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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诚信与监督研究综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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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诚信与监督研究综述论文

科研诚信内容涵盖科学研究各主要环节中的核心科研诚信议题,包括科研方法与态度、道德标准等基本要求;包括师生关系、论文与署名、同行评议、利益冲突管理、合作研究、数据所有权、知识产权保护和实验记录保存等实务问题;还包括人体实验、动物实验和基因技术伦理等特殊问题。

《科研诚信》是2011年7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美国的麦克里那(),由何鸣鸿、陈越等翻译,原版在美国广受欢迎,是维护科研诚信,倡导负责任的科研行为之领域牛的一本最畅销著作,多次修订再版。很多大学和科研院所将它作为科研诚信和负责任科研行为的课程和讨论班教材。

作者:(美国)麦克里那()译者:何鸣鸿陈越等FrancisLMacrina博士,是弗吉尼亚州立联邦大学约翰F.飞利浦斯口腔与颅面分子生物学学院院长和爱德华·迈尔斯教授。他负责的一项细菌病理学研究得到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连续29年的资助。

他本人还获得过国立卫生研究院久负盛名的研究事业发展项目和MERIT奖。Macrina博士是一些同行评议刊物编委会的成员,曾担任Plasmid刊物编辑。

他是多届国立卫生研究院研究部成员,担任过国家牙齿与颅面研究所科学顾问委员会主席,目前是该所全国顾问委员会的成员。Macrina博士在弗吉尼亚州立联邦大学教授科研诚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至今已有18年,他经常在其他机构开设科研诚信研讨班,并协助编写了该领域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教材。

监督对策研究论文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的文献资料已经给你发过去了,请查收sohu那个,上边那些事代写,请忽略。。。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所谓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和管理,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保障金融体系安全、健康、高效运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监管当局依法监管是确保金融体系稳定的前提。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与问题(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1.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英国的卢埃林教授在1997 年对73 个国家的金融监管组织结构进行研究, 发现有13 个国家实行单一机构混业监管,35 个国家实行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监管,25 个国家实行部分混业监管。后者包括银行证券统一监管,保险单独监管(7 个);银行保险统一监管、证券单独监管(13 个)以及证券保险统一监管、银行单独监管(3 个)三种形式。受金融混业经营的影响,完全分业监管的国家呈现出减少趋势。2.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国际化趋势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及法制传统的差异,金融监管法制形成了一定的地区风格,影响较大的有两类:一是英国模式。历史上,英国对金融业的监管主要采取行业自律形式,英格兰银行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形成了非正式监管的风格, 不以严格的法律、规章为依据,而往往借助道义劝说、君子协定等来达到目的。二是美国模式,以规范化闻名于世,监管法规众多, 为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自20 世纪70 年代以来,两种模式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英国不断走向法制化,注重法制建设;而美国则向英国模式靠拢,在不断放松管制的同时增强监管的灵活性。不断加深的金融国际化,客观上需要将各国独特的监管法规和惯例纳入一个统一的国际框架之中。双边协定、区域范围内监管法制一体化,尤其是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一系列协议、原则、标准等在世界各国的推广和运用,都将给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法制的变革带来冲击。3.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同业自律机制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前提和基础。外部金融监管如果没有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相配合,往往事倍功半。国外银行经营管理层的内控意识很强,国外商业银行一般专门成立独立于其他部门的、仅仅对银行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近年来,由于巴林银行、大和银行以及住友商社等一系列严重事件的发生都与内控机制的缺陷有直接关系,国际金融集团和金融机构开始重新检讨和审视自己的内控状况,许多国家的监管当局和一些重要的国际性监管组织也开始对银行的内部控制问题给予前所未有的关注。金融机构同业自律机制作为增强金融业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受到各国普遍重视。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比利时、法国、德国、卢森堡、荷兰等国家的银行学会和某些专业信贷机构的行业组织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监督作用。各国都比较重视金融业工会组织在金融监管体系中所起的作用。4.金融监管向国际化方向发展随着金融国际化的发展,各国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也不断增强,各种风险在国家之间转移、扩散不可避免。金融国际化要求金融监管的国际化。因此,西方各国致力于国际银行联合监管,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通过的《巴塞尔协议》,统一了国际银行的资本定义与资本率标准。各种国际性监管组织也纷纷成立并进行合作与交流。各国对跨国银行的监管趋于统一和规范。(二)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不足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专业化优势较为突出,便于分散风险,而这一点亦导致了监管协调中深层次的问题。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形成了“一行三会”的局面,确立了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的分业监管格局,金融监管更具专业化,并且在改善监管体制、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国在金融监管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1.分业监管与多头监管并存,监管真空与监管重复并存,监管绩效不够高首先,我国实行“一行三会”模式下的分业监管体制,在该体制下,以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为主,与其他一些监管部门如主要管理国债市场的财政部、管理企业债券市场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管理外汇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一起.在分业监管的基础上,共同实现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在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尚未完全有效建立,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同配合仍需加强的情况下,行业监管区隔和多头监管的并存,往往导致金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的难以避免,在金融混业经营环境中尤其如此。同时,机械的“分业监管”、“多头监管”对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严及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运作有着一定程度的制约作用,不仅易于积聚同质风险,而且也不利于鼓励金融创新、激发金融创新的动力和需求。其次,在金融机构产权监护人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国内金融机构的自律监管作用相对薄弱,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内控机制难以形成,金融监管当局的风险监管要求未能转化为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需求,从而使金融监管部门承担了过多的责任,提高了金融监管成本,降低了金融监管效率。再次,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本身也存在监管经验不足、监管内容和手段不够规范等共性问题,金融监管信息未能实现共享,监管的准确性、有效性难以保障。而随着我国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业务合作与跨行业并购的发展,金融业务的综合化已是不争的事实,以分业监管应对混业经营,必将大大降低以金融行业划分为基础的分业监管体制的绩效。2.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不健全,法律监管机制不完善首先,现有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不完备、系统性不强。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主要是由《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征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各部委、中央银行制定的部门规章等法律形式构成的。一方面,在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中,缺少针对金融危机的应急处理法律机制设计,在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规制方面也是空白,尤其是当前已在金融市场实际运行的私募基金、产业基金,它们还没有取得相应的法律地位,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对其进行规范。很显然,长期的法外运行,不仅不利于私募基金、产业基金的发展,而且也不利于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另一方面,在构成现有金融监管法制体系的众多规范性法律文件中,部门规章的比重过大,实施起来缺乏权威性。同时,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衔接性不强,有的彼此之间甚至存在重复或冲突现象。这些都势必影响到金融监管效率的提高和金融监管行为的公信力。其次,法律监管机制不完善,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不强。在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中,对市场准入、市场稽查、市场退出、谨慎性要求等基本上已经有所涵盖,但大多是原则性的简单规定,缺少相关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以市场退出的法律机制建设为例,尽管200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为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奠定了法律基础,但由于金融机构的特殊性,该法的相关规定显得过于原则化而使其在现实中操作性较差,常常不得不由政府和中央银行采取行政性手段加以解决,弱化了法律在市场退出过程中的规制作用,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而金融危机的应急处理法律机制、征信机构的法律规制机制、金融市场同业组织及其自律机制的法律设计的缺失更加凸显了我国金融法律监管机制的不完善,反映了政府在一些领域越位的同时,也存在着在另一些领域缺位的现象。二、造成金融监管不足的原因(一)监管目标不够明确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金融监管目标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是不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宏观目标,借助货币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以保持币值稳定。而金融监管的目标较为具体,突出强调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1986)、《金融机构管理规定》(1994)和《商业银行法》(1995)的内容看,我国的金融监管目标具有多重性和综合性。金融监管既要保障国家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有效实施,又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保障平等竞争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这实际上是将金融监管目标与货币政策目标等同看待,强化了货币政策目标,弱化了金融监管目标,从而制约了金融监管的功效。(二)金融监管独立性不够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规定:促进有效银行监管,必须具备稳健且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础设施,有效的市场约束,高效率解决银行问题的程序以及提供适当的系统性保护机制等基本条件。更为重要的是,在一个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下,参与银行监管的各个机构要有明确的责任和目标,并应享有操作上的自主权和充分的资源。我国银监会作为国务院下属机构,在业务操作、制定和执行政策、履行职责时,较多地服从政府甚至财政部的指令。银监会分支机构在实际监管中很难不受地方政府的制约,当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触动地方政府的利益时,地方政府往往对监管机构施加压力,从而弱化了监管作用。(三)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性差从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置来看,我国基本上属于分业监管模式。但是,这些部门的职责缺乏严格的界定,相互间缺乏协调。因而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导致监管过程脱节、多头、分散,使监管环节出现诸多漏洞。(四) 金融监管措施不力从金融监管手段看,我国金融监管长期依赖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金融监管以计划、行政命令和适当的经济处罚方式进行。基本金融法律与实际工作的要求相差甚远,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监管难以做到有法可依和违法必究。从金融监管方式来看,我国的金融监管主要是外部监管。由于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不健全,自我监管能力极低,金融同业工会等行业自律性组织在我国也极为少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监督机构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检查非常少。从金融监管内容来看,我国金融监管中的风险监管几乎是空白,监管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机构审批和业务审批上,对金融机构日常营运监管较少;金融监管和稽核也忙于完成上级任务,作用有限。从金融监管标准来看,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检查和评级以及风险管理没有一套统一的具体量化标准,监管行为随意性强。(五) 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创新在现行分业监管制度下,银行参与证券业务被限制,一些具有转移风险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在市场立足,影响到证券机构的运作及策略,证券市场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性和不稳定性。(六) 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业的规模集中现行分业监管制度,不利于银行业向“全能银行”发展,影响其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对于证券、保险的严格限制、融资及投资渠道的缺乏、传统单调的业务品种,加剧了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使证券、保险行业竞争力下降。三、解决我国金融监管不足的完善对策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基本上是参照美国体制建立的,采取了分业经营和多头监管模式”,其对于保障我国金融市场安全、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而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及其对世界经济的危害,促使我们在反思美国金融监管缺陷、审视我国金融监管现状的同时,不得不认真研判我国金融监管今后的走向。我们要抓住机遇,直面挑战,勇于开拓,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监管经验,结合我国实际,迅速提高金融监管水平。(一)在分业监管的现实基础上,逐步趋于目标导向的统一监管模式无论是分业监管还是统一监管,都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当前我国金融全球化和混业经营的广度与深度都还不够,分业监管体制总体上符合当前我国金融发展的状况,对统一监管的紧迫需求尚未形成。一方面,我国金融业开放的时间还很短,开放的比例和规模也非常小,国际合作多限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证券机构和基金公司的合作与合资;另一方面,我国当前还是以分业经营为主,混业经营尚处于探索和试点过程中,金融“混业”的规模和比例也很小,就金融组织体系来说,无论是银行业、保险业还是证券业,独立的金融机构占绝大多数。银证合作、银行代销基金等也还仅仅是表层的业务合作,完全突破分业界限的分属不同金融行业的业务交叉、股权交叉等也才刚刚开始。除此之外,法律也还没有为金融混业经营提供畅通的途径。而针对金融危机中暴露出的分业监管的弊端,短期内则可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有效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减少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等现象,逐步进行完善。当然,我们也要看到,金融创新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动力和金融深化的突破口。伴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银行业与非银行金融业、金融业与非金融业(如房地产业)、货币资产与金融资产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金融开放和金融混业经营越来越成为金融业发展的趋势性要求,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单纯的分业监管体制将越来越难以适应金融业发展的这种新趋势。从长远来看,我国必将建立以维护金融体系整体稳定和有效为目标导向的统一(混业)监管模式,这样有利于整合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率,减少监管套利与监管真空,更加一致地监管跨领域的金融产品,规范金融机构影响市场稳定的行为,更好地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合理确定监管内容,改进监管方式,鼓励金融创新。扩大金融监管范围,将金融创新业务和准金融业务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央行对全社会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防范金融创新和准金融业务可能导致的金融风险。(二)顺应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目前,发达国家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风险目标监管,其核心是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专业知识和信息,判断最新发展趋势和主要风险领域,及早发出预警信号。我国的金融监管方式也应由过去粗放式监管向风险目标监管转变;由单纯的业务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并重、以风险性监管为主的方向发展;由单一的现场检查,向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以非现场监督为主的方向发展;由传统的手工检查,向手工检查和现代化的计算机检查互补、以计算机检查控制为主的方向发展;由对金融违法的事后管制,向事前防范、正确引导金融机构的创新活动、将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有机结合的方向发展。在我国的金融监管中,非现场检测和现场检查都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由于宏观经济环境、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监管机构自身行为的影响,非现场检测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必须尽快建立规范化的非现场检测体系、法律体系和风险监控指标,建立规范化的会计报告制度;利用计算机等先进工具,发挥网络监控作用;尽快实现对风险的事前预警,使非现场监测成为现场检查的目标导向,现场检查成为非现场检测的基本依据。改进和完善多元化的金融监管体制。应加强人民银行与证监会、保监会在金融监管方面的协调工作,合理划分各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和职责;同时,在保持分业的基础上加强各监管机关的沟通,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针对金融业必将实行混业经营的趋势,未雨绸缪,为金融监管实现混业监管做好法律上、制度上、组织上和人才上的准备。现代金融是法治金融,政府权力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是通过金融监管法制的调整和规范作用实现的。金融监管的绩效与金融监管立法的完善与否以及质量好坏有着直接的关系。面临金融开放、金融创新、金融混业经营等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性要求,汲取美国金融危机的经验和教训,我国应该顺应金融发展变化,及时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具体而言,在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应在加强基础性金融监管法制建设的基础上,顺应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性要求,有前瞻性地建立、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1.要及时完善金融监管的主体性法律制度,制定与其相配套的法律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并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的条款进行废除或修订。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应能够涵盖所有的金融业务,具有严密性、配套性和协调性。尽快制定已经出台金融法规的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针对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问题,以法律形式明确接管的具体程序及具体措施, 明确金融机构的解散原因和程序,金融机构合并、分立、破产清算的形式、条件、程序及法律后果,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要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监管需求及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适时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弥补我国金融监管立法空白。如适时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建立金融市场退出机制、对私募基金和产业基金进行法律规范、加快征信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规范化建设等。再次,顺应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立足我国金融市场安全和市场发展的需要,制定兼顾有效性、可操作性和一定程度的前瞻性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实现对本国金融机构的境外业务以及外国金融机构在本国的金融业务的有效监管;促进国际间的金融交流与发展。3.要转变监管理念,将谨慎的风险监管确定为央行监管目标,对金融机构法人以风险监管为主,实行并表监管,对其分支机构以合规监管为主。4.要实现监管方式由行政审批和现场监管为主向非现场监管为主的转变,一方面建立健全完善的非现场监管网络,加强对金融机构法人的风险监管,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减少金融管制,正确区分金融创新和金融违规,保持金融机构的竞争活力。(三) 完善金融监管主体自身建设我国目前金融业法定监管主体有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为适应后WTO 时期的监管需要,应加强监管主体自身建设。一是改进现有法定监管主体的权责制度,塑造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执法权的监管主体,防止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门的干预。二是加强监管机构的队伍建设,提高监管的专业水平。三是为弥补法定监管主体的局限性,应补充监管主体,建立金融同业工会,借助同业自律补救现有法定监管的不力,以同业公会充实法定监管主体和完善监管,制约和防范法定监管主体权力的滥用。(四)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监管当局必须在强化合规性监管的同时重视安全性监管,逐步强化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约束。首先,要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强化对商业银行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及资本金的要求;其次,要对银行风险评估体系的合理性、准确性及信息披露的可信性进行监督, 推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科学化;再次, 针对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偏低的问题,要制定相关政策,使其资本充足率尽快达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最后,要强化监管当局对银行安全性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使其具有处罚的自主权。对于外资银行的监管方面,要加强与在华外资银行的母国中央银行或监管当局的联系,严格审查外资银行的经营水平,经营业绩和风险状况;严格审查其拟任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防止国外金融风险在我国的扩散。加强与国际性金融监管组织的合作,及时掌握国际上先进的监管准则、方式和手段,在人才培训、信息沟通、工作交流等方面提供国际合作,促进我国金融监管制度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大力提高监管水平。(五) 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只有充分利用各种社会中介力量进行监管,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形成法定监管机构———中介机构———商业银行自律组织的有效监管体系。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进行金融监管是世界普遍采用的形式,如香港银行公会、美国的基金联合会、台湾证券投资顾问商业同业公会等均属金融行业自律组织。我国金融公会组织尚不健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银行工会在行业内的自律作用可以大大减少国家在金融监督与矫正方面的成本。受现阶段银行信息披露质量、监管成本、监管资源等因素制约,法定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与实际情况总存在误差。应该借助社会审计等部门对银行的财务报表和会计记录进行检查,并在条件成熟时强化信息披露,不断完善社会检查与监督机制。最后,要强化监管当局对银行安全性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使其具有处罚的自主权。对于跨境银行,通常的做法是,母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资本充足性、最终清偿能力实施监管,东道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所在地分支机构的资产质量、内部管理和流动性等实施监管。同时,两国监管当局要就监管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以及实际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和定期交流。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摘要: 电力工程项目属于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供电力资源服务以及维持相关区域日常生产生活中均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全社会对电力资源服务质量要求的提升以及电力工程项目数量的增加,一些电力工程项目在质量监督中的有关问题逐渐暴露出来。本文主要探讨电力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并结合问题采取对策。

关键词: 电力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存在问题;对策

随着全社会对电力资源需求的不断增加,电力工程项目数量不断增加,结合当前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情况,部分项目存在相关质量问题,通过对电力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进一步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电力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进而更好的为社会提供服务。本文结合笔者工作经验,探讨电力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以及相关对策。

1电力工程项目特点分析

复杂易变性特点

整个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具有复杂性和曲折性特点,比如相关的高温、高压、精密设备多,自动化程度高,施工技术复杂。随着电力工程项目数量的增加,电力工程质量问题也逐渐增加,质量问题的出现会引起其他新的质量问题,因而在电力工程施工中需要考虑到施工风险以及质量问题可能产生的危害,便于从多方面采取措施进行管理。

质量问题引发后果的严重性

任何质量问题都会直接影响到电力工程施工进度、施工安全以及建设投资,一旦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电力工程投入到实际生产中,很容易出现电力生产事故,降低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甚至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施工风险的不确定性

在电力工程施工阶段存在较多的施工风险,而且某些风险是不确定的,可能在施工过程中突然发生,施工人员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发生,这要求在实际电力工程施工期间需要不断进行总结和分析,多与不同电力工程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共同做好风险的识别与分析,将不确定因素所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小[1]。

2电力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意识不强

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电力施工中的现状是部分管理人员意识不强,不善于从电力工程质量管理中总结管理经验,无法在电力工程质量管理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于常见的质量问题尚不能引起重视。当然这与电力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应的施工技术力量、施工经验、管理经验等均有密切关系。

前期工作落实不到位

电力工程施工前期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质量监督管理要点、内容以及相关措施等方面较为模糊,没有明确的目标,部分电力工程在施工质量监督方面虽然制定了措施,但是涉及到的内容要么理论性过强,要么不够全面和具体。部分电力工程项目将重点放在施工进度方面,忽视了对施工质量管理。

忽视电力工程质量管理的全过程性

在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期间需要注重过程监督,从前期基础准备阶段到最终验收阶段等均需要落实监督,然而实际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期间常常是顾此失彼,如前期准备工作不完善的情况下已经开始施工或施工期间没有根据实际环境变化及时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而这些偏差可能是是引起质量的诱发因素。缺乏电力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是一个典型问题。

缺乏完善的施工质量监督组织体系

电力工程施工期间质量监督工作需要有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依靠管理人员结合相关文件进行施工质量监督,由于实际施工现场工序较多,而且人员数量大,但是大多数电力工程施工期间进行的质量监督没有完善的组织体系,不同人员对应的岗位职责也不明确,在出现质量监督问题后,无法快速确定出主要责任人,造成实际监督管理成效甚微。

3强化电力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的对策

综合电力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需要针对性采取措施进行管理,具体如下:

强化质量监督意识

注重对施工人员、管理人员以及监督人员等不同人员的岗位培训,在注重生产知识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同时,还应加强质量意识教育,确保全面质量管理。比如定期采取主题演讲、教育培训、专题讲座等宣传形式对一些典型电力工程生产事故进行剖析,让所有人员意识到质量的`重要性,典型案例如江西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在2016年11月24日出现的施工平台倒塌事故,该事故造成现场73人死亡,2人受伤,通过对这一事故的深入学习和剖析,提高所有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监督管理意识,依靠质量意识保证施工质量。

重视前期准备工作

在项目前期严格制定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的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重要内容。做好质量控制计划,责任落实到人。在开工前对项目进行总体分析,落实质量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控措施,避免质量问题的发生。制定应急计划,以便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很快得到解决。

强化全过程动态性管理

在电力工程施工期间需要充分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从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施工中的操作管理到施工完成后的竣工验收等,依靠动态性全过程管理确保在环境变化中对风险的识别与预防控制,不断消除各类质量隐患,确保施工质量[2]。

完善监督管理组织

在施工质量监督期间应有完善的监督组织,对此需要在质量监督总负责之下设置不同质量监督员,明确不同职责和权限,强调权责对等,依靠不同监督员的配合、沟通,共同保证电力工程施工质量。

4结束语

本文在分析电力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针对性提出了相关应对措施,依靠综合措施不断提高质量监督,保证施工质量。

参考文献

[1]张媛媛,许娟,张萍,等.电力企业工程项目财务决算中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建材与装饰,2017.

[2]陈玉武.电力工程中输电线路施工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机电信息,2013.

会计监督研究论文

浅析内部审计与会计监督的关系研究论文

前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企业的管理方面内部审计和会计监督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从而推进了审计和会计的迅速发展。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内部的审计和会计监督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紧密的联系,内部审计作用于会计监督,可以有效地减少会计监督的成本,同时还可以使会计监督的作用最大化。由此可以看出,内部审计和会计监督在对于企业的运营和发展都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内部审计的相关内容

就内部审计的定义来看,其属于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主要监督的方式就是通过审计、纠改和监督来使得被审计的组织的经济运营是符合规范的。在审计的过程中一般主要就是审计监察工作,在依照一定标准的情况下来对特定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审计来判断其经济活动的合法性。

内部审计的出发点不是单纯为了审计监察,更多的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运行效率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由此可以看出,内部审计不仅只是组织或者单位的监督者,还是企业发展的咨询者,其主要的服务对象来源于企业内部。一般来讲,内部审计是由单位或企业的领导直接负责的。

内部审计在过程中应当保证其独立性。同时对于审计的依据,要牢牢的依靠国家的法律法规来独立进行对单位或部门的经济运营审计,以此来保证国家的利益。但是我们应当看见,因为内部审计部门仍属于单位的一个部门,即使其具有相对独立的性质,但是由于其人员归属于单位,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特别是在国家利益与单位利益有冲突的时候,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将受到挑战。

二、会计监督的相关内容

会计监督工作的内容主要是第三方的会计机构,利用授权的权利来对经济主体进行一种针对经济活动的长期的、全方位的、综合性的经济监督。会计监督分为两方面,重点是对单位的经济运行进行监督,其次是对会计机构和人员的监督。

会计监督主要表现为以下特点:

一、合理性,会计监督具有合理性是因为其主要的运作依据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会计监督过程中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的现象,会计监督要起到监督提醒和制止的`义务。同时,会计监督也要能够保证信息能够真实准确的及时送达,对于不合规定的要求,可以不予实行。

二、及时性,会计监督具有及时性,这是因为会计人员在对单位的经济运营做监督和核算的时候,往往可以及时的发现问题,通知通过纠正问题来避免企业遭受更大的损失,这是其他的监督方面所不能做到的。

三、综合性,会计的工作是长期和持续的,贯穿了整个企业的运行流程。同时会计监督又是全面的,从经济活动的制定和运行,从资金和资源的安排到利润的分成,会计监督始终占据了一个重要的地位。相比其他监督方式而言,会计监督可以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经济的发展需要会计监督,物价的核计需要会计监督,税收的征收同样需要会计监督,由此可见,会计监督具有综合性。四、双重性,会计监督具有双重性是因为在会计监督的过程中,会计监督人员往往也是作为经济活动运行的一部分,因此其同时具有参与者和监督者的双重身份。

三、内部审计与会计监督的关系

(一)内部审计与会计监督的联系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这两者都具有监督职能。其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作为同一类的监督体系的一分子。虽然两者在职能方面具有不同的侧重点,但是其职能的目标和作用对象是相同的,既通过监督和审查来巩固国家的市场经济制度的稳定性,保证单位的财务安全和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其次,两者的工作内容有相近的地方。这两者监督的都是经济运行中的资金活动。内部审计按照制度来决定,分为定期审计和随机审计,主要的方式是通过对账目的核查来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会计监督的主要工作内容是融合在日常工作里的。所以,两者的工作内容具有相似性。

最后,内部审计和会计监督是互为基础的。内部审计活动的内容是对单位所有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核查,这其中就包括了对会计等财务活动的核查。同时如果会计核算不是准确和及时的,那么内部审计就不能得出一个正确的结果。同时内部审计也是财务部门做好会计工作的一种工具。所以说,对于内部审计和会计监督而言,其实护卫基础的。

(二)内部审计与会计监督的区别

首先,内部审计和会计监督的业务内容和地位的不同。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专门建立了单位内部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主要是依据法律法规来对单位的财务运营和经济消息进行审计核查。但是内部审计不对财务负责,也不参与日常的核算,是一个具有一定独立性的部门。会计监督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主要的工作内容就是监督和核算。这就可以看出内部审计和会计监督实际上就是审计者和审计对象的关系。

其次,内部审计和会计监督的监督对象不同。内部审计的对象涉及了方方面面,其独立于单位的经济活动之外,包括了会计监督的监督。而会计监督主要的监督对象是日常的经济工作。

最后,监督的方式不同。审计监督其实质上来说是一种间接的监督,有相应的监督流程和计划。主要依据本单位的经济活动的情况和领导的意愿来制定审计计划。一般内部的审计过程第一步一般是听取领导的介绍,然后查阅资料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并要对审计的结果提出改善的意见,最后出具一份由领导批准而下发的审计报告,并要求审计单位执行。而会计监督主要就是通过日常的会计工作,对不合规定的收支票据等进行监督,属于一种直接监督。

会计监督毕业论文范文

导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会计监督的理论和实现形式必须要随着会计生存和发展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以适应新的经济管理形势下的要求。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会计监督毕业论文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摘 要: 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有赖于完善和强化会计监督.文章界定了会计监督的涵义,剖析了会计监督的现状及制约因素,并提出了加强会计监督的措施.

关键词: 会计监督论文范文

1 概述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和普及,我国经济得到迅猛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快速提升,为各行业领域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能。会计行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和地位。就会计而言,会计监督是其一项基本职能,在日常进行会计工作过程中,会计监督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者和功能,是会计核算顺利落实基础,同时也是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进而为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良好的会计信息服务。然而,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由于一些主观或者客观因素的阻碍,导致会计监督职能越来越弱化,存在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等情况,因此,要加强会计信息监督,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从而为会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基础和前提。

2 会计监督的现状

内部会计监督形同虚设

对于会计行业来说,其内部会计监督之所以很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是因为有各种相关会计规范和法规等作为依据。会计机构与会计从业人员通过运用介质形式对生产经营等正常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监管与督促,这样可以确保维护好有关人员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最终达到双赢的目的。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企业每步的会计监督职能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出出来,导致相关利益失衡,出现利益“一边倒”的倾向。究其原因,主要是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不依据会计法律规范进行会计工作,导致内部会计监督形同虚设。

企业外部监督机制失灵

一般情况下,企业外部监督包括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但是就目前而言,企业外部监督机制还没有完全发挥作用,一方面,导致会计审计、财政,以及税务等方面的`监督机关只顾完成各自的职能与任务,没有做到统筹兼顾,致使各监督机关之间没有及时交流和沟通,缺少配合,从而造成企业外部监督机制失灵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注册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组织起步较晚,发展缓慢,现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相关规范制度尚不健全和完善,管理力度不足,可信度比较低,致使企业外部监督机制的公正和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会计信息失真

众所周知,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是管理者、投资者,以及相关部门改善企业管理、评价企业财务状况,以及做出投资决策等的基础和前提,一旦会计信息失真,将导致不可估量的损失和麻烦。基于此,会计从业人员在进行会计工作时必须要严格遵守相关会计法规制度,注重细节,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进而为相关人员或者部门提供高质量的计信息服务。然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会计监督职能发挥力量薄弱,导致很多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比比皆是,致使很多会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另外,会计信息失真还会对信息的使用者在进行决策时产生误导作用。

3 会计监督的制约因素

法制建设滞后,且执法不严

在会计行业中,有很多法律法规为会计从业人员与社会审计组织正常、有序地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就现阶段我国会计行业而言,很多与之有关的法律法规等还不是很完善,法制建设滞后,从而致使会计监督职能难以落实。当想相关单位泄露假的会计信息时,致使对造假者进行了处罚,却忽略了造假者对信息使用者的损失赔偿,且惩罚力度不足,这样就很难起到警示作用。此外,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疏忽现象,及时检查出问题,也会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事原则,执法不严,由此导致会计监督的作用无法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

原有的会计管理体制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在此情况下,原有的会计管理体制已不适合现代化经济发展的需求。行政管理部门职能重叠,重复监督、真空监督等现象比比皆是,对会计监督效果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另外,会计人员对企业的依赖性比较强,从而导致会计工作完全受制于企业,反而不能正常发挥会计监督的应有功能和作用。

部分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不高

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对于会计行业而言,会计人员是期工作中的核心力量,因此,会计信息质量水平的高低在极大程度上是由会计人员决定的。但是目前部分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与职业到的水平还不是很高,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能力比较低下,难以准确识别出弄虚作假的行为,会计监督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甚至有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较差,为了自身利益主动做假的账。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职业道德水平差,是致使会计监督弱化以及会计工作秩序混乱的重要因素。

4 加强会计监督的措施

第一,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法律约束。第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搞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第三,进行会计管理体制改革,使行政管理部门和会计人员能更好地行使监督职能。第四,改善会计执业环境,营造良好的会计监督氛围。会计人员应该树立严格的自律意识,自觉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提高职业到底水平,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第五,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总而言之,会计人员是会计监督的核心主旨,他们素质的高低对于能否正常行使会计监督职能具有至关重要的关系。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自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迅猛,各行业、领域的发展更突飞猛进,发展内容更加科技化、专业化、全面化。在这种情况下,极大地推进了会计行业的发展。然而,由于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比较低下,部分人员职业道德水平较差,且相关法律法规等不完善,因此导致会计监督职能无法有效发挥,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企业中内外部的会计监督如同虚设以及监督机制失灵等等。因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会计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剖析和研究,并提出加强会计监督的有效措施,从而为会计行业中会计监督职能的正常发挥提供保障。

加强会计监管,随之成为各国市场管理者的政策之重,会计监管研究在我国也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会计学专科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该研究通过阐明电力监管机构对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概念,明确会计监管的要素,比较分析其他 *** 部门对电力企业的监管和电力监管机构对输配电企业会计监管的异同。进而,从平衡电力市场关系、输配电企业的垄断性、石油天然气准则等方面阐明对输配电企业会计监管的必要性。最后依据我国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现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具有较高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输配电企业 电力监管 会计监管

文章通过阐明电力监管机构对输配电企业进行会计监管的必要性,分析我国的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现存问题,结合电力体制改革的具体程序,给出完善输配电企业会计监管的对策建议,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1相关理论概述

电力监管机构对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以规制经济学、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管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为重要理论基础。

规制经济学理论

我国的输配电通过物理电网进行,为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同一段电路,一般由一家输配电企业建设。输配电企业具有自然垄断特征,需要进行会计监管,以缓解由资讯不对称带来的问题。 *** 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监管主要集中在价格管制和市场进入的管制两方面。 *** 通过实行限制新企业进入的政策法规,以保证行业的独家垄断地位,实现规模效益;另一方面, *** 通过管制企业定价,保证资源配置效率,防止垄断企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管理论

所谓会计监管是指, *** 或 *** 授权部门从会计目标出发,制定相应的政策、条例、法律法规,并据此管理、监督、指导、控制会计活动。我国的输配电企业具有自然垄断性,严重的资讯不对称问题,使得会计监管非常必要。具体的会计监管内容分为会计监管制度的制定与会计监管的实施。会计监管制度的制定是预先制定规范会计活动的法律法规制度,如会计行为道德规范、会计准则、会计资讯披露规范等。会计监管制度的实施是根据监管制度管理、检查、控制会计活动。

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对股东至上理念的挑战,该理论认为经济性的管制并非是为特定产业或企业的利益,而是为了社会福利的增加,是为社会公共利益考虑的。依据该理论,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不仅提高企业自身效率,还能从整个市场利益相关者视角考虑,增进整体的社会福利水平。电力市场由电力市场投资者、电力输配电企业、电力使用者等构成了利益相关共同体。对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关键在于对输配电成本相关的会计资讯披露和会计核算。

2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必要性分析

输配电企业会计监管的内涵

会计监管包括会计人员对本企业经营活动的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者对会计资讯的外部监管。监管可分为经济性监管与社会性监管两类,经济性监管是在资讯不对称或自然垄断的领域, *** 依据法律法规对企业的价格、服务、进入、退出、产品质量、财务会计等加以监管;社会性监管是从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等出发,管理限制特定经济活动的实施。电力会计监管的构成要素包括电力会计监管的主体、客体、目标、内容、依据等。

输配电企业会计监管的必要性

本研究从输配电企业的自然垄断性、我国石油天然气准则、电力市场相关者利益的平衡这3个方面详细说明对输电配电企业的监管必要性。

输配电企业的垄断性在输电领域中,需要电压很高、电力输送量大的输电线路构成输电网,将发电厂产生的电能输送到电力需求点的配电网上。该领域的沉没成本大、规模经济效应明显。在配电领域中,由输送量较低、电压较低的配电线路构成配电网,将电能由输电网分配到千家万户的电力使用者处。配电领域存在较大的固定成本沉没性,以及明显的密度经济效益。输电网和配电网将发电厂与分散的电力使用者连线起来。

我国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的示范作用石油天然气行业与电力输配电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技术经济垄断性特征。两者具有沉没成本大、资产专用性强、成本劣加性等垄断性行业特征,其生产经营过程都充当连线生产者与使用者的网路型产业。我国颁布的《第27号准则——石油天然气开采》,对该行业的会计监管做出相关规定,有利于天然气石油的价格形成。

平衡电力市场的相关者利益电力市场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有电力使用者、电力市场投资者、输配电企业等。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存在不一致性,电力市场的投资者目标是获取高的投资收益;输配电企业是实现企业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电力使用者的利益是寻求合理电力价格。电力会计监管有利于平衡上述三者间的利益。通过电力会计监管,促使价格主管部门合理制定电价,提高输配电企业的经营效率,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从电力使用者角度来看,会计监管制定合理电价,利于优质电力产品的获得;从电力投资者角度出发,合理的输配电价格,有利于电力投资取得期望收益。

3完善电力会计监管的建议

针对于我国的电力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问题,借鉴国内外的宝贵经验,对完善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要明确电力监督委员会的会计监管职能

在《电力法》和《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电力会计监管职能。明确电监会的会计监管职能与法律地位,需要完善与修改《电力法》,补充新形势下新的法律内容;再根据完善后的《电力法》,进一步完善《电力监管条例》中的会计监管内容;另外还有明确其他法律与《条例》上的交叉内容。我国的电监会职责明确、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将为电力行业的稳定高速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制定电力监管的会计制度

目前,我国缺乏电力会计的监管制度,面对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与现行电力监管体制的种种问题,建立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制度是必须要采取的措施。建立电力监管的会计制度需要遵循以下几项原则,首先,要正确处理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与电力监管会计制度的关系;其次,电力监管的会计制度应分开核算成本费用和输配系统的资产;最后,应站在监管角度制定电力监管的会计制度。面对输配电企业会计监管中的现存问题,我们应当加强电力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制定,构建合理的电力会计监管制度,提高电力市场的效率。

参考文献

[1]黄桂芳.关于我国产业监管体系再造问题的研究[D].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2005.

[2]张文泉,方彬.管制理论与电力监管[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20043:26.

摘要: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使得上市公司参与的经济活动日益多样化,所涉及的会计资讯的披露内容也越来越复杂,目前国家性会计监管体系已经显示出了一定的发展滞后性。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监管

一、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涵义

会计监管是指具有监管权力的主体在一定监管措施和监管法规的约束下对监管客体进行约束和控制的行为。近年来,上市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多,会计资讯披露制度也越来越规范。然而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现象和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事件层出不穷。我国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数量的年分布情况,财务造假事件颁发给现有的会计监管制度敲响了警钟,并促使我们开始对会计监管模式进行重新思考。如何在技术和制度上加强对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管成为迫切的问题。

二、上市公司财务监控指标体系的设定

有效辨别虚假的会计资讯是完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体系的核心内容,通过充分考虑上市公司会计资讯的可得性以及可操纵性,本文建立了针对性较强的财务监控指标体系,作为会计监管的时间视窗来实现公司的财务预警,监测财务异常,提高会计监管的有效性。

一上市公司财务异常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财务异常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会计钩稽关系的不正常。钩稽关系是指会计报表之间相互配对的指标出现了异常,逻辑上不合理,这说明会计报表的编制出现问题;

2年度变动异常。如果不同年度的经营资料出现明显的异常,则显然违背了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规律;

3横向可比异常。如果财务报表的资料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也说明公司财务出现异常。

二上市公司财务监控“四维指标”体系

从完善公司会计监管体系考虑,财务监控应包括对公司全部经营状况进行稽核的过程,要综合考虑财务指标的可行性,设立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以及发展能力等指标。

1.反映公司偿债能力的指标公司的债务状况是会计监管主要的考察物件,偿债能力过低会导致公司陷入财务危机,引诱财务造假动机。监控公司偿债能力的具体指标包括:

1资产负债率。此指标反映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如果比率过高,则说明公司的债务负担过重,会对公司长期支付能力形成潜在威胁。

2流动比率。该指标用来衡量公司资产流动性的大小,反映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如果指标过低,则说明流动资金严重不足,公司有可能面临技术性清算;

3速动比率。该指标越高,则表明速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保证度越高,一般来说,正常的速动比率为1,下限为,如果比率过低,则说明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偏低。

2.反映公司盈利能力的指标主要指标包括:

1主营业务利润率。该指标用来评价公司的获利能力,数值越高,则说明公司的经营业绩越好,发展潜力也就越大,不易发生财务危机;

2净资产收益率。该指标适用性比较广,主要用于分析投资者的资本回报率,净资产收益率越高,说明公司能够给投资者带来的收益就越高,公司充满生机,财务状况健康;

3每股收益。该指标越高,则说明普通股投资效益越好,股东相信公司的良好发展前景,公司财务安全。

3.反映公司发展能力的指标主要指标包括:

1销售收入增长率。此指标反映了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的增长能力,是对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量化资料。此指标越高,则公司的发展潜力就越大,短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也就越好;

2总资产增长率。该指标反映了公司的总资产增长情况,总资产越高则说明公司的规模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就越强,不易发生财务危机;

3权益增长率。该指标反映了公司的净资产变化情况,指标数值越高,说明公司的净资产年增长情况越稳定,股东的权益有保障,不易发生财务危机。

4.反映公司营运能力的指标主要指标包括:

1流动资产周转率。此指标用来说明每1元流动资产所支援的销售收入比率,流动资产周转率越高,说明公司使用流动资产的效率越高,财务危机发生概率小;

2应收账款周转率。此指标用来衡量每1元应收账款投资所支援的销售收入比率,应收账款是由赊销引起的,该指标越低,表明公司收账能力越强,资金回收越快,经营效率也就越高;

3存货周转率。表明每1元销售收入需要的存货投资,存货周转天数不是越少越好,存货过多会浪费资金,存货过少则不能满足流转需要,在特定的生产经营条件下存在最佳的存货水平。

三、上市公司财务异常指标的判定及会计监管完善

一上市公司财务异常指标的判定

1.偿债能力指标的判定上市公司的一些财务操纵手段会影响到公司的资产质量,例如,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虚增无形资产以及计提折旧不足等舞弊手段都会导致公司的资产质量下降,造成虚假资产过多,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对公司正常运营构成一定的潜在威胁。考察公司偿债能力可以通过比较公司的流动资产比率而获得直观结果,如果公司的流动资产比率显著异于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则需要考虑是否为经营因素以外的人为造假原因导致这种财务异常情况的发生。此外,在本文介绍的偿债能力指标以外,还可以通过考察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专案在总资产中的比率是否正常来判定财务执行情况。

2.盈利能力指标的判定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实践表明,“其他业务利润”专案通常成为上市公司财务操纵的针对指标,然而,对公司非经常专案的监管会涉及重要的关联方,比如地方 *** 等部门,这就使得相关监管工作需要得到关联方的支援。此外,公司可能会隐瞒对非经常专案的披露,造成会计监管工作的无效性,在实际监管工作中,为了应对这种情况,监管部门可以使用公司盈利能力指标来综合判断非经常性专案对上市公司利润的影响,例如,如果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较低,而非经常性损益专案较高,那么上市公司进行财务操纵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3.发展能力指标的判定公司的销售额需要以公司的发展能力作为支撑,衡量公司发展能力的指标可以反映公司的经营规模和资产数量情况。如果公司出现经营困境,实际销售业绩滑坡,而会计报告期间的财务操纵使得公司的发展能力明显超出行业其他可比公司,则可认为公司出现了财务异常,会计监管机构有必要稽核公司在下一个年度操纵利润的可能性,这类公司值得相关的机关部门进行重点关注。

4.营运能力指标的判定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专案也往往成为财务操纵的工具,经常性业务活动中的财务舞弊现象可以在成本、费用以及存货等会计科目中得到反映,例如,财务操纵使得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的其他可比公司,但是反映在公司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和税金附加失去彼此间的对应比例关系,则会计监管部门在对公司经常性销售活动进行监管时,就应有意识地核查公司营运能力指标与会计科目之间的对应数量关系,以进一步分析公司是否出现财务异常情况。

二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管完善

当上市公司的财务操纵行为通过上述财务指标得到反映后,会计监管部门可以通过联合证券监管机构进行深入调查。一般情况下,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计事务所和证监会是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主要外部监管者,具体的外部监管措施可以包括会计事务所尽职审查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质量,对于不合标准的财务报告应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严格监控,如果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显示公司可能出现财务操纵,应派出监管人员进行实地分析与盘查,确定与财务操纵有关的怀疑物件;证监会在上市公司发行审查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审查制度来分析财务报告的真实度,判断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财务舞弊现象。此外,构建上市公司的高效会计监管模式应时刻注意以 *** 强制力量为主导、以市场调节力量为辅助,这样在保持会计监管独立性、权威性以及针对性的同时,也充分赋予市场在会计监管中所发挥的自动调节力量,“ *** -市场”的双重监管模式对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具有根本保证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主体多样性, *** 应明确监管主体各自的职能和监管许可权,避免监管主体间过多的权利交叉现象,减少责任推脱。在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还不够成熟的情况下,绝对依靠会计事务所进行上市公司财务监管是缺乏效率的,发挥社会多方面力量才可以引领和帮助我国资本市场会计监管走向成熟。事实上,会计监管的最终目的是防止上市公司自身出现财务危机,只有切实有效的内部监管才能够深入把握公司的真实运营状况和财务资讯,从源头上杜绝财务舞弊,加强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管是完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重中之重。

结束语

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使得上市公司参与的经济活动日益多样化,所涉及的会计资讯的披露内容也越来越复杂,目前国家性会计监管体系已经显示出了一定的发展滞后性。实际上,完善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管体系是与时俱进的系统性工程,更新会计知识和财务知识、健全配套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提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等多方面因素都应考虑到这项工程中来,提升会计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同时并举的重要性,最终完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

参考文献

1、二十一世纪会计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需求分析秦荣生财会通讯2003-10-15

2、高职会计专业实践性教学的改进刘尚林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1-01-15

研究生复试管理与监督论文

研究生复试政治论文

研究生复试是随着我国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的发展而不断变革的,下面我给大家分享研究生复试政治论文,大家快来跟我一起欣赏吧。

强化研究生复试过程管理的路径分析

摘 要: 本文在阐述复试环节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性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试前准备、复试过程和试后反馈三方面提出了强化复试过程管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研究生 复试 过程管理 试后反馈

一、引言

目前,我国硕士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过程,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是当年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是考查学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复试是初试的必要补充,考查学生应变能力、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从而进一步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科研潜力,也可以让导师以及院系比较全面地了解一个考生的真实水平。

知识经济时代,社会需要大批德才兼备、富有潜质的优秀人才。众所周知,任何考试的成绩都无法完全与应试者的真实水平一一对应。那些靠死啃书本、死记硬背考取高分的考生并非全是最优秀的,而具有较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的考生不一定都能考得高分。如果研究生招生只以初试为主要依据来评判考生,那就很难将具有高素质的创新人才选拔出来。因此,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抓好研究生复试环节,是培养高质量硕士研究生的前提和基础,是进一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为了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提高生源质量的重要措施,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目前研究生复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初试和复试在研究生招生中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但实际上,复试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发挥,甚至有些高校的复试根本就是流于形式。有些高校在复试中老师问的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还有一些招生院校只让招生规模内的学生参加复试,这种“一刀切”的做法虽然保证了考生的复试通过率,但也失去了复试的真正意义。这种淡化复试的做法不利于考查考生的知识面和科研能力,最终不利于选拔优秀的生源。当前在研究生复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对复试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长期以来,研究生复试中的形式主义一直是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之一,尤其是对于一些生源情况不太好的招生单位和冷门专业来说,在当前研究生不断扩招的背景下这一问题更是比较突出。在一些招生单位看来,有国家统考把关,有教育部划定的分数线为依据,初试成绩是主要标准,复试只是一种形式。一些导师对复试也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复试就是对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学习工作经历作一些了解。这种重初试、淡化复试的状况严重影响复试的质量,不利于优秀人才的选拔,也不利于研究生入学考试功能的充分发挥。

(二)缺少科学的规范标准

目前虽然国家提倡量化复试,但各招生单位自行制订的复试方案,一般为统一的量化指标和权重,而且粗线条的居多,缺少细致的可操作的规范标准。如面试评价指标不全面,面试问题不科学,面试评分标准不明确,面试程序不规范;尤其是不同学科间无法有统一的标准,要求严格的专业淘汰的学生多,而要求较松的专业几乎没有淘汰。这些问题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最终使面试带有随意性和主观性,从而难以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影响复试的总体质量。

(三)复试工作的管理不规范

目前,复试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研究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复试管理办法无法得到彻底贯彻和严格执行。各招生单位复试管理办法虽然都依据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的复试政策并结合学校自身的特点进行合理的改革和创新,但是总体来看复试的具体操作,尤其是面试,一般都是下放至各招生院系进行。具体的复试组织管理多由院系执行。由于复试的考生人数较多,时间比较紧,复试中复试小组评判的随意性比较大。一些上线生源不足的单位,为了能完成招生计划,无奈之下也只能让综合素质不佳的考生顺利通过复试。

(四)复试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研究生复试的时间紧,环节多,考生多,任务重,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督,这也是导致复试工作容易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随着考生和社会公众监督意识的不断提升,对高校研究生工作提出了更高层面的要求和监督力度,从而加剧了矛盾的尖锐化。在各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自主权不断加大的同时,如何处理好自主权与自律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到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是各招生单位必须应对的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也是复试工作存在的一大漏洞。

三、强化复试过程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做好复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完善领导机制,强化各级领导责任

实施三级负责制,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各负其责。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在校长领导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研究生处领导、各分管研究生工作院系负责人和校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肩负起整个复试过程的领导统筹工作;各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的院级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复试工作,并根据学科专业组建复试专家小组;研究生处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安排以及协调管理,确保各个环节能够在既定程序下有条不紊地开展,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每一场复试均派出工作人员对整个过程进行现场巡视和监察。在这样的分级管理分层负责的模式下,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作为政策的具体实施者,在学校复试管理规定的指导下,制定出本学院的复试细则,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将复试结果进行公布,保证复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2.做好复试导师培训工作

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开会研究,制定复试导师遴选办法。主要依据职称、取得科研成果、获得导师资质年限、参加复试次数、自律表现、年度考核结果等指标,具体由学院组织复试导师遴选工作,并将复试导师名单上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复试导师岗前培训,让导师明确国家和省、校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生复试的考核标准、考核内容、考核形式及评分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经过培训的复试导师应能通过面试,了解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外语水平、业务素质及考生的个体差异等不同方面,对考生创新意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从事科研潜质等方面的信息有所了解,从而对考生作出较客观、公正的评判。提高导师的选拔评价能力,能全面提升复试工作质量。 3.挖掘考生个人特质,分类制定复试方案

复试前将考生的个人资料、成绩、考生来源等相关信息提供给复试小组,然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经过认真分析,集体决策,分类制订考生的复试方案,即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每类考生要考核的侧重点,认真考量。特别对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报考的考生,更要严格复试。例如在制定复试方案中,要求每位考生必答部分问题,平等竞争;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具体情况,再提问些与考生所学的专业有关的问题。在职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复试方案也应有一定的区别。对在职人员的考查内容,在实际能力等方面要严于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科学规范复试过程与标准

1.制定明确的复试标准和要求

研究生复试必须明确严格的复试标准和要求,在强调思想政治素质的基础上,着力考查考生专业知识基础及相关知识的广度;全面检验考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加强综合素质的考查。

2.规范复试程序

程序公正可以保证实体公正的实现。复试程序公正有助于保证考生权利,有助于限制人为因素,从而保证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学校应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自身特点,根据学科专业要求,制定公平、公正、规范的复试程序,并及时公示。首先应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确立合理的复试权重。目前教育部明确规定复试权重一般把握在30%到50%。其次要明确规定复试的组成,根据研究生培养要求,合理确定笔试、面试及英语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的分值比例。同时,组成研究生复试小组,由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以减少个人因素的影响。复试前应确定考查的基本内容,尤其是面试,须提前准备供考生选择的面试试题,以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复试时应坚持宽严适度,始终如一;复试后,坚持逐人逐项评分,取加权平均分作为考生最后评分,并最终由复试小组签署评语作为考生最终得分,由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上报学校存档。

(三)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1.成立督导小组

成立由研究生院部牵头、学校纪检委等单位参与的研究生复试督导小组。督导小组又可以分成多个小组,分别深入到各个复试小组,对复试的全过程进行旁听,了解各复试小组的人员组成、复试程序、面试内容、评分标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等等。督导小组通过旁听,总结好的方法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以指导以后的研究生复试工作。

2.建立公示制度

复试应有更高的透明度,例如面试分组方法、面试的评分方法、面试成绩与总分的关系、面试的结果、初试与复试成绩、录取的基本原则等,都应该通过校园网、张贴公示等渠道,明确地告知参加复试的教师、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接受大家的监督。同时开放面试全过程,接受老师学生甚至社会各界的监督。

3.建立试后反馈制度

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公布举报电话及联系方式,保证投诉、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处理解决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听取试后来自社会群体与考生的意见,以尽快发现复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作出及时的改正以不断完善复试工作。

参考文献:

[1]刘苑,黄学,吕欣.完善复试环节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6):150-153.

[2]张宏.浅谈如何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J].大众文艺,2009(4):230-231.

[3]黄建国.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探索与思考[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7(5):104-106.

[4]曹菱红,胡戬.对研究生复试及优秀生源选拔问题的分析与思考[J].理工高教研究,2009(4):100-102.

基金项目: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高校师资培训工作的创新与实践: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建立动态、连续、系统的师资培训体系”(103005)研究成果。

再论研究生复试改革的挑战与对策

[摘要]研究生复试是随着我国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的发展而不断变革的,在近年的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诸多不足,有认识上的'误区,不同程度地存在“五重五不重”现象;今后必须深化改革研究生招生复试,不但要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实行复试级次责任管理,还要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大力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引入结构化复试模式,实现研究生复试科学化。

[关键词]研究生招生 复试改革 问题 对策

[作者简介]董晓惠(1969- ),女,辽宁鞍山人,苏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江苏 苏州 215006)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32-0191-02

在研究生复试的发展进程中,基本有三种模式在人才选拔过程中发挥着作用:合格式复试、补充式复试和竞赛式复试。近十年来,补充式复试成为复试模式的主流,在弥补初始偏差、甄别身份与能力以及进一步结合专业及研究方向考核考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科研素质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研究生复试因此呈现出较为明显的特征转变: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由知识型向能力型转变,由单一型向多样型转变,由集权型向自主型转变。研究生复试成为研究生招生工作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目前研究生复试改革中存在的挑战

1.认识有误区,对教育部复试要求落实不够。有人认为,参加研究生复试的学生都是经过高难度的基础课考试杀出重围的,都是优中选优的,不需要再复试了,或者就是面试一下,看看是不是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或者有初试时手续不合的情况,查核落实一下。重初试、轻复试的现象在一些人的头脑中生成生长起来。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如有些生源不好的招生单位,主要是二类招生地区,为满足扩招需要,常常采取等额复试的方式,这在实际上是让复试徒有形式。更有些研究生招生单位或因为经费紧张,或因为人手不够,人为降低招生工作量,使招生复试走过场。还有一些单位因为复试组织工作的艰巨性,采取避重就轻,见了困难绕道走的“策略”。如有媒体报道某招生单位为抵制复试中的“人情”干扰,降低了复试成绩比例,或者干脆最终不改变国家统一组织的初试成绩名次,将初试成绩作为最终录取的参照,使复试流于形式。以上种种都是违背研究生教育方针和国家人才选拔政策的,不利于优秀人才的选拔,贻害国家人才的培养,也是对教育部研究生复试改革精神的严重违背。除此之外,在复试操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五重五不重”现象:一是重视复试的考核内容部分,不重视复试的程序。光强调“公开公平公正”,但程序公正才是一切公正的前提,科学合理的程序设计才是充分完成考核内容的保证,二者是辩证的统一。二是重考核内容上专业知识的能力考察,不重考生思想品德心理因素。三是重视基础知识考核,不重视能力考核与创新意识考察。四是重视总分,不重视特长,从来不对那些偏才怪才伸出橄榄枝。五是重视本校考生的复试表现,不太重视外校外单位的考生。这很容易造成学术上的近亲繁殖,对于考生和培养单位都会造成“不可持续发展”。

2.招生单位各自为政,操作过程失范失序。在调研过程中,几乎每个招生单位都遇到过研究生复试标准与环节不规范、复试过程程序设计与程序控制的问题,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工作各自为政是主因,这一点在复试中考生调剂方面表现得最突出,导致破格录取与调剂录取的无序。生源差的招生单位和学科为了实现招生计划,就要通过破格录取和其他招生单位调剂的方式补足缺额。目前,我国仍然没有一套严格的招生破格与调剂方面的法规,在执行上千差万别。一方面由于各单位自我制定自我执行的破格与调剂规则全靠自律,出现了破格与调剂录取中的“随意性”。破格录取一般用于选拔在考试中总分不够而学科专业上具有突出才能的考生。另一方面,调剂过程中各招生单位的各自为政和生源流动的开放性、考生志愿的多重性,决定了调剂复试每年都处于一种无序状态。政策法规的不完善,导致生源短缺的招生单位与未考取第一志愿单位的考生间的供需矛盾无法调和。第一志愿单位与调剂志愿单位同时调剂一个考生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浪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很多时候还影响了考生的录取,影响了教育公平。复试时间不统一,且复试季持续时间长,往往从3月就有招生单位开始复试了,而到5月还有单位在发复试通知,并且到7月还录取不完,这么长的时间里复试政策和方式往往变来变去,导致无序调剂。

二、解决目前研究生复试问题的对策

1.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实行复试级次责任管理。复试级次责任管理就是根据复试中的责任、任务、义务和能力范围,对整个复试工作进行层级分工。当然,分工的前提是科学化。这就需要招生单位复试组织者的胆识特别是能力。比如,复试工作采取学校、学院(系部)、学科专业的三级管理模式。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研究生处领导、各学院院长、学校纪检部门领导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人员组成。复试前召开复试工作会议,制订具体的复试工作方案,明确三级机构的具体职责。实行“联络员制度”,各学科专业提前上报复试时间、地点,研究生处向每个学院派一名工作人员监督各学科专业复试过程是否存在违规操作,并填写《复试公正考核量表》,上报研究生院,如发现复试导师有任何违规行为,逐级上报,严肃查处,取消复试导师资格。当然也有人建议实行校院(系)两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以及方案的实施。 2.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大力加强监督管理。制度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障。完善制度,就是要大力改革。比如,研究生招生的复试时间就是问题。我国硕士生入学初试时间在每年的1月中下旬,复试时间晚于初试成绩和复试分数线的公布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从公布初试成绩至复试结束全过程长达一个多月。复试时间不统一,且持续时间长,增加了复试过程考生的痛苦指数,还会导致无序调剂。调剂本身是考生彰显主体性的难得机会。但由于时间拖得长,考生和招生单位之间、不同招生单位之间、考生与导师之间关系逐渐微妙起来,加剧了调剂工作的复杂性。教育主管部门改革的勇气还包括大力改革研究生招生机制,从机制上改善研究生复试。教育主管部门应该更好地调整二类地区的招生调研,适度放宽外语和政治两门公共课的门槛。前文所列举的对于复试不重视的招生单位里,经过笔者的调研发现,在国家统一招生线划后,进线的人数就是全部录取了也不能满足招生计划。这种情况的产生不是招生单位能解决的,必须由国家从制度层面解决。

程序公正是一切公正的前提。不但要建立一套可具操作性的复试流程,放在与复试内容、评分标准一样高的地位上,而且要建立一套公开透明的程序,避免出现暗箱操作。只有公开才能让人便于监督,充分发挥监督的效力。要采取公示制度,将复试方式、程序、原则、评分标准、面试结果、初试与复试成绩进行公示,有条件的招生单位要开放复试全过程,接受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全社会的监督。苏州大学2013年复试流程为体检、政审,专业课笔试及英语听力测试,复试评价小组面试,与拟订导师面对面交流,公示与复议,形成复试评价结果,体现了程序设计的公正意图。

复议制度是保证制度完善的重要一环,是程序正义的最后一关。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作出的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序,是对不公正不正确不合理结果的纠正程序,是确保申请复议主体的权益得以不受侵犯的程序设计。这不仅仅是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确定了法定的执行救济途径,同时也拓宽了招生过程中的监督渠道。必须保证复议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布举报电话及联系方式,保证投诉、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妥善解决复试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监督机制的运行让复议制度不流于形式。

3.引入结构化复试模式,实现研究生复试科学化。结构化复试是首先根据对报考专业的分析,确定复试的测评要素,在每一个测评的维度上预先编制好考试题目并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考试过程遵照一种客观化的评价程序,对被试者的表现进行量化分析,给出一种客观的评价标准。考评中对所有的评价者均使用相同的评价尺度,以保证判断的公平合理性。结构化考试在过去被广泛应用于企业招聘等选拔中,效果非常显著。目前也在逐步引进到研究生复试中,受到广大考生和教师的一致好评。

在研究生复试中引入结构化复试模式必须在充分体现研究生招生选拔特点的基础上,设计一套科学、完整的复试标准化指标体系。要根据各招生单位人才需求的实际,将招生数量、性别比例、专业设置、博硕连读、导师结构、研究能力、就业率、未来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全部考虑进去,制定既有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全面考核,又有可操作性的标准化、规范化的考试、面试方案,保证复试的客观性、公正性,用程序和制度消除主观的随意性,从而根除招生的不规范。

通过近两年的研究,对复试的考试内容做了一个设计,主要划分为三大考核矩阵十五个板块。第一矩阵是政治思想考查,主要是思想品德方面。这一方面在近些年有所减弱,关键是考核内容如何与时俱进。具体分为五个板块,分别是品德修养、积极进取与否、责任意识强弱、遵章守纪好坏以及团队意识。第二个矩阵是基本素质考查,分为五个板块,分别是身体素质的强弱、心理素质的好坏、沟通技巧的掌握、学习能力的主动性以及言谈举止上的礼仪教养。第三矩阵是能力考查,包括五个方面的能力考查,分别是专业能力、外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主动研究能力和全新能力。

最后一关是复试成绩评定。如果这一环节出了问题,上述创新与设计都是白搭。前面的程序科学、客观,成绩评定就会准确。这里要强调的是,一定要细化,所有细节都要有规定、有设计。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执行程序的严格性,一定不能变通,不能主观臆断,不能自作主张,要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复试的改革成功,为社会主义祖国选拔优秀人才把好入口关。

[参考文献]

[1]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编.1997~200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选编(上下册)[M].北京:北京航空航天人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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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济.谋划改革的新突破 实现发展的新跨越――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几点思考[J].中国高等教育,2004(17).

初试和复试在研究生招生中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但实际上,复试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发挥,甚至有些高校的复试根本就是流于形式。有些高校在复试中老师问的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还有一些招生院校只让招生规模内的学生参加复试,这种“一刀切”的做法虽然保证了考生的复试通过率,但也失去了复试的真正意义。这种淡化复试的做法不利于考查考生的知识面和科研能力,最终不利于选拔优秀的生源。当前在研究生复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体有以下几点。(一)对复试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长期以来,研究生复试中的形式主义一直是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之一,尤其是对于一些生源情况不太好的招生单位和冷门专业来说,在当前研究生不断扩招的背景下这一问题更是比较突出。在一些招生单位看来,有国家统考把关,有教育部划定的分数线为依据,初试成绩是主要标准,复试只是一种形式。一些导师对复试也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复试就是对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学习工作经历作一些了解。这种重初试、淡化复试的状况严重影响复试的质量,不利于优秀人才的选拔,也不利于研究生入学考试功能的充分发挥。(二)缺少科学的规范标准目前虽然国家提倡量化复试,但各招生单位自行制订的复试方案,一般为统一的量化指标和权重,而且粗线条的居多,缺少细致的可操作的规范标准。如面试评价指标不全面,面试问题不科学,面试评分标准不明确,面试程序不规范;尤其是不同学科间无法有统一的标准,要求严格的专业淘汰的学生多,而要求较松的专业几乎没有淘汰。这些问题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最终使面试带有随意性和主观性,从而难以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影响复试的总体质量。(三)复试工作的管理不规范目前,复试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研究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复试管理办法无法得到彻底贯彻和严格执行。各招生单位复试管理办法虽然都依据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的复试政策并结合学校自身的特点进行合理的改革和创新,但是总体来看复试的具体操作,尤其是面试,一般都是下放至各招生院系进行。具体的复试组织管理多由院系执行。由于复试的考生人数较多,时间比较紧,复试中复试小组评判的随意性比较大。一些上线生源不足的单位,为了能完成招生计划,无奈之下也只能让综合素质不佳的考生顺利通过复试。(四)复试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研究生复试的时间紧,环节多,考生多,任务重,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督,这也是导致复试工作容易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随着考生和社会公众监督意识的不断提升,对高校研究生工作提出了更高层面的要求和监督力度,从而加剧了矛盾的尖锐化。在各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自主权不断加大的同时,如何处理好自主权与自律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到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是各招生单位必须应对的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也是复试工作存在的一大漏洞。

关于考研复试中毕业论文的描述,我给你一下一些建议: 如果是考大学本科专业的研究生,那么很多老师都会问及考生本科的毕业论文。因为它是大学4年专业学习的一个总结,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考生的研究能力。 对于跨专业考生,本科毕业论文方向的选择会反映考生在论文上的敏感和专业上的偏好,也是导师关注的重点。 对策:在面试前一定要好好把握毕业论文的内容,一旦老师问起,不至于说不清楚。还有,考生可以讲本科论文和研究生专业有结合点的地方好好准备一下,到时候有话说。 另外你可以再说一些关于大学本科期间发表的论文及著作,有论文和著作的,最好提前复印一下当面给老师留下,没有的话,可以围绕自己对科研的设想具体讲述一下。最后祝你考研成功!!!加油

不腥的的活害怕黄昏果然这只能归咎于中课间谈天个笑;为么·中记的一么被她锁在门中的这个

研究生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课论文

良好的学术道德是对科研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学校的道德底线和生命线,是科学研究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当代大学生特别是研究生作为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接班人,其学术道德不仅关系着个人的前途和命运,而且会影响整个民族乃至国家的发展与未来。如果由于缺乏对学术道德的积极引导和严格约束,使研究生形成了不正确甚至学术示范行为的出现,不但会影响其个人学术成果的真实性,甚至严重助长学术失范现象的产生和蔓延。因此,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研究理应成为当今高校教育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高校曝出的研究生学术失范的事件愈演愈烈,2006年暨南大学女研究生甘某因为先后两次递交的课程论文都被认定为抄袭而被开除学籍,2006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推广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丁某和经济管理学院的博士研究生余某因为各自学位论文专家评审过程中被发现有严重的抄袭行为而被开除,2008年浙大博士毕业生贺海波被认定在读博士期间发表8篇论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剽窃、抄袭原博士生导师实验数据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这些个案,虽然不能完全反映研究生对待学术道德的普遍态度,但它至少说明目前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众所周知诚信是立人之本,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大学生成为公民道德建设“诚信”道德 教育 的重中之重。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大学生有关诚信道德的2000字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大学生诚信道德重建的思考》

【摘要】当代绝大多数大学生都认同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当今社会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但在实际生活中,大学生失信的现象比比皆是,令人堪忧,大学生是建设小康社会的主力军,他们的诚信道德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兴旺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本文将从分析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入手,探索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社会、学校和家庭紧密配合的三位一体教育机制,使诚信意识和诚信行为逐渐成为大学生的自觉。

【关键词】大学生;诚信;道德;思考

1大学生诚信道德缺失的主要表现

高校学生诚信的整体状况是积极向上、稳定发展的。但是,在社会的变革过程中,由于利益格局不断变更,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社会趋利性影响进入大学校园,使尚不完全固化和坚实的大学生的诚信体系受到冲击,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通过对大学生的问卷调查发现,绝大部分大学生能恪守诚信道德,但也有部分学生在某些方面存在着诚信道德的缺失,其主要表现为:考试作弊,屡禁不止;剽窃成风,蒙混过关;求职履厉,泡沫重重;助学贷款,羞涩尴尬;不守信用,背信违约等。

2大学生诚信道德缺失的原因

社会大环境对大学生诚信道德的影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双刃性凸显,一方面它有助于人们形成竞争、效率、公平、创新等意识;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趋利性,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也使人们滋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倾向,急功近利、唯利是图、见利忘义、损公肥私等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弄虚作假,坑蒙拐成为社会公害。受市场经济影响至深的高等教育和大学生群体不可避免地陷入这个漩涡中,社会诚信意识的弱化和缺失对大学生诚信道德的养成造成了不良影响,这是导致大学生对诚信意识背离的一个重要原因。

诚信法律制度和机制尚不健全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诚信的基础首先是法律,因而完善社会的法律体系是我们营造和保护讲诚信的社会环境的首要任务。中国目前的现状是法律的地位和尊严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制度尚不完善;社会诚信的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尚未形成。主要体现在:其一,没有制定信用激励和惩罚制度。守信用者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失信者未受到严厉制裁。在不少情况下却是守信者失利,失信者得利。其二,在判决执行上软弱无力,判决执行率低。法律作为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最高维护者,在处理违约赖账行为时显得苍白无力。债权人为追索到期债务,往往要通过诉讼方式追索债务,而采用这种方式的成本费用越来越高,不要说因种种原因败诉,即使是胜诉了,真正能够执行裁决的也很少,这使债权人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失信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客观上助长了诚信缺失现象的泛滥。有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不高,处于人生成长阶段,在涉及个人利益时,难免会走上不诚信之路,这是大学生诚信意识缺失的制度体制原因。

高校诚信教育体系不完善

无论在教育理念、教育投入、 文化 建设,还是学生管理等方面,都很少考虑诚信教育的必要性,对诚信教育没有予以足够重视。从诚信教育内容看,一些高校为了扩大招生和就业,高度重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学,而思想道德教育包括诚信教育相对弱化,从教学计划到课程设置、课时安排都与专业课无法比拟。从诚信教育机制看,很多学校没有建立大学生诚信评价体系及诚信档案,许多学校口头重视,行动轻视,从学生管理、教学到服务没有形成诚信育人的环境,使诚信失去了文化传承的最佳途径,有大约54%的同学认为学好专业知识比诚信道德更实惠。

家庭教育 的影响

家庭也是诚信道德教育的环境之一,家庭环境及家长的言行对学生诚信道德的养长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当前中国教育无论是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仍然未走出应试教育弊端,许多家长为了让孩子考上名校、重点大学可谓不遗余力,把孩子的时间安排得满满的,除了文化课恶补之外,一些家长又走到了教育的另一个极端,认为把孩子的琴棋书画等特长培养好,就是提高了他们的个人素质,结果,忽略了素质教育中的道德、健全人格的培养。导致新生代大学生过度关注自我,在校期间除了学习学科知识,就是考各种技能证,当涉及个人前途和利益时他们往往会放弃诚信道德。

3加强大学生诚信道德教育的对策

构建道德约束和法律强制有机结合的诚信建设社会环境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环境决定人,反过来人对环境又具有反作用。环境只有与我们的教育目标相一致,才能在育人中发挥作用。要形成良好的诚信建设社会环境。

首先,要加大对诚信的宣传力度,发挥社会舆论在大学生诚信道德建设中的引导、评价、监督作用。一方面,大力报道和宣传诚信人和事,使诚信的正能量在全社会充分释放,使诚实守信成为社会风尚;另一方面,加大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大失信行为的风险成本,从而,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光荣,背信弃义可耻的社会氛围。

其次,完善社会诚信法规的建设。市场经济既是信用经济,也是法律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是信用建设的保障。诚信不仅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诚信建设不仅是道德建设问题,也是社会管理问题。诚信缺失的解决之策根本上需要加强法治保障。一方面,要抓紧制定社会信用管理法律法规,完善社会诚信行为规范。理顺社会信用管理体制机制,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加强社会信用管理,强化对守信者的鼓励和对失信者的惩戒。另一方面,诚信制度建设还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与法律实施不到位也有直接关系。没有法律的有效实施,诚信体系也难以真正建立。通过上述努力,让大学生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形成守信意识,践行守信行为。

完善学校诚信教育机制

更新诚信道德教育理念,增强诚信道德意识。诚信道德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学校作为诚信道德教育的主体,应该把对大学生的诚信道德教育寓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把发展学生的诚信道德素质纳人高校教育目标的完整体系之中,以建立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诚信道德教育体系。

(1)把诚信教育作为高校教学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两课”阵地,结合时代的特点和需要,把诚信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教育体系,加强规划、统筹管理,并融入到学校教学和管理各个环节,通过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诚信承诺”万人签名活动、网上“诚信论坛”、“诚信你我他”征文及专题 报告 等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在全校营造“人人讲诚信”的教育氛围,让学生真正了解诚信对个人及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到诚信乃安身立命之本。

(2)建立约束与激励机制。一方面要有诚信的约束机制,让学生诚信有章可循,违背诚信有章可罚,提高学生失信行为的风险成本;另一方面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学校对学生诚信行为选择进行精神褒奖和物质奖励的机制,学生因其诚信的行为选择而获得心理坦然和精神满足,这样学生会更加追奉诚信。

(3)建立大学生个人诚信档案。内容包括家庭基本情况、基本经历、奖惩情况、学杂费缴纳、助学贷款、学习情况、 社会实践 、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及违纪情况的诚信记录,并将其与奖学金、助学金、干部选拔、组织发展、就业推荐等环节联系起来,使这份诚信档案成为大学生走向社会的第二张身份证。是其道德信誉的保证,也是社会录用人才的道德“通行证”。形成人人学诚信、处处讲诚信、事事守诚信的浓厚氛围。

尊重大学生在诚信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苏霍姆林斯基说:“没有自我教育就没有真正的教育”。大学生是诚信教育的主体,诚信教育是否见效,归根结底依赖于被教育对象的自我教育。因此,在诚信教育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应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人格,指导大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强化是自我教育的一种表现,具体包括自我命令、自我检查、自我奖励、自我惩罚等,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对诚信道德的认知能力及选择与评价能力,培养道德自主和道德自律意识,使他们自觉主动的践行诚信,实现他律向自律的转化。

营造诚信教育的家庭文化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诚信品德 对子 女影响很大。任何一个道德主体都离不开家庭道德环境的熏陶,因此要重视家庭伦理建设和家庭诚信道德环境建设,从而为道德主体诚信品性的养成创造良好的家庭道德环境。中国家长需要焦虑的事情,不是我们给孩子花了多少钱,而是花了多少时间,去认识、管教、支持孩子,使孩子成为身体健康,人格健全的社会公民。因此,家长应充分重视自身言行、道德习惯、家庭氛围等对子女所起的潜移默化的作用。作为家长一方面要严格要求自己,注重身体力行,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培养正确的家庭诚信教育观念和意识,用科学的 方法 教育孩子做人做事,当出现负面行为时及时纠正,给孩子树立一个诚信的榜样。另一方面,针对孩子在校期间发生考试作弊等不诚信行为,不愿告之家长的情况,家长还应主动用书信、电话、短信等方式全面关心孩子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人际关系等状况,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共同优化诚信道德教育的文化氛围,努力形成学校诚信教育和家庭诚信教育目标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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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社会道德因素对大学生诚信品格形成的作用》

摘要:诚信品格是“人的社会特质”,是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道德内化的产物。这就预示大学生诚信品格的形成,需要整合以不同方式作用于个体的各种社会道德因素:即通过强化大学生社会道德期待的自我意识、发挥亚文化的暗示与模仿功能、促进大学生道德荣誉的印象整饰、以及淳化社会风气,从而为大学生诚信教育营造出良好的道德氛围。

关键词:大学生;诚信品格;社会道德因素

诚信作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是人之为人的最重要的品德。当代大学生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完成时代和社会赋予的历史使命,就必须要成为具有诚信品格的人。大学生诚信品格的形成固然离不开学校教育和自身的修养,但同时也与其所生活的社会环境息息相关。故本文试图通过探讨社会道德期待、亚文化、道德荣誉、社会道德风气等因素对大学生诚信品格形成的作用与影响,揭示大学生诚信品格形成的社会心理机制,为高校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有效开展探寻新的路径。

一、强化大学生社会道德期待的自我意识

社会道德期待即社会对个体的角色期望,旨在向个体提示合理的道德规范,表明什么是受到群体赞同或谴责的行为。社会道德期待通常以一种潜在的、间接的方式影响主体的思想和行为,因此,对于个体而言,它既是人们行为选择的判断标准,也是一种潜在的道德教育力量。社会对大学生在诚信方面的道德期待,不仅包括在家庭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有关诚信的一般原则和规范,如“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履约践诺,知行统一,自尊自爱,自省自律”,还包括学术方面的道德要求,即“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等。毋庸置疑,这些社会道德期待对于培养大学生诚信人格具有引导和促进的作用。

然而,大学生是否能将社会道德期待内化为自身的道德意识和行为,还与他们的自我意识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心理学的研究表明,自我意识是个体道德品质形成的内在心理基础。由于自我意识中蕴含着深刻的自我要求、自我体验、 自我评价 的意义,因此,一个人的自我意识越强,其道德的责任感与义务感就越强,克制本能的欲望与冲动的能力也就越强。作为道德意识之一的诚信意识,说到底是一种道德的义务感、责任感,它直接发生于人的自我意识之中。也就是说,没有自我意识的确立与发展,诚信意识是很难产生的。所以,培养大学生诚信意识需要不断强化其对社会道德期待的自我意识。

1.注重发挥社会道德期待的强化功能。在现实生活中,要善于将社会道德期待与大众传媒、制度、榜样等结合起来,形成舆论强化、制度强化、榜样强化,以促使大学生对社会道德的认同与遵从。其一,利用大众传媒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和吸引力强的优势,通过讲述人们身边的诚信 故事 或评论刚刚发生的造假事件,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从而有效地强化大学生对诚信道德规则的认同。其二、将社会道德期待与奖惩制度相结合,通过奖励对诚信行为给予正强化,通过惩罚对失信行为施以负强化,增强大学生的诚信道德信念,在日后的生活中养成诚信待人、诚信处事、诚信学习的良好习惯。其三、将社会道德期待与榜样人物相结合,通过榜样人物的示范效应,将抽象的社会道德期待具体化、人格化,使大学生从中受到感染和教育,强化他们对社会道德期待的自我意识。

2.积极引导大学生进行道德反省。“道德反省,指道德主体对自身道德过失的追悔和觉醒”,“是由是非观、羞愧感和责任心等心理要素和相关的生理基础构成的一种特殊的道德活动结构。”道德反省以自我意识为核心,通过自我检讨、自我反思、自我悔改,实现自我超越和人格的完善。大学生诚信人格的形成,不但需要学校开展诚信教育使其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及其相关的规范要求,更为重要的是引导其对自己的失信行为进行深刻的反省,促使其产生羞愧感和内心的自责,并激励其在社会化过程中将诚信道德要求内化为自身的道德信念,自觉地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公民。

二、发挥亚文化的暗示与模仿功能

“亚文化亦称‘副文化’、‘小群体’文化。在某些方面有别于整体文化的地区文化或群体文化,既具有整体文化的基本特征,又具有其独特性,社会越复杂,亚文化越多。”大学生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有其自身的校园亚文化。大学生的校园亚文化,除了与主流文化存在微妙的互动关系外,还表现为对于主流文化既抗拒、反叛,又依附、承认的双重特质。尤其是在社会转型期,由于社会价值观念的嬗变、社会多元文化的存在等,一些不良的亚文化趁虚而入,对大学生形成不良的影响。例如,随着高校出现的学术造假、作业抄袭、考试作弊等现象的增多,越来越多的大学生由漠视转而认可甚至参与其中的亚文化氛围,造成对大学生诚信信念的消解。对此,不能忽视当前校园文化中的亚文化的负面影响,同时还要努力挖掘亚文化特有的功能,发挥它对大学生诚信建设的积极作用。

1.重视亚文化的暗示功能。人具有接受暗示的习性。社会心理学家库利认为,暗示“是指以相对机械的即反射的方式起作用的一种影响。它不涉及大脑的选择或意志的更高级的活动。”社会生活中对个体的道德影响无处不在,亚文化中的诚信暗示往往隐含了社会群体的道德价值取向。大学生同伴群体的亚文化,常常会以一种建议性、帮助性、温和性的诱导和暗示,向主体提供社会倡导的道德原则和行为类型。同伴群体亚文化,虽然不如法规那样对主体具有强制性的约束,但它在维护诚信方面却发挥着强大的功能。如果校园亚文化推崇的是诚实守信的道德价值,个别大学生一旦做出失信欺诈的行为,就会遭受同伴群体的议论、谴责、排斥乃至唾弃;失信学生在失去同伴群体的尊重后,不仅会产生懊悔、改正的道德心理,而且也会对其他同学产生警示的暗示作用;相反,如果大学校园中严重的学术失信现象或考试作弊未受到严厉的处罚,这种发生在大学生身边鲜活的失信事例就会对个体产生消极的暗示作用,一些同学就会将之视为一种社会认可的潜规则予以接受,甚至如法炮制。因此,学校应当注重营造诚信的亚文化氛围,发挥同伴群体亚文化的道德暗示作用,促进大学生诚实守信品德的形成。

2.发挥亚文化的道德模仿功能。道德的社会传播与培育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人际影响来实现的,而模仿是人际影响的重要方式。所谓模仿,“是在没有外界控制的条件下,个体受到他人行为的刺激影响,依照他人行为,使自己的行为与之相同或相似。”模仿是人们具有的一种社会学习能力,也是人的社会化的重要环节。道德模仿是通过对道德榜样的行为仿效、内心产生道德情感共鸣、直至产生道德认同。换言之,道德模仿是人们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学习活动,是主体自觉地仿效他人的道德行为、做出与之相同或相似的道德行为的活动过程。道德模仿在人的道德社会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它的“复制”作用使道德规范为大多数人所自觉遵从。

3.大学生的道德模仿需要教育者给予积极的引导。在大学生的道德模仿中,教育者的引导主要表现为:其一,为他们提供与其具有相似性的模仿对象。大学生如果受到典型诚信事件和诚信榜样人物的感染,就会增强对诚信观念的认同,进而产生积极的模仿行为。其二,引导他们对模仿对象的内在本质、行为的价值进行深入的探究和理解。这样大学生基于对诚信价值的认同而做出的模仿行为,就不再是“复制”式的,而是发自其内心的、主动外化的结果。其三,引导他们在模仿中进行体验,从情感上深化对模仿对象道德品德的尊崇,并把握时机,适时强化他们的诚信模仿行为。其四,创设、营造有利于诚信道德模仿行为发生的良好环境。诚信模仿行为是个体主动对周围环境做出选择的过程,通常情况下,当社会对个体寄予的诚信期望和施加的暗示与个体的价值取向相近或相似时,就易于激发个体的道德情感,使之受到道德感染,从而促发个体在相似事件中的诚信模仿行为。

三、促进大学生道德荣誉的印象整饰

道德荣誉是人们履行道德义务之后所得到的褒奖和赞许。它包括内外两方面:一是社会舆论给予的肯定和赞许;二是由于得到了社会舆论的认可和嘉许,行为者在道德情感上产生的自我满足感和自豪感。道德荣誉作为社会舆论的特殊形式,对人们的道德行为选择具有特殊的作用:一方面,道德荣誉所具有的某种权威性促使人趋善避恶,求荣免耻;另一方面,道德荣誉采取的是正面肯定形式,更能激励人们去积极向善。所以,道德荣誉感既是人们积极履行道德义务的内在动力,同时也是人们关注道德印象整饰的驱动力。

道德印象源于对社会现象的感知。具体到诚信印象,则与社会的诚信现象密切相关。诚信现象是主体形成诚信印象的知觉对象或材料。诚信现象的类型可分为观念性和实例性两种。观念性的诚信现象主要来自社会历史文献记载的各种诚信道德 事迹 、人物传记中的诚信事件、传统道德习俗,它是社会诚信氛围的文化基础,它常常通过戏剧传诵、习俗沿革、专门教育等对主体认知发生作用。但观念性的诚信现象由于与主体的切身经历没有发生直接的关系,它对于个体诚信观念形成的作用是潜在的、间接的或相对虚弱的。实例性诚信现象主要来自于个人的社会道德实践,即人们亲自参与或感知到的诚信事件。相对于观念性诚信现象,实例性诚信现象更容易或更能有效地刺激个体的感官、引发思维、加深印象。如高校开展的考前签署“诚信考试 承诺书 ”的活动;参加诚信教育讲座、论坛活动;观看以“诚信”为主题的话剧、文艺演出等等。不论是诚信事件的当事人还是见证者,实例性诚信现象都会不同程度、不同形式(比如换位思考)地对主体产生更强烈的刺激,与主体的利益取舍、道德选择发生关联,进而引发主体的道德思考和判断,形成共鸣。因此,实例性诚信现象对主体诚信印象的形成作用是相对直观的、有效的、甚至是长久的。

道德荣誉对于主体诚信印象整饰具有积极的作用。在民族性的研究中,中国人所具“面子”的人格特质,已成为共识;而心理学研究成果也表明,许多人不同程度地具有有意控制他人对自己形成良好印象的“印象整饰”的倾向性。可见,这种注重他人对自己形象的“印象整饰”与中国人顾及“脸面”的社会心理特征,具有较高的吻合性和相互强化性,也就是说,中国人的面子文化强化了人们的“印象整饰”的心理诉求或人们的“印象整饰”心理强化了中国人的面子文化。由于“脸面”与一个人的诚信道德及其名声息息相关,因此,人们为了自己或家人的“颜面”,常会自觉或不自觉地维护自己诚信的道德信誉和形象。如有的学生考试作弊被抓后,并不害怕因此取消成绩,而是在乎广而告之的全院或全校的通报批评或处分,因为他们要维护自己在老师、同学等熟人面前的形象,毕竟考试作弊是不光彩的丢人事情。还有的同学在行后,并不害怕被陌生人揭穿,但害怕被亲朋好友戳脊梁骨的责斥。显然,大学生的诚信教育,需要将中国的“面子文化”与道德荣誉加以整合,运用“面子的威力”和道德荣誉的激励功能,促使大学生诚实做事、诚信做人。

四、淳化社会道德风气

社会风气,古人称之为“风俗”。在当代社会的语境下,社会风气是指受水土自然环境的影响和由社会经济、政治、伦理道德的习染而形成的人们趋同一致的价值取向、行为方式、思维模式及生活习惯。可见,社会风气中的观念、行为和德行,是一种已经为许多人甚或大多数人所默认、所遵循的行为方式,是多年积累、习染成俗的一种惯例。“不令而自行,不禁而自止”就是社会风气的最主要的特征和功能。风气有好坏之别,良好的社会风气负载的是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而不良的社会风气负载的是颠倒的价值观念和扭曲的行为准则。因此,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我们一定要教育好我们的后一代,一定要从各方面采取有效 措施 ,搞好我们的社会风气,打击那些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恶劣行为。”他还说“抓精神文明建设,抓党风、社会风气好转,必须狠狠地抓,一天不放松地抓,从具体事件抓起”。

1.官德对社会风气具有引领性。我国古代思想家,非常重视官德在社会道德教化中的积极作用。孔子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他还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在孔子看来,为政者的行为和作风对社会大众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和导向功能。众所周知,中国传统“德治”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强调“德化”。为政讲信不仅是取信于民的需要,也是社会诚信教育的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带头讲信、守信的以身作则的实际行动是最好的诚信教育,对大学生诚信品格的形成具有示范作用。

2.赏罚分明的社会机制对社会风气具有保障性。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期,要遏制诚信缺失之风的蔓延,一方面必须要建立惩恶扬善的道德机制,加大对失信者的惩治力度,提高失信者的法律和经济成本,即让失信者名誉扫地、经济受损,得不偿失,清除失信投机获利的文化土壤;另一方面,加大对诚实守信者的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力度,建立诚实守信的利益保障制度,激发人们诚信的道德欲望,从而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正气。

3.社会舆论对社会风气具有导向性。社会舆论对个体诚信具有定向和强化的作用。社会舆论对诚信行为的褒奖和对非诚信行为的谴责,不仅向大众明示了诚信道德价值原则和倡导的行为类型,而且其形成的褒善抑恶的舆论氛围,会以其显著的倾向性形成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敦促个体践行诚信道德。具而言之,社会舆论对诚信品行进行的褒扬、奖励和宣传,会增强人们诚实守信的道德认同感,而社会舆论对欺诈失信行为予以批评、抨击和呼吁道义上的惩罚,对失信者会起到控制、矫正的作用。可见,社会舆论形成的诚信“道德场”对扭转不良的社会风气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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