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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杂志发表论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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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杂志发表论文时间

问题一:发表论文时间 发表论文是有一个过程的,从审稿到发表到见刊最快的话也得一个月。好的期刊甚至好几个月大半年。具体的话还是看具体的期刊的,太快的话就要考虑真实性了。 现在发表的话,主流是两个方法:直接和期刊联系,也可以通过机构 去操作 想要通过中间机构投稿的 要注意下 平台的信息可信度 ,最好找那些有 淘宝第三方交易的 比较安全, 像就是这样的了哟哦 问题二:论文发表时间怎么看 引言又称前言,属于整篇论文的引论部分。其写作内容包括:研究的理由、目的、背景、前人的工作和知识空白,理论依据和实验基础,预期的结果及其在相关领域里的地位、作用和意义。 问题三:论文出刊时间是发表时间吗 投稿编辑部一般是3到6个月,有时候审核通过,排版的时间也不确定,核心稿量大,编辑任务重,找有实力的中介渠道 ,会快一些,例如像我这边速度上也是OK的 问题四:论文发表时间是指接受时间还是指出版时间 当然是指出版时间啦。像汉斯出版社一类的OA期刊,即使审核快,从投稿到发表的话,最少也要1个月,这还是加急了的。 问题五:论文出刊时间是指发表时间吗 不是 是指论文刊登发表时间 问题六:论文发表日期是收稿日期还是见刊日期 收稿日期:编辑部收到稿子的时间 发表日期:经修改定稿后杂志的发行时间 问题七:论文发表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普刊(省级国家级)一般安排周期是1到3个月,比如现在是3月,现在基本都是征收四月的稿件,本科学报的安排周期一般在2到4个月,现在大部分本科学报基本都是安排的六七月的版面。北大核心以上级别期刊的安排周期一般在6到8个月,审稿周期一个月。三月安排的话,基本上要十月十一月的版面了。更高端的一些期刊已经在征收13年版面了,如SCI EI等。 ――――中国期刊库 问题八:发表论文时间 预估大概时间为3-6个月,由于其他原因可能还会延后,国家级或省级普刊一般一周左右,其他级别的期刊审稿的时间一般是一个月为期限。 问题九:论文发表时间和出版时间 15分 表示没听过这两个。提醒一下,核心期刊不可能随便授权给别人的。因为核心期刊并不缺投稿。如果不是学校对期刊等级有要求的话,就不要发核心期刊了,因为发表核心期刊很难,审稿时间也特别长。我当初是在摆渡上输入“壹品优”再输入“刊”这个网站咨询的,你们也可以去交流下。 问题十:发表论文的周期是多少 你首先得写好论文吧,其次找个正规机构帮你代发,现在都这样的,有钱就能发,不过正常发表论文是有一个过程的,从审稿到发表到见刊最快的话也得一个月。好的期刊甚至好几个月大半年。具体的话还是看具体的期刊的,太快的话就要考虑真实性了。欣启论文不错,你可以咨询一下。

一般的省级、国家级论文审稿需要1~2天,出刊需要1~3个月。个别快的0.5个月,还有个别慢的需要4~7个月。质量水平高一些的期刊,还有一些大学学报,投稿的出刊需要6个月左右,快一些的3~4个月。科技核心期刊审稿需要1~3个月,出刊另需要6~10个月左右,总的算起来大约是1年~1年半。北核、南核审稿需要3~4个月,出刊另需6~15个月左右,跨度较大总的算起来1年~2年。SCI、EI等与北核南核周期相仿。综上所述,评职称发表论文一定要对各不同级别论文的发表周期做到心里有数,提前准备,以免时间上赶不及白白错过评审多等一年。尤其是核心论文,一定要提前。不少客户联系到我们,想三五个月内出刊,那真是太难了,这种急单子我们要么不接,要么提前跟客户说好发不成全额退款,但不担任何责任

曾听朋友说过这样一件事情,那些需要发表论文的作者,要么是1个月内发表,要么是一个半月内发表,还有的是要求1周内发表,半个月内发表的。这些作者的要求真的是让人哭笑不得,因为根本论文发表的周期根本就没有那么快。那么论文发表一般的周期是怎样的呢,小编在这里讲给大家听。

按照以往的情况来说,也就是三年前来说,一般发表论文的周期是在一到四个月之间,小编这里说的是正规的期刊,像万方,知网、维普收录的比较热门的期刊,一般能在3-4个月发表。但是今年期刊发表却有了改变,今年的普遍刊期发表周期是这样的,大概是2-6个月之间,你们看到这之间的差距了吗?再给大家详细介绍下,像上知网的教育类期刊,最早也是在你提交的4个月以后才可以进行发表,有的论文还会排到明年下半年。值得注意的是,这只是普通期刊的发表周期,而不是核心期刊,也不是学报。像经济类期刊的刊期是在两到五个月之间,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想要最快发表经济类期刊,也是需要在两个月后才能进行发表的,这还属于加急情况。医学类期刊的发表周期在4-6个月,医学期刊比其他期刊的发表周期都长,审稿更加的严格,但例如工程科技类期刊可以在1-3个月内可以进行发表,如果你要发表的期刊是工程科技类,那么你还有加急发表的机会,但其他的类别的期刊基本不太可能在2个月内就发表出来。

作者朋友们一定要了解清楚论文发表的一般周期,如果因为自己不了解这个周期而错过了论文发表的最佳时间,那就得不偿失了。今年发表论文不同往年,由于期刊数量较少,期刊的页吗也变少了,所以发表期刊的时间都比较紧张,比往年刊期靠后2-3个月。在这里给作者朋友们提醒,如果需要发表论文一定提前准备好。

评职称都是按刊物的刊期来算的,如果刊物是9月的刊,那就是9月的,哪怕是7月收的刊物。

严格意见上来讲,就没有发表时间这一说,都是出版时间,按《出版物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连续出版物是不允许提前出刊的,像这种9月的刊期,8月出版的,都是违法操作的,就是为了评职称提前拿到刊物而操作的。

按相关规定,连续出版物一般为当月或次月出版,一般来说,月刊为每月15日出版,旬刊为每月5、15、25日出版,半月刊为每月10日、20日出版。

概念

职称论文发表,顾名思义,就是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用于评定职称。“论文”是指精深而有系统的学术文章,是课题研究、问题讨论的表达形式。论文发表就是专门对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领域中某一问题,进行探讨、分析论证的文章发表在国家正式出版物上,由于利益驱使,市面上充斥着很多假刊,发表论文前一定要认真鉴别,避免上当。

中国保险杂志发表论文

国内保险期刊很少,并且只有《保险研究》和《保险职业学院学报》是核心(还只是北大核心而已 ,国内目前没有顶尖的保险刊物)。

保险类核心期刊有:

1、保险研究

是中国保险学会会刊,是我国目前向海内外公开发行的唯一一本保险理论刊物,是保险界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全国金融保险类核心期刊。自1980年创刊以来,《保险研究》为繁荣学术研究、创新保险理论和促进我国保险事业。

《保险研究》近期特别关注的研究方向:保险公司2013年度信息披露质量评估研究、保险经纪公司价值的理论分析、我国银行保险战略联盟模式选择与并购财富效应影响——基于AHP与Event study分析法的实证研究。

2、社会保障研究

《社会保障研究》面向高校、研究机构、人力资源与社保部门、卫生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工会、残联、老龄工作部门、慈善组织、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以及银行、基金、保险行业,关注社保基金、养老保险。

3、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主要刊登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财务、会计、济经管理、经济法等财经类理论研究和实践等方面的学术论文、课题研究成果、调研报告、会议综述等及有关国外财经方面的著文等。荣获2002年北京高等学校社科学报一等奖。

4、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的前身是《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开始更名为云南财经大学学报。《云南财经大学学报》是云南省重点高校云南财经大学主办的大型财经类学术理论期刊,主要刊载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学术水平的经济学科和管理类学术论文、述评和综述。

学报设立了宏观经济、企业管理、金融投资、金融保险、信息管理、财税与会计、统计与审计、区域经济、旅游经济、研究生园地、探索与思考、高教研究等栏目;经济研究、地方经济研究、高教研;究是学报的特色栏目。

5、金融研究

《金融研究》中国金融学会主办,北大核心期刊,综合影响因子:2.773。金融研究成为在中国金融理论研究和实践考察中占据重要地位,扎根金融改革和发展实践,引领学术前沿的理论性、政策性、实践性兼备的权威学术期刊。

《金融研究》主要反映金融市场动态及发展情况,宣传中国金融政策,介绍最新金融理论研究成果。读者对象为金融理论及政策研究人员、经济工作者及经济院校师生。

设有金融银行体制、方针政策及其阐述、银行制度与业务、金融商场、信贷与投资、保险理论、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金融银行理论等栏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金融研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险研究

中国保险杂志发表论文要求

中国医疗保险发稿步骤如下:1.作者请登陆我刊网站下载论文模板撰写稿件:www.zgylbx.com/→“在线投稿”→下载中心→写作规范及体例(论文模板)。2.我刊目前全部实行网络系统投稿。作者投稿请登陆:www.zgylbx.com/→“在线投稿”→“作者中心”,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投稿和查询。3.本刊自收到稿件起1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稿意见,外审专家因故未能及时发回审校意见者,时间可能适当延长;如逾期未收到稿件答复,可致电编辑部查询投稿事宜。4.收到文章录用通知后,作者不得随意要求撤稿和更改,如须撤稿或更改请致电编辑部。

09年已经过去了,那就先到保监会网站上找找吴定富主席对这一年的基本定调,看看主席对这一年是怎样评价的。然后找找他是怎么叙述这一年的保险的情况的,大概就可以定出一个框架来了。之后也可以自己把这四个表之间的相互关系连一下,比如财险收入占总收入多少比例,反应了什么,寿险的又是个什么情况。很有必要再找找08年的情况,把09年和08年的做个对比。最后来个总结陈词,就差不多了。

中国保险产业经过20多年的恢复性发展,目前已基本完成了产业奠基阶段,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独立的产业系统。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有关保险的毕业论文发表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有关保险的毕业论文发表篇1 浅析新华保险营销策略 一、引言 中国经济处于不断发展过程中,现今保险行业已经成为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之一,保险业的发展对金融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各大保险公司也随之不断涌现出来,保险行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以下通过对新华保险营销现有策略进行分析,提高大家的保险意识。 二、简介 (一)商业保险定义 商业保险(BusinessInsurance)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 (二)新华保险简介 新华保险成立于1996年9月,总部位于北京市,专门的大型寿险企业,有多家子公司。2011年,上市,2014年首次入围福布斯世界500强企业。2015年,入围百万精英俱乐部260人,较2014年提升210%,MDRT入围人数年增长超七成。 (三)新华保险特点 1、坚持“以人为本”的产品开发理念,“唯德才兼备者为用”的用人理念,坚持“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原则。 2、多元化的销售渠道和理赔渠道。 3、为全球的客户提供多种电子化服务手段,拥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风险管控体系。 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现有的营销策略分析 (四)P理论下的新华保险营销分析 根据麦肯锡的4P理论,新华保险公司制定出了一系列的保险营销策略: 1、保险产品策略。虽然在品牌效应上不及其他公司,但在产品上胜于其他公司。其中的分红类寿险,按保额分红的方式深受大众喜爱。新华产品营销种类丰富,主要采用的是产品组合策略和产品开发策略来为客户计划保险和开发新产品。 个人险中,就新华保险的“美满人生”、“祥和万家”来讲期限都为一年,每年的保费都是100元,年龄16-65,能正常生活工作的人,均可购买。“健康无忧“A、B、C三款产品保障全面,能保60种重大疾病,15种轻症,价格实惠,期限灵活。这三款产品主要是利用产品开发策略,根据现今主要存在的健康问题制定的险种。 现今最受欢迎的企业险是旅游险,为被保险人在旅游期间提供保障,出现事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 2、保险定价策略。新华保险产品价格定位主要有规定价格策略和新型的自主定价策略,就“健康无忧”其中两款产品来讲: A款,以25岁女性来看: 保障期间基本保额交费期间年交保费 30年40万元10年4640元 交费期短,保障时间长,价格合理,非常值得购买。 B款,30岁男性来看: 产品简称保障期间基本保额交费期间年交保费 健康无忧B款两全 附加健康无忧B款30年20万元20年 2440元 2260元 年交保费合计4700元 “健康无忧”两款产品,根据客户实际,坚持固定价格策略和产品组合策略来为客户计划保费,对客户提供保障。 3、保险销售渠道策略。新华保险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多元销售渠道,实行了直接和间接的销售渠道策略。如与银行合作推出了“惠福宝”首款自主定价固定收益保险产品。就眉山来看,在新华保险眉山支中下面乡镇还设立了多个点为客户服务,放电影、开学发传单、网站销售、续收团队进行及时有效管理。 4、保险促销策略。使用网络促销策略,同时还有现场搞活动签单送礼、广告促销、人员现场推销、公共关系、营业推广、赞助等形式。在新春节前,开展“回家路?爱相随”活动,特别推出“i相随”活动。长期与4S店合作,买保险送保修,买车送保险。团购优惠购保险活动。 (二)新华保险营销SWOT分析 1、新华保险营销优势分析:(1)保险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公司发展实施战略转型。(2)保费快速增长。(3)新华保险公司实力不断增强,入围福布斯百强。(4)客户群庞大,到2015年6月,约有2660万个人寿险客户和约6万企业客户。(5)制定实施一系列五年发展计划。(6)销售人员长期都要以《学习的革命》这本书为指导不断提升自己。(7)分销网络渠道多,许多大中小城市及乡镇都设有机构,与多家银行合作。(8)设专门的续期收取团队,更好的维持了与客户的长期有效关系。(9)拥有一直强有力的管理团队。(10)理赔速度快,与国际SOS实施全面战略合作。2015年11月13日在法国巴黎发生的系列恐怖袭击事件,新华保险实施紧急援助服务,将伤痛和危害程度降到最低。(11)对销售人员实行佣金制、晋升制、旅游奖等,提高了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2、新华保险营销劣势分析:(1)公司业务、转型、文化都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2)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3)品牌知名度不高,时间短大家对其认识不够。(4)销售人员相对较少。(5)总资产排名方面新华保险也低于中国人寿和平安保险。 3、新华保险营销机会分析:(1)保监会的大力支持,举办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2)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于保险的需求也不断提高。(3)国家和政府对保险行业的重视。“十一五”时期提出了保险事业的发展思路,2015年《保险法》修订草案,青岛市政府与新华保险签订战略协议。(4)天灾人祸不断发生也为保险事业带来机会。(5)保险公司对保险事业的高度重视,TOP2000培训,世界华人保险高峰会。 4、新华保险营销威胁分析:(1)金融危机影响较深,市场信心有所下降,因此公司利润也随之减少。(2)保险事业发展越强,市场竞争越激烈各方面都会面临严峻挑战。(3)监管危机、退保危机存在。 5、基于SWOT分析的营销战略选择。在对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所做的内外部环境分析基础上,建立新的SWOT营销战略选择矩阵,如下表: 表2新华保险营销战略选择矩阵 机会(Opportunities)威胁(Threats) 优势(Strengths)SO战略ST战略 劣势(Weaknesses)WO战略WT战略 SO战略:充分利用好公司现有自身优势,把握好外在环境所带来的机遇,利用政府和国家的支持,树立新华保险的品牌形象,快速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 ST战略:降低外部环境所存在的威胁,充分利用新华保险公司现有的优势,降低各种危机所带来的风险,扩大资金、产品、服务、各方面的提入,不断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保险事业。 WO:运用好政府和国家所提供的相关政策,利用好保监会和各大保险公司对现今保险行业的支持,提高品牌知名度,大力发展保险从业人员,扩大市场占有率。 WT:退避市场竞争。 综上所述,新华保险人寿保险公司应该主要采取SO和ST战略为主,发挥好自身优势,把握好有利的机遇,降低风险和威胁。 三、新华保险营销策略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业务发展结构单一。新华人寿保险业务发展方面一直坚持传统的“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由于信息时代、互联网时代、电商时代、数据时代的到来,传统的营销模式以不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不能在同行业竞争。 2、营销渠道不够完善。营销渠道是打开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的有效保障,很多企业都已经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对现有信息进行分析,从中得出更多有利的信息,新华保险没有最大限度的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 3、企业内部管理不够完善。保险行业属于服务行业,是以满足客户需求为主要,内部管理不够完善,出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销售人员素质和销售能力技巧有待提高。 4、品牌知名度不够。品牌知名度是形成品牌形象的先决条件,新华保险因其发展时间较短,在大家心中的印象不怎么深刻,品牌知名度上就远远落后于中国人寿和平安保险。 5、产品体系和服务质量不够完善。现今事故发生率在不断提高,原有制定的投保计划就无法为客户解决问题,应该及时调整。作为服务行业的新华保险主要讲求的便是服务质量,对于客户而言最能体现服务质量的便是出险后保险公司对该项保费的理赔,客户长期不能得到理赔款项,大大降低了公司信誉度。 6、保险意识不够。人们对保险的意识还是不够强,对这些保险的了解还不够深刻,特别是对于商业保险而言,还有许多人存在一种疑问“保险公司垮了怎么办,买商业保险到底有没有用”。 (二)解决对策 1、经营模式。坚持传统模式与新模式的结合,加强队伍建设、资源使用效率,努力解决客户问题。通过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掌握海量客户,同时以最低成本完成交易。不仅要进一步完善财务体系和风控体系,还重点建设六大平台。 2、销售渠道。使营销渠道向多元化发展,优化传统营销渠道的同时建立新型的电子营销渠道,为客户建立专门的档案。实行网络投保、理赔和售后。通过不同的渠道,了解竞争对手和客户需求,挖掘新的商机。现今银行存款已经实行存款无息政策,顺势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同时还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新华销售新渠道。 3、完善企业内部管理。管理者应该不断完善和充实自己,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知识,具备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及时了解企业现状,为客户解决问题,制定最完美的发展计划。销售人员不断培养职业道德和能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营销技巧。 4、加深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印象。新华保险需要加大促销力度,优化促销策略,变换广告方式,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和知名度。 5、加强竞争力。(1)开发新产品,完善产品体系,增强险种的组合性、多样性、实用性、适用性。(2)实施差异化的机构战略,具体落实和推动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战略,提高服务质量、开发新技术,实现产品多样化、差异化和组合匹配,增强客户获取的重要推动力。(3)完善信息化服务手段,加强网络服务。(4)实现一对一的服务,建立续期客户服务专员,建立客户关系管理。 6、增强保险意识。政府、保险公司加强对保险的宣传力度,开保险座谈;销售人员要多去为大家讲解商业保险的相关内容,做到最全面的有问就必答。 四、结论 通过利用SWOT和4P理论对新华保险营销策略进行分析让我们了解到,在利用各种优势和机会不断飞跃发展,问题和威胁也在不断被解决,虽然与其他公司还存在一定差距,但差距就意味着潜力,挑战就意味着机遇。相信新华保险会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全面发展自己,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有关保险的毕业论文发表篇2 浅论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法律责任 一、社会保险欺诈及其法律责任 近年来,由于社会保险运行环节较多,社会保险事务关系复杂,社会保险服务提供者与受益人易于形成利益结盟,加之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手段缺乏、监管经验不足,导致取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类现象不仅给原本就入不敷出的保险基金造成巨大的支付压力,严重侵害了国家和公民的利益,而且长此以往必将影响社会保险制度的安全运行,甚至从根本上腐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指行政机关、法人、公民或其他主体在参加社会保险、监管社会保险、领取社会保险过程中,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的行为。社会保险欺诈法律责任,是指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人因其实施的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上的不利后果。社会保险欺诈行为由以下要件组成: (一)主体是具备社会保险欺诈法律责任能力的主体 社会保险欺诈主体是指,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定义务或者契约义务,抑或不行使社会保险法定权利,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致使社会保险秩序遭受破坏的行为人。主要包括,社会保险投保人及受益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协助实施行为的主体。 (二)社会保险欺诈人实施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存在主观故意 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强调行为主体必须存在主观故意,即希望通过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隐瞒、捏造事实,使社会保险机构陷入错误认识而给付社会保险费用。但若只是工作人员疏忽,社会保险投保人理解错误等过失行为导致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不属于社会保险欺诈。 (三)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人已经实施了社会保险欺诈行为 从客观上来说,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人已经实施了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比如持伪造身份信息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服务机构与投保人串通伪造资料等。 二、社会保险欺诈实证分析 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表现形式是纷繁复杂的,有经办机构及其管理人员职权侵害社会保险基金,涉及社会基金的挪用,有社会保险供方和需方各种的违规行为等等。在此笔者没办法一一罗列,只能通过分析一些主体的主要欺诈行为以及典型案例,与读者共同探讨学习。 案例一:2011年天津市社保中心在对永胜太大药房进行医保结算监控时发现,该药店对药品申报结算的数量远超实际药品销售量。药店还存在以药品换取其他物品,录入系统的药品与参保人购买药品不符的情况。社保局依据《医疗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和双方签订的《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服务协议》的内容作出了处罚,责令退回全部违规金额,停止该药房医保联网结算和医保定点资格一年。 案例二:2007年2月16日至4月10日,被告人唐术兵利用伪造的肖丕志、肖丕洪等8人的居民身份证,海宁市亭溪包装有限公司离职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盗窃所得的有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先后5次从海宁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冒领上述8人的养老保险金共计14796.77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术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罪。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罪判处被告人唐术兵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八次会议,对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部分问题作出解释。其中,引起热议的一个解释草案就是,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公司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说,取社会保险行为已不仅仅以罚金等行政处罚形式进行处罚,对于数额较大者,刑法已参与规制,可能处以监禁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刑事处罚。 三、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并无必要 虽然将此种欺诈行为专门入刑的做法呼声很高,也有学者支持《刑法》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但笔者认为基于刑法的谦抑性,此举没有必要,因为对于目前已有的刑法体例以及社会法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可以加以规制。 (一)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不符合刑法的最后性和补充性 刑罚制裁的严厉性不言而喻,正是这也决定了刑法在维护社会秩序上的补充性和最后性。平野龙一认为,“即使犯罪侵害或威胁了他人的生活利益,也不是必须直接动用刑法。可能的话,采用其他社会统制手段不充分,或者其他社会统制手段过于强烈、有代之以刑罚的必要时,动用刑法。”我们应当注意部门法之间的运用。 民法、行政法等第一防线的法律能发挥重要作用时,就没有必要动用刑法。第一防线的法律不像刑法那样,采用刑罚方式压制某种行为的发生,而只是以财产处罚、短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评价某种行为,主要采用鼓励和轻微制裁两种方式。当然,现在的第一防线法律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但是用鼓励和制止双管齐下的方式,规定更加严厉的赔偿责任,不失为一种合理的做法。 (二)针对法律责任竞合,现有《刑法》亦能规制社会保险欺诈行为 很多学者认为应当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的原因是目前的《刑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体系无法规制出现的日益复杂的法律竞合问题。但笔者认为,就目前的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来说,对于出现的法律责任竞合的情况,也是可以分情况处理的。在此,笔者也就几类情况加以说明: (1)个人提供虚假证明,如伪造的特殊工种证明办理提前退休,该负什么法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因此,对于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取社保基金的,应按罪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为保者伪造印章的,该负什么法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对于为保者伪造印章的,应按伪造对象,按照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或伪造公司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另外,与保者事先通谋,为其伪造相关印章,供之用,应当以共犯处理。 (3)企业工作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个人保提供方便者,该负什么法律责任?《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保者提供方便的,应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保者提供方便的,则要按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4)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个人内外勾结取社保基金,该如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因此,如果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非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取社保基金的,应按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总结 社会保险行为应当得到进一步的规制,无疑是所有人的共识,《社会保险法》对于此类案件的法律责任认定后果规制较轻,社会保险监管薄弱,社会反欺诈力度不够等问题也一直为社会所诟病。事实证明,在任何国家,单靠经济、行政等其他法律手段并不能有效解决领社会保险金等福利的问题,必须把刑罚手段与其他法律手段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立法机关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既不创设新的法律制度,也不对现行法律修改,仅通过出台法律解释的形式,是最为实用的做法。 同时,也应完善对于防止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执法对策。例如,建立社会保险反欺诈行政协调机制,这个协调机制不仅包括社会保险相关主体之间的监管协调,还应包括社会保险系统与商业保险之间的监管协调机制,其核心是信息共享平台和机制的建立;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为了不断提高预防和打击社会保险欺诈的能力和效果,除了继续完善信息披露、外部审计、财会规则等现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外,还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基础信息管理制度、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 猜你喜欢: 1. 关于保险的毕业论文 2. 保险毕业论文参考 3. 关于保险论文范文 4. 保险毕业论文范文参考 5. 保险毕业论文范文 6. 有关保险的论文范本

中国运输保险论文发表时间

据学术堂了解,论文发表不是随时想法就可以发的,需要杂志社安排版面,如果下个月版面没,那么只能再往后安全了。省级、国家级期刊的职称论文发表需要提前1-3个月准备我们都知道,省级国家级别的刊物算是普刊,它也是职称发表的起跑线,相对来说,从期刊的选择到发表成功收到刊物的时间不需要很久,有些刊物快的话基本1个月左右就收到刊物了,慢点的话也就3个月左右,但是前提是你的论文已经通过审稿并确定版面了。这里还牵扯到论文的投稿数量问题,如果一个刊物虽然说是普刊,但是在业内的影响非常大,那么向其投稿的作者肯定不会少,这就需要作者有足够的耐心等待通知了。核心期刊的职称论文发表需要提前5-10个月准备除了刚讲过的普刊准备时间因素外,如果你自己投稿核心期刊,那么时间方面更是不能用月份单位来形容了,即使是通过代理来投稿,也只是让你的论文更早的呈现在编辑面前,从审稿修改到录取至出刊也需要5个月左右。具体的我来给大家讲解一下,一个核心期刊的每期刊载量是有限的,这就犹如是一个独木桥,都想过去,但是木头只有一根。此时你就需要珍惜编辑看到你论文的机会,用大量的时间来提高自己论文的创新度和针对性,杂志社编辑那里论文如海,如果编辑连你的第一段都没看完就关闭了,可想而知,机会就是这么浪费的,即使编辑能读完你的论文,也不代表就通过,可能论文还需要修改和润色,这种情况也可能会重复的修改来达到要求,这样一去一来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发表论文 多久能发表 ?有很多人快到评职称提交评估材料的时间,各种考试都通过了,但还没有发表文章,即使加急发表,但也不能保证100%的发表成功,比如参加各类考试而耽误些文章,导致文章不符合杂志的要求,同时期刊杂志上也有各种各样的出版延误的原因,如版面已经排满,这是很耽误时间的,或许几个月,甚至是一年之后才会有版面的情况也是很有可能的,所以把握好发布时间是至关重要的,那么 什么时候发表论文最为合适 呢?职称评审一年只有一次,一年的延迟对于作者来说会带来什么样的损失,不言而喻,下面具体讲下发表论文什么时候发表最为合适。 省级、国家级期刊建议至少提前8个月准备;一般来讲,杂志社为了确保每期杂志正常出刊,都会提前将当期之后1-3个月的稿件提前安排好,而一些创刊较早,认可度更高的热门期刊,来稿量较大,发表周期可能就会更久。提前准备,意味着杂志的可选择性更多。 核心期刊建议至少提前12个月准备;核心期刊正常的审稿周期为1-3个月,且审核严格,退稿、返修几率更大,这意味着在流程上耗费的时间更久;且 核心期刊 版面有限,投稿竞争更加激烈,即使被录用,排刊也比普通期刊晚很多,因此需要更早准备。 因此我们建议大家,评职称之前3-6个月收到刊物就行,不要提前太多,也不要迟于3个月。原因是这样的:太早发表,可能评职称的要求变了,还要重新发表,而且刊物容易丢失;太晚发表也不行,如果刊物发行延迟,势必影响晋职,另外,刊物在知网收录还需要1-2个月的时间,所以最好能提前3个月-6个月的时间拿到刊物,这样比较保险。

省级期刊:普通论文大概需要三到六个月的时间,要提前做好准备。国家级期刊:需要六个月左右,核心期刊难度会更高,六个月以上,甚至更长时间。不同类型的论文,发表时间也不一样,比如,医学类论文,难度会更高,时间也更长。如果自己选择期刊投稿的话,审核时间不稳定或无限延长,加上中间修改时间,成功发表的周期更长。

普刊(省级国家级)一般安排周期是1到3个月,比如现在是3月,现在基本都是征收四月的稿件,本科学报的安排周期一般在2到4个月,现在大部分本科学报基本都是安排的六七月的版面。北大核心以上级别期刊的安排周期一般在6到8个月,审稿周期一个月。三月安排的话,基本上要十月十一月的版面了。更高端的一些期刊已经在征收13年版面了,如SCI EI等。 ————中国期刊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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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刊的审核周期在10几天左右,见刊时间在3-4个月左右核心的审核周期在3-4个月,见刊时间在一年左右。

一般审核时间就要30个工作日,也就是一个月左右,通过审核直到发表最少需要半年的时间!去这个里面看看相信你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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