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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为政之德主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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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为政之德主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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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儒家德治论的主张,儒家继承和发展了西周的“明德慎罚”,但也进行了改造。儒家突出了“德”的政治意义,主要包括宽惠使民和实行仁政,认为“德”是治理国家、取得民心民力的主要方法;二是抬高了“德”的地位,认为“德”高于君主的权力,高于国家及法律,是区分“仁君”与“暴君”的标准,是执政、司法的指导方针。哈哈, 做

好的方面可以发扬、铭记,不足之处也要注意甄别。 孟子为亚圣,主要以思想传世,对后世影响很大。 孟子生前虽未能实现其平治天下的愿望,但他的思想是上承孔子、下启荀子的先秦儒学的一个重要发展阶段,对后世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产生了重要的政治影响和思想影响,同时对东西方文化也产生了广泛影响 孟子的思想集中反映在《孟子》一书中。性善说,是孟子思想的基石,它贯穿于整个思想体系之中。为人的自我修养、自我完善提供了可能;为用教育的方法来解决人的问题乃至社会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他主张人生来都是善良的,都具有“四心”,即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和是非之心。这“四心”就是仁、义、礼、智的发端。 “施仁政,行王道”是他政治思想的中心内容。他系统阐述了“仁政”型社会和谐理论,这一理论以经济和谐为基础,以道德和谐为核心,以上下和谐为主干,以善政善教为两翼。他主张“以德服人”,反对暴力治国,认为只有用“德”才能使人“心悦诚服”。“重民轻君”是他“仁政” 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把人民放在第一位,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孟子还十分注意人格修养,他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名言对于塑造中华民族的精神性格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尤其对中国历代优秀知识分子的性格塑造,更是起到了直接的作用。孟子强调人的价值和尊严,更强调人的社会责任心。他赞扬禹稷的救世精神,提倡乐以天下,忧以天下。他认为,生命与义,都是人所珍贵的,当生命与义不可兼得时,应当舍生取义。 在教育思想上,孟子非常重视培养贤才,把“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作为人生最大的乐事。他认为“以天下与人易,为天下得人难”,“ 尊贤使能,俊杰在位”是国家富强的根本。他继承和发扬孔子的教育思想,以“性善论”为基础,提出了“明人伦”的教育目的,特别强调学习过程中要有独立思考和见解。 孟子离开我们已经两千多年,他的性善说成为中国传统人性论的主流;他的王道、仁政学说,历代王朝奉为施政准则;他的良知说,启发了宋明理学的革新派;他的养气说,为后来心性论提供了可贵的思想资料;他的仁者无敌、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思想,为后世外交军事的最高指导原则;他关心农业生产,使人民不饥不寒,几千年来被为政者奉为圭臬;他的社会和谐理论是中国古代社会和谐理论的代表,对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然具有多方面的启迪意义。 孟子的思想不仅在国内影响深远,在国外也得到广泛传播,由于地理与政治的原因,《孟子》一书首先同其他儒家经典一起传入了高丽、日本、越南等国。孟子的思想学说在西方也得到广泛的传播,早在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意大利传教士利马窦就把《孟子》译成拉丁文传回本国。随后,《孟子》又相继被译为法、德、英、俄等文,在西方诸国刊行。牛津大学把《孟子》中的篇章列为公共必修科目。伦敦大学把《孟子》列为古文教本。面对西方现代化后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许多西方学者对孟子的思想学说特别是道德心性学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希望从中找出解决当今社会问题的办法。 孟子是邹城市在中国历史和世界文化史上影响最大的人物,《孟子》一书早已成为世界文明的瑰宝,孟子不仅属于邹城、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属于全人类。

众对百姓实施教化的另一突出表现就是体现在与民同忧乐上,孟子仁政思想的最高境界就是施仁政以乐民。在《孟子》一书中,多次提到过王者与民同忧乐的问题。孟子对君王与民同忧乐的情景做了绘声绘色的描述:“今王鼓乐于此,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龠之音,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鼓乐也?’此无他,与民同乐也。”[36]“不得而非其上者,非也;为民上而不与民同乐者,亦非也。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尤(忧)民之忧者,民亦尤(忧)其忧。乐以天下,尤(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37]“文王以民力为台为沼,而民欢乐之,谓其台曰灵台,谓其沼曰灵沼,乐其有麋鹿鱼鳖。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38]要用“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推恩方法来治理民众[39],在“好货”、“好色”方面与百姓“同之”,孟子还以文王狩猎场70里而百姓以为小和齐宣王狩猎场40里而百姓以为大为喻,说明了“与民同忧乐”的重要性。孟子认为,统治者若能与百姓同忧乐,才是真乐,才能真正王天下。这种王者与民同忧乐的境界正是孟子所追求的最高政治理想境界。孟子倡导的“忧以天下,乐以天下”的思想,成为几千年来中国知识分子不绝如缕的思想传统,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顾炎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思想信念皆源于孟子的这种忧乐天下的思想,激励着一代代知识分子以国家民族事业为己任,奏出了无数可歌可泣的感人乐章。孟子的仁政思想在以攻伐兼并为主流的战国时代显得非常不合时宜,因而被视为“迂阔而远于事情。”他错误地片面地把当时所出现的一切社会矛盾归之于统治者的不仁,于是构建了一套以仁政为价值核心的治国方案,试图以此方案游说各诸侯,以为按其方案实施,就会很容易得天下而王之。孟子的仁政方案只能是理想主义的幻想,在当时是根本行不通的。孟子的仁政思想在战国时期崇尚“以攻伐为贤”、“苛政猛于虎”、“率兽而食人”的时代,注定只能是一种无法实现的乌托邦式的幻想,既没有这种思想产生的社会基础,也没有达到这一理想境界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但孟子认识到了广大民众与统治者之间的矛盾,提出其仁政学说以缓和尖锐的矛盾冲突,不失为一种解决矛盾的方法。孟子以后的历代政治思想家,从本质上都没有突破孟子“仁政”的政治思维模式,他们都没有向前跨越一步解决还政于民的“民治”问题,而只是以不同方式对孟子的“仁政”思想进行修补、增益而已。[2众所周知,孟子的仁政思想是在继承和发展孔子仁学思想及德政思想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孟子将孔子所倡导的仁之爱亲、爱人原则及自己主张的人性善理论用之于现实政治领域,把根置于血缘亲属关系中的仁爱原则推之于整个社会,即“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如果说孔子的仁学思想及德政思想还只是一些语录式治国原则的话,那么,孟子的仁政理论则具有了相当系统完整的内容表述。孔子虽然从各方面对“仁”加以阐释和规定,但更多是局限于道德伦理、人生哲学领域;由于孔子罕言“性与天道”,从而使其仁的论说缺乏终极价值依据。为了使孔子之仁具有本体论依据,孟子着重发展了孔子关于“仁”的思想,从内在性(心性)与外在性(天命)两个层面为“仁”寻找终极的价值依据,在其仁政学说与人性善理论之间建构起了密不可分的内在逻辑联系,为其仁政思想的提出奠定了坚实的人性论基础。孟子的仁政学说,无论在儒家政治思想发展史上,还是在中国政治思想发展史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对后世的政治理论也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本文试图对孟子仁政学说中的两项主要原则即经济原则和道德教化原则做一番阐释。 孟子的仁政思想有两个必然之前提,此两前提互为补充说明,缺一不可。一前提为井田经界之准确划分(“夫仁政,必自经界始”),另一前提为百姓民众生无衣帛渔肉之忧,死无送终厚敛之虞(“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孟子认为,实施仁政一定要从正经界开始,他说:“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1]经界不正,就会导致各种不合理社会现象的滋生及暴君污吏胡作非为、无是非曲直价值标准等混乱局面的出现。若井田之经界划得准确,皆为百亩之田,“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因此,正经界是实施仁政之第一要务。经界既正,孟子设想的西周时期实行过的井田制便有了实施的可能[2],正经界是正井田的基础,正井田是正经界之必然。“昔者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3]孟子所说的“耕者九一”具体说就是“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家,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4]。孟子所设想的井田制与西周初年实行的井田制已大不相同,带有理想化的成分在内。孟子设计的井田制是以一家一户小农生产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制度,其政治目的就在于使庶民百姓都能牢牢扎根于土地之上,从而达到“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5]的目的,百姓民众才会无衣帛渔肉之忧,送终厚敛之虞。做到了“正经界”和“养生丧死无憾”,只是孟子实施仁政王道的开始。春秋战国时期,旧的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动和解体,对社会政治秩序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和破坏,形成了“千金之家比一都之君,巨万者乃与王同乐”的社会风尚。孔子曾说过:“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6]在孔子看来,只有解决了庶民百姓的生计问题,消除了社会贫富不均现象,才能使社会达到稳定和谐的局面。可见,关注庶民百姓的生存条件、生活状态一直是儒家政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孟子在其仁政思想体系中同样把儒家的这一鲜明思想主题作为自己的题中应有之义。孟子针对当时社会上兵燹不已、战乱不断,庶民百姓“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7]的悲惨局面,指出要让百姓做到“养生丧死无憾”,当务之急就是解决制民恒产的问题。如果说“正经界”与“养生丧死无憾”是孟子仁政思想实施基础的话,那么,制民恒产就是孟子仁政思想实施的第一步。所谓“制民恒产”就是为百姓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孟子的政治逻辑就是,治民之要在民事,民事之重在民生,民生之保障在民产,有民产之结果是民心向善,民心向善之结果是便于实行仁政。故使民有固定之民产(恒产)便成为孟子推行仁政的当然要务,这就是孟子所强调的“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8]实行仁政必须从解决棘手的经济问题入手,从解决老百姓的实际生活需要入手。孟子所主张的“制民恒产”的内容非常丰富,它往往突破了孟子仁政思想体系的框架而蕴涵着宝贵的思想资源。具体说来,孟子所主张的“制民恒产”大致包含三层含义:一是主张给民众百姓以足够的维持生产生活的基本生产资料,使民众百姓能够自觉地依附在土地上,“死徙无出乡。”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做保证,才会在此基础上产生良好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从而保持社会处于和谐与稳定的状态中,若百姓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都得不到满足和保障,就会铤而走险,“此惟救死而恐不瞻,奚暇治礼义哉!”[9]民众就会做出危害社会、危害道德的事情,“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善之,故民之从之也轻。”[10]孟子试图从经济生活中去寻找和解释道德意识和观念产生的原因,肯定人们解决吃饭穿衣问题要求的正当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庶民百姓的愿望,是一种正确的政治思维方法。孟子的这一表述是在继承其前辈思想家特别是孔子先富后教思想及管子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思想的基础上总结升华出来的,是对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一种真实朴素的反映。孟子得出的结论就是:对广大民众百姓来说,有无恒产至关重要,它是决定国家之兴衰、社会之治乱、政治之是非、政权之安危的最重要前提。因此,如何使民众能够拥有恒产就成为孟子实施仁政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制民恒产”的第二层含义就是在满足民众百姓维持生产生活的基本生产资料的基础上实行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具体说就是:(1)养老政策。孟子为有恒产者老有所养描绘了一幅绚丽多彩的美好蓝图:“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载于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11]孟子还以文王善养老为例来说明:“天下有善养老,则仁人以为己归矣。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也。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实,老者足以无失肉矣。所谓西伯善养老者,制其田里,教之树畜,导其妻子使养其老。五十非帛不暖,七十非肉不饱。不暖不饱,谓之冻馁。”[12]这可以说是孟子理想中的大同社会,与《礼记》所描绘的大同社会有异曲同工之妙。孟子对养老政策的描述是中国早期思想家对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一种有益探索,对我们今天所实行的养老政策仍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2)土地政策。所谓土地其实就是孟子所谓的“恒产”。在以农耕为基础的中国社会,土地无论对广大民众还是对国家来说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孟子把土地与人民、政事并列为诸侯的三宝,足见孟子对土地问题的重视。孟子主张“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13]。孟子认为,为政者只有制定相应的土地政策,才能使民众能够世世代代安心于土地劳作,有了充裕的物质财富,国家才会稳定,君主地位才会巩固。(3)渔业政策。春秋战国时期齐文化最重要的经济特征之一就是倡导渔盐之利。孟子长期游学于齐国,深受齐文化重商思想的熏陶和影响[14]。像充分利用土地一样,孟子主张开放湖泊河塘,“泽梁无禁”,任人捕捞,百姓就会增加渔业产品。为了避免竭泽而渔现象的出现,应制订禁渔措施,如在规定的时间里禁止捕渔,不得用密网捕渔等,如果按照这一措施执行,则“鱼鳖不可胜食也”[15]。(4)林业政策。与土地政策、渔业政策一样,在林业上,孟子也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在以(土葬)棺椁为主要安葬材料的古代社会,拥有一定数量的林木就显得非常必要。在孟子的意识中,林木并非永久性资源,不可任意无节制地砍伐,而是按照一定的时令进行砍伐,“斧斤以时入山林,”只有做到循序渐进,林木才有再生长的时间,长此以往,“材木不可胜用也”[16]。材木不可胜用,百姓才能得以厚葬其父母以尽孝道。因为在孟子看来,“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谓当大事。”[17]孟子“制民恒产”的几项政策措施可以说是对孔子重民富民政策的进一步细化和深化。“制民恒产”的第三层含义就是主张发展流通型商业经济和商业生产。显然,这在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农耕社会里也是一种非常有远见的思想,同时也表明了齐文化对孟子思想的深远影响。众所周知,中国是以小农经济为特征的农耕社会,对商业生产一直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早期法家尽管提出了一系列发展农业生产、促进社会进步的措施,但在对待商业问题上却是相当保守落后的,认为发展商业生产势必会影响和妨碍农业生产的发展。如商鞅所制定的一系列政策,目的就在于逼迫百姓弃商返农[18]。孟子认为,商品只有在流通交换中才能实行其商品价值,这与孟子的社会分工思想是相一致的。孟子认为,对贩运中的商品不必征收关税,“去关市之征”[19],而对欺行霸市的奸商行为,则必须征之关税,“古之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贱丈夫焉,必求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此贱丈夫始焉。”[20]这个主张除了有利于发展工商业外,同时也减轻了对小手工业者、小商人的征税,维护了他们最基本的权益。针对农家学派代表人物许行提出的“市价不贰”的主张,孟子从社会分工的角度给予了批判。许行的一系列理论是以原始公有制社会为基础提出来的,是不切实际的理论空想。尽管孟子的理论带有理想主义的色彩,但对许行辈的批判却击中要害,具有非常明确的现实针对性。孟子对流通型商业经济和商业生产的强调,表明在孟子时代,儒家思想已不再是纯粹的不受外在思想影响的儒家,而是熔铸了各家各派思想精华的儒家,是为了摆脱困境而不得不调整和改变自身发展方向的儒家,同时也使儒家在与各家各派的争鸣中有了更大的包容性。民有恒产只是从经济制度上解决了百姓的生产生活资料问题。因为没有恒产,其他一切就根本无从谈起。但如果给了百姓足够的土地,以为从此可以高枕无忧,社会就可以太平无事,就可以顺利推行王道仁政,在孟子看来,这也是不可能的。在制民恒产的同时,还要辅之于取民有制,这一点非常重要,制民恒产与取民有制不是分离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合则美,分则伤;两者共同构成了孟子仁政思想中的经济利益原则。怎样做到取民有制?孟子有非常明确的主张。首先,孟子反对横征暴敛,滥用民力,主张省刑罚,薄赋税。他希望统治者要“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21],“明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22]。具体措施就是实行什一税制度,孟子认为最理想的赋税当以古代圣君尧舜所实行的十取一税率为法度标准,“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23]在三代时期,土地归国家和王者所有,不准买卖,即《礼记·王制》所谓的“田里不鬻”制度。自春秋以来,铁器的广泛使用使私有土地的存在成为一种现实的可能。各国统治者不得不制定和出台对私有土地进行征税的管理办法。这样一来,实际上是承认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论语》中就记载了春秋末期鲁哀公与有若的一段对话,“哀公问于有若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曰:‘盍彻乎?’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对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24]可见,在土地私有制实行的早期,国家收取十分之二的税率是很高的。孟子反对什二税制度,并从历史上的先圣先王那里寻找历史根据,他说:“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25]十分之一的税率比鲁哀公时的税率降低了一倍,这在孟子看来是合理的税率。税赋征敛关乎国计民生,为各国政治家、思想家所关注。孟子反对重赋,反对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徭役赋税之征用征收对于国家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收入,徭役赋税之轻重直接影响到人民的生产生活状况,若徭役赋税过于繁重无度,就会造成“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26]的社会恶果;若赋税太低,虽能减轻百姓负担,但却难以支付国家机构庞大的经费开支。因此,孟子并不反对民众对国家应承担的正常的赋税义务,并不认为赋税越低越好,他主张征收赋税应保持适中适度的原则,要有节制,要合理、适度,以国家机构能够正常运转为最终依据和标准。因此,当白圭提出“吾欲二十而取一”时,孟子认为这种税率太低,不可取,并斥之为“貉(貊)道”。孟子认为,二十取一,放之貉之国则可,放之中原华夏之地则不可。若一概以二十取一征之,则是“貉(貊)道”也。“今居中国,去人伦,无君子,如之何其可也?……欲轻之于尧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欲重之于尧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27]可见,孟子是主张把税率限制在民众能够接受能够承受的范围内,使百姓能够满足最起码的生存条件,以达到“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28]的目的。孟子还指出,征收赋税的方式有三种:即征收布帛、征收谷米及征用劳役。贤德之君一般只用其中的一种,若同时用两种,百姓便有冻馁之虞;若同时采用三种,即使父子之亲也难以相顾惜[29]。从孟子仁政思想中所设定的经济利益原则可以看出,孟子不但为统治者在大政方针上设计了一套治国方略,而且在具体措施上也设计了一系列的治国步骤,不论其所设定的政策原则可行与否,至少有一点是必须肯定的,那就是,孟子的仁政思想在维护现存政权统治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考虑到了民众的利益,真正体现了“民为贵”的思想,即使在大力提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仍具有其恒久的思想价值和意义。稷下学宫作为最早的学术活动和政治咨询中心,是田齐统治者设立的以“不治而议论”的方式进行学术研究的场所,通过吸引天下贤士著书立说为田齐统治者提供政治理论依据。有人认为它创建于齐桓公时,也有人认为它创建于齐威王时而盛于齐宣王时。在稷下学宫,各家各派都在此讲学授徒、各阐己见,彼此间思想、学术撞击、辩难、沟通、交流与融合不可避免。孟子曾游学于稷下学宫。汉徐干《中论·亡国》曰:“昔齐桓公立稷下学宫,设大夫之号,招致贤人而尊崇之,自孟轲之徒皆游于齐。”《盐铁论·论儒》:“齐宣王褒儒尊学,孟轲、淳于髡之徒,受上大夫之禄,不任职而论国事。”管仲学派作为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能对孟子的思想没有影响。尤其是管仲学派的重农务本思想、勿夺农时、赋役有度思想、富民教民思想以及重视工商业发展思想,对孟子仁政理论的经济政策影响尤深。还有很多~自己去找吧~我就提供到这里了~

以中国之治为主题的论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应该从这么两个角度来分析:第一是社会注意的优越性,第二是"特色"的优越性。

一、社会的优越性:

1、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于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实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现了人民民主专政,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实现了广泛的民主。人民的政治权益得到保障。

社会主义制度之下,我们是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制度并存的分配制度,保证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使人们的劳动合法权益得到保证。

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的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人们进行生产建设以及处理一些突发性的事件,例如抗震救灾等等。

社会主义制度下,能够提高物资的调配效率。国家能够有能力进行各地的物资调配,避免不必要的内部壁垒。

二、从特色角度讲:

1、中国的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灵活性。能够突破原有的理论框框,在必要的时候能够进行必要的变革,为改革提够了足够的空间。

2、中国的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吸收原有的制度的优点,又能借鉴西方的长处,进行不断地完善,能够不断地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安定。

3、中国的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因地制宜的处理民族关系,巩固安定团结的局面,维护祖国的统一完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正是因为有了以上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才使中国人民有了制度自信的充足底气。大家应该坚决执行、维护、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转变为治理国家的强大效能,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扩展资料

社会主义制度优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显著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

2、为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提供了根本制度保证。“中国之治”的核心密码正在于“中国之制”。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越来越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是在改革开放中与时俱进、不断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制度。

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辅相成: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表述是很科学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

“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从现代系统思想在社会领域的运用看,前者是侧重“内在结构”,后者是侧重“外在功能”。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好在哪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制度自信心是通过我们国家这些年来所取得的伟大成绩树立起来的,纵观世界各国,包括自诩为民主典型的国家,他们无法做到我们的做到的,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势所在,没有制度作保障,我们前进的道路不会如此的顺畅。中国之治,是全局思维,是以民为本,一切都以整体利益为主,这样的效果是世界上其他制度没办法实现的,我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所取得的成绩向世人展示着我们制度的优越性,同时,我们国人的自信心也要逐步提升,世界应该感谢我们,我们走了一条与他们不同的路,我们的经验是值得西方人反思和借鉴的。

论古代户籍制度与中国古代王权政治摘要:在中国古代,户籍制度是专制王权对编户齐民进行人身控制的最重要手段,户籍制度的核心是对民的占有与支配。王权对编户齐民的生杀予夺之权很大程度上依靠户籍制度,这是这项制度在中国古代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 关键词:古代;户籍;制度 《史记•萧相国世家》载:“沛公至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沛公为汉王,以何为丞相。项王与诸侯屠烧咸阳而去。汉王所以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 萧何私自收藏的图书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秦国户口版籍,这一举动在中国古代王朝更替的惨烈斗争中具有强烈的符号象征,可谓意味深长:拿到了户口版籍就可以了解秦国的国情,并进而控制土地和人民,获得了它,也就象征着获得了国家政权。 中国户籍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虽经无数次的战争、内乱和王朝的更迭,户籍制度总是以某种方式继承或沿袭下来,并且越来越严密,其原因就在于它的功能是全方位的:组建军队、分配土地、征收税赋、推行礼教、维持治安都与它有关。如果说官僚制度是君主对官吏进行管理的有力武器的话,那么户籍制度就是专制王权对编户齐民进行控制的最重要手段,户籍制度的核心是对民的占有与支配。《商君书•画策》云:“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胜强敌者,必先胜其民者也。故胜民之本在制民,若冶于金、陶于土也”。专制王权对民的生杀予夺之权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户籍制度。大体说来,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发展经历了这么几个阶段: 1萌芽阶段 中国历史上最早对人口进行管理的记录应当从商代开始。甲骨文中,常常出现“登人”的字样,即登记人口的意思。但当时的“登人”,几乎都以人丁为计量单位,而且在甲骨文中经常出现“口”、“人”等字,但却很少出现“户”、“家”的说法,因此后人推测,商周时“登人”,主要目的是为了征集兵丁、组建军队以满足战争的需要,还不具备后代户籍制度所具有的多重功能。 据《周礼》记载,周王朝分别在国野设六乡、六遂对人口进行地域划分: “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爱;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周;五州为乡,使之相宾”。“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酇,五酇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 又据《周礼•秋官•司民》: “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辨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生死。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民之日献其数于王,王受拜之,登于天府。内史、司会、冢宰贰之。以赞王治”。 由于目前对《周礼》一书的成书年代仍然聚讼纷纭,因此,西周时是否真有如《周礼》中所言的那种系统而完善的户籍管理制度,当然是值得怀疑的。不过,虽然《周礼》并不一定反映周代的真实情况,但它至少说明和反映了中国古代管理户籍的思想和实践,很早已经萌芽。 2奠基阶段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经济的发展和诸侯势力的壮大,诸侯国之间的兼并战争频繁四起。战争需要有兵源的保证,由于战争的需要,各诸侯国都意识到了人是宝贵的财富。为了增加人口,各国都采取了多种措施。首先是用减免赋役的办法来招徕别国人口,其次是限制本国人口逃亡,如秦律就规定严厉处罚拐带秦国人出境的行为:“游士在,亡符,居县赀一甲,卒岁,责之。有为故秦人出,削籍,上造以上为鬼薪,公士以下刑为城旦”。还有就是提倡早婚,鼓励生育。在这些措施实施的过程中,人口登记和户口管理方面的制度也就逐渐完善起来了。通过清查登记人口并实行管制,一方面可以了解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限制人口流动,防止人口流失,保证兵役和赋税源源不断。 有关战国时期各国重视人口管理的情况,我们还可以从考核官僚的上计制度中找到证明。所谓上计,就是官吏将一年的预算收入,以及户口、垦田、库藏的增加等事项,事先写在木券上,然后剖而为二,国王执右券,臣下执左券,年终上计时,国王根据原券考核实征数目,决定官职的升迁。在上计制度中,对户口的考察一直是对官吏进行考核的一个重点。 战国时期,秦国的变法最为成功。秦的户籍制度的创立,大约始于秦献公时期。《史记•秦始皇本纪》云:“(献公)十年为户籍相伍”。所谓“相伍”,大约是按五家为“伍”的办法编制户口册,这表明“伍”是当时户口编制的最基层单位。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对人口的管理和控制进行了改革,不仅将其作为增加人口和社会控制的手段,而且极大地强化了通过户籍制度对民间社会进行社会控制的专制工具这样一种色彩: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罪。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所谓“令民为什伍”,就是把国中所有人口,按五户为一伍、十户为一什的办法编制起来,每伍之中,设一伍长,每什之中,设一什长,平时为民,战时即为兵。伍、什就是军队中最基层的建制。商鞅变法的主旨,就是奖励耕战,富国强兵。凡在战场上杀敌多者,不管原来是什么身份,都可以按规定晋升爵位。同时也规定,行军作战时,什伍之中如果有一个逃亡或降敌,什伍之中的其他人都要连坐。 秦的户籍制度,自秦统一天下之后,更加严格和完备,不仅按不同情况区分了各种不同的户籍,还确定了户口的什伍编制方式,规定了生著死削的统一办法,制定了户主申报和典老审查核实的登记户口的程序,登记的内容非常详细,有户主的姓名、身份、籍贯和年龄,也有户内成员的姓名、年龄和健康状况,祖宗三代出身情况及家内人员与财产类别等项内容,有时还有身高的记录。所有这些内容,都是为了对民户加强控制和便于征发兵役、徭役及课取赋税服务的。对不报、虚报和假报户口的或未经官府批准而擅自更籍的,统统严加惩罚,还作出了不许擅徙、迁徙时必须审核和必须办理更籍手续等规定。 西汉年间,户籍管理备受统治者的重视,萧何制定的《九章律》,其中之一就是“户律”。西汉在秦代户籍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严密的户口统计制度,汉代的户籍制度之明显不同于秦制的地方,还在于汉代有户等的划分。尽管汉代户等的划分不如唐宋以后明显和具体,但确实是户等划分制度的萌芽。汉代还采用了编户以及乡亭制等有力措施,乡有乡长,亭有亭长,他们主要负责户口管理和基层社会治安,从而使户籍管理更加完善和周密。 为了严格户籍制度,禁止任意迁移和逃亡,汉代统治者还为此制定了“舍匿之法”,又叫“首匿法”。《汉书•淮南厉王传》:“亡之诸侯、游宦事人及舍匿者,论皆有法”。汉代的“舍匿之法”,等于是秦的禁亡之法的发展,它由打击逃亡犯本人,发展到了逃亡犯的藏匿者;而且“舍匿之法”执行甚严,以致汉代诸王侯中,不乏因“藏匿亡命”而被削爵下狱者。 3发展完善阶段 从隋唐开始,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进入到了发展完善阶段。隋初人口大增,主要是隋初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大索貌阅”和“输籍法”,将隐漏的户口检括出来了。开皇五年,文帝下令“大索貌阅”,进行全国性的户口清查。政府按户籍上登记的年龄、相貌与本人核对,检验是否以丁壮诈老诈小,还鼓励居民互相检举揭发,如户口所据不实,正长要受罚流放远方,其目的是要把浮游民及世家豪门的荫附户搜括出来,载入国家户籍,增加赋税收入。在“大索貌阅”的同时,还实行“析籍”政策,规定堂兄弟以下分立户籍,以防容隐。隋朝还因袭北魏的三长制,把它作为检括户口的地方组织,五里为保,设保长;五保为闾,设闾正;四闾为族,设族长。畿外设置里正、党长,前者相当于闾正,后者相当于族正。畿内保长、闾正、族正与畿外的保长、里正、党长称“三长”。三长是推行均田、劝课农桑、催驱赋役和检查户口的农村基层组织,都有检括户口的职能。另外,隋朝时还把户籍制度和科举制度结合起来,按照地域来分配考试名额,起到了积极的效果。唐承隋制,户籍管理更加周密。唐代检查户口、劝课农桑的基层组织是乡里:“唐制,百户为里,五里为乡”,每里设里正一人,是最基本的政权单位。里正由勋官六品以下的富户白丁担任,用来“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察非违,催驱赋役”。 唐代户籍可以分成编户与非编户两大类。编户是编入户籍的居民。可以是品官,也可以是白丁,但必须是良民。编户又可以分为课户与不课户两类。按租庸调法纳税服役的普通民丁,称为课口,有课口的户称为课户,无课口的称为不课户。非编户有三种,一是贱户,分为三等,最低的是官奴婢,较高于奴婢的有部曲、客女,均为私家的家仆,身份近似农奴,因为都属私人使用,所以附属在主人的户籍中。贱户中还有一种是官户,唐代官户大多是“前代以来,配隶相生,或今朝配役”之人。二是方外,指释、道及为逃避赋役而避入寺院的逃户。三是士兵,唐初实行府兵制,士兵来源皆所属下户、白丁。士兵本来在原编户内,自玄宗开元年间府兵制破坏,改为募兵后,兵农分离,成为一种专门职业,因此,也不在户口统计之列。〖〗 宋代的户籍制度在唐代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唐代虽然已经用“坊郭户”来称呼城市居民,但并没有为他们单独设立户籍。宋代由于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在户籍制度上分别设立“坊郭户”户籍和乡村户户籍。在户籍实行城乡分别治理的基础上,宋代又将户口划分为主户与客户:有常产的称为主户,没有常产的民户称为客户,分别列入户籍。坊郭户与乡村户都划分为主户与客户。坊郭客户为城镇贫民,多为小商贩,商业、手工业的雇工和帮工以及富户的佣工;乡村客户则主要是佃户、主户的雇工和佣工。另外宋代还将城市主户划分为十等,乡村的主户划分为五等,作为征发赋役的依据。除了主户与客户之外,还有一种官户,即品官之家,他们属于特权阶层,享有免除大部分差役和科配的权利。 王安石在变法时力主推行保甲制,他于宋神宗熙宁三年“始联比其民以相保任。乃诏畿内之民,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干力者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选,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为众所服者为都保正,又以一人为之副。应主客户两丁以上,选一人为保丁,附保。两丁以上有余丁而壮勇者亦附之,内家赀最厚、材勇过人者亦充保丁”。 推行保甲制,既可以清查户口,又可以通过这一“兵民一体”的制度维护社会治安、为军队提供后备兵源,可谓一举多得,对后代影响极大。保甲制度还通过“保”和“甲”两级建制,实现了王权专制主义国家对县以下的乡里社会的逐渐渗透:由于在这种制度采取的是人人相结,家家相联的形式,从而充分保证了乡里组织被牢牢控制在统治者手中。 明朝的户口制度,承上启下,既有历史的继承,又有时代的更新,从而形成自己的特色,在中国古代户口建设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总结前代的经验教训,并与当时的赋役制度的变革相适应,创造以登记人口为主的“黄册”和以登记土地为主的“鱼鳞册”,标志着中国古代户口调查登记制度的相对成熟。这个制度肇创于明太祖朱元璋,虽然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代有增损,但其基本框架和根本原则,终明之世并无改变。 与宋代相比,明代户籍管理的人身控制功能大大加强了。赋役黄册编定以后,户籍不得随意改动,从农村到城市所有的人户都处于封建朝廷的严密控制之下,任何人不得擅自流动,邻里之间,相互监视,相互举报,如有知情不报者,要受到连坐,外出百里之外时必须持有官府发给的“路引”,其组织系统之完备,层层管制之严厉,实超越于前代。由此可见,明代严密的户籍制度,把农民的人身牢牢地束缚在乡土之上,农民寸步难行,只能安土乐耕,向政府纳赋税,服兵役。 清代的户籍制度大体上沿用明制,清初就沿用明代的黄册制度,在黄册之外,〖JY〗另编《赋役全书》和《编审册》作为配套。但满族以一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实行各民族分而治之的政策,对户籍管理也产生了相当的影响。整体说来,清代的户籍管制比明代略有放松,究其原因在于康熙和雍正两朝实行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和“摊丁入亩”政策,使得赋税与人丁之间没有了直接的联系,统计户口的意义也就不如以往那么重要了。清代税收方面用里甲,治安用保甲。在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每户发给一印牌,登记人口及姓名;外出时必须注明目的地,对迁入者必须检查其原籍。 纵观历史,各朝各代的统治者们都非常重视对户口的清查、登记和管理以及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并非真正出于对百姓利益的考虑,而主要是为了维持专制王权统治的需要,这是户籍制度能在中国长盛不衰的原因。另外,中国各个朝代的封建统治者之所以都高度重视户籍编制,还在于它是一项具有多重功能的重要制度。户籍制度在不同朝代的不同时期,又各有侧重。“大致而言,早期或战乱时,寓兵于民、维持治安的作用要强一些,其余时候,则重在调查户口、征收赋税和劝导风俗。此外,一般在王朝初创和前期,户口编制比较严格,到了王朝的中后期,则逐渐松驰”。但无论如何,户籍制度都是维护专制王权统治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它是理解中国历史的一把钥匙,而且中国的历史还表明,“在以农为本的农业社会中,不可能有真正的迁徙自由。因为农耕社会的基本特征是要固定居所,因此,安土重迁,就成了农业社会的基本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而封建国家也强调要以农为本,以此维持国家的安定。基于此,中国历代王朝对户口迁徙,都设有种种禁限,有时,还把迁徙作为一种处罚”。这其实也是专制王权通过实施人身控制而维持其统治所必需的。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 [2]宋昌斌.编户齐民——户籍与赋役[M].长春:长春出版社,2004.

中国知知中国的制度可以说,多党合作制也可以说。共产党的统治,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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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我找了这两篇资料,你看看有没有你需要的。【1】中华武德文化源远流长,初萌于炎黄氏族的融合,文明奠基于孙武。《孙子兵法》蕴含着丰富的道德资源,闪烁着中华民族伦理智慧的光辉,对现代世界文明有其重要的价值,有待于我们开发利用。从现代世界文明进步的总趋势的视角来看,开发《孙子兵法》道德资源的价值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大国防安国战略的时代昭示“安国”是《孙子兵法》的伦理大旨。“五事七计”是其安国之大经。欲安国就不能不重视养兵用战,孙子在其兵法首篇首句即指出:“兵者,国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这与《管子》的“兵者尊主安国之经也”是一脉相承的。“兵”是“安国”的手段;“安国”是“兵”之目的,是最终的价值目标。所以,“安国”之日,也就是军人价值实现之时;“安国”是衡量军人价值的最高原则和最终标准。那么,如何运用“兵”之手段实现“安国”之目的呢?孙子的“五事七计”说提出了一个大国防安国战略的思路。所谓“庙算”,就是要求战争的指导者把“五事七计”作为一个系统和整体,进而对“己”“彼”双方进行充分的理性分析,作出实事求是的判断,作到“知彼知己”,而后才能确定战与不战。可见,战与不战,出于“安国”;多胜少胜,定于对“五事七计”的“庙算”。但是,“五事七计”作为“庙算”的主要内容,它首先是客观的,是存在的事实。因为只有作为这样的事实存在,才能进入“庙算”的视野,成为“庙算”的对象,进而对其作出理性的分析和判断。由此可见,创造出优于“彼”方的“五事七计”的客观存在,是赢得兵争之“胜”、从而实现“安国”的基本保障。军事力量既是综合国力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又以综合国力为基础。孙子“五事七计”的“庙算”,实质上是对综合国力的估量。“五事七计”有着丰富的内涵,包括政治、经济、军事、人才、民意、天时、地利等诸多因素。这些因素概括起来主要是两个方面:即物质要素与精神要素。因此要安邦定国,就要重视物质力和精神力的开发、建设和积累,创造出走在时代前列的综合国力;否则,综合国力落后就会被动挨打。孙子“五事七计”的“庙算”说揭示了一条具有现代价值意义的“安国”之道:这就是把国家的综合国力搞上去。由于这一安国之道超越了狭义上的军事安国观念,所以可称之为大国防安国主义。大国防安国主义的道德内涵,即是大国防爱国主义,它所蕴含的现代价值意义就是:一个真正的爱国主义者,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安国”的历史责任和使命,为提高综合国力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一个欲立于不败之地的国家和民族,就应重视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使之都处于时代的领先地位。当今世界,是一个充满矛盾和激烈竞争的世界。国际间的竞争,说到底是综合国力的竞争。每一个国家和民族,都致力于发展本国本民族的综合国力,尤其是经济实力。但是,由于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和多极化发展趋势,使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的发展被限定在一体化的范围内,而且越来越受到一体化的制约。任何一个国家要想在一体化的范围内发展自身,就必然要为全球一体化的经济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和牺牲,不管它是否愿意这样做或者是否认识到这一点,都是无所谓的。企图靠抢占、牺牲别国的经济发展来满足自身发展需要的指导思想和行为,是注定要受到惩罚的。因为它国的稳定、发展无疑是本国稳定、发展的一个条件。在这方面,发达国家理应为世界经济的繁荣作出更多的贡献和牺牲,否则它的发展就要受到限制。总之,当代的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是在激烈的世界竞争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环境中实现的,只有顺应“要和平、求合作、促发展”的时代潮流,才能更有利于综合国力的增强,从而达到“安国”之目的。从精神方面表现出来的综合国力,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安国”支柱。当代世界又是一个多种文化思潮相互碰撞、激荡的世界。如果一个有着优秀文化传统的国家和民族,不能在碰撞、激荡中保持自身的优势,即使经济搞上去了,也难免要在看不见硝烟的战争中被打败。经济的、军事的侵略会威胁一个国家的安全,精神文化上的侵略也会威胁一个国家的安全,甚至比经济的军事的侵略更危险。所以,坚持大国防爱国主义战略,就要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筑牢民族的精神防线,防止精神侵略,抵制精神污染,在开放中继承和发展本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保持民族精神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此举应当成为大国防安国方略的重要内容。军事领域往往是国家综合国力竞争中最激烈最敏感的领域。欲“安国”就不能不重视军事斗争。孙子-的“兵者,国之大事”说,在当代仍然具有普遍的真理意义和价值意义。当今世界,是一个高新技术迅猛发展的世界。新的科技成果往往最先应用于军事领域。高科技正广泛渗透于战斗力诸要素之中,对战斗力的生成与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世界的面貌,而且引发了军事领域一系列惊涛拍岸的革命性变化。因此,抢占军事高科技的制高点,成为国际军事斗争的最高手段。如果说军事斗争是“安国”之大事,那么,发展军事高新技术,则是“安国”之大事中的重中之重。高新技术在军事上的广泛应用必然会大大加重战争带来的灾难。《孙子兵法·军争篇》中所谓的“军争为利,军争为危”,意在说明“利”与“危”是相伴而生的。为争利而穷兵黩武,最终导致自身灭亡的国家与民族,在世界史上并不少见。中华武德文化史上有两句古语,一是“忘战必危”,二是“好战必亡”。尤其是在环球相对“变小”、战争的破坏力愈来愈大的当今世界,“安国”与安国际社会融为一体,安己之国与安人之国相辅相成,国际社会的安全度以每个国家的安全系数为条件。因此,孙子“军争为危”命题的真理性,越来越具有普遍的、现实的意义,应引起国际社会和各国人民的高度重视。应当看到,在高技术战争的烽火台上,一只蝴蝶煽动起来的火星,有可能引发全球性的灾难;但是,完全可以预见,灭亡的首先是它自己。当代中国的军事“安国”之策,就是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因此,适应世界军事领域的深刻变化,重视“科技强军”,加强质量建设,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提高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防卫作战能力,则是实现“安国”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中国为维护世界和平作出更大、更多贡献在道义上的责任和使命。【2】人类历史进入二十一世纪。进入了一个和平、稳定、繁荣的世界带入新世纪,是在中国政府和人民的愿望。处在重要历史时期,中国正致力于现代化建设。中国需要并十分珍惜一个长期的国际和平环境,特别是良好的周边环境。中国人民愿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开创人类美好的未来,作出不懈的努力。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建立巩固的国防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全面建设。一、国防概念国防,是一门求生学问,也是国家的防务,是指为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防备外来侵略和颠覆,所进行的军事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外交、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建设和斗争。国防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服务于国家利益。丘吉尔有一句名言:“我们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此言—语中的。国防直接关系国家的安全、民族的尊严、社会的发展。1、国防的主体:国家。2、国防的目的:捍卫国家主权、统一、维护国家的安全、保卫国家的领土完整。3、国防的手段:军事、政治、经济、外交等。4、国防的对象:侵略和武装颠覆。5、地位和作用:⑴国家安全保障。 ⑵国家独立自主的前提。 ⑶国家繁荣发展的重要条件。二、我国古代国防:中国古代的国防从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的建立,至公元1840年鸦片战争终结,大约经历了4000年的历史。在漫长的国防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华民族经历了无数次血与火的洗礼,培育了民族的凝聚力和自强不息、卫国御侮的尚武精神,最终形成了多民族、大疆域的国家。⑴古代的国防政策和国防理论我国古代为提高国防能力提出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国防政策和国防理论:一是“以民为体”,“居安思危”的国防指导思想;二是“富国强兵”,“寓兵于农”的国防建设思想;三是“爱国教战”,“崇尚武德”的国防教育思想;四是“不战而胜”,“安国全军”的国防斗争策略等。遵循这些思想,使我国取得了无数次对外战争的胜利,使中华民族代代繁衍,生生不息,使国防出现过“中国既安,四夷自服”的鼎盛时期。⑵古代的兵制建设所谓兵制,就是军事制度,现在一般称为军制。它包括武装力量体制、军事领导体制和兵役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在武装力量体制上,我国古代一般区分为中央军、地方军和边防军。秦朝以前,武装力量比较单一,在军事力量构成上,实行兵民合一的民军制,平时生产劳动,战时集合成军,以临时征集的方式组成军队。秦朝以后,随着政治制度的完善和经济生产的发展,各朝代根据国家的状况和国防的需要,以及驻防地区和任务,将军队区分为中央军、地方军和边防军,并对军队的组织编制、屯田戍边、兵役军赋、军队调拨、军需补给、驿站通道、武器的制造和配发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通过法律形式颁布执行,如唐代的《卫禁律》、《军防令》等。在军事领导体制上,夏、商、西周时期还没有专门的军事机构,国王一般亲自主持军政,领兵作战。春秋末期,国家机构出现将相制,以将为主组成军事指挥机构。战国时期,将军独立统兵作战已很普遍。秦统一后,设立了专门管理军事的机构,最高的军事官员称太尉。隋朝对国家机构进行了改革,设立了三省六部制,专门设立了主管军事的部门——兵部。宋朝为了防止“权将”拥兵自重,在中央设立了枢密院,作为军事领导的最高机构,主官用文官担任。枢密院对军队有调遣权,但无指挥权;将军对军队有指挥权,但又不能调遣军队,造成枢密院和将军的相互牵制。各朝代在军事领导体制方面的做法虽然不尽一致,但皇权至上,军队的调拨使用大权始终掌握在皇帝手中。在兵役制度上,随着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人口状况和军事需要而发展变化。奴隶社会时期,生产力低下,人口稀少,战争规模小,主要实行兵民合一的民军制度。封建社会时期,民军制度逐渐演变为与当时历史条件相适应的兵役制度,如秦汉时期的征兵制、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世兵制、隋唐时期的府兵制、宋朝的募兵制、明朝的卫所兵役制等。⑶古代的国防工程建设我国古代为抵御外敌的侵犯,巩固边海防,修筑了数量众多、规模庞大的国防工程。如城池、长城、京杭运河以及海防要塞等。城池是我国古代国防建设中时间最早、数量最多的工程。城池建筑始于商代,之后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日益完善,一直延续到近代。由此,城池的攻守作战成为我国古代战争中主要的样式之一。长城是城池建设的延续和发展,始建于春秋战国时期。秦灭六国完成统一后,为了防御北方匈奴的南侵,于公元前214年,将秦、赵、燕三国北部的长城予以修缮,连贯为一。故址西起临眺(今甘肃岷县),北傍阴山,东至辽东。后经各朝代多次修建连接,至明代形成了西起嘉峪关,东至山海关的万里长城。京杭运河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水利工程。隋炀帝时在原有的旧河道上开凿连贯。运河北起通州,南至杭州,全长1794公里,把南北许多州县连成一线,对军事交通运输和“南粮北运”起到了积极作用。古代海防建设是从明朝开始的。为防止倭寇的袭扰,明朝在沿海重要地段陆续修建了以卫城、新城为骨干,水陆寨、营堡、墩、台、烽堠等相结合的海防工程体系。三、新中国成立后的国防:第一阶段:(1949—1953)外御侵略,内治创伤的恢复时期。第二阶段:(1953—1966)调整时期。第三阶段:(1966—1976)“文化大革命”时期。第四阶段:(1977—1989)现代化建设时期。国防历史启示:⑴经济发展是国防强大的基础。(2)政治昌平是国防巩固的根本。(3)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国防强大的关键。(4)科技进步,对国防强大的重要保证。现行的国防领导体制:(1)中共中央的国防领导职权。(2)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国防职权。(3)国家主席在国防方面的职权。(5)国务院在国防方面的职权。(6)中央军事委员会在国防方面的职权。武装力量体制:(1)中国人民解放军。(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3)民兵国防动员体制: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国防动员建设”的要求。国防动员体制是国防动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一种组织制度,是国家关于国防动员的组织系统、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和相互关系的规范。国防动员体制的功能状态,对于增强国家的国防动员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主要内容:(1)武装力量动员。(2)国民经济动员。(3)人民防空动员。(4)国防交通动员。(5)政治动员.我国国防的政策: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国防政策是防御性的,是为保卫国家安全,维护世界和平,反对外来侵略服务的,我们加强国防建设完全是为了自卫.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坚定不移地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中国的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统一,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是中国国防的主要任务。中国的国防政策以国家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发展战略和安全战略。中国紧紧抓住并充分利用本世纪头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发展与安全的统一,努力提高国家战略能力,运用多元化的安全手段,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谋求国家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的综合安全。三、国防法规概述:特征:(1)调整对象军事性。 (2)公共程度有限度。(3)司法连用的优先性。(4)处罚措施严厉性。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简介:〈一〉国防活动基本原则:①维护国家利益。②统一领导。③协调发展。④独立自主。⑤积极防卫。⑥全民自卫。〈二〉公民、组织国防义务和权利。第五十条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各级兵役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兵役工作,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完成征兵工作,保证兵员质量。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完成民兵和预备役工作,协助兵役机关完成征兵工作。第五十四条公民和组织有对国防建设提出建议的权利,有对危害国防的行为进行制止或者检举的权利。兵役制度:1、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2、民兵与预备兵相结合。平时征集:1、征集年龄。2、征集程度。3、缓征与不征。学生军事训练:学生军训工作是依据《兵役法》和《国防教育法》开展进行的。组织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学生进行军事训练,是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和国家人才战略工程的重要举措,也是青年学生履行兵役义务的一种方式。目前,我国每年有1660所高等学校、27000所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训,训练学生达1200万人。学生军训工作已进入全面普及阶段,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通过军训,广大青年学生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得到强化,组织纪律性不断加强,意志品质得到磨练,吃苦耐劳精神和艰苦朴素作风得到弘扬。近年来,青年学生要求入党、参军和报考国防生的人数明显增加。各地普遍反映,学生军训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军的大事好事,育人功能是其他任何教育形式都不能替代的。这项工作的开展,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得到各界的普遍欢迎。《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颁布,确保了学生军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必将有力促进学生军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国防教育法:为了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国防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国防教育法的方针是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国防教育法》在第三条中对国防教育的内容和目的作出了明确规定:“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激发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国防观念是指人们对国防的认识和态度;国防知识是指有关国防的基本理论、常识;军事技能训练包括学习防原子、防化学、防生物武器知识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人民防空知识和战场救护知识常识,开展射击、投弹、刺杀等军事训练活动,以及越野、跳伞、滑翔、航海、驾驶等军事体育运动。因此,国防教育作为一门相对独立完整的教育学科,其内容是十分丰富的。可以说,凡是与国防有关的理论、知识、精神等,都是国防教育内容的组成部分。从完整性和系统性两个方面来讲,国防教育主要包括:国防理论:国防理论教育是较高层次的国防教育,大体上包括国防地位和作用、国防构成、国防建设等三个方面的理论。国防历史: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都有灿烂和曲折两个方面,正确运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历史经验对后人进行教育,可以起到激励精神、催人奋进的作用,国防历史教育最有震憾力和影响力。国防常识。国防常识是指国民应该了解的国防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识,包括国家防卫知识,如领土、领海、领空的基本概念,防卫的重要意义及基本原则等。现代战争的基本特点、战时动员对国民的要求,以及形势战备、国防建设等方面的一些知识,如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的主要职责任务,国防科普知识等。国防精神。国防精神教育是国防教育的中心内容,主要包括爱国主义精神教育、尚武精神教育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教育等三个方面。此外,国防法制、国防科技、国防经济、国防外交与形势、国防体育等也是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国防教育的这些内容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其核心是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的目的是使公民“激发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五、我心中国防。在我的心中,国防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防事业是每个中国人都应引以为高尚的事业,而从事国防事业的人是世界上最高尚与伟大的人。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在不断发展,人类在不断进步,社会也变得更加文明。国家、种族的界限日益缩小,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好,素质也越来越高,和平与发展成了当今社会的主题。在许多人的印象中,国防只有在战争年代才值得重视,在这个和平的年代里显得多余了。可是,如果没有强大的国防作后盾,无论多强大的经济也会化为乌有。众所周知,落后便要挨打。当今霸权主义,强权横行。由于一次海湾战争,原本风光富裕的伊拉克也算一个经济强国,但现在却只能任人宰割,前几年的阿富汗和南斯拉夫不都是活生生的例子吗?假如他们拥有自己强大的国防后盾,还会任人宰割吗?假如美国等国家没有强大的国防作后盾,他们能够肆意的挑起战火吗?我们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美好愿望和宏伟蓝图,可是罪恶的子弹还在威胁着一些国家和地区,甚至威胁到全世界的和平。人民军队担负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任。没有他们,就不会有和平稳定的发展局面,就不能与霸权主义斗争到底;没有他们,人民的生命财产就无法保障。摘自:其他参考资料:

在孙子兵法上找

中国军事专家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认为,联合搜救演习显示了中美军事合作的空间日益拓展、层次更加广泛、方式越发务实的新趋势。 合作空间日益拓展。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研究员李亚强大校认为,中美两国作为太平洋两岸的两个大国,在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方面承担着许多共同的责任,有许多共同利益交会点。这次演习以海上搜救为主要内容,显示了中美之间的军事合作正在朝非传统安全领域拓展。美国太平洋舰队司令拉夫黑德上将在访问湛江期间也表示,这样的演习,将提升中美两国联合应对海啸、地震、火山等自然灾害和进行人道主义救援的能力。他认为,人道主义救援已成为美军在西太平洋地区越来越重要的一项任务。中美之间在人道主义救援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空间非常广阔。美方将积极寻求并不断扩大双方在这些领域的合作。 交流层次更加广泛。“联合搜救演习,是双方军事合作成果的体现,它背后所蕴涵的是双方在各个层次、多个渠道开展的深入交流。”军事科学院研究员彭光谦少将说,一场演习,需要双方从最高军事领导人到最底层士兵之间的交流。此次海上联合搜救演习,是落实中美两国元首关于加强领域交流共识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中美两国军事领导人达成的共识。 为了确保此次演习成功举行,美国太平洋舰队司令拉夫黑德上将率领“朱诺”号两栖船坞运输舰访问湛江,并与中国南海舰队司令员顾文根中将进行了会谈。双方的舰艇指挥员已经就第二阶段海上联合搜救演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三轮会谈和磋商,确定了演习的预案和细节安排。双方士兵除了相互参观舰艇外,还举行了足球、篮球和拔河等体育比赛。来访的“朱诺”号两栖船坞运输舰,还举行甲板招待会,邀请中国海军官兵共叙友谊。 合作方式更加务实。军事关系是中美关系的晴雨表,自中美两国建交以来,双方军事关系先后经历上个世纪80年代的“蜜月期”、90年代的“跌宕起伏期”和进入新世纪以来的“调整期”。“在目前的情况下,中美两军之间还很难进行中俄之间那样大规模的传统安全领域的军事演习。”彭光谦表示,选择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海上联合搜救作为中美两军演习的课题,反映了两军合作更加务实的特征。“先在‘低端政治’领域的搜救演习方面取得突破,才能为下一步更深层次的合作与交流打下基础,才有可能一步步上升到‘高端政治’领域的武器装备技术合作、传统安全领域军事演习等。”彭光谦说,中美军事合作方式更加务实,还表现在双方高层互访、人员往来、安全磋商等已经形成机制,用制度性的安排来保证两军关系排除外界干扰,稳步健康向前发展。此次演习在中美军事交流史上意义重大,至少有三大值得关注的看点 看点之一:救援能力体现中美两国海军参演部队协同程度。对于成熟的大国海军来说,执行以人道主义为目的的海上搜救,并不属于高难度的动作。但是,对于不同国家的海军联合执行搜救行动来说,最为关键的并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双方如何协同。李亚强说,最终决定联合搜救演习效果的,并不是中美海军各自装备和实际作战能力,而是双方的协同程度。中美两国海军参演部队需要在通信、装备、指挥程序、战术行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密切协同,才能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发现目标,并及时展开有效的救援和损害管制行动。 看点之二:实际使用兵力推动中美军事交流实现新突破。李亚强认为,近年来中美军事关系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双方在高层互访、人员交流、防务磋商等方面都取得了一系列进展。虽然中美两国也都邀请过对方军事官员观摩过本国的军事演习,但双方军队实际使用兵力,共同执行演习任务在2006年9月首次海上联合搜救演习之前还是空白。“实际使用兵力,提高双方军队共同完成某项任务的能力,在军事交流中具有无法替代的独特地位。”我说,“从‘纸上谈兵’到实际使用兵力的这一突破,必将推动中美军事关系向更深层次发展。” 看点之三:高密度演习体现中美关系健康发展。从2000年开始,中国军队开始有选择地逐步参与双边与多边联合军事演习。仅就海上联合搜救演习而言,中国海军就先后与法国、英国、巴基斯坦、印度、澳大利亚等国海军举行过。“但是,像中美两国海军这样,在短短两个月之内,接连举行两次海上联合搜救演习的高频率还是没有的。” 我认为,军事关系是两国关系的“晴雨表”,高密度演习体现了中美两国关系健康发展的现状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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