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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带一路知识产权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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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带一路知识产权论文题目

嗨 乡村问题太失望 太失望了 太深奥

一带一路战略意义的论文范文篇3 论文摘要: 2013年9月主席访问哈萨克斯坦时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10月在访问东盟国家时提出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由此,“一带一路”作为中国一个新时期对外大战略浮出水面。中国为何如此重视“一带一路”的建设?究竟如何认识“一带一路”的深刻意义?要真正办好这件大事,还是需要加深对它的认识。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由中国倡议,而建设则需要得到相关国家的理解和支持,中国要能与他们取得共识,开展密切合作,共同参与建设。 论文关键词: “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对外开放,经济发展 2013年9月主席访问哈萨克斯坦时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10月在访问东盟国家时提出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由此,“一带一路”作为中国一个新时期对外大战略浮出水面。前不久,中央召开中央 财经 领导小组会议,就如何落实“一带一路”进行研究,指出,“一带一路”的提出是“时代的要求”,是“一个包容性的巨大发展平台”,“把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同沿线国家利益结合起来”。他要求,“要集中力量办好这件大事”,“要抓住关键的标志性工程,力争尽早开花结果”。这表明,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正式提上日程,要由计划见之于行动了。 中国为何如此重视“一带一路”的建设?究竟如何认识“一带一路”的深刻意义?要真正办好这件大事,还是需要加深对它的认识。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由中国倡议,而建设则需要得到相关国家的理解和支持,中国要能与他们取得共识,开展密切合作,共同参与建设。 一、“时代要求”的含义 为何说“一带一路”是时代的要求?在笔者看来,这是因为我们所处的时代最突出的特征是和平与发展,也就是说,追求和平,实现发展是各国人民最大的诉求。 中国的快速发展引起世界的高度关注,其中最为关注的是中国强大了要干什么,如何干。世界以往发展的历史表明,大国必争,强国必霸。尽管中国一再宣称,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但是,别的国家仍然不太相信,听其言,观其行,这也不难理解。人们担心,一旦中国采取扩张型战略,与美国争夺影响力,世界就会陷入“修昔底德陷阱”,发生大国争端,进而引发大的战争。作为不走传统大国崛起道路宣示的实践,中国主动提出与美国构建基于不对抗、开展对话与合作的新型大国关系;同时,也通过倡导和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破除人们对于中国会实施扩张性战略的疑虑。中国希望以此向世界表明,中国致力于和平发展的承诺不是空话,立志要把实现合作共赢的承诺付诸行动。 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一批新兴经济体崛起,更多的发展中国家步入起飞门槛,是这个时代的突出特征。如何维护发展大势,为发展中国家创建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是时代的要求:尽管中国是世界经济大国,但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从本身的发展需要出发,中国将会继续把发展放在首位:鉴于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是世界贸易大国,拥有世界第一的外汇储备,需要要为世界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为世界经济的发展创建更好的发展环境。“一带一路”可以作为推动发展合作的大平台,把中国经济的发展与其他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通过中国的投入和带动,动员各方的积极性,打造新的发展空间,创建新的发展引擎。 “一带一路”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中国与相关国家一起规划项目。长期以来,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发展融资,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长期项目工程建设融资,非常困难。而现有国际金融机构能力有限,私人金融机构投资意愿不强,导致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发展滞后,发展的综合环境改善缓慢。通过“一带一路”,创建合作性融资机构和其他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可以破解融资瓶颈,中国也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中国倡导成立金砖国家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宣布出资成立丝路基金等,目的就在于此。有人把中国这样的举动称为“新马歇尔计划”,这足不对的。当年的马歇尔计划是美周援助战后的欧洲经济重建,而如今的新融资机构建设理论是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和共享资源。有人批评中国是想通过此举破坏现有的国际机构设置,这也是误解,或者是巾伤,因为中国倡建的这些机构并不是以搞垮现有机构为目的,而是作为它们的补充和加强。 因此,“一带一路”不是一种对抗战略,而是一种合作战略,它是开放、合作的。只有以开放的思维与合作的理念来认识“一带一路”,才可以理解和认识其时代要求的含义。 二、出于大战略的设计 “一带一路”是大战略设计,具有综合的含义,既是基于中国本身的发展,也是基于地区和世界的发展。因此,不能把“一带一路”作为短期行为的项日来对待有人为“一带一路”画出了线路图,也有人为它确立了时间表,应该说这是不准确的。从落实的意义上说,它要有行动步骤、项目规划,也要有落实的时间表,但这只能作为分布的行动计划,并不是包揽全部一揽子计划。 从中国发展的大战略来考虑,“一带”,即丝绸之路经济带,是实现发展的地区均衡的战略,也是对外关系结构均衡的战略。中国开放发展从沿海地区开始,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沿海地区获得了快速的发展,成为中国的经济重心,但这也导致两个大的不均衡:一是国内的东西部发展不均衡,西部发展大大落后;二是对外关系的不均衡,东重两轻。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一则为中困两部的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二则为发展与中亚、西亚等国家的关系提供了新的平台与机遇。传统的丝绸之路,起白中国古代都城长安(今西安).经中亚国家阿富汗、伊朗、伊拉克、叙利亚等而达地中海,以罗马为终点,全长6440公里。这条路被认为是连接亚欧大陆的古代东西方文明的交汇之路,主要的特点是贸易通道。当今推动“一带”建设,并不是要简单地恢复历史上的大通道,而是要以“丝绸之路”的互利交往精神,建设新的开放与合作的经济发展带,把中国与沿线国家以发展这个主线紧密连接起来,构建经济、政治、安全、人文全面链接的新关系,构建基于共同利益的命运共同体。 “一路”,即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旨在倡导和建没新时代的海洋新秩序。两方大国崛起后所奉行的是基于控制海洋的“海权论”。中国要做海洋大国,是不是也要走海洋争霸、海洋霸权的老路呢?“一路”战略倡议就是一个最清晰的回答:中国要推动建设的是基于海上航行开放自由、海上共同安全和海洋资源共同开发的新秩序,合作发展的沿海经济带。公元前200年秦汉之际兴起的海上丝绸之路,在历史延伸中不断拓展为交通贸易的黄金路线。这条海道自中国东南沿海,穿过南中国海,进入印度洋、波斯湾,远及东非、欧洲,构成四通八达的网络,海上丝绸之路成为沟通全球文明的重要走廊。如今,“一路”战略下的内容不仅仅是打通基于开放安全的航海通道,而且还要推进发展合作,与海上相关国家共同打造沿海发展经济带,通过港口连接,港口经济、沿海经济可创建新的发展空间。 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大战略设计的支撑基础。实现互联互通,就是要构建基于基础设施、制度规章、人员交流三位一体的全方位链接,发展四通八达的基础设施网络(陆、海、空交通网络),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全方位、立体化、网络状的大联通”。互联互通的概念最早由东盟提出来,后来扩展到东亚合作机制、亚太合作机制,如今也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二近些年,构建白贸区是一个大趋势,白贸区的主要内容是推动市场开放,通过开放促进要素资源的流动,推动贸易、投资的发展。但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发展的瓶颈是基础设施落后,各国间存在诸多妨碍物流、投资、服务以及人员流通的限制,互联互通网络建设不仅要发展基础设施网络,而且要消除妨碍交流的规制,制定统一的或者是互认的新规则。要克服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瓶颈障碍,需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 显然,从对外开放的角度来认识,“一带一路”的大战略设计指导思想既超越了自贸区和多边贸易体制,旨在推进综合发展环境的构建,也突破了中国以我为主的利益观,强调共同建设,共同发展。“一带一路”的合作项日不是通过谈判,而是通过协商,是新型的发展合作方式。 三、周边是首要 中国有20多个近邻国家,陆海相接,构成特殊的关系。中国一向把加强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定为国家对外关系的重点和外交的优先目标。2013年中央召开r周边外交T作座谈会,强调“无论从地理方位、自然环境还是相互关系看,周边对中国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要积极运筹外交全局,突出周边在中同发展大局和外交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提出周边外交的基本方针是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突出亲、诚、惠、容的理念。“一带一路”应运而生,标志着中国对与周边国家关系认识的重大战略性转变,新的国家战略日渐清晰,即推动基于共同发展的中国与周边国家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建设。 中国是世界第二经济大国,发展的成功是内靠改革,外靠开放。与历史上的封闭大不一样,如今的开放型经济,与世界和区域市场紧密联系,形成了具有线性特征的周边经济圈。“一带一路”将会使周边经济罔的联系更为紧密。经济是基础.紧密的经济联系创建紧密的经济利益,而紧密的利益是构建中国与周边邻国命运共同体的基础.“一带一路”将会大大改变以往以贸易和资源为主的经济关系结构,以互联互通的建设为基础,逐步构建开放发展的经济区,形成制造业、服务业、金融业,以及人文广泛交互融合的经济带。 改革开放以来,第一阶段中国主要依靠吸收外资、扩大l叶J口来加快发展。进入第二阶段后,要实现由大变强的提升转变,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尽管中国的经济面向世界市场,但是,周边地区是中国未来发展最直接和最便利的新空问。周边地区,除个别发达国家外,西北部、南部、东南部,包括南亚、东盟、中亚等国家都是发展中地区,这些地区发展愿望强烈,发展潜力巨大。通过推动“一带一路”,周边国家可以从中国的发展中得到好处,搭上中国发展的便车获得较快发展;与此同时,中国也会从周边国家的发展中获得更多的拓展机会,从而使周边地区成为中国延伸发展的依托带。 四、需要开放的大视野 “一带一路”是一种跨区域的开放性框架,以周边地区为起点和重点,但不限于此,作为一项大战略,可以更大地延伸和拓展空间,从亚洲到欧洲再到非洲,也可以延伸到更广的区域。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带一路”是一个带有动态特征的大战略规划,是开放的。“一带一路”战略是主动性战略而非主导性战略,是以中国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为依托,并进一步延伸的全球性战略,是构建稳固的、相互依托、共同发展的利益和命运共同体战略。 “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是一个长期过程,不是一年两年就可以立见成效的。应从现在开始,从基础做起,但要着眼长远,不能太急,要先易后难,先近后远,抓住重点。应有优先秩序。首先是经济,重点也是经济,并且应先从近处逐步推远。当然,光搞经济不行,还要拓展政治关系,发展安全合作,也需要注重文化建设。对于“一带一路”,不仅需要我们自己认识清楚,也要让别的国家认识清楚。因为,建设要靠大家建设,靠大家共同参与,特别是要让相关国家的人民感受到“一带一路”的建设带给他们的利益,让他们认识到参与者负有建设的责任。 五、面临的挑战 当然,要把“一带一路”的倡议变为现实,取得成效,也面临诸多挑战。 挑战之一是战略疑虑,即对中国倡议的战略意图有怀疑。一些近邻国家怀疑中国借此实施扩张,对于合作共建基础设施网络存有疑虑,不太愿意让中国参与大通道的建设,把经济问题政治化;一些非政府组织受到其他力量的鼓动,散布一些抵制中国参与的舆论;一些大国出于担心排斥自己的考虑,也对自己的伙伴国施加压力,甚至直接出面做工作,制造中国主导的舆论。比如,对于亚投行的建设,美国就公开表示反对,日本也拒绝参加,美国的盟友,如澳大利亚、韩国都不表示支持。对于公路、铁路网络的建设,印度、缅甸也都表现出质疑,对于中国发展与一些国家(如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等)的海上与港口合作,也被赋予政治甚至军事含义。 挑战之二是如何妥善解决或者化解争端。比如,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首先遇到的问题是需要妥善解决南海争端,创建搁置争议、合作建设的环境和气氛,以合作代替争斗。一则,要与争端当事国进行对话协商,增加合作的共识;二则,要加强与东盟组织的协商,在落实好南海行为宣言的基础上,尽早完成南海行为守则的谈判,签署协议,推动落实。2015年是中国一东盟海洋年,要利用好这个契机,就建设海上丝绸之路制订行动计划。这一步走好了,会有助于推动更大范围海上丝绸之路项目的建设。 挑战之三是如何创建可持续的新发展方式。像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以往中国与中亚国家的经贸关系主要是在资源领域,即开发利用中亚的资源,建设通往中国的能源输送管道。要建设经济带,就要改变简单的能源关系,在中亚地区建设资源加工业、加工制造业以及服务业,使中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得到提升。只有中亚国家的经济得到更为全面的发展,彼此才可以从中得到更大的拓展空间。在最近召开的外事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努力寻求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通过务实合作促进合作共赢。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第一站是中亚国家,这是起点区域,起点搞好了,才可以进一步延伸。 中国上升为一个实力大国,自己的利益诉求多了,影响力也会增大,能干的事情也多了,各种议论都会有。“一带一路”既然是大战略,既然方向确定了,就要认真实施,一步一个脚印,本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核心理念合作;要强调共同建设、共同参与、共同发展、共享利益;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包括各种国际组织、区域组织的积极性,使“一带一路”战略变成大家的战略。 猜你喜欢: 1. 一带一路战略意义及实施措施 2. 一带一路建设的历史意义1500字 3. 关于一带一路的形势与政策论文 4. 一带一路是什么意思 5. 一带一路战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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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名(Title,Topic)题名又称题目或标题。题名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 论文题目是一篇论文给出的涉及论文范围与水平的第一个重要信息,也是必须考虑到有助于选定关键词不达意和编制题录、索引等二次文献可以提供检索的特定实用信息。论文题目十分重要,必须用心斟酌选定。有人描述其重要性,用了下面的一句话:“论文题目是文章的一半”。 对论文题目的要求是:准确得体:简短精炼:外延和内涵恰如其分:醒目。· 作者姓名和单位(Author and department)这一项属于论文署名问题。署名一是为了表明文责自负,二是记录作用的劳动成果,三是便于读者与作者的联系及文献检索(作者索引)。大致分为二种情形,即:单个作者论文和多作者论文。后者按署名顺序列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重要的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工作与论文撰写实际贡献最大的列为第一作者,贡献次之的,列为第二作者,余类推。注明作者所在单位同样是为了便于读者与作者的联系。(三)摘要(Abstract)论文一般应有摘要,有些为了国际交流,还有外文(多用英文)摘要。它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其他用是不阅读论文全文即能获得必要的信息。摘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从事这一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 ②研究的主要内容,指明完成了哪些工作; ③获得的基本结论和研究成果,突出论文的新见解; ④结论或结果的意义。· 关键词(Key words)关键词属于主题词中的一类。主题词除关键词外,还包含有单元词、标题词的叙词。主题词是用来描述文献资料主题和给出检索文献资料的一种新型的情报检索语言词汇,正是由于它的出现和发展,才使得情报检索计算机化(计算机检索)成为可能。 主题词是指以概念的特性关系来区分事物,用自然语言来表达,并且具有组配功能,用以准确显示词与词之间的语义概念关系的动态性的词或词组。关键词是标示文献关建主题内容,但未经规范处理的主题词。关键词是为了文献标引工作,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表示全文主要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一篇论文可选取3~8个词作为关键词。关键词或主题词的一般选择方法是由作者在完成论文写作后,纵观全文,先出能表示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或词汇,这些住处或词江,可以从论文标题中去找和选,也可以从论文内容中去找和选。例如上例,关键词选用了6个,其中前三个就是从论文标题中选出的,而后三个却是从论文内容中选取出来的。后三个关键词的选取,补充了论文标题所未能表示出的主要内容信息,也提高了所涉及的概念深度。需要选出,与从标题中选出的关键词一道,组成该论文的关键词组。关键词与主题词的运用,主要是为了适应计算机检索的需要,以及适应国际计算机联机检索的需要。一个刊物增加“关键词”这一项,就为该刊物提高“引用率”、增加“知名度”开辟了一个新的途径。(五)引言(Introduction)引言又称前言,属于整篇论文的引论部分。其写作内容包括:研究的理由、目的、背景、前人的工作和知识空白,理论依据和实验基础,预期的结果及其在相关领域里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引言的文字不可冗长,内容选择不必过于分散、琐碎,措词要精炼,要吸引读者读下去。引言的篇幅大小,并无硬性的统一规定,需视整篇论文篇幅的大小及论文内容的需要来确定,长的可达700~800字或1000字左右,短的可不到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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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论文高一

论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内容摘要: 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不仅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原则,而且是知识产权立法的方法性原则。该原则贯穿于知识产权立法的始终,贯穿于知识产权的所有制度与规范之中。它是一种对知识产品以法定方式予以赋权的方法,体现了知识产权立法的显著特点。将该原则确立为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其正当性。该原则具有重要功能,对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进行正确分析和定位,能够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提供有益的启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应选取适当的立法模式,应不断创设和确认知识产权的新权利类型,应符合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并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应符合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趋势。关键词: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正当性/制度创新知识产权是私权,是民事权利的新型类型之一。知识产权的确认和产生有赖于知识产权的立法活动。在知识产权立法中,遵循着一项重要的方法性原则,即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该原则贯穿于知识产权立法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作为私权的知识产权没有同其他一般民事权利那样实行意思自治原则,而是充分地实行着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这是知识产权立法的显著特点。知识产权立法之所以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不仅具有充分的根据,而且具有其正当性。一、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内容(为了论述方便,本文中“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中的“法”以及“知识产权立法”属于广义上的使用,既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立法,也包括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等)综观知识产权的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可以发现,知识产权立法的一个共同规律是始终贯穿着知识产权法定的原则。该原则已成为知识产权立法的特点之一,并通过知识产权规范及其制度得到深刻地体现。(一)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法定从一般意义上说,“知识是关于一切新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信息、管理、美感、善德等等具体知识的一般抽象形式”[1]。对于知识产权的内涵和外延,理论界并没有取得一致的看法。(如郑成思教授认为,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作的成果;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两部分;详见郑成思:《知识产权法》(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58-63页。也有学者认为,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劳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而依法享有的权利。详见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版,第1—4页。)尽管如此,对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予以界定,这已是知识产权立法的共性所在。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都对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予以规定,以此表现一个国家对本国保护知识产权所持的态度以及所确定的不同保护范围,或者用以表现参与缔结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国际条约的不同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所持的共同态度或者确认的共同标准。由此形成了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法定,即一国国内或者国际上的知识产权内涵和类型都由知识产权立法予以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知识产权的内涵,也不得自行创设知识产权的类型。(二)知识产权关系的构成法定知识产权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知识产权立法,无论是采用国际公约、条约的形式,还是采用国内立法的法典法形式(如法国知识产权法典)、单行法形式(如我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对构成知识产权关系的三要素都会予以明确规定。具体来说:其一,知识产权的主体法定。知识产权立法一般都对享有知识产权的主体资格和条件予以明确规定,不是一切民事主体都可以成为知识产权的主体,一般说来(尤其是对知识产权的原始主体而言),只有实施智力劳动并取得创造性智力成果的主体,才能成为享有知识产权的主体。其二,知识产权的客体法定。一定时期内存在于社会中的知识产品类型及其总量极其繁多,但并不是所有的知识产品都能被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范围之内。为此,就需要知识产权立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范围予以选择,划定知识产权客体的范围。其三,知识产权的内容法定。知识产权的内容包括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两方面。但具体说来,知识产权立法针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其各自不同的内容。(三)知识产权的利用、使用、限制和转让等法定首先,知识产权立法的价值在于推动知识或者智力成果的利用、使用,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繁荣,增进社会财富的增长。为此,其对促进和推动各种知识和智力成果的高效率利用和使用做出了周全的规定;其次,知识产权立法在赋予知识产权主体以知识产权的同时,也基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的考虑,而对知识产权给予不同方面的法定限制。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强制许可使用等限制;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强制许可(包括防止专利权滥用的强制许可、为公共利益目的的强制许可、交叉强制许可)、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情形等限制。再次,为了实现国家对知识产权的干预和管理,维护经济秩序的安全、有序和高效,知识产权立法对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的转让条件、程序都予以规定。(四)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法定其一,知识产权的受保护条件和程序法定。并不是一切知识或者知识产品都能够获得知识产权立法的保护,知识产权立法对其所保护的知识或者知识产品的类型和范围都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和程序。知识产品只有符合法定保护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时,才能获得知识产权立法的保护。其二,知识产权受保护的地域范围法定。知识产权的国内立法一般规定,在一国赋予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该国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而对超出该国领域范围的知识产品不予保护,并由此形成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原则。而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条约的规定,则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法定的例外。其三,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法定。知识产权立法对各种受保护的知识产品都规定了特定的保护期限。对于在法定保护期限内的知识产权给予保护,而对于超过法定保护期限的知识产权不给予保护。其四,知识产权的救济制度法定。知识产权立法为了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保护知识产权制度做出了充分规定。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类型法定、侵犯知识产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责任类型法定、不同类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方式法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赔偿额法定,等等。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贯穿于知识产权立法的始终,贯穿于知识产权的所有制度和规范之中。可以说,在民事权利体系中,没有其他类型的民事权利像知识产权这样能够将权利法定原则体现得如此彻底,运用得如此充分。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已成为知识产权立法的特色之一,并成为其重要的方法性原则。由此也使其确立为知识产权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成为必要。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正当性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既是知识产权制度本身的基本原则,又是知识产权立法的方法性原则。所谓方法性原则,即为了科学、完整地表述知识产权立法内容而采用的方法或者技巧的原则。方法性原则不仅涉及知识产权立法的内容本身,而且涉及知识产权的立法技术,是准确表述知识产权制度内容而采用的必不可少的立法方法,是一种对知识产品以法定方式予以赋权的方法。知识产权立法之所以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是基于实现对知识产品保护的需要,具有其充分的根据和正当性。(一)知识产品“天然”的特殊属性决定了对其保护的前提条件是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其一,知识产品具有无形性。知识产品是一种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其存在不表现为一定的外在形体,不占有一定的空间。由此决定了知识产品的“天然”非排他性。人们对知识产品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控制”[2],即不是一种事实上的实际控制。一项知识产品“可以为若干主体同时占有,被他们共同使用。知识产品一旦传播,即可能为第三人通过非法途径所‘占有’”[3]。法律对民事权利予以保护的条件之一是该权利客体应具有排他性。权利客体只有具有了排他性,才能确保权利人能够有效地控制和支配该权利,实现自己的利益,并排除他人的不法侵犯。在知识产品不具有“天然”排他性的情况下,要实现对知识产品的法律保护,只能依靠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赋予知识产品以法律排他性,即依靠法律的强制性而使知识产品具有排他性。正是从此意义上说,“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赋予当事人对一部分知识财富有权排除他人利用的法律制度”[4]。其二,知识产品具有源自其无形性的利益界限模糊性。知识产品的无形性,导致难以确定知识产品的利益界限,进而使知识产品的创造人无法实现其利益,无法依靠自身实现对知识产品的保护。知识产品的无形性决定了“它的保护范围无法依其本身来确定,而要求相关法律给予特别的规定。在限定的保护范围内,权利人对自己的知识产品可以行使各种专有权利”[5]。因此,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能够明确界定知识产品的利益界限,即它“是由立法者人为界定的一个无形的利益边界”[6],“是由法律强行为权利人划出一道无形的边界”[7],为知识产权的创造人实现其利益提供条件,并依此确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范围,防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二)知识产品的社会特殊属性决定了对其进行保护的必要条件是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知识产品具有源自于知识的外部性或者公共性。“知识的外部性就是私人所生产的知识成果,容易扩散或者溢出进入社会公共领域,成为社会所公有的知识的性质。知识的外部正效果能够给知识的非产权所有者带来巨大的潜在利益”[8],知识的外部性导致了知识产品的外部性。而知识产品具有的外部性,决定了“通过私人手段很难控制,即具有难以控制的特性”[9]。为此,只能依靠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克服知识产品的外部性弊端,赋予知识产品以私人性,以法律形式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人或者相关的特定主体享有对于知识产品的垄断性权利或者享有基于知识产品而垄断市场资源的权利,实现对知识产品的保护。(三)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是赋予知识产品以财产属性或商品属性所必需的一种标的要成为一种财产,一种利益或者权利要成为一种财产权,应具备有用性、稀缺性和可界定性三个条件。[10]而知识产品成为财产的三个条件都须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予以赋予。其一,知识产品的有用性须由法律加以确认。一般说来,知识产品对其创造人、对他人具有价值性和可使用性,但为了更加体现出他人对知识产品创造人的尊重,仍需由法律对知识产品的有用性加以强调;其二,知识产品的稀缺性须由法律规定。知识产品本来具有源自于其非消耗性的天然的非稀缺性。知识产品的非消耗性,即知识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具有物质损耗性,不会因使用而被消耗,“被消耗掉的只是其载体”[11],知识产品“永远不会因为不断使用而减少,反而会越来越完善,越积累越多,是永恒资源”[12]。“知识产品一旦被生产出来后,也就不存在稀缺性了。”[13]因此,知识产品本身不具有天然的非稀缺性。知识产品这种非稀缺性的客观存在导致了知识产品的创造人本人无法实现对知识产品的充分利用和自我保护。为此,只能依靠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赋予知识产品具有“依赖于人工的、自我创造的稀缺”[14]性,以实现对知识产品的保护。其三,知识产品的可界定性须由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首先在于使知识产品具有可界定性,成为人们可以拥有、愿意拥有的财产。”[15]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赋予知识产品成为财产的必备条件,进而使知识产权具备了成为财产权的必备条件。三、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功能确立知识产权法定成为知识产权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功能。(一)有利于实现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和战略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为了充分鼓励人们进行知识产品的生产和创新,增长社会财富,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同时,我国应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意义,对此,我国已于2005年6月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基于此,应通过贯彻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将一切有利于实现上述目的和战略的政策和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而获得普遍遵守的效力,并以此推动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现。(二)更加强化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特殊重要作用知识产品的特点决定了知识产品的创造人自己难于依靠自身的力量和能力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而只能依赖于国家的保护,即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国家有着极强的依赖性。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表明,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容取决于国家的意志和政策,知识产权制度中蕴含着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价值取向和政策倾斜。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中居于核心地位。国家有效的扶持、鼓励措施有利于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国家的强制力能够为之提供坚强的后盾。因此,应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更加充分发挥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从而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最大效益。(三)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的效率,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知识是资源、是资本、是财富。”[16]知识产品同时又是知识商品,“知识产权是指知识商品的产权”[17]。“知识经济的精髓在于把知识变成财富。”[18]知识产权作为商品,只有转化为产业,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因为知识的价值和知识的经济效益都反应在知识产业上”[19]。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能够赋予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对知识产品享有排他性的使用、生产和经营的垄断权,为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提供周全的保护,从而增强了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充分利用、使用知识产品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的商品转化率,进而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的利用效率,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四)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有利于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利益关系知识产权法的核心在于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对知识产品所享有的垄断权。但是,若对知识产权实行绝对化的保护,就可能会影响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为此,就应寻求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点。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能够恰当划清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享有权利的合理界限,划清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范围界限和时间界限。即在法定范围和期限内赋予知识产权人专有的、排他性权利,为权利人实现其个人利益提供充分的保护,而在法定范围和期限之外,知识产权人不再享有专有性权利,可由国家和社会公众对知识产品共享权利,并借此兼顾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五)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有利于解决或缓解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矛盾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比如知识产权的垄断使用与公共利用之间的矛盾、知识产权的保护与限制之间的矛盾、知识产品信息的公开和保密之间的矛盾、知识产品的社会性与专有性之间的矛盾,等等。这些矛盾的解决和协调,有赖于知识产权法定原则。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为不同法律主体配置均衡性的权利、义务、责任关系,设计出能够消除或者缓解各种矛盾的知识产权制度。四、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知识经济是一场巨变的社会革命。它不仅要求不断地进行知识创新,因为“创新是知识价值的核心,创新越是高,知识价值也越高”[20],而且要求进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因为“知识产权制度是知识经济的主要支柱,没有知识产权制度就不可能有知识经济的社会”[21]。知识经济时代对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此使得知识产权制度面临着越来越多、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只有不断地进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实现其与知识经济发展的与时俱进,才能使之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要求,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通过对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分析和论证,能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创新提供有益的启示:(一)应选取适当的立法模式贯彻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是依靠不同的立法模式得以贯彻和实现的。该原则并不片面强调只采用某一单一立法模式确立知识产权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该原则,我国应根据知识产权立法的内容和知识产权制度设计的需要,选择适宜的知识产权立法模式。知识产权立法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范围广泛,其中既有实体性内容,又有程序性内容;既有私法性内容,又有公法性内容;既有国内法内容,又有国际法内容。为了准确表达知识产权立法的内容,设计出科学的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立法应采取适宜的立法模式贯彻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我国民法通则设立了专节对知识产权做了列举式、概括式规定,并根据不同知识产权的类型分别制定了若干知识产权单行法,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制度内容予以规定。此外,我国已加入了若干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国际条约,进一步扩展和充实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容。如何处理和链接民法通则、单行法、国际公约和条约等关于知识产权制度的不同立法模式之间关系,颇值研究。我国目前正在进行民法典草案的起草工作,在民法典草案中是否应规定知识产权制度?如何设计其内容?学者们正在讨论和定位。若在民法典中规定知识产权制度,民法典与单行法、国际公约和国际条约的关系如何协调,也需对其科学性、可行性等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二)应不断创设和确认知识产权的新权利类型知识产权以知识产品为客体,知识产权是法律对知识产品确认和确权的结果。对新型知识产品的确认,就意味着知识产权新权利类型的增加和更新。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深刻变革,知识产品的新类型必将不断产生和涌现。为了更好调动知识产品创造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为了更好地发挥知识产品在知识经济中的作用,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应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及时调整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确认和增加知识产权的新权利类型,如商品化权、基因与转基因专利权、创意权等。[22]即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既要遵循法定的内容,又不宜将该原则僵化,更不能过分强调“知识产权法定”而封闭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型和权利体系。(三)知识产权制度应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并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知识经济时代具有知识经济化的特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不仅应符合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而且更应适应知识经济的要求。首先,应在知识产权立法中强化知识财富和知识财产权的精神和理念,提升知识财富和知识财产权在财产权体系中的地位。其次,应全面规定和充实知识财产权制度。我国现行立法规定的知识财产权的内容较薄弱,为此,应予以强化。再次,应确立以知识产权的利用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强化和提高知识产权的利用效率,实现知识产权立法的重心由注重知识产权的静态保护转向注重知识产权的动态利用保护的转变。知识产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财产法的发展历史启示我们,财产法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从注重财产的静态所有到注重财产动态利用的转变。在现代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制度也应更加注重和提高知识产品的利用效率。与传统的民事权利相比,知识产权属于新的民事权利类型,它具有不同于传统物权、债权、继承权、人身权的特征。“相对于以保护物质(能量)的归属和流转为主干的传统民事权利原则理念、规范体系而言,知识产权有着太多的特殊性。”[23]传统民法设计的保护物权、债权、继承权、人身权的制度和规则,不能完全适用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我国应创造和构筑符合知识产权特征和保护规律的特殊规则。首先,应更加全面地规定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定内容,及时克服知识产权立法中的欠缺和不足。其次,应恰当地确认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针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分别规定长短不同的保护期限。也就是说,应结合具体情况,使所确定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既不能过短,也不易过长,而是长短适中。再次,应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责任制度,如应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定赔偿制度,使之更加公平、合理,更具有可操作性。最后,应探求知识经济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推广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功经验。知识产权立法应及时吸收通过总结知识经济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而归纳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将凝聚着知识产权保护实践经验和成果的内容及时、全面地规定于立法中而加以推广。(四)知识产权制度应符合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趋势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不仅应符合国际公约和国际条约的原则和国际惯例,而且应吸收其他国家知识产权立法中的成功经验,寻求不同国家知识产权立法中的共同规律和共同规则,尽可能消除由于不同国家知识产权立法的差别性而给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造成的障碍,实现与其他国家的相互合作、相互配合,进而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和一体化。注释:[1]夏先良.知识论[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3]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4]郑胜利.知识产权法定主义[A].北大知识产权评论:第2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5]吴汉东,胡开忠.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6]梅夏英.财产权构造的基础分析[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7]梅夏英.财产权构造的基础分析[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8]夏先良.知识论[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9]冯晓青.知识产权法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0]龙文懋.知识产权法哲学初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1]齐建国,等.知识经济与管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2]齐建国,等.知识经济与管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3]冯晓青.知识产权法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4]冯晓青.知识产权法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5]龙文懋.知识产权法哲学初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6]秦言.知识经济时代[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7]齐建国,等.知识经济与管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8]齐建国,等.知识经济与管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秦言.知识经济时代[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秦言.知识经济时代[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1]郑胜利.知识产权法定主义[A].北大知识产权评论:第2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22]易继明.知识产权的观念:类型化及法律运用[J].法学研究,2005,(3).[23]郑成思.知识产权——应用法学与基本理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P90-9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知识产权的称谓来源于18世纪的德国(注3),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的主要是著名比利时法学家皮卡弟,这一学说被广泛传播,得到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承认(注4)。对我国来说,知识产权是个外来语,是对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一种翻译。从国际上看,对规范知识产权领域立法、执法和一般民事行为影响重大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本身并未给知识产权下概括性的定义,它们只是规定列举了知识产权应当包括的范围和权利种类。对于条约和法律来说,在一般情况下只要规定了权利的具体范围和如何调整此种权利关系、保护此种权利的实现,也就完成了任务。而此种任务的完成,并不意味着排除了应当在理论上在深入对其认识的基础上给予其合适的理论概括,包括赋予其准确的概念.由于国际上有专门制定和操作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谈判和各种理论观点对我国影响颇深。我们在分析当今各类被通称为知识产权法保护范围的基础上,应当首先着力把握被知识产权所保护众多对象的本质,既注意保护对象的整体本质,又要注意每一类保护对象与它对象的本质差别;然后(或同时)掌握其整体和每类所保护的确切范围,并将其本质和范围两者结合起来,以从整体上把握和理解知识产权及其概念。

浅析知识产权法与公共利益【摘要】知识产品不仅是一种个人财富,更是一种社会财富,知识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我国在进行知识产权立法时要兼顾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达到两者的平衡。【关键词】知识产权;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私权”性是知识产权的基本属性,知识产权作为知识财产私有的权利形态,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但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知识产品,是一种信息,具有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双重性质,而由此带来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不仅关系到知识产权人的个人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知识产权立法在确认和保障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需要兼顾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近些年来,国际上的一些知识产权公约明确地对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利益问题作了规定。确保公共利益已成为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宗旨。本文仅结合知识产权专门法中的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分析知识产权法对公共利益的保障作用。一、知识产权法在赋予专有使用知识产品的基础上激励知识产品的创造活动知识产品作为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品一旦被公开就很难由原来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专有地控制。竞争者可以通过研究、模仿市场中的知识产品生产同类产品,而不需要付出大量的智力劳动和研发成本,并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因此,竞争者可以以更低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同类知识产品,与知识产品所有人展开竞争,这使得知识产品所有人很难从其智力活动中收回投资,更谈不上收益,极大地挫伤了知识产品所有人进行智力活动的积极性。知识产权法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以专有使用权,排除他人擅自使用,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凭借这种垄断地位收回自己为进行智力活动所进行的各方面的投资,这种制度设计激励着知识产品的创作活动,例如,著作人身权财产权的赋予激发对智力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专有实施权所带来的巨大收益激发人们从事发明创造活动、商标的专有使用促使厂商改善商品质量,创造出更多的知名品牌。所以说,知识产权法反映了赋予有限的垄断权刺激革新目的的动态效率,它通过授予有限的垄断权利刺激了知识创造活动,报偿在创新上的投资从而刺激对创新者在时间、精力和资金方面的投入,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知识产品,不断地满足社会对知识产品的需求。二、以垄断换“公开的机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法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激励将知识产品向尽早社会公开,可以说公开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公共利益。它不仅保障公众正当地接近原创者的知识产品,为后续创新提供充分的“养料”,促进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新;而且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创作和研究,节约了社会资源。这一点在著作权法和专利权法中表现的尤为明显,著作权法赋予了权利人专有复制发行权换取了对作品的公开,为后续性创作提供了大量的资料,虽然限制了对作品的自由接近,特别是带有赢利性质的利用和传播,在独创性的层面上刺激更多的合乎社会需要的新作品的创作,最终促进了文化繁荣和文明进步。专利法更是如此,专利法通过专利的“充分公开”要件确保所授予的专利公开,这些以公开的专利成为重要的信息来源,为后续发明和研究提供了技术信息和知识,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投资,研发者将节省的时间和经费来进行其他的研发,不断促进新发明更多的被创造出来,以满足社会对技术进步的需要。三、适当的限制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以达到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国内外相关法律,都将公共利益作为知识产权人行使其权利的前提,如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第2款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再如美国,其立法和司法都强化了“知识产权是为了实现社会目标的有限的权利”的观点,坚持“对知识产权人的报偿是作为第二位考虑的”。因此,知识产权都具有有条件的独占性、有限制的排他性和有期限的时间性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保护做了时间和范围的限制。如我国现行《专利法》对于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经过20年后,发明专利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其次,知识产权法还规定了一些“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以及“强制实施”条款。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他人使用或销售该产品不构成侵权即专利权人权利用尽后的使用不侵权。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对知识产权作以必要的限制是为了在保护私权的前提下维护公共利益,寻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正所谓权利的限制,应是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的必要限制;权利的保护,应是在实现社会利益前提下的必要保护。四、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对有效竞争的促进是知识产权法的一种重要的公共利益。通常,生产者可以使用市场中任何可以获得的手段,针对他们的竞争者来获得优势,但是这种手段必须正当、合法、体现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在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下,企业可以立即复制被改进的技术与改进者展开竞争而没有必要投入时间和精力进行技术改造;厂商可以采用“搭便车”,“傍名牌”的方式展开市场竞争而不是在提高产品的质量上展开竞争。这些都是违反市场竞争规律的不正当的、不公平的竞争,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相反,在赋予专利权的情况下,竞争者意识到他不能随意地复制、模仿专利发明,因此,不得不进行独立的研究和开发,形成替代发明和改进发明,因为他们知道拥有一个合乎社会需要的、具有广阔市场的专利是企业占领市场和开拓市场的重要砝码,是取得巨大经济效益、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手段,这一种竞争是在不断开发新技术的基础上展开的公平竞争。商标权的赋予使得商标作为一种识别性的商业标记,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核定使用的同种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通过制止市场中商品的商标被混淆而维护竞争秩序,促使厂商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展开市场竞争。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知识产品作为公共财富,最终要进入流通领域,成为消费者手中的消费产品,所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就成为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目标之一。知识产权法是通过两方面的机制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方面,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以专有使用权,这使得不同知识产品所有人所创造的知识产品得以区分,也使得假冒的知识产品不能进入市场流通领域,从而保证消费者可以购买到自己信得过的、高质量的产品。如商标法保护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从而区别产品或者服务来源,确保了消费者能够凭借商标按照自己的意愿选购自己需要的产品。商标不仅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而且具有标识商品一致质量的作用,一旦消费者习惯于将一个特定的商标作为特定商品质量的符号,他就会确信其购买的这种商标的商品具有质量的一致性,逐渐形成一种 “品牌认知”, 并且愿意为此商品支付较高的费用。厂商便可借助商标赢得消费者对其商品的青睐,这样就能获得较大的利润,激励了厂商提高产品的质量以便利用商标实现更大的利益,最终保证了消费者可以获得高质量的产品。所以,知识产权法在以法定形式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人利益的同时,也兼顾了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虽然知识产权的取得意味着权利人获得一定程度之垄断地位,这是社会公共利益所做出的让步,以鼓励技术创新,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也要注意与社会公众之间实现利益平衡.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关于大学生一带一路论文题目

描写丝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文章可以取什么标题1、共同奏响丝路新合唱2、搭建“一带一路”文化交流的纽带3、同一条丝路 同一个梦想

我认为新丝绸之路就行。

一带一路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论文如下:

2000多年前亚欧大陆上的人民,探索出许多条连接亚欧非几大文明发源地的贸易交流通路。西汉时张骞和东汉时班超出使西域开辟的以长安(今西安)、洛阳为起点,经甘肃、新疆,到中亚、西亚,并连接地中海各国的陆上通道。

这条道路也被称为“陆上丝绸之路”,以区别日后另外两条冠以“丝绸之路”名称的交通路线。因为由这条路西运的货物中以丝绸制品的影响最大,故得此名。其基本走向在两汉时期就大致确定下来了,包括南道、中道、北道三条路线。

德国地理学家费迪南·冯·李希霍芬于1877年出版的《中国——我的旅行成果》再次将其称为“丝绸之路”。“丝绸之路”通常是指欧亚北部的商路,与南方的茶马古道形成对比。千百年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薪火相传,促进了人类的文明进步。

“一带一路”倡议以开放和包容的心态促进各地区间的交流,加强了中国与相关国家战略合作,密切和加强了我国与沿线国家的战略伙伴关系,推动国家之间的政治互信,为中国的发展创造了和平稳定的周边环境。

深化了中国与相关国家能源合作,进而保证沿线国家能源安全和促进中国能源进口加速,也是加强中国与中亚国家之间能源经济联系,推进能源供给渠道和销售渠道多元化,保证中国和中亚国共同能源安全的重要途径。

通过“一带一路”开展中国与沿线国家文化交流、贸易合作和经济建设投资,有助于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引领世界政治经济大变革。

“一带一路”建设是“丝绸之路”精神的继承和发展,传承了“亲、诚、惠、容”的古丝路传统。“一带一路”与“丝绸之路”并不是同一个概念。

广义上的丝绸之路是从古陆续形成,遍及欧亚大陆甚至包括北非和东非在内的长途商业贸易与文化交流线路的总称。就具体的线路而言,可分为陆路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

为传播中华文化,彰显大国实力,古代君王派遣使者出使各国,开通陆海丝绸之路。西汉张骞两次出使西域,开通了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开创了中外贸易往来不绝的繁荣局面。

百余年之后,东汉班超再次出使西域,重新开通从中国到欧亚大陆的陆路丝绸之路。这条道路从当时的都城洛阳出发,经过河西走廊。后来,伴随着陆路丝绸之路的不断衰落,海上丝绸之路在贸易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对外交往的主要通道。

海上丝绸之路主要有从东海起航的航线和从南海起航的航线两条主线路。从东海起航的航线始自周王朝建立(公元前l046年)之初,武王派遣箕子到朝鲜传授田蚕织作技术。

箕子从山东半岛的渤海湾海港出发,走水路抵达朝鲜。这样,中国的养蚕、缫丝、织绸技术通过黄海最先传到了朝鲜。

唐宋以后,南海成为中外交流的主要通道,起点主要是泉州,故称南海丝绸之路,形成于秦汉时期,发展于隋朝时期,繁荣于唐宋时期,转变于明清时期,是已知的最为古老的海上航线。

“一带一路”本质上是合作共赢的理念和倡议,并非实体或机制。“一带一路”倡议本着务实、效率原则,充分利用既有合作机制,根据沿线国家不同的发展优势和自身条件,创新合作形式,灵活推动共同发展,不谋求通过新的制度设计实现主导权,遵循因地制宜、项目导向的务实经济合作原则。

一路带一路论文题目

论文为了做到层次分明、脉络清晰,常常将正文部分分成几个大的段落。这些段落即所谓逻辑段,一个逻辑段可包含几个小逻辑段,一个小逻辑段可包含一个或几个自然段,使正文形成若干层次。论文的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五级,具体如下:

“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就是“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强调各国之间共同打造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和共同发展繁荣的“命运共同体”。

众所周知,“丝绸之路”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标志,曾在古代促进了我国与西方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共同的发展,是一条具有深刻的历史文化底蕴与重要意义的通道。

如今,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和飞速发展,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习近平主席及时提出“一带一路”的建设思想,寓意重拾古代中国成功的外交策略,也意在把握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进一步推动对外开放的进程。

同时也是基于周边外交新形势下的一大战略,表明我国政府在未来处理新型国际关系中的统筹兼顾与创新发展理念,从而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发展一直是一个不断创新和突破的过程,经济开发从沿海地区向西部内陆一直推进。

而“一带一路”建设将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持续发展创造前提条件,在区域合作新格局中寻找未来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如“一带一路”的建设过程不仅涉及众多国家和地区,还涉及众多产业和巨量的要素调动,这其间便产生了各种不可估量的机遇。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产业创新涉及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转移等带来的红利。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中国的一些优质过剩产业将会转移到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因为市场供求变化,一些过剩的产业,也许在其他国家能恰好被合理估值。

在国内,因为要素成本的上升而使一些产业、产品失去了价格竞争力,也许在其他国家,较低的要素成本会使这些产业重现生机。

在国内,因为产品出口一些发达国家受限而影响整个产业的发展,也许在其他国家就能绕开这些壁垒,等等。此外,由于产业转移引致的产业转型升级更是机遇无限,比如技术改造、研发投入、品牌树立等等都会给投资者带来无限机遇。

第二,各地域争取创新进而为本地区赢得商机。“一带一路”本质上是一个国际性区域经济的范畴,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必将引发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创新,这包括区域发展模式、区域产业战略选择、区域经济的技术路径、区域间的合作方式等等,这其间的每个创新都蕴涵着无限的机遇。

“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不仅有机遇也充满了挑战,需要我们有一定的风险意识,未雨绸缪。国内各相关省市为了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抢占发展先机,纷纷做规划、争地位、要政策,力求得到国家层面的认定与支持,期盼在这一国家战略布局中争得一席之地。

但目前,“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家整体规划尚未出台,各省市“自弹自唱”规划中难免出现区域功能定位趋同、产业结构布局重叠、同质化无序竞争的弊病。

再者,自1999年以来,中国政府就一直鼓励企业“走出去”。最初的投资大多集中于一些全球贫穷国家的资源开采项目上。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中国对外投资首次超过了外资流入,对外投资也被引导到发展中经济体和发达经济体中的更为引人瞩目的项目上。

五六年前,中国“走出去”模式基本上围绕着大宗商品,现在开始在一些实行竞标机制的国家承建基础设施项目。我们知道沿“带”沿“路”的一些发展中国家还是比较愿意接受我们的投资。

但由于其中一些国家政局并不是十分稳定,不同党派之间的理念差别很大,一旦一个党派下台,就会改变过去的对外政策,这必将给我国在这些国家的投资带来巨大风险。

因此,我们在具体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时必须对这些国家的政治格局、法律环境等进行仔细研究,在投资之前做好风险应对的预案,将投资的风险降到最低。

“一带一路”战略是个综合性的超级战略,是一种全新的各国合作、发展、建立增进友谊的中国式的解决方案和游戏规则。

这也是完全由中国主导的游戏规则,这个规则的建立与实施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重要一环。曾经驼铃声声、舟楫络绎的丝绸之路,正在重现活力、大放光彩,挑战与机遇并存,我们要做的就是肩负使命并使命必达。

扩展资料

论文要求:

1、作者署名的规范

作者署名置于题名下方,团体作者的执笔人,也可标注于篇首页地脚位置。有时,作者姓名亦可标注于正文末尾。示例:王军1,张红2,刘力1。

2、摘要的规范

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要求扼要地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研究方法和最终结论等,重点是结论,是一篇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的短文,可以引用、推广。

1、“一带一路”是务实合作平台,而非中国的地缘政治工具。

“一带一路”从一开始就具有平等性、和平性特征。平等是中国所坚持的重要国际准则,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基础。只有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合作才能是持久的合作,也才会是互利的合作。

2、“一带一路”是共商共建共享的联动发展倡议,而非中国的对外援助计划。

“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主体与支撑力量并不在政府,而是企业,根本方法是遵循市场规律,并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来实现参与各方的利益诉求,政府在其中发挥构建平台、创立机制、政策引导等指向性、服务性功能。

扩展资料:

“一带一路”开启建构国家形象的新阶段:

作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举措,“一带一路”在国家形象建构中既包括“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价值理念,也包括“经济走廊、基础设施、融资平台、人文交流”的务实合作;

既注重唤醒沿线各民族、地区和国家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基因,又统合、对接已有的“光明之路”“两廊一圈”“琥珀之路”等,形成“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的互联互通架构。

通过有效对接、优势互补、协同并进,“一带一路”给中国国家形象的建构注入新动力,带来新机遇,全面开启国家形象建构的新阶段。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正确认识“一带一路”

一带一路战略意义的论文范文篇3 论文摘要: 2013年9月主席访问哈萨克斯坦时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10月在访问东盟国家时提出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由此,“一带一路”作为中国一个新时期对外大战略浮出水面。中国为何如此重视“一带一路”的建设?究竟如何认识“一带一路”的深刻意义?要真正办好这件大事,还是需要加深对它的认识。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由中国倡议,而建设则需要得到相关国家的理解和支持,中国要能与他们取得共识,开展密切合作,共同参与建设。 论文关键词: “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对外开放,经济发展 2013年9月主席访问哈萨克斯坦时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10月在访问东盟国家时提出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由此,“一带一路”作为中国一个新时期对外大战略浮出水面。前不久,中央召开中央 财经 领导小组会议,就如何落实“一带一路”进行研究,指出,“一带一路”的提出是“时代的要求”,是“一个包容性的巨大发展平台”,“把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同沿线国家利益结合起来”。他要求,“要集中力量办好这件大事”,“要抓住关键的标志性工程,力争尽早开花结果”。这表明,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正式提上日程,要由计划见之于行动了。 中国为何如此重视“一带一路”的建设?究竟如何认识“一带一路”的深刻意义?要真正办好这件大事,还是需要加深对它的认识。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由中国倡议,而建设则需要得到相关国家的理解和支持,中国要能与他们取得共识,开展密切合作,共同参与建设。 一、“时代要求”的含义 为何说“一带一路”是时代的要求?在笔者看来,这是因为我们所处的时代最突出的特征是和平与发展,也就是说,追求和平,实现发展是各国人民最大的诉求。 中国的快速发展引起世界的高度关注,其中最为关注的是中国强大了要干什么,如何干。世界以往发展的历史表明,大国必争,强国必霸。尽管中国一再宣称,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但是,别的国家仍然不太相信,听其言,观其行,这也不难理解。人们担心,一旦中国采取扩张型战略,与美国争夺影响力,世界就会陷入“修昔底德陷阱”,发生大国争端,进而引发大的战争。作为不走传统大国崛起道路宣示的实践,中国主动提出与美国构建基于不对抗、开展对话与合作的新型大国关系;同时,也通过倡导和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破除人们对于中国会实施扩张性战略的疑虑。中国希望以此向世界表明,中国致力于和平发展的承诺不是空话,立志要把实现合作共赢的承诺付诸行动。 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一批新兴经济体崛起,更多的发展中国家步入起飞门槛,是这个时代的突出特征。如何维护发展大势,为发展中国家创建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是时代的要求:尽管中国是世界经济大国,但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从本身的发展需要出发,中国将会继续把发展放在首位:鉴于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是世界贸易大国,拥有世界第一的外汇储备,需要要为世界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为世界经济的发展创建更好的发展环境。“一带一路”可以作为推动发展合作的大平台,把中国经济的发展与其他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通过中国的投入和带动,动员各方的积极性,打造新的发展空间,创建新的发展引擎。 “一带一路”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中国与相关国家一起规划项目。长期以来,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发展融资,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长期项目工程建设融资,非常困难。而现有国际金融机构能力有限,私人金融机构投资意愿不强,导致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发展滞后,发展的综合环境改善缓慢。通过“一带一路”,创建合作性融资机构和其他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可以破解融资瓶颈,中国也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中国倡导成立金砖国家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宣布出资成立丝路基金等,目的就在于此。有人把中国这样的举动称为“新马歇尔计划”,这足不对的。当年的马歇尔计划是美周援助战后的欧洲经济重建,而如今的新融资机构建设理论是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和共享资源。有人批评中国是想通过此举破坏现有的国际机构设置,这也是误解,或者是巾伤,因为中国倡建的这些机构并不是以搞垮现有机构为目的,而是作为它们的补充和加强。 因此,“一带一路”不是一种对抗战略,而是一种合作战略,它是开放、合作的。只有以开放的思维与合作的理念来认识“一带一路”,才可以理解和认识其时代要求的含义。 二、出于大战略的设计 “一带一路”是大战略设计,具有综合的含义,既是基于中国本身的发展,也是基于地区和世界的发展。因此,不能把“一带一路”作为短期行为的项日来对待有人为“一带一路”画出了线路图,也有人为它确立了时间表,应该说这是不准确的。从落实的意义上说,它要有行动步骤、项目规划,也要有落实的时间表,但这只能作为分布的行动计划,并不是包揽全部一揽子计划。 从中国发展的大战略来考虑,“一带”,即丝绸之路经济带,是实现发展的地区均衡的战略,也是对外关系结构均衡的战略。中国开放发展从沿海地区开始,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沿海地区获得了快速的发展,成为中国的经济重心,但这也导致两个大的不均衡:一是国内的东西部发展不均衡,西部发展大大落后;二是对外关系的不均衡,东重两轻。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一则为中困两部的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二则为发展与中亚、西亚等国家的关系提供了新的平台与机遇。传统的丝绸之路,起白中国古代都城长安(今西安).经中亚国家阿富汗、伊朗、伊拉克、叙利亚等而达地中海,以罗马为终点,全长6440公里。这条路被认为是连接亚欧大陆的古代东西方文明的交汇之路,主要的特点是贸易通道。当今推动“一带”建设,并不是要简单地恢复历史上的大通道,而是要以“丝绸之路”的互利交往精神,建设新的开放与合作的经济发展带,把中国与沿线国家以发展这个主线紧密连接起来,构建经济、政治、安全、人文全面链接的新关系,构建基于共同利益的命运共同体。 “一路”,即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旨在倡导和建没新时代的海洋新秩序。两方大国崛起后所奉行的是基于控制海洋的“海权论”。中国要做海洋大国,是不是也要走海洋争霸、海洋霸权的老路呢?“一路”战略倡议就是一个最清晰的回答:中国要推动建设的是基于海上航行开放自由、海上共同安全和海洋资源共同开发的新秩序,合作发展的沿海经济带。公元前200年秦汉之际兴起的海上丝绸之路,在历史延伸中不断拓展为交通贸易的黄金路线。这条海道自中国东南沿海,穿过南中国海,进入印度洋、波斯湾,远及东非、欧洲,构成四通八达的网络,海上丝绸之路成为沟通全球文明的重要走廊。如今,“一路”战略下的内容不仅仅是打通基于开放安全的航海通道,而且还要推进发展合作,与海上相关国家共同打造沿海发展经济带,通过港口连接,港口经济、沿海经济可创建新的发展空间。 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大战略设计的支撑基础。实现互联互通,就是要构建基于基础设施、制度规章、人员交流三位一体的全方位链接,发展四通八达的基础设施网络(陆、海、空交通网络),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全方位、立体化、网络状的大联通”。互联互通的概念最早由东盟提出来,后来扩展到东亚合作机制、亚太合作机制,如今也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二近些年,构建白贸区是一个大趋势,白贸区的主要内容是推动市场开放,通过开放促进要素资源的流动,推动贸易、投资的发展。但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发展的瓶颈是基础设施落后,各国间存在诸多妨碍物流、投资、服务以及人员流通的限制,互联互通网络建设不仅要发展基础设施网络,而且要消除妨碍交流的规制,制定统一的或者是互认的新规则。要克服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瓶颈障碍,需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 显然,从对外开放的角度来认识,“一带一路”的大战略设计指导思想既超越了自贸区和多边贸易体制,旨在推进综合发展环境的构建,也突破了中国以我为主的利益观,强调共同建设,共同发展。“一带一路”的合作项日不是通过谈判,而是通过协商,是新型的发展合作方式。 三、周边是首要 中国有20多个近邻国家,陆海相接,构成特殊的关系。中国一向把加强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定为国家对外关系的重点和外交的优先目标。2013年中央召开r周边外交T作座谈会,强调“无论从地理方位、自然环境还是相互关系看,周边对中国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要积极运筹外交全局,突出周边在中同发展大局和外交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提出周边外交的基本方针是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突出亲、诚、惠、容的理念。“一带一路”应运而生,标志着中国对与周边国家关系认识的重大战略性转变,新的国家战略日渐清晰,即推动基于共同发展的中国与周边国家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建设。 中国是世界第二经济大国,发展的成功是内靠改革,外靠开放。与历史上的封闭大不一样,如今的开放型经济,与世界和区域市场紧密联系,形成了具有线性特征的周边经济圈。“一带一路”将会使周边经济罔的联系更为紧密。经济是基础.紧密的经济联系创建紧密的经济利益,而紧密的利益是构建中国与周边邻国命运共同体的基础.“一带一路”将会大大改变以往以贸易和资源为主的经济关系结构,以互联互通的建设为基础,逐步构建开放发展的经济区,形成制造业、服务业、金融业,以及人文广泛交互融合的经济带。 改革开放以来,第一阶段中国主要依靠吸收外资、扩大l叶J口来加快发展。进入第二阶段后,要实现由大变强的提升转变,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尽管中国的经济面向世界市场,但是,周边地区是中国未来发展最直接和最便利的新空问。周边地区,除个别发达国家外,西北部、南部、东南部,包括南亚、东盟、中亚等国家都是发展中地区,这些地区发展愿望强烈,发展潜力巨大。通过推动“一带一路”,周边国家可以从中国的发展中得到好处,搭上中国发展的便车获得较快发展;与此同时,中国也会从周边国家的发展中获得更多的拓展机会,从而使周边地区成为中国延伸发展的依托带。 四、需要开放的大视野 “一带一路”是一种跨区域的开放性框架,以周边地区为起点和重点,但不限于此,作为一项大战略,可以更大地延伸和拓展空间,从亚洲到欧洲再到非洲,也可以延伸到更广的区域。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带一路”是一个带有动态特征的大战略规划,是开放的。“一带一路”战略是主动性战略而非主导性战略,是以中国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为依托,并进一步延伸的全球性战略,是构建稳固的、相互依托、共同发展的利益和命运共同体战略。 “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是一个长期过程,不是一年两年就可以立见成效的。应从现在开始,从基础做起,但要着眼长远,不能太急,要先易后难,先近后远,抓住重点。应有优先秩序。首先是经济,重点也是经济,并且应先从近处逐步推远。当然,光搞经济不行,还要拓展政治关系,发展安全合作,也需要注重文化建设。对于“一带一路”,不仅需要我们自己认识清楚,也要让别的国家认识清楚。因为,建设要靠大家建设,靠大家共同参与,特别是要让相关国家的人民感受到“一带一路”的建设带给他们的利益,让他们认识到参与者负有建设的责任。 五、面临的挑战 当然,要把“一带一路”的倡议变为现实,取得成效,也面临诸多挑战。 挑战之一是战略疑虑,即对中国倡议的战略意图有怀疑。一些近邻国家怀疑中国借此实施扩张,对于合作共建基础设施网络存有疑虑,不太愿意让中国参与大通道的建设,把经济问题政治化;一些非政府组织受到其他力量的鼓动,散布一些抵制中国参与的舆论;一些大国出于担心排斥自己的考虑,也对自己的伙伴国施加压力,甚至直接出面做工作,制造中国主导的舆论。比如,对于亚投行的建设,美国就公开表示反对,日本也拒绝参加,美国的盟友,如澳大利亚、韩国都不表示支持。对于公路、铁路网络的建设,印度、缅甸也都表现出质疑,对于中国发展与一些国家(如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等)的海上与港口合作,也被赋予政治甚至军事含义。 挑战之二是如何妥善解决或者化解争端。比如,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首先遇到的问题是需要妥善解决南海争端,创建搁置争议、合作建设的环境和气氛,以合作代替争斗。一则,要与争端当事国进行对话协商,增加合作的共识;二则,要加强与东盟组织的协商,在落实好南海行为宣言的基础上,尽早完成南海行为守则的谈判,签署协议,推动落实。2015年是中国一东盟海洋年,要利用好这个契机,就建设海上丝绸之路制订行动计划。这一步走好了,会有助于推动更大范围海上丝绸之路项目的建设。 挑战之三是如何创建可持续的新发展方式。像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以往中国与中亚国家的经贸关系主要是在资源领域,即开发利用中亚的资源,建设通往中国的能源输送管道。要建设经济带,就要改变简单的能源关系,在中亚地区建设资源加工业、加工制造业以及服务业,使中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得到提升。只有中亚国家的经济得到更为全面的发展,彼此才可以从中得到更大的拓展空间。在最近召开的外事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努力寻求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通过务实合作促进合作共赢。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第一站是中亚国家,这是起点区域,起点搞好了,才可以进一步延伸。 中国上升为一个实力大国,自己的利益诉求多了,影响力也会增大,能干的事情也多了,各种议论都会有。“一带一路”既然是大战略,既然方向确定了,就要认真实施,一步一个脚印,本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核心理念合作;要强调共同建设、共同参与、共同发展、共享利益;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包括各种国际组织、区域组织的积极性,使“一带一路”战略变成大家的战略。 猜你喜欢: 1. 一带一路战略意义及实施措施 2. 一带一路建设的历史意义1500字 3. 关于一带一路的形势与政策论文 4. 一带一路是什么意思 5. 一带一路战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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