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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教育制度比较研究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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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教育制度比较研究论文题目

中国教育是修养,日本是抄袭。就叫 米粒之光比皓月

好的教育学论文题目(精选7篇)

在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传统的教育学理论与方法已经产生了很大的变化,各种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在不断地应用,在促进整个教学水平提升当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好的教育学论文题目,欢迎阅读参考。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学生的素质教育已经成了目前教学工作当中的重点。体育教学作为目前提升学生身体素质的主要手段,在促进青少年综合素质提升当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在目前的教育工作当中,各种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在不断地应用,教学理念以及方法都产生了一定的变化,如何将这些教育学理论与方法应用到体育教学当中,已经成了目前体育教学工作必须要研究的重点。因此,必须要强化教育学理论与方法在体育教学当中的应用研究,从而更好地发挥出各种现代化教学手段与理念的作用,促进体育教学水平的提升,为现代化建设工作提供综合素质强的优秀人才,促进我国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教育学;体育教育;应用

在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传统的教育学理论与方法已经产生了很大的变化,各种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在不断地应用,在促进整个教学水平提升当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体育教育作为目前教学工作当中的重要环节,在促进学生身体素质以及综合素质提升当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目前的体育教学工作当中,由于受到传统教学理念的影响,许多教学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现代化的教育学理论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所以说,通过强化教育学在体育教育当中的应用研究,能够更有效地促进目前体育教学工作水平的提升,从而利用各种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为学生身体素质的提升提供可靠的保障,进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

一、现代教育技术促进体育教学模式变革

教学模式的形成,是建立在一定的教学理念以及理论的基础之上,从而更好地进行教学实践活动的设计与组织,最大限度提升教学工作的水平。对体育教学来说,最基本的要素就是学生、教师、教育技术以及教学内容,这四个因素相互影响、相互结合,从而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更好地开展相应的体育教学工作。在以往的体育教学模式当中,应试教育的影响十分明显,教师采用的也多是“填鸭式”的教学方式,对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没有给予充足的重视。而在现代教育学的应用之下,能够更好地促进现代教育技术的实施,提升学生在学习过程当中的主体地位,从而更好地促进体育教学水平的提升。对现代教学体育技术来说,它不仅仅是教师教学工作当中的一种工具,还是学生主动学习的刺激点,学生能够在这种全新的教学模式当中,更好地提升自己的学习兴趣以及积极性,主动去学习知识、发现知识。特别是在这种教学模式下,能够更好地进行差异化教学工作,实现学生个性的发展,为其综合素质的提升提供可靠的保障。

二、教育学应用在促进学生思想素质提升中的作用

对体育教学工作来说,不仅需要让学生进行基本体育常识以及体育技巧的掌握,同时还应该发挥出体育教学在提升学生思想素质水平当中的作用,从而保证学生能够实现更为全面的发展。在传统的教学模式当中,教师采用的往往是说教式的方式,学生通过这种方式来实现思想教育,但是所取得的效果十分有限。而在现代教育学理念的应用下,能够更好地利用各种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更好地提升学生的思想素质。比如,在教学工作当中,通过多媒体技术的应用,给学生播放一些奥运健儿的优异表现视频,从而让学生感受到我国运动员的实力,更好地提升其爱国精神。通过各种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能够让学生在一种全新的教学环境下,更好地学习体育知识,促进自身思想素质的提升,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对体育教育工作来说,教育者必须要认识到其在整个教学工作当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现代教育学理论与方法的应用,更好地促进学生技能培养的同时,促进其思想水平的提升。

三、培养学生的体育学科素养

在开展体育教育工作的过程中,体育教师应该提升自身对学生学科素养培养的重视程度,应该让学生了解到体育学科的发展以及未来的用途,在掌握相关体育技能的同时,更好地强身健体。同时现代教育理念的应用,能够让学生的学习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通过提升学生的学习效能以及进行体育技巧的培养,更好地提升其体育学科的素养。对动作要领的教学工作来说,体育教师不能够仅仅进行简单的描述,而需要通过各种现代教学理念与手段的应用,提前进行课件的准备,从而更为有效地将体育技能的过程展示在学生面前。为了减少教师单调的讲述,可以利用智能语音教具系统,制作相关内容的有声课件,通过点读笔的点触,直接播放音乐和显示节拍,方便学生的学习,也能寓教于乐,让枯燥的课堂变成充满活力的课堂。在目前的教育学工作当中,各种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在不断地应用,教学理念以及方法都产生了一定的变化,如何将这些教育学理论与方法应用到体育教学当中,已经成了目前体育教学工作必须要研究的重点。但是目前由于受到传统教学理念的影响,许多教学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现代化的教育学理论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所以说,通过强化教育学在体育教育当中的应用研究,能够更为有效地促进目前体育教学工作水平的提升,从而利用各种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为学生身体素质的提升提供可靠的保障,进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

1、教师心理素质的对策略研究

2、单亲家庭、贫困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研究

3、学生学习动机的培养与激发研究

4、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和教育

5、学生的逆反心理的调查及解决方案

6、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倡导和措施

7、影响学生学习效率的因素研究

8、品行(品德)不良学生的转化研究

9、我国当前基础教育当前的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

10、当前教师职业倦怠现状、成因及对策研究

11、高校扩招后就业现状研究

12、网络教育管理模式研究

13、中学生网络成瘾及对策研究

14、中(小)学生厌学问题及对策研究

15、独生子女问题研究

16、独生子女教育问题研究

17、独生子女社会问题研究

18、学习困难学生现状及对策研究

19、学习困难学生心理及教育策略研究

20、独生子女问题行为及对策研究

21、高校贫困大学生心理问题研究

22、高校大学生勤工助学研究

23、当前青少年常见的心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24、教育生态环境研究

25、外国教育史上某教育家的教育思想与我国教育改革(这是论文方向,自己确定小标题)

26、外国教育制度研究(这是论文方向,自己确定小标题)

27、外国教育思想研究(这是论文方向,自己确定小标题)

28、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9、我国义务教育投入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30、浅析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状况

31、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与效率问题探讨

32、“一费制”的实施对学校办学经费的影响

33、我国现行义务教育投资体制的弊病及其改革

34、我国教育投资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

35、论择校费与教育公平

36、论教育的经济功能

37、论教育产品的属性与学校办学的市场化运作

38、加入WTO对我国教育的冲击与对策

39、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学校关系的探讨

40、我国现阶段义务教育供求失衡的原因及对策

41、我国学校教育资源使用效率的现状、原因与对策

42、教育供求调节的两种模式对比——政府调节与市场调节

43、我国基础教育投资地区差异分析

44、教育筛选功能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中的发挥与失效

45、我国民办学校办学的困境及其改革

46、我国高校助学贷款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

47、我国高校扩招的利弊分析

48、论建立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49、目前我国中小学校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分析

50、论公办教育投资效率不高的体制根源

51、中小学校负债办学问题研究

52、学校管理审美化研究

53、人性理论对学校管理实践的指导作用

54、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论减负

55、中小学有效领导的构成与方法

56、人际关系在学生班级管理中的作用

57、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励的有效性

58、建立学校内部完善的激励机制

59、对奖励的有效性的探索

60、校长(班主任)的领导影响力构成与建立

61、班主任的领导素质

62、校长(班主任)领导威信的建立途径

63、学校改革的动力与策略

64、学生(教师)非正式群体的认知与管理

65、师生进行有效沟通的策略

66、学科教学中学生的合作学习研究

67、学科教学中学生的探究学习研究

68、中(小)学生学习方式改革初探

69、教学评价改革探索

70、成长记录袋使用研究

1.朗读教学研究综评

2.朗读与朗读教学研究

3.小学语文教学与文学教育之关系探讨

4.语文教学有效性研究

5.阅读教学对话研究

6.口语交际教学策略研究

7.作文教学研究

8.文本解读与教学设计

9.培养学生阅读的策略研究

10.小学课堂教学设计探新

11.家庭文化氛围与小学生个性

12.小学学科教学中语言表达能力培养

13.小学学科教学中发散思维的培养

14.小学学科课程软资源开发研究

15.小学生问题意识和质疑能力培养的研究

16.小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

17.小学课堂的时间管理策略

18.小学生心理健康自我教育能力的养成

19.小学学科教师的心理教育能力研究

20.课堂教学与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

21.试论赫尔巴特教学形式阶段论的合理因素及其缺陷

22.试比较儒墨两家关于人性论及教育作用问题的异同

23.孔子关于师德的论述及现实意义

24.青少年偶像崇拜心理探析

25.歌曲与童谣在小学英语课堂中的应用策略

26.游戏教学,适应天性

27.浅谈“任务型”教学在小学英语课堂中的运用

28.激励英语学习兴趣之我见

29.现代教育条件下的小学班主任素质结构研究

30.独身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研究

31.家庭环境对小学生优良个性养成的影响

32.影响学校德育的社会环境因素的研究

33.小学教师现状的调查研究

34.小学课堂教学改革困境的研究

35.班主任素质与良好班集体形成的相关研究

36.学生厌学、辍学、出走、青少年犯罪的调查及其教育对策

37.小学生理想、学习目的、兴趣、自主意识以及价值观、道德观的调查与教育研究

38.小学生劳动观念、劳动习惯的现状调查研究

39."品行弱势学生"的教育策略

40.网络不良文化对小学生的负面影响的研究

41.小学阅读教学策略浅论

42.洛克教育思想与当今新课程改革之异同

43.洛克教育思想浅析

44.小学口语交际教学策略浅论

45.小学写作教学策略浅论

46.小学汉语拼音教学策略浅论

47.小学识字写字教学策略浅论

48.小学语文教学的训与练

理论与实践

50.古诗词教学策略研究

51.拼音教学与创新思维启蒙

52.识字教学与创新思维的发展

53.词语教学与主动学习精神的培养

54.句子教学与“阅读链接”

55.文本解读与教学策略

56.教学设计与以学定教

57.阅读教学中的“悟”与“解”

58.如何使语文教学走向自主学习

59.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合作学习机制

60.小学语文教学如何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

61.课程资源问题探究

62.语文课堂教学“有效性”问题的是与非

63.语感能力培养的策略

64.初等教育学院06级本科毕业生数学素养对实习效果的影响调查

65.初等教育学院06级本科毕业生基本教学技能的现状调查与分析

66.小学“三角形三边间关系”的教学研究

67.刍议小学生数学学习习惯的培养

68.小学估算教学研究

69.帮助学困生获取数学学习积极的情感体验

70.数学教学应体现自然的过程

71.高度决定视野——论小学教师的数学素养

72.角度改变观念——也谈数学教学的效率

73.帮助学生获得基本的数学活动经验

74.小学数学程序性知识教学初探

75.小学数学陈述性知识教学初探

76.小学数学解决问题教学初探

77.低年级儿童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

78.人本主义学习理论对小学数学教育的启示

79.当代小学名师专业成长对职前教师教育的启示

80.小学教师专业素质现状调查分析

1 城区学生与农村学生的对比研究

2 传统教师评价的.负面影响

3 传统作文教学的误区研究

4 词汇教学在阅读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

5 大学生选择教育类专业的心理相关研究

6 大众媒体对小学生的影响分析

7 当代儿童对儿童文学的期待与要求

8 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的开发与管理研究

9 东西方教育模式与人才培养研究

10 独生子女家庭教育问题研究

11 多媒体技术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

12 儿童课外文学阅读现状的调查与研究

13 儿童文学作品在小学语文教材中所占的比重、地位及意义

14 改革开放以来小学作文教学方法的多元现象研究

15 改进小学课堂教学效率的策略与方法研究

16 改进小学语文课堂教学效率的策略与方法研究

17关于文学欣赏的研究

18 合格教师基本标准的探究

19 缓解教师心理问题的措施、途径的研究

20 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研究

1. 教师人格发展内涵与策略的研究

2. 教师如何适应新课程背景下的职业生活研究

3. 教师使用新教材出现问题的研究

4. 教师思想发展内涵与途径的思考

5. 教师心理健康现状研究

6. 教师知识发展内涵与途径的思考

7. 教师职业发展阶段界定与标志的思考

8. 教师职业生活规律的相关研究

9. 教师智慧发展内涵与策略的思考

10. 教师自我教育的途径与策略探究

11. 教学组织形式:小班化教学研究

12. 教育类专业学生就职前的知识储备研究

13. 教育类专业学生就职前的专业思想形成研究

14. 教育类专业学生就职前角色转变过渡的相关研究

15. 教育实习后的专业认同变化研究

16. 课程改革与小学语文学科课程关系的研究

17. 课改背景下的“好课”标准的研究

18. 课改背景下的学生作业的研究

19. 课改背景下的语文课程发展性教育评价研究

20. 课堂教学改革困境的研究

21. 课堂教学过程中的师德问题研究

22. 课堂教学新境界的研究

1. 前谈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及其发展

2. 小学地方性课程中加入方言文化课的构想

3. .教师教学风格对小学生学习习惯形成的影响

4. 某市家校合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5. 新课程背景下的文本解读

6. 浅谈小学“学困生”自我效能感的培养

7. 美国小学教师教育的基本特点及启示

8. 小学习作评改的策略研究

9. 研究性学习在小学科学教学中应用现状的分析及其启示

10. 中美小学教育本科专业课程设置的比较及启示

11. 浅谈如何提高小学教师的审美素质

12. 信息技术与小学课程整和的问题与对策

13. 集美大学小学教育专业学生科学素养的调查研究

14. 试论小学生学习习惯的发展特点及其培养

15. 当前语文课堂评价的误区与矫正

16. 不同家庭结构对儿童个性的影响

17. 教学中批判性思维及其培养策略研究

18. 女大学生心理健康现状及其相关因素研究

19. 网络成瘾对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

20. 小学习作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初探

21. 试论家庭教育在小学生自我意识发展中的作用

22. 关于小学教育专业本科生职业认同感调查研究

23. 当前家庭教育的不足对小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

24. 小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策略初探

25. 新课改背景下的阅读教学误区初探

26. 浅析中国现代母亲教育

27. 关于课堂提问以学生为主体问题的思考

28. 传统个别化教学与网络个别化教学之比较

29. 某校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班学生职业意识初探

30. 市小学生课余培训调查研究

31. 研究型教师的成长策略

32. 浅谈小学口语交际课堂教学的策略

33. 小学数学“实践与综合应用”教学的问题及对策

34. 台湾“感恩教育”教学范例阐析

35. 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小学课堂教学

36. 小学数学课堂情境教学探究

37. 浅析当前教师评价体制

38. 在数学教学中加强情感教学的策略

39. 重塑当代大学生的人文精神

40. 浅谈小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

41. 论推广少儿经典教育的必要性和成败关键

42. 放飞语文课堂 开辟求知天地

43. “任务驱动型”口语交际教学模式的构建

44. 中国画与西方绘画的造型之比较

45. 小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

46. 中美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培养目标的比较分析与启示

47. 小学课堂教学中运用新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48. 小学语文综合性学习的误区初探

49. 市民办小学现状调查与研究

50. 新课程背景下讨论法的探索

51. 关于小学生视野中优秀教师的调查研究

52. 小学教师“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能力的研究

53. 感悟:词义教学的新策略

54. 中日生存教育的比较及思考

55. 小学科学教学中“有结构材料”的研究

56. 大学生团体心理咨询内容分类研究

57. 小学数学教学中游戏的应用与设计

58. 农村小学开设科技活动课的初步研究

59. 21世纪中小学健康教育新思考

60. 新时期小学班级管理的策略初探

61. 小学数学概念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62. 小学古诗教学要加强审美教育

63. 信息时代小学美术教学的策略

64. 浅谈小学科学课科学探究活动的现状和策略

65. 关于小学口算教学的几点思考

66. 小学教师教育的优势及其启示

67. 小学数学生成性课堂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68. 小学生家庭作业布置的误区及改进策略的研究

69. 信息技术条件下小学生探究学习能力的培养

70. 小学数学课堂情境创设的误区及对策

71. 小学生数学建模能力培养策略

72. 试论当前小学的科普教育

73. 小学生课外阅读策略探究

74. 试论小学古诗教学中的情感教育

75. 试论金庸武侠小说对小学生的影响

76. 浅谈互联网对中小学生德育教育的影响

77. 高等数学思想方法的形成和发展及其教育功能——高等数学思想方法提升小学教师素质之见

78. “概率统计思想”教育对培养小学生数学能力的影响

79. 小学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存在问题与解决对策探讨

80. 生命教育呼唤对话教育

81. 市小学英语教师教学能力调查研究

82. 电子档案袋在小学评价中的应用

83. 浅析小学生收集和处理信息能力培养

84. 大学生主观幸福感现状调查及相关因素研究

85. 传统教学与网络教学的比较研究

86. 浅谈档案袋评价在小学英语教学中的应用

87. 高等教育质量观述评

88. 学校管理中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研究

89. 初探新课改下的家庭教育与小学生厌学的关系

90. 小学语文教师“口语交际”课专业素养问题初探

91. 关于师范生教育观现状的调查研究

92. 学校情景下儿童肥胖症的综合防治模式研究

93. 新课程理念下班主任角色转变的思考

94. 新课程背景下良好班集体形成的策略研究

95. “先行组织者”与古诗教学词句疏通

96. 信息技术与小学英语课程的整合

97. 浅析新课程理念下的识字教学

98. 学习风格的差异与教学研究

99. 浅析另类儿歌的思想倾向及形成原因

100. 浅析体态语在小学英语教学中的作用

101. 小学英语快乐教学的误区及其原因探讨

102. 晏阳初的平民教学观及其当代价值

103. 中美两国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教学方法之比较与思考

104. 课堂教学有效提问的策略研究

105. 美国小学教育专业硕士课程方案的分析与思考

106. 从《卖火柴的小女孩》看小学童话教学的审美教育

107. 新课程背景下小学校长的用人艺术研究

108. 中小学科学教育人文化的思考

109. 小学教师指导研究性学习能力的研究

110. 现代小学青年教师心理健康问题的研究

提供一些教育学方面的论文题目,供参考。1、教师心理素质现状及应对策略研究2、单亲家庭、贫困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研究3、学生学习动机的培养与激发研究4、学习困难学生的特征及其干预研究5、学生的非智力因素研究6、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7、影响学生学习效率的因素研究8、创造型教师成长的心理学研究9、我国当前基础教育改革现状及问题10、当前教师职业倦怠现状、成因及对策研究11、高校扩招后就业现状研究12、网络教育管理模式研究13、中学生网络成瘾及对策研究14、中(小)学生厌学问题及对策研究15、独生子女问题研究16、独生子女教育问题研究17、独生子女社会问题研究18、学习困难学生现状及对策研究19、学习困难学生心理及教育策略研究20、独生子女问题行为及对策研究21、高校贫困大学生心理问题研究22、高校大学生勤工助学研究23、当前青少年常见的心理问题及对策研究24、教育生态环境研究25、外国教育史上某教育家的教育思想与我国教育改革(这是论文方向,自己确定小标题)26、外国教育制度研究(这是论文方向,自己确定小标题)27、外国教育思想研究(这是论文方向,自己确定小标题)28、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29、我国义务教育投入存在的问题与对策30、浅析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状况31、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与效率问题探讨32、“一费制”的实施对学校办学经费的影响33、我国现行义务教育投资体制的弊病及其改革34、我国教育投资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35、论择校费与教育公平36、论教育的经济功能37、论教育产品的属性与学校办学的市场化运作38、加入WTO对我国教育的冲击与对策39、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学校关系的探讨40、我国现阶段义务教育供求失衡的原因及对策41、我国学校教育资源使用效率的现状、原因与对策42、教育供求调节的两种模式对比——政府调节与市场调节43、我国基础教育投资地区差异分析44、教育筛选功能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中的发挥与失效45、我国民办学校办学的困境及其改革46、我国高校助学贷款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47、我国高校扩招的利弊分析48、论建立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49、目前我国中小学校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分析50、论公办教育投资效率不高的体制根源51、中小学校负债办学问题研究52、学校管理审美化研究53、人性理论对学校管理实践的指导作用54、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论减负55、中小学有效领导的构成与方法56、人际关系在学生班级管理中的作用57、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励的有效性58、建立学校内部完善的激励机制59、对奖励的有效性的探索60、校长(班主任)的领导影响力构成与建立61、班主任的领导素质62、校长(班主任)领导威信的建立途径63、学校改革的动力与策略64、学生(教师)非正式群体的认知与管理65、师生进行有效沟通的策略66、学科教学中学生的合作学习研究67、学科教学中学生的探究学习研究68、中(小)学生学习方式改革初探69、教学评价改革探索70、成长记录袋使用研究71、如何指导学生写学习日记72、多元评价的实践探索73、如何听课与评课74、新课程实施中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的研究75、学科教学中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培养的研究76、数学教学生活化的探索77、加强学科教学的现实性和应用性研究78、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研究79、新课程下的教学设计理念与策略80、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改革81、教师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82、学生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83、学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84、教学反思的作用与方法研究85、综合实践活动的设计与实施研究86、加强学科联系的探索87、教师协作教学的探讨88、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研究89、网络文化与学校教育关系研究90、多媒体教学的优势与局限研究91、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与教师积极性的调动研究92、网络情境下的学习方式(途径)研究93、大(或中、小、幼)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94、学生智力(或创造力、非智力因素)开发培养研究95、教师(或学生)心理压力及其应对策略研究96、学习困难学生(或差生)的成因及教育对策研究97、课堂教学情境中的师生互动研究98、能力(或个性)差异与因材施教的研究99、学校(或班级)环境建设研究(校风、班风、学风)100、品行(品德)不良学生的转化研究

变革中的教育差异和民族精神差异 ——我看中日现代化进程的差异作为亚洲目前最强势的两个国家,不论是历史上的种种纠葛还是如今经济建设上的互相竞逐,中国和日本的比较永远都不失其时代价值。在两个国家都已然步入现代化、双双站在了世界前列的今天,回首各自曾经在落后泥潭中的挣扎和彷徨,仍旧能够发现,在那一段历史中,国家与民族的差异竟然被那样地放大。中日两国改革富强的现代化之路看上去在方方面面都有着巨大的差异,但究其本质差异还在于改革的方向和民族底色。1868年的日本着实是一片混乱,割据、黑暗、民不聊生、动荡不安等等各种用以形容乱世的词语都能够用在这个时期的日本身上,而外侮的逼近更是加剧了本就已经不再稳定的日本政治军事局势的突变,于是才有了“明治维新”的出现可能。作为一场自上而下进行的改良运动,必须承认的是其所提出的十二字口号“富国强兵,殖产兴业,文明开化”的确在后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占据了日本在前进道路上的指引地位,并给日本的现代化进程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而在各方面的影响中,最为突出的自然是在教育制度上的转变。之前的日本教育和当时还处在自己的鼎盛期的科举制度一样已然落后于西方和欧美的先进教育理念和思维方式,这严重地限制了日本在发展道路上的创造力和前进动力。因此改革的统筹者们自1871年以来,先后进行了两次大的教育改革,其间还间插了数次小规模调整,不仅派出留学生到欧美学习先进的思想和教育模式,同时也在自己国内全套模仿该类优质的教育体系,最终在很短的时间内近乎完美地复制了欧美教育模式,并迅速地在国内将中高等教育普及开去。而我认为,日本之所以能够在起跑阶段大大落后于欧美各国的情况下迅速崛起,几乎是一夜之间就成为当时全球军事实力、综合经济实力、政治影响力超凡的大国,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功于其教育方面的成功学习。正是由于其教育的统制性带来了整个教育制度实施的完备性和覆盖的全面性,而其竞争性和高效性更是使得本就危机意识相当强烈的大和民族在很短的时间内在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上能够有所飞跃,更为重要的是其平等性的保证使得这样的提升不限于一个地域或者是一片地区,而是使得整个民族的知识水平和民族创造力在本质上有了提高。由此而来,国民素质和民族精神会随着这样高速发展的教育水平共进,发展带来的经济增长与国民的精神境界相协调,反过来又促进了经济和军工的增长。这样的大踏步前进创生出“勤勉”,“坚韧”,“认真负责,敢于担当”的日本性格,而这,恰恰是日本强盛的根本。这就是教育的力量。不过我认为有一点必须认识到,“现代化”并不等于“西化”,日本在其学习和接纳的过程中过于激进,片面地追求速度的“快”,这使得它在吸收、化归外来文化方面完全滞后,这也造成了传统的日本文化在后来很长久的历史时期当中被西方文化强势冲击,更为严重地是这样的爆发往往将消极的因素掩埋,毕竟人在幸福过头的时候往往是不冷静的,因此有过多的隐患都被束之高阁,留待以后爆发。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二战之后原本经济已经爆发式增长的日本会在美国等国家的小小手段之下迅速倒塌在亚洲金融风暴中了。因此对于日本的现代化之路,如果一定要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那就应该是“在学习中发展自己”。而反观我们中国自身,可谓在教育制度的改革和学习上是远远不如日本的。就拿鸦片战争之后的“洋务运动”举例,“洋务运动”的性质其实应该算作是一次器物主义的学习而不算是变革,因为这次运动的前提在于不出动封建制度,这就已经是一种在腐朽落后的制度下谋求高速发展的妄想了。而更为可笑的,当时的清政府也派出留学生赴欧美留学,但当这些留学生除了将先进的技术带回国内,同时还想要将先进的思想和自由民主开放的精神传播开去时,清政府又像被踩了尾巴一样赶快取消了所有的出国留学的教育制度学习计划。在这样的情况下,“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口号就像一个对于清政府自己的嘲讽。而这种不彻底、不诚心、不实际的“学习”自然比之日本的坦诚接纳来效果差距很大,两者的比较是通过一杆天平——甲午中日战争。这场战争的结果想必每一个国人都应该相当地明了了,但我想这场战争的意义远远不止是历史书上颂扬的对于英雄的纪念和对于领导阶层荒唐命令的愤慨而已。抽象地来说,这场战争既是对于两国军事水平的一次比量,也是两国统治阶层效率性的一次比较,还是世界对于两国地位的一次考量,而从结果来看,毫无疑问的是我们完全处于下风,更为悲惨的是倾全国之力打造的“世界战队”——南洋水师全军覆没,此后近代史里的中国更为羸弱不堪。而这非但不是一件绝对意义上的坏事,对于我们这个民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在我看来,中华民族最为优势的一点就在于其在思想领域的创造力,在于从无到有的创生能力,因此学习对于中国而言是必需的,但却并不应该成为中国现代化富强的主旋律,而洋务运动的失败、甲午战争的失利正是在昭示着这样一点。这些失败的惨痛经历告诫了很大一批的真正的志士,也因此他们在之后的探索道路上避免了很多弯路,最终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之路,到达今天这般成就,不得不说,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浓缩成一句话就是:“在创造中实现自己。”两国的改革其实有相当多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其中不同点的差异往往来源于组成这两个国家的两个不同民族的不同精神形态。因为地域因素和历史因素所形成的不同民族精神,比如日本大和民族对于外来文化的迅速接受能力和他们对于化归为自己文化之后的“传统”近乎狂热的偏执所展现的矛盾性,比如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天朝”的自我本位思想,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必然影响了改革的响应者数量和国民对改革的认可程度;这些区别都将在教育制度的改革上表现出来,相反地,表现在教育上的差异又会引起现代化的进程,又加剧了这样的差异……循环如此,最后的结果便是两国时间差巨大的现代化进程,这是改革成败快慢的根本原因之一。不过历史的成败不代表今天的成就,相信我们中华民族在自我创新、自我更新、自力更生的现代化之路上一定能够越走越远,甩开一切对手,笑傲全球。

中外制度比较研究论文

中国古代 *** 制度的起源和形成的时间,与古希腊、古罗马 *** 制度的起源和形成的时间差不多,但为何古希腊、古罗马能够形成为民主政体的 *** 制度路径,而中国却形成为君主专制政体并延续了几千年?其中有什么关键性的客观变量和主观变量决定这两条不同的制度路径的形成和发展?而且,西方的 *** 制度在经历了中世纪的君主政体之后,为何在近代能够回复到古代民主路径并发展为现代民主 *** 制度?而近代中国的制度转型为何如此艰难? 1、中西古代 *** 制度起源和形成为两条不同的路径,即单主制(专制主义)路径和共和制(民主主义)路径,前者具有任命制、终身制和集权制等特征,后者具有选举制、任期制和分权制等特征.本文运用历史学和人类学的最新成果论证并认为:中西古代的两条 *** 制度路径并不是在国家正式形成时才分野的,而是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出现了雏形的特征,中国在原始社会的酋邦制度中已经出现了单主制的特征. 2、国家制度的第一个特征是按照地域来划分居民,由于自然环境、生产工具和生存空间的开放性不同,古希腊国家制度的地域性完全是切断血缘关系而冲破氏族的藩篱的结果,而古代中国国家制度的地域性则是血缘关系通过宗法制度得以延伸的结果.这样,虽然不论是古希腊还是古中国,作为 *** 制度的核心——政治权力,都冲破了地域的限制,但古代中国的权力结构是继续沿着宗族内部的路径而跨越地域空间的,而古希腊的权力结构则是在宗族外部的路径上跨越地域空间的,即先跨越宗族再跨越地域空间.正是这两条不同的跨越路径,决定了国家制度的第二个特征——“权力的公共性”在中西古代的差别:古希腊 *** 制度的“公共权力”逐步发展为公民权,而古代中国 *** 制度的“公共权力”本质上为血统性的“个人”行使.前者演变为“ *** 在民”的路径,后者则演变为“ *** 在君”的路径. 3、中国古代由于土地与血缘的不可分性,使土地分封制无法实行下去并推动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而西方古代土地与血缘的分离性促使契约关系的产生,并使土地分封制发展为土地私有制.本文认为,正是这种差别,使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沿着争夺的路径演变出“大国之君,不如小国之君”的局面,迫使统治者不得不采取兼并的方式来扩大势力,增强争夺土地的力量,最后重新走向大统一;而西方古代社会土地制度沿着契约的路径演变出“附庸的附庸不是国王的附庸”的“分藩而治”的 *** 制度局面.不过,中西古代 *** 制度的起源既有从原始社会延伸的一面,但也有体现社会改革方案选择的另一面.不同的社会改革方案,具有促使 *** 制度是满足统治需要或是满足社会需要路径发展的巨大作用. 4、对中西 *** 制度演变的主观路径进行比较研究,也是本文的重要内容.中西古人对 *** 制度的认知和思维路径,与他们各自所处的 *** 制度的客观路径是一致的.不同的认知和思维路径,反过来制约着中西 *** 制度路径的演变.(1)在 *** 起源和权力的认知方面,中国古人认为 *** 起源于立了“受命于天”的君主,“君权神授”要求“君权独制”,对君权的制约主要依靠君主的修养,辅之以必要的外在约束.而西方古人认为, *** 起源于人们为了摆脱混乱的“自然状态”而通过“相互约定”建立的,约定的前提是人人具有参政能力和人人都享有权力,权力的“公共性”决定权力的制约必须以权力的相互制衡为主.(2)在 *** 制度主客体的角色地位的认知方面,中国古人认为君主是“天之子”,是至高无上的,官吏只是为服务君主的需要而设置的“事君之臣”,民众只是“君父”的子民,必须仰仗君父之爱而安乐.而西方古人认为,各级统治者只是选举出来的“执政官”,官吏是由于社会分工的需要而产生的“公职人员”,民众是有权参与城邦事务的公民.(3)在 *** 制度设计的思维方面,中国古代的制度设计思维是把个体置于依附关系的网络中,并相信通过教育和引导,每个人都会在这个网络中找到恰当的位置,并遵守网络中的关系规则,规则的核心是家庭关系规则的放大,一切冲突都可以在人伦“情理”中得到妥善的解决.在这个网络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政治权力.政治权力的大小决定个体在网络中的地位高低和财产的多寡.而在西方,制度的设计思维是把个体看成是独立的个体,个体在制度中的地位是由个体的能力和财产决定的,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必须通过契约以及法的形式来处理和约束,人间不存在总是善良的“天使”,哪怕是 *** 及其官员本身,所以任何人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法律在约束人的行为的同时,也保护每个人的财产.财产权对每个人都具有决定性意义,获得政治权力的前提是拥有个人财产. 5、任何制度转型过程都是通过改革或革命来实现的.这个过程充满着新旧的斗争,旧制度的主客观路径对制度转型的约束,表现为对制度创新主体的思维约束、对进行制度改革的社会动员的约束以及对改革和革命的社会成本的约束.本文通过对中西近代制度转型的比较研究,揭示中西两种不同制度转型的特点.(1)西方近代制度转型以英法革命为标志,但西方人争取制度转型的斗争是从中世纪就开始的.古典时代的民主遗风和民主观念的影响贯穿于整个中世纪,但文艺复兴使古代政治文明得到更为全面的恢复.英法革命能够在西方确立君主立宪制制度与民主共和制制度,与中世纪市民阶级的一点一滴的斗争和文艺复兴运动是分不开的.西方近代的制度转型是相对中世纪的专制制度而言的,相对于西方 *** 制度的整个演变历史来说,这种制度转型是恢复和发展古代 *** 制度的起源路径.(2)中国近现代的制度转型与西方近代的制度转型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它是对古代 *** 制度起源路径即单主制(专制主义)路径的打破,改革者、革命家试图建立的新制度,不仅在中国 *** 制度演变史上缺乏任何积淀和思想基础,而且,延续了几千年的君主专制路径对制度转型过程中的创新理念、制度设计、革命方案等都具有强劲的约束力.中国制度转型的结果是创造性地移植民主制度,而不是像西方那样是古代民主制度的自然延伸和发展,就此而言,中国制度性超越的难度远高于西欧各国,也因此决定中国的制度性超越的任务远还没有完成,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任重而道远. 你可以任选其一方面,进行论证.

国家公务员制度(又称文官制度)源起英国,是在苹除封建君主的思赐官职制和旱期资木主义的政党分肥制的弊病后建立起来的以公7 f=考试、择优录取为特点和以功绩制为核心的公务员制度。这一制度产生后酉方国家纷纷效仿井普遍推行。中国1993年10月1口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至今已基木完成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下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和实效。研究比较不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内容和形式,探寻中外公务员制度的基木特点、运作方式和发展趋势等,对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公务员制度具有积极的意义。、中外公务员制度的共同特点(一)公开录考,择优录用英国招收公务员一律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初级文官由各部按规定自行招考。中级文官的考试则由文官委员会的录选局负责,分五个步骤进行:C1)统测。应试者按要求选题写出论文。C2)能力考核。应试者就考核小组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讨论,然后就解决某一问题的三、四个方案作出最佳选择,少I`陈述理由,考核小组对应试者的能力、品质和性格作出估计。C3>答辩。在书而考试的基础上进行答辩,以便考核小组进一步了解应试者对问题理解的深度和下作能力。C4>智力测试。应考者必须解决一此不热悉的问题。(5)通过上述四部分考试的优秀者进行而试,通常由文官委员会主仃或其他代表主持。最后,该局对应试者进行全而综合评定,确定录选者。中国于1993年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仃主仃科员以卜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采取公7 f=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t,J、准择优录用。录用程序:C1)发布公告。政府人事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公7 f=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C2)报告和资格审查,政府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组织办理报告审核,对报考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C3)考试,录用考试的方法是笔试、而试和特试。C4;录用考核,考试后,对合格者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全而考核。(5)录用,用人部「J根抓拟仃职位的要求,综合评定应试者的考试、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的一。(一)严格考核,按绩升降中外公务员制度都十分汁重考核公务员的下作实绩和才能。英、美等国都普遍重视下作成绩和实践能力,把下作成绩的大小、好坏作为公务员升降的主要依抓,被称之为功绩制。英国公务员的考核每年一次,考核的内容很广泛,包括下作知识和行为,品格性情,下作责仃心与热情,判断力、创造力、可靠性等。考核委员会根抓各人平时成绩记录及材料加以评定,旱报大臣核定执行。考核结论对每个人的调薪提级有很大影响,因而是促使公务员努力下作、遵纪守法的一大杠杆。考核结果分为五等:特别优异者为A}甚为良好者为B,满意者为C,普通者为D,不良者为E。中国对国家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而考核,重点考核下作实绩。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答领导人员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经考核委员会或者考核小组审核后,由部门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三)纪律严明,处分法定国外公务员的纪律规定:C1>禁i1:参与政治话动。英国要求公务员在政治上必须保持中立,未经批准不能参加政治话动;美国规定业务类公务员不得参力}!政治话动。C2>禁i1_贪污受贿。酉方国家规定公务员必须拒绝仃何因公接触的公众或组织成员的礼物和报酬,不得利用下作便利贪污或侵吞公共财产。C3>禁i1_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酉方各国禁i1_公务员利用职权、政治手腕、金钱或其他行为为个人谋取私利。C4>禁i1:其他不道德行为。CS>限制公务员兼职及亲属从事有关下作。国外给r公务员的纪律处分:美国有撤职、停职、停薪、免职、重新分配和7 f=除;法国有警告、训诫、从普升名的一中划去、减薪、降职、调动下作、降级、强制退休、撤职和临时解职处分。中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有卜列行为:(1)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话动,组织或者参加罢下:(2)玩忽职守,贻误工作;C3)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C4)压制批评,打击报复;(5)弄虑作假,欺领导和群众;C6)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C7)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则;C8>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C9>泄露国家秘密和下作秘密;C10)在外事话动中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C11)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四)汁重培训,提高索质新加坡的公务员可以到公务员进修学院,国内各部门和国外各种学校进行培训。公务员进修培训,肖先,要提出训练计划,少I`说明训练的时间,需训人数、需训理由、训练的层次,参加训练人员的职等、教育资格和经验、训练后的仃用,BU往的国家、学校、预定出发的口期等。其次,要求受训人员,要以全部时间从事训练课程的研究;参加在训练期间所举行的各种考试;对出勤、行为和进步情形要能使公务委员会满意;符合保证中所列规定等。再次,提出报告,受训人员应于学完后一个月内向常务秘书和公务委员会提出受训报告,在报告中要切实评鉴所接受的训练和从训练中所得的益处,参加训练者必须对改进公务效率提出建议。中国政府也非常重视公务员培训。《条例》规定国家行政机关根抓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职位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公务员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公务员的培训分为: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普升领导职务的仃职培训;根抓专项下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国家公务员更新知识的培训。公务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职务普升的依抓之一。二、中外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区别(一)公务员的分类不同酉方国家的公务员通常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两大类。政务类公务员通常是指通过选举或仃命产生,与相应政党进退的政府组成人员以及其他政治性较强的职位的行政人员;业务类公务员通常是通过竞争考试仃职,政治上保持中立,无重大过错,即在政府中长期仃职,少I`受一般公务员法规调整的公职人员。中国不实行政党轮流执政的多党制度,所以国家公务员没有政务类和业务类的划分。中国国家公务员分为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公务员和一般公务员。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根抓组织法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通过决定产生,其仃期与相应政府每届的仃期相同。政府换届后,上一届政府组成人员可在卜一届政府中留仃,也可仃一般公务员。一般公务员通过考仃、调仃、委托等方式产生,其仃职不受政府换届的影响,一般公务员通过法定程序也可转子t.政府组成人员。(一)政治要求不同酉方国家规定公务员不得参与党派斗争话动,不得参与党派竞选,不得以党派偏见影响决策。这种政治中立的规定,就是要求业务类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话动中,对政党政治采取公正超然的态度,藉以达到忠实地执行政府的政策、为政府服务的日的。同时,也保证了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中国要求国家公务员坚持党的基木路线,不搞酉方国家的政治中立。中国的国家公务员不仪可以参加政党话动,而且应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话。在公务话动中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三)用人标准不同发达国家公务员制度用人的标准不尽相同,主要的区别是通才与专才。通才标准以英国为代表,是指在人才选拔中,强调教育程度,偏重对基础理论和意识的测验。通才型公务员数量最多,负责决策和答理下作,适合行政答管理的传统任务。专才标准以美国为代表,强调专门技能和专业技艺,在考试中,侧重专业性。无论是通才标准还是专才标准都有明H4V的局限性,特别是现代科学发展口新月异,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口益相互渗透,现代行政答理科学已从一门单纯的学科变为一门综合的学科。与之相适应,政府下作也口益走向专业化和综合化的道路,英美两国也汁意到两种t,J、准的相互补充。中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少手把德放在肖位。中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坚持用德、才两条标准选拔仃用公务员,少手且把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肖位,既强调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又汁重下作能力和下作实绩,即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四)服务宗旨不同酉方国家以私有制为基础,政府代表大则团的利益,公务员实际上是政府的雇员,因而公务员形成一个封闭性的独立利益集团,可以组织下会为自身利益包括下资等问题与政府谈判,进行讨价还价。公务员的利益同国家的利益产生了明H4V的矛盾,由此造成公务员一方而代表政府执行公务,维护国家的利益;另一方而又为了公务员自己的集团利益而对政府施加影响。中国政府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不代表某一个集团或阶层的利益,少手且也没有特殊的利益。中国的公务员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同时,中国的公务员系统也不是封闭的系统,他同其它系统的下作人员,可以通过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相互交流,不会形成特殊的利益集团。(五)下资福利待遇不同公务员的下资福利制度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内在动力和基木保障。酉方各国为了稳定公务员队伍,鼓励他们更好地下作,也便于吸引精英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普遍实行较优厚的下资福利待遇政策。公务员下资基木能够做到与企业同类人员持平,总水平高于企业。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社会则富的口益增多,公务员的下资福利还会得到较大的提高和改善。而)’大发展中国家则力有限,多为专制统治,公务员队伍庞大,公务员的下资不仅与同类人员相比低于企业,而且总水平也低于企业。中国长期实行低下资高福利的分配政策。近几年经过调资,公务员的收入大幅提高,但中国公务员收入总体水平仍然低于社会中等收入者。如,2000年度国家机关职下年均下资10024元,大大低于股份企业、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职下的平均下资(制造业10192元,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5486元,地质勘察业、水利答理业13064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16173元,金融、保险业21538元,房地产业15485元,社会服务业14544元,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17883元,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20299元)到2000年,我国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人均下资在巧个大行业之中的排名为第8位;即使是在两次加薪之后的2001年,估计这一排名也只能提高到第5或第6位,离新加坡和香港所谓的高薪}d、准还有很大差距。

中外公务员制度之比较李景平,李亮(西安交通大学,陕西西安710049)[摘要] 从公务员制度规范出发,选取了美、英、日、法、德等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制度作为参照系,通过与中国公务员制度进行对比分析,指出中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并且结合中国国情和公务员制度发展趋势,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以期取长补短,对中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有所裨益。[关键词] 中国和外国;公务员制度;公共人事管理[中图分类号] D630.3;D7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245x(2002)o3—0069—05 。The comparison of China and foreign countries’civil servant systemU Jing—ping.U Hang(Xi an jiaotong University,Xi an 710049,China)Abstract Choosing Hesperian civil servant system (e.g.American,British,French,Germany,and Japanese)asreference,the text,from lan dscape orientation,compares them to our country’S civil servan t system.Analyzingtheir advantage an d disadvan tage an d developing trend,it wan ts to learn from others’strong points to ofset one’Sweakness,an d benefits to the re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Chinese civil servan t system.Key words China& foreign coun tries :civil servan t system;pe rsonnel administration当今世界,公共人事管理与私人人事管理最大的区别就是公共人事管理的法制化趋势,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是这一发展趋势的必然结果。法制化使公共人事管理的每个环节都有法律依据,实现了国家对公共人事的依法管理。公共人事的法制化进程始于19世纪中叶,英国和美国先后于1855年和1883年率先建立了具有两官分治、职务常任、政治中立和考试任用等特征的公务员制度。此后,公务员制度影响日盛,风靡全球,世界各发达国家和多数发展中国家都接纳了这一科学的公共人事管理制度。美国、法国、日本、德国等都将公务员制度法典化,从而将公共人事管理纳入了国家的法治轨道。1993年8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真正建立。从此,中国有了第一部符合社会主义制度要求的公务员管理法规,结束了长期以来干部“一揽子”管理的状况,标志着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步人法制化、科学化、专业化轨道,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当然,任何一种制度的完善都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经过了一百多年,最终才得以成熟。而我国公务员制度才刚刚建立,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因此,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政府体制改革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公务员制度建设也步人快车道,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具备了与发达国家公务员制度相比较的条件和基础,足可以与一些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制度进行比较,与国际惯例接轨。鉴于此,本文选取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等一些发达国家作为参考系,根据可比性原则,从公务员制度体系规范出发,与我国公务员制度作横向比较分析。试图通过比较中外公务员制度的优劣利弊,借鉴和吸收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优点和经验,以弥补我国公务员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促进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一、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所谓公务员制度,就是指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建立的国家人事管理的规范制度。中外公务员制度由于社会制度不同而有所不同。下面以[收稿日期] 2o01—10—17[作者简介] 李景平(1958~ ),男,陕西礼泉人,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系副主任,副教授。___李景平:中外公务员制度之比较国务院1993年8月批准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为基准,与国外一些国家的公务员制度进行比较。(一)中西方公务员界定的比较关于公务员概念,有数十种之多,各国公务员在称谓、内涵和外延等方面存在着差异,美国称政府雇员、英国称文官、法国和日本都称国家公务员,波兰称国家工作人员、德国称联邦官员等。我国从1993年起,将行政机关干部从干部队伍中分离出来,称之为公务员。国家公务员包括:(1)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从事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2)履行国家行政权利、从事行政管理活动但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的工作人员;(3)上述两类单位中党、团、工会等组织的工作人员。表1是中外各国公务员的范围及分类,它比较了中外各国公务员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表1 各国公务员的范围及分类从表1可以看出,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在管理上都作了政务官(或特殊职)与事务官(或一般职)的划分和区别。而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并没有作此划分,而是划分为领导职与非领导职。这可以说是我国职位分类的一个特点。但是,这种划分,只是为了适应我国目前行政情况以及行政传统的一种过渡性划分。这种划分在实际运行中很容易走样,比如会出现上一级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对下一级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实行“领导”。结果,还是分类不清。所以,根据我国的70国情,建立政务官(特殊职)与事务官(或一般职)的划分,对事务官依据《公务员法》进行管理,这将成为我国公务员界定和划分的一个趋势。对于政务官或特殊职是否属于公务员的范畴,各国规定不同。但是,各国关于政务官的选举、任命、任职、权利、义务等的制度都是由宪法、选举法或其他专门法律加以规定;有关事务官或一般职的考试录用、考核培训、工资福利等制度是由公务员法加以规定。政务官并不适用于公务员法。我国不实行“两官分途”,对类似西方政务官的公务员,统一适用于公务员法律。(二)中西方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比较对于公务员的选用,一般采用考试录用制度或考任制,它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及重视人才的原则。各国都有专门的考试机构,负责公务员的考试和选拔。公务员考试的方式大多是以下三种:笔试、口试和实际操作考试。还有品行和经历评定,是考试录用方式的一种补充。考试的内容也大体相同,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基本技能、智力发展、心理素质等五个方面,只是各国具体考试内容在不同方面偏重不同。表2是各国公务员考试级别及应试资格情况,它比较了各国公务员在考试级别及应试资格方面的不同。表2 各国公务员考试级别及应试资格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考录范围为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根据《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考试录用的级别一般为11级到l5级,在职位分类中属中下级。而西方则可直接录用高级公务员。相比之下,我国的公务员录用范围不仅太窄,而且职位低。在今后我国的公务员改革中,在完善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同时,应按照我国公务员的分级制,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的考试分级,进行划分,扩大和提高公务员的录用职位和职级范围。另外,在公务员的选用上,西方发达国家比较注重职务上所需要的知识能力。而我国不仅注重业务素质,还强调公务员的政治素质。这对于保证党的领导___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地位以及党和国家政策的一致性十分必要。这也使我国公务员带上很浓的政治色彩。(三)中西方公务员考核、晋升制度的比较世界各国在考核内容和考核种类上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但大体上都是一样的。不论考核项目多少,考核内容可以分为三大部分:工作成绩(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创造改造等)、工作能力(包括基础知识技能和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其中以工作成绩为主。我国的“德、能、勤、绩”的考核内容也不例外。考核种类可以分为两种:平时考核或随时鉴定、年度考核或年度鉴定。详情见表3。表3 各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及等级国别考核名称 考核等级日本勤务考评 优异、优良、良好、不良、劣中国 考核制 优秀、称职、不称职在实践中,目前我国大多部分公务员的考核成绩或考核等级,都集中在“称职”这一等。这十分不利于优劣的界定。从我国目前国情来看,可以将公务员的考核等级划分为四等或五等,对称职和不称职加以细化。称职者可分为优秀者、良好者、一般者。优秀者,给予提薪和优先晋升机会;良好者给予提薪;一般者不予提薪,同时鼓励其向称职努力。不称职者可分为:一般不称职职者和严重不称职者。一般不称职者停薪,同时事先给予警告,敦促其达到工作标准;严重不称职者,则给予免职。表4是国外考核等级与奖惩挂钩的情况。表4 国外公务员考核等级与奖惩国别 考核等级 奖惩优等(工作超过标准)提薪一级,并拥有优先提职的机会美国满意(工作合乎标准)不满意(工作没有达到标准)提薪一级酌情减薪、降级或免职从表4上可以看出,国外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实际上包括了功绩晋升制度。这是目前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比较有效的晋升制度,它无论对于新公务员还是老公务员都是公平的,而且在实践中也有利于促使公务员改进工作,提高行政效率。除了功绩晋升制,还有其它一些常见的晋升制度,国外公务员晋升制度见表5。表5 公务员晋升制度晋升类型晋升标准 优点 缺点比较可靠,不致工作年限 嚣 坐等虢以求晋升恶等因素的影响考试 堡 表一绩釜 桁改越级 成绩突出、鼓励作出较大贡晋升制 贡献较大献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主要是年资晋升制,这很大程度上增长了官员的惰性,导致行政效率的下降。我国在《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中也确立了其它几种晋升制度。通过表5,也可以看出功绩晋升制具有明显的优势。对我国现行的公务员晋升制度改革,其应主要采用功绩晋升制,这对于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干部能上不能下”和“铁饭碗”,打破干部终身制十分有利,同时也有利于激励公务员,提高行政效率。(四)中西方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比较目前世界各国工资制度普遍采取的以下四个基本原则:(1)定期原则,即定期提薪;(2)平等原则,即同工同酬;(3)平衡原则,即与其他行业人员工资保持平衡;(4)适应形势原则,即薪金增长率大于物价上涨率。表6给出了中外部分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情况。表6 各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私营企业人员的工资水平,根据市场法则,随着企71___李景平:中外公务员制度之比较业经济效益和物价变动而自然升降;而公务员的报酬是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程序性调节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工资形成和调节机制,这就势必造成二者之间的工资差距,尤其是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方面的不平等。为了更多地吸引人才、留住已有人才,而又不至于使国家财政开支过大,目前西方发达国家都参照私营企业同类人员工资的增长幅度,调整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例如,美国《联邦工资比较法》(1970年)规定,通过对私人企业相应人员工资的调查,找出联邦雇员与私人企业的工资差,从而确定联邦雇员综合工资表的合理调整率,以弥补公务员工资与私营企业中同类人员的工资差距。我国也实行平衡原则(见表6),但是却很大程度上保留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经济实体的痕迹。今后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可以借鉴美国的工资水平制度,参照我国国情,对平衡原则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改革和完善。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工资立法既是工资制度的定型化,也是公务员工资制度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通过工资立法可以保持公务员工资制度的稳定,合理规范各类人员的分配关系,并保证工资水平的均衡增长,能有效地避免因财政原因而出现的随意性状况。(五)中西方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比较目前世界各国的培训种类不外乎两种:职前培训和在职培训。我国把培训种类规定为初任培训、在职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其实后两种可以归人在职培训。目前,我国的对党的干部和主要行政干部的培训多由各级党校来承担。但是,这种培训既没有制度化,其体制也不适应我国建立的公务员制度。相比较西方发达国家的培训制度而言,我国的培训制度迫切需要完善,使之制度化、法律化、专门化。西方发达国家比较注重政府与高等院校的合作,共同培训公务员。而我国的《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中却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因此,我国在今后的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改革中,应当注意与高等学府的合作,将培训工作与高等教育工作结合起来,让各类大学承担中低级公务员的培训任务,充分利用高校人才优势和发挥高等教育的作用。全面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以后,我国实行“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原则”,一人一职,除了领导职位外,公务员岗位间很少流动和轮换,参加培训学习的时间太多势必会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因此许多公务员不能纳入到终身教育体系中。在处理工作与培训的矛盾时,我国可以借鉴英国的“学徒制”和美国的“工作培训”。中外公务员培训制度比较见表7。(六)中西方公务员退休制度的比较从职务管理角度讲,退休是政府解除其与公务员行政职务关系的主要方式;从公务员权力角度看,退休人员依法享有领取退休金等权利;从政府管理角度看,72政府必须履行筹措和发放退休金、管理(或委托社会组织管理)退休人员的职责。所以,退休制度通常包括退休方式、退休金和退休管理机构三个方面的内容。表7 各国公务员培训制度国别培训方式 培训内容 培训机构1.公共必修课包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法规和政策,市场经1,国家行政济知识,科学技术知识,公学院,2,省、在各种培共行政管理知识和国家公自治区、直辖中国训机构中务员行为规范。2,根据相市行政学院进行培训关业务工作的需要而设置3,管理干部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科目。学院或其他3,为拓宽、提高国家公务培训机构员知识和技能所设置的选修课科目在各高等1,专业性质的:会计、薄1,文官学院院校学习记、商法、经济、地理、历2,各部专业业余时间史、伦理学等2,文艺类:建培训学校3,一进修研究筑、艺术、文学、哲学、心理政府委托培进修学徒学、音乐等3,专为妇女开训公务员的制 设的,内容以家政为主 大学从实践上来说,各个国家由于国情不同,公务员退休制度有所不同。这里给出中外公务员退休条件情况、退休费筹措情况见表8、表9。我国公务员退休制度的实行,打破了传统干部人事制度中最突出的弊端:领导职务终身制、干部身份终身制。这有利于我国公务员队伍的新陈代谢,促使政府行政机关充满生机和活力及高效率。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在退休条件的规定上的不合理性。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20世纪的50年代制定的。20世纪50年代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50岁左右,而目前我国人口平均寿命71岁,而且将来有可能会进一步提高。也就是说在过去50年内全国平均寿命提高了20多岁,但是退休年龄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仍然是男性60岁,女性55岁。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的有关退休制度继续因袭这一规定。中国现行的政策主要是依靠仍在工作的人口来负担已经退休人口的养老金。根据蒙特利尔中国分析报的有关报道,预计到2030年,中国尚未储备基金的养老金额总数将会高达___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上万亿美元。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显然是一个过于沉重的负担。目前有许多国家和中国一样都面临着人口老龄问题。针对这种状况,为了减轻养老保险给社会造成的压力,许多国家都纷纷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提高退休年龄,实行弹性退休。在这方面,我国可以借鉴美国改革的经验。表8 各国公务员退休条件:巨 士国别 正常退休条件规定(不含因公伤等退休)公务员的退休费是现代政府开支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公务员相比与其它行业人员的一个优势,也是政府吸引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外公务员退休费筹措见表9。表9 各国公务员退休费筹措代表国家退休费筹措类型 退休费筹措方法但是它也会给政府带来财政上的困难。比如法国现在就为其庞大的公务员队伍的退休费问题感到头痛。中国人口众多,公务员的绝对数大,以前政府承担公务员的全部退休费,这对于政府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我国现在进行行政改革,不能不考虑公务员退休费的筹措方式的改革。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国家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今后公务员的退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由政府和公务员按一定比例分担,共同筹集退休金。二、西方公务员制度对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的启示通过对中西方公务员制度的主要方面进行分析比较,指出其利弊,并为中国今后的公务员制度改革和发展提出建议。综上所述,我们可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通过上述的比较中看到,各国公务员制度有共同点,又各具特色。这个特色之处就是与本国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相结合的产物。事实上,也只有与本国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结合,吸收借鉴别国的先进制度经验方法才有意义,才能成功。因此,在吸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制度的同时,注意研究中国的历史和现状,不是生搬硬套或“全盘西化”,而是对西方先进的公务员制度理论进行中国化的科学化的实践,从中找出一条适合中国的公务员制度发展道路。2.西方发达国家对于“政务官”和“事务官”实行“两官分途”管理,即:政务官“政治化”,事务官“职业化”。这是西方多党制的产物,为了避免多党轮流执政带来政局不稳。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唯一执政党,根据我国的国情,我国没有必要实行“两官分途”。相反,我国原有的对国家工作人员注重政治立场方面的要求应保留。事实上,让公务员绝对的政治中立,是不太可能的,也有很大弊端。西方发达国家也在逐渐改变“两官分途”的管理模式,使公务员在保证执行公务时公正严明的同时,保持一定的政治敏感性。3.健全的法律制度是保证公务员制度顺利推行和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西方公务员制度的一个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有一套与公务员制度相适应的法规体系,我国从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来,先后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和实施细则。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但是,我国的公务员制度的法规体系并不完善。例如,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并不平衡,且各具特色;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公务员的职责和职务规范还有很大差异。而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法规对我国的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并没有区分。这很明显是不妥当的。因此,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有关法律法规,仍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4.一个国家行政体制运行效能的高低同该国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程度密切相关。完善考试录用制度是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的第一关。“要得到第一流的人选,必须求助于竞争。”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应根据公平竞争的原则,扩大考试录用的职位范围,对考试采取分类、分级、分地、分期举行,笔试、口试、实际操作考试以及各种特殊方式等各种考试方式并用,全面检测公务员的基本知识以及适应职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5.由于社会发展越来越快,知识的更新速度也越来越快,同时也就意味着,公务员的知识陈旧率越来越高。因此要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运用国内培训、国外培训、在职培训、进修培训等各种培训方式,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培养其创新能力、适应能力,不断更新其(下转第93页)73___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汇之根柢”。[23j程氏的“心”范畴是“弥纶六合、贯通千古之道”的心,它对万物的化生及与道的关系是“统宗会元”的完全决定作用。这较陆九渊心学说更抽象悠远。陆氏心学则是现实的,即“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程氏的心学说与陆氏心学说相比,已不只是超越了陆氏心学的主观精神,而是脱离了现实物质社会中活动主体的人和物质世界本身的客观精神了。如何接通朱陆之学呢?程氏提出“心不外乎此理,理不外乎此心”,这里的语义,一是在申明陆氏“心即理”的命题,二是将朱熹之理降到与陆氏之心相等的平行,由此实现了汇合。汇合朱陆之学在宋代理学系统可以说是一种同质原则下的降阶互等的思想学术实践。因为,宋代思想领域中三种并存的“气”、“心”、“理”本体论,“气”、“心”二论始终都是认同理本体并归向理本体的,其创设者都是以理本体来统率气本体和心本体的。这就有一个将理本体看作高于其它二论的含义,也只因为这样,气本体、心本体及其论者始终没有脱离理学系统,而都只是限度和节制地保持己论。然而,理学学者将其哲学本体理论主张从理本体移向心本体,这就同在朱陆之学中的汇合理论实践不同了。汇合朱陆之学是一种保守派属的兼综,而从理本论转向心本论则是对朱子理学的既有统属格次进行消解。同时也表明了学派成员在学术派系崇尚观念上的退移。魏了翁从朱子的干城人物、力翻“庆元党禁”之案的中坚者转向前继邵雍“心为太极”之说,到后来提出脱离主观一般物质的心本体论:“心者,人之太极,而人心又为天地之太极,以主两仪,以命万物,不越诸此”,“千百载而一日,亿万人而一心”,[ ]与前所持的理学观点大相径庭,表明学派分化先自立论转移。[ 参考文 献 ][1] 元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8.[2] 朱熹.朱子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47.[3] 陈淳.北溪字义[M].北京:中华书局,1937.[4] 黎靖德.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63.[5] 魏了翁.魏鹤山集[M].北京:中华书局,1935.[6] 黄宗羲.全祖望.宋元学案[M].北京:中华书局,1956.[7] 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8] 张守节.史记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38.[9] 庄周.庄子[M].上海:上海书店,1937.[10] 戴圣.礼记[M].北京:中国书店,1939.[11] 黎立武.大学发微[M].北京:中华书局,1936.[12] 邵雍.观物外篇[M].北京:中华书局,1924.[13] 朱熹.四书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37.[14] 吕大临.中庸后解[M].北京:中华书局,1937.[15] 张杭.孟子说[M].北京:中华书局,1924.[16] 徐师曾.文体明辨[M].北京:中华书局,1936.[17] 刘勰.文心雕龙[M].北京:中华书局,1936.[18] 陈沣.东塾读书记[M].北京:中华书局,1936.[19] 中国历代经籍典[M].江苏:广陵古籍出版社,1925.[20] 张岂之.中国传统文化[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21] 郭雍.渔樵问答[M].北京:中华书局,1948.[22] 二程.遗书[M].北京:中华书局,1948.[23] 程若庸.斛峰书院讲义[M].北京:中华书局,1953.(责任编辑:司国安)(上接第73页)知识结构。这是保持公务员队伍素质的关键。6.公务员制度中考核奖惩措施对于提高公务员工作质量,提高行政效率,十分有效。因而要完善公务员考核奖惩制度。就考核奖惩的办法而言,应结合岗位实际,使奖励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研究科学、合理和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办法,并且把培训、考评和奖惩三者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宽考核结果的使用渠道,使之真正起到激励作用,强化公务员自我发展的意识,并以公正合理的晋升和奖惩制度,吸引有志之士、有用之才加盟公务员队伍,从而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7.适当提高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健全退休保障,对于稳定公务员,使之安心专心工作,十分有效。当前处在体制转轨、利益调整时期,工资福利直接关系到公务员的经济利益和生活水平,退休保障直接关系到公务员的离职或晚年后的生活安定。而我国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制度和退休保障制度尚没有建立起科学的体系,总体水平较低,因此,必须适当提高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健全公务员的退休保障体系,逐步建立起科学的、法定的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另外,适当提高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健全退休保障也有利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保证政府机构运行的高效和廉洁。[ 参考文献 ][1] 曾繁正.人事行政管理学[M].北京:红旗出版社.1998.[2] 曾繁正.行政组织管理学[M].北京:红旗出版社.1998.[3] 龚祥瑞.文官制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4] 李盛平.各国公务员制度[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5] 徐振寰,王晓初.世界各国公务员制度比较[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1998.[6] 黄达强.各国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7] 应松年,武树帜.公务员制度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

夏商周时期是中国早期政治文明的形成阶段,如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完备的分封制与宗法制,以宗法制为核心,具有浓厚的宗族色彩。夏朝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始创王位世袭等制度。夏商时期实行的王位世袭制,代替了原始社会时期的禅让制。商朝的主要政治制度是内服与外服制度。这种制度对西周的宗法制与分封制有直接影响;商朝是奴隶制国家,奴隶主居于统治地位。神权色彩浓厚,敬鬼神,盛行祭祀占卜。西周时期,国家政权和行政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实行了更为严格的分封制,以血缘为纽带的父系家长制演变为严格的宗法制度,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礼乐制度。三者结合,互为表里。宗法制将君位的承传用嫡长子继承制的形式确定下来,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防止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维护了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即:神权与王权相结合;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了国家的政治结构;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包含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两个概念。专制主义,是就中央的的决策方式而言的,具体说就是皇帝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至行使立法、行政、司法等权力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中央集权这是针对地方分权而言,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上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受制于中央政府。这是我国封建社会基本的政治制度。专制主义是与民主政体相对立的概念,指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独裁的政权组织形式,体现在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上,其主要特征是皇帝个人的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政大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中央集权:是相对于地方分权而言的,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制于中央。二者之间的联系:①地方和中央都必须服从皇帝一人。②专制主义皇权加强时,往往是中央集权比较有效时,专制主义皇权削弱时,往往也是中央集权不力时。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实行原因:经济根源:维护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提高导致旧的生产关系解体,秦国商鞅变法确立了封建经济的统治地位,这种经济的特点便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封建的个体的小农经济。这一政治制度的出现是由封建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因为封建的自然经济具有分散性,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以保证小农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这种封建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中央集权制的建立。政治根源:巩固、维护国家统一的需要。秦吸取周无子在诸侯割据局面下无能力的教训,在统一全国后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以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维护国家统一。新兴的地主阶级也需要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来巩固其统治地位,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保护其土地所有制度。理论根源:法家思想奠定理论基础。秦自商鞅变法后,一直以法家思想为统治思想。韩非子总结诸子百家学说,创造了一套完整的中央集权的政治理论,为秦始皇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奠定理论基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萌芽(战国):商鞅建立县制,百官服从君主法令的封建官僚制度建立。确立(秦朝):一整套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的建立。(确立皇权的至高无上的皇帝制,中央三公九卿的官制,地方推行郡县制)。巩固(西汉):①汉景帝“削藩”平定七国三乱。②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削夺王侯爵位,解决王国问题。③“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加强思想专制,巩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完善(隋唐):①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相当于宰相,相互牵制和制约,避免宰相的专权,又一定程度上牵制君主专制,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②科举制,使门第不高的有才能的人参加到政权中来,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加强(北宋):采取“杯酒释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防止了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权。发展(元朝):在中央设中书省,是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保证了中央统一政令的实行。在地方设“行省”实行行省制度,对后也影响深远。强化衰落(明清):明朝废丞相,形成君主独裁的局面,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进一步削弱地方势力,还遍设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强化的突出表现。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君权空前加强,形成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达到顶峰。历史作用有积极的: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但也有消极的: 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箝制了思想。 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雅典民主的特点是人民主权和“轮番而治”,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和民众法庭的产生及运作就充分体现了雅典民主的上述特点。雅典民主虽然有其社会和时代的局限性,尤其是它的民主仅是雅典男性公民的民主,而非全体国民的民主,但它毕竟创造出一系列民主运作的方式,为后世提供了一个最值得参照的政体形式,为人类文明中的政治组织形式的完善提供了一条可供选择的道路,它对人类民主政治以至人类文明的发展都有无可替代的意义。以《十二铜表法》和《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主的古罗马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构成了罗马法的主要内容。罗马法法渊源于罗马奴隶制度,仅使用于罗马公民内部,奴隶则被排除在法律的保障和所赋予的权力之外,因此它又被称为“公民法”。随着罗马对外扩张范围的扩大,罗马法中又逐渐形成了一种适用于各民族的新的共同法律——“万民法”。罗马法的创设,有力地规范了当时的社会生活,调节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对罗马帝国的统治起到了有力的维系作用。这也为后世人们理解法律对社会生活的意义提供了重要启示,法律成为人类政治活动和政治文明中的基本条件。古代希腊形成较发达的民主政治和罗马形成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与古代中国形成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都有其必然性。其必然性在于:古代希腊、罗马地处地中海南部沿海,山多地少,港湾、岛屿众多,所以形成了以工商业、航海业为主的海洋型经济(海洋文明),商品经济发达;这种经济要求社会有公平的法则,以及较自由、宽松、民主的政治氛围,这样,古代希腊就逐步形成了小国林立、民主政治发达、法制体系较完善的社会。另一方面,欧洲气候宜人,温暖多雨湿润,其麦田可以沿着山坡分布,不需要灌溉,也不需要排涝,也就不需要政府来协调水利,修河通渠。古代中国区域广大、土地辽阔,适于农耕,逐渐形成了一种农业文明(农业经济),农业经济要求有强有力的政府来控制水系,协调农业生产,组织抵御自然灾害。在同一水系,对水、土地的控制变得特别重要,一山不容两虎,在争夺中,容易形成强大的军事、政治集团,进而形成强大的皇权。中国长期存在的分散性封建自然经济,农民随时面临天灾(旱涝蝗灾)、人祸(地主官僚欺压等),其生产、生活甚至人身安全非常脆弱,一旦失去土地,就可能沦为流民,揭竿而起,威胁封建王朝。因此,农民需要强有力的政府保护,政府也必须保持强大,以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以保证小农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另一方面,封建地主阶级也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权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镇压农民的反抗。

中日幼儿教育制度比较论文研究

1、中日家庭教育方面的差异

一直觉得教育不是只管学习,家庭教育也是属于教育的一部分。在中国,很多家庭都是唯分数论,在教育中学习成绩的比例占据至高,就忽视了家庭里面的教育。

举个例子,很多时候吃饭的时候,家长问孩子是“今天学得怎么样?老师上课有没有听懂?”还是“今天和同学们相处得怎么样?”很平常的事情,可能很多家长都没有关注到。平时上课老师讲知识,在学习课堂上我们很难学会人际交往的相处,所以家庭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像我小时候是留守儿童,没有大人去普及教育知识。

在日本的教育中,日本的母亲重视学前孩子的道德修养,在家庭道德教育过程中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与他人交往、与周围世界交往的能力。另外,日本社区范围的全职太太会定期组织“母亲读书会”等交流活动,共同商讨“养子之道”[1] 。在日本有很多家庭都是全职太太,所以孩子受到家庭教育很充足。

所以中国在家庭教育方面与日本相比,虽然都知道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但是日本人在家庭教育方面值得学习。

三、中日学校教育方面的差异

学校教育,就是在学校接受到的教育。先说学校教育经历,从小接受的文化教育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在九年义务教育中,除了语文、数学、英语等主要科目,每周还会涉及到音乐、体育、美术、科学课等,这样的好处就是让孩子“德、智、体、美”综合发展。

但日本不同,上课在观看老师播放日本小孩子自己去准备饭菜的时候。日本的小孩子这么小就学会培养独立和生活自立能力,日本的教育和核心就是“学会生活”, 有些幼儿园似乎完全不重视孩子们的知识教育,孩子们没有课本,学校的教学计划中,完全没有数学、假名、绘画、音乐这些项目。

教育内容就是让孩子们学会“笑”,学会说“谢谢”等基本礼仪。在日本小学教育中笔头作业很少,课后作业有时候仅仅是帮父母做一件家务,对父母说一句“我爱你”等。

中国学校教育更加侧重于知识的学习,日本的文化教育更注重实用性。相比较来说,中国学校教育可以为国家输出大量的人才,但是由于从小就是在知识中学习,缺乏在实践中体验,导致缺乏创新意识。或许过去19年里,诺贝尔自然科学奖日本以19:1远远超过中国的其中一个原因。

四、中日大学教育方面的差异

从选课制度来看:基本上一学期的时间,大部门都是在修自己的专业课程,专业课程基本就是根据高考结束选择的。

而在日本,自己选择想要上课的课程,还有一段时间的试听期,这样自己有充分的选择空间,但是如果是对于那些毫无目的或者想要混分的话,这样的选课可能意义不会太大。

从考核制度来看:平时的话,日本的教育更偏重素质教育,老师留作业主要是要求学生提交报告(小论文),以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写论文的能力,而中国则是仍然偏重于期中,期末等应试考试,但是也会算上平时分数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从毕业后选择来看:日本有一种疏远高学历的倾向,因为企业所需要的人才大多是“企业人”,而不是高学历的硕士博士,所以大多数大学毕业生选择就业,而进修大学院的人则是少数, 在中国,本科生读研读博比较多,特别是近几年来考研的趋势上升。

以上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

百度百科—日本现行教育制度

不知道,不清楚。

以下就中日的思想教育、能力培养、防灾训练方面加以区别:

1、中日思想教育区别

中国教育受儒家思想教育目标——“成仁”的影响,从幼儿园开始就带有全面发展孩子德智体美劳的目标,虽然平时也教授生活中基本礼仪,但是更加注重书本知识的习得,“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笨鸟先飞”仍然存在于很多中国家长的理念中。而在日本,让孩子学会生活是教育的核心,学校更致力教育孩子基本礼仪与人际关系。

比如,有很多幼儿园就要求孩子带到学校的包必须由妈妈一针一线亲手缝制,孩子中午吃的便当由妈妈准备,从而加强父母对孩子的关心与重视。甚至有些幼儿园似乎完全不重视孩子们的知识教育,孩子们没有课本,学校的教学计划中,完全没有数学、假名、绘画、音乐这些项目,他们的教育内容就是让孩子们学会“笑”,学会说“谢谢”等基本礼仪。在日本小学教育中笔头作业很少,课后作业有时候仅仅是帮父母做一件家务,对父母说一句“我爱你”等,这跟当前中国小学生每天扛着厚重的作业回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2、中日能力教育区别

日本比中国更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在日本小学教育中特别设置家庭课和很多实践课,教学生做便当、种花草、甚至让孩子自己安装笔记本电脑,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感悟。同时日本注重的是课下的教育,而不只是在课堂,比如说学生一起参加野餐,合宿,值得一提的是日本学生在毕业时都会举行毕业旅行,与同学们共度美好时光同时培养集体主义意识。而中国秉承着“学而优则仕”的理念,从小学开始就进行压迫式学习——老师将书本知识灌输到学生的脑中,学生靠死记硬背以及题海战术求得高分。

在当前的中国教育中,学校和家长都过分重视考试,教育充满了功利性。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要经受非常功利的考试,而每一次考试都会被劝戒分数与你的前途与你的命运紧密相联,尤其是中考和高考。讽刺的是,中国教育就像“赌博”,每次考试来临,教师与学生就开始猜题估题了,如此教育教学的直接后果是扼杀了学生的天性,远离善良的本性,走向教条,封闭,走向厌烦,消极,虚浮,不重实际,有的走向反人性的死胡同。日本教育注重培养学生对学习的兴趣,激发他们的钻研以及创新精神,而中国似乎正在不断扼杀学生的创造力。

3、中日防灾教育区别

另外,日本也很重视防灾抗险教育,这与日本多地震火山有着直接关系。日本是个非常善于向别人学习的民族,在学习模仿的过程中,他们既不是全盘拒绝也不是全盘接受,而是巧取精华。日本今日的教育既保留了东方国家重基础、重训练的教育传统,又吸收了西方国家重个性、重自主性的教育传统。

这种集东西方教育传统为一体的教育新体制,其优势和能量是不可低估的。相比较,我国在学习他国的经验时,常常是只学其表,外在的包装尽管不断地翻新,传统的弊端却始终难以摒弃。日本的教育启示我们,东西方两种教育传统的互补性融合是教育改革的良好出路。

拓展资料

日本的教育制度与理念

教育制度

日本的第一级至第九级的教育是义务教育。每年学年由4月1日开始,下年3月31日结束。每个学期之间会有假期。日本的小朋友以前星期一至五全日上课,星期六上半日课。不过,这制度由2002年起全面取消。不少老师仍在周末上班,他们亦必须在暑假(通常是8月)工作。

根据法律规定,每个学年最少有210日为上课日,但是大多数公立学校会拨出大约三十日,作为学校节日、运动会和非学术上的仪式(特别是一些鼓励合作和学校精神的仪式)。扣除这些活动和星期六半日上课的日数后,上课教学的时间每年约有195日。

教育理念

日本人对教育(特别是强制教育)抱有几个重要信念。他们认为所有学生有能力学习知识,学生的努力、坚持不懈、自律能力及非学术上的能力决定了学生的学业成就。这些学习及行为习惯是能够通过讲课及训练而学回来的。所以,小学及初中学生不是根据他们的能力而编班授课,也不是适应各学生的差异。

日本全国性的学习范围让学生得到均衡和基本的教育。强制教育让学生得到一个同等学习的机会,而各学校的财政分配是相对性相同的。不过,这种制度被评为缺乏弹性、缺乏理解学生的特别需要和兴趣。

参考链接  百度百科  日本教育

这个和国家政策和人文环境都有关系,日本的交易实话实说相对严谨,中国比较重视考试学习成绩等等

中外合同制度比较研究论文

1.形式自由的含义是什么2.形式自由的大概发展脉络是什么3.合同形式的功能是什么4.中德对于合同形式自由的贯彻5.例外,中德对于合同形式进行了那些限制,原因论证5.形式与内容、形式本身会对对合同本身的效力产生哪些影响.提出“化妆说”,解释合同形式应该浓妆、淡抹还是素面朝天6.对合同形式发展的期待和展望,对法治的期待和一些有意思的唠叨。一、契约形式自由含义二、契约形式自由的起起落落(很有趣的合同异化问题)?三、合同形式的功能及其正当性论证(多元的价值取向安全、效率、保护弱者)?四、中德对于合同形式自由原则的贯彻五、中德对于合同形式的限制六、形式对效力的影响选择:浓妆、淡抹、抑或素面朝天(仅仅是技术性考虑吗)?七、趋势展望:合同制度应当精致化

目录: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及构成要件(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二)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三、关于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之思考(一)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二)、缔约过失责任表现形式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主题词:合同法 缔约过失责任内容摘要:缔约过失责任,也称之缔约上过失责任。它的提出其目的是解决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由于缔约当事人一方的不谨慎或恶意而使将要或缔结的合同归于无效,或被撤销,从而给信赖其合同有效成立的对方当事人带来损失,也可能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而导致对方当事人的损失。简言之,就是合同缔结当事人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这正是合同法上缔约过失责任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缔约过失责任存在的重要意义。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产生,正是由于合同法和侵权法在各自调整范围上出现的真空地带,对在缔约阶段因一方过失、过错致他方受损害均无法解决。为了弥补这一漏洞需要从法律上建立缔约过失责任。又因为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责任密切相关,在新的合同法中将缔约过失责任纳入其中,实是一种创举。本文试从分析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构成要件着手,准确把握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不同点。为实践中适用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从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上把握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在适用时间上,准确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先合同义务;在适用空间上,准确确认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定事由的产生以及缔约过失责任的各种表现形式及补偿范围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缔约过失责任有的学者们称之为先契约责任,先合同义务或直接称之缔约过失。何谓缔约过失责任,学者们归纳的定义不尽统一,一般认为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并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般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理论是德国法学家耶林(Rudolf von Jhering)首先提出的。1861年,在其主编的《耶林学说年报》上发表的《缔约过失、契约无效与未臻完全时的损害赔偿》一文中指出“从事契约缔结的人,是从契约交易外的消极义务范畴,进入契约上的积极义务范畴。其因此而承担的首要义务系于缔约时善尽必要的注意。法律所保护的并非仅是一个业已存在的契约关系,正在发生的契约关系亦包括在内,否则,契约交易将暴露于外不受保护,契约一方当事人不免成为他方疏忽或不注意的牺牲品。契约的缔结产生了一种履行义务,若此种效力因法律上的障碍而被排除时,则会产生一种损害赔偿义务。因此,所谓契约无效,仅指不发生履行效力,非谓不发生任何效力。简言之,当事人因自己的过失致使契约不成立者,对信其契约有效成立的相对人,应赔偿基于此信赖而产生的损害 。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前,应当认为我国并没有相对完整的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对缔约过失责任原来的三部合同法(即《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中也未作出明确的规定。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才较系统地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填补了法律上的空白。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及构成要件(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缔约过失责任是产生于缔结合同过程的一种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何时,何时终结,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以要约生效作为起点。主要理由是因为要约以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此时要约分别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拘束力,双方才能进入一个特定信赖领域。在这种特定的信赖领域内,合同当事人双方才可能基于信赖对方而作出缔约合同的必要的准备。另种观点认为,由于缔约过程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想要确立一个时间点非常困难,而且是僵化的。因此,应根据不同的先合同义务,灵活确立一个可变的时间点较为理想。本文基本同意第一种观点。缔约过失责任以要约生效为起始,是因为缔约过程中是一种双边行为,缔约之初双方不具有缔约上的实际联系,不可能产生信赖利益,也不产生先合同义务。必须是双方之间接触、了解、确信后才能产生一种信赖关系,如一方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对相对方构成损害,才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要约生效,终止于合同生效,判断是否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其关键是看缔约双方是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一方或双方是否有违反先合同义务,而致使相对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2、缔约过失责任是以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是在诚实信用原则下的产生先契约义务,或称之为先合同义务1。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缔结合同过程中,负有相互协助、通知、说明、照顾、保密、保护等附随义务。正是由于缔约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才导致了不同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缔约过失责任。3、缔约过失责任保护的是一种信赖利益。根据“无损失、无责任”原则,缔约过失责任也须有损失,但这种损失须为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或称消极利益,一般是指无过错一方因合同无效、不成立等原因遭受的实际损失。对于信赖利益的损失界定,在目前法律上无明确规定的情况,较难以把握,在司法中可能会出现赔偿过宽、过窄,也可能出现同一类案件有不同的裁决结果。本人认为,信赖利益的损失,其范围可以包括:缔约费用;履约准备费用。4、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补偿性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在现行法中尽管已经得到明确,但附随的先合同义务法律无明确的规定,只是适用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即:诚实信用原则。因此,缔约过失责任不是履行利益或期待利益。他只存在于缔结合同过程中,一方因信其合同有效成立而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即损害的是对方的信赖利益。故缔约过失责任救济方式仅为补偿性,其目的是为了达到与契约磋商未发生时相同的状态。(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采取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成须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两个方面。具体而言,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五个: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中2。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中,或者在合同已经成立但因为不符合法定的合同生效要件而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如果合同已经有效成立后,合同的缔结过程就已经结束,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致使另一方当事人受到损害的,只能构成合同的违约责任,而不能适用缔约过失责任。2、必须有缔约过失行为的存在。有违反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的行为。缔约一方当事人在缔约的过程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相互协助、通知、说明、照顾、保密、保护等义务的行为。一般认为《合同法》第42条、43条之规定,即是只有合同缔约人的一方存在上述行为时,才可能承担因此行为产生的缔约过失责任。3、必须有损失的存在。违反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的行为给缔约合同的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如果没有损失,就不存在赔偿。赔偿的损失也是基于信赖利益的范畴,不包括履行利益。4、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的一方在主观上必须存在故意或过失。过错是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也不例外。过错具体表现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基本形态。故意是指缔约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合同无效、不成立或被撤销,能给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而仍然进行这种民事行为,希望或放任违法后果的发生。过失是指缔约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合同无效、不成立或被撤销造成相对人信赖利益损失,因疏忽大意没有尽到协力、通知、保护、保密等义务,虽然预见到了但轻信其不会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因此,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具有过错就要承担责任,无过错就不承担责任。如果缔约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是受害人、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则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也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5、违反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合同缔约人一方的损失并不是因对方的过意或过失造成的,而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其受损失的一方合同缔约当事人也不得向对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违约责任是我国《合同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其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不同。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的义务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它是以有效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条件。而缔约过失责任则仅仅适用于合同缔结过程中及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判断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非常重要的标准就是看合同是不是有效成立。如果双方之间存在着有效的合同关系,则适用违约责任,如果双方不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则仅能适用缔约过失责任。2、责任承担的形式不同。缔约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责任承担形式,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约定定金等条款。而缔约过失责任它排除了缔约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或免责条款,而是直接来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也因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归于无效,其责任承担只能是损害赔偿,当事人不能任意选择。一般以受到的损失为限,赔偿的是对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3、归责原则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只能使适用过错责任原则1。即只有在缔约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或双方均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缔约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无过错,虽然也存在着损害并造成一方或双方的损失,也无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一方面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以缔约当事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作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即:确定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仅要有违反先合同的行为,致使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而且缔约方在主观上确实存在过错;另一方面,这种过错必须与信赖利益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此来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适用无过错推定原则。作为例外或补充也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对违反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无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在所不问,均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第107条之规定,将该原则予以确认。同时,对于有名合同规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如合同法第189条、第191条、第320条、第374条、第406条、第425条等,从而形成了严格责任为主导,过错责任原则为例外和补充的立法格局。(二)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第5条规定,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里讲的公平,既表现在订立合同时的公平,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也表现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公平处理,既要切实保护守约方的合法利益,也不能使违约方因较小的过失承担过重的责任;还表现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因客观情势发生异常变化,履行合同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重大失衡,公平地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诚实信用,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诚实,要表里如一,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无效或者可以撤销。二是守信,要言行一致,不能反复无常,也不能口惠而实不至。三是从当事人协商合同条款时起,就处于特殊的合作关系中,当事人应当恪守商业道德,履行相互协助、通知、保密等义务。在起草合同法过程中,有的同志提出规定等价有偿原则。等价有偿是商品交换的规则,作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合同法,公平原则已经包含等价有偿的内容。公平地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就有价值相等的意思。我认为在合同法中还是用公平原则代替等价有偿原则为好。等价有偿作为商品交换的规律,并不表现在每次商品交换中,每一次商品交换的不是商品价值,而是商品价格。只有在长时期的商品交换中,在价格围绕着价值的上下波动之中,才表现出等价有偿的规律。公平原则既表现在整个社会的交易秩序方面,更表现在个别的具体的合同之中,任何一个合同都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体现公平原则的精神。由于合同种类广泛性,有的合同属于无偿合同,用公平原则比等价有偿涵盖更宽一些,更能照顾千姿百态的各类合同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的适用面愈来愈宽。有人认为,按照恪守商业道德的要求,诚实信用原则包含公平的意思。除合同履行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外,合同法规定诚实信用还适用于订立合同阶段,即前契约阶段,也适用合同终止后的特定情况,即后契约阶段。《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43第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二条规定的是缔约过失责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基本依据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第92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该条讲的是后契约义务,履行后契约义务的基本依据也是诚实信用原则。(三)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条规定,集中表明二层含义,一是遵守法律(包括行政法规),二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遵守法律,主要指的是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基本上涉及的是社会公共利益,一般都纳入行政法律关系或者刑事法律关系。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国家通过强制手段来保障实施的那些规定,譬如纳税、工商登记,不得破坏竞争秩序等规定。法律的任意性规定,是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或者排除适用的规定,基本上涉及的是当事人的个人利益或者团体利益。当然,法律的任意性规定,不是永远不能适用。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对合同的某个问题,当事人有争议,或者发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达不成补充协议,又没有交易习惯等可以解决时,最后的武器就是法律的任意性规定。合同法的规定,除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以及《合同法》第38条有关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等规定外,绝大多数都是任意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相当于国外的不得违反公共政策或者不得损害公序良俗的规定。随着民事法律的不断完备,不少过去属于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现在已经有法律规定,成为遵守法律的内容。但法律与社会存在相比,毕竟是第二性的,法律很难对社会上的形形色色事无巨细地都作出规定。遇到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又涉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情怎么办,最后的法律武器就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这一原则,才可以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四)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 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该条规定主要适用于合同履行,为什么要写到合同法第一章一般规定之中,给予高度重视呢?中国在转轨时期,由于缺乏搞市场经济的经验,管理水平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经济秩序上有些混乱,合同履行率较低。针对这种情况,强调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现实意义很大。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首先是对当事人说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违反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也是对行政机关说的。行政机关不得干涉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合同,不得违法变更甚至撕毁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也是对审判机关说的。审判机关应当像遵守法律一样保护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合同。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如果在实际生活中得到普遍贯彻,那么,合同这一法律手段,必将大大推进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新的合同法,不仅在第8条确立了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 也在合同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等方面维护这一原则。在合同订立方面,详细规定了要约、承诺制度,共22条之多,使合同的订立较之于过去规定清晰可辨,具有操作性。在合同变更方面,《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在合同解除方面,合同法规定了约定解除;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也在第94条明确规定了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特定情形。最后谈一下合同法基本原则的表述问题。《合同法》第3条至第8条规定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人认为,有关合同法基本原则的表述不够全面。这个意见是对的。要在短短的一、二句话中全面表达合同法的每一个基本原则十分困难,事实上也做不到。那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怎么写呢?一是类似于民法通则的办法,如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二是有针对性地作出最难体现该项基本原则特征的规定。合同法有关基本原则的表述,采取的是后一办法。

预期违约制度是英美法系一项独创制度,(略)期违约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并规定了相应的判断标准和救济措施.国际贸易领域中具有重要影响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吸纳了英美法系的该项理论,但又有所(略)违约分为预期非根本违约和预期根本违约,其对预期违约的判断标准及救济措施的规定与英美法的规定各有优劣.CISG在我国现行《合同法》的制定过程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参考作用,就预期违约规定而言我国《合同法》更是直接借鉴了(略)期违约制度.但《合同法》中预期违约的规定,相比英美法、CISG中预期违约的规定显得极为单薄,且法律条文之间互相重叠、冲突.本文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对英美法、CISG和《合同法》中预期违约制度进行立法层面和实践层面的考察,以期提出完善《合同法》中预期违约制度的建设性意见,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The theory of (omitted)ry breach of contract is an original principle in(omitted)w system. The theory of anticipatory breach of contract is divided into explicit repudiation and i(omitted)pudiation,and it provided the corresponding cri(omitted)relief measures in common law system.“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CI(omitted)important impact on the field of international trade, which have absorbed the theory of anticipatory breach of contract. The theory have b...你问的是这个!?

劳动合同的法律构造与功能分析摘要: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就劳动条件与劳动力的相互给付为内容的合意,其特点在于劳资双方的允诺无法依靠合同的允诺规则获得强制执行的正当性,这决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律构造与合同有本质区别,就其功能而言,劳动合同不过是合同的“镜像”,并不具备通过劳资个体自由合意达致劳动关系稳定运行的制度功能。关键词: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合意一、问题的提出与分析的路径劳动合同长久以来在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中被奉为圭臬①。在过去上百年的时间里,国内外相关研究汗牛充栋并已延伸到劳动关系的各个领域②。这些研究虽然分析了劳动合同各项具体制度和理念特色,但却忽略了对劳动合同法律构造与功能等本质问题的深入探求。这种研究缺陷很大程度上源于对合同法研究路径的依赖。合同法的理论研究是以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由合意所达成的允诺必须信守为基础,而相关制度建设也是以自由合意为基本范式。但是劳动关系不是一种单纯意义上的财产交换关系,上述相关学术研究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并且也都竭力地区分劳动合同与一般合同以强调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然而,这样的研究将陷入一种困境:如果强调劳动合同的“特殊性”,那就意味着劳动合同首先是合同,即前者属于后者,这就要求劳动合同与合同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其特殊性仅体现为制度规则上的调整。但是,劳动合同所规范的劳动关系与一般商品交易关系没有本质的区别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上述路径就会将劳动合同研究引向歧途。而这就体现出相关研究的第二个缺憾即对劳动合同的法律构造缺乏审慎的思考。劳动合同的合意是在怎样的主体地位关系中形成的?它的客体与标的到底是什么?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如果不详加探讨,就难以客观认识劳动合同。认识尚且模糊,徨论制度建设?为了突破劳动合同研究的困境,本文将致力于劳动合同法律构造的研究,从探讨劳动合同的客体指向入手,分析主体双方的允诺内容,结合主体双方的交易地位差异,详细分析劳动合同的合意过程,形成对劳动合同法律构造的实质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劳动合同对劳动关系运行的可能影响。二、劳动合同法律构造分析(一)劳动合同合意基础的再认识———以劳动合同的定义分析为路径劳动合同的定义在各国立法文件中表述各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日本《劳动基准法》第9条规定:劳动契约具有设定劳动者与使用者之间法律关系以及形成以劳动条件为基本内容的权利义务之机能[1]。《埃及劳动法》第29条规定:个人雇佣合同是用于工人为了得到任何形式的工资保证在雇主的管理和监督下进行工作所签订的任何合同。《比利时雇佣合同法》第2条:雇佣合同是劳动者为了获得报酬,在一个雇主的管理,指挥和监督下,从事一项工作而签订的合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劳动法》第26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工者之间有关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俄罗斯联邦劳动法案(2001年1月31日修正案)》第56条: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达成的有关下列问题的协议,即雇主有义务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向劳动者提供某种工作以实现本法案和其他法律、法规、集体合同、协议、以及地方性劳动法规所规定的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工资等(劳动条件),而劳动者也有义务履行该劳动合同和雇主内部劳动规则所确定的工作职能[3]。从上述劳动合同的定义可以看出:劳动合同首先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合意。“合意”在合同法中的含义是当事人就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相关事项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上述外国劳动立法对劳动合同的定义明确了劳动合同是以雇主提供并实现劳动条件而劳动者给付劳动为内容的合意。如果以合同法的规则来考量,交易客体必须具备财产价值的同质性,那么,劳动条件与劳动之间是否具备同质性?换言之,劳动合同的客体与合同的客体是否具有相同的性质呢?答案无疑是否定的。所谓劳动条件是指维持与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须的相关条件。作为与之交易的对象———劳动力的交易和使用条件都不同于一般商品。就价格而言,一般商品之价格所涉及之利益仅为当事人之经济利益,而劳动条件对于劳动者而言,其首要的意义是维持生

中外警察制度比较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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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警察保障制度的研究现状从以下层面解析。警察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整体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1、福利国家模式,模式起源于英国,发展在北欧各国,丹麦、罗蔚、芬兰、瑞典。2、社会保险模式。起源于德国,此模式在美国、法国、日本深受影响。3、国家保障模式,起源于前苏联,前东欧国家、朝鲜、蒙古实行此制度。

美国私人警察(保安)是执法领域中另一支生力军。它是美国一些公民自己出钱开办的警察机构,在美国具有合法性。尽管公共执法机构普遍向群众提供服务,但是某些公民和私人企业还嫌不够,他们出钱雇请保镖或保安人员为他们提供额外的治安服务。一些公民还同私人警察机构签定巡逻服务合同,以补充当地警察的预防巡逻力量。 县级警察在美国警察机构中所占的数量最多,有上万个,人员规模却并不大。其中多数分布在广大的乡村地区,每个机构的警员大多不超过10个人,很多村或镇只有一名警察。县警察局根据美国各州的法律而成立,各州的法律对于县警察局长的任期和产生办法都有明文规定。在美国的50个州里,除了罗德岛的警察局长由州长任命,夏威夷由最高法院首席法官指定外,其他各县的警察局长都是选举产生。一般来说,只有那些在县里享有较高声望的人才能当选为局长。由于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警察局长比其他政府官员具有更多的自主性,因此,在许多地方,警察局长被人们看成是一个很好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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