也是学广告的,也想用这个选题。最近在弄论文,题目暂定“移动互联时代网红直播的营销推广研究”。你一定要有一个确定的方向,不能啥都写,切忌

网络直播是一种运气,更是一种创业的方式。如果直播玩的好,那就可以相当于就业。

一、定义计算机毕业论文是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培养方案中的必修环节。学生通过计算机毕业论文的写作,培养综合运用计算机专业知识去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有所用,不仅实践操作、动笔能力得到很好的锻炼,还极大地增强了今后走向社会拼搏、奋斗的勇气和自信。二、分类计算机毕业论文一般可分为四大类:1计算机信息管理2计算机应用3计算机网络4计算机软件三、计算机毕业论文研究方向计算机毕业论文的研究方向,通常有以下四类:1.完成一个不太大的实际项目或在某一个较大的项目中设计并完成一个模块(如应用软件、工具软件或自行设计的板卡、接口等等),然后以工程项目总结或科研报告、或已发表的论文的综合扩展等形式完成论文。 这类项目的写作提纲是:1)引言(应该写本论文研究的意义、相关研究背景和本论文的目标等内容。);2)×××系统的设计(应该写该系统设计的主要结论,如系统的总体设计结论(包括模块结构和接口设计)、数据库/数据结构设计结论和主要算法(思想)是什么等内容。);3)×××系统的实现(主要写为了完成该系统的设计,要解决的关键问题都有什么,以及如何解决,必要时应该给出实验结果及其分析结论等。);4)结束语(应该总结全文工作,并说明进一步研究的目标和方向等)。2. 对一个即将进行开发的项目的一部份进行系统分析(需求分析,平台选型,分块,设计部分模块的细化)。这类论文的重点是收集整理应用项目的背景分析,需求分析,平台选型,总体设计(分块),设计部分模块的细化,使用的开发工具的内容。论文结构一般安排如下: 1)引言(重点描述应用项目背景,项目开发特色,工作难度等) ;2)项目分析设计(重点描述项目的整体框架,功能说明,开发工具简介等);3)项目实现(重点描述数据库设计结果,代码开发原理和过程,实现中遇到和解决的主要问题,项目今后的维护和改进等,此部分可安排两到三节);4)结束语。3.对某一项计算机领域的先进技术或成熟软件进行分析、比较,进而能提出自己的评价和有针对性创见。这类论文的写作重点是收集整理有关的最新论文或软件,分析比较心得,实验数据等内容。论文结构一般安排如下: 1)引言(重点描述分析对象的特点,分析比较工作的意义,主要结果等) ;2)分析对象的概括性描述;3)分析比较的主要结果(如果是技术分析,给出主要数据,如果是软件分析,给出代码分析结果,实验过程等) ;4)分析比较的评价和系统应用(可以给出基于分析比较的结果,提出某些设计实现方案,和进行一些实验工作 ;5)结束语。4. 对某一个计算机科学中的理论问题有一定见解,接近或达到了在杂志上发表的水平。这类论文的写作重点是收集整理问题的发现,解决问题所用到的基本知识,解决问题的独特方法,定理证明,算法设计和分析。论文结构一般安排如下: 1)引言(重点描述要解决的问题的来源,难度,解决问题的主要方法等) ;2)基本知识(解决问题涉及的基本定义,定理,及自己提出的概念等);3)推理结论(给出问题解决方案,包括定理证明,算法设计,复杂性分析等) ;4) 结束语。四、计算机毕业论文的构成一般,一份完整、规范的计算机毕业论文应大致包括以下项目(各院校要求不完全相同):摘要及关键词Abstract and Keywords目录正文第一章 引言1、本课题的研究意义2、本论文的目的、内容及作者的主要贡献第二章 研究现状及设计目标1、相近研究课题的特点及优缺点分析2、现行研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3、本课题要达到的设计目标第三章 要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1、研究设计中要解决的问题2、具体实现中采用的关键技术及复杂性分析第四章 系统结构与模型1、设计实现的策略和算法描述2、编程模型及数据结构第五章 系统实现技术1、分模块详述系统各部分的实现方法2、程序流程第六章、性能测试与分析1、测试实例(测试集)的研究与选择2、测试环境与测试条件3、实例测试(表格与曲线)4、性能分析第七章 结束语致谢参考文献五、完成计算机毕业论文的各个环节:1、计算机专业实践环节形式:毕业设计2、毕业论文实践环节应注意的事项(1)、“毕业论文”实践环节在全部毕业学分中占有一定学分;(2)、“毕业论文”实践环节从起步到毕业答辩结束历时至少4周以上;(3)、“毕业论文”实践环节包括两部分内容:① 完成“毕业论文”所开发的应用程序;② 针对所开发的应用程序书写“毕业论文”说明书(即论文);3、毕业论文实践环节应先完成的工作在毕业论文实践环节之前,应向有关主管设计工作的单位或老师上报如下材料:(1)《毕业论文实践环节安排意见》(包括领导小组名单,毕业班专业、级别、性质、工作计划安排、实践环节工作步骤,指导教师名单,学生分组名单)、(2)《毕业论文(论文)审批表》一式两份(要求认真审核、填写指导教师资格,包括职称、从事专业、有何论著,每人指导学生不得超过一定人数,兼职(或业余)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根据情况酌减)。4、关于“毕业论文”工作的过程步骤:(1)、“毕业论文”题目的选择选题时应遵循以下原则:①选题必须符合计算机专业的综合培养要求;②应尽可能选择工程性较强的课题,以保证有足够的工程训练;③毕业论文工作要有一定的编程量要求,以保证有明确的工作成果;④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结合较大型任务的课题,每个学生必须有毕业论文的独立子课题;⑤选题应尽量结合本地、本单位的教学、科研、技术开发项目,在实际环境中进行。总之选题要体现综合性原则、实用性原则、先进性原则、量力性原则等选题时要达到以下目标:①选题与要求提高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②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③掌握软硬件或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能力;④提高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⑤提高协作配合工作的能力。(2)、“毕业论文”题目审核有关单位将毕业学生选择的题目填写在同一个“毕业论文(论文)审批表”中的“毕业论文安排表”相应栏目中,,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3)、“毕业论文”应用程序开发实施(大致用时安排)①需求分析阶段(约一周时间完成)②系统分析阶段(约一周时间完成),同时完成毕业论文说明书前两章资料整理工作。③系统设计阶段(约一周时间完成)④代码实现阶段(约三周时间完成)同时完成毕业论文说明书第三章、第四章资料整理工作。⑤系统调试阶段(约二周时间完成),同时完成毕业论文说明书第五章资料整理工作。⑥投入运行阶段(约一周时间完成),同时完成毕业论文说明书中第六章资料整理工作。⑦毕业论文说明书的整理定稿阶段(约二周时间完成)

网络直播带货毕业论文

我觉得该名学生的论文是很难通过的,大概率是需要重写的。

云南的一位学子论文中采用了直播带货者典型案例,文章中对薇娅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并且采用了大量的相关信息和数据。然而,薇娅却因偷税漏税被罚款亿。距离答辩只有九天的时间,老师建议这位学子将主要的人物更换成李佳琦或者罗永浩。

直播带货已经成为促进互联网电商行业发展的有利条件,电商主播的盈利额变得越来越高,从而使得越来越多的普通人进入了直播行业。然而,主播能够获得更高的佣金,他们也会产生不一样的想法,最终导致个人事业受损,偷税漏税现象十分严重。

直播行业拥有着太多的商品和链接,每当大主播直播的时候,直播间中的坑位费和佣金会有所提高。除此之外,直播带货行业促进了网络电商的发展,但是它对实体经济和线下实体店铺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和打击。逛街的人数越来越少,直播间中的观看人数越来越多,这势必会导致部分工作人员失去工作。

众所周知,每一个平台都会根据用户的访问量向用户推荐合理的主播,从而使得用户获得更多的购买机会与挑选机会。除此之外,我们更应该利用网络直播带货,不应该做出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尤其是偷税漏税。与此同时,各行各业应该建立比较严格的赏罚制度,从而促进行业的发展与进步。

总的来说,直播带货确实可以起到一定的经济促进作用,但对实体经济却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云南这位学子需要更改论文中的数据和信息,从而保证论文顺利的通过答辩,从而获得更好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云南一位毕业生的论文写的是网络直播带货的影响力,然而,这篇论文中他就以薇娅作为论文的论证的例子。然而,我认为他的论文是不可能通过的,因为现在薇娅已经被全网封杀,而且已经成为了网络直播带货中的负面人物。

云南一位毕业生在写自己的毕业论文时,就以直播带货一姐薇娅为例。然而,现在薇娅因为偷税漏税事件被全网封杀,该名学生担心自己的论文无法通过。其实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该名学生的论文应该是没有办法通过的。毕竟现在薇娅已经成为了直播带货的负面人物。虽然之前薇娅的确给直播带货行业树立起了标杆,也产生了一些正面的影响。但是这些都是在她还没被揭露偷税漏税的情况之下所产生的,现在她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就我个人而言,薇娅现在真的不适合作为网络直播带货影响的代表人物。所以这篇论文很大概率是无法通过的。

现在薇娅在直播带货行业已经是一个有污点的人物了,她真的不适合在进入到论文当中,而且我认为相关的论文检测软件也不会让这篇论文通过的。该名云南的毕业生应该做好换人物的准备,毕竟在直播带货行业中,也还有一些优秀的直播播主。例如李佳琦。因为这篇论文本身就是在论直播带货的影响,然而,李佳琦作为优秀的直播带货播主,他所带来的影响肯定不比薇娅小,而且李佳琦目前在直播带货行业依然是标杆的存在。

总之,我认为该云南大四毕业生论文写薇娅的这篇论文大概率是无法通过的。他应该想好补救措施适当地对论文进行修改。

当毕业论文遇上“薇娅”,还剩9天答辩,云南这位学子应该这样处理:1.先把论文的涉及的内容告知论文的指导老师,让指导老师给意见;2.如果不能在用薇娅这个案例的话,就更改其他同等能力的其他主播,但要重新梳理和搜集资料;3.如果论文指导老师表示不用更换案例的话,还可以增加偷税漏税这一个热点话题。

法学论文网络直播

论计算机网络犯罪 计算机网络无疑是当今世界最为激动人心的高新技术之一。它的出现和快速的发展,尤其是Internet(国际互联网,简称因特网)的日益推进和迅猛发展,为全人类建构起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赛博空间(cyberspace)。在这个空间里也有它的黑暗的一面,计算机网络犯罪正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 一 形形色色的网络犯罪 科技的发展使得计算机日益成为百姓化的工具,网络的发展形成了一个与现实世界相对独立的虚拟空间,网络犯罪就孳生于此。由于网络犯罪可以不亲临现场的间接性等特点,表现出形式多样的网络犯罪。 1 网络入侵,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或者放置后门程序犯罪 这种计算机网络犯罪行为以造成最大的破坏性为目的,入侵的后果往往非常严重,轻则造成系统局部功能失灵,重则导致计算机系统全部瘫痪,经济损失大。 2 网络入侵,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犯罪 网络的发展使得用户的信息库实际上如同向外界敞开了一扇大门,入侵者可以在受害人毫无察觉的情况下侵入信息系统,进行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从而损害正常运用者的利益。 3 网络 、教唆犯罪 由于网络传播快、散布广、匿名性的特点,而有关在因特网上传播信息的法规远不如传统媒体监管那么严格与健全,这为虚假信息与误导广告的传播开了方便之门,也为利用网络传授犯罪手法,散发犯罪资料,鼓动犯罪开了方便之门。 4 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犯罪 出于各种目的,向各电子信箱 公告板发送粘贴大量有人身攻击性的文章或散布各种谣言,更有恶劣者,利用各种图象处理软件进行人像合成,将攻击目标的头像与某些黄色图片拼合形成所谓的“写真照”加以散发。由于网络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发送成千上万封电子邮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其影响和后果绝非传统手段所能比拟。 5 网络色情传播犯罪 由于因特网支持图片的传输,于是大量色情资料就横行其中,随着网络速度的提高和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及数字压缩技术的完善,色情资料就越来越多地以声音和影片等多媒体方式出现在因特网上。 二 网络犯罪的特点 同传统的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 1 成本低、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 就电子邮件而言,比起传统寄信所花的成本少得多,尤其是寄到国外的邮件。网络的发展,只要敲一下键盘,几秒种就可以把电子邮件发给众多的人。理论上而言,接受者是全世界的人。 2 互动性、隐蔽性高,取证困难 网络发展形成了一个虚拟的电脑空间,既消除了国境线,也打破了和空间界限,使得双向性、多向性交流传播成为可能。在这个虚拟空间里对所有事物的描述都仅仅是一堆冷冰冰的密码数据,因此谁掌握了密码就等于获得了对财产等权利的控制权,就可以在任何地方登陆网站。 3 严重的危害性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从国防、电力到银行和电话系统现在都是数字化、网络化,一旦这些部门遭到侵入和破坏,后果将不可设想。 4 网络犯罪是典型的计算机犯罪 现在对什么是计算机犯罪理论界有多种观点,其中双重说(即行为人以计算机为工具或以其为攻击对象而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定义比较科学。网络犯罪比较常见的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数据、信息的犯罪,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或者放置后门程序的犯罪,就是典型的以计算机为对象的犯罪,而网络色情传播犯罪、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犯罪以及网络 、教唆等犯罪,则是以计算机网络形成的虚拟空间作为犯罪工具、犯罪场所进行的犯罪。 三、网络犯罪的构成特征 1 犯罪客体 现实的种种复杂关系都能在网络中得到体现,就网络犯罪所侵犯的一般客体而言,自然是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网络犯罪所侵犯的一切主义关系。但是应当看到赛博空间是考电脑间的联接关系形成的一个虚拟空间,它实际并不存在。就拿Internet网来说,这种联接关系是靠两个支柱来维系的,一个是技术上的TCP/IP(传输控制协议/互联网协议),另一个是用户方面的资源共享原则。正是这两个支柱,才使得国界、洲界全都烟消云散,才使得虚拟空间得以形成。电脑网络的实体形态有点类似于公路网,所以有称之为信息高速公路的。笔者认为,网络犯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正是信息交流于共享得以正常进行的公共秩序。网络犯罪的直接客体是多种多样的,有的行为侵害计算机系统的管理秩序,有的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制度,有的则危害国家和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人身安全。应当注意到网络犯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 2 客观方面 表现为违反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系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破坏计算机系统软件、硬件设备等侵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行为,以及利用计算机实施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教唆犯罪,网络色情传播,以及犯罪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等犯罪。网络犯罪的行为只能是作为。这是由于网络犯罪的物质基础在于由硬件和相应软件构成的计算机系统,而计算机系统的各种程序功能,需要通过人直接或者间接操作输入设备输入指令才能执行。这种网络犯罪背后的人的行为只能是积极的作为,表现在各国的立法中的用语可以是侵入、删除、增加或者干扰、制作等等。网络犯罪具有跨国性的特点,犯罪人利用网络,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从网络上的任何一个节点进入网络,都可以对网络上其他任意一个节点上的计算机系统进行侵入和犯罪。本国人也可以在国外兜一大圈后再从国外以其他身份进入本国。 3 犯罪主体 笔者认为网络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从网络犯罪的具体表现来看,犯罪主体具有多样性,各种年龄、各种职业的人都可以进行网络犯罪,对所造成的危害都相差不大。一般来讲,进行网络犯罪的主体是具有一定计算机专业知识水平的行为人,但是不能认为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的人就是特殊的主体。按照我国刑法学界通行的主张,所谓主体的特殊身份,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影响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行为人人身方面的资格、地位或者状态。通常将具有特定职务、从事特定业务、具有特定法律地位以及具有特定人身关系的人视为特殊主体。我国虽然将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的人授予工程师的职称,发放各种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等,但是从网络犯罪的案例来看,有相当一部分人水平高超却没有证书或者职称。同时,应当看到在计算机即网络的今天,对所谓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的人的要求将会越来越高,网络犯罪却将越来越普遍,用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这样的标准是不确切的。另外,网络的发展给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带来了新的生机,企业法人为了争夺新的市场空间,法人作为主体的网络犯罪也应当不足为奇。 4 犯罪主观方面 网络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因为在这类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进入系统以前,需要通过输入输出设备打入指令或者利用技术手段突破系统的安全保护屏障,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实施危害的行为,破坏网络管理秩序。这表明犯罪主体具有明显的犯罪故意,而且这种故意常常是直接的。即使是为了显示自己能力的侵入系统的犯罪,行为人也具备明显的“非要侵入不可”等等的念头,显示了极强的主观故意。 四、我国刑法的规定与完善 对计算机网络犯罪,根据罪刑法定的原则,应当适用我国现行刑法第285条,286条规定的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的犯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从法条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些规定重点在于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护,笔者认为对我国刑法的规定有进一步完善之处。 1 现在,网络侵入,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数据、信息的犯罪,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或者放置后门程序的犯罪,是按照现行刑法第285条、286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但是量刑相对较轻,例如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法定最高刑为3年,从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出发,对这类具有严重的危害性的犯罪应当提高法定最低刑而处以重刑,甚至生命刑。同时,针对网络犯罪与计算机操作的直接关系,建议广泛地适用财产刑和资格刑。比如没收作案用计算机设备及与之有关的一切物品、设备;禁止犯罪分子从事与计算机系统有直接关系的职业等。 2 网络犯罪具有跨国性的特点,而我国刑法在现在很难对境外从事针对我国的计算机网络犯罪产生效力,建议加强国际间司法管辖权的协调,与尽可能多的国家签定双边引渡条约,加强国际间的合作。 3 网络色情传播犯罪、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犯罪以及网络 、教唆等犯罪,笔者赞成在本质上属于传统型犯罪。但是鉴于网络犯罪的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危害严重的特点,建议在法定刑的规定上,可以较普通侮辱、诽谤罪,罪、教唆犯从重处罚。 4 在网络犯罪中,特别是黑客中,青少年的比例比较大。他们虽然一般没有成年人网络犯罪的商业动机或者政治目的,但是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系统所造成的危害一样严重。建议对青少年的此类犯罪在主体责任年龄上可作适当降低。 论网络时代计算机犯罪计算机犯罪尤其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的巨大差异,对于现行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及刑事司法协助规范形成巨大冲击,同时也造成传统刑法理论与现实犯罪态势的冲突,导致立法和理论略显滞后而与时代不合拍。对于国内立法、国际刑法与刑事司法协助、刑法理论创新以及刑事司法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反思,对于惩罚和防范日益猖獗的计算机犯罪,是当务之急。关键词 1.计算机 2..网络 3.处罚 21世纪将是一个以计算机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时代,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是21世纪的时代特征,计算机正在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以“计算机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在为国家机关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和无限商机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个新兴的犯罪名词——计算机犯罪。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针对这一高科技犯罪,在预防和处罚方面存在一定的滞后,在计算机网络管理和计算机犯罪方面基本上处于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的状态。面对计算机犯罪发现难、捕捉难、取证难、定性更难的特点,司法部门如何处理计算机犯罪案件,是一个既紧迫又需长期研究的问题。我国《刑法》中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列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表明了我国在打击计算机犯罪活动的坚决态度。作为一名计算机爱好者,深知计算机犯罪的严重后果,在此对该类犯罪的危害、犯罪对象来源以及该类犯罪在刑法上的疏漏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肤浅的认识,以达抛砖引玉之目的。 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inter网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信息网络涉及到国家的政府、军事、文化教育等诸多行业。其中存贮、传输和处理的信息有许多是重要的政府宏观调控决策、商业经济信息、银行资金转帐、股票证券、能源资源数据、科研数据等重要信息。有很多是敏感信息,甚至是国家机密。计算机犯罪带来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文件资料失密;二是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恶意的破坏。中国的网络事业发展迅速,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上网计算机数有六百七十万台,上网用户达到一千六百九十余万。因特网使用人群在中国每年增长比例都超过100%。网民总人数已超过1500万人。网上银行、网上购物等电子商务迅猛发展。政府、企业因特网技术应用出现前所未有的热潮。伴随着网络兴起而来的是计算机犯罪案件也急剧上升,计算机犯罪已经成为普遍的国际性问题。据美国联邦调查局的报告,计算机犯罪是商业犯罪中最大的犯罪类型之一,每笔犯罪的平均金额为45000美元,每年计算机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0亿美元。而计算机犯罪大都具有瞬时性、广域性、专业性、时空分离性等特点。通常计算机罪犯很难留下犯罪证据,这大大刺激了计算机高技术犯罪案件的发生。计算机犯罪案率的迅速增加,使各国的计算机系统特别是网络系统面临着很大的威胁,并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根据美国计算机安全协会与联邦调查局的一次联合调查统计,仅该国有53%的企业受到过计算机病毒的侵害,42%的企业的计算机系统在过去的12个月被非法使用过。而五角大楼的一个研究小组称美国一年中遭受的攻击就达25万次之多。 如俄罗斯黑客弗拉基米尔.利文与其伙伴从圣彼得堡的一家小软件公司的联网计算机上,向美国CITYBANK银行发动了一连串攻击,通过电子转帐方式,从CITYBANK银行在纽约的计算机主机里窃取1100万美元。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崛起伴随而来的“计算机病毒”,更是让人闻“毒”色变,每年因计算机病毒发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更是不可估量。一、计算机犯罪含义评析 黑客(Hacker)本意是指在计算机程序设计领域中,非常熟悉计算机程序设计技术而热衷于编制新程序的电脑迷,而现在逐渐演变为一个未经许可“侵入”计算机程序系统的人,或是怀有恶意破坏计算机程序系统、编制计算机病毒的代称。而计算机黑客则正是计算机犯罪的主要来源。对黑客进入电脑系统的行为,一般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一是“黑客非法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二是网上制作、复制、传播和查阅有害信息,如传播计算机病毒、黄色淫秽图像等;三是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盗窃、贪污、挪用公款;四是非法盗用使用计算机资源,如盗用帐号、窃取国家秘密或企业商业机密等;五是利用互联网进行恐吓、敲诈等其他犯罪。随着计算机犯罪活动的日益新颖化、隐蔽化,未来还会出现许多其他犯罪形式。从目前我国所破获的计算机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普遍都是精通计算机的青年学生。②究其犯罪动机,本人认为有以下二个方面:一是行为人不是出于恶意,而是抱着好玩或显示自身的计算机技术特长,把入侵别人的电脑系统当作是对自己的能力的一种挑战,入侵系统后并不实施破坏行动而退出,可称之为非恶意入侵者。二是行为人故意违反国家规定,入侵电脑系统的目的是窃取商业情报、资料或国家秘密;或为显示自己的能力而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导致系统瘫痪,这类黑客可称之为恶意入侵者。二、我国《刑法》中有关计算机犯罪缺陷 《刑法》第28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犯罪对象是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侵入上述三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而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该类系统而故意侵入。触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286条规定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且后果严重的行为。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触犯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现代生活中,计算机已经成为人们在信息交流和日常工作中一种十分重要的工具,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对稳定正常的社会秩序,发展社会经济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已将对计算机犯罪的处罚提高到刑罚处罚的高度,从上述两罪看,其处罚不可谓不重,同时也显视了我国对计算机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和决心,但是由于法律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类犯罪的处罚也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局限性。1、两罪不能涵盖计算机犯罪的全部行为。如:曾轰动一时的上海热线案中,杨某因侵入“上海热线”8台服务器,破译了大部分工作人员和500多个合法用户的帐号和密码,其中包括2台服务器的超级用户帐号和密码,非法窃用该“热线”2000多个小时,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逮捕。后公安机关又将强制措施由逮捕改为取保候审。而该案则是一个典型的“三不象”案件,理由是:(1)杨某不构成“非法侵入计算信息系统罪”,根据刑法中对该罪的规定,杨某侵入的是网络服务商的信息系统,而不是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其犯罪对象与该罪所指犯罪对象不同一,所以不构成该罪。(2)杨某不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根据该罪的规定,行为人虽然具有删除、修改、并可造成网络瘫痪的能力,但其并未实施该行为,即使实施了该行为,也必须达到刑法所规定的“后果严重”才可以该罪追究其责任。(3)杨某不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87条规定,从法理上讲,杨某的行为与盗用长途电话、移动号码实质相同,但在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该类违法行为所侵犯的对象是通讯用户,而不包括通讯服务提供商,即网络服务商(ISP),刑法第265条中有关盗窃数额计算中,仅涉及电话和移动电话的情况,没有涉及计算机网络的情况,如果扩大解释则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只能得出杨某不构成盗窃罪的结论。2、对“后果严重”一词没有准确的界定标准。如“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中“后果严重”一词的准确界定标准是什么?,达到什么样的后果才称为严重?又如首例黑客入侵证券网络案中,章某为帮朋友炒股搞内幕资料而非法入侵证券公司的电脑系统,拷贝了客户帐号、资金余额等明细资料,章某被抓获后,经审查司法部门认定章某为“无罪”。就该案而言,与前述一案有一些相同之处,那么章某又构不构成“盗窃商业秘密罪”呢?争论的焦点又在于按照刑法规定,要造成重大损失才构成盗窃商业秘密罪,对“后果严重”的含义如何界定,后果严重是否以造成实际的财产损失为唯一的认定依据。对司法机关的“无罪”认定,本人赞同,理由是:章某有利用计算机盗窃商业机密罪的行为,但并没有构成盗窃商业机密罪。在刑法上,找不到给章定罪的条文,无论我们出于怎样的保护知识经济的良好目的,但法律就是法律,法律要看行为结果的,章某一案中,并未造成谁的经济损失。刑法第219条规定,要给商业秘密之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才构成该罪。在我们现在的法律解释中,损失指的就是经济损失,现在没有经济损失,怎么定罪呢?三 立法思考 在依法打击计算机犯罪的过程中,注重加强立法建设。目前针对网络违法犯罪的处罚条款,我国还散见于《刑法》、《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中,不够系统、集中,操作起来也比较困难。为更好地依法打击计算机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网络安全,继续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办法,制定一部专门法律,通过增强其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为依法治理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由于互联网作为全球信息交流的纽带,正日益成为重要的社会公共设施,许多信息库连接在网上,很大部分涉及到国家利益和公民财产安全,因此对于计算机犯罪行为应予以严厉的处罚,从而提高犯罪行为的成本。由于法规的不健全,导致现行刑法典中所设置的计算机犯罪条款在某种程度上难以贯彻实施。例如,刑法典第285条和第286条规定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行为人构成犯罪的前提,是所实施的行为必须“违反国家规定”,众所周知,目前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国家规定即是上述几个行政法规,而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但是,该条例的规定却是不健全的,也因此而导致刑法实际适用中的尴尬。该《条例》第5条2款规定:“未联网的微型计算机的安全保护办法,另行制定。”有的学者认为,当时规定条例的这一款时,可能是考虑到未联网的单台微机的来源和使用情况较为复杂,需要有一些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42因而未能及时加以规定,意图等待时机成熟时再加以规定,但是却至今未能加以规定。这引起的问题是,既然规定未联网的单台微型计算机的安全保护办法另行制定,则其管理规定就不应适用上述《条例》;而不能适用上述《条例》,目前又无其他可以适用的行政法律或者规范。那么,在没有可以适用的国家规定的情况,行为人针对于单台微型计算机实施上述两类犯罪行为的,就难以说其犯罪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既然没有“违反国家规定”,也就不能满足刑法典的要求而构成犯罪,因而不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四、计算机犯罪预防对策 1、加快“网络警察”队伍的配备和建设 因特网的普及与渗透,使“网络警察”的出现成为必然。目前,国家公安部已建网络警察队伍。这种新的警察部队的目标之一,是进行网上搜寻,以防范和跟踪在数秒钟之内就能犯下的、几乎不留下任何痕迹的各种不良行为和犯罪活动的幽灵。因此要求“网络警察”必须具有较深厚的计算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紧跟新技术的发展,熟练掌握各种计算机技能。由于互联网上的犯罪行为有时很难在国界上给以准确的划分,所以在反对电脑化犯罪的斗争中,警察的回应和相互配合的速度是最关键的。例如西班牙国家网络警察这支新部队与欧洲其他类似的力量、特别是美国的联邦调查局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国家警察也与法国、德国、英国、日本、加拿大和美国等其他调查信息犯罪的警察组织保持着密切的接触。目前在中国,这种跨国界涉嫌网络犯罪也有抬头之势,如不久前美国的互联网广告公司涉嫌欺诈中国用户等,中国的网络警察们应已经走出国门,与全世界的官方反犯罪网络组织建立密切的联系,协同打击计算机犯罪。 2、加强计算机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 网络安全的保护,事关广大网民的切身利益,单靠公安部门网络警察的打击和防范,还不足以形成保护网络安全的社会化有效机制,只有通过教育广大网民,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上网切莫触法网的自觉性,并使网民掌握各种防范计算机违法犯罪的技术,提高其自我保护网络安全的能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计算机犯罪问题。近年来,我国不断增加的上网族中,有的由于未能注意依法进行网上活动,从而有意无意地侵犯了网络安全。为此,对广大网民特别是初上网者进行必要的避免网络利用不当而误闯法网的守法教育,是十分必要的。例如“黑客”中有些还只是念高中的大孩子,他们出于炫耀心理上网作恶,甚至不明白自己这是在干违法的事,因此在调强计算机的普及的同时,要加强对计算机学习、使用的法制教育,对广大网民进行自我防范计算机犯罪的普及宣传和必要的技术培训。培训中,要注意加大防范计算机违法犯罪技术的比重,并不断根据犯罪新趋势,在网民中有重点地推广一系列网络安全技术,建立网络安全的保障机制 3、提高网络技术和研制新型网络产品,增强系统自我保护能力 由于计算机犯罪是一种高知商犯罪,正如加密与反加密这一矛盾体一样,只有不断的更新技术,研制新型产品,增加网络的自我防护能力,堵塞安全漏洞和提供安全的通信服务,加强关键保密技术如加密路由器技术、安全内核技术、数据加密技术、网络地址转换器技术、身份证认证技术、代理服务技术、防火墙、网络反病毒技术等重点项目的研制和改进,不跟任何计算机犯罪可乘之机,才能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虚拟社会。综上所述,可见计算机犯罪已成为21世纪犯罪的一个新的研究课题。只有更好的预防和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才能让广大人民的生活更加稳定,国家经济迅速腾飞。参考文献(美)奥古斯特•比库尔著:《利用计算机犯罪》,

给你一些参考题目,需要参考文献告诉我[民商事案件中滥列被告的原因及对策][民商事案件财产保全比例不高的原因分析] [设立民商事案件执行救助制度的法律分析] [计算机网络安全与法律对策研究][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模式研究]

云南这位学子可以换一个题目,用仅剩的9天再写一篇论文,虽然难度非常大,不过写薇娅的话,很有可能会不通过。

关于网络直播的论文

现在网络直播行业火热,出现了主播平台、网红等新名词。在此,我为大家准备好了关于网络直播的论文,一起来学习吧!

摘要: 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途径,近两年来成为一种大热的现象,笔者以主播和观众两个群体为切入点,分析了网络直播参与者背后的心理动力,发现主播和观众在互动中主要受自我表达欲望的驱使。并在最后讨论了如何引导网络直播健康发展,从而消减其对参与者心理的消极影响。

关键词: 网络直播;自我表达;卷入度;孤独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智能终端的普及,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方式越来越多样化,所谓的网络直播应运而生。通过在现场架设独立的信号采集设备(音频+视频)导入导播端(导播设备或平台),再通过网络上传至服务器,发布至网址供人观看。其又可分为“表演性质的网络直播”和“实录性质的网络直播”,前者常见的就是各类主播通过镜头唱歌、模仿、脱口秀以及动作表演等,而后者则是各类会议、活动或事件的网络直播。网络直播无疑是近期的热点之一。直播平台如雨后春笋纷纷成立,直播内容也已扩展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观众们总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兴趣所在。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在线直播平台数量接近200 家,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已经达到两亿。其中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段同时在线人数接近400 万,同步进行直播的房间数量超过3000 个[1]。本文主要探讨“表演性质的网络直播”参与者背后的心理动力。

一、网络主播的心理动力分析

直播网站由用户创建内容(User-Gennerated Content,UGC),成为网络主播的门槛非常之低,只需要简单的摄像头与麦克风,“主播”们即可创建自己的“房间”(类似于聊天室),向观众实时分享自己的生活。

主播们以观众的“礼物”来获取报酬,但经济报酬绝不是主播们进行“表演”的唯一动力。据笔者访谈的一位网络主播表示,“每当系统提示有新观众进入我的房间,就会觉得自己更加受到关注”,这一心理状态很具代表性。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的个体自我呈现方式,其用户也大多数以青少年为主,这一群体普遍具有很强的自我意识,倾向于积极寻求社会认同,引起他人关注[2],网络直播给了他们展示自我的平台。较之文字表达为主的社交渠道――如微博等,直播的方式更加直观,自我展示的方式更为立体多样,因此受到欢迎。

除去以网络直播为生的专职主播,直播平台上还存在着大量的“业余”主播,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普通的社会角色,如学生、白领、工人。但在直播平台上,很多主播在“粉丝”的关注中感到自我价值获得了提升,有被访谈的主播声称,“坐到摄像头前,我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仿佛突然由龙套变成了主角。”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将“自我实现”视为人的最高需求,而对于一些主播来说,通过网络直播能够或多或少地实现自我。

此外,在现实生活中,自我展示失败可能会造成自尊心下降等不良后果,但在网络直播中,这些失败的压力很大程度上被消解了。已有诸多心理学研究表明:匿名情况下人们的言谈和行为会超越平时的规范[3]。而主播和观众之间的互动沟通大多数情况下是匿名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直播的参与者更加自由开放地讨论某些话题,同时越轨行为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开放性出现,比如某些主播在直播时打色情擦边球,或表演一些猎奇的内容。

二、观众的心理动力分析

首先,网络直播中主播与观众的互动形式提升了观众的心理卷入度。卷入度(involvement)这一概念最先由学者库拉格曼(Herbert,)提出,也翻译为“参与度”,在传播效果的研究中是一个重要的指标[4]。一般认为,观众的卷入度越高,传播效果就越好。在一个典型直播场景中:主播主动热情地向新进入“房间”的观众打招呼,也会点名向赠送“礼物”的粉丝表示感谢,并满足其一些表演要求,如演唱指定的歌曲。在这里观众不再是单纯的旁观者和内容消费者,而是与主播一起构建直播内容。这种“共同决定”的形式能够调动观众的参与热情,提升观众的注意力,最终使观众更深入地卷入到直播中去。

其次,网络直播中传递的信息容易吸收,减轻了人们的认知资源负担。信息爆炸的网络时代,获得知识变得极其简单,只需要耗费极少的认知资源,人们就能即刻获得想要的信息,因此大多数网民面对网络传播的信息常常缺乏深刻的理解和记忆。网络直播的形式恰好满足了这一需要:主播形象立体生动,大多用口语传递内容。对于观众来说,欣赏和参与网络直播消耗的精力非常之少,又有足够的娱乐性来排解无聊感。

再次,观众能够察觉到其他人的存在,这有效地排解了孤独感。网络直播的“房间”大多会标示观众人数;在主播表演时,观众之间也能进行一些交流,这些设置都能够让观众产生一种群体归属感。对共同主播内容的兴趣,也能使爱好相似的观众聚集到一起,以产生更多的话题。因此虽然有些直播非常无趣,有时却能聚集起大批的观众对其进行评论。这种集体评论(网络称之为“吐槽”)模式既满足了观众的表达欲望,这些评论反之成为了直播内容的一部分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最后,网络主播对自身生活的袒露,满足了观众的窥探欲望。精神分析学家卡伦霍妮曾指出,人一生下来就处于一个看不见、充满敌意的'世界里,有着不安全的恐惧,这种不安全感又导致了焦虑。所以,“窥探欲”属于某种自我保护的需要,也可以说是人类的本能。在网络直播出现之前,窥探别人的生活有悖于社会道德伦理,因此处于被压抑的状态。但网络直播将窥探上升为光明正大的行为,主播们直播自己吃饭,逛街,甚至睡觉,这些原本属于个人私密的内容对观众来说有着强烈的吸引力。

三、结语

虽然主播与观众参与网络直播的动力并不相同,然而双方的互动却构成了网络直播的核心,观众对主播表演的内容做出积极或消极的回应,而主播会更加频繁地表演观众喜闻乐见的“情节”。根据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及时的反馈对强化行为至关重要,而直播平台能够保证观众和主播之间的反馈是即时有效的,双方的互动也促进了直播行为的持续。

网络直播的出现,满足了参与者的心理需求,但其野蛮生长很容易出现乱象,截止目前,已有多起关于网络直播的负面新闻出现[5]。直播本是为追求个性化的声音而出现,但当观众开始盲目追捧主播,主播开始盲目讨好观众,就会陷入到所谓的“群体迷思”中去。

因此,在需要外部监管的同时,主播与观众也应维持良性的互动;主播以自己的才艺去吸引观众,而非哗众取宠,观众对不健康的直播内容应及时举报,而非拍手叫好,双方共同构建出健康的直播环境,才能促使网络直播这一新兴事物持续发展。(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苏红宇.网络直播:烧钱背后危机四伏.经济[J].2016(16):50-53

[2]赵亮.青少年学生的网络心理表现及其疏导.教学与管理[J].2012(36):61-62

[3]王礼申.去个体化效应――群体偏差行为的心理学解释.科协论坛[J].2009(6):72

[4]胡晓云,徐芳.关于卷入度(involvement)问题研究的追踪溯源.广告研究[J].2006(1):22-26

[5]张F.热闹的“网红”:网络直播平台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中国记者[J].2016(5):64-65

网络营销直播毕业论文题目

呵呵 我也要些论文 学校给了好多题目自己选 我也发给你好了、、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选题1 某某企业员工绩效考核方法(指标体系)改革研究2 某某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研究3 某某企业员工激励方法(制度)研究4 某某企业员工培训管理研究5 工会在处理劳动争议的作用研究6 某某公司组织文化建设研究7 某某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策略研究8 论信息化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9 某某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10 某某企业创新管理模式研究11 某某企业薪酬管理方法改革研究12 某革企业知识型员工激励机制研究13 某某企业人才流失问题与对策的研究14 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的探讨15 论知识资源的战略地位16 有效沟通的途径和措施研究17 诚信在品牌建设中的作用研究18 民营企业发展条件与环境优化研究19 企业社会责任研究20 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实证研究21 某某企业市场营销策略研究22 某某企业品牌战略研究23 企业实施多元化经营应注意的问题24 某某企业核心能力培育研究25 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战略思考26 某某公司主导产品竞争战略研究27 某某公司主导产品差异化(成本化、专一化)策略研究28 某某公司主导产品价值链开发研究29 某某公司质量管理问题研究 您还可以到网上搜索专业的贷款网站,里边会有很多贷款产品供您选择。例如在百度中搜索“金融e站”,然后访问这个网站,里边就会有全国各地很多贷款产品和信息提供给您,选好了您需要的贷款,直接在线申请或者打电话联系就ok了。

1. 连锁企业商流.物流和信息流资源特征与有效整合.2. 连锁企业竞争力比较研究.3. 用现代连锁形式提升中小零售企业组织现代化程度研究.4. 连锁超市发展战略.模式分析研究.5. 连锁超市促销管理.6. 可持续发展与企业绿色营销.7. 我国不同职业的收入群体的消费心理研究.8. 中小企业应确立营销新观念.9. 多元化经营利弊辨析.10. 论企业的诚信营销.11. 谈营销观念与我国酒店的成败.12. 企业商标保护战略研究.13. 谈营销策略中的定价技巧.14. 论企业网络营销策略.15. 试论企业分销渠道创新.16. 论消费心理预测.17. 谈企业目标市场选择与产品开发.18. 企业网络营销的策略选择.19. 论加强物流管理提高企业绩效.20. 差异化策略在企业营销中的应用.21. 西部落后地区发展电子商务的对策分析.22. 企业员工晋升研究(案例研究).23. 企业员工培训研究(案例研究).24. 人力资源管理中激励机制的运用.25. 绩效考核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26. 试设计企业营销人员的培训方案.

网络营销与管理应当从四个方面来去讲,第一个方面是网络营销的定位,这一点决定了企业网络营销的方向,其次就是营销型网站,这一点决定了企业流量的转化,再次就是企业网络营销的推广,这一点决定了企业流量了多少,最后就是企业网络营销的运营系统,这一点决定了企业网络营销能够走多久。从以上四个方面,h说,基本上就可以形成一个比较好的网络营销方案,或者说论文。

可参考网络与新媒体专业的选题如下:

新媒体环境下的品牌建设研究——以拼多多为例。

新媒体时代基层政府形象的定学号姓名位与塑造为例——以 XX市为例新媒体时代Vlog新闻的影响力。

当代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转变后——定制化交互所带来的语言表达的变化新媒体传播对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影响分析。

新媒体时代互联网企业危机公关管理研究———以马蜂窝旅游网为例网络综艺与传统综艺对比研究——以《火星情报局》与《天天向上》为例自媒体发展的现状及优化路径研究——以抖音为例。

浅析民俗文化纪录片的纪实性和艺术性——以《敦煌》为例。

针对 IP 产品的沉浸式VR影像设计与应用——以盲盒公仔《嫌疑人》为例。

论新媒体时代背景下新闻反转的原因——以"榆林孕妇坠楼事件"为例新媒体环境下网络暴力的社会效应与思考。

选题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自己感兴趣且有一定把握的内容,这样写的时候不至于一头雾水。

2、在确定研究方向之后,通过关键词全面搜集研究课题的相关资料文献,了解目前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3、选题范围不能过大,最好结合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

4、切忌空和泛。如果题目的观念模糊、研究方向不清晰就会导致论文的研究缺乏指导和依据,无法得出明晰的结论,更谈不上实践指导作用了,甚至可以说是毫无价值和意义。

5、要避开有争议性的选题。在选题时一定要避开具有争议性或者发展方向还不明朗的选题,因为这些选题的参考文献较少,所以极有可能会存在很多主观性的内容,而这有悖于学术论文的严谨和客观。

网络视频直播系统毕业论文

一、推流解决方案

推拉流解决方案公司相对较少,头部有两家,中部有三四家,尾部不推荐

头部和尾部都是相对叫得上名来的大厂,比较有保障(毕竟直播面向全国用户,小厂也不好给您推荐)且都有北京办公室,您可以随意选择。

二、直播APP开发方案

北京还真没有多出名的,所以给您提个小建议吧,无论是做定制开发,还是做源码二开,都先看案例,没有直播APP的案例就再犹豫下。

以上是给您的回复,为了避免被认定为广告我也是费尽了心了,希望能获得采纳

网络工程毕业设计论文范文

网络工程专业具有创新意识,具有本专业领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一定的实践技能,并具有良好的外语应用能力的高级研究应用型专门人才。下面,我为大家分享网络工程毕业设计论文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 针对计算机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进行分析,提出计算机工程信息化优势,阐述计算机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如何实施计算机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人员信息化水平和网络安全意识。

关键词: 计算机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扁平组织结构

计算机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主要指项目工程信息化管理软件平台,将计算机网络作为信息传播媒介,针对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所需要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储存和传输,最终实现计算机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为保障信息安全可靠传输,弥补传统项目管理中的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对计算机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进行分析运用显得十分必要。

1计算机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的优势

计算机网络工程项目全面信息化管理,可以在项目运行系统以及外部环境之间建立相对有效的沟通渠道,进行及时沟通联络,这为工作人员的分权、集权统一性提供保障,并且使临时性组织和经常性组织稳定发展,实现性质的柔性化,促使项目各方面资源有效利用,针对变化环境而保障其适应能力。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工程项目全面信息化管理的作用,能够让各个部门之间较为方便地结合数字化数据信息进行协调,对项目进度、质量以及成本进行综合优化,促进技术协调、经济指标可靠实现。另外,处于传统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下的不同类型的统计数据,是比较粗略和静态的统计,通常存在明显时滞。因此借助工程信息日报子系统,可以对工程项目进行及时跟踪,凭借项目信息进行分组、筛选和管理,可以对各类工程项目进行核算评估,对工程项目中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全方位控制和管理。随着网络技术的更新换代,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功能进一步加强,网络电视、网络监控、视频电话等不断进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了信息化的全方位远程管理控制。

2计算机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计算机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优势极大,应用十分广泛,但在各领域工程项目开发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各领域各企业的工程项目组织和地点具有较强的临时性,随机性,有些工程项目的组织地点偏远,网络通信条件差,难于用计算机硬件设施和计算机网络作基础,使组织的工程项目难以通过网络工程信息进行管理,阻碍了计算机网络工程向全面信息化方向发展[1]。在我国,信息技术发展速度极快,信息化管理日益普及,但全面信息化管理缺乏统一管理标准,大部分企业在进行信息化管理软件的开发中,只重视自身软件建设,不重视共享,导致不同企业间的软件交互使用性差,阻碍了信息资源的高效共享,信息难以顺利流通。企业开发软件时,主要考虑自身的商业机密和自身经济利益,对计算机网络信息平台具有一定的排斥心理。因此,在实现计算机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过程中,企业由于考虑自身的安全和利益保护,对电子文件不信任,只认同传统的办公模式和信息管理传输方式,造成对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的普及率低,应用受限。计算机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中存的问题,将影响计算机网络工程向全面信息化方向发展,对于信息资源的高效共享、信息顺利流通等带来了一定阻碍。

3计算机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

计算机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属于一个系统的社会化工程,需要相关部门提高重视力度,维护信息安全可靠,高效传输,因此,针对计算机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进行如下探讨。

提高企业人员的信息化意识

要实现计算机网络工程全面信息管理,需要对管理人员实行科学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意识,大力培养管理人员的网络技术技能,提高信息化管理的基础水平。只有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的思想深入人心,才能保障高效有序的进行信息处理,建立良好的信息处理环境。针对人员信息化意识淡薄等原因,要加强信息化管理宣传力度,通过计算机硬件技术,对信息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使管理人员借助信息工程对各种文档进行储存、处理、传输,对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成本进行监控,提高防风险意识,促使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转变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意识,着力推进工程项目全面信息化管理的实现。

提高企业在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开发

企业应建设信息化互联网络平台,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开发全新的自动化办公系统,保障企业内部信息共享,沟通及时。应加强对信息软件及计算机软件进行开发应用,使其在现代网络运行过程中得到逐渐增强。同时应对网络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保障数据有效传输,在数据传输过程中,不但要确保数据传输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还要提升网络信息技术在项目管理中的有效应用。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形成新的管理理念,让数据传输、信息安全、项目应用有机融合,使网络工程信息化得到全面发展,最终为企业实现现代化网络管理奠定坚实基础,使企业在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的基础上获得最大效益。

建设和信息化管理相吻合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只有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企业才有生机,才有发展。而企业文化的滞后,往往是影响企业信息化建设及管理的制约因素,导致信息设计和实际管理相互脱节。因此,企业需着力建设和企业发展相适应的信息化企业文化,防止企业文化和信息化建设相背离,影响企业信息化发展。为使企业网络工程信息化得到全面发展,企业应将企业文化和网络信息技术有机结合,营造企业信息化管理的企业文化环境,使企业文化成为推动企业全面信息化建设的良好基石。

实行扁平化组织结构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扁平化组织结构应运而生。面对市场环境的瞬息万变,企业组织必须做出快速反应和迅速决策以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因此,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无疑增强了组织快速反应的能力,可以减少行政管理层次,消除冗余人员,最终建立一种紧凑干练的组织结构。这种扁平化组织结构形式,它的优点是能够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管理失误,降低管理成本,扩大管理幅度。而传统企业的层级式组织结构,基本上采用金字塔形式,在这种组织结构下,企业在对内部信息进行交互过程中,层级多,时间长,效率低,对信息进行处理时也不科学全面,使企业正常运行受到阻碍,管理效率不高。因此,企业需要对组织结构进行科学优化,实行组织结构扁平化,最终使企业内部信息得到快速交流和传递。对企业内部资源进行科学优化配置和充分有效共享。因此,采用扁平化组织结构,有利于企业管理的信息交互,同时可根据临时性和全面综合管理结构,促使工程项目管理得到更加高效的运行[3]。在当前信息化管理过程中,缺少相对规范管理,使项目工程的有效运行受到严重制约,对统一管理标准做出自动完善,属于当前形势下的必然发展趋势,企业之间建立统一管理标准以及相应的软件管理体系,确保系统之间良性竞争,互促发展。

4结束语

计算机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是信息时代现代化管理过程中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只有在信息上注重项目工程的管理,才能适应市场变化,满足社会发展的市场需求,保证项目工程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因此,实施计算机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意义深远。企业建立计算机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具有提高企业自身信息化综合能力,实现企业内部和项目的动态管理,推动企业管理全面信息化和自动化,促进企业的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战武.计算机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探索[J].电脑开发与应用,2013,(8):24-26.

[2]朱君瑞卿.计算机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的实践探索与尝试[J].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16,(9):11.

[3]钱程乾.浅谈计算机网络工程全面信息化管理的应用与发展[J].科技与企业,2015,(11):73.

[4]雷小梅.以计算机网络为纽带全面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工作[J].通讯世界,2016,(10):88.

关于网络直播的论文

现在网络直播行业火热,出现了主播平台、网红等新名词。在此,我为大家准备好了关于网络直播的论文,一起来学习吧!

摘要: 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途径,近两年来成为一种大热的现象,笔者以主播和观众两个群体为切入点,分析了网络直播参与者背后的心理动力,发现主播和观众在互动中主要受自我表达欲望的驱使。并在最后讨论了如何引导网络直播健康发展,从而消减其对参与者心理的消极影响。

关键词: 网络直播;自我表达;卷入度;孤独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智能终端的普及,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方式越来越多样化,所谓的网络直播应运而生。通过在现场架设独立的信号采集设备(音频+视频)导入导播端(导播设备或平台),再通过网络上传至服务器,发布至网址供人观看。其又可分为“表演性质的网络直播”和“实录性质的网络直播”,前者常见的就是各类主播通过镜头唱歌、模仿、脱口秀以及动作表演等,而后者则是各类会议、活动或事件的网络直播。网络直播无疑是近期的热点之一。直播平台如雨后春笋纷纷成立,直播内容也已扩展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观众们总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兴趣所在。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在线直播平台数量接近200 家,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已经达到两亿。其中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段同时在线人数接近400 万,同步进行直播的房间数量超过3000 个[1]。本文主要探讨“表演性质的网络直播”参与者背后的心理动力。

一、网络主播的心理动力分析

直播网站由用户创建内容(User-Gennerated Content,UGC),成为网络主播的门槛非常之低,只需要简单的摄像头与麦克风,“主播”们即可创建自己的“房间”(类似于聊天室),向观众实时分享自己的生活。

主播们以观众的“礼物”来获取报酬,但经济报酬绝不是主播们进行“表演”的唯一动力。据笔者访谈的一位网络主播表示,“每当系统提示有新观众进入我的房间,就会觉得自己更加受到关注”,这一心理状态很具代表性。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的个体自我呈现方式,其用户也大多数以青少年为主,这一群体普遍具有很强的自我意识,倾向于积极寻求社会认同,引起他人关注[2],网络直播给了他们展示自我的平台。较之文字表达为主的社交渠道――如微博等,直播的方式更加直观,自我展示的方式更为立体多样,因此受到欢迎。

除去以网络直播为生的专职主播,直播平台上还存在着大量的“业余”主播,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普通的社会角色,如学生、白领、工人。但在直播平台上,很多主播在“粉丝”的关注中感到自我价值获得了提升,有被访谈的主播声称,“坐到摄像头前,我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仿佛突然由龙套变成了主角。”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将“自我实现”视为人的最高需求,而对于一些主播来说,通过网络直播能够或多或少地实现自我。

此外,在现实生活中,自我展示失败可能会造成自尊心下降等不良后果,但在网络直播中,这些失败的压力很大程度上被消解了。已有诸多心理学研究表明:匿名情况下人们的言谈和行为会超越平时的规范[3]。而主播和观众之间的互动沟通大多数情况下是匿名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直播的参与者更加自由开放地讨论某些话题,同时越轨行为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开放性出现,比如某些主播在直播时打色情擦边球,或表演一些猎奇的内容。

二、观众的心理动力分析

首先,网络直播中主播与观众的互动形式提升了观众的心理卷入度。卷入度(involvement)这一概念最先由学者库拉格曼(Herbert,)提出,也翻译为“参与度”,在传播效果的研究中是一个重要的指标[4]。一般认为,观众的卷入度越高,传播效果就越好。在一个典型直播场景中:主播主动热情地向新进入“房间”的观众打招呼,也会点名向赠送“礼物”的粉丝表示感谢,并满足其一些表演要求,如演唱指定的歌曲。在这里观众不再是单纯的旁观者和内容消费者,而是与主播一起构建直播内容。这种“共同决定”的形式能够调动观众的参与热情,提升观众的注意力,最终使观众更深入地卷入到直播中去。

其次,网络直播中传递的信息容易吸收,减轻了人们的认知资源负担。信息爆炸的网络时代,获得知识变得极其简单,只需要耗费极少的认知资源,人们就能即刻获得想要的信息,因此大多数网民面对网络传播的信息常常缺乏深刻的理解和记忆。网络直播的形式恰好满足了这一需要:主播形象立体生动,大多用口语传递内容。对于观众来说,欣赏和参与网络直播消耗的精力非常之少,又有足够的娱乐性来排解无聊感。

再次,观众能够察觉到其他人的存在,这有效地排解了孤独感。网络直播的“房间”大多会标示观众人数;在主播表演时,观众之间也能进行一些交流,这些设置都能够让观众产生一种群体归属感。对共同主播内容的兴趣,也能使爱好相似的观众聚集到一起,以产生更多的话题。因此虽然有些直播非常无趣,有时却能聚集起大批的观众对其进行评论。这种集体评论(网络称之为“吐槽”)模式既满足了观众的表达欲望,这些评论反之成为了直播内容的一部分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最后,网络主播对自身生活的袒露,满足了观众的窥探欲望。精神分析学家卡伦霍妮曾指出,人一生下来就处于一个看不见、充满敌意的'世界里,有着不安全的恐惧,这种不安全感又导致了焦虑。所以,“窥探欲”属于某种自我保护的需要,也可以说是人类的本能。在网络直播出现之前,窥探别人的生活有悖于社会道德伦理,因此处于被压抑的状态。但网络直播将窥探上升为光明正大的行为,主播们直播自己吃饭,逛街,甚至睡觉,这些原本属于个人私密的内容对观众来说有着强烈的吸引力。

三、结语

虽然主播与观众参与网络直播的动力并不相同,然而双方的互动却构成了网络直播的核心,观众对主播表演的内容做出积极或消极的回应,而主播会更加频繁地表演观众喜闻乐见的“情节”。根据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及时的反馈对强化行为至关重要,而直播平台能够保证观众和主播之间的反馈是即时有效的,双方的互动也促进了直播行为的持续。

网络直播的出现,满足了参与者的心理需求,但其野蛮生长很容易出现乱象,截止目前,已有多起关于网络直播的负面新闻出现[5]。直播本是为追求个性化的声音而出现,但当观众开始盲目追捧主播,主播开始盲目讨好观众,就会陷入到所谓的“群体迷思”中去。

因此,在需要外部监管的同时,主播与观众也应维持良性的互动;主播以自己的才艺去吸引观众,而非哗众取宠,观众对不健康的直播内容应及时举报,而非拍手叫好,双方共同构建出健康的直播环境,才能促使网络直播这一新兴事物持续发展。(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苏红宇.网络直播:烧钱背后危机四伏.经济[J].2016(16):50-53

[2]赵亮.青少年学生的网络心理表现及其疏导.教学与管理[J].2012(36):61-62

[3]王礼申.去个体化效应――群体偏差行为的心理学解释.科协论坛[J].2009(6):72

[4]胡晓云,徐芳.关于卷入度(involvement)问题研究的追踪溯源.广告研究[J].2006(1):22-26

[5]张F.热闹的“网红”:网络直播平台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中国记者[J].2016(5):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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