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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工作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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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工作问题论文

关于市政工程监理的问题再探讨论文

摘要:本文就通过介绍市政工程的基本方面,提出市政监理面临的局面,并建设性的提出一些解决方案,为市政工程建设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市政工程:监理;城市建设

市政工程建设监理是一个新兴的行业,是伴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应运而生的。市政工程建设监理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工程建设质量的要求,提高整个行业的建筑工程水平,对目前的工程项目管理进行一个框架性、制度性的约束,通过体系化来提升目前的丁程建筑项目管理水平。由于其牵涉T程建设的每一个时期,与各个部门都要打交道,因此管理起来也十分的复杂,尤其是它所具有的工期紧、投资大、管理部门多的特点,对这一关系着市政建设的重要抓手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当前市政工程监理面临的问题

建筑施工单位行政化严重,合同意识缺乏

合同是每一项工程开展的最基本条件。首先应该在工程施工前就明确监理合同中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权力、义务和责任,这样才能责任到人,负责到位。其次,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市政工程一定要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履行合同的内容。一旦出现空置合同,不遵守承诺的现象,不仅会导致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这一行为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受到挑战,同时也会削弱建立权力,不断地增加各种义务,从而造成监理独立地位的丧失。这种情况通常那个表现为市政工程监理单位的行政化。当工程监理有建筑商委托成立,当监理工作的内容开始受到行政的影响,当建筑商开始对工程监理有话语权,那么市政工程监理也就不能正常运行了。再次,不履行合同的内容还包括市政监理费用的支付不符合预期。很多监理费用都是由建筑商支付的,会出现拖款、欠款的形式,这就会对市政监理造成负面影响。

建设施工方与监理方的关系不平等

监理工作的力度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保证工程监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因此,目前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方的地位总是比施工方低的现状,实际上严重影响监理作用的而发挥。这一现状的原因除了传统的建筑体制的原因以外,工程监理单位与建筑工程供过于求的失衡也是原因之一。虽然传统的工程指挥部的模式在施工方和监理方地位不平等的现象中起着主要原因,但也不可以忽视,由于市政工程建设的变少,监理单位数量不断增多,并且不注意建立过程的规范性也是重要原因。此外,建筑施工方拖欠监理单位工资,也对监理单位发挥正常监理功效产生影响。

市政工程监理单位自身不完善

首先,市政监理单位的监管工作不到位。在实际的建立过程中,在更多经济利益的诱惑下,有一些监理企业会违背工作原则,为了管理费用,将项目交给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完成,这不仅给监理单位的口碑造成恶劣影响,也严重挑战了建筑高质量要求的限定。其次,市政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不完善。监理单位应该通过建筑资质管理对行业的.企业进行调控,这是保证建筑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但目前的发展态势看来,监理T作的不到位造成了建筑市场内工序失衡,各个企业不正当竞争充斥,建筑市场一片混乱。同时,市政工程监理缺乏协调性。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责任就是三控、三管、一协调,但是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权力大部分都放到质量控制上,在其他方面缺少权力保障,影响建

2.完善市政工程监理工作的对策

规范建设施工方的行为,加强合同意识

首先,要规范建筑施工方的行为。要赋予监理方一定的权力,才能实现多少对施工方的有效制约。监理方要明确自己在市政工程施工中的地位,对施工方的行为进行规范,通过实际施工过程中各方职能的实现改变监理方和建筑施工方的地位分布,从而实现市政工程质量的有效提高;其次,要加强合同管理,增强合同意识。这需要各方不断学习和提升政治素质,在充分发挥业务能力的同时,共同合作,保证市政工程的质量,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献出一份力量。

市政工程监理单位要加大监理力度,认真履行职责

首先就是要加强管理力度,表现在监理工程师要高度认真负责,每一位工程师都应该做到“五勤”:手勤,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提高紧惕,一旦发现要随时记录;眼勤,就是要通过对施工图和现场环境考察,实时了解项目设计的各个部位和施工情况;腿勤,就是要关注施工现场,经常到施工现场检查;脑勤,就是监理工程师应该勤动脑,熟悉图纸,积极出谋献策保证工程的质量;口勤,就是要经常提醒施T人员,提醒经常容易犯的错误。在工作深度和T作方式上做到“准”“严”、“细”、“实”,就是要求做到处理问题准确及时,工作处要细心细致,严格按照施工要求,严把质量关,对出现的问题做到实质性处理,监理师做好一天都要跟班旁监,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监理单位的环保、安全监理

城市建设与每一位居民的生活都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尤其是在居民聚集区进行的施工,安全和环保的实现就越发显得重要。所以说,市政工程监理单位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为了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需要保证施工环境周边的安静和清洁,这是监理过程中应该注意到的问题;其次,安全性是最重要的一个换季,监理单位一定要注意增加和检验所有的安全防护设施,保证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的安全;再次,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应把安全、环保作为自己份内的工作,对每个工点的安全防护设施先进行检查,只有各种标准合格之后才能够开工,对开工工点的扬尘、噪声、安全防护设施随时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安全。

3.结语

目前,工程建设监理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随经济发展的进步和整个建筑行业的兴起,越来越发挥其特有的作用。但不得不承认,其管理系统的复杂性和广泛性仍然对其进一步发展产生重要影响。面对其固有工期紧、投资大、管理部门众多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规避风险,是进一步完善市政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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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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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监理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关键词】:监理现状; 监理权利; 问题; 建议 【论文摘要】:文章简介我国目前建设工程监理基本情况,分析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为解决这些问题而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建议 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已经为国际承包市场普遍认可和广泛应用,对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的责任、权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是工程建设项目有序进行的保证书。我国也开始参照执行。 1. 当前监理工作的误区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计划经济的体制决定了我国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有其本身的特点,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至今仍存在着以下误区: 监理制度仅局限于施工阶段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尤其是水利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战线较长,影响因素很多,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业主行为无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的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其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者,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而业主所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业主不规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监理委托合同,审时度势,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从大局出发,顾客第一,为业主服务,对业主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业主的信任,以利监理工作的开展。规范业主的行为,使业主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观念,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可以通过对业主招投标或业主代理招投标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不是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 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 现在,有一种说法,工程中有事情找监理。工程有问题,监理首当其冲,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供产品的质量标准,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2. 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明确定义: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目前监理工程师只是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而这一阶段主要是质量控制。从目前情况看,让一个监理单位同时具备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能力还比较困难,大多数监理公司也达不到这一水平。结合现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重点体现在施工招投标管理和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两个方面,并向设计监理发展 监理单位应具备招投标工作的能力 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择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如果监理单位能从施工招投标阶段就介入建设项目,那么它对工程建设项目就很了解,对业主选定的承包商也很了解,对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很熟悉,它的监理工作就很容易开展和实施。 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 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是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工作的原则。监理工程师最终所要做的就是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集国际和国内工程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熟练掌握《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只有熟悉合同文件,才能管好工程,使工程建设项目总目标得以实现。 3. 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 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也即监理工程师的权利问题,是一个较为敏感的话题,容易引起监理单位与业主之间及承包商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好,势必造成工程管理的混乱。因此,关于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应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并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区分: 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权 主要有:1.在工程承包合同议定的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签认;2.结算工程款的复核与否定,没有监理工程师的确认,业主不得支付工程款;3.对索赔事项的审核,确认;4.对设计、施工总包单位选定的分包单位的批准或否决。 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权 主要有:1.审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2.发布工程施工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3.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施工质量检验;4.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对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延误期限的签定。 监理工程师的建议权 主要有:1.有对工程建设相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而不是自主对发现的这一问题进行变更。2.要告诉承包商干什么,而不是怎么干。3.有对不合格的承包商向业主提出撤换的建议权。 4. 当前监理工作应解决的问题 (1) 规范业主行为,是"三制"良性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 (2) 监理人员要加强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对合同进行管理。 (3) 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深入学习和研究,这两个合同是监理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 (4) 工程款应该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工程计量应按照投标书中的工程量清单中表列序号对照计量,对工程变更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计量、计价方法予以确认。工程预付款的扣除应按照规定予以计算并扣除。目前,监理工作很难做到这一点,但是,随着投资主体多元化,监理工程师必须胜任此项工作。 (5) 加强《水利水电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学习,这是监理市场化之必须。 (6) 加强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严禁转包。 1.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请业主进行认定。2.总承包商承担分包商的责任并对业主负责,工程报验由总承包商组织并填写相应监理表格,报请监理验收,监理一般不宜对分包商直接发布指令。3.监理要加强对分包商现场情况的检查,做到对分包商有效控制。4.不许承包商对工程进行转包,严禁分包商再次分包。 (7) 监理表格要规范化、统一化。目前,监理行业都有自己的不同的监理表格,各地区又有各地区的监理表格。监理市场应有一套统一的监理表格,并应有一套与之相配套的监理应用软件,正如同财务软件一样,能够使承包商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及时核定、整理,并向业主报告,并能与工程建设其他部门紧密联系。 (8) 承包商应加强在监理知识方面的学习,提高承包商对"监理"的认识,懂得监理程序与要求等,便于工程项目的实施。 (9) 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理人才大市场,提供合格的监理工程师供监理单位择优录用,提高工程建设监理的整体水平,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作用。 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工程咨询实践,要提升我国监理地位,强化监理作用,促进监理产业发展,我们应该向以下方向发展:(1) 发展全能监理。监理服务的业务范围不应仅仅局限于施工阶段,可扩展到规划、设计、招标等阶段,逐步扩展到为业主提供投资规划、投资估算、投资分析、设计跟踪监理、项目代建管理等技术含量更高的服务。(2) 改革取费方式。随着业务深度和宽度的扩展,监理取费可考虑采用多种、更加灵活的取费方式,适度提高监理单位的盈利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从以前的依靠劳动力服务收取基本的监理费模式逐步转化为依靠脑力高智能服务赚取更高比例的监理费模式。(3) 强化监理权力(监理措施、手段)的法理依据。监理拥有项目管理权力,在建设中发挥作用,主要来源于业主对其的监理委托合同,同时也来源于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只有拥有足够的法理依据,监理才能切实拥有“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措施和手段。(4) 加强监理责任。只有承担相应的责任,监理才能赢得尊重和充分发挥作用。建设监理的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刑事三类。监理单位要为其在监理委托合同中的违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为其在监理活动中的违约行为和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要为其在监理活动中的严重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和监理责任人员,要承担刑罚的后果。总体来讲,未来监理应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在建设规划、设计、施工招标、施工、保修期等各个阶段向业主提供咨询或代理业主工作或对设计进行监督,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控制。三、监理行业发展的思考:下面主要从经营管理和人力资源两个方面来谈谈监理行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策略(一)经营管理方面目前,由于受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等影响,监理企业只局限于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这不仅与我国推行监理制度的初衷相悖,而且也不符合国际惯例。我国监理企业要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必须转变传统的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经营方式。因此,拓宽经营思路,建立适应国际竞争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体系,占领国内、国际市场对于监理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1、多元化经营:入世后,我国的监理市场将逐步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运作,业主的需要就是我们的市场。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都应从满足业主的需要出发,以业主为关注焦点。目前,我国工程发包模式单一,导致监理工作的内容单一化。入世后,我们将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国际通常采用的发包模式,因此,通过认真研究、分析工程项目建设的业主需求,参照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模式,发展工程前期的咨询业务和设计阶段监理业务及后期的项目评价,将目前监理服务主要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真正拓展为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不断扩大经营范围,努力开展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业务,向业主提供满意的技术和管理服务,将是我们永恒的追求。2、规模经营:我国监理行业应通过企业的兼并、收购、联合等动作造就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实力的股份制监理企业集团,集团内各独立法人采取相互控股、参股的方式,进行资产联合。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配置生产要素,从而形成强大的技术管理和技术服务的能力,并获取规模经济效益。这对于我国监理企业向纵深发展,增强与国外知名咨询监理企业抗衡竞争的能力,占领国内、国际市场,将奠定良好的基础。3、国际经营:我国监理企业应未雨绸缪,摒弃被动等待的思想,树立积极进取的观念,主动学习分析世贸组织的规则和各种协议及国际监理市场的法规和惯例,进一步提高对国际经营的认识,分析和预测入世对我国工资咨询和建设监理市场的影响、监理行业的变化、竞争对手的变化。寻求与国外知名的监理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熟悉国际竞争规则,真正做到按国际惯例开展监理服务,从而提高我国监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的经营管理水平。(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监理工程师是利用自身高智能的管理技术服务于业主,通过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控制,通过合同、信息的管理,及时协调各方矛盾,最终圆满完成监理工作。因此,监理工程师的综合素质水平是做好监理工作的根本,也是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保证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监理企业目前整体业务水平普遍较低,现有从业人员大多专业单一,知识面窄,服务意识淡薄,综合素质有待加强。企业的发展需要人才来推动,我国监理企业要想参与国际竞争,必须制定长远的、切实可行的人才发展战略规划,确定科学的用人机制。在培养和引进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方面加大力度,建立自身的人才优势。通过对人力资源的开发,焕发出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聪明才智,增强主人翁意识,建立其对企业的归属感,从而减少企业的人才流失。同时,通过对员工进行职业生涯设计,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创建不同层次的人才结构,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根据我们的经验,一个比较全面的监理工程师的培养周期大致需要3-4年的时间,其中1-2年的时间是对现场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模式的熟悉和掌握,另外两年是参与协调现场错综复杂的关系,参与进行工程计量、协助处理索赔。经过这样的培训的监理工程师基本可以达到目前建设市场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此外,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还需要有优良的职业道德操守,健康的身体,高度的责任心,无私的奉献精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一个复合型的人才,必须通晓建设法规,了解工程计价,熟悉现场施工,对相关的建筑材料检测规范、施工规范必须非常熟悉,同时还要了解设计、环保、消防等方面的有关规定。鉴于监理工程师资格的特殊要求,对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助手)的资格认定,不单纯要考察其是否可以通过资格考试,还必须增加现场监理服务时间的考核要求,单位在培训和聘任监理工程师时,也要把现场服务时间、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领导能力等因素作为考核的软指标,使培训和聘任的监理工程师在业务上做到一专多能,这样的监理工程师放到现场,比较容易配合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日常的监理工作也会完成的得心应手,在建设项目中容易形成管理核心,也使监理工作比较利于推进,容易获得施工单位的服从和业主的信任。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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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工程监理工作论文

论文摘要:全过程监理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方法。全过程监理是对某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事前控制是指对工程预备阶段的控制,如测量成果的复核,试验数据的审批,施工工艺的慎重推敲等;事中控制是指对工程施工过程的控制,如突发事件的处理,人为因素的监督等;事后控制是指工程结束后质量的控制,如砼强度不足的返工处理,在不影响内部质量下的修整等。1工程质量监理中的关键因素由于影响公路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工程监理基本上形成了具有地区特色的治理体系和治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的基本特点是战线长、工作面广,尤其是高等级公路工程量大,投资高,因而对其影响因素很多,治理起来也比较难,这就要求我们监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抓住工作重点,主次分明。1.1治理者的重视近几年来,我省的高速公路得到迅速发展,公路建设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但是个别承包商不能很快地适应新形势,在市场角逐中只注重工程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进度,忽视具体的工程质量,有些工程是低价中标和赶工期,工程质量频包直接损坏了承包商的诚信度,这就要求治理者对其要加强监督。1.2提高全员质量意识一项工程若要获得最好的质量,不论是设计或施工单位,还是工程治理机构,虽然承包商是关键,但是全员质量意识是根本,尤其施工单位此点更重要,有些参加施工的部分工人的文化程度不是很高,你跟他讲大道理,很有可能听不进,质量意识的灌输要分层次,一级一级地下去,使得往往是很复杂的理论,逐渐会变得浅显易懂,实践证实,一个施工企业,只有承包商重视质量,而没有配套的质量治理办法,无济于事,治理必然是事倍功半,通过各种手段提高全员质量意识,要求施工各个环节做到严把“八关”,即材料、试验、操作、测量、交接、责任、领导检查、手段。2全过程监理2.1事前控制首先要督促承包商自检体系的正常运行。承包商自检体系是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即“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企业自检”的基础环节,同时也是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点。要严格审查分项工程的开工告。分项工程开工以前,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审承包商的开工告,提出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共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对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方案、建筑材料、施工放样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批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项目等必要的基础资料。要做好工程的“预控”。“预控”是指对工程施工质量的预先控制工作,也就是在工程确定方案以前,应能了解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予以事先控制。在单项工程开工前,应及时召开技术交底会和监理、承包商见面会,促进了解,剖析工序,细化要点,把一切可能发生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没有较高水平的监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就发现不了问题,同样也无法解决问题。因此,驻地监理首先应加强监理的技术考核和业务学习,对将要开工的分项工程做到胸有成竹。结合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对一些关键工序作出施工监理提示,以避免不必要的返工和浪费,提高一次性合格率。加强试验检测、测量监督监理工作。在各项工程施工中,应对工程的位置、高程尺寸及线形的准确性进行检查,并对中间交验和竣工验收进行检查,是预防和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因此,在工程监理过程中,要加强工程测量检测的检查工作。试验检测的任务是对各个工程项目的材料、配合比和强度进行有效的控制,以保证各项工程的物理、化学性能达到规定的要求。试验监督检查工作应对进场材料按规定的要求。试验监督检查工作应对进场材料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做好各种配合比试验、集料级配、标准击实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定的频率进行施工抽样检测试验,并做好工程验收试验检测工作,试验数据应保证科学、准确、严谨,以指导工程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和监督。2.2事中质量控制第一、要加强旁站监理。监理的工作实质是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治理工作,旁站是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旁站应能找出监理工序的关键所在,对隐蔽工程必须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地进行旁站,并作好施工记录,同时用照片的形式对这些隐蔽部位的施工过程加以留存。在旁站过程中要认真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进展情况。对施工中一些突发性问题,应做到处理果断、及时。对于非隐蔽工程应做到旁站与巡视相结合,驻地监理应做到发现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不隐瞒问题。第二、土方施工质量控制。驻地监理应重视路基土方试验段的工作,通过试验段的施工,来确定机械设备的配套、碾压组合、松铺系数、压实遍数等专项指标,并用来指导施工。认真检验路基填方所用土质特性,抽检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量、液限、塑性指数等数值,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土场不得用于路基填方施工,执行三不抽检,即:有“弹簧”不抽检,含水量偏高不抽检,平整度不好不抽检。第三、桩基础施工质量控制,施工监理应认真阅读设计文件中有关工程地质资料,发现在流砂、暗渠等不良地质,应提示承包商采取措施,认真复核护筒位置,检测泥浆比重,泥浆稠度及循环情况,进行水下混凝土灌注过程中,必须全过程旁站。严格控制混凝土配比,检查外加剂使用情况,量测导管埋深,井孔水头等,并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情况,灌注过程中应规范要求,留取相应试件。第四、涵洞砌筑工程质量控制,对于用作砌筑工程的石料,应保证无风化无杂质,厚度不应小于规范要求,颜色与纹理应一致,片石分层砌筑,严禁将片石摆满后灌浆,采用座浆法进行施工。砌筑时,砂浆应有较好的和易性,砂浆应饱满无空间。督促承包商作好勾缝和后期养生工作。第五、台背回填土质量控制,桥头跳车已成为公路工程建设中的一大通病,危害甚大,处理起来比较困难,解决桥头跳车问题要从基础抓起。首先要控制台背回填土的灰土拌和方式,要求必须采用集中拌和方式来保证其掺和均匀性,严格检测石灰的钙镁含量及拌和后的石灰剂量,控制压实厚度,依照试验确定的压实遍数、碾压组织进行监督。第六、重视结构物的外观质量。在目前,质量意识普遍提高,结构物外观已成为一个衡量混凝土体质量的关键要素,做到混凝土外观光滑、平整、密度、无漏筋、无蜂窝、无麻面、颜色一致。模板应要求做到接缝顺直,不漏浆、不跑模。混凝土振捣应做到快放慢抽,保证振捣范围、振捣时间和振捣频率。2.3事后质量控制。监理人员应认真做好内业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工程质量的优劣,内业资料具有重要的位置,内业资料的整理应遵循“完整、及时、准确”的原则,设立专门的与承包商独立的资料档案室,依照档案法和工程档案条例,制订相应的资料治理方法,设专人负责、分类明确、卷内目录详尽,资料填应及时归档。隐蔽工程的监理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隐蔽工程是质量隐患的埋藏点,也是最不轻易控制的,因其隐蔽性很强,控制起来就难,作为监理控制来讲最好的办法是进行过程控制,对施工过程中的每道工序都要细致检查和全方位旁站,做到“眼快、嘴快、行动快”,及时发现施工中的缺陷,并迅速排除掉,避免工程隐患的出现,对独立的公路工程或构造物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检测和检查,一旦不合格马上进行返工处理,避免因此而引起巨大的浪费。现场监督是监理监控的重要措施,现场监督主要通过巡视和旁站来完成,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中的每一道工序都要巡视、旁站、抽样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醒承包商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使质量误差控制在答应范围内,以便充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而对于每一次巡视检查的情况都要具体记录在监理日志上,以便以后查找有关工程资料,及时对整个工程的的质量作出综合评定。

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作用确保工程质量工学论文

摘要: 自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试行以来,工程监理行业发展迅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遇到了一些问题,本文就当今工程监理行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

关键词: 工程监理;工程质量;解决办法

引言

工程监理行业从发展到现在,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中是不可缺少的,但并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在越来越复杂的新形势下,就要求我们实事求是地探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以确保工程质量。

1 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从工程建设监理制度1988年在我国开始试点至今20多年里,建设部对工程监理的初衷,一直都是“三控、二管、一协调”,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也就是说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应该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监理就应该参与,在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更应体现监理的重要。而在《建筑法》中仅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操作中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另外,《招标投标法》也对监理的实施范围有所界定,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确有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一些不正当的竞争。以上说明尽管我国已颁布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于监理制度都有所涉及,但是真正的能全面明确监理工作职能的法律文件还很缺乏。

社会对监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俗话说:“想要别人重视自己首先要自己重视自己”,首先许多监理公司对自己不够重视,大部分社会监理机构为了降低公司成本,往往采取项目聘任制,对外地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所在地招聘,工程结束后,若无后续工程,就不一定能继续从事监理工作,造成监理人员的不稳定。其次有许多监理公司为了承揽到监理业务,违背国家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而制定的监理取费标准,自己通过降低费率来保证本公司在监理市场上的竞争力度,这样造成了监理的实际收费过低,使得从事监理的人员收入也很低。第三尽管绝大多数的社会监理人员都能按照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自己的监理工作,但是还存在小部分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责任心,缺乏一定的职业道德,影响了整个监理业的形象。

工程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和监理队伍的组成上,目前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 不够合理,一是在设计、施工单位工作多年现已退休的人员,尽管他们有丰富工作经验,但是由于年龄的原因,使得他们没有充沛的精力,对于新知识接受的很慢。二是一些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改行为监理,而监理单位没能及时给予他们业务培训,再加上自身不具有自学监理知识的能力,因而,在这些人只具有一定的`设计与施工经验,而对监理知识及其匮乏。

三是新的大学毕业生,尽管他们精力充沛、勤学好问,但是他们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因此,目前监理队伍缺乏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

从我国实行工程监理制到现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但没有认识到工程监理能够帮助他们减轻工作负担、确保工程质量,反而错误的认为实行工程监理制削弱了他们手中的权利,产生了抵触情绪。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时凡是涉及质量责任问题不管什么原因,全都强加于工程监理身上,并到处宣扬工程监理无能、无用。其结果,无形中对监理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近几年,社会对监理的观念有所改变,认可度有所提高,并且有一些较好的措施和方法在工作中得以实施,但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问题依然存在。

2 解决办法

国家应加强对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

我国在《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尽管都对建设监理有一定的涉及,但是这些法规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仅把监理工作限定在施工阶段偏向于施工质量的管理,使人们在对监理制度的认识上存在不同形式的偏差。面对此情况,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应该对《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现有法律中关于工程监理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统一对监理的认识。同时,还应对建立一些更加能促进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制度,使工程监理机构的竞争意识得以提高,促进我国监理与国际监理的接轨。

监理企业要积极主动不断强化自身

工程监理机构要加强监理权威的树立。一方面监理机构是受雇于建设单位的,代表建设单位来管好工程,要服从于业主;另一面,监理作为一个社会职业,国家的法律、法规赋予其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为社会负责的责任。所以,工程监理机构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同时,还要对社会负责。在确保工程顺利、保证工程质量方面,是一致的。一旦有不一致出现,大多是建设单位存在问题。所以,在工程的监理过程中,监理要在此过程中独立行使监理的职能,把监理的权威性强化起来。

工程监理要加强自己的整体素质和水平能力的提高

首先要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管理,推进监理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技术与管理的符合型人才的培养,在人才结构上,监理公司要不断进行调整,尽快引进缺乏的人才,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对新引进的人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能力水平,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应的培训,为今后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对于在职人员,面对当今社会知识经济飞速发展,应阶段性的开展有关控制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规程、标准能力的培训班,从而促进工程监理人员不断提高水平及能力、强化自身的综合素质。为工程监理人员能够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而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与工程监理加强合作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转变从传统的对工程监理的错误认识。不要把工程监理看作是削弱自身权利对象,去除对他们的抵触情绪。应把工程监理看作是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为他们减轻自身工作负担和压力的不可缺少的好帮手;是有利于他们为了能够随时随地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工程情况不可缺少的眼线、耳目;是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提高不可或缺的施工现场战斗员。除此之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还应与工程监理监理建立相互依靠、相互信任、相互协作的伙伴关系。凡是由工程监理提出的正确的有关工程方面的意见,均应给予全力支持。让工程监理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工程管理毕业论文工程监理

你好,如果可以的话给我一个邮箱,这是我上图书馆资源数据库(万方,中国知网等)搜索得到的最新的文章,希望能帮得上你。八篇文章题名为:《北京地铁1、2号线线路设备改造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工程监理保险的资产负债管理》《试论公路工程监理资料和施工资料的编制》《浅析工程监理的现状与发展》《基于需求导向下的工程监理理论分析》《基于博弈论的工程监理问题再分析》《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比较——引发的工程监理发展向工程项目管理转化》《工程监理服务质量的灰色模糊综合评判》希望对你有帮助~ 知道 举手之劳团队 队长:晓斌

浅谈当前工程监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摘要:工程建设监理是建设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监理在促进、保证工程质量的作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阶段工程监理不到位,“名不副实”、难于充分发挥作用等,直接或间接着监理活动的。本文试从工程监理体制、机制上,探讨当前工程监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关键词:监理 问题 对策 关键词:监理 问题 对策 一、影响监理工作的主要问题 1、监理单位的体制问题。 目前,我国监理单位的性质,基本上都是股份制的民营。内部人员的组成,是股东与雇员的关系,除了股东和在该公司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能相对稳定在一个单位里执业外,其他监理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有的工程一个施工周期,会调换多个监理人员。有的监理公司,名义上是外地“某某监理有限公司”,且资质等级都是乙级、甲级公司,但实际操作、运转的人员都是当地人士,一套班子多个牌子、“借鸡抱窝”的情况较多。 2、监理与业主的关系问题。 监理与业主的关系,从讲,应该是委托与被委托方的合同关系,并且不存在利益和厉害关系。但现在有很多监理公司与工程项目的建设方存在着“姻亲”关系:有的是建设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有的虽然不是集团公司的一部分,但集团公司“某某经理”、“某某领导”却是该监理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着、存在着自己干的活自己监理,此类监理项目机构类似或等同于建设单位的“工程部”。 3、承揽监理业务的不恰当竞争。 工程施工周期、监理取费费率以及监理人员的素质,从理论上讲应该是协调的。但自从工程施工招标实行最低价中标以来,监理招标、监理业务的承揽也实行最低价承包。在监理业务竞争时,很多建设单位不是优先考察监理单位的资质、人员的素质,而是以最低的监理取费标准为选择的唯一标准。部分监理单位为了能得到监理业务,也互相压价,以致个别工程的监理取费标准仅有8‰。低价承揽业务很难高素质监理人员的到位或到位率。以某综合楼工程为例,该工程建筑面积㎡,框架七层,工程造价万元,工程建设合同工期为8个月,监理取费×8‰=万元,每月均摊为万元。按本地区总监理工程师月工资2500~3500元、监理工程师月工资2000~2500元、监理员月工资800~1200元测算,监理单位对该工程监理人员的配置以及负有责任且有签批权的监理工程师的到位,就很难得到保证。从现场抽查的情况看,在监理一线工作的监理人员,多数工程是监理员。有的开发商,低价委托工程监理,监理公司象征性地委派几名监理人员到场监理,履行验收签字的义务,而实际对工程“监理”的是甲方组建的业务素质远强于监理项目机构人员的工程部的人员。 4、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实行监理行业准入制度以来,我国监理队伍的相应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部分监理工程师,从全国执业中获得;近年,部分省、市,经过主管部门考核,很多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资格。但是,从整体素质而言,仍然还不能适应监理市场的需要。一方面现有的监理从业人员,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是从不同的专业转换而来,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管理部门、大专院校或其他下岗单位的转行或退休的监理人员,学历相差悬殊,有生,也有初中毕业,且文化水平偏低的占绝大多数;职称差别很大,有高级工程师,也有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 5、部分监理人员事中、事前控制的能力偏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理旁站到位不到“点”。 到施工现场隐蔽抽检、巡查时,经常可以听到现场监理人员的回答:“施工单位还没有报验”,或在监理验收签认后,监督抽检发现并指出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质量问题时,如:KL纵筋的锚固长度严重不足;柱筋纵筋由多变少直径由小变大插筋的锚固长度短2/3等时,现场监理人员经常会“如梦初醒”“理直气壮”地“指导”施工人员应“如何如何”,或会告诉你,他已经发现,等等。这些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之所以出现质量问题,咎其责任主要应由施工方承担,但与监理旁站不到位或到位不到“点”有着直接的关系。 二、加强管理,提高综合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加强对监理企业的宏观管理。 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给各地企业的流动、竞争带来了广阔的空间。但是外来企业的名不副实的进入,不但不会促进竞争,反而会影响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在对外地企业的监管上,一是准入等级制度,重点要核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执业注册人员是否一致;二是强化对监理执业人员的管理。省、部级控制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等应对监理上岗人员进行备案登记管理,规定在一个单位的最低执业期限、流动报备管理等,减少或避免过于频繁的流动,保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三是建立、健全连带责任制。公司领导对总监,总监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一般监理人员,不仅要负管理上的连带责任,而且要负技术上的连带责任,提高业主和施工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 (二)、制定合理的监理取费标准,制止不正当竞争。 建筑产品是承包商生产出来的,监理业绩和信誉是靠规范操作建立起来的。监理操作的很多,当前特别要重视规范监理取费标准。市场竞争激烈,每一项工程都会有七八家甚至更多的单位竞相投标,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有的单位为了达到承揽工程的目的,采用一些不规范不正当的手段来提高竞争力,排挤别人,当前最突出的方式是主动压低取费标准。这种行为,虽能揽到监理业务,但却给工程监理的实际操作留下隐患。要知道,没有良好的成果最终是得不到业主的认同的。低价的代价基本上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给所在单位的长远发展设下了绊脚石。所以,合理取费标准是规范监理的基础,它能为项目实际监理创造必要的物质基础。(三)、加强对执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是提高监理质量的有效途径。 监理人员的素质是形象的窗口,企业要重视、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培训。从监理在施工现场反映的情况看,监理企业主要应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一是及时、适时及做好施工图的熟悉、审阅工作。 监理单位在收到全套施工图纸后,监理公司要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阅图纸,领会设计意图,熟悉图纸细节,明确工程监理的关键部位,对控制目标进行分解,编制分项工程、关键部位监理旁站规划及实施细则。在施工图审阅和监理时,要克服和消除“施工图是经过审查的”、只要“按图监理就可以”的思想。要领会、理解设计说明中“未尽事宜按有关规范、标准施工”的深层含义,要善于在“纸上谈兵”时,事前发现诸如楼梯梯段净高不足、楼梯平台净宽不足等违反强制性标准、不符合规范规定且使用功能等设计疏忽,并在工程施工、隐蔽前发现、协调处理。 二是适时做好从业人员的不定期培训。 当今是新知识、新材料、新技术在各行业速度极快的,不断更新思想,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更新技术是各行各业生存的需要,不更新就意味着倒退,就意味着等待淘汰。当国家对建筑业有新的法规、政策出台时,当某种现象已经成为行业的通病或顽疾时,当某工程质量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影响极大时,当国家对建筑新材料的使用、推广应用新操作技术,对规范、图集作较大调整时,监理企业要适时对从业人员进行短期的强化培训,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从业人员要克服通过行业准入关就可万事大吉的思想,要及时、主动、尽快掌握相关的法规,不断拓宽知识面,掌握从业的基本技能。 (四)、落实旁站制度,保证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工程质量。 监理工作的重点要放在事前控制,这是监理职能的要求。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隐蔽、施工,监理人员要实行旁站、巡视或平行检查,不能等到即成事实,待施工质检报验后,才“秋后算帐”。因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一旦形成,轻则做返工处理(如钢筋尚未隐蔽)影响工期,重则违反强制性条文,留下工程质量隐患或永久缺陷。一旦出现需要采取事后补救的情况,虽然主要责任在施工方,但也从侧面反映了监理的业务水平、监理的深度、事前控制等方面能力的不足。所以,制定针对性强、符合所监工程特点的监理旁站计划,并在实际监理活动中予以落实,更好地体现监理企业综合水平和现场监理人员管理良好素质。 (五)、 加强管理,严格验收程序。 监理是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组织。无论从隶属关系还是从合同关系上监理都不应为施工单位承担质检工作。不能让施工企业的自检流于只作资料的形式。监理每次验收时,只要发现其不合格分项超出抽检允许数量,就不要继续往下进行验收,要求其先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次验收,监理除验收首次发现不合格项整改情况外,对所报验收段重新全面抽验。以此类推,直到抽验合格为止。这样可以避免施工单位只改正监理提出部位,而对其他部位不预检验及整改的弊病,从而督促其质检员认真验收。 三、结束语 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既有体制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也有机制上需要探索、解决的制度的原因。解决和克服这些问题,需要企业自身的重视,执业人员的努力,也需要主管部门的协调、管理和支持,更需要全行业共同创造和谐的监理氛围。这是网上找的,我是很想帮你,可1w字我真的写不出来!祝你好运!

建设监理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关键词】:监理现状; 监理权利; 问题; 建议 【论文摘要】:文章简介我国目前建设工程监理基本情况,分析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为解决这些问题而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建议 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已经为国际承包市场普遍认可和广泛应用,对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的责任、权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是工程建设项目有序进行的保证书。我国也开始参照执行。 1. 当前监理工作的误区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计划经济的体制决定了我国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有其本身的特点,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至今仍存在着以下误区: 监理制度仅局限于施工阶段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尤其是水利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战线较长,影响因素很多,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业主行为无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的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其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者,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而业主所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业主不规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监理委托合同,审时度势,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从大局出发,顾客第一,为业主服务,对业主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业主的信任,以利监理工作的开展。规范业主的行为,使业主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观念,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可以通过对业主招投标或业主代理招投标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不是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 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 现在,有一种说法,工程中有事情找监理。工程有问题,监理首当其冲,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供产品的质量标准,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2. 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明确定义: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目前监理工程师只是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而这一阶段主要是质量控制。从目前情况看,让一个监理单位同时具备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能力还比较困难,大多数监理公司也达不到这一水平。结合现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重点体现在施工招投标管理和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两个方面,并向设计监理发展 监理单位应具备招投标工作的能力 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择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如果监理单位能从施工招投标阶段就介入建设项目,那么它对工程建设项目就很了解,对业主选定的承包商也很了解,对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很熟悉,它的监理工作就很容易开展和实施。 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 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是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工作的原则。监理工程师最终所要做的就是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集国际和国内工程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熟练掌握《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只有熟悉合同文件,才能管好工程,使工程建设项目总目标得以实现。 3. 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 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也即监理工程师的权利问题,是一个较为敏感的话题,容易引起监理单位与业主之间及承包商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好,势必造成工程管理的混乱。因此,关于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应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并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区分: 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权 主要有:1.在工程承包合同议定的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签认;2.结算工程款的复核与否定,没有监理工程师的确认,业主不得支付工程款;3.对索赔事项的审核,确认;4.对设计、施工总包单位选定的分包单位的批准或否决。 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权 主要有:1.审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2.发布工程施工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3.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施工质量检验;4.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对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延误期限的签定。 监理工程师的建议权 主要有:1.有对工程建设相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而不是自主对发现的这一问题进行变更。2.要告诉承包商干什么,而不是怎么干。3.有对不合格的承包商向业主提出撤换的建议权。 4. 当前监理工作应解决的问题 (1) 规范业主行为,是"三制"良性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 (2) 监理人员要加强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对合同进行管理。 (3) 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深入学习和研究,这两个合同是监理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 (4) 工程款应该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工程计量应按照投标书中的工程量清单中表列序号对照计量,对工程变更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计量、计价方法予以确认。工程预付款的扣除应按照规定予以计算并扣除。目前,监理工作很难做到这一点,但是,随着投资主体多元化,监理工程师必须胜任此项工作。 (5) 加强《水利水电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学习,这是监理市场化之必须。 (6) 加强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严禁转包。 1.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请业主进行认定。2.总承包商承担分包商的责任并对业主负责,工程报验由总承包商组织并填写相应监理表格,报请监理验收,监理一般不宜对分包商直接发布指令。3.监理要加强对分包商现场情况的检查,做到对分包商有效控制。4.不许承包商对工程进行转包,严禁分包商再次分包。 (7) 监理表格要规范化、统一化。目前,监理行业都有自己的不同的监理表格,各地区又有各地区的监理表格。监理市场应有一套统一的监理表格,并应有一套与之相配套的监理应用软件,正如同财务软件一样,能够使承包商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及时核定、整理,并向业主报告,并能与工程建设其他部门紧密联系。 (8) 承包商应加强在监理知识方面的学习,提高承包商对"监理"的认识,懂得监理程序与要求等,便于工程项目的实施。 (9) 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理人才大市场,提供合格的监理工程师供监理单位择优录用,提高工程建设监理的整体水平,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作用。 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工程咨询实践,要提升我国监理地位,强化监理作用,促进监理产业发展,我们应该向以下方向发展:(1) 发展全能监理。监理服务的业务范围不应仅仅局限于施工阶段,可扩展到规划、设计、招标等阶段,逐步扩展到为业主提供投资规划、投资估算、投资分析、设计跟踪监理、项目代建管理等技术含量更高的服务。(2) 改革取费方式。随着业务深度和宽度的扩展,监理取费可考虑采用多种、更加灵活的取费方式,适度提高监理单位的盈利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从以前的依靠劳动力服务收取基本的监理费模式逐步转化为依靠脑力高智能服务赚取更高比例的监理费模式。(3) 强化监理权力(监理措施、手段)的法理依据。监理拥有项目管理权力,在建设中发挥作用,主要来源于业主对其的监理委托合同,同时也来源于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只有拥有足够的法理依据,监理才能切实拥有“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措施和手段。(4) 加强监理责任。只有承担相应的责任,监理才能赢得尊重和充分发挥作用。建设监理的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刑事三类。监理单位要为其在监理委托合同中的违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为其在监理活动中的违约行为和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要为其在监理活动中的严重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和监理责任人员,要承担刑罚的后果。总体来讲,未来监理应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在建设规划、设计、施工招标、施工、保修期等各个阶段向业主提供咨询或代理业主工作或对设计进行监督,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控制。三、监理行业发展的思考:下面主要从经营管理和人力资源两个方面来谈谈监理行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策略(一)经营管理方面目前,由于受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等影响,监理企业只局限于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这不仅与我国推行监理制度的初衷相悖,而且也不符合国际惯例。我国监理企业要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必须转变传统的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经营方式。因此,拓宽经营思路,建立适应国际竞争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体系,占领国内、国际市场对于监理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1、多元化经营:入世后,我国的监理市场将逐步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运作,业主的需要就是我们的市场。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都应从满足业主的需要出发,以业主为关注焦点。目前,我国工程发包模式单一,导致监理工作的内容单一化。入世后,我们将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国际通常采用的发包模式,因此,通过认真研究、分析工程项目建设的业主需求,参照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模式,发展工程前期的咨询业务和设计阶段监理业务及后期的项目评价,将目前监理服务主要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真正拓展为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不断扩大经营范围,努力开展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业务,向业主提供满意的技术和管理服务,将是我们永恒的追求。2、规模经营:我国监理行业应通过企业的兼并、收购、联合等动作造就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实力的股份制监理企业集团,集团内各独立法人采取相互控股、参股的方式,进行资产联合。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配置生产要素,从而形成强大的技术管理和技术服务的能力,并获取规模经济效益。这对于我国监理企业向纵深发展,增强与国外知名咨询监理企业抗衡竞争的能力,占领国内、国际市场,将奠定良好的基础。3、国际经营:我国监理企业应未雨绸缪,摒弃被动等待的思想,树立积极进取的观念,主动学习分析世贸组织的规则和各种协议及国际监理市场的法规和惯例,进一步提高对国际经营的认识,分析和预测入世对我国工资咨询和建设监理市场的影响、监理行业的变化、竞争对手的变化。寻求与国外知名的监理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熟悉国际竞争规则,真正做到按国际惯例开展监理服务,从而提高我国监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的经营管理水平。(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监理工程师是利用自身高智能的管理技术服务于业主,通过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控制,通过合同、信息的管理,及时协调各方矛盾,最终圆满完成监理工作。因此,监理工程师的综合素质水平是做好监理工作的根本,也是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保证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监理企业目前整体业务水平普遍较低,现有从业人员大多专业单一,知识面窄,服务意识淡薄,综合素质有待加强。企业的发展需要人才来推动,我国监理企业要想参与国际竞争,必须制定长远的、切实可行的人才发展战略规划,确定科学的用人机制。在培养和引进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方面加大力度,建立自身的人才优势。通过对人力资源的开发,焕发出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聪明才智,增强主人翁意识,建立其对企业的归属感,从而减少企业的人才流失。同时,通过对员工进行职业生涯设计,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创建不同层次的人才结构,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根据我们的经验,一个比较全面的监理工程师的培养周期大致需要3-4年的时间,其中1-2年的时间是对现场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模式的熟悉和掌握,另外两年是参与协调现场错综复杂的关系,参与进行工程计量、协助处理索赔。经过这样的培训的监理工程师基本可以达到目前建设市场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此外,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还需要有优良的职业道德操守,健康的身体,高度的责任心,无私的奉献精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一个复合型的人才,必须通晓建设法规,了解工程计价,熟悉现场施工,对相关的建筑材料检测规范、施工规范必须非常熟悉,同时还要了解设计、环保、消防等方面的有关规定。鉴于监理工程师资格的特殊要求,对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助手)的资格认定,不单纯要考察其是否可以通过资格考试,还必须增加现场监理服务时间的考核要求,单位在培训和聘任监理工程师时,也要把现场服务时间、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领导能力等因素作为考核的软指标,使培训和聘任的监理工程师在业务上做到一专多能,这样的监理工程师放到现场,比较容易配合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日常的监理工作也会完成的得心应手,在建设项目中容易形成管理核心,也使监理工作比较利于推进,容易获得施工单位的服从和业主的信任。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8. [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条文说明, 2002. [3] 田金信主编. 建设项目管理.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

自从工程施工招标实行最低价中标以来,监理招标、监理业务的承揽也实行最低价承包。在监理业务竞争时,很多建设单位不是优先考察监理单位的资质、人员的素质,而是以最低的监理取费标准为选择的唯一标准。部分监理单位为了能得到监理业务,也互相压价,以致个别工程的监理取费标准仅有8‰。低价承揽业务很难高素质监理人员的到位或到位率。

浅谈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毕业论文

管理学认为,过程管理是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活动。所有的工作都是通过“过程”来实现的。因此,项目管理中的PDCA循环也是一个过程管理,控制好PDCA循环中的每一个过程,就能为成本管理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管理学还认为,管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管理水平的提高有赖于不断的学习。因而,只有在建筑施工企业掌握了较低水平的管理技能后,才有可能掌握更高一级的管理技能。因此,切合实际的项目管理方法才是更可取的。 PDCA循环讲求的是计划、执行、检查和处理的全过程管理。要作到对工程项目成本的实时监控,就需要随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也就是项目在什么时间实施了哪些工序,以及这些工序实施的同一时间的汇总。这需要有对项目工序的细化、明确的进度计划。在对项目的实际进展进行监控的同时,还需要比照事先制定的计划或预算与之进行对比,及时反馈,以便随时找出偏差,予以即时纠正,保障项目发展符合目标方向。这一过程从原理上讲是简单的,但过程控制却不好做。原因就是在不同的时段不同的节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统计数据量太大,不是人们想想就能实现的。它需要在前期的切合实际的方案指引下,制订出切合实际的计划,并将其挂接到各个工序或节点上,与实际的情况进行对比。这样的工作,不仅需要现代化的工具辅助,而且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合作,这不仅在思想水平上达到就可以了的,更需要有一个整合的工具。 2、项目成本管理信息系统对成本管理的便利性 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信息系统利用计算机的快速计算统计功能,较好地解决了项目实施过程中过程管理的问题。通过信息系统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实现各业务口工作的顺利交接,提高了项目部各部门的合作水平和工作效率。随着当前市场需求的进一步明朗,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信息系统在不断完善自身的同时,也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指明了一个方向。符合建筑企业项目管理方向的产品和服务是有生命力的,对建筑市场项目管理方向的研究也成为必然。 3、项目成本管理信息化建设需要以创新精神进行业务流程再造(BPR) 管理信息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套全新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管理模式的引人,对每个员工的工作方法都将产生巨大的冲击,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因此,管理信息化的推进只能循序渐进,不可一蹴而就。管理信息化建设需要以创新精神不断对企业业务流程再造,使企业及员工逐步适应管理信息化带来的冲击。 施工企业传统的业务流程被分割为一段段分裂的环节,每一环节关心的焦点仅仅是单个任务和工作,而不是整个系统的全局最优,存在管理混乱和许多重复无效的业务流程。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中如果仅仅用计算机系统去模拟原手工管理系统,进行原有业务系统的电子化,并不能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BPR是根据信息技术的特点,对在手工方式下形成的业务流程进行根本性的再思考、再设计,需要突破传统的思维方式、管理方法、组织机构,对原有业务流程进行整合。BRP是提高企业项目运行效率的重要途径,是企业实现管理创新不可逾越的阶段,是一次深刻的管理基础变革,是一个管理创新的过程。只有这种“脱胎换骨”式的改革才可以使企业对项目的管理彻底摆脱困境,重获新生。管理信息系统体现了先进的管理思想,BPR正是贯穿于管理信息系统自始至终的思想精髓,把管理信息系统可以看作是BPR实现过程中的一种手段。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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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工程监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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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工程监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摘要:工程建设监理是建设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监理在促进、保证工程质量的作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阶段工程监理不到位,“名不副实”、难于充分发挥作用等,直接或间接着监理活动的。本文试从工程监理体制、机制上,探讨当前工程监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关键词:监理 问题 对策 关键词:监理 问题 对策 一、影响监理工作的主要问题 1、监理单位的体制问题。 目前,我国监理单位的性质,基本上都是股份制的民营。内部人员的组成,是股东与雇员的关系,除了股东和在该公司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能相对稳定在一个单位里执业外,其他监理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有的工程一个施工周期,会调换多个监理人员。有的监理公司,名义上是外地“某某监理有限公司”,且资质等级都是乙级、甲级公司,但实际操作、运转的人员都是当地人士,一套班子多个牌子、“借鸡抱窝”的情况较多。 2、监理与业主的关系问题。 监理与业主的关系,从讲,应该是委托与被委托方的合同关系,并且不存在利益和厉害关系。但现在有很多监理公司与工程项目的建设方存在着“姻亲”关系:有的是建设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有的虽然不是集团公司的一部分,但集团公司“某某经理”、“某某领导”却是该监理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着、存在着自己干的活自己监理,此类监理项目机构类似或等同于建设单位的“工程部”。 3、承揽监理业务的不恰当竞争。 工程施工周期、监理取费费率以及监理人员的素质,从理论上讲应该是协调的。但自从工程施工招标实行最低价中标以来,监理招标、监理业务的承揽也实行最低价承包。在监理业务竞争时,很多建设单位不是优先考察监理单位的资质、人员的素质,而是以最低的监理取费标准为选择的唯一标准。部分监理单位为了能得到监理业务,也互相压价,以致个别工程的监理取费标准仅有8‰。低价承揽业务很难高素质监理人员的到位或到位率。以某综合楼工程为例,该工程建筑面积㎡,框架七层,工程造价万元,工程建设合同工期为8个月,监理取费×8‰=万元,每月均摊为万元。按本地区总监理工程师月工资2500~3500元、监理工程师月工资2000~2500元、监理员月工资800~1200元测算,监理单位对该工程监理人员的配置以及负有责任且有签批权的监理工程师的到位,就很难得到保证。从现场抽查的情况看,在监理一线工作的监理人员,多数工程是监理员。有的开发商,低价委托工程监理,监理公司象征性地委派几名监理人员到场监理,履行验收签字的义务,而实际对工程“监理”的是甲方组建的业务素质远强于监理项目机构人员的工程部的人员。 4、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实行监理行业准入制度以来,我国监理队伍的相应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部分监理工程师,从全国执业中获得;近年,部分省、市,经过主管部门考核,很多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资格。但是,从整体素质而言,仍然还不能适应监理市场的需要。一方面现有的监理从业人员,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是从不同的专业转换而来,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管理部门、大专院校或其他下岗单位的转行或退休的监理人员,学历相差悬殊,有生,也有初中毕业,且文化水平偏低的占绝大多数;职称差别很大,有高级工程师,也有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 5、部分监理人员事中、事前控制的能力偏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理旁站到位不到“点”。 到施工现场隐蔽抽检、巡查时,经常可以听到现场监理人员的回答:“施工单位还没有报验”,或在监理验收签认后,监督抽检发现并指出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质量问题时,如:KL纵筋的锚固长度严重不足;柱筋纵筋由多变少直径由小变大插筋的锚固长度短2/3等时,现场监理人员经常会“如梦初醒”“理直气壮”地“指导”施工人员应“如何如何”,或会告诉你,他已经发现,等等。这些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之所以出现质量问题,咎其责任主要应由施工方承担,但与监理旁站不到位或到位不到“点”有着直接的关系。 二、加强管理,提高综合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加强对监理企业的宏观管理。 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给各地企业的流动、竞争带来了广阔的空间。但是外来企业的名不副实的进入,不但不会促进竞争,反而会影响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在对外地企业的监管上,一是准入等级制度,重点要核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执业注册人员是否一致;二是强化对监理执业人员的管理。省、部级控制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等应对监理上岗人员进行备案登记管理,规定在一个单位的最低执业期限、流动报备管理等,减少或避免过于频繁的流动,保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三是建立、健全连带责任制。公司领导对总监,总监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一般监理人员,不仅要负管理上的连带责任,而且要负技术上的连带责任,提高业主和施工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 (二)、制定合理的监理取费标准,制止不正当竞争。 建筑产品是承包商生产出来的,监理业绩和信誉是靠规范操作建立起来的。监理操作的很多,当前特别要重视规范监理取费标准。市场竞争激烈,每一项工程都会有七八家甚至更多的单位竞相投标,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有的单位为了达到承揽工程的目的,采用一些不规范不正当的手段来提高竞争力,排挤别人,当前最突出的方式是主动压低取费标准。这种行为,虽能揽到监理业务,但却给工程监理的实际操作留下隐患。要知道,没有良好的成果最终是得不到业主的认同的。低价的代价基本上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给所在单位的长远发展设下了绊脚石。所以,合理取费标准是规范监理的基础,它能为项目实际监理创造必要的物质基础。(三)、加强对执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是提高监理质量的有效途径。 监理人员的素质是形象的窗口,企业要重视、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培训。从监理在施工现场反映的情况看,监理企业主要应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一是及时、适时及做好施工图的熟悉、审阅工作。 监理单位在收到全套施工图纸后,监理公司要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阅图纸,领会设计意图,熟悉图纸细节,明确工程监理的关键部位,对控制目标进行分解,编制分项工程、关键部位监理旁站规划及实施细则。在施工图审阅和监理时,要克服和消除“施工图是经过审查的”、只要“按图监理就可以”的思想。要领会、理解设计说明中“未尽事宜按有关规范、标准施工”的深层含义,要善于在“纸上谈兵”时,事前发现诸如楼梯梯段净高不足、楼梯平台净宽不足等违反强制性标准、不符合规范规定且使用功能等设计疏忽,并在工程施工、隐蔽前发现、协调处理。 二是适时做好从业人员的不定期培训。 当今是新知识、新材料、新技术在各行业速度极快的,不断更新思想,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更新技术是各行各业生存的需要,不更新就意味着倒退,就意味着等待淘汰。当国家对建筑业有新的法规、政策出台时,当某种现象已经成为行业的通病或顽疾时,当某工程质量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影响极大时,当国家对建筑新材料的使用、推广应用新操作技术,对规范、图集作较大调整时,监理企业要适时对从业人员进行短期的强化培训,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从业人员要克服通过行业准入关就可万事大吉的思想,要及时、主动、尽快掌握相关的法规,不断拓宽知识面,掌握从业的基本技能。 (四)、落实旁站制度,保证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工程质量。 监理工作的重点要放在事前控制,这是监理职能的要求。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隐蔽、施工,监理人员要实行旁站、巡视或平行检查,不能等到即成事实,待施工质检报验后,才“秋后算帐”。因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一旦形成,轻则做返工处理(如钢筋尚未隐蔽)影响工期,重则违反强制性条文,留下工程质量隐患或永久缺陷。一旦出现需要采取事后补救的情况,虽然主要责任在施工方,但也从侧面反映了监理的业务水平、监理的深度、事前控制等方面能力的不足。所以,制定针对性强、符合所监工程特点的监理旁站计划,并在实际监理活动中予以落实,更好地体现监理企业综合水平和现场监理人员管理良好素质。 (五)、 加强管理,严格验收程序。 监理是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组织。无论从隶属关系还是从合同关系上监理都不应为施工单位承担质检工作。不能让施工企业的自检流于只作资料的形式。监理每次验收时,只要发现其不合格分项超出抽检允许数量,就不要继续往下进行验收,要求其先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次验收,监理除验收首次发现不合格项整改情况外,对所报验收段重新全面抽验。以此类推,直到抽验合格为止。这样可以避免施工单位只改正监理提出部位,而对其他部位不预检验及整改的弊病,从而督促其质检员认真验收。 三、结束语 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既有体制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也有机制上需要探索、解决的制度的原因。解决和克服这些问题,需要企业自身的重视,执业人员的努力,也需要主管部门的协调、管理和支持,更需要全行业共同创造和谐的监理氛围。这是网上找的,我是很想帮你,可1w字我真的写不出来!祝你好运!

自从工程施工招标实行最低价中标以来,监理招标、监理业务的承揽也实行最低价承包。在监理业务竞争时,很多建设单位不是优先考察监理单位的资质、人员的素质,而是以最低的监理取费标准为选择的唯一标准。部分监理单位为了能得到监理业务,也互相压价,以致个别工程的监理取费标准仅有8‰。低价承揽业务很难高素质监理人员的到位或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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