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写作注意事项:
一、结构
二、基调
三、措辞
四、语言
良好的学术道德是对科研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学校的道德底线和生命线,是科学研究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当代大学生特别是研究生作为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接班人,其学术道德不仅关系着个人的前途和命运,而且会影响整个民族乃至国家的发展与未来。如果由于缺乏对学术道德的积极引导和严格约束,使研究生形成了不正确甚至学术示范行为的出现,不但会影响其个人学术成果的真实性,甚至严重助长学术失范现象的产生和蔓延。因此,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研究理应成为当今高校教育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高校曝出的研究生学术失范的事件愈演愈烈,2006年暨南大学女研究生甘某因为先后两次递交的课程论文都被认定为抄袭而被开除学籍,2006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推广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丁某和经济管理学院的博士研究生余某因为各自学位论文专家评审过程中被发现有严重的抄袭行为而被开除,2008年浙大博士毕业生贺海波被认定在读博士期间发表8篇论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剽窃、抄袭原博士生导师实验数据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这些个案,虽然不能完全反映研究生对待学术道德的普遍态度,但它至少说明目前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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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 23:58 首先得遵从论文格式:l.作者署名 必须将作者姓名(笔名)署于篇名之下,并另起一行,加圆括号注明作者的单位全称、所在城市和邮政编码。如属多位作者、且不属同一单位,请在各作者姓名的右上方加序号1、2……,并在圆括号内相对应地列明各位作者的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和邮政编码等内容。作者详细的通联地址、电话号码等,则请附在文末。2.作者简介 应在篇名页地脚处注明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出生地)、职称等内容,并以“作者简介”为标识。3.摘要和关键词(1)必须附有中英文摘要和中英文关键词。中文摘要和关键词置于作者署名之下,正文之前;英文摘要和关键词则另用一页,附在文后。(2)中文摘要以200-300个字为宜,应以第三人称对文中观点进行概括和提炼,避免以“本文认为”、“作者指出”等类词语表述,也不需对文中观点进行评价。(3)英文摘要以80个左右单词为宜,既可与中文摘要对应地加以翻译,亦可概略地加以翻译。(4)中文关键词3-5个,尽量以《汉语主题词表》中选用;英文关键词与中文关键词应一一对应。4.分类号 应根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标明分类号。若论文涉及多个主题,可列出几个分类号,主分类号排在第一位,多个分类号之间用分号分隔。分类号置于篇名下“摘要”、“关键调”之后,正文之前,并以“中图分类号”为标识。5.正文(1)请交打印稿,并把电子稿发送到 ;打印稿的格式为A4纸、小四号仿宋体、1.5倍行距。(2)文中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和标点符号,数字书写和插图、表格的编排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6.注释 注释应是对文章篇名、作者和文内某一特定内容所作的必要解释或说明。篇名、作者注以星号形式标明,置于篇名页地脚处“作者简介”之前;对文中特定内容的注释,以带圆圈的序号紧随需作注释处依次标明。注释的具体内容置于文末“参考文献”之前。7.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应采用顺序编码制,即紧随引文(直引、间引)的右上方,按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在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出,并在序号后加圆括号注明起止页码;如属古籍则注明卷次篇名或章节等内容。参考文献的具体内容置于文末“注释”之后。常用文献的编写格式如下:(l)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研究报告:[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注:专著为M,论文集为C,学位论文为D,研究报告为R).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如文内已列明,则省略)。举例如下:[7]江景波,华楠.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7.从论文集中析出的文献,还应包括:析出文献的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例如:瞿秋白.现代文明的问题与社会主义[A〕.罗荣渠.从西化到现代化[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121-123.(2)期刊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出版年,卷(期):起止页码.举例如下:[4]陶志红.城市土地集纳利用几个基本问题的探讨[J].中国土地科学,2000,14(5):l-5O。 (3)报纸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举例如下:[3]谢希德.创造学习的新思路[N〕.人民日报,1998-12-25(10). (4)电子文献:作者.题名〔电子文献/载体类型标识].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 [电子文献/载体类型标识]如:〔DB/OL〕-- 联机网上数据库 [DB/MT] --磁带数据库 [M/CD] --光盘图书 [CP/DK] --磁盘软件 [J/OL] --网上期刊 [EB/OL] --网上电子公告。例 1 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展[EB/OL].例 2 方锦堃.中国大学学报论文文摘.英文版[DB/CD].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文献作者3名以内全部列出,4名以上则列出前3名,后加“et al”。其他文献类型的编写格式请参照新闻出版署颁布的《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其次也要有些技巧:怎 样 写 论 文 一,论文的定义 论文是学术论文的简称.学术论文是指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描述科学研究成果的文章. 国家标准GB7713-87对学术论文所作的定义:"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讨论;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 二,论文的功用 1,可以记录新的科研成果,本身就是学术研究的有效手段. 2,促进学术交流,成果推广和科技发展. 3,促进科研的深化. 4,是考核作者知识,科研水平的重要载体之一. 国外高校对学术论文写作教学相当重视,一些发达国家如美,日等,无论文科还是理工科,关于学术论文写作要讲授二,三十课时. 日本长冈技术科技大学校长川上正光在《科学与创造》一书中说:"大学的最大使命是创造出学问,技术,要培养出具有创造力的人." 因此可以说,论文写作教学是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见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论文的分类 按功能分:研究论文 考核论文 考核论文:课程论文 学年论文 毕业论文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 :学士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 考核论文: ⑴ 学年论文:使学生初步学会使用专业知识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一般从大三开始(有专业选修课程之后) ⑵ 毕业论文:毕业生总结性的独立作业.考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一般在导师指导下选定题目,进行研究和撰写.完成后要进行答辩再评定成绩. ⑶ 学位论文:申请学位提交的学术论文,一般分三级,一般同毕业论文合二为一. 学位论文 (1)学士学位论文 :要求有一定心得. (12000字左右) (2)硕士学位论文 :要求有新见解,反映出作者有独立从事科研的能力. (4-5万字) (3)博士学位论文 :要求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能从论文的写作中反映出作者有渊博的理论知识和相当熟练的科研能力. (10万字 ) 四,论文的特点 ⑴ 独创性:学术论文不同于教科书,甚至不同于某些学术专著(知识的传播和普及常规性的知识讲解). ⑵ 科学性:揭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客观实际出发,具有现实意义,事实,事物,事件真实客观,不带个人偏见,不主观臆断,以最充分,确实有力的加论据作为立论依据,论证严谨而充分,富有逻辑效果,深层的专业理论知识. ⑶ 创新性: ① 对研究对象经过周密观察,调查,分析研究,从中发现别人过去没发现过或没分析过的问题 ② 在综合别人认识基础上进行创新,包括:选题新,方法新,资料新 ⑷学术性(理论性):即遵循客观规律,讲究科学真实性. ⑸ 可读性(文科论文),忌玩弄辞藻. 五,论文的选题 选题是论文成败的关键 爱因斯坦在评价伽利略提出测试光速的问题时说:"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因为解决一个问题也许仅仅是一个数字上的或实验上的技能而已,而提出新问题,新的可能性,从新的角度去看旧的问题,却需要有创造性和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 一 选题的意义 1,选题决定着论文的价值也关系着学术研究的成败,有人说,选对了题等于完成了一半,"选对了"包涵两层意义: ①选题与客观需要相符合; ②选题与主体状况的适应. 2,选题为科学研究活动确定了一个明确的目标. 3,选题是研究者才学知识的集中体现,科学方法论者贝法里奇说:"有真正研究才能的学生要选一个合适的题目是不困难的,假如他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曾注意到知识的空白或不一致的地方,或者没有形成自己的想法,那么作为一个研究工作者,他的前途是不大的." 二 选题的途径 1,急待解决的课题,尤其在与现实领域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 ①关键问题; ②迫切问题 2,科学上的新发现,新创造 3,空白的填补 4,通说的纠正 5,前说的补充 三 选题的原则 1,选择客观上有意义的课题 ① 选择具有社会意义的课题,亟待解决的问题 ② 选择具有学术意义的课题 2,选择主观上有见解的课题 ① 要有浓厚的兴趣,当然兴趣是在实践中产生的,有兴趣的课题,往往是我们已经了解的或初步了解的课题. ② 能发挥业务专长 ③ 大小适中(量力而行),根据要求选题,要考虑限制的时间,计划的篇幅 ④ 要有占有资料的条件,资料缺乏,是很难写出有力量的论文的,时间条件. ⑤ 指导条件:导师,专家的一两个小时的指导,可以获得几年的东西,"名师出高徒" ⑥ 注重价值:理论价值,现实价值 四 选题的方法 1,做好课题的调查工作: ①专家; ②文献 2,作好课题的限定工作 3,巧选角度 资料的作用 以上三项中最重要的是查阅资料.选题的时候,查阅文献资料,目的是了解本学科领域的研究历史与现状,特别是相关研究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看看已有哪些成果,还有哪些问题. 资料的作用: 第一,有价值的学术观点只能从资料产生; 第二,有说服力的学术观点只能靠资料支撑. 六,课题研究 一 课题研究的意义 研究是论文写作的基础,初学写论文者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概念,科学研究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要有作者个人的见解和主张.论文写不写得出,关键在研究上. 二 制定研究计划 写作论文的基本程序与步骤,一般为: 选题,搜集资料,研究资料 阅读,摘记,明确论点 选择材料,拟订提纲,执笔写作,修改定稿,加注 其中,搜集资料,占有资料是计划中的重点 三 利用图书馆 资料是研究的基础,资料来源的基本途径有三: ①利用图书馆;②实地调查;③实践体验 而最基本的方面是利用图书馆. 利用图书馆就是找书,读书,找书 找书三要素: A,图书资料存放场所(指南) B,懂得分类号和索书号 C,会查图书馆目录 中国十大图书馆 北图 1910年建 万册 上图 1952年建 700万册 南图 1933年建 482万册 中科图 1951年建 440万册 北大图 1899年建 370万册 重图 1949年建 287万册 山图 1908年建 286万册 川图 1940年建 385万册 天图 1952年建 250万册 广中山图 1911年建 245万册 1,资料的检索 ①注意图书分类法,常用的是中图法和人大法: 一般正规图书馆必须有三卡:分类卡,著者卡,书名卡,三种卡互相弥补不足. (外文书名一般在卡片第二行,标有星号,冠词不加排,缩写查全称.阿拉伯数字书名,在卡片前或尾,或按数插入笔画.)外国著者将姓提前,用",". ②利用书目,索引等工具书 书目:《全国总书目》①古籍书目;②综合性书目;③报刊目录;④专题性书目 索引:《全国报刊索引》《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①古籍索引;②报刊综合索引;③专题性索引(人大复印资料) 文摘:《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 词典:《新闻学大辞典》 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新闻出版卷》 年鉴:《中国新闻年鉴》 ③向专家请教 2,资料的选取 ⑴ 考虑需求的数量,太多,白费力气,效率低;太少,难进行创造性思考 基本原则:最大限度地选择资料,但必须是必要的;最小限度地选择资料,但必须是充分的. 一般一天做摘记,做卡片两,三千字. ⑵ 掌握选取的标准: ① 必要的,再长也要选;无关的,再短也不选; ② 确实的:有根据有出处,第一手资料;第二手资料一定要核对; ③ 新颖的:有助于创造性思考的愈多愈能产生新的创见; ④ 充分的:充分不仅指数量,还指质量. ⑶ 讲求读书方法: ① 论文快读法:琢磨标题,读序论,读每段开头句,结尾句,读结尾段; ② 书籍快读法:读提要,读目录,读序言,后记,翻阅全书,读索引; ③ 精读,(研读)充分理解和阅读 研读分选读,通读,研读一般要客观,不存偏见. 3,资料的记录 ⑴ 卡片:《围城》讽刺"做卡片" ⑵ 活页:黑格尔多做活页 ⑶ 读书笔记:列宁做读书笔记,钱钟书分著《管锥编》做三麻袋笔记. ⑷ 眉批 记录资料是一件很麻烦,很细致的工作,但它是积累知识,从事学术研究的基础.所以做学问这碗饭不好吃,常常有人说"要坐板凳十年冷". 4,资料的整理 ⑴ 资料的分类 一种是为研究某个课题,写论文搜集资料的分类,这种分类一般在与构思相关. 卡片分类就是一种研究思考的基本过程.国外专门有种卡片分类法叫"K丁"法.就是像玩扑克牌一样把卡片摆在桌子上,然后分小卡片群,再合成中卡片群,再合成大卡片群,然后从大卡片群中抽出"中心观点卡片",然后编成提纲,最后按提纲顺序写成文章. ⑵ 资料的保管 ①保管的设备,方法方便;②容易搜索;③容易分类,整理. 七,论文的写作 一 论文基本结构 国家标准局1987年颁布《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和《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87) 1,一般格式: ⑴ 题名.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语词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应避免使用的不常见的省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字数一般不宜超过20个题名用语. ⑵ 作者姓名和单位,两人以上,一般按贡献大小排列名次. ① 文责自负;②记录成果;③便于检索 ⑶ 摘要:是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中文摘要一般不会超过300字,不阅读全文,即可从中获得重要信息.外文250实词. 包括:①本研究重要性;②主要研究内容,使用方法;③总研究成果,突出的新见解,阐明最终结论.重点是结果和结论. ⑷ 关键词.是从论文中选取出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一般3-7个,有专用《主题词表》. ⑸ 引言.回来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范围,相关领域的前,人工作和知识布局,理论基础和分析,研究设想,研究方法,预期结果和意义. ⑹ 正文 ⑺ 结论:是指全文最终的,总体的结论,而不是正文中各段小结的简单重复.要求准确,完整,明晰,精练. ⑻ 致谢:是对论文写作有过帮助的人表示谢意,要求态度诚恳,文字简洁. ⑼ 参考文献表(注释),文中直接引用过的各种参考文献,均应开列,格式包括作者,题目和出版事项(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始页码)连续出版物依次注明出版物名称,出版日期和期数,起止页码. ⑽ 附录:在论文中注明附后的文字图表等. 二 正文的基本构成 1,学术论文的基本构成 前置部分:题名 ,论文作者,摘要,关键词 主体部分:绪论(引言,导论,序论,引论)正文,结论,注释,参考文献,后记(致谢) 2,正文的基本构成:绪论,本论(直线推论) 结论 (并列分论) ⑵ 提纲项目: 题目 基本论点 内容纲要 一,大项目(上位论点,大段段旨) 一,中项目(下位论点,段旨) ① 小项目(段中心,一个材料) 标题写法:简洁,扼要,别人不易误解 句子写法:具体,明确 3,论文提纲编写 ⑴ 论文写作设计图:(三级标目) 一, 二, 一 三, 二 1. 三 2. 3. 4,执笔顺序与起草方法 ⑴ 顺序 自然顺序:结论—本论—结论 颠倒顺序:本论—结论—结论 ⑵ 方法(初稿)一气呵成;分部写成. 5,学术论文的构段 ⑴ 统一,完整的规范段(另兼义段,不完整段) ⑵ 段首和段尾主句显示段旨.(也有段中或兼置首尾) ⑶ 容量运当,一般长段较多 6,表达: ⑴ 明确的观点; ⑵ 结构讲究方法; ⑶ 明快地叙述. 7,修改:整体着眼,大处入手.先整体,后局部;先观点,后材料;先编章,后语句 8,引文和加注 ⑴ 引文:尽量少引,不可断章取义,考虑读者是不理解,引文与解说要界限分明,核对无误,未正式公布材料一般不得引用.网上发布的材料不宜引用. ⑵ 加注:段中注(夹注)脚注,章,节附注 ,尾注 引文要加注码,一般用①②③,如注释很少也可加"*"(星号). ⑶ 注释体例 注释的意义 注释的目的主要在于标明作者在文章中直接或间接引用他们语句或观点的具体出处,其目的: 1,是为了满足读者查证,检索的实际需要 2,是规范的学术研究所必须的"附件",它显示着一个学术成果的视野,质量,水准,趣味等诸多方面 3,对待注释的态度也反映出作者的治学态度,诸如引用他人观点或语句不作注释或在注释中不客观,翔实地注明真实出处,将第二手材料说成第一手材料等等,均有违学术道德. 因此,凡涉及论文论点的形成,对论点进行论证,阐说所运用的资料信息,都应该提供出处,给予注释. 2,注释的格式 尽管国内的刊物对注释格式的要求目前还不完全一致,但注释的格式通常不外是按作者姓名,书名,出版地点,出版者,出版年代,引文所在页码的顺序排列,只是在个别次序及标点符号的运用上略有出入. I.中文注释 A.引用专著 例:①歌德《少年维持的烦恼》,侯滩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第9页. 说明:(1)作者姓名后不加冒号或逗事情,直接跟加书名号的书名; (2)引用著作为译著的必须注出译者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在书名后和出版地点前; (3)如作者不限一人,作者姓名间以顿号分开;如作者为二人以上,可写出第一个作者姓名,在后面加"等"字省略其他作者;这两点也适用于译者; 例: ②赫尔曼·海塞等著《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上帝》,斯人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62页. (4)如书名中有副标题,以破折号与标题隔开,如:《波佩的面纱——日内瓦学科派文论选》; (5)如所引著作系多卷本,卷数直接置于书号名之后,中间不再加逗号,也可以卷数加括号内的形式表示,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西方哲学史》上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一);《西方哲学史》(上); (6)如出版者名字中已包含了出版地,则不必另注明出版地,如上例注①中的"上海译文出版社",否则需注明出版地,如:北京:人民出版社;为准确起见,名字较长的出版社名字最好写出全名,如:北京(或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不要简化为"三联书店","社科出版社"等; B.引用编著 例:③张隆溪主编《比较文学译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第6页. 说明:(1)在编者姓名之后必须根据原信息准确地注明"编","主编","编选"等. C.引用文集或刊物,报纸文章 例:④麦·布鲁特勃莱,詹·麦克法兰《现代主义的称谓和性质》,见袁可嘉等编选《现代主义文学研究》(上),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212页. ⑤黄晋凯《巴尔扎克文学思想控折》,载《外国文学评论》2000年第4期,第16页. ⑥徐宏《"再见"误译还是误读 》载《文艺报》1999年11月23日. (7)出版年代后不加"版"字; (8)引文页码应力求准确,如引文跨越了两页,需注明,如第78-79页;如引文涉及多页,则应将页码按顺序一一标如,如:第7,8,9页;多个注释合为一处的,页码的数量必须同注释的数量对应,即使其中有些乃至全部注释的内容出自同一页,如:①②⑤⑧⑩……第20,22,22,22,28页;若其中有的注释涉及不止一个页码,应逐个对应注明,在总的页码中以顿号和逗号区分,即同一个注释的几个页码间以顿号隔开,而它们与其他注释的页码间以号隔开,如:①②⑤⑧⑩……第20,21,22,23-25,27,27,28,28,29页,(①的引文出自第20和21页,②为第22页,⑤为第23至25和27页,⑧为第27页,⑩第27,28和29页). II.外文注释 引用如系外文的论著,均应给出原著的版权信息,无须译为中文,以便读者查找原文. A.引用专著 例:⑦Arthur Ransome,Oscar Wilde:A Critical Study, London: Methuen, 1915, . 说明:(1)作者与书名间加逗号;(2)书名须用袋子斜体,不用书名号;(3)] 书名中的正副标题间以冒号或逗号隔开,不用破折号;(4)如所引著作为译著需注明译者. 例:⑧Leo Tolstoy, What is Art trans. T. Mande, New York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2 , . B.引用编著 例:⑨ Karl Beckson , ed., wilde: The Critical Heritage, London :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1970,pp,178-179. C.引用文集或刊物文章 例:⑩ Roland Barthes ,"Style and it's Image,"in Seymour Chatman ed., Literrary Style: A Symposium , 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1,. ⑾ Mary McCarthy,"A Bolt from the Blue,"in New Pubilc ,CXLVE (June,4,1962), D.引用报纸文章 例:⑿ Richard Bernstein," Interview,"in New York Times, August 14,1989 说明:(1)文章篇名为正体,前后加引号,篇名后的间隔逗号在引号之内; (2)文集书名,刊物或报纸名字均为斜体; (3)外文刊物一般应注明卷数,期数及出版日期. 历年毕业论文存在问题 标题:出现浅论,浅谈,浅说,或者题目太大又没有副题限制 文题不切 语言口语化:我觉得,我觉得…… 没有自己的材料,没有自己的观点,只是一般性的别人说法的罗列 没有注释,不列参考资料 为了完成字数,东拼西凑.不知道在研究什么 写论文前后要问自己(导师 ) 论文提出了什么问题 论文提供了什么新鲜的材料 论文所提出的问题,在文中有没有完满解决 论文的意义何在 论文中的基本概念是否清楚,别人阅读时会产生误读吗 起码要防止评阅老师,答辩老师的误读另外,团IDC网上有许多产品团购,便宜有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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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学术道德对树立优良学风、培养正直诚信的拔尖创新人才具有重要作用,只有在研究生中形成遵循学术规范、严守学术道德的良好氛围,使得每个研究生具备良好的素质,实现更好的自身价值,才能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才能创造更大的财富。 学术道德规范是科研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伦理和规则,是保证正常学术交流、提高学术水平、实现学术创新的根本保障。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应该是每个江科大研究生的基本行为准则。为此学校提出了很多倡议,总结如下: 一、增强历史使命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一个与时俱进的新时代大学生。 二、坚持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严谨求学,诚实做人。尊重科学事实,坚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学校学术声誉。 三、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守学术刊物引文规范。在学术论文中明确表明引用他人成果与观点等内容;杜绝剽窃、抄袭、篡改、伪造、泄露、一稿多投和故意歪曲他人学术观点等违反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的行为。 四、以行之有效的学术活动践行学术道德。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建立良好的时间观念、自控能力,努力拼搏,严谨求实,用实际行动形成健康向上、学风严谨的学习氛围。 五、探究真理,追求卓越。在探索科学和追求真理的道路上,做到不为名利、甘于寂寞、锐意创新、奋力拼搏,努力把握科技前沿,创造有利于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真知灼见。
道德是法治的基础,良好的道德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素养,完善的法治教育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情与法的评判观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我院组织全院师生观看《道德与法制》节目,让我深有体会。虽然只看了两个小时,但却从中学到了很多。现在,觉得道德永远都是必须的,人只为人,就在于有道德,没有道德的人就会变成兽。只有道德,人就会变成神。人不能变成兽也变不成神,所以人不能没有道德,也不能只讲道德。真正高尚的道德只是一钟理想境界。这种境界值得追求,也应该追求。再总有求之不得和追之不及的时候,也总有达不到这个境界的人。而且人数也还不少,因此所谓道德高尚,必须提倡,也只能提倡。不能苛求,既然无法苛求每个人都道德高尚。那么,社会和政治,生活中的,不道德行为和犯罪行为。就不能提倡。依靠道德风尚的提倡来消除,只能依靠制度和法律来防范,我们通常说:“反腐倡廉”就是充分意识到廉政要靠道德来提倡,腐-败却只能靠法律来铲除。所以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道德与法律,今天的社会,代表不同利益的统治集团仍然存在,但是他们代表的阶级利益是根本不同或者是对应的,不听的统制集团各有各的阶级利益,以及与其相适应的道德,法律是意志的具体化,而道德当然属于意志范畴,那么,法律当然反应统治阶级的道德观。当代的大学生应提高对道德与法制的认识,努力成为一个“四有”青年,做一个对社会中一个高素质人才,就要从现在开始,注意加强修养,磨练意志,砥砺品格,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听了“道德与法”报告,我对道德与法知识了解多了,感触颇深。在当今社会中,人们难免会遇到法与理、法与情、违背道德的冲突与事件,可人们究竟该何去何从呢?使用违规药品致使众多儿童普患“怪病”,这启示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也应该学习职业道德意识和职业活动中的法律意识;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法律,保证少年儿童健康快乐地成长。“毒针”进校园启示我们要珍爱生命。我们作为21世纪的新青年应努力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让“毒针”再次进入校园。我们只有了解法律法规,又了解法律原理原则等,才能更好地领会法律精神,养成法律思维,运用法律武器来思考和处理各种法律问题。看了“幸福生活”这个短片,我想到我们应该自觉维护自身利益,但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破坏他人生活。我们身为一名大学生,要充分认识法律规范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正确把握公共生活中的主要法律规范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自觉遵守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提升自身文明素质,积极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我们要树立并提高公共的法律意识,身体力行,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加强法律修养,才能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法公民。我们正处青年,青年时期可塑性大,是人生的起步阶段,是品德养成的关键时期。我们应该注重思想道德修养,努力树立正确世界观、价值观以及法律观,对社会发展将产生长远作用。
道德与法律的嬗变 内容摘要:法律与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二者的关系是一个历史与现实中永恒的话题。人类的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就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道德法律化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即善法之形成过程;法律道德化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 关键词:礼;道德法律化;法律道德化;法治;德治 不管法治这张天网如何恢恢,总有漏网之鱼;不管法治调整的范围多么广阔,总有鞭长莫及的地方。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凡是法治不及之处,皆是德治用武之地,法治不可能完全取代德治。〔1〕德治是指在社会治理中对道德自律、道德教育、道德建设的重视和适用。法治与德治在社会治理中应是相辅相成、相互呼应的,即法律与道德双管齐下、“综合治理”。中国古代的法律实际上是一种二元体制,就是两种体系或渊源、形态的法律并存。一种是国家制定法,一种是“礼法”、“德法”。这两种社会调节手段相互配合,把各种社会现象纳入其调整范围。而我国当代社会法律是唯一的社会调节手段,道德作为另一种调节手段存在严重缺位。这样的一元法体制亟待调整。因此,有必要考察我国古代“礼”与“法”的关系,吸收其合理内核,建立起德法并治的二元法体制。 一、中国古代道德与法律关系之考察 “德”,在西周时是一个融道德、政治、信仰、策略为一体的综合概念。它要求统治者敬天孝亲,对己严格,与人为善,只能在不得已时才使用刑罚,而使用时必须慎重。儒家对“德”加以继承和发展,一方面突出了“德”的政治意义,主要包括宽惠使民和实行仁政,认为“德”是治理国家、取得民心的主要方法;一方面抬高了“德”的地位,认为“德”高于君权与法律,是行政、司法的指导方针,即主张“德主刑辅”。〔2〕儒家的这种德治是以“礼”做为根本内容的。“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3〕礼的起源与宗教、祭祀、宗法有关,它体现了社会中的宗法身份等级,同时作为身份社会的古代中国也促成了礼的繁衍,两者互为支架。但礼的范围很难界定,它包罗万象,无所不在,既可以是个人生活的基本信仰,又可以是治理家、国的根本纲领;它是对他人做道德评判和法律裁断的最后依据,又是社会所有制中所包含的基本精神;它一方面细腻地对人的行为做出准则式规定,另一方面又对社会的方方面面作理论上的抽象。再论及“法”,“灋,刑也,平之如水;灋,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4〕“平之如水”,有公平、正义之义。因此要正确理解礼与法的关系,就必须将其放入中国古代这片土壤中,以中国传统的视角来审视。 (一)道德的法律化 所谓道德的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1、周公制礼,引礼入法 周公制礼就是对夏殷之礼进行整理补充、厘订,使礼的规范进一步系统化,礼的原则趋于法律化。“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5〕“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涖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6〕“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7〕周礼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是“亲亲”、“尊尊”。亲亲与尊尊的一致性,表现了族权与王权的统一。“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8〕礼与刑在性质上是相通的,在适用上是互补的,违礼即是违法,违法即是违礼,出礼入刑。但是礼与刑的适用对象各有所侧重。正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2、独尊儒术,德主刑辅 汉儒董仲舒以天人感应说为德主刑辅的哲学基础,以阴阳五行相辅相成之理,来论证德主刑辅符合天道运行的规律。“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而不任刑也……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为政而任刑,不顺于天,故先王莫之肯也”,“圣人多其爱而少其严,厚其德而减其刑”,〔9〕即“德主刑辅”。 汉朝的道德的法律化一方面表现为把符合儒家原则的通过法律表现出来,另一方面表现为董仲舒的春秋绝狱,即在司法中引经绝狱。董仲舒对春秋绝狱的解释是:“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着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由此可见,“春秋绝狱”的要旨是:必须根据案件事实,追究行为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责;首恶者从重惩治;主观无恶念者从轻处理。此绝狱固然是要解决法律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但如果从一个更大的层面上看,就是他同时在重建古代法的伦理结构。 案例一:甲有子乙以乞丙,乙后长大,而丙所成育。甲因酒色谓乙曰:汝是吾子。甲以乙本是其子,不胜其忿,自告县官。仲舒断之曰:甲生乙,不能长育,以乞丙,于义已绝矣。虽杖甲,不应坐。〔10〕 案例二:甲夫乙将船,会海风盛,船没溺流死亡,不得葬。四月,甲母丙即嫁甲,欲皆何论?或曰:甲夫死未葬,法无许嫁,以私为人妻,当弃市。议曰:臣愚以为,《春秋》之义,言夫人归于齐,言夫死无男,有更嫁之道也。妇人无专制擅恣之行,听从为顺,嫁之者归也,甲又尊者所嫁,无淫行之心,非私为人妻也。明于决事,皆无罪名,不当坐。〔11〕 通过春秋绝狱中的案例可看出,它在亲亲、尊尊等总的原则上与汉律是相同而且互补的,也就是说经义与律令绝不可能水火不容。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汉朝法律即使体现了完全意义上的法家思想,但内中也有许多基本合乎儒家信条的内容。这表明了儒、法两种思想实际所具有的共同文化背景,也表明了他们在早期法律实践中的融会贯通。 3、德礼为本,刑罚为用 唐朝继续并发展了汉魏晋以来的法律儒家化的潮流,使体现宗法伦理关系的礼,基本上法律化了,以至“一准乎礼”成为对唐律的主要评价。具体说来,第一,礼指导着法律的制订。如贞观修律时根据“为臣贵于尽忠,亏之者有罪,为子在于行孝,违之者必诛,大则肆诸市朝,小则终贻黜辱”.〔12〕儒家教条,调整了谋反大罪应诛连父子、祖孙、兄弟的血亲范围。第二,礼的基本规范直接入律。如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子孙违反教令,供养有缺者,徒二年。第三,定罪量刑于礼以为出入。第四,礼法由互补,发展为统一的体用关系。《永徽律疏》序言中明确宣布:“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二)法律的道德化 以上考察反映的是中国古代传统道德法律化的过程。下面再谈另一主题——法律的道德化。法律与道德是两种性质不同而有关系密切的社会现象,中国古代社会的“出礼入刑”产生了双重结果:一方面,道德训诫具有了法律的威势,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同时要行道德的职能。所谓法律的道德化,主要侧重于守法的过程,指的是法律主体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请看下面两个案例: 案例三:吴重五家贫,妻死之时,偶不在家。同姓吴千乙兄弟与之折合,并挈其幼女以往。吴重五归来,亦幸其女有所归,置而不问。未几,吴千乙、吴千二将阿吴卖与翁七七为媳妇,吴重五亦自知之。其事实在嘉定十三年十一月。去年八月,取其女归家,至十一月,复嫁给李三九为妻,……阿吴既已嫁李三九,已自怀孕,他时生子合要归着。万一生产时,或有不测,则吴重五、李三九必兴词讼,不惟翁七七之家不得安迹,官司亦多事矣。当厅引上翁七七,喻以此意,亦欣然退厅,不愿理取,但乞监还财产,别行婚娶。阿吴责还李三九交领。吴千乙、吴千二、吴重五犯,在赦前且免于断引,监三名备元受钱会,交还翁七七。〔13〕这篇判词绝妙之处不仅在于它解决了一起纠纷,更在于它注重当事人之间关系的调停,以避免日后再因此事起纠纷。执法者着意由道德上立论,使案件的判决合情、合理、合法。从这样的意义上,可以认为中国古代法律受道德原则支配,为道德精神浸染。 案例四:谢登科控戚徐有才往来其家,与女约为婚姻,并请杖杀其女。余曰:“尔女已字人乎?”曰:“未”。乃召徐至,一翩翩少年也。断令出财礼若干劝放,谢以女归之。判曰:城北徐公素有美誉江南,谢女久擅其才名,既两美之相当,亦三生之凑合,况律虽明设大法,礼尤贵顺人情,嫁伯比以为妻,云夫人权衡允当,记钟建之大负我楚季革,从一而终,始乱终成,还思补救,人取我与,毕竟圆通,蠲尔嫌疑,成兹姻好。本县亦冰人也耳,其诹吉待之。〔14〕此案为儿女自由恋爱引起,谢登科以女儿私订终身,违反了礼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戒律,而执法官却对传统礼法重新释义,“律虽明设大法,礼尤贵顺人情”,促成一段美好姻缘。这二则判例说明一个问题:当时的执法者已将法律内化为道德,追求一种超法律的境界。 (三)中国古代礼与法关系嬗变的特点 纵观中国古代的“礼”与“法”的关系,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的嬗变过程表现出如下特点:1、儒家的“仁、义”思想是“礼”与“法”嬗变的基础。儒家的思想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
一直以来,道德与法律问题都是中外学者们所研究的 热点 。两者之间既有外在的联系,又有内在的共性,它们是社会的两大主要调控手段,其作用及意义更是显而易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道德法律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我国 经济 的飞速 发展 , 法律 的完善日益体现人性化和道德性。道德和法律的关系在新时期下又有了进一步的解释和完善。同时,法律和道德的密不可分性又反过来有助于提高人们对生活的幸福体验,即所谓的幸福感在法和理的间隙最近偶那个得到看更好的提高。作为新时期下的大学生,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在道德和法律的世界中寻找幸福。
关键词:法律 道德 幸福感 大学生
正文: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继续,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大幅度比例逐年提高,社会各个层面也在不断的完善和提高中。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我国正在加快融入法制社会。这对置身在未来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是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加入WTO,所有市场主体都得遵循统一的规则或制度,在这种高度规则化的社会里,“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我们的现实社会关系中。这意味着,从个体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到丰功伟业之创造,均离不开一定的 法律知识 或法律技能。当我们以审思发展和关切生活的态度来判断实践视域时, 自然 会发现,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 现代 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们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关于道德和法律的关系。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值得人们不断探讨和研究的问题。早在古代奴隶制的希腊,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等人就提出要由少数有德性的贤人来治理国家。《牛津法律指南》一书中对道德是如此定义的“道德和伦理与惯例、社会习俗、法律、习惯和舆论的含义是重叠的,一般说来人们可以说,道德是社会所接受的和生活于社会中的阶层所接受的行为准则……法律总的说来是确证并强化社会普遍接受的道德行为;在这个社会中,法律控制并否证和惩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法律和所承认的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符合一致的,所谓道德并不是一部分法律条文或原则性法规,但它毕竟是描绘良心和社会控制良好行为的力量的一种名称,有时它是与自然法同义的”。可见,法律不是由国家制定的,是自然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或者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准则。而,法律和道德是两个层次上的东西,法律属于制度上的范畴,但是道德却是社会意识形态上的范畴。从唯物的角度上看,道德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即所谓的物质决定意识的原理。恩格斯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这表明道德是基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具有阶级性。
但是,法律和道德又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它们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途径,而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动力,是法律的有益补充。没有道德的法律是冷冰冰的束缚,它只会规定各种人类改做的和不该做的事情,并且对犯错的人依法进行法律的制裁,这样的法律注定是不会被人民接受和认同的,注定会被人民所推翻。同样,只有道德的法律是不完整的,它失去了法律所该有的最原始的意义,对任何人不构成警醒和约束,因而国家也就无法依法治理好它的人民。所以,真正的法律不是完全撇开了道德的范畴,它以道德为依据,并且用法的手段来提高人们对道德的认识。这样,法律和道德也就可以做到相辅相成了。
然而一个成功的人不仅要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同时也要有相当多的法律意识。没有法律的约束力,一个人的道德素养无法真正得到实现。只有心中有法的存在,人们在做人行事方面才会有所顾忌,才不会越过法律的界限做出不合法的事情。
现代社会的法律也正朝着人性化的一面发展和完善,法律再不是过去的只讲道理不看事情的真相。正是因为法律的道德性,人们的幸福感日益增加。再大力倡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物质条件的改善虽然带来了很多的新鲜事物,但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人们的幸福感反而日渐减少,再日常生活中,人们要担心的事情太多,抢劫、偷窃现象屡见不鲜,有的人甚至患上了恐惧症。这在一定程度上就要求国家对有关法律的完善。
前不久看的一部电视剧《我的青春谁做主》中,主人公在十年前犯了法,但他因为害怕受到 法律 的制裁而隐瞒真相十年。十年后,他再也无法忍受良心的谴责和不安主动向警方自首,本以为等待他的是无尽的牢狱之灾,但是他却最终因为证据不足而被释放。这个案列不是告诉我们法律的不公平性,而恰恰是从侧面告诉我们法律的人性化。他是犯罪了,虽然他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在这十年中,他所受的痛苦和煎熬远超过与法律带来的。他受到来自自己的和社会各方的道德谴责,在这个层面上,他已经经历了自己的“牢狱之灾”。在这个事件中,法律的人性化和道德性体现的完美无暇。正像剧中的人所说,现在的法律也是讲理的,这正体现了新时期下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和要求。法律的底线是道德的自我约束,或许正是因为有些人们的道德自我约束力不够才要求有一种强制力的诞生来调解社会的矛盾,而法律就恰好扮演了这样子的一个强制力的角色。因而法律也就显得神圣而不可侵犯,在某种程度上甚至称成为了一种信仰。就我个人而言,法律应当成为一种信仰。“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 名言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
有了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保障,幸福感便也会迅速上升。有了法和德相互作用,社会才有可能出现家家晚上不用闭门的和谐现象。在法律的人性化的旗帜下,人们更确定了社会主义旗帜的正确性,才会对社会主义 现代 化建设充满信心。当人们致力于建设一个属于自己的美好时代,无论做什么都是有意义的,是可以感到幸福的。幸福的定义是什么?不是说一定要生活富裕了,手里有钱了,我们所讲的幸福要上升到精神层面。幸福就是人们的心理得到了满足,人们对生活充满希望和憧憬,至少他有动力去为了美好的未来去奋斗,这就是幸福了。
最后来 说说 关于大学生所要担负的关于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毫无疑问,大学生是我们国家未来的栋梁, 中国 的未来还要靠这一批特殊的人来创造。所以,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肩上的胆子着实不轻。思想道德的修养当然是相当要紧,但这远远不够,我们还必须要学习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在守法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扬中华民族流传了几千年的美好品德。要学法、懂法、守法,在法制的轨道上,做一个有着良好道德素养的人。
参考 文献 :《道德与人的幸福》 《法律知识是幸福快乐人生的保障》《法律的道德性》 《让你变的更自信》
摘 要 法律与道德问题的讨论,最激烈的莫过于实证主义法学家哈特同自然法学家富勒长达17年的一场论战。实证主义法学派坚持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分离,即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分离学说或者分离命题,而自然法学派则主张法律与道德的不可分,即关于法律与道德的不可分离的学说或结合命题。但仅以此定义并未能反映出双方论战所具有的现实意识及对待问题的态度。本文试从富勒所著 文章 《实证主义与忠实于法律――答哈特教授》的角度出发,解析其背后所具有的实践性意义。
关键词 法的道德性 实证主义 良法 恶法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2-001-02
一、哈特:引出争论的着力点
在哈特教授发表《实证主义和法律与道德的分离》这篇具有深远意义同时又备受争议的论文之前,实证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关于法律是什么的争论就始终存在,从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再到边沁,实证法学派在对法发展不同定义的同时,始终面对着来自自然法学派的批判。但在哈特教授之前,双方学派的争论始终未能深层次的展开,而是仅陷入了表面概念的争执,富勒教授认为,究其原因在于“我们遇到一系列定义性的命令。法律规则是,也就是说法律规则真的是、不过是并且总是,主权者的命令,法官定下的规则,对未来国家力量触及范围的预测,官员的行为模式等等。当我们问这些定义的服务的目的是什么,我们得到的答案是:怎么还要有目的,除了准确地描述对应于‘法律’这个词的社会现实,这些定义没有任何目的。当我们反问道:但是在我看来,法律看上去并不是这个样子。这时我们得到的回答是:好啦,在我看来就是这个样子。在此,争论就不得不停下来。”①
可见在实证主义法学派学者看来,没有必要太多停留在“法律是什么”这种纯粹的概念性判断层面,对于一项实际在发挥着作用的事物,无需在它的定义上花费太多的精力,问题总是出现在眼前的,何况即便是不深入探讨和争论关于法律的定义,法律依然作为一种现实的并在不停发挥作用的事物而存在着,太多形而上的争执无益于现实问题的解决。
然而由于哈特教授的观点的出现,实证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原本浅显且波澜不惊的“对抗”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由于哈特教授的论文,这场讨论开启了新的、富有希望的转折。现在显而易见的是,双方都承认一个主要的问题是:我们如何才能够最好地定义对法律忠诚这一理想,并服务于这一理想。法律作为值得人们效忠的某种东西,它一定表达了某种人类的成就;它不可能是权力的简单命令,或者是在国家官员的行为中才能辨识出来可以重复的行为模式。” ②富勒教授认为,哈特教授的论文及其学术思想坦率的提出了可供实证主义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共同探讨的论点,即忠实于法律的问题。说得更清楚一些就是恶法是不是法,有没有发挥效力的基础,且人们有没有遵从恶法的义务的问题。
二、富勒:以纳粹政权为例,对实证主义法学进行批判
在各种争论性的文章中,批判对方错误最好的方式莫过于以一个鲜明的具有说服力的例证来加以驳斥。富勒教授在他的这篇著作中也是采取了这样的方式,他以德国纳粹政权的暴政为例。因为德国法西斯当政时期,无论是希特勒的上台掌权还是后来通过的许多反人道的立法,皆遵循了当时的法定程序,且得到了国内最广泛的遵从。富勒教授认为,当时纳粹的立法之所以甚嚣尘上,原因便在于实证主义法学的关于忠实于法律的观点从中作崇。“告密者案”是一个非常好的印证,在该案件中如果赋予纳粹时期的立法以“正确的、实在法的效力”那么许多利用该法从事罪恶行为的人就获得了正当理由并可以此出罪。同时“在整个的纳粹统治期间,纳粹频繁运用了一种对美国立法者来说并非一无所知的手段,即制定具有溯及力的法律来矫治过去法律上的无规律性(irregularities)。这种具有溯及力的法律给人印象最深刻的运用是发生在1934年7月3日的“ROEHM清洗”后。③
显然,在纳粹期间由于立法权及立法程序的异化,确实产生了很多罪恶的法令并由这些法令引发了无数的罪恶行为,但这些“法律”之所以当时被称之为法并被赋予了法的效力,并非像富勒教授所批判的那样,是全然受了实证主义法学的影响,而是在其背后有更深层的原因。
德国纳粹主义的兴起首先是具有深厚的哲学基础的。在纳粹盛行之前,德国国内哲学的主流是黑格尔的哲学观,沉稳、厚重而踏实的学术思想,凝聚了日耳曼民族最精华的智慧同时对全世界做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恩格斯曾称赞黑格尔为奥林匹亚山上的宙斯。但是,由于当时经济的飞速发展所带来的深刻社会变革,黑格尔的哲学逐渐不适合原本并不发达且日益在周边环境影响下变得浮躁的德国民众,因此最终黑格尔的思想遭到抛弃,取而代之的是原本在黑格尔时期默默无闻的叔本华的哲学思想。这是一种相当激进并带有一定暴力色彩的哲学理念,虽然当时叔本华早已离世,但他老人家没想到在他死去多年之后自己曾经面临绝望时所写的书最终成为了国家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后来叔本华的思想被尼采所继承,并在激进程度上予以了放大。与此同时,德国兴起了“概念法学”,事实上这是源自于德国本土的一种法学思想,但其在形式上同实证主义法学派的奥斯丁的思想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后来“概念法学”多被认为是对奥斯丁实证法学的继承,从而也给实证主义法学蒙上了阴影。富勒教授在引用纳粹例证的时候,显然是接受了这一观点。
事实上,富勒教授所引用的纳粹例证虽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其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他认为良好的法律若能获得广泛的支持必定自身存在良好的值得人们推崇的道德性,此种道德可以防止恶法的产生。尽管纳粹德国的事例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订立和遵从恶法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但众所周知 经验 与历史需要结合其发生时的背景来理解,只对其某一方面的意义加以放大是一种断章取义的行为。
哈特教授认为,如果执意要将道德注入法律,就很难避免罪恶的道德向法律的渗透。道德的善恶是具有历史局限性的,我们事实上很难断定在纳粹时期制定的法律确实完全背离了当时民众普遍的道德观,甚至如种族灭绝之类的暴行也由于得到了源于所谓“人种优越”之类的德国民众普遍共识的价值观而使行为者避免了良心上的不安。而且记录显示,当时的德国并非处于恐怖与混乱的边缘,相反国力呈现出上升趋势。且在二战初期将素有“良法之治”的英国、法国逼到了敦刻尔克的边缘。由于德国的战败,其纳粹时期的立法成为了鲜明的反例并为众多的自然法学派学者所诟病,但二战的结果若是以德国的胜利而告终,则其在纳粹政权时期的制定法事实上则发挥了强大的推动作用。这就返回到了实证主义法学派的关于忠实于法律含义的领地。
因此,富勒教授主张的关于法律需要内在道德性支持的观点确实无法避免罪恶道德向法注入的情形,而且是否存在普遍共识的善良道德观实难确定,就算确定,该种善良的道德能否发挥出有利于社会的功效亦存未知。而以当前所认定的罪恶的道德为基础的法律又是否只起着助纣为虐的作用,亦难以判定。所以,富勒教授关于纳粹例证的引用及论证存在着起点上的瑕疵。“法律的终极原因是社会的福利” ,④如果这里的福利像卡多佐所说的,是更宽泛的含义,那么以此福利为标准检验有关法律是否值得忠诚才是具有建设性意义的。
三、道德性还是实证性
值得肯定的是,虽然富勒教授从善良道德的角度出发对忠实法律的意义进行的论述存在一定缺陷,但显然他的态度是一种“实证的”而非“自然的”。在《实证主义与忠实于法律――答哈特教授》整篇文章中,我们都可以清晰的感受到富勒教授现实的心态。显然,他与哈特教授的学术之争并非只停留在概念与概念对决的智识层面,而是一种真正的以现实为出发点的争论。二人都希望通过对“何为法?何谓良法?恶法是不是法”这一系列概念的阐述,达到影响实质法的运行的目的,从而最大化社会福利。这样的学术态度无疑是非常可贵的。
富勒教授所主张的自然法和法的道德性的观点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如根据他所阐述的理论 反思 或构建现行的法律制度,无疑在社会层面是能产生积极作用的。但倘若进一步,能以一种实用主义的心态对自然法的道德概念进行“利用”或“解释”无疑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在这里引用一个国内的案例进行论证。1999年9月10日辽宁省沈阳市颁布了《沈阳市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因行人交通违章而发生的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不负责任,由行人负全部责任。随后,全国20多个大中城市作出相似规定。
该法案在出台后法学界批评声不断,质疑的核心在于该法案违背了最根本的立法原则,即权利价值的位阶问题。通说认为,以宪法为根据,人的生命权是最高的权利,机动车道路行驶的相关权利不能与之抗衡并成为驾驶员出罪的理由。若以自然法学派所主张的道德性来衡量该法案,这无疑是一条恶法,因为其侵犯了人最根本的自然的权利――生命权。这些批评同时具有现实上和道德上的说服力,该法案在一片声讨中于2003年底被废除。显然,从该法案出台伊始其命运就不会有善终,这一事件从发生到结束似乎没有令人感到意外的地方,但究其过程,却存在某些值得反思的方面。
我们完全可以设想当初订立该法案时立法者的初衷。很简单,就是规范行人违章过马路的行为。由于道路承载力的有限性和车辆无节制的扩容性之间的矛盾,国内较大城市多半拥堵不堪。此时在缓解交通压力方面,交通法规便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对机动车的违章行为实施制裁并不困难,但行人多半有违章的习惯且对其的惩罚往往难以具有操作性,因而在某些情况下,道路堵塞是由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造成的。在此种境况下,沈阳“撞了白撞”法案率先出台,目的便在于规制行人违章,疏导交通。如果仅从立法目的看,很难直接下结论说该法就是恶法。因为毕竟其没有直接剥夺本属于某些个体的正常权利,行人对于违章过马路并不是不可选择的。事实上他们是权衡了守法与违法的成本后才做出了违章的决定,其意志是自由的。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自然应当承担相应的后果,这里的后果就是有可能被“白撞”。因此,从“撞死白撞法”的实际立法目的和逻辑结构上看,该法并非纯粹意义上的恶法,相反还具有良法的基本特征,如严谨的逻辑性。毕竟法只是提供一种为当事人所知的预测结果,而并不表示该行为就必须要发生。我们更有理由相信,当行人在该法规的约束下权衡了利弊、考虑了结果之后,会做出合乎理智的选择。由此,违章行为便可能得到根治。
但该法案从出台到最终被废除,听到的反对声多来自于位阶方面,即所谓自然法的道德方面的批判,而鲜有人能以实践的眼光来看待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诚然,该法规确实违宪,而且与普遍的共识亦严重不符,但是在声讨和废止之后,似乎便没了下文。最终,解决问题的 方法 没有提出,有建设性意义的法案也没有出台。在这整个过程中,法律的道德性只被当做批判的武器来使用,而其核心的实用意义没有得到发挥。因此可以说在当前的环境下,法律道德性的批判仅停留在了否定的层面,而欠缺向否定之否定发展的趋势,这样的境况是很令人担忧的。
四、结语
笔者并非支持诸如“撞了白撞”之类的法案,更非支持将善良的道德性从法的基础和特征中驱逐出去,而是希望将二者结合起来。以道德性所具备的天生的同一般民众善良和传统的心理相呼应的特点支持实际法的有效运作。如上,虽然废除原立法符合大众的评判标准且势在必行,但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可以修改该法案内容,以他种权利的损失代替生命权,如规定机动车无过错责任原则,虽令其给予受害者赔偿但由官方宣布其免责并对受害人的行为进行否定性的评价,从而使违规者在道德、信用方面遭受不利,承担痛苦。与此同时,于法规公布时给予法理上的解释,使之产生公信力,令公众相信两种权利在宪法上的同位阶性并自觉遵守,从而方能达到良好的现实效果。
总之,富勒教授与哈特教授的学术之争不仅是智识上的,更是 文化 与现实的,对当今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巨大的启迪作用。
注释:
①②③[美]朗・富勒.实证主义与忠实于法律――答哈特教授.智识@IdeoBook网.
没有问题的,,这个我就能够搞定哦,,
大学生性道德,是指维系和调整大学生男女两性关系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性道德是社会道德渗透在两性生活方面的行为规范,调节人们生理机能与社会文明之间的矛盾,是人们性行为的标准。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大学生性道德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当代大学生“性道德”缺失问题之我见》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不断解放以及大学生结婚禁令的解除,我国在校大学生在性道德观念、行为方式等方面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如婚前性行为、性关系混乱、未婚先孕等无视性道德的现象。为此,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大学生性道德教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关键词:大学生 性道德 教育
所谓性道德,就是人类生活所特有的,由物质生活和经济生活所决定的,维系人类延续和发展,且依靠人们内心对性的信念和社会手段,并以善恶来评价的性意识、性行为和性原则规范的总和。性道德是社会道德渗透在两性生活方面的行为规范,调节人们生理机能与社会文明之间的矛盾,是人们性行为的标准,也是衡量人类两性关系文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大学生性道德,是指维系和调整大学生男女两性关系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一、当代大学生性道德缺失现状
依据“中国大学生生活现状系列调查:性开放弥漫大学校园”资料反映:当今性话题已成为大学生之间公开谈论的话题,再也不是从前那个象牙塔里的大学生“谈性色变”的状态了,已有近半数的大学生赞成婚前性行为。前不久,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的一组最新数据显示:中国每年人工流产多达1300万人次,位居世界第一,其中25岁以下女性占一半以上,大学生成为人流“主力军”。
从理论上讲,爱情是男女获得特别强烈的肉体和精神享受的包含有生理、心理和社会的复合感情,是性爱和情爱的统一,其价值目标应该是指向婚姻。而当代大学生通常将情爱与性爱两者分离开,使性失去了理性的指导,从而回归到动物式的性需求上。一些学生存在“爱的唯一证明就是发生性行为”等错误想法,认为只要双方都愿意就不应受到道德的谴责。更严重的情况是有些大学生漠视性责任,认为与其在对爱人付出感情时得不到回报或在恋爱中受到严重伤害,还不如不谈感情直接发生性行为来的直接。此外,有些男同学会直接选择提供性服务的女性来释放自己的性欲望。也有个别女大学生直接将自己的身体当成赚钱的工具。这看似是个人“私”事,但其实是缺乏性道德缺失的表现。
二、当代大学生性道德观偏差的原因
(一) 社会因素
随着中西方的沟通、交流的日频繁,大量的负面、消极的西方“性自由”、“性解放”、“拜金主义”思想通过各种文化传播途径传入我国,对人们尤其是作为青年主体的大学生的性道德观念产生不良的影响。以纯洁爱情为前提的性被单纯的性欲及金钱所吞噬。社会环境的改变是引发大学生性道德缺失的重要诱因。
(二) 学校因素
性道德教育本应是学校进行学生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工作者理应对受教育者进行科学、全面、细致的性道德教育,并加强性生理、性心理、性伦理、性法理等综合知识的传授,使得最终达到对大众普及性知识的效果。但目前我国教育体系中,性道德教育处于缺失状态。学生接受不到学校的正确的引导,就会受到非正规渠道中错误思想特别是网络这一“新媒体”带来的“黄色文化”的侵蚀,以致学生出现性生理困惑、性心理失衡、性道德缺失、性观念偏执、性伦理混乱和性行为失范等现象。尽管现在有些学校对于这一问题已经有所意识并采用了一定的措施加以改进,但由于缺乏系统化规范化的措施,其势力结果并不理想。
(三) 家庭因素
在我国众多的传统家庭中,性道德教育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父母双方都非常忌讳与自己的孩子谈论“性”这一敏感话题,他们本身也受到自己前辈传统观念的影响,仍然处于性观念保守、性知识匮乏的状态。这将导致其在面对孩子的性问题上出现消极躲避、强横干预、担忧焦虑等严重情况。孩子在家庭中缺乏行之有效的正确性引导,是导致孩子出现性道德缺失的直接原因。
(四) 同辈因素
同辈群体又称同龄群体,是由一些年龄、兴趣、爱好、态度、价值观、社会地位等方面较为接近的人所组成的一种非正式初级群体。同辈群体在青年中普遍存在,他们交往频繁,时常聚集,彼此间有着很大的影响,容易产生较高的心理认同感,最终获得心理归属和价值认同。同辈群体提供了个体间交流各种社会信息、看法的平台。在纷繁复杂的同辈群体环境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性观念开放的大潮中逐渐迷失方向,失去自我,自身性价值观偏离正轨,被身边刮起的婚前性行为风潮所吞没。
(五) 自身因素
大学生正处于性生理与性心理高速发展期。一方面是由于生理需求急于寻找释放的途径和渠道,另一方面是本身就对“性”充满着好奇心态,都想要去摸索、尝试一下。因而导致一部分大学生缺乏心理约束力、自制力而陷入性道德的误区,进一步催生了青年性行为的泛滥。
正处于性道德形成的重要时期的大学生,容易受到外界众多不良因素的干扰和影响,使得自身是非分辨能力极具下降。在处理两性关系时,就会出现性道德缺失、性自律力减弱,自主意识力、自我满足感增强,无视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大胆、高调实施“越轨”行为。
三、加强当代大学生性道德教育的对策
(一)增强“性”环境净化是提升性道德教育的坚实基础和可靠保障
当代大学生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社会中失范行为的侵蚀,网络色情文化泛滥的摧残,导致其性观念、性意识、性道德出现严重畸形、缺失的。因此,相关部门应给予高度重视和特别关注,严厉打击色情、黄色文化,实施综合治理,联合社会各界组织协力净化社会风气,坚决杜绝黑暗势力的不良侵害,防止危险隐患的产生。让全社会一同用心倾听、用爱浇灌、用情播撒,使祖国的花朵拥有一片健康、纯洁、幸福的天地。
(二)注重校园文化建设是提高性道德教育的实效途径
校园文化是学校所特有的精神环境和文化气氛,其中最能体现校园文化本质内容的是校园风气或校园精神。加强校园文化提高性道德教育的实效性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注重学校周围环境的整改和监察。相关管理部门应将打击力度着重放在高校周围的“日租房”、“钟点房”等大大小小的宾馆、旅店。采取行之有效的各项举措,提高学生生活环境质量,营造健康、舒适的文化环境氛围。第二,健全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寝室文化、同辈群体之间的思想交流在学生日常生活中起着不容小视的作用。因此高校应严格实施相关管理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和条例,严禁异性留宿,将寝室文化建设作为性道德教育的重要平台之一。第三,搭建校园网上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可以起到很好疏通、缓解心理压力的作用,可以科学地、全面地解决学生的性心理问题。在加之有新媒体网络的力量支持,学生可以在网上进行相关心理咨询,这样更能有效的促进其身心健康的发展。
(三)加强社会、学校、家庭、自身合力教育是改善性道德缺失的关键环节
社会、学校、家庭应通力协作,发挥合力作用,开展丰富多样的性道德教育活动,采用多层次、全方位、多形式、宽领域、多渠道、立体化的综合模式,加强性科学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利用媒体的传播力量,通过刊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进行积极正面引导,为大学生创造一个全面接受性道德教育的新环境,使性道德知识对广大学生达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此外,高校应着力培养高素质、综合型师资队伍,增设专业选修课、系列专题讲座,增加人际交往能力、恋爱法则规范、生活技能技巧等知识的传授,让大学生意识到婚前性行为、同居、性犯罪等不健康性行为的危害,并使其学会如何进行真正的恋爱、如何规范两性交往礼仪,如何提升两性交往文明素养、如何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以及如何在发生性关系后正确、有效的处理和应对等。
加强大学生性道德教育,端正态度,明确责任,找准着力点,增强实效性,将其纳入高校素质教育综合体系之中,构建性生理、性心理、性伦理、性法理有机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性教育机制,提升受教育者主体意识,发挥社会、学校、家庭、同辈等综合文化环境的合力优势。
青年是未来社会建设的主力军、接班人,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布局的新形势下,只有认真探索性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激发个体积极、广泛参与性教育活动的自觉性,才能使性道德教育取得良好实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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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孙 萍. 当前我国大学生性道德教育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6
[3] 人民网-生命时报
[4] 贾晓明. 大学生心理健康[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90
作者简介:梁艳(1987-),女,汉族,山西省长治市出生,遵义医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王国桢(1971-),男,汉族,贵州省麻江县出生,遵义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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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是火,点燃希望之灯;道德是灯,照亮人生之路;道德是路,引导人们走向灿烂辉煌。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道德的议论文,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中华民族历来崇尚道德。无论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还是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思想,无不都以高尚的道德作为他们的至高境界。宋代文人苏辙就曾写道:“辙生好为文,思之至深。以为文者气之所形,然文不可以学而能,气可以养而至。”这就说明,道德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所以以德取人才是根本,以德服人才是硬道理。一个人在茫茫人海中走路,难免要摔倒,可是能爬起来继续走也是一位有德之人。
可有些人就问了什么是道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政治家说: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
诗人说:道德是半悬在头顶上的一柄利剑。
哲学家说:道德是愿者鱼儿上钩。社会学家说:道德是公路旁的警示牌,人,好好走路;司机,好好开车。法官说:道德是调整…………规范的总和。我说;道德是面镜子,不但照己,还可照人。但关键是照己。由此可看出,道德的概念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是不同的,可它们都是对的,所以要想知道道德是什么,还得自己去感悟,去理解。
那我们应该怎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呢?我个人认为,首先要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如果我们能够从身边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那么我们每做一件事情,我们的道德水平就会得到一次升华。荀子有句话说的好;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所以说人要一步一个脚印,要善于由大及小,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决不要以微小而不足道,细小而不足为。
说了这么多,那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应该怎么做呢?在学校,我们一样要讲文明、讲道德。在学校,我们不能在楼道里追跑打闹。如果楼道里有许多的同学,那必然会撞到其他的同学。在学校,我们还应该节约用水、用电。上操之前,应先把灯关掉。见了老师就向老师问好,这些都是在学校应该做的。
在家里,要尊敬父母。在家中,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这能帮家人减轻一些负担。如果父母叫你拿杯水,拿个东西这种小事应尽自己全力去做。古人有许多尊敬长辈的事。比如黄香九岁时,就懂得孝顺父母。冬天,他用自己身体将父母的枕席温暖后再请父母安寝。在家尊敬父母也是一种有道德的表现。
道德是做人的基本素质,我们要捍卫道德,宣传道德,实践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道德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道德提升了国家的形象,道德提升了个人的素养,道德赋予了社会正能量。知识应是利用于生活中的一种技巧和思想,道德才是人生中最需要的真正内容。道德是知识的母亲,道德哺育着知识。
失去了道德知识就像没了娘的孩子。我们都知道有雄厚知识的人才会有机会进入到复旦大学。但复旦的学生做出的行为不等同于他的高等知识。某同学和另一同学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我同学是在咽不下这口气,就往另一同学喝的饮料投下了致命的毒药,不知情的那位同学喝下有毒的饮料,最后抢救无效而导致死亡。
不知道投毒的那位同学是否感到有一丝丝的罪恶感,他是否想过他的行为是一种愚蠢的行为。投毒的那位同学如果心存道德,在今天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的,令人寒心的事情。拥有高等的知识,而没有有心存道德的人同样污染了社会风气。他虽然拥有高等的知识,但他这样的人像没有灵魂的躯壳。
有一个流浪汉,他一个人流浪30多年。在这30多年里,他帮走失的孩子找到了家,捡到贵重的东西,会有及时的还给失主,他帮助过残疾的人走上梦想道路。这个流浪汉从小就没有受到过教育,但他知道做人要心存到道德。虽然他没有高等知识,但他身上似乎散发着一种神圣的`光芒。我觉得这个流浪汉更胜过前者那样没有驱壳的人。道德先于知识。
拥有高等知识而没有心存道德的人,他们的脑袋,思想,身体都是一种腐烂的形态,他们这些人拥有最高等的知识就像一把锋利的剑插在人民胸口上。如果他们心存道德,这些高等的知识就会有意于社会,就不会再睡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
没有心存道德的人就没有资格去受教育。把道德当成知识的母亲,知识才会变成有意义的知识。道德更重要于知识。道德哺育着知识。
随着时代的变迁与发展,越来越多的资源为我们每一个人共享,我们同样也在共享着一个时代。可是,却有许多人把共享演变成了占为己有,把原本属于我们每个人的资源自私地成了他一个人的,难道我们的人性、道德就是如此吗?这样真的好吗?
我曾经看到不止一辆单车被人们把二维码划掉,自己骑着一辆不是自己却像自己的单车那样逍遥自在、大摇大摆,似乎这么做是理所应当、聪明的做法,说不定这时这个人还在背后嘲笑那些骑好单车依然归位,那些老实的人呢。如果每个人都像这样自私自利地占为己有,那怎么还称得上是“共享单车”,共享这个时代呢?也许这种不良的现象也在一点一滴形成或改变越来越多人的价值观,到那时,这真的对我们时代的发展有利吗?最后最大的赢家真的是那些把共享的资源占为己有的人吗?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个问题。
还有的人藉着正义、道德的幌子,指责、抨击那些把资源占为己有的人,把自己塑造成一个伸张正义、正义凛然的人物,自己却依然在背后做着那样的事,好像这件事不为人知,没有人会知道一样。其实,只要你做了,总会有一双眼睛盯着你,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这样的人可以说比单纯想把单车占为己有的人还要恶劣,把自己不道德的一面伪装起来,背后却做着破坏道德的事。这样的人把道德变成了表演,我们民众就成了他的观众,好像这里就是他表演伸张正义的舞台。如果我们的时代变成了那样,那么最没有道德的人成为最有道德的人,那这个时代也将演变成最没有道德的人表演的时代。
如果说哪一天,真正有人把传递道德、正义这件伟大的任务、使命做到问心无愧,那我也将发自内心地给这样的人点赞,为这个时代能有这样的人而光荣、骄傲。
花,静静地绽放,不为喝彩,只为这个世界曾经来过;水,潺潺地流淌,不为称羡,只为心中执着、干净的信念;路,默默地延伸,不为坎坷,只为远方心中美丽的风景。每样事物都有它的价值、使命,人也是如此,做自己的本分,做好自己,而不是为了某个不单纯的目的。愿每个人都能做一个有道德、有人性的人。
“共享”并不是占为己有,它理应被这个时代的每一个人所共享。这样,我们的时代一定会越来越美好,真、善、美的花朵一定会在这个时代永驻。
在我们身边有许多道德或者不道德的事情发生。接下来请听我细细道来。
道德的事情虽说较少,但我还是要说一个让我一开始气恼,最后敬佩的一幕。
在我上学前上公交车时,很多人都往公交车上推,恨不得让自己上到公交车上。
当我上到公交车后,我找到了一个座位坐了下去。这时,一位满头白发的驼背老人上了车,还有一位穿着时尚的衣服、化着妆容的小姐也上来了。老人们对公交车里的人们用央求的语气说:“谁能给我让个座位呀?”人们都不理睬这个老人家。我的心有点难受,正在想要不要让座给这个老人家。
待我还没想完,这时,老人家对那个小姐姐说:“姑娘,看你长得这么好看,人的心灵也很美吧!能否给我让个座位?”小姐姐回答道:“老人家!现在是什么时代?还讲心灵美?开玩笑,这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你给我钱。”“小姑娘你怎么这样子呢?”老人家气恼地说。这个时候,一个小学生站了起来对老人家说:“老人家过来我这里坐吧!我到站了。”说完,他就扶着那个老人来到他的座位上。我的心里如刀绞一般痛苦,我恨自己没有让座给老人,气恼那个小姐姐没有给老人让座。一位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却让座给了老人,让我敬佩不已。
道德不一定是要做一件大事情,而是在学校里捡起小纸屑,不随便乱扔垃圾。下雨了,同学没有带伞,你可以和他共用一把伞。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安静地说话。看到盲人扶他过马路。
其实有许许多多微小的事情也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道德的品质,人人都说道德很难做。而在2008年四川地震了,许多人都献出了爱心。有的人捐自己的零花钱,捐自己的书,自己的玩具……这些都是小事,但也能体现出我们的道德品质。
如果个个人都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世界将会更加美丽。
何谓善?何谓恶?为了生存,杜鹃鸟将其他鸟蛋推出巢外,是恶?为了庄稼,人们常用大量农药杀死害虫,是善?我们无法用绝对的对错去评价大自然中的种种。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大自然的残酷法则。在这现实的法则中,是没有那么多道理可讲的。生存是第一任务。只有生存有了保障,才能讲究道德。
日本小说家东野圭吾曾写道:“我们都是社会这个时钟里的齿轮。”我们靠一些齿轮带动着,又带动着另一些齿轮。每个人都不能脱离其中,独自转动,更不能随心所欲,脱离轨道。我们身在其中,便要遵守它的运行规律。而齿轮上会有怎样的花纹,大可以由自己随心雕琢。
这规律有两条。一条看得见,名叫法律。另一条看不见,是我们心中的道德律。康德认为,心中的道德律可以唤起敬畏和赞叹。《东方快车谋杀案》中,道德律与法律在这里盘旋交织,织成一张巨大的人性之网。网住了受害者,终得恶报;网住了复仇者,陷入无尽的仇恨。侦探选择向警方隐瞒真相,只是遵循了心中的道德律。他认为,这只是受害人自己结的恶果。这样的选择,能被称作恶吗?
诚如马克·吐温所说:“道德是一种获得——如同音乐,如同外国语,如同虔诚扑克和瘫痪——没有人生来就拥有道德。”在从小的教育观念里,好与坏的界限早就在各自的心中划开。不让自己多一个齿,不让自己少一个齿,依靠着心中的模板。人类之所以自称为大自然的精灵,正是由于这环环相扣的道德律,让我们学会仁、义、礼、智、信,让社会这座大机器稳妥地运行。这是人类的大智慧,这种智慧让我们能够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
对事物的评价总需要一分为二。要全面地看待问题,才是正确的方式。正如曹操一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是喜是恶,凭君定夺。
遵守心中的道德律,便是无愧于社会,无愧于自己;遵守心中的道德律,才能做好一颗齿轮,不被社会淘汰。在这架生命的列车上,道德律应是运行法则,遵守它,才能平稳前进。
《道德经》给我们的智慧启示 《道德经》既是道教最重要的经典,也是人类思想文化的重要宝藏。从如何更好地保持好、发展好、实现好生命之和、生活之和、生态之和来看,《道德经》给了我们这样的智慧启示: 第一,保持和发展道法自然的生命智慧 《道德经》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虽然天地万物都根源于“道”,但“道”对万物却是“生而不有”,丝毫不干涉万物的自然发展过程,这就叫“道法自然”。老子希望人们以满足维护生命健康的自然需求为度,不要过分追求感官享受,否则“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反而伤生。 第二,保持和发展见素抱朴的生命方式 《道德经》说:“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人生之初是自然纯朴的,但随着年长而身强,由于情欲的滋生和外物的牵缠,人在不知不觉之中渐渐离纯朴真道愈来愈远,以至身命不保。因此,老子说:“治人事天,莫若啬。”教导人们应追求素朴纯真的生命方式,感知乐道安贫的精神生活。 第三,保持和发展柔弱不争的生命精神 《道德经》说:“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所谓柔弱不争,并不是懦弱无能,而是一种既能坚韧不屈又不争强好胜的精神与品格。老子说:“柔弱胜刚强。”又说:“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他告诫我们,要像婴儿一样专气致柔,柔弱不争的生命精神亦将促进宇宙万物的繁荣生息。 第四,保持和发展清静无为的生命状态 《道德经》说:“清静以为天下正。”清静能使人心身得到最好的休养生息,清静可以使人心胸明朗、智慧增长,清静还可以助人正确地立身处世,实践宏愿。保持清静的生命状态,要在无为而任自然,亦即寡欲而不妄为,身处尘世而不染不著,心以应物而不滞不留,处于万物之中,与天地浑然一体,顺物而自然,和光同尘。 第五,保持和发展上善若水的生命情怀 《道德经》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故几于道。”水具有处下不争、无形无色、能方能圆、洗涤浊垢、应期而动、清明空虚、利济群生的上善情怀,它普济天下万物而不求索取,它无形无色却又能坚持自己的品质,它真而无伪,朴而无华,清而无杂,静而流居,是道的品性的体现。 第六,保持和发展知止不殆的生命活力 《道德经》说:“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知足者当知有福不能享尽,有势不能用尽,有力不能使尽。知止者当知当止则止,适可而止,树立起正确的成就感,才不会遭到亡身之灾。这就要求人类在追求发展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自然界生态环境的承受限度,避免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 第七,保持和发展有容乃大的生命境界 《道德经》说:“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殁身不殆。”老子告诉我们,要像道一样虚无清静,无所不容,犹如海纳百川,不拘细流。在现实世界来说,不同人群和种族、不同宗教和文化,构成了我们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只要我们能虚怀包容,就能相互促进,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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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思路:从道德经的主题思想入手写。
“道法自然”是《道德经》中老子思想的精华。“道”作为《道德经》中最抽象的概念范畴,是天地万物生成的动力源。“德”是“道”在伦常领域的发展与表现。“道”与“法”在规则、常理层面有相通点,但不同于西方自然法。“法”应效法自然之道,在辨证的反向转化之中发挥其作用。
哲学上,“道”是天地万物之始之母,阴阳对立与统一是万物的本质体现,物极必反是万物演化的规律。伦理上,老子之道主张纯朴、无私、清静、谦让、贵柔、守弱、淡泊等因循自然的德性。政治上,老子主张对内无为而治,不生事扰民,对外和平共处,反对战争与暴力。
这三个层面构成了《道德经》的主题,同时也使得《道德经》一书在结构上经由“物理至哲学至伦理至政治”的逻辑层层递进,由自然之道进入到伦理之德,最终归宿于对理想政治的设想与治理之道。也就是从自然秩序中找出通向理想社会秩序的光明正道。
老子认为,上德主张无所事事,一切顺应自然,带有明显的“无为”特征,可理解为因循自然的行为规范。这种因循自然的德重生命,轻名利,持守清静,戒除贪欲,息心止行,悟道四达, 自然无为,同时以百姓之心为心,将自身与自然融为一体,最后归于道。下德由上仁、上义及上礼组成,需要人实际去实行与推广,带有明显的“有为”特征,注重人为的行为规范。
从这里可以看出,在老子眼里,孔子推行的仁义礼智信只是人为教化的结果,没有达致真正无为超脱的上德境界,所以贬之为下德。上德的无为境界与法本身需要国家制定、国家干预以及公之于世的特性相违背,所以法律不过是下德的范畴而已。
但是下德之中,法律与仁、义、礼又有所不同,老子并没有把法纳入到下德的探讨范围之内,似乎可以得出,老子认为,仁义礼是高于法律的,而法律不过是一种治国之器物。
老子之德与孔子之德有区别,同时也不同于“礼”,但是世俗之法与礼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某种程度来讲,春秋战国时期,礼法之间是合为一体的。孔子之德在老子看来是属于“下德”范畴,是属于人为规范的领域,而老子认为,上德表现为无为,即不去考虑德与不德的问题, 反而是最大的德。
《道德经》论文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中国古代社会构成和开展起来的比拟稳定的文化形态,是中华民族聪慧的结晶。传统文化产生于过去,带着过去时期的烙印;传统文化创成于本民族的祖先,带着本人民族的颜色。等到时过境迁,它们或者与时俱进,演化出新的内容;或者抱残守缺,固化为明日黄花。道家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无足轻重的位置,在中国学术思想史上曾发挥过重要的作用,它和儒、释两家一同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支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主流之一,关于我国社会的影响持久而深远。道家文化在产生和长期的开展、成熟的过程中,浸透到了认识形态的许多范畴之中,对我国的政治、经济、哲学、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以及民族心理、社会风俗等各个方面都曾产生过深入的影响,发挥过严重的作用。如今,道家文化并没有因时间的流逝而退出历史舞台,它已牢牢地根植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之中。作为道家的经典著作《道德经》,它充沛表现了中国古代朴素辩证法神韵,用不多的字数,论述了道家对事物的产生、开展、变化的规律及社会观、人生观的根本思想。文章大局部言语有些晦涩难懂,在此摘录文中一些名句及其大意,首先来共同感受一下老子博大精深的思想。“道可道,十分道。名可名,十分名。”翻开《道德经》劈头就是这一句。这句话的字面意义是说:道是可遵照的笼统的运动规律,但又不是一种恒定不变的笼统运动规律。依据事物的特性来冠以称号,是事物相貌的反映,但这种相貌不是原封不动的。而道的转义是道路,也能够引申为人生道路。人的终身都在属于本人的道路上行走,道是人走出来的,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这地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因而所谓“道”,就是一条人人都能够走得通的路。老子提出的“常道”就是这个道理。但我们大多都是走在能够通行的道路上,而不是走得通的道路上,因而有的人走到半途就停下了,有的人走进了歧路,有的人走得很辛劳。同样,“名”也不用专指称谓,他能够是功名,名分或是人世的一切价值。当我们自以为完成了许多人生价值时,老子却说你所完成的价值是真的完成了吗?这就是所谓的名可名,十分名。老子并不是要否认我们所做的一切活动,而是要让世人有所警醒:一切可道可名都不是真正恒久存在的。在这可道可名之外,还有一层不可道不可名但真正恒久存在的大道。老子要提示我们留意这真正恒久存在的大道,不要被你眼前的可道可名所蒙蔽。“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这句话是说:天地本无仁慈可言,仅仅是将万物视为一个受它支配的玩物,不予理会;具有大智能的圣人也无仁慈可言,仅仅将如何管理百姓视为第一要务,对人民的痛痒也漠不关心。天地对万物不加干预而任由其自生自灭。看似冷漠,其实是最好的态度。大自然经过漫长的进化,万物之间曾经构成了一种均衡,假如妄加干预,就会毁坏这种均衡,结果不堪想象。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不加干预。天道自然无为,人道一样的应该自然无为,在老子看来,一个理想的国度应该是这样的:执政者只为人民提供一个平安,公平的自在生息的环境,至于人民有怎样的想法,人民如何停止本人的活动,则完整不加干预而任由其自在开展。人人都能够有本人的思想,只需不进犯别人的利益,人人都能够做任何本人想做的事。这就是“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这充沛表现出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家徒四壁,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下之道”这句话是说:当一旦得到的东西曾经很丰厚了,就不要得寸进尺,不如停下来,你所占有的金钱位置多了,他人就会眼红,究竟是不能“长保”的。人一旦发富发贵,常常会自豪自大,这样反给本人栽下祸根。人一旦有所胜利,就得知足。懂得功成身退,就把握了自然的规律。“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这句话是说:最高的善行好像流水的境地。流水只一味的滋养万物,而不会同万物相抗争。流水总是处于低洼之处,这与众人积极向上、追求开展的肉体相背逆,自然遭人们的厌恶。水的位置与无为的“道”相仿。人要找一个优秀的环境寓居,要擅长去研讨一些渊深的学术,与人交往要擅长讲求仁道,当政要擅长管理,做事要能充沛发挥你的才能,办大事要擅长选择好的机遇。但不要与人相争,才不会有错。群众追求小利小惠,而真正有才能的人则着眼于久远,不计较眼前的得失。他们素日里注重信誉,注重团结,又擅长把握最优机遇来开展事业。所以一味的“争”是不适宜的,“争”也是需求谐和的。“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缺乏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这句话是说:对深邃的理论研讨有几种态度:最高的境地是,不要以为它是客观存在的,它只不过是一种笼统的理论而已;其次是对它顶礼膜拜;再其次是畏惧它;第四类是不置信他,以至凌辱它。还有的是置信这一说法,但根据又缺乏,有的人则是完整不信那一套。有的人以为这里面蕴含着深奥的、极有价值的理论。总之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当一个人事业上有所成就时,连普通百姓都以为这是我自但是然的斗争结果,与这深邃的道理毫无关系。“道”这个颇带东方神秘主义的名词,它有时似乎在显现宇宙天地间一种无比宏大的原动力;有时又在我们面前描画出天地混沌一片的那种亘古蛮荒的状态;又或展现天地初分,万物始生,草萌木长的一派蓬勃活力。老子的“道”是具有一种对宇宙人生独到的悟解和深入的体察,这源于他对自然界的细致入微的察看和一种激烈的神秘主义直觉而至。这种对自然和自然规律的着意关注,是构成老子哲学思想的基石。道家文化是一种追求个人绝对自在的文化。道家文化孜孜以求道,所追求的是一种不担负社会任何义务,主张摆脱各种肉体桎梏,以自我肉体为满足的绝对自在。因而,道家之道是一种无为之道、一种反朴归真之道。道家文化是一种以天道来纵容人道的学说,其人道主义带有超理想主义的特征,所推崇的价值观侧重于反朴归真。道家文化的人道深入地影响了中国文化的审美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