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比较严格了,因为随着我们的学位制度的进一步优化,以后的学位含金量会越来越高。
学位的问题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这个问题不允许有任何的徇私舞弊和抄袭行为。很多人可能觉得自己在大学之前需要好好学习,但是一旦走入到大学校门以后就不需要学习了,有些人这个时候会荒废学业,有些人会把注意力放到其他事情上,在我个人看来,这样的行为都是属于学术不端,甚至有点浪费大学生活的意思。
三种情况可能被撤销学位。
这三种情况主要集中在所谓的抄袭和剽窃现象上,如果一个人的学位论文存在抄袭和剽窃的现象,那么这个人可能会被撤销学位。另外两个情况是所谓的冒名顶替和在学习期间存在不正当的违规行为。以上三种行为都是非常严重的学术不端的现象,而且这样的行为也有辱学风,是一种不好的风气。
学位审查将会变得越来越严格。
随着我们的学位制度进一步完善,以后的学位审查将会越来越严格,而且对于学生的要求会越来越高,我觉得这是一种进步的表现,因为当我们把学位的门槛提高以后,就会从根本上杜绝很多学术不端的行为,同时也可以让学生把注意力放到自己的学业上,让他们在大学生活中体会到学习的乐趣,更能够在学习中获得相应的成长。
大学是用来学习的,不是用来玩的。
有些人可能会对大学的生活存在一定的误区,他们会觉得大学生活非常轻松,这个时候没有人管,但事实上,大学的生活是用来学习的,不是用来一个人玩耍的,如果你在大学的4年期间荒废了学业,那么很有可能会在以后的日子里偿还,到那个时候就得不偿失了。
严格。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和军队学位委员会负责组织,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5%左右。省学位办抽检会比较仔细,不光看重复率,也会认真审阅抽检论文内容,公正评价论文质量,确定评定等级,抽查过程是相当严格的,通常有两个盲审专家盲审,一个给不合格就要延期。
是的,我觉得还是严格一点好才对,这样才可以使学生自己本身更加努力,学校也可以培养出非常多的人才。
是的,非常严格,但是我觉得这样是一个好事,可以让真正的人才得到学位,而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制造一个假学位。
湘雅医学院的盲审是非常严格的,学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规定》的要求,以确保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公正性。严格的盲审制度确保优秀的研究成果能够获得认可,同时也能够抑制低质量的研究成果。在盲审过程中,学校会有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审查,并且严格控制审稿人的身份信息,以确保公正性。
湘雅医学院的盲审是非常严格的,他们的审核标准依据学位评审办法,以及学位论文出版管理规定,对学位论文的质量有非常严格的审查要求,确保存档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高标准。
是。对论文的篡改、伪造实验数据和引文不规范等问题,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负责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通报研究生院,是书面形式的审核。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
不怎么严挌。听湘雅某大佬痛批湘雅医学院研究生毕业论文质量抽查全国倒数第一。以至于2020届博士招生,博导招生指标被大砍。很多以前可以招两博士的,后来指标分配只有1个甚至没有。我想这应该是政策背景吧。我觉得盲审真没啥,好多学校(例如我听说的华东理工)硕士都全盲审了,不过咯,确实有很多二货审稿人挑刺导致盲审过不了!
没有严格的标准,尽量少吧。
说起来这个很变态,以一篇三千字的论文为例吧,两百字以上就算抄袭了!
论文外审主要审查内容是什么
论文外审主要审查内容是什么,我们通常所说的论文外审是指在学校之间互相送审的,主要看论文的内容是否符合毕业学位的要求,只要内容不过分夸大,本文内容为大家详细介绍论文外审主要审查内容是什么。
论文外审一般是学校间的论文互相送审,一般采取匿名的方式,主要看看论文的工作量,论文的内容,论文的术语等是否符合毕业学位要求。不少研究生作者都经历过论文外审,那么研究生论文外审是什么?研究生论文外审和盲审区别
盲审制度,就是将不署作者名的学位论文送给作者不可能知道的专家审核,这样打出来的分数,应是最为客观。 一般高校,特别是研究生院,均有对学位论文进行定期盲审的相关规定,多为随机抽取一定数目的论文进行盲审。
外审是指将论文送外单位专家审阅,有的学校是学位办统一进行,有的学校是导师个人进行。自己导师指定的审论文专家,自己送审,占90%,由于专家和导师关系一般不错,都能通过。
盲审和外审通过后才能取得答辩权,答辩不通过,一样不能毕业。只要盲审2个专家通过,或者外审的'2个专家通过就取得答辩权利,答辩委员会不包括外审专家,要半数通过就能够毕业。
博士和硕士都有不能毕业的,但是硕士的比例很小,也有未毕业的硕士,但是比例不到1%。所有的博士论文和部分硕士论文在答辩前由学位办送到外单位做盲审,以保证答辩论文的质量。另外省市级教委会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论文请外单位做盲审,以检查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所有博士硕士论文在盲审、外审都过了才能参加答辩,然后由答辩委员会决定是否通过答辩,是否授予学位。最后由单位的学位委员会综合论文质量、修科成绩、思想表现、有无发表论文等因素,无记名投票会决定是否给学位,同意给了还要公示3个月后拿学位证书。
博士和硕士都有不毕业的,一般无学历和学位。毕业了的有的有学历无学位,有的有学历和学位。 不同学校硕士论文盲审所占的比例不同,一般在30%-50%之间,博士论文全部盲审。不能毕业的当然存在,尤其是好的学校更注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盲审就是论文的内容和标题都不能涉及你的导师姓名和你的姓名,一般都是送到外校审阅,审稿人不会知道是谁的论文、谁是这论文的指导老师。因此叫盲审。盲审有不过的,特别是博士,所以一定要认真对待,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认真对待,基本也就都过了(硕士论文)。而博士的论文本身就对学术水平要求高,所以通过要难些。
研究生论文外审管理办法
一、论文提交时间及要求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和全日制专业硕士生至迟应在答辩前一个月完成并交出学位论文,由指导教师按照要求进行审阅,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同时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聘请校外两位与论文有关学科、专业的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评阅,并评定分数,详细填写评阅意见。校外专家应是硕士生导师(专业学位生不作此要求)。
(2)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生的学位论文的完成时间、评阅人数和评阅办法等按照《关于授予具有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的实施细则》执行。
(3)博士生最迟应在答辩前两个月完成并交出学位论文,由指导教师按照要求进行审阅,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博士生学位论文外审,将分两部分完成:一是,由学校研究生院聘请三位与学位论文有关学科、专业的具有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详细填写评阅意见;二是,同时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聘请三位与学位论文有关学科、专业的具有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详细填写评阅意见。所聘请的三位评阅人应全部为校外专家,且应是博士生导师。
二、评阅人评阅学位论文要求
按以下几方面审查质量:
1、论文有无新的或创造性的见解;
2、研究成果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3、论据是否充分、可靠;
4、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研究方法和技能的水平;
5、写作的科学性、逻辑性及其他优缺点。 此外,评阅人还应就论文可否提交答辩、是否达到申请人所攻读的学位的学术水平等提出具体意见。
三、评阅结果处理办法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全日制专业硕士生、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生和具有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论文:在所聘请的校外两位评阅人中,两位专家意见都是“同意参加论文答辩”或“略做修改后参加论文答辩”者,则可以直接正常参加答辩;若有一位评阅人意见是“基本达到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建议做较大的修改后重新评审”或“达不到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参加答辩”者,应增聘一位校外评阅人评阅,若增聘的评阅人的意见是“同意参加论文答辩”或“略做修改后参加论文答辩”者,则可以通过外审,可以正常参加答辩;若增聘的评阅人的意见是“基本达到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建议做较大的修改后重新评审”或“达不到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参加答辩”者,则申请人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并需在6个月后重新申请学位。第二次申请学位的程序与要求同第一次,对于第二次申请仍不能通过者,则按肄业处理。
(2)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学校研究生院和体育学院组织的博士学位论文外审,均应同时达到相关要求才能进入答辩环节,无论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外审中,出现:三位评阅人中若有三位或两位评阅人的意见认为学位论文“合格”、“良好”或“优秀等级”,且意见为“同意答辩”或“同意修改后答辩”者,则可以直接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三位评阅人中若有两位或三位评阅人的意见认为学位论文“不合格”,且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则该博士生延期6个月后重新申请学位;第二次申请学位的程序与要求同第一次,对于第二次申请仍不能通过者,则按肄业处理。 研究生论文外审一般送到跟本校导师关系比较好的兄弟院校,导师们彼此都会留情面,基本全能通过,但是也有些人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不过的,所以我们还是要了解研究生论文外审的要求和方法,才能使研究生论文外审顺利通过。
1、政治性审查,政治上主要审查8个方面:国家领土和主权问题、民族尊严问题、党的方针、政策问题、涉外问题、宗教问题、历史问题、保密问题、其他政治问题。
2、创新性审查,创新性审查主要针对论文对人类知识、技术或观念等的新贡献。
3、分析论文来源:基金课题的审批严,经费支持好,其论文可能较有创新性。
4、分析作者信息:公认的高水平作者的新作质量可能好,因为研究有继承性,论文质量与作者素质呈正相关。
5、分析正文:论题鲜明、新颖,实验过程和数据完整,论据典型充分,论证严密,结论明确的论文一般较具创新性。
硕士生的毕业论文外审主要审查内容是论文的数量,论文的内容是否满足毕业学位论文的要求。论文外审也叫作盲审,盲审就是将匿名的学位论文送给作者不知道的专家手里审核,这样打出来的分数,应是最为公正的。
河北大学学位论文应为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的作品。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学位论文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行为:(一)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的成果;(二)改变成果的类型将他人完成的成果当作自己独立完成的成果;不改变成果的类型,但是利用成果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成果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完成的成果当作自己独立完成的成果;(三)使用他人受保护的观点构成自己论文的全部、核心或主要观点,将他人受保护的学术成果作为自己学术论文的主要部分或实质性部分; (四)在学位论文中捏造或篡改研究成果、调查数据、实验数据或文献资料;(五)引用部分超过被引用成果的十分之一;多次引用同一个长篇非诗词类成果,总字数超过一万字;引用一人或多人的成果,所引用总量超过本人论文总字数的十分之一;(六)引用他人受保护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不加注释说明出处;(七)两篇学位论文内容雷同,达到四分之一及以上篇幅; (八)由他人代替撰写论文。 三、认定机构及程序 (一)认定机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学科门类成立学术规范审查专家组,代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存在抄袭剽窃、弄虚作假嫌疑的论文进行认定,解决复议及存在争议事宜。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统筹负责全校各级各类学位论文抄袭认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本院本科生、研究生学位论文抄袭认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教务处负责普通教育在校本科生学位论文抄袭认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成人教育学院负责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学生学位论文抄袭认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通过论文抽样检查、专家评审、论文答辩、他人举报等方式发现抄袭行为。 (二)认定程序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认定该学位论文抄袭或弄虚作假: ①在预答辩或答辩阶段,答辩委员会认定抄袭; ②在论文评审阶段,外审专家认定抄袭;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抄袭。2、根据校内论文抽查审核或者他人举报提供的论文具有抄袭或弄虚作假嫌疑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弄虚作假以及程度进行认定。3、填写《对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的学位论文的认定及处理意见书》。4、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认定结果和处理决定在形成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学位申请人所在学院(中心),并由学院(中心)书面告知学位申请人。5、学位申请人如对认定和处理结果有疑义,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填写《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学术规范审查专家组负责复审的认定工作,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依照相关规定做出最终处理意见
盲审肯定会比一般审查严格一些。问题关键在于,一般的审查是自己学校的老师审查,因为是自己学校,导师之间也熟悉,可能会容易过一点。盲审是送到其他学校,由其他学校的老师来审查(有可能是几个不同学校的老师组成一个审查组),肯定会严格些。
拓展资料:
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已经定了,部分研究生论文需要盲审,盲审不过将面临延毕
如今对创作的原创性要求越来越高,对知识进行产权法律保护的意识也比以前更强,那么会议论文有查重要求吗?paperfree小编给大家讲解。 一、会议文件有重要要求吗? 会议论文研究一般企业需要通过公开发表,国内发展会议管理需要我们查重论文,国内会议论文检测方法一般有指定的论文查重检测系统,如果论文重复将标记为红色,然后根据计算重复率,一般引用部分将标记为橙色部分,我们可以比较查重报告了解自己的论文。 二、会议论文查重率要求有哪些 如今,论文需要查重和检测,会议论文也需要公开发表。因此,对会议论文的重复率有一定的要求。一般企业而言,会议进行论文查重率不能超过30%,才能正常发表。超过30%的论文不合格,不能发表。就核心会议论文而言,审查率是严格的,通常要求发表的审查率不超过10% 。如果普通会议论文查重不合格,很容易被视为无效稿件,不能再发表。因此,在发表论文之前,先查重论文,然后更改不合格部分,以免无法发表。
本科论文抽查很严格。
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通知,其中这样写到: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对于本科大学生的毕业论文,需要每年进行一次固定比例的论文抽检,且抽检比例不得低于总数量的2%。
这样的决定充分体现出对于教育的重视,也体现出教育部“宽进严出,严进严出”的标准和规范,其目的不言而喻,加强监测力度,提升论文水平。
论文考察内容:
论文的写作就像是一本书一样,有引言有题目还有论证过程,一个论文大概有20多页。这么长的论文主要考察哪些内容,主要有一下几点选题的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这些内容进行综合考察。
本科论文的考察和博士论文考察的方向不一样,博士论文主要考察学生的研究性和创新能力,但是本科论文考察的是学生的基本学习素养和学习能力。
本科还是硕士本科无所谓了。。大家都抄抄的, 本科的国家的专业数据库也不会收录的硕士就要小心了,一般来说 是 超过15%的原文引用就是抄袭吧
1. 为什么要制定《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长期以来,教育部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成立了学风建设管理机构。各高等学校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不断加强学风规范的制度建设,加大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但是,高校学生买卖、代写学位论文等作假行为仍然时有发生,严重败坏了学风,损害了我国学位制度,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这些论文作假行为,迫切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加大处罚力度,从制度上进行遏制,以促进学风建设,保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2. 《办法》是如何制订的?2012年5月,教育部启动《办法》研究制订工作。在《办法》制订过程中,多次召开有关专家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意见。2012年7月至8月,《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意见,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教育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共收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知名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广大师生和热心网友反馈意见约400条。在对意见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对征求意见稿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办法》最终稿,于2012年11月以教育部令形式发布。3. 如何理解制订《办法》的重要意义?《办法》的制订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规范学位论文管理,维护我国学位制度的严肃性。《办法》通过明确规定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学生培养单位、学位授予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使学位论文申请、审查、授予等行为更加规范,维护了我国学位制度的严肃性和公平性。二是有利于推动学术诚信建设。诚信是学术之基。学术作假行为损害了学术的根本,损害了学位授予单位的形象和整体学术环境的健康发展。《办法》通过全面规定处罚措施,加大打击作假行为力度,有利于推动形成良好学术氛围。三是有利于提升学位授予单位的科学研究水平。求真求实是科学精神的核心,急功近利、心浮气躁、弄虚作假注定与科学无缘。通过打击作假行为,有利于培养求真求实的科学精神,促进科学研究水平的提高。四是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位是对学位申请人员学术能力的权威确认,学术能力是高层次人才综合素质的基本反映。《办法》通过倡导学术诚信、营造良好学风、促进学术研究,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重要保障。4. 《办法》关于学位论文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办法》明确规定了适用范围,即: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其中博士和硕士的学位论文包括学术学位论文、专业学位论文以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同时还包括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5. 《办法》规定了哪些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办法》规定了以下5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情形:(1)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2)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3)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4)伪造数据的;(5)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各学位授予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学科特点,对这5种作假行为进行细化。6. 学位申请人员、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都有哪些职责?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和原创性。7. 如何认定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发现学位论文有作假嫌疑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责成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专家组织或聘请专家组成专门机构,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学位授予单位也可根据本单位学风建设的实际情况,指定学风部门负责调查认定。8. 对违规行为如何处理?学位申请人员:出现学位论文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伪造数据等作假行为的,未获得学位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的,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同时,从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如果学位申请人员是在读学生,还可开除其学籍。如果学位申请人员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其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其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学生培养部门: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对该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给予该学院(系)负责人相应处分。学位授予单位:对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核减其招生计划,并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此外,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可以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9. 被处理人员有何救济途径?学位授予单位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0. 如何落实《办法》?各学位授予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办法》。一是要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办法》,使各相关人员详细了解《办法》的各项规定。二是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结合本单位情况,明确工作机构和实施细则。三是要严格执行《办法》各项规定,严肃处理发生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位论文作假行为问责制度,加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督查力度,指导学位授予单位认真实施《办法》。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将建立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备案制度,加强协调和指导,督促各单位落实《办法》,依法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第一条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四)伪造数据的;(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第四条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第五条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第六条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第七条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前款规定的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第八条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第九条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第十条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将学位论文审查情况纳入对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对该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给予该学院(系)负责人相应的处分。第十一条学位授予单位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核减其招生计划;并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第十二条发现学位论文有作假嫌疑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确定学术委员会或者其他负有相应职责的机构,必要时可以委托专家组成的专门机构,对其进行调查认定。第十三条对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十四条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者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学位授予单位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完善本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CNKI是连续的字数相同不能超过13个字,万方是连续的字数相同不能超过15个字。否则就会标注出来,算进重复率。我们学校规定是CNKI检测重复率不能超过30%。高校现在都是用 知网提供的【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来检测重复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