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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术论文写作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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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术论文写作的看法

学术沦为对于学术研究的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首先学术论文的发表能提升学术素养与科研能力。论文是体现学生学术科研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学生基本素养、信息检索能力、逻辑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的象征。其次,助力海外院校申请。对于国外院校来说,学生的科研能力是招生委员会最看重的一环。拥有科研论文发表经历可以让简历脱颖而出,增加获得录取的几率。保研加分,科研论文作为保研申请资料之一,对申请保研名额提供很大帮助,优秀的论文质量、发表刊物等级都能够提供给申请者不同程度的加分。增加求职砝码。创作论文的过程中,锻炼人的思辨、逻辑、细致程度、文字表达能力,这些都是用人单位看重的良好品质。众多名企网申中均有学术或科研信息需求职者填写。

每个人都有自己学术论文写作独特的经历,这里我想分享对学术论文写作的认识,希望可以对刚刚接触科研的同行有点借鉴,通过我的一些教训可以少走一些弯路。 学术论文写作的认识篇一 学术思想是扩大学术影响的重要手段 科学研究领域,学术交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学术交流中最重要的是思想交流。 2007 年,日本学者在国际上首先发现小剂量呼吸氢气可以治疗中风,由于氢气是我的专业潜水医学领域长期关注的气体,但过去我们认为氢气如氮气一样,对人体不会产生生物学效应,在验证该成果的基础上,我们马上意识到这一研究发现意味着在氢气生物学效应概念上的更新,将会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考虑到呼吸氢气存在爆炸危险,操作也非常复杂,结合我们过去多年从事气体效应研究的经验,我们尝试将氢气溶解在生理盐水中,作为使用氢气治疗疾病的一种方式,初步研究结果证明这种手段非常理想,在效果超过呼吸方法的基础上,解决了快速使用氢气治疗疾病的给药方法。 开始时,有不少好心的同事善意提醒我,不要把这个宝贝技术告诉别人,因为我们自己的经费、人类和研究条件都有限,一旦有资源优势的同行涉足这一领域,我们的地位将会受到挑战,甚至被别的课题组抢占先机。但我个人认为,学术思路和技术垄断不应该是学术研究的正确态度,而且一旦论文发表,就没有思路和技术垄断的意义。我们在迅速发表数篇论文后,利用学术会议和网络等途径将这种方法广泛宣传,这引起国内许多科研机构的关注和兴趣,在这个阶段我们和国内将近 50 家科研机构形成了合作关系,由于我们提供氢气溶液的制备手段,并在氢气生物学效应研究设计上提供建议和指导,根据贡献许多合作单位在发表论文中都愿意将我们作为共同作者。即使没有建立合作关系,许多和我们进行学术交流过的学者,由于得到我们的帮助或建议,大部分都会在发表论文中对我们致谢,我们早期发表的论文也增加了更多正面引用。 美国匹兹堡大学的 Nakao 教授课题组和 Loma Linda 大学的张合教授,都是氢气生物学研究领域的领先小组,在他们的部分工作中也得到过我们的建议,不仅在一些论文中把我们署名,而且在许多重要学术会议等交流活动中宣传我们的贡献。 短短几年的工作,现在我们已经成为国际上从事氢气生物学效应研究最活跃的课题组,发表和联合发表相关学术论文 50 余篇,占国际上所有论文数量的 1/4,被受到国际同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先后被多家学术期刊聘请为副主编和编委。上月以本人为主任委员,成立了国内第一个氢分子康复医学专业委员会,并成功举办了第一届全国氢分子转化医学学术交流会。对一个新成长的学术领域,在短短几年的时间,能作出这样的成绩,应该是比较成功的。虽然避免不了许多辛勤和汗水,但我们早期勇于将技术和思路分享给同行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 关于学术思想的交流,国际学术领域有一个规则,那就是任何人的科学思路和思想几乎都来自其他学者的直接和间接贡献,因此如果因为学术交流过程中得到别人的启发和建议,在将来的研究过程中,应该和原始思想的贡献者进行沟通,即使在阅读文献中获得的思路,也必须在论文发表时严格引用其他学者的论文,虽然这并不是硬性要求,但严谨的学者都会按照这样的方式开展工作。 学术论文写作的认识篇二 发表学术论文是科研工作的责任 从事实验科学研究,实验设计,实验技术和学术交流都十分重要,其中科研论文是学术交流的最重要的载体和方式,因此只要能发表,只要不是伪造,即使是价值不高的论文,即使没有所谓的引用,无论对培养人,还是对科学本身,都是有一定价值的。 20 年前,自己开始读研究生,刚开始从事科研,曾非常羡慕别人能发表论文,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研究快报,自己也曾经兴奋很多天,本人第一篇论文就是被这样接受的,记得编辑的回信中说,这个工作还可以,但不全面系统,只能压缩成短篇报道形式。这已经觉得非常高兴,毕竟这是自己历史上第一次以铅字方式发表自己的文字作品,而且是在中华医学系列杂志。 这个过程最大的收获是,自己切身体会到从选题、研究到发表的整个过程。这个时期的工作基本是按照别人的思路做一些重复性工作,确实没有太大学术价值。 对一个刚入门的研究生来讲,这个过程仍是非常值得的,例如刚开始写的论文的语言表达很差,导师多次反复修改,自己都不好意思了,基本上最后没有自己的几个句子,大部分都是导师的改写过的。但从那以后,我基本掌握了发表中文文章的基本技巧,后来又陆续发表 10 多篇这样水平的论文,写的内容也越来越好,基本上不用导师再修改了。随着发表论文经验的增加,后来就可以帮别人修改论文了。这种状况大概有 10 年左右,基本停留在发表中文的水平。期间对发表外文所谓 SCI 文章丝毫没有信心,基本没投过英文稿件,看到一些同事把论文发表在国际期刊上也只有羡慕加敬佩。 后在一个老师的推动下,把自己博士期间的工作总结成英文投稿到国际脑血管领域的旗舰杂志《中风》上,但修回时意见很多,又对自己的研究非常失望,认为自己的研究和国际同行相差太远,最后放弃没有继续修回。多年过去后自己也发表了一些 SCI 论文后才明白过来,其实没有修回意见的论文并不多见,这个过程其实是一种非常好的学术交流过程,国际同行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和问题,一方面是体现专家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可通过这些建议提高作者的学术能力,许多意见专家并不会抓住细节不放,只要认真对待每个意见认真修回,即使审稿意见很多,最终被接受的可能性仍非常大。 这份稿件修回意见我一直保留着,作为自己的一个纪念。 2002 年自己有机会到加拿大 Manitoba 大学学习,了解到国外实验室开展科学研究的情况,虽然国外学者对发表论文也非常重视,也有“不发表就发臭”的实用主义思想,但对待科研本身的认真务实态度,是最值得学习的。2003 年留学回来后,结合我们学科潜水高气压医学的特点,我提出用高压氧作为预处理手段对抗各类器官缺血损伤的思路,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沿着这个方向做了几年工作,发表了不少影响因子 2-3 分的文章,如 2008 年我们就发表了 12 篇相关论文,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在国际上率先证明高压氧和低氧类似,都可以诱导同类的缺血耐受分子。次后国外一些学术期刊也陆续邀请我审阅这个领域的稿件,才开始品位到审稿人的心态,这在过去是绝对没考虑到的。说明即使不太高水平的论文,只要有一定学术价值,只要可以发表,就可获得国际同行的认可。 曾有人认为低档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大都属于垃圾论文,但我清楚地知道,在经费、人力和技术条件都不太完善的情况下完成,完成每篇论文都要扒层皮,实在相当不容易,好在因为自己觉得有价值,也就不会觉得任何委屈。在向国外期刊投稿过程中,仔细体会到国外审稿人的认真负责态度,对自己的研究帮助是非常大的。尽管自己很清楚,现在仍不具备发表更高档次论文的客观条件。我们也知道,如果具备了条件,我们发表更高档次论文并没有问题。 不过即使发表所谓影响因子的论文,也不一定就比现在发表的这些论文的学术贡献大多少。 我周围许多现在水平很高的实验室,他们过去发表论文的发展过程基本上都是:国内杂志 - 国际低影响因子杂志 - 国际高影响因子杂志 - 国际顶级杂志,这样的模式。从个人角度考虑,虽然投身到国际一流实验室,可以让你快速起步,但对多多数人来讲,科研能力需要慢慢积累学习和提高,这是走进科学殿堂更常见更可靠的途径。 看了“学术论文写作的认识”的人还看: 1. 读学术论文写作有感 2. 大学生学术论文的写作现状及原因剖析论文 3. 什么是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格式 如何写作学术论文 4. 学术论文写作规范的重要性探讨论文 5. 读学术论文后的感受

#师北宸一块听听写作课#近期我在思考学术写作(以文科为主)的特殊之处,以及具体的写作流程。昨天读到了一段略显讽刺,但较为精准的描述: 学术写作的难点似乎在于,如何将很少的几个观点用大段的文字写出来,然后,又用尽可能多的术语和复杂词汇以及一些含糊不清的抽象词汇来掩盖这个事实。(亚当·罗宾逊) 这段话基本符合我长期以来对学术写作的感受。既然学术写作是这样一种形式,从它的特点和要求出发去要求自己就会事半功倍。 我们看到这段话有如下关键词:很少的 观点 、 大段 的文字、尽可能多的 术语 、 复杂词汇 、含糊不清的 抽象词汇 这些给我们什么启示呢?先从理解这些关键词开始: 汉语词典的解释是:观察事物时所处的位置或采取的态度。在论文写作中,即作者对所写主题的看法。这段话认为一篇论文有“很少的观点”是没错的,我们不需要写太多。但想把观点写的深入透彻却并不容易,这需要大量阅读专业文献,对宏大学术走向和认知有系统、全面、较为深刻的认知。 启示 :大量阅读总结观点和想法、形成自己的宏观认知、熟悉本学科的话语体系,这样写论文不仅知己知彼、有的放矢,而且有分寸感。 你对学术的思考越深入、积累的知识与信息越丰富,越会发现知识之间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的论文本身不只要前后连贯、逻辑清晰、细节联络紧密,而且要精心地通过引用(赞同)、回应、反驳、补充等方式把这篇文章编织到整个学术话语当中。这是系统工程,当然需要大段的文字。 启示 :每段文字都有核心句,其他句子一边进一步阐述它、一边编织逻辑网,这是个复杂的过程,绝不是为了凑字数。 跟上面提到的原因一样,想要获得某种学科内部的有效交流,必须掌握一定的术语和抽象词汇,这样可以提高交流效率,同时也能证明你的知识积淀。如果说文学写作的功力体现在对文字的敏感和描述的精确上,则学术写作可通过术语、复杂词汇、抽象词汇等方面的积累展现自己的功力。 启示 :我们平常要专门搜集和整理术语、并清楚地界定和理解它们。笑来常常说“所谓的聪明,指的就是一个人脑子里拥有足够多的清楚、正确、必要的概念,并在这些概念之间建立了足够多的清楚、准确、必要的关联”。其实所谓的学术能力也是如此,“毕业论文是你学术武功的总集合”(王泛森),你在其中能够自如驾驭的术语、复杂词汇、抽象词汇越多,当然是你学术能力的体现。以后读书不仅要读内容,而且要以词汇为中心去总结思考。

对学术论文抄袭的看法

学术活动中的抄袭现象是错误的。

抄袭的行为是错误的,不管任何原因,只要存有这种行为,就是错误的,抄袭论文,一方面体现出来的是知识的匮乏,一方面体现出来的是道德的缺失。

要加强论文写作技巧的培养:

很多学生之所以会抄袭论文,是因为不知道如何去写作论文,虽然大学几年学到了一些专业知识,但是对于如何写论文则几乎没有专业培训过,因为毕业论文是学术研究论文,不学习是很难写得优秀的。

所以,今后希望一些高校要加强对毕业论文的培训。要以研究为基础,写论文不能凭空想象,一定要以研究为基础,进行相应的调查,专业才能针对性写出优秀的论文。

学术活动包括:

学术活动其实并没有一个特定详细的概念,它主要包括专题讲座、学术研讨会、学术年会、发明比赛、论文审稿等等。凡是主题跟学术密切相关的社会活动一般都可以视为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指的是在学术领域进行的各项活动,即具专业背景的人士、导师教授围绕学科中各种问题展开探索、发表观点、进行讨论等的活动。比如参加学术研讨会,访学、讲学、参加某个课题的研究等都是学术活动。

学术文献对论文写作的作用

关于毕业论文参考文献的作用是什么

在撰写论文的时候,我们不由的会思考毕业论文参考文献的作用是什么呢?论文的参考文献又叫参考书目,它是指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过程中所査阅参考过的着作和报纸杂志。

第一,反映研究者的研究基础。参考文献可以反映论文真实、广泛的研究依据,也反映出该论文的起点和涑度。论文研究工作都有继承性,现有的研究都是在过去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今人的研究成果或研究工作一般都是前人研究成果或研究工作的继续、深化和发展。因此,在论文中涉及研究的背景、理由、目的等的阐述,必然要对过去的工作进行评价。这在一定程度上为论文导师(或答辩老师)、编者和读者评估论文的价值和水平提供了客观依据。

第二,体现研究的区别。参考文献能方便地把毕业论文的成果与前人的成果区别开来。论文的研究成果虽然是学生自己写的,但在阐述和论证过程中免不了要引用前人的成果,包括观点、方法、数据和其他资料,若对引用部分加以标注,则他人的成果将表示得十分清楚。这样不仅体现自己的研究能力,也体现自己的创新和价值。

第三,尊重前人和他人的知识成果。参考文献是前人研究成果的一种表现形式,引用参考文献是论文作者的权利,而着录参考文献则是其法律义务,引用了前人的.资料,必须列出参考文献,这不仅表明了论文作者对他人劳动的尊重,而且也免除了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嫌疑。如果论文中引用了他人的学术观点、数据、材料、结论等,而又没能如实、准确、规范地标注出处,则会被认为作者缺乏学术道德修养,会被认为是抄袭或剽窃行为。

第四,反映科学态度和索引作用。毕业论文引用、参考、借鉴他人的科研成果,都是很正常的,这也是任何一位治学严谨的科研工作者不容回避的。如实、规范地标注参考文献可以说是每一位学生必备的素养,它不仅表明论文作者尊重知识、尊重科学、尊重他人的科学态度和品质,也可为同一研究方向的人提供文献信息,可方便地检索和查找有关图书资料,以对该论文中的引文有更详尽的了解,启发其思维,便于开展进一步的学术研究。

第五,向读者推荐一批经过精选的文献。参考文献能为读者深人探讨某些问题提供有关文献的线索,帮助其査阅原始文献,进一步研读作者引用的内容,以求证自己的观点和解决自己的餺求。

第六,节省论文篇幅。在论文中,作者引用或借鉴别人的方法和观点来佐证自己将要展开的论点等,如果把所涉及的内容全都写下来,有时候容易造成论文内容繁琐、重点不明。正确列出了所引的参考文献,论文中所擗表述的内容凡已有文献所载者不必详述,只需标注参考文献即可解决。这不仅精练了语言,节省了篇幅,而且避免了一般性表述和资料堆积,使论文容易达到篇幅短、内容精的要求。

资料在学术论文写作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支持论点和避免抄袭两个方面。

支持论点。资料可以为论点提供支持,例如引用相关研究结果、数据和案例等,以加强论文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避免抄袭。引用他人研究成果可以避免抄袭行为,同时也表明作者对前人研究成果的尊重和承认。此外,引用资料还有助于读者查证论文引用的资料是否真实可靠。

支持论点是指资料可以为论点提供支持,例如引用相关研究结果、数据和案例等,以加强论文的可信度和说服力。避免抄袭是指引用他人研究成果可以避免抄袭行为,同时也表明作者对前人研究成果的尊重和承认。此外,引用资料还有助于读者查证论文引用的资料是否真实可靠。

学术论文写作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明确论文主题和研究问题,确保文章有清晰的逻辑结构和论证过程;

2、确认论文的写作风格和格式符合学术规范,包括引用、参考文献等;

3、谨慎处理资料来源,避免抄袭行为,并注明出处和引用方式;

4、避免使用口语化和个人化的表达方式,使用客观严谨的学术语言;

5、注意论文的篇幅和字数限制,控制内容的紧凑度和精简性;

6、在定稿前多次修改和校对,确保文章的内容正确无误、语言通顺流畅;

7、诚实守信,不夸大论文贡献或未经证实的结论;

8、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和学术成果,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剽窃、抄袭或造假行为。

作用:

1、反映研究者的研究基础。科研工作具有继承性,大多研究成果是对前人研究的一种深化和拓展。

2、尊重前人和他人的知识成果。参考文献是前人研究成果的一种表现形式,引用参考文献是论文作者的权利,而著录参考文献则是其法律义务,引用了前人的资料又不列出参考文献,会被认为是抄袭或剽窃行为。

参考文献著录注意事项

1、引用的文献要求自己亲自阅读的原始报告或原著,避免引用像文摘、综述之类的二、三手文献。

2、属于公众熟知的教科书、工具书之类一般不必引用。如:《新英汉词典》/《现代汉语小词典》/《大学英语》(全新版)教材/《新慨念英语》等。

3、内部资料、会议汇编等非正式出版物由于交流范围有限,不宜引用。

4、参考文献的篇目一般也不宜太多太杂,要适当精选,一般论文可选10篇以内,综述可精选25篇以内。

学术论文写作法

主 要 内 容:论文选题论文结构与大纲论文写作规范一、论文选题(一)选题的含义与意义(二)选题的原则(三)选题应处理好的问题(四)选题的途径与方法(一)选题的含义与意义1、选题的含义选题就是按照一定的原则或标准,运用一定的科学方法去选择和确定研究的课题。选题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选题是泛指选择、确定研究的方向,也就是确立科学研究的对象与目的;狭义的选题则是指选择论文的主题。2、选题的意义(1)选题是论文写作的起点(2)选题决定着论文的价值(3)选题关系到论文写作的成败(二)选题的原则1、需要性原则(1)社会实践的需要(2)学科发展的需要2、可能性原则(1)可能出成果(2)有完成所选课题的条件二、论文的结构与大纲(一)论文结构的含义与作用(二)论文的基本结构(三)论文本论部分的主要结构方法(四)大纲的含义及作用(五)大纲的类型(六)编写大纲的步骤与方法三、论文写作与规范(一)论文题目的确定与规范(二)正文部分的写作与规范(三)标题后正文前附件的写作与规范(四)正文后附件的写作与规范

一般包括概念,含义,学术研究,总结。

1、论文的基本要求是对学术要有贡献。论文一定要有自己的创新,否则就是观点“综述”或者“学习笔记”。

2、选题的基本原则是题目涉及的范围不要太大,可以搜集到相关的资料和有相关的研究手段。自己对所选的课题感兴趣也很重要。

3、大量的阅读是必须的。它不仅可以拓展视野,提高你的学术水平,也可以让你对相关领域的已有研究状况有广泛的了解,避免重复研究。

4、资料来源的要求是数据应来自权威的统计机构,而不是普通的媒体;引用的观点必须出自学术论文,而不是一般的讲话或报道。

5、一定遵守知识产权的法律准则。对引用他人的观点和数据一定要做明确的标注。标注的方式和格式要根据不同出版物的要求来做。

6、语言的表达标准是客观、准确、简练是学术论文语言的基本要求。论文中应当使用正规的专业用语,避免俗语、政治宣传、情感表述和普通媒体语言,比如,加大力度、政策倾斜、矛盾冲突、一脉相承、强烈要求,等。

7、正确地使用语法。一句完整的话应当有主语和谓语,也可以包含宾语、状语等结构。

1、确定论文的选题注意选题的创造性,科学性,实践性。应该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兴趣,确定研究方向,在自己课程学习、广泛阅读和资料的积累的基础上,逐步明确具体的题目Tips:尽量选择应用型题目,宜小题大作2、进行文献检索全面搜集资料既可以避免重复了别人已经做过的工作,也可以从中启发思路、产生观点,为下一步做观点、角度、材料上的准备3、确定研究方法思辨研究和实证研究(包括定向研究和定量研究),一般研究方法有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经验总结法、 个案法、比较研究法、文献资料法等Tips:确定研究方法时要叙述清楚“做些什么” 和“怎样做”提倡使用综合的研究方法4、设计论文的框架结构结构合理,章和章之间要有逻辑联系,防止盲目写下去,淹没主题5、充实论文内容对已经取得的文献资料、调查材料和各种论据进行分析、归类,分别充实到各章节中,再进行解释、论证。用正确的逻辑思维和严谨的数据组织方式,使材料有力的为论文服务6、对论文从技术上进行规范的检查调整章节设计的技术问题、文中的引证标示、注释及编号、文后的参考文献编排,以及不属于论文本身的内容提要、关键词等,都要按照规范化的要求进行检查和调整

法学学术写作论文

学术写作注意事项:

一、结构

二、基调

三、措辞

四、语言

法律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也越来越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本科法学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近代中国私立法律 教育 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其从无到有,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

【关键词】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现代化

中国传统教育向来是官学和私学并存,及至近代中国的大学教育仍承袭了这一传统。但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清末一度是被官办学校所垄断的,后因立宪形势紧迫才开通禁令。就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而言,其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私立法律教育从无到有,再到大量涌现,并很快遍布全国。虽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在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是对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种补充,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毋庸讳言,由于其发展中呈现出泛滥成灾的趋势,也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本篇拟以办学理念为视角,探索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并 总结 其正反两方面的历史 经验 和教训。

一、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

近代中国的新式法律教育是伴随着法律制度的变革发展起来的。写作论文在清末法制改革中,为适应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清政府不得不把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法制变革紧密结合起来,开始以西方资产阶级法学教育的思想、 方法 来培育法律人才。但在其起始阶段,私立法律教育并未纳入清廷政策的许可范围。1904年的《学务纲要》明令规定:“私学堂禁专习政治法律”。直到1910年清廷才明令准办并推广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此后,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

第一,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清末,由官治走向自治,在时人看来,“所有议员自治职员审判官吏,非有法政之素养不足以趋赴事机,需才既众,自宜广加培成以资任使,若专恃官立学堂为途未免稍狭”,需要另辟办学 渠道 、扩大办学规模,进而培养大批具有法学专门知识的人才,进入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部门。也就是在这一背景之下,1910年学部奏议复浙江巡抚折,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同年,为进一步适应立宪形势发展的需要,学部在改订法政学堂章程的立学总义中.将此前的“以造已仕人员,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足资应用为宗旨”,[2]改定为“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3]这一培养宗旨的调整,不仅突破了先前“以造已仕人员”的局限,将招生对象扩大了,而且用“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置换“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很显然较之前更强调法政学堂教育的应用性。

第二,取法日本法学教育模式,与官办法政学堂整齐戈哇一。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虽明言“参考各国学制,拟具改订法政学堂章程三十一条”,但无论是其课程体系设置,还是其课程所反映的教学内容大多都蹈袭日本,这一局面及至民初也没有大的改变。为整肃私立法政教育,不仅在此前颁布的《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致折》中规定,“各科课程、学生入学程度均按照官立法政学堂本科章程办理”,而且在《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又申令,此后京外新开的私立法政学堂,均按照此改定章程办理。

第三,适应时势变化的客观需要,因时制宜调整办学层次和规模。在《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中,为防范“趋于简易,以滋速成之弊”,明令私立法政学堂“附设别科,惟不得专设别科”。但时隔半年之久,面对当时中学毕业生人数过少,各处法政学堂的正科难以正常开办的实际困境,为应一时之需,学部认为“自应量予变通,准其先设别科,以应急需,俟将来中学堂毕业生渐多,再将别科章程废止,¨做了应时变通的调整。及至民国二年,“各处法政专门学校纷纷添设别科,入学新生,动辄数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无专门之实。”学部为遏止流弊的发生,则严令“不得再招考别科新生”。同年,教育部又通咨各省,严令“所有省外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非属繁盛商埠、经费充裕、办理合法、不滋流弊者,应请贵民政长酌量情形,饬令停办或改为法政讲习所可也。”通过强化监督管理,关闭了一些条件不合格的私立法政学校。

第四,适当放宽办学地点,使用统编的审定教材。1910年,清廷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之始,为便于监督,参照日本的做法,将私立法政专门学堂的办学地点限于省会。但时隔不到半年,鉴于“按照光绪三十四年宪政编查馆奏定逐年筹备清单,省城及商埠地方等处各级审判厅须于第三年内一律成立。则通商口岸须用司法人材实与省城同关紧要,自应将私立法政学堂限于省会一节,酌量推广”,规定“凡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经费充裕课程完备者,一律准于呈请设立法政学堂,以广造就。”[7]与此同时,学部基于“各国法政之学派别不同,各有系统,必折衷于一是,始可以杜歧趋而崇政体”的判断,拟取京师法政学堂和京师法律学堂的各科讲义,“慎选妥员审定刊行,以资研究而端趋向,庶于制宜通变之中,仍寓划一整齐之意。”[8]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的同时,设想以颁发统一教材的办法来加以调控。

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集中体现了社会转型对新式法律人才的需求,而由于私立法律教育本身是在转型社会矛盾运动中发展起来的,所以在其发展的不同时期,其办学理念自然不可避免地包含着某些它自己无法彻底解决的矛盾,清末民初私立法政教育的畸形繁荣就是其外在的表现。

二、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

任何时代的特定社会的教育,都是这一时代和特定社会的产物。写作毕业论文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也不例外。其办学理念所体现的就是尽可能满足和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要。可以说,它既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构成。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产生和发展不仅仅表现在新式法律教育量的增加和扩展,更体现于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中。具体而言,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

在1904年《学务纲要》中,清政府出于对濒危政治统治自救的目的,一方面,肯定了学习外国法律的重要意义,反对那种认为学堂没立政法一科将启自由民权之渐的观点;另一方面,又“害怕学生们可能会反对它而闹事,会蔑视皇帝的权威和不分轻重地一味坚持他们的权利”,极力诋毁人们谈论民权自由,严令“除京师大学堂、各省城官设之高等学堂外,余均宜注重普通实业两途。其私设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应由学务大臣咨行各省切实考察禁止”,、法律教育完全官方垄断而排除私人加入。[10]

但在新政浪潮的推动下,法律教育变革的风帆已经高高扬起,没有任何势力能阻止其前进的步伐,转型社会的历史推动着清政府不由自主地进行变革。1907年10月,清廷谕令在中央设资政院不久,又令各省在省会设咨议局,并预筹各府州县议事会。接着,1908年7月22日颁布《咨议局章程》62条和《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l15条,限令各省于一年内成立咨议局。新政的迅猛发展,要求打破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开禁民间法律教育.从而满足社会变革对新式法律人才的广泛需求。为此,1909年浙江巡抚增韫上奏清廷,要求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1910年,学部奏准“各省私立学堂专习法政,以广教育而重宪政。”[11]自此,近代中国法政教育官方一统的垄断局面彻底被打破,办学主体走向多元化。

清政府由严禁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到明令准办并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这不仅在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带来了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而且更重要的是办学主体观念一定程度的转变也促进了教育体制的完备,法律教育的布局、层次和结构日趋复杂多样。在私立法政学堂开禁之初,虽规定开办地点应局限于省会,但此后不久,这一规定即被突破,私立法政学堂扩展到包括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官办和私立法政学堂迅速地遍布全国。在1913年,仅江苏一省就兴办了15所官办、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学生数为4742人。其中,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有13所。[12]

为配合法政教育的发展,1910年,学部参考各国学制,拟定了改订法政学堂章程,出台了一整套法政教育的具体规划。分设正科和别科,正科分法律、政治和经济三门,均四年毕业。别科不分门,三年毕业。如因学生过少,正别两科不能同时许设的,准其先办一科。正科学生须在中学堂得有毕业文凭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别科学生以已仕人员及举、贡、生、监,年在二十五岁以上、品行端正,中学具有根底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每年级学生名额,按照各地方情形酌定,但每级至少在百名左右。[13]列官办法政教育与私立法政教育并重政策的制订,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以往法政教育偏狭的局面,推进了法律教育的大发展。

教育体制的完备要求教学内容的相应改善,其努力方向是进一步规范专业教学的课程设置,提升办学层次。自清束至民国,学部(教育部)都与时俱进改革原有课程,增设新课,对于法律门(科)的应设课程作了详细规定。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其明确规定:“从前所定法政学堂章程,其应修改者,约有三端:一日课程。当订章之际,各种新律均未颁布,故除大清会典、大清律例之外,更无本国法令可供教授。今则宪法大纲、法院编制法、地方自治章程等,均经先后颁行,新刑律亦不日议决,奏请钦定施行,此后法政学堂此项功课,自当以中国法律为主,此应改者一。”在其法律门课程表下又特附注:“民法、商法、诉讼等法,现暂就外国法律比较教授,俟本国法律编订奏行后,即统照本国法律教授。”及至民国,教育部在1912年公布的《专门学校令》中,又首次提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的教育宗旨,规定“专门学校学生入学之资格,须在中学校毕业或经试验有同等学力者”,将法政专门学校完全定位为高等学校层次。与此同时,在同年教育部颁布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十条中,又把法律科的必修课目定为:宪法、行政法、罗马法、刑法、民法、商法、破产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外国语;把法律科的选修课目定为:刑事政策、法制史、比较法制史、财政学和法理学。此时,法律教育虽仍处于模仿引进阶段,但较之以前课程设计明显趋于成熟。

三、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历史 反思

在我国传统法律教育向现代法律教育的转型中,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具体而言有:

第一,法律教育不应是政治的简单附庸,不应是服务于短期政治目标的实用工具。教育既有别于政治,写作硕士论文又从属于政治。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教育制度,都不可能游离于这个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史不仅反映了近代中国法律命运的变迁史,而且也折射出了近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演变。“新政”之初,在清廷统治者看来,“盖科学皆有实艺,政法易涉空谈,崇实戒虚,最为防患正俗要领”,因而私立法政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一直至1910年,才因立宪政治对新式法律人才的急需而有限开禁。很显然,新式法律教育在近代中国的发展,不单单是教育事业自身发展的结果,政治因素的影响也至为明显。清政府在法律教育发展之初就已把兴办法律教育与政治稳定联系在一起,且服从于政治发展的需要,对法律教育本身的价值和特点重视不够,忽视了其发展的独立性。这就导致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从一开始就染上了政治至上的病毒,并一直隐藏于其肌体中起着不同程度的破坏性作用,严重制约了法政教育的健康发展,使得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产生的阶段就是个先天不足的畸型儿。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之所以表现出贫困和幼稚,这可以说是病根之一。

第二,时代落差造成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变革,其形式上的模仿并不等于已认识到了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真正内涵。由于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并非是传统社会的自我演进,而是在西方法 文化 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冲撞交融中整合而成的,从已经凝固的文化心理、情感和观念出发,中国传统法文化必然对西方法文化产生某种抗阻。在新式法律教育中,往往是封建思想的束缚依然故我,“新式法律教育”培养的只是“本领要新,思想要旧”的“新人才”。以《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为例,清廷学部就明言:“学术之所宗,必求与政治相应”,“盖君主立宪政体之国,一切法制必择其与国体相宜者然后施行,无杆格之弊,此则讲求法政学者所必应共喻者也。”[15]很显然,中国新教育的主持者并未真正领悟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精髓,不过是为消解内忧外患的交相煎迫,运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推证,极力模仿西方法律教育制度而已。这就使得在磨难中产生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陷入既丰富多样又肤浅粗糙的困境,最终难以形成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严密的法律教育体系。

第三,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价值目标和高昂的教育理想,法律教育发展就会丧失意义和迷失方向。清末民初,为适应国家由专制而走向立宪、进而创共和的形势需要,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遍布全国,出现了举国学法政的繁荣景象。但其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并未同步实现。据1913年教育部经过调查后发现,数量众多的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多为迎合人们寻找新的入仕之阶而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而无专门之实。创办者视为营业之市场,就学者藉作猎官之途径,弊端百出,殊堪殷忧”,[16]一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办学已完全背离了教育部制订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沦为失去灵魂、见利不见人的“教育工厂”。

第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畸形繁荣,导致教育设置的结构性失调。私立法政专门学堂自清末设立并推广后,进入民国即在数量上高居不下,写作医学有泛滥成灾之势。黄炎培在《读中华民国最近教育统计》一文中径言:“盖当民国初元,国家乍脱专制而创共和,社会对于政治兴味非常亢进;一时法政学校遍于全国,有以一省城而多至八九校者,其获列于政府统计,仅其一部分耳。”据其在民国二年的调查统计,在江宁、苏州、上海、镇江、清江等五处,即办有13所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对此,他大声疾呼:“诸学校之学生,与法政学校之学生较,其数乃不足十之一。”[17]这种私立法政专门学校过度兴旺的发展态势,自然阻碍了此时整个教育体系中门类的协调和均衡的发展,带来法政人才的相对过剩。与此同时,这种畸形的比例又掩盖了另一种不合理的现象。据(1916年8月一l9l7年7月全国专门学校统计表》统计,吉林、黑龙江、安徽、陕西、甘肃和察哈尔等省份,名义上虽已遵照新学制办起了高等教育,但实际上仅仅办了一所法政专门学校,造成地区分布上的严重失衡。这种教育结构发展不合理的现状,必然会对一些地区社会文化的综合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长期以往,将会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带来长久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超级秘书网

第五,在谋求现代化急速发展的后进国家,法律教育必须协调好发展规模与综合国力的关系。清末民初,为满足政治制度由封建帝制到民主共和的人才需求,私立法律教育一哄而上。但此时因综合国力太弱,造成师资、生源、经费、设备和校舍等配套条件都无法跟上。私立法律教育的实际情况是,“大致以各校无基本金,仅恃学费收入,支给校用”,“教员资格不合,学生程度甚差,规则违背部章,教授毫无成绩,学额任意填报,学生来去无常,教习常有缺席,实属办理敷衍”,[18]教育质量毫无保证。1913年,教育部虽通咨各省酌量停办私立法政学校或改办讲习科,但并未起到明显的抑制作用。“以一个法治健全社会的标准衡量,这种局面是极为危险的,因为法学的失误可能导致灾难性的结果”。[19]

平心而论,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对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既有适应和促进的一面,又有制约和滞后的一面。而在此双重效应中,适应大于制约是毋庸置疑的。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中产生的问题,比之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统局面,总是一大进步。关于这一点,可以从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社会极其动荡的环境下仍有较大发展的事实中得到证明。可以说,近代中国波涌浪击、多元并争的法律教育浪潮,拓展了中国教育界的视野,促进了中国新式教育的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昭示我们:法律教育制度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其现代化是一个长期且艰难的历史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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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育部通咨各省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酌量停办或改为讲习科[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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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教育部通咨各省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酌量停办或改为讲习科[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15.

[18]1913年教育部派员察视私立法政之结果[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47.

[19]杨振山.中国法学教育沿革之研究[J].政法论坛.2000,(4)。

关于法学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也称学术理论文章。它是指在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领域内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描述科学研究成果的论文。法学学术论文,是指在法学领域中对某个学术理论问题进行专门的系统的科学研究,并且表述某些研究成果的论文。“学术”,是指有专门的、系统的学问和方术。“理论”,是指科学的论点、论据及论证的体系。法学学术论文,就其功能而言,它既是探讨法律科学问题,进行法律科学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阐述法律科学研究成果、进行法学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法学学术论文,一般包括:论点、论据、论证三个要素。

法学学术论文,就其性质而言,属于论文中高级别的具有创造性的论文。它要求作者对法学学术理论界的某个问题有新的发现,提出新的学说,新的构想;或对以往的法学理论、法学观点有较多的新发展或深入开拓;或对法学中的旧学说提出不同的独立见解;或论证法学旧学说错误、疏漏之处;或提出新的法学预见、构想,启迪后人研究,等。凡法学学术论文,其要求均应如此。本文所言之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仅指篇幅一万字左右的立论方式的法学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 等法学毕业论文除外)的写作,至于驳论方式的法学论文的写作暂不涉及。

(一)法学学术论文,一般说来应当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学术性,即指论文对法学学术理论问题具有科学的论证性;

2.理论性,即指论文运用充分占有的材料,经过严密论证将法学中某个或某几个问题“升华”到理论高度,从而找出带规律性的东西的思辩性。

3.创造性,即指论文论述的法学问题“发前人所未发”,探求法学中前人没有发现的规律或匡正通说的独创性。

4.专业性,即指法学论文对法学学科中的某个或某几个专门问题进行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具有供法学专家、教授、学者研讨和交流的专业性。

(二)法学学术论文的主要要求是:

1.所研究和论述的法学问题,观点正确,对社会主义革命和法制建设有促进作用;

2.能推动法学领域学术理论的研究向前发展;

3.具有学术论文的诸特点;

4.全文观点与材料统一,层次分明,条理清楚;

5.论证中逻辑严密,推理正确;

6.所用的法学语言准确、概括、精炼;

7.文风庄重,就事论理,据理立说,以理创新。

(三)从总结前人的经验观之,要写出质量高的法学学术论文,论文的作者应当具备相当高的素质。择其要者是:

1.具有相当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并能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去研究实践中(如公安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匡正旧说。在研究中能以辩证唯物主义作指导,用发展的、辩证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不犯或少犯形而上学的、机械的、片面的等错误。

2.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功底,即在法律专业领域内发现新问题,经过调查研究和证明,能独立地做出超越前人的新结论。

3.具有经过严格科学训练的科研能力和智力,即观察问题思维敏捷,概括事理水平较高,论证问题逻辑严密,创造新见能力很强。

4.具有不畏艰难,坚持真理的精神,即不惧怕研究中碰到的任何困难,即使遇到困难,也能想方设法地去克服,为取得研究某个问题的成功而奋斗不止;在法学科研和写作中,不唯上、不唯书、不唯旧说,不畏权威,只唯实,只唯新;对于符合客观事实的真理敢于坚持,对于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结论敢于作出。

由此可见,欲写出高质量的法学论文,必须加强上述素质的培养和训练。

(四)要写出好的法学学术论文,作者应当具备某些条件。它们主要是:

1.充分了解法学学术界在自己的论文题目所含内容方面已有的成就。法学学术界已研究和争论的问题很多,对自己来说,应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研究的论文在法学学术界是否有人研究过?如果有人研究过,还应了解已取得哪些成果?如果对此有争论,应了解各种观点的论点及论据是哪些?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只有在了解上述情况的条件下才能确定自己选择研究什么新问题(即选题),才能不再研究前人已经研究过的问题,不再作重复的劳动甚至是无效的劳动。

2.充分掌握与自己论文有关的.主要资料。掌握必要的资料是写好法学学术论文的基础。所谓必要的资料,是指写作论文所必不可少的资料。欲掌握这些资料,首先应收集与论文有关的所有资料,经过筛选,择取主要资料,在写作论文时对它们妥贴地加以利用。这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备料工作,必须做好。否则,写出的论文就缺少坚实的根基,质量自然不高。

3.有充足的写作时间。写作法学学术论文,从选题、收集资料、编写提纲到行文写作、修改定稿等,需要很多、很长的时间。关于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时间,且不说写博士、硕士论文需要一至两年,即使是写一篇一万字左右的法学学术论文,也必须花费几个月乃至一年的时间。既想写出高水平的法学学术论文,又想在十天半月之内一举成功,即使是写出来了,质量也不会高,其结果,必然是欲速则不达。这是因为,写法学学术论文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科研活动,在很短的时间内是无法取得高质量的科研成果的。

4.有充沛的写作精力。写作法学学术论文,既是一项艰苦的脑力劳动,又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活动。一旦写作提纲定型,从行文开始,就必须集中一段时间,夜以继日地将论文一气呵成。如果自己没有充沛的精力,是难以完成此任的。由此可见,充沛的精力也是写出高质量法学论文的一个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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