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亦称“历史学”。是社会科学的一个部门。研究和阐述人类社会发展的具体过程及其规律性的科学。自古以来,世界各国家、各民族出现过许多有名的历史学家,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著作,积累了丰富的历史资料,也表述了各种史学思想、观点以及治史 方法 。这些从不同角度对人类进步所作的记录,乃是人类 文化 遗产的一个重要部分。但是,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历史理论和史学观点,就其主流而言,基本上是从保护剥削阶级利益的立场出发的。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史学的求真与经世关于历史学的论文 范文 。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论史学的求真与经世 全文如下:
求真是史学的学术性的根本原则,经世是史学的社会性的必然要求。求真是经世的基础,经世是求真的提升。古希腊一位学人卢奇安说过:“历史只有一个任务或目的,那就是实用,而实用只有一个根源,那就是真实”(《论撰史》,见《缪灵珠美学译文集》第1卷,第195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这话说得直率而中肯。一位中国学人说得好:“史学成立的经过,当在求真;其存在的理由,则为致用”(《周谷城学术精华录》,第300页,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88年)。如果说,求真乃是史学的生命所在,那末经世则是史学的生命力之社会历史价值的反映。
史学的求真与经世及其辩证统一,是所有正直的史学家所恪守的原则和追求的目标。从史学与社会的关系来看,特别是从史学与社会公众的生活和工作的关系来看,人们认清楚史学的求真与经世及其辩证统一的特点,这不仅标志着史学受到应有的重视,而且标志着人们对现实生活与历史前途的关注和热情。
一求真是史学学术性的根本原则
古今中外,凡是严肃的史学家,都把揭示历史的真相作为自己的职责,尽管他们在这方面的努力所达到的程度有所不同,但是这种意识和努力历来是受到人们尊重的。这种意识和努力,就是历史研究中的求真精神。在中国,春秋末年孔子作《春秋》,只记人事活动,不记诬妄之说,为后世史家树立了求真的榜样。司马迁说孔子“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史记·孔子世家》),也可以表明孔子撰写历史的严肃态度。至于司马迁撰写的《史记》,受到自刘向、扬雄及以后历代名家的高度评价,称其为“实录”(《汉书·司马迁传》)。司马迁所记殷商诸王世系,为新发现之甲骨文证明为确,致使西方学者大为惊叹,认为“中国人有深刻的历史意识”(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中译本第1卷,第88页,袁翰青等译,科学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
中国古代史学求真原则的发展,在思想上和理论上的积累以及在历史撰述上的积累,都十分突出。南朝梁人刘勰《文心雕龙·史传》 总结 了“辞宗邱明,直归南、董”的传统,提出了“文疑则阙,贵信史也”的命题。唐人刘知几《史通》有“直书”专篇,论述了直书的传统及其意义。此后,历代史家都有这方面的论述,而以清人章学诚《文史通义·史德》所论最为深刻。章学诚认为:史德反映了作史者的“心术”,“心术”的最高境界是“尽其天而不益以人”。凡此,表明中国史学之坚守求真原则的一贯传统在思想上、理论上的发展轨迹。同时,这一传统在历史撰述的积累方面也极为丰富。在刘知几之后,具有代表性的历史著作如杜佑《通典》、司马光《资治通鉴》、郑樵《通志》、袁枢《通鉴纪事本末》、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马端临《文献通考》、苏天爵《元朝名臣事略》、王圻《续文献通考》、谈迁《国榷》,以及王世贞、钱大昕、赵翼、王鸣盛、崔述的考史之作等,就总体而言,每一部书都是求真之作。
求真是为了揭示历史的真相。但对史学家揭示历史真相的努力及其成果,不能作绝对的要求。这是因为:第一,客观历史包罗万象、纷繁复杂且已成为过去,任何人都无法完全再现历史。从这个意义看,求真,就是“求”得反映历史主要趋势的本质的“真”。第二,史学家在反映客观历史过程中,其主观意识总是要发挥作用的;因此,史学家撰写出来的历史乃是客观历史同史学家主观意识结合的产物。第三,一般说来,即使是严肃的和正直的史学家,亦难免有知识上、器局上的局限,这种局限无疑是其通往求真道路上的障碍,只是因各人的具体情况不同而可能遇到的障碍大小有异罢了。此外,由于史学同政治的密切关系,故史家的求真,有时还会受到政治的无理干扰或无理政治的干扰而陷于艰难的境地。唯其如此,人们对以往的史学家在求真道路上之所得,都应给予应有的尊重和恰当的评价。
历史撰述的求真原则同任何事一样,也有它的发展过程。先秦时期,史官所“求”的是在当时伦理原则下“书法不隐”的“真”(《左传·宣公二年》),这是当时的“书法”准则。两汉时期,史学有了进步,《史记》突破伦理名分,承认秦、项而作通史,并为项羽立纪以表明项羽在历史中的位置。盛唐刘知几撰《史通》,其中“直书”、“曲笔”两篇专论,是非之分明,言词之严峻,跃然纸上。但他承认维护“名教”是“直道不足”的表现,这也就意味着真正的求真应当突破伦理的障碍而尊重历史事实本身。在这个问题上,宋人吴缜比刘知几又前进了一步,认为事实、褒贬、文采是史书的三个基本要素,主张把对事实的认知和对事实的褒贬区别开来,认为:“若乃事实未明,而徒以褒贬、文采为事,则是既不成书,而又失为史之意矣”(《新唐出纠谬》序)。吴缜的这个见解,不仅强调了事实和褒贬的区别、强调了以事实为基础,同时也表明了事实和褒贬的结合乃是历史撰述所必需的。是否可以认为:强调事实为基础,这是历史撰述求真的第一步;在事实的基础作出恰当的价值判断,这是历史撰述求真的第二步。这就是说,只有事实认知和价值判断的合理的结合,才是近于完全意义上的求真。
二经世是史学社会性的必然要求
史学的经世之旨是伴随着史学的产生而产生的。在中国史学上,至晚在春秋时期的士大夫中间,已十分明确地论述到史学的社会功能。楚国的申叔时认为:学习史书,可以使人“耸善而抑恶”、“昭明德而废幽昏”、“知兴废而戒惧”(《国语·楚语上》)。这是表明史学对于个人修养的重要作用。楚国有位左史倚相,他通晓史籍,“能道训典,以叙百物”,经常向国君讲述历史上的得失成败,使国君不忘记先人创业的艰难(《国语·楚语下》)。这是史学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春秋末年,“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滕文公下》)。这是说的史学所具有的广泛的社会作用。可见,人们很早就认识到史学(或者说史书)对于个人、政治、社会都是非常有用的。从史学与社会的关系来看,人们的这些认识,都折射出社会对史学的要求。
随着历史的发展,社会的这种要求和史学家的这种认识都在不断地提高与丰富。从司马迁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史记·太史公自序》)、“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略考其行事,综其终始,稽其成败兴坏之纪”(《汉书·司马迁传》),到刘知几说的“史之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务,为国家之要道”(《史通·史官建置》),再到龚自珍说的“出乎史,入乎道,欲知大道,必先为史”(《尊史》,见《龚自珍全集》第1辑),反映了约两千年中这一提高与丰富的历程。
史学之所以能够产生社会作用,能够经世,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史学能够延伸人们思考的时间范围,扩大人们视野的空间世界,这就是刘知几所概括的“坐披囊箧,而神交万古,不出户庭,而穷览千载”(《史通·史史建置》)。唐太宗所谓“不出岩廊,而神交千祀以外”,“发挥文字之本,通达书契之源,大矣哉,盖史籍之为用也”(《晋诏修书》,《唐大诏令集》卷81),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第二,由于历史同现实本有天然的联系,因而在悠长的时间和广阔的空间中曾经出现过的人们的活动及其原因与结果,总是会引起今人的关注、回忆和兴趣。如人品的贤佞、国家的安危、朝代的兴亡、政策的得失、社会的治乱、世风的厚薄,以及文化传承及其种种 措施 ,天灾人祸及其应对之方,还有域外诸国的有关情况等等,凡此都对今人有很大的吸引力。
第三,史学不仅给人们提供了悠长、恢宏的思考时空和丰富、纷繁的思考对象,而且可以由此陶冶性情、知理明道、增益智慧,进而积极参与创造美好的现实与未来。这是史学具有永久魅力之所在。元代史家胡三省批评一种重经轻史的错误观点,指出:“世之论者率曰:‘经以载道,史以记事,史与经不可同日语也。’夫道无不在,散于事为之间。因事之得失成败,可以知道之万世无弊,史可少欤?”(《新注资治通鉴》序)那种认为史书只不过是记事、记人而已,这是对史学的一种浮浅认识。反之,通过读史,了解了历史上史事、人物,进而从中认识其始末原委、常理法则,得到启示,有所借鉴,这才是对史学的真正的理解。
史学的经世作用,表现在它的社会功能的诸多方面。以下数端,是比较突出、比较重要的几个方面。
——史学是认识历史的基本途径。人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认识历史,但通过史学认识历史无疑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途径。只有当人们真正认识了历史,才可能继承优秀历史遗产,为现实的历史运动提供借鉴、 经验 、智慧,开辟和创造新的未来。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们通过史学去认识历史,确乎是史学的社会作用中最根本的方面,即所谓“居今识古,其载籍乎!”(《文心雕龙·史传》)历史知识、历史思想、历史经验、历史上的真善美等等,主要是凭借着史学活动来记载、积累和传承的。
——史学对于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这种积极作用以政治、文化、 教育 三个方面最为突出,也最为重要。在政治方面,又以政治决策、历史经验、忧患意识同史学的关系最为密切。从政治决策来看,历史知识、历史参照是重要依据之一。如汉初,汉高祖刘邦命陆贾“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败之国。”后陆贾“乃粗述存亡之征,凡著十二篇”,刘邦大为称赞,命名曰《新语》(《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新语·无为》篇指出:“秦非不欲为治,然失之者,乃举措暴政而用刑太极故也”;认为实行“宽舒”、“中和”之政是非常必要的。这是阐明了秦朝政策的失误,也是为汉初“与民休息”基本国策的确立提供了历史的和理论的根据。从历史经验来看,史学的重要作用之一,是从对历史的记载、描述中,以各种不同的形式总结前人在历史活动中的经验教训作为今人和后人的借鉴。譬如从司马迁在《史记》中以深刻的见解、翔实的材料、精彩的史笔总结秦汉之际的历史经验开始,以后许多“正史”都有所效法,其中往往亦不乏优秀之作。又如司马光主编《资治通鉴》的主旨是:“专取关国家盛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入史,以便于“监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司马光《进资治通鉴表》)。
明清之际王夫之著《读通鉴论》,以其深邃的历史见解,阐述了历史上的种种经验教训,他所总结的“谀臣”是否得势、得宠与国之存亡的关系,统治阶层是否看重“积聚”、“宝货”与政治得失的关系,“风教之兴废”与朝代兴亡的关系(以上见《读通鉴论》卷1、12,卷2、12,卷17、19)等历史经验,都是极具启发性的通论。再如,自贾谊《过秦论》以下历代史学家、思想家所撰史论、政论,其真知灼见,不乏于时。从忧患意识来看,因其理性和深刻而具有特殊意义。忧患意识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之一。这个品质在史学上反映得十分突出,清人龚自珍强调说:“智者受三千年史氏之书,则能以良史之忧忧天下。”(《乙丙之际箸议第九》,《龚自珍全集》第1辑)这句话从一个重要方面概括了中国历史上“良史”的优秀品质。“良史之忧”的内在精神是自强不息、奋发进取。它以洞察历史为基础,以关注现实为旨趣,以经世致用为目的。许多事实证明:史学上反映出来的忧患意识对社会各阶层人们的思想影响,是推动社会进步的精神动力之一。
——史学是中华民族凝聚力发展的记录和纽带。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自秦汉以后更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因此,民族文化的发展在中华文化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史学以其独特的形式推动着民族文化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史书对于多民族历史活动的记载成为历代“正史”的重要内容之一,从而对于多民族共同心理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深刻的作用。第二个方面,史书对于西周、汉、唐这些盛大朝代的记载,既作为史学的形式又作为文化的形式影响着周边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发展。这种影响,反映在多民族活动的历史舞台上,反映在对多民族历史渊源的共识上,也反映在各民族历史文化的相互吸收、融汇上。第三个方面,中华文明不曾中断为人类文明史上的奇观,其主要标志之一,是历史记载不曾中断,这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生生不息、源远流长的历史底蕴。史学对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史学还是人生修养的重要的教科书,是历史教育的巨大宝藏。史学的全部社会功能,都是史学对于人的作用的结果,都是通过人的认识的提高和人的 社会实践 来实现的。这是因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10页)。从这个意义上说,史学的经世,史学的社会作用,本质上是历史教育作用。中国史学的优秀史学遗产,有大益于人生修养和历史教育:一是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使社会公众都能受到这方面的教育和熏陶。二是具有突出的适应性,使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能从与之相适应的历史著作中得到启示和教益。三是由于历史著作中所蕴含的中华民族之民族精神的底蕴和众多杰出人物的人格魅力,以及各方面的经验和智慧,从而具有巨大的吸引力和深刻的感染力。
60多年前,法国年鉴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一位反法西斯的英勇战士布洛赫,在牺牲前写了一本名为《历史学家的技艺》的书,其主旨是回答“历史有什么用”这个问题。他在《导论》中这样写道:“‘历史有什么用?’这个问题已远远超越了职业道德之类的枝节问题,事实上,我们整个西方文明都与之有关”(见此书中译文本第7页,张和声等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这里,借用布洛赫的话来说,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中华文明以至整个东方文明不也是与之有关吗!史学的经世作用,实在是不可轻视的一件大事。
三求真与经世的辩证统一
史学的求真与史学的经世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不是相互对立的关系。
首先,我们从理论上看。刘知几《史通·人物》篇强调史书“诫世”、“示后”的作用,作者在篇末作结论说:“名刊史册,自古攸难;事列《春秋》,哲人所重。笔削之士,其慎之哉!”所谓“诫世”和“示后”,是指史学的经世作用;所谓“难”,所谓“重”,所谓“笔削之士,其慎之哉”,是强调史学的求真。刘知几是把史学的求真视为史学经世的基础。上文说到宋人吴缜论批评史书的三个标准,一是事实,二是褒贬,三是文采。他认为,事实是一部史书的根本,有了这一条,才不失为史之意。他说的褒贬,是著史者的价值判断,其中包含着史学经世的思想,而这些都应以事实为基础。吴缜所论,同刘知几所论相仿佛,都强调了史学的经世以史学的求真为前提。可见,求真和经世就是如此天然地结合在一起。由此也可以看出,凡对史事采取轻浮的、曲解的、实用主义的态度和做法并用以比符现实,既违背了史学求真的原则,也失去了史学经世的基础及其本来意义。
其次,我们再从实践上看。史学的求真,是史学家在学术追求上的实践。史学的经世,是一切运用历史知识、历史经验、历史智慧于现实历史运动的人们的实践,其中也包括史学家所作的努力。司马迁著《史记》,被后人誉为“实录”,当之无愧。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在两千多年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史记》的经世作用产生了巨大的力量;秦朝的二世而亡,使多少统治集团引以为戒;汉初的“与民休息”的国策,使多少杰出的政治家受到启示;汉武帝时代的富庶和浮华,使一代又一代后人陷于沉思;还有那些具有“国士”之风的名将贤相,那些“扶义倜傥,不令己失时,立功名于天下”的各阶层人物,以及各种各样的奸佞小人,使多少后来者“思齐”、“自省”。大凡读过《史记》和比较熟悉历史的人都会感受到这样一个事实:《史记》的经世作用之大,非笔墨可以形容。
唐贞元十七年(801年)问世的《通典》是制度文明的杰出代表作。作者杜佑撰写此书的宗旨是:“所纂《通典》,实采群言,征诸人事,将施有政”(《通典》自序)。这里说的“人事”,是指历代制度的演变,“群言”是指历代群士关于制度的制订、实施、得失的议论,无疑都是建立在求真的基础之上;这里说的“将施有政”,意在以所著之书用于施政的参考。《通典》在唐代和唐代以后的政治活动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受到许多政治家的称赞:“诞章闳议,错综古今,经代(世)立言之旨备焉”(《唐文粹》卷68权德舆《歧国公杜公墓志铭并序》):“本末次第,具有条理,亦恢恢乎经国之良模矣”(乾隆丁卯《御制重刻通典序》,参见咸丰九年崇仁谢氏重刊本)。作为通晓史学的政治家和精于政治的史学家,杜佑把“经邦”“致用”之旨缜密地、严谨地寓于制度史的阐述之中,史学的求真与史学的经世可谓相得益彰。
同样,司马光与《资治通鉴》鲜明的经世之旨,也是人们交口称赞的。司马光撰《资治通鉴》的主旨已如上述。朱熹评论《资治通鉴》说:“(司马)温公之言如桑麻谷粟”(《朱子语类》卷134)。王夫之认为《资治通鉴》包含着“君道”、“臣谊”、“国是”、“民情”,为官之本、治学之途、做人之道等多方面内容与启示(见《读通鉴论·叙论四》)。南宋以下,《资治通鉴》受到各族统治者的重视和广大士人的敬重,自有其史学上的崇高地位和实践中的参考价值。世人盛赞史学上的“两司马”,绝非偶然。上举三种体裁的三部通史,大致可以表明中国古代史学之主流在求真与经世上的一致性。类似的或相近的史书历代都有所出,不一一列举。
再次,我们还应从全局上和本质上看。毋庸讳言,中国史学上确有曲笔的存在,对此,刘知几《史通·曲笔》篇不仅有事实的列举,还有理论的分析。刘知几之后,史学上的曲笔现象仍然存在。举例来说,官修史书,时有修改,不论是修改曲笔,还是曲笔修改,都说明了曲笔的存在。而此种曲笔产生的原因,往往是政治因素影响所致,当然也跟史家“心术”相关。但是,在中国史学上有一个基本准则或总的倾向,这就是:直书总是为人们所称道,而曲笔历来受到人们的揭露和批评。诚如刘勰在《文心雕龙·史传》篇中所说的那样:“奸慝惩戒,实良史之直笔;农夫见莠,其必锄也:若斯之科,亦万代一准焉。”对奸邪给予惩戒,正是优秀史家的直笔所为,正如农夫看到田间的莠草就一定要把它锄掉一样。像这种做法,也是万代同一的准则。在中国史学上,曲笔或可得逞于一时,但终究免不了落下骂名,为人们所唾弃。
最后,还有一个更深层的原因,就是史家的职业角色与史家的社会责任是相联系的,史学的求真要求与史学的经世目的也是相联系的;这两种联系,存在着一种更深层次的本质的沟通,即在史学的信史原则和功能信念上统一起来。可以这样人为:揭示出这种联系,就是从一个重要的方面揭示出中国史学的总相和特点。
秦始皇在位之时,吞并六国,并发兵南征北讨,史载“百越之地,尽皆俯首”、“北扩千里”“秦王扫六合”。
按战国地图看,领土几乎比战国七雄控制范围扩大了一倍。而且秦始皇“设置郡县”,对征服后的土地注重统治和制度建设,不似其它同时代的征服者如马其顿的亚力山大,或罗马只重征服,不重制度建设;因此使统一的土地统治稳固,这才为中国现在的版图奠定了基础。
后人认为,“功莫大过秦皇汉武”。意指秦始皇在武功方面,排在汉武帝之前,历史上无出其右。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重视以法治国,秦始皇继承了这个传统,十分推崇法家人物韩非,曾自叹“若与其同游,则无恨矣”。对将领赏功罚罪,皆依法。
秦始皇虽专制,认为“朕即天下”,但有秦一代,仍是依法治国。陈胜、吴广起义,其理由也是“秦法严苛”,其罪当死,不得不反,乃是法逼民反。
而并非如后世“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那般因严重腐败,而 *** 。后世儒家倡导人治,治国不依法,由君主一言而决,而至今日人治之风,马屁之风犹在。
秦始皇首创驿站制度,并修驿道。为庞大帝国的政令通达以及由此而来的郡县制皇权国家奠定了技术基础。
“修驿道,设郡县”,这是中国能够采用郡县制这种先进制度,而非类似西方的分封制的一个必要条件。同时期的罗马不能有效控制占领区,只能设权利极大的总督(总督总揽一地的军政大权,都是贵族,基层组织都依靠当地的原有组织),仍旧类似于分封制,这是罗马帝国后来分裂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郡县制是一种平民制度,其军政首脑都由皇帝任命,依政绩军功可上可下,可平职调动,这就导致了职业官僚和职业军人的出现。职业官僚和职业军人都可以来自平民,郡县官僚制有效的保证了平民(布衣)参政议政的权利(如李斯,蒙骜等等都是布衣,依军功政绩才出将入相),相比分封制这种贵族政治,无疑是一大历史进步。
现代国家的文官制度和军队制度就是起源于此。 秦始皇建立的秦帝国为之后近一千七百年的时间,中国在政治制度上先进于西方,从而比西方发达奠定了基础。
所谓“汉承秦制”,“自秦以来,其制未变”,“百代都行秦政法”。两千年的皇权时代的中国,在政治制度上基本上沿袭了秦朝的制度。
李白的诗《古风》:“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 桑弘羊的论著中肯定秦始皇统一中国的功绩。 近代的章太炎在1913年撰写的《秦政记》也赞扬秦始皇。
人类的历史是一条浩瀚的长河。
几千年来,人类泛着时代的轻舟,在历史长河上留下了一道道长痕:兴盛与衰弱,辉煌与惨淡,朝阳暖月与血雨腥风……无数历史苍桑在来去轮换,时代的阔步在前进,人类向前发展的阶段总是那么值得让人回味…… 历史蕴含着真知,了解昨天,是为了充实自己的头脑,是为了向往明天,吸取宝贵的人生经验与启迪,从而更好地充实今天、创造明天。 民族的英雄,祖国的功臣,为了国家的繁荣昌盛,在民族的毫发间,热血横洒,才有了现在祖国的富强。
作为新时代的先锋,我们应该学习革命先烈们“爱祖国高于一切”的爱国热情;“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精神;“我真横刀向天吴,去留肝胆两昆仑”的爱国情操…… 我们现在宽敞明亮的教室,条件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谐安祥的美好社会难道不是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的吗?我想是的,如果没有他们,也就没有了祖国的繁荣富强。所以,我们应当“树爱国之心,立爱国之志。”
以钢一般的意志,火一样的热情,继承革命的遗志,为祖国的建设贡献力量。 历史是一面镜子,回味它是为了让我们今天的生活更加美好、幸福。
当自己过去的光荣、耻辱成为远去的背影时,我们为自己曾经拥有过这样的一次历史之旅而感到赞叹不己! 因此,我们应为了充实自己的人生,而了解历史,让自己的一生成为日后历史舞台上的主角!。
秦始皇在位之时,吞并六国,并发兵南征北讨,史载“百越之地,尽皆俯首”、“北扩千里”“秦王扫六合”。按战国地图看,领土几乎比战国七雄控制范围扩大了一倍。而且秦始皇“设置郡县”,对征服后的土地注重统治和制度建设,不似其它同时代的征服者如马其顿的亚力山大,或罗马只重征服,不重制度建设;因此使统一的土地统治稳固,这才为中国现在的版图奠定了基础。后人认为,“功莫大过秦皇汉武”。意指秦始皇在武功方面,排在汉武帝之前,历史上无出其右。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重视以法治国,秦始皇继承了这个传统,十分推崇法家人物韩非,曾自叹“若与其同游,则无恨矣”。对将领赏功罚罪,皆依法。秦始皇虽专制,认为“朕即天下”,但有秦一代,仍是依法治国。陈胜、吴广起义,其理由也是“秦法严苛”,其罪当死,不得不反,乃是法逼民反。而并非如后世“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那般因严重腐败,而 *** 。后世儒家倡导人治,治国不依法,由君主一言而决,而至今日人治之风,马屁之风犹在。
秦始皇首创驿站制度,并修驿道。为庞大帝国的政令通达以及由此而来的郡县制皇权国家奠定了技术基础。“修驿道,设郡县”,这是中国能够采用郡县制这种先进制度,而非类似西方的分封制的一个必要条件。同时期的罗马不能有效控制占领区,只能设权利极大的总督(总督总揽一地的军政大权,都是贵族,基层组织都依靠当地的原有组织),仍旧类似于分封制,这是罗马帝国后来分裂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郡县制是一种平民制度,其军政首脑都由皇帝任命,依政绩军功可上可下,可平职调动,这就导致了职业官僚和职业军人的出现。职业官僚和职业军人都可以来自平民,郡县官僚制有效的保证了平民(布衣)参政议政的权利(如李斯,蒙骜等等都是布衣,依军功政绩才出将入相),相比分封制这种贵族政治,无疑是一大历史进步。现代国家的文官制度和军队制度就是起源于此。
秦始皇建立的秦帝国为之后近一千七百年的时间,中国在政治制度上先进于西方,从而比西方发达奠定了基础。所谓“汉承秦制”,“自秦以来,其制未变”,“百代都行秦政法”。两千年的皇权时代的中国,在政治制度上基本上沿袭了秦朝的制度。
李白的诗《古风》:“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 桑弘羊的论著中肯定秦始皇统一中国的功绩。 近代的章太炎在1913年撰写的《秦政记》也赞扬秦始皇。
历史总被雨打风吹去
有的人在创造历史,有的人在被历史所抛弃。世上的事变幻莫测,有的地方阳光明媚,有的地方山洪爆发,天崩地裂;有的人刚刚呱呱坠地,同时历史也把一些人抛进历史的坟墓。但无论如何,历史总不会把文明的脚步停歇,用去等待步履蹒跚的迷茫者,但最终它也会过去的。
历史是永无止进的步伐,时代的车轮,文明的动力总把这一辆满载的巨轮推向更近的前方。历史是恒久不变的,它源远流长,有多长我无从知晓。但我却懂得人生短暂,不过匆匆数十寒暑。有的人一生精力充沛,一生都在创造历史,他们是人类历史的骄傲与辉煌,也有的人一生默默无闻,从没有什么辉煌的瞬间,却演绎着人生的悲欢离合与酸甜苦辣。他们意识落后,是生活在人类社会最底层的人,然而历史并没有剥夺他们的一切,一视同仁地赋予他们伟大的生存空间。
我敢说:造物者是无与伦比的。它创造了历史用来衡量人类的价值。因此历史也是一杆天平,左右平等,展现伟大的辉煌,衬托渺小的可贵。
是李世民这样说的吧: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亡。历史是一面照耀中华文明五千年的“魔镜”是一面穿越挫折与痛苦的镜子。对着“镜子”我感慨颇多。
以史为镜,使我懂得了莽夫的悲哀:当虞姬横刀一抹的时候,湛蓝滑过眼帘,鲜红流过雪白的颈。壮士掩面,马骓悲鸣。他昔日英雄的传奇是无人企及的神话,“破釜沉舟”是他的代言,“力拔山兮气盖世”是他的写照。驰聘骏马于沙场之中来回都是尸骨如山,血流成河。此等的英雄最终走向了莽夫的归路,当四面楚歌的时候已无法挽回他所失去的一切,乌江上横刀一抹便结束了他传奇的一生。
历史是无情的,总喜欢把每一个细节都描绘得如此淋漓尽致,总会给人以“发人深省”的觉悟,鞭策着每一个知史的人前进。
中华文明史源远流长,就如同一条来自上古的河流,上演着的一切酸甜苦辣就是它不足道的小水珠。无论片段如何精彩,它总会被抛诸脑后,成为人类永久的回忆。
历史在风风雨雨的岁月中成长,同时它也被风吹雨打去。
老师们,同学们(看情况而定,像神马领导啊神马的你自己看着办) 时光如梭,岁月如歌,转瞬之间,我们将迎来伟大的中国 *** 诞生90周年纪念日.1921—2011,90年沧桑巨变,90年翻天覆地,中国 *** 见证了历史的奇迹! 1402年6月初八,历史的沦落. 中国有悠久而深厚的文化底蕴.夜深人静,长明灯旁,一个虚弱的身影正记录着历史的沧桑.他,司马迁,饱含心酸用自己的丹青妙笔著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学臣著——《史记》,史学的天空因为有了你这颗星而更加煜煜闪光,文学的园地也因为有你这颗星而更加灿烂辉煌,我想这些是伟大人物积累而成的文化. 汩罗江上的一圈涟漪,让我不得不想到屈原,一个愤世嫉俗,报国无门的臣子,用孤愤的诗行代替了富贵,用楚辞《离骚》洗去了历史的铅华,一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豪情壮语成为后人追求理想的动力,铮铮铁骨的他被后人所景仰. 《历史的选择》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中国的英雄人物,还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我们要学习英雄的爱国主义精神;学习英雄做什么事情都不能轻易放弃,坚持不懈,有永不言败的精神.即然历史选择了中国,我们应该把这种爱国主义精神发扬光大,使生活更加老师们,同学们(看情况而定,像神马领导啊神马的你自己看着办) 时光如梭,岁月如歌,转瞬之间,我们将迎来伟大的中国 *** 诞生90周年纪念日.1921—2011,90年沧桑巨变,90年翻天覆地,中国 *** 见证了历史的奇迹! 1402年6月初八,历史的沦落. 中国有悠久而深厚的文化底蕴.夜深人静,长明灯旁,一个虚弱的身影正记录着历史的沧桑.他,司马迁,饱含心酸用自己的丹青妙笔著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学臣著——《史记》,史学的天空因为有了你这颗星而更加煜煜闪光,文学的园地也因为有你这颗星而更加灿烂辉煌,我想这些是伟大人物积累而成的文化. 汩罗江上的一圈涟漪,让我不得不想到屈原,一个愤世嫉俗,报国无门的臣子,用孤愤的诗行代替了富贵,用楚辞《离骚》洗去了历史的铅华,一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豪情壮语成为后人追求理想的动力,铮铮铁骨的他被后人所景仰. 《历史的选择》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中国的英雄人物,还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我们要学习英雄的爱国主义精神;学习英雄做什么事情都不能轻易放弃,坚持不懈,有永不言败的精神.即然历史选择了中国,我们应该把这种爱国主义精神发扬光大,使生活更加美好!美好!历史的选择》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中国的英雄人物,还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我们要学习英雄的爱国主义精神;学习英雄做什么事情都不能轻易放弃,坚持不懈,有永不言败的精神.即然历史选择了中国,我们应该把这种爱国主义精神发扬光大,使生活更加美好!。
1 历史铜镜中的亮点 铜镜中,泛起闪烁地、夺目的几缕金光。
"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乌江情,霸王泪。
残阳铺江似血。鸿门宴,义放刘邦小儿,不是不听亚父范增良言,而是我项羽博大的胸怀不惧刘邦的阴险。
四面楚歌,无颜面对江东父老。我项羽今日一死,成全了大汉"大风起兮云飞扬。
" 茅庐未出,便知天下三分。南阳卧龙,三试刘备爱才之心,"羽扇纶巾,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草船借箭,神机妙算,赤壁之战,天下三分。
最是痛惜刘备不听我孔明之言,火烧连营七百里。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
五日渡泸,深入不毛,七出祁山。一手难放回掌,最终"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诸葛孔明的才智,武侯祠香火不断。 "英雄难过美人关"。
历史长卷上没有冷落女子。"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美得妩媚,"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美得仪态万方。
红颜祸水,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使褒姒背上千古骂名。"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把杨玉环骂得如何不是。
我看却未必,越女西施不是成就了勾践"越甲三千可吞吴"。杨家女将,不是个个逞能。
这时,历史铜镜出现一位"白衣仙人",他正饮酒自乐,这不是谪仙诗人李白?大诗人啊!为何"借酒消愁"呢?早知官场昏暗,又何必"仰天大笑出门去",感慨"我辈岂是蓬蒿人"呢?诗人惆怅,吐出的三分是豪情万丈,七分是盛唐多彩的江山。三分注定你才高八斗,孤高自傲。
盛唐的画卷之中,不是帝王之像,而是你谪仙李白呀! …… 乌江岸,记载的永远是项羽的血;汩罗江,流淌的永远是屈原的泪;三国英雄,孔明的才智,永远最夺目…… 岁月的痕迹,历史的沉淀,闪烁一千年一万年。 2 历史从那一夜开始 已经是深夜了,司马迁通过天牢的小窗,望着那漆黑的夜。
幽蓝的天幕上,不见星也不见月,几处乌云低低地沉着,带着令人窒息的压力。暮秋的风裹着寒气,钻进每个角落,包括司马迁那件破旧的长衫。
司马迁拖动着脚镣,走回几块砖堆成的床。金属的撞击声在死一般静的夜里,带着几分鬼魅。
床上那盏昏黄的油灯跳动着火焰,拖下长长的抖动的影子,似乎加重了黑暗。然而挂着的一纸官文仍然可见,金色的字,朱红的印,一切都那么清晰。
是的,这就是司马迁的命运。日出之前,他必须做出选择。
是死,用一腔热血去控诉昏君的无道,用高贵的头颅去证明自己的清白?还是活着———当然是有条件的活着,从此他将成为不完全的男子。 司马迁无法遏抑心中腾生的怨怒,昨日朝堂的场景历历在目。
当汉武帝在歇斯底里的咆哮时,在满朝文武双股战战时,当李陵一下子从英雄被定性为叛徒时,司马迁觉得胸中有什么东西压着。也许是记录历史的职业让他知道,历史必须是真实的。
于是他,站了出来,———后来的事情证明当时的冲动是致命的。司马迁与李陵并无交好,为了不相识的人而触怒龙颜,这没有人能够理解。
他突然就想到了死,想到了屈原的投江;想到了孤竹君的儿子们在首阳山的遗骸;他想抛弃这个世界,这个昏暗、污浊的世界。绝不能屈辱地活着,做一个不完全的男子,便是死,他也应该是个大丈夫。
但突然,司马迁在愤怒与激动中沉静下来。父亲临终时那双忧怨的眼睛,让他一下子静了。
他清楚地记得,父亲指着案上的书,哽咽着,然后看了他一眼。他理解那一眼的重量与意味着的责任,是的,他永远都不会忘记———他们还没有自己的史书,属于大汉的书。
司马迁在床边坐了下来,闭上眼,沉默了好久好久,他的胸口在剧烈地起伏,他的手指在不停地颤抖……天明的时候,牢外传来一声吆喝:“司马迁,想好了没有?” “想好了,我选择腐刑。”两滴清泪滑落脸颊,司马迁无声地哭了。
几千年后,一位诗人说:“真正的勇敢不是为某件事壮烈地死去,而是为某件事卑贱地活着。”于是一阵秋风呜咽着,吹起《史记》发黄的纸页。
3 学会历史般的旁观 在蝶的眼中,花是天使,因为花给予她生命的甘露; 在花的眼中,蜂是挚友,因为蜂给予她生命的延续。 然而在蝶眼中,蜂不过是埋头苦干的笨蛋,在蜂眼中,蝶不过是游戏花间的浪子。
爱憎蒙住了理性的心。跳出爱憎,历史会还给我们一份真实的面目。
霸王骑着乌骓化为了鬼雄,虞姬将生命之花化作了矛尖的湛蓝,于是心被感动了,那殿上之君只不过是 *** 小人,听听汉家小儿高唱“大风起兮云飞扬”,就热血沸腾。 可是就是这个被唾骂的人建立了中华大地的一代霸业。
没了他,哪来的张骞扶着驼铃走向天山的雪莲?没了他,哪来的卫青舞着旌旗奔向大漠的飞沙? 历史长河滚滚奔流,告诉我们---刘邦比项羽更有才能去成就一番霸业。 炀帝踏着龙舟走向江南的七月,黎民抱着妻小沿河悲恸。
于是血被激怒了,那由南向北奔流的运河不再雄浑,那滔滔河水浸透了百姓的血泪。 可是就是这条劳民伤财的大运河,书写了大都的辉煌,托起了沿河的点点明珠之城。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告诉我们---京杭大运河灭了一个隋朝,却也开辟了更辉煌的盛世。 人镜对着太宗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开创贞观之治的盛世。
于是双手挥舞着高呼“明君”。
抗日战争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它是在中国 *** 倡导建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下中华儿女的民族凝聚力和爱国主义精神的总动员,是中华民族经历百年屈辱和抗争由衰败走向振兴的重大转折点,是中国人民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与世界和平进步事业作出的杰出贡献,是人类历史上正义战胜邪恶、光明战胜黑暗的不朽篇章。
抗日战争的历史告诉我们,在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弘扬爱国主义、凝聚民族精神,是不可或缺的强大动力;和平发展始终是硬道理;要始终保持忧患意识与自信气概;代表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中国 *** 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领导核心。
中国人民进行的抗日战争是一场争取民族解放的神圣战争。它是中国历史上惊天动地的伟业,是在中国 *** 倡导建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下中华儿女的民族凝聚力和爱国主义精神的总动员,是中华民族经历百年屈辱和抗争由衰败走向振兴的重大转折点,是中国人民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与世界和平进步事业作出的杰出贡献,是人类历史上正义战胜邪恶、光明战胜黑暗的不朽篇章。中国 *** 和中国人民以及一切爱国力量将永远珍惜和纪念这段光荣的历史,并从中不断获取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和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和动力。
谈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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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说历史是什么,我只能说历史像什么。
历史像一条满满的海滩,古人是海滩的缔造者,而我们是一个个悠闲地过客,我们在历史的海滩上散步,又想拾起点什么
于是我们知道了秦前的战乱纷飞、群雄争霸;汉朝的文景之治、丝绸之路;盛唐的公主出嫁,歌舞升平;宋末的骨肉分离,词人思瘦;还有大元并不属于我们的莫斯科,我们的祖宗通过郑和下西洋将恩泽遍洒蓝色星球,我们还看到了史上最贵的一把火怎样烧掉天朝上国的尊严,烧毁半个中国的骄傲,烧痛我们后辈人的心,月光下破碎的斑驳是那些琉璃的泪吗?
我们就在这条海滩上一步一步的前行,拾起古人留给我们的记忆,岳飞、秦桧同样应该被记住,就像石头钻石同样硌脚。
人累了,天黑了,海滩却同样在那里,我不敢说明天也不敢信明天,但愿明天的海滩有更多下陷的足迹。
历史是一首唱不完的歌,大自然来作词,人类来谱曲,农民和领袖同样唱得出转音,只不过秦始皇转的大一点,陈胜转的小一点,五线谱写满了前辈们足够的功底,让他们一直从离骚唱到东方红,有花美的霓裳羽衣曲,也有悲凉的骊山怀古,还有黄河大合唱和雄壮的义勇军进行曲,每一个词都是历史的赐予,每一个音符都是感人的触摸,在音乐的灵魂里我读出了历史的发展壮大,80后华人的历史不止只唱到R&B,中国人的历史是一首唱不完的歌,我不敢说明天也不敢信明天,但愿明天的歌谣可以让更多的人传唱。
历史不是谁写给谁看得而是谁来书写的,古人写下了万里长城,近现代人写下了万里长征,我们应该写下更多可以万年来辉煌,历史是伟大的。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打开历史的藏卷,你的名字便深深地映入了我的眼帘。一篇篇泛黄的史册写出了你的命运,一章章历史的诗篇道出了你心中的悲哀。
口中的你背信弃义,落得个叛国的千古罪名;京剧中的你更是一张白脸,活脱脱的一个奸诈、阴险的形象。但历史的你究竟是怎样的呢?东汉末年,群鹿逐起。
各方能人将士纷纷投奔其明主。而你,竟打破常规,颁发“求贤令”。
于是,许多能人才士纷纷投靠你的门下,这不仅是因为你的过人胆识,更是你的眼光独到,唯才是举。就说许攸吧,本是袁绍门下的一名谋士,而袁绍在官渡之战之时骄傲轻敌,不听许攸劝告,而许攸一怒之下连夜投奔了你。
当你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高兴得连鞋都没穿,赤着脚丫子便跑出来迎接。这时的你令许攸乃至三军无不为之动容,对你的忠诚度又更加深了一步。
你的唯才是举令你门下谋士、才将对你死心踏地;而你的文韬武略更是令人折服。许劭说过你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奸雄也好,英雄也罢,你就是你。
纵观天下,刘备一生因自私和目光短浅而断送蜀国霸业;而孙权只是子承父业,如果没有周瑜和鲁肃,东吴又何以魏蜀吴三分天下;而只有你,在黄巾之乱时大举义兵镇压平乱,又有了谋刺董卓的惊人壮举,再到后来的“挟天子以令诸侯”,无一不显你的胆识过人,是你用你的文韬武略打下了属于你的江山。一句“宁叫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却把你打进了无边的地狱,甚至还让你背上了千古罪名。
可试问天下人,除了你,又有谁有胆量发出如此霸道大气之语?纵然是狼子野心,但你却活得真,活得诚。你是小人,但你是真小人,这才是你超过其他人的地方,你敢爱敢恨,甚比伪君子而活得真实。
因为唯有你才会发出“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的豪言壮语,才会叹出“宁我负人,毋人负我”的凄怆悲凉……你愚不可及却又聪明绝顶;你狡猾奸诈却又坦率真诚;你疑神疑鬼却又豁然大度;你心胸狭窄却也宽宏大量;你是小人嘴脸却有大家风范;你有英雄气概也有儿女情怀。这样的你这样集矛盾于统一而又独一无二的你,所体现的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豁然大度。
“千秋霸业传百世,唯有英雄堪比君”----你,曹操,不愧为“命世之才”。昔人已没,江山依旧,青梅谁煮?。
这篇企业与社会方面的文章可以吗?企业 社会责任以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 同时,主动承担起推动 社会进步、关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扶助社会弱势群体 、参与社区发展、保障职工权益,履行对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公共事业的责任为内容,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的发展,已成为 全球不可遏止的一种发展趋势。在企业社会责任实施过程中,企业如何摒弃传统公司法“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影响,从企业经营的长远利益出发,树立 起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以人为本、加强内部管理,积极主动地投身于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中,显得尤其的重要。而国家 如 何通过立法的完善与政策的鼓励,创造良好的实施企业社会责任的 氛围,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创造 良好的外部环境,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和谐的市场秩序,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支持企业社会责 任的局面,使更多的企业自愿、主动地参与到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之中,也是企业社会责任实施的一项重要内容。论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企业社 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 时,以履行国家规定法律责任为底线,主动履行为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者谋取一定利益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是对于传统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的修正与补充,你参考下
1、我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你;中外比较型的论文容易拿高分.比如,郑和下西洋和新航路开辟的比较就较热门.素材也比较多.2、本国方面的:秦始皇焚书坑儒统一汉字开始,大唐盛世多民族文化交融对本国和外国语言文字的影响,元代、清代外族统治中国时对语言、文化的影响,还有民国时期新文化运动对语言也是有影响的;个人认为线索就是政治制度之下文化、民族措施,以及本国外部环境的综合影响,导致语言、文字、艺术等多方面的变化。 3、中国语言的历史变迁
朝服的演变,饮食文化之类的~后宫文学~饰品的演变与社会等级之类的~
古代奴婢制度的演变
道德和法律的关系一直是法学家们经久不衰的话题,在每个历史阶段都有着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道德和法律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论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摘要:法律和道德是支配社会发展的两股力量,二者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在我国历史进程中,法律和道德交相辉映,在经济政治的基础上左右着历史的走向。现实中法律和道德的冲突激烈,这促使我们以古看今,从古代法律道德关系的处理中寻求解决现实问题的途径。
关键词:法律 道德 法治
人类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道德法律化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即善法之形成过程;法律道德化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然而,不管法律这张天网如何恢恢,总有漏网之鱼;不管法律调整的范围多么广阔,总有鞭长莫及之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凡是法律不及之处,皆是道德用武之地,法律不可能完全取代道德。显然,中国古代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为我们今天采用德法并治之治国模式提供了一种可行性的历史考证。
一、 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法理探析
(一)法律和道德的概念及其特征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则体系,它是通过规定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认、维护和发展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社会关系和会秩序。道德是人们关于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荣誉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它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信念力量来保证其完成。道德主要是从个人和社会整体的利益关系上来反映和调整社会的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的。
虽然历史上各个国家的法律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我们还是可以透过错综复杂的各式法律形式看清楚法律的特征,一般而言法律的特征大致包括: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2.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4.法律是以国家强制为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同样,道德上的差异也并不妨碍它们具有如下一致的特征:1.道德规范是一种非制度化的规范;2.道德规范没有也不使用强制性手段;3.道德规范是一种内化的规范。由于二者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一直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有必要对他们进行法理上的探析。
(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1、法与道德产生的条件不同。法律是掌握政权的阶级运用国家权力,由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带有自觉性的特点;道德是人们在共同的物质生产和生活中逐渐自发养成的,一般无须专门机构和人员来颁布制定。
2、法律与道德的规范内容不尽相同。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而且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道德对人们的要求比法律要高,它要追究人们的行为的动机是否善良,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并不一定要求社会或者他人对其承担等量的义务。
3、法律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社会舆论之中。
4、法与道德的调整范围不同。法律所调整的是关系着根本的、重要的利益并且需要用国家权力干预、保证的社会关系;道德调整的范围要比法律的调整范围广泛得多。
5、法律与道德实施的方式和手段不同。法律的实施要求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而道德的实施主要凭借社会舆论和教育的力量,依靠人们的觉悟,依靠社会团体,还要依靠行为人的内心自我强制。
(三)法与道德的联系
对法与道德的联系问题,主要有两派观点:实证主义法学认为法是国家的主权者的命令,是一个“封闭的逻辑体系”,法与道德之间、“实然的法”与“应然的法”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自然法学认为,只有体现道德的法律才是具有法律品质的法律。
中国不同于其他国家,有自己的特殊国情,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也有特定含义和理解。结合中国国情,法律与道德的联系分述如下:
1、一国范围内的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都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的体现。我们知道,道德是有阶级性的,而法律也是有阶级性的,二者都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要求,不同之处不过是其外在表现形式的差异。
2、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相互渗透。忠孝节义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维护其阶级统治的道德规范,在其立法中体现为“十恶”不赦的大罪。在司法实践中,甚至是将儒家思想的教义作为办案的根据,《春秋决狱》一书就是其中的典型。
3、道德的状况制约立法的发展。如在汉朝之前,道德中的“三纲五常”等并没有上升为国家的法律规定和立法原则,而只有在社会的现实情况决定需要这样的道德。
4、道德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真空。法律即使规定的再详细,也总会又顾不到的地方,如秦朝的法律体系繁琐,条目繁冗,“或盗采人桑叶,臧(赃)不盈一钱”。
二、中国法律和道德关系的历史探析
按照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观点来看,法律并非天生就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的,它只是在人类社会的矛盾(主要是阶级矛盾)激烈冲突以致纯粹依靠习惯和道德的力量无法解决时,而采取的强硬措施。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硬实力”,注重的是他律,而道德则是“软实力”,注重的是自律。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阶级对立现象只是历史现象,终将随着历史进程而被消灭。如果阶级消灭,法律便失去了存在的客观物质基础,其消亡是历史的必然,以此为契机,社会秩序的维持仅依靠道德的力量即可。
(一)古代中国的法律和道德关系的演进
在古代中国,法又被归结为“刑”,“平之如水”,有公平、正义之义。道德至晚是在西周时期被归结为一套完整的“礼”,它无所不在又包罗万象;二者之间的关系也被确定为“德主刑辅”。因此,两者长时期的相互渗透、相互补充,表现出了中国法律发展历程中特殊的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现象。
1. 道德的法律化
道德的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从中国的历史来看,道德法律化发端于西周初期的“周公制礼”,确定礼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 并使之趋于法律化,达到“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礼与刑在性质上是相通的,在适用上是互补的,违礼即是违法,出礼入刑。
周礼随着西周的灭亡而失去在国家中的统治地位,真正对中国古代法律道德关系奠定理论基石的是汉儒董仲舒的德主刑辅思想,以阴阳五行相辅相成之理,来论证德主刑辅符合天道运行的规律。这是古代中国道德法律化历程的重要环节,其后两千年的封建时代均采取这一原则,其影响不但对中国和东亚地区,在世界范围内也很巨大。
其后唐朝继续并发展了汉魏晋以来的德主刑辅的潮流,并根据统治需要,制定引法入礼的指导思想,最终完成了道德法律化的历史任务,以至“一准乎礼”成为对唐律的主要评价。在这之后的一千余年里,历朝历代的封建统治王朝几乎是原封不动的按照唐朝制定的规则来延续自己的统治和封建制度的实行,直至中国近代的来临之后,才被迫于清朝末年全面修订法律典籍。
2. 法律的道德化
所谓法律的道德化,主要侧重于守法的过程,指的是法律主体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法律道德化的实质是由他力约束转向自我约束,由法律约束转向道德约束。
毫无疑问,在世界历史进入近代之前,中国古代的人民在法律的道德化方面的成就是领先的。仅仅单纯依靠法律来规范社会生活和交往,即使是在文明程度高度发达的今天,也是不可能办到的,更何况是在生产力非常落后的古代中国呢?而将法律道德化,则可以在节省大量人力物力的条件下,将法律的作用面扩展到最大的范围,而且一旦法律作为一种道德力量保存下来,其影响维持的时间长度也是令人不可思议的,如中国就维持了两千年。综合两方面的因素,我们可以看出,法律的道德化不单是道德的法律化的结果,更重要的,它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可以选择的最佳途径。
三、以史为鉴,促进法律道德和谐发展
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通过以上对中国古代道德与法律关系的历史考察及对二者关系的法理分析,针对前面的问题可得到如下几点启示:
(一)、情法冲突
这种情况不可否认是在现实世界中客观的、大量的存在着的,而法治社会(不论是古代秦朝的专制统治前提下的“法制社会”,还是我们今天正在努力建设的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要求人们在处理问题时,首先考虑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官判案时,只能以现行法律为依据,不能靠法官的自由裁量。这样势必导致法律无法适应新出现的情况,而道德等非强制性社会规范则可以其主观性调解新生的行为现象。这就是一元法体制的弊端之所在,即在国家制定法与道德之间缺乏过渡、缓冲机制上,造成了法律的僵硬、无力及冷酷,造成了法律与大众心理、社会风习之间的脱离与隔阂,也造成了道德的无力感和被蔑视,甚至鼓励了对道德的违犯,加速了道德的衰落。但是,如果以情理断案,就违背了法治的原则,也极容易造成将法律法规高置起来,仅凭世俗的习惯来审理案件,这就又回到了古代封建社会的“春秋决狱”、“缘心定罪”的深渊里了。因此,只有在法的体制上作出调整,找到现代文明社会的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平衡点”,我们才能实现情与法的协调、德与法的并治,避免法与情的尴尬。
(二)、法中含情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实践。像诸如正义、公平、平等、诚实信用、遵守善良风俗等普遍的或个别的法律原则,其本身就是人类道德观念的有力组成部分。也因为有了道德的支持,才使法律原则能够发挥出人性的作用。倘若法律不承认或者否弃这样的道德因素,那么法律或法律制度是存有极大缺陷,它是否有生命力或者在多大程度拥有生命力都是疑问。
良法表明法要包含某种道德价值,故法治的概念本身就体现了法治与道德的深刻关系。失去了道德基础的法为恶法,恶法之治与法治精神是根本背离的。我国古代的儒家伦理法体现了道德与法律的一种结合模式,即把社会普遍承认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纳入国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解决现实社会中的人们道德缺位、法律的尴尬,是否可以吸取儒家伦理法的合理内核,灵活适用法律,把法治中注入道德的血液,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国家。。
(三)、德法并重
法治的理念来自西方,德治则来自中国传统法文化,两者的结合顺应了寻根意识与全球意识相结合、民族性与时代性相结合的潮流。当我们执着于法律的继承与移植、法律的本土化与国际化的探求、迷惘、思索的时候,请让我们把视角拉到社会调控这个高度上来。我们会顿时眼前一亮,耳目一新,发现西方的法治精神对我们进行征服的时候,传统的德治精神正在历史深处遥遥呼唤。应该指出的是,西方的法治,尽管并不排斥道德,但无疑在宣扬法律至上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道德,这其中尤以分析法学派的主张最为突出。
奥斯丁主张:“法律反映或符合一定道德要求,尽管事实上往往如此,然而这不是一个必然的真理”。西方社会普遍存在的情感危机与道德沦丧就是明证;传统的德治却是主张德主刑辅,法是德的附庸,贬抑了法的作用,也与时代的发展不相适应。所以,对二者都要加以扬弃和改造,抽取各自的合理内核,进行结构重组,建立全新的德法结合的体制。
从历史上的道德和法律关系演变历程来看,正确处理好德法关系,在二者之间寻找到最佳的平衡点和结合点,正是古代中国繁荣兴旺程度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原因之一,而当下理顺道德和法律的矛盾,从中发掘推动社会进步的因素,则是复兴伟业的助力。
参考文献:
[1]周旺生.法理探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版
[2]韩明德,《法理学》(M),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论法律和道德冲突的利益衡量
摘要 法律和道德作为人类社会主要的社会规范,之间的利益冲突一直是社会以及法学界极为重视的问题。本文从法律与道德之间冲突的历史根源谈起,简要分析了正确处理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意义,并通过现实中的两个真实案例分析,就法律和道德冲突的利益衡量作了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 利益衡量 法律 道德 一、法律与道德冲突的历史根源
(一)历史文化原因
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归结于中国自古的历史文化,主要的根源在于伦理本位,伦理本位是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开始形成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孔子的“仁”和“礼”的影响,将整个社会生活都以伦理,也就是儒家思想下的社会道德为中心,所有的思想和活动都是围绕着伦理来展开,连当时的法律也是不例外的。随着时代发展至今,虽然伦理的思想远远没有古时候那么厚重,但是很多思想还是渗透到几千年的文化当中,依旧在很大程度上规范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一旦制定出的法律规范与这种约定俗成的社会道德出现不契合的现象时,势必就会对案件的审判产生一定的影响,体现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
(二)现实社会原因
目前在现实中会出现这样的一种情况,就是往往会在某个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出现“民意”的参与。此类案件一般都是严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民众对其往往给予了极高的关注,这些关注的原因就在于人们的正义感以及对社会道德的维护。而民意表现出最极端的方式就是请愿书,这在现实社会中不是很新鲜的名词,一旦请愿书送至法院,由于社会舆论的压力,法官在审判中无形的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参照民意,但是民意代表的社会道德多少都会跟法律出现不同程度上的分歧,这种分歧就会直接体现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而这种冲突反映在具体的案件审理中,会对案件审判产生的影响实际上是不利的。
二、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冲突的现实意义
(一)维护法制的需要
法制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要将所有的现行法律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而法制的更好要求,就是实现法律的“良法”要求,“良法”不仅体现在法律的适用方面,同时还体现在跟其他社会规范之间的和谐发展,这里最为重要的,就是要跟社会道德实现良好的相容性。同时,法律体系的建立以及良法的运行都需要其他社会规范的配合协调,只有当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冲突得到很好的解决,法制的权威性以及统一性才能够得到很好的强化和维持,司法实践才能很好的得到民众的支持,而这些都是我国实现法制的客观要求和必要保证。
(二)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
司法是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手段,争取使诉诸司法的所有案件得到合理解决是其担负的重要任务。这就决定了案件的正确审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由于社会道德与民意息息相关,如果对道德冲突案件处理不公,司法这一最终手段失效,当事人则可能依靠自力救济解决问题,不但达不到息讼止争的目的,而且会导致矛盾激化,有的甚至酿成群体事件,危及社会稳定。因此能否正确处理情法冲突对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所以,案件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不仅要使当事人服从法律、服从判决,更要使案件的处理结果在情理上无可挑剔,这样才能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提高司法效率的需要
效率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之一。案件一审终结,判决生效,这是最为理想的结果。但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法律与道德冲突案件的审理中,这种理想结果却较难实现,原因就在于此类案件的判决难以同时实现双方当事人的诉讼目的。现实中,绝大多数案子出现上诉,20%左右的案子进入再审,常常一个并不复杂的案子一审就是几年、十几年,无形中加大了司法成本,而且影响到司法公正等基本价值。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冲突,则有助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使判决及早生效,从而大大缩短诉讼时间,节约人力、物力、财力等司法资源,达到提高司法效率的目的。
三、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案例分析
(一)维护自身权利中的故意伤害
2005年1月,湖南省某市的士司机黄某遭到劫匪姜某等抢劫,姜某等歹徒下车逃窜时,黄某驾车追击,的士撞倒姜某,姜某伤重身亡。劫匪方把黄某告上法院,某市某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黄某不服,上诉至某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的案件的审判结果存在很大的问题,不但违背了刑法的主旨,同时也与社会道德相违背。首先,从法律层面上讲,法院判决黄某故意伤害的原因,主要就是认定黄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法院认为姜某在抢劫以后的逃窜,不法行为已经结束,因此黄某再开车将其撞伤,已经不属于对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故将人撞伤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属于故意伤害。
这种解释是很牵强的,在抢劫中的不法侵害往往是最难以断定的,因为对于抢劫的认定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实施暴力,另一个是对财产的不法侵害,这就意味着我们在对抢劫的正当防卫中,不能单单认为就在犯罪嫌疑人对当事人进行暴力的时候就属于不法侵害,姜某在逃跑的过程中,仍然对黄某的财产处于不法侵害的状态中,因此抢劫行为仍在继续,所以黄某的行为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而从社会道德的意义上来说,很明显,当人们看到此类的案件审判结果就会认为,这是对抢劫行为的一种纵容。目前抢劫行为在现实社会中日渐猖獗,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财产安全,而当人们对自身财产进行维护的同时,又在案件审判上给予沉重的打击,这势必会带来不利的舆论压力。虽然黄某造成姜某死亡的结果过于严重,但是黄某毕竟没有杀人的故意,仅仅是为了追回自己的财产,因为这种行为而被判处故意伤害而受到如此重的刑罚,对民众的心理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往往在此类案件中,涉及到盗窃、抢劫之类的案件,都或多或少会出现在法律和道德上存在一定的冲突,就如笔者所举的上述案件,我们对于正当防卫之类的法律规定上,尤其是防卫过当和防卫不当的认定上,有很多是社会道德所无法判定的,人们在道德中所理解的对个人正当利益的维护,很可能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就变成了防卫不当或者是防卫过当。因此笔者认为,让社会道德加以改变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事情,所以还是应该在法律规定上,在对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上加以细化和规范化,尽可能的实现与社会道德之间的契合。
(二)无因管理下的民事赔偿
妇女胡某和陈某是邻居,2002年2月的一天,胡某因临时急事,请求陈某替她暂时照看三岁男孩,陈某是个热心肠的人,满口答应。可是,在陈某抽空炒菜的时候,淘气的男孩不幸摔倒,被玩具戳伤右眼,后无法治愈,造成残疾。胡某最后把陈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10万多元,法院依据民事无因管理的有关司法解释,判定陈某负主要责任,赔偿胡某6万多元。
这个案件如果单从法律规定上来讲没有任何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无因管理方面的问题,无论陈某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考虑,当答应为他人照看孩子的同时,就必然出现法律上的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不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前提,只是在管理的过程中,会出现相应的管理义务,一旦在管理在出现疏漏,也会对其不利后果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在本案中,由于陈某的一时疏忽,没有尽到合格的管理义务,从而使小孩落下残疾,因此依照无因管理的相关规定,必然会要求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但是从社会道德方面而言,这就存在很大的问题了,在法律上陈某本身并没有照看孩子的义务,仅仅是因为自己的热心,初衷是助人为乐,帮忙去照看孩子,而且发生这样的结果并不是陈某所愿意看到的。然而,陈某热心的去帮助别人,结果却因此而必须要承担六万元的巨额赔偿,这让一般的民众是完全无法理解的。这样的审判结果不仅会严重的伤害到人们做好事的积极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社会风气。
因此笔者认为,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由于是民事审判,本身就存在一定的自由性,所以可以在参照法律条文进行审判的同时,也应该充分的考虑对社会正义感的维护,从正义的角度上去看待此类案件,尽可能的去对助人为乐的人多一点的权利维护,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法律的正义性,带来良好的社会风气。
参考文献:
[1]杨仁寿.法学方法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孙笑侠.中国传统法官的实质性思维.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4).
[3]梁慧星.裁判的方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通过一个学期的系统学习,对中国法制史有了一个新的全面认识。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科学的基础学科之一,它的研究对象就是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具体的说就是研究我国有史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啊法律制度的本质、内容、体系、原则、特点和社会活动中的作用及其产生、发展、演变过程和基本规律。 我国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非常灿烂的历史文化。因此,历代的统治者所制定的法律,完善法制,目的是为了治国安邦的需要,长期以来积累了大量的极其丰富的经验和教训。历史就像一面镜子,我们应当从中审视自己,找出不足,对前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的法制文化遗产进行科学的总结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供重要的历史借鉴。 在本学期的学习中,我们主要是从纵横两个方面来深入学习的。纵向方面,自原始社会默契,开始有了法律萌芽,到进入阶级社会出现国家以后,包括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类型法律制度。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是与国家同时出现的。法学界普遍认为我国应当是在夏朝出现了军队、警察、监狱和法庭。所以说,最初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或集团出于同志的需要,便把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法律,制定各种法规,通过国家政权强制和要求人们遵守,维护统治秩序,调整人们之间和人们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在横向的方面主要是学习了每个历史时期国家政权的法律制度,着重以刑事立法、民事立法、婚姻家庭立法、司法制度为主要学习对象。 作为全国法学学科本科生十四门必修课之一,中国法制史的地位十分重要。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有利于吸收和借鉴中国历代法律中的一切有益的精华,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制。二、有利于提高对社会主义法制优越性的认识,增强自觉遵守法纪的观念。三、有利于了解部门法学的渊源,为学好部门法学打下历史知识的基础。 中国法制史是一门边缘科学,它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同时又是历史学中的一门专史。在学习的方法上,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历史阶段性。二、掌握法律制度本身的连续性和因革关系。三、在我国几千面的历史进程中,法律制度本身也有阶段性的发展变化。 结合自身的学习过程,我主要是将中国法制史当做一本普通的历史书来读,首先让自己保持浓厚的兴趣,对一些未知或者知而不详的问题先列下来,然后带着问题去读,从教材中找出自己满意的结论。这样既学到了知识,又怎强了动手能力和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还得到了成就感和满足感。避免单纯学习法律条文和历史事件的单调、枯燥、乏味。 (这是上百度查的,最好是先对法制史有一个总体的框架,再下笔。我也是学法学的,我的文笔不好,所以只好介绍别人的文章了,O(∩_∩)O哈哈~)
第一部分(这是一篇论文,4000字多一点。)论社会工作与法律的相互影响关系【摘要】A 社会工作和法律都肩负着改善社会的使命随着我国社会工作介入越来越多的案件,各种社会问题也逐渐凸显,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不断寻找法律作为支撑点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也促进了社会工作的有序进行社会工作与法律之间关系越来越紧密只有处理好两者间的关系,才会使两个领域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也才能更好地改善人类社会。【关键词】 社会工作 法律 社会工作者 改善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和国际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在2001年对社会工作所下的定义指出:社会工作提倡转变,解决人际关系问题以及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藉以改善人类的福祉这个定义更多的是强调社会工作所应该具有的社会作用,而这种作用更多的体现为转变社会和改善人类福祉法律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它由国家立法机构颁布,由法院诠释并由相应的处罚机构强制执行从而保证正常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正义,它也肩负着改善社会的使命从这个角度看,两者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在实际工作中,社会工作者在进行弱势群体的关怀或是社区服务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可能是寻求法律的支持,或是案主触犯了法律,或是社会工作者自身出现了法律与价值的冲突等等在具有强制性的法律面前,社会工作者应当如何取舍专业价值观;在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面前,法律的苍白无力,又如何解决当两者相互促进共同进行活动的时候,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一 社会工作对法律的影响(一)社会工作推进立法进程坚定弱势群体维权信心社会工作过程对立法和政策的推进有着重要的影响有关香港政府在受虐儿童法律上的演变可以说明法律是伴随社会发展以及社会工作的介入而进行调整的初期,在发现虐待儿童现象时,政府颁布保护儿童及青少年条例以作惩罚,随着专业的发展和社会上虐待儿童现象的逐渐增多,社会工作组成了保护儿童调查组,提供专业的服务,大大提高了对儿童的保护;再后来,更多的司法和法律界人士的参与,打破了社会工作与法律专业之间的隔膜,全面发挥多个专业的优势,因此新修订了处理虐待儿童工作程序指引;随着各个领域的不断发展,制定的法律加强了预防儿童受虐的多元化进程,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及大众媒体的宣传推广所以法律的制定经历了由单一向多元整治向预防的调整,是随着问题的出现和社会的发展而逐渐改变的而社会工作正是作为一个媒介将社会问题反映出来让政府知晓,从而影响法律的修改制定,使法律不断得以修改完善,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在面对具体的案例和案主的时候,社会工作者基于行动研究,已经不仅仅是一名单纯的服务者倾听者或救助者他(她的判断反思将会成为法律建构过程中一种极为重要的资源,而且将会对案主产生直接的影响。我们知道,社会工作者所进行的活动绝大多数是非营利性的当他们将自己的发现和思考引入到法律领域之后,非营利性的准则依然是无可改变的然而此种实践对于他们的目标群体来说又是及其重要的从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看,处于弱势地位(包括但不限于经济上弱势)的人们,在自身法律知识缺乏和外部司法成本高的现实之下,极有可能在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放弃维权的努力长此以往,人们的对法律的信心势必会大打折扣而社会工作者的介入势必会重新燃起人们对法律的信心或许,这样一种实践可以超越单个诉讼活动本身,成为一种可持续的良性发展的社会建构工程。(二)社会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推进案件的顺利进行在司法实践中社会工作者所掌握的资料往往是司法过程中重要的依据社会工作者作为专家证人在英美法系国家一直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专家证人(Expert Witness)制度产生于14世纪的英国,一直以法系国家证据法中特有的一种法律制度专家证人是指:对该问题或与该问题相关联的事宜所具知识或经验,其对该问题或事宜的意见可被接纳为证据的人在我们国家,随着社会工作的不断发展和司法体系的不断完善,此种制度也可以成为一种有益的尝在社会工作者介入案件前,就会对案主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考察,并进行合理的分析在治疗过程中,案主的信息需由社工完全掌握以家庭暴力案件为例,施暴对象往往是妇女,当案主向社会工作者求助时,首先要求案主进行咨询访谈,社工要做好访谈记录,包括准确时间地点内容以及在访谈过程中案主的状态眼神动做等,因为这些细节可以反映当事人真实的内心状况,利于社会工作者对其做出正确的判断,而这些不是一般人能发现和记录下的为了取证,案主会去医院验伤,这时候需要社会工作者的陪同,整个诊疗过程中,社会工作者都需要与案主保持密切联系,案主的一系列举动都会引起社会工作者的关注并记录在案不管是案主到医院验伤到法院起诉向妇联求助,还是向案主周围人了解情况,都要在社会工作者的陪同下协助进行社会工作者是除案主外最清楚并记录整个过程的人,他提供的证据将是有利的客观事实,有助于司法过程的顺利进行台湾大学实习过程中与法律相关之注意事项 一文中指出:社会工作者必须对于法院的运作体系有所熟悉,同时也必须知道在法庭上作证时应有何种适当之举动社会工作实务者与学生必须假定其所撰写之专业服务纪录个案纪录个案报告或联络信函等,皆有可能成为法院传票要求检视之特定文件;也有可能是检察官或律师搜集和检视之文件;且可能在法院里当庭阅读之文件其实,这也就是对社会工作者提出了一个更高的要求:除了帮助人们解决实际困难,还必须要在政策,特别是司法领域承担更高的社会责任。二 法律对社会工作的影响(一)法律对社会工作伦理的影响社会工作实践中,法律与社会伦理规范往往指向一致,但两者也常常出现冲突与对立1.法律与社会工作伦理信仰的冲突法律是必须被强制实施的,违反法律要受到惩罚,它可以不断地进行修改加以完善而伦理的遵守是自愿的,但违背伦理不意味着不受任何惩罚,他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或是组织内部的处分或是不受任何处分,伦理都是英美常常是模糊的,不确定的在传统伦理秩序延续了几千年的社会生活秩序中,社会伦理信仰浸透到社会成员的头脑,道德的信仰习惯的信仰等体现了传统伦理秩序下礼法的强大影响当新的法律信仰到来时,人们面临的将是艰难的思想抉择社会工作中,道德信仰对社会工作者及服务对象发生深刻的影响,他们往往遵循道义的传统,从道德的角度解决问题,法律的规定不被他们重视,没有在法律和社会道德之间找到平衡点这种浓厚的道德伦理信仰对法律信仰的形成有着极大的影响,特别是消极的道德信仰,给法律信仰的建立造成难题2.法律与社会工作伦理规则的冲突为了规范人的社会生活,群体组织往往形成各种规章制度和无形的约定这些规章制度和约定,与我国特有的伦理文化相结合,控制着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的行为,成为对其具有约束力的人情礼俗习惯等伦理规则受中国传统伦理的影响,法律不是规范社会工作唯一且最重要的途径,而蕴含在社会中的伦理规则成为最主要的社会工作行为规范伦理规则有许多积极的因素,但也存在着与法律相悖之处与法律的实施相比,具有相当活力的伦理规则实施过程很不规范,这种不稳定的伦理规则的实施和国家法强调的明示透明公开公正的理念相悖在社会工作领域,人权是最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侵犯人权的做法都是有悖伦理的,这些做法当中,有的却是合法的,比如实施死刑,是法律当中明文规定的这些做法中,遵循法律就违背了专业伦理而在另一些倡导人性化对待精神病人倡导公民正当的权益,社会工作者可能会做一些非法行为,遵循了专业伦理而破坏了法律。鉴于法律与社会工作伦理之间的冲突和影响,国家立法时,应充分考量社会工作的特性,重视社会工作者及服务对象的道德信仰和习惯信仰,发挥其在社会工作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社会工作法律如果与一个社会的正当伦理观念或实际要求相抵触,人们很可能会产生消极抵制情绪只有尊重社会伦理,才能唤起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尊重对待这种信仰冲突,我们要采取宽容的态度,同时也要积极采取措施,尽量避免信仰冲突的直接碰撞积极维护和培育那些与法律信仰一致,有利于法律信仰生成的道德和习惯,同时也要坚决地摒弃封建残余不合时宜的思想习惯,为法律的正确实施创造良好的内心动因,以此来推动社会工作的良好运行。(二)法律对社会工作实践的影响法律是社会工作者帮助目标群体的依据虽然我国的社会工作还没有统一而完整的法律,但依据我国社会工作实际,社会工作相关法律的组成部分根据社会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从业资格服务领域维权途径,可以分为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社会优抚法律制度;特殊群体保障法律制度;教育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制度;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社区法律制度;就业法律制度;社会团体和公益事业法律制度;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法律制度;诉讼法律制度和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法律制度等等这些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社会工作能否更好地实现其改善社会的功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尤其是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社会工作实践将是极大地促进。我国法律对社会工作者有明确的规定和管理办法,对社会工作者职业的认定以及职业水平的考核都有明确规定,并指出社会工作者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所应具备的能力所应遵守的职业道德惩罚制度,使社会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利于规范职业者的素质,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法律授权专业社会工作者可以从事一些其他人不允许从事的活动,同时也限制社会工作者不可以从事只有其他某一专业人员才可以从事的其他活动社工要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范围,比如,法律要求社会工作者要向指定的政府机构汇报情况等。虽然社会工作机构是非盈利的,但法律还是授权社会工作当中的某些服务可以收取相应的费用,这样做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同时,法律也规定某一社会服务应该提供给所有需要这一服务的人,比如,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就要面向所有的消费者,他们有权了解有关自己的利益的一切原因,无论年龄性别等其它因素,都不应形成限制。总之,相关社会工作法律若能尊重符合社会正常的伦理规范和规则,能不断地随着社会生活社会工作实践的变化而逐渐地修正和完善,社会工作者法律素质逐步提高以及社会工作更多的介入案件,社会工作和法律将可相互影响和促进,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改善人类福祉。【参考文献】(1) 皮湘林-社会工作视野中的伦理[J].-社会工作(下半月)2009,(5)(2) 郭明霞.扶庆松-论中国社会工作伦理与法治秩序的构建[J].-社科纵横.2009,(12)(3)竺效.杨飞-境外社会工作立法模式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政治与法律.2008,(10)(4)袁光亮-浅析我国当前的社会工作法律和社会工作者法律[J]-社会工作(下半月).2008,(2)(5)甘诺-社会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功能分析[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9)(6)张存刚.李明-发展社会工作构建和谐社会[J]-社科纵横.2005,(12)第二部分(其他关于二者关系的论述,一千字多一点)一、社会工作与法律的联系社会工作与法律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两者需要同时运转。(一)从社会工作的范围看,仅有专业社会工作方法救人于危难,助人与解困的力量是微薄的,不能完全解决社会问题,把社会工作纳入法律范畴,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在社会工作中,从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到社会工作机构内部的管理,从为受助者争取正当权利到受助者自决,无一不包含法律的内容。离开对法律的制定与推行过程,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二)一般来说,大量的社会问题的出现常与一个社会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有关。政治制度的不健全、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社会不平等,造成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特别是某些社会不平等是由某种制度、法律的实施存在弊端而产生时,解决这一问题的手段必然要对法律进行修改,制定适应社会结构的法律。所以,法律是社会工作的前提和保障,社会工作的发展和完善有助于法律的健全和完善。两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二、社会工作与法律的区别(一)社会工作与法律的学科地位不同社会工作的学科地位目前存在争论。人们普遍认为社会工作是一套助人方法和技巧,不是一门学科,其理由是社会工作缺乏独立的理论体系。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工作应该是一门学科,属于应用社会科学学科。它有自己独特的工作理论,它借用相关社会科学知识并对之加以组合,形成了对某些现象的独特解释。法律是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历史悠久、独立的学科。所以,两者分别属于不同的学科领域。(二)社会工作与法律的体例结构不同社会工作的体例结构既注重理论又注重实务。社会工作注重具体问题的解决,又以对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为基础,是理论和实务的结合。此外,社会工作是研究和倡导社会进步,帮助人脱离困难,其学科价值较强。法律以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形成各个部门法。各部门法之间的体例结构总体上讲分为理论知识和对法条的解释两大部分。法律是人们日常生活的行为规则,具有普遍约束力。(三)社会工作与法律的特征不同社会工作区别于其他学科的特征主要表现在:改善社会生活环境、提高社会生活质量;增进社会功能;行动取向;以多元化的服务面对人类的差异性;广泛的适应性。我们把法律的一般特征归结为四个方面,即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可见,社会工作与法律还是有很大区别,两者的特征不同,构成学科调整对象的差异。
一、制度与法律制度是由各个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制定的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它的目的,是维护和规范不同的组织的内部秩序。而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它的目的,是规范全社会所有成员包括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组织或团体,以及社会组织团体之间的方方面面的行为,以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有序。可以看出,制度只是制约组织内部的规范,而法律是维护整个社会,制约所有社会成员的规范。而且,违反制度与违反法律的后果是不同的,违反法律的后果要比违反制度严重。二、制度法律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总得讲,制度与法律,都是用来规范社会秩序的,但制度与法律规范的是不同社会层面的秩序。代表的利益也是不同的。制度是规范社会的微观单位的秩序,法律是规范社会的宏观秩序,都是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秩序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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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众考古》:
《大众考古》为中国第一本面向社会大众兼具专业权威的科学普及性考古学杂志,2013年7月1日正式出版发行。《大众考古》为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由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主管,江苏人民出版社主办,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具体承办,南京大学贺云翱教授担任总编辑兼主编。
2、《文明》:
《文明》杂志于2001年12月正式创刊,秉承以影像记录世界,展现中国人的人文情怀,传承人类文明的理念与哲学。《文明》作为被众多国际组织和美国,以及欧洲等许多重要国家广泛关注和认可的中国国家文化品牌,是以北京为中心和起点,连接世界多元文化交流的平台。
3、《看历史》:
《看历史》是2007年成都传媒集团出版的杂志,是中国第一本以历史为切入点的新锐新闻杂志。《看历史》杂志的前身是 《国家历史》杂志。全国各大城市报亭、书店有售。经新闻总署批准,2010年4月更名为《看历史》。
4、《国家人文历史》:
《国家人文历史》是由人民日报社主管主办的一份集事实政论与人文历史于一体的资讯类杂志,刊物依托人民日报特有的时政优势和丰富的报道资源,以“读时事历史,揽天下风云”为宗旨,立足时事,钩沉历史,纵横中外,斟酌古今。
5、《文史月刊》:
《文史月刊》是由山西省政协主管,山西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主办的大型国家级文史档案及人文社科类学术杂志。该刊记述中国包括山西近百年来历史大事,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变迁,深刻揭示历史发展运作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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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人文历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史月刊
推荐书单的问题,基本上是琳琅满目。而本人认为书单推荐应该有几个标准:第一,推荐者本人要看过,或者至少部分看过,这样才有独特的心得,而不是人云亦云;第二,推荐书单要讲究循序渐进,至少要有入门级——教材级——提高级三个层次,而不是剪刀加浆糊随便列举;第三,推荐书单要相对全面,比如历史类书单,就不能完全偏重一个时期。带着以上三条标准,本人来推荐一份独到的历史类书单。入门级:入门级的主要是提高兴趣,理清史实,不需要非常专业。现代出版社有套《历史中国》系列,包括醉罢君山《夏商周原来是这样》、姜狼《春秋原来是这样》等,基本有全套中国通史。断代史也有一些优秀读物,比如月望东山《那时汉朝》、当年明月《明朝那些事儿》等等。社科院历史所编写的五卷本《中国通史》也不错,简明扼要,既专业又通俗,还有同名纪录片播放。教材级:教材级的主要是系统学习,不容易被个人风格的作品带偏。不少大学院校都有历史本科教材,比如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等等。这里推荐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的《历史学基础课配套教材》系列,《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中国古代史资料汇编》《历史学理论与方法》《中国史学史》等等。虽然教材可能有些枯燥,但是专业科学的学习方法。提高级:这个阶段可以读点学术专著,比如上海人民出版社的《中国断代史系列》就不错,包括杨宽《战国史》、林剑鸣《秦汉史》等等;河北教育出版社的《二十世纪史学名著》,包括顾颉刚《古史辨自序》、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等等;另外有一些通史、断代史史学名著,比如钱穆《国史大纲》、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顾诚《南明史》。外国的也可以看看,比如《剑桥中国史》《哈佛中国史》。限于篇幅就不多介绍了,但是按照这个思路,本人认为是比较科学的书单。感谢阅读,欢迎关注!林屋公子作家 代表作《先秦古国志》 优质历史领域创作者万粉丝 · 万赞搜索有关历史的好书及书一生必读的10本书樊登推荐女性读的书30-40岁必读十本书十五部最好历史小说10岁孩子必读历史书
《历史研究》、《世界史研究》、《近代史研究》、《文史》、《中国史研究》、《史学史研究》、《中华文史论丛》;专一点看《唐研究》、《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国学研究》、《燕京学报》等等。
一、《历史研究》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的专业学术期刊,主要栏目包括专题研究、理论与方法、史家与史学、讨论与评议、书评、读史札记、学术述评、国外新书评介、读者来信等。热诚欢迎海内外学者惠赐佳作。谢绝出资刊文。二、本刊实行匿名评审制。来稿请勿标注作者姓名。有关作者的信息,如姓名、生年、工作单位、职称、邮政编码、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等, 请附另纸写明。三、研究论文请附200-300字内容提要和3-5个关键词;并附中文提要和关键词的英文译稿,供编辑参考。四、稿件应遵守学术规范及相关国家标准和法规,如关于标点符号和数字使用的规范等。五、本刊引文注释采用页下注(脚注)方式。详细情况请参考《<历史研究>关于文献引证标注方式的规定》。六、本刊整体版权属编辑部所有。七、凡向本刊投稿,如未注明非专有许可,视为专有许可。八、未经采用的来稿恕不退还。九、本刊编辑部有权对来稿做文字性修改。十、稿件一经刊用,即寄送样刊。十一、如对以上规定有异议,请予说明。十二、作者请登录《历史研究》网站,使用在线投稿系统赐稿。投稿方法:①登录;②登录投稿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未注册的用户须注册后方可登录,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③点击网上投稿;④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在“分类”栏选择稿件所投编辑室;⑤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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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周秦汉唐文化研究》这两本学术性比较浓,尤其是前者,用的都是繁体字,连篇累牍的,适合高水平人观看,比较累。
《文史知识》《历史学家茶座》这二者通俗易懂,篇幅较短,适合一般读者观看,以上4本新华书店有卖。 《西域文化研究》这是本新出的历史期刊,内容比较难得,全是关于西域的历史和文化。
新华书店有卖。 如果喜欢古代司法,可以订购《法史学刊》,这是一本专门研究历代司法的刊物。
比较老的有《历史研究》《清史档案》,不过现在很少看到,估计只能在地摊上买到了。 个人感觉,《国家历史》不好,首先,商业化气息太浓,不是纯学术性杂志,更像是《文明》《华夏地理》那样的画册。
其次,作为一本新闻历史杂志,所以对近现代历史挖掘比较多,而1840年前的内容较少刊载。毕竟搞新闻的不会像史学家那样去啃读史籍。
所以它的内容范围太窄,更像是一本近现代史杂志。 三,噱头太多,名为历史杂志,内容却是和当今生活息息相关,挑了些跟当今生活比较密切相关的内容来刊。
比如现在在放《赤壁》,它就登了篇《赤壁1800年》,还有《华洋冲撞100年》,这又是结合中国入世写的一篇经济史文章。总之,现代元素太多。
而真正的历史杂志,只会挑在历史里比较有意思的文章来刊登,而不会挑时下人们关心什么而登什么。 综上所述,这本书看看可以,但是想找本优秀的历史期刊,建议不读这本。
在我看来,通俗的《历史学家茶座》要比这本书好太多。当然,想了解历史,看看黎东方等著的《细说中国历史丛书》和蔡东藩的《中国历史演义》是非常有帮助的。
也发表历史教学的文章 《政治课教学》改刊启事 《政治课教学》自1983年11月创刊至今,已走过了21个年头。
这些年中,编辑部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为基础教育、政治课教学和广大师生做了些服务工作;这些年中,期刊被中国期刊协会定为赠建全国百家期刊阅览室指定刊物,曾被评为“全国中等教育类核心期刊”等。 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全国广大读者的大力支持和厚爱分不开;离开读者,我们将一事无成。
在此,我们衷心地说一声——谢谢! 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教育教学类期刊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适应课程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整合教学月刊社的出版资源,从2005年1月起,《政治课教学》将并入《教学月刊·中学版》(下旬)中,下旬版以原《政治课教学》为主干,再融入历史、地理两科内容,办刊宗旨不变,除个别栏目作适当调整外,主要栏目不变。
新的《教学月刊·中学版》(下旬)注重引导性,坚持科学性,重视可读性,体现探索性,突出实践性,并在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方面下功夫。下旬版每月21日出版,邮发代号32-153,定价4。
00元,全国各地邮局(所)均可订阅,欢迎广大新老客户订阅。同时,也希望继续得到大家的支持。
《政治课教学》编辑部 《政治课教学》是为中等学校政治课教学、教学改革及教师队伍建设服务。它坚持科学性、突出实践性、体现探索性、重视知识性、注意可读性。
主要读者对象为中等学校师生、政治教研员和师范院校政治专业师生等。 期刊的最大特点是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强。
期刊的主要栏目有:备课参考、教案选登、多媒体教学、教学研究、教法介绍、教法漫谈、高考研究、中考研究、复习指导、综合练习、问题探讨、教材研究、热点分析、时事评论、德育研究、教研员论坛、新论点击、职业教育、义务教育等。 《政治课教学》在全国首次期刊评比中,被评为“全国中等教育类核心期刊”。
在中国期刊协会主办的赠送“全国百家期刊阅览室”活动中,被中国期刊协会定为“指定赠送刊物”。(指定赠送刊物“主要从社会效益好和质量好的期刊中挑选”,中国期刊协会是从全国8000多种刊物中选中400多种杂志作为赠送刊物。
)《政治课教学》的赠刊单位有天安门国旗护卫队、 *** 雷锋团、上海南京路八连、河北隆化存瑞中学、沈阳飞机工业有限公司、陕西延安中学等等全国文明单位。 《政治课教学》为16K、48页,单价3。
00元。全国各地邮局(所)均能订阅,邮发代号32-75。
国内公开刊号为CN33-1048/G4, 国际标准刊号为ISSN1008-8695。 主 编: 郭受农 副主编: 盛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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