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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法学毕业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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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法学毕业论文1

法学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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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当代中国,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经济实力逐渐增强的今天,,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抢劫罪问题仍然还很突出。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是人所共知的,因而加强对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和对抢劫罪的定罪问题进行讨论是法学界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文运用法理学、法律社会学等多学科理论,综合分析了当代中国抢劫罪的各种状态、特点,及罪与非罪的对策。第一章从抢劫罪的概念入手,阐述了构成抢劫罪几个要件。第二章讨论了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第三章从暴力下限入手,分析了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第四、五、六、七章从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不动产及财产性利益、对象以侵犯甲的人身权为手段,当场获取乙的财物等几个方面是否构成抢劫罪入手,研究了常见的几种难把握的抢劫罪。结论提出了在实践中对抢劫罪定罪量刑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 抢劫罪社会危害性罪与非罪对策

目录

中文摘要……………………………………………………………………………(1)

目录…………………………………………………………………………………(2)

前言…………………………………………………………………………………(3)

一、抢劫罪的概念…………………………………………………………………(3)

二、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3)

三、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4)

四、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是否构成抢劫罪…………………………(5)

五、不动产及财产性利益能否成为抢劫罪对象…………………………………(7)

六、以侵犯甲的人身权为手段,当场获取乙的财物是否构成抢劫罪…………(9)

结论…………………………………………………………………………………(9)

参考文献……………………………………………………………………………(10)

致谢…………………………………………………………………………………(10)

前言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历来为我国刑法重点打击。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这类案件的发生,且案情非常复杂。《刑法》第263条对此作了一个较具体的规定。但由于立法对文字简明性、概括性的要求,使得法条不可能明确而全面地表述所有实际情形。对于抢劫罪的许多方面,历来多有讨论,首先,在罪与非罪方面,因为涉及是否需要立案、采取侦察措施、提请逮捕、起诉等问题,因而是个首要问题。本文试选择几个对定罪有着重要影响且有争议的问题加以讨论,以期对实际工作有所裨益。

一、抢劫罪的概念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在实施抢劫行为时,不仅造成公私财产的损失,而且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这既是抢劫罪区别于其他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志,又使抢劫罪成为侵犯财产罪中的最严重犯罪。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和他人的人身。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的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劫取财物的行为。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使被害人不能或不敢反抗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暴力行为只要足以抑制对方的反抗即可,不要求事实上抑制了对方的反抗,更不要求具有危害人身安全的性质。胁迫,是指以当场立即使用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不敢反抗的行为。胁迫既可以是用语言胁迫,也可以通过动作、手势进行。其特点是如不交付财物或者进行反抗,便立即实现胁迫的内容。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之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丧失反抗能力的强制方法。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人中毒等。

本罪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1]。抢劫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已的抢劫行为会发生侵犯他人人身与财产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中,行为人对他人造成财产上的损害只能是希望心理,但对他人造成人身上的侵害则可能是放任。由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不是抢劫成立所必需的要件,所以从整体上来说,抢劫罪的故意是一种直接故意,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一种行为之所以成为犯罪且受到刑罚的惩罚,其根本原因是这一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犯罪构成是社会危害性的外在法律体现。一般地,行为如果符合犯罪构成,那么这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就达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这一行为就构成犯罪。但实际情形并不总是这样简单。犯罪构成要件只不过是从繁杂的实际犯罪情形中概括、归纳出来的,是决定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主要方面,并非全部。许多不为犯罪构成所包括的方面,诸如犯罪的动机、情势的需求(如国家根据社会治安形式的变化在不同时候采取从重或从轻的刑事政策)、实际情形的变化(如投机倒把行为在计划经济年代与市场经济年代罪与非罪的变化)等等方面都会影响行为在特定条件下的社会危害性。有许多行为,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是完全具备的,但一旦综合考虑行为的方方面面,其社会危害性就减低而不够刑罚标准。正是考虑到这一情形的实际存在,为了尽可能准确到做到罪刑相适应,保证刑罚预防目的的实现,《刑法》在总则第十三条赋与执法者自由酌量的权力:“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只顾及行为是否具备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而不综合考虑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因而出现许多不妥的地方。如:

因为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犯罪,因此《刑法》没有象盗窃罪一样对财物数额作出要求,而且年满14周岁以上的公民都可成为犯罪主体。司法实践中,对一些青少年,甚至是刚满14周岁的在校生,以轻微的暴力行为如打几个耳光,踹几脚,向同学索要几元钱的行为,一律以抢劫罪刑拘、逮捕、起诉。从犯罪构成角度看,这样的行为无疑是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的,但正如上文所述,相对于社会危害性来讲,犯罪构成是一个极抽象的概念。实际上在执法过程中,不但要分析这些特殊情况是否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还应根据一般的社会常识及公众心理,分析这样一些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是否达到或接近抢劫罪的社会危害性。抢劫罪的最低刑期是三年有期徒刑,如果类似本文列举的这样的行为都以抢劫罪定罪判刑,笔者以为,无论是从对青少年犯罪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这个刑事政策角度,还是从刑罚追求罪刑相适应,以期达到预防目的这个角度讲,都是不妥的。而且,虽然在刑法里面,没有对抢劫罪的财物数额作出一个下限规定,但刑法总则第九条关于罪与非罪的规定,无疑对刑法分则是有指导意义和法律束缚力的。当然,对于某些所抢财物数额虽小但手段较严重的行为,则是依法应予严惩的。抢劫罪侵犯的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只有对这两种权利的侵害程度的综合,才能说明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

三、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

“暴力行为”是抢劫罪最常用的手段行为方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健康权直至生命权的施加于人身的强力打击和强制行为,还包括捆绑、强力禁闭、扭抱、殴打、伤害直至杀害等程度不同的侵犯人身的表现形式。抢劫罪的暴力行为必须是当场实施的,而且是被作为当场强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手段行为加以实施的。这种暴力行为指向的对象,一般是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本人,因为在多数情况下,只有向这些人施加暴力,才可能进而非法占有财物;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暴力也可能施加于在场的与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有某种亲密关系的人。与“财物数额不是抢劫罪成立的必备要件”这一共识相反,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于暴力行为的上下限问题,各人理解不一。暴力行为的上限即“以暴力手段实施抢劫致人死亡”是否包括故意杀人,本文认为,如果行为人把故意杀人作为当场劫取财物的一种手段行为,则以抢劫罪而非故意杀人罪定罪判刑。对为了事后获得被害人的财产,先将被害人杀死的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不是抢劫罪[1]。但对于暴力程度的下限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很难把握。前苏联、日本、北朝鲜等国都明确规定暴力行为的程度必须达到“危及被害人生命与健康”或“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等程度[2]。目前我国对此法还无明文规定,笔者认为,不应规定暴力程度的下限,理由如下:

一是抢劫罪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两种权利的被侵害程度对于说明某一抢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而言,具有相等的意义。认为财物数额可以没有下限而暴力程度需要下限,这是没有道理的。

二是以暴力劫财的本质特征是:以暴力为手段行为,意图使被害人不敢、不能或不知反抗,从而达到当场劫财的目的。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意图以此暴力行为达到当场取财的目的,而且客观上实施了暴力劫财行为,就符合抢劫的本质特征,而不问这一暴力是否足以危害生命、健康或足以抑制他人的反抗。而且每个被害人的身体状况都是不同的。有些时候,较重的暴力行为不一定能危及生命、健康或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而有些时候较轻的暴力却能够做到。如果认为暴力程度一定要有所谓的下限,那么,前者不成立抢劫罪而后者成立,这显然是不附合逻辑的。

三是轻微的暴力劫财与胁迫劫财的社会危害性相当。胁迫的暴力内容,不管有多严重,它毕竟只是一种现实可能性,末造成实然的人身伤害结果。轻微暴力虽然程度轻微,但毕竟已造成实然的伤害结果。从这点上讲,哪怕最轻微的暴力行为都要比胁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前者定性为抢劫,而后者不定为抢劫,没有道理。

四是从实际操作情况看,如果承认暴力程度下限的存在,则因为"轻微暴力"是一个极其模糊的概念,易造成执法者理解不一,而导致执法混乱。

当然,在理解“暴力程度没有下限”的时候,跟理解“财物数额没有下限”一样,除了考察这两者本身,还应综合这两者来判断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

四、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是否构成抢劫罪

对于胁迫的习惯理解,如暴力一样都是一种主动的作为。但不作为同样可以成立胁迫。实际情形中,也常常存在通过不作为的胁迫当场取财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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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1】

论文关键词:违约责任归责原则 严格责任

论文摘要: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则是该制度的核心内容。

目前,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到底是采用严格责任还是过错责任,无论是在法学理论界还是在司法实务界都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文章从违约责任及其归责原则的概述、两大法系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比较研究出发,结合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进行论述。

一、违约责任及其归责原则的概述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当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凭由何种依据来使其负责。

这种依据实际上就反映了法律的价值判断标准。

从各国的民事立法来看,有关合同责任的归责方面,主要采纳了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两种归责原则。

确定不同的归责原则,对违约责任的承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主要表现在:

1 归责原则直接决定着违约责任之构成要件。

采纳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就意味着过错乃是构成违约责任的一般要件。

而采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则表明其责任的构成不以过错为要件,违约方是否存在过错并不影响其对违约责任的承担。

2 归责原则决定了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下,非违约方仅就违约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史务的不符合约定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而同时采纳过错推定的方式,要求违约方承担反证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而在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下,则一般不要求违约方负上述之举证责任,也即一般不考虑其违约方的主观过错。

3 归责原则决定了免责事由。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中,不可抗力是主要的免责事由。

但债务人因遭受意外事件且不存在个人过错时也可以免责。

而在严格责任原则的适用中。

法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是不可抗力。

4 归责原则对违约责任的大小也有一定之影响。

由于过错责任原则要以过错为违约责任的一般要件。

因而对于违约后损失的承担上也必然要参照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大小。

而采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则一般不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

因此,从以上来看,弄清楚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二、两大法系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比较

1 大陆法系国家关于过错归责原则的规定。

罗马法是在《阿奎利亚法》的基础上,通过后来的判例和学术解释加以补充、诠释和发展,形成了自己系统的成熟的以过错为基准的民事归责原则;这一原则又在查士丁尼《国法大全》中得到了进一步的确立和完善。

随着社会发展。

仅有过错责任原则还不足以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因此又有了无过错责任原则。

这在罗马法当然是作为例外。

大陆法系各国,秉承罗马法的传统,均以过错责任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法国民法典》第1147条规定:“凡债务人不能证明其不履行债务系由于有不能归究于其本人的外来原因时,即使在其本人方面并无任何恶意,如有必要,均因其债务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而受判支付损害赔偿。

”这个条文在规定违约责任的条件时,并未提到当事人的“过错”。

对此,可以理解为该条文所规定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中,已当然地包含了当事人的过错。

因为债务人尽管不能期待每一个合同都能够得到完好的履行。

在某些情形下甚至不能期待合同能够得到履行,但有权期待债务人将竭力做到使之能履行。

如果因债务人的过错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则债务人应当对其过错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国现代合同理论对合同责任进行了限制,即对债务人责任的追究。

须根据其过错的严重程度。

为此,过错被分为欺诈性过错、不可原谅的过错、重过错以及一般过错。

《德国民法典》第276条规定:“(1)除另有其他规定外,债务人应对其故意或者过失负责。

在交易中未尽必要注意的,为过失行为。

(2)债务人因故意行为而应负责任,不得事先免除。

”德国学者认为,债务人承担责任的条件是,违反履行义务必须是由债务人的行为造成的。

而其行为必须具有过失性。

2002年1月1日施行的《德国债法现代化法》对第276条未作大修订,仍坚持过错责任原则。

大陆法系各国,在坚持过错责任原则的同时,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的例外适用。

例如。

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能交付种类物的责任、瑕疵担保责任、债权人受领迟延责任、迟延履行后的责任等,均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债务人不论其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英美法系国家关于过错归责原则的规定。

与大陆法系国家不同。

英美法系国家以严格责任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在英国法上,许多合同义务是严格的。

确定当事人是否绝对地受有拘束去做约定的事情或者他们只是受有拘束尽可能地保障合同的履行,也就是合同当事人是否对非因自己的过错发生的违约负责,在英国合同法上,被认为是一个合同解释问题,即解释当事人合同义务的范围。

在一般意义上,此问题的答案是,合同债务是绝对的,而过错的欠缺不成其为抗辩。

因违约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的请求不考虑过错。

一般来说,未能履行其注意义务是无关紧要的,被告亦不能以其尽到注意义务作为其抗辩理由。

在美国法上,强调违约损害赔偿不具有惩罚性,合同法在总体的设计上是严格责任法,相应的救济体系是不过问过错的。

美国《合同法重述》(第2版)第260(2)条规定:“如果合同的履行义务已经到期,任何不履行都构成违约。

”当然,英美法系国家在坚持严格责任原则的同时,也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的例外适用。

3 两大法系国家对过错归责原则不同规定的法理分析。

两大法系国家将过错责任原则或者严格责任原则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但并不否认其他归责原则的适用。

也就是说,在违约责任的归责体系上,两大法系国家均采用了二元制的归责体系。

这是由交易关系的多样性、违约发生的原因和所致的后果的复杂性所致。

一元制的归责体系有其无法避免的缺点,即法官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中,难以根据具体需要而灵活运用法律来处理归责问题,从而不利于平等地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采用:元制归责体系,可以弥补一元制归责体系的不足,从而实现违约责任的基本目的。

正如学者所指出的:“合同法归根到底是要规范市民的生活,作为一种国家的上层建筑,固然可以通过设定不同的构成要件。

经由法上的因果关系,达到一定的法律效果;然彼此类似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条件既为不同的法律规则、原则提供了相似的调整基础,又为之提出了相同的调整要求,也正因为如此,才出现了众多殊逢同归的结局。

三、我国合同法中的归责原则

我国违约责任到底来何种归责原则。

学者

间存在争论,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亦是主流观点)主张为严格责任原则。

《合同法》第107条中并没有出现“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的字样,被认为是采取了严格责任原则。

第二种观点主张为过错责任原则。

我国《合同法》所有规则制度和条款,乃至合同法之全文都自始至终地贯穿着过错责任的原则。

因此,只能而且必须得出“我国《合同法》体系是建立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的唯一结论。

第三种观,最主张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以过错责任原则为辅。

这有利于促使合同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有利于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也符合国际上的一般做法。

笔者认为。

第一种观点较为合理和可取。

1 在现行的合同法律中,《涉外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都已经确立了无过错责任。

前者第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

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受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后者第17条有基本上相同的规定。

看来,将违约责任定义为无过错责任在我国的合同法上是有先例的,并非新合同法的首创。

对《合同法》的制定极具价值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及《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均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新近制定的《欧洲合同法原则》亦肯定了该原则,这“应该被认为是两大法系的权威学者在经过充分的斟酌权衡之后所速成的共识,反映了合同法发展的共同趋势”。

在国际商业交往规则中,大多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

2 在诉讼中原告只需向法庭证明被告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不需证明被告对于不履行有过错,也不要求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

这里的逻辑是有违约及有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仅以不履行为要件,被告对于不履行有无过错与责任无关。

免责的唯一可能性在于证明存在免责事由。

不履行与免责事由属于客观事实,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认识判断相对容易,而过错属于主观心理状态,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判断相对困难。

因此。

实现严格责任原则可以方便裁判,有利于诉讼经济,有利于合同的严肃性,有利于增强当事人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

3 违约责任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基础,合同是双方自由协商签订的,当然完全符合双方的意愿和利益,违约责任是由合同义务转化而来,本质上出于双方约定。

不是法律强加的,此与侵权责任不同。

因此,违约责任应比侵权责任严格。

侵权责任发生在预先不存在密切联系的当事人之间,权利冲突的广泛存在使损害的发展难以完全避免,因此,法律要求除损害事实之外还要有过错要件,过错等同于可归责性,它使侵权责任具有合理性和说服力。

而违约责任本质上出于当事人自己的约定,这就足够使违约责任具有了充分的合理性和说服力,无须再要求使违约责任具有合理性和说服力的其他理由。

有的学者认为在意外事故情形下,严格责任对债务人是不公平的。

笔者认为由于客观原因违约,违约一方当然在主观上并无过错,但受害方更无过错,况且。

债权人基于对债务人承诺的信赖,往往改变了他的处境,如果一味主张债务人无过错而免除其违约责任,则无异于让债权人自行承担风险。

这显然更不合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

归责原则与归责事由及免费事由有不同的涵义,归责原则是贯穿于整个违约责任制度并对责任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

同一法律领域不能同时存在两个相互矛盾的归责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是我国合同法领域的唯一归责原则。

尽管《合同法》的相应条款规定了过错归责事由和免责条款,但是这些条款只是一般原则的例外,并不能改变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领域的唯一性和主导地位。

论侵权法中的可救济性损害理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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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本科毕业论文1

教育 学作为一门学科,在中国教育学百年进程中,教育学中国化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教育学的论文,供大家参考。教育学的论文篇一:《试谈学前教育学课程教学实践》 摘要: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教师专业化运动的兴起,世界各国对教师教育研究的中心逐渐从注重教师教育的外部因素如教学环境、政策因素等转移到教师教育的内部因素,即教师本人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如何发展上,即自我专业成长上。基于建构主义理论的师范教学模式由于能够“通过集中精力对教学过程进行思考、分析、评估、或者改变教育意义、教育目的、教育信仰、教育决策、教育行动或者教育产品而提升教师课堂教学实践的合理性”,“解决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充分利用教学的内部知识,提升 反思 能力,因而日益成为教师教学专业化运动中的一项基本教育原则。 关键词:反思能力;实践;参与式学习;建构主义 有关教师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当前研究者的分析主要从两个视角展开。一是教师教育机构转型视角,分析我国自中等师范院校升格后,在新的两级师范教育体系内教师培养的不足与缺陷;二是师范生职业生涯发展视角,将师范生培养与教育培养模式联系起来,探讨制约师范生胜任教学岗位的因素。 (一)教师教育机构的人才培养质量的研究 从教师教育机构转型视角出发,研究者认为当前教师培养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生源素质下滑严重; 2.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陈旧、封闭(李尚卫等,2009),没有地方特色,偏重学术性,实践环节偏弱(苏春景等,2010)。从教师培养的学段来看,小学与幼儿教师培养中出现的问题更为严峻。有研究者认为(彭小奇等2011),除生源质量下降之外,小学与幼儿教师培养还遇到了学生可塑性和培养潜质不足,培养模式不适应小学教育要求的突出问题,甚至于出现“高师 毕业 生站不稳三尺讲台”的情况。就其原因的分析而言,研究者认为(李尚卫,2009;阮成武,2008),随着我国传统的三级师范教育体系向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的转型,原有的教师教育、特别是面向农村培养教师的职能被削弱的“去师范化”演进。并且,随着教师教育体系的升格,中等师范学校相对于普通高中教育的政策性优势并未转化到高等教育层次的教师培养当中,再加上教师职业的社会声望、福利收入等方面差强人意,部分地方师范院校或师范专业生源质量下降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其次,在转型过程中,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教师培养机构盲目追求综合化、研究型,缺乏服务于基础教育需求的意识,没有投入精力和资源去了解幼儿园教育需求,探索培养教师的有效模式和路径,导致课程陈旧,教学模式单一,毕业生不适应现代教育的要求。因此,面对此现状,笔者尝试在教学中采取了一些尝试来改进学前教育学课程教学模式。 (二)学前教育学教学模式改革尝试 1.突出实践性,实行模块化教学针对实践环节薄弱的状况,结合本课程的学习内容和大专生的知识结构特点,《学前教育学》课程构建了理论性与实践性并重的教学内容体系。教学内容体现为“正式学习+非正式学习”两大模块。两大部分指在每一个模块中均分为理论教学部分和实践教学部分内容。第一大模块指:专业理论学科教学模块。如理论学习内容包含学前教育历史、目标、任务、等内容,与其相对应的实践学习内容则为与之理论相对应的实践技能。模块二的内容主要指通过课外社团活动进行的非正式学习,如:通过组织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实践活动评比,真正调动起学社国内参与学习的积极与主动性。 2.突出参与性,项目化教学教材部分共有十二章,由学生自己来确定将其分为六大主题13个项目,尤其强调合作学习的重要性与有效性。以项目为导向,以任务驱动的方式结合项目研讨,开展研究性学习,凸显理论与实际结合的教学模式.非正式学习以小组 报告 、小型研究的形式,重在提升合作能力和反思意识。探索实践———讨论———理论———实践的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学前教育学》基本理论为依托,将周教育见习活动与课堂教学活动结合,将课外活动与学校教学技能大赛相结合,同时结合本专业周见习活动(20学时)或者隔周半天下园开展专题性研究,使学生对学前教育理论的学习更为扎实。另外学生思维模式僵化不具备一定的反思能力仍是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教学反思是形成实践性知识的过程。舍恩主张实践在本质上是一系列的问题解决过程(赵明仁,2009)。教学反思以发现问题为起点,在分析解决问题过程中不断调试,不断交流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的实践性知识(陈向明,2010)。站在教师专业发展的主要 方法 的角度来讲,师范生通过教学反思将已有的理论运用于具体的实践,不断积累实践 经验 并在此基础上更新其思想观念、丰富其知识结构,从经验型教师转变为研究型教师,从而有助于其专业能力的提升(陈薇,2012)。因此,从实践与参与的角度去对教学模式进行重新组合,将有利于培养出具有一定反思意识和参与合作学习能力的师范生,这也就立于将实践性知识与显性知识融合,真正提高理论教学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陈向明.范式探索-实践———反思的教育质性研究[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0(04):41-53. [2]陈薇.幼儿教师教学反思个案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南大学,2012. [3]李尚卫.袁桂林.我国农村教师教育制度反思.教师教育研究,2009,21(3):34–38. [4]苏春景.张济洲.从农村教师教育现状调查看地方高师课程改革.课程•教材•教法,2010,30(8):84–87. [5]彭小奇.刘志敏.陈梦稀.蒋蓉.李茂平.创新师范教育培养模式,培育农村优秀小学教师.中国高等教育,2011(8):29-31. 教育学的论文篇二:《浅谈高等教育学专业认同影响因素分析》 摘要:高等教育学是教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本文通过对近12年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认同研究进行综述,了解当前现状、分析影响专业认同因素,为完善该专业培养模式、提高该专业学生的专业认同、使得该专业学生有效服务社会奠定理论基础。 关键词:高等教育学;专业认同;影响因素 1.概念的界定 在中国知网CNKI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上通过搜索关键词“我国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认同”可搜索到1678篇,然而以“我国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认同”为研究对象的 文章 只有3篇,时间是从2011年到2014年,其中两篇是同一人所写。最早学者开始发表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认同文章是在1993年,总体来讲从1993年到2014年学术界对“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认同”的关注持上升趋势。关于“专业认同”的概念至今未有统一的定义,我个人更倾向王顶明的说法,将专业认同分为认知、情感和持续三个维度。首先是认知性专业认同,即学生对自己所学专业的了解,是产生其专业认同的基础。其次是情感性专业认同,指个人与专业的情感连结程度。再次,对所学专业的情感认同使个体获得心理上的安全与情感愉悦满足会直接导致积极的行为动机和外显的行为效果,从而形成可持续性的专业认同。 2.影响因素 找出专业认同的影响因素是提升硕士研究生专业认同水平关键。通过搜索的文献可以看出影响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认同水平主要受学校、社会、个人三个大方面因素的影响,高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认同影响因素也是如此。一是学校方面,比如导师、专业认识、专业课程、人才培养模式等等。(1)学者袁长林通过个案访谈的方法得出,导师具有比较丰富的研究经历与比较高的专业水平,经常指导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开展研究工作,学生对导师的喜好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专业认同水平。(2)刘旭指出因缺乏对该专业的专业属性的清晰认识导致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出现理论性与实践性并未相统一的问题,从而影响学生对该专业的认同。(3)学者萧琳指出现行的高等教育研究生培养模式实质上是一种“本科化”培养模式,专业课程设置不够合理,教学形式与本科雷同,科研训练不足和考核流于形式,阻碍着该专业教育质量的提高。(4)学者王艳表明“应试教育”在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教育中依然存在,填鸭式的教学方式、纯理论的教授、就业竞争的加剧造成很多学生不愿意投入到专业课的学习中降低了其对专业认同度的水平。二是社会方面,主要社会人才需求的狭隘观念。当今社会需要全方位的创新型人才,然而高等教育学的专业课程培养注重理论忽略了实践能力培养,再加上高等教育学的就业方向与其他专业相比更为单一、社会上对此专业的认识较少,使得高等教育学这种看似“没有专业”的专业失去了与其他专业公正的就业竞争机会。此外,社会人才选拔机制存在缺陷。 比如看重学历而忽视能力,看重工作经验而忽视潜力,看重考试成绩而忽视素质,看重人才的录用而忽视人才的培养等等。高等教育学专业刚刚毕业的学生不是因为学历层次低而无法从事高校教育工作,就是因为经验缺乏而影响就业,还有的学生希望 考公务员 来改变命运,放弃专业课程的学习、以拿到学历为目的,专攻公务员考试等等,这些都使得高等教育学专业的学生降低了对其专业的认同度。三是学生个人方面,比如学生对专业的兴趣、专业了解、 自我评价 、 职业规划 等等。(1)学者袁长林通过访谈的方式了解到,一些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之所以对自己的专业不感兴趣或者学习热情不高在于他们认为自己专业的价值不高,学习到的专业知识对自己将来的工作帮助不大,更愿意把精力花在其他方面。(2)学者王艳表明,高等教育学专业的学生自身对所学专业的相关知识掌握匿乏,该专业成为了很多仅仅想要获得硕士学位又想短时间内投机取巧的学生的“避风港”,缺乏对专业学习的热情和兴趣,入校后也不积极去增加对专业的认识,这种不积极的态度让部分学生的专业认同度普遍低。(3)李俊表明,我国高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并没有对自己职业进行规划的习惯,因此多数该专业学生并没有较强的增强专业能力的倾向,而是以获得学历为目的,从而降低了该专业学生的专业认同度。综上,学校、社会、个人三个方面在不同的具体方面、不同的程度上影响着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认同。相比较于 其它 两方面因素,个人认为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个人方面的因素对该专业的认同度有较大的影响,尤其是自我评价、职业生涯的规划。较低的自我评价不仅会影响专业认同度,还会造成个人自卑心理,最终导致自己一事无成;过高的自我评价可以提高专业认同,但是会形成自负心理,影响成败。合理的自我评价不仅可以提升专业兴趣,还可增强对专业的了解,从而自信满满处理相关专业问题,拥有较高的专业认同。再者,完整、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是提升专业认同的关键。 学生做出一个符合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它将是一切前进的动力,不仅可以提高专业兴趣、提升专业能力,提高专业认同,明确合理的职业规划还可以丰富学习生活、获得较高的幸福感。 参考文献: [1]王顶明,刘永存.硕士研究生专业认同调查[J].中国高教研究,2007(8). [2]李俊.N大学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生职业生涯规划现状的调查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13. [3]萧琳.高等教育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究[D].湖南农业大学,2006. [4]王艳.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生专业认同度调查研究———以庆西省为例[D].西北大学,2011. [5]刘旭.高等教育学的专业属性及其对人才培养的规定性[J].高等教育研究,2009(30). [6]袁长林.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认同与社会支持、自我意识的关系研究[D].云南大学,2012. 教育学的论文篇三:《试谈教育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若干问题》 前言: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在一些地区已经全面实行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制度改革,且对于改革工作来说,就是要将各级的责任落实到实际中,并由中央地方来共同承担,做好省级的统筹管理。 一、目前教育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农村中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中的一条,从制定到实施,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它不仅可以提高会计监督效果,还能够有效提高共工作的效果,促进了财务上的监督。但是对于这一项监督管理制度来说,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还是存在着许多的问题。 (一)增加了会计监督中的难度。就其实际来讲,由于会计人员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因此只能从财务制度的角度上出发,对凭证与手续等方面的合法性与完整性等进行审核,这样也就不能掌握好业务的实际情况,只是采用了相关的规定与办法来进行判断,并进行机械式的财会核算,这样也就对一些被精心包装后的“支出”难以识别。 (二)收入不报账与体外循环。对于学校来说,所进行的财政拨款已经由财政部门直接划入到了教育会计核算中心中了。虽然控制好了这一源头,但是对于一些预算外的收入等却并没有纳入到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中,出现了体外循环的现象。 (三)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就目前的会计中心来说,只能够进行核算、管理及对校产明细账的登记等方面,但是在实际中,一些单位中的固定资产明细账却存在存在着众多的问题,如账实不符以及资产流失等现象。对于经费的使用部门来说,过于重视财政资金的运作,这样也就没有进行科学的管理。尤其是对于资产的后期控制来说,也没有有效的进行,这样也就出现了只核算不清查的现象,最终也就出现了信息失真的现象[2]。 二、提高教育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 措施 (一)加大审查的力度。针对体外循环与虚假发票来说,核算人员要对所要进行的核算业务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同时还要参与到核算单位的管理工作中去,明确各项收支项目等。且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还要对收入的来源进行重点审查,明确是否全部入账,避免发生不报账或是漏账等现象的发生。此外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以此来形成有效的管理方法,全面落实管理制度。 (二)做好内外中的监控工作。要做好对固定资产进行的管理,制定出严格的资产范围,同时还要制定出有效的固定资产入账标准,以此来完善资产的审批制度。对于预算单位来说,还应当要最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健全资产的保管制度,坚持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以此来保证账面与实物上的一致性。此外还要制定出全面的资产清查制度,以此来及时对资产的变动情况进行跟踪与掌握。 (三)做好自身的管理工作,避免出现形式化的管理。首先对于核算中心来说,要做好定期岗位的轮换。对于核算中心会计人员来说,如果处于固定的工作状态,那么就很容易与单位中的报账人员产生出工作之间的感情,这样在进行报账审核时,也就不可避免会出现情面上的问题。所以针对这一现象,就可以采用岗位的轮换制度,以此来避免出现人情关系。且对于核算中心的人员来说,在面对全新的核算单位时,就可以严格按照相关的规范要求来进行报账,这样也就增大了会计上的监督管理效果。其次,是要做好内部中的审计工作。在实际中可以将学校与核算中心共同纳入到检查的范围中去,同时还里可以对会计资料进行定期或是不定期的审计,这样也就规范了财务上的管理工作,对收支的行为也起到了约束的作用。此外在进行内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还要不断适应好会计核算形式的相关要求,在此基础上来对方式方法等进行调整,这样也就可以有效降低教育内部中的审计风险。最后,是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的制度。对于核算中心来说,在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与要求,以此来保障会计核算的质量。此外还要不断健全相关的管理措施,对于出现错账等现象要严格追究其责任,通过以制度来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可以有效保证资金的运转。 结语

小学教育处于国民教育的基础地位。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小学教育本科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自新课改之后,为适应基础教育阶段对小学英语教师的新要求,作为培养未来小学英语教师的地方本科院校,其小学教育专业英语口语课程必须进行改革。本文以地方本科院校小学教育专业(英语方向)英语口语课程为研究对象,找出影响学生英语口语提高的因素,提出相应的策略,改革现有的教学模式,提高师范生的英语口语水平,以满足小学英语课堂教学的需求,适应基础教育教学的改革。

关键词:新课改;小学教育专业;英语口语;课程改革

2004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师范院校和教师培训机构要进一步树立为基础教育服务的指导思想,……根据新课程改革对师资的要求,改革教师教育培养模式,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办学质量。要注重加强综合课程师资的培养,努力为中小学输送适应新课程要求的新型师资。”[1]随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小学英语教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对承担小学英语课程的小学英语教师的要求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是由于种种现实因素,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小学英语教师的英语口语水平令人担忧。在小学英语课堂中,英语教师的英语口语水平对课堂教学效果影响深远,为了满足师范教育的需求,现行的小学教育专业英语口语课程的教学内容必须进行改革,因此,探讨小学教育专业(英语方向)英语口语课程改革对提高未来小学英语教师英语口语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如何适应基础教育阶段对小学英语教师的新要求,找出符合目前英语口语课堂教学实际情况并且具有鲜明特色的英语口语课堂的教学方法与策略,提高小学英语教师的英语口语水平已成为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

一、小学教育专业(英语方向)英语口语课程的现状

从2001年到目前为止,我国小学已经开设英语课程长达十四年。然而,各地区小学英语教学还处在逐步发展的过程中,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小学英语教学存在诸多不足,一是教师紧缺,二是师资英语水平低,特别是英语口语较差,三是师资配备结构不合理,这些都是小学英语教育中无法避免的问题,因此,在这样的状况下如何提高小学教育专业(英语方向)师范生们的英语口语便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目前高校中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只能通过公共必修课程《大学英语》的学习才能接触到英语知识,虽然《大学英语》课程里设置了对学生英语听说读写方面要求的标准,但是在不少高校中,大学英语基础课程分为精读(或读写译)和听力(或听说)两大类。精读课占课程总学时的3/4,而所谓的听力课由于受师资、班级规模等制约,大都只是进行集中听力训练。此外,大学英语课程考试中普遍没有口语测试,这也使习惯于应试教育的学生忽略口语学习。[2]小学教育专业(英语方向)是培养具备小学教育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能够胜任并创造性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小学英语教师。小学教育专业(英语方向)的学生属于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因此该专业的学生想要单纯通过《大学英语》课程的学习来提高自己的英语口语水平是比较难的。而英语口语的掌握和运用是学生们成为未来合格小学英语教师所必须具备的技能之一。因此,《英语口语》课程对该专业师范生们来说非常重要。英语口语是一门口头表达型课程,是小学教育专业(英语方向)学生主要的专业基础课,也是专业方向必修课,旨在通过对学生进行严格的英语口语训练,使学生具有较流利正确的英语口头表达能力,养成良好的语言运用习惯,保证他们使用英语语言时的正确性和准确性。笔者所在二级学院的小学教育专业开设的《英语口语》课程有6个学分,共96学时,分3个学期授课,每个学期32课时,每周2个课时(一学期按16周授课)。选用的教材是《英语口语教程》(1、2册),由姚保慧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授课使用的教室是配备多媒体设备和蓝鸽教学系统的教师语言实训室。

二、小学教育专业(英语方向)英语口语课程存在的问题

虽然上了三个学期《英语口语》课程,通过一系列口语技能训练,师范们的英语口语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基本达到课程目标的要求,但是笔者在不间断地授课之中还发现当前英语口语课程存在着一些不足。

1.课程中三维目标落实不够到位。新课程目标的三个维度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要求学生在过程中掌握方法,获取知识,形成能力,培养情感态度。但是在《英语口语》课程的课程目标中,三维目标在一定程度上落实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过于注重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对学生能力的要求、学生学习过程与采用的学习方法、学生学习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形成的关注度不够;较为偏重学生英语口语技能的培养和训练,而学生使用英语进行教学方面的培养和训练则相对薄弱。比如学生英语语感好,发音正确,会话流利,能针对某一主题侃侃而谈,却不一定能发挥好自己的口语优势去上好一堂优质英语课。

2.缺乏语言交际环境。克拉申在输入假设中提出英语口语的流利程度是随时间的累积自然而然地达到的,不能直接通过教学就学会。[3]而英语口语能力的提高则依赖于在一个真实的语言交际环境,学习者通过接收大量的语言输入后转化为语言输出来实现。事实上,学生每周只有2个课时固定的英语口语学习时间,课堂成为他们学习和训练口语的主要阵地,很难实现大量英语语言输入和输出这样的目标。而且在课堂的学习中,很多时候是按照各样的专题活动来模拟真实的语言场景,学生想要获得身临其境感觉比较困难,加上掌握的语言知识没有得到经常性的使用,学生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甚至会出现不知道该如何开口用英语交流的情况。

3.课堂中学生主体地位意识不足。新课改之后,各个学科的教学都强调要改变以往教师一言堂的授课模式,采用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引导的教学模式,但是在英语口语的课堂教学之中,教师的讲授式教学仍旧成为主导模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没有实现根本性的转变,学生的主体地位意识不足。由于英语基础知识不够扎实,语音语调不够标准,许多学生对自己的英语口语没有自信,害怕出错,羞于在课堂之中开口练习,处于一种学习上的被动态,没能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发挥自己在学习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课程评价方式过于简单。当前英语口语课程的评价方式还是过于单一。考核采用期末口试的方式,选用教师语言实训室的录音设备进行录音,成绩评定由期末口试成绩和平时课堂表现成绩相结合决定,其中期末口试成绩占总分的70%,平时成绩占总分的30%,以百分制计算。评价的内容、方法、主体等还是有些单一,还不能做到真正全面地评价学生。[4]终结性评价在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总体评价中占据主要地位,形成性评价未能体现出其特点和优势,不能恰如其分地体现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进步和收获,反而考试过程中一些不确定因素影响了学生考试成绩,进而干扰到对学生最终学习效果的评价,挫伤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三、小学教育专业(英语方向)英语口语课程改革的对策

1.建构和落实三维目标。新课改提出的“三维”课程目标,体现了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了全人发展的新时代要求。[5]在英语口语课程中,首先应该提出对专业知识和能力要求更明确更详细的要求,把小学教育专业中师范性的特点融入到学科知识教学之中,如把小学英语课堂中教师正确课堂用语、与学生交流用语等教学技能训练加入到课程内容学习里。让学生增强自身英语口语水平的同时锻炼自己作为师范生教书育人的能力。再次是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变被动态为主动态,创新获得知识的过程和方法。古语有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英语口语的学习是一个需要持之以恒的过程,因此英语口语的提高不可能一蹴而就,因为每个学生英语基础不同,掌握知识能力有高低,但是不同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采用不一样的学习方法,经过自己的努力之后可以获得良好的学习效果。最后在课程的学习中还应注重培养学生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帮助学生了解西方文化、习俗和礼仪,同时也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能让学生受到西方一些不良思想的影响。

2.创设语言交际环境。一个好的语言环境对学习语言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课堂是师范生们接触英语最密集的场所,教师要牢牢抓住这一重要场所。通过语音视频的播放,帮助他们纠正发音和语调;学习英语歌曲和绕口令可以帮助他们消除内心学习外语的紧张感,培养出英语语感;英语电台和新闻可以帮助他们“磨耳朵”———掌握英语发音节奏和语速;而英文原版电视剧和电影则可以让他们模仿英语国家人士地道的说话方式,进一步了解英语国家的社会和文化。单纯地依靠课堂的时间创设语言交际环境是不够的,教师还要利用课外的时间开设英语角、英语演讲比赛和各项英语专题活动等各种方式来拓宽学生练习英语口语的渠道。还可以邀请外教和外国留学生参与到上述活动之中,让学生有机会真正使用到英语,在真实的交际活动中锻炼自己的口语交际能力。

3.创新英语口语教学方式。高校自扩招以来,学生人数不断地增多,小学教育专业的学生人数也日趋增多,每个班级的人数都在40人左右。对于英语口语课程而言,大班化的教学非常不利于学生英语口语的学习。因为课堂时间有限,教师没有办法兼顾到众多的学生,每个学生得到课堂练习口语的机会就更少了,极易出现教师由课堂中的引导者变主导者,学生由主动学习者变被动学习者的情况。教师容易顾此失彼,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被挫伤,因此口语教学必须创新教学方式,符合高校教学的特点。因为高校教学的主要特点应该是:由教师直接控制转变为师生共同控制信息的传递;教师教的成分逐渐减少,学生自学的成分逐渐随着年级的升高而递增;教学方法与研究方法的相互渗透和结合。[6]针对班级人数众多,而口语教学又需要小班化教学才能获得最佳的教学效果这一实际情况,教师应该采用分任务式的小组化教学。口语学习中最需要伙伴合作,因此学生可以先自由找到一位练习的伙伴,再跟另一组同学组成4人小组,教师给每组布置具体的学习任务(分为基础任务和提高任务),由组长负责监督组内基本任务完成情况,提高任务可以由组员在完成基础任务之后根据自身学习情况选择是否完成,最后教师对每组的学习成果做点评。教师还要鼓励学生大胆开口练习,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在课堂中适当的“留白”———留出学生自我学习的机会。

4.建构多元化的课程评价体系。当前英语口语课程考核评价体系不够健全,对学生学习效果评价太过单一,往往侧重于把他们平时课堂上的表现和期末时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的依据。然而英语口语课堂教学的学应着眼于促进学生发展,侧重于观察和衡量学生的表现;着眼于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激励教师转变观念,进行课堂教学的改革。[7]因此要建构多元化的课程评价体系,采用多元化、过程性的评价方式来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首先要确定出评价的标准,由检验学生真实学习成果的具体量化指标组成。学生可以对照标准先做自我评价,然后学习小组成员之间开展互相评价,最后教师也给出相应的评价。最终的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本人,让其充分了解到这一阶段自己的口语水平,发扬学习中的闪光点,弥补不足之处。这样既让学生了解到自己的学习成果增强学习的自信心,又能让他们找出自己的不足之处,为今后的学习找出努力的方向和树立清晰的学习目标。提高小学英语教师的英语口语水平已成为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迫切的需要,而小学教育专业英语口语课程改革是培养服务地方应用型人才的重要环节,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符合基础教育阶段的新型小学英语教师,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2004,(03).

[2]林兰.大学英语口语教学刍议[J].中国高教研究,2006,(05).

[3]冯颖妍.小学英语口语有效教学设计研究[D].广州大学,2012.

[4][5]姚锦莲.面向新课改的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课程改革之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1.

[6]教育部人事司.高等教育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266-267.

[7]王贵彬.论英语口语课程评价系统[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9).

摘要:90年代逐渐开展起来的“国学热”遇上了21世纪的全球化背景,保存本土国学教育的内容,结合西方的思维训练和现代化学习方法,使之融入语文教学尤其是小学启蒙教育中来,才能够保护好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传承传统文化,迎接全球化趋势影响下文化领域的挑战。

关键词:全球化;国学;小学教育

随着“地球村”的建立,全球化的潮流不光发生在政治、经济领域,也发生在教育领域。西方教育思想和教育内容在带给我们全新启示的同时,也带给我们一些担忧,比如西方的文化影响力是否会高于本土?它的流行是否会影响中国传统文化的延续和传承?笔者认为,我们需要从教育入手,从教育着眼,以小学教育为切入点,弘扬传统文化。“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一方面,增加文化软实力靠的是人才,而良好的国学启蒙教育对从小形成传统文化信念、培养爱国情感有帮助。另一方面,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理应随环境而变,不断修正,以达到教育目标。在全球化背景下,我们更需要多元、有竞争力同时又有传统文化功底和现代技术运用能力的人才。因此,国学启蒙教育进入小学教育意义重大。通常意义上的国学启蒙教育,是指用国学经典来启蒙孩子的教育方式。包括《论语》《大学》《诗经》《弟子规》《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等经典书籍,影响孩子的年龄层可以从幼儿到少儿。本文研究的主要是在小学教育中的应用,举例书籍为《三字经》。

一、道德教育的启蒙角色

国学启蒙教育应用到小学教育中应该是一种德育实践,也就是一种“做人的教育”,对小学时期的孩子品德具有奠基作用。比如《三字经》中会教孩子怎么对待家人、师长、朋友、上司,比如“融四岁,能让梨,香九龄,能温席”告诉孩子们要孝敬亲人、恭敬兄长、友爱兄弟姐妹,通过讲故事、讲道理这样循循善诱的方式,规范孩子的品行,健全孩子的人格。小学时期学生的思维和心理特点是好奇心强,内心纯真,接受力和想象力特别强。比如在教学实践课给孩子们讲《三字经》时“夏传子,家天下,四百载,迁夏社。汤伐夏,国号商,六百载,至纣亡。”这一段的时候,提问孩子们“夏代为什么会灭亡呀?”会听到“因为他们朝代的君主不好,所以就下岗了”这样孩子气又成熟的答案。然后追问“那什么样的君主才算好君王呢?”有的孩子就抢答说“受人们爱戴的,德才兼备的人就是好君王。”这说明,孩子们的思想和理解潜力都超过成人想象。所以我们应该意识到国学经典读物可以引发孩子们的思考,并且是修正他们道德观的好机会。比如“首孝悌、次见闻”强调“百善也要孝为先”,“曰仁义、礼智信、此五常、不容紊”写出了应该遵守的道德顺序,在这样的讲解中,把好的道德价值观树立起来,让孩子们在朗读和思考中潜移默化的习得,就会起非常大的作用。从上面的实践案例可以看到,开展国学启蒙教育,从近处说,可以帮助孩子们读书识字,提高记忆能力和文学接受能力;从长远看,可以协助他们培养福德,增长智慧,求取人生幸福,进而肩负起“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神圣使命。这种国学经典的熏陶能“养正气,养心”,启发孩子心里“真善美”的本性,使他们成为道德价值观端正、知识广博、行为优雅的人。通过几千字的精炼概述来“大其心,容天下之物;虚其心,受天下之善;平其心,论天下之事;潜其心,观天下之理;定其心,应天下之变。”

二、通识教育的传递角色

国学启蒙教育从知识的层面上看是一种通识教育。因为《三字经》写于宋代,历经了数个朝代的更替,帝王君主的治国兴衰,囊括了很多内容,人文自然都有,深入浅出的介绍了很多知识和故事;对其他学科比如历史、地理都有铺垫,同时也没有遗漏地渗透了生活常识,如五色五味五行、六谷六畜、七情……首先是典故多,比如孟母三迁的故事———“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把孟母为了教导儿子,三次搬迁,为了督促儿子学习,用剪刀剪断机杼上的织布的例子,用十二个字概括,简洁明了,好理解,也让孩子们能够意识到母亲劝学的用心良苦,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武王伐纣的故事“周武王,始诛纣,八百载,最长久。”刻苦学习的囊萤读书,程门立雪的典故———“如囊萤,如映雪,家虽贫,学不辍”。诸多典故的作用,一是传递知识,告诉孩子们历史上出现过的经典人物;二是说理授课,让孩子们了解历史故事背后的道理。上到为人处事“父子恩,夫妇从,兄则友,弟则恭”,下到朝代更迭,“始春秋,终战国,五霸强,七雄出。”从天地到人到四时到万物,按照时间顺序排列,都是怎么发展变化的。其次是地理知识的讲述。比如“曰春夏,曰秋冬”,让孩子们知道四季是什么,“此四时,运无穷”进一步说了,四季是循环往复的,“曰南北,曰西东”展示了地理方位。

三、语言能力的培养角色

语言功底是进行所有学习的基石,包括积累和表达两个部分。根据科学实验,孩子的语言能力养成,14岁前是关键时期,也就是小学毕业之前的时期。那么这个阶段培养语感就显得非常重要。《三字经》《百家姓》《弟子规》这样的国学经典启蒙读物大多是三五成组,易诵读易记忆,朗朗上口。经常听到和朗读“融四岁,能让梨”的孩子自然能够潜移默化地形成谦让的意识,而语言词汇和故事积累的丰富,也会使孩子在向他人讲述时能够“引经据典”,博学多识。

四、思维能力的训练角色

通过诵读传统文化典籍,不光是可以亲近我们的祖先,了解他们的故事,同时也是锻炼思考能力的一种途径。比如夏是怎么由“禅让制”变成“世袭制”的?商纣王为什么成了亡国君?他的贡献又是什么?周武王是怎么维护八百载的统治的?被任用的贤才譬如姜尚又是怎么被发现的?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提倡“从做中学”,结合到思维领域就是从思考中成长。通常思维的理解习惯是按顺序,按逻辑,由少到多,由浅入深,层层递进。从《三字经》这样朗朗上口的浅近教材入手,感受语言的优美,了解生活习俗、传统礼仪、待人接物的基本礼节,进而理解作品大意,体会其意境情感,思考事情发展的线索和变迁规律,对小学阶段的学生思维建构,确是一种有效的锻炼。以上几种角色体现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学启蒙教育在小学教育中的应用。过去就有的、好的德育启蒙功能和通识教育传递功能应该保留,新的多媒体形式也可以适当采用,诸如听书、PPT文档展示、电子书等形式……也就是说,传统国学的内容+现代科技的手段。当然我们也要辩证的考虑问题,比如不能过度扩大化国学启蒙教育的德育功能,不能忽视先进设备把有温度的文化变得冰冷,失去它原本的韵味……

参考文献:

[1]王应麟.三字经[M].气象出版社,2005.

[2]张雪琳,施肩吾撰,李竦编.西山群仙会真记[M].

[3]龚伟.义务教育阶段(7~9年级)科学学科能力测评框架构建及应用研究[J].学科教育,2014(3).

在当今社会中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不良社会现象发生,归根到底是 教育 问题。如今的高校也有教育学专业了,很多教育学专业的朋友们也在为 毕业 论文而烦恼。下面我给大家带来2021教育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教育学论文题目

1、关于小学口算教学的几点思考

2、小学教师教育的优势及其启示

3、小学数学生成性课堂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4、小学生家庭作业布置的误区及改进策略的研究

5、信息技术条件下小学生探究学习能力的培养

6、小学数学课堂情境创设的误区及对策

7、小学生数学建模能力培养策略

8、行业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研究

9、利益相关者参与下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研究

10、高等学校教育资源共享问题研究

11、高等教育视野中的企业大学研究

12、泰国汉语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研究

13、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的伦理审视

14、民办高校办学水平提升策略研究

15、学前教育 民俗 文化 课程研究

16、公平视域下美国义务教育改革研究

17、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问题研究

18、远程教育教师角色与素养研究

19、一流大学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0、民办幼儿园政府规制研究

21、我国公办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研究

22、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研究

23、全球化语境下中国新闻媒体教育功能研究

24、21世纪中小学健康教育新思考

25、新时期小学班级管理的策略初探

26、新中国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政策研究

27、我国新建应用型本科院校发展研究

28、当代媒介素养教育研究

29、教学设计的理性及其限度

30、大学教育与人的创新素养发展

31、大学 英语文化 体验教学研究

32、高职院校技能人才有效培养研究

33、高等职业教育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研究

34、初中生体育锻炼行为的影响因素及作用机制研究

35、美国中小学媒介素养教育研究

36、德国教师教育研究

37、我国高等学校 教学 方法 创新研究

38、西北地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中的政府行为研究

39、美国公立高等院校内部问责制研究

40、高校来华 留学 生跨文化适应问题研究

41、信息时代小学美术教学的策略

42、浅谈小学科学课科学探究活动的现状和策略

43、幼儿教师教学实践智慧研究

44、英国高校教师发展研究

45、中国大学文化建设中的传承与超越

46、教师专业素质的形成与发展研究

47、我国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对策研究

48、农村留守 儿童 教育问题研究

49、我国中小学公民教育目标与内容重构研究

50、论学生的自主性及其教育

教学理论论文题目

1、试论现代教育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合理运用

2、发挥电教优势,优化 作文 教学

3、浅谈网络阅读教学的可 实施方案

4、运用多媒体课件打造语文魅力课堂

5、多媒体运用于语文课堂教学的研究

6、利用远程资源使孩子乐学语文

7、直观、形象展现教学内容 生动、灵活提高课堂效果

8、让多媒体唤起学生的表达欲望

9、多媒体教学--想说爱你不容易

10、给学生一个倾诉的空间

11、用爱心、耐心与尊重转化后进生

12、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培养学生语文实践能力

13、浅析多媒体为 说明文 教学注入活力

14、网络信息技术在中学语文教学中的运用断想

15、多媒体在语文教学中的应用

16、浅谈电教媒体在语文教学创设情境中的应用

17、利用电教媒体为语文教学创设情境

18、用爱心和恒心构筑学生的灵魂

19、 网络技术 在初中语文教学中的应用实践与展望

20、浅谈现代技术教育在朗读教学中的作用

21、浅谈利用多媒体提高语文朗读教学能力

22、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23、提高我校大学生毕业论文质量的思考

24、高校教务管理队伍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

25、新增专业校内评估工作的实践与体会

26、广东商学院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7、浅析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改革与创新

28、对大众化教育模式下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探讨

29、第二部分教学改革研究

30、教学改革特色项目与人才培养特色研究

31、关于金融学科(专业)建设几个问题的思考

32、广东商学院中文系学生写作状况调查

33、完善高校 财务管理 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探讨

34、面向高年级学生开办会展管理主干课程班的构想

35、浅谈 企业管理 专业案例教学与案例研究

36、中外高等体育旅游教育及专业与课程设置状况研究

37、在教学中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三位一体的体会

38、对高等数学的若干思考

39、论西方社会学理论的教与学

40、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教学现代化的思考

41、对高等院校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有关问题的探讨

42、实施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43、经济计量学实验教学对经济类人才培养的作用

44、以生产计划为核心的全程业务模拟实验体系教学研究

45、基于信息化资源的专题性教学模式研究

46、论案例演示方法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

47、“计算机体系结构”教学中采用先学后教的教学模式尝试

48、朗读教学研究综评

49、朗读与朗读教学研究

50、小学语文教学与文学教育之关系探讨

51、语文教学有效性研究

52、阅读教学对话研究

53、口语交际教学策略研究

54、作文教学研究

55、文本解读与教学设计

56、培养学生阅读的策略研究

57、小学课堂教学设计探新

58、家庭文化氛围与小学生个性

59、学科教学中语言表达能力培养

60、学科教学中 发散思维 的培养

教育教学论文题目大全

新媒体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行业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研究

新时期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研究

教育技术学视野下的未来课堂研究

新媒体视阈中的大学生道德教育创新研究

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研究

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研究

大学生认同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教育互动研究

创新教育理念下体育教学方法理论与实践研究

学校体育课程体系研究

小学数学课堂师生对话的特征分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研究

我国重点大学本科工程教育实践教学改革研究

对美国学校体育教学的研究

新媒体时代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研究

互动媒体支撑下的课堂教学研究

文化视野下的中美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比较研究

本科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研究

行业特色型高校协同创新的机制研究

和谐社会建设中思想政治工作功能拓展研究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研究

利益相关者参与下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研究

高等学校教育资源共享问题研究

中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比较研究

我国普通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研究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新趋向

社会稳定视角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下公民意识教育研究

美国中小学教师教育发展研究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研究

高校网络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的构建

高等教育视野中的企业大学研究

泰国汉语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研究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的伦理审视

论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

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问题研究

民办高校办学水平提升策略研究

感恩情感的形成机制及其干预

新时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难题

网络学习行为分析及建模

思想政治教育的文化融入研究

云计算环境下的开放课程应用研究

学前教育民俗文化课程研究

工科大学生创新素质的提升研究

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高校教师教学能力结构模型研究

化学学科能力及其测评研究

高校辅导员工作学基本问题研究

大学生网瘾成因及防治方法体系研究

公平视域下美国义务教育改革研究

青少年网瘾现状及监控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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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方法与要求1

问题一:本科毕业论文的前言怎么写?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 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问题二:本科的毕业论文怎么写?是什么样的一个格式? 一、 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的排列顺序(一) 封面:包括论文(设计)题目、指导教师(包括职称)、学生姓名、学号、二级学院名称、专业、年级、论文总成绩、时间等。论文封面由学校统一印制。(二) 封二:指导教师评阅表。(三) 论文。(四) 封三:交叉评阅表。(五) 封四:答辩记录表。二、 毕业论文的打印和装订毕业论文(设计)一般用计算机打印,采用A4纸型,双面打印。(一) 页面设置毕业论文(设计)纵向打印,页边距要求:上(T):。下(B): cm。左(L):。右(R):。装订线(T):。装订线位置(T):左。其余采用系统默认设置。(二) 版式与用字文字图形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文字一律通栏编辑。论文采用宋体字,除特殊原因,一般不使用繁体字。外文一般用Times New Roman字体。(三) 段落设置行距设置值为倍行距。其余采用系统默认设置。(四) 页眉、页脚设置不设置页眉。页脚设置页码,页码采用小5号黑体字,加粗,居中放置:格式如:1,2,3,……页。三、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的内容、结构与要求论文由前置部分和正文组成。(一)前置部分: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1、题名,即论文标题。不超过20个汉字,外文不超过10个实词。居中,黑体三号字。2、作者姓名与单位。作者姓名与题目间隔一行,居中,宋体小四号字。单位另起一行,居中,宋体五号字。单位表述:(湛江师范学院××学院 湛江 524048)。3、中文摘要。中文摘要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具有独立性和指令性,即不用阅读论文(设计)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主要是描述论文(设计)的观点或结论。不能有主观的评论,不能含有“笔者”、“我”等字句,300字以内。摘要与单位名称之间间隔一行,起行空两格,转行顶格,仿宋五号字,“摘要”两字后用冒号起领,加粗。4、关键词。关键词是为了文献标引工作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表达全文主题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5个词作为关键词。关键词另起一行排摘要之后,仿宋五号字,起行空两格,“关键词”后用冒号与关键词隔开,加粗。各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 5、英文题目、作者姓名、单位、摘要、关键词,与中文部分对应。英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二)主体部分: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附录1、正文正文一般使用小四号宋体字,重点文句可加粗。英文、 *** 数字用Times New Roman字体。(1)标题层次理工科:各级标题用 *** 数字连续写;不同标题层次间用“”隔开(圆点放在数字的右下角),末位数字后不加圆点;如“1”、“”、“”等,编号要在左起顶格写。编号后若有标题,先写编号,再写标题,两者之间空一格;然后另起一行自左至右缩进两格写具体内容;编号后若没有标题,则在编号后空一格接写具体内容。文科:各级标题空两格左起。一级标题为“一、二、三……”,二级标题为“(一)(二)(三)……”,三级标题为“1、2、3、……”,四级标题为“(1)(2)(3)……”,五级标题为“①②③……”。若以一级标题作小标题,可以将一级标题居中,加粗,与前后段落间隔一行。(2)计量单位各种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标准GB3100-GB3102-93。非物理量的单位可用汉字与符号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3)标点符号标点符号应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标点符号使用方法”的统一规定正确使用。中文用全角标点符号;英文用半角标点。(4)名词、名称科学技术名词术语采用全国自然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规范词或国家标......>> 问题三:毕业论文应该怎么写啊? 你的指导老师没给你交待?学校没有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那你参照下面的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为了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范。一、毕业论文(设计)内容组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二、毕业论文(设计)各部分撰写要求1、论文题目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以简明的词语恰当、准确地反映论文最重要的内容(一般不超过20字)。论文题目通常由名词性短语构成,应尽量避免使用不常用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码和公式等。如论文题目内容层次很多,难以简化时,可采用题名和副题名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副题名起补充、阐明题名的作用。题名和副题名在整篇毕业论文的不同地方出现时,应保持一致。2、摘要摘要是论文内容的简要陈述,是一篇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的短文,一般以第三人称语气写成,不加评论和补充的解释。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论文的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摘要一般应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重点是结果和结论。中文摘要一般字数为300~600字,英文摘要要实词在300个左右,如遇特殊需要字数可以略多。摘要中应尽量避免采用图、表、化学结构式、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3、关键词关键词(包括中文和英文关键词)是表述论文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应体现论文特色,具有语义性,在论文中有明确的出处。关键词数量一般为3~8个,每一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用标点符号,中英文关键词应一一对应,中文关键词前应冠以“关键词:”,英文关键词前冠以“Key words:”作为标志。4、目录目录即毕业论文(设计)各章节的顺序列表。毕业论文(设计)应写出目录,标明页码,便于阅读和掌握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目录层次要求不多于3级。5、正文正文包括:绪论(或前言、序言)、本论、结论。(1) 绪论:是毕业论文的开头部分,包括以下几项内容:① 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② 提出问题。(2) 本论:是论文的主体,是论文中最重要的部分,整个论证过程在此展开。本论一般包括:① 根据中心论点的需要,确定分论点并安排好文章层次、段落;② 提出分论点,并展开论述。(3) 结论:是论文的结尾,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① 提出或强调得出的结论;② 对论题研究未来发展趋势的展望;③ 有关问题的简要说明。(理工科专业、经管文法类专业要求10000~15000字;英语专业用英文书写论文,要求实词6000以上)。7、附录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要求,确定是否需要附录。包括放在正文内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以备他人阅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重复性的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符号意义、缩写、程序全文及有关说明等。8、外文文献与翻译 问题四:本科毕业论文摘要怎么写?? 摘要是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撰写论文的摘要,是为了把研究工作的主要内容以最简练的文字予以介绍,协助读者对该工作的目的、设计及研究结果较快地得出概括性的理解。目前科技期刊的论文摘要一般要求按结构式摘要的格式书写,即明确写出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部分。结构式论文摘要具有固定格式,其撰写格式与科研设计思维方法相一致,有助于作者理清思路,准确表达,甚至可促使作者在实验设计开始时就明确各项内容,使各部分更趋严密、合理,以得出正确结论,便于转载和传播。因此,摘要写得好坏直接影响读者对论文的理解,影响论文被利用的程度,论文作者必须重视摘要的写作。不同期刊对论文摘要的写法有不同的要求,《中国烟草学报》采用的是结构式摘要。现针对本刊部分来稿在摘要撰写中存在的问题,对结构式摘要的书写方法和注意事项介绍如下。1论文摘要写作中存在的问题摘要过于简单,信息量不足,不能反映出论文的主要内容; 摘要不精炼,条理不清,结构混乱; 摘要内容表达不确切,摘要中出现对论文内容的主观见解、解释或评论; 未按国家标准要求书写,如句子中出现“本文、“作者等第一人称做主语;……。 2 摘要的结构目的:应简要说明研究的背景和目的,一般用1~2句话简要概括,不宜太过冗长。目的部分的文字最好不是对文题中已有信息的简单重复。 方法:应简述研究的材料(对象)、方法、设计方案、资料的收集处理和统计学分析方法等。 结果:应简要列出主要的结果,描述结果要尽量用具体数据,不要过于笼统。尽可能不用“高于、“低于、“大于、“小于等笼统表达方法,应用具体数字说明是多高或多低,并注明统计学分析结果。 结论:应根据研究的目的和结果,得出客观适当的结论,并指出研究的价值和今后有待探讨的问题。 3 书写摘要注意事项撰写论文摘要应注意的问题:① 客观如实地反映所做的研究或工作,不加作者的主观见解、解释或评论;② 着重反映新内容和作者特别强调的观点;③ 排除在本学科领域已成常识的内容;④ 不要用第一人称如“本文、“我们、“作者等作为主语,而应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如 “对……进行了研究、“报告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记述方式;⑤ 采用规范化名词术语(包括地名、机构名和人名);⑥ 缩略语、略称、代号,除非本专业读者能清楚理解,否则首次出现时不论中、英文均应给出全称;⑦ 应采用国家颁布的法定计量单位;⑧ 注意正确使用简化字和标点符号;⑨ 一般不用引文(除非论文证实或否定了他人已发表的著作);⑩ 一般不分段落。 论文摘要的字数要得当,书写论文摘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便于读者用最短的时间获得有关研究的主要信息。字数少了难以说明问题,字数多了又无必要,故论文摘要的字数应该适当。一般而言,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300字,英文摘要可适当长一些,因为英文摘要主要是给非汉语国家和地区读者看的,他们大多没有能力阅读中文全文。英文摘要内容可较中文摘要稍详细一些,字数一般不超过400个英文单词。中英文摘要各项内容要基本相同。 麻烦采纳,谢谢! 问题五:本科毕业论文需要怎么写? 具体写什么不好说要看论文题目,可以查阅相关论文,看看别人的怎么写的 问题六:毕业论文到底该怎么写啊? 编写提纲的步骤 编写提纲的步骤可以是这样: (一)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 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一般书、教学参考书都有反映全书内容的提要,以便读者一翻提要就知道书的大概内容。我们写论文也需要先写出论文提要。在执笔前把论文的题目和大标题、小标题列出来,再把选用的材料 *** 去,就形成了论文内容的提要。 (二)原稿纸页数的分配 写好毕业论文的提要之后,要根据论文的内容考虑篇幅的长短,文章的各个部分,大体上要写多少字。如计划写20页原稿纸(每页300字)的论文,考虑序论用1页,本论用17页,结论用1―2页。本论部分再进行分配,如本论共有四项,可以第一项3―4页,第二项用4―5页,第三项3―4页,第四项6―7页。有这样的分配,便于资料的配备和安排,写作能更有计划。毕业论文的长短一般规定为5000―6000字,因为过短,问题很难讲透,而作为毕业论文也不宜过长,这是一般大专、本科学生的理论基 础、实践经验所决定的。 (三)编写提纲 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以《关于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思考》为例,简单提纲可以写成下面这样: 一、序论 二、本论 (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 (二)目前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现状 (三)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对策 三、结论 详细提纲,是把论文的主要论点和展开部分较为详细地列出来。如果在写作之前准备了详细提纲,那么,执笔时就能更顺利。下面仍以《关于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思考》为例,介绍详细提纲的写法: 一、序论 1.提出中心论题; 2,说明写作意图。 二、本论 (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 1.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产生创造了宏观环境; 2.建筑产品市场的形成,对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培育提出了现实的要求; 3.城乡体制改革的深化,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4.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建立,是建筑行业用工特殊性的内在要求。 (二)目前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现状 1.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 2,有市无场的隐形市场; 3.易进难出的畸形市场; 4,交易无序的自发市场。 (三)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对策 1.统一思想认识,变自发交易为自觉调控; 2.加快建章立制,变无序交易为规范交易; 3.健全市场网络,变隐形交易为有形交易; 4.调整经营结构,变个别流动为队伍流动; 5,深化用工改革,变单向流动为双向流动。 三、结论 1,概述当前的建筑劳动力市场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2.呼应开头的序言。 上面所说的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都是论文的骨架和要点,选择哪一种,要根据作者的需要。如果考虑周到,调查详细,用简单提纲问题不是很大;但如果考虑粗疏,调查不周,则必须用详细提纲,否则,很难写出合格的毕业论文。总之,在动手撰写毕业’论文之前拟好提纲,写起来就会方便得多。 三、毕业论文提纲的拟定 如何落笔拟定毕业论文提纲呢?首先要把握拟定毕业论文提纲的原则,为此要掌握如下四个方面: (一)要有全局观念,从整体出发去检查每一部分在论文中所占的地位和作用。看看各部分的比例分配是否恰当,篇幅的长短是否合适,每一部分能否为中心论点服务。比如有一篇论文论述企业深化改革与稳定是辩证统一的,作者以浙江××市某企业为例,说只要干部在改革中以身作......>> 问题七: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的问题怎么写 1.自考本科一般是8000-12000 具体院校有规定,你可以给负责论文的导师沟通 2.论文题目必须是自拟,但是要和导师进行交流,根据老师的意见进行更正修订,题目拟定后最好在百度搜一搜,如果重复了,最好换几个字,意思不变就行 3.你不要管别人是不是原创,只要过了拿了毕业证都是相安无事,这个事情谁也没做过调查,无从考究 4.你可以在原有学术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咱们国家的大学的论文只是一个形式,你的东西过得去,也就过了,写论文有一个评分标准,参照那个东西很容易就过了,不要给自己太多压力 5.论文有一定的参考度,就是百分之30是引用都可以过,如果太多就会通不过,试想通篇是别人的观点,凭什么算你写的? 6.严格与否跟学院的风气有关系,但是自考的一向都严格,答辩就是向老师表述自己写这个论文的大概构思等。 问题八:毕业论文的结论怎么写啊,要求多少字啊? 毕业论文的结论一般是总结前面的东西,再提出以后的发展前景,存在的问题,如何改善。 问题九:本科毕业论文的绪论怎么写?? 主要包括研究背景,研究起源,研究进展,目前研究的热点和不足,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问题十:本科毕业论文的文献综述怎么写 文献综述也称研究综述,是指在全面掌握、分析某一学术问题 (或研究领域) 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该学术问题 (或研究领域) 在一定时期内已有研究成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归纳、整理和评述而形成的论文。文献综述一般要对研究现状进行客观的叙述和评论,以便预测发展、研究的趋势或寻求新的研究突破点。它属于学术论文中的一种重要类型,学会正确撰写文献综述是科研者必备的基本能力,也是避免低水平高重复研究的重要方式。 文献综述的撰写要求 文献综述是一种重要的学术论文,它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课题申报与撰写和科研写作能力的培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掌握这门写作技能对于提高科研能力大有裨益。只有依照文献综述的基本特点,重新建构文献综述相关知识的理论体系,才能撰写出思路清晰、内容翔实、语言简练的文献综述,并为开展科学研究提供参考。为此,根据文献综述的概念和特点,笔者提出了撰写文献综述的若干要求。但是在撰写文献综述时,需要先回答以下基本问题: 第一,国内外研究者对某一主题 (或内容) 进行了哪些研究?回答“研究了什么”的问题。 第二,对于某一主题,国内外研究者是怎样进行研究的?这是回答“怎么研究”的问题。 第三,对于研究结果,国内外研究者的研究之间有什么关联性?即是回答“相关性研究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的问题。 第四,该研究有何突出性的贡献或效果?后世对该研究做出了何种评价?回答“研究怎么样”的问题。 上述的问题是构思文献综述中最核心的问题,如果能比较清楚地回答,那么这篇文献综述的主体内容就基本形成了。但是还要注意以下的若干原则,才能写出高质量和高水准的文献综述。 (一)选文献的“三最”原则 在撰写文献综述时,收集和选用文献是前提。根据笔者的经验,总结出选用文献时的“三最”原则,即“最权威、最经典和最新的”原则。“最权威”是指当下某个研究领域内最有影响力和最知名的国内外学者、专家和教授的著作、论文、会议论文等各类文献资料,主要是学术论文;“最经典”是指在中外历史文化发展过程中,那些经历了历史和社会的检验的世界名著等,主要是书籍;“最新的”是指近几年来 (一般默认为 5 年) 发表的各种文章,而“最新的”资讯主要体现在报纸上,因为报纸信息更换速度和信息承载量都比较大,每日都在更新。 下面以撰写“高等教育学”专业等方面的文献综述为例,“最经典”的文献就是由浙江教育出版社 2001 年出版的12本汉译世界高等教育学名著丛书,比如约翰・S・布鲁贝克的《高等教育哲学》。诸如此类的名著就是经历过历史和世人的考验的学术专著,那么他们所蕴含的文化价值和知识价值就比较大。如果你在思考和撰写文献综述中,连这种非常重要的文献你都没有收集到,那么,你的研究就缺乏重要的理论支撑,其研究结果就可以预想而知了。“最权威”的论文就是 《高等教育研究》和 《教育研究》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它们代表着这个领域研究发展的现状和最前沿的学术动态。“最新的”的文献就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在线、教育报、教师报等报纸上传递的教育类的知识或报道。恪守这“三最”原则,就为后续研究提供了最珍贵和最有价值的文献资料,有利于研究所用。 (二)读文献的忠实原则 在选择好文献之后,就是读文献。文献既是研究的材料,也是评论的对象。阅读文献时,可以采取“史 - 著 - 论”的顺序展开阅读,才能更接近于对原文的理解,才能分清谁是作者的观点,谁是前人的观点,哪些是描述性的文字,哪些是议论性的文字。特别一提的是,有研究者提倡“史论著”的阅读法,笔者在此讲三者的顺序略微做了一下调整,提倡采取“史 - ......>>

本科毕业论文要求如下:

1、题目:应简洁、明确、有概括性,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

2、摘要:要有高度的概括力,语言精练、明确,中文摘要约100到200字。

3、关键词:从论文标题或正文中挑选3~5个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

4、目录:写出目录,标明页码。

5、正文: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一般应在3000字以上。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前言(引言)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现实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等。前言要写得简明扼要,篇幅不要太长。

本论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包括研究内容与方法、实验材料、实验结果与分析等。在本部分要运用各方面的研究方法和实验结果,分析问题,论证观点,尽量反映出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结论是毕业论文的收尾部分,是围绕本论所作的结束语。其基本的要点就是总结全文,加深题意。

6、谢辞:简述自己通过做毕业论文的体会,并应对指导教师和协助完成论文的有关人员表示谢意。

7、参考文献:在毕业论文末尾要列出在论文中参考过的专著、论文及其他资料,所列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参考或引证的先后顺序排列。

8、注释: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在正文之外加以阐述和说明。

9、附录: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附录中。

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及格式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是本科学生毕业前提交的一份旨在取得学士学位而撰写的学位论文,也是一份具有一定理论和实际价值的学术论文;本科毕业设计则是工科学生毕业前提交的一份旨在取的学士学位而进行的工程设计,其撰写的为毕业设计说明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千差万别,文科与理工科的要求明显不同,毕业设计说明书与毕业论文的撰写格式也有较大的差别。但是,就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规范和格式而言,仍然是类似的。

为了提高学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做到学位论文在内容和格式上的规范化与统一化,根据由国家标准局批准颁发的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参考省教育厅组织编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特作如下规定:

论文或设计说明书内容一般应由八个主要部分组成,依次为:题目,中、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文本主体,致谢,参考文献,附录(必要时)。各部分的具体要求如下:

1、题目

题目应该用极为精炼的文字把论文的主题或总体内容表达出来。题目字数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有特殊要求的,如为了给题目加以补充说明,或为了强调论文所研究的某一个侧面等,则可加注副标题。

2、中、英文摘要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摘要包含中文摘要与英文摘要两种。论文摘要以简要文字介绍研究课题的目的、方法、内容及主要结果。在论文摘要中,要突出本课题的创造性成果或创新见解。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400个汉字,英文摘要的内容则要与中文摘要相一致。

3、关键词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关键词包括中文与英文两种。关键词是表述论文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其数量一般为3-6个。每一个英文关键词必须与中文关键词相应。

4、目录

目录是论文各组成部分的小标题,文字应简明扼要。一般的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目录按三级标题编写,应标明页数,以便阅读。目录中的标题应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目前通用的标题序次结构有以下二种,文科类一般采用第一种,理工科类一般采用第二种。

第一种序次:一、(一)、1„„ 第二种序次:1.、、„„ 5、文本主体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正文要符合一般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要求文字流畅、语言准确、层次清晰、论点清楚、论据准确、论证完整严密,有独立的观点和见解,应具备学术性,科学性和一定的创造性。对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求文本主体不得少于6000个英文单词,其它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文本主体一般不得低于15000个汉字。

文本主体一般包括引言(或称前言、序言等)、正文和结论三部分。

引言宣示课题的“来龙”,说明本课题的意义、目的、主要研究内容、范围及应解决的问题。也有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正文不用引言,而是直接从第一章写起,则第一章就相当于引言。

正文是毕业设计(论文)的核心。在正文里,作者要对课题的内容和成果做详细的表述、深入的分析和周密的论证。毕业论文的正文一般包括前人对课题研究的进展综述、理论分析、本课题进行的研究工作的内容、研究成果、总结和讨论等内容;毕业设计说明书的正文一般包括方案论证与比较、理论分析及计算、结构设计及软件设计、系统测试、方案校验等。对于不同学科的毕业设计(论文),其正文论述的方式和内容也有所不同,这里不作具体说明,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结论是全文的思想精髓和文章价值的体现。应概括说明所进行工作的情况和研究成果,分析其优点和特色,指出创新所在,并应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改进方向,特别是对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要着重指出,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它集中反映作者的研究成果和总体观点,阐明课题的“去脉”。结论要简单、明确,措词严密,篇幅不宜过长。结论部分可以用“结语”、“结束语”等标题来表明,也可以不用标题表明。

文本主体一般由标题、文字、图、表格和公式等部分组成,其书写的规范和标准如下: (1)标题。正文中的标题也称小标题,其目的在于使文章的层次清晰。有的小标题用文字概括出本层次的中心内容,有的小标题直接使用数字,仅仅表明顺序,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2)注释。正文中引述他人的观点、统计数据或计算公式等必须注明出处,有需要解释的内容也可以加注说明,这就是注释。注释用页末注,即在引用的地方写一个脚注标号,把注文放在加注处那一页稿纸的下端。也可以使用篇末注,即把全部的注文集中在论文末。注释的序号要用①、②、③等数码表示,而不能用[1]、[2]、[3]等数码表示,以免与参考文献的序码相混淆。

(3)标点符号。毕业论文中的标点符合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列举如下:

①连接号中的半字线即“-”,占半个字宽,书写时不占格,写在两格之间,用于结合各种并列和从属关系。例如并列词组(温度-时间曲线),合金系统(Fe-Cr-Al),产品型号(SZB-4真空泵),化合物(甲烷-d),币制(卢布-戈比),图、表、公式的序号(图3-1,表2-5)。

②连接号中的一字线“—”占一个字宽,书写时应比汉字“一”略宽,书写时占一格位置。它用在化学键(如C—H—C)、标准代号(如137—64)、图注(如1—低碳钢)、机械图中的剖面(如A—A)等标注符号中。

③省略号在正文中占两格“„„”,在公式中占一格“„„”。

④括号一般用圆括号。有双重括号时,可以圆括号外面再加方括号。数学式中的括号分三层,即{[()]},层次不得改变。

⑤在并列的词组和短句之中又包含并列词的较复杂情况下,为避免并列的范围混淆不清起见,外层的并列词组或短句可用逗号或分号分开,其中的并列词用顿号分开。例如:“须解决邻位效应,饱和链中的中性质交递,有机物中氢分子、卤分子的活动性,瓦耳登转化等问题。”

(4)名词、名称

本科法学本科毕业论文

法学本科论文

在学习、工作中,大家都跟论文打过交道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法学本科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司法考试背景下高校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矛盾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有其特定的目标。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直接决定着人才的培养方向和培养模式。关于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教育界曾进行过较激烈的争论,有的认为是通识教育,有的认为是职业教育,还有的认为是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结合。但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集中体现在《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中。如教育部《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报告》中规定,法学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下列知识和能力:

(1)具有尚法精神和正义观念以及刚正不阿的人品;

(2)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3)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4)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术;

(5)了解法学理论的前沿和发展动态;

(6)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7)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8)掌握现代文献检索和网上获取信息的方法。

从以上目标定位所涵盖的知识和能力可看,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属于兼具通识教育特征的职业教育,具体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高素质、强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从形式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是非常明确和理想的,但是,从反映和体现教育目标的法学教学内容来看,现行的法学教育目标主要是追求素质教育。具体而言,在教学内容方面,强调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培养学生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面和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为学生奠定从事理论研究或法律实务的基础。在这种法学教育中,法学教学过于理论化,教育不注重培养学生面对案例的实际操作能力,法学是仅作为一种人文知识而非一种职业的科学知识引入的,法学专业与法律职业相去甚远。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而是要把学生们培养成具有进行法学研究、写作论文、发表论文能力的法学人才。因此,一些高校擅长于进行理论研究,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丰富学生的法学思想,夯实学生的理论功底。这一局面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来说是一件幸事,这种教学目标对提升法学教育层次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其使学生很少能够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法律应用的实际运作,无法形成法律应用思维和相关应用技巧与能力。简言之,现行目标定位之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基本脱节、教育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价值去向之间产生矛盾。

(二)我国现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模式不太符合司法考试

众所周知,法律科学作为一门独特的学问,具有独特的语言、思维方式和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法律科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法学教育中课堂讲授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法律从业者而言,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品德和法律职业能力,都建立在雄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职业训练基础上。在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没有系统的理论教学,实践就失去了根基。但与此同时,作为一门具有极强专业色彩的职业,法律专业要求从业者应具备相应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我国现行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是一种学科教学,也可称为通识教育,多年来承继重理论轻实务的传统,所开设的课程偏向于法学理论,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首先,从教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来看,大多数教师认为在课堂上需讲的是法学各学科的知识体系,法律实务问题只是个法律技能的操作问题,很容易掌握,无须在课堂上讲授,基于这样的观念,他们在课堂上主要以解释概念、注释条文、阐述理论为主,教学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色彩过于浓厚,学生在接触法学教育时,往往是将法律当做一种科学知识来学习,就如同学习历史、哲学和文学一样,强调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方法的掌握,对司法实务知之甚少。

这种教学虽然使学生拥有比较扎实的法律知识,而且学生能够在某个法学专题领域长篇大论,但却使其很难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来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简单法律问题。这一情况充分,我国现在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是以法学理论知识为重,并且过于强调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学人文修养和学术精神的培养等,而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不太重视。这样,法学教育局限在高等学校内部,有些学校认为法学教育纯粹是自己的事,与法律职业界的联系甚少。这种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将课堂讲授这一环节凝固化,课堂上理论教学过多,过于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其他教学方法运用过少,忽视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忽视分析及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的能力的培养。相反,司法考试,从其内容看,比较注重考察考生对与司法实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司法解释的理解力,从考试的方式看,则比较多地考察考生对有关法条和司法解释条款的记忆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这种不合理性与滞后性是导致其与司法考试脱节并不兼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现行法学本科课程设计与司法考试科目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我国教育部确定了法学本科专业必须开设的14门法学核心课程,其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以及国际经济法学等。这些法学核心课程涵盖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学生通过学习这些核心课程基本上能够搭建完备的法律知识体系。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范围不仅包括了这些核心课程外,还包括了与法律职业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等。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核心课程与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基本上相吻合。

然而实践中,各个学校在核心课程之外还开设了大量的选修课。这些选修课中很多不是本科学生所需要学习的,如外国刑法、比较行政法等完全可以取消;很多选修课和其他课程内容重复,如开设了民法总论和物权法,再单独开设担保法全无必要。这样下来,核心课程的核心地位得不到保证,其课时被大量挤占。此外,给法学本科生的课程安排顺序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是法理学课程的安排。从我国各高校法学本科专业的课程安排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学校将法理学课程安排在大学一年级阶段,这样,刚从高中毕业进入大学的学生,在不知法律为何物的情况下,就开始接触法理学,在抽象的理论学习过程中就出现厌学情绪。这一情况说明,给法学本科生安排课程时应充分考虑课程的性质、难易度、学生的接受能力等。例如,在专业课程的安排上,应将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实践性较强,学生容易接受的课程安排在前,而法理学、法制史等理论性强、实践性特点较小的课程安排在后。从司法考试的考查内容来看,考试的大多数内容涉及到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这些课程的所占分值比例也较大,而其它课程所占分值较少,有的只占一、两分,甚至有的内容多年不考。

二、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学改革建议

国家司法考试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其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也是必然的。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主要是通过引导本科教育的课程设计、培养方法革新、影响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能力来实现。

(一)应合理确定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培养什么类型的人才是任何高等教育的核心问题。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总是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它不仅决定了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而且还必然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法律人才的培养过程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中,法律职业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和各种制度规定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就法学学科的本质而言,它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本科教育不仅是以知识的获取为目标,而主要是以获得法律职业专业能力为目标。

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属于种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应该以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同样,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向法学教育转达这样的信息,即法学本科教育是应用教育,其不仅要使受教育者掌握专门的、相对抽象的知识体系和法律精神,而且要具备特定的法律职业思维、技能,必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基于这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职能应该是使学生获得更多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使其具备能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和素质。法学本科教育的这种职能与司法考试制度的设计目标是一致的。

(二)优化课程设置,建构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的法律知识体系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主要涉及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现行法律法规、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考试科目都是以14法学本科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为主体的,并且与本科教育的重点相一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将其侧重点放在以上核心课程的教学上,尤其是其教学内容必须包含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的讲授,教师在上课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司法考试内容涉及的核心内容进行讲授。这不仅不违反法学教育的学科属性,反而为更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在法学本科课程的具体安排应适当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例如,先安排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等应用课程,而理论法学安排在应用法学之后。因为这三门课程中,民法、刑法决定了公、私法两种不同的法律思维模式,诉讼法奠定了程序正义的理念,这些部门法的理论本身就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很多概念、术语、原则等在其他法律中还会反复出现,学生在有了较为具体的认识之后再学法理学等理论法学,更易于理解,知识才能一步升华和贯通。

此外,针对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应增加《法律职业概论》和《法律职业道德》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安排有助于学生对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有清楚的认识,进行职业规划,激发学习兴趣。不过,针对我国目前师资结构单一,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的问题,上这些课程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安排司法机关的资深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等到课堂来给学生进行专题讲座。此外,学生到大学四年级时,针对学生的考试需要,还可以给学生安排有关司法考试的专题讲座,就司法考试的内容体系,考生所具备的能力和学习方法等,给学生进行介绍,让学生正确、详细地认识司法考试。

(三)改进课堂教学方法,使其适应司法考试目的

法律科学的本质决定了课堂教学必须与活生生的司法实践紧密相连。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迅猛发展,国家在加快各方面的立法进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因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涌现出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这一情况说明,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需要学习的法学知识也不断增多,有时候,学生有时候还没有学完一部法律的相关知识就出现这部法律被废止或者被大幅度修改的情况。对于即将成为法律人的人来说,要想在竞争越来越激烈、法律事务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前提不仅是要具备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而且还要熟悉和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事务。传统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缺点之一就是过于重视法学理论的培养,教师给学生提供的信息也仅限于抽象的理论和概念。这就导致法学教育的知识面过窄,信息量不足,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学教育的要求。

国家设立司法考试制度就是为社会挑选出足以为这个社会“定争止分”的法律工作者,而不是选拔什么“哲学大师”、“思想家”等纯碎的理论工作者,这说明司法考试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为纲,考察重点为法学基础知识和处理实践问题的能力,考察范围也比较广泛和细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高校法学院系必须充分认识司法考试的性质和目的,不断地改革其课堂教学工作中的不足,使课堂教学的方法和内容与司法考试的目的适当相符合。就法学专业教师而言,衡量其课堂教学水平高低时,不仅要看其是否重视采用最新版的教科书,而且还要看其能否将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法学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来。具体而言,法学专业教师在备课时,必须了解与司法考试相关的信息,并在上课时,可以通过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等方法,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学生。其中,案例教学有益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因此在基础理论课程之后开设专门的案例分析课程是十分必要的。案例讨论课应当涵盖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领域,具体做法上,教师首先应给学生提供案例让其课后研读,然后在课堂上讨论分析。通过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双向讨论可以激发学生的思考,增强由事实推论法律的能力。

(四)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使其与司法考试适当相适应

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进行改革的重点就是使其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与目标相符合,实现法学本科专业考试与国家司法考试的合理对接。当前,我国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一方面反映出高校法学本科毕业生对司法考试试题的不适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校对学生训练程度的不够,考试难度也较低,学生容易过关。从当前我国各高校法学院系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学校并未实行严格的教考分开制度,一般情况下,到期末时,任课教师自己出题,自己评卷。在有的学校,学生的考试通过率作为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准来看待,因此,有的任课老师为了考虑到自己的教学效果达标,其试题难度一般不大,学生只须在临考前背笔记就能够通过考试,甚至平时听课不认真的学生也能通过考前突击背笔记顺利过关,这样,几年下来,学生只要通过学校要求的所有课程考试,就可以顺利拿到毕业证书。

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作为我国目前难度较高的职业考试,其要求考生对法学各科基本知识的掌握要广博,为此,考生必须根据指定的大纲、教材和参考书,全面而详尽地备考,对于指定大纲的任何知识点,都不能抱有丝毫侥幸心理。在此种情形下,高校法学院系如果仍然沿袭陈旧的考试模式,其不仅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学生将来的司法考试成绩。基于这点,笔者建议,各高校必须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在适当提高考试难度的同时,应突出试卷的分析性、灵活性和应用性特点,应切实落实教考分开制度,要严格把握学生的及格率,从而使本科期末考试制度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相接轨,使其成为司法考试的演练题。

(五)加强高校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既懂法学理论,又通法律实务的教师队伍

就高校学生而言,教师所具备的修养和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所培养的学生的素质。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校法学院系普遍存在着教师队伍封闭化,很少参与司法实务,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这一情况不仅导致了法学教师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严重脱节,而且还影响了其课堂教学的效果,甚至还影响了学生的司法考试成绩。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不仅考察考生是否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重点考察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要求高校法学专业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而且还要具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具体问题的能力。

基于这点,有必要造就一支既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修养,又具备较高的法律职业基本素质和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队伍,进而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的这些特点,优化教学内容,使学生耳濡目染,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法律题和积极应对司法考试的能力。为此,各高校有必要在学校和各级司法机关之间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知识沟通机制。比如,应支持和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在外面从事兼职律师、公司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在司法机关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此外,还可以从司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聘请优秀的法律职业人员到高校法学院系来开展授课或专题讲座等活动。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渠道,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法律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也越来越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本科法学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近代中国私立法律 教育 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其从无到有,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

【关键词】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现代化

中国传统教育向来是官学和私学并存,及至近代中国的大学教育仍承袭了这一传统。但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清末一度是被官办学校所垄断的,后因立宪形势紧迫才开通禁令。就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而言,其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私立法律教育从无到有,再到大量涌现,并很快遍布全国。虽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在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是对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种补充,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毋庸讳言,由于其发展中呈现出泛滥成灾的趋势,也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本篇拟以办学理念为视角,探索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并 总结 其正反两方面的历史 经验 和教训。

一、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

近代中国的新式法律教育是伴随着法律制度的变革发展起来的。写作论文在清末法制改革中,为适应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清政府不得不把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法制变革紧密结合起来,开始以西方资产阶级法学教育的思想、 方法 来培育法律人才。但在其起始阶段,私立法律教育并未纳入清廷政策的许可范围。1904年的《学务纲要》明令规定:“私学堂禁专习政治法律”。直到1910年清廷才明令准办并推广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此后,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

第一,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清末,由官治走向自治,在时人看来,“所有议员自治职员审判官吏,非有法政之素养不足以趋赴事机,需才既众,自宜广加培成以资任使,若专恃官立学堂为途未免稍狭”,需要另辟办学 渠道 、扩大办学规模,进而培养大批具有法学专门知识的人才,进入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部门。也就是在这一背景之下,1910年学部奏议复浙江巡抚折,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同年,为进一步适应立宪形势发展的需要,学部在改订法政学堂章程的立学总义中.将此前的“以造已仕人员,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足资应用为宗旨”,[2]改定为“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3]这一培养宗旨的调整,不仅突破了先前“以造已仕人员”的局限,将招生对象扩大了,而且用“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置换“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很显然较之前更强调法政学堂教育的应用性。

第二,取法日本法学教育模式,与官办法政学堂整齐戈哇一。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虽明言“参考各国学制,拟具改订法政学堂章程三十一条”,但无论是其课程体系设置,还是其课程所反映的教学内容大多都蹈袭日本,这一局面及至民初也没有大的改变。为整肃私立法政教育,不仅在此前颁布的《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致折》中规定,“各科课程、学生入学程度均按照官立法政学堂本科章程办理”,而且在《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又申令,此后京外新开的私立法政学堂,均按照此改定章程办理。

第三,适应时势变化的客观需要,因时制宜调整办学层次和规模。在《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中,为防范“趋于简易,以滋速成之弊”,明令私立法政学堂“附设别科,惟不得专设别科”。但时隔半年之久,面对当时中学毕业生人数过少,各处法政学堂的正科难以正常开办的实际困境,为应一时之需,学部认为“自应量予变通,准其先设别科,以应急需,俟将来中学堂毕业生渐多,再将别科章程废止,¨做了应时变通的调整。及至民国二年,“各处法政专门学校纷纷添设别科,入学新生,动辄数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无专门之实。”学部为遏止流弊的发生,则严令“不得再招考别科新生”。同年,教育部又通咨各省,严令“所有省外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非属繁盛商埠、经费充裕、办理合法、不滋流弊者,应请贵民政长酌量情形,饬令停办或改为法政讲习所可也。”通过强化监督管理,关闭了一些条件不合格的私立法政学校。

第四,适当放宽办学地点,使用统编的审定教材。1910年,清廷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之始,为便于监督,参照日本的做法,将私立法政专门学堂的办学地点限于省会。但时隔不到半年,鉴于“按照光绪三十四年宪政编查馆奏定逐年筹备清单,省城及商埠地方等处各级审判厅须于第三年内一律成立。则通商口岸须用司法人材实与省城同关紧要,自应将私立法政学堂限于省会一节,酌量推广”,规定“凡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经费充裕课程完备者,一律准于呈请设立法政学堂,以广造就。”[7]与此同时,学部基于“各国法政之学派别不同,各有系统,必折衷于一是,始可以杜歧趋而崇政体”的判断,拟取京师法政学堂和京师法律学堂的各科讲义,“慎选妥员审定刊行,以资研究而端趋向,庶于制宜通变之中,仍寓划一整齐之意。”[8]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的同时,设想以颁发统一教材的办法来加以调控。

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集中体现了社会转型对新式法律人才的需求,而由于私立法律教育本身是在转型社会矛盾运动中发展起来的,所以在其发展的不同时期,其办学理念自然不可避免地包含着某些它自己无法彻底解决的矛盾,清末民初私立法政教育的畸形繁荣就是其外在的表现。

二、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

任何时代的特定社会的教育,都是这一时代和特定社会的产物。写作毕业论文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也不例外。其办学理念所体现的就是尽可能满足和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要。可以说,它既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构成。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产生和发展不仅仅表现在新式法律教育量的增加和扩展,更体现于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中。具体而言,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

在1904年《学务纲要》中,清政府出于对濒危政治统治自救的目的,一方面,肯定了学习外国法律的重要意义,反对那种认为学堂没立政法一科将启自由民权之渐的观点;另一方面,又“害怕学生们可能会反对它而闹事,会蔑视皇帝的权威和不分轻重地一味坚持他们的权利”,极力诋毁人们谈论民权自由,严令“除京师大学堂、各省城官设之高等学堂外,余均宜注重普通实业两途。其私设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应由学务大臣咨行各省切实考察禁止”,、法律教育完全官方垄断而排除私人加入。[10]

但在新政浪潮的推动下,法律教育变革的风帆已经高高扬起,没有任何势力能阻止其前进的步伐,转型社会的历史推动着清政府不由自主地进行变革。1907年10月,清廷谕令在中央设资政院不久,又令各省在省会设咨议局,并预筹各府州县议事会。接着,1908年7月22日颁布《咨议局章程》62条和《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l15条,限令各省于一年内成立咨议局。新政的迅猛发展,要求打破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开禁民间法律教育.从而满足社会变革对新式法律人才的广泛需求。为此,1909年浙江巡抚增韫上奏清廷,要求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1910年,学部奏准“各省私立学堂专习法政,以广教育而重宪政。”[11]自此,近代中国法政教育官方一统的垄断局面彻底被打破,办学主体走向多元化。

清政府由严禁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到明令准办并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这不仅在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带来了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而且更重要的是办学主体观念一定程度的转变也促进了教育体制的完备,法律教育的布局、层次和结构日趋复杂多样。在私立法政学堂开禁之初,虽规定开办地点应局限于省会,但此后不久,这一规定即被突破,私立法政学堂扩展到包括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官办和私立法政学堂迅速地遍布全国。在1913年,仅江苏一省就兴办了15所官办、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学生数为4742人。其中,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有13所。[12]

为配合法政教育的发展,1910年,学部参考各国学制,拟定了改订法政学堂章程,出台了一整套法政教育的具体规划。分设正科和别科,正科分法律、政治和经济三门,均四年毕业。别科不分门,三年毕业。如因学生过少,正别两科不能同时许设的,准其先办一科。正科学生须在中学堂得有毕业文凭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别科学生以已仕人员及举、贡、生、监,年在二十五岁以上、品行端正,中学具有根底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每年级学生名额,按照各地方情形酌定,但每级至少在百名左右。[13]列官办法政教育与私立法政教育并重政策的制订,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以往法政教育偏狭的局面,推进了法律教育的大发展。

教育体制的完备要求教学内容的相应改善,其努力方向是进一步规范专业教学的课程设置,提升办学层次。自清束至民国,学部(教育部)都与时俱进改革原有课程,增设新课,对于法律门(科)的应设课程作了详细规定。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其明确规定:“从前所定法政学堂章程,其应修改者,约有三端:一日课程。当订章之际,各种新律均未颁布,故除大清会典、大清律例之外,更无本国法令可供教授。今则宪法大纲、法院编制法、地方自治章程等,均经先后颁行,新刑律亦不日议决,奏请钦定施行,此后法政学堂此项功课,自当以中国法律为主,此应改者一。”在其法律门课程表下又特附注:“民法、商法、诉讼等法,现暂就外国法律比较教授,俟本国法律编订奏行后,即统照本国法律教授。”及至民国,教育部在1912年公布的《专门学校令》中,又首次提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的教育宗旨,规定“专门学校学生入学之资格,须在中学校毕业或经试验有同等学力者”,将法政专门学校完全定位为高等学校层次。与此同时,在同年教育部颁布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十条中,又把法律科的必修课目定为:宪法、行政法、罗马法、刑法、民法、商法、破产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外国语;把法律科的选修课目定为:刑事政策、法制史、比较法制史、财政学和法理学。此时,法律教育虽仍处于模仿引进阶段,但较之以前课程设计明显趋于成熟。

三、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历史 反思

在我国传统法律教育向现代法律教育的转型中,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具体而言有:

第一,法律教育不应是政治的简单附庸,不应是服务于短期政治目标的实用工具。教育既有别于政治,写作硕士论文又从属于政治。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教育制度,都不可能游离于这个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史不仅反映了近代中国法律命运的变迁史,而且也折射出了近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演变。“新政”之初,在清廷统治者看来,“盖科学皆有实艺,政法易涉空谈,崇实戒虚,最为防患正俗要领”,因而私立法政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一直至1910年,才因立宪政治对新式法律人才的急需而有限开禁。很显然,新式法律教育在近代中国的发展,不单单是教育事业自身发展的结果,政治因素的影响也至为明显。清政府在法律教育发展之初就已把兴办法律教育与政治稳定联系在一起,且服从于政治发展的需要,对法律教育本身的价值和特点重视不够,忽视了其发展的独立性。这就导致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从一开始就染上了政治至上的病毒,并一直隐藏于其肌体中起着不同程度的破坏性作用,严重制约了法政教育的健康发展,使得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产生的阶段就是个先天不足的畸型儿。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之所以表现出贫困和幼稚,这可以说是病根之一。

第二,时代落差造成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变革,其形式上的模仿并不等于已认识到了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真正内涵。由于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并非是传统社会的自我演进,而是在西方法 文化 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冲撞交融中整合而成的,从已经凝固的文化心理、情感和观念出发,中国传统法文化必然对西方法文化产生某种抗阻。在新式法律教育中,往往是封建思想的束缚依然故我,“新式法律教育”培养的只是“本领要新,思想要旧”的“新人才”。以《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为例,清廷学部就明言:“学术之所宗,必求与政治相应”,“盖君主立宪政体之国,一切法制必择其与国体相宜者然后施行,无杆格之弊,此则讲求法政学者所必应共喻者也。”[15]很显然,中国新教育的主持者并未真正领悟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精髓,不过是为消解内忧外患的交相煎迫,运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推证,极力模仿西方法律教育制度而已。这就使得在磨难中产生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陷入既丰富多样又肤浅粗糙的困境,最终难以形成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严密的法律教育体系。

第三,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价值目标和高昂的教育理想,法律教育发展就会丧失意义和迷失方向。清末民初,为适应国家由专制而走向立宪、进而创共和的形势需要,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遍布全国,出现了举国学法政的繁荣景象。但其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并未同步实现。据1913年教育部经过调查后发现,数量众多的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多为迎合人们寻找新的入仕之阶而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而无专门之实。创办者视为营业之市场,就学者藉作猎官之途径,弊端百出,殊堪殷忧”,[16]一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办学已完全背离了教育部制订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沦为失去灵魂、见利不见人的“教育工厂”。

第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畸形繁荣,导致教育设置的结构性失调。私立法政专门学堂自清末设立并推广后,进入民国即在数量上高居不下,写作医学有泛滥成灾之势。黄炎培在《读中华民国最近教育统计》一文中径言:“盖当民国初元,国家乍脱专制而创共和,社会对于政治兴味非常亢进;一时法政学校遍于全国,有以一省城而多至八九校者,其获列于政府统计,仅其一部分耳。”据其在民国二年的调查统计,在江宁、苏州、上海、镇江、清江等五处,即办有13所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对此,他大声疾呼:“诸学校之学生,与法政学校之学生较,其数乃不足十之一。”[17]这种私立法政专门学校过度兴旺的发展态势,自然阻碍了此时整个教育体系中门类的协调和均衡的发展,带来法政人才的相对过剩。与此同时,这种畸形的比例又掩盖了另一种不合理的现象。据(1916年8月一l9l7年7月全国专门学校统计表》统计,吉林、黑龙江、安徽、陕西、甘肃和察哈尔等省份,名义上虽已遵照新学制办起了高等教育,但实际上仅仅办了一所法政专门学校,造成地区分布上的严重失衡。这种教育结构发展不合理的现状,必然会对一些地区社会文化的综合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长期以往,将会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带来长久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超级秘书网

第五,在谋求现代化急速发展的后进国家,法律教育必须协调好发展规模与综合国力的关系。清末民初,为满足政治制度由封建帝制到民主共和的人才需求,私立法律教育一哄而上。但此时因综合国力太弱,造成师资、生源、经费、设备和校舍等配套条件都无法跟上。私立法律教育的实际情况是,“大致以各校无基本金,仅恃学费收入,支给校用”,“教员资格不合,学生程度甚差,规则违背部章,教授毫无成绩,学额任意填报,学生来去无常,教习常有缺席,实属办理敷衍”,[18]教育质量毫无保证。1913年,教育部虽通咨各省酌量停办私立法政学校或改办讲习科,但并未起到明显的抑制作用。“以一个法治健全社会的标准衡量,这种局面是极为危险的,因为法学的失误可能导致灾难性的结果”。[19]

平心而论,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对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既有适应和促进的一面,又有制约和滞后的一面。而在此双重效应中,适应大于制约是毋庸置疑的。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中产生的问题,比之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统局面,总是一大进步。关于这一点,可以从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社会极其动荡的环境下仍有较大发展的事实中得到证明。可以说,近代中国波涌浪击、多元并争的法律教育浪潮,拓展了中国教育界的视野,促进了中国新式教育的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昭示我们:法律教育制度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其现代化是一个长期且艰难的历史进程。

参考文献

[1][8][I1][15]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敢折[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90,491,490,491.

[2]外务部右侍郎伍刑部左侍郎沈奏请设立法学学堂折(附章程)[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71.

[3][4][13]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93,492,493.

[5]教育部限制法政学校招考别科生令[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613.

[6]教育部通咨各省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酌量停办或改为讲习科[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615.

[7]学部附奏推广私立法政学堂片[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91—492.

[9]费正清,刘广京.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442.

[10][14]张百熙,荣庆,张之洞.学务纲要[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C].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206,206.

[12][17]黄炎培.教育前途危险之现象[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56,656.

[16]教育部通咨各省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酌量停办或改为讲习科[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15.

[18]1913年教育部派员察视私立法政之结果[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47.

[19]杨振山.中国法学教育沿革之研究[J].政法论坛.2000,(4)。

毕业论文法律1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流程与写作技巧广义来说,凡属论述科学技术内容的作品,都称作科学著述,如原始论著(论文)、简报、综合报告、进展报告、文献综述、述评、专著、汇编、教科书和科普读物等。但其中只有原始论著及其简报是原始的、主要的、第一性的、涉及到创造发明等知识产权的。其它的当然也很重要,但都是加工的、发展的、为特定应用目的和对象而撰写的。下面仅就论文的撰写谈一些体会。在讨论论文写作时也不准备谈有关稿件撰写的各种规定及细则。主要谈的是论文写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和经验,是论文写作道德和书写内容的规范问题。论文写作的要求下面按论文的结构顺序依次叙述。(一)论文——题目科学论文都有题目,不能“无题”。论文题目一般20字左右。题目大小应与内容符合,尽量不设副题,不用第1报、第2报之类。论文题目都用直叙口气,不用惊叹号或问号,也不能将科学论文题目写成广告语或新闻报道用语。(二)论文——署名科学论文应该署真名和真实的工作单位。主要体现责任、成果归属并便于后人追踪研究。严格意义上的论文作者是指对选题、论证、查阅文献、方案设计、建立方法、实验操作、整理资料、归纳总结、撰写成文等全过程负责的人,应该是能解答论文的有关问题者。现在往往把参加工作的人全部列上,那就应该以贡献大小依次排列。论文署名应征得本人同意。学术指导人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列为论文作者,也可以一般致谢。行政领导人一般不署名。(三)论文——引言 是论文引人入胜之言,很重要,要写好。一段好的论文引言常能使读者明白你这份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在这一研究方向中的位置。要写出论文立题依据、基础、背景、研究目的。要复习必要的文献、写明问题的发展。文字要简练。(四)论文——材料和方法 按规定如实写出实验对象、器材、动物和试剂及其规格,写出实验方法、指标、判断标准等,写出实验设计、分组、统计方法等。这些按杂志 对论文投稿规定办即可。(五)论文——实验结果 应高度归纳,精心分析,合乎逻辑地铺述。应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但不能因不符合自己的意图而主观取舍,更不能弄虚作假。只有在技术不熟练或仪器不稳定时期所得的数据、在技术故障或操作错误时所得的数据和不符合实验条件时所得的数据才能废弃不用。而且必须在发现问题当时就在原始记录上注明原因,不能在总结处理时因不合常态而任意剔除。废弃这类数据时应将在同样条件下、同一时期的实验数据一并废弃,不能只废弃不合己意者。实验结果的整理应紧扣主题,删繁就简,有些数据不一定适合于这一篇论文,可留作它用,不要硬行拼凑到一篇论文中。论文行文应尽量采用专业术语。能用表的不要用图,可以不用图表的最好不要用图表,以免多占篇幅,增加排版困难。文、表、图互不重复。实验中的偶然现象和意外变故等特殊情况应作必要的交代,不要随意丢弃。(六)论文——讨论 是论文中比较重要,也是比较难写的一部分。应统观全局,抓住主要的有争议问题,从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进行论说。要对实验结果作出分析、推理,而不要重复叙述实验结果。应着重对国内外相关文献中的结果与观点作出讨论,表明自己的观点,尤其不应回避相对立的观点。 论文的讨论中可以提出假设,提出本题的发展设想,但分寸应该恰当,不能写成“科幻”或“畅想”。(七)论文——结语或结论 论文的结语应写出明确可靠的结果,写出确凿的结论。论文的文字应简洁,可逐条写出。不要用“小结”之类含糊其辞的词。(八)论文——参考义献 这是论文中很重要、也是存在问题较多的一部分。列出论文参考文献的目的是让读者了解论文研究命题的来龙去脉,便于查找,同时也是尊重前人劳动,对自己的工作有准确的定位。因此这里既有技术问题,也有科学道德问题。一篇论文中几乎自始至终都有需要引用参考文献之处。如论文引言中应引上对本题最重要、最直接有关的文献;在方法中应引上所采用或借鉴的方法;在结果中有时要引上与文献对比的资料;在讨论中更应引上与 论文有关的各种支持的或有矛盾的结果或观点等。一切粗心大意,不查文献;故意不引,自鸣创新;贬低别人,抬高自己;避重就轻,故作姿态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而这种现象现在在很多论文中还是时有所见的,这应该看成是利研工作者的大忌。其中,不查文献、漏掉重要文献、故意不引别人文献或有意贬损别人工作等错误是比较明显、容易发现的。有些做法则比较隐蔽,如将该引在引言中的,把它引到讨论中。这就将原本是你论文的基础或先导,放到和你论文平起平坐的位置。又如 科研工作总是逐渐深人发展的,你的工作总是在前人工作基石出上发展起来做成的。正确的写法应是,某年某人对本题做出了什么结果,某年某人在这基础上又做出了什么结果,现在我在他们基础上完成了这一研究。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表述丝毫无损于你的贡献。有些论文作者却不这样表述,而是说,某年某人做过本题没有做成,某年某人又做过本题仍没有做成,现在我做成了。这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有时可以糊弄一些不明真相的外行人,但只需内行人一戳,纸老虎就破,结果弄巧成拙,丧失信誉。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不少见的。(九)论文——致谢 论文的指导者、技术协助者、提供特殊试剂或器材者、经费资助者和提出过重要建议者都属于致谢对象。论文致谢应该是真诚的、实在的,不要庸俗化。不要泛泛地致谢、不要只谢教授不谢旁人。写论文致谢前应征得被致谢者的同意,不能拉大旗作虎皮。(十)论文——摘要或提要:以200字左右简要地概括论文全文。常放篇首。论文摘要需精心撰写,有吸引力。要让读者看了论文摘要就像看到了论文的缩影,或者看了论文摘要就想继续看论文的有关部分。此外,还应给出几个关键词,关键词应写出真正关键的学术词汇,不要硬凑一般性用词。

法律毕业论文提纲格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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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毕业论文提纲

标题:XXXXX

一:法律毕业论文提纲的前言

提出我黎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中大量存在无证人出庭作证既奇特又正常的征象。为引入正文作铺垫。

二:证人出庭之现状

首先提出执法要求证人作证的使命。引用.齐文远.姚莉.邹斌:>,载>1997年第6期,崔敏:>载>1998年第1期中证人出庭作证征象之稀疏作为本文论据之一,评释这种征象之紧张。

三:证人缺席的危害

证人缺席将使执法真实偏离客观真实,对当事人的正当职权造成侵害,同时将侵害执法公正。重要表现在 1无法保证书面证言的真实性 ;2无法保证书面证言的统一性。统一性是指提出的证据未被更换,最初提出的证据与庭审中出现的证据系统一物。引用张卫平主编>清华大学出书社;3 褫 夺了正当的质证权利。

四:证人缺席的源头分析

(一)大学法律毕业论文提纲格式

题目:

一、序言

提出我国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中大量存在无证人出庭作证既怪异又正常的现象。为引入正文作铺垫。

二、证人出庭之现状

首先提出法律要求证人作证的义务。引用.齐文远.姚莉.邹斌:<<新刑诉法实施过程中的几个问题>>,载<<法商研究>>1997年第6期,崔敏:<<刑诉法实施中的问题与建议>>载<<现代法学>>1998年第1期中证人出庭作证现象之稀少作为本文论据之一,表明这种现象之严重。

三、证人缺席的危害

证人缺席将使法律真实偏离客观真实,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时将损害司法公正。主要体现在 1无法保证书面证言的真实性 ;2无法保证书面证言的同一性。同一性是指提出的证据未被替换,最初提出的证据与庭审中出现的证据系同一物。引用张卫平主编<<外国民事证据制度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3剥夺了合法的质证权利。

四、证人缺席的根源分析

诉讼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依法进行,法律的健全是诉讼活动的保障,这是诉讼的客观要求。诉讼必须由人即诉讼主体来执行,诉讼主体的'意志必将在诉讼过程中打下自身的烙印,这是诉讼中的主观体现。因此证人不出庭作证作为诉讼中的现象,也必须从这两个方面寻找答案。即证人不出庭问题的解析必须置之于整个诉讼的背景下进行——这是本文的主要论点。

(二)大学毕业论文提纲格式规范

一、论文题目

从汤显祖《牡丹亭》中杜丽娘人物形象

——看“发乎情,止乎礼”的时代性

二、论文观点来源

“发乎情,止乎礼”出自《论语》,是古代形容男女关系的。发乎情,即人的情感在男女之间产生。止乎礼,就是受礼节的约束。汤显祖所说的“情”是指包括*爱之欲在内的人生欲求。可汤显祖在《牡丹亭》中强调真情,至情的时候,他始终指向的仍是社会现实,表现出对现世的热情和对道德的关注,更重视“发乎情,止乎礼”的教育作用。

三、基本观点

《牡丹亭》中杜丽娘能突破自身的心理防线,逾越家庭与社会的层层障碍,勇敢迈过贞节观,为鬼时,以身慰情人;在死而复生之初,能婉言拒绝情人的求欢,“发乎情,止乎礼”。有人认为,这是汤显祖思想的矛盾性,它在突破传统的同时,又在墨守陈规,是一种退步。而我认为 “发乎情,止乎礼”符合了那个时代的特征,而在现代,在女性贞操观念淡薄,过度追求个性解放的今天,其伦理道德意义就更为重要了。

四、论文结构

全文共分七节及结论。

第一节《牡丹亭》:介绍汤显祖及其作品《牡丹亭》中的主要人物及内容。

第二节《杜丽娘》:杜丽娘是人们心中至情与纯情的偶像,对于人物的塑造,我认为主要受汤显祖的文学思想和当时人们思想信仰的影响。

第三节《萌芽》:主要论述《牡丹亭》中杜丽娘爱情观的萌芽。她一面悲叹青春的虚度,个人才貌的被埋没;一面又执着于自由、幸福的追求,“一灵咬住”,始终不放。

第四节《冲破》:《牡丹亭》中杜丽娘死了,可是她的死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新的斗争的开始。在摆脱了现实世界的种种约束之后,她果然找到了梦中的书生,主动地向他表示爱情,并以身慰情人,还魂之后还结为夫妇。

第五节《对抗“情,礼”》:杜丽娘与柳梦梅梦中约会,以最明确的方式宣示,爱情以及*爱,首先是年轻女子自身的需要。在超我层面上,她遵从礼教的束缚,在本我层面上,她有强烈的情欲本能。《牡丹亭》复活了*爱女神的形象,表现了*爱女神的抗争。

题目:xxxxx

一:序言

提出我国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中大量存在无证人出庭作证既怪异又正常的现象。为引入正文作铺垫。

二:证人出庭之现状

首先提出法律要求证人作证的义务。引用.齐文远.姚莉.邹斌:<<新刑诉法实施过程中的几个问题>>,载<<法商研究>>1997年第6期,崔敏:<<刑诉法实施中的问题与建议>>载<<现代法学>>1998年第1期中证人出庭作证现象之稀少作为本文论据之一,表明这种现象之严重。

三:证人缺席的危害

证人缺席将使法律真实偏离客观真实,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时将损害司法公正。主要体现在 1无法保证书面证言的真实性 ;2无法保证书面证言的同一性。同一性是指提出的证据未被替换,最初提出的证据与庭审中出现的证据系同一物。引用张卫平主编<<外国民事证据制度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3剥夺了合法的质证权利。

四:证人缺席的根源分析

诉讼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依法进行,法律的健全是诉讼活动的保障,这是诉讼的客观要求。诉讼必须由人即诉讼主体来执行,诉讼主体的意志必将在诉讼过程中打下自身的烙印,这是诉讼中的主观体现。因此证人不出庭作证作为诉讼中的现象,也必须从这两个方面寻找答案。即证人不出庭问题的解析必须置之于整个诉讼的背景下进行——这是本文的主要论点。

1 我国法律在实体方面和程序方面对证人出庭的规范都存在一定的缺陷

2 各诉讼主体的实践意志也在妨碍证人出庭

五:对策

1 完善相应法律法规,限制书面证言的使用

2 针对各自诉讼角色的不同制定响应的法律措施促使证人出庭。

你的法律专业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 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 (一)选题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具有综合性和创新性。本科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长,选择适当的论文题目,但所写论文要与本专业所学课程有关。(二)查阅资料、列出论文提纲题目选定后,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调研和进行实验,搜集、查阅有关资料,进行加工、提炼,然后列出详细的写作提纲。(三)完成初稿根据所列提纲,按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完成初稿。(四)定稿初稿须经指导教师审阅,并按其意见和要求进行修改,然后定稿。一般毕业论文题目的选择最好不要太泛,越具体越好,而且老师希望学生能结合自己学过的知识对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不知道你是否确定了选题,确定选题了接下来你需要根据选题去查阅前辈们的相关论文,看看人家是怎么规划论文整体框架的;其次就是需要自己动手收集资料了,进而整理和分析资料得出自己的论文框架;最后就是按照框架去组织论文了。你如果需要什么参考资料和范文我可以提供给你。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直接问我,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毕业论文选题的方法: 一、尽快确定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 在毕业论文工作布置后,每个人都应遵循选题的基本原则,在 较短的时间内把选题的方向确定下来。从毕业论文题目的性质来看,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 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提出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另一类是专业学科本身发展中存在的基本范 畴和基本理论问题。大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志趣和爱好,尽快从上述两大类中确定一个方向。二、在初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定毕业论文的具体题目在选题的方向确定以后,还要经过一定的 调查和研究,来进一步确定选题的范围,以至最后选定具体题目。下面介绍两种常见的选题方法。 浏览捕捉法 :这种方法就是通过对占有的文献资料快速地、大量地阅读,在比较中来确定 论文题目地方法。浏览,一般是在资料占有达到一定数量时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这样便于对资料作 集中的比较和鉴别。浏览的目的是在咀嚼消化已有资料的过程中,提出问题,寻找自己的研究课 题。这就需要对收集到的材料作一全面的阅读研究,主要的、次要的、不同角度的、不同观点的都 应了解,不能看了一些资料,有了一点看法,就到此为止,急于动笔。也不能“先入为主”,以自己头 脑中原有的观点或看了第一篇资料后得到的看法去决定取舍。而应冷静地、客观地对所有资料作 认真的分析思考。在浩如烟海,内容丰富的资料中吸取营养,反复思考琢磨许多时候之后,必然会有 所发现,这是搞科学研究的人时常会碰到的情形。 浏览捕捉法一般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广 泛地浏览资料。在浏览中要注意勤作笔录,随时记下资料的纲目,记下资料中对自己影响最深刻的 观点、论据、论证方法等,记下脑海中涌现的点滴体会。当然,手抄笔录并不等于有言必录,有文必 录,而是要做细心的选择,有目的、有重点地摘录,当详则详,当略则略,一些相同的或类似的观点和 材料则不必重复摘录,只需记下资料来源及页码就行,以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第二步,是将阅读 所得到的方方面面的内容,进行分类、排列、组合,从中寻找问题、发现问题,材料可按纲目分类,如 分成: 系统介绍有关问题研究发展概况的资料; 对某一个问题研究情况的资料; 对同一问题几种 不同观点的资料; 对某一问题研究最新的资料和成果等等。 第三步,将自己在研究中的体会与资料分别加以比较,找出哪些体会在资料中没有或部分没有;哪些体会虽然资料已有,但自己对此有不 同看法;哪些体会和资料是基本一致的;哪些体会是在资料基础上的深化和发挥等等。经过几番深 思熟虑的思考过程,就容易萌生自己的想法。把这种想法及时捕捉住,再作进一步的思考,选题的目 标也就会渐渐明确起来。

就算有人在这给你写了,你查重也肯定过不了,老老实实自己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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