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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及合同管理为主题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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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及合同管理为主题的论文

内容提要:企业合同管理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是市场经济的外在表现,通过合同管理,现代企业在市场中实现平等的制约和权利,从而为当事人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有三种形式: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市场是靠合同运作的,市场主体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行其权利义务的。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施工任务到手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甚至忘记了,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过程,回复到计划经济的旧观念上去。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但这并不是说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所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合同在现代企业中的运用及管理:一、现代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二、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三、解决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关键词:现代企业 合同 管理 履行 纠纷 控制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制经济,再贴近些说,是契约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现代社会可以讲是合同社会。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所以,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①。一、 现代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合同签订阶段常见的问题有: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②。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需要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作载体。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4、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而“无源之水”是不存在的。 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③。6、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我国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二)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1、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2、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被忽视,结果受到惩罚。

在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合同管理是 企业管理 的重要内容。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法规与合同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探讨

【摘要】结合当代建筑工程管理实际阐述了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内容,分析招标投标主要存在的问题和其重要性,进一步提出具体的解决 方法 。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招标投标

建筑工程招投标是一种以建筑工程为商品进行交换的一种交易方式,招标人将要与委托的内容告诉投标人,然后对不同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从而找出信誉可靠、报价合理、技术能力强、综合水平高的单位。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买方选出优胜者后就会与之签订合同。

1.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分析

随着招投标制度的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对于施工企业和单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根据时代的要求来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规范水平,节省开支,提高生产效率,要合理地选用定额和工程量的计算,准确测算成本,预计不可见的风险,提高自身的投标能力。

工程合同管理的含义

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 规章制度 ,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建设工程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工程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工程合同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现阶段存在问题

虽然招投标市场的前景很好,但同时我们也绝不可忽略目前它存在的一些问题。首先是对施工企业管理的审查监管不力,阻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一些地方非法设置招投标的环节,对资质验证、登记注册、行政审批不严加管理,甚至带有地方保护性色彩,这些做法是不恰当的,也是绝不允许的,有些人为了自身利益就会采取这样铤而走险的方式。有些企业根本不具备投标资格,依靠一些非法手段借机挂靠别的企业资质中标,这对于其他通过投标竞争的买方是不公平的,同时违背了市场规则。如今这种违反基建程序的做法是很常见的,不仅不利于投标市场的稳定同时也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其次就是审批违规和规避招标,有一些建筑工程单位不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做,行事不严谨分包管理不严界限划分不清晰,随意进行转包。还有一些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泄露投标活动的情况和资料,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行政主管机构必须严加监管制止这种现象的发生。

2.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很多地方存在违反基建程序的做法,例如,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无独立资质的挂靠他人企业资质中标。或者是施工企业存在资格控制检查不到位的情况。这是当前工程建筑模式的一个影响力极大的弊病。这种弊病不但影响施工的进度而且影响施工费质量。其次,还存在许多不可避免的隐患。建设单位不按照招标的规定承包施工单位。违规审批和规避招标。层层转包等现象。在建设工程招标的建设当中,由于企业缺少制定合同方面的专业人才,并且相关工作人员缺乏工作 经验 ,不熟悉设计施工招标投标的制度以及工程经济以及 管理知识 。因此,导致招标出现了很多纰漏,例如,招投标的文件不正规。标底变动多,不准确。甚至会出现泄露标底的情况出现。投标书的编制不完善,甚至会出现为了达到中标目的采用微利标的方式故意的压低报价甚至导致出现招标亏损的现象。

3.标段划分

可以根据承包商的技术水平,机械化程度和管理 措施 以及行政区域情况等因素来划分建筑工程施工标段。标段的划分可大可小。大的标段主要是针对大型工程承包商招标。小的标段主要是面向小型的专业化施工队伍招标。但是标段的划分要适宜适度。如果标段划分的过小就会出现监理和业主的管理工作量增加或者是施工出现不协调的情况。进而导致施工的成本增加,对工程的投资控制造成不利的影响。

4.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主要应对措施

建筑工程的招标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事情,为了应随建筑工程招标当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必须要完善机制,健全制度、规范招投标活动、健全制度。如果不能解决,招投标过程出现的问题,就会严重的影响建筑行业的良好形象甚至会严重导致建筑工程市场秩序。破坏建筑行业的创新性发展。

完善招标投标法律制度、确保招标公开、规范招标程序

建筑工程的招标不仅仅局限于一方面,必须要明确延伸和扩大招标的范围和覆盖面。主要是延伸至装潢、建筑设备、建筑和工程监管等各个方面。在招投标时,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的相关法规。另外,要确保招标公开透明,减少受贿的现象。招投标的过程,结果都应该自觉的接受社会,政府和人民的监督。对于一些非法干预招标公告发布或者是招标活动的行为,要依法来追究相关的责任人,主要包括领导或者是直接责任人。要及时公开相关的信息,保证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进一步加大资格预审工作量

要进一步的扩大资格预审的范围,方方面面的了解承包商的信息。主要是人员的资质,主要包括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好要了解承包商的信用水平以及这几年承包商完成工程时所利用的专利技术。这些专业技术要有相应的专业证书的证明。从这些证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承包商是否可以降低费用的整体水平,而且可以提供一些核心机密。

设立评委专家库

设立评委专家库,制定专业齐全、管理统一的评委专家名册,充分的发挥评委专家名册的作用,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提供可利用的有效资源。同时,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和评价。同时,每年要向专家库中补充人才,对评标工作当中的受贿和索贿等暗箱操作等违反法规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处理,一旦查实,要对评标专家严格处理,取消评标资格。

加强招投标制度管理

各级建筑工程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取消带有地方保护倾向的不恰当的做法。同时对于地方非凡设置招投标环节的行政审批、资质验证和注册登记等行为要严厉打击。要确保各地招投标制度的协调统一。相关的主管部门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资格核备制度,加强对招标人的管理。同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依法的开展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督促招标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和基本建设程序。要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规范,对违法的招标代理机构,要取消代理资格并依法严格处理。

结束语:建筑工程管理中招投标工作是一切工作开展的基础。为了实现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公正和公平、客观和准确,就需要将合同管理和建筑工程的招标活动相结合。对于建筑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加以解决。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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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卜明,戚兆臣. 南京长江三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J]. 中国公路. 2009(08)::2-25

[3] 李琳. 浅议加强合同管理是有效控制造价的主要手段[J]. 中国西部科技. 2009(14):13-14

[4] 丁进,刘德忠,哈真,唐伟旗,罗蔚琳. 工厂合同管理新变革[J]. 中国石油企业. 2009(06):05-06

[5] 盛民,马达. 关于加强电力科研院所合同管理的几点思考[J]. 经济师. 2009(08):07-08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合同管理问题与对策

摘要: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一片大好的发展背景下,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的合同管理,有着非同寻常的作用。与此同时,通过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合同的科学管理,能够促进投资成本在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合理而均衡的分配,从而使建筑工程项目获得更高的增值,并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建设以及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本文首先对我国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的现状进行了简要的阐述,并对其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然后就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的措施及对策发表了一些浅要的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合同管理;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1-828X(2014)06-0-01

一、引言

由于社会以及科技的快速发展,目前城市化建设的主流之一就是工程项目的建设,在这样的形势下,建设单位就一定要完成好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要将不同方面的管理,比如工程进展、安全以及质量等管理都要有效融入到建设单位的管理系统中。否则,只要没有做好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等工作,就会影响到其施工计划乃至整个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而阻碍工程项目总体建设管理工作,有时还会对工程的应用功能以及结构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本文首先对我国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的现状进行了简要的阐述,并对其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然后就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的措施及对策发表了一些浅要的看法和建议。

二、合同管理在我国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的基本特点及现状分析

1.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控制价的不科学。受当前建筑工程市场供求严重失衡的因素影响,部分建设单位不顾客观条件,一味的压低工程造价,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这部分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标底也就无法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工程项目建设的价格。同样的,在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合同签订时如何尽量防止业主不合理投资计划的干扰,并避免由于其对工程量计价清单、标底进行人为的调整而导致的施工合同的控制价严重脱离建筑工程项目实际需求的情况发生,是各参建单位亟待解决的难题。

2.追加投资现象严重。现阶段,国内进行的建筑工程管理并没有认识到项目计划的前期阶段进行的造价管理以及控制,项目造价管理控制的重点是项目造价的决算阶段以及施工阶段,也就造成了先建设,然后再算账的问题。所以,项目建设过程中往往需要进行再次投资。一些项目只是在项目将要完成时,才发现项目造价已经大大超过项目的投资计划,进而对项目工程的预期效益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

3.现场签证混乱。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工程项目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的过程中,由于一些工程监理人员对有关规定、预结算知识和造价管理掌握不够准确,从而会发生对不该签证的项目进行盲目签证的现象,有的签证甚至只由施工单位填写,不予以认真核实就签字盖章;同时,一些施工部门制造假签证,进而设计相应的名目,当出现实际问题时并不会办理签证,只是当项目结算时办理签证;一些施工单位甚至还办理一些没有缘由的签证。施工过程中的签证工作相对混乱,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的正常市场秩序已经被严重破坏。

三、关于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1.确保施工合同控制价科学详实。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而施工合同控制价又是施工合同的核心,其作用和影响可谓不言而喻。一项优秀的施工合同控制价,不仅要确保清单当中所有子项目的内容以及要求都有清晰的定位和明白的表述,而且还要尽量保证其中的分项工程清单也基本没有缺陷和不足之处,从而保证其不留下漏洞和隐患。因此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即便是对于那些已经编制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同样也应当由多人进行反复核查,杜绝留下缺陷和问题。

2.做好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的事前控制。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来说,项目设计过程的造价控制的重要性相对较大,而如果仅仅强调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的施工过程管理,达到的管理效果往往较小。所以,在进行建筑工程中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时不仅仅是强调投资的最小化,而且要增加工程造价的价值。也就是使用价值工程,研究分析产品的功能,不仅要求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的最低化,同时也要确保项目产品功能的实现,进而提升产品的价值,所以主要工作是加强设计过程的经济合理性。

3.施工过程中合同变更的造价管理。在进行工程施工设计时,在合同总价控制和合理利润取得的前提下,应当进行技术评审以及经济核算,这样就可以获取较为科学,相对合理的施工方案。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管理过程中,因为现场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比如环境与设计条件不符、灾害性及季节性气候等,合同变更在所难免。也可以根据业主或实际情况的需求,调整项目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在保证质量及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就能够实现对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进行管理控制。除此之外,项目施工时往往会出现现场签证问题,而施工单位在办理这些签证时必须根据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及招标文件,因此在合同中制定合理详细的签证条款,可以确保签证内容处在施工双方共同认可的调整范围,这样才可以保证签证过程的有理有据,进而将其作为工程造价索赔的证据。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大踏步快速发展,我国正在进行的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的合同管理和控制,在建筑工程发展中体现出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一片大好的发展背景下,加强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的合同管理,有着非同寻常的作用。与此同时,通过对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的合同管理和科学控制,能够促进投资成本在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合理而均衡的分配,从而使建筑施工项目获得更高的增值,并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建设以及城市化步伐的加快。

参考文献:

[1]王政.建筑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Heilongji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2011(03).

[2]薛依东.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中的造价控制[J].中国建设信息,2006(13).

[3]王芬.土建工程造价管理的科学控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8).

[4]纪淑英.试论建筑工程造价中的管理与控制[J].Modern Economic Information,2011(01).

[5]陆宁,苏川川,徐菲,罗岚.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内工程造价的投资控制[J].价值工程,2010(10).

谈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与施工索赔

【摘 要】在合同管理中,施工索赔无疑被大多数施工承建商视为一大利器,但如何进行有效的施工索赔,仍是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的课题。我们必须了解索赔可能产生的原因,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法,及时有效地提出索赔申请,合理合法地获得索赔。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施工索赔

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买方市场强势挤压着施工承建商的获利空间,“管理中出效益、管理中求生存”已成为施工承建商的迫切要求。在合同管理中,施工索赔无疑被大多数施工承建商视为一大利器,但如何进行有效的施工索赔,仍是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的课题。我们必须了解索赔可能产生的原因,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法,及时有效地提出索赔申请,合理合法地获得索赔。

在当前建筑市场以买方市场占主导地位的现实情况下,施工承建商必须紧紧依靠建筑法律、法规,运用合法的索赔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树立索赔意识的基础上,了解施工索赔的概念及特征,识别索赔的起因和分类,遵守索赔的程序,正确运用索赔的方法技巧,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一、施工索赔的基本内容

1.索赔是双向性的

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亦可进行反向索赔。由于在索赔处理中,发包人始终处于主动和有利地位,对承包人的违约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抵、扣留保留金或通过履约保函向银行索赔来实现自己的索赔要求。因此工程实践中大量发生的、处理比较困难的是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

2.索赔是损失的补偿

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经济损失是指因对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额外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额外开支;权利损害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一方权利上的损害,如由于恶劣气候条件对工程进度的不利影响,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延长等。

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索赔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工程签证不同。在施工过程中签证是承发包就额外费用补偿或工期延长等达成一致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补充协议,可直接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而索赔要求能否最终实现,必须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方可实现。许多人一听“索赔”二字,很容易联想到争议的仲裁、诉讼或双方激烈的对抗,因此往往认为应当尽可能避免索赔,担心因索赔而影响双方的合作或感情。实质上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或要求,是在正确履行合同的基础上争取合理的偿付。索赔同守约、合作并不矛盾对立。索赔本身就是市场经济中合作的一部分,只要施工承包商的索赔申请是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的,或符合相关惯例的,就应该理直气壮的、主动的向业主索赔。

二、施工索赔的起因

引起工程索赔的原因非常多和复杂,主要有以下方面:

1.工程项目的特殊性

现代工程规模大、技术性强、投资额大、工期长、材料设备价格变化快。工程项目的差异性大、综合性强、风险性大,使得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变化因素,而合同必须在工程开始前签订,它不可能对工程项目所有的问题都能做出合理的预见和规定,而且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还会有许多新的决策,这一切使得合同变更极为频繁,而合同变更必然会导致项目工期和成本的变化。

2.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

工程项目的技术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的变化,诸如地质条件变化、材料价格上涨、货币贬值、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等,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发生,使得工程的计划实施过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这些因素同样会导致工程工期和费用的变化。

3.参与工程建设主体的多元性

由于工程参与单位多,一个工程项目往往会有发包人、总包人、工程师、分包人、指定分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众多参加单位。各方面的技术、经济关系错综复杂,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只要一方失误,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会影响其他合作者,造成他人损失,从而导致索赔。

4.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及易出错性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多且复杂,经常会出现措词不当、缺陷、图纸错误、以及合同文件前后自相矛盾或者可作不同解释等问题,容易造成合同双方对合同文件理解不一致,从而出现索赔。以上这些问题会随着工程的逐步开展而不断暴露出来,必然使工程项目受到影响,导致工程项目成本和工期的变化,这就是索赔形成的根源。因此,索赔的发生,不仅是一个索赔意识或合同观念的问题,从本质上讲,索赔也是一种客观存在。

三、重视合同管理,减少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涉及工程管理、合同控制、施工技术、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经济学、相关法律法规等多学科、多专业工作,是一项复杂且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考虑到目前的工程施工项目大型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国际惯例、FIDIC 条款、国外设计施工规范的转换应用都对索赔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为做好索赔工作,认真落实以下措施是必要的。

1.全员参与,树立索赔意识

由于施工索赔工作的多学科、多专业的特点,仅仅依靠合同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施工承包单位凡是直接从事施工现场管理、施工技术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 经营合同 管理的人员都应被纳入索赔管理工作,得到索赔知识的相关培训,熟悉索赔业务,牢固树立索赔意识,使其只要在所属工作范围内发生索赔事件,就能采用正确的方法,按照正式的程序,通过正常的 渠道 及时的提出索赔。

2.风险评估,早计划、早安排

施工索赔是由于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多变性和参与工程建设主体的多元性和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及易出错性造成的。要做好施工索赔,施工合同签订前风险评估是必不可少的。工程施工管理层应结合施工风险评估 报告 ,制定详细的应对计划,形成施工索赔工作的计划大纲。施工实施过程中,可采用 P(计划)- D(执行)- C(检查)- A(实施)循环的跟踪方法,定期更新索赔 工作计划 ,解决出现的问题,推动索赔工作有序进行。

3.奖惩分明,积极投入索赔工作

理论上,从事施工索赔工作的人员应热爱索赔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熟悉业务及有关规定,懂技术并具有经营业务知识,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施工动态。但在实际工作中,因为自身繁忙工作的影响,“索赔工作”往往被一些施工项目管理人员视为“额外工作”而忽视。这就需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项目管理方案中明示奖惩方法,细化措施,给施工索赔工作注入充分的“动力”,使索赔管理相关人员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

4.实事求是,以理服人

由于索赔具有“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的特性,实事求是的记录经济损失和工期损失,收集完整的索赔依据,提供准确的计算书,才能做到以理服人。

5.积极沟通,尽快达成共识

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施工承建商才是施工的“专业人士”。在可控的“索赔事件”发生前,给工程师和业主善意的提醒;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在提出索赔意向时,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索赔事件”扩大;在处理“索赔事件”过程中,及时通知工程师或业主见证和检查工作;在索赔协商中,索赔人员要有信心、耐心和毅力,反复认真倾听对方的意见,只要是合理的,就应该采纳,并对索赔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便双方尽快达成共识。

四、 总结

针对索赔产生的原因和索赔的分类,准确掌握施工合同的工作范围和施工条款的约定,参照合同风险评估中的注意要点,建立索赔工作预案,提高索赔意识,做到未雨绸缪。施工索赔是施工合同管理下的“常态”工作,只要我们了解了索赔可能产生的原因,树立索赔管理意识,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法,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索赔活动,我们就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的施工项目管理中有效地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张永波,何伯森 FIDIC 新版合同条件导读与解析(M) 北京: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 2003

[2]梁槛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 第二版 (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3]朱树英 工程建设合同与索赔管理(M) 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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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以签订合同为主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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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效力合同效力,也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是法律约束力。其法律特征如下:(1)合同效力,仅仅存在于依法成立的合同或满足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对于不成立的合同,当然谈不上合同的法律效力;而对于不具备生效要件的合同,自然也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所以,合同有效成立是产生合同法律效力的前提。(2)合同效力是《合同法》等法律所赋予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本身是当事人的一种约定,这种约定离开《合同法》等法律,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合同之所以产生法律效力,是因为当事人之间的这种约定,符合法律的要求,受到法律是强制保护,因而产生一种相当于法律的效力。(3)合同效力是一种法律的约束力。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涉约行为都受这种约束力的规制。(一)、关于确认合同效力的法律适用1.确认合同的效力是仲裁庭的法定职权与职责。我国《仲裁法》第10条第2款规定:“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仲裁合同纠纷,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确认合同的效力。仲裁庭要审查合同是否已经成立,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有效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因为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和法律后果是不同的。经过审查,如确认合同有效,该合同所约定的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受法律保护,处理他们之间的纠纷就应以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基础。如确认合同无效,则该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就不应依据该无效合同来判断是非和责任,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去处理。2.关于合同生效的法律适用。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区分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概念。但上述合同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的,当然没有问题;但如只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而未明确规定为生效要件的,其法律效果如何就不明确了。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第9条作了如下规定:“依照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合同法第77条第2款、第87条、第96条第2 款所列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3.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适用。我国《合同法》明确、具体地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为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之分。只有关系国家利益、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市场交易安全等事项,法律和行政法规才设强制性规定;而只关系当事人自己利益的事项,法律、法规设任意性规定,允许当事人按照自愿原则协商决定。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又分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是人们必须履行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定,法律的表述常用“必须”、“应当”;禁止性规范是人们不得从事某种行为的规定,法律的表述常用“禁止”或“不得”。(二)、关于违约责任认定的法律适用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对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合同法确立了严格责任原则。对违约责任的认定,在严格责任原则下,应考虑违约的结果是否因违约方的行为造成,而不考虑违约方有无过失。当然,如果证明违约行为与违约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或者是违约方具备免责事由,则仍可不承担或者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责任。而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只有在不能证明其对违约行为无过错的情况下,即在其有故意和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违约责任。要注意的是,合同法对某些合同违约的特殊情况,采用了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严格责任原则的例外或者补充规定。例如,合同法第374条关于保管合同的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关于违约金与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对违约的一种重要的救济方法。我国《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的补救方式,在违约金的性质体现赔偿性的情况下,违约金被视为损害赔偿额的预定,这种违约金旨在补偿债权人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因而可以代替损害赔偿,在违约方支付了违约金之后,债权人不得另行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尽管突出了违约金的赔偿性,但还是有着与损害赔偿不同的特点。合同效力的具体表现如下:(1)合同依法成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2)当事人非经协商或依法律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3)当事人依法享有合同的各项权利,如给付请求权、抗辩权等。(4)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受法律保护,当这种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请求法院给予保护。(5)当事人一旦违约,就必须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新《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与旧《劳动法》相比有重大调整。鉴于此,本人特在此提醒各位朋友,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个人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怎样才能对自己更有利? 使自己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呢?根据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和相关立法精神、《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就职之前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上合法订立的,是彼此确认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证明。那么,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第一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有效证件。第二 劳动合必须充分体现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鉴于目前实践中,多是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范本,因此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解释说明合同内容,合同中关于权利义务的叙述要求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防止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应当仔细而慎重的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将是一份无效合同。第三 法定条款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包括劳动者工作的时间,劳动者的工种或职务,以及在生产上应达到的质量指标和数量指标等。(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工作中所处的客观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劳动保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体假等内容。(4)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或工资的计算方法,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5)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内容及其执行程序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其内容不得违背法律规定。(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违约金、赔偿损失、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等。第四 意定条款在劳动合同中,除了法定条款之外还有意订条款。在劳动合同中是否需要对法定条款之外的事项进行约定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商业保密的保护条款、服务期条款、特殊待遇条款等。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是纠纷产生的多发地带。在此,笔者简要予以说明。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即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劳动部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条款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这个通知是我国目前规范“守密期限”这一争议问题的较为明确的法律依据。一言以蔽之,无论是法定条款还是意定其他条款,都必须合法才能使其法生法律效力。笔者诚望广大求职者能够在求职过程中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资料来源:

从是否研究、探讨、解决了某些社会现实问题看其学术价值 ;从文章的立论看其学术价值 ;从资料的引用看其学术价值 ;从论证方法、语言文字看其学术价值经济合同(Economiccontract),从内涵上看,是指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从外延上看,它主要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1999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法人之间为显示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一般都采用书面形式。主要条款有: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的或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按其内容,一般可分为: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供用电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科技协作合同等。签订经济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遵循合法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和等价有偿原则。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违反合同,要追究责任,赔偿损失,直至法律制裁。

设计合同管理及归档的论文题目

最好找比较偏的题目写

论文的选题是论文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而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在题目中就可反映出来。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工程管理毕业论文选题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工程管理毕业论文选题(一) 1. BOT项目投资中的问题及对策 2. 工程量清单报价与传统报价模式比较研究 3. 工程量清单报价方法在招投标中的优劣分析 4. 对投资项目后评价的探讨 5. 投资项目后评估在投资中的地位探讨 6. 对我国工程价格实行“量价分离”的探讨 7. “量价分离”给工程建设带来的问题研究 8. 投标报价方法的优化设计 9. 施工企业的组织机构设计对施工企业的影响研究 10.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组织探讨 11. 建设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系统的分析与设计 12. 县乡小规模施工企业组织机构设计的优化 13. 小规模施工企业成本控制分析 14. 建设项目的分包与总包研究 15. 关于中国建设项目总承包发包模式的研究 16. 建设项目分包问题的分析与解决 17.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质量控制子系统的原理、功能开发与应用 工程管理毕业论文选题(二) 1. 评标成本控制的研究 2. 传统评标方法的优化 3. 全过程投资控制在项目建设设计阶段的应用研究 4. 智能建筑项目管理的研究 5. 可行性研究中环境保护的探讨 6. 大型政府建设项目的项目环境与组织管理问题的研究 7. 小型建设项目的环保与成本研究 8. 计算机辅助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系统的研究 9. FIDIC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的比较研究 10. 关于工程项目合同担保制度的研究 11. 工程项目不同形式的担保比较研究 12. 智能型建筑设备工程进度控制 13. 业主方的施工索赔管理 14. 索赔技巧研究 15. 如果做好反索赔 16. 工期索赔与费用索赔得比较研究 17.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研究 18. 建筑施工企业的可行性研究程序与内容 工程管理毕业论文选题(三) 1. 论监理与工程咨询 2. 社会监理的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 3. 大型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和工程保险的研究 4. 建筑企业的风险管理模式研究 5. 国内外建筑企业风险管理的异同及发展趋势研究 6. 风险预警系统的研究 7. 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 8. 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9. 设计阶段的项目管理 10. 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 11. 设计阶段三大控制的关系研究 12. 开发商的项目开发决策策略研究 13. 城市土地成片开发项目前期策划及研究 14. 开发商与承包商的合同管理 15. 承包商的履约风险研究 16. 开发商合同中的风险转嫁研究 17. 承包商对开发商合同中的风险转嫁对策 18. 不同承包形式的风险评价 猜你喜欢: 1. 2017年工程管理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2. 工程管理毕业论文题目 3. 关于工程管理毕业论文精选范文 4. 有关工程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参考 5. 工程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参考

内容提要:企业合同管理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是市场经济的外在表现,通过合同管理,现代企业在市场中实现平等的制约和权利,从而为当事人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有三种形式: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市场是靠合同运作的,市场主体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行其权利义务的。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施工任务到手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甚至忘记了,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过程,回复到计划经济的旧观念上去。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但这并不是说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所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合同在现代企业中的运用及管理:一、现代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二、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三、解决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关键词:现代企业 合同 管理 履行 纠纷 控制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制经济,再贴近些说,是契约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现代社会可以讲是合同社会。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所以,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①。一、 现代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合同签订阶段常见的问题有: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②。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需要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作载体。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4、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而“无源之水”是不存在的。 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③。6、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我国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二)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1、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2、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被忽视,结果受到惩罚。

关于合同管理的论文题目

要想写出一篇优秀的 毕业 论文,少不了论文拥有一个新颖的题目,论文题目足够有吸引力能够顺利答辩评审老师。下面我给大家带来管理类专业的论文题目参考2021,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公共管理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1、公共管理视角下我国网红的现状、问题及其治理

2、走向公共管理新范式:转型中国的策略选择

3、大数据与公共管理变革

4、公共管理研究如何“接地气”

5、大数据与公共管理创新

6、公共管理的认知科学研究:范式挑战与核心议题

7、“良方”不能缺“药引”:公用事业市场化与公共管理改革协同发展

8、范式之争:新公共管理理论再思考

9、高等学校公共管理研究生的服务学习

10、多维视角下的新公共管理

11、公立医院建设引入社会资本的公共管理研究

12、后新公共管理运动理论视角下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研究

13、新时期公共管理面临的挑战及解决之道

14、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就业竞争力研究

15、从官僚制行政到民主治理:公共管理范式转换的再思考

16、公共管理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7、中国公共管理体系的核心逻辑及与其他体系的对话

18、基于交叉学科视域下公共管理学科实践教学创新研究

19、公共管理中的他者

20、公共管理创新与实现包容性人类发展

21、 企业管理 视角下公共管理的 反思

2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类专业课程培养体系研究

23、公共管理在新常态下的发展路径探析

24、公共管理 创新思维 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25、社会组织承载政府公共管理职能问题研究

26、公共管理变革与大数据应用的思考

27、“互联网+”时代公共管理学科课程“四位一体”教学模式构建

28、基于新公共管理的普通高校管理改革对策研究

29、论我国廉政 文化 的重构

30、实现从公共管理到整体性治理的转变

31、基于公共管理角度的城市公用事业公私合作困境分析——以公交行业为例

32、公共管理本质特征及时代性分析

33、国外公共管理抗解问题研究综述

34、共生理论及其在公共管理学科的适用性研究

35、公共管理类大学生校外实践 教育 基地建设

36、变革时代公共管理学科的新整合——中国公共管理学科的再思考

37、协同创新视角下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机制探析

38、常态下的公共管理的挑战与对策研究

39、论我国公共管理的公共性

40、新常态下的公共管理面临的挑战分析

41、公共管理专业课研究性教学改革思考与探索——以公共事业管理学课程为例

42、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公共部门 人力资源管理 研究

43、试论大众传媒对公共管理的影响

44、马克思主义的管理思想与当代我国公共管理的实践与创新

45、中国公共管理案例教育发展进程评估:1986~2016

46、公共管理类大学生就业能力培养模式研究

47、 公共管理范式的兴起与特征研究

48、风险感知、政府公共管理信任与食品购买行为——对中国消费者品牌食品与安全认证食品购买行为的解释

49、大数据时代公共管理的挑战及创新模式探究

50、公共管理视阈下的档案管理范式探索

旅游景区管理论文题目

1、 地方景区管理体制的问题与对策浅析

2、 中国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文献研究综述

3、 国内景区管理研究十年--基于《旅游学刊》的综述

4、 不同类型旅游景区管理模式的对比分析

5、 大数据时代的智慧景区管理与服务探讨

6、 长白山旅游景区管理问题研究

7、 旅游景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8、 智慧旅游视角下的景区游客管理体系研究

9、 五台山景区管理研究

10、 基于环境认知的生态旅游者对景区管理方式的态度测量

11、 推行生态型旅游景区管理

12、 浅析生态旅游景区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3、 优化我国旅游景区管理的对策研究

14、 生态旅游景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 措施

15、 我国旅游景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16、 旅游景区管理改革创新研究

17、 智慧景区管理平台的设计研究

18、 试论生态旅游景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9、 基于网格化的景区管理模式创新研究

20、 我国旅游景区管理研究

21、 旅游法背景下景区管理的游客满意度研究

22、 基于社区参与的旅游景区管理

23、 庄河市旅游景区“四维互动”管理模式研究

24、 西安旅游从业人员景区管理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培养初探

25、 景区拥挤度评价体系研究

26、 四川青城山--都江堰景区管理的智慧

27、 旅游景区管理问题及对策探究

28、 基于智慧旅游视角的旅游景区管理发展探索

29、 生态旅游景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0、 云和梅源梯田景区管理创新实践探析

31、 我国旅游景区前台管理信息化评价研究

32、 旅游景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3、 五台山景区管理体制创新研究

34、 临海古城“智慧型”文化旅游景区建设研究

35、 高速免费与景区管理的矛盾探究--以华山景区为例

36、 电子门票让景区管理更规范[N]

37、 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下旅游景区管理的和谐共生机制探究--以九寨沟景区为例

38、 庐山旅游景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39、 浅谈旅游景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锦州市旅游景区为例

40、 论低碳经济视阈下的绿色景区管理

41、 体验经济时代的旅游景区管理模式

42、 毕节试验区百里杜鹃景区管理体制变迁的旅游效应研究

43、 生态旅游景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四川省南充市凌云山生态景区为例

44、 基于RFID的旅游景区管理

45、 旅游景区管理与服务测评体系构建与实证检验

46、 基于社会责任的重庆市遗产型景区管理机制研究

47、 北京“世界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实现精细化管理的路径研究

48、 石家庄旅游景区管理现状与提升对策探索

49、 生态文明视阈下的景区管理课程教学模式研究

50、 旅游景区管理现有问题及其对策

建筑工程管理毕业论文题目

1、从翻译目的论角度论建筑英语汉译

2、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建设工程管理和评价体系研究

3、国际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问题研究

4、基于ERP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5、建筑工地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实现

6、建筑行业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7、建筑工程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8、精益建造在L施工项目管理中的运用研究

9、ED泵业公司新建厂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研究

10、S大学宿舍大楼建设项目进度管理研究

11、BIM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1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研究

1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14、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研究

15、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与应用

16、工程管理模式-在Z集团中的应用研究

17、地方性建筑企业工程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研究

18、某房地产企业工程管理流程的改进探索

19、东莞市西城建筑公司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

20、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的社会支持、个体应对方式、工作家庭冲突与职业承诺的关系研究

21、天津大学高科技楼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分析

22、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探讨

23、广东某民营房地产企业工程管理模式的研究

24、邢台建筑工程管理系统的分析与设计

25、建筑智能化总包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

26、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27、房地产集团管控下多项目群工程管理体系构建及应用

28、基于上下文感知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模型的设计与实现

29、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方案设计与应用

30、建筑工程管理系统的设计研究

31、智能化工程的范围管理研究

32、BIM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

33、基于TQC理论的建筑物渗漏原因分析与防治

34、六西格玛管理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用

35、夏热冬冷地区建筑用陶瓷颗粒绝热系统技术及管理研究

36、伊春市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37、YCBM学院工程管理专业教师能力提升工程研究

38、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政策的评价研究

39、中国建筑企业海外工程承包项目管理因素研究

40、房地产建筑工程外墙打围项目风险管理研究

41、对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研究

42、推进绿色建筑工程管理关键问题研究

43、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系统的开发

44、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研究

45、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管理 方法 研究

46、建筑节能工程管理及信息系统研究

47、Y建筑公司绩效考核方案设计

48、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业在WTO“后过渡期”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对策研究

49、大型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研究

50、现代建筑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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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文摘英文文摘独创性说明及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引 言1工程项目管理概述项目管理工程合同工程合同的内涵 FIDIC条款合同管理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和特点合同管理的角度合同管理的目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职能2合同管理体系研究建筑工程合同总体策划国外成熟承包商的策划切入点我国承包商在总体策划方面的完善措施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承包商的投标目标和投标工作分析合同管理在招投标阶段的基本任务报价及合同谈判施工合同前期策划应注意的问题考虑承包商的基本利益考虑垫资施工的问题重视合同有效性的问题重视合同的审查和风险分析重视资信调查问题尽可能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施工合同实施控制建立施工合同实施保证体系的必要性建立施工合同实施保证体系施工合同变更规范管理工程变更对施工合同规范管理的影响施工合同变更的主要原因分析工程变更的程序工程变更的规范管理施工合同分包管理分包在一些大中型工程中存在的原因分包合同的规范管理3索赔索赔的基本概念索赔的含义索赔的作用索赔和反索赔索赔和变更的关系索赔的种类承包商向业主索赔业主向承包商索赔索赔管理索赔意识索赔管理的任务避免索赔存在的误区索赔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索赔程序国际程序国内程序不同种类索赔项目的起止日期计算方法索赔的证据和依据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索赔的依据索赔解决方式比较分析4我国建筑行业合同管理及索赔现状与实例分析我国建筑行业合同管理及索赔现状我国建筑行业合同管理及索赔问题产生的原因实例分析背景介绍实例分析评价与总结政府应采取的措施建筑企业应采取的对策

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摘要:业主招标制造两台50吨塔吊。招标文件包括98页的技术规范详细规定了设计要求。投标人的负责人在读到了2-3页,了解了主要的要求后,认为所要求的塔吊属于投标人公司的轻型塔吊,只需要投标人公司的相应塔吊加以改造就可以了。实际上后90多页的内容有对塔吊的更具体的内容要,所要求的塔吊根本不是轻型塔吊而是重型塔吊。投标人的报价低于400万美元,而次低报价超过了700万美元。由于差距太大,业主要求投标人确认自己的报价。投标人对标价进行了书面确认。业主对确认还不放心,在授标之前召开了会议进行进一步确认招标人是否理解了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能否完成该要求。业主要求投标人提供费用分析资料,投标人未提供。但声称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错误外,没有其他错误,错误对总报价没有影响。考虑到投标人一再表示保证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履行合同,业主将合同授予投标人。在进行初步设计时,业主意识到履约存在问题并决定开会讨论。这时,投标人才发觉价格上的巨大差异。投标人要求修改合同,延长工期并增加费用。投标人认为如果合同价格远远偏离实际成本是由于双方的错误造成的,那么业主无权要求投标人履行合同;如果业主坚持要求履行合同,那就要对合同的价格和工期进行公平的调整以使合同价格反映成本。[1]关键字:投标阶段、合同管理、招标文件。审核招标文件,首先要审核招标文件是否符合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诸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投标单位在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前提下进行投标。其次要审核其内容,确保企业自身条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需要,确保投标文件响应招标要求。对于模糊不清的地方要进行澄清,招标单位的澄清文件、会议纪要、其他补充文件以及后来的中标通知书都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最重要的是进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件的审核和分析。[2]随着招投标管理的逐渐完善,业主在招标阶段就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合同条款。这对于投标单位来说是好事,也存在不利之处。好的方面是在投标时,就了解了合同情况,便于投标价格的编制和投标策略的制订;不利的是现在的建筑市场基本是买方市场,有的业主凭借自己的地位和优势,在合同中设置明显加重承包人责任,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承包人主要权利的显失公平的条款。所以,对于投标单位来说,审定、分析合同条款是必须认真完成的工作,以便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确定投标策略。施工合同一般由十一大部分组成,即: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条款。俗话说,合同无小事。如有一方面审核不到,就有可能为以后的施工带来隐患。所以,应逐一审核这写条款。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应着重看合同文件解释顺序、适用语言和法律、使用标准规范、监理单位和图纸等方面。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对施工过程影响很大,一般应为: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招标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该解释顺序必须坚持,否则会使施工因类似问题出现而陷于被动。2.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主要审核发包方有无凭借自己起草招标文件和地位的优势,在合同中设置明显加重承包人责任,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承包人主要权利的显失公平的条款。如果有,可在标书澄清阶段提出,如果发包人态度强硬,则承包人要考虑因这些不公平因素而相应增加的费用以及如何规避风险。3.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一般情况下,承包方都要考虑提前工期,因为这样可以在业主评标时得到加分的机会,但首先要分析招标文件中的工期是否合理,有无业主因为想赶进度而恶性压缩工期现象,如果存在这种现象则要考虑赶工、增加人员机具调遣、食宿等一系列问题。另外,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都会提供初步的进度计划,承包方除了在投标时对其细化外,还要注意注明对业主供应的图纸、材料、设备的到货计划要求,为日后工期和费用索赔创造条件。4.质量与检验。这方面承包人需注意两点,一是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和重新检验方面的规定;另一方面注意招标文件中是否明确了工程试车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含有工程试车,因为一般情况下单机无负荷试车由承包人负责,无负荷联动试车由发包人负责,承包方不负担任何费用。5.安全施工。主要看其安全方面采用什么标准,要求是否严格。因为标准不同,要求不同,报价就会有很大差异。6.合同价款与支付。应主要注意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目前,合同价款的方式多以固定单价为主,尤其是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时确定综合单价水平尤为重要。而对于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的风险相对较大,要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也应在合同中约定。7.材料设备供应。这方面主要应约定好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内容,一般发包人应提供其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包括品种、规格、到货地点、供应数量、供应时间等,有时甲方要求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甲供材料、设备情况,这样乙方也应指明到货时间等详细要求。在合同中应约定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供材料、设备的单价、规格品种、地点、时间、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时的解决方法,同时要有甲供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8.工程变更。主要看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的规定,如果有设计变更,是有价格范围限制的变更,还是只要发生变更,甲方就支付变更价款。如果这样,投标价格可适当降低些;相反,如果甲方规定本合同的一切变更均不计取,投标价格就要相对高些,以便规避风险。9.竣工验收与结算。发包人应在合同条件中约定,要求承包人提供具体竣工资料的详细要求,如竣工图的份数等信息是否合乎正常要求,以避免业主拖期验收而又不对承包商给予补偿的事件发生。同时,应具体约定竣工结算的时间范围和双方 拖期结算的解决方式,从而避免因业主故意拖期结算而使承包商的财务费用及其他成本增加的事情发生。10.违约、索赔和争议。主要看对于双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的规定是否公平、公正,如果发包方对于其违约不进行任何赔偿,那么投标价格就要适当考虑该因素的影响。还有就是合同是否给定正规索赔程序,承包方在审核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时就要有意识地去寻找潜在索赔点,因为随着管理水平的提高,索赔已成为承包方创造利润的一个主要来源。11.其他。主要看发包方对工程分包和工程保险的要求。如果发包方允许分包,而承包人也有要分包的工作,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分包单位的信息,便于发包方审核。对于工程保险,目前来说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强制险,但建筑安装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并非强制险。如果发包方在合同中指明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将保费打入报价。[3]根据本案法院认为,投标人只读了部分技术规范,根据部分技术规范进行的投标属于判断错误,而不属于错读技术规范,因此拒绝了投标人修改合同或撤销合同的诉讼请求。 律师评议:投标人与中标人已经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此时投标人要求修改合同。其双方的行为受合同法的调整。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为什么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一方享有变更或撤销权呢?因从民法理论上讲,民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之一是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而做出的意思表示显然不是其内心真实的意愿,因此其所谓的民事行为缺乏有效性前提。但变更或撤销权必须通过法院行使。何谓“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失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合同的行为。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1)误解的一方当事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2)误解的当事人对合同的性质、对当事人的身份、标的物的情况、价款或者报酬等方面发生了重大误解。(3)误解是由误解的一方当事人的过失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它方的欺或者不正当影响造成的。据此,投标人虽然因自己的过错造成了对投标文件的误解,该行为仍属于合同法中重大误解的范围。但是,投标人请求变更合同,是否变更决定于法院的自由裁量。根据公平原则,过错在投标人,招标方无过错。法院若变更合同对招标方建设单位显然是不公平的。若招标方请求撤销合同,本律师认为法院裁定撤销该合同更能体现民法的精神。撤销合同的后果遵从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作为过错方投标人,应当赔偿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因此投标阶段合同管理方面主要应做的工作,就是对合同条件的审核。由于国内许多单位没有采取通用的合同文本,发包方草拟的合同条款也不尽相同。因此每个发包方重视的侧重点可能会有所不同,这样就需要投标报价人员和合同签订人员认真审核每一份投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不断积累经验,加强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合同意识,使合同真正成为自身利益的“护身符”,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并有效地指导以后的报价、合同签订以及合同的执行工作。这样,才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 工程建设招标与投标案例分析文件夹中的案例十” 承包人未读全招标文件进行的投标”[2] 蒋传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江西高校出版社,2005年版[3] 陈慧玲,马太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指南》,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合同管理论文文献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刘军; 对工程招标投标程序管理的分析和研究 [D];四川大学; 2005年[7] 葛昆; 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J]; 甘肃水利水电技术; 2003年02期[8]葛萌; 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特性与意义的探讨 [J];中国建设信息; 2005年10期; 47-49[9]胡季英 关柯 李忠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国际比较分析[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4(3)[10]杨清云; 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J];建筑; 2003年11期; 38

《论项目合同管理》论文的参考文献

[1] 张殿福. 谈工程建设监理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的合同管理[J]. 科技创新导报, 2008, (09) .

[2] 尚文英. 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结算的重要作用[J]. 建材技术与应用, 2008, (10) .

[3] 冯杰. 关于建设项目合同管理[J]. 山西建筑, 2008, (10) .

[4] 陈友胜,刘婕. 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及绩效评估[J]. 当代经济, 2008, (03) .

[5] 黄培元. 关于工程变更的监理与建议[J]. 东北公路, 2001, (04) .

[6] 孙翔,张燕. 高校基建项目中的合同管理[J]. 低温建筑技术, 2008, (02) .

[7] 施元军. 论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J]. 山西电力, 2008, (03) . 更多相关参考文献内容: 人力资源管理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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