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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审判历史沿革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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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审判历史沿革论文发表

中国古代审判机关的称谓很多,叫法多样,有时同一名称的机关在不同朝代,实际职权也不一样。唐代是中国封建法律的高峰,在中国古代法律发展史上起了重要的典范作用。唐代的中央审判机关称大理寺,以卿、少卿为正、副长官,主要负责审理中央百官及京师徒刑以上的案件。但徒、流案件的判决权只有刑部才能行使,刑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实际上,唐代审判权主要由大理寺和刑部共同行使。宋初沿袭唐制,在中央,审判机构为大理寺。对大理寺判决的复核机关为刑部。宋太宗时在宫中设置了审刑院,将大理寺、刑部复核的职权归入审刑院。宋神宗时,又恢复大理寺与刑部复核的职权。除大理寺、刑部之外宋代还设有御史台,除享有监察权外还享有对官员犯法的审判权,故宋代审判权也主要由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共同行使。元代审判机关是大宗正府,大宗正府掌握审判职权。此时刑部主掌司法行政与审判,部分的行使审判权。由于在元代僧人享有特殊的权利,故元代的审判机关还包括宣政院,是主持全国佛教事务和统领吐蕃地区军、民事务的中央机关,行使对僧人僧官刑事、民事案件的审判权。所以元代审判权主要由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行使。明代审判机关合称“三法司”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明代刑部替代大理寺掌管主要的审判业务。大理寺成为慎刑机关,主要管理对冤案、错案的驳正、平反。都察院不仅可以对审判机关进行监督,还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权利。“三法司”之间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职权分离、相互牵制的特点。清代承袭明代三法司体制,审判机关仍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但此时三机关的职权与明代大不相同。清代的刑部仍为中央审判机关,但职权范围远远超过明代,不仅享有审判权,还享有复审与刑罚执行的权利。清代的大理寺地位远不如前代,其职责主要是复核刑部拟判死刑的案件。都察院是法纪监督机关,既审核死刑案件,另外参加秋审与热审,还监督百官。

宋朝的司法机关也是继承了唐朝的体制,但也有些变化,如宋太宗时期设置了审刑院,侵夺了大理寺和刑部的部分职权,到神宗时撤消,职权又分归大理寺和刑部。地方的司法机关,州和县也是司法和行政合一的。为了加强对地方司法的管理,在各路设立了提点刑狱官来监督各州县的司法事务。宋朝还规定地方司法官必须亲自审理案件,否则处以徒二年的刑罚。从这以后,一直到明清时期,八百多年的时间里,州(府)县官员都要亲自审判案件。元朝在继承前朝的体制基础上,也有变化,在保留刑部和御史台的同时,设置大宗正府来代替大理寺。蒙古人享受了很多的司法特权。 也是以三法司为主要司法机关。但是其职权发生了变化,大理寺的审判权归了刑部,而刑部的复核权则给了大理寺,御史台改名为都察院。明朝的特务组织如锦衣卫、东厂、西厂也都有司法审判权,甚至还凌驾于普通三法司之上,直接受皇帝管辖,自行审判、执行。同时,明清的会审制度也完善起来。死刑案件的最高决定权还在皇帝手里。中央集权在司法方面有了集中体现。古代司法机关的发展变化,体现出皇权逐步加强的趋势,司法机关一直隶属于行政,最终隶属于皇帝,说明了司法仅仅是君主专制的一种工具,司法的独立是很难出现的。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诸法合一的特点注定了在诉讼中不区分民事与刑事诉讼。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法律的认识不断深化,在一些朝代的统治时期出现了区别对待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现象。西周时期把涉及犯罪的刑事诉讼成为“狱”,要求持诉状到官府起诉,而把涉及财产纠纷的民事诉讼称为“讼”,当事人可以直接到庭提出诉讼请求。汉朝出现了类似于现在自诉与公诉的区分。把当事人自己或被害人及其亲属向官府提起的诉讼称作“告劾”。唐朝则把起诉区分为类似于自诉的“告诉”和类似于公诉的“举劾”。元朝区分当事人自诉与官府纠举两种方式。(三) 审判制度、审判原则从模糊到清晰在中国古代早期,官府断案没有成文的、明确的制度、原则所依据,甚至有时候仅凭个人能力和才华来审理。在后来的法律发展中逐渐地出现了一些明确的审判制度和审判原则。西周时期出现了要求法官依法办案的规定,并创立了“五听”审讯方式和针对司法人员的“五过之疵”。唐代则具体规定了审判回避制度、证据制度、判决和上诉制度,并且将监察制度定型化。(四) 从“明德慎罚”到严格的死刑复核程序自西汉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明德慎罚”思想便被历代统治者所接受。正因如此,统治者对死刑格外重视。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即有法律规定,要求所有死刑案件必须一律上奏朝廷,由皇帝亲自核准。而宋朝更是确立了“翻异别勘”的复核制度,以防止冤假错案的产生。总之,中国法制历经4000年发展而形成“中华法系”。中国古代的刑事诉讼制度也从无到有、从模糊到清晰。其中有槽粕更有精华,我们应该从中汲取营养而为法制建设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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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检察制度和体系起初是以苏联为蓝本建立起来的,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中国大陆,检察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之规定,其与人民法院一样,属于国家司法机关而非行政机关。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 。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司法改革决议,检察机关将实行省以下人、财、物垂直领导,这将有助于减少地方干预司法的可能性,确保检察机关的独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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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个月内可以上期刊网 具体的可以扣我1733954862《中国实用医药》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国家级综合性医药卫生类学术专业期刊,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1673-7555,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11-5547/R,邮发代号80-60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中国康复医学会主办。本刊为旬刊,面向国内外公开约稿和发行。本刊以全心全意为医务工作者服务为宗旨,以严谨、创新、求真、务实为办刊方针,报道医疗卫生工作领域的科研成果和临床经验,加强国内外医药学术交流,提高医务人员理论和实践水平。刊名: 中国实用医药 China Practical Medicine主办: 中国康复医学会周期: 旬刊出版地:北京市语种: 中文;开本: 16开ISSN: 1673-7555CN: 11-5547/R邮发代号: 80-600历史沿革:现用刊名:中国实用医药创刊时间:2006《中国实用医药》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中国康复医学会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专业性学术期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3-7555 国内统一刊号:CN11-5547/R .以广大临床医务工作者为读者对象,报道医疗领域内领先的科研成果和临床诊疗经验,帮助广大临床医师提高学术水平,解决在临床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办刊宗旨;充分利用广泛的专家资源,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科学化组织和出版医药卫生知识和相关信息,为医药卫生行业和医药卫生工作者提供交流与探索的园地,成为具有现实性和实用性的知识平台。 本刊设有论著、专家论坛、专题报道、综述、临床医学、实验与基础研究、分子生物医学、基因医学、免疫医学、流行医学、临床药学、急救医学、检测医学、医学影像学,兼症医学、中医中药、药物研究与鉴定、药物质量控制、药品检验、药物经济学、综合症、糖尿病及临床实践与研究等论著类文章。 1. 文 稿 来稿应能反映该学术领域的最新进展与水平。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条理清晰,题文相符,文字简明。论著、综述、讲座一般不超过4000字,病例报告1000字左右,其余2000字为宜。 2. 题 名 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尽量不用简称、缩写、药物商品名等不规范名词,英文题名不宜超过10个实词。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 3. 作 者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角注在同页左下方;并附第一作者简介(性别、出生年月、最高学历、职务、职称、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以及E-mail). 4. 摘 要 论著请附400字左右中英文摘要。论著类文章采用结构性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Objective, Methods, Results, Conclusion)四部分,采用第三人称撰写。英文摘要还应包括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及邮政编码。 5. 关键词 摘要下标引关键词2~5个。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 (MeSH) 内所列的词。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处理办法有:(1)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2)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3)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MeSH表还原为全称,如“HBsAg”应标引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字母大写。 6. 正文层次编号 正文中标准层次的编号按GB/1.1-1993和GB7713-87的规定,采用阿拉伯数字分别编号,一般不超过4级。第一级标题1;第二级标题1.1;第三级标题1.1.1;第四级标题1.1.1.1。编号一律左顶格写,不要空格。无编号段落开头可空2格。文字中间的层次排列可用(1)或①等。 7. 医学名词 以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1997年更名为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 8. 药物名称 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写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中的名称为准,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9. 缩用语 中外文医学名词,皆使用全称;如使用简称,首次出现处注出中文或英文全称及缩略语并加括号,后两者间用“,”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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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投稿会便宜吧,这个我记得通过我们代理走要4000多,直接发估计超不过2000的,就是慢,慢的很,同样的核心,考虑一下中国商贸,略微便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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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岐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距今5000年前,那时,珠江口外古伶仃洋上,有一个四季常绿的岛屿,人们把它叫做“香山”(今五桂山),范围大约包括从现今石岐以南直到澳门以北的丘陵地带。大约从新石器时期开始,这里就是古越人的生息之地。近年博物工作者在野外考古发掘时,在这里找到多处新石器时期的文化遗址,其中就包括石岐的白水井。据《香山县志》明嘉靖本,香山岛在春秋战国时期原为百越的海屿之地。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属南海郡地,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属南海郡之番禺县地;晋咸和六年(331年),属东官郡地,隋开皇十年(590年),东官郡改为宝安县,香山岛属宝安县地。唐至德二年(757年),宝安县更名东莞县。香山岛地处边隅,经济落后,人烟稀少,因此东莞县在香山只设置乡级的行政编制,取名文顺乡,乡的驻地设在濠潭(今珠海市山场)。但在另一方面,香山却是边防重地,因此朝廷特意在在香山的濠潭设置了香山镇,那是戍边的军事机构,镇将的品级与县令相等。唐、宋以前,香山岛与珠江口北岸的广州之间,横亘着石岐海(今已淤狭成岐江)。海边有一条名叫石岐的小渔村,石岐往北大约一公里处,有一个七山环抱的小村庄,名叫仁厚村,与渔村石岐一起,统归“仁厚里”管辖。到了北宋,香山岛上的农渔业逐渐发展,并出现了一批晒盐、采银、养蚕缫丝的场坊,于是,香山自行立县的呼声日高。宋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广东运判徐九思与进士梁杞(邑人)联名上本请求建县,但只允设置香山寨,仍隶属东莞,寨址设在山场。南宋绍兴二十二年(公元1152年),东莞县令姚孝资采用进士陈天觉(邑人)的建议,再次向朝廷请求建县并终获诏准。以原东莞县香山镇(五桂山周围)为基础建立香山县,并划南海、番禺、东莞、新会4县的部分海岛归香山,称为香山县,隶属广州。同年,以寨官暂代县令职务的陈天觉决定在香山岛北端石岐山(今称烟墩山)往东,直到七星峰(今石岐孙文中路西段、民生北路、拱辰路一带)之间的土地上兴建县城。据说,建城时,陈天觉曾下令“布铁沙于地以地”,所以民间把这座新县城称为“铁城”,县署则修建于仁山脚下(今石岐孙中山纪念堂公园内)。从那时候起,石岐基本上都是香山县(1925年后改为中山县、中山市)的行政机构所在地。立县初,香山县共设置10个乡,县治所在地称为“仁厚乡”(包括今天的石岐直到南区、深湾一带)。元初,香山县改属广州路。明初,香山县仍属广州府。明洪武十四年,香山县改划为11个坊、都。原来的仁厚乡分划为仁厚坊和良字都,仁厚坊相当于现今的石岐,良字都相当于现今的南区。清道光七年(1827年),香山全县11个都合并为9个都,仁厚坊与良字都合并,改为仁良都。光绪初年(约于1880年)改都为镇,全县设置9个都、镇,仁良都仍沿旧称。宣统二年(1910年)改镇为区,香山全县设置9个区,仁良都改为第一区(包括今石岐、港口、环城、石鼓一带)。民国元年(1912年),广东省撤销广州府,香山县直属广东省长公署管辖。石岐仍为香山县县城。民国十四年(1925年)4月15日,按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议,经广州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府批准,香山县改名为中山县,以纪念孙中山。民国十五年(1926年)8月,中山县公署改称中山县政府。民国十八年(1928年)2月,国民政府第19次国务会议确定中山县为全国模范县,实行模范县制(特别县)。民国十九年(1930年)5月,在县长黄居素和县训政实施委员会主席唐绍仪的主持下,县政府从第一区石岐移驻第六区唐家。同年7月,全县调整行政区域,区的名称改按地方命名,石岐定名为石岐镇。民国二十年(1931年)9月,全县9个区恢复按数字编列的名称,仁良区改为第一区(驻石岐镇)。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0月,县政府由唐家迁返石岐,驻郑氏三公祠(今莲塘路)。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3月7日石岐沦陷。沦陷期间,中山县三大势力鼎立:日军在石岐凑合汪伪县政府;国民党的县政府流亡于鹤山县沙坪;共产党则在五桂山根据地建立抗日民主政权中山县行政督导处。日本投降后,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0月7日,国民党县政府从第二区溪角乡移驻石岐镇,驻学宫(今孙文中路中山市人民医院内)。随后,在全县9个区普遍设立区署,第一区驻石岐镇。1949年12月,石岐改为区级镇。建国后,1952年11月17日,中共粤中区委、粤中行署决定改石岐镇为石岐市,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1953年3月12日,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准设立石岐市(省辖市),以中山县石岐镇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由粤中行署领导。石岐建市后,分设民生、烟墩、莲峰、中区、太平、岐江上、岐江下、水上、郊区9个办事处,又从中山县划出长洲、后山、柏山、张溪、基边、员峰等6个小乡归入石岐市郊区。1957年6月,石岐市郊区改称环城乡。1958年8月,环城乡改为石岐市郊区公社。同年12月31日,经广东省人民委员会第二届第二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通过,1959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撤销石岐市,将原石岐市的行政区城全部划归中山县。1958年12月石岐市改为石岐公社,石岐市郊区公社并入环城公社。1959年10月,石岐公社改为石岐镇;12月,经广东省人民委员会确定为县级镇,仍称中山县石岐镇,属中山县和佛山专区双重管辖。1969年1月,经佛山地区革命委员会批准,石岐镇归并中山县,撤销石岐镇建制,由中山县城建街道战线管理石岐镇的工作。1971年8月,恢复石岐镇建制(公社级)。1983年12月22日,国务院批准撤销中山县,设立中山市(县级),以中山县的行政区域为中山市的行政区域。翌年1月1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佛山市代管中山市。1984年2月,撤销石岐镇,改为中山市市区。1988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中山市由县级市升为地级市,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管辖。1996年9月,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提请作出决议,同意将中山市城区的中区、岐江区、莲峰区、烟墩区街道办事处合并,设立中区街道办事处;同意郊区、环城区街道办事处分别更名为北区、南区街道办事处。2000年4月,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同意撤销中区、北区街道办事处,成立石岐区街道办事处。

企业历史沿革着手写:

1.    从企业最早成立的时。

2.     最初的情况写起。

3.     然后写类似于大事记一样。( 把发生的重大事件,主要负责人更换,单位名称的变化等,按年份罗列。)

涉及政治活动规律和政治思想发展变化的重要节点,重点是说明这些节点的关系,包括形成原因、相互影响、实际作用、历史和现实意义,根本中改革开放对企业发展的基本利益出发,突现了历史革命,简称历史沿革!

拓展资料

内容包括:

1.社会风俗的历史沿革。

2.历史沿革地图。

历史沿革例句如:

1.师傅介绍了北京烤鸭的历史沿革和加工制作方法。

2.每一个学院都有它自己的的历史沿革,所得,规章和组织形式。

3.论文首先介绍了社会保障立法的历史沿革,然后分析了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最后提出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若写地方志或是一个县的县志,建议楼主找几本现代的县志看看,模仿写一下,一般情况下历史沿革就是指一个地方最早叫什么,在历史上设置过什么县、郡和隶属于什么等等,还包括出过什么名人,出产一些什么特产等等。

1923年,军阀杨森为检阅其驻梁部队原招安的“绿林”魏凯师部,选定了梁山县北门外的一坝农田,建成一块600公尺见方的检阅场。当时征地名为“临时借用,检阅后还田”,当然,所谓还田于民是做不得数的。检阅之后,部队不时前去操练,因此得名为“北门操场”。1926年,杨森再次检阅所属二师吴行光师,由于该师队伍远比魏凯师多,因而北门操场便显太小,于是再次扩建北门操场。1928年,21军军长刘湘为了构筑大西南的空中防线,开始修建梁山军用机场。1933年,红四方面军入川,创建川陕革命根据地。参与围剿红军的四川军阀24军军长刘文辉从意大利高价购回三架飞机(另有说法为五架),运抵万县港口时被军阀21军军长刘湘截获,而此时,刘湘已经赶走杨森,将万县、梁山县据为己有。得到这三架飞机后,出于地理位置(地势开阔平坦)、政治角度(梁山县驻文庙为“剿共第五指挥部”)和军事战略角度(梁山县与川陕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区域通、南、巴较近,随时可派飞机参战)出发,刘湘将三架飞机部署在梁山机场,三架编为“行天1-3号”的两翼黄色小飞机参加了围剿红军活动。1937年抗战爆发后,梁山军用机场成为大后方离日军前哨最近的机场。国民政府正式设立空军梁山站,中国空军入驻梁山。10月,为完善军事工程,航空委员会决定在梁山机场附近修建高噪隐蔽地建筑射击场、轰炸场、轰炸了望台、机场校正靶、瞄准避弹室、机场石板暗沟涵洞、停机坪、场站房屋等,再次征调民工限定3个月完成,此次扩建了1620市亩地之多。梁山县政府奉命征调万余民工扩建梁山机场,11月1日开工,12月2日完成。1938年9月,为应苏联援华参战飞机作战需要,再次调集民工昼夜赶修,一个月内完成新辟跑道一条,拆除已严重损毁的北极塔,至此,梁山机场在原来的基础上扩大了一倍。1938年10月,再次修建特种电台、防空洞、滑行道、营房、临时课堂、礼堂、修理厂、交通路、医疗所等14项军事工程,10月17日开工,12月16日完工,逾期11日。1938年10月4日,日机54架分三批首次袭梁,炸毁机场跑道等设施,至此,掀开了梁山机场和梁山县人民苦难的篇章。此次征调千余民工星夜抢修机场。1938年10月22日,日机袭梁,机场中弹104枚,征调4000余民工修补。1939年9月1日,日机袭梁,机场中弹6枚,9月2日即征调数百民工修复。1943年5月28日至6月10日,再次征召梁山县14个乡镇5500余民工再次抢修被炸机场。1943年9月、10月,征召梁山县20个乡镇5430名民工补修梁山机场。1944年3月,中方应美国军方要求为适应美国援华轰炸机、驱逐机进驻需要,征召民工6300余名修建机场新跑道,限15日完成。此次抢修新跑道共计用工146913个,用去食米折合8951893元。1945年,抗日战争进入反攻阶段。为适应美国重型轰炸机B-29起降的需要,梁山机场进行大规模扩建。6月1日,四川省分配征调梁山、大竹、开江、垫江、达县、万县(今万州)、忠县(又名忠州)共7县民工35000人扩修梁山机场。分配给梁山的民工配额为5430人,实际增加到6230名,7月17日实到7411人。由于工程浩大,工期紧迫、督促严厉,各县实际到工人数均超过额派人数。此次扩建机场新修跑道一条,长1800米,宽60米,扩建滑行道、联络道、停机坪等附属工程及10多幢营房,限一个月完工,后延至45天,最后延至80天始竣工。该次扩建,由于人数众多,无法有效管理,民工吃住均借用民房,但仍然有大部分民工露宿屋外,口粮单薄、饮水困难,加上天气炎热,从7月5日在开江县民工中出现急性霍乱死亡后,疫情迅速蔓延,临时医院每日收病工三四十人不等,有时甚至达100余人,未送至医院的则无法计数。据当时有医院记录的资料官方不完全统计,此次梁山县民工因患霍乱死亡522人,殃及民工驻地民众患霍乱死亡125人。(当然,官方不完全统计肯定比实际数字小得多,而其他县的死亡民工则没有详细数据。)该次再度扩建,梁山机场成为当时在亚洲范围内,最适合B29起落的机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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