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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与农村信用合作的分析

发布时间:2015-07-16 11:59

  关键词:新型 农村金融 信用合作
  论文摘要: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机构,在解决“三农”问题上有其特有的优势,健康优良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对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农民奔入小康生活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农村金融承担着我国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新时期大力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重任。然而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又是关系国民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主要问题。下文中,将对新型农村金融体系与农村信用合作进行详细分析。 
   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现状 
   目前我国金融体系的构建还不够完善,金融机构的功能不健全,金融体系的服务不能解决“三农”经济发展和农村建设出现的体制问题。 
   1.小城镇建设融资不畅:据调查以小额信用贷款为主的金融政策难以满足农村发展的需求,按照我国现有的金融政策,3万元以下的农户,有小额心痛贷款项目,50万元以上的有工商企业担保贷款项目,3-50万元的信贷支持就缺乏了,这是融资不畅的一个表现。3万元以下的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项目,50万以上的有工商企业担保贷款项目,这样一来3-50万元的信贷支持就缺乏了。 
   2.金融需求范围广:首先是资金的问题,由于我国农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大部分,所以需要金融的资金总量也大,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拥有的资金远远不能满足“三农”建设的需要;其次是金融支持的客户少,由于我国农村地区分布的比较散,每个客户需要的支持金额少,但客户却多,所以应该加大金融支持者的分布;每个客户需要的支持金融少,所以应该加大金融支持者在农村的分布;最后是资金的需要急,农民播种时买农具和农药,不能延误时间,需要大量资金亟需补助,解决实际问题就需要及时的给予资金。 
   3.农村金融工作复杂:农村的金融针对的是农民,大多数农民文化知识水平低,对贷款的各个规定理解的不够充分,办理时对业务流程也不能快速的熟悉,这就需要工作人员更细微的服务。农民贷款借资额度小而且频繁,大大影响了工作的效率。由于自然条件的不可控制性,农民经常遭受其危害影响了经济收入,不能及时的还贷,又加大了银行的工作量和工作的难度。 
   二、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举措 
   1.推出抵抗自然灾害的政策,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我国各个地区的农民在耕种时节遭受自然灾害机极其严重,秋冬春三季会连续出现干旱少雨的重大旱情,此时农民银行应该适量的下发紧急通知,实地监测灾害地区和春耕的工作动态,国家提倡金融机构将大部分资金投入到支持春耕抗旱,粮食生产和农田水利建设,同时农村信用社应该与国家水利部相关部门以及相关金融机构相联和,深入研究开发对大型水利设备的融资租赁业务,大力发展水利项目工程收益权抵押贷款等多种形式融资。 
   2.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贷款,加大县域信贷资金投入:农村信用社要以农民的利益为出发点,所以要解决当地农民的贷款资金问题,减少贷款去大银行的的难度。 
   3.创新机构的服务模式:据有关部门的调查,目前我国的创新产品种类多,其中经过实践带来效益最好的包括: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信贷+保险”产品、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2010年7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由此可见创新服务模式是国家越来越关注的课程,各个银行应该引起警惕,要全面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 
   4.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大金融对“三农”发展的信贷投入:我国的政策工具很多,比如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来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的支持方式,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以及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政策等方式、加大对“三农”信贷的投入。 
   5.改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在2009年,人民银行出台《关于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在这几年的实践过程中,此项政策的出台对农村的金融机构的发展起到了建设性的作用,所以以后还要加强基础设施,更好更快的建立完善的金融机构。 
   三、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1.金融主体业务单一:从我国目前的可以放贷的品种看,贷款的主要对象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及抵押贷款等,可是一些贫困的地区的乡镇依然保留着传统的存贷业务,新型的比如像,保险,基金,咨询等很少,这不能满足现代农民的需要,所以应该投入更多的具有新时代创新的业务服务。 
   2.农户企业贷款流程繁琐: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农民企业也由原来的小型逐渐转化为中大型企业,小的贷款额度满足不了产业的经营,而且贷款的审批越来越严格,阻碍了一大批有前景、效益高的中型企业。 

 3.法律意识宣传不到位:大部分农民的文化水平低,社会诚信意识不强,导致农业贷款难以收回的现象逐渐增多,有些不法分子只管借钱,却不肯还钱,这是法律意识不强的表现。杜绝此恶劣现象的产生必须加强对农民法律认识的宣传,让农民了解到拖欠还款应受到公安机关的制裁。 
   4、金融支农力量薄弱:我国乡镇的主要银行是邮政储蓄和农村信用社,中国的“四大银行”并未参与到农村的金融建设,这使信用社的资金有限,不能帮助更多需要贷款的农民放贷,而且邮政储蓄一直以“谨慎信贷”为经营思路,进一步造成农村经济主体融资的艰难。 
   四、新型农村金融体系构建与农村信用社发展战略 
   最近几年国家政府大力支持农村金融体系的创新策略,比如重庆和山东地区成立了农村土地交易中心,尝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山林全等“固化的物权”转变为“活化的资本”,这都是新型政策的体现,是我国建设新型农村的好榜样。以下是几点切实的方案。 
   1.深入研究修改相关法律:任何法律的制定都有时代意义,现如今我国对于金融体系农村信用社的一些有关规定已经没有意义,必须修改相关的政策,比如改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木承包权不能抵押的现状。深化农村产权制度等配套改革,加快农村的金融发展。大部分农民进城创业时,没有资金,在城里贷款十分的繁琐,建议我国承认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所有权的确权领证,提倡固有资金合理流转。 
   2.建立“信用担保中心”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信用担保”的建立可有效的切实为农民服务,农民可以通过该中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担保中心可以直接调查农民实有资产,落实农民是否具有还款的能力,并催还欠款,这也可以节省银行的资源。 
   3.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银行在农民无法还贷时,可以将农民的农村房屋及土地当做抵押物抵押给银行,交易中心将国有资产变成“现金”。农民可以在自己的乡镇创业,也可以带着现金去城里创业。 
   4.制定农村发展整体规划,加快构建农村金融体系:农信社至始至终要坚持支农主力军的地位和作用,保持县级法人地位,要深入研究金融机构整体表现的问题,对银行化改革要结合实际,并慎重和稳妥的制定相关的解决方案。加大政策的实施力度,严格按照“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完善相关有缺陷的制度。 
   5.明确金融机构为“三农”服务的义务:开办建设“三农”贷款和农村的基础设施信贷业务,帮助贫困地区的发展,是提升金融服务,实现社会效益的经济最大化措施,把“三农”作为业务经营的第一要务,结合农民需要的优惠政策,不断的调整信贷结构,放宽贷款的政策,对农村的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结 
   建立新型农村体系对于积极发展农村合作金融起到主导的作用,农村金融和“三农的发展”密不可分,必须深刻认识和研究农民实际贷款的需要,积极应对和解决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对于金融机构服务的迫切需要,结合实际存在的问题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完善我国新型农村的金融整体结构。 
   参考文献: 
   [1]余利民.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思考[J].北方经贸,2009(5). 
   王国荣.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J].金融与经济,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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