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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大学生的生活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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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大学生的生活论文题目

古语云:“欲治其国者,必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必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平天下”。"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我们要通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来“修身”,并进而通过“修身”来“齐家、治国、平天下”。 目前大学校园里的“人逢喜事、请客连连”、当选学生干部搞“贿选”、考试作弊、论文作假等现象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玷污了大学这块人生路上的最后一块净土。小不洁致大腐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社会道义,是大学生廉洁修身的重要课题。但是,有些大学生却不在意自身修养,自我行为失当——背离社会道德准则和正确价值观念的现象时有发生,表明廉洁修身尚未成为大学生的普遍的自觉行为。其原因主要有: 第一、社会价值意识的不健全对大学生廉洁修身的误导,造成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上地存在政治信仰迷茫、廉洁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甚至道德人格分裂等问题。 第二、社会各方面的差距对大学生廉洁修身的阻碍。社会转型、金融危机带来的就业压力、生存压力、贫富差距的压力、父母望子成龙的压力困扰着大学生,很多大学生刚步入社会,就想有所作为。但又恰恰由于急功心切,他们往往被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迅速同化,对一些丑恶腐败现象缺乏抵抗力和免疫力,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有时甚至还会不知不觉地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第三、消费主义倾向对大学生廉洁修身的阻滞。大学生作为当代最敏感、最活跃的消费群体,其价值观念也在消费过程中发生变化。许多学生对父母辛苦挣来的血汗钱并不珍惜,无节制地放大自己的生活消费,无计划消费,消费结构不合理、攀比消费、奢侈消费恋爱支出过度等问题普遍存在与当今大学生的生活。 第四、金钱放大效应对大学生廉洁修身的侵蚀。有的以为金钱代表这享受和幸福;有的将金钱理解为一种个人能力,代表这个人的形象;有的甚至认为金钱是智慧、美德的象征。 大学应该是社会的良心,应该成为道德的灯塔。我们应该要做到: 第一、树立科学的消费观、金钱观。个人消费应该符合实际,而不是和别人的攀比,也不是为了自己的一时的贪欲而无顾自己的实际情况,也不是“用过即扔”、“追求高消费”、“超前消费”。闲暇时,积极参加一些社会实践,做些兼职,自己去了解,钱财来之不易,以此来引导自己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并要敢于同贪污受贿、权钱交易、纸醉金迷等一切丑恶腐败现象做斗争。并引以为戒,敬洁崇廉,树立正确的德财观,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修养,全面提高我们大学生的道德修养,为今后走上工作岗位,过好权力关、美色关、亲情关打下坚实的道的德基础。 第二、保持诚信、节俭的优良传统。谎言再美丽,总是害人害己,终究也被人识破;诚实是做人的根本,这种美德好比盛开的鲜花,只会越开越灿烂。奢侈,只是美在一时,而不是一生,何必为了一时而让自己一生悔恨呢。 第三、同时,学校也应加强诚信教育,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作用,促进理论的实践。 奥斯特洛夫斯基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说道:“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致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至于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觉得上面的这句话最能概括整本书所展现的精神,也觉得非常适合作为当代大学生的座右铭,虽然现在不必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但处在大浪淘沙,经济高度发展,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社会,我们面临人类社会从没有的严峻问题。在此,我们是否开始迷茫,开始怀疑人类是什么生物。 人类终究是贪婪的。谚语讲:“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当然这只是自私自利者为自己辩护的托词,但也不无反映当今社会存在严重的公权私用问题。成克杰案、肖作新案让我们震惊,也让我们深思,每个人都会对腐败深恶痛绝,随便举个例子就会让人咬牙切齿,这说明我们对腐败没有麻木,我们都崇尚廉洁,那我们又何以什么来阻止腐败的诞生呢?办法是有的,那就是修身。 修身,就是指个人对自己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进行主动的、自觉的锻炼和修正,按照社会道德标准的要求,不断的消除、克制自己内心的各种非道德欲望,努力将自己的品德修养提高到一个尽善尽美的境界。 修身要从小时做起,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要有“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抱负,那么他的人生将是美丽的,他也将得到人们尊重。 “如果眼泪是一种财富,徐本禹就是一个富有的人,在过去的一年里,他让我们泪流满面。从繁华的城市,他走进大山深处,用一个刚刚毕业大学生稚嫩的肩膀,扛住了倾颓的教室,扛住了贫穷和孤独,扛起了本来不属于他的责任。也许一个人力量还不能让孩子眼睛铺满阳光,爱,被期待着。徐本禹点亮了火把,刺痛了我们的眼睛。”这是2004年感动中国十大杰出人物徐本禹的颁奖词,也是对他本身的真实写照。徐本禹出身于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他1999年考入华中农业大学农业经济专业,作为一个特困生,他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2003年他顺利考取了华中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然而他却放弃了深造的机会,毅然去到条件艰苦的贵州省大方县大水乡大石小学支教,他用他的行为告诉我们,生命也可以这样的有意义。 贪婪是人类的本性,而奉献也是人类的本性,廉洁修身不是空话也不是高不可攀,在奉献中修身,在奉献中陶冶情操,每个人都应当“日三省自身,为人某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而不习乎”,那么离“圣人”的距离就不远了。 所以,大学生不仅应该是高级的“知识人”、高级的“技能人”,更应该是比普通人水准更高的“道德人”,走一条益己、益民、益国的“廉洁人生路”。作为国家未来高素质人才的后备力量,不能辜负多年来党和国家对我们的培养和教育。在大学中,我们既要掌握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丰富知识和扎实的本领,又要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指导自己的一言一行。培养自律自强的廉政意识,绝不互相攀援,绝不自甘堕落,绝不为自己的私利追求不当的利益,自我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升道德修养的境界,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最后一言以敝之:淡泊名利,清风拂袖身自正;曲直分明,正气在胸威自生。 追问: 没3000字诶 回答: 没有其他的

法学 毕业 论文的选题至关重要,题目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毕业论文的质量。那关于法学的毕业论文的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学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法学论文题目(一) 1. 权利质权的客体范围研究 2. 权利质权公示问题研究 3. 留置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制度比较 论留置权的取得 4. 论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规则 5. 我国民法对占有保护的完善 6. 占有效力研究 7. 论房屋与土地一体处分原则 8. 论债的特征 9. 论债的发生原因 10. 论附随义务 11. 论不真正义务 12. 论先合同义务 13. 论后合同义务 14. 论债的客体 15. 论单独行为 16. 论情势变更原则 17. 论债的适当履行原则 18. 连带之债基本理论研究 19.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研究 法学论文题目(二) 1. 论定金合同 2. 论反担保 3. 论债权让与的成立条件 4. 论债权让与的法律效力 5. 应收帐款转让的法律问题研究 6. 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7. 债权让与中的第三人保护问题探讨 8. 论债的清偿 9. 论债的抵销 10. 论我国债的提存制度之立法完善 11. 论债的免除 12. 民法中的混同问题探究 13. 对要式合同书面形式法律效力的探讨 14. 论第三人利益合同 15. 非典型合同理论初探 16. 论要约(相关其他选题:论承诺、约因理论借鉴问题之思考) 17. 合同缔结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18. 合同条款的理论问题探究 19. 合同格式条款的法律问题研究 20. 论合同解释的原则 法学论文题目(三) 1. 论继续性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 2. 论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 3. 论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与法律效果 4. 完善我国合同解除制度的思考 5. 论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6. 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差别辨析 7. 论缔约过失责任 8. 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9. 违约行为的类型化研究 10. 论合同免责条款 11. 论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12. 论强制实际履行与其他违约责任的并用和排斥 13.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思考 14. 论违约损害赔偿中的合理预见规则 15. 论减损规则适用中的法律问题 16. 论损益相抵规则的适用 猜你喜欢: 1. 法学毕业论文标题 2.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3.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4. 有关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5.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6. 法学论文参考题目

法律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制定的法制规范,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依法治国,法律维护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面临各方面的挑战,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中国法律体系.下面学术堂收集整理了20个法学专业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1、传播时代的立法泛化及其法律规制2、美国页岩气能源资源产权法律原则及对中国的启示3、城中村村民自治建设中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4、我国基层法治教育的时代审视和完善5、职场性骚扰法律规制的困境与思考6、论科斯法律经济学的司法适用--从权利冲突问题角度的一个分析7、论依宪治国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作用8、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9、民营经济对法治进程的作用10、法律解释的理性11、初探英国法中的浮动抵押制度的范围与困局12、古代中国法律中关于权利的问题13、复旦投毒案的法律思考14、论传统中国的守法理由15、"三能一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创新研究--以"第二课堂"为视角16、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模式亟待改革的原因分析17、中国式法律移植的反思18、谈美国对船舶实施滞留和民事处罚19、中国政党关系法治化的路径选择20、政府购买服务的法律规制

在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方面,以下是一些可能的选题方向供您参考:

法律与生活杂志

第一条:为了加强司法部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主办的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第三条: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创办正式期刊,应向部宣传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期刊的名称、刊期、开本、篇幅、发行范围等主要事项,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第四条:已经批准登记的期刊改变刊名、主办单位、文种,应按创办期刊的程序向部宣传司重新申报,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其它项目的变动,由部宣传司审批。第五条:期刊需要出版增刊的,应向部宣传司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拟出增刊的文章编目(需注明发表日期)、增刊总字数、印数、印张、定价、出版日期、印刷单位等事项,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第六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出版与本系统、本行业业务有关的专业“年鉴”,可以作为期刊申报,申报程序同创办期刊程序相同。第七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创办非正式期刊,由部宣传司审批,报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备案。非正式期刊改变刊名、主办单位、文种,应按非正式期刊创办程序办理。第八条:部宣传司负责统一核发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记者证,并负责向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备案。各期刊需要领取记者证的,应向宣传司提出申请,并填写《领取记者证人员情况表》和《期刊社领取记者证登记表》。丢失记者证的,可以在登报声明之日起半年后予以补发;持记者证人员脱离采编岗位的,应退交记者证。第九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主办的期刊,只能由经登记的主办单位办,不得以任何形式同其他单位搞协作、合作或委托出刊。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期刊承包给个人或集体。严禁出卖、转卖、出租、出借、转让“期刊登记证”。第十条:部宣传司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的年度核验工作。第十一条:各期刊出版后应及时向部宣传司送缴样本(三本)。第十二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定期向部宣传司报告以下情况:1、每半年报送一次期刊宣传报道情况(6月25日、12月25日);2、每年12月25日报送正式期刊发行总数、非正式期刊的总数,以及期发行量、次年首期征订数、本年度与次年同期增减率等情况;3、每年度核验工作结束后5日内,报送期刊变更情况:包括期刊名称、主编、副主编、刊期、开本、定价、页码、发行范围、文种、刊社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现有正式期刊及非正式期刊名录一、正式期刊:《司法行政》杂志部办公厅主办《人民调解》杂志部基层司主办《法律与生活》杂志法律出版社主办《中国律师》杂志全国律师协会主办《函授通讯》杂志全国律师函授中心主办《犯罪与改造研究》杂志预防犯罪与改造研究所主办《法医学杂志》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上海)《政法论坛》杂志中国政法大学主办《行政法学研究》杂志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比较法研究》杂志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现代法学》杂志西南政法学院主办《法学》杂志华东政法学院主办《法律科学》杂志西北政法学院主办《中南政法学院学报》中南政法学院主办《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主办《劳改劳教理论研究》杂志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主办二、非正式期刊:《司法业务文选》部法规司主办《新生报通讯》部劳改局主办《函授教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研究生法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政法图书馆》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政法高等教育》中国政法大学主办

李修平是中央电视荐名的播音员,以口齿清楚,字正而腔圆,工作中不苟言笑,而著名,是人民喜欢的播音员

1、《吴革:社会需要“三个律师”》 (2014年11月,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刊登专访,记者陈玉峰)2、《影响性诉讼助推法制进程--专访全国律协先发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吴革》(2014年8月,法制网,专题报道) 3、《律师制度恢复30年》(2008年10月30日,《民主与法制》杂志社,记者王健) 4、《吴革:以个案推动法治车轮》(《民主与法制》杂志社,2007年9月上半期刊登,记者李蒙) 5、《全国律师协会提议刑法增设奴役罪》(2007年7月,《检察日报》刊登专访,记者庄永廉) 6、《打击黑砖窑非得弄个奴役罪吗?》(2007年7月9日,《检察日报》“声音周刊”第148期第5版刊登,记者庄永廉); 7、《查处神速山西黑砖窑案开庭律协建议增设奴役罪》(2007年7月5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发,记者陈默); 8、《迁徙自由,半梦半醒》(北京电视台五套“城市”栏目2007年6月26日播出);9、《被开除的工会主席》(2007年5月28日,中央电视台二套“经济与法”节目播出);10、《唐晓东—失业的工会主席》(2007年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11、《“牙防组”该定什么罪》(北京电视台财经节目中心“首都经济报道”2007年5月24日播出);12、“最后的尊严”系列节目(2007年5月29日,中央电视台十套社教节目“走进科学”播出);13、《一纸户口难以承受社会福利之重》(2007年5月24日,《中国青年报》刊登,记者王亦君); 14、《北京首位被开除工会主席一审胜诉》(2007年4月10日,《中国青年报》刊登,记者王亦君); 15、《“工会主席”的权利,谁来维护?》(2007年4月15日,《新京报》时事访谈,记者陈宝成); 16、《中国人权事业正进入加速期》(2007年3月9日,香港《大公报》刊登); 17、《公益诉讼:光有公益心是远远不够的》(2007年1月4日,《中国青年报》刊登,记者王亦君); 18、《优秀律师出任法官成新趋向》(2006年9月21日,香港《大公报》刊登,记者马浩亮、蒋兆勇); 19、《立法议案“外包”》(2004年4月,《法律与生活》杂志);

李秀平大学毕业,被分配到法律出版社工作。当时的《法律与生活》杂志刚刚创刊两年,但在全国已经较有影响力。《法律与生活》编辑部的记者、编辑几乎全是法律专业出身,为了提升编辑部文字表达的柔韧性,决定从当年那批新人中遴选两名中文系毕业生,李秀平幸运地入选,并于1987年正式入职《法律与生活》编辑部,成为一名法治新闻记者。

法律与大学生论文题目

要想写出一篇优秀的 毕业 论文,少不了论文拥有一个新颖的题目,论文题目足够有吸引力能够顺利答辩评审老师。那么关于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2021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与选题方向,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刑法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1、刑事立法应力戒情绪

2、论中国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的立法控制及其废止

3、中立的帮助行为

4、网络空间中犯罪帮助行为的制裁体系与完善思路

5、累犯从严量刑适用实证研究

6、罪数论与竞合论探究

7、我国反恐刑事立法的检讨与完善

8、论《刑法》第383条之修正

9、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定性探究

10、言论自由与刑事犯罪

11、刑事立法:在目的和手段之间

12、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13、也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修改

14、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刑法教义学的阐释

15、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制裁思路

16、扰乱法庭秩序罪的修订:以律师为视角的评判

17、《刑法修正案(九)》的犯罪控制策略视野评判

18、从业禁止制度的定位与资格限制、剥夺制度的体系化

19、贪污贿赂犯罪最新定罪量刑标准体系化评析

20、刑法中“致人死亡”的类型化研究

21、论警察防卫行为正当性的判断

22、旅游型海岛的犯罪现象:鼓浪屿案例研究

23、交叉式法条竞合关系下的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

24、共谋射程理论与共犯关系脱离的认定

25、犯罪的定义对犯罪构成边界之限制

26、违法相对性理论的崩溃

27、论共犯关系脱离的具体认定与法律责任

28、P2P网贷与金融刑法危机及其应对

29、自首与立功竞合时该如何认定问题研究

30、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性质与界限

31、外来人口、户籍制度与刑事犯罪

32、犯罪竞合中的法益同一性判断

33、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与应对

34、刑法总则的修改与检讨

35、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研究

36、义务犯理论的 反思 与批判

37、结果的推迟发生与既遂结论的质疑

38、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规制:理念检视与路径转换

39、克服正当防卫判断中的“道德洁癖”

40、不作为因果关系的理论流变与研究进路

41、行贿受贿惩治模式的博弈分析与实践检验

42、论我国想象竞合的规则及其限制

43、客观归责论再批判与我国刑法过失论的完善

44、论刑法中的精神病辩护规则

45、刑法职业禁止令的性质及司法适用探析

46、传统与现代:死刑改革与公众“人道”观念的转变

47、新刑法工具主义批判与矫正

48、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的路径选择及评析

49、论间接结果及其扩张刑罚功能之限制

50、立法论视角下嫖宿幼女罪废除之分析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参考

1、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2、论法治中国的科学含义

3、法治社会建设论纲

4、“法不禁止皆自由”的私法精义

5、加快法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中国语境中的法律实践概念

7、软法研究的多维思考

8、地 方法 治建设及其评估机制探析

9、法律人思维的二元论兼与苏力商榷

10、论法律视域下社会公权力的内涵、构成及价值

11、法教义学的应用

12、论国家治理现代化框架下的财政基础理论建设

13、“善治”视野中的国家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

14、论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15、全面推进法制改革,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法学解读

16、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系论纲

17、依法治国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18、全球治理视野下的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

19、中国法治指数设计的理论问题

20、论协商民主在宪法体制与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

21、法治评估及其中国应用

22、共和国法治认识的逻辑展开

23、我国上位法与下位法内容相关性实证分析

24、媒体负面报道、诉讼风险与审计费用

25、当代中国法治实践中的“法民关系”

26、中国法学研究格局的流变

27、社科法学及其功用

28、法学研究进路的分化与合作--基于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考察

29、论中国法治评估的转型

30、“失败者正义”原则与弱者权益保护

31、逻辑与修辞:一对法学研究范式的中西考察

3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33、社科法学的传统与挑战

34、建构法治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35、全球化时代比较法的优势与缺陷

36、“法治中国”建设的问题与出路

37、论社会权的经济发展价值

38、法治精神的属性、内涵与弘扬

39、法律人思维中的规范隐退

40、法学研究及其 思维方式 的思想变革

41、当代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构建

42、新中国法学发展规律考

43、立法与改革:以法律修改为重心的考察

44、法律 教育 的起源:兼议对当下中国法律教育改革的启示

45、法律程序为什么重要?反思现代社会中程序与法治的关系

46、中国法治指数设计的思想维度

47、法律世界观紊乱时代的司法、民意和政治--以李昌奎案为中心

48、中国法治评估进路之选择

49、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纲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认知与解读

50、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诠释

电子商务法论文题目

1、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专题研讨--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内核

2、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构建研究

3、 电子商务立法若干问题研究

4、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

5、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规制研究

6、 WTO框架下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

7、 论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基本架构

8、 关于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设想

9、 中日韩电子商务法律环境比较及启示

10、 借鉴美国立法 经验 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11、 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的构建

12、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研究

13、 假货治理在电商时代遭遇的法律困境及其应对

14、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国际接轨与中国特色

15、 出口导向下跨境电商的法律风险防范

16、 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权利警告的规制

17、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规制的缺失及完善路径

18、 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法律体系及监管问题研究

19、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与电子商务法的互动关系研究

20、 电子商务平台性质与法律责任

21、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机制的构建

22、 浅议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构建

23、 电子商务法律救助体系构建研究

24、 网络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25、 浅析网络消费者权益之法律保护

26、 论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法律的冲突与协调

27、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立法现状及对策

28、 中国电子商务纠纷在线治理研究

29、 消费者网购现状与法律保障机制的建立

30、 中国电子商务信用法律体系的完善

31、 网络团购的法律关系及规范化建议

32、 电子商务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

33、 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

34、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求偿权的法律保护

35、 网络购物维权的困境及法律救济

36、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评析

37、 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框架构建及应对方略

38、 GATS中的电子商务法律规则研究

39、 医药电子商务的法律规制探究

40、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立法现状及对策分析

41、 法律视角下电子商务退货运费险费率问题

42、 浅析电子商务领域犯罪及其对策研究

43、 电子商务中信用炒作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

44、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45、 法律视野中的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

46、 中国电子商务法治时代来临

47、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48、 现行电子商务法规机制研究

49、 大学生网购纠纷及对策研究--以在杭高校为例

50、 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法律问题

51、 浅析电子商务中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52、 电子商务企业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53、 法律视角下网络团购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54、 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则的法理分析

55、 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研究

56、 国际经贸电子商务对中医药贸易实务的影响及相关问题研究

57、 论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法律保护的路径

58、 C2C交易模式下的物流法律纠纷

59、 电子商务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法律机制分析

60、 我国电子商务企业税收征管的现状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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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制定的法制规范,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依法治国,法律维护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下面我给大家带来电大法学本科 毕业 论文题目有哪些,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题目

1、试析狄骥法学理论的思想史渊源

2、社科法学还是法教义学?

3、马克思主义法学视野下的民生法治研究

4、工程法学体系构建研究

5、“知识-法学”的基本逻辑

6、西方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性别理论评析

7、美国新现实主义法学的发展及其启示

8、我国法学研究生 教育 刍议

9、法学本科教育中研究性学习理念及其实施

10、我国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冲突及协调

11、马克思对德国历史法学派的法哲学批判

12、通过罗马法超越罗马法

13、民国时期法学教育的历史与 反思

14、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实现路径研究

15、德国历史法学派的发展及其意义

16、美国女权主义法学平等观研究

17、法学视野中的国家利益研究

18、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互动关系研究

19、法学教师群体之角色冲突研究

20、美国女权主义法学平等与差异观研究

21、分析法学的日常语言分析转向

22、1949-1957年的中国法学教育

23、晚清社会变迁中的法学翻译及其影响

24、法学精英培养模式研究

25、中国法学教育网络数据库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26、略论西方马克思主义与法学 方法 论

27、我国本科法学教育中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运行

28、法制现代化视野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9、论后现代主义哲学下环境法学研究方法

30、从“案例教学法”到“法律诊所教育”

31、全日制法学本科教育若干问题研究

32、农业合作社的法学定义

33、控权--行政法的内在精神与永恒主题

34、中国本科法学教育培养目标的理性思考

35、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及其当代价值

36、政策定向法学派浅议

37、后现代法学述评

38、现代行政法学“服务控制论”研究--行政法学理论基础的新探索

39、反思女性主义法学

40、环境伦理学的法学批判

经典刑法学硕士毕业论文题目

1、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或罪刑适应原则或平等原则)

2、论犯罪概念

3、论罪与非罪的界线

4、论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

5、论犯罪构成理论

6、论犯罪客体的几个问题

7、论犯罪结果(或危害结果)

8、论行为对象

9、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10、论单位犯罪

11、论刑法中的不作为

12、论犯罪的故意

13、试论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的理论依据

14、试论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

15、论正当防卫

16、论犯罪预备

17、论犯罪未遂

18、论犯罪中止

19、论共同犯罪

20、论牵连犯的几个问题

21、数罪并罚的几个问题

22、论死刑

23、论罚金刑

24、论缓刑

25、论自首

26、累犯的几个问题

27、论罪名

28、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几个问题

29、论交通肇事罪

30、论走私罪

31、论洗钱罪

32、论有组织犯罪

33、论假冒商标犯罪

34、论重婚罪

35、论挪用公款罪

36、论破坏生产经营罪

37、论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线

38、论__罪

39、婚内__的刑法分析

40、论诬告陷害罪

41、论伪证罪

42、论抢劫罪

43、关于罪的几个问题

44、贪污罪的几个问题

45、论合同罪

46、论 保险 罪

47、论受贿罪

48、论滥用职权罪

49、论玩忽职守罪

50、论侵占罪

51、论刑法对我国多种经济成份的保护

52、市场经济与刑法的适用

53、论刑法在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54、市场经济与刑法观念的变更

55、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犯罪与对策

56、论刑事责任能力

57、论定罪

58、论刑事责任

59、论量刑情节

60、论"死缓"制度

法律毕业论文题目

1、传播时代的立法泛化及其法律规制

2、美国页岩气能源资源产权法律原则及对中国的启示

3、城中村村民自治建设中推进民主与法治建设

4、我国基层法治教育的时代审视和完善

5、 职场 性骚扰法律规制的困境与思考

6、论科斯法律经济学的司法适用--从权利冲突问题角度的一个分析

7、论依宪治国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作用

8、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

9、民营经济对法治进程的作用

10、法律解释的理性

11、初探英国法中的浮动抵押制度的范围与困局

12、古代中国法律中关于权利的问题

13、复旦投毒案的法律思考

14、论传统中国的守法理由

15、“三能一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创新研究--以“第二课堂”为视角

16、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模式亟待改革的原因分析

17、中国式法律移植的反思

18、谈美国对船舶实施滞留和民事处罚

19、中国政党关系法治化的路径选择

20、政府购买服务的法律规制

21、假离婚的法律风险

22、提升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能力

23、略论儒家法律 文化 的传承与再造--以“和谐观”与“正义性”为视角

24、二十世纪末以来东西方法律与文学共舞的态势研究

25、美国水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研究

26、俄罗斯联邦反腐败法制建设评析

27、浅析法律影视对美国法律文化的影响

28、数字时代美国国家版权立法新趋势研究

29、中国法治的发展阶段和模式特征

30、 论民族地区法治文化建设的作用

31、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的教育

32、论公共信托理论与水权制度的冲突平衡--从莫诺湖案考察

33、规划法视角下的墨西哥城市发展进程

34、试论依法治国方略的演进历程及现实启示

35、美国农民土地权益保护机制及评价启示

36、论影响民族地区法治文化建设的因素

37、法学意义上的社会弱势群体概念

38、从中国传统厌讼观看现代法治建设

39、法律概念的 教学方法

40、论道德与法律的冲突与融合

41、大学生创业的法律风险分析--以合同与知识产权风险为视角

42、论法律的道德性

43、现代化进程中的法律发展透视

44、论法律解释的基本要求与难题

45、论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概念、特征、困境及其消解

46、黔东南苗族地区习惯法与国家法的探讨

47、信息自由与学术自由冲突

48、浅谈依法治国战略的实现路径

49、日本修订纺织品两项法规

50、国外人才法律制度及其启示

51、罗马法监护监督制度的公益法理念及启示

52、从责任规则和财产规则的角度分析 广场舞 事件

53、基于字义的法律解释之界限

54、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法律文化培植研究

55、融入政治领域的生态文明建设之关键--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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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法律的论文题目

自己去看下(法学)吧,看下别人的论题是什么,你参考学习下

法律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制定的法制规范,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依法治国,法律维护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面临各方面的挑战,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中国法律体系.下面学术堂收集整理了20个法学专业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1、传播时代的立法泛化及其法律规制2、美国页岩气能源资源产权法律原则及对中国的启示3、城中村村民自治建设中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4、我国基层法治教育的时代审视和完善5、职场性骚扰法律规制的困境与思考6、论科斯法律经济学的司法适用--从权利冲突问题角度的一个分析7、论依宪治国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作用8、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9、民营经济对法治进程的作用10、法律解释的理性11、初探英国法中的浮动抵押制度的范围与困局12、古代中国法律中关于权利的问题13、复旦投毒案的法律思考14、论传统中国的守法理由15、"三能一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创新研究--以"第二课堂"为视角16、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模式亟待改革的原因分析17、中国式法律移植的反思18、谈美国对船舶实施滞留和民事处罚19、中国政党关系法治化的路径选择20、政府购买服务的法律规制

在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方面,以下是一些可能的选题方向供您参考:

法律伴我成长

法律与生活小论文

结合实际,用法律的特征回答即可

通过自己的生活实践谈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法律修养并运用到现实的体会。在这个告别中学时代,刚迈进大学校门,迎来崭新生活的时刻,系统学习了一科从前没有系统学过的知识——法律知识,明确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使命感具有重要意义。从青年大学生自身发展状况看,我们青年大学生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我们思想、道德和心理等方面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总的来说,社会生活经验还不够丰富,思想还不够成熟,还存在有明显的知行脱节的现象。比如在成才问题上,一方面具有强烈的成才愿望,另一方面又缺乏勤奋刻苦、勇攀科技高峰、耐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的决心和恒心。2003年3月28日,在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挂牌成立了全国首家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南京10所高校成为首批中心成员。之所以要建立这个“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是因为该院通过调查分析发现,2001年该区在校大学生的犯罪率比上年上升300%,2002年比2001年上升120%,并且还得出结论,大学生犯罪大多是因为不懂法。而近年来一升再升的大学生犯罪数据,频频向我们告示:校园并不平静,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还十分贫瘠。广州市司法局的吴云南等同志对广东全省49所普通高校进行了调查,结果念人震撼,1981—1998年,这49所普通高校曾有违法和犯罪的学生626人,约占同期在校学生总数的干分之二。浙江嘉兴市秀洲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两名公务员2003年4月3日下午在办公室里遇刺。警方确认,犯罪嫌疑人周一超时年22岁,是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原来,他在该区公开招考公务员中,已通过笔试、面试,但健康检查不合格,未被录用。因情绪悲观,产生报复念头,遂迁怒于人事部门的招考人员,最终导致行凶杀人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亦是获益匪浅的:在学习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法律知识通过对法律形成、组成、设立、应用、执行、监督的介绍,使我对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作为一个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制精神,领会社会主义法制精神,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内涵,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其运行对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十分必要的。另外,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说也是十分必要的。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是做为一个新世纪的大学生所必备的素质。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培养社会主义思维方式,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是作为新世纪社会主义建设接班人的我们所需的基本条件。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对宪法的特征和规则,我国的国家制度,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的国家机构的了解;对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行政、民商、经济、刑事法律制度的认识;对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行政诉颂、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仲裁和调解制度的理解是未来从事各项社会活动所需的前提条件,对于进入社会后进行各项工作,从事各种活动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育法。是我们深刻的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使我们能够在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的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使我们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1下面讲讲我对课内知识的体会。如第八章中的诉讼法,其中第二节讲到起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不得超过诉讼时效,不服复议决定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这让我想起曾经在网上看到的一则案例,大体内容是某初三毕业班一位姓刘的女生,9年前上幼儿园时在一次玩耍中,因为带班老师的不注意,使她从楼梯滑下摔断无名指。后来由于幼儿园及时送其到医院,并多次到医院探望,家长很感激,也就打消了要求赔偿的念头。但后来那位女生在毕业填报某音乐学院时却因为无名指留下残疾而不能填报,她的父母才想到要起诉,可是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应使用短期诉讼时效,时期是一年。但是过了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不再保护她的损害赔偿。她可以起诉,但法院只能判决她败诉。这则案例无不说明法律知识薄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到那时即使你想挽回也是不可能的了。由此,我们应该学好法律知识,来捍卫自己的正当利益。作为当今时代的大学生,如果只会懂法而不会用法,无疑是失败的。现实的生活要求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更要懂得用法,学会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单位侵犯时,应运用所学的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侵权行为进行斗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护我成长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形象是严厉、冷酷、无情或其他的一些类似不尽人情的形容词来描述。但我们的老师却把课堂气氛调节的十分活跃,使同学们可以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的想法、看法。在不受条条框框的约束下,同学们的思想更开放,思路更清晰和活跃,大家学会把一个案例从多方面去考虑,我们经常在课堂上争的面红耳赤,大家争相发表自己的观点,再结合老师的指引,我们对法律知识有了更理性的认识和理解,对于法律本身的影像也更加深刻了。课堂教学中各个案例的选择,不仅针对所学知识,而且很贴近我们学生生活,所以针对性较强,我们理解起来也更便捷和透彻,真正调动起我们学习法律的热情和积极性。 法律不但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而且即使对罪犯的惩罚,也是一种警摄和教育的作用。法律就像一个程序,只要人们按照这一程序运行,生活就会更加安定和谐,社会经济也才会更加有序发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对不遵守规矩的人,法律也会有网开的一面。比如,对于犯罪后主动自首或检举其他犯罪现象的,尽量使自己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那么,法律在某种程度上也会给予一定的减轻或从軽处罚。这样,才更能体现法律“教育为先,惩罚在后”的理念,也才会让犯错误和违法犯罪的人有悔过自新的机会,使一部分违法犯罪的人能向好的方面发展,为社会造福。 当然,法律对那些严重危害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和破坏经济发展的人的打击又绝不留情。这样一方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另一方面,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又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保证。比如,像杀人、抢劫等对社会造成及其恶劣影响的犯罪行为,法律都施以重刑,甚至是死刑,给罪犯以严罚,同时给众人以警世! “有法天下和”。法律是社会重要的组成,是一个准绳,通过法律去规范人们的行为,去造福社会。

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里所说的规矩不就是法律吗?在社会中必须有一定的约束才能让社会和谐发展,那么法在现实生活中究竟起什么作用呢?这个看似很深奥的问提就让我们来探讨一下 法的作用泛指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法的作用可划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这是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对法的作用的分类。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看,法具有规范作用,规范作用是法作用于社会的特殊形式;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看,法又具有社会作用,社会作用是法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这种对法的作用的划分使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相区别,突出了法律调整的特点;同时,又明确了各个时期法律目的的差异。 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法的这五种规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中,由于法律的性质和价值的不同,法的规范作用的实现程度是会有所不同的。 人类社会自从有法律以来,就对发的本质进行了诸多的探讨和研究。但只有在马克思斯主义产生之后,才有了科学的解释。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剖析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时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想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这一论断虽然是针对资产阶级法律而言,但是对于正确理解和把握一切类型的本质和特点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虽然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法律不是万能的,原因在于: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因此,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或改变社会;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法律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深度是有限的,有些社会关系(如人们的情感关系,友谊关系)不适宜由法律来调整,法律就不应涉足其间;法律自身条件的制约,如语言表达力的局限。在实践活动中,法律必须结合自身特点发挥作用。 综上所述:法律的作用可以分为四点1.法律具有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不可做,此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前提。2.法律具有预言作用,此作用可以及时有效的警示人们,可以在每个人的心底建立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3.法的校正作用,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执行力来校正社会行为中出现的一些不法行为。4.法律具有扭转社会风气,净化人们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效益。这是法律的目的和根本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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