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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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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城市化进程中警察职能演变(从社会管理创新的角度谢,公安职能从传统维护治安转管理服务并重)2、试论农村警务改革与发展战略( 关于基层公安机关管理层级设置的思考、中央重视农民农业农村的角度写应从人员、经费、装备等多个角度充实完善做大基层派出所)3、论构建服务型公安机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理论:从大走访、进万家亲民爱民,新形势需要公安职能转变角度写;实践从网上找各省的事例)4、关于基层公安机关管理层级设置的思考( 关于基层公安机关管理层级设置的思考,结合河南撤销分局成立大派出所的事例牵出公安改革的论调)总之,此类材料网上很多。你要自己思路清晰,按照自考论文答辩要求时限字数要求上交。此类论文要求不高。

参考文献1 凌云,杨秀良. 试论公安工作规范化建设[J]. 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 2 陈瑞平. 解决警力不足问题的误区与途径. [J].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鹤壁市公安局. 1996. 01. 3 黄亦飞,欧阳梓华. 我国警察的亚健康现状与警力关系分析. [J].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 2005. 优化警力资源配置. [D]. 人民公安报. 马红兵.科技强警 人才为本[J];公安教育;1998年06期 6 孙小杰.走科技强警之路 提高队伍战斗力[N];北京日报;2000年7 李敏也.用科学的制度选人用人[J]. 党建研究, 张兆端.社区警务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社区化理论与实践[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Admin.从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着手 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EB]. ,2010-06-15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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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选题 《公安管理学》论文题目 1.运用系统原理,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市场经济条件下,警察队伍管理的有效方法 3.公安指挥中心的职责与权限 4.公安指挥中心与巡警的关系 5.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搞好警民的关系 6.运用激励机制,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7.基层公安管理者应具备的素质 8.基层公安机关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问题 9.基层公安派出所勤务制度改革问题 10.基层公安机关警力配置和警力资源开发问题 11.公安人员交流制度建立与运行中一些问题的探索 12.基层公安机关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探索 13.论有效的公安领导班子的结构 14.论警察腐败的预防和治理 15.如何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 《警察组织行为学》论文题目 1、论双因素理论在警察组织管理中的应用 2、谈期望理论在警察组织管理中的应用 3、谈公安民警如何对待挫折 4、谈强化理论在警察组织管理中的作用 5、论警察组织文化的功能 6、论公安机关中非正式群体现象的必然性及其对策 7、论组织文化在警察组织管理中的意义 8、论在警察组织管理中群体规范的功能 9、试论警察组织管理中运用群体压力的意义与方法 10、论警察工作中的激励与制约 《公安决策学》论文题目 1、试论现代决策理论对公安工作的意义 2、试论决策是现代公安管理科学的核心 3、试论公安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4、试论公安决策中的可行性论证 5、当前公安决策的现状与改进意见 6、试论坚持公安决策原则的重要意义 7、试论公安决策的科学方法 8、试论公安决策者应具备的素质 9、试论公安决策中的定性与定量分析 10、试论智囊机构在公安决策中的作用 11、试论公安决策中的预测方法 12、关于公安决策定量方法的探讨 13、试论公安决策体制的建设 14、试论公安决策的科学分类 15、试论公安决策的法制化 《公安信息学》论文题目 1、从搞好信息工作谈提高公安工作的效率 2、谈公安派出所作为市公安局信息源的特征和作用 3、谈看守所作为市公安局信息源的特征和作用 4、论公安机关的” 基础工作 ” 与 ” 基础信息 ” 的关系 5、谈谈公安派出所信息的来源、内容和形式近年来的变化 6、谈谈公安分(县)局信息的来源、内容和形式近年来的变化 7、谈谈市公安局信息的来源、内容和形式近年来的变化 8、计算机与公安机关的科学管理 9、从人口的流动性谈计算机连网异地验证的优越性 10、结合本职工作谈谈获得途径和方法 11、从公安工作的,快速反应谈110 指挥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12、浅析基层民警应知应会的信息知识和技能 13、浅析计算机信息系统领域的犯罪及其对策 14、从公安信息分类谈公安数据库的建设 15、从犯罪信息中心谈公安信息源的建设 《犯罪学》论文题目 1、论犯罪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 2、论犯罪黑数形成的原因 3、试论改革开放后犯罪的新特点 4、论犯罪原因系统 5、论市场经济对犯罪的影响 6、论犯罪的文化原因 7、论犯罪预防系统 8、论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特殊作用 9、城市犯罪预防与控制之我见 10、农村犯罪预防与控制之我见 11、社区警务浅探 12、论有组织犯罪的治理对策 13、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14、深化警务改革,强化犯罪控制 15、试论被害预防 《涉外警务概论》论文题目 1、论涉外警务的基本原则 2、涉外警务与国际法 3、论外国人违法犯罪惩处与主权原则 4、涉外警务与国家管辖权 5、论涉外警务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的关系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基本原则 7、维护外国人合法权益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8、论涉外案件处置特点 9、外国人居留管理的理论与实践 10、国际警务合作的现状与趋势 11、涉外刑事案件管辖探讨 12、论跨国犯罪惩治对策 13、国际犯罪与国际警务合作 14、公安机关在公民出入境管理中的权利义务 15、论涉外突发案件处置原则与措施 《警察伦理学》论文题目 1、论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2、建设高素质的公安队伍 3、论人民警察的道德自律 4、论人民警察的执法公正 5、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 6、论人民警察的权力观 7、论人民警察的价值观 8、论人民警察的义利观 9、谈公安机关反腐败的对策 10、论人民警察道德修养的必要性 11、新时期加强人民警察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12、谈警察道德对警察执法活动的作用 13、谈警察道德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14、警察道德对密切警民关系的意义 15、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警察如何更好地服务人民 《公安行政诉讼》论文题目 1、论正确处理审判权与行政权的关系在公安行政诉讼中的体现 2、论公安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3、论公安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的区别 4、论公安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 5、论公安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6、论公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认定标准 7、论公安机关的应诉 8、论公安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9、论公安行政赔偿的免责情形 10、公安行政赔偿诉讼性质刍议 11、公安行政诉讼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2、论公安行政诉讼与公安行政复议关系 《刑事侦察情报学》论文题目 1、试论刑事侦察情报的属性 2、试论刑事侦察情报学的研究对象 3、试论刑事犯罪案件的搜集对象 4、试论刑事侦察情报源 5、试论情报意识 6、试论高新技术在情报检索中的应用 7、试论影响检索效果的因素 8、试论刑事侦察情报储存的基本原则 9、试论刑事侦察情报储存的形式 10、试论刑事侦察情报 11、试论情报检索语言的构成要素 12、试论体貌特征的描述 13、试论刑事侦察情报利用的条件 14、试论刑事侦察情报工作的管理体制 《刑事证据学》论文题目 1、试析中国封建社会实行的 ” 罪从供定 ” 证据制度 2、评”自由心证” 3、试论刑事概念和基本属性 4、试论物证的概念和特征 5、试论书证的概念和特征 6、试论证人资格和限制条件 7、论口供 8、论严禁刑讯逼供的重要意义 9、简论视听资料 10、论辩护证据 11、论言词证据 12、论间接证据 13、试论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14、试论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15、如何看待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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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在和平时期担负着国家安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为维护社会的稳定、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人民的安居乐业保驾护航。《人民警察法》规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宗旨,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工具,是国家的行政执法机关,他们共同筑起了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堤。在许多人的眼里,警察职业是一种荣耀,是权力的象征,是国家的代表,是神圣的,也是不容被侵犯的。所谓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就是指人民警察在执勤当中,如何正确运用好法律法规、掌握好本职业务技能、发挥好自身体能素质,积极主动地完成好上级交付的工作任务,准确有效地打击犯罪的同时保护好自己的合法利益免受到不法侵犯。据统计,2005年度全国共有49名民警被授予一、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48个集体荣立一等功;还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 。在取得这些政绩的同时,却是409名民警因公牺牲,4078名民警光荣负伤的残酷事实。尤其是近年来,一线警察在依法执行公务中,受到推搡、殴打、辱骂、刁难、诬陷等袭警、扰警、诽警事件经常发生。在上述问题中,除有的违法人员被依法处理外,大部分民警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之下只能忍气吞声,感叹当前执法之艰难。据调查资料中显示中国警察人数仅占总人口数的万分之七左右,多的地方超不过万分之十,少的地方则达不到万分之五,警力不足已是不争的事实。若按此比例计算,假如一个警察倒下了,岂不就等于把1000甚至2000个公民置于危险之中吗?每牺牲一位民警,都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引起人民群众的深切缅怀,但是,并没有因此有效遏制民警在正当执法时遭遇侵害受伤甚至牺牲的势头。一个民警牺牲了,再隆重的追悼,再深切的缅怀,也挽不回警察的生命,毕竟社会的稳定、百姓的平安需要更多活着的人民警察。警察是人民的警察,保护人民警察,其实就是保护公民自己。分析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的具体表现及其产生的根源,主要表现: 其一:法治建设的“滞后”、行政权力的“干预”: 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的具体表现在袭警、扰警、诽警现象,它们体现的是一种社会转型期心态。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更多地从社会学角度分析了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现象产生的背景,他认为这是社会转型期多种矛盾集中,很多人的心态不够平和的表现。社会法治环境和公民法治心态的不完善。个人权利意识增长过快,拒不服从管理,围攻殴打暴力威胁伤害警察,这是对公共权利的一种蔑视。其产生的主要根源还是政府滥用警力,激起民愤。维护社会秩序、保持治安稳定,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天职,但前提必须是依法执行公务。只有依法执行职务,才能受法律保护。可是,有些地方政府官员把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当作为其“平事”的工具。比如:在城市开发中,政府既不征求群众的意见,也不能按政策足额给予经济补偿,一道拆迁令下去,到期没有动作就让居民强行拆除自己的住宅,怕居民“闹事”,就动用警察来“震压”,群众本来因为拆迁吃亏了心里就对政府有意见,再用警察来压制,不是火上交油吗?还有上工业项目强行征用农民承包地、农民工要求政府帮助讨要拖欠的工钱、下岗职工生活得不到保障等等原因引起的群众到政府上访,政府官员为了“平事”,习惯于采取动用警力强行“震压”来息访。要是遇到听话的,也就被“震”回去了,遇到不听邪的,管你警察不警察,照样敢于动武。从而转移了矛盾,使奉命行动的警察成了“替罪羊”。按理说警察是来对付犯罪分子的,但是现在很多时候一旦地方政府出现搬迁“钉子户”,更有甚者计生工作中有超生的不愿意交罚款都要叫警察压阵,难免让老百姓产生抵触情绪。其二:过份“人性化”管理,强调无原则“照顾”: 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的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对“人性化”管理认识上的误区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从已发生的袭警典型事件看,有的群众把“人性化”管理视为警察的软弱,或理解为群众的要求不受法律和规范的约束。少数公安民警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表现在对“人性化”管理的认识也存在片面性,把它理解为对群众要求的无原则的“照顾”,对袭警事件缺乏法律的对应措施。“人性化”管理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严格的执法本身就是实现人性化管理的体现。公安机关担负着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职责,其内容与具体程序都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如果在法律规定之外推行过多的所谓“人性化”管理措施,有可能造成规范体系本身的不确定性,不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活动的社会效果,必须把“人性化”管理纳入到法律规范体系中,强调规范的统一性与权威性,使执法者的活动获得规范的支持。以人性的关怀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法治力量既表现为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同时也表现为对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的严厉惩处。对执法者权益的侵害,不仅是对执法者权利的侵害,更重要的是对国家法律权威的亵渎。其三:自身执法“素质”低、业务处置“技能”差:犯罪升级、警务条件及其装备落后等因素固然存在,但从袭警、扰警、诽警案件的侵害对象——被害民警来看,在绝大多数被害者中,其自身的“自我保护”意识的疏忽或失误也是使袭警者屡屡得手的重要原因。民警执法过程中方法简单、执法不规范、处置不恰当,不善于在突发事件中自我保护。尤其一些民警对新形势下的刑事犯罪,特别是对暴力案件(如武装走私、贩毒等)的恶性程度及其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工作中习惯于拿“我是公安”或凭一身警服,从心理上来震慑对方。殊不知一些歹徒,尤其是那些铤而走险的暴徒,一旦与民警遭遇,往往会不择手段拚个“鱼死网破”。为了少惹麻烦,干脆“刀枪入库”,执法时不带枪支警械。在这种情况下,民警常常要付出鲜血和生命的代价。据统计,在全省遇袭受伤的民警中,防暴、特警等警种仅占1%,其他均为刑警、派出所民警等。其四:极少数民警“违法”,极个别案件“违规”: 在经历了广州孙志刚案、河北聂树斌案、湖北佘祥林案、河南胥敬祥案和成都火车站警匪勾结案之后,警察的职业声望跌入谷底。发生在我们当中的衡阳市珠晖公安分局东风路派出所副所长王晓东因涉嫌强奸罪被衡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祁东“12•22”聚赌案中,祁东县公安民警涉赌的4名民警给予禁闭。这一桩桩事实极大地损害了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更加突出了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袭警、扰警、诽警案件的频频发生,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不仅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而且使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产生了疑虑,甚至还影响了民警执法工作的积极性,从而严重损害国家与法律的尊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损害的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的是社会的公共秩序,妨害的是国家机关对社会的正常管理。举目而望,被老百姓视为“保护神”的人民警察屡屡被伤害。让我们来共同注视几组镜头:(镜头之一):2005年9月21日,吉林农安县交警大队哈拉海中队中队长徐国辉在办公室遭到犯罪嫌疑人持刀袭击,颈部、腹部被刺伤。(镜头之二):2005年9月9日,湖南常德市民警谭建新遭30余名村民围攻报复,被非法拘禁7小时。(镜头之三):2005年9月5日,陕西西安市民警王军亮、王峰等在处理斗殴时被犯罪嫌疑人袭击,背部、头部12处受伤。(镜头之四):2005年5月30日,云南屏边苗族自治县民警袁冬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拦车检查时被犯罪嫌疑人刺伤,因流血过多而牺牲。(镜头之五):2005年4月22日,安徽巢湖市民警彭和平在处理殴斗时,被犯罪嫌疑人殴打,后经抢救无效牺牲。事实上,近年来人民警察在抓捕犯罪嫌疑人、处理群体事件中受围攻殴打致伤致残甚至死亡的现象明显增多。面对呈上升趋势的形形色色的妨碍公务甚至袭警案件,面对一位位倒在血泊中的公安民警,我们不禁要问:谁来为人民警察撑起生命“保护伞”?造成执法难办,警察难当的因素很多,但是作为警察本身来说,应该如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怎样预防和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和各种人?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经验和体会我认为要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其一,堂堂正正做人,严格依法办事:民警在执法中既要注意熟练掌握、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又要以理服人、以法论理。严格用“五条禁令”和各项纪律约束自己,就不会授人以把柄。特别是法律要求我们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优亲厚友,不挟私报复,不贪财贪色,不冷横硬推,就会大大减少摩擦机会。常见有这样的问题,民警根本不存在徇私枉法,就是因为业务水平低造成差错,结果让人家抓住不放,长期上访。还有的在办案中粗枝大叶,把材料、证据丢失,甚至丢失扣押物品等。再如乱扣押、乱罚款等更是屡见不鲜,这都是造成警察声誉下降的重要原因。我们应当牢记,作为一个执法者,要明确你的职责,精通本职业务。依法该你做的事情你不做就是“不作为”,依法不该你插手管的你去管,是滥用职权或超越职权。 其二,注重警力协同,快速策应处警:作为一名合格的警员不能光凭一腔热血,呈匹夫之勇。香港的警察发现一名歹徒正在实施暴力犯罪时会怎样做?首先观察分析是否真的发生了犯罪?如果确是犯罪,首先报警。然后看歹徒几个人,如果是一个人,还要看对方的身体状况,是否带有凶器,一个人能否对付得了、、、。在做出一系列判断后,再确定自己怎么办。我们并不是倡导大家效仿香港警察。在必要时警察为国流血牺牲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但警察也是血肉之躯,警察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特别是我们内地警察多数没有配枪,蛮干和毫无价值的去面对噬血的刀枪同样是不可取的。确实需要一人面对歹徒时,也要讲究策略,以智取胜。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千万不要一个人办案,不然既违法又不安全。有时一个人办案,发生点问题连个证人都没有。一旦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发生被殴打、侮辱、推搡,要注意留下证据;特别是着便衣时要大声喊出自己是警察,及时出示警官证。这样做一是震慑对方,二是便于群众作证。 其三,加强防范措施,讲究工作方式:警察应该是很干净的人,除公务外,什么“洗、拿、嫖、赌”的地方千万不能涉足,饭店也要少去,稍不小心你可能就被人盯梢、跟踪、拍照、录像,最后轻者被当作笑料,损害我们的形象,严重的还要受处罚甚至被砸饭碗。亲朋的一些“烂事”少出面,尤其是严重违法犯罪;黄、赌、毒等受世人唾弃的事,要少掺和。这些事掺和进去最容易让人指控充当“保护伞”了。确实是受冤的,通过正常渠道照样能够解决。何必低三下四地开我们的尊口呢? 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往往通过电话、录音笔、暗藏摄像头等对民警录音录像,然后对民警进行要挟。因此对没有把握的人尽量不要在电话中谈事;当面谈话时,要留心窃听窃照设备,以免授人以柄。 其四,提高执法水平,依靠法律维权:应该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的不断健全,我们的执法环境也得到了全面提升。但是,不容否认,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人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在涉及自身利益时,对公安民警的正当执法采取消极应付、抵制甚至恶意阻挠的态度,致使对抗、围攻、报复执法民警的事件时有发生。而在目前公安机关的执法保障机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就使得民警在正当执法过程中受到伤害时,往往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成立,意味着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正常履行职责的行为将依法受到更充分、有效和规范的保护;并将以此为契机,通过进一步加大对侵犯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惩处的力度,营造知法、守法,自觉支持配合公安机关执法的社会氛围,从而使我们的执法环境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我们的执法人员,也应不断增强自身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以公正的执法,让人民群众信服和满意。其五,提倡人性执法,敢干担负责任: 有人认为袭警事件频发与公安部推出的“人性化”执法有关,违法分子将民警人性化错误的理解为警察"懦弱"可欺,故胆大妄为,大打出手。因此,有观点认为,公安人性化执法有负面效应,应当叫停人性化执法也不意味着执法者可以放弃正当防卫的权利。警察也是公民,人身安全依法受到保护,刑法赋予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同样适用于民警,当生命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时,警察完全可以正当防卫,而不是一味的打不还手。在许多国家袭警是非常严重的事件,被视为对国家机器的侵害,警察可动枪保护自己。我国人民警察法也赋予了警察执法中遭遇危险时自卫的权利,直至动用武器。作为战斗在维护社会治安,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第一线的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不该因为自身职业的特殊性、敏感性就放弃必要的自卫,打死也不还手,那不叫人性化,而是对人性化执法的曲解。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难免与群众发生矛盾,如果我们真的错了,就敢于承认,做警察也要有肚量。并且学会道歉。即使有理,也要得饶人处且饶人,谁让我们穿这身“国服”呢。 总之 ,提高民警的“自我保护”意识,涉及我们的工作、婚姻、家庭、交友等各个方面,不能一一列举,要用心去体会。我们要认真把握自己,不干与身份不符的事情,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同时要学会审时度势,随机应变,保护自己。只有有效地“保存自己”,才能更好地打击犯罪分子,保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进一步加入警械、警具、防护装置等硬件设施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在严格办案程序、改革勤务制度、规范警务活动方面多下功夫,注意培养民警在处理警务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克服麻痹轻敌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对民警的警务战术,特别是警务查缉战术的训练,以提高民警的应变能力、攻防转换能力、单兵作战能力和自救互救等能力,消除各种隐患,切实保护自身安全的意识 。 这类文章不多,你要急着用最好找个有知网之类的账号的朋友帮你从论文库里下几篇研究研究,或者干脆自己花点钱注册个账号

题目的话很多,你可以参考中国论文援助中心一、普通心理学与实验心理学1儿童认知(或社会认知)发展的研究2选择性注意中返回抑制的时间进程研究综述3任务难度对儿童返回抑制时间进程的影响4心理学中的动机理论和动机研究(如成就、归因等)5 心理学中的情绪理论和情绪研究6 心理学中的意识理论和研究7 心理学中的智力理论与研究8 心理与语言9 心理与文化10 心理与社会(家庭关系、同伴关系、社区、传媒、网络等)11心理学数量化方法的优缺点评估 12心理学研究方法的比较研究 13心理实验的逻辑在心理学方法中的作用 14多元统计分析与心理学研究 15论心理研究的生态化取向 16论心理学测量工具的正确使用 17教育与心理实验研究的科学化评估 18教育与心理实验研究的科学化评估19职业心理素质的诊断与评估 20职业培训中心理学问题 21职业指导课程设计的初步构想 22中学生的意志力训练方案 23个性与智力对学生学习成绩的影响 24中学生职业分流的心态调查二、教育心理学1运用快速阅读策略提高小学生阅读能力的研究2低年级小学生听说能力训练的教学实验研究3幼儿早期阅读兴趣的研究4学习有困难学生(初中)一般能力倾向的研究5中学生考试焦虑与学业成就归因方式关系的研究6大学生学业成就归因方式与自信心关系的研究7大学生的自信心与家庭教育方式关系的研究8新兵常见的入伍动机与教育对策的研究9肥胖儿童自我意识发展特征的研究10关于父母教养方式及社会支持与青少年应付方式发展间关系的研究11儿童行为问题与父母教养方式及子女教育心理控制源认知间的关系研究12青少年问题应付方式、防御方式与心理健康之间关系的研究13依恋类型与学生心理健康14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调查 15中小学生零花钱状况调查 16中小学生中“擂肥”现象的调查 17大、中、小学生网络行为研究 18大、中、小学生生活满意感调查 19大、中、小学生电子游戏行为的特点研究 20大、中、小学生学习动机研究 21大、中学生价值观调查 22大、中学生生活压力事件调查 23中小学生对教师的评价研究 24中小学生中课外补习班现象调查 25大学生寝室交往的人际动力研究 26当前青年择业倾向调查 27城市(或农村)人口生活满意感调查 28 大学生家庭观念研究 29大学生亲子关系调查 30校园暴力事件调查 31 家庭暴力事件调查 32生活价值观的代际比较33论智力高而成就低的原因 34论青年非智力因素对智力发展的作用 35开发青年智力为什么要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培养 36论青年是创造性思维发展的重要时期,我们应如何发展青年的创造力? 37论青年情绪情感的和特点与心理卫生 38论青年的焦虑及其调节 39青年的自我评价成熟与自我教育之间的关系 40论青年自尊心的特点 41论青年自我概念及其对个性发展的影响 42论友谊在青年期的特殊意义 43论当前我国青年友谊、爱情观中的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 44论我国当代青年道德发展的特点 45论我国当代青年人生观的特点及影响青年人生观形成的心理因素 46论形成青年违法犯罪心理的主客观因素 47论违法犯罪青年在个性意识的倾向性方面的特点 48论青春期性心理特点与性教育 49对当代大学生自杀意念或自杀行为的调查50对当代大学生自杀动机和原因的调查 51对当代大学生自杀的干预策略研究 52对当代大学生生逃课现状、因以及干预策略的研究 53当代大学生宿舍文化的形成过程,如何形成良好的大学生生宿舍文化 54当代大、中、小学生的自尊发展特点 55当代大、中、小学生的自我控制发展特点三 、临床心理学1中学生(或某一群体)心理健康状况与个体因素及应对方式的关系2青年择偶观的性别差异3青年军人心理健康状况的研究4糖尿病患者的人格特点及其分析5糖尿病患者心身关系的分析6高血压病患者的人格特点及其分析7高血压病患者的心身关系的分析8人格、防御机制与心理健康的相关的研究9心理控制感量表在神经症患者中的应用分析10癌症患者生活质量与应对方式的相关的研究11遭遇创伤时间后的心理改变研究12影响个体挫折承受力的心理特征13宽恕的心理机制14青少年爱滋病高危行为的心理防御机制15成人依恋与主观幸福感四、老年心理学1思维方式对老年人应对行为的影响2自我效能对老年人生活幸福感的影响3老年人的个性特征与长寿4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的主客观标准5影响老年人生活质量/生命质量的因素6社会心理素质与晚年健康7老年智力资源开发的前景与策略8应激与老化五 、管理心理学1激励理论及其应用2学习理论及在企业中的应用3交警工作倦怠的成因极其对策的研究4路口信号灯变换时间与违章抢行发生概率关系的研究5公共场所突发事件语音报警参数的研究6团体依恋及其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7教师(或其他某种职业的)职业兴趣与工作绩效的关系8彩民的人格特点及其分析六、人格心理学1人格中的动机研究取向述评 2依恋理论对人格研究的影响 3内隐人格理论述评 4创造性人格研究 5(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网络成瘾行为与人格特质的关系研究6自我概念的心理学研究 7自尊的心理学研究 8自我效能的心理学研究 9自我同一性的心理学研究 10潜意识的心理学研究 11攻击性的心理学研究 12性别差异的心理学研究七、社会心理学部分 1关于影响人们对他人作判断的主要因素的研究 2关于归因的偏误的文化特征研究 3关于归因的两难推理的研究 4关于社会偏见的研究 5性别岐视的现状及成因的相关研究 6自我预期与社会期望的相关研究 7自我概念及其成因的相关研究 8自我表现的社会心理技能技巧的研究 9自我监控与社会适应的相关研究 10应对压力的社会心理策略研究 11人际交往的年龄特点研究 12人际交往的性别特点研究 13伴侣关系的传统模式与现代模式的异同 14婚姻承诺增强的决定因素 15婚姻关系恶化的决定因素 16控制错觉与社会适应的相关研究 17减少攻击性行为的有效方式 18竞争行为与合作行为的相关研究 19关于态度改变模式的时代特征的研究 20社会压力的种类及其心理机制的研究 21从众行为的时代特点研究 22服从行为的时代特征研究八、变态心理学部分 1论心理异常的判断标准 2社会文化与心理变态之我见 3心理过程障碍的访谈研究 4人格障碍案例分析 5性禁锢、性放纵、性教育 6神经症的特征与研究进展 7成瘾行为的病理机制研究 8违法犯罪访谈研究 9自杀整合干预综述 10论儿童品行障碍的早期预防 11迷信行为的社会调查研究 12论心身障碍的交互作用机制 13重性精神病的社会康复 14变态人格评估研究 15论心理变态的预防模式九、学校心理辅导部分 1学生心理健康现状调查 2团体辅导实验研究 3辅导课程教学模式研究 4 学生心理辅导个案研究 5学校心理辅导研究进展综述 6对学生心理健康标准的思考 7论学校心理辅导的工作模式 8谈学校心理辅导人员的素质 9学校心理辅导方法的比较研究 10学校心理辅导评估技术探讨 11学生学习辅导的若干问题研究(学习动机、策略、考试焦虑、学习困难等) 12校园生活辅导的若干问题研究(情绪、休闲、消费、人际、性、危机干预、网络使用等)13择业与生涯辅导的若干问题研究 14教师心理健康调查研究 15中外学校心理辅导比较研究

嗯哼,,可以拿

初中教师职业压力研究小学生成功发展能力结构的研究中学生控制源、自尊与人际关系发展的研究初中生自我概念与社会行为发展特点及关系的研究中美青少年人格教育比较研究青少年压力应对的维度、结构及相关研究沙盘游戏作为儿童心理教育技术的探索大学生焦虑与自我概念、应付方式的相关研究分校、合校教育模式对澳门中学生性别角色认知的影响中学生一般自我效能感、认知需求和创造性的关系研究故事情境对儿童理解白谎的影响城市幼儿园幼儿的焦虑问题及辅导策略研究现代中学生非智力素质的因素分析及其培养澳门中学生心理素质研究对山东、广东体育高考生使用兴奋剂的心理调查大学生主观幸福感及其与人格特征的相关研究大学教师工作压力的现状及其与人格维度关系的研究河南省大学生孤独感结构研究大学生一般自我效能感及其与应对方式、心理健康关系的研究多校区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模式研究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成就、困境、出路离异家庭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调查与研究大学生网络心理问题及其成因分析研究书写训练对于帮助克服考试粗心现象的实验研究青少年学生公正价值观的心理学研究中学生创造性内隐观的调查研究大学生成人依恋的测量及相关人格研究儿童的欺负行为和自我概念的相关研究大学生情绪归因的特点及其与气质的关系研究多元智能的多元测评研究大学生人格特质对心理健康观的影响3~9岁儿童气质发展及其与个性相关因素关系的研究(博士)汉藏族大学生心理品质的跨文化比较研究职校生成就目标与心理健康关系研究初中生心理健康状况及其干预实验研究中学心理健康教育与英语课堂教学整合模式的研究提高中专学生能力素质和心理素质的探索与实践浅谈非智力因素对创造性思维的影响上海市高一学生焦虑及影响因素的研究社会转型期教师人格发展研究中学评优不公及其对教师心理影响的调查与对策研究罪错青少年的心理健康与父母教养方式、人格特征、罪错类型之间的相关研究宁波市小学生学习困难的原因分析与心理特征研究自我调节学习理论及其教学意义上海大学生价值观与心理健康的相关研究儿童“析取”范畴获得的内隐学习和成分分析研究团体指导提升大学生情绪调节能力的初步研究重点高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模式研究支持建构主义学习环境的概念图的设计与应用研究东北边远地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分析及干预策略初二学生知觉到的教师期望与自我价值感及成就目标的关系及干预研究我国当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探讨家庭因素对中学生自我效能感的影响研究高校青年教师心理健康训练模式的构建高校特困生心理健康与成才——江南大学特困生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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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生学会学习湖南省小学高年级学生考试焦虑的初步研究小学生行为问题、自杀意念及其相关因素的研究高三学生高焦虑调适方法的探索性研究大学生自尊与自我效能感及归因的相关研究医科大学本科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分析与心理健康教育策略延吉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现状的分析与思考学校环境、教学归因对小学教师教学效能感影响的研究4—12岁汉族、彝族儿童认知与社会认知维度水平比较研究小学离异家庭子女心理问题及教育对策的比较研究青少年学生攻击性行为的心理分析与教育对策整合范式下的心理健康标准研究高校心理咨询模式构想论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及其教育初中生学习疲劳影响因素调查及对策分析中学生心理应激发展性特点研究统招生、成招生学习心理差异分析及对策研究高中教师工作压力、心理健康及其关系的研究交往的心理学审思及其在教育改革中的理性定位中小学学习困难学生的焦虑及其与父母教养方式、父母人格之关系研究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及其干预性研究个体面对灾害行为反应的心理基础及教育对策视障儿童与正常儿童自我概念和个性的比较研究视障儿童和正常儿童“河内塔”问题解决过程的比较研究盲童与正常儿童类比推理的比较研究中学生空间图形认知能力发展的研究学习动机与学习策略的实验研究大学生的父母教养方式与其心理健康的关系的研究离异家庭子女的心理特点及其教育初探中学生性别角色观的分析研究英语审美化教学策略对初一学生英语能力的影响的实验研究中学教师教学效能感与若干因素的相关研究国外儿童自我控制研究述评高中数学后进生数学学习心理研究及教学建议华师大女大学生性心理研究大学生成就目标、归因方式与学业自我效能感的研究促进幼儿心理发展的教育干预实验中学差生的自我价值感及其与控制源的关系研究3岁、5岁儿童类比推理能力的实验研究民办高校与普通高校大学生自我概念、成就动机及其与心理健康关系的研究大学生人格五因素及其与父母养育方式的关系研究小学教师心理健康与生活事件、应付方式的相关研究高中生性别角色的人格特征及其相关研究阅读中多媒体材料及其呈现方式的眼动研究口语元认知,考试焦虑和口语成绩的相关研究大学生自尊与父母教养方式的相关研究2-4岁幼儿的不服从行为和母亲教养方式学前儿童生物性因果认知的发展——对“人为不介入原理”的理解青少年自我同一性的发展——同一性地位及其相关因素的研究3-4儿童分类能力培养的实验研究交流方式与性别配对对儿童青少年合作行为影响的发展研究刺激材料的呈现方式对儿童青少年分类活动影响的研究大、中学生生活应激评定量表的编制中学生人际交往性格类型的研究与教育引导重庆市中师毕业生心理异常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高师生职业气质之比较研究组块构建记忆策略训练,提高高一学生英语词汇学习质量的实验研究小学生心理素质与学业成绩关系的研究初中生挫折应对自我监控训练的实验研究三所不同类型中学学生的自我价值感与应对方式的比较研究不同权威对小学儿童亲社会行为影响的实验研究大学生的心理健康观及其与自身心理健康状况、人格特征的相关研究初中生同伴交往障碍特征与教育对策研究云南大学生人格理想探索性研究甘孜藏族自治州重点中学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内容与途径的探讨单亲家庭幼儿的社会支持系统分析中学生考试焦虑的身心机制及调适研究基于理性情绪教育的辅导课程对改善高中生不良情绪的效果研究榜样教育的心理学分析高中生分班压力的研究多维立体的中学心理教育模式及其实践重视人格教育 塑造学生健全人格武汉市六月高考学生焦虑情绪调查研究小学儿童社会技能的同伴评定:社会技能对社交地位的影响研究成就目标定向与班级动机氛围、学习策略、学业成绩的关系研究试论学习过程中学生心理自由及其教学促进青少年互联网使用与人格特征之关系研究创造性个性特征的公众观的调查研究大学生隐含知识的初步研究青少年身体自我及其与自我价值感关系的研究小学五年级儿童创造性想象的实验研究幼儿遮挡绘画的表征策略及其影响因素探析儿童早期因果推理的实验研究青少年社会适应的理论与实证研究:结构、机制与功能(博士)初中生学习自我控制特点的研究(博士)父母教养方式,青少年的父母权威观 行为自主期望与亲子关系研究小学生欺负与人格倾向关系的研究学习困难儿童自我定向、友谊质量、孤独感的特点及其关系大学生自我概念与心理健康关系研究高中生自尊研究小学低年级学业不良儿童的有意注意稳定性研究大学生焦虑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漳浦县学业中等生自我监控与人格特征关系的研究安溪县学业中等生成就目标倾向与心理健康状况关系的研究网络时代与中学生健康人格论语文教育的审美心理建构中学生阅读心理及教学对策研究科学稳妥地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系统家庭治疗技术在团体辅导儿童同伴关系中的实证研究团体咨询改进大、中学生人际交往能力的实验研究汉族、回族、藏族和维吾尔族大学生心理健康观和心理健康状况比较研究中学生人格特质、自我效能、学习策略和动机与学业成绩关系研究评价方式对成就目标、自我效能感、焦虑及学业成就的影响城乡不同地区高中生人格、防御方式及其与心理健康关系的研究高中生团体心理辅导方法初探初二学生应对方式、应对效能与心理适应的关系及干预研究大学生归因方式与心理健康、创造性、未来成就能力的相关研究医学生心理健康对学习成绩影响的统计技术研究耳聋与健听儿童、青少年情绪面部表情识别的比较研究我国中小学情感教育探析中学生学业负担态度量表的编制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人格塑造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汉族、回族高中生生涯发展特点及学业成就关系研究贵州省农村、城市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比较研究私立小学学生心理状况及其生活学习环境的调查研究大学生心理障碍运动处方的理论与方法体系的研究当前中学生择业心理调查及现状分析高中生社会支持对心理健康影响的研究初中学习困难学生自我效能感培养的实验研究中学生考试焦虑干预对学业成绩影响的研究4-5岁幼儿气质、父母教养方式及其与社会性发展的关系儿童社会观点采择能力发展的实验研究中学生知觉的社会支持与学习动机关系的研究学习因难学生成就目标定向、学习策略、失败应对方式的特点及其关系幼儿同伴冲突行为研究小学生完成系列回忆任务时错误类型发展的实验研究样例解题步骤编码对原理学习和迁移的影响(博士)3-4岁儿童攻击行为的多方法测评及其与“心理理论”的关系日本留学生心理词典表征结构的实验研究阈下情感启动效应的机制及轻度弱智儿童在阈下情感启动中的归因澳门初中生之压力来源、因应行为与身心健康之关系研究21世纪教师形象设计论班主任是学校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力军深圳市罗湖区教师队伍建设问题研究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初探“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中学教师对计算机类教学媒体的态度及引导论网络时代的教师角色新型骨干师资培养模式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学习型组织理论在教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当代教师职业成熟的探索与追寻中小学教师职业承诺问卷的研制教师“亚健康”现状及相关因素的研究创新教育与创新型教师的培养论骨干教师的专业发展——全国数学骨干教师调查报告论教师组织的知识管理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研究论教师成为研究者论教师的信息能力及其培养美国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专业化走向主体间意义的教师主体性——教育工具的一个目标新手—熟手—专家型教师成就目标定向与人格特征的研究论教师成为研究者的可能——一项个案研究澳门实施教师评鉴制度之教师倾向性研究被规约的教师职业——知识制度的社会基础及其表现(博士)理想学生观的时代解读与建构关于西方教师专业化理论与实践的初步研究后现代主义视野中的学生观研究——关于学生观的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学生越轨行为的成因及防范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校—家庭合作教育模式”论师生关系的新发展论创新教育中新型师生关系的特征与构建道德教育中家庭和学校:对立与合作攻击性儿童的事件相关电位研究——儿童攻击行为的某些认知神经基础青少年强迫症状的特点及其认知归因研究家庭教育资源结构、特点及其与小学生心理素质关系的研究欺负卷入儿童的自我概念及人际冲突解决策略研究中学生考试心理问题及教育对策研究当代大学生心理自立问卷的初步编制大学生情绪智力量表的编制与实测小学儿童概念扩展创造性的发展研究4-6岁儿童解决比例推理问题特点及其影响因素的实验研究小学三、五年级儿童创造性想象的启发效应研究儿童规则推理能力训练及其迁移效应的实验研究幼儿错误信念理解能力的训练研究9-11岁儿童日常情境中传递性推理能力发展的实验研究儿童早期心理理论能力的实验研究目标清晰度对不同反馈方式下学生的自我效能感、后继成绩的影响4-5岁儿童攻击性行为发展及其与家庭因素关系的追踪研究学习困难儿童的社会目标、社会行为与同伴接纳的关系研究童年中期儿童社会能力与学业成就的关系研究焦虑大学生自我图式的实验研究影响在校生应对方式因素的情境研究抑郁焦虑大学生心境一致性的实验研究理性情绪行为疗法理论分析及其对大学生抑郁情绪调控的研究对独生子女人格的异质分析南昌市初中生学习动机的调查研究我国当代大学生挫折心理研究论体验及其价值生成大学生适应性量表的编制与标准化论哈里波特的人物形象对我国青少年心理教育的意义论当代大学生健康人格的培养青少年病理性互联网使用影响因素的研究初中生自我调节学习发展特征及相关因素的研究(博士)中小学生亲社会行为与同伴关系、人际信任、社会期望及自尊的关系研究受虐儿童的父母养育方式及其个性特征初探高职大学生应对方式、人格特征与人际信任的相关研究中专生推理能力、人格特征与父母养育方式的相关研究大学生网络使用、成瘾状况与人格特质的关系研究大学生心理素质量表的编制的初步研究大学生网络使用行为、成瘾状况与人格特质及社会支持的相关研究儿童欺负行为与父母教养方式、个性特征和人际关系因素的关系研究长沙市大学生病理性互联网使用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儿童欺负行为与自我概念的研究关于3-7岁攻击性儿童的社会认知发展状况的研究(博士)广东省某高校大学生自尊及其相关的若干因素研究分布式学习心理生理反应信息测试分析系统开发研究成败情境下不同目标取向学生内在动机、焦虑特点的研究自我理解的发展情况研究宁夏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儿童青少年感觉寻求与心理健康关系的研究在班级管理中培养学生健康心理的研究大一新生生活事件的应对方式、心境对其身心健康的影响社会支持对大学生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研究中学生自我调节学习能力的发展及其与学业成就的相关研究青少年学生人格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博士)中小学教师压力应对特点及其相关因素研究畲族家庭环境状况及其对中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大学生自卑感及其与自我归因、社会支持的相关研究大学生网络心理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解读心理教育:多学科的视野(博士)大学生网络心理健康研究晋江市中小学教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观的调查研究影响高中女生数学成绩的心理因素及对策探讨福清市中学留守孩心理健康状况及教育对策论教师的心理健康及其维护教师素质在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作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程的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青少年学生的自尊、自我和谐和网络关系的研究发展性团体心理咨询改善大学生应对方式的实验研究大中学生宽恕内涵认知及宽恕风格发展的实证研究论大学生心理素质的和谐教育观大学生诚信心理初步研究青少年亲子沟通心理研究大学生学习适应性:结构、发展特点与影响因素研究中学生社会责任心结构及其发展特点研究重大社会生活事件后大学生的应激障碍及应对策略大学生自恋人格及其与心理健康的相关研究个性的意义及其培养大学生社会化成长中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初中生学业自我妨碍的初步研究大学生使用BBS的心理因素初探:质与量的研究社会支持对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的作用机制研究儿童打斗行为形成与平息机制及其亚文化特征比较大学生动物意象呈现及整合规律的探索性研究初中生厌学问题研究高中生生活压力、应对方式及其与心理健康的关系研究中学教师工作倦怠现状及相关因素研究大学生一般自我效能感与人际交往的关系研究青年人格发展与大学生的人格教育上海市高中女生减肥群体的自我概念与心理健康的关系大学生心理感受性、人格及人际依恋间的关系研究团体心理辅导在初中生学习动机干预策略中的应用研究中学生主观幸福感的跨文化研究不同情境中大学生的成就目标取向和自尊对自我设限的影响学习适应量表(增订版)在上海地区的修订与应用研究青少年友谊与主观幸福感的相关性研究普通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心理适应研究积极心理品质对大学生网络成瘾的预防作用的研究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评价模型构建家长素质与儿童心理健康关系的实验研究

警察学年论文题目

没下跪,太没有诚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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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罪犯改造良性循环 推动监管安全长效稳定罪犯改造、监管安全是一对相互统一、相互斗争、相辅相成的矛盾体。一方面,罪犯改造的平稳、良态的发展,是对监管安全最大的保证,监管安全的长效稳定同样为罪犯保持平稳的改造心态、促进其形成健康的罪犯改造心理提供了一个良性的外部环境;反之,没有安全的监管和改造环境,罪犯无法也不可能安心改造;罪犯改造不平稳,无疑是对监管安全的最大威胁。另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又经常处于两难境地:监管安全要求我们严格执法,对罪犯严格要求,打击违规违纪;促进罪犯改造、“给出路”的政策又要求我们灵活处理,甚至不得不宽容一些罪犯的违规违纪行为。由此可见,罪犯改造与监管安全两者有一个最佳结合点,那就是“罪犯平稳、顺利地改造,监管安全长期稳定”,这也是我们监狱工作者竭力追求的理想目标。但是,不能否认,这只是一个善良的愿望,我们只能不断地去追求、不断的接进这个目标,而难以绝对实现。罪犯改造反复、监管安全警钟长鸣,这是一个客观存在、一个不能回避的事实。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如何去最大限度的接进这一理想目标,如何使善良愿望成为现实,如何促使罪犯平稳度过漫长的法定刑期呢?笔者认为,建立监管安全长效机制、促使罪犯平稳顺利完成漫长的蜕变过程,我们需要树立循环论的理念,即要树立“运用一切手段促进罪犯进入良性循环的改造轨道,运用一切手段切断罪犯进入恶性循环的环节,从而实现监管安全长效稳定”的理念。这是一种理念,也是一个目标,更应成为我们工作中的实践和追求。树立循环论的理念,实现良性循环的目标,追求我们的理想,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运用一切手段促进罪犯进入良性循环的改造轨道罪犯服刑改造是一个重新塑造自己的过程,是从量变到质变的漫长过程。新生总是要经历痛苦的,在这痛苦的蜕变过程中,罪犯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在“自我”与“新我”之间徘徊。犯罪心理结构的彻底粉碎、原始重建,消极人格的完全否定、重新肯定必然带来心态、情绪经常性的起伏波动,行为上就表现为改造反复、违规违纪、抗管抗教,甚至自杀脱逃。作为肩负监管改造罪犯职责的我们,必须理解、把握这一规律,通过言传身教和实施危机干预等手段以减少罪犯心理的矛盾冲突,促进罪犯形成良性循环的改造心理。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明确罪犯改造良性循环的具体环节。即:认罪服法——服从管教——积极求改——获得可预期的奖励分——受到监狱行政奖励——受到人民法院法律奖励——积极求改……对这一良性循环思路,不仅我们民警要确立稳定地认知,更需要罪犯自己确立这种认知,并形成其稳定的改造认知、改造意志。人的行为与心理是遵循知——情——意——行的运动变化规律的。只有形成认知,才能对具体事物产生感情,而后产生行动的意图、目的,最后作用于自己身体转化为具体行动去贯彻实现自己的认识。知是这个运动变化过程的最初一步,形成知有两条途径,即: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罪犯个性与监狱环境的碰撞、磨合形成直接经验,民警的明确教育形成罪犯的间接经验。很显然,后一种途径比前一种途径要有益的多。比较起来,民警的科学、明确的教育减少了罪犯改造的挫折,监管安全减少了隐患和漏洞,监管安全系数得到极大提高。2.积极努力营造罪犯改造良性循环的外部环境。罪犯改造的良性循环,需要一个良性的外部环境,尤其是在监狱这种特殊的监管环境下,外部因素的强制灌输作用、外部环境的潜移默化作用相对于其它环境更为突出。人的变化、罪犯的改造最终由内部因素决定,但在监狱的特殊环境下,外部因素起到了强制启动、推动罪犯内部因素变化的作用。营造良性的外部环境,应当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努力营造公正、严格的执法环境。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刑罚是联系监狱与罪犯的基本纽带,因此我们在具体工作中执行刑罚的公正与否、严格与否,就直接关系到监狱机关功能发挥与否,关系到刑罚功能发挥与否。在我们具体工作中,刑罚执行不仅表现在对罪犯减刑、假释的环节,更应将其理解为对罪犯每一次的奖惩、每一次对罪犯奖励分的加、扣以及日常工作中点点滴滴的管教。公正、严格的执法环境使罪犯改造良性循环的基础,而对罪犯每一次微小的奖惩、奖励分每一分的加、扣是这个基础的基本元素。因此,在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中体现公正、严格,更能让罪犯直接感受到刑罚、法律的公正、严格。在这样的执法环境下,罪犯才能心悦诚服地接受奖惩的结果,才能自觉地进入法律规定的服刑改造的良性循环中。另一方面是努力营造体现人文关怀的管理环境。监狱体现着国家暴力的威严,体现着刑罚的无情,同时监狱也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关怀。刑罚执行、监管改造是监狱的主旋调,但我们的工作不能仅限于此。监狱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的各种思潮、观点,社会的变化对监狱的渗透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而且这种静悄悄的渗透事事存在、时时发生。以人为本、人文关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应有内涵,并已由社会精英的呼声逐渐成为社会大众的一种共识。党章、宪法的修改,也从党和国家政策的高度肯定了人本主义的思想。文明管理也是我们监狱工作的一个目标。给罪犯更多的人文关怀,在公正、严格执法中体现人文主义,对于罪犯平稳、顺利度过漫长的服刑生活具有其独特的作用,也是改造罪犯的应有手段。目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我们不仅要对所有罪犯给予关怀,更重要的是要形成这种理念,并体现在日常的工作中,促进罪犯群体良性主流文化的形成,进一步发挥文化对罪犯新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和稳定的作用。二,运用一切手段切断罪犯进入恶性循环的环节人与新的环境有一个冲突、磨合、适应的过程。罪犯在投改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其原有的知识、阅历与新的环境必然发生冲突,而这种冲突必然是以罪犯服从监管改造为结果,而我们要重视的是罪犯个体与监狱环境冲突、磨合、适应的过程。这个过程中总是充斥着监管安全的诸多隐患,也总是罪犯为自己行为付出很大代价的过程。在许多罪犯适应监狱环境后,往往后悔在这过程中的损失,往往要以付出更大的努力、等待更长的时间来作为代价。大部分罪犯能够度过挫折,也有许多罪犯就此信念崩溃,进入恶性循环,与监狱设定的改造道路相向而行。切断罪犯改造恶性循环的环节、培育罪犯改造的良性循环,是我们工作中的重要部分。1.堵住罪犯进入改造恶性循环的入口。罪犯对待挫折的态度决定罪犯面临挫折时所选择的行为,从而决定罪犯是否进入或远离改造恶性循环。因此,在罪犯遇到挫折时,如何将强制措施的威慑作用与教育引导的疏导作用捏合起来,形成合力,引导和强制罪犯正确对待挫折,走出恶性循环的入口,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是我们必须科学处理的问题。堵住罪犯进入改造恶性循环的入口,首先要保持制度的威慑力,保持高压的态势,只有以国家暴力为后盾,才能使制度威慑作为一种新的元素强有力的进入罪犯的心理结构,为罪犯心理结构的重建提供可能;其次,根据不同罪犯的不同情况,分析其犯罪心理结构的组成部分,对症下药,逐步的改变罪犯的心理结构,促其形成稳定的罪犯改造心理,逐步进入改造良性循环的轨道。2.理性对待罪犯改造的反复与波动。人类有改造自然的本能,有改变周围环境的原始冲动。罪犯在漫长的服刑生涯中,无论从其生理还是心理上,都有改变现状的渴求,因而罪犯改造上的反复与波动就不可避免,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现象,我们怀有善良的愿望,但必须接受这一事实。用两点论的观点看,这也有其有益之处。有一个简单的例子可以说明这个问题:高速公路都是带有微小弧度的弯曲,因为总是笔直的道路会导致驾驶员神经放松,连续的曲折大大减小了车祸的发生几率。罪犯改造的反复、波动需要我们用一种驾驶员的眼光去对待。罪犯改造的反复、波动,给我们工作带来了阻力,给监管安全带来了隐患,对罪犯来讲是挫折,如果一味从我出发,将使监狱强制功能发挥的同时,极大限制了监狱的其他功能,不能形成合力。灵活的处理罪犯的反复,灵活的运用“给出路”的政策,会使我们工作减少很多阻力,更有利于监狱各种因素形成推动监狱发展的合力。3.提供罪犯转化的可能,帮助罪犯走出心理误区,走出挫折的阴影。面对漫长的刑期,没有坚韧的意志,正常的罪犯很难接受现实。罪犯群体的绝大部分仍然素质很低,他们认知能力、分析能力都比较狭隘,如何走出挫折阴影,走出建立在原有知识结构基础上的心理误区,都需要我们向精巧的外科医师一样,一层一层的解剖开罪犯心理结构,给予其自由的希望,提供其转化的可能,指引其离开恶性循环的环节,指引其走向良性循环。4.充分发挥心理咨询、诊断、矫治的作用,帮助罪犯心理创伤尽早愈合。正常的罪犯在入监初期均会有拘禁性反应,面对新的环境,罪犯经常是无可适从。从社会化的角度来分析,罪犯社会化过程均是社会化不完全、不充分的。在罪犯成长过程中,大多受到过重大的挫折或心理创伤,在留下心理阴影。长时间关押在监狱这个特殊的环境中,失去自由的生活又给罪犯增添了新的心理阴影。心理咨询、诊断、矫治过程特殊的谈话方式以及在此过程中平等交流环境,给罪犯宣泄心理压力、暴露心理创伤、消除心理阴影提供了有效条件。不可否认,我们的心理矫治工作仍处在起步阶段,甚至对心理矫治的作用仍有许多争论。加强心理学的学习,加强对罪犯心理的科学分析,发挥心理矫治在教育改造中的作用,是监管改造从“安全模式”向“质量模式”转变的必然要求。三,灌输循环论理念,强化罪犯对改造良性循环的认知要让罪犯形成改造良性循环的稳定认知结构,在监狱这个特殊的环境下,必须要民警带着明确意识、明确目的向罪犯灌输循环论理念。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硬件条件,发挥主观能动性,将软件与硬件结合起来,宣传灌输循环论的理念。为了让罪犯形成稳定的循环论理念,我们可以时时讲、事事讲,大会讲、小会传,要结合监狱的各种制度,结合对罪犯的奖惩,让罪犯明白道理、体会这种理念。只有通过言传身教,日常点点滴滴的教育灌输,才能达到让罪犯形成改造良性循环认知,自觉的践行良性循环,自觉的避开恶性循环。人是复杂的社会动物,改造人是一项更为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我们的工作充满了变数,在不平静的表面下还涌动着股股为我们所控和所未控的暗流。发挥监狱的功能、完成党和国家交给我们的任务,需要我们每一位民警无私的奉献。改造人是一项神圣的事业,为了国家的富强、社会的安定,这条战线上的无数前辈、无数正在战斗的战士、无数后来者,都在前赴后继的战斗着。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时间流逝,这首童年或者说是爷爷爸爸的时代里就有的歌,现在唱起来如此的熟悉而陌生。 警察这个概念只是书本上得到的一种名词,男孩子长大好多都想当警察,帮助他人维护生命财产安全,保卫祖国,穿着制服走在天安门广场上挥舞,是梦想还是什么?当时光飞逝,一幕幕触目惊心的时间摆在面前时候,真的不理解警察的意义了,我迷茫了。 我认为心中的好警察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对百姓造福,维护百姓利益的,但是社会中却恰恰相反,我不清楚警察到底是为了什么,还是只是字典中的某种解释,他们的责任在哪里? 现在是二十一世纪,应该有二十一世纪的警察标准,可是现实中和我心目中的形象却完全扭曲。 对于好多个案例分析来看,警察对我来说越来越飘渺,越来越看不清楚他们到底在为谁服务,到底是做什么的,到底在这个社会中充当什么角色? 一起又一起的犯罪团伙逃之夭夭,一次又一次的盗窃杀人案件不了了之,这是为什么呢?真的很迷茫。 手机钱包被偷已经是正常现像,报警只是对案件的例行公事,写下过程而已,盗窃团伙好似跟警察联姻u过,为什么都不抓呢,作案手法和长相都能清楚描述出来,作案地点都没有变过,为什么不行动呢,N起犯罪不同的受害人同一个作案团伙,为什么不去控制,难道说警察只是一种摆设? 我是李刚的儿子,这句话网络已经传遍,警察这个行业好似变成当官的一种走狗,不清楚在做什么,海关贪污偷税漏税,地方警察欺压贫民,当官的不好惹,警察也不敢惹。 百姓传言,警察就是用正当手段窃取他人利益的流氓,我觉得这话对现实的警察来说还挺贴切。 真不清楚我心目中的警察和现实的警察到底合适能够统一和谐,真的有点迷茫。 但是人还是得在这个社会的团体中活着,无论怎么做活着就是幸福。对于我来说,心目中的警察永远都在心中,是个永恒的称号!

警察法学论文题目

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文明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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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权期待权与抵押权冲突的适用规则2.不动产买受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3.不动产事实物权4.让与担保的制度思考5.论流质契约的相对禁止6.商铺租赁权担保的体系定位与法律效力7.融资租赁(或售后回租)中租赁物之善意取得8.民法典编纂视角下动产担保物权对抗规则之重构9.论夫妻财产的潜在共有10.夫妻之间给予不动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及救济11.夫妻财产制契约的效力与不动产物权变动12.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的规则适用(本回答来源于学术堂)

所谓群体性突发事件,就是指突然发生的,由多人参与,以满足某种需要为目的,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滥施暴力等手段,扰乱、破坏或直接威胁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应予立即处置的群体性事件。以下是今天我就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全文如下:

一、从一个典型案例谈起

(一)案例

2008年6月28日,贵州省瓮安县发生的“6、28”群体性事件,原本就是一起普通的少女溺水死亡事件,因为公安机关的死亡鉴定结果得不到家属认可,加之被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演变为公然向党和政府挑衅的对当地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打砸抢烧的严重群体性事件。造成县委大楼被烧毁,县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被抢走办公电脑数十台,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损失。如今,该事件已平息,相关责任人也依法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反思 瓮安“6、28”群体性事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公安机关在处置过程中处置方式的欠妥当,也是致使谣言越来越多,最终被一些黑恶势力利用,一发而不可收拾,酿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引发案情发展的原因分析

上述案例中由于未能尽快将信息公开,充分满足民众的知情权,致使民间关于“当地政府部门纵容包庇、销毁证据”等流言才能够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恶意传播之下迅速升温,从而点燃本就失去理性的情绪。但凡流言,都是见光死的。决策过程、执行过程的不透明引发的谣言必然导致胡乱的揣测和极度的不信任,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沟通机制,不仅加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难度,更容易引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本来对于公民的非正常死亡案件,老百姓最担心的就是恃强凌弱、草菅人命。因此,公安机关在处置此类案件时,不能一律以保密为名对民众封锁消息。尽管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并没有告知受害人家属进展情况及解释相关误解的义务,但从社会稳定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角度看,这种及时诚恳的沟通会打消老百姓的疑虑和担心,消除不安定因素的隐患。社会的负面情绪会及时得到释放,揣测会及时得到合理解释,流言也会不攻自破。

另外,贵州“瓮安事件”中,民众质疑当地警方与事件有内在关联,警方未能及时做出回应,也没有让相关人员回避,而进一步加深了民众的质疑情绪。公安机关在事件的处置中,程序上既要合法,也要合情、合理,用程序正义避免民众的质疑,从而增强处置结果的正当性和权威性。对于引发民众质疑的鉴定程序这一关键环节,是否允许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对鉴定过程进行现场见证,是否能够尊重受害人家属的要求“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诉求,则将直接决定鉴定结果的可接受度。“瓮安事件”发生后,对死者的尸体进行了第三次鉴定,同时也允许家人在场、部分群众现场见证,如果这一事后的鉴定处理方式能够提前一些也许谣言也就不攻自破,这一恶性群体性事件也就不会发生了。

这个事件的发生,究其原因本文认为有两点:一是有关部门在事件萌发阶段,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甚至不适当地采取压服的强硬手段,把小事变成大事。二是政府和公安机关在事件发生后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假若对事情有足够的敏感度,收集相关信息,把事情解决在萌芽状态,决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后果。同时每逢事件发生,当地政府往往一个强烈的惯性倾向,就是立即封锁消息,不许消息外传,这样也会引起当地群众的强烈反感,从而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

纵观整个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如果我们能够在工作中时时把握住民法、民生、民权这条线,也许这种带有偶发因素的群体性事件就会减少许多。

总之,群体性事件作为公共安全危机之一,从社会学角度说是一种社会秩序维护;从法学的角度说是一种权益保障;从行政学的角度说是一种国家职能。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评论道:“安全是市民社会的最高社会概念,是警察的概念;按照这个概念,整个社会的存在都只是为了保证它的每个成员人身、权利和财产不受侵犯。”

二、从上述案例看公安机关依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问题分析        上述案例中,贵州瓮安县民众围攻县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群体性事件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对于所收集的情报信息,大部分公安机关的情报部门并没有综合整理,分析群体性事件的性质、特征、规模等,不能为公安机关和党政部门做出有效的决策和制定行动计划提供可靠依据。有效的情报信息对公安机关的工作有很大的指导意义,主要表现在:能够有效判断群体性事件的性质,详细了解所发生的事件到底是政治性群体性事件还是非政拍性群体性事件;能够评估事件的危害,了解现场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交通堵塞、秩序混乱等直接危害,引起国内外社会舆论在公众中产生消极影响等间接危害;能够推测事件的发展趋势,分析预测事件可能出现的情况;此外,还能提供具体的对策方案,为决策部门处置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保障。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群体性事件处置的突发性、紧迫性,公安机关执法也往往呈现出执法权力范围的扩张性、权力行使的自决性、处置 措施 的不断性等特点。

从总体上看,到目前为止,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中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维护社会稳定、化解消除矛盾的工作机制。少数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性,没有研究其发生的内在原因,对于群众反映的社会问题摸不关心,缺乏了解,或者说有的虽然对问题有一定的了解,但是重视程度不够,能拖延就拖延,能回避就回避,不愿或者不敢面对群众做工作,从而导致矛盾激化,错过了化解矛盾的最佳时机。也有的党委政府或者相关部门,一旦发现群体性事件就不分事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把公安机关推到最前面,强行下令公安机关抓人,这样做的后果是不但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反而增加群众的对立情绪,造成矛盾的激化,使事情的解决朝着恶化的方向发展。有的责任主体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对于群众的要求当面答应,事后变卦;还有的平时不重视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发生了事情才想起了解决问题的办法,给群众造成“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觉,导致集体上访成为相当一部分人解决问题的主要 方法 。

(一)立法缺失

法律是公安机关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指南针,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才能更好的对这些事件进行明确而公正的处理。可有可无,模棱两可的处理只能最终是对群众不利。当前,我国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导致公安机关在处理有些群体性事件时缺乏法律依据,有的表现为使用警械、武器或采取强制性措施时,有的表现为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主体资格方面。《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规定》规定:公安机关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坚持理性、规范、适时、有效的处置,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工作目标,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和水平。

但这一规定对主要任务的规定比较宽泛,在很多情况下需要上级部门的授权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且对公安机关处理不当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是笼统的规定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实践中不易操作,很难把握标准,具体的责任也不好落实。基层公安机关在具体的处置工作中经常处于两难境地,导致对群体性事件处理不当。

(二)预警机制不完善

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不完善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表现的最明显:首先预警工作没有形成权责一致分工明确的良好局面,信息来源 渠道 依然比较单一,覆盖面过于狭隘,信息的准确度不够,时效性、全面性、真实性都达不到防控标准,重点事件和重点人群的掌控工作还存盲区;其次,在目前的机构设置中,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机构没有独立出来,公安机关处于实战的主导地位,但是公安机关过分依赖行政协调,使防范和处置工作,形成了条块分割不清、层次架构不明的松散局面,而且设备资源,信息资源,指挥资源,都不能形成“高效、连贯、科学”的具有专业性的统一指挥和咨询系统,也建立不起“全社会共建,多部门联动”的职责明确的运行机制,一旦群体性事件发生,只能被动出击、疲于应对;第三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没有真正形成,各部门和各单位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职能作用,工作衔接、权责分担等方面没有一整套完善的运行机制,不能够实现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另外对一些群体在特定时间、特定地域反映其合理诉求的请愿活动,没有真正按照《游行示威法》的要求,进行批准和引导,使得一些合法途径手段,无法起到减压阀的作用。

(三)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方法不得力

1.处置手段简单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手段过于单一粗陋,主要是表现在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往往不区分情况,统一按照一个模式处理。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事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必须以最迅捷的方式对这些事件做出反应,“息事宁人”,履行职责。但是快速平息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律的范围内。有些公安机关在处置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时,出于种种“考虑”,没有秉公处置,引发民众对公权力不信任,导致社会怨气积聚,某些突发事件成为“导火索”,最终引发冲突。

公安机关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调处纠纷、专项整治治安等警务行动不当,不但无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反而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有的地方公安机关不当干预事件,或干预时机错误,或处置手段不利,不但不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反而使矛盾转化形成新的冲突,引发事件升级;有的地方公安机关则以消极态度应对群体性事件,退为应付上行下不达,片面强调群体性事件涉及的矛盾与公安机关没有关系,对事件现场治安态势的变化视而不见,不主动实施其职责内的干预和控制,事态因此得以蔓延和发展,规模越来越大。此两种处置方式都会导致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被动。

有的警员平时缺乏应急事件的处置的理论培训,缺乏事件处理的“现场感”,只是领命行事,一旦赶赴现场却面临着无从下手的多重困境:一是到达现场前任务不明,只能以“随大流”的态度,盲目参照其他人的做法;二是缺乏妥善处置现场警情的 经验 ,不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迅速作出正确反应,很多警员不知道针对事件现场群众作出的过激行为,例如推操、指骂、打架、破坏车辆和设备等违法行为,是应该依法及时制止、查处,现场抓捕并扣留违法犯罪嫌疑人,还是应该先设法取证,等到事态平息后再去处理。论文格式而这些现场情况的处理不能够采取如同一般治安事件的简单模式,只能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如果警员把握不了现场处置的尺度,只是按操作程序上报情况,被动等待指令,就形成了事实上的“不作为”、或者“不当作为”:三是因为平时缺乏对事件处置的实战演练,警员缺乏对有效处置事件所必需具备的技能和战法,接到上级指令后,不知用什么战术、什么手段去实现上级意图,实践中贻误战机,处置不力。

2.协作能力不强

一些公安机关在处置现场的各联动单位,不能实现联动,既不知道如何取得其他处置单位警员的行动支持,也不会适时回应其他处置单位及其人员发出的协助请求。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往往会集中本地区甚至是周边地区多单位警力,并根据现场情况或是分小组合成作战或是分区域分散作战,警队单位及其人员之间多处于相互陌生的关系状态,由于缺乏合作默契,协同支持配合很少,难以形成整体合力。所以在一些事件个案的处置现场彼此之间,不能及时得到有力的警务支持与协助,形成了周边其他小组的警员观望,个别受到闹事者攻击的警员或小组孤军奋战的散乱状态。这种散乱的处置情形容易助长闹事者的哄闹气焰,削弱警队在处置现场的威慑气势,不利于事件的平息。

当然,出现事件现场警力充足,却大多处于被动待命状态,不能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相应处置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群体性事件的突发性与通信技术不足,一些单位接令赶往群体性事件现场后,对在事件处置中的工作任务、目的、权限和警力调度区域、协同单位等不清楚。

(四)在处理的过程中信息的严重滞后与信息的不当处理近几年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越来越具有组织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加上反映的问题往往具有一定合理性,容易引起人们的同情,所以公安机关对于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越来越难,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的民众对群体性事件缺乏规律性的认识,对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原因缺乏敏感性,从来不积极主动地了解当地的不安定因素,相当一部分公安机关并没有建立起灵敏高效的情报信息网络,导致情报收集和控制工作不完善。

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无法做到速报(群体性事件随时发生随时报送)、续报(及时将群体性事件发展事态、现场处置情况等上报有关部门)和专报(对插手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分子、幕后操纵指挥者、聚众打砸抢烧的违法犯罪分子,在打击后专案专报)。公安机关缺少一个权威、统一、高效的情报机构来负责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的管理,造成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的多头管理而造成情报延误或渠道不畅。此外,公安机关并没有有效地控制信息传播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或采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说明事件真相,解释政府己经和即将采取的措施等。

三、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

(一)加强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立法工作

群体性事件有着深刻而复杂的社会背景,涉及众多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关乎整个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而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一旦把握不好很有可能侵犯公民利益,甚至引起社会秩序混乱。目前,对群体性事件工作处置的法律法规有:《人民警察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但是以上规定还不够完善,过于原则,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范围、处置主体、处置的工作原则、组织领导、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善后工作等规定不够明确,“禁止性、义务性规定多,授权性、可行性条款少,还未形成一个从权利的设置、组成到行使、保护、规范的完整的法律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导致因法律规定不明确而发生的侵犯公民权利的情况。因此,我国应加快对群体性事件有关问题的立法工作。

(二)完善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1.进行信息预报

健全分析研判制度:

一是防患于未然,及时综合、分析由国保、治安、技侦、网监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和行动性的情报信息,超前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二是为防范与处置赢得时间和空间,开展危机风险判断,分析各种危机的规律和特点,综合设计应对策略;

三是进行网上分析和比对,为预防和处置危机提供支持,并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公安机关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和己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及处置情况,在及时 报告 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同时,还报送上级公安机关。

建立数据库:

一是以境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激进教派等情况,和国内高危群体、极端分子相关情况,作为人的方面的数据基础;

二是以剧毒、核生化、爆炸等高危物品、的分布、储藏情况作为物的方面的数据基础;

三是要全面掌握,政治敏感期、节假日,气象、地质骤变期等高危时间数据,作为时间方面的数据基础;四是空间方面,本地的党政机关、标志性建筑、公共场所,易于地质变化的地段、河流等要害部位。

组建完备的信息网络系统,一是信息要准确和及时;二是信息要左右相联、公秘结合、上下相通;三是要建立人机相结合的信息平台,形成人联络,机联网的互动状态。要保障决策的有效实施和指挥有力,需要做到:党委、政府、公安、安全、气象、军分区等重点单位实施联网;政情、敌情、社情、民情进行综合收集研判: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重点时期实施监控。广泛收集重点时期的各种信息,争取时间上和空间上的超前性。对发现的不管是大问题还是小纠纷,都应该公正、合法的处理,特别是一些小问题要做到事前的及时处置,预防事件的扩大化。同时,发挥电台、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正面作用,设立具有信任感和亲和力的新闻发言人及专家评论员,及时向公众发布危机事态、处置情况和公众应尽的社会责任,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发布“交通管制”、“局部地区戒严”公告。严厉打击制造虚假信息,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应急处置环境。

2.制订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指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预案的科学合理离不开对群众性事件的深入分析和调查,以及 总结 归纳经验教训。针对群体性事件可能发生的具体设施、场所和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为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与环境损失,预测事故发生后的态势和多种情形,组织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和培训人员,制定行动的步骤和纲领,以及控制事故发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预先做出的科学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对群体性事件这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该重点建设如下子系统: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程序;后期处置体系等。

“911”事件后,许多国家建立了用绿、蓝、黄、橙、红5种颜色代表的5种危险等级,根据恐怖威胁情报向国民发布预警信息,我国也应建立预警等级制度。对危险的群体和个人、对危险的事、对危险的时间、对危险的空间和不良天候,根据情报信息及时预警,向公众发出预警信息,力争在防范和先期应对上收到双赢的效果。

三、提高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使得公安机关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不足的缺点暴漏了出来,因此,提高处置群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必将是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艰巨而又刻不容缓的任务。笔者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如何提高公安机关处置群体事件的能力进行探讨:

1.加强特警队伍建设

公安机关担当着维护社会秩序的重任,其训练强度和方法也是不同于一般的训练。一方面,公安机关应当把平时的训练工作制度化,这样不仅可以形成一套有效的针对群体性事件处理的制度,而且还可以更好的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应当加强特警队伍建设,组建一支政治过硬、训练有术的队伍,这一点可以借鉴土耳其的经验。目前有33个省份建立了快反警队,没有组建快反警队的省份发生社会事件时由邻省已组建的派员干预,避免了其他警员因未受过专门培训而干预失当、激化矛盾。快反警队人员主要来自警察学校,警察局新招收的警察首先要满足快反警队的需要,剩余部分才分配到其他警种,警员年龄不超过35岁,警官年龄不超过45岁,警员最长服役期3年,骨干服役期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6年。这些做法,较好地解决了队伍更新问题,使快反警队能够长期保持旺盛的战斗力。

2.及时化解矛盾

多数群体性事件的起因很小,但由于反应迟缓,使事态升级为“事件”,形成“小的事件—下级忽视—小事升级一一下级失控—触动上级—快速解决—事态平息”怪圈,暴露出处置能力不强的弱点。

应当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中产生的社会矛盾,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本着积极预防、全力控制、依法处置的原则,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按照既定方案,快速反应,动员组织优势警力,整体联动,协同作战,采取果断措施,运用综合手段,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迅速有效地控制、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努力为本地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3.提高执法者素质

依法行政能否顺利推进,执法者的素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要求做到:

(1)促进执法者思想政治水平的提高,树立“权为民所用、得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观念,深入思考“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问题,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解决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提高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做到依法管理国家政治、经济、 文化 和社会事务,维护和树立法律权威;

(2)完善执法者的入门考试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为公安队伍素质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

(3)加强对执法者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者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通过制度约束,建立学习型队伍,使执法者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以执政为民为宗旨,注意维护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益;

(4)从优待警,在财政支出许可的情况下合理提高警察待遇,提高其生活水平,要关注警察职业的心理健康,建设公安民警活动中心,多开展 体育运动 和体质能力训练,进行压力疏导,提高职业素质,加大对警察执法的经费支持,更新装备,并尽量保证他们工作中的人身安全。让警察无后顾之忧,公正无私地投入工作。

(四)建立正当、合法的公民利益损害的救济机制        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中,各级公安机关往往会采取相应的现场管制措施、强制措施,必要时还可能使用警械和武器。如《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中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发布命令或通告,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聚众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责令聚集的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使用必要的驱逐性或制服性警械强行驱散,但要尽量避免伤亡,对经强行驱散仍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等等。 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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