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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学术不端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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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学术不端的论文

道德方面:1、抄袭违背了基本的学术修养和伦理,违背了诚信、严谨的学风,败坏社会道德;2、抄袭降低了大学生的整体社会公信力,使得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有所顾虑,从而加大了大学生的就业成本。3、抄袭将导致不正之风在学校蔓延,加大学校的教育和监管难度。法律方面: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抄袭属于侵权行为,会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严重时可能还会承担刑事责任。个人认为抄袭主要影响还是在社会道德层面上的,毕竟现在的免费论文这么多,网络这么发达。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湖南大学因为一起不可思议的硕士论文抄袭事件,上了热搜。11月3日深夜,湖南大学通过官微发布了一则《关于陈杰硕士学位论文涉嫌学术不端的核查说明》,证实其2016届软件工程硕士毕业生陈某的学位论文,构成学术不端。

经查,陈杰的硕士学位论文《面向新媒体的新闻缩写关键技术研究》构成学术不端。依据相关规定,已撤销陈杰硕士学位,取消其导师唐克龙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论文全文抄袭学子的学位被取消,导师带研究生的资格被取消,看起来都被处理了,大快人心。但是作为一次如此明显、如此恶劣的一个全文抄袭案子,有责任的不止是学生和导师,学校的监管部门、监管领导又做啥去了?

“经过3个月的审查程序,已经得到该校学位评定会认定,已做出撤销陈某硕士学位,并取消其导师的导师资格的决定。”张华平在另一条“补充说明” 的微博表示,该所著名南方985高校尚未作出正式道歉,未发表正式文件或公告。

学位,是对学生十几年如一日的学习成果的一种肯定,伴随获得学位背后的学术公平问题也引起全社会关注。社会的发展,以后备人才为基础,而教育公平是人才培养的保障,学术公平是成就人才的方向。

对每一位大学生、研究生甚至是博士生来说,论文作品都是自己学术生涯中宝贵的知识财富,其中每一份成绩,每一句话语,都是自己通过付出辛劳和汗水而得,成绩有限但知识无价,学术成果的神圣性不容侵犯,国内学术界这一片净土仍需守护。

湖南大学坚持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将深刻反思,加强管理,绝不姑息。但抄袭年年有,湖南大学的这个最厉害,别人抄袭都是掐头断尾,从多篇稿子中选来选去,生怕人发现,这个研究生却全文照抄不误,还轻易地获得了学位。

完善查重机制,运用约束手段,让造假者处处受限,一经发现绝不姑息;另一方面加大论文科学评价制度建设,加强学生老师道德素养建设,用制度来保驾护航,构建起不会抄,不能抄,不敢抄的风气。

这件事情最终的处理结果就是对他的学位资格全部都选择取消,而且还取消了他导师的资格。

最终这个大学生被开除了学籍,而且也拒绝给他颁发相关的证书了,他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关于学术不端的论文

关于学术不端一般是怎么查出来的内容如下:

通过将论文电子版导入中国知网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简称TMLC)中,检测系统会以《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为全文比对数据库进行快速检测,一段话与数据库中文献相似度达到一定程度(连续13个字抄袭或相似),即判定与他人重复,一旦整篇文章重复比例超过一定百分比,即判定为抄袭。

知网查重包括,论文正文、原创说明、摘要、图标及公式说明、参考文献、附录、实验研究成果、结语、引言、专利、文献、注释,以及各种表格。大多数高校在每年毕业季时,都会统一发通知说明学校的毕业论文规范和查重说明,学校会统一下发论文样式等内容,一般会详细说明查重的范围。要是学校有具体的要求,那提交到学校的时候必须按照学校所要求的来。

选择知网查重系统,用户在百度浏览器中输入,进入知网查重官方网站,在查重首页中用户点击下图所示的地方,随后用户需要根据自己的论文特性确定选择一个合适的知网查重系统。

用户在选择查重系统之前,需要仔细查看每个查重系统中的描述,如本科论文查重时,用户需要选择知网本科PMLC查重系统,并且论文字符数需要在6万字符以内,否则将无法正确上传论文。

学术规范是学术的生命线。学者必须要按照学术规范从事学术研究,而不可随心所欲题“想法”。如果仅仅是提“想法”,没有被证明的“想法”,仅仅是一个假设而已。一个假设性的观点决不能代表一种学术水平。只有用理论方法进行了符合逻辑的证明之后,如果这个“想法”具有创新性同时又符合学术逻辑,那么这个“想法”才转变为学术观点,这个观点就代表了学者的学术水平。当前,社会的浮躁也同样渗透到学术领域,使学者不再沉寂与象牙塔,而是通过学术论文的大跃进而成就自己的虚名,从而获得各种各样的学术荣誉和学术奖项,最终捞取相应的学术地位。结果,有的就不折手段,通过各种学术不断行为和学术腐败进行学术制假造假。当前,学术不断、学术制假造假行为在论文上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抄袭剽窃 或抄袭观点,或抄袭材料,或抄袭段落,或抄袭文献,或将别人的文章略作改动整体性剽窃,或仅仅是把题目改动署上自己的名字。 2.强行在他人成果上署名 这主要有一下几种情形:一是导师与学生的关系,导师规定学生发表文章必须把导师的名字署上,甚至要求署名第一作者,但导师并没有审阅文章,一旦文章被人举报,导师就千方百计回避;或者公然宣称自己不知道,是学生自作主张署上的。二是上下级同事关系,尤其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或者是下级刻意为领导捉刀代笔;或者是上级借用行政权力强行要求。 3.篡改文献和数据、故意断章取义。 这主要是不愿意去核对数据和文献,而自己的论文可能又特别需要这样一组数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结果只好对边缘有数据进行为我所用地篡改,或对文献的观点进行刻意地曲解,或断章取义地引用,以迎合自己研究的需要。 4.注释有误或做“伪注”。如前面所说的张冠李戴。 5.低水平重复 不愿意去阅读文献,因而不知道学术发展动态,导致自己的研究在重复着前人的研究,甚至重复着同辈学人的研究。 6.转引二手文献并且未核对导文献,导致以讹传讹。 7.只引证自己的论文,自我吹嘘。 8.阅读中文文献却引用外文表达文献,结果弄巧成拙。 9.源于外文书刊却译成中文,结果牛头不对马嘴。 10.转引外文注释却不注明原出处,让人难以查找原文献,难以辨认其真伪。 11.一稿多投,有的甚至是略作一点“乔装”后就投给不同的多家刊物。

关于学术不端的议论文

“狗不以善吠为良,人不以善言为贤。” 意思是说:狗,不因为它善叫就认为是好狗;人,不因为他能说会道就是贤人。庄子借这句话警示我们,不能把是否“善言”当作评判是否贤能的标准。 当全家人在沉睡的时候,有小偷光临,此时需要有一条善吠的狗;当主人遇到危险时,需要有一条善吠的狗.人在搭构人际关系的时候需要有一张会说话的嘴,当有时处于尴尬场面的时候需要一张灵巧的嘴……我认为“狗以善吠为良,人以善言为贤”,但是其前提必是一个“善”字方可如此而言。(注:善:指的是其言真且诚,不为一己之私而言。) 战国时期,邹忌形态昳丽,问其妻妾及客说:“我与城北徐公相比,谁美?”他们都回答:“你比城北徐公美的多。”一日,徐公来访,邹忌自认为不如徐公美。暮寝而思之曰:“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邹忌由己及人,入宫朝见齐威王曰:“臣诚知不如徐公美。臣之妻私臣;臣之妾畏臣;臣之客欲有求于臣,皆以美于徐公。今齐,地方千里,百二十城。宫妇左右,莫不私王;朝廷之臣,莫不畏王;四境之内,莫不有求于王。由此观之,王之蔽甚矣。”邹忌巧言进谏,不失为一个善言之人。他善言,令齐王广开言路,战胜于朝廷,利国利民,可称为贤人。 “晏子使楚。楚人以晏子短,为小门于大门之侧而延晏子。晏子不入,曰:‘使狗国者,从狗门入。今臣使楚,不当从此门入。’傧者更道,从大门入。见楚王。王曰:‘齐无人耶,使子为使?’晏子对曰:‘齐之临淄三百闾,张袂成阴,挥汗成雨,比肩继踵而在,何为无人!’王曰:‘然则何为使子?’晏子对曰:‘齐命使,各有所主。其贤者使使贤主,不肖者使使不肖主。婴最不肖,故宜使楚矣!’这个寓言故事,表现了晏子的机智敏捷、能言善辩的才干,表现了他热爱祖国、维护祖国尊严的可贵品质。如果晏子不是善言之人,如何维护祖国尊严? 倘若邹忌、晏子不是善言之人,即便有赤胆忠心,也不能使齐国战胜于朝廷、保全齐国的尊严。 不过,庄子所言亦不无道理。观古今历史有多少巧舌如簧的奸诈小人。自古以来,奸诈小人多是善言者,其善言,但言非良语。善言者而非贤者,不在少数。历朝历代,奸臣当道之时,小人弄权,小人伶牙俐齿,混说黑白是非,祸国殃民,如何称的上是贤人呢? 我并无反对庄子之言,我所讲的“狗以善吠为良,人以善言为贤”是以“善”字为先。一个人所讲的是良善之言,其人定是良善之人,又善于言辞,当称为“贤”。

中国有许多方面名列世界前茅,比如食品造假案的数量、被双规的贪官数量、偷税漏税者的数量、电信数量等等。还有一个世界之最,那就是学术造假的数量了。许多报道显示,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学术造假的重灾区。这方面的惊人大案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

国内对学术造假的处罚

2014-04-17《中国青年报》消息: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局副局长陈越披露,从1999年到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立案调查学术不端案件204件,即每年20件。当然,肯定还有更多的造假事件没有被发现。而近年来,光网上曝光的学术造假案例每年就有数百起。

那么,针对这些假造者,有什么处罚?

在204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立案调查学术不端案件中,受处罚的共有318人次,其中终止撤销项目的有100人次,69人次受到书面批评,58人次受到内部通报批评,19人次受到国家自然基金委“最严重的处罚”——通报批评,也就是网上公布。鲜有被纪律处分,更不用说到法制层面。即使处分,往往也是只打小苍蝇不打老虎。

例如:2003年2月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院长陈进教授首先号称发明了“汉芯一号”(后来证实是造假),并借助“汉芯一号”取得的名誉,陈进又申请了数十个科研项目,取了高达上亿元的科研基金。陈进利用中国亟待研发高性能芯片的期盼,取了巨额资金和荣誉,使原本该给国人带来自豪感的“汉芯一号”,变成了一起让人瞠目结舌的重大科研造假事件。

国家发改委决定终止陈进负责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执行,追缴相关经费。上海交大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经研究决定:撤销陈进上海交大微电子学院院长职务;撤销陈进的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解除其教授聘用合同。

外国如何处理学术造假案例

案例一: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前助理生物医学教授韩东杓(Dong-Pyou Han)在2008年的科研成果“发现兔子体内产生艾滋病病毒抗体”被学术界认为是重大成果,也因此获得美国卫生研究院1000万美元研究经费。后来人被揭发,确认韩东杓将人体免疫球蛋白G注入兔子血清伪造实验数据。韩东杓被校方辞退。美国负责调查NIH基金学术不端的科研诚信办公室,更禁止他在未来三年接收联邦基金资助。

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美国《联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政策》规定了三种行政处罚方式,其中最重的是终止资助、禁止申请国家课题项目。换言之,韩东杓所受惩处是研究诚信办公室对普通造假资金行为所给予的最重处理。然而,事情还未结束。

2014年6月,韩东杓因伪造研究数据、提交不实报告以获得政府资助等联邦项重罪被起诉,最终获刑57月,罚款720万美元,出狱后还要接受3年的管制。

案例二:2006年,美国伯灵顿市佛蒙特大学医学院的副教授艾里克·波赫尔曼,因申请NIH基金使用了虚假数据,被伯灵顿地方法庭判刑1年零1天。

案例三:2009年,科隆检察机关公布了德国近100名涉嫌学术造假的教授名单,指控他们为不合格学生获得博士学位提供方便,最后,众多教授被判处3年半有期徒刑。

案例四:被大家熟知的则是韩国黄禹锡干细胞造假事件。“韩国克隆之父”黄禹锡不但被解除了教授职务,还因欺诈、挪用公款罪以及违反《生命伦理法》等,被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缓期两年执行。

我国对学术造假处罚的两种观点

如何处罚学术造假者?中国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

严惩派:这一派认为,花费国家的税收进行学术造假,除了道德败坏外,它已经是对公共财产的侵犯,其性质与小偷、贪污相同。除此之外,学术造假还有对人类的长期危害,因为假论文被他人引用后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比如,一种假的治疗方案可能会危及病人的生命。所以,中国应该像西方国家一样,严惩学术造假者。不但要追回他们浪费的国家经费,还要加倍罚款,情节严重的要动用刑法。

宽容派:这一派人认为,学术造假纯粹是道德问题,应以教育为主,重一点可以进行通报批评,情节十分严重的可以降职或者撤职。

有专家认为,司法对学术的干预要非常慎重。对学术上的是非曲直,不宜也不应由法官作出评判,而应由被赋予惩处权的学术共同体或学术委员会处理。

还有人提出,国家培养一个学术人才不容易,我们不能因为对方有学术造假就一棍子将其打死,而应该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小结

中国虽然已经成为经济总量的世界第二强国,但中国的科研还相当落后,这需要我们国家投入更多的人力与财力进行科技攻关。而学术造假的出现让我们的科研经费浪费了不少。另外,它还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即造假者比诚实者更容易得到升职、加薪、出名。所以,扼制学术造假的势头无疑将有利于中国科技的发展。但这个势头好像有加重的趋势。怎么办?希望大家在下面的留言中建言献策。

学术不端行为之我见 每一年的年终总会有一些“新词”出现,用以代表这一年所发生过的“热点”事件。对于马上就要结束的2019年来说,“学术不端”这个词绝对不会被落下。但“学术不端”绝不是2019年才出现的新词,关于这一词最早什么时候出现我们无从得知,也无法考证,但可以这样说,自从人类有了治学之术,就有“学术不端”出现。然而近几年国内外屡屡爆出的“学术不端”行为着实让人咋舌,而更使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之中又不乏有学术大牛的身影频频出现。前面说“学术不端”渊源已久,那么为什么本应是象征着真理、科学、诚信的学术净土上会一直伴生这样格格不入的“异类”,为什么在这个对其“人人喊打”的时代,这种理应早被灭绝的“异象”却还屡见不鲜,而且呈愈演愈烈之势。 今年年初,“翟博士”一句“不知道什么是知网”的无心之言,却迅速激起热心网友的“好奇心”,感慨于这个时代网络这把双刃剑所拥有巨大力量,很快“翟博士”引以为豪的学术成就就被“好奇的”网友们翻了个底朝天,自此打响了2019年学术不端的“第一枪”。而这一枪不仅打掉了假博士的学霸人设,使“学术不端”进入了大众视野,也开启了今年“学术不端”的链式反应。从三月份到五月份接连爆出的研究生论文抄袭事件一直到最近涉及诸多知名教授、杰青、两院院士的学术丑闻,使得2019年的学术圈的“瓜”越来越大。 那么到底什么是“学术不端”呢?借助网络,可以搜索到很多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解释,综合起来学术不端一般是指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在国际上一般用来指捏造数据(fabrication)、篡改数据(falsification)和剽窃(plagiarism)三种行为。但更广泛的像一稿多投、侵占学术成果、伪造学术履历等行为也可包括进去。学术不端行为在世界各国、各个历史时期都曾经发生过,现在也还发生着,但是像目前的中国这样如此泛滥,以至于严重到快被称为学术腐败的地步,却是罕见的。其表现形式不仅在人数众多、发生频繁,机构多样,而且表现在涉及范围广到了上至院士、教授、下至研究生、本科生的各个层面。 早在两年前,国际权威医学杂志《肿瘤生物学》就将多达107篇的中国医学论文集中撤稿,以至于创下“国外学术期刊单次撤稿量最多,单个期刊撤稿总量最多,中国学者遭集体撤稿总量最多”的一系列记录,这次撤稿风波也使得中国学者在国际上的学术声誉遭受重创。鉴于今年年初“翟天临事件”再一次使学术不端行为映入大众眼帘,于是各大高校相继发出《联合宣言》,高呼严厉打击学术不端行为,内部自纠自查,让学术回归纯粹。伴随着这一季毕业生对一夜间突然升高查重率的郁闷叫苦声,19年5月29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发布了《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行业标准(CY/T174-2019)。各大高校、科研机构也陆续开展了关于学术道德建设,科研诚信培养相关的课程以及讲座。一时间多种措施齐上好像控制住了这个多年来的顽疾,但很快,随着时间推移,后续又有相关学术不端行为被报道出,这时我们再也不能像一开始一样,仅仅把这一切都归于中国高校缺乏对学生的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这一个原因。 有人认为,使中国的学术不端那么难管的原因一个是学术不端这一概念一直难以界定,因为不同的时期对于不同文化学科背景的人们来说学术不端的定义都是有分歧的。第二就是调查代价高,对于部分学术不端难以完全防范,相应的管理策略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有时只能查出过去的不端行为,对于防范未来并没有什么作用。第三就是现在大多都为合作式科研,因此对于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责任划分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行为责任人接受应有的处罚,以至于每次发现学术不端行为最终结果都是“躲过这一阵风声就没事了”,最后不了了之。结果引来更多的人效仿,不仅没有起到管控作用,反而促进了这种行为发生。 作为一个才刚刚涉足科研半步的小白,正准备好好拼搏一番时,却听闻了这么多令人不敢相信的学术不端行为,这中间又涉及了那么多代表你所奋斗领域顶峰的学术大牛,以至于我刚刚才树立起来的科学信仰差点崩塌,真的感觉到非常痛心。当今的科研环境“灌水”现象普遍发生,就我所涉及的生物医学来说,“灌水”的难度低到了什么程度简直不可想象,以至于有人说:生物医学是门玄学,实验做不出来,就P个图,实验做不出来,那就先想结论,已经有了结论,就把数据往结论上做,反正没人看的出来。但真正的科研之路,是漫长、艰苦和枯燥的。学术研究是由人来做的,难免会出现错误,无意的错误可以被改正,这无关学术道德,但有意的错误是存在主观恶意的,违背了学术道德,应该受到相应的舆论谴责和处罚。 人之持身立事,常成于慎,而败于纵。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是科研工作者的立身之本。学术不端,科研失信,不仅践踏了科学尊严,还浪费了相关共同体的时间和资源,损害了国家的科研形象。学术不端是顽疾,但不是绝症,治得好,我们也一定、必须要把它治好,而要做到这些不仅需要相关部门继续发力出台落实监管措施,更需要我们每一个参与学术科研的个体做到洁身自好,谨言慎行,拒绝一些学术不端行为,从决定要做科研那一刻起就杜绝“划水”。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些地方照不到太阳,但只要我们能时刻记得自己最初为什么出发,心里有目的地,那么无论这一路多么曲折,我们也不会迷失在黑暗之中,耐心守得云开,总会看见月明。

一段时间以来,揭露国内高校学界学术不端行为的报道连续不断,多位专家、学者牵涉其间。 关于学术不端行为最早的定义大约可追溯至1992年。当时,美国国家科学院、国家工程院和国家医学研究院组成的22位科学家小组将学术不端行为定义为在申请课题、实施研究报告结果的过程中出现的捏造、篡改或抄袭行为 。在我国,学术不端行为的应用范围更为广泛,指的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出现的违背科学共同体行为规范、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或其他违背公共行为准则的行为,其中“其他”不端行为包括不当署名、一稿多投、一个学术成果多篇发表等。长期以来,国内学界对学术不端问题都较为关注,并自觉致力于利用学术界内部力量对其进行治理。但缘何学术不端行为不仅没有得到根治,反而愈加蔓延?笔者有以下几点思考: 其一,学术不端行为是高等教育界诸多问题与矛盾的集中表征。学术不端,并非一个孤立现象,亦非简单的学者个人层面的道德缺失,而是长期以来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的集中表征,是其内部多种矛盾的交集体现。如高校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矛盾、高校科研管理的种种弊端、大学人文教育的缺失等。因此,学术不端行为的治理必须与高等教育的深化改革相呼应。此外,学术不端行为作为矛盾与问题的集中表征,还体现在其揭露与发现方式上。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化举措,学术不端行为的揭露带有相当的偶然性、问题化色彩,通常都是借助于某种问题凸现、矛盾斗争(例如学术争论、职务冲突等)得以公开化。当前学术不端行为揭露中鲜明的“塔尖效应”,即只有具备一定层次高度的对象,其学术不端的揭露才能引起公众的关注,才显得具有“揭露价值”,就很好地解释了为何学术不端行为的揭露对象多集中于学界高层(知名专家、学者)。这样的学术不端揭露往往还会连带出其他方面的诸多问题与矛盾。然而,这仅是冰山一角,学界底层还存在大量的尚未被揭露的隐性学术不端现象。如果说,对于高层学术不端行为的治理能起到敲山震虎之效,那么对于存在于底层的大量不端行为的治理才是治理学术不端的根本所在。 其二,学术不端行为是外部社会过度渗透高等教育的副产品之一。学术不端现象的蔓延与高等教育的社会化进程密切相关。笔者并无意于否定高等教育社会化的正面价值,但大学之所以为大学,其本质在于追求真理的学术取向与学术精神,而不在于成为社会分工体系之普通一员。在外部力量的过度渗透下,高等教育面临着严重的本体性危机,而学术不端行为泛滥就是这种本体性危机的典型表现之一。在大众化进程中,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着来自社会外部力量的全方位渗透。由于高等教育自身尚不成熟,加之教育体制改革的变动不居,高校内部几乎对这种渗透没有任何有效的抵抗。更为遗憾的是,转型之中的中国社会充满了矛盾。这些矛盾一旦过度渗透进高等教育内部,其产生的副作用可想而知。或许,这也是部分学者主张将学术不端行为界定为“学术腐败”,希望给予法律意义上严厉制裁的缘由之一。就此意义而言,学术不端的泛滥是外部力量过度渗透高等教育的副产品,具有一定程度的客观必然性。因而,对其治理不能简单局限于高等教育界内部。如果仅期望通过教育界自身的高度自律,而无外部社会中各种矛盾,包括腐败的有效治理,其效果必将大打折扣。 其三,道德缺失与学术不端行为之间存在双向因果联系。简言之,学术道德的缺失既是学术不端现象的成因,也是其蔓延的结果。国内学界一种较为流行的观点认为:学术道德缺失是当前学术不端行为的主要成因之一。这是一种基于个体心理层面的分析。对于学者个体而言,学术道德或者素养,具有很强的独立性与指导性,一旦养成或定型,将对个体的行为产生巨大的指导作用。但如果仅将二者关系定性为这样一种单向的因果联系则是片面的。道德(或素养)不是先天生成,而是后天养成的,是道德主体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基于一定的主观需求而主动建构的。置身于学术不端行为泛滥的社会环境,学者个体道德的滑坡很难说不是社会环境影响的产物。若将道德滑坡归结为学术不端行为的成因,当然可以得到部分个案的证明。然而这种解释力更多体现在个体层面,对于较大规模的学术失范现象,与其说是学术道德滑坡的结果,倒不如说是学术道德滑坡的诱因。因为在学术不端行为范围较广的情况下,学者个体的道德滑坡得到了外部社会环境的支撑,甚至裹挟。因此,在治理上,以学术道德、学术素养的修炼为核心的道德教育固然十分重要,但简单依赖于道德教育又是不够的。在笔者看来,在日益复杂的现代社会,失去了传统的熟人社会基础,伦理本位远不如制度本位更具有效性。 其四,越轨惯性是学术不端行为难以治理的根源之一。本质上,学术不端行为是一种越轨失范行为。而越轨行为如得不到有效的控制与纠正,就可能导致相关主体形成更大的越轨冲动,放大本身的行为惯性。通俗地说,就是“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一方面,学术不端行为具有隐蔽性强、风险性低的特点。造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揭露必须依赖较强的专业知识背景,加之惩戒环节烈度偏低,相关责任者几乎受不到有力的惩戒。学术不端行为逐步沦为典型的强隐蔽性、低风险性、高收益性越轨行为,进而形成强大的越轨诱致力,这无疑又增加了其行为的惯性。另一方面,学术不端行为具有与政治、经济等外部腐化力量密切关联的趋势。学术不端与外部社会的政治、经济腐化行为同属越轨失范行为,它们之间的相互关联也助长了学术不端行为的惯性。一些学者利用与外部腐化力量的密切关联,结成利益联盟,通过话语权交易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这种跨领域的联盟大大加强了相关越轨群体的自我保护能力与利益驱动力,使得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治理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复杂压力,更加强了相关主体的越轨惯性。对此,有学者提出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治理学术不端。但笔者以为,想要扭转体系层面的越轨惯性,除了有断腕之勇,更要有系统的制度建设。如何从法律、规范等制度层面上健全学术不端行为的治理机制,并落之于实处,将是今后学术不端治理成败的关键所在。

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

近些年来学术作假、抄袭的相关事件不断的增多,学术不端行为开始被学术界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所关注。高校方面类似的事件也层出不穷,其产生的危害、影响足够毁了一个人、一个团队甚至是整个学校的声誉。学术不端行为指科研工作者违反公认的科学规则的行为。各国学者或机构对其范围的界定大致相同。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道德惯例的行为。国际上一般用来指捏造数据、窜改数据和剽窃三种行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危害极大,不仅会导致社会各界对学术研究结果产生怀疑,对学者失去信任,而且还会导致败坏学术风气,进而损害整个学术界的科研与创新能力。因此,迫切需要挖掘学术不端的内在原因,寻找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对策。一、 高校学生的学术不端随着我国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学生的数量随之逐年上升,我国高校学生的学术道德缺失的现象层出不穷,近年来更在各大媒体上高频率曝光到了屡见不鲜的地步。学术诚信的缺失,会造就一大批空有学历,却没有与其相对应的科研能力的所谓的高素质人才。这不仅会影响到学生个人的科研前程,也会阻碍我国科技的发展和进步,甚至影响到整个学术的繁荣和昌盛。因此,认真分析研究生学术诚信失范的原因,有针对性的预防和治理显得极为重要。

如何避免学术不端:

一、保持原创性

二、严禁抄袭和作弊

三、注意小组合作时的规定

四、避免粗心或过度依赖

学术不端行为之我见 每一年的年终总会有一些“新词”出现,用以代表这一年所发生过的“热点”事件。对于马上就要结束的2019年来说,“学术不端”这个词绝对不会被落下。但“学术不端”绝不是2019年才出现的新词,关于这一词最早什么时候出现我们无从得知,也无法考证,但可以这样说,自从人类有了治学之术,就有“学术不端”出现。然而近几年国内外屡屡爆出的“学术不端”行为着实让人咋舌,而更使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之中又不乏有学术大牛的身影频频出现。前面说“学术不端”渊源已久,那么为什么本应是象征着真理、科学、诚信的学术净土上会一直伴生这样格格不入的“异类”,为什么在这个对其“人人喊打”的时代,这种理应早被灭绝的“异象”却还屡见不鲜,而且呈愈演愈烈之势。 今年年初,“翟博士”一句“不知道什么是知网”的无心之言,却迅速激起热心网友的“好奇心”,感慨于这个时代网络这把双刃剑所拥有巨大力量,很快“翟博士”引以为豪的学术成就就被“好奇的”网友们翻了个底朝天,自此打响了2019年学术不端的“第一枪”。而这一枪不仅打掉了假博士的学霸人设,使“学术不端”进入了大众视野,也开启了今年“学术不端”的链式反应。从三月份到五月份接连爆出的研究生论文抄袭事件一直到最近涉及诸多知名教授、杰青、两院院士的学术丑闻,使得2019年的学术圈的“瓜”越来越大。 那么到底什么是“学术不端”呢?借助网络,可以搜索到很多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解释,综合起来学术不端一般是指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在国际上一般用来指捏造数据(fabrication)、篡改数据(falsification)和剽窃(plagiarism)三种行为。但更广泛的像一稿多投、侵占学术成果、伪造学术履历等行为也可包括进去。学术不端行为在世界各国、各个历史时期都曾经发生过,现在也还发生着,但是像目前的中国这样如此泛滥,以至于严重到快被称为学术腐败的地步,却是罕见的。其表现形式不仅在人数众多、发生频繁,机构多样,而且表现在涉及范围广到了上至院士、教授、下至研究生、本科生的各个层面。 早在两年前,国际权威医学杂志《肿瘤生物学》就将多达107篇的中国医学论文集中撤稿,以至于创下“国外学术期刊单次撤稿量最多,单个期刊撤稿总量最多,中国学者遭集体撤稿总量最多”的一系列记录,这次撤稿风波也使得中国学者在国际上的学术声誉遭受重创。鉴于今年年初“翟天临事件”再一次使学术不端行为映入大众眼帘,于是各大高校相继发出《联合宣言》,高呼严厉打击学术不端行为,内部自纠自查,让学术回归纯粹。伴随着这一季毕业生对一夜间突然升高查重率的郁闷叫苦声,19年5月29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发布了《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行业标准(CY/T174-2019)。各大高校、科研机构也陆续开展了关于学术道德建设,科研诚信培养相关的课程以及讲座。一时间多种措施齐上好像控制住了这个多年来的顽疾,但很快,随着时间推移,后续又有相关学术不端行为被报道出,这时我们再也不能像一开始一样,仅仅把这一切都归于中国高校缺乏对学生的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这一个原因。 有人认为,使中国的学术不端那么难管的原因一个是学术不端这一概念一直难以界定,因为不同的时期对于不同文化学科背景的人们来说学术不端的定义都是有分歧的。第二就是调查代价高,对于部分学术不端难以完全防范,相应的管理策略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有时只能查出过去的不端行为,对于防范未来并没有什么作用。第三就是现在大多都为合作式科研,因此对于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责任划分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行为责任人接受应有的处罚,以至于每次发现学术不端行为最终结果都是“躲过这一阵风声就没事了”,最后不了了之。结果引来更多的人效仿,不仅没有起到管控作用,反而促进了这种行为发生。 作为一个才刚刚涉足科研半步的小白,正准备好好拼搏一番时,却听闻了这么多令人不敢相信的学术不端行为,这中间又涉及了那么多代表你所奋斗领域顶峰的学术大牛,以至于我刚刚才树立起来的科学信仰差点崩塌,真的感觉到非常痛心。当今的科研环境“灌水”现象普遍发生,就我所涉及的生物医学来说,“灌水”的难度低到了什么程度简直不可想象,以至于有人说:生物医学是门玄学,实验做不出来,就P个图,实验做不出来,那就先想结论,已经有了结论,就把数据往结论上做,反正没人看的出来。但真正的科研之路,是漫长、艰苦和枯燥的。学术研究是由人来做的,难免会出现错误,无意的错误可以被改正,这无关学术道德,但有意的错误是存在主观恶意的,违背了学术道德,应该受到相应的舆论谴责和处罚。 人之持身立事,常成于慎,而败于纵。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是科研工作者的立身之本。学术不端,科研失信,不仅践踏了科学尊严,还浪费了相关共同体的时间和资源,损害了国家的科研形象。学术不端是顽疾,但不是绝症,治得好,我们也一定、必须要把它治好,而要做到这些不仅需要相关部门继续发力出台落实监管措施,更需要我们每一个参与学术科研的个体做到洁身自好,谨言慎行,拒绝一些学术不端行为,从决定要做科研那一刻起就杜绝“划水”。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些地方照不到太阳,但只要我们能时刻记得自己最初为什么出发,心里有目的地,那么无论这一路多么曲折,我们也不会迷失在黑暗之中,耐心守得云开,总会看见月明。

前有北大翟天临,后有湖大刘梦洁,年前刚爆进去翟天临的学术不端行动,昨天刘梦洁又上热搜了,那末刘梦洁是谁呢?微博上很多人问她,其实她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因为她的学位论文抄袭了一位老师辛勤工作的研究成果,重复了一万多个单词,这构成了学术上的不端行为。他遭到老师的投诉,被学校发现后,他决定取消硕士学位,刘梦洁的导师也被取消了导师资格。大家都在网上说,胡达有一流的态度和一流的责任感.重视学术不端行为并不能掩盖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任何容忍。 由於一年前发生的翟天临事件,今年的大专院校对毕业论文复读率的要求要高得多,很多毕业生不愿意说平均留级率是20%至30%。有些学校要求留级率为5%到10%,让这些学生熬夜修改。其次是刘梦洁事件,处理得非常严重,足以证明现时教育部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正确态度,亦可为每个学位提供很大比例的含金量。难道不是有些人抄袭可以拿到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吗?那些努力工作的人不会徒劳地为别人做嫁衣?可以说,由于这两个人的普及,目前的教育部门已经开始处理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极大地增强了这种教育氛围。我认为这种气氛将来会更加严峻。由于这些坏的例子已经被发现,教育部现在非常重视学术不端行为。 而且由于目前学术上的不端行为,复制粘贴已经形成了许多学生的习惯,什么是Ctrl+C,我认为这种事情应该结束,中国文化是数千万,需要的是一种创新的行为。如果你去把别人的生意变成你自己的生意,而不是别人做这件事,它对社会有什么贡献呢?因此,现在各高校都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编辑认为这是当前复制粘贴风气的一大变化,使每个学生都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关于学术不端的论文的举例

中国多所高校相继卷入学术造假事件。

从造假事件的披露来源地学术打假网站来看,中国存在类似事件的高校绝不仅仅只有这些,关于学术不端、学术腐败、项目造假、论文抄袭等的举报和揭露不胜枚举。

仅2009年中国学术不端的典型案例就有:

2009年3月

●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

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再续聘。

●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被指论文抄袭、一稿多投。

李庆生主动申请对自己的相关论文进行鉴定,结果为“过度引用不当”。

●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被爆剽窃论文。

浙大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

事发后,贺海波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

浙大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

2009年4月

●海南大学年仅38岁的大学教授、博导、学科带头人王凤阳,刚被任命为海南大学农学院副院长,就被卷入“学术造假”的漩涡。

2009年5月

●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某篇硕士学位论文,与南京财经大学2006年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惊人相似,两篇论文整体框架完全一样,除了把地点“江苏”两字替换成“山东”,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事件”。

2009年6月

●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何谓“理论”?》一文被爆涉嫌抄袭。

随后辽宁大学校方表示,该论文第一署名人陆杰荣对此事并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06级在读博士生杨伦承认是自己抄袭,然后才拿给之前的老师陆杰荣署名。

2009年8月

●武汉理工大学64岁的武汉理工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2009年院士候选人周祖德及其学生谢鸣一篇抄袭论文收录在“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学术会议”第一版论文集中,后被查出抄袭后,会议又推出“正式版”,删除了该文。

●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被赖文教授和吴丽丽副教授联名举报其博士学位论文抄袭。

其博士学位论文竟然在没有标明引用的情况下,将早一年毕业的敖海清博士的学位论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连数页粘贴过来,直接把这些论述、分析和数据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雷同文字数高达40%以上。

学术规范是学术的生命线。学者必须要按照学术规范从事学术研究,而不可随心所欲题“想法”。如果仅仅是提“想法”,没有被证明的“想法”,仅仅是一个假设而已。一个假设性的观点决不能代表一种学术水平。只有用理论方法进行了符合逻辑的证明之后,如果这个“想法”具有创新性同时又符合学术逻辑,那么这个“想法”才转变为学术观点,这个观点就代表了学者的学术水平。当前,社会的浮躁也同样渗透到学术领域,使学者不再沉寂与象牙塔,而是通过学术论文的大跃进而成就自己的虚名,从而获得各种各样的学术荣誉和学术奖项,最终捞取相应的学术地位。结果,有的就不折手段,通过各种学术不断行为和学术腐败进行学术制假造假。当前,学术不断、学术制假造假行为在论文上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抄袭剽窃 或抄袭观点,或抄袭材料,或抄袭段落,或抄袭文献,或将别人的文章略作改动整体性剽窃,或仅仅是把题目改动署上自己的名字。 2.强行在他人成果上署名 这主要有一下几种情形:一是导师与学生的关系,导师规定学生发表文章必须把导师的名字署上,甚至要求署名第一作者,但导师并没有审阅文章,一旦文章被人举报,导师就千方百计回避;或者公然宣称自己不知道,是学生自作主张署上的。二是上下级同事关系,尤其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或者是下级刻意为领导捉刀代笔;或者是上级借用行政权力强行要求。 3.篡改文献和数据、故意断章取义。 这主要是不愿意去核对数据和文献,而自己的论文可能又特别需要这样一组数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结果只好对边缘有数据进行为我所用地篡改,或对文献的观点进行刻意地曲解,或断章取义地引用,以迎合自己研究的需要。 4.注释有误或做“伪注”。如前面所说的张冠李戴。 5.低水平重复 不愿意去阅读文献,因而不知道学术发展动态,导致自己的研究在重复着前人的研究,甚至重复着同辈学人的研究。 6.转引二手文献并且未核对导文献,导致以讹传讹。 7.只引证自己的论文,自我吹嘘。 8.阅读中文文献却引用外文表达文献,结果弄巧成拙。 9.源于外文书刊却译成中文,结果牛头不对马嘴。 10.转引外文注释却不注明原出处,让人难以查找原文献,难以辨认其真伪。 11.一稿多投,有的甚至是略作一点“乔装”后就投给不同的多家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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