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授权,学校授予的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及专业学位授予。授予学位专业或领域的申请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条 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各级学位所要求的学术水平者,都可以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 学士学位
第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达到下列条件者准予毕业。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 符合第四条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决定授予学士学位,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具体要求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三章 硕士学位
第六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修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同等学力人员还需通过全国水平考试)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所发表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申请硕士学位要求,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 硕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定期进行。
第八条 硕士学位的课程学习和要求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同等学力人员还需通过全国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和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九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攻读硕士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应有创新点或新见解和一定的技术难度,其论点、实验方法、成果或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在学术上有理论意义或能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能表明作者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学位论文的基本论点要有理论上的论证或实验验证,对所选用的研究方法,要加以严谨的论证,引用前人的材料要注明,利用别人的研究成果,要加以附注。
(二)专业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作品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引用前人的材料要注明,利用别人的研究成果,要加以附注。
(三)人文社科门类(包括相关的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的正文一般在三万字以上,理、工、农、医门类(包括相关的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的正文一般在四万字以上,数学专业的学位论文字数可参照人文社科门类的规定执行。中文摘要一般为300~500字,英文摘要应为中文摘要的译本。
论文撰写格式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统一要求》执行。
学位论文涉及国家机密,或因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保密的,应当保密。凡需要保密的学位论文,需经校保密委员会审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
(一)硕士学位论文预审。在通过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且取得规定学分,学位论文基本完成,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前,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真实性和撰写的规范性进行预审。预审未通过者,需重新修改论文。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评阅人至少聘请二名,其中至少一名为外单位专家。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是本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应与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分类评阅,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至少有一位为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学位论文评阅人。
如学位论文评阅人之一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应暂缓答辩,并增加一名学位论文评阅人进行评阅,如有二名学位论文评阅人的意见为否定时,则此次申请无效。
学位论文评阅人姓名不得告知学位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三人组成。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或学位论文评阅人参加答辩委员会,则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五人组成。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在作出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委员至少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决议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硕士学位论文在答辩中被认为不合格的,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可做出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专家,由导师推荐或从学院专家库选择,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核。
属于军工保密的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按军工保密条例规定执行,具体手续到军工办公室办理。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四)学位论文答辩秘书。由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定论文答辩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的事务性工作。
第十一条 硕士学位申请
(一)在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所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申请硕士学位要求的,可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硕士学位申请。
申请时呈交:
1. 学位申请审批书;
2.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
3. 硕士学位论文5本 ;
4.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和CSSCI收录期刊出具的录用函的学术论文全文。
第十二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作出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委员应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会议应有记录。
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同意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予审核。
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认为不合格的,可以作出允许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或作出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不合要求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暂不予审核。
第十三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除有规定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定情况外,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是否授予申请者硕士学位有终裁权。
第四章 博士学位
第十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达到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的同等学力人员,修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所发表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申请博士学位要求,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第十五条 博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定期进行。
第十六条 博士学位的课程学习和要求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十七条 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二)反映出申请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三)论文涉及的各个问题,应当反映申请者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四)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6万字,学位论文中文摘要1000字左右,英文摘要应是中文摘要的译本。
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执行。
学位论文涉及国家机密和因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保密的,应当保密。学位论文申请保密需经校保密委员会审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博士学位论文预审、评阅、答辩
(一)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博士研究生在通过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学位论文基本完成,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前,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真实性和撰写的规范性进行预审。预审未通过,不能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
(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评阅人5~7名。评阅人应是本学科、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三分之二为外单位专家。如三分之一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应暂缓答辩,并增加三名评阅人,如三分之二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则此次申请无效。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学位论文评阅人。
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学位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三)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五人组成,申请人的.导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则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七人组成。委员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二位为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导师担任(一般为外单位专家)。
答辩委员会在作出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决议时,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至少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博士学位论文在答辩中被认为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可做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了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且申请人未曾获得过该学科硕士学位的,可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属于军工保密的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按军工保密条例规定执行,具体手续到军工办公室办理。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四)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专家。由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推荐或从学院专家库选择,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核。
(五)学位论文答辩秘书。由博士生导师指定论文答辩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的事务性工作。
第十九条 博士学位申请
在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所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规定,可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申请时呈交:
(一)华东理工大学学位申请审批书;
(二)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三)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情况汇总表;
(四)博士学位论文5本;
(五)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与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或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和CSSCI收录期刊出具的录用函的学术论文全文、出版的著作、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和专利复印件各1份。
第二十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材料,确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予审核。对答辩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为不合格的,可作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一次,或作出不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作出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委员应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会议应有记录和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在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时,博士学位申请者应按“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及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获得规定质和量的学术成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材料逐个审核,在作出是否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
决定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通过授予学位之日起三个月为公示期,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名誉博士
第二十一条 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第二十三条 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学者申请学位,参照本细则办理。鉴于外国留学生的语言条件,来华留学研究生的论文可用中文或英语撰写和答辩。
第二十四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硕)士学位采取重点审议和一般审议相结合的审批办法。
一般审议:对学位申请人的情况做简单介绍。
重点审议:对学位申请人情况做详细介绍。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进行重点审议: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确认为优秀的学位论文,经学位委员会重点审议并通过的,其作者自然当选为荣誉毕业生;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中出现 “D”或“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学术水平”或“暂缓答辩,作实质性修改再审”或”不建议答辩”的;
(三)学位申请人在学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不满足学校要求,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学位的;
(四)答辩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者;
(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重点审议的。
第二十五条 校学位委员会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博(硕)士学位但按有关规定需重点审议的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审核时,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充分评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最终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如同意票数未达到要求的票数,则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不授予申请人学位的决议后,硕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一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博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两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逾期不再受理。
重新申请学位的程序:
(一)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继续研究、修改学位论文,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参加学位论文查重、盲审。
(二)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重新答辩时,答辩委员会需要重组。答辩通过后可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对是否授予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做出相应决议。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六条 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证书由学校颁发。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生效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决定之日。
第二十七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如确认学位错授或发现有舞弊作假等严重违反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的情况时,经复议,可撤销其学位。
第二十八条 建立学位论文档案。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和论文摘要、论文全文的电子文档分送校档案馆、图书馆。同时,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分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国家图书馆。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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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专业介绍
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始建于xx年。现有导师18名,师资主要来自管理科学与工程系、电子商务研究所、现代运营管理研究所和金融工程研究所,另外还长期聘请著名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参加科研与教学工作。该学科以普遍适用的综合性管理理论、技术、方法及其应用为研究与教学内容,现设有知识管理与信息系统、科技管理与技术创新、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管理系统工程、金融工程、项目管理等较广泛的学科研究方向。本学科导师先后承接了20余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和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纵向课题,以及大量的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等研究课题。所在的商学院建有大型的计算机实验中心,系所配有专用的小型实验室。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各类组织的高层次综合型管理人才。通过系统的理论教学、实践的亲身参与、具体的课题研究,使硕士研究生牢固掌握管理科学与工程的基本理论知识,熟练掌握管理方法和技术,具备独立探索和协作研究管理问题的能力,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良好的思维、表达、写作和组织能力;能从事开拓创性、高层次的管理工作。学位获得者面向政府机关、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等单位,也可继续攻读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
二、学制和学习年限
硕士生的学制为年,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课程学习学分有效期自研究生入学开始为5年。
三、研究方向
1.知识管理与信息系统
2.技术系统与科技管理
3.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4.管理系统工程
5.金融工程
6.项目管理
四、培养计划
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导师组及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学位论文工作包括研究方向,已有工作基础,研究计划和时间安排等。
五、课程设置
1.总学分
本学科硕士生应完成不少于38学分的课程学习,一般在入学后的4个学习单元内完成。
其中,公共学位必修课程学分≥8学分,一级学科学位必修课≥14学分,二级学科(研究方向)学位必修课≥6学分,专业外语和外文文献原版著作阅读学位必修课1学分,专业选修课(非学位课)≥5学分;学术讲座课(非学位课程),必修2学分。
提倡硕士生自主学习和研究型学习,提高创新能力。鼓励硕士生在进行课程学习的同时,参与课题组的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开展学位论文的前期工作。
在本科阶段未选修过“管理学原理”和/或“运筹学”课程且入学考试也未选考的学生要求补修并得到合格成绩,未选修过“微观经济学”课程的学生要求补修该课程并获得合格成绩,补修课程所得学分不计入总学分。
3.课程设置表
详见“华东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
4.鼓励交叉学科选课
根据资源共享的原则,鼓励研究生选修其他高校具有优势、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课程,经导师和学院核准后,学校承认校外学分。鼓励研究生选修其他学科的`课程作为本学科的专业选修课程。
5.选课及考试要求
课程设置表中设置的课程有一定的选修空间,研究生一旦选定某门课程,则必须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试。考试不及格或无故缺考者,在学习年限内可有一次重考机会,重考与它届研究生同卷同堂进行,不再另行安排补考。参加重考的必须在新学期重新选课(重考前一个月到研究生院办理重考手续),取得考试资格。学位课重考仍未通过或学习年限内仍然不参加考试的,予以退学。
六、中期检查
1.硕士生中期检查在第4学期初进行,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
2.中期检查的内容包括课程学习的学分和成绩、思想表现和参加学术活动情况。
七、论文发表
至少发表一篇由导师组指定的核心期刊学术论文。目前指定的核心期刊范围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认定的核心期刊、CSSCI认定的管理类核心期刊、学院2008年认定的一、二、三类期刊。中文论文要求字数在4000字以上,有摘要和参考文献。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硕士生基础理论知识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具体体现,是硕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
1.基本要求
(1)硕士生应首先在导师的指导下做好选题工作,选题应在本学科或交叉学科范围内,选择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科学研究问题,或在学术上有一定理论价值的课题。
(2)从事学位论文研究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3)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
(4)学位论文要求选题新颖、概念清楚、立论有据、分析严谨、数据可靠、言简意赅、图表清晰、层次分明、格式规范,能体现硕士生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风。
(5)结合专业特点,参考文献要求在50篇以上,其中外文参考文献至少25篇。
(6)论文工作初期作开题报告;论文进行过程中,硕士生应至少向导师组作一次论文中期进展汇报,接受导师组对论文工作的阶段性检查,其中学位论文正文字数要求参照《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7)学位论文撰写格式应参照《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统一要求》。
2.开题报告
硕士生应首先搜集有关文献资料并进行实际调查,把握学科发展前沿,重视文献知识产权,写好文献综述,在此基础上,写出开题报告,并在硕士点导师组统一安排的开题报告会上作公开报告、答辩(开题答辩时间在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进行),经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
3.论文内容
(1) 综述课题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国内外研究动态,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途径以及本人做出的贡献。
(2) 对所得结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并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看法和建议。
(3) 列出必要的原始材料以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
(4) 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必须明确指出,与别人合作的部分应说明本人的具体工作。
4.论文内容知识产权
研究生从事毕业论文的工作内容、所取得成果的知识产权属华东理工大学。与外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或联合开展毕业论文的,根据合作合同判定知识产权归属。
九、学位授予
凡通过课程学习、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及导师组审核,认为论文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可以组织论文评阅、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和学位申请与授予等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三人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或学位论文评阅人参加答辩委员会,则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五人组成。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名单及材料将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讨论通过后,学生将被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5月6日根据2013年3月11日第六次校长办公会决议,硕士论文盲审实行全覆盖。故自夏季申请研究生学位起,所有硕士学位论文实行盲审
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四)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6万字,学位论文中文摘要1000字左右,英文摘要应是中文摘要的译本。
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执行。
学位论文涉及国家机密和因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保密的,应当保密。学位论文申请保密需经校保密委员会审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博士学位论文预审、评阅、答辩
(一)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博士研究生在通过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学位论文基本完成,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前,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真实性和撰写的规范性进行预审。预审未通过,不能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
(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评阅人5~7名。评阅人应是本学科、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三分之二为外单位专家。如三分之一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应暂缓答辩,并增加三名评阅人,如三分之二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则此次申请无效。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学位论文评阅人。
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学位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三)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五人组成,申请人的导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则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七人组成。委员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二位为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导师担任(一般为外单位专家)。
答辩委员会在作出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决议时,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至少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博士学位论文在答辩中被认为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可做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了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且申请人未曾获得过该学科硕士学位的,可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属于军工保密的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按军工保密条例规定执行,具体手续到军工办公室办理。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四)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专家。由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推荐或从学院专家库选择,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核。
(五)学位论文答辩秘书。由博士生导师指定论文答辩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的事务性工作。
第十九条 博士学位申请
在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所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规定,可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申请时呈交:
(一)华东理工大学学位申请审批书;
(二)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三)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情况汇总表;
(四)博士学位论文5本;
(五)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与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或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和CSSCI收录期刊出具的录用函的学术论文全文、出版的著作、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和专利复印件各1份。
第二十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材料,确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予审核。对答辩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为不合格的,可作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一次,或作出不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作出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委员应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会议应有记录和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在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时,博士学位申请者应按“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及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获得规定质和量的学术成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材料逐个审核,在作出是否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
决定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通过授予学位之日起三个月为公示期,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名誉博士
第二十一条 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第二十三条 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学者申请学位,参照本细则办理。鉴于外国留学生的语言条件,来华留学研究生的论文可用中文或英语撰写和答辩。
第二十四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硕)士学位采取重点审议和一般审议相结合的审批办法。
一般审议:对学位申请人的情况做简单介绍。
重点审议:对学位申请人情况做详细介绍。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进行重点审议: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确认为优秀的学位论文,经学位委员会重点审议并通过的,其作者自然当选为荣誉毕业生;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中出现 “D”或“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学术水平”或“暂缓答辩,作实质性修改再审”或”不建议答辩”的;
(三)学位申请人在学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不满足学校要求,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学位的;
(四)答辩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者;
(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重点审议的。
第二十五条 校学位委员会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博(硕)士学位但按有关规定需重点审议的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审核时,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充分评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最终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如同意票数未达到要求的票数,则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不授予申请人学位的决议后,硕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一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博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两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逾期不再受理。
重新申请学位的程序:
(一)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继续研究、修改学位论文,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参加学位论文查重、盲审。
(二)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重新答辩时,答辩委员会需要重组。答辩通过后可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对是否授予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做出相应决议。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六条 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证书由学校颁发。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生效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决定之日。
第二十七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如确认学位错授或发现有舞弊作假等严重违反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的情况时,经复议,可撤销其学位。
第二十八条 建立学位论文档案。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和论文摘要、论文全文的电子文档分送校档案馆、图书馆。同时,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分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国家图书馆。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原文地址:
成绩合格达标,论文成绩优秀,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你好,根据华东理工大学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申请的要求,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通过所有课程考试,且参加自学考试不能超过8年;2、要在毕业两年之内申请且考试过程中不能有任何作弊行为;3、论文成绩要中等及其以上 ;4、通过学位外语考试或者CET4、6或者PETS3以上的考试。
不是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是由国家教育部主管,华东理工大学主办的综合性科学技术期刊。本刊的编委会由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学术声望高的各个学科的专家学者组成,其中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胡英教授与中国工程院院士袁渭康教授。主编为刘洪来教授。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为双月刊,主要刊登化学工程、生物工程、化学与制药、材料、机械与动力、信息、资源与环境等学科有创新意义的科学论文。读者对象为高等院校师生以及工矿企业与研究单位的科研工作者。《华东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核心期刊,被美国《化学文摘》(CA)、SCOPUS数据库、俄罗斯《文摘杂志》(РЖ)、美国《剑桥科学文摘社网站》(CSA)等十几家国内外权威数据库和文摘刊物摘录。2001年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评为“中国期刊方阵科技双效期刊奖”;2002年获“第五届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优秀期刊二等奖”;2004年获“全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二等奖”;2006年获“首届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奖”、“第六届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优秀期刊(学术类)一等奖”;2008年获“第二届中国高校精品科技期刊奖”;2010年获“第三届中国高校精品科技期刊奖”。
刊名: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主办:华东理工大学周期:双月出版地:上海市语种:中文;开本:16开ISSN:1008-7672CN:31-1779/C历史沿革:现用刊名: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曾用刊名:华东理工大学学报(文科版)创刊时间:1986 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经济学与经济管理政治与法律哲学与文化语言与艺术
学报自dyuoiu
个人简历民 族:汉族出生年月:1957年12月籍 贯:黑龙江省泰来县现任职务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营销科学研究所(Institute of Marketing Science)所长曾任职务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原管理学院、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市场营销系主任、武汉大学市场营销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主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助理兼案例中心主任。主讲课程市场营销学、市场营销调研、消费者行为学、市场营销理论前沿等。研究方向市场营销战略、市场研究方法、消费者行为、服务营销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消费者行为与服务营销方面,关注的领域包括顾客满意与忠诚的测量、消费者冲动性购买行为、服务失误及其补救、服务营销中的顾客参与以及产品伤害危机事件的企业反应策略等,强调使用科学方法和实证的方法去研究中国的营销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包括SEMIGROUP FORUM、数学学报、数学进展、自然科学进展、中国软科学、经济管理、南开管理评论、财政研究、商业经济与管理、营销科学学报、心理科学进展、管理科学等重要学术期刊。社会兼职营销科学学报(JMS)编委中国市场学会常务理事及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高校市场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及学术委员湖北省市场营销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是核心社会科学版是CSSCI自然科学版是北核
您说的这几种都在。数学类:1.数学学报 2.数学年刊.A辑 3.应用数学学报 4.计算数学 5.数学进展 6.数学研究与评论 7.系统科学与数学 8.数学物理学报 9.应用概率统计 10.工程数学学报 11.应用数学 12.数学杂志 13.高校应用数学学报.A辑 14.模糊系统与数学 15.高等学校计算数学学报 16.数学季刊 17.工科数学(改名为:大学数学) 18.数学的实践与认识 19.纯粹数学与应用数学 20.运筹学学报 21.数学教育学报自然科学综合类:1.科学通报 2.中国科学.A辑,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分成:中国科学.A辑,数学和中国科学.G辑,物理学、天文学) 3.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4.华中科技大学学报 5.上海交通大学学报 6.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7.中山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8.中国科学.D辑,地球科学 9.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 10.中国科学.E辑,技术科学 11.国防科技大学学报 12.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 13.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14.大连理工大学学报 15.北京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6.天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版(改名为:天津大学学报) 17.厦门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8.复旦学报.自然科学版 19.东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四川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1.华东理工大学学报 22.中南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改名为:中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3.武汉大学学报.理学版 24.同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5.北京理工大学学报 26.华南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7.四川大学学报.工程科学版 28.兰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9.自然科学进展 30.吉林大学自然科学学报(改名为:吉林大学学报.理学版) 31.湖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32.浙江大学学报.工学版 33.武汉大学学报.工学版 34.华中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35.南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36.浙江大学学报.理学版 37.高技术通讯 38.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报 39.云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40.北京工业大学学报 41.陕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42.应用科学学报 43.上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44.内蒙古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45.西北工业大学学报 46.山东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改名为:山东大学学报.理学版) 47.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48.山西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49.北京化工大学学报(改名为:北京化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50.华东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51.东北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 52.重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53.暨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与医学版 54.福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55.东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56.北方交通大学学报 57.宁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58.河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59.四川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60.湖南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学报 61.湖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62.河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63.深圳大学学报.理工版 64.河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65.空军工程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66.南京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 67.海军工程大学学报 68.南京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69.信阳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70.湘潭大学自然科学学报 71.辽宁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72.太原理工大学学报 73.广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74.安徽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75.中国学术期刊文摘 76.黑龙江大学自然科学学报 77.河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78.华侨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79.福建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80.江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81.吉林工业大学自然科学学报(改名为:吉林大学学报.工学版) 82.南昌大学学报.理科版 83.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84.武汉理工大学学报 85.上海理工大学学报 86.合肥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87.甘肃工业大学学报(改名为:兰州理工大学学报) 88.桂林工学院学报
一、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1.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其选题属于申请学位的学科、专业范畴。2. 论文撰写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论文中如引用他人的论点或数据资料,必须注明出处,引用合作者的观点或研究成果时,要加注说明,否则将被视为剽窃行为。凡引用他人文字资料超过250个字符而未注明出处者,可视为抄袭行为。3. 硕士论文① 要求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其论点、实验方法、成果或提出的意见,对社会发展或在学术上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② 论文撰写时间一般应占研究生全部学习时间的二分之一。③ 论文篇幅一般为2~3万字。4. 博士学位论文① 论文必须是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一篇)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论文的基本观点、结论或建议,应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应在学术上和国民经济建设中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②论文撰写时间至少应占整个博士阶段学习时间年限的三分之二。③理工科类博士论文一般不少于3万字,文科类博士论文一般不少于8万字。5. 学位论文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和法定的计量单位。学位论文中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全文必须统一,并符合规范化要求。论文中使用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习惯用语,应加以注释。国外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必须在译文后用圆括号注明原文。二、 学位论文的形式结构及各部分内容(一)学位论文的形式结构(二)学位论文各部分内容(1)前置部分① 封面:封面由学位办统一印刷,封面上包括分类号、学校代码、密级、学号、论文题目等11项内容。其中,“论文分类号”按《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的分类号填写;“密级”请根据情况在“无、秘密、机密、绝密”中选择其一填写;论文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应简明、恰当,一般不超过25个字(外语专业的学位论文须有中文题目)。学位论文答辩合格证明由答辩委员及指导老师填写。② 中英文摘要:摘要是学位论文内容概括性的简短陈述。它使读者可不阅读论文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摘要的内容应包括研究工作的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的成果和最终结论等,要注意突出论文具有创新性的成果和新见解。硕士论文的中文摘要1000字左右。博士论文的中文摘要1200字左右。外文摘要应是中文摘要的翻译。摘要之后应有3~5个关键词,以表明全文主题内容。③ 目录:目录应能清楚表明各章节的层次关系。目录页排版只排到二级标题,即章和节。目录页的文字、数字应两边对齐。(2)主体部分① 绪论(或引言):绪论的内容主要介绍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提出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该研究工作在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实用价值与理论意义。② 正文:正文是论文的核心部分,呈现研究工作的分析论证过程。正文的总体要求是:实事求是、论据充分、逻辑清楚、层次分明、文字流畅、数据真实可靠。③ 结论:结论要求明确、精练、完整、准确,阐述论文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在本领域的意义(应严格区分本人的研究成果与导师或其他人科研成果)。④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排列按照学位论文中所引用的文献顺序列在正文末尾。(3)后置部分① 附录:附录一般作为学位论文主体的补充项目。主要包括:正文内过于冗长的公式;供读者阅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重复性数据图表;本专业内具有参考价值的资料;论文使用的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有关说明等。② 后记(包括致谢):后记主要用于记载作者在论文写作过程中非学术论证方面的需补充讲述的内容。其中包括对提供各类资助、指导和协助完成论文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表示感谢。③作者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应按照学术论文发表的时间顺序罗列。包括作者姓名、论文署名的排名、期刊名称、卷册号、页码、出版年月。④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置于论文封底前页,需论文作者及导师认真阅读并签名。(三)学位论文编排格式和装订要求(1)编排格式① 封面的标题要使用标准宋体2号字,加粗。除题目外,学位论文封面其他内容一律用标准宋体四号字。② 正文要使用标准宋体小4号汉字打印,每页为28行×30个汉字(含标点符号),页码打印在页面下方中间位置。每章的标题用标准宋体3号汉字打印,加粗。③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期刊时,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外文可缩写)、年份、卷号、期数、页码。参考文献是图书时,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份、版次、页码。④ 论文中图表、附注、参考文献、公式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或分章)编号。图序及图名置于图的下方;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论文中的公式编号,用括弧括起写在右边行末,其间不加虚线。(2)装订要求学位论文文稿用A4纸(210mm×197mm)标准大小的白纸打印,论文装订后尺寸为标准A4纸的尺寸,一律在左侧装订,要求装订、剪切整齐,便于使用和保存。(四)学位论文所需册数各院、系收到当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时,以院、系为单位到研究生处学位办统一领取学位论文封面,全日制研究生每位领取25份,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领取17份。鉴于研究生在论文送审和答辩时,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委员可能会提出一些问题和建议,而论文则需要进一步修改。因此,要求研究生在答辩前先装订6~10本论文,用作送审和答辩用,其余的待答辩后修改完毕再印刷。按答辩要求修改后的最终定稿印刷15本,经导师审阅签名后,在6月20日前送3本到校学位办公室存档,2本送所在院、系资料室,2本送图书馆(除纸质版外,图书馆还需送电子版),其余的由研究生与导师商量合理安排使用。博士论文可适当多印些,其中5本送学位办,2本送所在院、系资料室,2本送图书馆,如导师认为是优秀论文,有待推荐给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评选的,另送11本到学位办代存。
●摘要和目录中英文摘要各为一页,页码和目录一起单独编页,页码位于页面下方居中,用罗马数字。摘要要求先中文(“摘要”)后英文(“Abstract”),中文为150~250字,英文为100~150个实词。“摘要”两字、“Abstract”一词和“目录”两字分别用黑体小二号、Times New Roman粗体小二号和黑体小二号,居中。“摘要”设置段前为102磅,段后为12磅,摘要的内容用宋体小四号。“关键词”三个字(“Keywords”)用黑体(Times New Roman粗体)小四号,内容用宋体小四号(Times New Roman体),3至5个词,中间用逗号分隔,结束时不用标点符号。关键词与摘要相距12磅。目录设置段前为0磅,段后为12磅,“目录”两字用黑体小二号,内容要求列出一、二级标题,一级标题用黑体四号,二级标题用黑体小4号。●正文正文中所有非汉字均用Times New Roman体。l、字间距设置为“标准”,段落设置为“倍行距”。2、每一章另起页。章节采用三级标题,用阿拉伯数学连续编号,例如1,,。章名为一级标题,位于一页的首行居中。章名用黑体小二号,段前距为0磅,与紧接其后的文字或二级标题间距为12磅。二级标题用宋体四号,左对齐,段前距12磅,段后距0磅。三级标题用黑体小四号,左对齐,段前距12磅,段后距0磅。3、正文内容用宋体小4号。4、表名位于表的正上方,用宋体小五号粗体;图名位于图的正下方,用宋体小五号粗体;图表按章编号,例如表为第2章第7个表;图3—1为第3章第1个图。5、 数学公式用斜体,按章编号。6、 页眉从正文开始。页眉左端顶格为毕业论文的题目,右端右对齐为页码,用阿拉伯数字。●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另起一页,与正文连续编页码,“参考文献”四个字居中,用黑体小二号,段前设置为0磅,段后设置为12磅,著录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标准(参见《华东理工大学学报》),主要格式如下:(1)期刊:[序号]作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卷号(期号):起止页码.(2)专著:[序号]作者.书名.版本(初版不写)[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起止页码.(3)论文集析出文献:[序号]作者.题名[A].主编.论文集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4)学位论文:[序号]作者.题名[D].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5)专利文献:[序号]专利申请者.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出版日期.(6)电子文献:[序号]作者.题名[EB/OL].电子文献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致谢(可选项)致谢另起一页,与正文连续编页码,“致谢”两个字居中,用黑体小二号,段前设置为0磅,段后设置为12磅。致谢内容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论文的装订顺序如下:1、封面2、任务书;3、中文摘要;4、英文摘要5、目录;6、正文;7、参考文献;8、致谢。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格式要求一、论文构成毕业论文格式应规范,必须由封面、目录、正文(包括中外文题名、中外文摘要、中外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致谢)三部分构成。论文装订顺序为外封面开题报告内封面目录中文题名中文摘要中文关键词外文题名外文摘要外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致谢考核意见表。如有附录部分,装订在参考文献后面。二、纸张及印刷装订规格毕业论文一律用A4纸张电脑打印。左侧装订。三、编辑设置1、页面设置:①“纸型” ——主要选用“A4”,“纵向”,个别页面可以采用“A4”,“横向”。②“文档网格” ——一律使用“无网格”。③“页边距” ——上:,下: cm,左:,右: cm。装订线位置居左。2、段落: ①论文题目居中,每段落首行缩进2字符。②“行距”一律为倍。3、外文字体:一律为Times New Roman四、封面要求上交的每份论文都一律采用学校统一印发的外封面(装订线一律在左面)。另附自制内封面一份(A4纸张电脑打印),内容为中外文论文题目、作者的姓名、学号、班级、指导老师的姓名与职称、论文完成时间。五、开题报告要求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的背景与意义(对与选题有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选题的研究意义),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方法、技术路线,课题研究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创新之处,课题研究的总体安排与进度,参考文献等方面。开题报告表格至教务处网站下载。六、论文摘要(一)字数:中、外文摘要一般各为300~500字。(二)摘要内容:要求概括地表述论文的研究背景、目的、研究方法、研究重点、结果和主要结论。(三)字体:中外文均是五号,中文使用宋体。七、正文要求 (一)字数:文科类专业8000字以上;理科类专业,音乐、美术等专业5000字以上。(二)字体:正文一般用宋体小四号字打印。中文题名用黑体小三打印,外文题名用小三打印。文章中的各段标题用黑体、小四号字打印,并且前后要一致。全文的文字格式要统一。独立成行的标题后面不再加标点符号。(三)序号:全文的序号编排要规范。论文的正文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5层次。中文各层次系统为:第一层:一、 二、 三、 ……; 第二层:(一)(二)(三)……;第三层:l. 2. 3. ……; 第四层:(1)(2)(3) ……;第五层:1) 2) 3)……。外文各层次系统为:第一层:A. B. C. ……; 第二层:(A)(B)(C)……;第三层:a. b. c. ……; 第四层:(a)(b)(c) ……;第五层:a) b) c)……。第一、二层次标题应单独成行,第三、四、五层次标题可与文章其他内容同列一行。每页要插入阿拉伯数字页码,置于右下角。(四)表名放置在表格正上方,中外文对照;图名放置在图件的正下方,中外文对照。表格一览表采用“三线表”形式,插图需在文中相应处直接给出。图的大小为:半栏图<60mm,100mm<通栏图<130mm。文中计量、计价单位统一采用国际标准单位,公式应独立成行居中斜体排版。 (五)注释:注释指作者对文中某一部分内容的说明。如:对某些名词术语的解释、引文(尤其是直接引用)出处的说明等。中外文均是小五号,中文使用宋体。注释既可以使用脚注,也可以使用尾注。在正文中需加注之处的右上角用注码 ([],一般放在标点符号前)标出。注释的格式参考参考文献的格式。八、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指论文写作过程中所参阅的各种资料,应附在论文末尾加以说明。参考文献有多种意义:作为阐发作者见地的佐证或背景资料;提供有力的理论依据或经典论述;表示对他人理论或成果的继承、借鉴或商榷等,反映作者对情报吸收、利用的程度。论文主体撰写过程要求参考两篇以上外文文献,文科专业要求必须有10篇以上参考文献,其他专业要求必须有6篇以上参考文献。要求罗列出所有引用的中外文文献资料目录,目录按引用顺序排列。参考文献具体格式如下:(一)专著(注意应标明出版地及所参阅内容在原文献中的位置) 〔序号〕 作者.专著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二)期刊中析出的文献(注意应标明年、卷、期,尤其注意区分卷和期)〔序号〕 作者.题(篇)名[J].刊名.出版年,卷号(期号):起止页.(三)会议论文〔序号〕 作者.篇名[C].会议名,会址,开会年.(四)学位论文〔序号〕 作者.题(篇)名[D].授学位地:授学位单位,授学位年.(五)专利文献〔序号〕 专利申请者.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六)报纸文章〔序号〕 作者.题(篇)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七)标准〔序号〕 标准名称[S].出版地:出版年,起止页.(八)报告〔序号〕 作者.题(篇)名[R].报告年、月、日. (九)电子文档 〔序号〕 作者.题(篇)名[E].出处或可获得地址(网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九、附录的要求毕业论文形成过程中所涉及的实验设计、调查材料及其相应的数据、图表等应整理后用附件形式附在参考文献之后。教务处
一、内容要求 毕业设计报告正文要求: (一)理、工科类专业毕业设计报告正文内容应包括:问题的提出;设计的指导思想;方案的选择和比较论证;根据任务书指出的内容和指标要求写出设计过程、课题所涉及元件结构和相关参数的设计计算,有关基本原理的说明与理论分析;给出所设计课题实际运行的数据或参数,并与理论设计参数进行比较和分析,说明产生误差的原因。最后要对所设计课题实用价值做出评估说明;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意见或其它更好的方案设想及未能采纳的原因等。 (二)经济、管理类专业毕业设计报告或论文正文应包括:问题的提出、设计的指导思想;设计方案提出的依据,设计方案的选择和比较;设计过程;所运用的技术经济分析指标和方法;数学模型及其依据,数据计算方法;对设计方案的实用性和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评估;对设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或可能发生的问题 ) 提出合理化建议。毕业论文的基本论点、主要论据;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规定联系实际展开理论分析。 (三)文科类专业毕业设计报告或论文正文应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指导思想;解决方案提出的依据,解决方案的选择和比较,结论。 二、论文印装 毕业论文用毕业设计专用纸打印。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行间距为24磅;版面页边距上3cm,下、左,右2cm。 三、论文结构、装订顺序及要求 毕业论文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封面。论文题目不得超过20个字,要简练、准确,可分为两行。 (二)内容。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经系主任、教务部审查签字后生效。 2、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3、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申请答辩表与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4、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评审表; 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表; 6、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总表; 7、中英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 (1)摘要是论文内容的简要陈述,应尽量反映论文的主要信息,内容包括研究目的、方法、成果和结论,不含图表,不加注释,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中文摘要一般为200-400字左右,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内容完全相同。“摘要”字样位置居中。 (2)关键词是反映毕业设计(论文)主题内容的名词,是供检索使用的。主题词条应为通用技术词汇,不得自造关键词。关键词一般为3-5个,按词条外延层次(学科目录分类),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关键词排在摘要正文部分下方。 (3)中文摘要与关键词在前,英文的在后。 8、目录。 目录按三级标题编写,要求层次清晰,且要与正文标题一致。主要包括绪论、正文主体、结论、致谢、主要参考文献及附录等。 9、正文。论文正文部分包括:绪论(或前言、序言)、论文主体及结论。 (1)绪论。综合评述前人工作,说明论文工作的选题目的和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以及论文所要研究的内容。 (2)论文主体。论文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选题背景、方案论证、过程论述、结果分析、结论或总结等内容。要求层次清楚,文字简练、通顺,重点突出,毕业设计(论文)文字数,一般应不少于8000字(或20个页码)。外文翻译不少于3000字符,外文参考资料阅读量不少于3万字符。 中文论文撰写通行的题序层次采用以下格式: 1 格式是保证文章结构清晰、纲目分明的编辑手段,毕业论文所采用的格式必须符合上表规定,并前后统一,不得混杂使用。格式除题序层次外,还应包括分段、行距、字体和字号等。 第一层次(章)题序和标题居中放置,其余各层次(节、条、款)题序和标题一律沿版面左侧边线顶格安排。第一层次(章)题序和标题距下文双倍行距。段落开始后缩两个字。行与行之间,段落和层次标题以及各段落之间均为24磅行间距。 第一层次(章)题序和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字。题序和标题之间空两个字,不加标点,下同。 第二层次(节)题序和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字。 第三层次(条)题序和标题用四号黑体字。 第四层次及以下各层次题序及标题一律用小四号黑体字。 (3)结论(或结束语)。作为单独一章排列,但标题前不加“第XXX章”字样。结论是整个论文的总结,应以简练的文字说明论文所做的工作,一般不超过两页。 10、致谢。对导师和给予指导或协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个人表示感谢。文字要简洁、实事求是,切忌浮夸和庸俗之词。 11、参考文献及引用资料目录(规范格式见附文)。 12、附录。 13、实验数据表、有关图纸(大于3#图幅时单独装订)。 (三)封底。 附:规范的参考文献格式 参考文献(即引文出处)的类型以单字母方式标识: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报告,S——标准,P——专利;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 参考文献一律置于文末。其格式为: 1、专著 示例 [1] 张志建.严复思想研究[M].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3] [英]蔼理士.性心理学[M]. 潘光旦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2、论文集 示例 [1] 伍蠡甫.西方文论选[C].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 [2] 别林斯基.论俄国中篇小说和果戈里君的中篇小说[A]. 伍蠡甫.西方文论选:下册[C].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 凡引专著的页码,加圆括号置于文中序号之后。 3、报纸文章 示例 [1] 李大伦.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性[N]. 光明日报,1998-12-27,(3) 4、期刊文章 示例 [1] 郭英德.元明文学史观散论[J].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3). 5、学位论文 示例 [1] 刘伟.汉字不同视觉识别方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D].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心理系,1998. 6、报告 示例 [1] 白秀水,刘敢,任保平. 西安金融、人才、技术三大要素市场培育与发展研究[R]. 西安:陕西师范大学西北经济发展研究中心,1998. 7、对论文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性的注释,置于本页地脚,前面用圈码标识。 8、其他要求 (1)文字 论文中汉字应采用严格执行汉字的规范。所有文字字面清晰,不得涂改。 (2)表格 论文的表格可以统一编序,也可以逐章单独编序,采用哪种方式应和插图及公式的编序方式统一。表序必须连续,不得重复或跳跃。表格的结构应简洁。 表格中各栏都应标注量和相应的单位。表格内数字须上下对齐,相邻栏内的数值相同时,不能用‘同上’、‘同左’和其它类似用词,应一一重新标注。 表序和表题置于表格上方中间位置,无表题的表序置于表格的左上方或右上方(同一篇论文位置应一致)。 (3)插图 插图要精选。图序可以连续编序,也可以逐章单独编序,采用哪种方式应与表格、公式的编序方式统一,图序必须连续,不得重复或跳跃。仅有一图时,在图题前加‘附图’字样。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插图以及图中文字符号应打印,无法打印时一律用钢笔绘制和标出。 由若干个分图组成的插图,分图用a,b,c,……标出。 图序和图题置于图下方中间位置。 (4)公式 论文中重要的或者后文中须重新提及的公式应注序号并加圆括号,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序,或逐章编序,序号排在版面右侧,且距右边距离相等。公式与序号之间不加虚线。 (5)数字用法 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间和各种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数值的有效数字应全部写出。 (6)软件 软件流程图和源程序清单要按软件文档格式附在论文后面,特殊情况可在答辩时展示,不附在论文内。 (7)工程图按国标规定装订 图幅小于或等于3#图幅时应装订在论文内,大于3#图幅时按国标规定单独装订作为附图。 (8)艺术设计作品 无法用纸质文档保存的艺术设计作品应用光盘或照片保存。 (9)计量单位的定义和使用方法按国家计量局规定执行。 以上是我的毕业论文要求,全国各个学校其实都是一样的. 回答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