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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术不端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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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术不端分析论文

近些年来学术作假、抄袭的相关事件不断的增多,学术不端行为开始被学术界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所关注。高校方面类似的事件也层出不穷,其产生的危害、影响足够毁了一个人、一个团队甚至是整个学校的声誉。学术不端行为指科研工作者违反公认的科学规则的行为。各国学者或机构对其范围的界定大致相同。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道德惯例的行为。国际上一般用来指捏造数据、窜改数据和剽窃三种行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危害极大,不仅会导致社会各界对学术研究结果产生怀疑,对学者失去信任,而且还会导致败坏学术风气,进而损害整个学术界的科研与创新能力。因此,迫切需要挖掘学术不端的内在原因,寻找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对策。一、 高校学生的学术不端随着我国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学生的数量随之逐年上升,我国高校学生的学术道德缺失的现象层出不穷,近年来更在各大媒体上高频率曝光到了屡见不鲜的地步。学术诚信的缺失,会造就一大批空有学历,却没有与其相对应的科研能力的所谓的高素质人才。这不仅会影响到学生个人的科研前程,也会阻碍我国科技的发展和进步,甚至影响到整个学术的繁荣和昌盛。因此,认真分析研究生学术诚信失范的原因,有针对性的预防和治理显得极为重要。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雷同标准各个高校不一样,一般要求整篇论文雷同率不能超过,学位论文的检测一般是按照连续13字相同就算抄袭。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VIP)数据库是: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个人库,其他对比库; 部分书籍不在知网库,检测不出抄袭。写作的时候可以多参考以上数据库以外的资料,这样也能降低雷同率。关于知网学位论文检测系统的说明及修改指导意见第一、知网学位论文检测为整篇上传,上传论文后,系统会自动检测该论文的章节信息,如果有自动生成的目录信息,那么系统会将论文按章节分段检测,否则会自动按每一万字左右分段检测。第二、有部分同学反映说自己在段落中明明引用或者抄袭了其他文献的段落或句子,为什么没有检测出来,这是正常的。中国知网对该套检测系统的灵敏度设置了一个阀值,该阀值为5%,以段落计,低于5%的抄袭或引用是检测不出来的,这种情况常见于大段落中的小句或者小概念。举个例子:假如段落1有10000字,那么引用单篇文献500字以下,是不会被检测出来的。实际上这里也告诉同学们一个修改的方法,就是对段落抄袭千万不要选一篇文章来引用,尽可能多的选择多篇文献,一篇截取几句,这样是不会被检测出来的。第三、针对标红文字的修改方式除了第二点中提到的外,还有改词、换句、改变描述方式(变原句为倒装句、被动句、主动句等)、打乱段落顺序、删除关键词汇、关键句等。经过实践证明,使用以上方法结合,可有效降低复制比,保证顺利通过。例如下句:过热故障中的过热与变压器正常运行下的发热是有区别的,正常运行时的其发热源来自于绕组和铁芯,即铜损和铁损,而变压器过热故障是由于受到有效热应力而造成的绝缘加速劣化,它具有中等水平的能量密度。几乎被标红,说明与相似文献存在重合和高度相似,经过以上方式结合,本句可改为:过热故障中出现的过热容易与变压器正常运行下的发热相混淆,后者是因为其绕组和铁芯会出现铜损和铁损的现象,这是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发热,而变压器过热故障是受到有效热应力造成的绝缘加速劣化,具有中等水平的能力密度。这样修改几乎可以降低抄袭率一半。

学术不端行为之我见 每一年的年终总会有一些“新词”出现,用以代表这一年所发生过的“热点”事件。对于马上就要结束的2019年来说,“学术不端”这个词绝对不会被落下。但“学术不端”绝不是2019年才出现的新词,关于这一词最早什么时候出现我们无从得知,也无法考证,但可以这样说,自从人类有了治学之术,就有“学术不端”出现。然而近几年国内外屡屡爆出的“学术不端”行为着实让人咋舌,而更使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之中又不乏有学术大牛的身影频频出现。前面说“学术不端”渊源已久,那么为什么本应是象征着真理、科学、诚信的学术净土上会一直伴生这样格格不入的“异类”,为什么在这个对其“人人喊打”的时代,这种理应早被灭绝的“异象”却还屡见不鲜,而且呈愈演愈烈之势。 今年年初,“翟博士”一句“不知道什么是知网”的无心之言,却迅速激起热心网友的“好奇心”,感慨于这个时代网络这把双刃剑所拥有巨大力量,很快“翟博士”引以为豪的学术成就就被“好奇的”网友们翻了个底朝天,自此打响了2019年学术不端的“第一枪”。而这一枪不仅打掉了假博士的学霸人设,使“学术不端”进入了大众视野,也开启了今年“学术不端”的链式反应。从三月份到五月份接连爆出的研究生论文抄袭事件一直到最近涉及诸多知名教授、杰青、两院院士的学术丑闻,使得2019年的学术圈的“瓜”越来越大。 那么到底什么是“学术不端”呢?借助网络,可以搜索到很多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解释,综合起来学术不端一般是指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在国际上一般用来指捏造数据(fabrication)、篡改数据(falsification)和剽窃(plagiarism)三种行为。但更广泛的像一稿多投、侵占学术成果、伪造学术履历等行为也可包括进去。学术不端行为在世界各国、各个历史时期都曾经发生过,现在也还发生着,但是像目前的中国这样如此泛滥,以至于严重到快被称为学术腐败的地步,却是罕见的。其表现形式不仅在人数众多、发生频繁,机构多样,而且表现在涉及范围广到了上至院士、教授、下至研究生、本科生的各个层面。 早在两年前,国际权威医学杂志《肿瘤生物学》就将多达107篇的中国医学论文集中撤稿,以至于创下“国外学术期刊单次撤稿量最多,单个期刊撤稿总量最多,中国学者遭集体撤稿总量最多”的一系列记录,这次撤稿风波也使得中国学者在国际上的学术声誉遭受重创。鉴于今年年初“翟天临事件”再一次使学术不端行为映入大众眼帘,于是各大高校相继发出《联合宣言》,高呼严厉打击学术不端行为,内部自纠自查,让学术回归纯粹。伴随着这一季毕业生对一夜间突然升高查重率的郁闷叫苦声,19年5月29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发布了《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行业标准(CY/T174-2019)。各大高校、科研机构也陆续开展了关于学术道德建设,科研诚信培养相关的课程以及讲座。一时间多种措施齐上好像控制住了这个多年来的顽疾,但很快,随着时间推移,后续又有相关学术不端行为被报道出,这时我们再也不能像一开始一样,仅仅把这一切都归于中国高校缺乏对学生的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这一个原因。 有人认为,使中国的学术不端那么难管的原因一个是学术不端这一概念一直难以界定,因为不同的时期对于不同文化学科背景的人们来说学术不端的定义都是有分歧的。第二就是调查代价高,对于部分学术不端难以完全防范,相应的管理策略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有时只能查出过去的不端行为,对于防范未来并没有什么作用。第三就是现在大多都为合作式科研,因此对于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责任划分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行为责任人接受应有的处罚,以至于每次发现学术不端行为最终结果都是“躲过这一阵风声就没事了”,最后不了了之。结果引来更多的人效仿,不仅没有起到管控作用,反而促进了这种行为发生。 作为一个才刚刚涉足科研半步的小白,正准备好好拼搏一番时,却听闻了这么多令人不敢相信的学术不端行为,这中间又涉及了那么多代表你所奋斗领域顶峰的学术大牛,以至于我刚刚才树立起来的科学信仰差点崩塌,真的感觉到非常痛心。当今的科研环境“灌水”现象普遍发生,就我所涉及的生物医学来说,“灌水”的难度低到了什么程度简直不可想象,以至于有人说:生物医学是门玄学,实验做不出来,就P个图,实验做不出来,那就先想结论,已经有了结论,就把数据往结论上做,反正没人看的出来。但真正的科研之路,是漫长、艰苦和枯燥的。学术研究是由人来做的,难免会出现错误,无意的错误可以被改正,这无关学术道德,但有意的错误是存在主观恶意的,违背了学术道德,应该受到相应的舆论谴责和处罚。 人之持身立事,常成于慎,而败于纵。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是科研工作者的立身之本。学术不端,科研失信,不仅践踏了科学尊严,还浪费了相关共同体的时间和资源,损害了国家的科研形象。学术不端是顽疾,但不是绝症,治得好,我们也一定、必须要把它治好,而要做到这些不仅需要相关部门继续发力出台落实监管措施,更需要我们每一个参与学术科研的个体做到洁身自好,谨言慎行,拒绝一些学术不端行为,从决定要做科研那一刻起就杜绝“划水”。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些地方照不到太阳,但只要我们能时刻记得自己最初为什么出发,心里有目的地,那么无论这一路多么曲折,我们也不会迷失在黑暗之中,耐心守得云开,总会看见月明。

首先看学术不端的标准是什么?其次是看学术不端,有哪些表现现象?第三,我们应该坚持什么样的学术标准,并执行。一般来说,学术不端会影响个人的声誉,误导学生,影响学校的声誉。

学术不端的论文案例分析

前有北大翟天临,后有湖大刘梦洁,年前刚爆进去翟天临的学术不端行动,昨天刘梦洁又上热搜了,那末刘梦洁是谁呢?微博上很多人问她,其实她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因为她的学位论文抄袭了一位老师辛勤工作的研究成果,重复了一万多个单词,这构成了学术上的不端行为。他遭到老师的投诉,被学校发现后,他决定取消硕士学位,刘梦洁的导师也被取消了导师资格。大家都在网上说,胡达有一流的态度和一流的责任感.重视学术不端行为并不能掩盖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任何容忍。 由於一年前发生的翟天临事件,今年的大专院校对毕业论文复读率的要求要高得多,很多毕业生不愿意说平均留级率是20%至30%。有些学校要求留级率为5%到10%,让这些学生熬夜修改。其次是刘梦洁事件,处理得非常严重,足以证明现时教育部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正确态度,亦可为每个学位提供很大比例的含金量。难道不是有些人抄袭可以拿到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吗?那些努力工作的人不会徒劳地为别人做嫁衣?可以说,由于这两个人的普及,目前的教育部门已经开始处理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极大地增强了这种教育氛围。我认为这种气氛将来会更加严峻。由于这些坏的例子已经被发现,教育部现在非常重视学术不端行为。 而且由于目前学术上的不端行为,复制粘贴已经形成了许多学生的习惯,什么是Ctrl+C,我认为这种事情应该结束,中国文化是数千万,需要的是一种创新的行为。如果你去把别人的生意变成你自己的生意,而不是别人做这件事,它对社会有什么贡献呢?因此,现在各高校都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编辑认为这是当前复制粘贴风气的一大变化,使每个学生都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2008年10月23日,在学校着手调查贺海波学术不端行为一周后,“新语丝”网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为

首先看学术不端的标准是什么?其次是看学术不端,有哪些表现现象?第三,我们应该坚持什么样的学术标准,并执行。一般来说,学术不端会影响个人的声誉,误导学生,影响学校的声誉。

学术不端行为之我见 每一年的年终总会有一些“新词”出现,用以代表这一年所发生过的“热点”事件。对于马上就要结束的2019年来说,“学术不端”这个词绝对不会被落下。但“学术不端”绝不是2019年才出现的新词,关于这一词最早什么时候出现我们无从得知,也无法考证,但可以这样说,自从人类有了治学之术,就有“学术不端”出现。然而近几年国内外屡屡爆出的“学术不端”行为着实让人咋舌,而更使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之中又不乏有学术大牛的身影频频出现。前面说“学术不端”渊源已久,那么为什么本应是象征着真理、科学、诚信的学术净土上会一直伴生这样格格不入的“异类”,为什么在这个对其“人人喊打”的时代,这种理应早被灭绝的“异象”却还屡见不鲜,而且呈愈演愈烈之势。 今年年初,“翟博士”一句“不知道什么是知网”的无心之言,却迅速激起热心网友的“好奇心”,感慨于这个时代网络这把双刃剑所拥有巨大力量,很快“翟博士”引以为豪的学术成就就被“好奇的”网友们翻了个底朝天,自此打响了2019年学术不端的“第一枪”。而这一枪不仅打掉了假博士的学霸人设,使“学术不端”进入了大众视野,也开启了今年“学术不端”的链式反应。从三月份到五月份接连爆出的研究生论文抄袭事件一直到最近涉及诸多知名教授、杰青、两院院士的学术丑闻,使得2019年的学术圈的“瓜”越来越大。 那么到底什么是“学术不端”呢?借助网络,可以搜索到很多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解释,综合起来学术不端一般是指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在国际上一般用来指捏造数据(fabrication)、篡改数据(falsification)和剽窃(plagiarism)三种行为。但更广泛的像一稿多投、侵占学术成果、伪造学术履历等行为也可包括进去。学术不端行为在世界各国、各个历史时期都曾经发生过,现在也还发生着,但是像目前的中国这样如此泛滥,以至于严重到快被称为学术腐败的地步,却是罕见的。其表现形式不仅在人数众多、发生频繁,机构多样,而且表现在涉及范围广到了上至院士、教授、下至研究生、本科生的各个层面。 早在两年前,国际权威医学杂志《肿瘤生物学》就将多达107篇的中国医学论文集中撤稿,以至于创下“国外学术期刊单次撤稿量最多,单个期刊撤稿总量最多,中国学者遭集体撤稿总量最多”的一系列记录,这次撤稿风波也使得中国学者在国际上的学术声誉遭受重创。鉴于今年年初“翟天临事件”再一次使学术不端行为映入大众眼帘,于是各大高校相继发出《联合宣言》,高呼严厉打击学术不端行为,内部自纠自查,让学术回归纯粹。伴随着这一季毕业生对一夜间突然升高查重率的郁闷叫苦声,19年5月29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发布了《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行业标准(CY/T174-2019)。各大高校、科研机构也陆续开展了关于学术道德建设,科研诚信培养相关的课程以及讲座。一时间多种措施齐上好像控制住了这个多年来的顽疾,但很快,随着时间推移,后续又有相关学术不端行为被报道出,这时我们再也不能像一开始一样,仅仅把这一切都归于中国高校缺乏对学生的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这一个原因。 有人认为,使中国的学术不端那么难管的原因一个是学术不端这一概念一直难以界定,因为不同的时期对于不同文化学科背景的人们来说学术不端的定义都是有分歧的。第二就是调查代价高,对于部分学术不端难以完全防范,相应的管理策略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有时只能查出过去的不端行为,对于防范未来并没有什么作用。第三就是现在大多都为合作式科研,因此对于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责任划分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行为责任人接受应有的处罚,以至于每次发现学术不端行为最终结果都是“躲过这一阵风声就没事了”,最后不了了之。结果引来更多的人效仿,不仅没有起到管控作用,反而促进了这种行为发生。 作为一个才刚刚涉足科研半步的小白,正准备好好拼搏一番时,却听闻了这么多令人不敢相信的学术不端行为,这中间又涉及了那么多代表你所奋斗领域顶峰的学术大牛,以至于我刚刚才树立起来的科学信仰差点崩塌,真的感觉到非常痛心。当今的科研环境“灌水”现象普遍发生,就我所涉及的生物医学来说,“灌水”的难度低到了什么程度简直不可想象,以至于有人说:生物医学是门玄学,实验做不出来,就P个图,实验做不出来,那就先想结论,已经有了结论,就把数据往结论上做,反正没人看的出来。但真正的科研之路,是漫长、艰苦和枯燥的。学术研究是由人来做的,难免会出现错误,无意的错误可以被改正,这无关学术道德,但有意的错误是存在主观恶意的,违背了学术道德,应该受到相应的舆论谴责和处罚。 人之持身立事,常成于慎,而败于纵。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是科研工作者的立身之本。学术不端,科研失信,不仅践踏了科学尊严,还浪费了相关共同体的时间和资源,损害了国家的科研形象。学术不端是顽疾,但不是绝症,治得好,我们也一定、必须要把它治好,而要做到这些不仅需要相关部门继续发力出台落实监管措施,更需要我们每一个参与学术科研的个体做到洁身自好,谨言慎行,拒绝一些学术不端行为,从决定要做科研那一刻起就杜绝“划水”。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些地方照不到太阳,但只要我们能时刻记得自己最初为什么出发,心里有目的地,那么无论这一路多么曲折,我们也不会迷失在黑暗之中,耐心守得云开,总会看见月明。

学术不端分析与防治论文

如何避免学术不端:

一、保持原创性

二、严禁抄袭和作弊

三、注意小组合作时的规定

四、避免粗心或过度依赖

最近,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梁颖教授论文造假及学术不端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因为这不是个例,是教育界普遍现象的一个代表。人们都在问:科研和学术界到底怎么了?老人摔倒了不敢扶;学术造假大家都心知肚明而没人揭露;有毒食品人人喊打却无法禁止;西安李甜“董事长”横空出世。种种社会乱象成了一团乱麻,人们批判不时出现的丑恶现象,指责他人的种种恶行,但谁又能说自己是完全清白的?我们引以为豪的传统文化的底蕴哪去了?痛定思痛,普遍认为学术造假的根源在于人才评价机制过于偏颇,“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致使那些急于出人头地的人不顾道义廉耻,铤而走险。其实这“四唯”还算是公正一些的硬指标,是消除不了的,即便消除了,可能更大的危机又要出现。

文 | 杨吉德

如果某一个社会层面出了问题,可以从机制上解决;要是所有层面上都出现了问题,就不是从机制上能解决的了,就需要从思想体系上找原因了。

思想体系的根源在于传统思想,因为它根植于人们的内心、作用于社会,形成长期的积淀。传统思想和现实相抵触时,人们的思想意识就会出现无序或颠倒。从西汉董仲舒“独尊儒术”至今,传统思想的核心依然是儒家思想,那么儒家思想与社会现实到底有什么关系和作用?我们以往所有的分析都过于肤浅和片面,能够揭示其本原的只有老子。细读老子在《道德经》第38章中的一段话,才能抽丝剥茧似的厘清社会乱象下面掩盖的实质,才能找到社会乱象的根源所在。

原文;“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

问:“‘失道而后德’:失去了道,便崇尚以德治国。到底什么是道?什么是德?为什么崇尚德就意味着失去了道?”

答:“道是人们习以为常、自觉遵守的社会规则。德是由道派生出来的主观意识,是通过行为模范显示出来的思想品德。常言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个规矩就是道;这个方圆就是德。没有了规矩,就难以画出方圆;没有了道,就难以形成普遍践行的公德。原有的社会秩序和社会规则一旦被破坏,相应的思想意识也就随着慢慢消失了,习惯于传统思维方式的人们只好把这些思想意识化身为模范去宣扬,希望社会重新回到有序的轨道上来,这就是崇尚德的原因。其实这是很难实现的。举个例子说,过去人们都诚实,言出必行,因为他们认为信用大如天,只有诚信才能立足;如果现在人们都造假,损人利己,是因为他们崇尚利益大如天,只有不择手段地造假才能获得最大利益。你让造假的变成诚实,怎么可能呢,他们的利益又怎么实现呢?所以没有道的德是虚假的,德名越大,虚假的成分就越多。必须解决了道的问题,真正的德才会出现。”

问:“‘失德而后仁’:没有了社会公德,便宣扬仁爱思想。用情感上的亲爱关系能取代社会公德吗?”

答:“社会公德有两种,一是自上而下的推行某种范式,要求人们去遵守,此容易造成虚假盛行,因为满足了上面的要求就皆大欢喜了,很容易出现假公济私和弄虚作假现象;二是由道化生为公德,反映了社会契约精神,整个社会人人都自觉遵守,因为不去遵守就会侵害到别人的理念,而受到众人的谴责。而仁是在某个特定环境中的德行,我亲近你,你也亲近我,容易形成狭隘的团体意识,从而失去了普世原则。推行仁爱,仁的思想越浓厚,离道的境界就越远。”

问:“‘失仁而后义’:失去了仁爱,然后便提倡正义。仁和义区别在哪里呢?”

答:“仁的核心是友爱,前提是互相信任,这就要求有一个相近的评价体系。如果你对一个坏人或表示仁爱,岂不是愚蠢的表现!当原有的社会体系受到破坏,新的社会体系还没有建立,人们的思想观念没有处在同一个评价体系中,仁没有了实质内容,也就失去了它的存在价值。没有了仁爱,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人们便希望正义出现,用正义的力量驱除邪恶。其实正义和邪恶的评判此一时、彼一时,不同的利益集团会得出不同的诠释,而弱肉强食才是乱世的永恒法则。”

问:“‘失义而后礼’:世界上没有了正义,然后人们才崇尚礼仪。礼仪可以产生和谐,你尊敬我,我也尊敬你,你好我好,大家都好!我觉得礼仪就是面子工程。”

答:“有正义就有非正义,要主张正义,就要进行斗争。追求正义的精神一旦消失,大家就不会再区分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非正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家面子上过得去就行。礼仪就成了人们自保的手段,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投桃报李;阳奉阴违。在温文尔雅的背后,谁知道藏有多少私心呐。”

问:“‘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提倡礼仪,反映了忠、信观念对社会作用的浅薄,而且也是乱世的开端。我觉得道、德、仁、义、礼对社会产生的作为就像从山顶到山根,越走越向下,但也实属无奈之举。关键是人们要认识到这些不同思想范畴的利弊在哪里,不能宗教式的盲目崇拜,更不能拿来糊弄不明就里的人。”

答:“是的,人与人之间讲究礼仪是很正常的,也是必须的。而‘礼’一旦上升到崇尚程度,说明社会没有了正义感,人们需要用‘礼’来补这个缺口,希冀用‘礼’来维系社会的稳定,集团和圈子便成了自己的护身符。之所以说其为‘乱之首’,是讲人们之间的联合和争斗不是围绕着正义和非正义,而是围绕着各自利益的得失,互相利用,共同造假。虚伪的礼仪掩盖了深层次的矛盾,导致各种关系错综复杂,社会变得越来越乱,典型案例不断出现,但谁也不知道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问:“‘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前面所讲的以仁、义、礼、忠、信为标志的学说,使深刻的道变成了枝节上的华丽外表,也标志着愚钝教化的起始。如果人们崇尚仁、义、礼、忠、信,国家不就好管理了吗,为什么被称为愚钝呢?”

答:“这就是道和华的区别。道是不可见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进化的。常言说:理是死的,人是活的。这是形容认死理的人。任何一个理论都有其产生的特定环境,环境改变了,这个理论就可能过时了。岁月是前行的,社会是发展的,你让世世代代的人都去认过去的死理,就相当于社会发展了,人依然停留在旧的时代没改变,不是愚是什么?道就生长在人们的心里,一点也不美丽,你一旦看到它美丽的外表,就不是道的本身了。再往深里下讲,道是人心的聚合点,是以人为本体;如果变成以理论为本体,人变成了附属,整个社会就进入到虚假、混乱的意识状态,人们的言行,只是逢场作戏而已。用适合时代的道,推行新时代的德,才是化解各种矛盾的根本方法。如果出现了重大问题,也可以用倒推的方法,就知道在道、德、仁、义、礼哪一个层面上应该纠正了。”

学术写作注意事项:

一、结构

二、基调

三、措辞

四、语言

首先要理解学术不端的根本原因。这种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是学术不端的结果能够得到远超需要承担责任的利益。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如果给你个机会一夜成名,让你突然名声鹊起,甚至得到国家各种基金资助你也可能铤而走险做出这类事。我国最近正在出台相应政策,严查学术不端,此外慢慢开始废除唯文章论,要从各个方面评价一个学术工作者的成就,不能只看文章数量和影响因子。可能现在国内学术氛围还有待提高,但随着我国的发展,这种现象肯定会慢慢被杜绝,还国内一个良好的科研环境,摸着石头过河,就必须先让子弹飞一会儿。

论文分析护理研究中不端行为

首先是抄袭,剽窃他人的劳动成果,虚伪至极。其次是伪造,伪造实验数据,伪造证据文档,完全没有实事求是的精神。第三,学术过度行政化、商业化,沦为为利益集团服务的工具。

确认被举报人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①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②篡改他人研究成果③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④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⑤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⑥有偿发表论文、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为他人代写论文的⑦其他严重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根据相关学术组织或者高等学校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行为的。

主要有剽窃、伪造、篡改,具体表现如下:

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包括捏造数据支撑学术研究成果,搞虚假命题、虚假研究,照搬照抄他人研究成果。

研究生论文学术不端处理办法

多年前的学术不端的处理方法: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可以直接向学术造假学生的学校举报,可以联系对方所在学院或者学校的研究生院本科生院。

一般学校都会比较重视学术造假的事件,对方学校会调查取证,然后根据你提供的证据约谈学生。并严肃处理,当然如果证据不足是另一回事。如果学校不解决,可以向教育部学位中心举报。

简介

学术不端是指学术界的一些弄虚作假、行为不良或失范的风气,或指某些人在学术方面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败坏学术风气,阻碍学术进步,违背科学精神和道德,抛弃科学实验数据的真实诚信原则,给科学和教育事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极大损害学术形象的丑恶现象。

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是现今学术体制中学术行政化的衍生现象所造成的,应当及时、有效制止这种现象的发生。

出刊了吗?上网了吗?如果已经上网的话,现在撤稿是在论文主页有一个撤稿说明,并不是完全看不见你的文章。如果还没上网,只是出刊的话,可以给杂志社沟通一下,不上网。如果还没出刊,那就及时联系。按照常理说这本期刊需要课题,那期刊质量应该还行,就会有其他人看这本期刊,如果很水,那也基本没人发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已于2016年4月5日经教育部2016年第14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部长2016年6月16日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术不端行为是指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第三条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应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与惩戒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教育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制定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对所主管高等学校重大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机制,建立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报与相关信息公开制度。第五条 高等学校是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高等学校应当建设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建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依据本办法完善本校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规则与程序。高等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风建设方面的作用,支持和保障学术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第二章教育与预防第六条 高等学校应当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建立科学公正的学术评价和学术发展制度,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不骄不躁、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学生在科研活动中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第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将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作为教师培训和学生教育的必要内容,以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应当进行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和指导,对学生公开发表论文、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学术诚信要求,进行必要的检查与审核。第八条 高等学校应当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建立对学术成果、学位论文所涉及内容的知识产权查询制度,健全学术规范监督机制。第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在合理期限内保存研究的原始数据和资料,保证科研档案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高等学校应当完善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程序,结合学科特点,对非涉密的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学术成果的基本信息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第十条 高等学校应当遵循学术研究规律,建立科学的学术水平考核评价标准、办法,引导教学科研人员和学生潜心研究,形成具有创新性、独创性的研究成果。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教学科研人员学术诚信记录,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课题立项、人才计划、评优奖励中强化学术诚信考核。第三章受理与调查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应当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受理社会组织、个人对本校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及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有条件的,可以设立专门岗位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学术诚信和不端行为举报相关事宜的咨询、受理、调查等工作。第十三条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二)有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三)有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高等学校应当视情况予以受理。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调查处理。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受理机构认为举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受理决定,并通知举报人。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第十六条 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后,应当交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调查。学术委员会可委托有关专家就举报内容的合理性、调查的可能性等进行初步审查,并作出是否进入正式调查的决定。决定不进入正式调查的,应当告知举报人。举报人如有新的证据,可以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应当进入正式调查。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决定进入正式调查的,应当通知被举报人。被调查行为涉及资助项目的,可以同时通知项目资助方。第十八条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应当组成调查组,负责对被举报行为进行调查;但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简单的被举报行为,也可以采用简易调查程序,具体办法由学术委员会确定。调查组应当不少于3人,必要时应当包括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指派的工作人员,可以邀请同行专家参与调查或者以咨询等方式提供学术判断。被调查行为涉及资助项目的,可以邀请项目资助方委派相关专业人员参与调查组。第十九条 调查组的组成人员与举报人或者被举报人有合作研究、亲属或者导师学生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二十条 调查可通过查询资料、现场查看、实验检验、询问证人、询问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等方式进行。调查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委托无利害关系的专家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就有关事项进行独立调查或者验证。第二十一条 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应当认真听取被举报人的陈述、申辩,对有关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核实;认为必要的,可以采取听证方式。第二十二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为调查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协助。举报人、被举报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第二十三条 调查过程中,出现知识产权等争议引发的法律纠纷的,且该争议可能影响行为定性的,应当中止调查,待争议解决后重启调查。第二十四条 调查组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的确认、调查过程、事实认定及理由、调查结论等。学术不端行为由多人集体做出的,调查报告中应当区别各责任人在行为中所发挥的作用。第二十五条 接触举报材料和参与调查处理的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举报人、被举报人个人信息及调查情况。第四章认定第二十六条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应当对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必要的,应当听取调查组的汇报。学术委员会可以召开全体会议或者授权专门委员会对被调查行为是否构成学术不端行为以及行为的性质、情节等作出认定结论,并依职权作出处理或建议学校作出相应处理。第二十七条 经调查,确认被举报人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一)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六)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七)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第二十八条 有学术不端行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一)造成恶劣影响的;(二)存在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的;(三)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四)有组织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五)多次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六)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第五章处理第二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认定结论和处理建议,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职权和规定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一)通报批评;(二)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三)撤销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四)辞退或解聘;(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同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获得有关部门、机构设立的科研项目、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等利益的,学校应当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当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第三十条 高等学校对学术不端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载明以下内容:(一)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二)经查证的学术不端行为事实;(三)处理意见和依据;(四)救济途径和期限;(五)其他必要内容。第三十一条 经调查认定,不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据被举报人申请,高等学校应当通过一定方式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举报人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举报不实或者虚假举报,举报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属于本单位人员的,高等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不属于本单位人员的,应通报其所在单位,并提出处理建议。第三十二条 参与举报受理、调查和处理的人员违反保密等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其他处理。第六章复核第三十三条 举报人或者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高等学校提出异议或者复核申请。异议和复核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第三十四条 高等学校收到异议或者复核申请后,应当交由学术委员会组织讨论,并于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学校或者学术委员会可以另行组织调查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调查;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复核决定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异议或者申请复核的,不予受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七章监督第三十六条 高等学校应当按年度发布学风建设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第三十七条 高等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推诿塞责、隐瞒包庇、查处不力的,主管部门可以直接组织或者委托相关机构查处。第三十八条 高等学校对本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未能及时查处并做出公正结论,造成恶劣影响的,主管部门应当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进行通报。高等学校为获得相关利益,有组织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主管部门调查确认后,应当撤销高等学校由此获得的相关权利、项目以及其他利益,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科特点,制定本校学术不端行为查处规则及处理办法,明确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标准。有关规则应当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四十条 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对直接受理的学术不端案件,可自行组织调查组或者指定、委托高等学校、有关机构组织调查、认定。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的处理,根据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教育系统所属科研机构及其他单位有关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此前发布的有关规章、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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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研究生学术不端分析论文
  • 学术不端的论文案例分析
  • 学术不端分析与防治论文
  • 论文分析护理研究中不端行为
  • 研究生论文学术不端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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