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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设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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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设论文参考文献

中英文对照:政府诚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摘要: 论文根据和谐社会的内容,分析了在建设和谐社会中,政府诚信的重要性,论证政府诚信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石。 关键词:政府诚信 和谐社会 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增进政府诚信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政府诚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 “诚”,即真心;“信”,即不欺、可靠、信任不怀疑。“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儒家伦理的核心理念。坚守诚信是做人的原则,也是事业成败的关键。诚信在政治生活和政府活动中的价值从来都得到无尚推崇,古今中外,莫不如斯。在中国,有商鞅变法“立木为信”的佳话,有“民无信则不立”、“忠信以为城池”、“匹夫行忠信,可以保一身,君主行忠信,可以保一国”、“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等古训。司马光则将政府的诚信之德阐述得淋漓尽致:“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 ”这是将是否诚信上升到事关国与家成败得失的高度来看问题的。 政府诚信的本质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 人民之所以信任政府,即作为委托人将行政权力委托给信任的代理人——政府,是因为:(1)人民相信政府具有诚实守信良好品格和道德责任感,能够掌好权,用好权;(2)人民相信政府具有胜任行政运营之责任的能力。因此,政府应该一切行为以人民利益着想,一切为人民利益服务,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接受人民的监督,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准,及时根据人民要求调整公共政策,增进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如果政府不讲诚信,不能切实维护和增进人民的利益,甚至为自身谋私利,那么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和谐关系将被破坏,政府就会失去人民信任,整个社会就会陷入危机,最后这样的政府会被更替。 政府诚信要求政府在行使行政权时能够维护政府对人民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确保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做到取信于民。政府的诚信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名与实的一致,即政府职能的设置、政府权利的配置和政府责任的承担相一致,也就是政府行政权限的范围、行政机构的大小、利益获取的多少必须与维护和增进人民利益的程度和提供公共产品的质量相一致,这是政府诚信的政治基础。第二是言和行的一致,就是理论与实践的一致,政策制订和政策执行一致,政府应该把对人民的承诺和对承诺的落实相结合,言必信、行必果。不能出尔反尔,朝令夕改,这是政府诚信的管理基础。第三是“信民”和“民信”的一致,就是政府取信于民的政策制订与人民对政府的理性预期和信任期待相一致,这是构成政府诚信的行为基础。如果政府的政治基础、管理基础和行为基础出现问题,政府执政的合法性就会受到怀疑,整个社会的和谐就会遭到破坏,社会就会趋于动乱。 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六个方面中,民主法治既是其他五个方面的前提,又是它们形成和确立的基本要素和基本保障。在胡锦涛同志对“和谐社会”内涵的阐述中,“民主法治”被放在了首位。在今天中国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要实现民主法制,政府的诚信是第一位的。诚信是政府取信于民之本、施政之基,在社会整个诚信体系中,政府诚信是核心,起着基础性、决定性、导向性作用。 在民主法治条件下,诚信是政府必备的品质。很显然,在独裁的政治体制中,政治人物之间的权力斗争,以及政治活动的全部细节基本处于秘密状态,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这就很难要求政府有诚信品质。而民主政府,尤其是执政为民的政府,其政治活动应当基本处于公开和透明状态,它的行为应具有稳定性和可预测性,这样的政府要维持自身的健康运行,除依法执政外,还须具有诚信执政。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民主的制度能将有诚信之德的人选入政府。而民主选举是人类发现贤才的最好办法。只有这种制度才能把具有美德的人选拔和集中起来,并很好地发挥诚信美德对政府的影响。二在实行民主政治的国家,信仰法律、服从法律、有责任感是执法者的基本道德要求。如果执法者都不信仰法律,不服从法律,没有责任感,就不可能有所谓诚信执政的存在,法律注定得不到真正推行,社会也不可能和谐。 公平和正义是人类构建理想社会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在理念和制度上优越于资本主义的地方,主要就是体现公平和正义。但由于我国经济文化的相对落后,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建立了以利益差别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在所有制和分配制度等方面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群体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利益变动加剧,形成了欠发达地区、“三农”等突出问题。因此,体现公平和正义,从利益协调入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社会风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而协调利益的工作首先应该是政府的工作。政府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社会、行政等手段,抑制收入差距、贫富差距的扩大,重点解决好合理税负、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缩小城乡受益差距、增加就业等直接关系利益协调的各种问题。要做好这些工作,政府就必须是一个讲求诚信的政府,否则政府推行的政策,政府的作为就会受到抵制,政府的功能就会大打折扣。很难想象,一个不讲诚信的政府在协调利益关系时,能够体现公平和正义。当然,公平是相对的,要与目前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相适应,但体现不出公平,就没有正义,就绝对不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重在各种人际关系的和谐,友爱则是人际关系的一种理想状态,因而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是在人格、权利、机会等方面追求人与人平等的社会,它力图从政治、经济等制度上解决社会成员融洽相处的历史难题。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当前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中,这些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如人民群众有效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的途径还不通畅、不同社会群体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受益和表达意见的机会不等、社会互助机制尚未完善等等。其深层次原因,主要是民主法治建设在一些方面滞后,思想道德建设在社会转型期出现较明显的不适应,教育文化事业发展不够快等等。在当前,道德失范、交往失信的状况还比较普遍,重要原因之一是一些地方的政府官员自身就是不讲道德,没有诚信,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满口马克思主义,行动上是以权谋私,背叛人民利益。解决这些问题,要采用系统工程方法,从制度供给、道德规范、教育发展、文化繁荣、社会组织培育等方面,引导和要求人们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当前重点要治理社会诚信问题,尤其是要发动群众,利用一切手段和方法监督政府官员,让不讲诚信的政府官员无法在政府中立足。没有政府诚信,就没有社会诚信,人际关系紧张,就不会有友爱;没有友爱,就不会有社会和谐;没有诚信友爱,就没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社会和谐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没有活力也就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活力来自社会成员、社会组织和社会机制的有效作用,表现为政治活力、经济活力、文化活力、人的发展的活力等等。在当前,制约我国社会活力的主要是体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社会流动性差、利益分配失当等因素,其中关键的问题,还是出在政府诚信缺失上。促进社会充满活力的办法,关键还在于改变那些影响和束缚活力的制度供给和政策设定,建设一个诚信政府。要用政府诚信来营造有利于创业和创新的机制和环境,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去推动各个领域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创业、创新、创造,是社会活力的来源;社会活力是社会和谐的来源,和谐的达成依靠活力。 和谐本身是一种有序状态,和谐社会必定是安定有序的社会,应是一个有着良好社会风尚,讲伦理道理、讲诚信的社会。从理论上来说,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核心,只有政府做到诚信了,整个社会才会有良好的秩序,人们对于自己努力的结果就有比较明确的预期,整个社会才会安定。诚信缺失有如一座横在我们前进道路上的大山,要改变这种现象首先要增进政府诚信。政府诚信要求政府在行使行政权时能够维护政府对公众的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确保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的存续,做到取信于民。 和谐社会是一个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自然包括资源和环境两个方面。和谐社会不可能建立在资源枯竭和环境恶化的基础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要寻求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最佳结合点。这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均资源占有量较小,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国家来说十分重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要人们特别注重保护环境和发展循环经济。但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不顾对环境的破坏,片面追求“政绩”,违轨审批项目,如2004年受到查处的常州“铁本”事件,在整个项目的立项工作中,一些职能部门迫于领导压力,违规批准了项目的用地,环评报告等,破坏了当地的环境。类似的事情在全国各地一再发生,2004年的“环保风暴”就吹停了一批项目,那些没有通过环境评价的项目的建设,都是不讲诚信的具体体现。 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先导和表率。作为一种道德规范,诚信是一切美德的基础和根本。于个人,它是做人的最为重要的品德;于社会,它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健康发展的基石;于政府,诚信是一项基本的政治道德。政府承诺的事,要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去兑现,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这样的政府,才能取得社会各界的信任,才能为社会各界树立榜样,才能在打造诚信社会中发挥榜样作用。如果不履行承诺,政府就会成为无水之鱼,无源之水,在丧失诚信的同时也会失去民心,甚至还会被民众推翻。 在我国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历史进程中,能否建设一个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需要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推进的历史过程,需要全社会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在政府的层面上,首先要切实建设诚信政府。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坚守诚信是做人的原则,也是事业成败的关键。我们的政府是服务群众的,必须首先做到诚信。 The government good faith is constructs harmonious social the cornerstone Abstract: The paper basis harmonious society's content, has analyzed in the construction harmonious society, the government good faith importance, the proof government good faith is the construction harmonious society's cornerstone. Key word: Government good faith harmonious society On February 19, 2005 Comrade Hu Jintao mainly the leading cadre in 省部级 to enhance constructs socialism harmonious society ability topic 研讨班 to point out that, "According to the Marxism basic principle and our country socialist construction experience, the new request which develops according to the new century new stage our country economic society the new tendency new characteristic which appears with our country society, we must construct the socialism harmonious society, should be the democratic government by law, the fair justice, the good faith friendly affection, is full of the energy, the stability has the society which the foreword, the human and the nature harmoniously is together." In in the construction harmonious society's advancement, promotes the government good faith to have the specially vital significance, the government good faith is constructs harmonious social the important cornerstone. "Honest", namely sincerity; "The letter", namely does not deceive, to be reliable, the trust did not suspect. "The good faith" is Chinese nation's traditional moral excellence, is the Confucianist ethics core idea. Perseveres the good faith is 做人 the principle, also is the enterprise success or failure key. The good faith moved in the political life and the government the value always all to obtain does not have still esteems, ancient and modern in China and abroad, none who does not in this way. In China, has the Shang Yang political reform "the standing timber is the letter" the charming story, has "the people no news then does not set up", "the loyal letter thought the city", "an ordinary man line of loyal letter, may guarantee a body, a crowned head line of loyal letter, may guarantee a country", "the very good letter, then the people not dare not to use the sentiment" and so on the ancient precept. Sima Guang then elaborates incisively the government's Germany of good faith: "Husband believing, great treasure of the monarch. The country guarantees in the people, the people guarantees in the letter; The non- letter does not have by causes the people, the non- people do not have by defend the country. Therefore the ancient king does not bully the great-hearted, the tyrant does not bully the neighbors all about, friendly does not bully its people for the country, friendly does not bully it for the family to kiss. The badness otherwise, bullies its neighboring country, bullies its common people, really bullies his/her brothers, bullies his/her fathers and sons. Under on does not believe, gets down does not believe on, about gentrifugalism, down to defeats. "This is whether the good faith rises to the critical time country and the family success or failure success and failure looks at the question highly. The government good faith essence may look from two aspects that, The people the reason that the trust government, namely give the trust as the trustee the administrative authority request the agent □□government, is because: (1) the people believed the government has the honest code of honor good moral character and the moral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can hold the good power, with power; (2) the people believed the government has is competent responsibility of the administrative operation ability. Therefore, the government should all behaviors consider by the people's benefit, all serve for the people's benefit, at the same time in the practical work, accepts people's surveillance, sharpens the ruling ability and the service level unceasingly, promptly requests the adjustment community policy according to the people, promotes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people's benign interaction. If the government does not speak the good faith, cannot practically maintain and promote people's benefit, even seeks the personal gain for oneself, then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public's harmonious relations are destroyed, the government can lose the people to trust, the entire society can fall into the crisis, finally such government can change. The government good faith request government in exercises the administration temporary to be able to maintain the government the duty and the responsibility which undertakes to the people, guarantees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people's request agent relates, achieves earns the trust of the people. Government's good faith mainly includes three aspects the contents: First is with the solid consistency, namely the government function establishment, the government right disposition and the government responsibility undertake consistently, also is the government limitations of executive authority scope, the administrative machinery size, benefit gain how many must with maintain and promote the people's benefit the degree and provides the public product the quality to be consistent, this is the government good faith political basis. Second is makes peace a line of consistency, is the theory with the practice consistency, the policy making and the policy execution is consistent, the government should falls to people's pledge and to the pledge the dharmadhatu union, the word must believe, the line must the fruit. Cannot renege on a promise, 朝令夕改, this is the government good faith management foundation. Third is "the letter people" and "the people believes" the consistency, is the policy making which the government earns the trust of the people anticipated and the trust anticipation is consistent with the people to government's rationality, this is constitutes the government good faith the behavior foundation. If government's political basis, the management foundation and the behavior foundation have the problem, the government being in power validity can receive the suspicion, the entire society's harmony can be destructed, the society can tend to the turmoil. In the democratic government by law, the fair justice, the good faith friendly affection, are full of the energy, the stability has the foreword, the human and the nature harmoniously is together and so on in six aspects, the democratic government by law not only is other five aspects premise, also is they forms with the establishment basic essential factor and the basic safeguard. In Comrade Hu Jintao to "the harmonious society" in the connotation elaboration, "the democratic government by law" has been placed the first place. In in today China harmonious society's construction process, must realize the democratic legal system, government's good faith is first. The good faith is the government earns the trust of the people the foundation, the administration base of, in the social entire good faith system, the government good faith is the core, is playing foundationally, decisiveness, 导向性 the role. Under the democratic government by law condition, the good faith is the government necessary quality. Very □4 $. . However, in the dictatorship political system, between political figure's conflict of authority, as well as the political activity complete detail basically is at the secret condition, has the enormous not determinism, this very is difficult to request the government to have the good faith quality. But the democratic government, is in power in particular for people's government, its political activity must basically be at public and the vitreous state, its behavior should have the stability and may 预测性, such government must maintain own health movement, besides is in power legally, still needs has good faith being in power. This includes two meanings: One is the democratic system can have Germany's of the good faith person 选入 the government. But the democracy election is the humanity discovers talent's best means. Only then this kind of system can the human which has the moral excellence select and concentrate, and displays the good faith moral excellence well to the government the influence. Two in the implementation democratic politics country, the belief law, obeys the law, has the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is 执法者 the basic moral request. If 执法者 all do not believe the law, does not obey the law, does not have the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is impossible to have so-called good faith being in power the existence, the law is doomed not to be able to obtain carries out truly, the society is impossible to be harmonious. Fair and is just is the humanity constructs ideal social the basic principle. The socialism in the idea and the system superiorly in the capitalism place, mainly is manifests fair and is just. But as a result of our country economical culture relative backwardness, in economic restructuring

行政管理论文的参考文献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是论文的重要构成部分。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行政管理论文参考文献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行政管理论文参考文献(一) [1]赵格格。服务,而不是掌舵:政府责任的皈依--兼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及启示[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2(03) [2]郁建兴,徐越倩。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浙江经验[J].中国行政管理。2012(02) [3]朱满良,高轩。从新公共管理到新公共服务:缘起、争辩及启示[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0(04) [4]甘黎黎。服务型政府构建的路径选择--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的视角[J].黑河学刊。2010(07) [5]甘黎黎。新公共服务理论视域中的服务型政府构建[J].传承。2010(15) [6]李松林。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对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启示[J].理论月刊。2010(02) [7]施雪华。“服务型政府”的基本涵义、理论基础和建构条件[J].社会科学。2010(02) [8]蒋嵘涛,彭京京。服务型政府价值取向研究[J].求索。2009(10) [9]储岳峰。服务而非管制--新公共服务理论对中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借鉴[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11) [10]金晶,王颖。委托代理理论综述[J].中国商界(下半月)。2008(06) [11]潘劲稳。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意涵及其实现途径[J].法制与社会。2007(10) [12]任勇,李晓光。委托代理理论:模型、对策及评析[J].经济问题。2007(07) [13]费玉春,李正明。论公共服务型政府与政府信息公开[J].安徽农业科学。2007(20) [14]杨杨。新公共服务理论对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启示[J].承德民族师专学报。2006(03) [15]段黎。浅谈新公共服务理论下的政府责任[J].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01) [16]刘熙瑞,井敏。服务型政府三种观点的澄清[J].人民论坛。2006(05) [17]许明星,刘兵荣。非典过后加强农村卫生建设的思考[J].国际医药卫生导报。2005(07) [18]何颖。加快政府转型塑公共服务型政府[J].技术与市场。2005(03) [19]谢庆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基本途径:政府创新[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1) [20]吴家庆,徐容雅。提升地方政府能力的几点思考[J].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6) 行政管理论文参考文献(二) [1]室井力.日本现代行政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2]哈特穆特·毛雷尔著,高家伟译.行政法学总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3]盐野宏著,杨建顺译.行政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4]南博方.日本行政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 [5]皮纯协.行政法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02 [6]罗豪才.行政诉讼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1990 [7]杨惠基.行政执法概论.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1998 [8]姜明安.行政执法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9]何士青.以人为本与法治政府建设.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10]张金鉴.行政学典范.台湾:台湾三民书局,1986 [11]林尚立.国内政府间的关系.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 [12]应松年、袁曙宏.走向法治政府.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13]姜明安,皮纯协.行政法学.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 [14]张庆福.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与对策.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6 [15]汤唯、孙季萍.法律监督论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l [16]王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构建研究.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6—9 [17]刘春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研究.中央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4 [18]王毅.城管行政执法体制的现存问题与改革构想.城建监察,2006,4 [19]胡建淼.行政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143 [20]楼向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研究——以义乌为个案.2008 行政管理论文参考文献(三) [1]王亮。完善中国公务员培训的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09 [2]马光涛。西藏林芝地区公务员培训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09 [3]高敬伟。我国公务员培训市场化研究[D].河南大学2009 [4]王璐。我国公务员培训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D].河南大学2009 [5]柴晓丽。公务员培训有效性分析[D].华东师范大学2009 [6]王召征。新疆公务员培训市场化探索[D].新疆大学2009 [7]赵玲玲。我国公务员培训模式研究[D].山东大学2010 [8]程倩倩。基于胜任力的公务员培训模式研究[D].西北大学2010 [9]李青青。职业生涯导向的公务员培训模式研究[D].西北大学2010 [10]赵永生。“以人为本”视角下的我国公务员培训的有效性分析[D].兰州大学2010 [11]任莉星。我国县级政府公务员培训研究[D].山西大学2009 [12]于森。陕西省公务员培训模式探讨[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0 [13]龙国良。基于有限市场化模式的湘潭公务员培训政策创新研究[D].湘潭大学2007 [14]陈婷婷。重庆市公务员培训效果评估体系创新研究[D].重庆大学2008 [15]张荣学。地方政府公务员培训工作探索[D].吉林大学2008 [16]卢韵玚。我国公务员培训评估体系构建研究[D].苏州大学2009 [17]张波。重庆市公务员培训效果评估体系研究[D].重庆大学2009 [18]刘雅静。公务员培训效果评估体系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07 [19]韦忠继。欠发达地区基层公务员培训问题研究[D].广西民族大学2008 [20]何玉姗,刘广磊。加拿大人事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企业导报。2011(08) 猜你喜欢: 1. 行政管理论文参考文献范文 2. 大学行政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3. 2017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参考文献 4.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5. 2017年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参考文献

论文参考文献政府

我以为:如果是纸质就用R(报告),如果是电子版就用EB/OL.

引用政府文件和某组织文件的参考文献格式应该是“技术标准”或者“报告”。

技术标准格式:[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S].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报告格式:[序号]作者.文献题名[R].报告地:报告会主办单位,年份。

书写格式

1、参考文献标注的位置。

2、参考文献标标注方法和规则。

3、参考文献标标注的格式。

2007年8月20日在清华大学召开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编排规范研讨会”决定,2008年起开始部分刊物开始执行新的规范“综合性期刊文献引证技术规范”。

应该是“技术标准”或者“报告”吧技术标准:[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S].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报告:[序号]作者.文献题名[R].报告地:报告会主办单位,年份或者是找到颁布该文件或文件的组织或单位的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原始文件,引用电子文献即可。

论文参考文献应用政府文件操作如下所示:

1、标准:[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s]、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2、报告:[序号]作者、文献题名[r]、报告地、报告会主办单位、年份。

3、或者是找到颁布该文件或文件的组织或单位的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原始文件,引用电子文献即可。

2021年10月8日,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文化和旅游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进一步加强网络游戏市场执法监管。据悉,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会同行业管理部门。

重点针对时段时长限制、实名注册和登录等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加大辖区内网络游戏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加强网络巡查,严查擅自上网出版的网络游戏;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娱乐场所等相关文化市场领域执法监管,防止未成年人违规进入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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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政府文件和某组织文件的参考文献格式应该是“技术标准”或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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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格式:[序号]作者.文献题名[R].报告地:报告会主办单位,年份。

书写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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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0日在清华大学召开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编排规范研讨会”决定,2008年起开始部分刊物开始执行新的规范“综合性期刊文献引证技术规范”。

论文参考文献应用政府文件操作如下所示:

1、标准:[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s]、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2、报告:[序号]作者、文献题名[r]、报告地、报告会主办单位、年份。

3、或者是找到颁布该文件或文件的组织或单位的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原始文件,引用电子文献即可。

2021年10月8日,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文化和旅游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进一步加强网络游戏市场执法监管。据悉,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会同行业管理部门。

重点针对时段时长限制、实名注册和登录等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加大辖区内网络游戏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加强网络巡查,严查擅自上网出版的网络游戏;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娱乐场所等相关文化市场领域执法监管,防止未成年人违规进入营业场所。

报告用字母R来代表。

参考文献类型及文献类型,根据GB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

专著M ; 报纸N ;期刊J ;专利文献P;汇编G ;古籍O;技术标准S ;

学位论文D ;科技报告R;参考工具K ;检索工具W;档案B ;录音带A ;

图表Q;唱片L;产品样本X;录相带V;会议录C;中译文T;

乐谱I; 电影片Y;手稿H;微缩胶卷U ;幻灯片Z;微缩平片F;其他E。

例如:[4]冯西桥. 核反应堆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的LBB分析[R]. 北京: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1997.

扩展资料:

在学术论文后一般应列出参考文献(表),其目的有三,即:

为了能反映出真实的科学依据;

为了体现严肃的科学态度,分清是自己的观点或成果还是别人的观点或成果;

为了对前人的科学成果表示尊重,同时也是为了指明引用资料出处,便于检索。

毕业论文的撰写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凡有引用他人成果之处,均应按论文中所出现的先后次序列于参考文献中,并且只列出正文中以标注形式引用或参考的有关著作和论文,参考文献应按正文中出现的顺序列出直接引用的主要参考文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参考文献

论文中参考文献引用的是国家颁布的文件或纲领政策,要用字母S表示。

例如:引用的是国家标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则,在参考文献中格式为:

GB/T16159-1996,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S]。

参考标准格式指的是写论文的引用已经发表的文献格式,根据资源的类型可分为这本书[M],[C]学报》发布会上,报纸文章[N],[J],期刊文章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一]学报文献、杂志[G]。

电子文献类型:数据库[DB]、计算机[CP]、电子公报[EB]

电子文献载体类型:Internet[OL]、CD[CD]、磁带[MT]、磁盘[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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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设论文参考文献

论古代户籍制度与中国古代王权政治摘要:在中国古代,户籍制度是专制王权对编户齐民进行人身控制的最重要手段,户籍制度的核心是对民的占有与支配。王权对编户齐民的生杀予夺之权很大程度上依靠户籍制度,这是这项制度在中国古代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 关键词:古代;户籍;制度 《史记•萧相国世家》载:“沛公至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沛公为汉王,以何为丞相。项王与诸侯屠烧咸阳而去。汉王所以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 萧何私自收藏的图书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秦国户口版籍,这一举动在中国古代王朝更替的惨烈斗争中具有强烈的符号象征,可谓意味深长:拿到了户口版籍就可以了解秦国的国情,并进而控制土地和人民,获得了它,也就象征着获得了国家政权。 中国户籍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虽经无数次的战争、内乱和王朝的更迭,户籍制度总是以某种方式继承或沿袭下来,并且越来越严密,其原因就在于它的功能是全方位的:组建军队、分配土地、征收税赋、推行礼教、维持治安都与它有关。如果说官僚制度是君主对官吏进行管理的有力武器的话,那么户籍制度就是专制王权对编户齐民进行控制的最重要手段,户籍制度的核心是对民的占有与支配。《商君书•画策》云:“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胜强敌者,必先胜其民者也。故胜民之本在制民,若冶于金、陶于土也”。专制王权对民的生杀予夺之权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户籍制度。大体说来,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发展经历了这么几个阶段: 1萌芽阶段 中国历史上最早对人口进行管理的记录应当从商代开始。甲骨文中,常常出现“登人”的字样,即登记人口的意思。但当时的“登人”,几乎都以人丁为计量单位,而且在甲骨文中经常出现“口”、“人”等字,但却很少出现“户”、“家”的说法,因此后人推测,商周时“登人”,主要目的是为了征集兵丁、组建军队以满足战争的需要,还不具备后代户籍制度所具有的多重功能。 据《周礼》记载,周王朝分别在国野设六乡、六遂对人口进行地域划分: “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爱;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周;五州为乡,使之相宾”。“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酇,五酇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 又据《周礼•秋官•司民》: “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辨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生死。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民之日献其数于王,王受拜之,登于天府。内史、司会、冢宰贰之。以赞王治”。 由于目前对《周礼》一书的成书年代仍然聚讼纷纭,因此,西周时是否真有如《周礼》中所言的那种系统而完善的户籍管理制度,当然是值得怀疑的。不过,虽然《周礼》并不一定反映周代的真实情况,但它至少说明和反映了中国古代管理户籍的思想和实践,很早已经萌芽。 2奠基阶段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经济的发展和诸侯势力的壮大,诸侯国之间的兼并战争频繁四起。战争需要有兵源的保证,由于战争的需要,各诸侯国都意识到了人是宝贵的财富。为了增加人口,各国都采取了多种措施。首先是用减免赋役的办法来招徕别国人口,其次是限制本国人口逃亡,如秦律就规定严厉处罚拐带秦国人出境的行为:“游士在,亡符,居县赀一甲,卒岁,责之。有为故秦人出,削籍,上造以上为鬼薪,公士以下刑为城旦”。还有就是提倡早婚,鼓励生育。在这些措施实施的过程中,人口登记和户口管理方面的制度也就逐渐完善起来了。通过清查登记人口并实行管制,一方面可以了解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限制人口流动,防止人口流失,保证兵役和赋税源源不断。 有关战国时期各国重视人口管理的情况,我们还可以从考核官僚的上计制度中找到证明。所谓上计,就是官吏将一年的预算收入,以及户口、垦田、库藏的增加等事项,事先写在木券上,然后剖而为二,国王执右券,臣下执左券,年终上计时,国王根据原券考核实征数目,决定官职的升迁。在上计制度中,对户口的考察一直是对官吏进行考核的一个重点。 战国时期,秦国的变法最为成功。秦的户籍制度的创立,大约始于秦献公时期。《史记•秦始皇本纪》云:“(献公)十年为户籍相伍”。所谓“相伍”,大约是按五家为“伍”的办法编制户口册,这表明“伍”是当时户口编制的最基层单位。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对人口的管理和控制进行了改革,不仅将其作为增加人口和社会控制的手段,而且极大地强化了通过户籍制度对民间社会进行社会控制的专制工具这样一种色彩: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罪。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所谓“令民为什伍”,就是把国中所有人口,按五户为一伍、十户为一什的办法编制起来,每伍之中,设一伍长,每什之中,设一什长,平时为民,战时即为兵。伍、什就是军队中最基层的建制。商鞅变法的主旨,就是奖励耕战,富国强兵。凡在战场上杀敌多者,不管原来是什么身份,都可以按规定晋升爵位。同时也规定,行军作战时,什伍之中如果有一个逃亡或降敌,什伍之中的其他人都要连坐。 秦的户籍制度,自秦统一天下之后,更加严格和完备,不仅按不同情况区分了各种不同的户籍,还确定了户口的什伍编制方式,规定了生著死削的统一办法,制定了户主申报和典老审查核实的登记户口的程序,登记的内容非常详细,有户主的姓名、身份、籍贯和年龄,也有户内成员的姓名、年龄和健康状况,祖宗三代出身情况及家内人员与财产类别等项内容,有时还有身高的记录。所有这些内容,都是为了对民户加强控制和便于征发兵役、徭役及课取赋税服务的。对不报、虚报和假报户口的或未经官府批准而擅自更籍的,统统严加惩罚,还作出了不许擅徙、迁徙时必须审核和必须办理更籍手续等规定。 西汉年间,户籍管理备受统治者的重视,萧何制定的《九章律》,其中之一就是“户律”。西汉在秦代户籍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严密的户口统计制度,汉代的户籍制度之明显不同于秦制的地方,还在于汉代有户等的划分。尽管汉代户等的划分不如唐宋以后明显和具体,但确实是户等划分制度的萌芽。汉代还采用了编户以及乡亭制等有力措施,乡有乡长,亭有亭长,他们主要负责户口管理和基层社会治安,从而使户籍管理更加完善和周密。 为了严格户籍制度,禁止任意迁移和逃亡,汉代统治者还为此制定了“舍匿之法”,又叫“首匿法”。《汉书•淮南厉王传》:“亡之诸侯、游宦事人及舍匿者,论皆有法”。汉代的“舍匿之法”,等于是秦的禁亡之法的发展,它由打击逃亡犯本人,发展到了逃亡犯的藏匿者;而且“舍匿之法”执行甚严,以致汉代诸王侯中,不乏因“藏匿亡命”而被削爵下狱者。 3发展完善阶段 从隋唐开始,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进入到了发展完善阶段。隋初人口大增,主要是隋初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大索貌阅”和“输籍法”,将隐漏的户口检括出来了。开皇五年,文帝下令“大索貌阅”,进行全国性的户口清查。政府按户籍上登记的年龄、相貌与本人核对,检验是否以丁壮诈老诈小,还鼓励居民互相检举揭发,如户口所据不实,正长要受罚流放远方,其目的是要把浮游民及世家豪门的荫附户搜括出来,载入国家户籍,增加赋税收入。在“大索貌阅”的同时,还实行“析籍”政策,规定堂兄弟以下分立户籍,以防容隐。隋朝还因袭北魏的三长制,把它作为检括户口的地方组织,五里为保,设保长;五保为闾,设闾正;四闾为族,设族长。畿外设置里正、党长,前者相当于闾正,后者相当于族正。畿内保长、闾正、族正与畿外的保长、里正、党长称“三长”。三长是推行均田、劝课农桑、催驱赋役和检查户口的农村基层组织,都有检括户口的职能。另外,隋朝时还把户籍制度和科举制度结合起来,按照地域来分配考试名额,起到了积极的效果。唐承隋制,户籍管理更加周密。唐代检查户口、劝课农桑的基层组织是乡里:“唐制,百户为里,五里为乡”,每里设里正一人,是最基本的政权单位。里正由勋官六品以下的富户白丁担任,用来“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察非违,催驱赋役”。 唐代户籍可以分成编户与非编户两大类。编户是编入户籍的居民。可以是品官,也可以是白丁,但必须是良民。编户又可以分为课户与不课户两类。按租庸调法纳税服役的普通民丁,称为课口,有课口的户称为课户,无课口的称为不课户。非编户有三种,一是贱户,分为三等,最低的是官奴婢,较高于奴婢的有部曲、客女,均为私家的家仆,身份近似农奴,因为都属私人使用,所以附属在主人的户籍中。贱户中还有一种是官户,唐代官户大多是“前代以来,配隶相生,或今朝配役”之人。二是方外,指释、道及为逃避赋役而避入寺院的逃户。三是士兵,唐初实行府兵制,士兵来源皆所属下户、白丁。士兵本来在原编户内,自玄宗开元年间府兵制破坏,改为募兵后,兵农分离,成为一种专门职业,因此,也不在户口统计之列。〖〗 宋代的户籍制度在唐代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唐代虽然已经用“坊郭户”来称呼城市居民,但并没有为他们单独设立户籍。宋代由于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在户籍制度上分别设立“坊郭户”户籍和乡村户户籍。在户籍实行城乡分别治理的基础上,宋代又将户口划分为主户与客户:有常产的称为主户,没有常产的民户称为客户,分别列入户籍。坊郭户与乡村户都划分为主户与客户。坊郭客户为城镇贫民,多为小商贩,商业、手工业的雇工和帮工以及富户的佣工;乡村客户则主要是佃户、主户的雇工和佣工。另外宋代还将城市主户划分为十等,乡村的主户划分为五等,作为征发赋役的依据。除了主户与客户之外,还有一种官户,即品官之家,他们属于特权阶层,享有免除大部分差役和科配的权利。 王安石在变法时力主推行保甲制,他于宋神宗熙宁三年“始联比其民以相保任。乃诏畿内之民,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干力者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选,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为众所服者为都保正,又以一人为之副。应主客户两丁以上,选一人为保丁,附保。两丁以上有余丁而壮勇者亦附之,内家赀最厚、材勇过人者亦充保丁”。 推行保甲制,既可以清查户口,又可以通过这一“兵民一体”的制度维护社会治安、为军队提供后备兵源,可谓一举多得,对后代影响极大。保甲制度还通过“保”和“甲”两级建制,实现了王权专制主义国家对县以下的乡里社会的逐渐渗透:由于在这种制度采取的是人人相结,家家相联的形式,从而充分保证了乡里组织被牢牢控制在统治者手中。 明朝的户口制度,承上启下,既有历史的继承,又有时代的更新,从而形成自己的特色,在中国古代户口建设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总结前代的经验教训,并与当时的赋役制度的变革相适应,创造以登记人口为主的“黄册”和以登记土地为主的“鱼鳞册”,标志着中国古代户口调查登记制度的相对成熟。这个制度肇创于明太祖朱元璋,虽然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代有增损,但其基本框架和根本原则,终明之世并无改变。 与宋代相比,明代户籍管理的人身控制功能大大加强了。赋役黄册编定以后,户籍不得随意改动,从农村到城市所有的人户都处于封建朝廷的严密控制之下,任何人不得擅自流动,邻里之间,相互监视,相互举报,如有知情不报者,要受到连坐,外出百里之外时必须持有官府发给的“路引”,其组织系统之完备,层层管制之严厉,实超越于前代。由此可见,明代严密的户籍制度,把农民的人身牢牢地束缚在乡土之上,农民寸步难行,只能安土乐耕,向政府纳赋税,服兵役。 清代的户籍制度大体上沿用明制,清初就沿用明代的黄册制度,在黄册之外,〖JY〗另编《赋役全书》和《编审册》作为配套。但满族以一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实行各民族分而治之的政策,对户籍管理也产生了相当的影响。整体说来,清代的户籍管制比明代略有放松,究其原因在于康熙和雍正两朝实行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和“摊丁入亩”政策,使得赋税与人丁之间没有了直接的联系,统计户口的意义也就不如以往那么重要了。清代税收方面用里甲,治安用保甲。在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每户发给一印牌,登记人口及姓名;外出时必须注明目的地,对迁入者必须检查其原籍。 纵观历史,各朝各代的统治者们都非常重视对户口的清查、登记和管理以及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并非真正出于对百姓利益的考虑,而主要是为了维持专制王权统治的需要,这是户籍制度能在中国长盛不衰的原因。另外,中国各个朝代的封建统治者之所以都高度重视户籍编制,还在于它是一项具有多重功能的重要制度。户籍制度在不同朝代的不同时期,又各有侧重。“大致而言,早期或战乱时,寓兵于民、维持治安的作用要强一些,其余时候,则重在调查户口、征收赋税和劝导风俗。此外,一般在王朝初创和前期,户口编制比较严格,到了王朝的中后期,则逐渐松驰”。但无论如何,户籍制度都是维护专制王权统治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它是理解中国历史的一把钥匙,而且中国的历史还表明,“在以农为本的农业社会中,不可能有真正的迁徙自由。因为农耕社会的基本特征是要固定居所,因此,安土重迁,就成了农业社会的基本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而封建国家也强调要以农为本,以此维持国家的安定。基于此,中国历代王朝对户口迁徙,都设有种种禁限,有时,还把迁徙作为一种处罚”。这其实也是专制王权通过实施人身控制而维持其统治所必需的。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 [2]宋昌斌.编户齐民——户籍与赋役[M].长春:长春出版社,2004.

在我国漫长的文明史中,素有重视意识形态的思想传统。新中国建立后,党和国家始终致力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回顾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建设历程,我们看到,在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性问题进行创造性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中,既有计划经济时期由于受苏联模式影响迷信意识形态、独尊意识形态的弯路教训,也有市场经济时期受西方思想影响淡化意识形态、消解意识形态的论调。“对意识形态而言,最严重的威胁在于它意识到现实极端地漠视其价值。”[2]78在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各种社会思潮不断兴起、思想文化日趋多元的新形势下,能否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举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面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我们在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上所面临的极为复杂的思想理论问题。 研究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转型,必然涉及到这样几个重要问题:当代中国意识形态转型过程中。形成哪些社会思潮及其思想论争;意识形态转型有着怎样的理论选择、现实基础,经历了怎样的转型历程与观念变革。中国私营企业主从有到无、又从无到有、再从有到优的历史命运,体现了国家意识形态对私营企业主从批判到允许再到鼓励、从消灭到培育再到引导的理论转变。这一引人思考的社会历史现象是深入研究当代中国意识形态转型的重要维度。我们思考的结论形成这样的主要观点: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经历了从“革命型”到“建设型”再到“和谐型”的两次历史性转型。一、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转型问题 在其当代的意义上,意识形态是指国家用来指导自身行为的价值观念体系、思想理论学说以及制度政策安排。意识形态的形成和发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意识形态是关于意识的意识,关于观念的观念。因此,对意识形态的研究,乃是一种深层次、反思性的研究,开启了人类对自身、对社会认识的新境界。尽管明确提出意识形态概念并对其进行理论探讨始于法国启蒙运动,但真正开启意识形态研究之门的是马克思。自从马克思创立了全新意识形态理论之后,人类对意识形态的研究和认识就出现了两条路径:一条路径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马克思主义传统,一条路径是资本主义国家的非马克思主义传统。 在国外,当代意识形态的研究主要是围绕意识形态有无阶级性、意识形态是否虚假、意识形态与科学的关系、意识形态对人和社会的控制方式、意识形态与社会心理的关系、意识形态能否为社会知识所取代、意识形态是否终结等方面进行讨论。尽管受到了国外思潮的影响,但我国的研究基本上还是遵循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研究方法,即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等唯物史观之核心出发,阐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本特征、功能作用、发展创新等重大问题,并对国外的意识形态研究成果译介解读,批判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观念。大体说来,国外对意识形态的研究偏重于脱离社会性、抹杀阶级性,国内对意识形态的研究偏重于强调社会性、推崇阶级性。马克思在无产阶级还没有获得国家政权的历史条件下,把理论研究的重点放在揭露旧意识形态的虚假性,揭示出阶级社会里旧意识形态如何把自己装扮成全社会的意识。从这一理论出发,我们自然会将阶级性作为首要标准来判定意识形态的性质,但问题在于,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原有的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整体已经不复存在,如果以阶级性为首要原则甚至是唯一原则来理解社会主义社会意识形态,显然不合时宜,而且可能会造成这样的后果:或者因为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相对落后而得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落后的结论,或者把伴随市场经济发展出现的新的思想观念一概看作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而加以拒斥。 正是在如何对待意识形态阶级性这一点上,浓缩了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变化的发展史。我们现在对意识形态进行研究,既不能无视其阶级性,也不能偏执其阶级性。就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研究而言,目前国内已有很多学术成果,但也存在一些理论缺陷,其中突出的一点是,在“类型”上偏重于意识形态的“类”,而忽略意识形态的“型”。意识形态“类”只是意识形态的共性,而意识形态的“型”则是意识形态的个性。结合意识形态的“类”研究意识形态的“型”,凸显了意识形态的整体性,有助于我们以把握意识形态共性特征为基础,深刻认识同一历史时期不同社会以及同一社会不同历史时期的意识形态个性特征,并在比较中切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解决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因此,对意识形态“型”的研究,是意识形态研究的一个新的重要切入点。 研究意识形态“型”的核心是当代中国意识形态转型问题。当前,我国正处于一场由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引发的巨大的社会转型期。对于社会转型过程中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乃至人们的思维方式、生活习惯等各方面的变化,已被人们深刻感受、普遍认同,但对于社会转型过程中意识形态已经有哪些变化、应该有何种变化,在理论研究中却是少说鲜论。由于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唯一执政党,因此党的思想理论与国家意识形态是高度契合的,这也就框定了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即指中国共产党执政之后的中国意识形态,其内核是党的思想理论。然而,我们的意识形态理论研究工作既落后于党的思想理论,也落后于意识形态的实践发展。究其原因,就在于我们局限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来研究、认识意识形态,缺乏意识形态转型的自觉意识。 意识形态转型不是性质转变。当代中国意识形态仍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终极价值从未改变,转变的只是围绕如何实现终极价值目标所体现出来的具体价值理念、思想理论创新和法规政策完善。能否对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类型及其转变做出准确概括,直接关联着我们对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认识和把握,关联着意识形态工作的实际成效和发展方向。当前,我们在意识形态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都与对意识形态的类型转变认识不清、把握不准、观念模糊有着密切关系。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正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社会现实,提出了意识形态转型的理论问题。也就是说,社会转型构成了意识形态转型的宏大背景,意识形态转型既是社会转型的条件,也是社会转型的结果。因此,社会转型为当代中国意识形态转型的理论研究既提供了可能性前提,也提供了必要性依据。 二、意识形态转型的理论选择与现实基础 中国社会转型的社会实践,托起了中国现代性的理论研究。由政治制度革命、产业技术革命和思想文化革命所共同催生的现代性研究始于西方,不同于西方现代化之路的中国的现代性研究近代以来就未曾停止。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亦即现代化实践,使中国的现代性问题再次成为研究热点,在意识形态领域表现出各种社会思潮。“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在中国社会转型期中,各种思想流派、学说观点纷纷浮现了出来,最终表现为社会转型期中的意识形态冲突。”[3]69社会思潮不仅具有一定理论形态的思想倾向,而且还交织着广泛的社会心理因素。社会思潮特别是政治思潮的涌动方向及其程度,会对意识形态产生直接的影响。在当代中国意识形态转型过程中,围绕要不要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核心问题,各种社会思潮相继涌现,对人们的思想乃至国家意识形态产生着各种影响。其中,在如何看待私营经济和私营企业主阶层问题上,形成了新左派、自由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三大思潮,集中地反映了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中的矛盾,以及人们在一个急剧变动的社会中的不同感受与愿望。 自由主义和新左派是主张中国现代化发展模式的最具代表性的社会思潮。20世纪90年代以来延滞政治改革的市场化转轨,带来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也导致了社会分配不公和贫富分化现象。中国社会转型的这种左右杂糅的两歧性和社会分化导致了思想分化,坚持新启蒙立场的自由派从西方自由主义中寻求市场化和民主化的思想资源,批判极“左”意识形态和权力体制,敦促推进中国宪政民主的政治体制改革;而从新启蒙阵营中分化出来的新左派则从西方左翼批判理论吸取灵感,尝试重构反对资本主义的新左翼批判传统。 新左派思潮是以平等与公平为核心价值,把中国走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社会分层、社会失范与社会问题理解为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体现。新左派及其思潮尽管尽显忧国忧民之思,对现实的批判思想中也有许多合理因素,但在总体上新左派用意识形态的“放大镜”看待一切。自由主义思潮自改革开放之初传入中国,主张全面推进私有化。民主社会主义声称中国改革措施实际上是以民主社会主义为样板,认为应该实行意识形态指导思想的多元化。 上述各种社会思潮的冲突集中表现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公有制与私有制这些问题上,凸显了改革与现代化问题在思想观念中的深刻分歧,形成了与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的思想冲突。尽管这些社会思潮都标榜自己掌握了社会主义的真谛,其主张中也各有合理的成分,但其实都是从概念词句出发而全然不顾中国实际的思想观念。 任何社会都要有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以此来引领人们的思想和行动,形成强有力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力量。社会主义中国如何推动意识形态的现代性转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建设的重大课题。中国是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是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由此决定,研究中国意识形态问题绝不能偏离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思想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我国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引领社会思潮、推动整个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思想。以这一思想为核心,意识形态现代性转型的创新成果,就是形成了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意识形态总是要在现实中找到“投射”和“回声”。马克思从经济、阶级(人)、社会三个基本视域出发,科学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两个基点:一是生产力基础,二是阶级基础。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同样是从发展生产力的目的出发,先把作为剥削阶级的民族资本家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工商业者,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培育出作为社会新阶层的私营企业主,再以共同富裕为目标不断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按照我国现行法规规定,私营企业主即指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的投资者,其中绝大部分也是其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起,私营企业主从有到无、又从无到有这样一个历史循环,不但浓缩了中国社会的变迁,而且也折射了意识形态的转型。这一否定之否定的历史实践,诠释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使命不在于解释世界,而在于改造世界。与时俱进的当代中国意识形态,既深刻反映了这一历史变化,又积极推动了这一社会变迁;既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又始终坚持了社会主义方向。但是,以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观照中国现实,则出现了理论与现实的悖境。私营企业主阶层成为意识形态领域各种思想理论的争论焦点,由此引发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公有制与私有制成为意识形态领域论争的关键词。因而,把私营企业主阶层兴起作为研究视角来观察中国意识形态的当代转型,不但会使意识形态研究具有深刻的历史性,而且具有厚重的实践性,透过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看到意识形态的理论与实践互动、互构的复杂关系,找到研究意识形态的一个实践视角。就是说,从私营企业主兴起的视角研究当代中国意识形态转型,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种可能:既可捕捉到意识形态对改革实践的引领,又可反观改革实践对意识形态的推动。综观我国建国以来国内、国际意识形态发展的历史和现实,对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公有制与私有制的不同主张一直是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主线。特别是在当前国内的意识形态领域,这条主线汇集为一点,就是怎样认识和看待作为传统理论中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公有制与私有制分水岭的群体——私营企业主。如何把握当代中国私营企业主兴起的社会现实,涉及如何发展马克思主义,如何完善社会主义,如何认识资本主义等意识形态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因此,从私营企业主兴起的视角研究当代中国意识形态转型问题,使我们可以更加真切地把握当代中国意识形态转型发展的历史脉搏。 三、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两次历史性转型 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转型,经历了从革命型到建设型再到和谐型的两次历史性转换。提出革命型意识形态、建设型意识形态、和谐型意识形态,是对新中国成立后不同历史时期意识形态特点的概括,这在党的重要文献中是有依据的。党的十六大指出,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三个历史阶段。 建国初,以从苏联传入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我们党在革命时期的思想理论为基础,在国家层面上进行了“革命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我们党从在野党变为执政党,在建设阶段的意识形态理应体现建设型特征,但在当时国内条件和国际环境下,当生存与发展面临矛盾时首先是要选择生存,因此为了巩固社会主义政权,意识形态也必然体现为革命型。即便如此,以革命型为特征的意识形态在树立理想信念、建设思想道德、繁荣文艺创作等多方面也取得了巨大建设成就,凝聚、焕发、鼓舞了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极大热情。在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即在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完成、社会主义政权得以巩固之后,意识形态应该及时进行转型,突出建设型特征。而我们实际上却走向了相反的方面,强化了意识形态的革命型特征,直至爆发文化大革命。直到这时,革命型意识形态与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需要已经完全背离。突出“斗争”主题的强大的革命型意识形态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引导社会主义中国在整体社会意识上陷入了阶级斗争、思想斗争、路线斗争之中。对于这段历史,《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已有定论,其中很关键的一点就是对计划经济要历史地看待,而对文化大革命要进行全面否定。 从私营企业主命运起伏的视角,我们可以具体地探讨中国革命型意识形态。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由于没有正确处理马克思关于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建立社会主义的设想与中国在不发达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建立社会主义的现实之间的差异,私营企业主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革命对象。中国意识形态纯粹公有制的价值理念、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学说、对民族资产阶级“双重改造”的政策主张等诸层面的核心概念是“革命”,呈现出“革命型”特征,在发展中出现了曲折。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4]286按照苏联当时对马克思主义的传统解读,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五种形态中,原始社会实行的是公有制,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实行的是私有制,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实行的是公有制。暂且不论这种解读是否符合马克思、恩格斯的本义,仅在理论上忽略马克思、恩格斯的“私有制”概念指称和消灭私有制的社会历史条件,就使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实践上走入了误区,致使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遭受了严重挫折。

政治是社会交往不断发展的产物,是社会交往不断趋于规模化、标准化、程序化、清晰化、精确化和条 文化 的结果。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一些政治论文格式参考文献,大家快来跟我一起欣赏吧。 政治论文格式参考文献 一、论文格式必须包含如下六大要素: 论文标题、论文作者署名及其单位、中文摘要及关键词、英文摘要及英文关键词、论文正文,最后是论文的参考文献。这是论文格式的六大要素,是任何论文都必须要包含的内容。 此外,在不同学术领域,其论文还有其他一些内容,比如论文致谢、论文封面以及 毕业 论文要写明指导老师等。 最后,不同的学术研究或者编辑出版机构,对论文格式也有自己的一些要求。 二、论文内容必须按照论文格式要求进行编辑排版: 论文除了要包含如上六大要素之外,还有按论文格式要求对论文内容进行编辑排版,比如纸张大小、标题居中、段落缩进、列表编号、字体字号等。在信息化时代,这个要求更为迫切。 论文格式化之后,内容条例清晰,结构一目了然。 政治论文参考文献 政治安全与政治体制改革 在民族国家作为国际交往和处理国内事务首要主体的条件下,国家安全尤其是政治安全,不仅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而且直接关系到每个国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当前中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和问题错综复杂、相互交织,维护政治安全,保持政治稳定,对于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对于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治安全及其影响因素 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在一定环境和条件下,国家主权、领土疆界、民族尊严、意识形态、价值文化、国家制度和权力体制等方面的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自主,并免受各种干扰、侵袭、威胁和危害的能力和状态。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最根本的象征,是国家利益的最高目标。只有当政治安全获得保证的条件下,才能有效地谋求和维护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生态等其他领域的安全。一般认为,政治安全的内涵主要包括国家主权安全、政治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政治秩序安全等四个要素。对于中国来说,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实现政治安全的根本保障。政治安全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其他领域的安全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其中经济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政治安全和文化安全的组成部分),对政治安全产生着尤为重要的影响。 经济是政治的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经济出了问题,政治也会出问题。从中国封建社会历史看,在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矛盾比较尖锐的情况下,由天灾导致的饥荒和民不聊生,往往会成为引发农民起义的直接原因。从西汉末年直至清朝中后期,历史一直围绕着经济领域的治乱循环为轴心旋转着。即使是现代社会也难以逃出这条铁律的规制。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使印尼经济陷入困境,引发政治危机,导致统治印尼32年的苏哈托政权于1998年倒台。同样,南美的庇隆、皮诺切特、藤森等政权兴衰乃至苏东剧变,其动因也都在于经济领域的危机。有鉴于此,邓小平在 总结 新中国成立以来 经验 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发展是硬道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不改革只有死路一条”等论断,明确指出了经济发展对于保持政权稳定和政治安全的决定性影响。当然,另一方面,政治安全问题也可能反作用于经济安全领域,这在苏东剧变以来的原社会主义国家、近年来的泰国、菲律宾以及突尼斯、埃及、利比亚、叙利亚等国家的现实政治中都可以找到很好的反面例证。总之,在思考经济安全与政治安全的关系时,完全可以将其视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在国家安全领域的投射。 意识形态既是政治安全的组成部分,也是影响政治稳定的重要因素。任何一个政权,除了依靠国家机器和经济利益两手来维系,统治阶级倡导的意识形态和政治文化能否为多数民众接受和尊奉,也是保持政权稳定的重要因素。清代学者龚自珍有句 名言 :“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说的就是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对政治安全的重要影响。毛泽东说,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是要先造成舆论,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说的也是同样的道理。对于每一个执政党或执政阶级而言,能够产生立竿见影功效的是暴力工具和直接与民众自身相关的经济利益要素,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可能是最不容易引起足够重视的政治安全要素,因为政治安全的积极影响是以一种潜移默化的形式反映出来的,需要长期持续的资源投入和对政治文化、社会舆论前沿的跟踪和引导,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历史上许多执政集团丧失政权是始于丧失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或公信力。 二、人民利益与政治安全 决定一国政治安全的根本因素,是人民的拥护和支持。那么,一个政权或执政党如何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呢?说到底,就在于它能不能给人民带来利益和福祉。如果能带来利益,人民就拥护,政权就巩固;如果会损害人民的利益,人民就反对,政权就不稳固。我们可以从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发展中加深对这一规律的认识。 1949年以前,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饱受帝国主义的侵略欺凌,国内政局不稳、战乱不止,国家积贫积弱,人民颠沛流离。摆脱任人宰割的屈辱地位,结束四分五裂的局面,实现国家统一和民族独立,是中国人民的最大利益之所在。谁能带领人民实现这个任务,谁就维护了人民的利益,就能得到人民的拥护。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中国人民经过28年的浴血奋战,推翻了三座大山,实现了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得到了人民的拥护。所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国家统一、政局安定以后,就要发展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新中国成立后,党带领人民迅速医治了战争创伤,国民经济得到快速恢复发展,整个国家呈现出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局面。但由于受特殊的国际环境影响,加上极“左”思想在党内泛滥,党的八大制定的正确路线没能得到有效贯彻。运动接连不断,经济建设受到严重干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没能充分发挥出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缓慢。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果断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 ““””,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解放了生产力。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幅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经济社会之所以能够稳定快速发展,国家政治安全,从根本上讲,还是得益于中国共产党制定的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各项政策。 在人民富裕起来的同时,只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持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在中国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一方面继承了邓小平使人民富起来的历史使命,继续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另一方面,致力于解决富起来以后出现的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腐败现象蔓延等问题,保证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是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党的建设的创新发展,也是对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创新发展。 如何在国家发展和人民富裕起来以后,让社会更公平、更和谐,人民过上更有尊严的生活?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问题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庆祝建党90周年讲话中,胡锦涛进一步指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起来以后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在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只要始终坚持代表人民根本利益,防止党员干部脱离群众,国家就能长治久安,这已经成为了全党上下的共识。 通过上述不同历史时期党中央的重要理论和实践成果,我们很容易就可以找出一条贯穿其间的红线——在中国共产党的思想体系中,以人民利益为最根本出发点,是党始终没有动摇过的。正因为如此,我们党才可能克服那些难以克服的困难,在确保社会主义政治的人民性本质的前提下,不断夯实政治安全的基础。 三、政治安全与政治体制改革 对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影响政治安全的因素,可以按矛盾性质分为两大类: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敌我矛盾,包括西方敌对势力与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以及国内颠覆势力和国家政权之间的矛盾。人民内部矛盾,又可以分为人民群众之间的利益矛盾,以及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问题。 显然,当前影响中国政治安全的重要因素,是人民内部矛盾。在改革开放30多年时间里,中国走过了西方国家几百年走过的道路,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使矛盾和问题在短期内集聚。应该说,这些矛盾绝大多数是由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引起的,是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导致的,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虽然这些矛盾是在全体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但如果不能引起重视并及时予以化解,就有可能不断积累甚至激化,同样会动摇党的执政地位,影响中国的政治安全。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实现国家政治安全的一项根本任务。 而在人民内部矛盾中,对政治安全影响最大的,是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问题,也就是所谓的干群关系、党群关系。在社会主义国家,党和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从根本上讲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但在具体单位、具体问题上干群矛盾、党群问题是存在的。关键是党和政府的各级组织和干部要善于体察民情,及时发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并努力做好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及时化解人民群众的不满和情绪。只要党和政府真正信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就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即使工作中有缺点和不足,也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谅解。 为了防止党夺取政权后蜕化变质,重蹈历史上封建统治者的覆辙,中国共产党人很早就对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安全问题进行了探索。1945年,毛泽东在延安同民主人士黄炎培进行了著名的窑洞谈话。黄炎培提出,共产党如何跳出“其兴也浡焉,其衰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毛泽东回答: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在毛泽东看来,社会主义国家保证政治安全的根本途径,在于实现民主。毛泽东在窑洞谈话中提出民主,实际上包含了两层含义: 第一,人人起来负责。就是要真正让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这也是真正的民主的含义。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也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党的十七大 报告 也明确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正如胡锦涛同志在建党90周年讲话中所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 第二,人民监督政府。现代国家,特别是对于大国来说,除了在基层和一定范围内实行直接民主、协商民主,在整个国家层面,主要还是实行间接民主、代议民主,即人民通过行使选举权,将权力交给选出来的政党和民意代表,由政党组成政府,来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职责。任何国家要发展、要稳定,都离不开政府,离不开公共权力。但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会腐化变质,损害人民的利益。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英国学者阿克顿提出:权力导致腐败,失去有效监督的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古今中外无数的事例证明,不受约束的权力,是腐败和暴政的根源,也是影响政治安全的根源。让人民监督政府,用权利制约权力,是防止权力腐化变质,危害人民利益,进而影响政治安全的最有效办法。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从中国的现实看,权力腐败、收入分配不公等问题,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已经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是当前社会矛盾尖锐、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的根源,并直接影响国家政治安全。遏制腐败,跳出历史周期律,确保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安全,说到底就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对于当前的中国来说,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解决权力来自人民同时又服务于人民的问题,解决权力受到应有的监督和制约问题。一是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就要满足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的愿望,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真正把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的民主权利落到实处。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 渠道 ,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制约权力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方面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强调政权内部的分权制衡;另一方面是以权利制约权力,用人民的权利制约政府的权力。为此,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既要学习借鉴世界各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有益经验,更要结合中国实际,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健康发展的保证。这里特别要强调两点:一是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并不矛盾,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从历史和现实看,在中国,只有共产党能够从根本上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领导中国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从中国正处于剧烈变革的情况看,要保持政局稳定,更需要一个有权威、有力量的政党来领导,这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二是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中,是否有效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是衡量党的领导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在党的领导下,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提高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水平,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成功的现实路径,也是确保政治安全的关键所在。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看了“政治论文格式参考文献”的人还看: 1. 标准学术论文参考文献格式 2. 参考文献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3. 标准学术论文参考文献格式模板 4. 毕业论文参考文献国家标准 5. 2017届高校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参考文献 6. 参考文献格式学术论文

法治政府建设论文题目

选题在法学 毕业 论文写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就法学专业而言,常用的论文选题方向有哪些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硕士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有哪些,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法学毕业论文选题

1、人治与法治辨析

2、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探析

3、社会治理体系中的法治与德治

4、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对策分析

5、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

6、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

7、民意与司法的关系探析

8、维稳与维权的关系探析

9、试析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

10、论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11、试析公民法律信仰的培养

12、试析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养成

1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14、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15、法治反腐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出路

16、试论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17、对某一社会 热点 问题或某一案件的法理学分析(具体题目自拟)

18、试析宋代的继承制度

19、唐代化外人的法律规制

20、试析德主刑辅思想指导下的西周立法活动

21、论清朝的文字狱对法制的影响

22、王安石变法在法律之中的实践

23、包拯的法治思想

24、试析汉朝的春秋决狱

25、评述元代体现民族习惯于民族压迫的刑事法律

26、论 公司法 股东代表诉讼的缺陷

27、 弱势股东及其法律保护制度--新《公司法》的进步与不足

28、 从《公司法》的视角探讨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29、 公司担保行为效力因素分析--兼评《公司法》第十六条

30、 公司法进化的动力--对公司控制与公司本质理论的思考

31、 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商法毕业论文题目整理

1、论我国商法典单独制定欠缺的条件

2、论我国商法体系的构建

3、商法的独立性与商事审判的独立化分析

4、浅析我国网络交易的商法规制

5、中国民商立法及其模式选择探讨

6、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完善路径探析

7、《日本商法典》的修订

8、合作社商人化的共生结构

9、浅议商法的社会责任理念及其规则体现

10、商事行为制度浅析

11、商法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

12、商法中加重责任理念的司法应用及立法构想研究

13、我国商事登记制度问题研究

14、商法形成过程对今天我国建立商事制度的启示

15、商法学研究必须重视国际化与中国 经验

16、民法典之外制定商法通则应为科学选择

17、电子可转移记录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8、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

19、商事仲裁与商法思维

20、商行为立法问题研究

21、商法思维法律适用性微观辨析

22、商事审判组织的专业化及其模式

23、论商法理念的时代动因

24、论商行为在相对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不对等性

25、商事留置权及其扩张适用研究

26、商法的双向运动与现代商法的生成逻辑

27、日本法上的提单效力问题研究

28、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在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应用

29、案例教学在商法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30、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 反思 与完善

31、对当代民商法调整对象的探讨

32、商事行纪制度比较研究

33、我国商事失信惩戒法律制度的构建

34、商事登记效力问题研究

35、基于商法理念下营业转让的法律规制

36、从全球经济危机反思现代商法的制度价值

37、外观主义思维模式与商事裁判 方法

38、浅析我国商主体的划分--试论个体工商户制度

39、商法解释理论的基点与法则分析

40、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与司法中的适用情况探讨

41、论商事裁判的代理成本分析进路

42、工商登记改革后商事司法权的定位及价值功能

43、我国商事登记的功能回归与制度完善

44、商事代理制度的比较法研究--基于两大法系理论和立法的分析

45、论我国商事登记审查模式

46、浅析现代民商法树立系统调整观念的必要性

47、民商法与健全个人信用体系的现实融合

48、商主体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49、依法治国语境下的商法建设

50、有关商事审判中的商法理念与审判思路探讨

51、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制度的影响与完善

52、我国商事法律制度的体系构建

53、商事仲裁裁决法律适用方法研究

54、论商事代理商制度与完善构想

55、由“囚徒困境”引发的对商法互惠互利原则的思考

56、论中国商事立法法典化--以商人习惯法为视角

57、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和司法中的适用

58、商法总论教学内容和 教学方法 的探讨

59、关于“一带一路”背景下商事登记制度的几点思考

60、民法总则法律行为无效制度的商法思考

61、权利外观理论视角下的现代商法价值

62、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商事登记统一立法研究

63、论我国商法的发展和民商合一体例下商法的独立性

64、论信息失衡的商事法律回应

65、我国商法立法模式探讨

66、论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商主体--生态人法律模式建构

67、浅析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

68、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

69、民商法价值取向与构建和谐社会

70、越南商事登记的法律效力

最新法律论文题目

1、商业银行参与企业环境信用规制的法律责任研究

2、都市型现代农业产权法律制度之构建--评《都市型现代农业法律制度体系研究》

3、村民小组的法律主体地位探析

4、浅谈公司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策略

5、非遗视角下蒙医药法律保护路径研究

6、中概股回归A股的路径选择及法律风险防范

7、高校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法律风险浅析

8、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分析

9、民宿热背后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0、探析知识产权跨境交易与创新市场法律风险

11、论法律语境下的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 以融合与创新为中心展开

12、无居民海岛保护利用中的军民融合法律政策研究

13、论公海水下 文化 遗产的法律保护

14、武警部队使用无人机实施反恐维稳的法律规制研究

15、论我国电动自行车的行政法律规制

16、董事性别结构多样化的法律规制

17、基于OBE理念的法学本科生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研究

18、铁路电子客票法律问题思考

19、自动驾驶汽车致害的法律责任问题探究

20、破坏性膜拜团体法律规制路径分析

21、人工智能创作物的作品认定及法律保护

22、探究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教学对策

23、试论中国法律文化视角下辩诉交易的可行性及构建

24、浅析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实施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25、政府采购中的供应商法律责任存在问题和完善对策

26、论商品外观的法律保护

27、公司初创期法律问题简析--以公司章程自治不足为角度

28、公司并购的法律风险防范 措施 研究

29、环境影响下企业生产经营中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分析

30、人工智能的刑事法律地位探讨

31、高空坠物问题的法律研究

32、夫妻共同债务裁判法律适用的研究

33、宪法法律在治国理政中的定位反思探究

34、提升社会工作者法律素质途径探析

35、法哲学视野下的自由意志、自主责任和法律刑罚

36、中国民航法律规制的发展与完善

37、论网络综合治理下自媒体的法律规制

38、从法律视域分析离婚时夫妻所持公司股权的分割问题

39、构建水利法律制度的保障体系研究--评《水利企业经理人法律风险防范》

40、主客体二分法视角下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之否定

41、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律制度研究

42、电力建设项目合同法律风险识别与防控

43、谈初中政治教学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44、完善我国技术移民的法律制度研究--基于德国的经验

45、保护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法律制度研究

46、股权众筹兴起背景下的证券法律制度变革

47、俄罗斯网络安全领域最新法律分析

48、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路径及法律保障

49、预告登记法律效力之理解与完善

50、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无纸贸易便利化"国际法律规制动向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51、房地产企业税收策划法律问题研究--以营改增制度变迁为观察重点

52、网络犯罪国际法律机制建构的困境与路径设计

53、关于航空 安全 责任书 法律关系的思考

5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政策探析

55、地方隐性债务风险的法律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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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论是就一定的事件和问题发表议论,揭露和驳斥错误的、反动的见解或主张。驳斥错误的、反动的论点有三种形式:①直接驳斥对方的论点。先举出对方的荒谬论点,然后用正确的道理和确凿的事实直接加以驳斥,揭示出谎言同事实、谬论与真理之间的矛盾。有的文章,首先证明与论敌的论点相对立的论点是正确的,以此来证明论敌的论点是错误的。②通过批驳对方的论据来驳倒对方的论点。论据是论点的根据,是证明论点的。错误和反动的论点,往往是建立在虚假的论据之上的,论据驳倒了,论点也就站不住脚了。③通过批驳对方的论证过程的谬误(驳其论证)来驳倒对方的论点。驳倒了它的论证中关键问题,也就把谬论驳倒了。驳论文的驳法有三种:反驳论点、反驳论据、反驳论证。反驳论证相对于前两者更高了一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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