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思想
论文关键词: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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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是一项集思想性、科学性和统一性为一体的工作。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要求理论教育在理念上必须把推进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其根本任务和实践主题。认真总结和反思以往理论教育的经验教训.并真正贯彻和落实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教育理念,使理论教育显现出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
在马克思的思维和视野范围内,始终把人的全面发展看作是自己思想的出发点和最高价值追求。伴随着人类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不断提高以及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人的全面发展愈来愈成为一个被广泛关注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作为引导人、培养人和塑造人的理论教育工作,把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注人到理论教育的理念中,把造就全面和谐而自由发展的人作为理论教育的第一要务和最终目的,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现实的和长远的指导意义。
一、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内容和最高价值定向
马克思、恩格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创立,是以对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问题的科学解答与求证为理论契机,在正确理解“人”的基础上实现了人的学说的彻底变革.第一次科学地把人的本质界定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开创了人类自我认识的新境界。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撰写《共产党宣言》时明确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尤其是谈到未来的社会形态.他们认为共产主义社会将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年,马克思再次指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这些言论在当时尽管只作了理论上的设想和探讨,但所透析出的科学观点与内在思想价值,把人类对自身全面发展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和层面,使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成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轴心和最高价值定向。
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在经济危机中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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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的前一句: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
“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摘自马克思中学毕业论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
马克思的偶像是普罗米修斯,因为普罗米修斯不仅创造了人类,给人类盗来了火,还教会了他们许多知识和技能;他宁愿受苦赎罪也要为人类造福。
中国青年的偶像是马克思,因为马克思不仅创造了人类的“北斗导航系统”——思想方向的指南针,人类想要去任何一个目的地,都离不开这种精准定位;马克思牺牲了自己也要为人类指明前进的方向。
可见,他选择的这种职业和工作,确实是"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共产主义的人民群众和马克思,比伊斯兰教的安拉和穆罕默德、基督教的上帝和耶稣、佛教的释迦牟尼和诸佛菩萨,更加具有伟大而神奇的力量,更加能“保佑”自己,更加能实现我们的梦想!
是在1835年的秋天1835年秋天,马克思写了这篇名为《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的作文,发表了一些重要见解,表达了为人类服务的崇高理想。
表明自己的感想,即自己的观点。围绕观点写出能支撑观点的事实,展开联想。一篇简单的论文就完成了。正文:
对于事物的必然性和偶然性有些感触。因为人的有机体需要能量输入,所以人要吃饭。要吃饭,那是“必然”的;吃什么饭,什么时候吃,吃多少则是偶然的。同样,因为人是有机体生命,而有机体生命总会经历生长、成熟、衰弱、死亡这样的过程(自然法则),所以人总是要死的。
人要死是必然的,什么时候死,以什么方式死则是偶然的。今天起来发现路面是湿的,我们推测昨天晚上可能下雨了,但是也有可能是被人用水浇的(偶然);假如昨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雨,我们会用肯定的语气说今天早上的路面一定是湿的。
我们习惯在一件事情上找出原因,如果可能的话,最好找到最终的原因。人本性上有一种对事情穷根究底的求知欲望,古希腊人面对纷繁芜杂的世界想找出这个世界的最终解释,从泰勒斯的世界起源于水到柏拉图的理念,人们不满足于对事件的经验解释,希望找到一个最终的必然的并经得起理性考验的解释。
辨证法大师黑格尔对偶然和必然及其关系的演绎达到了辩证逻辑的顶峰“偶然的东西正因为是偶然的,所以有某种依据,而且正因为是偶然的,所以也就没有依据;偶然的东西是必然的,必然性自己规定自己为偶然性,而另一方面,这种偶然性又宁可说是绝对的必然性。
”马克思主义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成为自身哲学的方法论基础。对偶然和必然的认识自然也有了更加纯熟的解释。但是有一点不足之处是,在历史观领域,经济决定论的思想也时常为世人所诟病。
经济决定论的思想,给人一种宿命论的历史主义印象。经济无疑是强有力的推动历史前进的物质基础,但是历史事件的发生充满了不以物质多寡为条件的变数,心理的,外在因素的,传统习俗的',伟大人物的个人作为都是相当不可忽视的因素。历史必然性的说法往往会引起人们的厌恶之感,因为必然性漠视了个体的作为,个体的意义。
人类社会正在走向全球化,这是后现代的一种趋势。人类开始从狭小的个人空间中走向一种彼此交往更加密切频繁的信息化时代。偶然性的因素正在增多,必然性的说教越来越得不到认同。
在必然性居支配地位的时代,人们谈理想,谈人生意义,所指向的是一个永恒的必然领域:真理的,价值所在的世界,必然性起支配作用的理念世界。
现在的人还相信这样的永恒世界恐怕不多了,那么人生到底怎样才有意义呢?我的回答是:活在真实的偶然中,并用自己的全身心去体验那偶然向自己昭示的那个世界的样子。
没有必要去相信这个世界必然要发生什么——因为那是虚假不可信的——,也没有必要去追求一种所谓永恒不变的真理——因为根本没有不变的、永恒的真理——,必然的真理只是偶然的事实而已,在生活中被偶然的揭示出来而已,并没有什么大不了。
明天对我意味着什么,我不能肯定,我也不需要肯定知道是什么样会发生什么。但是我确信的是,明天对于我一定是新的一天,一定不同于今日和昨日;对于别人也一样。马克思说的好:解释世界的不如改变世界的。
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现在国民 教育 、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因此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精心推荐的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20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在传统的观念里,民生就是单纯指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没有任何附加的社会价值。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提升,民生这一概念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生已经扩大到老百姓生活的各个层面--从物质生活到精神世界。解决民生问题是国家发展建设中的首要任务。研究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的分析,就是要从思想理论层面强调民生问题的重要性,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探究马克思主义对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指导。
一、民生的基本内涵
民生,简言之就是关系人民生活的问题。民生包括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等。民生是所有生活细节的总和。民生问题是伴随着人类发展全过程的。只要有人存在,就必然有民生问题存在。民生一词自古有之,民生是各朝各代、各个国家的核心问题。国民生活的稳定进步是国家稳步前进的基础保障。民生既属于社会范畴,也属于历史范畴。民生代表着国家对人民生活的重视程度,代表着国家的发展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解决民生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民生问题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整体。衡量国民生活质量的标准中,民生要素占据重要比重。正确认识民生概念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把民生问题放在政府工作的重心位置,也是我国促进民生问题提升的体现。
二、马克思主义对民生思想的认知和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中民生思想的体现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对民生概念没有明确的解释。但是,对"人"的概念给予了明确的解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核心,人处于社会整体活动的中心。人是社会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民生问题的中心要素就是人,人是民生问题的核心作用力。马克思主义创立的唯物史观,认定了人的本质,人对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提出了物质生活资料与生产活动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对思想世界是一次重大的飞跃。马克思主义对人的认定是公正客观的。民生问题就是要解决人的生存与发展,与马克思主义能够达到概念范畴的统一。
(二)唯物史观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创立了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对物质世界的客观认知。唯物主义诞生以来,人的思想发生了重要的深刻变革。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在中国已经经历了四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新时期,我国领导集体更加重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创造历史的因素,也是推动历史进步的重要力量。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体。人民群众是主宰历史的主人。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够正确认知人对于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能够从现实角度分析人的主观能动性。唯物史观对于民生的重要理解就是能够正确认知人的作用。
(三)历史唯物主义的认知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与社会具有内在的统一。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主体。社会的一切活动都靠人的行为完成。人的本质属性就是社会性,人是 社会实践 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社会活动由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构成。社会要发展,必然要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社会的进步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关系的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人也会跟随着社会发展的角度进步。人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协调者和参与者,社会进步的标志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应。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的活动力有明确的认知。因此,可以推论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对民生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
民生问题是我国政府当前和今后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解决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保证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性任务。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人为本,科学经营。民生问题涉及的范围是广大的、具体的。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举措上贴近现实,在保障工作上严谨。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可以从思想上提供智慧源泉,可以为民生问题提供重要的思维提示。解决民生问题就要树立坚定的信念,从思想上、实践上统一,把民生问题当成党的中心工作对待,让民生问题不再没有明确的思想和统一的行动。
四、结语
社会越是快速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结构就要越细化。人民是构成国家与社会的主体,民生是关系到国家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因素。马克思主义中的民生思想是指导我们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性思想。中国的民生问题必须要采取中国式的方式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最好检验。
一、前言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 方法 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的主体法律不仅对整体的法律世界作出理论概括和解释,而且为理解法律的世界和实践主体提供了一套方法。为了正确而有效地指导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以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方法论为指导,深入探讨了法理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方法和前沿问题。它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法学范畴论、法律本体论、法律发展论、法律运行论、法律价值论、法律 文化 论、权利义务论、人权论、法治论、法律责任论、法律程序论、法律全球化。研究生理解和掌握法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将有助于扩大研究生的法律理论视野,也有助于引导学生研究法律理论的前沿问题以及运用法律学原理去解决重大现实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概念
(一)如何理解法理学
法理学被称为“法哲学”,指的是意识形态,又指法学的学术领域。在思想体系的意义方面,法学是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实践价值的概念、信仰、认知和评价体系,也是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在学术领域或学术意义上的法学概念指法律制度理论的涵盖性、抽象性和普遍性。[1]
(二)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它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一切利益,解释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法律的现象,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实践法律思想、想法和概念,也包括在广泛而深刻的知识。
(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所有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揭示了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理解法律现象,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法律理论。20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出现,使法学领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最科学、最有活力的法理学。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诞生的重要标志。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革命是政治思想起源,西方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和强大的生命力的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法律本体论是任何法学理论建构其体系和学说的基石。中国哲学的历史上,本体论又叫“本根论”,是指探究万物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依据的学说。
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法律本体论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包含一系列重要问题,如法律的定义、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要素等。
第一,法律的定义是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和最新的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而确定的定义。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属性也要求法律的定义要继续关注法律现象的变化,吸收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
第二,关于法律的本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本质是相对于现象的哲学范畴,其理论意义在于揭晓事物固有的、普遍的、相对稳定的、有规律的内部联系。法律的本质是法律存在和具有各种表现形式的根据,也是构成法律的各必要要素的内在联系。法律的本质有三个内在联系的层次。一是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本质形式,也是法律本质的外在表现。二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初级本质,法律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客观需要。三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的内容。这三个层次的本质最终以国家意志这一法律的本质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使法律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现象存在。
四、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解决法学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现在发展问题上就是发展观。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关于发展的科学。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具有明显的优势在于其科学有效的方法。因此研究和丰富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法律,对法律研究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成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阐述、解决法理学中的问题。首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观察和分析问题的基本法律思想武器,讨论和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发展过程中具体的法律问题。否认曾在书中出现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观点,坚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观点分析和阶级,坚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功能和价值等。这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系统地说明了法律的主要问题,试图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
第二,以中国的国情为出发点,坚持以社会主义法制实践为基础,在法律发展的过程中与国外进行横向比较。同时,也站在中国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来看待当时的法律,在发展社会的途径问题上,历来存在两种不同的基本思路:一种是建构论,即破旧立新。一种是进化论,即推陈出新。在法律发展的途径上,法学界也存在建构论和进化论两种理论。站在社会主义的高度,作者认为更生动的方式剥削阶级的一个国家。
第三,关于法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权利和义务是出现在人类社会和有法律的国家。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哲学的范畴,它是人类法律思想的本质。本书把权利和义务同法律联系起来,马克思主义给予说明时论述了西方权利和义务的历史演变以及中国权利和义务范畴的生成和演变经历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对权利义务进行释义并提出了8种不同的学说,也对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分类。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都有所不同,它是否具有合理性,应该将其置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在日常的生活中亦是如此,站在特定环境下去看待问题,对有些事情了解得不全面或者非亲眼所见,就不要轻易下结论,这样容易出现错误的结论。
第四,对于移植和继承法律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要正确处理同古代以及外国法文化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资产阶级法学则有批判的分析,吸收其中有价值的东西,抛弃无价值的东西,以提高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起点,克服了那种对待古人和外国人的法律时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极端态度。
五、结语
学习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律思想,必须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此来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与理论,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运用于研究和解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深化改革,大力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实际难题,促进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并逐步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新思想,促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发展,还需要中国法律制定者以及法律工作者一起努力。
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通过本学期的马克思主义原著的学习,我认为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1、劳动力成为商品是剩余价值生产的前提;2、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就是劳动过程与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3、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是生产剩余价值,剩余价值体现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关系;4、可变资本是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5、增加剩余价值生产的方法都是通过提高剩余价值率实现的。基本方法是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等。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认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剩余价值规律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它决定着资本主义的一切主要方面和矛盾发展的全部过程;决定着资本主义生产的高涨和危机;决定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灭亡。
马克思的哲学观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哲学观是不一样的,必须予以区分。以下是我整理分享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论文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首先给哲学观下一个定义,从字面来说,哲学观就是“对哲学本身的理解”。它不是哲学理论中的“一个观念”,而是构成这种理论的“核心观念”、“根本观念”、“灵魂观念”,它决定该种理论的生命力,构成该种哲学理论与其他的理论的原则区别。与其说它是托马斯·库恩的较为复杂意义上的“研究范式”,毋宁说它是伊姆雷·拉卡托斯的较为单纯意义上的“理论硬核” 。[1]这个硬核包括哲学的定义、性质、研究对象、特征和功能等。
马克思的哲学观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哲学观是不一样的,必须予以区分。为了真正地理解马克思,我们必须回到马克思的文本,追本溯源。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对象,从四个方面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批判哲学,改造世界的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强烈的批判精神,它不仅对社会现实进行批判,而且对各种各样的理论和旧的意识形态进行批判,最后在一定的程度上还进行自我批判。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过程中,马克思主义从深入人心的真理变成了束缚人的教条。哲学的目的是要解放人的思想,这种行为与哲学的精神是背道而驰的。有人断言,只有马克思主义是唯一的科学,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都不是科学的。我想,这种做法表面上看似扩大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权威,实质上则损害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威严。这样做将会使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越来越封闭,越来越停滞不前。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是开放的理论系统,必须在批判中萌发创造性,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区别》中,引用原子的偏斜运动,阐述了倾斜运动对直线运动的脱离,表达了一种自由意识。追求一种定在中的自由。在自由民主的社会,哲学批判的功能可以得到全面的发挥。在专制社会中,人们的言论自由受到严格的控制,哲学的批判功能就被遮蔽了、弱化了。我们现在的社会以自由民主为发展目标,学术批判是是受到保护的。聂锦芳教授指出,要增强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必须增强马克思主义的学术性,而学术必须允许自由的争论和批判。这实际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自身的反省和批判。
马克思具体地提出,向德国制度开火!一定要开火!这种制度虽然低于历史水平,低于任何批判,但依然是批判的现象。正像一个低于做人的水平的罪犯,依然是刽子手的对象一样。在同这种制度进行的斗争中,批判不是头脑的激情,它是激情的头脑。对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2]因此,马克思给哲学提出的历史任务是,锻造一种世界观武器,使之成为一种革命的、批判的 思维方式 ,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而这种无情的批判所要达到的目的,则是实现人类自身的解放。
批判并不是在所有的时候都起作用,而且批判不只是破坏性的,也应该是建设性的、超越性的。就像你说我是错的,你必须说为什么我错了,我怎样做才是对的。这样才可以体现出一种理论自觉。哲学的社会功能就是对现实社会进行 反思 、批判、超越。哲学来源于生活,但必须高于生活。这是哲学安身立命的理念。
马克思的哲学在很大程度上是辩证法。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在本质上,它是革命的、批判的。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发展自己的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批判性使它成为一个不断发展的理论体系。所谓现代精神,就是人类的自我批判精神,就是人类自我反省和自我控制的主体精神。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现的主体意识,就是这种现代精神。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诞生,标
志着人类自我意识从自我迷失进入自我批判、自我反省和自我控制的阶段。当然,批判的最终目的在于构建新世界,批判不仅仅是一种手段,而且更是一种目的。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是文明活的灵魂
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这句话有两层含义:其一,一定的哲学是关于一定时代的精神产物;其二,哲学是各种思想 文化 中最高的形式,它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和精粹。同时,哲学是文明活的灵魂。因为哲学具有人类性,具有超越时代的一面。因为哲学作为一种自我意识的科学,而意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哲学必须把握时代最迫切的问题,及时的吸收思想精神,为迫切问题提供一个解释,进而规范和引导社会的发展。
在科隆日报的社论上,马克思首次明确的提出:“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时代精神的精华。”[3]这个命题被广泛引用,并被确认是马克思关于哲学的最简洁、最精辟的论断。马克思所赞赏和肯定的哲学是源于时代、源于人民的哲学,是把时代的问题和人民的精髓升华为理论的哲学。真正的哲学必须捕捉到一个时代的迫切问题,必须把自己时代的迫切问题作为哲学思考的聚焦点。
马克思认为,一个时代的迫切问题,主要的困难不是答案,而是问题。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为重要,一个好问题能极大的推进社会的发展。问题的重要意义就在于,问题是公开的、无所顾忌的、支配一切个人的时代之声。问题是时代的格言,是表现时代自己内心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正因为如此,哲学必须把问题作为研究对象,而当人们把哲学同幻想混为一谈的时候,哲学必须严肃地提出抗议。
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时代性和超时代性的统一,既反映和表达时代精神,同时又塑造和引领时代精神。哲学是思想中的时代,更引领时代向理想社会前进!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心人、解放人的哲学
马克思提出,他的哲学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立足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而“归宿点”则是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为条件的“一切人的自由发展”。[4]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立足点、归宿点显示了马克思关注人类命运的博大的人文情怀,显示了马克思主张以哲学解放全人类的意旨。马克思说,哲学所关心的是一切人的真理,而不是个别人的真理。它所参与的运动不是为了少数人的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而是绝大数人的、为绝大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这种关注人类命运的人文情怀和致力于人类解放的哲学旨趣,是马克思哲学的灵魂,是马克思哲学的普照光,是构成马克思哲学的最为根本的哲学理念。这个哲学理念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哲学观。
马克思在1843年底至1844年初写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序言》中。一开头就指出,就德国来说,对宗教的批判基本上已经结束;而对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提出,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通过对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德国哲学的批判,马克思明确的提出了自己的哲学的出发点,德国哲学“从天国降到人间”;和它完全相反,我们这里是“从人间上升到天国”。[5]这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哲学是关于人的学问,就像中国哲学里讲的道不远人,也是这个意思。苏格拉底把哲学从天国拉回人间,正是哲学属人性的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异化的分析,以及如何让消除异化,消灭资本主义社会,建立美好的共产主义社会。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博大的人文关怀,体现了哲学的人类性。
四、马克思主义 哲学是一种完整严密的世界观
世界观就是对世界的根本看法。包括对自然界、 社会、和人与人的主观精神世界在内的根本看法。世界观是哲学的研究对象。世界观和 方法 论是密切 联系在一起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肖前、李秀林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原理》规定:哲学就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则是完整、严密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系。
从物质看世界,从精神看世界,从 实践看世界,这是哲学世界观的三种主要方式。[6]从物质看世界,世 界变成了客观世界,比如拉美特利的 名言 “人是机器”,这种客观性把人的主观能动性抑制了。从精神看世界,正如陆九渊所说,心外无物。不是幡动,也不是风动,而是心在动。这种哲学把哲学变成完全脱离人世的空中楼阁,空有一个形式。它突出了人的自由和想象,但是抽象地 发展了人的能动性。从实践的观点看世界,世界的图景就是在物质世界和精神领域中间有一座桥梁,那就是实践。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实践是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分化和统一的基础。实践是人所特有的对象化活动。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了哲学的“实践转向”,从实践的方式观看世界,在两极到中找到了中介。
我们对待世界的方式还有科学和宗教,道德和 艺术。哲学的方式是独特的,也是最高的。对于哲学与宗教的区别,黑格尔说的好,哲学与宗教在内容是一样的,都是关于整个世界的学问,只是他们的形式不一样,哲学诉诸理性原则,宗教诉诸于感性原则。黑格尔对哲学与科学也有论述,他说,哲学与科学在形式上是一样的,都是理性的思维方式。但是内容不一样。哲学是关于整个世界的,而科学是关于某一个具体领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承认哲学是世界观的一种,并不是唯一的一种。
五、结语
恩格斯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出发,用“现实的理性”批判“抽象的理性”。现实的理性指的就是实践的理性,改造世界的理性。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哲学所追求的思维的全体自由性与人类实践的历史发展统一起来,把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统一起来,把哲学的进步和科学的发展统一起来。哲学无定论,从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日久日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现世的智慧,它强调哲学要回归生活世界,正视生活对哲学的挑战。
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它也在不断的发展,我们必须在发展中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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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现在国民 教育 、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因此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精心推荐的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20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在传统的观念里,民生就是单纯指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没有任何附加的社会价值。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提升,民生这一概念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生已经扩大到老百姓生活的各个层面--从物质生活到精神世界。解决民生问题是国家发展建设中的首要任务。研究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的分析,就是要从思想理论层面强调民生问题的重要性,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探究马克思主义对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指导。
一、民生的基本内涵
民生,简言之就是关系人民生活的问题。民生包括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等。民生是所有生活细节的总和。民生问题是伴随着人类发展全过程的。只要有人存在,就必然有民生问题存在。民生一词自古有之,民生是各朝各代、各个国家的核心问题。国民生活的稳定进步是国家稳步前进的基础保障。民生既属于社会范畴,也属于历史范畴。民生代表着国家对人民生活的重视程度,代表着国家的发展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解决民生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民生问题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整体。衡量国民生活质量的标准中,民生要素占据重要比重。正确认识民生概念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把民生问题放在政府工作的重心位置,也是我国促进民生问题提升的体现。
二、马克思主义对民生思想的认知和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中民生思想的体现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对民生概念没有明确的解释。但是,对"人"的概念给予了明确的解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核心,人处于社会整体活动的中心。人是社会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民生问题的中心要素就是人,人是民生问题的核心作用力。马克思主义创立的唯物史观,认定了人的本质,人对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提出了物质生活资料与生产活动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对思想世界是一次重大的飞跃。马克思主义对人的认定是公正客观的。民生问题就是要解决人的生存与发展,与马克思主义能够达到概念范畴的统一。
(二)唯物史观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创立了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对物质世界的客观认知。唯物主义诞生以来,人的思想发生了重要的深刻变革。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在中国已经经历了四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新时期,我国领导集体更加重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创造历史的因素,也是推动历史进步的重要力量。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体。人民群众是主宰历史的主人。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够正确认知人对于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能够从现实角度分析人的主观能动性。唯物史观对于民生的重要理解就是能够正确认知人的作用。
(三)历史唯物主义的认知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与社会具有内在的统一。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主体。社会的一切活动都靠人的行为完成。人的本质属性就是社会性,人是 社会实践 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社会活动由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构成。社会要发展,必然要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社会的进步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关系的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人也会跟随着社会发展的角度进步。人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协调者和参与者,社会进步的标志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应。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的活动力有明确的认知。因此,可以推论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对民生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
民生问题是我国政府当前和今后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解决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保证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性任务。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人为本,科学经营。民生问题涉及的范围是广大的、具体的。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举措上贴近现实,在保障工作上严谨。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可以从思想上提供智慧源泉,可以为民生问题提供重要的思维提示。解决民生问题就要树立坚定的信念,从思想上、实践上统一,把民生问题当成党的中心工作对待,让民生问题不再没有明确的思想和统一的行动。
四、结语
社会越是快速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结构就要越细化。人民是构成国家与社会的主体,民生是关系到国家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因素。马克思主义中的民生思想是指导我们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性思想。中国的民生问题必须要采取中国式的方式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最好检验。
一、前言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 方法 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的主体法律不仅对整体的法律世界作出理论概括和解释,而且为理解法律的世界和实践主体提供了一套方法。为了正确而有效地指导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以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方法论为指导,深入探讨了法理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方法和前沿问题。它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法学范畴论、法律本体论、法律发展论、法律运行论、法律价值论、法律 文化 论、权利义务论、人权论、法治论、法律责任论、法律程序论、法律全球化。研究生理解和掌握法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将有助于扩大研究生的法律理论视野,也有助于引导学生研究法律理论的前沿问题以及运用法律学原理去解决重大现实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概念
(一)如何理解法理学
法理学被称为“法哲学”,指的是意识形态,又指法学的学术领域。在思想体系的意义方面,法学是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实践价值的概念、信仰、认知和评价体系,也是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在学术领域或学术意义上的法学概念指法律制度理论的涵盖性、抽象性和普遍性。[1]
(二)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它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一切利益,解释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法律的现象,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实践法律思想、想法和概念,也包括在广泛而深刻的知识。
(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所有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揭示了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理解法律现象,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法律理论。20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出现,使法学领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最科学、最有活力的法理学。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诞生的重要标志。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革命是政治思想起源,西方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和强大的生命力的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法律本体论是任何法学理论建构其体系和学说的基石。中国哲学的历史上,本体论又叫“本根论”,是指探究万物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依据的学说。
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法律本体论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包含一系列重要问题,如法律的定义、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要素等。
第一,法律的定义是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和最新的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而确定的定义。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属性也要求法律的定义要继续关注法律现象的变化,吸收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
第二,关于法律的本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本质是相对于现象的哲学范畴,其理论意义在于揭晓事物固有的、普遍的、相对稳定的、有规律的内部联系。法律的本质是法律存在和具有各种表现形式的根据,也是构成法律的各必要要素的内在联系。法律的本质有三个内在联系的层次。一是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本质形式,也是法律本质的外在表现。二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初级本质,法律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客观需要。三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的内容。这三个层次的本质最终以国家意志这一法律的本质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使法律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现象存在。
四、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解决法学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现在发展问题上就是发展观。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关于发展的科学。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具有明显的优势在于其科学有效的方法。因此研究和丰富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法律,对法律研究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成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阐述、解决法理学中的问题。首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观察和分析问题的基本法律思想武器,讨论和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发展过程中具体的法律问题。否认曾在书中出现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观点,坚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观点分析和阶级,坚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功能和价值等。这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系统地说明了法律的主要问题,试图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
第二,以中国的国情为出发点,坚持以社会主义法制实践为基础,在法律发展的过程中与国外进行横向比较。同时,也站在中国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来看待当时的法律,在发展社会的途径问题上,历来存在两种不同的基本思路:一种是建构论,即破旧立新。一种是进化论,即推陈出新。在法律发展的途径上,法学界也存在建构论和进化论两种理论。站在社会主义的高度,作者认为更生动的方式剥削阶级的一个国家。
第三,关于法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权利和义务是出现在人类社会和有法律的国家。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哲学的范畴,它是人类法律思想的本质。本书把权利和义务同法律联系起来,马克思主义给予说明时论述了西方权利和义务的历史演变以及中国权利和义务范畴的生成和演变经历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对权利义务进行释义并提出了8种不同的学说,也对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分类。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都有所不同,它是否具有合理性,应该将其置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在日常的生活中亦是如此,站在特定环境下去看待问题,对有些事情了解得不全面或者非亲眼所见,就不要轻易下结论,这样容易出现错误的结论。
第四,对于移植和继承法律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要正确处理同古代以及外国法文化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资产阶级法学则有批判的分析,吸收其中有价值的东西,抛弃无价值的东西,以提高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起点,克服了那种对待古人和外国人的法律时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极端态度。
五、结语
学习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律思想,必须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此来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与理论,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运用于研究和解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深化改革,大力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实际难题,促进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并逐步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新思想,促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发展,还需要中国法律制定者以及法律工作者一起努力。
中国近代史学科,是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指导下才成为科学的。它的酝酿、问世过程,大致经历了前奏、孕育、胚胎成型和诞生四个阶段。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关于马克思和近代史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马克思和近代史的论文 范文 一:马克思看侵华——读《英人在华的残暴行动》马克思
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史源远流长,世人将其分为古代史、近代史和现代史三段。古老的华夏农耕文明到现代科技智能化时代,绝非一日之寒,承上启下的近代史,与其说是中华文明褪去浮色改头换面的日光浴,不如说是中华儿女硬把锄头当长枪的血泪史。
工业革命的兴起像阳光下的气泡一样,将西方人七彩斑斓的财富之梦送往地广人稠的东方,西方资本主义与中国农耕封建思想的格格不入引爆了第一次鸦片战争。自此,一部长达百年之久的近代史篇拉开帷幕。然而,长矛如何抵挡得住洋枪,战败的中国在政治、军事、外交和人民生活上都受到了英国等西方列强的打压。
马克思在文中提到亚罗号划艇的“侮辱事件”。亚罗号划艇是一只中国小船,曾被用来偷运私盐,船上有几名歹徒——中国的海盗和走私贩子。缉私水师得知这些罪犯就在船上,便逮捕了他们。可是因为这次逮捕妨碍了货主的商务,船长就向英国领事控告。他急忙返回领事馆,用命令式的口吻向两广总督提出书面要求:放回被捕者并道歉,同时致书香港的约翰·包令爵士和海军将军西马糜各厘,说什么他和英国国旗遭到了不可容忍的侮辱,并且相当明显地暗示说,期待已久的向广州来一次示威的良机到来了。 西马糜各厘将军率领英国舰队抵达,旋即开始了另一轮公函往来:海军将军态度蛮横,大肆恫吓,中国总督则心平气和、冷静沉着、彬彬有礼。西马糜各厘将军要求在广州城内当面会商。叶总督说,这违反先例,而且乔治·文翰爵士曾答应不提这种要求。如果有必要,他愿意按照常例在城外会晤,或者采取其他不违反中国习惯与相沿已久的礼节的方式来满足海军将军的愿望。但是这一切都未能使这位英国强权在东方的好战的代表称心如意。一场极端不义的战争就由这样一个荒谬的理由开始,广州城的无辜居民和安居乐业的商人惨遭屠杀,他们的住宅被炮火夷为平地,人权横遭侵犯,这一切都是在“中国人的挑衅行为危及英国人的生命和财产”这种站不住脚的借口下发生的!我们泱泱大国,就这样被英国的一个将军、领事踩在脚下,为了他们野蛮的私利而挑起殃及百姓的无义战争,实在令人心寒心痛。
我们不否认英国民主制度的优秀,也不但光为本国人牟利而不惜别国人的安
危为代价的民主是虚伪的,不过是贪心的幌子罢了。“我国根据条约应享有的权利已遭到破坏,而在当地负责保护我国在世界那个地区利益的人员,不仅有理由而且有义务尽量利用他们所能采取的手段来表示对这些暴行的义愤。” 这是英国首相帕麦斯顿勋爵当年发表的演说,他们大肆攻击中国人违背条约的义务、侮辱英国的国旗、羞辱旅居中国的外国人,却根本举不出一个合理的原因来解释是非对错。实情也被议会中的花言巧语歪曲得面目全非,以致使那些真正想弄清这个问题真相的人深受其误。
当然,究其原因,是什么导致了中国的任人宰割?马克思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中国,压抑着的鸦片战争时燃起的仇英火种,爆发成了任何和平和友好的表示都未必能扑灭的愤怒烈火。”鸦片战争的失败,霸王条款的签订,给了英国为所欲为的通行证。说到底是中国的国力衰弱,人心惶惶,内忧外患!而且,当时的中国并不全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正义傲然。就如上文“侮辱事件”中提到的亚罗号划艇,船上坐的是中国的海盗和走私贩子,他们为英国人卖命牟利!英国人为了一群中国人来攻打中国人,这是多么可笑的逻辑。所以,在指责英国人的同时,中国人也应检讨自己。
近代史的长河中,中国可谓是一路摸爬滚打,曲曲折折地到了现代。没有实力的国家终究会被沦为别国的殖民地,这一点已在许多土地上得到见证。于国于人都是如此。马克思看到了英国的残酷侵华这是一种同情,我们作为当事人,不能只有愤青式的宣泄,更应该是跌倒后的 反思 。
关于马克思和近代史的论文范文二:从改革开放三十年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内容提要: 中国在1979年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此之后,中国踏入改革开放的进程。在经历了一段动荡时期,国家的经济及政治建设受到破坏以后,中国于此迎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到现在,改革开放的成果是十分显著的,人们在了解改革开放的巨大的作用的时候,也要看到这体现着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那么,改革开放到底是如何反应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有何意义?本文将重点描述这些。
一、 改革开放的背景
(一)、.国内背景:
中国从1956年选择走上社会主义道路,1956年党的八大对于如何以苏联为鉴,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提出了很好的思路。但是,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从1957年开始,我们用小平同志的话来说,就是开始了‘长达二十年左的错误’。到1976年后,“”结束后中国面临这样的图景:
政治上,““””严重混淆敌我,严重践踏社会主义民主法制,造成冤假错案堆积如山。党和政府的各级机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组织,长期陷于瘫痪和不正常状态。公安、检察、司法等专政机关和维护社会秩序的机关都被搞乱了。
经济上,““””造成我国国民经济的巨大损失。1977年12月,据李先念在全国计划会议上估计,““””十年在经济上仅国民收入就损失人民币5000亿元。
文化 上,这场由文化领域肇始的“大革命”,对教科文的摧残尤其严重。无数的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遭受浩劫,一大批学有专长的知识分子受到残酷迫害。
思想上,““””还造成全民族空前的思想混乱,党的建设和社会风气受到严重破坏。
(二)、国际背景:
中外经济科技发展差距的进一步拉大使中国面临沉重压力,美国、欧洲、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一直持续到1973年石油危机爆发,这个时期也被称作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第二个“黄金时代”。
1976历时十年的““””结束了,中国获得了重新出发的重大转机。面对这样的转机,中国再也不能失却也不容失却了。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确立了“实践”至上的权威,不点名地批判了“两个凡是”。
从1978年11月10日到12月15日,先行召开了36天的中央工作会议。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后第三天召开的。全会彻底否定“两个凡是”的方针,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决定实行改革开放。
二、 改革开放的意义
经过改革开放,同三十年前相比,确实已经有了很大的差别。从全党和全国的工作重点看,早已由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生产资料所有制看,已经由过去的“一大二公三纯”、公有制一统天下,改变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从经济体制看,已经由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从社会状态看,已经由封闭和墨守陈规的社会转变为对外开放、融入世界和全面进行改革、越来越活跃的社会;从出发点看,过去建设社会主义,强调为国家、为人类作贡献,现在强调改善人民生活,以民为本。
正是在与时俱进地探索和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党不断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同时,拓展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新境界。事实雄辩地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
在这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中,我们还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 也会出现前进中的曲折、发展中的挑战。改革, 不可能一帆风顺, 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必须坚持下去,才能取得更加巨大的成就。
三、 改革开放三十年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们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内容,形成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以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成果,这一理论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具有显著的科学系统性、开拓进取性、继承发扬性、时代先进性、务实开放性等重要特征。把握这些重要特征和在改革开放三十年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的发展规律,有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和更加证明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指导思想的正确性。而这些,无不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相关。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表现在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在时间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即实现马克思主义时代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目的是解决不同历史时期中国面临的中心课题。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其本意而言,就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具体地说,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更进一步和中国实际、中国历史、中国文化结合起来,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实现民族化和具体化,形成具有中国风格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从而指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
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解决的第一个重大问题。如何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的实际相结合,找到符合中国实际的革命道路,建立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制度,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需要回答的主题。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开创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革命道路,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并使中国社会由新民主主义社会成功地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不断创新体制与完善制度,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解决的第二个重大问题,也是其先进性的体现。如何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改革开放的实际相结合,找到中国特色的体制变革道路,建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新体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需要回答的主题。要让马克思主义传承下去,保持其先进性和与现在社会相结合尤为重要。
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就是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作出符合我国社会发展进步要求和人民群众实践需要的新的理论概括,使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具有更加鲜明的实践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从而更好地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提供科学理论指导。
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立足我国实际,规划了从农村到城市、从沿海到内地、从体制外到体制内的渐进式改革路线,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和发展,在改革和发展中保持社会稳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在过去以江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所提出的“三个代表”精神,永保党的先进性和传承马克思主义的精髓,继承和发扬马克思主义,使其与中国现在的发展情况相结合,与时俱进,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时代先进性。
科学的理论需要实践来检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在理论创新实践中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既是在实践中形成的,又需要经过实践检验。我国改革开放30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地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正确性。因而,这一理论体系具有显著的科学性和强大的生命力,是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科学理论。
改革开放是新时期一项伟大的事业,必须有科学的理论作指导。离开马克思主义,不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改革开放就会以失败而告终。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新时期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也应当而且必须向前发展,必须跟上改革开放的发展步伐,不断创新、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也只有跟上改革开放的步伐,才能充分发挥对改革开放的指导作用。
新时期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拓展而向前推进,改革开放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大地上焕发出勃勃生机。正是改革开放的实践,不断推动我们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认识从抽象到具体、由感性到理性,并不断推进新时期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迈向新的理论境界。改革开放战略目标的制定、发展道路的选择、发展举措的实施等都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所以坚持以反映时代特征和实践要求的科学理论为指导,并根据改革开放实践的新鲜 经验 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与时俱进。
四、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要深化改革开放,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必须注重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 措施 的协调性、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要紧紧围绕落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各方面体制改革创新,不失时机地努力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改革的新突破,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必须“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起来,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只有不断的创新,不断的促其发展,它才能永葆活力,才能更好的指导我们前进的道路。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引导对马克思主义的认同感。要实现干部“说教”与“身教”相结合,以“身教”为主。在当今情况下,能否有效推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不是党员干部如何“说教”马克思主义、是否进行方式 方法 创新的问题,而是领导干部自身如何作为的问题。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力、感召力从来不是说出来的,而是靠先进分子的行为做出来的。
五、结束语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不断前进,不断发展的过程。既需要进行理论创新,同时还要付诸实践,并在实践的检验中来不断的促进理论向着正确的方向来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健康发展一定要与中国的历史相结合,与中国的 传统文化 相结合,与中国各方面的实际相结合,更贴近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所带来的真正的实惠,这样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才能发展的更好,更快。而改革开放巨大成就的取得就在于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它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不懈探索的智慧和心血,也是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分不开。改革开放不断开拓新时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阶段,促进了新时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飞跃。改革开放的历史,就是新时期不断探索、推进和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新时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一定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和新的实践中不断推进,必将放射出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
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是为了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观点去揭露党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这些主观主义的错误而写的。《矛盾论》则是毛泽东同志继《实践论》之后,为了同一目的,即为了克服存在于中国共产党内的严重的教条主义思想而写的。 这两篇都是毛泽东同志最杰出的哲学论著,分别写于1937年7月和8月。就当时的历史背景来看,这些论文写得很及时,在当时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为当时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已经结束,开始了抗日战争时期。当时共产党内的思想状况存在着两种倾向。经验主义者长期拘泥于自身的片面狭隘的经验,不了解革命理论对革命实践的指导作用,因而轻视革命理论的重要性。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主义者,长期拒绝中国革命的经验,不研究中国革命的实际,否认“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指南”,到处生搬硬套马克思主义著作的只言片语,使中国革命力量遭受极为严重的损失。《实践论》就从认识上来揭露党内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教导共产党员要把自己的思想纳入实事求是的轨道,而《矛盾论》则是从方法论上来揭露教条主义者形而上学的错误,教导共产党员要把自己的思想纳入唯物辩证法的轨道。 《实践论》写的是关于认识和实践的关系。首先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以转过来为实践服务。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再由实践中看到过程中各个事物的现象方面、各个事物的片面和外部联系。这些就是认识的感性阶段。随着实践的继续,认识也不断地加深,就由感性认识飞越到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才能理解现象的本质,理论才能解决本质问题。感性和理性二者的性质不同,但又不是互相分离的,它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了。实践证明:感觉到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的感觉它。接着,认识到了理性阶段还没完,认识从实践开始,经过实践得到了理论的认识,还须再回到实践去。认识的能动作用,不但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能动的飞跃,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实践若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南,就会变成盲目的实践。又因为事物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所以认识运动也得跟着推移和发展。总的来说,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的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反复循环以到无穷,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也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矛盾论》第一部分介绍了两种世界观,即形而上学的见解和辩证法的见解,论述了矛盾的世界观基础。第二部分论述矛盾的普遍性。由于作者对党内绝大多数同志的认识水平有了清楚的认识,所以这一部分写得比较简单。第三部分讲矛盾的特殊性。作者分了几种情形去论述。第四部分讲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这一部分开头指出在矛盾特殊性的问题中,还有两种情形必须特别地提出来加以分析,这就是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最后一段说明了研究主要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跟研究矛盾特殊性的关系。在研究矛盾特殊性的问题中,如果不研究过程中主要的矛盾和非主要的矛盾以及矛盾之主要的方面和非主要的方面这两种情形,也就是说不研究这两种矛盾情况的差别性,那就将陷入抽象的研究,不能具体地懂得矛盾的情况,因而也就不能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的方法。第五部分讲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这是对前面内容的深化。第六部分讲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这是对第五部分矛盾斗争性的细化,作者认为:对抗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矛盾斗争的一切形式。最后,第七部分,作者进行了总结。这几部分连接紧密,结构严谨。 读了这两篇论文,我感受到作者深厚的语言功底和渊博的知识,还有缜密的逻辑思维。确实受益匪浅,这对我以后的学习有着很大的指导意义你选些重要的摘抄下来就OK了,祝你好运!
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马克思思想整体结构论略 摘要:本文以“改变世界”统摄马克思的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以“实践思维”作为改变世界的唯一有效思路,从实践思维的必然要求推究出 改变世界必做的课题,根据课题相应把马克思全部思想分为人道主义社会学说、唯物主义历史学说、资本主义经济学说、无产阶级革命学说。 又从思想表述的角度将马克思著述分为理论主导和实践主导两大系统。文章认为,实践思维不仅是理解马克思,而且也是批判和超越马克思唯一正确的思路。 哲学家们只是以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一、笼盖四十年的总纲领 1845年春,马克思写下了文前引录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最后一条,表明了“改变世界”这个支配了他的思想研究工作的总纲领,此时已然确立。三十八年之后,当他的全部工作划上句号时,恩格斯在他的墓前总结道:“以某种方式参加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及其所建立的国家制度的事业,参加赖有他才第一次意识到本身地位和要求,意识到本身解放条件的现代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这实际上就是他毕生的使命”[1]。显然, 这毕生使命的内容,就是马克思早年所定目标即“改变世界”的具体化。 如果只是看到马克思在二十七岁上一语定平生,而忽视他人生抉择的理性思考依据,那就把马克思神化了:他一个主观动念,居然能够发展成为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事实上,马克思1843年开始“解决使我苦恼的疑问”[2],通过批判黑格尔的国家学说,并运用经济学解剖市民社会,完成了社会结构分析、现存社会价值批判、人生及未来社会价值确定,以及历史转化必然性的初步认定,改变世界的整体思路於1844年已初具轮廓。这就是马克思于1845年做出人生抉择,1846年便投身社会实践运动[3]的理性心理基础。由此看来,“改变世界”这一轮太阳在马克思心中升起,整整照耀了他四十个春秋的人生行程。 一个主题愈是历久不衰地被奉行,其对奉行者的人生覆盖面便愈益宽广。只要略作审顾便不难发现,“改变世界”这一主题不仅统一了马克思的主要理论思考,同时也是统一其理论与实践的灵魂。 马克思的理论业绩,恩格斯的《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举其大要,谓有两大发现,即“发现了人类历史发展规律”,“还发现了……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4]。这两大发现,前者形成历史唯物主义学说,后者构成他的政治经济学。从思想内容看,这两大学说占据了马克思理论的主体部分;从研究时间来看,这两项研究则基本前后相续,纵贯了马克思改变世界四十年工作之始终,其中凝结了他毕生的主要精力,耗费了他四十年中绝大部分光阴。 在马克思的思想中,这两大学说由于具有科学的性质,因而其作用超出了特定目的界限和实践范围,在学术和实践的实用中伸展,马克思也因此得以作为思想家在学术界发挥着世界性和历史性的影响。马克思思想的这种科学普遍性是很容易掩盖其当时的实践目的性的。罗素就在《西方哲学史》中批评说:“把马克思纯粹当一个哲学家来看,它有严重的缺点。他过于尚实际,过分全神贯注在他那个时代的问题上。”[5]这是一位思想史家对马克思的中肯批评,然而却道出了马克思理论的现实性特征。马克思的研究课题不是得自思想史的研究,而是在社会的斗争和思考中孕育出来的。马克思的研究成果,是直接为改变世界的实践主体群服务的。他说《资本论》“能代表的只是这样一个阶级,这个阶级的历史使命是推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最后消灭阶级。这个阶级就是无产阶级。”[6]所以当“《资本论》在德国工人阶级广大范围内迅速得 到理解”时,他认为这“是对我的劳动的最好的报酬。”[7]他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同样也是贡献给无产阶级和共产主义事业的。这只要回顾 一下该原理的发表过程,就可悟出他的良苦用心。本来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已作了正面、系统、全面的表述,从学术价值上看,是无论如何应设法出版的;但从宣传价值上看,同青年黑格尔派的论争,就不如直接诉诸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者的著作。所以,马克思“情愿让原稿留给老鼠的牙齿去批判”[8],而不惜另外花费精力,将原理放到《共产党宣言》、《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哲学的贫困》、《雇用劳动》等著作和演讲稿中去宣示。这些著作和演说正是直接面向共产主义者和工人群众的;《哲学的贫困》虽然是批判蒲鲁东个人,但由于这个人在法国社会主义运动和工人群众中的特殊地位和影响,批判他实际上也就是向法国共产主义者和工人阶级作宣传,其意义非一般的批判可比。 这些最具科学普遍意义的理论成果,却具有如此明确的现实实践目的,我们由此可以想见马克思思想的其他方面。 如果说,马克思在书房里研究所得的科学发现都是着眼于“改变世界”而不只是“解释世界”,那么,作为他伟大业绩的另一面即社会舞台的活动,那就更是直接从属于“改变世界”的工作了。正是由于社会实践对于“改变世界”是直接而现实的实务,所以它才能那么强烈而大量地吸纳思想家的时间和心智。弗兰茨·梅林告诉我们,“我们事业的所有伟大先驱者们”都对马克思有这样“一致的看法”:“只要实际行动的时机一到,他就定会心甘情愿地搁下笔来,不再写他所知道的事了。”[9]只有真诚地把“改变世界”当作现实任务奉行的思想家,才能这样安排思考与行动的主次。而这种实践第一的倾向,又必然规定着他理论思考的从属性。 “改变世界”这一非常的任务,正要求它的奉行者具备非常的思考深广度和非常的实践意志。所以,当革命潮来时,马克思能慨然投笔,出海导航;而当革命潮退时,他又能及时退回书房,下帷穷经。马克思就是这样一位合思想家和革命家于一身的创世者。作为思想家的革命家,他不同于一般的革命家,其目标不在于夺权坐天下,而是要改变整个人类的生活质量;作为革命家的思想家,又不同于一般的思想家,其目标不是要解决思想史上遗留的问题,从而填补思想史的一个环节,而是要解决现实社会问题,探求改变世界的原则和机理。作为思想家和作为革命家的这种互相规定,导致了马克思理论和实践的高度统一。当今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者G·A·柯亨对此也有共识,他说:马克思“理论的目的在于产生与实在符合的思想。实践的目的在于产生与思想符合的实在。因此,理论和实践的共同之处是渴望建立思想和实在的一致。”[10] 从马克思后四十年思考与实践内容来看,“改变世界”足以提挈他这段人生。如果说,在他的前期也有这种思想苗头的话,那还只是朦胧的愿望和没有整体目标的局部摸索。进入后四十年才形成“改变世界”的整体目标,并进入有目标的实质性操作。而今,马克思贡献予这个宏伟纲领的实践活动已经消逝,而其经天纬地之思考却借文字传留给了我们。但我们在解读他的遗文时,如果忽视或撇开他那宏大的实践意向,坐在经院书斋中作纯学理之猜度,或牵就别种目的强作理解,那都不是接近马克思的做法,而是以“经”注“我”,肢解、重构马克思的做法。 二、改变世界的实践思维 马克思的全部思考既是围绕“改变世界”而展开,而不是对思想史上某种问题作纯学理的逻辑推演,那么,这种特定类型的任务就必然要求特定类型的思路来解决。“改变世界”这个任务的实现最终要取决于实践,因此,一切认识与思考都必须围绕实现目标所需要的实践而展开。因此,这里的思路,这里的唯一有效思路,只能是实践性的思路,只能是切合实践、服务于实践、解决实践认识问题的思路。迄今为止的思维科学未能提供这种思路的名称,我们且称之为“实践思维”。“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11]
小康社会如何建立
唯物辩证法与系统论原理是马克思的理论理论联系实践、实事求是、为人民服务、解放思想是主席的毕生精髓其他的什么都不是!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建构 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断发展、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主要表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变化与创新之上。那么,应该如何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新形态呢?围绕这一问题,我国学者展开了多方面的理论探讨,以一些科研机构和重点大学为依托,已经形成了不同的研究思路。其一,注重马克思思想与西方人文传统的对话,着眼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西方哲学的比较研究,从中梳理马克思思想的逻辑线索的理论特征;其二,主张根据“第一手文献”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重新进行翻译和解读,强调阅读马克思原始文本的重要性,认为只有从文本入手,才能真正厘清马克思的思想内涵和内容实质;其三,强调现实问题研究的重要性,认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方法和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对当代实践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理论分析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重要途径。 此外,还有一种观点日益成为共识:中国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必须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必须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和文化传统,即要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原理,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原理必须坚持以研究实际问题为中心的原则,以实事求是为根本的研究方法。这不是一项文本梳理等案头上的工作,不能靠摘引书本上的词句抽象地演绎出体系,而是要深入到中华民族救亡图存、争取解放以及建设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分析和研究历史实践中形成的哲学观念。 很明显,上述探索虽然在关注重心和研究策略上存在差异,但并不是互相排斥的,毋宁说是相互补充的。事实上,探索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是一项意义深远的综合性理论工程,可以从多方位、多角度进行,而不必拘泥于一种方式、一种思路。只有协同各种研究取向的思路,汲取国内外一切优秀文化的精华,反映时代的精神和实践的要求,才能发展出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 二、目前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研究的新进展 近年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研究的热点很多,如下几个理论问题值得特别关注: 1.现代性问题。现代性毫无疑问是目前时代最重要的焦点性话题之一。在当代哲学界,西方许多著名思想家们关于启蒙理性、工具理性、技术理性、意识形态、大众文化、现代国家等问题的思考,实际上也都可以概括为现代性批判。相比之下,人们迄今为止对马克思学说与现代性问题的关系阐发得并不充分,有必要认真探寻马克思学说与现代性问题的内在关联,特别是考察马克思对于现代性问题的价值判断。 在具体的研究中,有学者认为,马克思对现代性进行了多维透视,用资本逻辑、历史观点、矛盾学说以及全球眼光看待现代性,构成了马克思分析现代性问题的基本视角,马克思关于现代性的基本立场对于当代中国社会现代性建构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也有学者把马克思的异化理论视为一种现代性批判,认为马克思对现代性的诊断是从经济哲学这一特殊路径出发的,他力图从商品及商品拜物教的分析中揭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真实的社会关系,他的资本理论和异化理论蕴含着现代性批判的巨大潜能和诠释空间。亦有学者认为,以资本全球化为标志的现代社会是马克思的历史地平线,而马克思的新世界观则是现代性社会的哲学地平线。马克思思想的出场既是对资本全球化历史语境的现实批判,又是对现代性视域的一次大变革。还有学者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中汲取灵感,认为“现代性”是当前时代占据霸权地位的意识形态和主导话语,是现代人生存命运和现代社会基本构架最为重大的塑造力量。而马克思生逢现代性的全盛时期,对现代性的理解、反省和批判是其毕生的思想主题,马克思所确立的关于“现代性”的“发生学”、“病理学”和“未来学”是对“现代性命运”的系统而全方位的考察。还有学者具体探讨了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所包含的现代性反思的三个维度,认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深刻批判正是对现代性问题辩证的历史的扬弃,他对启蒙现代性意识形态的批判以及对资本主义现代性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超越了现代与后现代两极对立思维,成为我们今天考察现代性命运最具洞察力的思想理论。 2.实践论问题。实践问题是一个历久弥新的问题,近来实践论问题研究的新角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关于理论与实践关系的研究。人们常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那么反过来,理论能否对实践进行检验呢?对此有学者认为,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但在我国理论界和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片面强调实践的重要性,从而忽视或不能全面理解理论对实践的能动作用,因此,准确理解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复杂关系是我们的一项重要课题。其次是关于个体实践与集体实践的概念区分。有学者认为,尽管实践是一个备受人们关注的概念,但长期以来,对于实践活动形式,我国学术界却没有进行推进性研究。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个体是最为基本的行为单位,因而,承认以个体为主体的实践形式(即个体实践),与承认以集体为主体的实践形式(即集体实践)一样,都具有逻辑上的合理性。再次是对实践概念内涵的深度挖掘。有学者仔细考察了马克思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资本论》中的实践观,提出结合西方自亚里士多德直至当代的哈贝马斯、阿伦特以来的实践概念的发展史,把对实践的理解推进到更广阔的思想内涵中去。还有学者从美学的角度对马克思的实践观进行了探讨。认为马克思以实践观为立论基础,将审美对象和主体的审美能力都看成是劳动实践的历史产物,强调人的感觉的解放,主张扬弃异化,追求全人类生活的高度自由,这种实践观具有很高的现实意义,对此我们应该予以充分的肯定和重视。 3.价值论问题。价值论问题既与实践观有着密切联系,同时又具有理论上的深度和高度。尤其是在社会高速发展、观念日益更新的当代中国,价值论研究更是成为人们理解与解释现实问题和人生意义的一种理论手段。因而,如何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为基础,实现价值观念的转型和变革,始终是一个焦点问题。 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理论分支,价值论理论研究则聚焦于适合自身的研究方法的探讨,以及基本理论问题的推进。这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关于价值论思维方式的研究。有学者主张,价值思维是以人的生活实践为基础和依据的实践思维,它要求置身于主体社会性、历史性的现实生活实践关系中进行思考,从而将生活实践的结构、方式、形态和规则,提炼升华为具体的可操作的思维方式。与实体思维相对立,价值思维要求以人的生活实践为基础,在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的全面关系、矛盾运动及其动态发展过程中,分析客体的存在、性质之于主体的意义,并系统、综合、创造性地把握它们,在生活实践中实现它们、变革它们。同时,价值思维又是一种属人的、以主体尺度为根据的、多向度的个性化的主体性思维,它与传统直观形式的思维相对立,是一种辩证的动态的生成性、过程性、历史性、批判性、否定性思维。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几大理论成果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深入,充分研究中国发展道路中积累的“中国经验”,从中提炼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思想和命题,从而实现马克思理论的中国化、当代化,是建构有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必由之路。具体地说,近来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成果主要有三: 1.“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说明。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经济与社会迅猛发展的同时,一系列问题也突出出来:资源问题、环境问题越来越牵动人心,社会公正、社会稳定等社会问题也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取向,引起了学者们的热烈讨论。 有学者对历史上的发展观进行了系统的考察,明确区分了以国民经济的增长为目标的单纯“增长”与“发展”之间的界限。认为经济增长仅对经济而言,而发展的含义较广,不仅包括经济增长外,还包括社会状况的改善和体制的进步;而“综合发展观”则注重人与人、人与环境、人与组织的关系,强调发展是包括经济增长、政治民主、社会转型、文化变迁、自然协调、生态平衡等方面的综合。有学者则从唯物史观的角度认为,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历史主体的理论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论依据;唯物史观关于社会有机体和社会结构的理论是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发展”的理论依据;唯物史观关于人、社会对于自然界的依赖性和社会历史连续性的观点是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依据,总之,唯物史观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础,而科学发展观是唯物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应用和发展。还有学者把科学发展观看作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发展评价尺度体系(生产力尺度、制度尺度、人的全面发展尺度)的丰富和发展,认为它构成社会发展评价尺度体系的理论基础,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2.“和谐社会”目标的价值探讨。如果说“科学发展观”为中国社会的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的话,那么,“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则更加具体地为建立一个更加幸福、公正、和谐、节约和充满活力的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了价值取向。 有学者认为,和谐社会是人类文明的最高理想,而在人类文明的演进历程中,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文化类型对于和谐社会的理解各不相同。在当前,如何克服个人主义带来的现代性局限和弊端成为建构和谐政治社会观的阻碍和困境,以民主、法治和正义的方式作为实现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相统一的现实途径,无疑为解决这一难题并从而实现和谐社会的理想提供了有效的解决之道。有学者对社会的不和谐状态进行了理论分析,认为马克思的社会冲突理论是建立在社会实践与生产理论、社会交换与社会结构理论基础之上的。社会冲突表面上是人们在社会交换中一种对抗性行为和关系,但其根源在于人们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不平等。还有学者则把建构“和谐社会”的理论目标与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联系起来,认为任何国家的国家机器都承担着社会公共职能,而社会公共职能的基础是一个民族的“共同利益”。国家虽然是阶级矛盾的产物,但同时也是一个民族在生产劳动中、在生存和发展中构成的以经济、政治和文化形式表现出来的相互依存关系的产生,意识形态的凝聚力既可以靠国家和暴力机器的维护,也可以依靠大众意识的认同和承认,而“和谐社会”这一理念无疑代表了当代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3.“以人为本”社会发展观的哲学解释。“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原则和基本要求。马克思强调共产主义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则是在当代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补充和创新。 有学者认为,哲学的归宿在于人,现实的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是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目标和归宿。“以人为本”决策的提出不仅是当今中国社会的一种发展战略,而且富于哲学家的意蕴和根据。有学者把马克思唯物史观与西方人本主义哲学进行了比较,认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应坚持以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为指导,而最根本的是把具体的、现实的人作为“本”。还有学者指出,人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人既是社会发展的积极创造者,又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受益者,既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动力,也是社会发展的结果和目的。以人为本的思维方式要求我们在认识和解决一切(经济的或社会的)问题时,都要同与人(人的本质、需要、使命、尊严、权利)的利害关系联系起来,把是否对人有利作为一切活动的根本出发点、最高评价尺度和最终归宿。 我们认为,对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其未来导向给予历史唯物主义的规律性的说明与导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宗旨之所在,21世纪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将更加充分地体现这一风格。对于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问题的关键在于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释与超越的双重品格,既能够从哲学的角度对复杂的社会现象予以客观、全面的反映和合理的说明与解释,在错综复杂的关系中找到问题的关键,也能够以一种反思性的态度对现实提出质疑,从而在对现实的审视与批判中提出未来发展的合理构想和价值取向。论文天下
建议选第三个题目,怎样理解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审题,理解关键的一点,什么是实践,实践包括了什么属性,然后写上去,然后有一点很必要写上去,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中,怎么对待实践的,(先得到感性认识,再得到理性认识,然后通过理性认识指导实践,反复循环)然后说说历史上的其他认识论,着重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进行对比,辩证否定其他认识论,凸出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的正确性,例如经验主义哲学的认识论,理性主义的认识论,康德的认识论,怀疑论的认识论,百科全书学派的认识论等等,再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对比,得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科学性与正确性等等;然后就要谈存在方式,先写上辩证唯物主义的唯物论,什么物质决定意识,存在决定精神等等写上去,目的是要凸出世界的物质性,然后再举一个两个例子进行补充说明;然后就写上历史唯物主义的相关理论,例如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等等,写上去,同样举一两个例子进行论证,最后总结一下,人的存在方式。最后,就是要结合上面的两方面做一个大综合,综合论述得出一个结论,就是你所说的那个命题。当然要有推理过程,这里不说,看你自己怎么说,例子就没有必要再举了。
马克思的职业观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政策不断改进,高校近些年不断大规模的扩招,使得在校大学生的数量急剧增加,毕业生的人数也逐年增加。据统计我国2005-2014年的毕业生人数分别为504万、530万、567万、599万、629万、630万、660万、681万、699万以及727万。增长速度非常之快,致使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更为突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莫荣说,“我国每年新进入市场的劳动者大约1500万人,2014年727万人差不多占到一半了。综合考虑,今年大学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因此,大学生是否能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对于大学生正确的择业和就业具有重大意义。职业观,就是择业者对职业的认识、态度、观点,如对职业评价、择业方向等的认识,是择业者选择职业的指导思想。正确的职业观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人民服务的职业观,择业要以国家需要为重,追求美好的生活、理想的职业和个人的前程是正常的。但是要清楚地认识到美好的生活来自于奋斗,个人理想和前途根基于国家的前途、人民的事业。因此,个人选择首先要服从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充分考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把择业同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富强联系起来,并以此为己任,要提倡无限奉献的精神。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曾于1835年8月12日在中学毕业考试中,以一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对这个问题作出了不同凡响的回答。阅卷老师批阅这篇文章时,评论道:“思想丰富,精彩有力,值得赞许。”特里尔中学校长威登巴赫读后也赞扬:“此文以思想丰富和结构严谨而引人注目。”虽然这时的马克思尚没有成长为马克思主义者,但他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表述的优秀思想观点和理想信念却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在未来都将永葆其青春的价值。年轻的马克思的一些见解仍对我们当代青年正确的树立 职业观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马克思指出,青年在选择职业时应遵循两个方面的原则。第一个方面,选择职业的原则。第二个方面,选择什么样的职业的原则。这个职业具有主客观统一性,即“选择一个最适合于他、最能使他和社会都得到提高的地位”。 一、选择职业的原则 马克思写道“我们应当认真考虑,所选择的职业是不是真正使我们受到鼓舞?我们的内心是不是同意?我们受到的鼓舞是不是一种迷误?”深层考虑,我们有必要找出鼓舞的来源。 影响职业选择的三大因素:个人喜好、身体条件、自身能力。1.个人喜好就是个人的兴趣,如果对职业有了兴趣,那么人们在自己的兴趣与好奇心的驱使下往往能发挥自己的潜能去进行创造性的工作,从而使自己更加喜欢这个工作,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热情,然而,现实社会中有很多人往往不能正确的认识自己的兴趣所在,有些人认为自己的兴趣可能并不是真实的兴趣,在这一点上,马克思认为虚荣心是导致错误认识的根本原因,因为虚荣心最能让人产生错误的幻想以为自己所选职业是自己受到了鼓舞后的选择,其实不然,“鼓舞”的背后是虚荣心让我们对某种职业产生了短暂的热情。马克思说“如果我们冷静的研究,认清了所选择的职业的全部份量,发现我们仍然对它充满热情,那我们就应该选择它,这是我们既不会受热情的欺,也不会仓促从事。”2. 身体条件因素,身体条件即一个人的体质能否胜任工作。马克思不主张青年超越体质的限制选择职业,如果我们超越体制的限制,我们也就垮的更快。差强人意的体质使我们不能持久地工作,工作也就少了乐趣,所以我们要选择超越体质限制的职业3. 个人能力因素,个人的自身能力也是我们考量选择职业的一个原则,马克思曾经说过:“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人们并不总是能够选择自认为适合的职业,只有当各方面的客观社会条件具备以后,才有可能选择理想的职业。马克思强调青年应该在正确估计自身能力的基础上选择职业,“如果我们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的能力”,“那么这种错误将使我们受到惩罚。”我作为一名大三的学生也深知现在大学生就业问题十分严峻,我们这一届在不久的将来也将会面临着就业压力,所以我们要有正确的职业观,提前做好做好准备,充分结合自身能力,为职业的规划做好准备,首先,我们要选择自己喜爱的工作,让工作与快乐并行,评估好自己自身的实力,如果有的人感觉自己能力暂时还不是很强,那么在仅有的大学生涯中要不断地积累知识,培养能力,让自己更强大,使得以后毕业了有资本选择更好的职业,同时也要根据自身需要选择职业。最后,希望同学们现在集聚力量,到两年后可以找到自己喜欢的
职业是参与社会分工,利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获取合理报酬,作为物质生活来源,并满足精神需求的工作。社会分工是职业分类的依据。在分工体系的每一个环节上,劳动对象、劳动工具以及劳动的支出形式都各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各种职业之间的区别。世界各国国情不同,其划分职业的标准有所区别。职业是人类在劳动过程中的分工现象,它体现的是劳动力与劳动资料之间的结合关系,其实也体现出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劳动产品的交换体现的是不同职业之间的劳动交换关系。这种劳动过程中结成的人与人的关系无疑是社会性的,他们之间的劳动交换反映的是不同职业之间的等价关系,这反映了职业活动职业劳动成果的社会属性。职业的规范性应该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职业内部的规范操作要求性,二是指职业道德的规范性。不同的职业在其劳动过程中都有一定的操作规范性,这是保证职业活动的专业性要求。当不同职业在对外展现其服务时,还存在一个伦理范畴的规范性,即职业道德。这两种规范性构成了职业规范的内涵与外延。职业的功利性也叫职业的经济性,是指职业作为人们赖以谋生的劳动过程中所具有的逐利性一面。职业活动中既满足职业者自己的需要,同时,也满足社会的需要,只有把职业的个人功利性与社会功利性相结合起来,职业活动及其职业生涯才具有生命力和意义。职业的技术性指不同的职业具有不同的技术要求,每一种职业往往都表现出一定相应的技术要求。职业的时代性指职业由于科学技术的变化,人们生活方式、习惯等因素的变化导致职业打上那个时代的“烙印”性。
《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是马克思的中学毕业论文,写于1835年8月12日。马克思认为,在选择职业时必须考虑的最重要的原则,是生活和工作的目标。一个人如果仅仅从利己主义的原则出发,只考虑如何满足个人的欲望,虽然也有可能成为出色的诗人、聪明的学者、显赫一时的哲学家;可是,他绝不能成为伟大的人物,也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他的事业是渺小的,他的幸福是自私的。一个人只有选择为人类服务的职业,只有为人类最大多数人的幸福而工作,才是高尚的人,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才有不可摧毁的精神力量。马克思说:“历史承认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是伟大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同上书,第7页。,“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马克思:《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第7页。
每个人眼前都有一个目标,这个目标至少在他本人看来是伟大的,而且如果最深刻的信念,即内心深处的声音,认为这个目标是伟大的,那它实际上也是伟大的,因为神决不会使世人完全没有引导者;神轻声地但坚定地作启示。但是,这声音很容易被淹没;我们认为是热情的东西可能倏忽而生,同样可能倏忽而逝。也许,我们的幻想蓦然迸发,我们的感情激动起来,我们的眼前浮想联翩,我们狂热地追求我们以为是神本身给我们指出的目标;但是,我们梦寐以求的东西很快就使我们厌恶,于是,我们便感到自己的整个存在遭到了毁灭。因此,我们应当认真考虑:我们对所选择的职业是不是真的怀有热情? 发自我们内心的声音是不是同意选择这种职业?我们 的热情是不是一种迷误? 我们认为是神的召唤的东西是不是一种自我欺?不过,如果不对热情的来源本身加以探究,我们又怎么能认清这一切呢?伟大的东西是闪光的,闪光会激发虚荣心,虚荣心容易使人产生热情或者一种我们觉得是热情的东西;但是, 被名利迷住了心窍的人,理性是无法加以约束的,于是他一头栽进那不可抗拒的欲念召唤他去的地方;他的职业已经不再是由他自己选择,而是由偶然机会和假象去决定了。 我们的使命决不是求得一个最足以炫耀的职业,因为它不是那种可能由我们长期从事,但始终不会使我们感到厌倦、始终不会使我们劲头低落、始终不会使我们的热情冷却的职业,相反,我们很快就会觉得,我们的愿望没有得到满足,我们的理想没有实现,我们就将怨天尤人。 但是,不仅虚荣心能够引起对某种职业的突然的热情,而且我们也许会用自己的幻想把这种职业美化,把它美化成生活所能提供的至高无上的东西。我们没有仔细分析它,没有衡量它的全部分量,即它加在我们肩上的重大责任;我们只是从远处观察它,而从远处观察是靠不住的。 在这里,我们自己的理性不能给我们充当顾问,因为当它被感情欺,受幻想蒙蔽时,它既不依靠经验,也不依靠更深入的观察。然而,我们的目光应该投向谁呢?当我们丧失理性的时候,谁来支持我们呢?是我们的父母,他们走过了漫长的生活道路,饱尝了人世辛酸。──我们的心这样提醒我们。如果我们经过冷静的考察,认清了所选择的职业的全部分量,了解它的困难以后,仍然对它充满热情,仍然爱它,觉得自己适合于它,那时我们就可以选择它,那时我们既不会受热情的欺,也不会仓促从事。 但是,我们并不总是能够选择我们自认为适合的职业;我们在社会上的关系,还在我们有能力决定它们以前就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开始确立了。我们的体质常常威胁我们,可是任何人也不敢藐视它的权利。诚然,我们能够超越体质的限制,但这么一来,我们也就垮得更快;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是冒险把大厦建筑在残破的废墟上,我们的一生也就变成一场精神原则和肉体原则之间的不幸的斗争。但是,一个不能克服自身相互斗争的因素的人,又怎能抗御生活的猛烈冲击,怎能安静地从事活动呢?然而只有从安静中才能产生出伟大壮丽的事业,安静是唯一能生长出成熟果实的土壤。尽管我们由于体质不适合我们的职业,不能持久地工作,而且很少能够愉快地工作,但是,为了克尽职守而牺牲自己幸福的思想激励着我们不顾体弱去努力工作。 如果我们选择了力不胜任的职业,那么我们决不能把它做好,我们很快就会自愧无能,就会感到自己是无用的人,是不能完成自己使命的社会成员。由此产生的最自然的结果就是自卑。 还有比这更痛苦的感情吗?还有比这更难于靠外界的各种赐予来补偿的感情吗?自卑是一条毒蛇,它无尽无休地搅扰、啃啮我们的胸膛,吮吸我们心滋润生命的血液,注入厌世和绝望的毒液。如果我们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的能力,以为能够胜任经过较为仔细的考虑而选定的职业,那么这种错误将使我们受到惩罚。 即使不受到外界的指责,我们也会感到比外界指责更为可怕的痛苦。如果我们把这一切都考虑过了,如果我们的生活条件容许我们选择任何一种职业,那么我们就可以选择一种使我们获得最高尊严的职业,一种建立在我们深信其正确的思想上的职业,一种能给我们提供最广阔的场所来为人类工作,并使我们自己不断接近共同目标即臻于完美境界的职业,而对于这个共同目标来说,任何职业都只不过是一种手段。 尊严是最能使人高尚、使他的活动和他的一切努力具有更加崇高品质的东西,是使他无可非议、受到众人钦佩并高出于众人之上的东西。但是,能给人以尊严的只有这样的职业,在从事这种职业时我们不是作为奴隶般的工具,而是在自己的领域内独立地进行创造;这种职业不需要有不体面的行动(哪怕只是表面上不体面的行动),甚至最优秀的人物也会怀着崇高的自豪感去从事它。最合乎这些要求的职业,并不总是最高的职业,但往往是最可取的职业。但是,正如有失尊严的职业会贬低我们一样,那种建立在我们后来认为是错误的思想上的职业也一定会成为我们的沉重负担。 这里,我们除了自我欺,别无解救办法,而让人自我欺的解救办法是多么令人失望啊!那些主要不是干预生活本身,而是从事抽象真理的研究的职业,对于还没有确立坚定的原则和牢固的、不可动摇的信念的青年是最危险的,当然,如果这些职业在我们心里深深地扎下了根,如果我们能够为它们的主导思想而牺牲生命、竭尽全力,这些职业看来还是最高尚的。这些职业能够使具有合适才干的人幸福,但是也会使那些不经考虑、凭一时冲动而贸然从事的人毁灭。相反,重视作为我们职业的基础的思想,会使我们在社会上占有较高的地位,提高我们自己的尊严,使我们的行为不可动摇。一个选择了自己所珍视的职业的人,一想到他可能不称职时就会战战兢兢──这种人单是因为他在社会上所处的地位是高尚的,他也就会使自己的行为保持高尚。 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守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不应认为,这两种利益会彼此敌对、互相冲突,一种利益必定消灭另一种利益;相反, 人的本性是这样的:人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自己才能达到完美。 如果一个人只为自己劳动,他也许能够成为著名的学者、伟大的哲人、卓越的诗人,然而他永远不能成为完美的、真正伟大的人物。 历史把那些为共同目标工作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称为最伟大的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宗教本身也教诲我们,人人敬仰的典范,就曾为人类而牺牲自己──有谁敢否定这类教诲呢?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作出的牺牲;那时我们所享受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悄然无声地存在下去,但是它会永远发挥作用,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以上选自马克思的中学毕业论文,仅以此篇,献给所有正在寻找工作的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