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条例》下农村体育文化建设研究
【摘要】 通过文献资料法和逻辑分析法对我国农村体育文化建设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全民健身条例》下农村体育文化建设和发展的相关策略。
【关键词】 《全民健身条例》、农村、体育文化、建设
一、研究背景
《全民健身条例》强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协调发展。”由此可见,农村体育文化建设对于《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显得尤为重要,加强农村体育文化建设是确保《全民健身条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另外,农村体育文化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清醒认识我国农村体育文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各种问题,探讨农村体育文化建设的对策,无疑具有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农村体育文化建设的现状分析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农村经济和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使得农村体育文化已见雏形,但还不完善。有组织的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较少,参加的人次也少,体育经费依然严重不足, 制约了农村体育文化的发展,体育场地、设施相对较少,还无法满足众多农民对体育活动和体育锻炼的需求。
1、农村体育文化服务和经济投入明显落后于城市
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从国家执行的财政分配体制来看,在城市社区建设资金方面给予很大的优惠,这促进了城市体育的发展,而对农村地区体育文化事业的投入却十分有限,不平衡的资金投入,造成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体育场地分布极不平衡。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表明,我国体育场地在农村地区仅占8.18%,这已成为制约广大农村村落体育事业发展的障碍。由于城市体育设施由国家拨款投资,而农村则由县、乡(镇)财政负责,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城乡居民享有体育资源的不平等、不均衡。城市居民可享用许多公益性体育场地设施,而居住于广大农村的农民获得的福利性体育服务则远远落后于城市,市民与农民享受的体育服务也就不平等,城市和农村体育文化之间的差距还十分明显。
2、农村基层组织的体育职能明显淡化
我国县乡机构改革,给基层体育职能部门带来很大冲击,在很多地方,乡镇体育部门被撤销或合并,致使基层政府体育职能严重弱化。农村乡镇机构在“精简机构、压缩人员、节约开支、解决财政人员供养问题”的过程中,以前乡镇文体中心不复存在,只设立文化服务中心,属于社会服务性组织。再具体到村社,由于村庄合并,干部精简,村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的工作人员减少,身兼数职,监管体育的职能就明显淡化。
3、农民体育意识和健康观念明显落后
体育意识是一个人是否积极参与体育活动的重要原因。然而,由于农村生产力落后,我国农民体育意识尚不成熟,农民对体育的理解和认识仅在运动场上竞争表层的意识中,缺少自觉投身和参与的意识。在传统道德和价值观的影响下,各自从不同角度看待体育现象,以各种不同的意识形态解释体育现象。他们认为:一年四季、春耕夏管、秋收冬藏、体力劳动量较大,使得我们有着健康的体魄,劳动就是体育运动。“劳动可以替代体育”,“劳动即是体育”的思想在农村根深蒂固。这种思想已经成为阻碍农村体育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因素之一。
三、农村体育文化建设策略分析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对农村体育文化建设具有丰富的指导意义。
1、增强农民的体育价值观念
农村人口的体育价值观念已经成为制约农村体育文化发展的关键因素。生产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物质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基本前提。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发展生产,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农业生产者个体的体质和健康状况,将直接影响着生产率和收入水平。因此在新形势下他们会逐渐认识到体育对自身健康和农业生产的积极作用,增强体育意识,促进农村体育和生产发展的协调一致。
2、多渠道融资改善农村体育物质文化建设状况
首先国家农村资金的投入,将真正着眼于惠农,要重点用到村上去,去支持和农民息息相关的、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活条件的小项目,让农民直接得到实惠,在村里因地制宜地建设各类小型体育运动场地。
另外,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资金投入还远远不能保证农村体育文化的全面发展,所以结合我国的国情,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和自筹资金也是改善农村体育物质文化的必由之路。
3、完善农村体育文化建设的民主管理制度
民主管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目标,随着农村体育的发展以及《全民健身条例》的颁布实施,农民体育作为提高全民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纳入政府议事日程,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从制度上保证体育工作的落实。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实施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乡镇和村委会的组织实施作用,调动和激发农民参与和建设的积极性和热情,把农村体育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尽快建立和健全相关的法规体系,推动农村体育工作向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普及化的方向良性发展。为了保证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的正常开展,基层乡镇和行政村应当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努力建立健全农民体育协会组织,并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乡镇要有领导干部分管体育工作,村委会也要有村干部专人负责本村的体育工作,村级文体活动中心要配备兼职社会体育指导员。各级农民体育协会要牢牢把握时代进步的特征,紧密团结和依靠广大农村体育工作者和农民体育积极分子,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全民健身条例》为指导,推动农村体育文化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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