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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楷发表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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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楷发表的论文

论文总数约400余篇1.《新刑法与并合主义》中国社会科学 2000.12.《行政刑法辨析》中国社会科学1995.3.94-1173.《Criminal Responsibility》Social Science in China 1995.1.101-1114.《论刑事责任》中国社会科学 1993.2.143-1555.《新刑法与法益侵害说》法学研究 2000.16.《“客观的超过要素”概念之提倡》法学研究1997.37.《新刑法与客观主义》法学研究1997.6.93-1058.《犯罪概念探讨》法学研究1989.3.44-489.《关于类推的几个问题》法学研究1987.2.46-5110.《教唆犯罪不是共犯人中的独立种类》法学研究1986.3.42-4411.《我国刑法没有规定结合犯》法学研究1984.3.17-1912.《论以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性质》中国法学 1999.613.《关于增设背信罪的探讨》中国法学1997.1.67-7314.《论受贿罪的客观要件》中国法学1995.1.74-8215.《关于共犯人分类刑事立法的再思考》中国法学1993.1.96-10416.《罚金刑若干问题的再思考》中国法学1991.4.98-10517.《中国刑法の未遂理论》东京都立大学法学会杂志32卷1号,405-421,199118.《西德刑事法律的变迁》法学译丛1989.5.40-4519.《论修改刑法应妥善处理的几个问题》中外法学1997.1.65-7120.《如何认定窝赃、销赃罪中的“明知”》法学评论1997.221.《论淫秽物品的认定》法学评论1995.1.72-7622.《外国短期自由刑简论》法学评论1991.2.81-8323.《对刑法第170条的修改意见》法学评论1989.5.55-5724.《浅论强奸罪的主体》法学评论1988.5.58-6125.《英国刑法中共犯的几个问题》法学评论1986.4.70-7326.《行为结构与犯罪构成体系》法商研究1998.227.《正确处理粗疏与细密的关系 力求制定明确与协调的刑法》法商研究1997.1.12-1728.《论绑架勒赎罪》法商研究1996.1.14-1929.《论刑法的谦抑性》法商研究1995.430.《论刑法分则中作为构成要件的“情节严重”》法商研究1995.1.14-1931.《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回扣》法商研究1994.3.1-632.《犯罪预备中的“为了犯罪”》法学杂志1998.1.7-833.《简论共同犯罪的立法完善》政治与法律1997.1.11-1234.《英美刑法中关于法律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法学家1996.335.《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中的故意》法学家1994.2.87-9136.《德日刑法中的过失》法律学习与研究(法学家)1992.4.88-9237.《简评共犯的竞合》法律学习与研究1991.2.62-6438.《论疏忽大意的过失》法律学习与研究1989.1.47-5239.《论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法律科学1992.2.40-4240.《论虚假广告的刑事责任》法学1994.10.26-2941.《刑事政策的调整》法学1993.6.16-1742.《对“能人”犯罪从轻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法学1992.7.22-2443.《简论非法持有毒品罪》法学1991.6.31-3344.《论原因自由行为》河北法学1991.545.《刑事责任能力的若干问题》中南政法学院学报(法商研究)1994.1.55-5846.《浅论毛泽东关于对罪犯实行“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3增刊,12-1647.《德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3.1.58-6348.《监督过失探讨》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2.3.1-549.《商品经济与经济犯罪》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4.52-5650.《对刑法分则第八章的修改意见》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3.53-5951.《论犯罪的动机》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1.61-6552.《再探犯罪未遂的特征》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9.4.70-7753.《试论介于罪与非罪之间的行为》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9.2.12-1554.《论受贿罪的主客观要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8.2.30-3455.《论犯罪构成要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7.4.40-4556.《刑法第140条“销售金额”的展开》清华法律评论第2辑,177-197.199957.《危险犯初探》清华法律评论第1辑,118-142.199858.《大陆法系国家的因果关系理论》刑法论丛第2卷,270-296.199959.《论不作为的杀人罪》刑事法评论第3卷,256-277.199960.《刍议刑法面前人人平等》中国刑事法杂志1999.1.9-14 1.《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一版) 独著 法律出版社 1999《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二版) 独著 法律出版社 2004《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三版) 独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32.《外国刑法纲要》(第一版) 清华大学出版社 1999《外国刑法纲要》(第二版)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73.《未遂犯论》 独著 法律出版社 19974.《市场经济下的经济犯罪与对策》独著 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55.《刑法的基础观念》 独著,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5.76.《刑事责任论》 独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57.《犯罪论原理》 独著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1.108.《行政刑法概论》 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1.39.《刑法学》(第一版) 法律出版社 1999.7《刑法学》(第二版) 法律出版社 2003.7《刑法学》(第三版) 法律出版社 2007.8《刑法学》(第四版) 法律出版社 2011.710.《法益初论》,独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5. 《法益初论》(2003修订版) 独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511.《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1《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2.《日本刑法典》 独译 法律出版社1998.913.《罪与金融罪研究》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14.《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5月版15.《刑法学》(第五版) 与曲新久、陈兴良、王平、张凌、李芳晓合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9月16.《刑事疑案探究》 主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217.《刑事疑案演习》(一、二)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9、201018.《刑法学教程》(第二、三版) 独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201019.《刑法的私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4 [01]程序上的刑民关系[02]从生活中发现法[03]渎职罪中“徇私”、“舞弊”的性质与认定[04]法治、罪刑法定与刑事判例法[05]犯罪构成理论的课题[06]非常时期的刑法机能[07]论刑法的表述顺序与行为结构[08]商业贿赂、回扣及相关条款的法律性质[09]实体上的刑民关系[10]英美刑法中关于法律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11]置贿赂者于囚徒困境

试析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竞合

张明楷发表过的论文

论文总数约400余篇1.《新刑法与并合主义》中国社会科学 2000.12.《行政刑法辨析》中国社会科学1995.3.94-1173.《Criminal Responsibility》Social Science in China 1995.1.101-1114.《论刑事责任》中国社会科学 1993.2.143-1555.《新刑法与法益侵害说》法学研究 2000.16.《“客观的超过要素”概念之提倡》法学研究1997.37.《新刑法与客观主义》法学研究1997.6.93-1058.《犯罪概念探讨》法学研究1989.3.44-489.《关于类推的几个问题》法学研究1987.2.46-5110.《教唆犯罪不是共犯人中的独立种类》法学研究1986.3.42-4411.《我国刑法没有规定结合犯》法学研究1984.3.17-1912.《论以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性质》中国法学 1999.613.《关于增设背信罪的探讨》中国法学1997.1.67-7314.《论受贿罪的客观要件》中国法学1995.1.74-8215.《关于共犯人分类刑事立法的再思考》中国法学1993.1.96-10416.《罚金刑若干问题的再思考》中国法学1991.4.98-10517.《中国刑法の未遂理论》东京都立大学法学会杂志32卷1号,405-421,199118.《西德刑事法律的变迁》法学译丛1989.5.40-4519.《论修改刑法应妥善处理的几个问题》中外法学1997.1.65-7120.《如何认定窝赃、销赃罪中的“明知”》法学评论1997.221.《论淫秽物品的认定》法学评论1995.1.72-7622.《外国短期自由刑简论》法学评论1991.2.81-8323.《对刑法第170条的修改意见》法学评论1989.5.55-5724.《浅论强奸罪的主体》法学评论1988.5.58-6125.《英国刑法中共犯的几个问题》法学评论1986.4.70-7326.《行为结构与犯罪构成体系》法商研究1998.227.《正确处理粗疏与细密的关系 力求制定明确与协调的刑法》法商研究1997.1.12-1728.《论绑架勒赎罪》法商研究1996.1.14-1929.《论刑法的谦抑性》法商研究1995.430.《论刑法分则中作为构成要件的“情节严重”》法商研究1995.1.14-1931.《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回扣》法商研究1994.3.1-632.《犯罪预备中的“为了犯罪”》法学杂志1998.1.7-833.《简论共同犯罪的立法完善》政治与法律1997.1.11-1234.《英美刑法中关于法律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法学家1996.335.《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中的故意》法学家1994.2.87-9136.《德日刑法中的过失》法律学习与研究(法学家)1992.4.88-9237.《简评共犯的竞合》法律学习与研究1991.2.62-6438.《论疏忽大意的过失》法律学习与研究1989.1.47-5239.《论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法律科学1992.2.40-4240.《论虚假广告的刑事责任》法学1994.10.26-2941.《刑事政策的调整》法学1993.6.16-1742.《对“能人”犯罪从轻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法学1992.7.22-2443.《简论非法持有毒品罪》法学1991.6.31-3344.《论原因自由行为》河北法学1991.545.《刑事责任能力的若干问题》中南政法学院学报(法商研究)1994.1.55-5846.《浅论毛泽东关于对罪犯实行“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3增刊,12-1647.《德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3.1.58-6348.《监督过失探讨》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2.3.1-549.《商品经济与经济犯罪》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4.52-5650.《对刑法分则第八章的修改意见》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3.53-5951.《论犯罪的动机》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1.61-6552.《再探犯罪未遂的特征》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9.4.70-7753.《试论介于罪与非罪之间的行为》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9.2.12-1554.《论受贿罪的主客观要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8.2.30-3455.《论犯罪构成要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7.4.40-4556.《刑法第140条“销售金额”的展开》清华法律评论第2辑,177-197.199957.《危险犯初探》清华法律评论第1辑,118-142.199858.《大陆法系国家的因果关系理论》刑法论丛第2卷,270-296.199959.《论不作为的杀人罪》刑事法评论第3卷,256-277.199960.《刍议刑法面前人人平等》中国刑事法杂志1999.1.9-14 1.《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一版) 独著 法律出版社 1999《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二版) 独著 法律出版社 2004《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三版) 独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32.《外国刑法纲要》(第一版) 清华大学出版社 1999《外国刑法纲要》(第二版)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73.《未遂犯论》 独著 法律出版社 19974.《市场经济下的经济犯罪与对策》独著 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55.《刑法的基础观念》 独著,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5.76.《刑事责任论》 独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57.《犯罪论原理》 独著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1.108.《行政刑法概论》 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1.39.《刑法学》(第一版) 法律出版社 1999.7《刑法学》(第二版) 法律出版社 2003.7《刑法学》(第三版) 法律出版社 2007.8《刑法学》(第四版) 法律出版社 2011.710.《法益初论》,独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5. 《法益初论》(2003修订版) 独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511.《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1《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2.《日本刑法典》 独译 法律出版社1998.913.《罪与金融罪研究》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14.《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5月版15.《刑法学》(第五版) 与曲新久、陈兴良、王平、张凌、李芳晓合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9月16.《刑事疑案探究》 主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217.《刑事疑案演习》(一、二)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9、201018.《刑法学教程》(第二、三版) 独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201019.《刑法的私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4 [01]程序上的刑民关系[02]从生活中发现法[03]渎职罪中“徇私”、“舞弊”的性质与认定[04]法治、罪刑法定与刑事判例法[05]犯罪构成理论的课题[06]非常时期的刑法机能[07]论刑法的表述顺序与行为结构[08]商业贿赂、回扣及相关条款的法律性质[09]实体上的刑民关系[10]英美刑法中关于法律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11]置贿赂者于囚徒困境

参考文献:① 袁定波:《修正刑法解决对虚假诉讼制裁问题》,《法制日报》2009年5月9日。② 魏新璋等:《对虚假诉讼有关问题的调查与思考》,《法律适用》2009年第1期。③ 王博:《论虚假诉讼与程序法规制》,《法制与社会》2008年第10期。④ 王永亮等:《情节严重的诉讼欺诈行为能否认定为罪》,《中国审判》2008年第12期。⑤ 范跃红等:《浙江打击“虚假诉讼” 查办虚假诉讼案60件》,《检察日报》2009年2月19日。⑥ 余建华等:《虚假诉讼为还债机关算尽落法网》,《人民法院报》2009年4月21日。⑦ 吕霞:《移花接木转嫁债务》,《中国律师报》1999年1月11日。⑧ 杨玉秋:《虚假诉讼行为定性及其相关问题研究》,《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08年第7期。⑨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中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条。⑩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编《典型疑难案件评析》,中国检察出版社1999年版,第48页。{11} 王作富:《恶意诉讼侵财更符合敲诈勒索罪特征》,《检察日报》2003年2月10日。{12} 于改之:《诉讼行为的定性及相关问题探究》,《法商研究》2005年第4期。{13} 潘晓甫:《伪造民事证据是否构成犯罪》,《检察日报》2002年10月10日。{14} 徐清宇等:《当今我国司法权威的缺失反省及重塑思考》,《法律适用》2009年第4期。{15} 刘远等:《诉讼欺诈罪立法构想》,《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2年第2期。{16}{17} 柴春元:《诉讼打假:刑法手段不能缺位》,《检察日报》2009年5月17日。{18}{22} 张明楷:《论三角》,《法学研究》2004年第2期。{19} 《新加坡共和国刑法典》,柯良栋等译,群众出版社1996年版,第57页。{20} 《意大利刑法典》,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2页。{21} 《西班牙刑法典》,潘灯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4页。{23} 张明楷:《自己所有但由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构成罪》,《人民检察》2004年第10期。{24} [日]平野龙一:《刑法概论》,东京大学出版会1977年版,第217页。{25} 张明楷:《论妨害作证罪》,《人民检察》2007年第8期。 可以使用 NoteFirst 协助写论文,找文献。好使。

张明楷2021年发表论文

文/石墨杨(shimoyang11) 清华大学教授、刑法学家张明楷重磅新作,100个有趣又烧脑的案例,楷哥带你搞懂刑法学。法学教授、法律从业者、法学生以及各行各业的读者都在阅读。 《张明楷刑法讲义》一书中有100个高能案例,让整本书易读又好读。你是否觉得刑法学晦涩难懂?这本书提供了有趣又好读的解决方案。它将刑法学分成100多个小节,每节都以一个高能烧脑的案例作为先导,理论结合实际一一剖析与讲解。阅读中,你会发现原来刑法学是这么有意思的一门学科,既有思辨的乐趣,又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为什么不能为了救五个小孩而杀害一个小孩? 为什么母亲和女朋友同时掉进河里,应该先救母亲? 为什么 11 岁的人杀人、13 岁的人抢劫不用负刑事责任? 为什么会杀死正在行凶的犯罪分子,不成立正当防卫? 为什么参与共同犯罪后又退出的,仍然可能对既遂结果负责? 为什么偷走自己所有但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依然成立盗窃罪? 本书以100个具体且极具现实意义的问题为引,带你进入刑法学的领域。通过这本书,你会看到,刑法学不是一个智力游戏,而是肩负着沉甸甸的社会责任,它不仅关乎个体的命运,更关乎这个世界运行的法则;刑法学也不仅仅是一个学科,更是对正义的追求,是人类智慧的高峰,而学习刑法学就是在进行一场思维风暴。 法律的生命不仅在于逻辑,而且在于生活。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刑法规范和生活事实之间,用严谨的论证推理过程为正义寻求一个最优解。现在,不妨打开这本书,以此作为你用智慧寻求正义的起点。 辨析刑法中的细微难题,带你“烧脑”一把 你是否觉得判案很简单?对照法条来判就行?这本书告诉你,远不止如此。比如: ① 张三想杀李四,结果因为认错人而杀死了王五; ② 张三想杀李四,结果因为没瞄准而杀死了李四的狗; ③ 张三想杀李四,但在用铁锤暴力殴打李四的过程中,精神分裂症犯了; ④ 张三想杀李四,但没想到李四正准备杀害王五,张三的行为正好救了王五; 要知道,以上每种情况的结果都不一样,分别是:①故意杀人罪既遂;②故意杀人未遂;③因果关系错误,但因果关系偏离不大,依然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④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任何一个细微的变量,都会导致结果的不同。这本书带你深入其中的逻辑,来一场治理上的思维风暴。 这本书以得到APP课程为蓝本,新增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内容。作者张明楷对书稿进行了全面修订,且新增十余节内容。包括新增的富有护照职责人员性侵罪、高空抛物罪、袭警罪等,以及刑法司法领域的新问题,这本书都将带你一一探究。 张明楷,他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执教近 40 年,曾被司法部评为“部级优秀教师”。 他所著的《刑法学》教材共 1200 多页,近 200 万字,引领无数法学学子进入刑法这个学科。他是中国当代极具影响力的刑法学家,出版个人专著 20 余部,发表学术论文 400 余篇。 刘晗,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如此评价张明楷老师,“在学校里,张老师讲课春风化雨,总能把烧脑的刑法知识深入浅出地传授给学生,是清华学生当之无愧的“良师益友”,是学生口中“我们的楷哥”。他不仅是我在清华大学的同事,更是我非常敬仰的前辈。毫不夸张地说,他是中国刑法学界“大神”级别的人物。即便是在法律圈子里,跟着他学刑法,也是一件极为难的事。” 这本书适合哪些人读呢? 没学过法律,但对刑法感兴趣?来感受一下高能案例的冲击和刑法的思维方式;要准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系统学习这本书,能大大提高你对相关内容的掌握度;即将成为一名法学生?这本书就是极合适的刑法学入门书。已经是一名法学生?这本书看一遍,顶你花几倍时间去复习。职业是法官、检察官或律师等?将这本书当工具书,哪里有疑问看哪里。 墨杨世无双,赠君一枝梅!

论文总数约400余篇1.《新刑法与并合主义》中国社会科学 2000.12.《行政刑法辨析》中国社会科学1995.3.94-1173.《Criminal Responsibility》Social Science in China 1995.1.101-1114.《论刑事责任》中国社会科学 1993.2.143-1555.《新刑法与法益侵害说》法学研究 2000.16.《“客观的超过要素”概念之提倡》法学研究1997.37.《新刑法与客观主义》法学研究1997.6.93-1058.《犯罪概念探讨》法学研究1989.3.44-489.《关于类推的几个问题》法学研究1987.2.46-5110.《教唆犯罪不是共犯人中的独立种类》法学研究1986.3.42-4411.《我国刑法没有规定结合犯》法学研究1984.3.17-1912.《论以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性质》中国法学 1999.613.《关于增设背信罪的探讨》中国法学1997.1.67-7314.《论受贿罪的客观要件》中国法学1995.1.74-8215.《关于共犯人分类刑事立法的再思考》中国法学1993.1.96-10416.《罚金刑若干问题的再思考》中国法学1991.4.98-10517.《中国刑法の未遂理论》东京都立大学法学会杂志32卷1号,405-421,199118.《西德刑事法律的变迁》法学译丛1989.5.40-4519.《论修改刑法应妥善处理的几个问题》中外法学1997.1.65-7120.《如何认定窝赃、销赃罪中的“明知”》法学评论1997.221.《论淫秽物品的认定》法学评论1995.1.72-7622.《外国短期自由刑简论》法学评论1991.2.81-8323.《对刑法第170条的修改意见》法学评论1989.5.55-5724.《浅论强奸罪的主体》法学评论1988.5.58-6125.《英国刑法中共犯的几个问题》法学评论1986.4.70-7326.《行为结构与犯罪构成体系》法商研究1998.227.《正确处理粗疏与细密的关系 力求制定明确与协调的刑法》法商研究1997.1.12-1728.《论绑架勒赎罪》法商研究1996.1.14-1929.《论刑法的谦抑性》法商研究1995.430.《论刑法分则中作为构成要件的“情节严重”》法商研究1995.1.14-1931.《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回扣》法商研究1994.3.1-632.《犯罪预备中的“为了犯罪”》法学杂志1998.1.7-833.《简论共同犯罪的立法完善》政治与法律1997.1.11-1234.《英美刑法中关于法律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法学家1996.335.《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中的故意》法学家1994.2.87-9136.《德日刑法中的过失》法律学习与研究(法学家)1992.4.88-9237.《简评共犯的竞合》法律学习与研究1991.2.62-6438.《论疏忽大意的过失》法律学习与研究1989.1.47-5239.《论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法律科学1992.2.40-4240.《论虚假广告的刑事责任》法学1994.10.26-2941.《刑事政策的调整》法学1993.6.16-1742.《对“能人”犯罪从轻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法学1992.7.22-2443.《简论非法持有毒品罪》法学1991.6.31-3344.《论原因自由行为》河北法学1991.545.《刑事责任能力的若干问题》中南政法学院学报(法商研究)1994.1.55-5846.《浅论毛泽东关于对罪犯实行“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3增刊,12-1647.《德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3.1.58-6348.《监督过失探讨》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2.3.1-549.《商品经济与经济犯罪》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4.52-5650.《对刑法分则第八章的修改意见》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3.53-5951.《论犯罪的动机》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1.61-6552.《再探犯罪未遂的特征》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9.4.70-7753.《试论介于罪与非罪之间的行为》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9.2.12-1554.《论受贿罪的主客观要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8.2.30-3455.《论犯罪构成要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7.4.40-4556.《刑法第140条“销售金额”的展开》清华法律评论第2辑,177-197.199957.《危险犯初探》清华法律评论第1辑,118-142.199858.《大陆法系国家的因果关系理论》刑法论丛第2卷,270-296.199959.《论不作为的杀人罪》刑事法评论第3卷,256-277.199960.《刍议刑法面前人人平等》中国刑事法杂志1999.1.9-14 1.《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一版) 独著 法律出版社 1999《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二版) 独著 法律出版社 2004《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三版) 独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32.《外国刑法纲要》(第一版) 清华大学出版社 1999《外国刑法纲要》(第二版)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73.《未遂犯论》 独著 法律出版社 19974.《市场经济下的经济犯罪与对策》独著 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55.《刑法的基础观念》 独著,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5.76.《刑事责任论》 独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57.《犯罪论原理》 独著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1.108.《行政刑法概论》 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1.39.《刑法学》(第一版) 法律出版社 1999.7《刑法学》(第二版) 法律出版社 2003.7《刑法学》(第三版) 法律出版社 2007.8《刑法学》(第四版) 法律出版社 2011.710.《法益初论》,独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5. 《法益初论》(2003修订版) 独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511.《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1《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2.《日本刑法典》 独译 法律出版社1998.913.《罪与金融罪研究》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14.《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5月版15.《刑法学》(第五版) 与曲新久、陈兴良、王平、张凌、李芳晓合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9月16.《刑事疑案探究》 主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217.《刑事疑案演习》(一、二)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9、201018.《刑法学教程》(第二、三版) 独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201019.《刑法的私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4 [01]程序上的刑民关系[02]从生活中发现法[03]渎职罪中“徇私”、“舞弊”的性质与认定[04]法治、罪刑法定与刑事判例法[05]犯罪构成理论的课题[06]非常时期的刑法机能[07]论刑法的表述顺序与行为结构[08]商业贿赂、回扣及相关条款的法律性质[09]实体上的刑民关系[10]英美刑法中关于法律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11]置贿赂者于囚徒困境

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59年生,湖北仙桃人。兼任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曾为日本东京大学客员研究员,东京都立大学客员研究教授,德国波恩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出版个人专著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

张明楷近8年发表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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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考那个的

是自己过了法考。张明楷,男,1959年7月生,湖北仙桃人,刑法学家,日本东京大学客员研究员,东京都立大学客员研究教授,德国波恩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现任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业务咨询专家,

所授荣誉

论文与著作曾获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湖北省首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省级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

曾获司法部部级优秀教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第三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等称号;曾获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清华大学新百年教学成就奖等奖项。

张明楷教授主要从事刑法学领域的教学与研究。独著《犯罪论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刑事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刑法的基础观念》(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版)、《市场经济下的经济犯罪与对策》(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版)

高铭暄的关门弟子是谁:刑法学界主要分为两批(其他的小的派别不算),这两派的掌门人,一个是张明楷,一个是周光权。另外,中国政法大学知名的刑法学教授还有曲新久、阮齐林、罗翔、赵天红等。下面是对于两个掌门人的介绍1.张明楷,男,1959年7月生,湖北仙桃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原湖北财经学院(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同年攻读本校法学硕士学位,1985年留校任教,1989年到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研修,1995年任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员,1996年任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教授,曾任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1998年2月调入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多次获得各种社会奖励,多次被评为司法部优秀教师,被评为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02年被评为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其科研成果也曾获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等。2.周光权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曾为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2001年4月至2002年2月)。出版《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等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多篇论文。2002年获第七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3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三届“胡绳青年学术奖”。

张明山发表的论文

给你举个例子吧[1]钟英杰, 都晋燕, 张雪梅. CFD 在现代工业中的应用. 浙江工业大学学报, 2003, 31( 3) :286-289[2]宋军,张明山.认知心理学在人机界面中的应用.包装工程,2006 年 10 月,第 27 卷第五期.[3]李国美.人机工程学与汽车主动安全系统设计.汽车技术,2004 年,第1 期.[4]孙志军.我国汽车行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研究.天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5]杜正伟, 基于 CATIA V5 技术在汽车零部件开发中的应用[6] Santonchi D M. Automated sequencing and subassembly detection in assemblyplanning .Annals of the CIRP, 1992, 41(1) :1-4[7]日本自动汽车技术会 《汽车工程手册》2008[8]乐玉汉.轿车车身设计.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1-8.[9]占建云,郑晋军.汽车车身总布置设计工具初探.天津汽车[10]江健,张文明.人机工程学在车辆安全性设计中的应用.拖拉机与农用运输车,2008 年 4月[11]SAEJ1100《SURFACE VEHICLE RECOMMENDED PRACTICE》2005-09

工程是科学和数学的某种应用,应用数学和自然科学概念、原理、实验技术等,探求新的工作原理和 方法 。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工程类中级职称论文 范文 ,希望你们喜欢。工程类中级职称论文范文篇一:《试谈生物工程专业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我国生物工程专业正式设立于1998年,它包含了原来的生物化工、微生物制药、生物化学工程、发酵工程等4个专业。自设立以来,发展迅速,全国办学点数从1997年的57个发展到2010年的284个,招生人数从1997年的约2250人达到2010年的30多万人,培养了大量的专业人才。随着科技发展,生物工程产业对从业人员的实验技能、工程问题解决能力和实践 经验 都提出更高层的要求,形成了高素质人才稀缺的局面。本文重点探讨目前生物工程专业的现状,分五个部分详细分析面临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专业改革的合理方案。 一、课程设置 多数生物工程专业是由原来分属于化工、轻工、医药等学科的生物化工、发酵工程、微生物制药等专业调整而来,部分是在师范、农林及其他综合性院校的生物学、生物技术专业的基础上成立的,各高校生物工程专业的教学背景和专业方向上存在较大差异,在学科定位、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等方面大相径庭,各有偏颇。如师范、农林及其他理科院校和部分综合性大学,背景偏理,工科基础薄弱,多存在重理轻工现象:专业课程如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遗传学等课程所占课时比例较大,工程类课程如生化反应工程、分离工程、生物工程设备等课程所占课时较少。而工科院校专业课程设置则相反,偏重于生化反应工程、生化分离工程等工科课程的教学,不重视生物学基础,大纲很少涉及细胞生物学等理论基础内容。这些致使各高校生物工程专业在课程体系上普遍存在上下游技术结合不够紧密、学研产环节薄弱甚至脱节的情况,影响了生物工程专业教学目标的实现和结合型人才的培养。 再有,现行课程体系中,基础类课程占据学生课程学习的3/4以上,致使专业课程的时间和空间严重受限,与人才培养的多元化目标背道而驰。此外,随着科技进步产生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学科越分越细,内容庞杂,与此同时,新一轮的教改进一步缩减了理论教学课时,尤其专业课程学时,从而导致学科的新思想、新成果难以及时进入课堂,知识更新速度慢。 因此,迫切需要整改课程体系,切实推进课程建设的改革,全面分析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实践部分,统一规划授课内容,通过每周的教师例会,将各课程体系中重复的环节适当删减,在保证学生知识体系完整的基础上,使课堂内容精简有致。 二、教材建设 许多学校都对教材选用严格管理,主干课程全部选用 教育 部“十一五”规划教材或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在教学过程中,存在下列问题①教材编写面面俱到:各教材为了强调它的理论性和系统性,知识点覆盖面不断加宽,例如生物化学教材从原来的十七个大章节增加到现在的四十大章节,内容增加一倍多,教师把握教材的难度明显加大。②知识点重复与漏洞现象并存:专业课程知识分割过细,没有从课程体系整体考虑,例如“氧化磷酸化与形成”这个知识点在主干专业课程中有七门课的任课教师都讲授、“代谢调控”有七门课重复讲授;而“包涵体”“热源”“蛋白质的修饰”等重要概念,却鲜有课程涉及。③工程实践类教材奇缺:如生物工厂设计,全国出版的教材只有“发酵工厂工艺设计”(1992年出版)和“生物工程设计概论”(原为发酵工厂工艺设计概论,1995年出版),内容陈旧,不能反映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科技发展的趋势。 针对这种现象,高校在教材选择和授课内容上需要适应学科的发展动态,在教学大纲的编写环节明确学科教学内容,全面梳理专业知识点,并在此基础上编写适合专业特色的教材体系,避免教材间的过多重复,提升教学质量。 三、观念影响下的实践教学 受传统教育观念影响,我国各级教育历来重理论、轻实践。而工科的显著特点就在于其有很强的工程性、技术性、实践性,其忽视实践教学的后果会严重制约人才素质。欧美发达国家不但在工科本专科教育阶段有充分的实践教学环节,而且在这之后还必须接受几乎全部为实践技能训练的继续工程教育。而我国的生物工程专业普遍存在实践教学内容不足、执行困难的问题。 切实改变观念,提升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深刻理解实践教学对工程类学科的重要意义,在教学设置中增加实践教学的比例,是解决现有问题的必经之路。 四、实践 教学方法 和手段 实践教学方法和手段落后,也是影响实践教学质量的主要问题。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传统教学模式中,涉及的实验多为演示性、验证性实验,学生的参与性、创新性得不到体现。二是教育经费的紧张与逐年扩大招生的现实矛盾使高校本科实验室硬件建设落实困难,教育手段、教学方式难以突破革新。 我院的专业实验安排为专业理论课程的附属部分, 实践中发现有几点明显不足:①实验时间短而分散;②实验内容及容量受到局限;③综合实践性差。实验多安排为一周两次,每次3~4学时,连贯性差,只能开设一些验证性或 经验性实验,无法实施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严重影响了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改革实践教学模式和手段,增加综合性,设计类实验,不仅提高了学生们的动手能力,对其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的培养也不无裨益。另外,积极利用多媒体教学对学生感观的强烈刺激,录制实验步骤,形象演示,并增加学术 报告 丰富教学内容,都能够以新颖的方式提升教学质量。 五、校外 实习基地建设 受市场 经济的影响,很多企业担心学生短期的实践会影响到有序的正常生产,影响经济收益,拒接学生实习,校外实习走马观花,变成了“参观式”学习,学生无法接触一线生产,没有亲自动手实践机会,专业技能得不到训练。 另外,教师自 身的实践水平也是左右实践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就生物工程专业来说,由于近年博士招生规模同比扩大,大量刚刚离开校门的年轻博士纷纷走上讲台,他们的成长背景决定了其在专业小领域具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但对学生多方面知识的渴求往往显得力不从心,指导学生动手能力训练时难免底气不足,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 针对上述问题,一方面需要重视实习基地建设,设置学校自己的校内中试规模基地,另外,对师资队伍尤其是新进教员进行及时的实践培训也是提升实践教学水平的必要 措施 。 结语 综上,我们将继续研究分析国内外生物工程技术 发展的趋势,加强素质 教育,为全国生物技术领域的快速发展提供广泛的智力支持。 工程类中级职称论文范文篇二:《应用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讨》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材料、能源和信息已被公认为科技发展的三大支柱。作为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材料的发展水平已成为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主要标志之一。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作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下的分支学科,在过去20年的时间里得到了飞速发展。高分子材料应用的日趋普及,使得社会对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的人才需求日益迫切。培养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能以理论指导实践、应用于实践,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的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技术人才是十分重要的责任。为了满足这一需求,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应实施“强化基础,注重应用,突出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提高学生的科研创新应用能力。 一、社会发展急需工程应用型人才 人才培养模式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培养什么样的人。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高分子化纤生产国,化纤工业正在实现由“数量型”向“技术型”的战略转变,使化纤主要常规品种具备国际竞争能力,在一些重要高新技术纤维品种上取得产业化成果。 目前,我国高分子化纤材料工业随着数量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大正由数量型向效益型转变,行业发展的速度远远高于化纤人才的培养速度。据调研统计,化纤企业的专业人才数量不到职工总数的5%,有的甚至不到1%,存在专业人才严重匮乏的现象。同时还发现,由于化纤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不断出现,企业原有的专业人才不能完全跟上行业的发展,急需更新人才。 二、应用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原则 1.更新教学理念,明确培养目标。 面向未来的教学改革需要前瞻性的教学理念和现代化的教学思想。这些教学理念包括从重视知识传授向重视能力培养转变;从封闭式的学校教育模式向开放型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教育模式转变;从标准化培养模式向个性化培养模式转变;从维持性学习向创新性学习转变[1,2]。 应用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以市场需求和就业为导向,以课程建设为核心,以实践教学为重点,培养在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能在高分子材料的合成、改性和成型加工等领域从事科技开发、工艺设计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及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高级技术人才,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2.重视能力培养,实施素质教育。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可以通过选修课、专题讲座、 社会实践 ,以及在专业教育中融入人文精神、工程环境背景等多种形式,从而加强对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文化 素质、业务素质、身心素质和获取知识、运用知识、创新知识的能力等方面的培养。 3.强化基础训练,拓宽专业口径。 强化基础、拓宽专业口径是培养学生适应能力的有效途径。强化基础,一是在基础理论和技能上进行面上拓宽,加强要求,使学生对基础知识掌握更牢固,知识结构更加合理;二是将专业基础课拓宽到新的专业目录的专业口径,为新专业的各个专业方向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拓宽专业口径,不是将专业课程的名称加以改变,而是将专业主干课程认真整合,构建新的专业课程体系。 4.优化课程体系,整合课程内容。 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是实现培养目标最直接的体现,是形成人才知识结构和能力的主要因素,是提高人才培养素质的核心,也是教学改革的重点[3]。要进行课程重组,减少课程内容重复,做好课程之间的衔接,逐步深入;建立大工程观念下的新型课程体系,重视各相关学科知识内容的融合、渗透和时间安排上的协调,做到课程综合化、系统化。 二、应用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途径 1.实施“平台式”教学。 本着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要主动适应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要面向基层、面向生产第一线的原则,在加强通识教育的基础上,强调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强化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的培养。新的教学模式设置了三个教学平台,即理论教学平台、实践教学平台、第二课堂素质教育平台,以达到学生适应社会、适应行业和充分发展个性空间的目的。 “理论教学平台”包括学科基础课程、专业知识能力课程、专业能力拓展课程,初步形成学院、学科、专业、职业兴趣四级理论课程体系;“实践教学平台”包括学科基础实验教学和模拟仿真企业生产的工程实践教学两部分;“第二课堂素质教育平台”则包括学院公共选修课、课外素质教育及社会实践三部分,作为第一课堂的补充和延伸,拓展学生个性发展的空间[4]。 2.以实践教学改革为重点,提升学生工程实践能力。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有着不同于其他学科的显著特点,它是在大量的科学实验和工程实践基础上发现并 总结 出的一般规律,运用科学分析方法探索这一规律内在的作用机理,采用数学、物理、化学理论与模型计算归纳形成理论体系,并在理论指导下,将科学研究应用于生产实践,使理论体系进一步得以检验并逐步完善,经过实践→理论→再实践的循序渐进过程向前发展的学科。在该领域的科学研究中,实验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主要手段,每一理论、发明的诞生都是在实验中孕育、培养出来的。针对上述学科特点,专业教研组在制定本科教学培养计划时,要有意识地加强实践教学环节课时比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高分子专业教学实践分为认识实习、专业基础实验教学、专业实验、生产实习、课程设计、 毕业 实习和毕业教学环节等实践教学部分。在专业基础实验教学中要积极有效地开展研究型、设计综合型实验教学,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开放实验室科研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科研能力[5]。 在毕业教学环节实践中结合教师科研项目,选择学科前沿或与企业合作开发的课题进行毕业论文选题,结合工厂实际进行毕业设计,可使学生获得良好的科研能力培养,有效地促进学生动手能力,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今后从事本专业研究与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3.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 在教学改革上,注重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相结合,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模式。此举不仅能为企业发展量身定做工程实际应用型人才,而且能够提前将学生“预售”出去。同时,企业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订单式”培养学生提供奖学金、贫困助学金等费用,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求学、就业等问题。 4.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创新能力。 要强化学生的操作技能,培养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学生在社会大环境中的竞争能力,关键是建立与企业同步发展的规范的实训环境。要充分利用区域与学科优势,加强产学研联合,设立产学研联合体实验室,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社会实践场所,保障实习、实践教学效果,培养学生的工程应用能力[6]。实习基地可以完成学生的认识实习和生产实习任务和多项工艺实验。学生通过这些实践环节能加深对书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同时也了解了本行业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这对于学生踏入工作岗位和继续深造都是大有裨益的。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为适应素质教育的教学改革需要,办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建设,教师的知识更新与自身素质的提高是非常重要的。只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因此学校需要不断引进高水平科技人才,提高本专业教师队伍的科研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同时,还要注重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定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教授对新进教师进行“传、帮、带”教学指导,使新进教师的授课水平快速提高,从而有效地将行业发展动态与理论授课相结合,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拓宽学生的专业知识面。 三、结语 高分子材料的发展极其迅速,每年都会有许多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而教育教学改革随着社会的发展也是永无止境的。如何加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生的工程应用能力的培养,提高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是21世纪高等教育面临的挑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但是,如果一味追求应用而忽略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所培养出来的人才就不是社会需要的高级人才。所以在重视应用的同时,还要注意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即提倡一种“强化基础,注重应用,突出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才能够适应当代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参考文献: [1]龚春丽,文胜,郑根稳,汪连生,颜永斌.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J].孝感学院学报,2008,28,(6):109-111. [2]高炜斌,枝苗,自瑛.高职教育中高分子材料加工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析[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6,23,(12):69-70. [3]申长雨,关绍康,张锐.加强课程建设培养创新人才——“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课程建设随想[J].中国大学教学,2008,(3):52-54. [4]陈立贵,袁新强,李雷权,王忠,付蕾.构建符合学校定位的高分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研究[J].科技教育,2009,(22):161-162. [5]刘仿军,国平,喻湘华,曾小平,周爱军.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J].武汉工程大学学报,2009,31,(6):88-91. 工程类中级职称论文范文篇三:《试谈材料工程测试技术》 摘要:材料工程测试技术针对材料工程的检测技术。针对工程材料进行科学有效的检测,是保证工程材料符合建设要求的前提。 文章 主要对检测的概念和一般方法,以及相关方面的最新发展状况进行分析。 关键词:材料工程;测试技术;新发展 1材料工程的测试技术 材料工程测试技术针对材料工程的检测技术,其任务是:一方面对成品或半成品进行检测和测量,另一方面有效的检查、监督和控制某个生产过程,或者运动对象,保证这些环节都处于最佳状况,以便能够全程掌控反映这种最佳状况的各种数据。因此,相关技术和测试人员就需要随时对这些参数的大小和变化情况,进行定性检查或定量测量。为了适应科技进步和生产发展,材料工程需要不断的更新和发展,不断研制出性能优异的新型材料。实践表明,制备新型材料的需要有严格的生产工艺,同时要提高某种材料原有性能,也会对加工工艺有较高的要求,而要满足这些要求,就需要自动控制技术来保证。而自动控制技术的开展,需要在求出相关参数的基础上,经处理后送人控制装置,然后再实施自动控制。 2测量误差和提高准确度的方法 ①测量误差概述。被测对象某参数的量值之真实大小(真值)xo是客观存在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测量结果可能会存在一定的误差。为了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将误差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同时尽可能的用数学办法估算出大小。同时也掌握测量误差出现的规律,尽量减少误差的产生。 ②误差产生的原因。测量方法方面:测量方法的不完善、不合理,定义的不严密,以及结果表达式不当,导致测量结果无法得到反映等因素所引起的误差统称方法误差;测量设备方面:测量所使用的仪器、仪表、量具及附件不准确都可能引起误差;环境方面:在测量中,由于实际环境条件与规定的条件各不相同,可能会引起的误差;测量人员方面:在测量时由于人员的分辨能力、反应速度、感觉器官、情绪变化、工作责任心、操作经验、心理的固有习惯等存在差异,这就可能引起相应的认为误差。 3提高测量准确度的方法 要想很好的提高测量准确度,就必须要尽可能的减小误差。提高准确度,需要根据具体的产生误差的原因进行分析,在科学的测量原理的指导下,通过优良的仪器设备,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才能实现。从实际的测量工作来看,在现有的条件下,通过对测量方法、校正手段以及数据处理这些环节,来提高准确度具有更有效更积极的意义。主要的方法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掌握产生误差的规律,并通过专业的理论分析,从测量方法的调整着手,完成测量的校正,或者在实验数据的指导下,找出应修正的量值大小。其次,因为缓变误差有不平稳、随机过程的特点,当前要对此问题进行解决,往往是通过不断校正,且校正周期尽量短一些的办法来解决。再次,坏值是指带有粗差的测量数据,在测试过程中一旦发现就要马上剔除,因此,掌握发现坏值的方法至关重要。最后,随机误差,针对随机误差,我们一般是通过掌握统计规律来减小误差量,减少随机误差的影响,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下文将主要分析利用统计规律估算随机误差、减小和剔除粗差的方法。 3.1随机误差的估算 尽管通过正确有效的处理测量仪表的间隙和摩擦以及外界噪声干扰,可很好的减小产生随机误差的影响,然而,从随机误差的特点看,其产生的原因是由众多微小因素共同造成的。所以,在测量时需要利用其出现的统计分布规律,结合所得出的测量结果,尽量把估算出的随机误差的范围缩小。在随机误差出现的概率分布上,测量人员必须有要对多数随机误差产生的独立因素有所理解。而误差出现的概率分布正好符合正态分布,那对一个不变的量作n次测量,其随机误差的概率密度函数P(δ)为: P()=·e- 3.2粗大误差的减小和剔除准则 含粗差的测量值是与事实不符的坏值,在实际的测量中必须要在主观上避免出现,也就是要避免测量的操作者出错,防止外界的各种重大干扰,同时要保证测量设备的完好。如果在测量中发现问题,应该马上剔除。在测量中判别坏值主要有两种方法,即物理判别法和统计判别法。 所谓的物理判别是指测量人员一旦发现在测量过程中,有读错、记录错、操作错等错误现象,或者发现不符合测量条件或环境突变的情况下,应该随时剔除,并重新进行测量取值。统计判别是在完成自动检测中待测量后,再通过统计办法来处理所取得的测量数据。如果是在无系差的测量情况下,产生随机误差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而且出现大误差的次数是很小的,所以我们可以制定出剔除准则,常材料工程测试技术用的有3σ。 4检测的一般方法 ①电测量和非电量电测量。由于电测量的参数差别很大,很难直接检出和测量,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采用非电量电测量技术进行测量的。也就是通过传感器把待测的非电参数转换成电参数,接着测出此电量,最后再按原转换的规律逆向找出待测非电量。传感器是指能按照一定的规律转换成可用输出信号的器件或装置。而敏感元件则是指传感器中能够直接感受,或者响应被测量输出与被测量成确定关系的其他量,如果这个量已是电量,那就会被称为转换元件。 ②主动检测和被动检测。主动检测是指为了检测,主动向被测对象施加能量,通过得到的反馈情况实现检测,这种检测类似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检测瓷瓶是否破裂,就敲击一下,提高其发出的声音来判断。当然,这里要指出的是主动检测会干扰对象的状态。而相对主动检测而言,被动检测不需要向对象施加能量。 ③接触检测和非接触检测。所谓的接触检测,就是让检测仪器和对象直接接触。这种直接检测的方式必然会对对象产生一定的干扰,甚至能够对测定的正确性产生较大的影响。在特殊情况下,如有高腐蚀、高辐射等情况时,对象是不便或不能直接接触被测对象的。所以,我们往往会采用非接触检测的方式,这种方法一般不会对对象的原来状态造成破坏,不过也会因为非接触,而造成侵入外界干扰的情况。 ④偏差法、平衡法和微差法、替代法。这些方法的共同特点是,在测量过程的被测量和单位量对比操作上,做出相应的变化,这样能够在原有仪表的作用下,提高测量准确度。偏差法是常规的测量方法。被测量的大小是由模拟的显示仪表指针偏转来反映的,其与家用电压表测电压相似,操作简单且快速,仪表的等级对准确度有决定性的作用。像天平称重那样,平衡法是通过不断地调节已知标准量的大小,使之与被测量平衡。如果指零仪表示零时,则表明此时达到平衡,这种情况下标准量大小就是被测量的大小。电位差计和平衡电桥均都是在此原理之下完成的。测量的高准确度,主要决定于示零仪表的灵敏度是否到位。微差法与平衡法很相似,不过这种方法可以有微小差值,不用把标准量调整到和被测量完全相等,可以用偏差法测出此差值,被测量大小就是此微差值和标准量之和,其准确度比直接用偏差法更高。替代法也是测量方法的一种,曹冲称象是最典型的例子,以石块替代大象,使船只吃水深度达到原承载大象时的深度,然后称出石头的总重量,即为大象体重。这种方法可以很好的解决直接称重存在困难的问题,其在检测中常常会被采用,比如辐射测温等。 5结语 材料工程测试技术是一项复杂工程,涉及了多个方面的内容。无论是测试的种类,还是测试的方法,都是多种多样的。测试人员只有对各种类型的测试技术有所了解,并结合工程的需要,才能更好的完成测试工作。 猜你喜欢: 1. 中级工程师职称论文 2. 测绘中级职称论文范文 3. 工程职称评定工作总结 4. 电气中级职称论文范文 5. 2017年中级职称论文格式要求

张明山(1913——1981.7.26)辽宁辽阳人。贫苦农民家庭出身。自16岁起,即到当时的鞍山机械厂当学徒。1931年以后,到日本人开办的鞍山制铁所、昭和制钢所、满洲制铁会社鞍山本厂第二压延工场第一小型工场做钳工,直至1945年8 月日本投降。1949年6月,回到鞍钢,随即在小型轧钢厂一车间任备品班班长。195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初,鞍钢开展生产劳动竞赛后为研制轧机“反围盘”自动喂钢装置,与两位老工人连续苦战三个寒暑,终于获得成功。经过安装和调试,小型轧钢机精轧系统的“反围盘”装置,于1952年9月14日,试轧出直径19毫米和25毫米的圆钢。从而结束小型轧钢厂27年用手工喂钢的历史,初步实现自动化喂钢。以小型轧钢厂张明山创造“反围盘”为契机,一场机械化、自动化运动随即在鞍钢开展起来。9月25日,鞍山市人民政府、鞍山市总工会和鞍钢联合发出《关于批准小型厂张明山同志为1952年的特等劳动模范的决定》。随即进京参加国庆观礼。同年末,《人民日报》以张明山研制“反围盘”及小型轧钢厂的技术革新运动为内容,发表题为“努力推动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工作》的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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