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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生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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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生毕业论文

法律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也越来越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本科法学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近代中国私立法律 教育 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其从无到有,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

【关键词】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现代化

中国传统教育向来是官学和私学并存,及至近代中国的大学教育仍承袭了这一传统。但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清末一度是被官办学校所垄断的,后因立宪形势紧迫才开通禁令。就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而言,其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私立法律教育从无到有,再到大量涌现,并很快遍布全国。虽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在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是对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种补充,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毋庸讳言,由于其发展中呈现出泛滥成灾的趋势,也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本篇拟以办学理念为视角,探索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并 总结 其正反两方面的历史 经验 和教训。

一、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

近代中国的新式法律教育是伴随着法律制度的变革发展起来的。写作论文在清末法制改革中,为适应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清政府不得不把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法制变革紧密结合起来,开始以西方资产阶级法学教育的思想、 方法 来培育法律人才。但在其起始阶段,私立法律教育并未纳入清廷政策的许可范围。1904年的《学务纲要》明令规定:“私学堂禁专习政治法律”。直到1910年清廷才明令准办并推广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此后,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

第一,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清末,由官治走向自治,在时人看来,“所有议员自治职员审判官吏,非有法政之素养不足以趋赴事机,需才既众,自宜广加培成以资任使,若专恃官立学堂为途未免稍狭”,需要另辟办学 渠道 、扩大办学规模,进而培养大批具有法学专门知识的人才,进入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部门。也就是在这一背景之下,1910年学部奏议复浙江巡抚折,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同年,为进一步适应立宪形势发展的需要,学部在改订法政学堂章程的立学总义中.将此前的“以造已仕人员,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足资应用为宗旨”,[2]改定为“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3]这一培养宗旨的调整,不仅突破了先前“以造已仕人员”的局限,将招生对象扩大了,而且用“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置换“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很显然较之前更强调法政学堂教育的应用性。

第二,取法日本法学教育模式,与官办法政学堂整齐戈哇一。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虽明言“参考各国学制,拟具改订法政学堂章程三十一条”,但无论是其课程体系设置,还是其课程所反映的教学内容大多都蹈袭日本,这一局面及至民初也没有大的改变。为整肃私立法政教育,不仅在此前颁布的《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致折》中规定,“各科课程、学生入学程度均按照官立法政学堂本科章程办理”,而且在《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又申令,此后京外新开的私立法政学堂,均按照此改定章程办理。

第三,适应时势变化的客观需要,因时制宜调整办学层次和规模。在《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中,为防范“趋于简易,以滋速成之弊”,明令私立法政学堂“附设别科,惟不得专设别科”。但时隔半年之久,面对当时中学毕业生人数过少,各处法政学堂的正科难以正常开办的实际困境,为应一时之需,学部认为“自应量予变通,准其先设别科,以应急需,俟将来中学堂毕业生渐多,再将别科章程废止,¨做了应时变通的调整。及至民国二年,“各处法政专门学校纷纷添设别科,入学新生,动辄数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无专门之实。”学部为遏止流弊的发生,则严令“不得再招考别科新生”。同年,教育部又通咨各省,严令“所有省外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非属繁盛商埠、经费充裕、办理合法、不滋流弊者,应请贵民政长酌量情形,饬令停办或改为法政讲习所可也。”通过强化监督管理,关闭了一些条件不合格的私立法政学校。

第四,适当放宽办学地点,使用统编的审定教材。1910年,清廷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之始,为便于监督,参照日本的做法,将私立法政专门学堂的办学地点限于省会。但时隔不到半年,鉴于“按照光绪三十四年宪政编查馆奏定逐年筹备清单,省城及商埠地方等处各级审判厅须于第三年内一律成立。则通商口岸须用司法人材实与省城同关紧要,自应将私立法政学堂限于省会一节,酌量推广”,规定“凡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经费充裕课程完备者,一律准于呈请设立法政学堂,以广造就。”[7]与此同时,学部基于“各国法政之学派别不同,各有系统,必折衷于一是,始可以杜歧趋而崇政体”的判断,拟取京师法政学堂和京师法律学堂的各科讲义,“慎选妥员审定刊行,以资研究而端趋向,庶于制宜通变之中,仍寓划一整齐之意。”[8]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的同时,设想以颁发统一教材的办法来加以调控。

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集中体现了社会转型对新式法律人才的需求,而由于私立法律教育本身是在转型社会矛盾运动中发展起来的,所以在其发展的不同时期,其办学理念自然不可避免地包含着某些它自己无法彻底解决的矛盾,清末民初私立法政教育的畸形繁荣就是其外在的表现。

二、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

任何时代的特定社会的教育,都是这一时代和特定社会的产物。写作毕业论文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也不例外。其办学理念所体现的就是尽可能满足和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要。可以说,它既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构成。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产生和发展不仅仅表现在新式法律教育量的增加和扩展,更体现于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中。具体而言,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

在1904年《学务纲要》中,清政府出于对濒危政治统治自救的目的,一方面,肯定了学习外国法律的重要意义,反对那种认为学堂没立政法一科将启自由民权之渐的观点;另一方面,又“害怕学生们可能会反对它而闹事,会蔑视皇帝的权威和不分轻重地一味坚持他们的权利”,极力诋毁人们谈论民权自由,严令“除京师大学堂、各省城官设之高等学堂外,余均宜注重普通实业两途。其私设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应由学务大臣咨行各省切实考察禁止”,、法律教育完全官方垄断而排除私人加入。[10]

但在新政浪潮的推动下,法律教育变革的风帆已经高高扬起,没有任何势力能阻止其前进的步伐,转型社会的历史推动着清政府不由自主地进行变革。1907年10月,清廷谕令在中央设资政院不久,又令各省在省会设咨议局,并预筹各府州县议事会。接着,1908年7月22日颁布《咨议局章程》62条和《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l15条,限令各省于一年内成立咨议局。新政的迅猛发展,要求打破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开禁民间法律教育.从而满足社会变革对新式法律人才的广泛需求。为此,1909年浙江巡抚增韫上奏清廷,要求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1910年,学部奏准“各省私立学堂专习法政,以广教育而重宪政。”[11]自此,近代中国法政教育官方一统的垄断局面彻底被打破,办学主体走向多元化。

清政府由严禁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到明令准办并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这不仅在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带来了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而且更重要的是办学主体观念一定程度的转变也促进了教育体制的完备,法律教育的布局、层次和结构日趋复杂多样。在私立法政学堂开禁之初,虽规定开办地点应局限于省会,但此后不久,这一规定即被突破,私立法政学堂扩展到包括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官办和私立法政学堂迅速地遍布全国。在1913年,仅江苏一省就兴办了15所官办、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学生数为4742人。其中,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有13所。[12]

为配合法政教育的发展,1910年,学部参考各国学制,拟定了改订法政学堂章程,出台了一整套法政教育的具体规划。分设正科和别科,正科分法律、政治和经济三门,均四年毕业。别科不分门,三年毕业。如因学生过少,正别两科不能同时许设的,准其先办一科。正科学生须在中学堂得有毕业文凭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别科学生以已仕人员及举、贡、生、监,年在二十五岁以上、品行端正,中学具有根底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每年级学生名额,按照各地方情形酌定,但每级至少在百名左右。[13]列官办法政教育与私立法政教育并重政策的制订,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以往法政教育偏狭的局面,推进了法律教育的大发展。

教育体制的完备要求教学内容的相应改善,其努力方向是进一步规范专业教学的课程设置,提升办学层次。自清束至民国,学部(教育部)都与时俱进改革原有课程,增设新课,对于法律门(科)的应设课程作了详细规定。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其明确规定:“从前所定法政学堂章程,其应修改者,约有三端:一日课程。当订章之际,各种新律均未颁布,故除大清会典、大清律例之外,更无本国法令可供教授。今则宪法大纲、法院编制法、地方自治章程等,均经先后颁行,新刑律亦不日议决,奏请钦定施行,此后法政学堂此项功课,自当以中国法律为主,此应改者一。”在其法律门课程表下又特附注:“民法、商法、诉讼等法,现暂就外国法律比较教授,俟本国法律编订奏行后,即统照本国法律教授。”及至民国,教育部在1912年公布的《专门学校令》中,又首次提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的教育宗旨,规定“专门学校学生入学之资格,须在中学校毕业或经试验有同等学力者”,将法政专门学校完全定位为高等学校层次。与此同时,在同年教育部颁布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十条中,又把法律科的必修课目定为:宪法、行政法、罗马法、刑法、民法、商法、破产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外国语;把法律科的选修课目定为:刑事政策、法制史、比较法制史、财政学和法理学。此时,法律教育虽仍处于模仿引进阶段,但较之以前课程设计明显趋于成熟。

三、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历史 反思

在我国传统法律教育向现代法律教育的转型中,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具体而言有:

第一,法律教育不应是政治的简单附庸,不应是服务于短期政治目标的实用工具。教育既有别于政治,写作硕士论文又从属于政治。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教育制度,都不可能游离于这个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史不仅反映了近代中国法律命运的变迁史,而且也折射出了近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演变。“新政”之初,在清廷统治者看来,“盖科学皆有实艺,政法易涉空谈,崇实戒虚,最为防患正俗要领”,因而私立法政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一直至1910年,才因立宪政治对新式法律人才的急需而有限开禁。很显然,新式法律教育在近代中国的发展,不单单是教育事业自身发展的结果,政治因素的影响也至为明显。清政府在法律教育发展之初就已把兴办法律教育与政治稳定联系在一起,且服从于政治发展的需要,对法律教育本身的价值和特点重视不够,忽视了其发展的独立性。这就导致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从一开始就染上了政治至上的病毒,并一直隐藏于其肌体中起着不同程度的破坏性作用,严重制约了法政教育的健康发展,使得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产生的阶段就是个先天不足的畸型儿。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之所以表现出贫困和幼稚,这可以说是病根之一。

第二,时代落差造成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变革,其形式上的模仿并不等于已认识到了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真正内涵。由于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并非是传统社会的自我演进,而是在西方法 文化 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冲撞交融中整合而成的,从已经凝固的文化心理、情感和观念出发,中国传统法文化必然对西方法文化产生某种抗阻。在新式法律教育中,往往是封建思想的束缚依然故我,“新式法律教育”培养的只是“本领要新,思想要旧”的“新人才”。以《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为例,清廷学部就明言:“学术之所宗,必求与政治相应”,“盖君主立宪政体之国,一切法制必择其与国体相宜者然后施行,无杆格之弊,此则讲求法政学者所必应共喻者也。”[15]很显然,中国新教育的主持者并未真正领悟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精髓,不过是为消解内忧外患的交相煎迫,运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推证,极力模仿西方法律教育制度而已。这就使得在磨难中产生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陷入既丰富多样又肤浅粗糙的困境,最终难以形成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严密的法律教育体系。

第三,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价值目标和高昂的教育理想,法律教育发展就会丧失意义和迷失方向。清末民初,为适应国家由专制而走向立宪、进而创共和的形势需要,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遍布全国,出现了举国学法政的繁荣景象。但其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并未同步实现。据1913年教育部经过调查后发现,数量众多的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多为迎合人们寻找新的入仕之阶而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而无专门之实。创办者视为营业之市场,就学者藉作猎官之途径,弊端百出,殊堪殷忧”,[16]一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办学已完全背离了教育部制订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沦为失去灵魂、见利不见人的“教育工厂”。

第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畸形繁荣,导致教育设置的结构性失调。私立法政专门学堂自清末设立并推广后,进入民国即在数量上高居不下,写作医学有泛滥成灾之势。黄炎培在《读中华民国最近教育统计》一文中径言:“盖当民国初元,国家乍脱专制而创共和,社会对于政治兴味非常亢进;一时法政学校遍于全国,有以一省城而多至八九校者,其获列于政府统计,仅其一部分耳。”据其在民国二年的调查统计,在江宁、苏州、上海、镇江、清江等五处,即办有13所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对此,他大声疾呼:“诸学校之学生,与法政学校之学生较,其数乃不足十之一。”[17]这种私立法政专门学校过度兴旺的发展态势,自然阻碍了此时整个教育体系中门类的协调和均衡的发展,带来法政人才的相对过剩。与此同时,这种畸形的比例又掩盖了另一种不合理的现象。据(1916年8月一l9l7年7月全国专门学校统计表》统计,吉林、黑龙江、安徽、陕西、甘肃和察哈尔等省份,名义上虽已遵照新学制办起了高等教育,但实际上仅仅办了一所法政专门学校,造成地区分布上的严重失衡。这种教育结构发展不合理的现状,必然会对一些地区社会文化的综合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长期以往,将会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带来长久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超级秘书网

第五,在谋求现代化急速发展的后进国家,法律教育必须协调好发展规模与综合国力的关系。清末民初,为满足政治制度由封建帝制到民主共和的人才需求,私立法律教育一哄而上。但此时因综合国力太弱,造成师资、生源、经费、设备和校舍等配套条件都无法跟上。私立法律教育的实际情况是,“大致以各校无基本金,仅恃学费收入,支给校用”,“教员资格不合,学生程度甚差,规则违背部章,教授毫无成绩,学额任意填报,学生来去无常,教习常有缺席,实属办理敷衍”,[18]教育质量毫无保证。1913年,教育部虽通咨各省酌量停办私立法政学校或改办讲习科,但并未起到明显的抑制作用。“以一个法治健全社会的标准衡量,这种局面是极为危险的,因为法学的失误可能导致灾难性的结果”。[19]

平心而论,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对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既有适应和促进的一面,又有制约和滞后的一面。而在此双重效应中,适应大于制约是毋庸置疑的。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中产生的问题,比之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统局面,总是一大进步。关于这一点,可以从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社会极其动荡的环境下仍有较大发展的事实中得到证明。可以说,近代中国波涌浪击、多元并争的法律教育浪潮,拓展了中国教育界的视野,促进了中国新式教育的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昭示我们:法律教育制度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其现代化是一个长期且艰难的历史进程。

参考文献

[1][8][I1][15]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敢折[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90,491,490,491.

[2]外务部右侍郎伍刑部左侍郎沈奏请设立法学学堂折(附章程)[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71.

[3][4][13]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93,492,493.

[5]教育部限制法政学校招考别科生令[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613.

[6]教育部通咨各省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酌量停办或改为讲习科[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615.

[7]学部附奏推广私立法政学堂片[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91—492.

[9]费正清,刘广京.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442.

[10][14]张百熙,荣庆,张之洞.学务纲要[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C].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206,206.

[12][17]黄炎培.教育前途危险之现象[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56,656.

[16]教育部通咨各省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酌量停办或改为讲习科[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15.

[18]1913年教育部派员察视私立法政之结果[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47.

[19]杨振山.中国法学教育沿革之研究[J].政法论坛.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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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活又即将即将结束,大家都知道毕业前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有准备、有计划、比较正规的、比较重要的检验大学学习成果的形式,毕业论文应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法学毕业论文,欢迎大家分享。

摘要: 在当代中国,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经济实力逐渐增强的今天,,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抢劫罪问题仍然还很突出。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是人所共知的,因而加强对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和对抢劫罪的定罪问题进行讨论是法学界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文运用法理学、法律社会学等多学科理论,综合分析了当代中国抢劫罪的各种状态、特点,及罪与非罪的对策。第一章从抢劫罪的概念入手,阐述了构成抢劫罪几个要件。第二章讨论了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第三章从暴力下限入手,分析了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第四、五、六、七章从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不动产及财产性利益、对象以侵犯甲的人身权为手段,当场获取乙的财物等几个方面是否构成抢劫罪入手,研究了常见的几种难把握的抢劫罪。结论提出了在实践中对抢劫罪定罪量刑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 抢劫罪社会危害性罪与非罪对策

目录

中文摘要……………………………………………………………………………(1)

目录…………………………………………………………………………………(2)

前言…………………………………………………………………………………(3)

一、抢劫罪的概念…………………………………………………………………(3)

二、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3)

三、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4)

四、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是否构成抢劫罪…………………………(5)

五、不动产及财产性利益能否成为抢劫罪对象…………………………………(7)

六、以侵犯甲的人身权为手段,当场获取乙的财物是否构成抢劫罪…………(9)

结论…………………………………………………………………………………(9)

参考文献……………………………………………………………………………(10)

致谢…………………………………………………………………………………(10)

前言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历来为我国刑法重点打击。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这类案件的发生,且案情非常复杂。《刑法》第263条对此作了一个较具体的规定。但由于立法对文字简明性、概括性的要求,使得法条不可能明确而全面地表述所有实际情形。对于抢劫罪的许多方面,历来多有讨论,首先,在罪与非罪方面,因为涉及是否需要立案、采取侦察措施、提请逮捕、起诉等问题,因而是个首要问题。本文试选择几个对定罪有着重要影响且有争议的问题加以讨论,以期对实际工作有所裨益。

一、抢劫罪的概念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在实施抢劫行为时,不仅造成公私财产的损失,而且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这既是抢劫罪区别于其他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志,又使抢劫罪成为侵犯财产罪中的最严重犯罪。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和他人的人身。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的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劫取财物的行为。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使被害人不能或不敢反抗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暴力行为只要足以抑制对方的反抗即可,不要求事实上抑制了对方的反抗,更不要求具有危害人身安全的性质。胁迫,是指以当场立即使用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不敢反抗的行为。胁迫既可以是用语言胁迫,也可以通过动作、手势进行。其特点是如不交付财物或者进行反抗,便立即实现胁迫的内容。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之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丧失反抗能力的强制方法。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人中毒等。

本罪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1]。抢劫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已的抢劫行为会发生侵犯他人人身与财产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中,行为人对他人造成财产上的损害只能是希望心理,但对他人造成人身上的侵害则可能是放任。由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不是抢劫成立所必需的要件,所以从整体上来说,抢劫罪的故意是一种直接故意,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一种行为之所以成为犯罪且受到刑罚的惩罚,其根本原因是这一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犯罪构成是社会危害性的外在法律体现。一般地,行为如果符合犯罪构成,那么这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就达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这一行为就构成犯罪。但实际情形并不总是这样简单。犯罪构成要件只不过是从繁杂的实际犯罪情形中概括、归纳出来的,是决定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主要方面,并非全部。许多不为犯罪构成所包括的方面,诸如犯罪的动机、情势的需求(如国家根据社会治安形式的变化在不同时候采取从重或从轻的刑事政策)、实际情形的变化(如投机倒把行为在计划经济年代与市场经济年代罪与非罪的变化)等等方面都会影响行为在特定条件下的社会危害性。有许多行为,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是完全具备的,但一旦综合考虑行为的方方面面,其社会危害性就减低而不够刑罚标准。正是考虑到这一情形的实际存在,为了尽可能准确到做到罪刑相适应,保证刑罚预防目的的实现,《刑法》在总则第十三条赋与执法者自由酌量的权力:“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只顾及行为是否具备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而不综合考虑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因而出现许多不妥的地方。如:

因为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犯罪,因此《刑法》没有象盗窃罪一样对财物数额作出要求,而且年满14周岁以上的公民都可成为犯罪主体。司法实践中,对一些青少年,甚至是刚满14周岁的在校生,以轻微的暴力行为如打几个耳光,踹几脚,向同学索要几元钱的行为,一律以抢劫罪刑拘、逮捕、起诉。从犯罪构成角度看,这样的行为无疑是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的,但正如上文所述,相对于社会危害性来讲,犯罪构成是一个极抽象的概念。实际上在执法过程中,不但要分析这些特殊情况是否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还应根据一般的社会常识及公众心理,分析这样一些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是否达到或接近抢劫罪的社会危害性。抢劫罪的最低刑期是三年有期徒刑,如果类似本文列举的这样的行为都以抢劫罪定罪判刑,笔者以为,无论是从对青少年犯罪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这个刑事政策角度,还是从刑罚追求罪刑相适应,以期达到预防目的这个角度讲,都是不妥的。而且,虽然在刑法里面,没有对抢劫罪的财物数额作出一个下限规定,但刑法总则第九条关于罪与非罪的规定,无疑对刑法分则是有指导意义和法律束缚力的。当然,对于某些所抢财物数额虽小但手段较严重的行为,则是依法应予严惩的。抢劫罪侵犯的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只有对这两种权利的侵害程度的综合,才能说明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

三、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

“暴力行为”是抢劫罪最常用的手段行为方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健康权直至生命权的施加于人身的强力打击和强制行为,还包括捆绑、强力禁闭、扭抱、殴打、伤害直至杀害等程度不同的侵犯人身的表现形式。抢劫罪的暴力行为必须是当场实施的,而且是被作为当场强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手段行为加以实施的。这种暴力行为指向的对象,一般是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本人,因为在多数情况下,只有向这些人施加暴力,才可能进而非法占有财物;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暴力也可能施加于在场的与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有某种亲密关系的人。与“财物数额不是抢劫罪成立的必备要件”这一共识相反,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于暴力行为的上下限问题,各人理解不一。暴力行为的上限即“以暴力手段实施抢劫致人死亡”是否包括故意杀人,本文认为,如果行为人把故意杀人作为当场劫取财物的一种手段行为,则以抢劫罪而非故意杀人罪定罪判刑。对为了事后获得被害人的财产,先将被害人杀死的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不是抢劫罪[1]。但对于暴力程度的下限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很难把握。前苏联、日本、北朝鲜等国都明确规定暴力行为的程度必须达到“危及被害人生命与健康”或“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等程度[2]。目前我国对此法还无明文规定,笔者认为,不应规定暴力程度的下限,理由如下:

一是抢劫罪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两种权利的被侵害程度对于说明某一抢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而言,具有相等的意义。认为财物数额可以没有下限而暴力程度需要下限,这是没有道理的。

二是以暴力劫财的本质特征是:以暴力为手段行为,意图使被害人不敢、不能或不知反抗,从而达到当场劫财的目的。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意图以此暴力行为达到当场取财的目的,而且客观上实施了暴力劫财行为,就符合抢劫的本质特征,而不问这一暴力是否足以危害生命、健康或足以抑制他人的反抗。而且每个被害人的身体状况都是不同的。有些时候,较重的暴力行为不一定能危及生命、健康或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而有些时候较轻的暴力却能够做到。如果认为暴力程度一定要有所谓的下限,那么,前者不成立抢劫罪而后者成立,这显然是不附合逻辑的。

三是轻微的暴力劫财与胁迫劫财的社会危害性相当。胁迫的暴力内容,不管有多严重,它毕竟只是一种现实可能性,末造成实然的人身伤害结果。轻微暴力虽然程度轻微,但毕竟已造成实然的伤害结果。从这点上讲,哪怕最轻微的暴力行为都要比胁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前者定性为抢劫,而后者不定为抢劫,没有道理。

四是从实际操作情况看,如果承认暴力程度下限的存在,则因为"轻微暴力"是一个极其模糊的概念,易造成执法者理解不一,而导致执法混乱。

当然,在理解“暴力程度没有下限”的时候,跟理解“财物数额没有下限”一样,除了考察这两者本身,还应综合这两者来判断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

四、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是否构成抢劫罪

对于胁迫的习惯理解,如暴力一样都是一种主动的作为。但不作为同样可以成立胁迫。实际情形中,也常常存在通过不作为的胁迫当场取财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三种情况:

法律产生于权力,法律是人类行为规则中重要的一种。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 毕业 论文5000字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法律障碍和问题

一、知识产权融资的概述和必要性

知识产权融资是债务人和第三人用自己合法的知识产权出质,向债权人做出担保债权实现,获得贷款的融资方式。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见于:《担保法》第75条第3款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质押,并签订合同,相关本门登记自登记起生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十分普遍,在我国则处于起步阶段,《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指出要“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我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的融资需求大,而信用低,有形资产少,无形资产价值少并且未被充分利用,而银行和中介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传统的负面影响,知识产权的未来使用费的风险大,贬值高成为了其担保的障碍和观念的误区,并且法律的相关漏洞使融资得不到保障。在我国,中小企业拥有的专利占总量的65%,新产品占80%,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GDP(国民生产总值)60%,上缴税收占税收总额53%。所以知识产权的融资的市场和机会很多。并且加强知识产权的融资,可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的能力,减少政府的负担,符合我国“科教兴国”的战略,提高整体对外的竞争力和适应力,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创新能力的增强。

二、我国现存知识产权融资法律规定所存在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的法律规范不清,权利界定过于笼统

我国虽然有相关的《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的出台,但是对如《担保法》:

第七十九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条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权利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规定过于笼统,对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其操作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并不能完全涵盖。但对于专利、商标、着作权之间的交叉问题应适用何种法律也没有完整的规定,质押融资事件中面对复杂问题更无所适从。并且其规范的范围过于狭窄,没有商业秘密权,商号权,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并没有包括在内,也没有专门或集合立法,导致很多权利的真空和争议侵权的产生。还有担保法与物权法的衔接性较差。如《担保法》第79条对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生效的表述是:“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物权法》第227条则规定:“以 注册商标 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从严格的语义角度解读,“设立”与“生效”是两个法律后果截然不同的概念,两者相互矛盾,不利于法律的适用。

(二)知识产权融资的评估不完善

知识产权的资产评估的是整个融资担保的核心和关键,知识产权评估的内容包括:所含权利及限制、知识产权的价值、确定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是否明确和规范三个方面,但是由于我国的评估水平较低,标准的不统一,形式的不一致,并且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又没有使用不同类型的评估,使得评估并不科学风险的不确定性加大。

(三)知识产权的市场交易不成熟

由于知识产权的担保价值主要是它的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而知识产权本身的变现的难度大,风险和贬值的可能性高,而公开的市场交易规则不规范,其融资成本高。并且专利的时效性使得很多专利可能濒临浪费和报销,而且没有市场的交易的统一规范,是知识产权的交易秩序十分混乱,风险上升。还有就是知识产权难以转化,或转化条件高,例如专利权很可能依靠大的机器和设备进行,使得成果转化的效率很低。

(四)知识产权融资的中小企业和银行的信息不对称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身内控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使得银行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了解和信息甚少,自身的信用等级很低,很多的银行不敢把钱贷给中小企业,而又缺乏相关的调查和咨询,双方的沟通和联系并不紧密。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会提高融资的门槛和费用,并且对于其的流动性和用途进行细致而有限定性规定,大大影响了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五)我国的知识产权的登记制度混乱

我国的知识产权的登记程序十分复杂,难度极大,有数十个部门进行监管,而且权力过大,费用过高,有些担保重复,而有些担保没有,不允许“未来财产”和“数量浮动的财产”作为担保物,使得登记的难度和成本增加。并且不同的知识产权种类,如专利和商标进行双重的质押,其流程和所经和部门就更难以操作。加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着作权因交易而移转或设定质权时,因缺乏公示机制。使情况更加复杂。

(六)知识产权的担保形式单一

对于专利的有较强的时间性和实用性来说,专利的质押不利于整个专利的使用和专利的升级,其的价值被大大限制,而且,知识产权担保物的担保价值不完全基于担保物的转让,更多地基于知识产权的预期现金流量;知识产权担保价值更接近于抵押价值,而非转让价值。因此,知识产权质押是值得质疑的。

浅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的法律规制

摘要 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倾向于在城市购房,其在农村的宅基地及其住宅因此被荒废,一些地方甚至出现“空心村”。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功能逐渐弱化,很多地方开始出现宅基地使用权的隐性流转,有必要将这些隐性流转行为置于法律的规范与调整之下。本文以维护交易安全为目的,从健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建立有效机构服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立法建议。

论文关键词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隐性流转 宅基地登记 宅基地退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物权法》将宅基地使用权定性为用益物权,是一项他物权。我国物权方面的立法宗旨正在经历由罗马法“以所有为中心”向日尔曼法“以利用为中心”的转变,物权也由“重归属”向“重利用”方向发展,但与所有权相比,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仍然受到很多限制,在诸多方面需要让步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保证所有土地实行公有制,在此前提下实现农村宅基地的物尽其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 渠道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农村住房市场将会逐步放开,依据“房地一体”原则,积极改革探索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十分必要。在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改革前,宅基地使用权的隐形流转已经事实存在。常见的隐性流转方式包括转让、出租、赠与、抵押、入股、继承与置换等。隐性流转由于缺乏法律规制,大多属于“暗箱操作”,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出现的纠纷会造成流转各方权利受损,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本文拟从三个方面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的法律规制略陈管见。

一、将法律规制关口前移,健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

公示公信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物权如同 足球 场上的球门,若想进球,必须清楚标明球门的位置,物权登记是实现公示公信的必要手段。

(一)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是宅基地流转的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即宅基地所有权归乡镇集体、村集体或村民小组享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采取登记对抗主义,办理登记手续不是取得该用益物权的必要条件,但登记后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目前,我国正在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奠定产权基础。但基于我国的历史习惯和农村实情,确权登记工作推行难度大。建议采纳广东、安徽等地农村土地改革试点 经验 ,只有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手续的才可以流转,并且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 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登记应区别对待

隐性流转造成的宅基地使用权变动通常“披着合法的外衣”,以“房地一体”为原则有条件的转让或继承。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隐性流转终将抛开现行法律制度的限制,新的立法应区别对待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在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间做出恰当的选择。现行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也值得借鉴,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采取登记对抗主义,但对其他形式进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未做规定。

目前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只能随地上附着物一并转移,且受让人与转让人须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据农村“熟人社会”的特点,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转让行为自然可以达到公示公信的效果,宅基地转让得实行登记对抗主义。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赠与与继承都会造成享有该用益物权的主体发生变化,应着重审查上述行为是否符合实质要件。由于赠与与继承属于无偿取得,根据《物权法》规定,善意第三人主张行使对抗权应以支付对价为前提,赠与与继承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享有一般的对抗权。因此赠与与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时,应适用登记生效主义以确保法律关系的稳定。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出租、抵押、入股不会造成享有该用益物权的主体发生变化,立法对上述行为的登记可不予规定。租赁、担保、参股各方当属理性人, 租赁合同 、担保合同与认股权证的契约效力足以保障交易安全。相继成立的中介服务机构也可提供合同鉴证业务,强化契约效力。

二、拓宽法律规制视角,建立有效机构服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一)建立专门的行政机构统一登记农村土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到户,内容规范清楚,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但此项规定在实践中落实困难。我国不动产登记存在多个登记机关,多头登记的现象。农民嫌麻烦不愿登记,个别登记机构为谋取利益收取高额登记费用也是造成宅基地登记工作难以推进的原因之一。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机构统一登记农村各类土地使用权。

当前宅基地使用权的管理存在很多漏洞,主要原因是“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虚位问题,土地所有者未能积极维护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可发挥村民自治机构的基础性作用,在自治单位挑选联络员,开展 法律知识 的宣讲普及活动,各乡镇安排专员负责协调工作。通过科学的人员配置与机构设置强化宅基地所有权人作为管理者的身份与职能。各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据宅基地流转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登记,逐步实现与金融机构、民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全方位保障交易安全。

(二)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土地中介服务机构

借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成功经验,成立市场化运作的中介机构,提供信息发布、价格评估、合同鉴证、法律咨询与纠纷调解等服务。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周其仁院长建议建立一个农村土地交易市场,为包括宅基地在内的所有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服务。目前重庆、成都、武汉都在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交易市场,但都在研究试点阶段。而且单一行政化运作的土地交易所难以解决宅基地流转过程中大量现实且专业化的问题,如流转信息发布渠道不畅通,土地价格评估不专业,交易手续复杂当事人难以应对,流转后土地价金发放比例及 方法 难以确定,交易当事人权利救济途径缺失等。

市场化运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应运而生,中介机构以居间人身份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各方提供专业化服务,按照一定比例收取佣金。城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运营模式可以作为参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可发掘研究此类业务。在探索分类业务、分项经营的基础上,逐步成立综合性的市场运营机构,如宅基地委托代理机构、宅基地评估公司、宅基地 保险 公司、宅基地投资经营公司等。

三、统一法律规制口径,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原则,然而不少农户可基于继承或接受赠与等原因获得多处宅基地,“一户多宅”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农户甚至超出标准面积建房,建造新房却不拆除旧房,或未经审批违法占地建房。据调查,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铁炉街道下辖的刘村,仅375户农户,但宅基地却多达500处,闲置宅基地96处,其中,无房空宅基56处,超过30%的农户存在一户多宅现象。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此类现象,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宅基地闲置率有可能进一步攀升。默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只是权宜之计,且隐性流转的不规范会导致宅基地价格降低,损害农民利益,造成集体资产流失。要从根本上规制宅基地的隐性流转,应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

按照不同的情况,农村宅基地退出可以采用无偿与有偿两种方式。出于公益事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建设和旧村改造的需要占用农民宅基地的,不涉及农民主观意愿,为单方行政行为,适用各地农业用地征收补偿标准,此处不再赘述。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退出

《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退出的情形包括:不合规定的“一户多宅”或超出标准建房的;自批准建房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非法转让宅基地或住房的;④笔者增加一种情形,村民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第一种情形下应鼓励村民主动退出,违法占用的宅基地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给予适当补偿,面积超标且超标部分房屋灭失的不在补偿之列。后三种情形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直接无偿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偿退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偿退出的前提是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基金。但是我国目前的现状是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村集体大多没有相关资金来源。 宅基地退出补偿基金的资金来源应以“谁投资,谁受益,谁受益,谁投资”为原则,以国家财政拨款为基数,鼓励村办经济和集体组织成员加入,在土地收益实现的情况下,按照基金份额分配收益。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民都是理性人,若要让其自愿退出原本无偿取得、拥有无期限使用权的宅基地,应积极探索宅基地退出激励补偿机制,包括制订符合市场行情的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范围,探索赔偿金的发放方式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等。

除货币化补偿外,广东、重庆、天津等地已经开始试点“宅基地换房”,即农民自愿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换取小城镇内的一套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这种以宅基地使用权换取房屋所有权的方法看似美好,却存在不少现实问题。由于小城镇住宅建设成本较大,这种置换必须成规模、大面积进行,集体成员内部意见不一致时,少部分村民的利益恐难以保障。迁入小城镇也为日后从事农业生产带来不便,在以传统粗放型耕作为主的农村,“宅基地换房”模式难以推广。

法学毕业论文学生手册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提纲模板

毕业论文提纲怎么写?下面我以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提纲为例为大家介绍编写提纲的步骤,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

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一般书.教学参考书都有反映全书内容的提要.以便读者一翻提要就知道书的大概内容.我们写论文也需要先写出论文提要.在执笔前把论文的题目和大标题.小标题列出来.再把选用的材料插进去.就形成了论文内容的提要.

(二)原稿纸页数的分配

写好毕业论文的提要之后.要根据论文的内容考虑篇幅的长短.文章的各个部分.大体上要写多少字.如计划写20页原稿纸(每页300字)的论文.考虑序论用1页.本论用17页.结论用 1-2页.本论部分再进行分配.如本论共有四项.可以第一项3-4页.第二项用4-5页.第三项3-4页.第四项6-7页.有这样的分配.便于资料的配备和安排.写作能更有计划.毕业论文的长短一般规定为5000-6000字.因为过短.问题很难讲透.而作为毕业论文也不宜过长.这是一般大专.本科学生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所决定的.

(三)编写提纲

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

下面以一篇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提纲模板,为大家展开介绍。

前言

一,超期羁押的`界定

二,超期羁押的危害性

(一)超期羁押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

(二)超期羁押严重妨害了刑事司法程序公正的实现

(三)超期羁押妨碍了刑事诉讼的效率,增加诉讼成本

(四)超期羁押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

三,超期羁押形成的原因

(一)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仍较为严重

(二)过于强调惩罚犯罪刑事诉讼目的而忽视了人权保障目的

(三)立法存在着一些明显缺陷

(四)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救济机制

(五)落后的侦查手段和模式的制约

四,解决超期羁押的对策

(一)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1,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

2,转变"重惩罚,轻人权"的观念

(二)填补现行法律漏洞,完善羁押立法规定

1,完善《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前羁押的规定

2,完善《国家赔偿法》中关于超期羁押发生后的国家赔偿的规定

(三)完善对超期羁押的监督机制和救济程序

1,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

2,建立超期羁押的救济程序

3,建立羁押的替代措施

结束语

注释

参考文献

毕业论文指导手册指导老师指导记录(精选5篇)

难忘的大学生活将要结束,大家都知道毕业生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比较正规的、比较重要的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形式,我们该怎么去写毕业论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毕业论文指导手册指导老师指导记录,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说明:指导老师指导记录总共6次,请各位同学按照法学院网站上公布的毕业论文写作进度确定每次指导记录的时间。同时根据自己的论文选题和实际情况,可稍作调整。

第一次

1.根据学院的统一部署,布置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的总体要求与进度,要求学生严格按照学院的部署,积极认真完成毕业论文写作任务。

2.根据指导老师提前公布的参考选题和该生自己的兴趣初步选定毕业论文选题。

3.要求学生阐明针对本选题,已经掌握的文献与资料,重点是关于本选题,学生自己有何见解。坚决坚持“有资料,没想法,不写;有想法,没资料,不写”的论文开题与写作原则。

4.要求学生尽快拟定基于本选题的初步论文框架和开题报告。

第二次

1.针对学生初步拟定的论文框架和开题报告,提出修改与完善的意见。

2.针对学生进一步搜集的与本选题相关的参考文献与资料进行交流与分析,指导学生撰写本论文选题的文献综述。特别指出,文献综述的撰写,对于厘清本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挖掘本选题的写作空间,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定要认真对待。同时,对文献综述的写作规范进行了指导。

3.布置学生搜集与本论文选题相关的外文参考文献,并就如何查找外文文献进行了指导。

第三次

1.审定学生的开题报告。

2.审阅学生提交的文献综述初稿,从内容和形式方面提出修改意见。

3.审查学生搜集的外文参考文献,布置外文翻译工作,并就如何进行外文翻译进行指导。强调外文翻译尽量要意译,而且要做到“信、达、雅”。

4.布置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初稿。要求学生在开题报告拟定的论文框架、结构下完成毕业论文初稿,并就如何引用他人的观点与论述进行指导。

第四次

1.审阅学生的外文翻译初稿,就外文翻译的内容和形式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

2.审查学生的文献综述修改稿,并最终定稿。

3.审查学生的毕业论文初稿。针对学生在毕业论文初稿写作过程中对论文结构作出微调问题、某些观点的成立与否问题、如何加强论证等问题进行指导,并就毕业论文的格式与规范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同时,就毕业论文的摘要与关键词的提炼与归纳进行指导。

第五次

1.修改审定学生毕业论文的`外文文献翻译。

2.针对学生毕业论文修改稿再次进行审阅。严格按照学院的格式规范等要求认真审查学生的毕业论文,再次审视学生的论文选题、框架结构、论点与论证和格式规范,并检查学生对于毕业论文初稿的修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3.要求学生进行针对本论文选题的最新文献检索,并关注与该选题有关的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的最新动向,如果有相应的立法修改和相关司法案例,应该及时刷新和补充论文内容与相关的观点。

第六次

1.最后审定毕业论文,并最终定稿。

2.全面审阅毕业论文全套资料: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和毕业论文,要求学生再次按照学校的要求自查一次。

3.就毕业论文答辩进行指导。要求学生在答辩之前,全面熟悉自己的毕业论文写作思路、框架结构、主要观点、创新点和不足之处。建议学生在答辩前,最好撰写答辩提纲。同时,要求在答辩时要做到表达清晰、虚心向答辩组老师求教等。

4.要求学生在答辩后,根据答辩组老师的修改意见认真及时地修改毕业论文,并交指导老师和答辩组老师审阅。

第一次20xx年x月x日

集中所指导的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写作的辅导。告知毕业论文选题的要领,明确写作毕业论文的重要性和作用。给出时间表,在每个阶段随时可以与导师联系,解决遇到的任何问题,强调毕业论文写作规范上的要求,包括:格式、标点符号、字体等。在此基础上,合理安排时间和精力,高效高质量地完成论文的写作。

第二次20xx年x月x日

导师查看收集的资料,确定论文选题,重点在期刊资料,要求形成的参考文献中包含期刊文章至少二十篇。

汇报资料查找情况,拟定任务书,讨论并确定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指导开题报告的写作,初步拟定论文的纲要。要求至少寻找一篇外文并将其翻译,作为论文写作参考。

第三次20xx年x月x日

根据所收集的文献,开始辅导文献综述写作。文献综述所挑选的文献具代表性,需要更换几篇,观点综述时,注意完整性;综述方式可参考范文,可从国内、国外两个方面去进行,特别是国外,更具有借鉴意义;找出文献综述中各家观点的空白处和不足处,就是论文写作的重点;

第四次20xx年x月x日

针对论文初稿,大致认可论文框架,对论文各部分的标题,需作进一步的提炼,提出重点;理论性阐述要抓住要害,重点为文章所用;实施要有针对性,立场角度要摆正。并提出格式上的错误,建议对照论文要求修改好。

第五次20xx年x月x日

对论文初稿,作了进一步的修改,文字进一步修改与润色;标点格式调整;对外文翻译作了修改;摘要,需进一步提炼,是文章的精华。

检查所有材料(论文正文、开题报告、任务书、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实习报告),学生再进行必要的修改。

第六次20xx年x月x日

填写指导手册和实习手册,上交所有的打印资料,布置论文的答辩准备,讲解答辩注意事项。

一、20xx年1月8日办公楼514办公室

老师对我们进行了集中教学和分别指导,主要解决以下问题:

1、对我们进行了论文选题方向的指导,每个人都确定了大致的研究内容与研究方向。

2、对于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内容要求和引用文献的要求以及格式要求进行了简要说明。

3、为我们推荐了学术水平较高的期刊,建议我们在先阅读优秀的本科生、研究生论文和权威文献,开阔眼界,提升自身的知识积累。

4、建议我们思考论文所采用的具体题目与研究设计,以便下次交流指导。

二、20xx年1月20日办公楼514办公室

1、确定论文的题目,老师针对题目的可行性、研究意义和价值等方面对我们进行了指导,最终确定了题目。

2、互相交流在阅读相关期刊、文献方面遇到的问题,汲取他人经验,并集中解决问题,最后由老师进行解答与总结。

3、确定了具体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设计,每个人提出了论文中需要运用的理论,老师听取了理由并作出了指导。

4、规划了论文的写作计划,确定了在3月初提交初稿。

三、20xx年3月20日办公楼514办公室

1、在互相阅读的前提下,针对每一位同学的初稿进行相互讨论,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

2、老师对论文初稿的结构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在论文的行文和思想表达上给予了修改意见。

3、针对论文中引用不规范的问题老师进行了强调,要求引用需要有清晰、明确的标识和来源。

四、20xx年4月10日办公楼514办公室

1、对论文第二稿进行了审阅,对论文中存在的摘要概括性不足,研究设计阐述不详细,结果呈现条理不清晰,理论分析不够深入等具体问题分别进行了指导。

2、对论文的研究发现与分析部分提出了建议,逐条概括研究发现并一一对应进行理论分析。

五、20xx年4月15日办公楼514办公室

1、分别对每个人论文中所涉及的内容问题进行了指导。

2、对论文的具体格式提出了修改建议,包含字体、字号、行距等具体要求以及注释、参考文献的格式要求。

3、对论文的目录提出了要求,目录要求三级标题,尽量使用陈述句。

4、对论文的附录提出了要求,采用访谈方法,需要附上访谈提纲和访谈内容笔录:采用问卷调查方法:需要附上问卷设计和问卷内容。

六、20xx年5月12日办公楼514办公室

1、每位同学之间互相阅读论文,互相提意见,保证语句的通顺,杜绝错别字的出现。最后由老师审阅。

2、老师最后审阅论文是否符合毕业论文的格式要求,内容要求和引用文献的要求等相关要求。

3、论文最终定稿,每位同学提交纸质论文和电子论文给老师。

4、老师讲解了毕业论文答辩的基本环节和注意事项。

第一次

与学生探讨论文研究内容并拟定论文题目,强调写作重难点。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第二次

审阅初稿,对论文中出现的语病,语言不通顺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对摘要和参考文献格式作出规范要求。

第三次

对论文进行再次审阅和修改,并指出了论文中的不足,要求突出论文的重点,并与学生进行了深入交流,基本完成论文终稿。

第四次

对学生论文做最后的检查和修改,让学生准备论文答辩并讲解相关的注意事项。

指导记录1(填写时间:20xx,12)

针对学生的兴趣所在,确定选题,并对所选题目进行深度阐释,推荐参考文献并对需要阅读文献资料等提出相关建议,完成开题报告。

指导记录2(填写时间:20xx,2)

检查论文初稿写作的进展情况,对初稿的基本框架给予指导,对相关内容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指导记录3(填写时间:20xx,3)

在反馈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检查论文修改情况,对论文格式,语言表达,内容呈现以及数学教育专业术语的提法等给出修改建议。

指导记录4(填写时间:20xx,4)

在反复修改论文的基础上,对论文定稿提出详细的意见。如标点符号的选取,字号的选择,以及表格的制作等,都要符合相关要求。

大学生学生手册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下面是我精心为你们整理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你们会喜欢!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 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九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节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二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由学校规定。 第十三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四条学生学期或者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及升级、跳级、留级、降级、重修等要求,由学校规定。 第十五条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 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 第十六条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在毕业前对该课程可以给予补考或者重修机会。 第十七条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节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八条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九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二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 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 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 应予退学的; (五)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一条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第四节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二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由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四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二十五条休学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休学学生患病,其医疗费按学校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休学期满,应当于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第五节退 学 第二十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一) 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二) 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 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 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六) 本人申请退学的。 第二十八条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对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同时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退学的本专科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退学的研究生,按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可以就业的,由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条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参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办理。 第六节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三十一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是否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及是否颁发毕业证书,由学校规定。对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第三十三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十四条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应当颁发肄业证书。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当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当予以追回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第三十九条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章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 第四十条学校应当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四十二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第四十四条学生可以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学生成立团体,应当按学校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批准。 学生团体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十五条学校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 学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帮助。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协议。 第四十七条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对未获批准的,学校应当依法劝阻或者制止。 第四十八条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 第四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 第五章奖励与处分 第五十条学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一条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可以采取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第五十二条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第五十三条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 (一) 警告; (二) 严重警告; (三) 记过; (四) 留校察看; (五) 开除学籍。 第五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 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 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 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五) 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六) 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 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第五十五条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第五十六条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五十七条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应当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第五十八条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九条学校对学生作出的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处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 第六十条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第六十一条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六十二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 第六十三条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第六十四条从处分决定或者复查决定送交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第六十五条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六十六条对学生的奖励、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第六章附 则 第六十七条对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实施。 第六十八条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或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央部委属校同时抄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指导、检查和督促本地区高等学校实施学生管理。 第六十九条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7号)、《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教学〔1995〕4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法学毕业论文学生小结

电大法学专业毕业自我鉴定范文(精选5篇)

自我鉴定就是把一个时期的个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写自我鉴定可以让我们审视自身,为此要我们做好自我鉴定。自我鉴定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我整理的电大法学专业毕业自我鉴定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从踏入学校的大门起,经过良师的精心指导以及自己的努力,我逐渐提高了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养,并为做一个知识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打下坚实的基础。自参加法学专业学习以来,本人能正确处理工学矛盾,能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各门课程,积极参加集中面授和串讲,按时完成各项作业。通过三年学习,现已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并顺利通过各科考试,既适应了工作的需要,又完成了对自己人生的一次充电。

作为一名法学毕业的学生,在校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好专业知识,通过紧张的学习生活,我已经熟悉并掌握了有关法律基础理论、基本法、部门法的相关知识。在学习之余,积极投身法律实践工作中,使自己在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加了社会经验。三年来,本人获益匪浅,思想觉悟得到提高,法律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得到加强,学到的知识填补了过去未曾涉足的空白。在如今这个文凭漫天飞的年代,让我深知学历与学力之间不能完全等同。

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抛开功利的缰绳,扎扎实实的学知识,更好地开展自己的工作,将这三年来的所学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提高自己的学力,无愧于取得的学历,更好地服务于今后的工作。

朝夕耕耘,图春华秋实;十年寒窗,求学有所用。我将以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工作为准则,在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更好地为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光阴似箭,两年的电大的学习生活悄然从指间滑过,在两年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一直在思想上、学习上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回望过去的日子,不禁让我感慨万千:这一段时光不但让充实了自我,而且也让我结交了许多良师益友;这段岁月不仅仅只是难忘,而是让我刻苦铭心。年华虽逝坚,带不走的记忆却历历在目。

在思想上,我持明礼诚信、爱国守法、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和作风,勇于追求真理,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我不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而且各方面表现优秀。我怀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坚持实事求事的原则,注重个人道德修养,且乐于助人,关心国家大事。

学习上,通过良师的教导和自身的刻苦学习,我已掌握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进行工作,也养成了认真对待学习和工作的好习惯!我圆满地完成本专业课程,并具备了较强的法律应用能力。而且乐于与同学分享学习经验,并能即使帮助同学解决疑难问题。平时我还阅读了大量文学、心理、营销等课外知识而且理论联系实际,使我的工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从刚进大学时的懵懂到现在即将走出校门,我这大学四年收获了很多,进步了很多。在这大学四年中,我各方面的能力都得到了发展,可以说,经过大学四年的学习,我已经具备了适应社会工作的能力。四年的大学生活即将画上句点,蓦然回首,至少可以自信地说一声“我没有虚度”。在此给我大学四年的青春一个交待!

在学校期间,我充分利用了学校优越的学习条件和浓郁的学习氛围,认真学习了法律专业计划规定的相关内容;且在校期间取得良好的成绩,多次荣获校级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具备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基础。

在学好文化课程的同时,我也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暑期实践。无论担任班干部或进行市场调查、参加学生实践团等活动,我都积极投入,谦虚谨慎,团结同学,吃苦耐劳,很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表现出较强的与团队密切合作的能力、领导和组织能力及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

电脑、舞蹈,运动等等都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因为有了这些丰富的学习、生活经验和完美的生活习惯,让我具备了很强的学习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也是因为自身综合素质及能力得到了较大的提高,让我变成了一个更顽强的自己,变成了一个敢于为社会奉献的年轻人。

在面临毕业的重要阶段,将来的工作既是对我知识的检验,也是对我人生的挑战;我希望自己能够迈好踏入社会的第一步。我将以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走向社会,在工作中不断地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用自己的行动让社会肯定我的能力。

常言道,不想当军中的官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当一个人满足于现状,那么这个人就不会再前进一步;我是一个喜欢上进的年轻人,也是一个朝气蓬勃、富有创新精神的年轻人,敢于拼搏、敢于冒险、敢于开拓自己的生活!安逸的生活并不能给我带来精神上的满足,只有不断的挑战自我,不断走向新的成功才会给自己更多的磨砺!我相信如果我做不到的,世界上也就不会有几个人可以做得到的。这就是我人生的理念!

能够进入大学深造不仅仅是我的梦想,而且是家人的期待。我来自农村,具备农民的坚韧不拔与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但是刚到大学时,由于自己的沉默寡言,虚荣自卑,所有与管理有关的品质自己几乎都没有,可是我相信自己有学好这个专业的信心和潜能,于是努力的学习各门知识,认真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尤其注重英语和计算机的学习,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并且连续三年获得奖学金。

与此同时我也深深的意识到学习管理专业仅仅靠书本是不够的,能力则更为重要。于是我广泛的参加学校的活动,诸如辩论会,英文竞赛,组织同乡会等,并且扩张自己的兴趣与爱好,学习围棋,书法,口琴,日语,评弹等,它们不仅仅让我的大学生活更为充实和有趣,重要的是锻炼了我的沟通,组织的能力,提升自己的修养和品德,让我可以更好的和每个人交往,同时获得商学院分团委的“活动积极分子”称号。

大学是社会的过渡,在进入的时候,我便知道我不可能去考研究生的,所以我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参加社会实践:在新龙门酒家做服务生,我知道如何礼貌平等的对待每一个顾,这让我在以后工作里可以与上司和同事进行良好的相处沟通;天驰的现场管理,我知道要学会思考观察,懂得经济的策略,学会创新;推销铅笔使我知道应该敏锐的抓住市场机会,并仔细进行自主的策划,还有其他的等等,在实践的过程中锻炼了自己,也为以后的工作适应打好基矗。

在即将毕业的日子里,我希望能够得到学校的审批与推荐,到公司进行学习与工作,在毕业前签订就业协议,为我的未来迈出坚实的一步。我一定会在今后的道路上不断的`努力的。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热爱法学专业并为其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和精力。在几年的学习生活中,系统学习了法理学、行政法模块、经济法模块等专业知识,通过实习积累了转丰富的工作经验;大学几年,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我的个人努力,我已经完全具备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

在拥有较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面的基础上,我系统地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而且通晓一定的理工科知识,精通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在课余时间我努力学习英语,提高自己的英语能力,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我相信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

锐意进取,永不自满是我的座右铭;在法学专业课之外我又辅修了许多跨专业选修课,它们使我获得了丰富的文学,社会学,英美文化等知识,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

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于我来说同样重要。我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锻炼了组织与协调能力,利用课余时间作兼职家教、营销员,争取自强、自立。在寒、暑假期间,我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并撰写了实习报告和论文,做到了理论联系实践。总之,我珍惜每一次实际工作的机会,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经验。

光阴似箭,转眼间,三年的大学生活已接近尾声。回顾这三年的学习历程,在学校的严格要求和辅导老师的悉心指导下,使我在工作和生活中都能够不断地提高自己,同时培养了自己不断进取、坚持不懈的精神。

上课期间,我保持以往学生时代的历来风格,不迟到、不早退,勤做笔记,有要事则向班主任请假。在工作期间,我一边认真备课,一边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也不忘浙师的任课教授的嘱咐。充分利用自己的闲暇时间,把学的理论和实际工作相联系,把函授时不能作具体解说的书本知识理解消化。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学习上的毫不懈怠使我能从容应付每一次考试,并取得不错的成绩。

通过这三年的本科函授学习,本人在思想、学习、技能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提高:

(一)在思想上:

本人在函授学习期间,认真学习了学院开设的专业课,通过对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本人明白了,合格的教师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习,更关注学生的心里,塑造健康的人格和培养乐观上进的心态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二)在学习上:

凭着对未来生活的渴望与追求,我一向严于律己,刻苦钻研,勤奋好学,态度端正,目标明确,为把自己,变成一个掌握现代信息和职业技能的合格生,我牢固掌握了,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除此之外我还广泛猎取其他学科的知识,给自己更多的机会参加社会实践,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三)在专业技能上:

在校通过学习让我学会了很多以前自己对法律上不足的地方,专业的法律知识,会对本人以后遇到在这方面的问题有了很大的帮助。

短暂的两年半学习过去了,我不仅学到了丰富的专业文化知识,也重温了快乐的大学生活,提高了自我学习能力,而且更加坚定自己的追求,我将充分发挥个人潜力,有效地服务于我的事业,服务于社会。

在顶岗实习当中,我把所学的知识应用到实践上,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顶岗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顶岗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顶岗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顶岗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

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顶岗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在顶岗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

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我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

法学毕业生自我鉴定1从踏入学校的大门起,经过良师的精心指导以及自己的努力,我逐渐提高了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养,并为做一个知识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打下坚实的基础。自参加法学专业学习以来,本人能正确处理工学矛盾,能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各门课程,积极参加集中面授和串讲,按时完成各项作业。通过三年学习,现已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并顺利通过各科考试,既适应了工作的需要,又完成了对自己人生的一次充电。作为一名法学毕业的学生,在校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好专业知识,通过紧张的学习生活,我已经熟悉并掌握了有关法律基础理论、基本法、部门法的相关知识。在学习之余,积极投身法律实践工作中,使自己在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加了社会经验。三年来,本人获益匪浅,思想觉悟得到提高,法律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得到加强,学到的知识填补了过去未曾涉足的空白。在如今这个文凭漫天飞的年代,让我深知"学历"与"学力"之间不能完全等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抛开"功利"的缰绳,扎扎实实的学知识,更好地开展自己的工作,将这三年来的所学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提高自己的"学力",无愧于取得的"学历",更好地服务于今后的工作。朝夕耕耘,图春华秋实;十年寒窗,求学有所用。我将以"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工作"为准则,在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更好地为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热爱法学专业并为其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和精力。在几年的学习生活中,系统学习了法理学、行政法模块、经济法模块等专业知识,通过实习积累了转丰富的工作经验。 大学几年,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我的个人努力,我已经完全具备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在拥有较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面的基础上,我系统地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而且通晓一定的理工科知识,精通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在课余时间我努力学习英语,提高自己的英语能力,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我相信扎实的 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锐意进取,永不自满是我的座右铭。在法学专业课之外我又辅修了许多跨专业选修课,它们使我获得了丰富的文学,社会学,英美文化等知识,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于我来说同样重要。我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锻炼了组织与协调能力,利用课余时间作兼职家教、营销员,争取自强、自立。在寒、暑假期间,我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并撰写了实习报告和论文,做到了理论联系实践。总之,我珍惜每一次实际工作的机会,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经验。一、注重政治思想文化地学习参加电大学习后,我在思想上就高度重视,认识到通过这次电大的学习,能够学到许多理论知识,将对本人知识更新及提高素质有许多帮助,并且能够学到今后工作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及工作经验,不断增强工作办事能力,为比较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为了保证能够安心学习,顺利地完成各门课程,我就提前把要参加学习期间的事务做出合理安排,确保能够全身心参加上课阶段的学习。个人发展观心得体会二、认真学习,严守纪律由于不同于全日制的授课方式,除了面授的机会外,可以说大部分时间要靠我们自学去完成。为了提高自已,我特别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我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把学习当作完善自身的需求,把学习当成促进工作的动力。在工作之余,我认真阅读教学材料,仔细领会每门课程所讲述的内容,做到课前预习了解,把不明白的内容带到课堂,向教师请教;课后复习巩固。这次函授的教师,是一些从事教学活动几十年的优秀教师,他们的丰富理论知识以及理论联系实际工作经验吸引了我,增加了我学习的信心和决心。对老师的辅导总能倾心、安心、静心地聆听,认真地圈划重点,按类别认真做好笔记,既兼顾基础知识,又突出重点内容;回家后舍得化时间,根据复习提纲认真地读书,认真地背诵记忆,做到在理解基础上背记,在背记基础上理解。在整个学习过程中,能够合理使用科学的学习方法,充分利用时间,勤学苦练;虚心向同学和教师请教;能够严守学院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做到尊敬教师和同学。 经过二年的电大学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年的电大学习生涯和社会实践活动,是我不断挑战自我、充实自己的一段光辉历程。三、珍惜机会,受益匪浅诚然,在校学习其间,有过成功的喜悦,也有留下探索的苦恼与挫折。在这里,老师的博学,讲课的场景,使我终身难忘;同学之间的真诚,那份纯洁,真挚仿佛让我一下子回到了从前的学生时代。经过二年的学习,使我在短期内更新了理论知识,自身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掌握了多门理论基础知识,学会了基本操作技能等等。电大学习的三年时光马上就要结束,以上则是我的毕业生个人鉴定。回首往事,我觉得我的所学还很有限,我必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人的一生就在于取长补短,不断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成长进步,才能不断丰富知识,才能更好地工作,为走完今后的人生道路打下了良好基础。

法学毕业生自我鉴定(一):作为一名法学毕业的学生,在校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好专业知识,透过紧张的学习生活,我已经熟悉并掌握了有关法律基础理论、基本法、部门法的相关知识。在学习之余,用心投身法律实践工作中,使自己在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加了社会经验。三年来,本人获益匪浅,思想觉悟得到提高,法律意识和工作职责感得到加强。我将以"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工作"为准则,在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职责感,更好地为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热爱法学专业并为其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和精力。在几年的学习生活中,系统学习了法理学、行政法模块、经济法模块等专业知识,透过实习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大学几年,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我的个人努力,我已经完全具备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各方面素质和潜力。在拥有较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面的基础上,我系统地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而且通晓必须的理工科知识,精通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在课余时间我努力学习英语,提高自己的英语潜力,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潜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我相信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锐意进取,永不自满是我的座右铭。在法学专业课之外我又辅修了许多跨专业选修课,它们使我获得了丰富的文学,社会学,英美文化等知识,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潜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于我来说同样重要。我在校期间用心参加社团活动,锻炼了组织与协调潜力,利用课余时间作兼职家教、营销员,争取自强、自立。在寒、暑假期间,我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并撰写了实习报告和论文,做到了理论联系实践。总之,我珍惜每一次实际工作的机会,积累了必须的社会经验。法学毕业生自我鉴定(二):三年来,经过良师的精心指导以及自己的努力,我逐渐提高了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养,并为做一个知识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打下坚实的基础。本人能认真学习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自参加电大法学本科专业学习以来,本人能正确处理工学矛盾,能按照校园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之余自学各门课程,用心参加集中面授和串讲,按时完成各项作业。透过系统的学习,现已认真完成了《民法学》、《刑法学》、《婚姻法》等近20门课程的学习,掌握了所学知识,并透过了有关课程考核,修完学分。此外,在学习之余,本人也用心投身法律实践工作中,使自己在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加了社会经验。2015年6月23日,本人已成功透过毕业论文答辩。本科三年,本人获益匪浅,思想觉悟得到提高,法律意识和工作职责感得到加强,学到的知识填补了过去未曾涉足的空白。在如今这个文凭漫天飞的年代,让我深知"学历"与"学力"之间不能完全等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抛开"功利"的缰绳,扎扎实实的学知识,更好地开展自己的工作,将这三年来的所学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提高自己的"学力",无愧于取得的"学历",更好地服务于今后的工作。朝夕耕耘,图春华秋实;十年寒窗,求学有所用。我将以"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工作"为准则,在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职责感,更好地为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和智慧。法学毕业生自我鉴定(三):我是xx大学xx学院法学专业xx届的学生。大学四年的生涯当中,我一向认真学习,用心、上进,为把自己培养成优秀的大学生而奋斗,在校园领导老师们的悉心栽培下,我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也存在着大大小小的缺陷,主要状况表现如下:专业与自学。入学四年来,我一向都很重视自己的专业学习。我系统地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在校期间,由于各门功课成绩优良,连续三年获得校园三等奖学金,并且透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我不满足于自己主修的法学专业,在课余时间注重其他知识的摄取,选修了会计学双学位,增长了会计学知识。我英语的听、说、读、写潜力较好,大二就透过了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在学好理论的同时,注重与实践相结合,寒暑假期间多次到法院实习,并撰写了实习报告和周记,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我珍惜每一次实际工作的机会,积累了必须的社会经验。思想与潜力。“学问未必全在书本上”。学好书本上的东西是远远不够的。在我的思维中,学历与潜力并重。所以,我很注重在全方位锻炼自己。大一开始,我就担任了班级的学习委员、校园信息部干事、学院自律会干事、宣传部干事等学生干部职务。在任职期间,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对待同学,尽力帮忙。做到公私廉明,用心发挥桥梁作用。虽然由于双学位的学习,我主动放弃了当副部的机会,但是我仍然在其中学到了很多。在大四课业负担较轻的时候,我又担任了班级副班长的职务。这也让我更加清楚,我能够合理的分配时间,既不会过分强求自己,但也绝不会放松警惕。爱好与特长。我的爱好比较广泛,最喜欢软排、乒乓球这两项体育活动。不激烈但对耐力有必须的要求是我觉得这两项活动比较适合我的原因。因此从高中到大学,我选修的体育项目都是软排,乒乓球一般作为我的课外活动。另外我也喜欢唱歌,我认为好的音乐能够给人前进的动力,安抚受伤的心灵,平复过于激动的情绪,使人持续愉悦,而良好的状态正是一个人正常学习工作所务必的。在这些过程中,我的思想发生了大的改变,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为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我阅读了许多名人传记,从伟人的经历中获取养分,更进一步地充实自己。我又学习了为人处世伦理哲学,以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所有这些,使我越来越深刻地感觉到人生追求的好处。在人生旅途中我开始学会正确地评估自己,学会一分为二看待问题,学会定义自己的人生目标。

导语:关于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在今后的教学中,加强学生写作基本功和学术规范的训练,认真研究,完善相关制度,使人文学院毕业论文的写作和答辩工作更上台阶。

(一)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首先,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冯永泰介绍了本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总体情况:20xx届汉语言文学专业、历史学、法学、学前教育四个专业参加毕业论文创作和答辩的学生共计425人,全部通过答辩,其中优秀13人,占参加答辩学生的,良好154人,占参加答辩学生的,中等221人,占参加答辩学生的52%,及格37人,占参加答辩学生的。

全院有4个同学的毕业论文入讯西华大学20xx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选编>。

学院推荐参加校答辩的伍思源(指导教师:谢应光)在校答辩中获得全校第1名。

今年人文学院首届法学双学位班毕业,共有毕业生24人,全部参加并通过了毕业论文答辩。

在20xx届学生毕业论文工作中,首次引入了“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抽查。

全院共抽查学生毕业论文66篇,总体情况较好。

在整个毕业论文创作和答辩过程中,工作时间落实,任务落实,责任到人,保质、按时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各教学系也对本系的答辩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学生论文写作和答辩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

会议还讨论了人文学院毕业论文工作改革方案,方案拟将毕业论文工作提前到第7学期开始进行,答辩安排在第8学期第12周左右进行。

最后,人文学院院长、学院答辩委员会主任谢应光针对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中存在的问题作出指示:将本届本科会的精神通报全院老师,形成全院教师都关心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局面。

在今后的教学中,加强学生写作基本功和学术规范的训练,认真研究,完善相关制度,使人文学院毕业论文的写作和答辩工作更上台阶。

(二)毕业论文心得体会

两个多月的毕业论文终于结束了,我的大学生活也将随之结束。

在这短短的两个多月里,我付出了许多,也收获了许多,回想起来还真有不少的体会。

首先要感谢我的两位导师孙秀果老师和张建民教授,他们在整个实验操作和论文的完成及答辩中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和支持,他们一丝不苟的治学态度,清晰的思路和认真、负责、勤快的工作作风深深的影响并感染了我,使我铭记于心并将永远的学习。

在此,谨向两位恩师致以我最衷心的感谢。

刚拿到题目时,我对课题充满了新鲜感,在导师的指导下我查阅了大量关于课题的文献,使我对课题的研究内容和国内外的研究进展有了更多的了解,也使我对自己的课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做实验的两个月中,孙老师每周至少来实验室两次检查我的实验进度和解答我在实验过程中的疑惑,还经常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和我们一起讨论问题。

在整理论文阶段,孙老师不辞辛苦的反复为我修改论文,并为我的答辩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正是有了我两位导师的关心和精心指导,我才很荣幸的在这次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评比中被评为学院优秀。

这个荣誉属于我也属于我的导师。

实验中,化学实验室的刁建志老师、周矩老师、顾业强老师、彭政老师在实验器材上给了我很多帮助,他们无私奉献的精神、热心助人的品质和孜孜以求的工作态度,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两个多月的实验对我的耐性是一种考验,使一颗大四本来十分浮躁的心平静了下来。

这段时间不管是假期还是周末我都是在实验室过的,特别在实验后期测样品性能时,由于时间比较紧,我每天都是一大早就起床去实验室了,先在二楼把样品烧上再上六楼做光催化并利用间歇时间配第二天要用的溶液,时间到了又到二楼拿样品,还要为分散性称好样,中午从来没在宿舍睡过,最多是在实验台上趴会。

最紧的'一天我做了3组15个样光催化和1组17样个分散性实验,晚上回到宿舍两腿发软浑身酸痛。

虽然很累但是我感觉特别充实,尤其当看到自己的实验有规律时,心里会有一种成就感。

经过两个月的实验,我对自己也有了新的定位。

那就是不能再把自己当做“小学生”了,干什么事情都要别人告诉我们该怎么做,我们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新时代的大学生,要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就要锻炼自己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养成主动学习的习惯,我认为这对我们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是很重要的。

毕业论文是对我大学四年所学基础知识的专业知识的一次全面检验,通过撰写论文和毕业答辩,我觉得对自己的语言组织能力,表达能力,沟通交际能力,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能力都有所提高,也使我变的更加自信、成熟。

“团结、合作、谦虚”这三个词我的体会也比较深。

做任何事包括做实验都不是孤立的,不是你“闭门造车”,而是一个需要和他人交往的过程。

这就要求我们要团结,要有合作精神,要注意和他人的沟通,要谦虚,不懂就问所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总之,在整个实验操作和论文完成的过程中,我体会到的是实验的艰辛和收获的充实,感受到的是一种坚持不懈、契而不舍的科研精神。对我以后的深造学习有重要的意义。

最后,我再次向两位恩师和我的家人表示深深的感谢,我将继续努力,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卫生法学课毕业论文

医患关系是医疗活动中最基本、最重要、最活跃的一种人际。随着人类的进步和发展,人们对健康与疾病的理解不断深入,医学模式有了新的变化,医患关系也面临新的课题和挑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医患关系论文,供大家参考。

医患关系论文 范文 一:医患关系下基础医学论文

1.基础医学 教育 面临的挑战

目前我国的医学教育无论是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层次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基础医学教育阶段和临床医学教育阶段,主要采取“基础课-临床课-医院实习”的教育模式。基础医学教育阶段是每个医学生成长为合格医生或医务工作者的必经之路。因此作为医生的摇篮,基础医学教育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同时基础医学教育改革也必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然而在基础医学教育阶段,学生 医学知识 有限,学生和老师与患者之间没有直接接触,在医患关系调节方面的作用很容易被忽视。但是处在这个阶段的学生既对获取医学知识正处于极度渴望的阶段,又苦于缺乏接触实际问题的机会,同时他们与进入临床实习后的医学生不同,不会涉及有关患者隐私等方面的利益冲突,在与患者沟通方面有一定的优势,更容易被患者所接受。因此,他们可以在医患之间构建医学知识和互信的桥梁,从而在基础教育阶段寻求缓解医患关系紧张的可能途径将成为一种合理的选择。

构架知识的桥梁

对医学专业知识的正确认知是医患有效沟通的基础。患者医学知识匮乏,不清楚医生的诊断,不了解医生的用意,就很容易产生误解。患者饱受病痛折磨,带着毕生积蓄,甚至是四处筹措的医药费,来到医院寻求帮助,对医疗期望值往往过高,由于不了解医疗风险,将责任归咎于医生。比如湖南湘潭市产妇羊水栓塞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的医疗意外,如果患者家属对分娩并发症羊水栓塞的危险性有所了解,也就不至于爆发冲突。另一方面,目前医生接诊量巨大,任务重,很难有充分的时间为患者讲解相关的医学知识。而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老师和医学生肩负着传播知识、服务社会的责任,将正确的医学知识和可能的医疗风险通过合适的途径和 渠道 ,持之以恒地进行系统科普,在患者和医生之间构架知识的桥梁,为医生和患者有效交流提供基础。同时医学生在充当医学知识桥梁作用的过程中,也必然经历一个“学中用,用中学”的过程,有助于解决医学生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问题,加强自己的知识储备,不断面对实际问题以扩展自己的知识结构,活学活用,加快医学生的成长。

构建医患信任的桥梁

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生之间的相互信任缺失,是造成医患关系扭曲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医疗投入相对不足,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导致一些“医疗乱象”的发生,例如“收红包”、“大处方”等现象,患者不信任医生,有的患者只信任资历深厚或者自己熟识的医生,时刻提防甚至排斥其他医务人员。而有的医生为了规避医疗纠纷中的责任,也会相应的采取一些自我保护 措施 ,比如放弃高风险手术、过度依赖医疗仪器、开具不必要的检查、出现过度医疗等问题。长此以往,必将导致医患关系的恶性循环。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医学生走进社区,志愿服务,不仅可以起到传播知识的作用,而且和患者长期接触,建立联系,关心其心理感受,一方面医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医患沟通技巧,同时防止把病人当作疾病的载体,只见“病”、不见“人”,为以后医学生步入医生岗位后建立互信、互通、互容的医患关系奠定感情基础。

2.具体对策和 方法

建立健全医患关系认知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人文教育

医学生的医患关系认知水平和沟通技能的培养,是医学生成长为合格的医务工作者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它决定未来医生的职业态度、行为举止,必将为化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奠定良好的基础。而当前我国医学教育过程中,对引导医学生树立科学的医患沟通理念的相关课程体系不够健全。存在只注重临床带教,把医患关系的建立与养成寄于临床实践阶段,忽视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人文素质培养等现象,是很不可取的。在当前医患关系的新形式下,医学院校必须在注重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及技能培养的基础上,增加社会学、伦理学、人文科学等非生物学知识的课程比例,在原有的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学和政策课程基础上,增设沟通技能、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等课程。要切实避免人文学科教学过程中流于形式,理论脱离实际,生硬地进行概念、理论、原理的灌输,同时要打破与其他学科的“壁垒”,将医学基础课程和临床课程纳入医患关系认知教育课程体系中,特别是在生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等医学基础课程中及早地渗透人文课程的教育内容,进而使学生潜移默化接受医学学科的人文性,增强医患沟通及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能力。

改革现有的基础医学课程的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手段

基础医学教育过程中传统的单一以课堂讲述的LBL(lecture-basedlearning) 教学方法 的教学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医患关系对医学生培养提出的更高要求。医学生不仅需要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与职业素养,掌握广博的知识与专业技能,又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因此改革现有的教学模式,综合运用LBL、PBL(problem-basedlearning)、CBL(case-basedlearning)以及RBL(resources-basedlearning)等教学方法,积极引入MOOC(massiveopenonlinecourses)教学模式,注意多学科融合,创新教学手段。例如应用标准化病人(standardizedpatient,SP)、SimMan综合模拟人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模拟病房和模拟医院等,加强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基础和临床有机结合,用一切手段实现知识的无缝对接,为学生营造自主、独立、创造性学习的教学环境,为医学生顺利完成向医生的角色转换做好充分的知识技能储备和心理方面的准备。

建立基础教育阶段医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学分制度,开创培养健康医患关系的新机制和途径

为解决医学生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问题,医学教育早期临床实践已经逐渐受到重视,但从医患关系的角度,不可避免地会涉及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和隐私权及无证行医等问题。因此在基础教育阶段可以建立医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学分制度,安排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假期进入社区,进行医学知识科普活动,让医学生在运用自己的医学知识为群众的健康问题答疑解惑的过程中建立自信,一方面可以提高沟通技巧,使他们逐步掌握应对医患关系的策略,并且与群众逐步建立互信互重的情感联系,增进医学生对患者生命的尊重、敬畏和关爱;另一方面,医学生在 社会实践 中自主观察,不断发现医学问题,提高自主学习能力。

医患关系论文范文二:医患关系下基础医学教育论文

1.医患关系扭曲成因

在医疗市场化的大趋势下,医患关系本应该是共赢的关系,一方面医生为患者解除或者缓解病痛,从而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另一方面患者向医生求助,并支付相关费用。目前导致医患关系严重扭曲的成因复杂,涉及患者、医生、医院与政府甚至媒体各个方面的矛盾和问题。但是调查提示导致医患纠纷的前3位原因仍然是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差、服务态度差、医患沟通障碍。医护工作是个“生命所系,性命相托”的特殊职业,职业的属性要求从业人员首先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在当前大众对健康水平要求提高的形势下,对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的要求也相应提高,这也提示医学教育应在调节医患关系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除了少数医务工作者医德医风确实存在问题以外,医疗问题的专业性导致患者缺乏了解,对医护人员期望过高,另外医生相对短缺,任务繁重,时间和精力都制约了医患之间的有效沟通。要想走出医患困境,必须加强医患之间的有效沟通。

2.基础医学教育面临的挑战

目前我国的医学教育无论是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层次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基础医学教育阶段和临床医学教育阶段,主要采取“基础课-临床课-医院实习”的教育模式。基础医学教育阶段是每个医学生成长为合格医生或医务工作者的必经之路。因此作为医生的摇篮,基础医学教育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同时基础医学教育改革也必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然而在基础医学教育阶段,学生医学知识有限,学生和老师与患者之间没有直接接触,在医患关系调节方面的作用很容易被忽视。但是处在这个阶段的学生既对获取医学知识正处于极度渴望的阶段,又苦于缺乏接触实际问题的机会,同时他们与进入临床实习后的医学生不同,不会涉及有关患者隐私等方面的利益冲突,在与患者沟通方面有一定的优势,更容易被患者所接受。因此,他们可以在医患之间构建医学知识和互信的桥梁,从而在基础教育阶段寻求缓解医患关系紧张的可能途径将成为一种合理的选择。

构架知识的桥梁

对医学专业知识的正确认知是医患有效沟通的基础。患者医学知识匮乏,不清楚医生的诊断,不了解医生的用意,就很容易产生误解。患者饱受病痛折磨,带着毕生积蓄,甚至是四处筹措的医药费,来到医院寻求帮助,对医疗期望值往往过高,由于不了解医疗风险,将责任归咎于医生。比如湖南湘潭市产妇羊水栓塞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的医疗意外,如果患者家属对分娩并发症羊水栓塞的危险性有所了解,也就不至于爆发冲突。另一方面,目前医生接诊量巨大,任务重,很难有充分的时间为患者讲解相关的医学知识。而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老师和医学生肩负着传播知识、服务社会的责任,将正确的医学知识和可能的医疗风险通过合适的途径和渠道,持之以恒地进行系统科普,在患者和医生之间构架知识的桥梁,为医生和患者有效交流提供基础。同时医学生在充当医学知识桥梁作用的过程中,也必然经历一个“学中用,用中学”的过程,有助于解决医学生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问题,加强自己的知识储备,不断面对实际问题以扩展自己的知识结构,活学活用,加快医学生的成长。

构建医患信任的桥梁

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生之间的相互信任缺失,是造成医患关系扭曲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医疗投入相对不足,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导致一些“医疗乱象”的发生,例如“收红包”、“大处方”等现象,患者不信任医生,有的患者只信任资历深厚或者自己熟识的医生,时刻提防甚至排斥其他医务人员。而有的医生为了规避医疗纠纷中的责任,也会相应的采取一些自我保护措施,比如放弃高风险手术、过度依赖医疗仪器、开具不必要的检查、出现过度医疗等问题。长此以往,必将导致医患关系的恶性循环。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医学生走进社区,志愿服务,不仅可以起到传播知识的作用,而且和患者长期接触,建立联系,关心其心理感受,一方面医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医患沟通技巧,同时防止把病人当作疾病的载体,只见“病”、不见“人”,为以后医学生步入医生岗位后建立互信、互通、互容的医患关系奠定感情基础。

3.具体对策和方法

建立健全医患关系认知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人文教育

医学生的医患关系认知水平和沟通技能的培养,是医学生成长为合格的医务工作者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它决定未来医生的职业态度、行为举止,必将为化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奠定良好的基础。而当前我国医学教育过程中,对引导医学生树立科学的医患沟通理念的相关课程体系不够健全。存在只注重临床带教,把医患关系的建立与养成寄于临床实践阶段,忽视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人文素质培养等现象,是很不可取的。在当前医患关系的新形式下,医学院校必须在注重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及技能培养的基础上,增加社会学、伦理学、人文科学等非生物学知识的课程比例,在原有的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学和政策课程基础上,增设沟通技能、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等课程。要切实避免人文学科教学过程中流于形式,理论脱离实际,生硬地进行概念、理论、原理的灌输,同时要打破与其他学科的“壁垒”,将医学基础课程和临床课程纳入医患关系认知教育课程体系中,特别是在生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等医学基础课程中及早地渗透人文课程的教育内容,进而使学生潜移默化接受医学学科的人文性,增强医患沟通及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能力。

改革现有的基础医学课程的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手段

基础医学教育过程中传统的单一以课堂讲述的LBL(lecture-basedlearning)教学方法的教学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医患关系对医学生培养提出的更高要求。医学生不仅需要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与职业素养,掌握广博的知识与专业技能,又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因此改革现有的教学模式,综合运用LBL、PBL(problem-basedlearning)、CBL(case-basedlearning)以及RBL(resources-basedlearning)等教学方法,积极引入MOOC(massiveopenonlinecourses)教学模式,注意多学科融合,创新教学手段。例如应用标准化病人(standardizedpatient,SP)、SimMan综合模拟人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模拟病房和模拟医院等,加强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基础和临床有机结合,用一切手段实现知识的无缝对接,为学生营造自主、独立、创造性学习的教学环境,为医学生顺利完成向医生的角色转换做好充分的知识技能储备和心理方面的准备。

建立基础教育阶段医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学分制度

开创培养健康医患关系的新机制和途径为解决医学生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问题,医学教育早期临床实践已经逐渐受到重视,但从医患关系的角度,不可避免地会涉及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和隐私权及无证行医等问题。因此在基础教育阶段可以建立医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学分制度,安排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假期进入社区,进行医学知识科普活动,让医学生在运用自己的医学知识为群众的健康问题答疑解惑的过程中建立自信,一方面可以提高沟通技巧,使他们逐步掌握应对医患关系的策略,并且与群众逐步建立互信互重的情感联系,增进医学生对患者生命的尊重、敬畏和关爱;另一方面,医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自主观察,不断发现医学问题,提高自主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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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后感的要诀我们读完一部作品或一篇文章后,自然会受到感动,产生许多感想,但这许多感想是零碎的,有些是模糊的,一闪而失.要写读后感,就要善于抓住这些零碎、甚至是模糊的感想,反复想,反复作比较,找出两个比较突出的对现实有针对性的,再集中凝神的想下去,在深思的基础上加以整理.也只有这样,才能抓住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写出真实、深刻、用于解决人们在学习上、思想上和实践上存在问题的有价值的感想来.第四,要真实自然.就是要写自己的真情实感.自己是怎样受到感动和怎样想的,就怎样写.把自己的想法写的越具体、越真实,文章就会情真意切,生动活泼,使人受到启发.从表现手法上看,读后感多用夹叙夹议,必要时借助抒情的方法.叙述是联系实际摆事实.议论是谈感想,讲道理.抒情是表达读后的激情.叙述的语言要概括简洁,议论要准确,抒情要集中.三者要交融一体,切忌空话、大话套话、口号.从表现形式上看,也有两种:一种是联系实际说明道理的.这是用自己的切身体会和具体生动的事例,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阐明一个道理的正确性,把理论具体化、形象化,使之有血有肉,有事有理,以事明理,生动活泼.另一种是从研究理论的角度出发,阐发意义.根据自己的研究和理解,阐明一个较难理解的思想观点,或估价一部作品的思想意义.它的作用是从理论上帮助读者加深对原文的理解.这一种读后感的重点仍在“感”字上,但它的理论性较强,一定要注意关照议论文论点鲜明、论据典型、中心明确突出等特点.

卫生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和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卫生法律规范既包括了在调整卫生关系中产生的专门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跳跃规范。其基本原则是维护公民健康,国家卫生监督,预防为主,医药卫生科学与法律科学相结合。 虽然我们学习卫生法学的时间很短暂,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对医生这一行业的相关法律有了一定的了解,虽然没有达到精深的地步,但是我相信,对于我们日后的医生工作会提供很大的帮助 卫生法学立足于我国医疗卫生领域的实际情况,注重考察国外相关卫生法律制度,结合我国卫生法律立法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既有法学基本理论,又有条文释疑;既注重理论研究,又注重实际工作指导;既有传统医药卫生经典理论,也有新的医疗卫生制度;既注重理论体系的全面和内容疏理,又注重卫生法学的研究方法和学习方法的介绍。 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了解帮助我们在遇到一些法律上的麻烦时可以帮助我们将事情和平解决。而且在成为真正的医生之前,我们还有很多的法律程序要走,无论是到医院工作还是开私人诊所,我们都必须依据某些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执行。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则是我们面对医疗事故的指南,帮助我们处理各种纠纷。现在的我们对于卫生法学的了解还是很浅薄,还有做到详细的认识, 医疗纠纷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目前难以解决的痼疾,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等多层次的背景,难以靠医疗机构自身解决。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医疗机构如何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在相关环节中引导医疗纠纷正确、及时有效地解决处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有着各自的经验和处理技巧。 。这方面有许多惨痛的教训。比如有的患者在做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后,由于缺乏专业知识,致使鉴定结果对患方极为不利,但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缺乏一个明确的类似诉讼的救济程序,更改鉴定结论的可能性很小,患方只能无奈接受了。卫生法学具有理论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既可以满足卫生法学理论研究者的需要,又可以帮助实务工作者解决医学实务中遇到的法律难。但是,这作为一个契机,在了解到学习卫生法学的重要性后,我们会自发的在平常的课余时间对相关的卫生法进行学习与了解,强化我们的法律意识,以使自己在进入医院时能使自己可以在平常的医疗活动中避免各种因法律知识不熟而导致的医患问题,同时,在遇到医患纠纷时也可以运用正确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法语系学生毕业论文

法语论文答辩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论文吧,论文的类型很多,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为了让您在写论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我整理的法语论文答辩,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答辩人用法语向评审小组陈述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和结论,5分钟。答辩人用法语回答评委的提问,8—10分钟。评委按百分制评分,标准是表述的逻辑性与合理性(50%)、法语表达的正确与流畅程度(50%),按评委评分的平均分给出答辩成绩。要求答辩人准时到会、严肃认真、衣冠整洁。欢迎其他年级的学生旁听。

法语论文答辩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Une soutenance exprime de manière concise et synthétique le contexte, les raisons d'une recherche, puis ses méthodes, ses résultats et ses conclusion principales puis les discute, en imagine les prolongements. Elle culmine souvent avec une mise en perspective du projet entier : ce qu'on a pu tirer comme enseignements de ce projet.

所谓答辩就是以简洁概括的方法介绍上下文,研究地理由(动机),方法,结果,结论,讨论最终结论并进行延伸。它最终是以发展的眼光看待能从中汲取的成果,经验以及教训。

Un exemple de plan d'exposé possible, à adapter selon les travaux :

下面给出一个答辩的提纲,不同文本要做相应的调整:

Introduction简介概括 :

Les raisons de votre choix et la construction de la problématique. Montrez l'évolution de votre projet. On aboutit à la question de recherche.

选择此论点的原因,解释如何构建的论点。说明整个项目推进的过程,是如何达到最终目的的。

Méthodes方法 :

Comment vous avez procédé et les raisons des choix principaux. Les principales définitions qui cadrent votre travail et les grandes lignes de son plan.

研究推进的方法以及方法选择的原因。主要的理论依据和整个项目的提纲,安排。

Résultats remarquables主要结果 :

Sélectionnez quelques résultats les plus intéressants (présentés sous forme synthétique : tableau synthétique, graphique soigneusement choisi, etc)

挑选最有意义的结果(概括性的介绍:可以借助概括性表格,字体安排等)

Synthèse, discussion et conclusion 概括,讨论,结论 :

Ce que ces résultats vous ont permis de déduire / comprendre sur votre sujet.

Mettez ces réflexions en perspective et apportez votre opinion personnelle.

研究结果可以推导出.../加强...主题的理解

用长远的眼光看待这些思考,提出个人的观点

Bilan et perspectives 总结,前景 :

Comment pourrait-on poursuivre cette étude ?

Prenez un peu de recul par rapport à votre travail :

Comment referiez-vous ce travail ?

Qu'avez-vous appris avec ce TM ?

如何对研究进行深入?

回头再来看看这份研究:

如果再做一次,你将要如何改进?

从这份研究作业中你学到了什么?

La parole et l'exposé :

答辩口语表达:

Commencez par donner le plan de votre exposé :"Je vais vous parler de ...1°, 2°, 3°"

答辩开头说明提纲:“我将要介绍1...,2...,3...”

Ne vous perdez pas dans les détails.

不要过度纠结于细节

N'utilisez des termes techniques qu'après les avoir définis et évitez-le au maximum. (Il ne s'agit pas de faire étalage de votre matrise du jargon nouvellement acquis, mais de faire passer un message...)

不要使用太专业的术语,除非加上解释,但尽量避免(这不是陈列你所学到的新知识,更重要的是传达信息)

On peut volontiers introduire une ou deux anecdotes plus personnelles pour rendre l'exposé plus vivant (en prenant garde de ne pas s'éparpiller).

可以列举一两个个人经历来让答辩更加生动(但是不要太分散)

Parlez en regardant le public.

说话时看着观众

Pour les travaux de groupe : organisez bien le passage de parole et la coordination dans la présentation des supports.

对于小组合作的作业:安排好接话的情景,还有展示资料时的衔接

法语10级论文答辩通知和注意事项

一、答辩时间6月13日(第16周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2:30-15:30。请答辩的同学关注自己的答辩时间,过时不补。

二、答辩地点:暂定法语系1101,1102和1103教室,请到了学校后详见法语系公告栏(秘书办公室对面)

三、答辩小组安排

第一组:杨光正(组长)周纯尧严婷婷(上午场)潘琳青(下午场)

第二组:王仙花(组长)孙竸斐李菁严婷婷(下午场)潘琳青(上午场)

第三组:王燕涛(组长)徐晓葭陈瑜唐好好

(学生根据指导老师所在小组答辩,答辩顺序表会在网站公布)

四、答辩要求:问题陈述和问答

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为6分钟,其中3分钟自我陈述,陈述内容包括论文的内容研究过程、方法及其有关的发现,其余时间由教师就论文提两到三个问题,学生作答。答辩老师做好成绩登记,填写好答辩记录。

五、论文审阅

论文一式三份(一份交到学校,一份答辩小组使用,一份自备);

六、注意事项

1、两份上交的论文请提前一星期(即6月6日之前)交给指导老师;

2、来校答辩时要交给指导老师的材料:

2、任务书(纸质版);

3、请学生答辩时候自己带好论文。

拓展:浅析法语专业硕士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摘 要 作为硕士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法语专业毕业论文是专业中的最终一环。但是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缺乏创新、选题仓促、语言表达能力薄弱等;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学生学习素质上的因素,也有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本文主要介绍出现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关键词 法语 毕业论文 问题 对策

1.关于毕业论文的概念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规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获其它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负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要求,授予学士学位。”作为硕士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法语专业毕业论文是专业教学中的最终一环,是法语专业准毕业生的一次全面练兵,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直接反映学校办学质量及专业科研能力,同时也反映出很多学生在专业学习上的问题,这些都是不可小觑的。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学生论文写作的撰写及其出现的问题。

2.存在的问题

(1)选题仓促。学生在选题时由于没有经过认真的文献整理与思考,仅凭一时兴趣定题,其结果不是因为题目过大而难以驾驭,就是题目过窄而无话可说。最终,这些学生只好重新选题,白白浪费自己和指导教师的宝贵时间。

(2)态度不端正,积极性不高。面对着就业和继续深造的双重压力,有些毕业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期间态度不够端正,不够重视,因此在指导论文的过程中不能主动、及时地和指导老师进行联系,对于指导教师对论文已作出的修改意见不能及时地进行修改,从而无法保证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论文的排版问题也层出不穷。学生对于一些简单的计算机程序的使用还远远不够,比如word文档等。排版的不规范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也正反映出学生论文写作态度的不积极。

(3)论文格式不够规范。硕士毕业论文属于学术论文的范畴,对格式有着严格的要求。然而,在实际的论文指导过程中,不少学生对论文的格式不重视,随心所欲,表现在字体、字号、参考书目、文献的引用等方面。例如,参考文献的格式五花八门,有的学生甚至通篇都没有对所引用的文献作任何标注,影响了论文的严谨性。

(4)语言表达能力薄弱。语言表达能力薄弱是论文写作中的普遍现象,主要表现在:语言表达不合乎法语习惯、语法错误比比皆是、句子结构支离破碎等。有些学生甚至将别人的文章直接译成法语,不但翻译痕迹明显,而且错误惊人。

3.问题原因分析

学生在论文写作的过程中出现这些问题是有方面的原因,就学生而言,主要就是其态度问题,部分学生对论文写作的态度不够端正,不清楚毕业论文的意义和作用。在他们看来,毕业论文仅仅只是写一篇“文章”而已,只要能够交出一篇文章就万事大吉了。持有这种态度的学生心存侥幸心理,致使对指导教师的建议置若罔闻。其二是学生平时不注意知识的积累,对自己所研究的相关学术论文知之甚少,以至于撰写毕业论文时才临时抱佛脚。学生在撰写论文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乍看上去是在学生身上,但归根到底还是在我们的教学上。

(1)课堂教学中专项论文的写作训练不足,学生在校四年间,除了社会实践报告之外,本应该有多种专项论文的训练环节,如学年论文、课程论文等、如果平时能够重视以上教学环节,从制度上、评价体系上进行监测,对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将起到重要的铺垫作用。然而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这些环节往往被忽视。

(2)论文指导教师教学科研任务繁重以及能力和责任心的缺乏。小语种教师教学任务较为繁重,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还要做科研等工作。另外,每学期末还要承担论文指导任务,在如此繁重的工作下,不可避免地产生倦怠情绪,随着时间的积累,必然会对教学任务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此外,部分教师本身不会做科研,不会查资料,怎么可能指导出高质量的毕业论文呢?还有一部分指导教师的责任心不强,没有严格按照毕业论文的.指导要求来检查和指导学生论文写作的每一个细节。

(3)论文指导方法不够科学。论文指导教师在指导的过程中应充当一名引导者,对于论文结构等大的方面给与一定的指导。而在真正的指导过程中,有些教师逐字逐句地对学生的论文进行修改,大到几乎整篇文章,小到单词的拼写、标点等问题。缺乏科学合理的指导方法,因此,学生的独立写作能力及创新能力必然得不到提升。

4.解决对策

(1)注重学生法语基本功德训练及写作能力的提升。通过四年的学生,尽可能多地为学生创造实践的机会。

(2)为确保论文的规范写作和进一步提高论文写作的质量,学校可以尝试开设法语论文写作课程,或者在论文写作前期,系统地举办论文写作讲座,让学生在写作上有据可依、有的放矢。开设法语论文写作课程,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结合学生的具体情况,全面锻炼学生法语实际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论文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所选论文题目,基于自身熟知的研究领域与特长,对学生毕业论文作出科学系统并有针对性的指导。

(3)提高教师素质,保证论文指导水平。目前大部分学校在师资队伍方面存在着年龄及职称结构不合理的现象。针对这一现象,学院应该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训及进修力度,鼓励青年教师互相交流,提高其科研能力以保证论文指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5.结语

硕士毕业论文是衡量硕士学生阶段成绩的一个重要标准,也反映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及科研能力,是法语专业硕士教学阶段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生、教师、学校三方的共同努力。一方面,学生必须端正态度,正确认识毕业论文的重要意义,认真地、严肃地来对待毕业论文。另一方面,教师应该认真履行指导职责,指导学生完成论文撰写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最后,要指定统一规范的论文格式,对毕业论文的选题、分析论证、论文撰写及成品质量等环节要有具体要求和检查监控手段。学生、教师和学校同努力来提高毕业论文的水平,以便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

法语毕业论文格式范例 封面:由学校统一提供.用汉语填写所有内容. 论文首页完全采用法语(参见范例:论文首页). 致谢页(任选,参见范例) 目录:标明论文主要章节的标题及页码(参见范例:论文目录). 用中文和法文分别写出论文摘要,关键词:摘要应说明论文的基本思路,主要观点,语言力求简练,准确,长度均不要超过150字.关键词写出3到5个,用分号隔开(参见范例3:论文摘要). 论文正文(参见范例:论文正文). 注释:在正文中使用Word软件插入脚注,注明引语的作者,作品和页码,或其它需要注释的.内容等(参见范例:论文正文页). 参考文献(Bibliographie):中法文参考书目要分开,法文书目在前,中文书目在后.参考书目要标明作者,书名(或文章题目),出版单位,出版时间等.法文书目和中文书目都应按照法语字母顺序排列.(参见范例:参考文献页) 格式:论文统一使用A4复印纸打印.页边距要求:上边距厘米,下边距厘米, 左边距厘米, 右边距厘米.字体采用Times New Roman, 14号字,单倍行距;标题可使用Bold加粗强调.在封面左侧用塑料夹固定(不要用订书器装订).页号写在页下方中间.论文正文的长度不少于16页.正文的章节之间空一行. 须填报表格: 1,天津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题目审批表 2,天津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 3,天津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评阅表 4,天津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 5,天津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 请在教务处网址下载: mode=1&FolderID=49 请使用以下邮箱向法语系填报: 范 例 如 下: (论文首页:必须遵照以下字号与格式规范.例:99级某论文标题.) L'Approfondissement de la conscience nationale fran aise et le Changement de son r le dans les relations internationales après la 2ème Guerre mondiale Mémoire de Licence en Langue et Littérature fran aises "3+1"的同学加此行:(option Commerce international) "4+1"的同学加此行:(option Gestion des Entreprises) rédigé par WANG Dawei dirigé par Prof. GUO Yumei Promotion 2007 Département de Fran ais Tianjin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 mai 2007 (致谢页,此页为任选,可以比较个性化.以下范例仅供参考:) Remerciements Je tiens à remercier tout particulièrement Madame XXX, Professeur du Département de Fran ais, pour m'accompagner dans la conduite du sujet de mon mémoire, et pour m'avoir fourni des dossiers de référence qui ont enrichi mes chapitres et paragraphes. Ma gratitude chaleureuse va également à tous les professeurs de notre Département qui me permettent d'acquérir des connaissances professionelles complètes pendant mes quatre ans d'études de fran ais. Qu'il me soit permis de remercier aussi mes condisciples universitaires, dont certains m'ont fait confiance, certains ont stimulé ma réflexion par des échanges de vue fructueux, et les autres m'ont donné des conseils et/ou commentaires pour la rédaction de ce mémoire. (目录页:必须标明各章节的大小标题和所在页码) Table des Matières 论文提要............................................................................................ I

写中法对比,或者文化交流的好写。去年我毕业的时候也苦于写不出,还是学姐给介绍的莫文网,很专业的说,没几天就OK了中法宴饮“礼仪文化”比较研究关于里昂中法大学的几个问题论美国与中法建交的关系法国通用工程师培养模式在中国本土化的研究——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学生问卷分析中法奢侈品消费动机比较研究中法建交中的美台因素中法合资企业跨文化冲突管理研究中法高等工程教育体系中的毕业设计比较研究法国退还庚款与兴学——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研究中法庚款案中的无利债券问题中越历代疆界变迁与中法越南勘界问题研究通用工程师毕业生去向解析——基于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的案例中法青年旅游者出行决策对比研究中法奢侈酒电视广告的叙事比较中法越南交涉中的文化冲突中法建交过程中的阿尔及利亚问题和台湾问题中法著作权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从隔阂到建交:一九四九年至一九六四年的中法关系仲景“建中法”的研究晚清清流派与中法越南交涉徐延旭与中法战争中法古典园林艺术比较时间序列分析在国际关系预测中的应用——以中法关系为例工程师法语教学在中国的探索与实践——以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为例民国赴法留学变迁研究——从勤工俭学到里昂中法大学中法关系50年:合作的基础和新型关系的构建中法奢侈品消费者行为比较分析与实证研究近代中法高等教育交流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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