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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探讨

发布时间:2016-05-15 10:02

  前一段时间,关于“三鹿奶粉”的报道,铺天盖地,从中央到地方,从媒体到坊间,大家都在议论纷纷,谈“三聚氰胺”色变,唯恐避之不及,刚开始的是三鹿婴幼儿奶粉一家,紧接着随着事件的逐步深入,国内的其它乳制品企业的巨头如伊利、蒙牛、雅士利等一些知名品牌,纷纷检出“三聚氰胺”来,一时间舆论哗然。其实,这只是目前正在关注的一起‘三聚氰胺”事件,而在早几年食品行业出现的南京冠生园“陈陷月饼”事件,影响全国的“苏丹红”事件,安徽阜阳的“毒奶粉”事件,浙江金华的“毒火腿”事件,……,仅是一个食品行业几乎每年都会被挖掘出一个影响全国的质量安全事件。其实其他行业也会有一些让全国震惊的问题频频现于报端,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山西的黑砖窑事件,以及最近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等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信息传递的迅捷和社会公开程度的提升,人们越来越发现,很多社会企业为过分的追求企业自身利润的最大化,视法律和道德于不顾,惟利是图,欺骗公众的善良,践踏百姓的信任,忘却了一个企业应遵循的伦理道德和肩负着的社会责任。


  一系列的事件,使得公众对社会企业失去了原有的信任,于是开始质疑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到底底线在哪里,而更多的媒体纷纷呼吁应尽早的加强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教育和督导。然而,到底什么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又有那些?各方却莫衷一是。笔者以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一个企业生存在社会中,在实现自身的发展和利润同时,所必须遵守社会赋予企业在法律和伦理道德方面的责任。这里责任遵循的主体包含两个部分:一是企业作为生产经营的主体所要遵循的社会责任,二是企业内部各个阶层成员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在实际的生产经营中这两个主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二者是密不可分的,企业违背了社会责任的原因必然是企业把内部各阶层中人的道德责任的丧失,同样,如果企业各阶层有人漠视了道德责任的存在,那么企业必然会造成某些社会责任的缺失。


  实际上,社会对一个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要求是多方面的,它既包含了法律层面的东西,更包含了社会伦理道德方面的要求,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企业应当公平的对待供应商和竞争者。公平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待供应商应一视同仁,不能厚此薄彼,不应区别对待,在竞争中不能违背社会伦理道德,不能进行不正当竞争,“三鹿事件”已经充分表明,三鹿企业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千方百计地压低供应商的价格,另一方面又要求供应原料奶的氮白质含量符合国家标准,从而造成了部分奶农和奶站不惜以掺入三聚氰胺为提升蛋白质的含量为代价从中赚取利润,其结果只能是身败名裂,咎由自取。


  第二,企业自己的产品要对消费者负道德责任。如果不是三鹿企业过分的追求自身产品的价格优势,而不顾消费者的切身利益,那么也不会将三聚氰胺添加到鲜奶里,固然这里面有奶农和不法分子的违法操作,但是,当市场上出现有关信息的反馈时,三鹿企业并没有对自己的产品负起应有的道德责任,而是企图想把事情掩盖下去,其结果却是适得其反。同样,作为其他的奶制品企业如伊利、蒙牛等,也存在对自己产品把关不严,对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没有足够重视,一旦产品被检测出了三聚氰胺的成分,其销售量迅速下滑,品牌价值遭受损失,企业在这个事件中也得到了应有的市场惩罚。


  第三,企业要对自己的行动对一般公众或社会负道德责任。社会上存在的一些造纸厂、化工厂、有色金属冶炼厂所排放出来的废水、废气污染了周边的环境,给周围的群众造成了巨大的身体损害和经济损失的事件频频见于报端。这样的行为,势必会造成社会公众的不满,从而破坏整个社会主义和谐建设的发展。实际上,最近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问题,其最初的发展缘由也是华尔街的一些投资行,没有对一般公众和社会负起道德责任。他们向一些不具备长期、稳定偿还能力的购房者进行次级按揭贷款,同时又将这一部分次级债打包,按照超过正常水平的杠杆机制再投放到市场上,市场又将他们转嫁到一般的投资者身上,在没有政府监管的情形下,靠着企业的自律和市场的运作机制将这些带有高风险并伴随着高收益的债券、基金在市场上被疯炒。一旦美国的房市出现疲软,一系列的问题就显现出来,由于国际金融市场上,彼此间的关联交易极大,从而导致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侵蚀到各个国家的经济实体,而这些问题,其归根结底是由于当初的华尔街的投行们没有承担起社会责任,对公众的利益和社会道德藐视,一味的追求企业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造成的。自酿的苦酒,终宄以自身深陷囫囵,以危及世界的悲剧收场。


                                张福玲

                        (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江苏徐州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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