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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表的论文能否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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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表的论文能否转载

如果没有注明不得转载的话 公开发表的作品是可以被首刊媒体授权转载的不过作者有权因转载而收取报酬

你好。你所提出的问题是传统知识产权在互联网时代所面临的新的问题。 这种情况目前比较普遍。从行为性质上而言,任何未经许可的使用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都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不论其是否以盈利为目的或者是否盈利。因此,这些转载行为,无论是网站的制作人将作品直接发表在网站中,还是网站的会员将作品发布在网站的论坛中,都是侵犯作品权利人著作权的行为。 其次,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方面的问题,目前已经由国务院于2006年5月18日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以规定,该《条例》已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上述在网络上转载他人作品的行为,属于《条例》所调整的法律关系,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条例》来具体操作。根据《条例》的规定,如果你作为学术论文的作者,即权利人,认为网站侵犯了你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可以向该网站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其删除该作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的链接。书面通知书应当包含:(一)你的姓名、联系方式和地址;(二)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三)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网站在收到你的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或者断开与涉嫌侵权的作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作品的服务对象,也就是实际转载你作品的人。如果网站在接到你的书面通知书后,根据规定删除了涉嫌侵权的作品,或者断开了与涉嫌侵权的作品的链接,那么网站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内容主要规定在了《条例》的第14至17条,以及第22至24条。其他有关信息网络传播权方面的规定,也可以参考《条例》的有关规定。 希望上述解答能够解决你的疑问

看是怎么一个情况,如果是你学校的内部期刊,又以商业形式出版的话,已构成侵权行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应与该期刊负责人联系,并协商处理,如果再不行的话,惟有一纸诉于法庭了.如果该期刊标明原创作者和该论文出处,并不修改内容,只是以交流方式出版给予内部交流应用,没涉及商业领域的话,这不算侵权.不过这也代表了该刊不尊重作者著作权,可以适当与其协商处理该问题.另符上关于著作权的法律供你参考: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以上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如果在公开发表的论文中大量使用别人的原文,已经注明了引用文章的出处,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的情况,但是,如果引用量较大的,对论文的质量还是有很大影响的。\x0d\x0a著作权,又称为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x0d\x0a(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x0d\x0a(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x0d\x0a(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x0d\x0a(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x0d\x0a(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x0d\x0a(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x0d\x0a(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x0d\x0a(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x0d\x0a(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x0d\x0a(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x0d\x0a(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x0d\x0a(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转业文件能否公开发表论文

毕业论文主要是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不一定要公开发表。如果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准,可以征求辅导老师的意见,能否达到在专业刊物发表的标准。

不需要!也不会上知网!本科毕业论文在毕业答辩后,会由学校进行归档保存,不会拿去发表,目前出台了抽查政策,所以要注意下不要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硕博毕业论文,很多在毕业后会被学校上传知网,但不是全部,知网上是优秀硕博毕业论文库,有些是全部上传,有些则是选一部分上传,极个别不会传上去。至于本科毕业论文毕业后要不要发表一方面看你个人意愿和个人选择,看有没有用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要看文章内容有没有涉及到学校的重要利益,虽然每年有很多人把本科毕业论文在毕业后拿去找期刊发表,学校也没有管,但这不意味着学校没有权力追责,毕业论文应该属于个人与学校共同拥有的知识产权,如果不涉及侵犯到学校的利益,那学校也不会去追究,但如果涉及到一些学校拥有的技术数据,你拿去发表的时候单位没有写毕业院校,实际上会造成不同单位知识产权的纠纷。

问题一:自己的毕业论文 还能投稿发表吗 您的意思在学校内部刊登后,再在期刊上面发表是吧,这种情况比特殊,但是只要你的文章没有工网上出现过,作者又是你本人,你再在期刊上发表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你的文章上了网的话就不能在发表了。 问题二:想从硕士毕业论文中摘一篇论文出来发表,这样可以么? 没问题,但是版权是你们学校 在硕士论文答辩的时候好像都签的有一个声明,论文的版权是学校的。但是既然都是一个人的,挂上导师再发一次,无可厚非。但是强烈建议,一定要重新修订一下。要加点新的东西。terrific117(站内联系TA)可以发表,鉴定完毕!guojiashun(站内联系TA)当然可以,期刊论文和学位论文不冲突,只要都是你自己的东西。那不成你当年写完小论文,还要重新选题再做大论文?我们这有个老师经常这么做,他的学生论文都做得比较扎实,他也比较善于总结,每每有学生毕业,都能从他们的学位论文里再提炼出好多文章来,还都是高水平的。:D 问题三:本科毕业论文可以写大白话吗 当然不行,应尽量采用学术语言进行表达。 问题四:毕业论文能写自己的经历吗 5分 不能直接写旅游经历。但是可以从你的这一次旅游经历当中,看到想到景区开发发展存在的问题啊,对策啊。可以写这些。就是说要总结->归纳->提炼出观点。文字不能太直白,毕竟是毕业论文。 问题五:毕业论文可以拿去发表吗? 先准备两三千版面费,问你的导师,这篇论文有没有可能,如果你导师说行,而他也愿意给你找期刊的话 查看原帖>> 问题六:硕士毕业论文可以作为一个课题的研究成果再发表吗? 热心相助 您浮!自己用英语写成的毕业论文,然后再把它翻译成中文,作为一个研究课题的成果发表,不会被定位为抄袭,都是使用他人成果,只是翻译成中文是不可以的 问题七:硕士论文还可以发表吗 一般都是整理论文的一章或重要的部分发表,也可以分章节发表,没有直接全文发表的, 问题八:哪里可以发表论文 有的啊,,, 问题九:毕业论文没答辩之前可以公开发表吗 毕业论文一般是被学术数据库收录,不是发表 发表的论文一般针对一个具体的问题,提出一个具体的解决方法。 而且必须要有创新性,提出的方法要比现有解决方案有显著的提高,这样的论文才可以发表在学术期刊上。 另外,自己的论文发表了不算抄袭。也不可能涉及什么重要信息。上面两个回答就是扯淡,根本不懂。 问题十:研究生发表论文才能毕业吗 复旦大学日前出台规定,从2011年入学的三个院系所开始试点,硕士生无须在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博士生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文章(原为3篇)即可毕业,一改多年来实行的一定要在核心期刊发文章才能毕业的规定。我想就自己十多年从事研究生培养、多年从事《敦煌学辑刊》编辑的经验,对此发表一点看法。编辑不胜其扰 我的观点是,首先,最好不要将在校期间是否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研究生毕业的硬性规定;其次,博士生和硕士生不要用统一尺度要求,博士生可以将发表学术论文作为毕业条件之一,硕士生最好不要求发表论文。 硕士生一般研究水平不高,撰写的学术论文多为概论性或者综述性的,很难进入学术圈关于学术前沿问题的探讨,也有许多论文是重复性研究,将他人研究成果进行二次加工后发表者不乏其人。作为期刊编辑不胜其扰。因为,第一,要对很多论文进行甄别,看其是否已经发表过;第二,考察研究成果是否有雷同现象;第三,核查学术观点和论文内容有无抄袭现象。多数人情稿就是从这个层次来的,有些硕士生凑合出一篇论文,害怕发不了,就将导师名字挂上,有些告诉导师,还有很多没有告诉导师,对编辑造成误导,使得他们既担心淹没一个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同时又害怕陷入抄袭门中纠缠不清。学术杂志成博士生培养者 目前各个学校对此标准不一,有权威期刊要求,也有核心期刊要求。兰州大学原先要求必须在权威期刊发表,以历史学为例,就是《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考古学报》,后来增加《中国史研究》、《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世界宗教研究》等,还是解决不了问题,又规定在以上权威期刊发表1篇或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最近又改为,在CSSCI来源期刊各大类的前60%发表3篇或者前30%发表1篇。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实际上无形中将博士生培养权给了各杂志的编辑们。 博士生能否毕业取决于学位论文的撰写水平,而不是发表论文杂志的级别,最好的做法是不要拘泥于级别,在送审博士论文的同时或之前将博士生在校期间的学术成果送审,只要达到标准就可以,甚至一些好的博士学位论文,没有前期发表成果,通过严格的送审程序,照样可以毕业。人才培养是老话题 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取决于导师指导水平、博士生的悟性和单位学术氛围。导师指导水平是第一位的,指导水平不是导师的研究水平,很多专家很优秀,却指导不出像样的博士生,当然,没有水平的导师绝对指导不出优秀的博士。另外,理科的实验室模式不能用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文科导师和博士生的关系只能是师生关系,绝不能像理工科那样是老板和员工的关系,成果也不能混在一起署名。 导师是博士生进入该领域的引路人,导师将以最短的时间引导博士生进入该学科前沿领域,根据学生的研究水平、能力和知识领域制定一个研究课题。导师要善于发掘博士生的潜质,做到身教、言教一致,鼓励优先,提高学生的自信心。博士生的悟性和用功程度也是培养关键,没有悟性的博士生很难培养,而有悟性不用功的博士生也培养不出高水平。悟性是博士生创新的基本条件,用功是博士生培养的最低要求。让他们融压力、动力和信心为一体,这样不需要硬性要求,也会产出优秀成果。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敦煌学研究所)

不同学历要求是不一样的。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是不需要公开发表的,而硕士和博士的论文是需要公开发表的。

内部期刊转载公开发表论文

可以呀,只要是你发表你曾经发表的论文都可以的。

1、 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侵犯作者权力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2、 承担综合责任的侵权行为;→侵犯作品传播者权力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 (二)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 (三)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企业内部期刊没有资质对外公开发行,所以可以把发表在内刊的论文、文章,再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刊登的。

楼主:你提出来的问题涉及到知识产权中有关著作权的解释.就不从网上复制大量也许你都不知道的条文了,就把我自己的观点说出来吧:侵权是肯定的,因为你作品的著作权自你完成之日起就自动形成,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开或是发表(职务作品除外),换句话说你的情况如果是你的单位下发给你的论文,那么即使他未经你同意也一样可以将其发表,当然,你可以在事后得到单位的补偿,但那不是侵权补偿,而是正当的报酬.如果那是属于你自己的个人作品,好比古龙的小说,那么,他就属于侵权行为,根据知识产权法有关规定,他要承担侵权责任,由于你说的他只是用于内部传阅,所以没有赢利为目的,即没有用于商业用途.所以在法院判决时这点会作重要的情节考虑.直接影响你的补偿数额.综上所述:分为两种情况.一:职务作品.不侵权,但会给予你一定经济报酬二:个人作品.侵权无疑,你可以私了,也可以诉讼至人民法院,但我个人意见如果不是必要的话完全可以私了.最后,希望这位朋友能找到更好途径解决次事.本人系法学系民商专业毕业,对此也只能认识到这个地步,还望大家不要砸我,多多指点.

公开发表的论文能否证据

第一、如果他人抄袭你公开发表的系列应用技术文章申请专利的,你可以对方侵害你对技术文章所享有的著作权为由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第二、你还可以对方所申请人的专利技术在申请日前已经被你的系列技术文章公开为由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专利无效。

这是两个问题。你们学校对你发表的期刊不认可,不是能不能证明你在那个期刊上发表了论文的问题。学校一般都有个期刊清单,上边会放上他们认定和本校专业相关,并且水平达到一定水平的刊物。对于不相关的,和认为水平较低的,一般不会纳入清单。

有版权的,你在你的网络发表的地址上有你的发表日期和信息的,具体取证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帮助协调的,这个不用担心,你只要现在能够拿到对方抄袭的期刊和你的原告件就可以到被告所在地的中级法院去告他。

可以。

文献资料包括的种类很多,有论文、期刊、会议文献等,属于实物证据的一种,一般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应用较多。文献资料是属于直接证据的,法院可以直接采信。

直接证据:

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如结婚证、房产证。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

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调研报告能否公开发表论文

看你是想怎么发表了的 自己投稿还是花钱找代理发

有。研究报告或者或研究论文是自己撰写的,而且查重率比较低的话,是具有发表性的。研究论文是研究成果的文字表述,是研究人员长期以来从事研究工作的智慧的结晶。

小制作是指学生根据想象、思考和动手实践进行创新性改进或全新性创造的实物制作,注重对制作工艺的创新或动手实践能力的提升,包括手工艺品、电子制作和各种模型制作等。

校内“三小”大学生科研立项

“三小”中,小发明是指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运用所学科学知识或大胆想象,对现有技术或物品进行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创造和改进,一般以能否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含外观发明专利)为基本立项标准;

小制作是指学生根据想象、思考和动手实践进行创新性改进或全新性创造的实物制作,注重对制作工艺的创新或动手实践能力的提升,包括手工艺品、电子制作和各种模型制作等;

小创作是指学生通过生活体验、观察发现、科学实验、调查取样、数字媒体设计、软件开发等方式对某一事物或单一问题进行深入讨论、研究,独立设计完成并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创作作品,包括文学作品、艺术作品、设计方案,以及各类理论研究文章。一般以能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或出版物和取得软件著作权为基本立项标准。

扩展资料

三小的作用:

1、培养科学研究意识与能力;

2、培养创新思维;

3、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三小的类别:

1、科学发明制作类(包含技术含量类和制作投入较小类)

2、学术论文类(包含一些自然与哲学的社会调查报告)

如何申报三小:

1、确定研究方向(要选择自己感兴趣的研究,才会更加有动力。)

2、选题(要懂得看到问题的现象,并找到主要问题,去进行下一步的研究。)

3、阅读文献资料(可以很好地保证自己的研究不与前人重复,要有创新,查阅资料的过程也可以更好的借鉴学习,从而进一步明确自己方向。)

4、研究设计(学会将内容一步步设计好,多方面考虑好后再写出来,则是最终的报告。)

5、撰写申请书(围绕前面所学的一系列而汇合成,要表达清楚重点与想法。)

南昌航空大学科研成就:

2006年至2010年,学校共获得各类科研经费近2亿元。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66项、国家社科基金6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3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1项、国防基础科研项目4项,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项,承担子项目7项、“973”计划子项1项、“863”计划子项1项,各类省部级项目630余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51项。

2009年至2013年5月,学校共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5项(参与),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78项、国家社科基金15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4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人文一般项目、教育科技项目和优秀人才项目等40余项;

承担和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子项目、“973”、“863”计划子项等20余项,各类省部级项目600余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64项。

罗胜联教授荣获2012年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实现了江西省在该奖项上零的突破。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6100余篇,其中SCI、EI、ISTP检索1300余篇,CSSCI检索290余篇;获国家专利授权445件;出版论著、教材220余部。另外学生获得授权专利115项,发表论文622篇。

2013年全年新增科研项目393项,科研到账经费6464.5万元,其中国家基金项目54项;出版学术著作8部;专利授权122件,其中发明专利61件;发表学术论文574篇,其中SCI87篇,EI178篇,CSSCI18篇;

获得省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省高校科技成果奖一等奖4项、二等奖1项。省第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1项。

参考资料:南昌航空大学-体育学院召开第十四届“三小”宣讲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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