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羡慕人们追求美好远离困厄,人们向往光明摒弃黑暗。正是人们对善与恶、美与丑最基本的认知判断,促成了人类不断地追求与进步。而这种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就是羡慕。羡慕使人们看到了奋斗的目标,激励人们为理想而奋斗;但过分地羡慕会使人忽视既得的幸福,甚至由羡慕演化成嫉妒,于人于己都只有害处。羡慕使人对美好的单纯愿望上升为实际行动,催人上进。陈胜向往物质充足的生活,激愤反抗,点燃了秦末农民起义的燎原之火。孙中山羡慕西方社会人们充分的自由、平等,打响了革命推翻封建的第一炮。当今的中国人赞赏飞机在宇宙中的翱翔,中国的航天五号载人飞船才能在2003年升空。羡慕凭借着我们对美好的认知,让我们为追求而热血沸腾,经过我们不断的努力,最终实现梦想。追梦的力量让我们闯过一道道艰难险阻,冲破重重束缚,不断冲击新的高度,实现新的理想。羡慕正是这一切力量的起源。如果我们永远只看到自己的那碗水,不去承认海洋的广袤与博大,我们就终只会有这一碗水。如果我们吃不到葡萄就说它是酸的,我们就永远吃不到萄葡。没有羡慕,没有赞赏,我们就不会进步,裹足不前,甚至倒退。这也是我们有五千年悠久文化历史的中国在清末竟会如此地不堪一击的原因。当然万事万物都有它适宜的度,过犹不及,羡慕也如此。当羡慕使我们只看到别的东西而无视自己的拥有,我们就永远享受不了生活本应有的快乐。当羡慕不断攀升成为嫉妒,使我们迫切想得到一时间还不能属于自己的东西,美好的愿望变成不择手段,造成害人害己的悲惨结局。当我们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得陇望蜀,总有无穷尽的欲望时,生活在你身边褪色了。一切的美好愿望终只成了造就劳累积压不快的指引。如此的羡慕,又有何意义。羡慕的作用和道理与生活中的道理一样。利与弊总是相互依存的,又发挥着截然相反的作用,维持着生活的平衡。我们要做的,如同对美好的追求一样,追求对羡慕这种力量最完美的驾驭。 谁羡慕谁谁能不羡慕别人呢?漂在北京的外地人羡慕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勤劳苦作的人羡慕坐在办公室的白领们,苦于生计的人羡慕财源滚滚的大老板……我们都或多或少地对自己的现状有所不满,所以羡慕那些已摆脱这些困苦境地的人们。然而,我们艳羡那些人而苦苦追求的结果真的是我们想要的吗?年轻人为了过上大都市人小资的生活,拼命地挣钱,昼夜地加班。老婆嫌情调少了,不理会,钱多了,情调有的是;孩子嫌父亲回家少了,忍一忍,等有钱了就可整日陪孩子玩了……劳碌了大半载,年轻人略有积蓄了,开着半新的车住着宽敞的房子,然而等驻足一看,老婆移情别恋了,亲子关系紧张了,本来完整的家,开始支离破碎了。如此攫取了那么多,似乎已经得到了原先羡慕的,然而物是人非,得失之间,已让人感到当初羡慕的并不一定是属于自己的。我们完全可以看到羡慕的动力,然而羡慕不能盲目,即使得到了,也不一定快乐。老鼠羡慕猫,猫羡慕人,人想作行踪不定的风,风想作静止不动的墙,墙最终羡慕穿墙而过的鼠。人们在羡慕别人时不知不觉地已被围入了一个圈,最终自己又被成为羡慕的对象。既然如此地大费周张,那我们不如看看自己到底有什么值得羡慕的地方。至少我们不愁吃穿,还接受着良好的教育,被称作明天的主人。我们的生活并不像我们想象的比别人差多少,那些被我们羡慕的人有他们不为人知的苦楚。知足常乐,这句话不错,羡慕自己已拥有了那么多,会感到无比地幸福富足。同时,我们也不要像那只叼着竹竿被抬上高空的青蛙,只因别人的议论而忍不住要表白些什么,结果碎尸万段。不要变成个自恋狂,整日都想对别人说自己原来如此有前途,自己真是个天才,过于羡慕自己,下场怕也会是从高空摔下来,死得很惨。羡慕的同时,别忘了自己能羡慕自己也少不了大家的帮助。适当的羡慕,不过于盲目,自己也可羡慕自己,珍惜自己拥有的,同时谨记自己拥有的,并非仅靠自己一人之力而得来的。 把握羡慕的尺度常言道: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在面对一个在某方面比自己更出色的人时羡慕之情就难免了。人对于自己想追求的,想拥有的有一种热忱,而对于那些已经得到的人就会产生一种“要是”的情绪。你会想:“要是我是他该多好。”“要是我也能做到会多完美。”“要是成功的是我!”等等,这些想法绝不是丑陋的。羡慕是美好而朦胧的,甚至有时候自己都察觉不到。这是一种对于未来的憧憬和向往,是一种对自己的希望和期待。它会成为一种人生的激励,在追求理想的道路上鼓舞你。古往今来有多少名人在恶劣的环境中长大,他们羡慕那些可以衣食无忧、可以上学念书的同龄人,他们迫于生活,放弃了,但也用另一种方式点燃起自己的斗志,追求心中的信念,终于有一天他们的形象在历史的长河中闪闪发光,他们被别人尊敬,也被别人羡慕着。羡慕无所谓善恶是非,它是成为一种动力还是颠覆人性的根源在于我们对于它的把握。就像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可以转化,羡慕在人们的放纵中也会变成心中的妒火,即使是星星之火,也足以燎原。遥想周瑜当年“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是何等的辉煌,何等的壮观,可是呢,对于诸葛亮的敬佩和羡慕化成浓浓的妒火,而他则在这场人性的大火中尸骨无存。庞涓,本也可以成为一代名将,功垂千载,也因为无法忍受孙膑的优秀和杰出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他们都忘记了把握羡慕的尺度,忘记了在羡慕别人的同时肯定自己,忘记了自己所拥有他们并不拥有的美好,一味地强求,单纯地羡慕,一旦超越了尺度,就像脱了缰绳的野马,控制不了了。所以在心中装上一个尺度吧,别让羡慕过了头成为生命的隐患。 用羡慕为自己造福人作为高等动物具有一种特殊的情感——羡慕,这种情感与氟里昂一样,是一把双刃剑,可以使人心生嫉妒,更可使人奋发向上。而不同之处在于,在使用氟里昂的同时无法避免地伴随着对环境的破坏,毕竟大自然的规律人类是无法改变的;但“羡慕”的情感如果好好把握,就可趋利避害,使它完全为自己造福。羡慕之情源于别人超越了自己。在羡慕的同时应该对自己和羡慕对象之间的差距做出正确的认识。综合自身的能力,如果这一差距是力所能及的,可以弥补的,就应通过奋斗迎头赶上甚至将其超越。这时羡慕就成了人成功的引擎,摆脱慵懒的仙丹。当年正是由于对身边北京人富庶生活的羡慕,韩村河人纷纷外出创业,经过无数坎坷后很多大规模建筑公司以韩村河人的姓名注册并建立起来,日益壮大。从此,建筑业为韩村河带来了滚滚财源,韩村河也因此成为创业致富的典范,有“中国第一村”之美誉。从贫穷到富有,从落后到前卫,这一切的改变最初都是由“羡慕”引起的。榜样的力量之所以“无穷”是因为榜样使人羡慕,羡慕使人行动,行动最终助人超越榜样。可见羡慕之情对人造福之大。但有些人将羡慕的感情扭曲了。有时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是无法填补的,有时“榜样”永远是高高在上的,想超越它是人力所不能及的。如果羡慕之情的所有者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那么他的性格最终将被歪曲,羡慕滋生嫉妒,后者使人从坦荡的君子变为卑劣的小人。贫富的巨大差距使很多人绝望并最终走上亡命天涯的道路,使原本廉洁的清官最终面对黑洞洞的枪口;智力的巨大差异使“十年寒窗进海走”的学子早早结束自己的生命,使本该一世风流的周瑜郁闷而死。设想上述这些人如果意识到差距的不可弥补性,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用羡慕的可望不可及的目标的时间做些有意义的事情,上述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了。//与高高在上的榜样相比,很多人认为自己一无是处,嫉妒之情由此而生。若每个人都能发现自己的长处和优点并加以珍惜,若每个人都能有这样的阿Q精神——“施瓦辛格的肌肉我比不了,但在智力方面我自信还是稍高一筹的”;“比尔·盖茨的资产我比不上,但我的老婆比他的漂亮”等等诸如此类适当的自我安慰,那么人们的生活会增加很多乐观和开朗。//综上,合理的利用“羡慕”,正确认识自己与别人的差距,羡慕必定为人造福。
所谓君子者,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好比一块山间朴玉,经过打磨雕琢后方显得温润有色。那么,君子又当如何雕琢呢?
其一者,以德以善塑其心。古语言:“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书。”德是为人处世的根本。一个才华横溢的人如果没有道德只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败坏。像我们常听说的“黑客”,用自己的专业技术来损害他人正当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确是可耻的。而这种人,是得不到社会尊重的,一旦所作所为公布于世便遭人唾弃,遭人诟病。因此说,我们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那么怎样才算有道德呢?第一是不犯罪,做一个守法的人,不去偷,不去抢,不去盗,不去。第二是待人接物要将心比心,温润合礼。第三是内外如一,慎独也,即使没人在你的眼前,也不能做有损道德的事。如果能够这样,已经算是一个基本的君子了。
其二者,以诗以书塑其魂。诗可以增人韵味,增人风雅。“若有诗词藏于心,岁月从不败美人。”此句正是言人之风雅韵味。一个经常读诗的人必定是一个深有感情的人。我们可以从诗中看到万千意境,万千情绪。我们读诗,也是在了解他人的感情,从欢喜到无奈,从忧愁到悲伤,一字一句之中尽是诗人之情。读诗多了,自然是富有同情心的。既使是一枝花落,但已然成为暗愁无奈的思绪。诗让我们体悟到万千的情感,而这样一个对万物都有情感的人,一定也不会变成凶残无情之人。诗如水也,慢慢地使我们的心越来越柔软,越有人情味。
书则为增智。书是千万年经验的积累,读《本草》可知草木花树之药性,可以医自身;读《史书》可知历史之变迁,可以知人性;读科学著作可以使人知事物的道理。等等书籍,都可增长见识。“书犹药也,读书可以医愚。”但是知识是无穷无尽的,而人的寿命却是有限的,所以要尽量选择那些重要的书籍去读,好比中外的名著,这些都是经过时代筛选出来的书,自然是有一定的价值。而那些一时畅销书,还是建议少读,毕竟大部分只是为了娱乐心神的。还要知道一件事,那就是阅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辈子的事。在这个碎片化的时代,我们几乎每天都在阅读,但要分辨哪些是无用的,哪些是有用的,天天读一些明星的琐事新闻,我觉得是没有必要的。但读一些精彩的文章,精彩的故事,倒还是可以的。碎片化的时代,阅读经典则更显得有意义,我们每个人都对一件事一知半解,这就造成了我们的片面浅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很浅薄的话,势必会造成一个社会的狂妄。因此,汲取经典的养料显得更为突出。
其三者,与人交流,为人处世。书上的经验值千金,但是如果没有实践的话,那就并没有什么用处。而且待人接物并不是从书中所学来的,而是在生活中和人交流之中学来的。“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我们在人与人交流之中,才能看清真实的世界。也只有在真实的实践中,经验显得难能可贵。所以说,一个人要经常的出去走动,多去旅旅游,才能真正的见识到另一番天地。这里我就不用多说了,只要大家走出门去体验一番,就知道市井之间的人情世故。
所谓君子之道,其实无非是让自己臻于完美。在这种臻于完美的道路上,我们可以看到万般的风景。但只有经得住诱惑的人,才能不停的靠近完美。我们应当以圣贤为师,学习他们的品德,去不停的接近他们。圣贤之所以为圣贤,是因为他们有超乎一般人的品质。我们常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但我们又有几人能够做到?我们常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我们又有几人能够做到?我们常说“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但又有几人能够做到?如果我们能够做到这些,也许早就到了大同社会。之所以我们做不到,是因为人类天性有虚伪的成分,有根本的卑劣性。我们想要摒除这些天生的缺点,无非像圣贤那般,一任而行之。
君子之道在于行,愿我们能够向美好的事物靠拢,上善若水,行之一生。
《论语》的核心就是阐述君子和小人问题,所以我们开篇先得将君子和小人的概念弄清楚。《论语》通篇反反复复、絮絮叨叨都是在说君子和小人,但是孔子同其学生都是述而不作,也就一直没有给君子和小人下个定义,也没有逐条归纳出君子和小人的具体标准,他们都是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谈论君子和小人,所认为的君子和小人的标准零散而不系统的,没有按现在的做法制定规范,这就容易让后人产生误解和歧义了。《论语》中的君子和小人在概念上同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君子和小人是截然不同的,不是我们现在经常简单认为的君子就是好人,小人就是坏人。《论语》中的君子和小人首先是指出身上的区别,出身大宗的人,也就是天子、国君、家君的嫡出直系子女,他们都属于君子。而庶出的、旁支的就属于小宗之人,简称小人。从出身方面来看,只有贵族才有君子和小人之分,平民百姓和奴隶们是没有君子和小人之分的。但是《论语》中提到的君子和小人基本上不是指他们的出身,小人出身,甚至君子和小人出身以外的平民百姓甚至奴隶,如果他们通过一定方式混入了上流社会,成为社会管理者,他们也就跻身君子之列了。从出身和身份上划分,君子和小人是不关乎道德问题的。但作为社会管理者,其人品是十分重要的,让人品有缺陷的人来管理社会,社会是要出问题的。所以《论语》中不断强调君子的人品,要求君子不断提高自身修养。而对于小人,他们更多地是充当执行者而不是决策和管理者,不能够也不必要像要求君子那样要求他们。而且,在孔子看来,小人有时也不失为做人的底线,比如【13.20】中子贡问怎么样能算得上士矣,孔子回答的最后一项标准是“言必信,行必果,胫胫然小人哉”。由此也可见《论语》中所称的小人不是我们现在认为的道德品质有问题的人,更不能理解为坏人。
[议论文]诚信不可抛 天使的翅膀碎了,落到人间,成了我们的忧伤;诚信的背囊抛了,散到世上,成了撒旦的魔杖。 人生之舟,不堪重负,有弃有取,有失有得。失去了美貌,有健康陪伴;失去了健康,有才学追随;失去了才学,有机敏相跟。但失去了诚信呢?失去诚信,你所拥有一切:金钱、荣誉、才学、机敏……就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如过眼云烟,终会随风而逝。 不欺,不隐瞒,才是正确的人生态度。远离尔虞我诈,圆滑世故,多一份真诚的感情,多一点信任的目光,脚踏一方诚信的净土,就可浇灌出人生最美丽的花朵,夯筑起人生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 拥有诚信,一根小小的火柴,可以燃亮一片心空;拥有诚信,一片小小的绿叶,可以倾倒一个季节;拥有诚信,一朵小小的浪花,可以飞溅起整个海洋…… 相信诚信的力量,它可以点石成金,触木为玉。我们崇尚这样一种诚信:仰起希冀的脸庞,拍拍娇嫩的手,歪歪头,说:“相信你!”此时此刻,难道你的心底能不涌起一股激动的热潮?我们向往这样一种诚信;舒开紧蹙的眉,露出笑靥,快步走到朋友面前,说:“真诚地祝贺你!”此景此境,难道你的头脑没有闪烁过一片快乐的彩云?播种诚信,你收获的就不仅仅是朋友的信任,还有———可以信任的世界。 抛弃诚信,虚伪的面具将充斥生活的每个角落,生命变得生气全无,友谊之花在凋谢,亲情之果在陨落;撩起人们面前的五彩面纱,露出的是“君子”们道貌岸然的脸,变了形的丑陋的脸。这样的世界,流淌着恶浊的血液,飘浮着腐朽的气息,太可怕了! 诚信的云翳被抛弃,再也映不出夕阳西下彩霞的绚烂。我向往真诚,渴望信任,希望旷野望天时,天蓝草碧,云白风清。 背好诚信的行囊,抓牢诚信的行囊,人生路上的步履才更平稳,足音才会更坚实! 天使用诚信作绷带,医好了飞翔的翅膀。我知道,撒旦的谎言会被揭穿,他的魔杖会失灵。诚信不可抛,它是法宝! 身披一袭灿烂,心系一份执著,带着诚信上路,将踏出一路风光! 人生,漫漫长路远,纷繁诱惑多。人,作为微小而孤独的个体,在人生的选择题前,无可避免地徘徊起来。在一个又一个渡口上,在一次又一次险象中,人,究竟能选择什么?该选择什么? 选择诚信,因为它比美貌来得可靠。没有美貌的人生或许是没有足够亮点的人生;但若没有诚信的人生则足以是没有一丝光明的人生。你可以不是潘安,你也可以不是西施,但你不可以失去别人对你的基本的信任。“人,以诚为本,以信为天。”没有诚信,生存世间的你可要作一粒悬浮其中的尘粒? 选择诚信,因为它比机敏来得憨实。诚信好比一个乡间的小伙,他每日只知弓着黝黑宽阔的脊梁在人生的沃土上默默耕耘;机敏则更像一个电脑黑客,他总是那样才思敏捷,头脑灵活,却总是不露真相叫人紧张。在人生的剧本里,一位稳重踏实的演员总比一个奸诈精怪的角儿更受观众的青睐。 选择诚信,因为它比金钱更具有内涵。举着“金钱万能”的旗号东奔西走,人生注定是辛苦乏味的人生,满身铜臭最终带来的也不过是金钱堆砌的冰冷墓穴;而诚信,能给人生打底润色,让人生高大起来,丰满起来,它给生命灌注醉人的色泽和丰富的含蕴,让生命在天地之中盈润,善始善终。 选择诚信,因为它比荣誉更具有时效性。没有一蹴而就的业绩,没有一成不变的江山。没有人可以顶着荣誉的光环过一辈子。荣誉是短暂的,它只是人生旅途上一小片美丽的风景,它再美丽,也只是一小段的人生;但诚信是培植人生靓丽的风景的种子,你一直耕耘,就会一直美丽,你将诚信的种子撒满大地,你的人生将会美丽到天长地久。 选择诚信,因为是正确之选。在你一一权衡过后,你会猛然发现,在人生面纱下最迷人的,原来是那最没有矫饰,最朴实不花哨的诚信,你会发现,没有了诚信,生活原来是那样的索然无味! 在人生与风浪的洗礼中,有了诚信,你就用最阳光的心情高唱吧。若为人生故,诚信不可抛!
少年王冕-------------------------------------------------------------------------------- 小学语文教学资源网 → 语文教案 → 少年王冕 2009-05-13 (霞浦一小 兰阿国) 教学要求: 1、能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背诵第五自然段。 2、学会本课5个生字,认识两条绿线内的3个生字。理解由生字组成的词语。 3、在对语言文字的揣摩过程中,提高学生分析、理解语言文字的能力;在课堂交流过程中,提高学生的表达能力。 4、理解课文内容,感受王冕孝敬母亲和勤奋好学的优秀品质。 教学重点: 体会人物内心,感受王冕孝敬长辈、勤奋好学的优秀品质。 教学准备: 1、布置预习;搜集王冕的生平材料。 2、相关课件。 教学时数: 二课时 第一课时 教学要点: 由王冕的诗入题,初知王冕;检查预习,初知文意;品读1—4自然段,感受人物形象,体会王冕勤奋好学和孝敬母亲的优秀品质。 教学过程: 一、导入 1、读《墨梅》诗。 2、介绍王冕。 3、入题(师述:他是一位成就很高的诗人,为后世留下了300多首好诗;他更是一位成就很高的画家,尤其以画梅花著称,是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那么他的少年时代是怎样度过的呢?这节课就让我们走进课文,去了解去感受王冕少年时期的故事吧!) 板书:少年王冕 简单学习网最新讲座:王大绩讲现代文阅读 王大绩讲高考作文 王大绩讲语段压缩 王大绩讲文言文阅读 王大绩讲诗歌鉴赏 王大绩讲句式仿用 二、检查预习 (师:请大家打开课本,课文预习过了吗?读了几遍?) 1、检查读词(课件出示)。 (师:词语会读了,课文是否会读了呢?课文比较长,就选择你喜欢的段落读给大家听。) 2、检查读文。(相机纠音、指导、激励、追问) (师:课文讲了王冕少年时期的哪些事呢?) 3、生说事。(板书:辍学放牛 学画荷花) (师:在这些事中你初步感受到王冕是个怎样的人呢?) 4、生说人。(板书:孝敬母亲 勤奋好学) 三、品读2—4自然段 (师:读书关有初步的印象和感受是不够的,必须深入到课文的字里行间,用心去感受这动人的故事!请大家拿起笔来,认真默读课文2—4自然段,边读边想,哪些语句能体现出王冕对母亲的孝顺和勤奋好学呢?把它画下来,并简单地写写自己的理解和感受。) (一)、生读、思、画、写,师巡视个别辅导,了解学习情况。 (二)、全班交流。 1、语段一: (王冕说:“娘……闷得慌……带几本书去读?”) 〔1〕、生读句,说理解,再读句,评价后再指名读句。 〔2〕、“闷得慌”是什么意思? 〔3〕、师:王冕是不是不想在学堂读书了呢?指名说。 〔4〕、师:王冕为什么要这样说呢?指名说(安慰母亲),指名读,齐读。 师过渡:俗话说“言为心声”,嘴里说的,就是心里想的。但是有时候,嘴里说的,并不是心里想的,需要我们仔细分辨。王冕为什么要这样安慰母亲呢?让我们去聆听母亲的一番话吧。 2、语段二: (一天,母亲把他叫到面前,说:“孩子呀,……去放牛。”) 〔1〕、出示母亲的话,指名读,评价,再指名读。 -〔2〕、“耽误”是什么意思?误了什么呢? 〔3〕、师过渡:不是母亲要耽误你,那是什么缘由呢?你还从母亲的话中读懂了什么? 指名说。(贫寒) (师:你是怎么读懂他们家中贫寒呢?引导学生抓住“这几年年成不好”“只靠”“针线活”“这点钱”进行体会。相机设问:什么是”年成不好”?“年成不好”意味着什么?“这几年年成不好”又意味着什么?“这点钱”和“这些钱”有什么区别?引导学生感悟。) 请根据你的理解,带着你的感动,读出母亲的艰难吧。评价后再指名读。 引读王冕的话。师:小王冕听着母亲的话,感到母亲一天比一天艰难,所以他说。(生齐读王冕的话) 〔4〕、师过渡:从母亲的话中你除了读出他们家境贫寒外,还读懂了什么? 指名说。(无奈) (师:你是从哪些地方读懂了母亲的无奈?引导学生抓住“实在”“只好”等词语进行感悟。) 你就是那个无奈的母亲,你来读读母亲的话,评价后再指名读,齐读。 引读王冕的话。师:是啊!小王冕听着母亲的话,想到母亲的无奈,他决心为母亲分忧,所以他说,齐…… 〔5〕、师过渡:母亲的话让我们读出了王冕家境的贫寒,母亲的无奈,还能读出母亲怎样的心情呢? 指名说。(愧疚、难过) (师:你是怎么体会出来的?引导学生抓住“不是我要耽误你”“实在供不起你读书”等体会。) 你就带着愧疚、难过的心情读母亲的话吧,评价后再指名读,齐读。 引读王冕的话。师:面对母亲的愧疚,为了不让母亲难过,王冕只能露出快活的笑容说,齐…… 〔6〕、小结读。 (师:母亲不是要耽误儿子,她实在是无可奈何;儿子并不是不想上学读书了,而是在安慰着母亲,课文第二自然段为我们展现了这一感人肺腑的场面,让我们再次读一读这对母子的对话吧!) 教师、女生、男生分角色朗读。 师过渡引读第三段:同学们刚才所说的,正是母子内心的真实感受,母亲舍不得让王冕辍学放牛,但又实在没办法;王冕舍不得放弃学业,但更不忍心让母亲难过。感动了你,感动了我,也感动了秦家人。因此,第二天一早……(生齐读第三段) 3、语段三: “母亲谢了秦家……含着眼泪回去了。” (生齐读完后)师:是啊!母亲再三地深情地叮嘱“你在这里处处都要小心,每天早出晚归,免得让我牵挂”。 〔1〕、母亲会对王冕叮嘱些什么呢? 〔2〕、从“王冕一一答应”你感受到什么?(懂事) 〔3〕、师:面对这么懂事的儿子,母亲含着眼泪回去,她一边走一边会想些什么呢? 指名说。 〔4〕、师:课文为什么说母亲“含”着眼泪回去,而不写“流”着眼泪回去呢?用“流”不是更能体现出母亲的伤心吗? 指名说。 〔5〕、是啊,“含”着眼泪更能体现出对王冕的爱。引导读“母亲谢了秦家……含着眼泪回去了。” 师过渡:还有哪些语句体现了王冕对母亲的孝顺和勤奋好学呢? 4、语段四: “课文第四自然段”。 〔1〕、生读句,说理解感受。 〔2〕、对一个穷苦人家的孩子,“腌鱼腊肉”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呢?(如“山珍海味” 诱惑……) 〔3〕、可是王冕面对这些“腌鱼腊肉”会想些什么呢? 〔4〕、是啊,母亲从没有尝过这些“腌鱼腊肉”,王冕兴冲冲地拿着自己省下来没吃的腌鱼腊肉赶到家里,他会怎么对母亲说呢?他们娘二俩会有一段怎样的对话呢? 师引读:是啊,多懂事多孝顺的孩子呀,因此每当遇上秦家煮些腌鱼腊肉……(齐读后边:“他总舍不得吃……孝敬母亲。”) 〔5〕、他“总舍不得”,你还从这个“总”字读懂了什么呢? 〔6〕、前一个“舍不得”让我们体会到王冕对母亲的孝顺,后面一个“舍不得”让你体会到什么? 指名说。(热爱读书、勤奋好学……) 指名读。(第二个“舍不得”的句子) 〔7〕、师:两个“舍不得”让我们进一步认识了王冕。带着你们的理解,读出王冕的孝顺与好学吧! 生齐读第4自然段。 四、回归整体 1、来,让我们再次用朗读去感受这位聪明懂事、勤奋好学的王冕吧! 朗读2—4自然段。 2、读到这儿,你想对王冕说些什么呢?拿起笔来,把你最想说的话写下来。生写话,交流。 3、小结:少年王冕的故事还没有演绎完,下次语文课我们继续走进王冕的少年生活。 板书: 24、少年王冕 辍学放牛 孝顺母亲 学画荷花 勤奋好学
我谈诚信 诚信扮演着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角色. 一直对诚信有一种特殊的感知,只要置身诚信之中,便如同月光沐雪,透彻通明.诚信是一种及至,是一种不谋不略的光明磊落,大智大慧的领悟思索,顺其自然的隐身透明. 我想诚信的力量并不是脆弱的,它可以指向内心最深的层面,可以让世界即使是痛苦之中仍存在着一丝人性之光.它给了我们一份真实,一份脱离为人虚构后的真实情感. 言必信,行必果。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诚信时代是一个让诚信任意驰骋的天地.诚信是成功的关键,诚信的营养是这个时代的必修课,是自己的任务所在.向来认为诚信是夕阳般的从容袒露,细雨般的娓娓到来,而诚信又是天性,是与生俱来的品质,永恒经典的话题,这,是无论什么时代都存在着的真理。 诚信是一种美感,是那种用语言无法比拟,画笔无法勾勒的美。那种美出于自然的和谐又高于自然;出于美玉的无暇又含于玉中;出于水之纯净又静处水中。那种美感,是用心感觉而非双眼所视。 哈佛大学生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大学之一,这所学校把“真理”作为校训。在哈佛大学的校门和建筑物上都刻了一个拉丁文单词“真理”,这个词代表了“真相、诚实和正直”。正门上还刻了一句话:“真理之门只会向那些正直的民族开放。”意思是说,在这个世界上那些不诚实的人是没有出路的。 诚信是生命的营养品,生命中没有诚信,一如大地没有阳光,鸟儿没有翅膀。 诚信,承载着源远流长的文化底蕴,从“季札送箭”到“乐扬子妻”,将诚信浓缩给后人,让你去感受那诚信的光芒是怎样从古代照耀至今的。 诚信是一种追求,一种向着完美,向着和谐,永不停息的追求。那是永远不屈的意志,不会改变的心态! 诚信是一种远见,是大家雄才大略的体现。那是灵魂的洗礼,生存的考验! 诚信,是天使的翅膀,在这个诚信的时代飞扬谈诚信“诚信”这两个字,从道德范畴来讲,即待人处事真诚,老实,讲信誉,言必行,行必果。古今中外,有许多不诚信的人,他们都落得了个不好的下场。不讲诚信的人,小倒危害个人、家庭,大到危害地区、国家。中国历史上曾有个“烽火戏诸侯” 的故事。西周末年,昏庸无能的周幽王为了博得妃子褒拟的笑颜,在没有敌情的情况下,多次点燃有敌人来侵犯是才可以点燃的烽火,各路诸侯看到点燃烽火时窜起的狼烟,以为有敌人来侵犯,便从四面八方率大军赶来保卫京城,结果赶来之后,见什么情况也没有,原来是君王戏弄他们,个个面面相觑,显得狼狈不堪。褒拟每次看到各路诸侯狼奔豕突的样子,都开怀大笑。就这样,周幽王经常用这样的方法博得妃子的欢心,时间久了,各路诸侯也就再看重狼烟预示敌情的事。终于有一天,当敌人真的来侵犯时,周幽王点起狼烟,却再也没有诸侯赶来保卫京城,不就,西周就灭亡了。在德国,一个初冬的夜晚,柏林下着雨,街上一个人也没有,一个叫做哈恩的人抱着侥幸心里,穿了红灯;不料,他自认为无人知晓的行为被监视器拍了下来并被政府输入了他的诚信系统。结果,他不但被罚了款;在保险时还被提高了保险交纳金额;还在贷款方面还被降低了信用度并催促他提前还款;他儿子的学校也拒绝他分期付款的请求……古时候有一个信守承诺曾子杀猪的故事。有一天,曾子的妻子要上街买菜,小儿子抱住妈妈的腿又哭又闹,也要跟着她去。曾子的妻子怕街上行人车马太多,不想带孩子出去,就哄他说:“好宝宝,你只要乖乖待在家里,妈妈回来就给你杀猪做猪肉吃。”于是,小儿子高兴极了,答应在家等着。妻子从街上回来,还没进门就听见“吱吱”的猪叫声。她走进院子,见自己养的那口肥猪,四脚朝天,被绳子紧紧地捆着。曾子在一旁,正在磨刀。她急忙走上前去问曾子:“你这是要干什么?”曾子头也不抬地回答道:“杀猪!”她忙拦住曾子说:“这头猪是留着过年的时候吃的,你怎么现在就要杀呢?”曾子说:“你不是对儿子说,他只要不跟你上街去,你回来就给他杀猪做猪肉吗?”妻子笑了,说“我那是哄小孩子的呀,你怎么就当真了?”曾子直起腰来对妻子说:“你总是这样对待孩子:只要能哄乖他,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对人要讲信用,这是基本的人生道理。”妻子仍然恳求地说:“何必这么认真呢?说杀猪,就要真的杀吗?我还可以再哄哄他嘛!”曾子说:“现在不杀猪,你就是欺孩子,也就是教给孩子去欺别人。做母亲的欺自己的孩子,做儿子的以后就会不相信自己的母亲,他不相信你,你今后还怎样教育他呢?”说完,就把猪杀了。我国古代还有一位诚实守信的人-商鞅,为了取得别人的信任,他曾经在城门外立了根木柱并告示大家:“如果谁将它扛进去就给予重赏”。开始人们都不相信,商鞅便将赏金提高。终于有个人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将木柱扛了进去,那个人真的领到了赏钱。从此,商鞅诚实守信的言行便在百姓中传开了,很多贤才都来到了秦国,为秦国出力,秦国逐渐强大起来,最后终于统一了中国。可见,不诚实守信,害人害己;诚实守信,利人利己!所以,诚实守信每个人都应该做到。我们在待人做事方面,要态度真诚,脚踏实地;要言必行,行必果,不欺瞒,只有这样,才可以做个受人尊敬和对社会有用的人。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我眼中的贾宝玉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们的语文老师让我们在家里看87版的《红楼梦》第二集,学校里看了第一集。第一集快结束的时候,我很想看到贾宝玉的模样。结果,第二集才会出现。所以,我只能在家里看。
我迫不及待的打开电脑,津津有味的看着红楼梦。没想到贾宝玉竟然是这样一个人物!
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他——“不通世务”“伯读文章”是贾宝玉的最主要,也是最可贵的性格,贾宝玉对封建礼教的反抗精神也集中体现在这里。“不通世务”是说他在结交仕人、应酬官府、遵守礼教等方面一概不通,不符合封建正统派人物的要求;“怕读文章”是说他对封建统治阶级奉为经典的儒家著作,对猎取功名利禄的敲门砖——八股文章毫无兴趣。这样一个“愚顽”的“蠢物”,自然被封建统治阶级视为大逆不道的人,说他“行为偏僻性乖张”,然而,这正是贾宝玉的可贵之处。贾宝玉既不听从封建统治者对他的要求,去“通世务”“读文章”,也不安于封建统治者规定的本份,既“偏僻”,又“乖张”,所以,在常人眼中,贾宝玉既“无能”,又“不肖”,而且天下第一。其实,这正反映了贾宝玉对封建正统思想的不满和反抗精神。
不仅仅如此,贾宝玉还是一个对女生十分喜爱的一个人。由于他从小都是在女生的周围长大的,所以她的性格中最大的特点就是女生的娇气。每次有不称心的事他就会耍她的小脾气,而且经常在家里。
这就是我眼中的贾宝玉,又娇气又会耍小脾气。
同学们,眼中的贾宝玉是什么的?和我一起讲一讲吧!
说起贾宝玉,那可真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天下哪有这么女性的公子哥,在我眼中,贾宝玉是个男儿身女儿心的希奇人物。
贾宝玉自“衔玉”而生开始,就被人视作“奇异”,周岁时抓阄,他竟然只抓了胭脂,这举动惹得父亲很不高兴。长大后他竟然说出了“女子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庸碌辈”等话。在当时那种“重男轻女”的社会里,这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宝玉的人生理想也不过就是在女孩子里混,得过且过而已,他认为女孩子是最美好的事物,有着最纯洁的特性,每当贾宝玉挨父亲打的时候,他总是“姐姐妹妹”的乱喊,以此化解皮肉之苦,他完全把女性看作是同自己平等的人,爱惜、尊重她们,这在当时是绝无仅有的。
但人生不是事事都尽如人意的,他希望所有的好女子都能围绕在自己身边,他看袭人的表妹好,就想把她弄到园子里,结果被袭人给说了一通。在园子里,他是四处讨好女孩子们,不管她是姑娘还是丫鬟,结果却讨好错了人,害得金钏跳井,自身被笞。宝玉不懂得爱惜别人就是相互成全,对于他来说,命运如一个严厉的老师,在给了他一个教训之后,才会告诉他真理。当贾宝玉看见那个单薄的女孩子苦苦画“蔷”时,他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不需要知道,否则……然而父亲的皮鞭似乎并没对这个“不孝之子”起任何作用。
像贾宝玉这样的天才,能给他启发的总是那些最天然的事物。在这之后,宝玉对女孩子更加爱惜了,但是一份生命怎么可能承载这么多的爱,不知不觉,他竟恋上了这个无依无靠的女孩子,爱得那样深沉。宝玉是个不关心经济学问,仕途前程的人,他不喜欢总是把大道理挂在嘴边的宝钗,他喜欢的是能和他共同感知生命之美的黛玉。
在我眼中,贾宝玉其实也是个可怜之人。他好像从不和女孩子生气,但是他总是无奈地被心上人误会,到了黛玉要死的时候,她还在误会宝玉。最后,挚爱成心事终虚化。
《红楼梦》里每个人的命运似乎都是悲的,最悲的莫过宝玉,他一生都是在女孩子们的喜怒哀乐中度过的,到头来,命运却无情地夺走了他所有的爱与怜惜。
宝玉,他就是我眼中的一滴泪,书到最后,宝玉的心碎了,我的泪落了。
初次接触红楼梦的时候,我的眼球就已经定格在众多的人物形象上了。四百多位人物纷繁多姿,个性鲜明,生气勃勃。例如林黛玉的孤傲,薛宝钗的贤德,史湘云的娇憨……这些红楼女儿们个个都独具特色,但我却更喜欢那个“衔玉而诞”的公子——贾宝玉。
贾宝玉是曹雪芹笔下最具叛逆色彩的典型人物。他出生于豪门官宦之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他的人生道路理应是读书做官,光耀门楣。这是社会的“规定”,家族的“逻辑”。但是,他对于自己的人生道路自有规划,并且对做官表现出了极大的逆反心理。他讨厌做官为仕,称做官的为“禄蠡”。其实,在无形之中,我发现他竟是个活在世界前端,最具有潮流的,前卫的封建人物。因为他知道传统的思想观念禁锢了众多有识青年的梦想,也有众多的人为此送掉了性命。所以他选择站出来,选择反抗与批判。
我疯狂的爱上了贾宝玉这个人物角色。他反对封建束缚,追求自由平等,蔑视世俗,卓然独立,出淤泥而不染。叛逆不群的个性,是他吸引人的最佳杀手锏。他强烈的反对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他曾说过:“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见了女儿,我便觉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可能有人会认为他是个好色之徒,但我却认为他独具魅力。看过许多“大家”的作品,文中的男主人公,不是过着刀光剑影的生活,就是留连于烟花酒楼之地,要不就是成为传统礼教下的傀儡。而宝玉却不然,他不甘愿做个提线木偶。于是,他发出了对封建社会的挑战。
贾宝玉勇敢的追求自由的爱情,他爱上了那个和他有着共同理想,共同情趣的林黛玉。他们互为知己,互诉衷肠,互吐爱慕之情,执着不屈,坚守着那分反叛的爱情。可是这样的爱情,处在那样的时代,注定得不到祝福,没有结果。他们因为这份爱承受了太多的压力,以及前所未有的痛苦,所以,这份爱情也注定不会以完美谢幕。
我沉醉了,我完全中了曹雪芹的“毒”。
曹雪芹出身于封建贵族家庭,却深刻的揭露了封建家庭的黑暗与罪恶,“敢于真实描写,并无隐讳。”他借助宝玉这个人物形象,发出了对封建制度的不满,可以说曹雪芹就是贾宝玉,贾宝玉就是曹雪芹。
这具有高品位,高艺术价值的《红楼梦》,不愧为人类的文化瑰宝。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莫笑世人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是一个悲剧,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作者把一个个美好的事物都撕碎给我们看,而宝玉的命运,是其中最令人深思的.,他和黛玉的爱情故事更是令世人惋惜。
宝玉原本是女娲补天留下的一颗灵石,渴望来到尘世经历一番,在两位仙人的帮助下开始了一段传奇的人生经历。
一个顽固的富家子弟:宝玉出生于官宦世家,家境殷实,生活奢侈,又是贾母最疼爱的孙子,所以不学无术,脾气古怪。即使害怕父亲,但仗着贾母的宠爱,日渐放纵。就连作者也在书中写道‘莫肖此儿形状,可见他的性格。
一个思想先进的进步青年,虽说宝玉读四书五经,觉得那些只为考取功名的人太过世俗,以当时的价值观来判断,简直就是个混账,但在今天看来,他的思想十分进步的,而且他有人人平等的观念,从不向其他的人那样看低丫头奴才的,而是以真心相待,这种思想非常先进,不要说是在古代,即使是现在,试问谁能做到?
一个专一痴情的‘顽石’宝玉自从第一眼看到黛玉就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一心一意得对她好。在得知黛玉要回苏州的假消息后当即就傻了过去,于此可见黛玉在他心中的地位是多么重要。宝玉只要提到黛玉他就清醒了不少。世间实在是没有比他更痴情的人了。
一个看破红尘的出家人:宝玉在得知了事情的真相,看破红尘,中举后就出家为僧,与一僧一道一起疯疯癫癫,这缤纷多彩的故事也随之结束。贾家世沿恩泽;金陵十二钗全部归位;宝玉得道成仙。可这样的结局难免令人惋惜……
一个顽固的富家少爷,一个思想进步的青年,一个痴情的“顽石”一个看破红尘的出家人。这就是我眼中的贾宝玉。
《红楼梦》中有个人曾被这样形容“怪道有人说是相貌好,里头糊涂,中看不中吃的,果然有些呆气。他自己烫了手,倒问别人疼不疼……大雨淋得跟水鸡似的,他反倒告诉别人‘下雨了,快去避雨吧’”,他,便是贾宝玉。
他原是天上的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三生石畔的绛珠草,埋下了不可解的姻缘;后来下凡历劫幻缘,再遇的绛珠仙子转世而成的黛玉方说出了“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让旁人笑话。
他是生下来便“命运注定”的富家公子。因哥哥贾珠的逝世,宝玉一降生便肩负承续几代富贵的重任。可一岁抓周时,宝玉却偏偏抓了脂粉钗环一类女孩子用的物件,使得其父大为不喜,认定他将来必定是“酒色之徒”。于是,在这样父权社会的压迫与偏见下,宝玉即使上学也难免受父亲“别靠脏了门”的嘲讽。可即使是这样,在最后出家前大雪纷飞的日子里,宝玉仍然远远的向父亲磕了三个头,从中便可窥见宝玉的至孝至善。
他是封建腐朽的社会中大胆的反叛者。他厌恶上学但其实并非全无上进之心,只是对四书八股的死板教育深恶痛绝,确喜读庄子《南华经》之类。他厌恶男人喜好女色并非绝对,而是他深知官场上名利追逐的尔虞我诈。因此他反叛,他真性情。比起父亲应酬中的官人,他更亲近那些真正理解自己的知音。他从不屑于讲究身份地位,宝玉的朋友可以是年龄相仿的秦钟,亦可以是潇洒无羁,地位微贱的柳湘莲。他聪颖过人,甚至感受到“悲凉之雾,遍被华林”。他想以自己微薄的力量与封建的势力反抗,可终究还是无能为力。
同时,他也是十二金钗和丫鬟们贴心的友人,也即是对男尊女卑观点的挑战者。不同于其他任何男性,宝玉对少女们爱悦,同情,尊重。他“昵而敬之,恐拂其意,爱博而心劳,而忧患亦日甚矣”在那样的时代里他敢大胆的说出:“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他关心丫鬟如同姐妹,当晴雯着凉时,他愿用自己的被窝为她暖身;当凤姐不分青红皂白打了平儿后,他却安慰委屈的平儿,告诉她再伤心也不要让自己难堪,说罢便教她调胭脂、化妆。看到这里我不禁为之动容。
当然他终究只是作者曹雪芹美好理想的化身,是他处在封建社会中,心中无尽的呐喊与悔恨。他借宝玉写自己经历的繁华与悲凉;写世事变迁的无奈与叹息;写社会的阴暗与腐朽。
而这样的呐喊,这样的感叹在今日翻开仍掷地有声,叩击着每个人的心弦。
嘛,贾宝玉?切,这个纨绔子弟,我可对他没有半点好印象。
小小年纪,不学无术,有着那个溺爱孙子的贾母撑腰,很快成长为一代小霸王,要不是有个严厉的爹,怕是多大的城池也关不住他。
呵!让我带着你好好看看这个嫡出的公子哥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啧!这小子见了那林妹妹竟看呆了,这莫不是个好色之徒?那林妹妹有着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
这小子喜欢这种弱柳扶风的女子?看到后章,我打定了这个猜测,有个林妹妹作伴,娶了那宝姐姐,自己屋里还藏着个名叫袭人的通房大丫头,这不是好色之徒是什么?宝玉啊宝玉。
哎,有句话说的好,玉不琢不成器。
渐渐地,这小霸王出落得玉树临风。他那老爹举目看到这公子哥儿,神采飘逸,秀色夺人,又转头见那贾环人物猥琐,举止粗糙,这一对比,对自家儿子的喜爱增添了八九分。除了英俊的外表,从小在女儿堆里长大的宝玉养成了平等待人,尊重个性的品性,他的心眼里,人只分真假,从不分善恶美丑。
没想到啊,言念君子,温其如玉。
是啊,这个嫡出的公子哥儿已是到了红衣怒马少年时。
可又有谁知少年终会看破红尘?“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大空。谁与我游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可惜这位拥有显赫的家室,文采超群的小子,再也没有人与他行那对酒令,赏那白雪红梅了。
文妙真人,最终怕也只剩文采精妙了。
忽然眼前被一片白茫茫没有尽头的雾所笼盖,雾中一位少年郎一袭白衣,轻轻拨动脚下的一叶扁舟,回眸一笑,笑中既有苦涩也有解脱的快感,便立即摇摇晃晃却又坚决的划向了远方。他孤独吗?我想不会,他如那女娲补天剩下未用的顽石一样,从始至终都是一人。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
我猛然惊醒,不由得苦笑。果真是红楼一梦,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我眼中的贾宝玉啊,人如其名,温文尔雅,君子如玉。
大观园中有一大群美人,她们处在一起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女儿国,而贾宝玉则是这个女儿园中惟一的男性公民。这个园中充满了青春的笑和泪、爱和怨、酒和诗,极有享受和自由。
贾宝玉真的是“美玉无瑕”吗?
有人说是,因为他不谙世事,他尊重女性,把她们当人,跟她们玩闹,与她们相处亲切,不分等级。他对人对事总是情入三分,对己总是随波逐流。他身上没有仕途功名的牵挂,没有世事的污浊,更多的便是情。所以,讲他公子多情,美玉无瑕。
有人说不是,因为他毕竟也是封建家族中的一分子。就算是再美玉无瑕,也终究会有些瑕疵的,就好比在处理金钏丫头这件事上,他害金钏被罚被打,自己却见“王夫人醒了早一溜烟跑了”,可见他不负责任,最后金钏落下了投井的悲剧。
贾宝玉不是完美的,但相比之下他要比在同一时期的男子强上百倍。
在读《红楼梦》时,有时觉得宝玉真有意思,太傻或太痴了,这也许只是当时片刻的想法,之所以会有此感觉,就是因为宝玉与别人不同,按黛玉的话叫“狂病”。袭人的话叫“呆病”,而警幻却说他“痴儿”,狂、呆、痴也应了宝玉独有的性格。
宝黛的爱情当真叫人心痛,他们爱得小心翼翼却又明目张胆,爱的情真意切却又人仙殊离。说宝玉钟情,不同的人却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他对林妹妹始终喜欢没有变心,他为她痴为她病为她流泪,这足以证明;有人认为他既钟情林妹妹却为何还要去沾惹宝钗,最后宝钗有了胎,自己却独去空门。
这一切都可惜在宝玉他是个情种,钗黛各有各的美,却终不得两全。
在贾宝玉的生活中还穿插入一个叫甄宝玉的人,这其中也许另有玄机。“贾宝玉,甄宝玉”暗喻“假宝玉,真宝玉”,到底何为真,何为假?也就不了了之了,只能借曹雪芹的一句话: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
这世间真真假假、假假真真,都不过是一场梦罢了,梦醒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贾宝玉是《红楼梦》中的第一主人公,处于荣国府的继承人地位。他既聪明又俊秀,使这个贵族家庭对他寄于特别高、特别殷切的希望,希望他能好好读书,走仕途之路。然而,他不仅丝毫无意于立身扬名、治家理国,而且他对自己的家和国已经彻底绝望,并走上背叛的道路。他和他的父亲是那样水火不容,势不两立。他不爱读的书,偏偏要他读;他不爱做八股文,偏偏要他做;他不爱和那些官僚贵族去应酬,偏偏逼他出去应酬。
贾宝玉喜欢和女孩子们在一起,丫鬟们的真挚纯洁、自由不羁的性格感染着他。他认为茫茫尘世,只有女孩子们的世界是一片净土,但他的父亲总要把他从这片净土中拉走;他的母亲总要来摧残这一片净土;还有他的伯父、哥哥、侄辈之流总要来污秽、践踏这片净土。特别是,他和林黛玉真心相爱,偏偏不许他们爱,把他们拆散;他不愿和薛宝钗结婚,偏偏要他结。最后林黛玉伤心而死,他也万念俱灰出家做了和尚。
贾宝玉虽然生在富贵人家,但他的命运却是不幸的。他想要的得不到,不想要的却硬要塞给他,这一切都是由于当时的封建社会造成的。
一唐小七是个野孩子,下河去摸鱼钓虾、爬树去偷果子对她来说是常有的事。直到她收到了那封来自沈珣的情书,她才莫名地娇羞起来。 那是一个平平淡淡的早晨,唐小七照常上早自习,才打开抽屉,就看到一个粉色的、折成爱心形状的信安然地躺在其中,她的心莫名漏了一拍,这明显是情书的标志。她快速抓起信封攥在手心,做贼似的望了望四周,看见没有人注意才松了口气,装作随意的样子翻开书本,而后将手偷偷放到桌下,一边假装背诵课文,一边偷偷打开信纸。 信纸已被她手心的汗迹浸湿,但依稀可见字样,字迹实在太过潦草,不仔细看根本看不清。唐小七咽了口口水,撇了眼同桌,见她沉浸在书中无法自拔,便悄悄将信纸夹在书中,看了起来。署名是沈珣!唐小七不禁怔住。 沈珣是个转学生,听说他是江苏人,父母都忙于工作,便将他送到外婆家读书。自从他转来之后,便牢牢占据了学校成绩排行榜的第一名,平时在班上沉默寡言,与谁都不亲近,他会喜欢我吗?再说,老师展示过他的作业,这不是他的字呀!唐小七不禁怀疑。她抬头看向沈珣,恰好他正看向这边,视线交错,沈珣一怔,眉头一皱,探寻的目光落在唐小七身上。唐小七的脸瞬间绯红,慌乱地移开视线,一手遮眼,一手捂住胸口,似乎想抚平跳得极快的心。等她缓下神来再去看沈珣时,他正在埋头做笔记。唐小七看着沈珣的后脑勺,嘴角忍不住地咧起,心里甜滋滋的,他喜欢我,肯定是的! 那天一整天,唐小七都笑嘻嘻的,甚至不自觉地哼起了歌。她的室友吴萌忍不住问:“你怎么了,这么开心,不会是有人给你写情书了吧!”唐小七羞涩地辩解:“哪有。”看着吴萌不怀好意的笑,踌躇道:“好啦好啦!你耳朵靠过来我偷偷跟你讲。” “哇!真的吗?沈珣?哈哈,你开心吗?”吴萌微笑。 “有什么好开心的。”唐小七白了她一眼:“不过既然他喜欢我,我就勉为其难地给他一点机会吧!”唐小七假装不在意,但嘴角却不住地上扬。 吴萌听她的话有些惊愕,眼里闪过一丝担忧,嘴巴动了动,欲言又止,可是看唐小七那么高兴,犹豫了一会,没有说话。 年少的爱恋总是懵懂而清纯的。从那以后,唐小七总是不自觉的便将目光停驻在沈珣身上,注意他的一举一动,甚至不爱学习的她会期期艾艾地向沈珣请教作业。那时,唐小七想,我好像喜欢上沈珣了,每触到她的目光便会慌乱地躲避,听到他的声音便会脸红,甚至想起他时,心里也是甜滋滋的。可是唐小七也忧虑,他什么时候才会向我告白呀! 二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中已到了初三,尽管唐小七并不爱学习,但在班级里这样紧张压抑的氛围下也开始变得认真起来,她向沈珣的请教越来越勤,也不再走神而是认真的听讲。可是她落下的课程太多,尽管努力,对于老师的讲解仍是一知半解,好在沈珣会将老师讲过的题的步骤拆分了细细跟她讲,但她感觉到了无比的压力,整个人都活泼不起来,死气沉沉的。 唐小七正在将沈珣讲过的题重做,可是仍然错了一半,她不禁有些气馁,是不是我比较笨,所以做不好。突然耳朵里塞进了一个耳机,耳机内放着一首周杰伦的歌,轻柔,舒缓。唐小七转头望去,沈珣没有看她,只是做真题,只是他们俩被耳机相连,莫名有一种亲密感,唐小七侧头看着他微笑,毕竟是个十四岁的孩子,被唐小七这样目不转盯地看着,有些羞恼:“快做题,看着我干什么?”唐小七笑着转头,没有忽略他渐渐变红的耳朵。 中考过后,学生们一个个都开始疯狂起来,毕业饭,去KTV唱歌。唐小七本来不想去,当听到同学说很多人都会在那种场合告白,并且沈珣也去时,她便兴冲冲地拉着吴萌去了。那晚很嗨,而唐小七却故作矜持地和吴萌坐在角落,时不时地瞄一眼沈珣,暗暗埋怨他怎么还不告白。 一首歌毕,突然班长站起来走向沈珣说:“这不仅仅是一场毕业狂欢,还是给沈珣的一场送别,沈珣他父母要将沈珣带回江苏去读书,可能我们以后再也不会相见了……” 后面得都讲了什么,唐小七没有听清,只是有些茫然又慌乱地看着沈珣,班长看到唐小七这样,看了眼沈珣说:“不去给你的小女朋友道个别吗?”班长本是调侃,却只见沈珣真的走向唐小七。唐小七看着他走来,慌忙抓住他的手:“真要走吗?” 沈珣用另一只手摸了摸她的头发,点点头。 唐小七的,眼眶瞬间红了,生气与埋怨交织在她的眼睛里,似乎就要落下泪来,哽咽着说:“那你为什么要写情书给我?为什么要让我喜欢上你?” 沈珣听到这话,皱眉说:“我没有写过情书给你呀!” 唐小七愣住了,眼神之中充满疑惑。突然想起她收到情书之前,有人向吴萌告白,她拿着吴萌的情书感叹道:“我什么时候也能收到情书呀!” 唐小七转头看向吴萌,吴萌满是愧疚与不知所措地望着她。唐小七瞬间崩溃大哭,沈珣将她搂进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背…… 那天唐小七哭得好不伤心,后来被沈珣和吴萌送回了家,然后沈珣第二天就和父母一起去了江苏,连个道别都没有给她。而吴萌这几天一直陪在她身边,哭着对她说:“刚开始我只是想和你开个玩笑而已,怕你发现还用左手写的,后来看着你这么开心又不忍心告诉你,对不起……” 再后来,唐小七拿到了高中的录取通知书,不是重点高中却也不差。就这样,唐小七的初恋随风而逝了。 三 唐小七考上了重点大学,中考的分数出来,她的父母哭得她是块读书的料子,于是对她严加管教,让她上各种补习班。高中三年她也心无旁骛,认真学习,果然努力没有白费。大学的圈子更加广阔,唐小七认识了很多来自世界各地的朋友。而她的一个室友袁君君,性格跳脱,格外讨喜,就像当年的她,尤其是她们俩竟然是同年同月同日生,这不得不说是缘份。 现在的唐小七文静又温柔,早已不复当年的活泼,而家人到处都跟人说他家的小七啊!乖巧又懂事,从小就与旁人不一样。 到了大学,唐小七最爱的就是图书馆,她能在图书馆一坐就是一天。每天她总是在图书馆的人寥寥无几时才离开。图书馆距寝室大约有二十分钟的路程,昏暗的路灯并不能照亮什么,每当唐小七走在路上,四周静悄悄,路旁的小树林黑漆漆,让唐小七莫名地不安。这时唐小七看到远远地一个身形就在前方,唐小七犹豫了一会,快步跑上去,在距离他五米左右的地方停了下来,慢悠悠地跟在他身后行走,他的身形并不壮实,却让她心安。 很巧,他的宿舍在她隔壁,唐小七每天都会在同一时间离开图书馆,他也是。所以,从图书馆到宿舍的那条路他们一起走了一年多,每天到了宿舍的大门,唐小七都会停下脚步,看他走进了宿舍才心满意足地回去。 直到有天晚上,唐小七等了好久都没有等来他,她才怅然地一个人回去,他怎么了?是有什么事吗?还是病了?那一整天她都担心不已,可是一连几天晚上都没有再看到她,直到唐小七有一次经过南苑的宿舍楼,看到他现在楼下等他的女朋友,她才明白,原来,他恋爱了。 唐小七原本以为自己找到了原因便不会执着,但不知为何,她那天看一部电影哭得心伤,原来习惯久了就会产生了依赖,而依赖之中有着淡淡的喜欢吧! 毕业了,唐小七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每天喝喝咖啡,看看电影,身边不乏追求者,但她发现,她似乎再也不会喜欢上谁了。
再生缘,我的温柔暴君。挺好看的,女主为男主付出过许多
《蔓蔓青萝》超好看!《锁清秋》古言,超好看,看到题目就想看!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初始·楚河汉界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两千年前,血染红了乌江河畔,倒映着半边天空。残阳如血,当项羽自刎乌江,刘邦走向那至高无上的位置,一切的一切终于了结。刘邦用高处不胜寒换来一张冰冷的龙椅,至高无上,唯我独尊的权力诱惑,让他一步一步走向深渊,一步步走向孤单。或许,在有一天他是后悔的吧,达到了权力的巅峰,却无人来分享喜悦,身边早已空空如也,只剩他人。又如项羽,霸王别姬,虞姬为了不拖累项羽引剑而刎,英难泪,美人血,世间还有比此更令人断肠!我不经想到到底该舍弃什么,得到什么?
尹始·周瑜赤壁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装羽扇纶巾”。千年前回望,你早已留下记忆里那轻衫素怜的身影。我永远不会忘记庐江城,那个温文儒雅的男子,不会忘记鄱阳湖那个面对敌人金戈铁马淡定自若的名将,不会忘记三江口那个气废非凡的都督,瑜瑾周瑜君子如玉。记忆或是梦幻里,你总是挥之不去,梦里犹见你一袭素锦长袍,在亭下清歌抚弦,一抹含泪之笑回眸顾曲,尽是将士中少见的清雅之音,而一曲未终,一切早已破灭,在赤壁如血的黄昏灿烂到极致,像一抹残阳,慢慢逝去,琴音早已停止,留下的只不过是残影轻泣,碎语空啼……
终结·葬花吟
“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依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你似柔弱的花,将花葬了,却感叹,不如你消逝时,谁又来葬你呢?无人回答,亦无人知晓。丧母的惆怅,寄人篱下的无奈,爱情的迷茫,一切的一切,都是殇。本想他可照顾你一生,如今一切都已遭到背叛,几朵残花的消逝,桃花的凋谢,还有落花供人欣赏,而你却只能耿耿秋灯灯夜长。昔日沾花香作坊,而今日香断逝绡红……
“寂寂寥寥杨子居,年年岁岁一床书。”手里捧着一杯龙井,在一个幽静的下午,呻一蝶,与书香伴,穿越时间,走过那两千多年的历史。亦有戌马倥偬征战四方的千古名将,也会和东坡一起畅游赤壁,还有催人落泪的黛玉葬花,读到深处,常会发出“抛书人对一枝秋”的叹息,但会看到更多“依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凄美爱情。我也随着人物的喜喜忧忧,走过我的青葱岁月。
你爱阅读吗?你是否曾经对自己有过这样的提问?在我看来,与其说我爱阅读,不如说我爱书。书对我而言,犹如空气,我是无法离开它单独生活的。
我爱书,不单单是因为它陪伴我走过那段美好的童年时光。更多的是因为它让我睿智,让我谦和,让我的心胸博大。
小时候,可能是因为我的天真,曾在家中干过不少“坏事”。记得有一回,妈妈从市场上买回来一个仙人掌的盆栽。我那时候因为小,什么都不懂,立即就被仙人掌那小小的针状叶,可爱的小红花所吸引。我凑上前,闻了闻小花,似乎感觉不到任何香气。在我的印象中,花都是很香很香的呀!于是我冒充医生,用妈妈的香水滴在花上,又上前闻了闻,嗯,真香!我为我的“杰作”而暗暗高兴,可是没过几天,花就焉了,我伤心极了。
没有读过书的人就会常常干这样的蠢事!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把时间用在读书上。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一本讲植物的书,这才知道植物是会对外界的刺激做出反应的,而香水中含有一些有毒物质,所以当年我的一番作为才会使花凋落。经历了这件事,使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先考虑后果,不然是会出大事的。
印度的泰戈尔曾经说:“尘土受到损辱,却以他的花朵来报答。”尘土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伟大啊!认识它,还得源自于我与朋友的争吵。
那天,我与朋友正在做数学题,一道难题正巧把我们俩都拦住了。时间的流逝,使我们得出了两个答案,可这两个答案,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因为它,我们验算,可种种迹象都显示她的答案是正确的。可是,固执己见的我不服,我们争得面红耳赤,谁也不让谁。即使,在她给我的正确意见下,我也在不停的反驳,争论。
因为那次的争吵,我们几乎没有什么来往了。直到后来我到舅舅家去玩,一本关于名言的书为我指引了正确的方向。我看到了泰戈尔说的那句话,我明白了我与那位朋友之间的友谊是多么的难得,她是默默无闻的尘土,也是伟大的!我决定也要做像她一样的人,它在我心田里种下了一株永不枯萎的树。
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是美好的。书为我带来了快乐,那种快乐像是融化在我心上的一块糖。书为我带来了成长,那种成长像是春天发出了幼芽,使我的生活充满生机。
书,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智慧的翅膀,生活的方向盘。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学使人长于思辨。
在我们前进的道路上,书的重要性是至关重要的,它能改变我们的命运和前进的方向,也能让我们从中领悟到许多人生的真谛。
从一字不识到满腹经纶,这其中书的作用性应该是最大的吧!它给予我们知识,教会我们如何做人,它就像一位母亲无私地奉献着自己的爱。
就我而言,我从小就不太热爱读书。
记得在上小学的时候,我最害怕上语文课,每次面对着那些我认为是枯燥乏味的文字时,我总是昏昏欲睡,不知所云。在我看来,学习语文是一件很烦的事情,我一直刻意逃避学习语文,所以我的语文成绩一直不堪入目,被老师批评也就成了家常便饭。从此之后,我也更加讨厌语文,讨厌阅读,懒得去理解它蕴含的道理,懒得去揣摩它的意思,更别提去用心品味了。当然,文中那些优美华丽的辞藻,高超精美的修饰,美好幸福的想象,也就与我无缘了。
直到有一天,在我和一位语文老师的交谈中,他突然问我对好读书有什么看法?我望着其它地方,很不情愿地说了一句“我不喜欢读书,我觉得那样很无聊”。然而令我很惊奇的是,他不像其它老师用一种无奈的表情应对我,而是向我讲述了在阅读中的快乐和收获,以及书中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感情,渐渐地让我融入了其中。这件事让我彻底改变了以前的观点,它让我重新认识了书,让我认识到书是世间最美好的事物。
现在,我理解到了书的涵义,并越来越喜欢它了,它让我领略到了人生的精彩,亲身感受到了作家的忧愁和感慨,真正理解了“读万卷书上,行万里路”的深刻意思。书读的越多,知识掌握的越丰富,让我受益终身。
回想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书就像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更似可贵的知音,给我心灵上的慰藉,精神上的财富。书让我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
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已经有许多个春夏秋冬了,这其中的感受早已堆积成山。有辛酸、苦辣,有甘甜、幸福,浓浓的,真真的……
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是人生最精彩、幸福的日子,让我们一起去阅读吧!
随着年龄的增长,不知不觉我爱上了读书。
翻开一本本带着浓浓墨香的书卷,犹如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在那里,有人歌诗三百,其叶蓁蓁,歌尽悲欢,歌尽繁花。书中的情思如云烟一般,弥漫于我那小小书房的一寸天地,载着我游走于长风日月之间。
在《三国演义》中我看到了关云长的侠肝义胆、刘备的宽厚仁爱、诸葛亮“出师未捷身先死”的无奈、悲哀,在心里向往着赵子龙的神勇无敌;在《红楼梦》中,真切地体会了什么是八面玲珑、什么是多愁善感,用心里描摹着王熙凤的万种风情和林黛玉的娇若春花;《平家物语》对日本盛极一时的平家家族的兴、荣、衰的描写,不仅为我打开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异国历史画卷,也让我看到了人性在面对权利时的贪婪与冷酷;我发现盛开的桃花就是诗经描写的那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而《希腊三步曲》则带着我进入了美好的大自然,闻着花香、听着鸟鸣,看着各类生命在阳光雨露中恣意地生长,让我领略到生命的多姿多彩。然而透过《苏菲的世界》我又初步了解到了人生的哲学,激发了我对人生的思考。在色彩斑斓的《海底两万里》中遨游时,我不由惊叹于作者当时对现代科技的想象、以及与现代科技发展惊人的契合;“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虽然我不能体会李白当时的心境,但依然能感受到他的狂放不羁;陆游对子孙“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勿忘告乃翁”的叮嘱也曾让我黯然神伤;而梦想着“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的辛弃疾最终只能“把栏杆拍遍,吴钩看了”让我唏嘘不已;我最喜欢的还是反复吟咏着“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每一遍都让我热血沸腾。
每次当把经典的篇章反反复复地读起,都觉得是那样的舌尖美好,唇齿含香。我在读书中成长,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力量,更让我一次次“新生”。就仿佛在无月的夜晚,一颗明珠从黑色的海里冉冉升起,带着越来越强的光辉,最终绽放在水面,如月华般照亮了海面和夜空。而我,则坐于一舟,沐其光华,欣然自乐:人生有书,以此相伴,足矣。
臧克家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没错,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小时,我特别喜欢童话故事。童话是梦幻、唯美的,每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都会向往书中的美好,我也不例外。所以,你常常可以看到这样一个画面:一个小女孩一动不动坐在大门前,睁大眼睛死死的盯着他面前一本大大的童话书,有时甚至可以坐上一两个小时。在童年的天真时光里,我总是希望自己生活在童话世界里,没有纷扰,无忧无虑。那是书带给我小小的梦。
四年级时,虽然我爱看书,但我的作文的确写得不好,每次写作文时,只能勉强的凑字数。爸爸知道后,就给我买一大堆的作文书辅导,我望着小山高的作文书,有些苦恼。我新奇地翻开书,瞬间铺天盖地的优美文章向我袭来,我被带入了瀚的的海洋。从此以后,我天天都抱着作文书不放。即使是这样,我也只是单纯的看书,没有虚心学习里面的作文技巧,所以我的作文水平还是在原地踏步。但经过这一次读书,我就对课外阅读有了兴趣。
渐渐地,再大了一些。伴随着视野的扩大,我像只久居笼中的小鸟,突然恢复了自由,有着对天地的新奇与热爱。我开始阅读其他类型的书籍。从最初的童话故事到作文范例再到现在的文学小说,表面上只是几个短小的环节,我却从中看到了我成长中一步步的脚印。而在多次的尝试中,我也学会了怎样仔细的“品尝”书,正确的阅读一本书。一本真正让你着迷的好书,就算读了千百遍,也不会感到厌倦,反而能从中得到新的体会,在每次的阅读中,我们都要用新奇的眼光来探索书里的知识,不能漏掉一个字。
现在的我,爱好各类书籍:文学,悬疑,小说,历史……我也从中明白了,书不仅可以使我们看到一幕幕精彩的故事情节,还可以让我们懂得许多书本上没有的人情世故,让还在父母襁褓中的我们对这个社会有点滴的认识。我们只有不停地探索、挖掘,才能阅读到更多出色的书籍,满足你对书的“欲望”。
书已经与我相伴了十个春夏秋冬了,它陪我走过了人生的高峰与低谷。在我绝望时,他给我鼓励;在我孤独时,他给我欢乐。他似冬日的暖阳驱走了我的迷惘。漫漫人生路,有数不尽的酸甜苦辣。有书伴我,我绝不害怕,我们将相互依偎走入下一个人生的方向!
从童年时代痴迷于《格林童话》的小女孩到青春时代以书为乐的大姑娘,书已经伴我走过了整整十个春秋。
在阳光下,在雨夜里,在喧嚣中,在静谧处,品一口香茗,捧一本香书,思绪或徜徉,或飞翔,或澎湃激情越,或怡然自得。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是如此惬意。
春天来了,我就与白居易共赏“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对能没马蹄”的初春之景;与翰愈同享“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的喜悦。夏天来了,我就与杨万里品味“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壮美;与享受“簌簌衣襟落枣花,村南村北响缫车”的田园生活。秋天来了,与刘禹锡抒发“情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宵”豪爽,听李商隐诉说“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的.哀怨,冬天来,与岑参分享“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惊喜,品尝陆游“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的无奈。
——古典诗词经久不衰,四时之景乐亦无穷。是书带给了我这么多美好的享受。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打开一本书,就是打开了一个神秘的世界,打开一本书,就是和一个伟大的人物交流。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我享受;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我成长。
困苦中,我常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它告诉我,成功需要承受挫折,以微笑面对失败,以自信面对嘲讽,以奋斗面对挑战。一笑而过,困难早已在九霄云外。
迷惘中,我常读《爱的教育》,它让我理解到爱的深沉,感受到人性的光芒。以爱去面对一切,更以爱去面对自己,就会成为最幸福的人。
还有冰心的《繁星》,《春水》,泰戈尔的《野草集》,《园丁集》,雨果的《巴黎圣母院》,余秋雨的《南冥秋水》……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死,比死还难受的事莫过于在有生之年还有许多书没有读。
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我哭过,笑过;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我困惑,我迷惘;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我成熟,我坚强。
让心灵在书的海洋中蜕去沧桑,让爱在书的晴空下绽放光芒。爱书,不需要理由。
打开她,就像走进了知识的宝库,让我从中学会;打开她,就像融进了欢乐的海洋,让苦闷的心情活泼、绽放。她伴我走过了我生命中最初的12年,每每拿着她,凝视着她,心中都会莫名的一颤,似乎有什么东西注入了心扉,热热的,暖暖的……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教育家说:书是智慧的钥匙;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而我说: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是她丰富了我的生活,充实了我幼小的心灵;是她包容了我的无知,让我走出困惑。她像是冬日里的阳光,带给我春的温暖;又像是沙漠里的绿洲,给予我新的希望。她伴我度过了一年又一年,带我穿越古今,叹赤壁怀古之豪迈;跋山涉水,吟万里河山之壮美。她常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但你又可曾知道,你带我走过的路何止万里!在书中,我遍观世界,驰骋四海。在历史书中,我了解到了中国过去的屈辱史,懂得了落后就要挨打的道理,看到了国外先进的技术生产力,以及不同于我国的风土人情;在地理书中,我领略到了祖国的幅员辽阔,山河壮丽。这一切的功劳都要归功于她—书,她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学会了游泳。
我爱读书,书中有光明,可以照亮我的心灵;书中有警示,让我的人生绕过暗礁和险滩;书中有天籁之音,让我回到自然的怀抱。因为书,让我学到了知识,明白了事理,从书中,我知道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灿烂的文化;从书中,我见识了宇宙的浩瀚无边;从书中,我看到了古往今来的名人志士人生道路上的喜怒哀乐;从书中,我悟到了见贤思齐,为人之理。
当我打开弥漫着油墨香的书卷时,我都会被她的富足高雅,绮丽璀璨所吸引。在这里,我被李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清高所折服;被李清照的,“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雄心所震撼;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流下眼泪;为顽强的鲁滨逊竖起大拇指。在书的殿堂里,我无拘无束,欢笑、流泪、沉思、奋发。是她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是她帮助我不断提高,不断进步;是她带给我幸福,带给我满足,让我的人生不在孤单,不在寂寞;是她给了我精神上的第二次生命。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一天天长大,一本本书更是成了我的好伙伴,她无法逃离我,而我更离不开她,她将伴我走得更长,更远,直到生命的尽头。
如果你问我最爱干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最爱读书。”
我最爱读书,读书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乐趣。在我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里,发生过许许多多令人难忘的故事,就像那天边璀璨的繁星,数也数不清。读书给我带来了不少乐趣:有时,我会因为看到精彩故事捧着书开怀大笑;有时,我会被书中的动人情节感动得泪流不止;有时,我会为书中人物的曲折经历而唏嘘感叹……
不知从何年何月的哪一天开始,爸爸爱上了收藏,他总是带回大包小包的书。有一次我自告奋勇给爸爸帮忙,拆开一个又一个邮包。忽然,我不小心弄掉了一本书,捡起来一看,咦,是一本《三国演义》,从此它便住牢牢“抓”了我,想丢也丢不开。
读着读着,我便沉醉了。以前我只会读白话版的书,现在我才发现,文言文的书一样有趣。
当看到“刘玄德携民渡江,赵子龙单骑救主”那一回,我眼前便浮现出了那一幕幕动人的场景。书中写道:“操大怒,即日进兵。玄德带两县之民渡江。玄德引数十万百姓,一程程往江陵进发。至四更时分,曹兵掩至,势不可挡。子龙与曹军厮杀,杀至天明,不见玄德,子龙正走之间,见简雍,其曰:”二主母弃车抱阿斗而走。“说罢,子龙望长坂坡而去。”读到这里,我心中十分愤怒,()恨不得把曹军杀得片甲不留。当我读到:“云杀透重围,已离大阵,血满征袍”时,我又万分敬佩起赵云的英勇和侠义来。为了救主公的妻小,竟可不顾性命,拼死相救,这是一位多么伟大的人啊!这正是:“血染征袍透甲红,当阳谁敢与争锋。古来冲阵扶危主,只有常山赵子龙!”
正当我忧心忡忡,又读到赵云脱险,张翼德吓退曹百万雄师,这时,我才长长松了口气,不禁又卟哧笑了起来。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我一天也离不开它,它还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做人就要做一个像刘备一样仁义宽厚、知人善任的人;一个像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忠心不二的人;一个像赵云一样忠诚守信、英勇顽强的人……
这就是我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它陪伴我成长,带给我快乐。让我们与书为友,读好书,好读书,让书成为我们最好的朋友吧!
成长的路上,因为有你,我不再孤单;
成长的路上,因为有你,我明白了很多;
成长的路上因为有你,我的世界才亮丽。
小时候,父母总是不能陪伴在我身边,于是你便成了我最要好的朋友。每当我感到孤单时,我就会捧起你沉浸在阅读的海洋里。
我那时最喜欢读童话了,像《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都是我喜欢阅读的。《白雪、公主》、《买火柴小女孩》、《丑小鸭》、《皇帝的新装》都能都让我陶醉其中。我沉浸在童话天堂里。为买火柴的小女孩感到过可怜,为皇帝的新装中的皇帝感到可悲,也曾经幻想成为王国中的公主过上无忧无虑的辛福的生活。我也在童话故事中学到了诚实守信,学到了乐于助人,学到了团结帮助他人。
你就这样与我一起走过了快乐的童年时光。
上了小学我更加喜爱读书了。我开始读作文书,通过读书不仅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而且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说明类文章让我知道了许多生活中的许多小知识,如熟鸡蛋要比生鸡蛋转得时间要长,汽油能够祛掉手上的油污等。写景类文章让我了解到了许多地方的美丽景色,即使是没有去过的在书中也如同身临其境一般。泰山的雄伟壮丽,桂林山水的美丽,黄果树瀑布的壮议论文章让我知道了许多与平时不同的观点,如有时我们也学着圆滑些,我们也应该在读书中创新,以微笑来面对失败……
你就这样与我一起走过了愉快的小学时代。
步入中学的更加热爱阅读了。我开始读古今中外的名著,通过读书我的视野有了很大的开阔,我的作文也因此有了很大的进步。读书让我的世界变得亮丽!
在《西游记》里,我看到了孙悟空的机智,八戒的懒惰,沙僧的忠厚,唐僧的愚昧,在《童年》中,我看到了阿廖沙童年的苦难;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我看到了海伦的坚强……
我的作文成绩也因为读书而变得有所提高,因为读书才使得我写出了无数的佳作被老师所赞扬。因为读书我总是在同学面前展现出一幅满腹经纶的样子。
你就这样与我一起走过初中生活。
与你一起走过的日子我有许多的感慨于收获;与你一起走过的日子我正一步步的成长;与你一起走过的日子我度过了无数孤独的时光。
书,我一生的良师与益友!
我很喜欢看书,最喜欢看的就是雷欧幻象写的《查理九世》和《怪物大师》。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他这仅有的两部长篇小说呢?
原因很简单。《查理九世》,宛若一面镜子,映照出那些痴心妄想的人,然而这些天才却都没有落得好下场。而《怪物大师》则是集冒险、正义、友谊、勇气和牺牲于一体的梦想实现过程的一部书。
还记得第一次看《查理九世》是在小学,和我住在一个宿舍的女同学有一本1—12大全集。因为无聊,于是借来看看。本来就很喜欢看书的我刚看完引子就乐了——正是我喜欢的冒险侦探类!
于是,当天晚上我们宿舍就出了一个奇葩——别人都在睡觉,我却抱着书拿着手电筒看得正欢呢!以至于第二天上课走神,午自习补觉。从那以后,我发誓,除了有重要的事,否则绝不熬夜!
从那以后我就迷上了《查理九世》,也迷上了它的作者——雷欧幻象。
小叔家的妹妹有书店的借书卡这件事,我发誓绝不是故意打听来的。我让她帮忙借《查理九世》,她说还没出新的,然后又给我推荐了另一本书——《怪物大师》。
刚好,她给我拿《怪物大师1穿越时空的怪物果实》来时,我们两家正聚在奶奶家吃饭。
刚吃完饭,趁他们还在聊,我就抱起书看了起来。然后,就出现了他们说着说着就被一阵笑声打断的笑剧。
我绝不是故意捣乱的!怪只怪书太好看!
比如有一段写布布路他们参加预备生考试时布布路对战黑鹭导师及它的怪物金刚狼,布布路在走过他哥哥白鹭时问:“白鹭导师,请问金刚狼除了惧火,还有什么其他弱点吗?”然后冷冰冰的白鹭认真的说:“你可以试试叫它坐下。”然后布布路就真相信了,在对战中,布布路不仅被金刚狼追,还因为一句:“你就什么本领也没有嘛!”得罪了自己的不靠谱怪物四不像,面对两怪物的围攻,布布路威风凛凛地一声大吼——坐下。然后金刚狼居然就这么摇着尾巴坐下了。!
太好笑了!
当然,不光有好笑的,还要有感人的才行。为了看书,我还特意冒着被爸爸批的狂风暴雨办了一张书卡。唉,如果雷欧幻想出书快一点,人生就满足了……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真好。
简评:小作者读书爱书可以说到了痴迷的程度,她的读书经历看似偶然,实则是爱之所至。本文文笔洗练,朴实的语言中透着真情。
我谈诚信 诚信扮演着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角色. 一直对诚信有一种特殊的感知,只要置身诚信之中,便如同月光沐雪,透彻通明.诚信是一种及至,是一种不谋不略的光明磊落,大智大慧的领悟思索,顺其自然的隐身透明. 我想诚信的力量并不是脆弱的,它可以指向内心最深的层面,可以让世界即使是痛苦之中仍存在着一丝人性之光.它给了我们一份真实,一份脱离为人虚构后的真实情感. 言必信,行必果。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诚信时代是一个让诚信任意驰骋的天地.诚信是成功的关键,诚信的营养是这个时代的必修课,是自己的任务所在.向来认为诚信是夕阳般的从容袒露,细雨般的娓娓到来,而诚信又是天性,是与生俱来的品质,永恒经典的话题,这,是无论什么时代都存在着的真理。 诚信是一种美感,是那种用语言无法比拟,画笔无法勾勒的美。那种美出于自然的和谐又高于自然;出于美玉的无暇又含于玉中;出于水之纯净又静处水中。那种美感,是用心感觉而非双眼所视。 哈佛大学生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大学之一,这所学校把“真理”作为校训。在哈佛大学的校门和建筑物上都刻了一个拉丁文单词“真理”,这个词代表了“真相、诚实和正直”。正门上还刻了一句话:“真理之门只会向那些正直的民族开放。”意思是说,在这个世界上那些不诚实的人是没有出路的。 诚信是生命的营养品,生命中没有诚信,一如大地没有阳光,鸟儿没有翅膀。 诚信,承载着源远流长的文化底蕴,从“季札送箭”到“乐扬子妻”,将诚信浓缩给后人,让你去感受那诚信的光芒是怎样从古代照耀至今的。 诚信是一种追求,一种向着完美,向着和谐,永不停息的追求。那是永远不屈的意志,不会改变的心态! 诚信是一种远见,是大家雄才大略的体现。那是灵魂的洗礼,生存的考验! 诚信,是天使的翅膀,在这个诚信的时代飞扬谈诚信“诚信”这两个字,从道德范畴来讲,即待人处事真诚,老实,讲信誉,言必行,行必果。古今中外,有许多不诚信的人,他们都落得了个不好的下场。不讲诚信的人,小倒危害个人、家庭,大到危害地区、国家。中国历史上曾有个“烽火戏诸侯” 的故事。西周末年,昏庸无能的周幽王为了博得妃子褒拟的笑颜,在没有敌情的情况下,多次点燃有敌人来侵犯是才可以点燃的烽火,各路诸侯看到点燃烽火时窜起的狼烟,以为有敌人来侵犯,便从四面八方率大军赶来保卫京城,结果赶来之后,见什么情况也没有,原来是君王戏弄他们,个个面面相觑,显得狼狈不堪。褒拟每次看到各路诸侯狼奔豕突的样子,都开怀大笑。就这样,周幽王经常用这样的方法博得妃子的欢心,时间久了,各路诸侯也就再看重狼烟预示敌情的事。终于有一天,当敌人真的来侵犯时,周幽王点起狼烟,却再也没有诸侯赶来保卫京城,不就,西周就灭亡了。在德国,一个初冬的夜晚,柏林下着雨,街上一个人也没有,一个叫做哈恩的人抱着侥幸心里,穿了红灯;不料,他自认为无人知晓的行为被监视器拍了下来并被政府输入了他的诚信系统。结果,他不但被罚了款;在保险时还被提高了保险交纳金额;还在贷款方面还被降低了信用度并催促他提前还款;他儿子的学校也拒绝他分期付款的请求……古时候有一个信守承诺曾子杀猪的故事。有一天,曾子的妻子要上街买菜,小儿子抱住妈妈的腿又哭又闹,也要跟着她去。曾子的妻子怕街上行人车马太多,不想带孩子出去,就哄他说:“好宝宝,你只要乖乖待在家里,妈妈回来就给你杀猪做猪肉吃。”于是,小儿子高兴极了,答应在家等着。妻子从街上回来,还没进门就听见“吱吱”的猪叫声。她走进院子,见自己养的那口肥猪,四脚朝天,被绳子紧紧地捆着。曾子在一旁,正在磨刀。她急忙走上前去问曾子:“你这是要干什么?”曾子头也不抬地回答道:“杀猪!”她忙拦住曾子说:“这头猪是留着过年的时候吃的,你怎么现在就要杀呢?”曾子说:“你不是对儿子说,他只要不跟你上街去,你回来就给他杀猪做猪肉吗?”妻子笑了,说“我那是哄小孩子的呀,你怎么就当真了?”曾子直起腰来对妻子说:“你总是这样对待孩子:只要能哄乖他,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对人要讲信用,这是基本的人生道理。”妻子仍然恳求地说:“何必这么认真呢?说杀猪,就要真的杀吗?我还可以再哄哄他嘛!”曾子说:“现在不杀猪,你就是欺孩子,也就是教给孩子去欺别人。做母亲的欺自己的孩子,做儿子的以后就会不相信自己的母亲,他不相信你,你今后还怎样教育他呢?”说完,就把猪杀了。我国古代还有一位诚实守信的人-商鞅,为了取得别人的信任,他曾经在城门外立了根木柱并告示大家:“如果谁将它扛进去就给予重赏”。开始人们都不相信,商鞅便将赏金提高。终于有个人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将木柱扛了进去,那个人真的领到了赏钱。从此,商鞅诚实守信的言行便在百姓中传开了,很多贤才都来到了秦国,为秦国出力,秦国逐渐强大起来,最后终于统一了中国。可见,不诚实守信,害人害己;诚实守信,利人利己!所以,诚实守信每个人都应该做到。我们在待人做事方面,要态度真诚,脚踏实地;要言必行,行必果,不欺瞒,只有这样,才可以做个受人尊敬和对社会有用的人。
《随想录》简介随想录是巴金晚年创作的一部杂文集,巴金直面“文革”带来的灾难,直面自己人格曾经出现的扭曲。他愿意用真实的写作,填补一度出现的精神空白。他在晚年终于写作了在当代中国产生巨大影响的《随想录》,以此来履行一个知识分子应尽的历史责任,从而达到了文学和思想的最后高峰。《随想录》堪称一本伟大的书。这是巴金用全部人生经验来倾心创作的。没有对美好理想的追求,没有对完美人格的追求,没有高度严肃的历史态度,老年巴金就不会动笔。他在《随想录》中痛苦回忆;他在《随想录》中深刻反思;他在《随想录》中重新开始青年时代的追求;他在《随想录》中完成了一个真实人格的塑造。随想录收录巴金先生文革结束创作的一百五十篇文章,分为《随想录》《探索集》《真话集》《病中集》《无题集》共五集,统称随想录。巴金自1978年底在香港《大公报》开辟《随想录》专栏,从1978年12月1日写下第一篇《谈〈望乡〉》到1986年8月20日写完最后一篇即第一百五十篇《怀念胡风》(陆续以每三十篇编为一集,共出五集,依次为《随想录》、《探索集》、《真话集》、《病中集》和《无题集》),其间历时八年。写完这部全长四十二万字的散文巨著,对于年届八旬的巴金来说,不仅意味着工作的艰辛,它还更是一次老人对自己心灵的无情拷问,是一次伴随着内心巨大冲突而逐渐深入的痛定思痛的自我仟悔。巴金写《随想录》的出发点非常明确,就是要对“文化大革命”作出个人的反省,正如他在后来所写的《随想录》合订本新记中说的:“拿起笔来,尽管我接触各种题目,议论各样事情,我的思想却始终在一个圈子里打转,那就是所谓十年浩劫的‘文革’。……住了十载‘牛棚’,我就有责任揭穿那一场惊心动魄的大,不让子孙后代再遭灾受难。”他在《随想录》中真实地记录了“文革”给他和他的家人及朋友带来的身心摧残(如那儿篇非常感人的著名篇章《怀念萧珊》、《怀念老舍同志》等),揭示出“文革”的恶性威力和影响并未随着它的结束而消失(如《“毒草病”》等),他以噩梦中与鬼怪搏斗的场景不断向自己加以警醒,或者反复呼吁“建立一个‘文革’博物馆”(《“文革”博物馆》),来为世人留下这一民族灾难的见证。事实上整整一部《随想录》也正可以看作是巴金用纸和笔建立的一座个人的“文革”博物馆。《随想录》的独特与深入之处,是其中对“文革”的反省从一开始就与巴金向内心追问的“仟悔意识”结合在一起,而不是像很多“文革”的受害者那样,简单地把一切责任都推给了“四人帮”,因而认为粉碎“四人帮”就解决了所有问题。巴金的反省包容了对历史和未来的更大的忧虑。这一反省在《随想录》中并不是一下子就完成了的,而是经历了一个逐渐深入的过程。最初是在《一颗桃核的喜剧》中,巴金这样责问自己:“我常常这样想:我们不能单怪林彪,单怪‘四人帮’,我们也得责备自己!我们自己‘吃’那一套封建货色,林彪和‘四人帮’贩卖它们才会生意兴隆。不然,怎么随便一纸‘勒令’就能使人家破人亡呢?”接着,他又说起了令他一生都为之困扰的一件事,这就是他小时候在父亲的衙门里看到犯人挨了打还要向知县老爷谢恩的情景,这个儿时印象最早曾出现在他的第一部小说《灭亡》中,此时它再次浮现出来,成为贯穿《随想录》全书的总体意象。在以下篇章里,巴金不断反省自己的“文革”经历与奴隶意识的联系,他发现在“文革”初期他也曾像奴隶似的心甘情愿地低头认罪,主动改造思想,而在《十年一梦》中,他痛苦地喊出了这样的自谴:“奴隶,过去我总以为自己同这个字眼毫不相干,可是我明明做了十年的奴隶!……我就是‘奴在心者’,而且是死心塌地的精神奴隶。这个发现使我十分难过!我的心在挣扎,我感觉到奴隶哲学像铁链似地紧紧捆住我全身,我不是我自己。”由这一痛苦的自白使《随想录》中的反省进一步深化下去,巴金以巨大的勇气来重新认识自己所走过的人生道路,于是在《怀念非英兄》中又有了一次这样的自我发现:“只有在反胡风和反右运动中,我写过这类不负责任的表态文章,说是划清界限,难道不就是‘下井投石’?”接下来的《怀念胡风》是他最后的也是最动感情的一篇随想,文中他详细剖析了自己在反胡风运动中为了明哲保身而不惜任意上纲写表态文章时的痛苦心情,此时的仟悔之情给他造成的内心伤痛已经无以排解,而使他感到恶心、耻辱。很显然,巴金在这里所仟悔的,已不仅是奴隶意识。所谓奴隶意识还是以相信自己有罪为前提,把自救的希望寄托于救世主,本质上是一种愚昧的表现。但巴金对他在50年代的一些行为的反思,则是挖掘到一个更深的思想层次上了:即在无约束的权威秩序统治下,他是为了保全自己而被迫牺牲正义和朋友,这就在事实上为无约束的权威秩序作了帮凶,而在这行为的背后,他原是明白是非的,所以他的良心也要为此而受到煎熬,结果就在愈加绝望的生存环境和身心交困的巨大痛苦中,他最终一点点地丧失了清醒的意志,放弃了作为一个现代知识分子的独立思想的自觉和能力,也根本违背了自己曾经奉为生命的自由精神和人文理想;这也正是他何以会在文革中变成精神奴隶的心理基础。这不禁令人想到巴金在《“激流”三部曲》中塑造的“觉新性格”:一种在环境的压力下主动放弃个性和自我意识的不断妥协的性格。这原本是巴金站在“五四”崇尚独立人格和自由精神的立场上加以鞭挞的内容,他曾经是一个以“五四”精神为人生探索起点的现代知识分子,但经过了一场浩劫之后,才发现在自己身上也有着可怕的“觉新性格”,这是令他真正痛心疾首的事情。由此从《随想录》第七篇《“遵命文学”》中对自己在1965年参与批判柯灵的剧本《不夜城》的反省,到最后关于反胡风运动的仟侮,巴金艰难地完成了漫长的由浅及深的自我发现与清算。它的意义应该不仅在于巴金个人的反思,因为他所揭示的自己的心路历程,十分典型地反映出了现代中国知识分子一般所经历过的文化心态。特别是在50年代以后,整整一代知识分子悲剧的成因中,无疑是包含着他们逐步地在环境压力之下放弃了对权威秩序的批判和对“五四”精神传统的捍卫,这一放弃行为及随之而来的不断妥协。屈服于强势压力,最终在一代人的精神世界里打上了“觉新性格”的可耻的烙印。当巴金以割裂伤口的勇气揭示出这一切潜隐在个人和民族灾难之下的深在内容时,他其实也完成了对自己和对整个知识分子群体背叛“五四”精神的批判。而《随想录》真正给人以力量和鼓舞的所在,便是它由作为知识分子的仟悔而重新提出了知识分子应该坚守的良知和责任,重新倡导了对“五四”精神的回归。比如巴金起初通过谈论创作自由的问题,反反复复地证明独立思想对于作家的重要性(如《“遵命文学”》、《“长官意志”》、《文学的作用》、《要不要制订“文艺法”》等篇),在后来几篇以“探索”为题的随想中,则明确地提出没有“独立思考”、“探索精神”的人跟机器人一样没有真正的生命力,而只有坚持“独立思考”的人才有资格享受自己的人生,通过表明对当时“伤痕文学”的支持态度,他还多次直接提到了作家的社会责任问题,对新一代作家的批判精神给以褒扬。从《随想录》的写作过程中,也可以看出巴金的“五四”现实战斗精神的逐步觉醒,他引用了赵丹的遗言:“对我,已经没什么可怕的了”。(《“没什么可怕的了”》)这种重新被点燃的勇气使他对各种现实社会问题保持着警醒和批判的态度,对存留在当代社会形态中的封建意识则加以毫不留情的揭露,尽管在心理上经过了义无反顾和心有余悸的交替消长,但最终他战胜了几十年不幸遭遇留在他心头的恐惧,在最后的几篇随想,如《官气》、《“文革”博物馆》、《二十年前》、《老化》、《怀念胡风》中,火山爆发式的社会激情又重新从他的笔端喷射出来,老人真正敞开了心胸,义无反顾,大声疾呼,以尖锐的社会性抨击完成了“五四”人格的再塑造。可以说,这部“遗嘱”一般沉重深刻的“忏悔录”,为当代中国知识分子找回了久已失落的社会良知,也以个人流血的灵魂诉说确立了知识分子的当代精神传统,这就是自觉继承“五四”新文化传统,自觉地成为现实社会的清醒的批判者,用现代文化来战胜社会上各种丑恶、落后和黑暗的事物。
1. 一篇关于蒸馒头科技小论文,中学生作文 一直觉得蒸馒头的发酵过程很神奇,山东人蒸馒头悟性天赋加5% 从老姥姥,姥姥,妈那看蒸馒头多年,今次破天荒头一次给孩子做馒头吃。主要是最近的食品安全有点太令人担忧了,如果世界核战争,中国人肯定比外国人多撑会,因为我们中国人的天赋是“铅胃”~~ 外面买的太不放心了。又怕原料是剩馒头重新做的又怕瞟了白什么的。所以还是自己动手吧。 制造比较放心的馒头的过程是这样的。.吃米的看好了!1.放面.2倒水.3揉面.4歇会.5做成馒头6.再歇会.7.蒸锅放上水点上火.8.水开了扔馒头.9.20分钟之后拿出来!!!就做完了!!!! 4,和6这个过程是有意义的!这个意义就在于~~~~这个可深了! 以我目前对科学知识的了解是这样的谷类食物在无氧状态下会有天然的菌类,菌类的代谢过程对谷物的影响这个过程叫发酵,学名叫酦酵,英文叫fermentation。这个就是馒头松软及变大的原因。 刚刚和好的面是不会马上有菌类的作用的,所以要是想让馒头松软。必须加菌进去。所以常用的处理手法有3种。1.老面(难度比较高)2.加酵母菌 3.自发面。 2. 化学科学小论文 化学是一门自然科学,是中学阶段的一门必修课,它是古往今来无数中外化学家的化学科学研究和实践的成就,它编入了一些化学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元素化合物知识、化学反应的基本类型、无机物的分类及相互间的关系等知识;它充满了唯物辩证法原理和内容,它介绍了许多科学家的优秀品质和他们对事业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谨的学风。化学对工农业生产、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具有重要的作用,人们的衣、食、注行样样离不开化学。 化学是一门实验科学,通过化学课的学习,要掌握一些化学实验的基本技能,学会动手做实验的能力,为今后搞科学实验打下基础。 因此,通过初中化学课的学习,初三学生不仅能学到初中阶段的系统的化学基础知识,受到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中外化学家的爱国主义思想、行为和对科学的不断进娶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态度及严谨学风的教育,而且还能提高自己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实验能力和自学能力,为今后学习高中化学及其他科学技术打下良好的基础。 作业请独立完成,xiexie 答案补充 要向我一样总分格式,有关键词,结论最重要 结论是整篇文章的最后总结。结论不是科技论文的必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回答“研究出什么”(What)。它应该以正文中的试验或考察中得到的现象、数据和阐述分析作为依据,由此完整、准确、简洁地指出:一是由研究对象进行考察或实验得到的结果所揭示的原理及其普遍性;二是研究中有无发现例外或本论文尚难以解释和解决的问题;三是与先前已经发表过的(包括他人或著者自己)研究工作的异同;四是本论文在理论上与实用上的意义与价值;五是对进一步深人研究本课题的建议。 3.8 参考文献 它是反映文稿的科学依据和著者尊重他人研究成果而向读者提供文中引用有关资料的出处,或为了节约篇幅和叙述方便,提供在论文中提及而没有展开的有关内容的详尽文本。被列入的论文参考文献应该只限于那些著者亲自阅读过和论文中引用过,而且正式发表的出版物,或其他有关档案资料,包括专利等文献。 3. 《化学、生活、学习》小论文 生活丰富多彩,在不经意之中,人们经常遇见一些化学与生活的完美结合。但人们很少注意到其中的微妙与有趣。 大家对“咸鱼”一定不陌生。可为什么鱼加上点盐就可长期放置,而不腐蚀、变质呢?其中的关键是食盐。食物腐败的原因是由于微生物细菌的作用。只要控制生物细菌的生长,就能防止食物腐败。食盐的主要成分是氯化钠,氯化钠是电解质,它的饱和溶液渗透压大于非电解质溶液(微生物细菌中的细胞中蛋白质溶液)的渗透压。当渗透压大的溶液和渗透压小的溶液间隔以半透膜(如细胞膜)隔开时则溶剂分子将从渗透压小的一方渗透到渗透压大的一方。即在食盐溶液存在下,微生物细菌细胞中的水分子将不断进入食盐溶液中去,导致细胞干枯致死,而起到防腐的作用。氯化钠不仅创造了“ 死海不死”的特例,而且在防腐领域也有良好的表现。 水乃生命的源泉,水的硬度高低跟人体健康关系极大。高硬度水中的Ca2+、Mg2+能跟SO42-结合,使水产生苦涩味,还会使人的胃肠功能紊乱,出现暂时性的腰胀、排气多、腹泻等现象,这就是“水土不服”的秘密。 要问化学与生活有什么关系?我要说:高品质的生活少不了化学。怎么,你不信,那就陪你到王太太家走一趟吧! 碰巧,王太太正在厨房煮饭。只见王太太拧开液化气开关,不到10分钟,一盘可口的炒白菜就煮好了,这盘鲜美的菜中加入含碘的食盐,不仅味美,而且有保健防病的功能呢!又炒了一盘三层肉之后,王太太做起了馒头,这时酵母可派上了用场,你瞧,一个个馒头经过发酵之后,吃起来特别松软。不一会儿,王叔叔来吃馒头了,真奇怪,王叔叔戴着眼镜,橱房里这么雾气腾腾的,镜片怎么不见模糊?原来,他用了含羧甲基纤维的防雾剂,使原本镜片的疏水表面变成了亲水表面,这样就不易凝起水珠了。唉呀!王太太今天做得馒头还剩下几个,留着会不会坏呢?没关系,王太太自有妙招,她用小苏打和36度的白蜡制二氧化碳,并将二氧化碳和馒头一起装进一个瓶子里。这样经过二氧化碳处理的馒头放上1~3天,仍然保持清香不变质。饭吃完后,该洗碗了,可是刚才盛三层肉的那个盘子油腻腻的,不好洗啊!这对王太太来说可是家常便饭了,只要用加碱的热水洗,就能很好地洗去油污。洗完碗筷,王太太又在干什么呢?原来她正在用消毒柜给碗筷消毒呢!这种消毒柜是根据氧气在高压放电时生成的是臭氧来制造的。臭氧是一和种强氧化剂,能有效地杀死细菌,防止细菌繁殖再生,从而保障了人们的健康。 化学与生活紧紧联系着,所以我们应该努力学好化学知识。 4. 馒头为什么发霉了科学小论文100 任何食物,在常温下放置一段时间后都会变质。有的发霉结块,有的腐烂发臭,有的变酸…… 引起食物变质的主要原因有3方面: 1、微生物作怪。环境中无处不存在微生物,食物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很容易被微生物污染。只要温度适宜,微生物就会生长繁殖,分解食物中的营养素,以满足自身需要。这时食物中的蛋白质就被破坏了,食物会发出臭味和酸味,失去了原有的坚韧性和弹性,颜色也会发生变化。 2、酶的作用。动物性食物中有多种酶,在酶的作用下,食物的营养素被分解成多种低级产物。平时看到的饭发馊、水果腐烂,就是碳水化合物被酶分解后发酵了。 3、食物的化学反应。油脂很容易被氧化,产生一系列的化学反应,氧化后的油脂有怪味,如肥肉会由白色变成黄色。 变质的食物不仅外观发生变化,失去原有食物的色、香、味品质,营养价值也会下降,还会含有相应毒素危害人体健康。 5. 化学科学小论文 化学是一门自然科学,是中学阶段的一门必修课,它是古往今来无数中外化学家的化学科学研究和实践的成就,它编入了一些化6261696475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332633665学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元素化合物知识、化学反应的基本类型、无机物的分类及相互间的关系等知识;它充满了唯物辩证法原理和内容,它介绍了许多科学家的优秀品质和他们对事业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谨的学风。 化学对工农业生产、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具有重要的作用,人们的衣、食、注行样样离不开化学。化学是一门实验科学,通过化学课的学习,要掌握一些化学实验的基本技能,学会动手做实验的能力,为今后搞科学实验打下基础。 因此,通过初中化学课的学习,初三学生不仅能学到初中阶段的系统的化学基础知识,受到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中外化学家的爱国主义思想、行为和对科学的不断进娶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态度及严谨学风的教育,而且还能提高自己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实验能力和自学能力,为今后学习高中化学及其他科学技术打下良好的基础。作业请独立完成,xiexie 答案补充 要向我一样总分格式,有关键词,结论最重要结论是整篇文章的最后总结。 结论不是科技论文的必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回答“研究出什么”(What)。 它应该以正文中的试验或考察中得到的现象、数据和阐述分析作为依据,由此完整、准确、简洁地指出:一是由研究对象进行考察或实验得到的结果所揭示的原理及其普遍性;二是研究中有无发现例外或本论文尚难以解释和解决的问题;三是与先前已经发表过的(包括他人或著者自己)研究工作的异同;四是本论文在理论上与实用上的意义与价值;五是对进一步深人研究本课题的建议。3.8 参考文献它是反映文稿的科学依据和著者尊重他人研究成果而向读者提供文中引用有关资料的出处,或为了节约篇幅和叙述方便,提供在论文中提及而没有展开的有关内容的详尽文本。 被列入的论文参考文献应该只限于那些著者亲自阅读过和论文中引用过,而且正式发表的出版物,或其他有关档案资料,包括专利等文献。 6. 跪求几篇九年级化学小论文,哪位好心人帮帮忙,十分感谢 开启化学之门一进入学生的视野,体现了人类的日常生活中化学无所不在。兴趣是学习的最好老师。一开启化学的大门,就要使学生真切地体验到化学学习和研究的内容是生动有趣、丰富多彩的;是引人入胜、富有魅力的。要让学生一迈进化学的殿堂,就意识到要联系生活和生产实际来学习。教学中用生动的事例,引导学生了解化学在帮助人类改善人们生活质量等方面的作用,使学生感受到学习化学是非常有用、非常有意义的。 化学能帮人们做有用的事。衣、食、住、行、用,化学无所不在。高品质的生活少不了化学。就拿在厨房煮饭,拧开液化气开关,不到10分钟,一盘可口的炒白菜就煮好了,这盘鲜美的菜中加入含碘的食盐,不仅味美,而且有保健防病的功能。蒸馒头时放些苏打,馒头蒸得又大又白又好吃,吃剩的馒头,用小苏打和的白醋制二氧化碳,并将二氧化碳和馒头一起装进一个瓶子里。这样经过二氧化碳处理的馒头放上1~3天,仍然保持清香不变质。家中所酿的米酒变酸了,许多人对此束手无策。其实很简单,只要在变酸的米酒中适量地加入一点食用碱就不酸了。 7. 写份有关化学的小论文 馒头饼干里的洞 你参观过饼干工厂吗?只有五分硬币那么大的生面片,送到烘烤炉里转一圈出来以后,体积增大了好儿倍,变得又松又脆掰开一片饼千,可以看到里面布满了蜂窝似的小洞洞。 面包和馒头里面同样也布满了小洞洞。 油条呢,在油炸之前象一支钢笔粗,在油锅里急剧膨胀,变得比晾衣竿还粗呢!这是谁变的魔术呢?“魔术师”是酵母菌,或者化学药品。 你一定记得,酿酒时酵母菌吃下淀粉变成的糖,吐出酒精和二氧化碳。做馒头的情形也是这样。 和面粉时揉进去的那块“老面”里,住着众多的酵母菌。它们在湿面粉里,只要温度适宜,就迅速繁殖。 它们吐出的酒精使馒头有股醇香味,放出的二氧化碳气在湿面团里占据了空间,撑出一个个小洞洞。蒸馒头的时候,小气泡受热进一步膨胀,在面粉里鼓出一个个大气孔。 面粉里的蛋白质——面筋受热凝固,成为气孔的“墙壁”,将二氧化碳团团围住。最后,墙壁破裂,二氧化碳跑出来了,却给馒头里留下了无数的小洞洞。 做饼干、蛋糕和面包等食品时,常用另外一种发酵粉。这种发酵粉和酵母菌毫不相干,实际上是化学疏松剂。 它包含的两种化学药粉——碳酸氢钠和磷酸二氢钠,放到湿面里,就发生化学变化,冒出二氧化碳气来,使食品里产生许多小洞洞。 炸油条的生面里预先揉进了食碱和明矾。 早点铺师傅说的“一碱二矾三盐”指的是,每七斤面配上一两食碱、二两明矾和三两盐,便成炸油条的生面了。这三种化学角色各有各的作用:盐使面有咸味并变得柔韧,明矾是硫酸铝钾,具有酸性,在滚烫的油锅里,它和食碱起化学反应,生成大量二氧化碳气泡,气泡受热急剧膨胀,使油条迅速胀大。 一两食碱和二两明矾可以生成约14升二氧化碳气,沸油二百多度的高温,又使它的体积膨胀一倍多,所以,新炸的油条疏松多孔。 更有意思的是,啤酒、汽水里的气泡也可以用食碱和酸性化学药品的反应来产生。 道理和前面说的一样。你想自制汽水吗?很简单,只要在厚壁的汽水瓶或啤酒瓶里,预先灌进加了糖或桔子汁的凉开水,不要满口。 然后,迅速把二克食碱粉未和二克柠檬酸倒进瓶里,盖严瓶塞,用铁丝扎紧,再用毛巾裹住瓶子猛摇几下。反应生成的二氧化碳气逃不出瓶外,只好憋在瓶子里,暂且在汽水里栖身。 当然,工厂里生产汽水、酒,不必这么麻烦,而是直接将二氧化碳气加压,使它较多地溶解进水里。当你打开汽水瓶盖时,这些在高压下溶解到汽水里的二氧化碳气便如释重负,纷纷冒出水面。 你喝汽水不多会儿,肚子里就会泛出气泡,这是汽水里的二氧化碳在胃里受热又要“逃离”,它带走了人体的一部分热量,所以夏天喝汽水可以解热。一部分二氧化碳溶解在水里生成碳酸,它是弱酸,微酸可极温和地 *** 肠胃而帮助消化。 变色眼镜的秘密 许多汽车司机在开车时常常戴着一副黑眼镜。在阳光下或者积雪天驾驶汽车的时候,这副黑眼镜能保护眼睛不受强光的长时间 *** 。 可是,当汽车突然由明处驶向暗处的时候,戴着黑眼镜反而变成了累赘。一会儿戴,一会儿摘,实在太不方便啦。 有什么好办法来解除司机的这个苦恼呢? 有。戴上变色眼镜准行。 在阳光下,它是一副黑墨镜,浓黑的玻璃镜片挡住耀眼的光芒。在光线柔和的房间里,它又变得和普通的眼镜一样,透明无色。 变色眼镜的奥秘在玻璃里。这种特殊的玻璃叫做“光致变色”玻璃。 它在制造过程中,预先掺进了对光敏感的物质,如氯化银、澳化银(统称卤化银)等,还有少量氧化铜催化剂。眼镜片从没有颜色变成浅灰、茶褐色,再从黑眼镜变回到音通眼镜,都是卤化银变的魔术”。 在变色眼镜的玻璃里,有和感光胶片的曝光成像十分相似的变化过程。卤化银见光分解,变成许许多多黑色的银微粒,均匀地分布在玻璃里,玻璃镜片因此显得暗淡,阻挡光线通行,这就是黑眼镜。 但是,和感光胶片上的情况不一样,卤化银分解后生成的银原子和卤素原子,依旧紧紧地挨在一起。当回到稍暗一点的地方,在氧化铜催化剂的促进下,银和卤素重新化合,生成卤化银,玻璃镜片又变得透明起来。 卤化银常驻在玻璃里,分解和化合的反应反复无穷地进行着。照相胶卷和印相纸只能用一次,变色眼镜却可以一直使用下去。 变色眼镜不仅能随着光线的强弱变暗变明,还能吸收对人眼有害的紫外线,的确是眼镜中的上品。如果把窗玻璃都换上光致变色玻璃,晴天时,太阳光射不到房间里来;阴天或者早晨、黄昏时,室外的光线不被遮挡,室内依然亮堂堂的。 这就仿佛扇扇窗户挂上了自动遮阳窗帘。在一些高级旅馆、饭店里,已经安上了变色玻璃。 汽车的驾驶室和游览车的窗口装上这种光致变色玻璃,在直射的阳光下,连变色眼镜都不用戴,车厢里一直保持柔和的光线,避免了日光耀眼和暴晒,大伙儿该是多么欢喜啊! 洗去污迹要对症下药 穿上新衣服,多高兴。“啪,墨水瓶打翻在地,墨水溅在新衣服上,斑斑点点,怎么洗干净呢?在我们的衣服上,难免沾上墨迹、果汁、机器油、圆珠笔油……。 如果不管是什么污迹,统统放进洗衣盆里去洗,有时非但洗不干净,反而会使污迹扩大。污迹的化学成分不同,脾气也就千差万别。 汗水湿透的背心。 8. 酵母蒸馒头的原理 ·酸度酵母菌能在pH值为3-7.5的范围内生长,最适pH值为pH4.5-5.0。 酵母粉主要为面包制作或包子馒头以搭配中粉及高粉较多,主要作用是扩展面筋筋度及增加面团体积,做出来的成品口感较韧。 酵母营养分析:1. 酵母粉富含维生素B群,素食者常缺乏的B1、B2、B12,在酵母粉中皆可提供完全的满足;2. 酵母菌加入面团内,在25~30度温度条件下,酵母便利用面团中存在的蔗糖、葡萄糖、果糖以及由面团本身的淀粉酶转化而成的麦芽糖进行生长,将一部分糖分解成二氧化碳和酒精,使面团立即膨胀发起,最后在馒头等食品中形成大量空泡,即疏松暄软又具有香气。 发酸是因为你做馒头发酵时间太长了。 9. 化学与生活的小论文 在我们的生活中,几乎处处都有化学的影子。首先,我们人活着,就离不开化学。举最简单的例子,人们吃饭、喝水,从食物进入试管、胃部,到被胃酸消化,被毛细血管吸收,到最后的残渣被排出体外,每一个过程都少不了要发生化学反应。 再说饮食。人们吃粮食是因为粮食有营养,而营养从何而来?植物接受阳光照射,然后经过光合作用,水分和无机盐便成了淀粉储藏于粮食中。而在今天,粮食从地里种出就少不了营养液和肥料。各种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料的使用,使粮食的产量和质量都提高了。在虫害季节,农药也必不可少。加上人们医病的药品,这些都是化学为人类带来的利处。 生活中的一些小常识也和化学紧密相连。例如吃水果可以解酒。这是因为,水果里含有机酸,而酒里的主要成分是乙醇,有机酸能与乙醇相互作用而形成酯类物质从而达到解酒的目的。还有,打开碳酸饮料的瓶子会有气泡冒出。原因是,人们在制汽水时常用小苏打(碳酸氢钠)和柠檬酸配制,当把小苏打与柠檬酸混溶于水中后它们之间发生反应,生成二氧化碳气体,而瓶子已塞紧,二氧化碳被迫呆在水中,当瓶塞打开后,外面压力小了,二氧化碳气体便从水中逸出,形成气泡翻腾的景象。
黄金分割 对于“黄金分割”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吧!由于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研究过正五边形和正十边形的作图,因此现代数学家们推断当时毕达哥拉斯学派已经触及甚至掌握了黄金分割。 公元前4世纪,古希腊数学家欧多克索斯第一个系统研究了这一问题,并建立起比例理论。 公元前300年前后欧几里得撰写《几何原本》时吸收了欧多克索斯的研究成果,进一步系统论述了黄金分割,成为最早的有关黄金分割的论著。 中世纪后,黄金分割被披上神秘的外衣,意大利数家帕乔利称中末比为神圣比例,并专门为此著书立说。德国天文学家开普勒称黄金分割为神圣分割。 到19世纪黄金分割这一名称才逐渐通行。黄金分割数有许多有趣的性质,人类对它的实际应用也很广泛。最著名的例子是优选学中的黄金分割法或0.618法,是由美国数学家基弗于1953年首先提出的,70年代在中国推广。也许,0.618在科学艺术上的表现我们已了解了很多,但是,你有没有听说过,0.618还与炮火连天、硝烟弥漫、血肉横飞的惨烈、残酷的战场也有着不解之缘,在军事上也显示出它巨大而神秘的力量?一代枭雄的的拿破仑大帝可能怎么也不会想到,他的命运会与0.618紧紧地联系在一起。1812年6月,正是莫斯科一年中气候最为凉爽宜人的夏季,在未能消灭俄军有生力量的博罗金诺战役后,拿破仑于此时率领着他的大军进入了莫斯科。这时的他可是踌躇满志、不可一世。他并未意识到,天才和运气此时也正从他身上一点点地消失,他一生事业的顶峰和转折点正在同时到来。后来,法军便在大雪纷扬、寒风呼啸中灰溜溜地撤离了莫斯科。三个月的胜利进军加上两个月的盛极而衰,从时间轴上看,法兰西皇帝透过熊熊烈焰俯瞰莫斯科城时,脚下正好就踩着黄金分割线。古希腊帕提侬神庙是举世闻名的完美建筑,它的高和宽的比是0.618。建筑师们发现,按这样的比例来设计殿堂,殿堂更加雄伟、美丽;去设计别墅,别墅将更加舒适、漂亮.连一扇门窗若设计为黄金矩形都会显得更加协调和令人赏心悦目.有趣的是,这个数字在自然界和人们生活中到处可见:人们的肚脐是人体总长的黄金分割点,人的膝盖是肚脐到脚跟的黄金分割点。大多数门窗的宽长之比也是0.618…;有些植茎上,两张相邻叶柄的夹角是137度28',这恰好是把圆周分成1:0.618……的两条半径的夹角。据研究发现,这种角度对植物通风和采光效果最佳。黄金分割与人的关系相当密切。地球表面的纬度范围是0——90°,对其进行黄金分割,则34.38°——55.62°正是地球的黄金地带。无论从平均气温、年日照时数、年降水量、相对湿度等方面都是具备适于人类生活的最佳地区。说来也巧,这一地区几乎囊括了世界上所有的发达国家。多去观察生活,你就会发现生活中奇妙的数学!数字中国有一个成语——“顾名思义”。很多事物都能顾名思义,但是也有例外。比如,阿拉伯数字。很多人一听到阿拉伯数字,就会认为是阿拉伯人发明的。但事实证明,不是。 阿拉伯数字1、2、3、4、5、6、7、8、9。0是国际上通用的数码。这种数字的创制并非阿拉伯人,但也不能抹掉阿拉伯人的功劳。其实,阿拉伯数字最初出自印度人之手,是他们的祖先在生产实践中逐步创造出来的。 公元前3000年,印度河流域居民的数字就已经比较进步,并采用了十进位制的计算法。到吠陀时代(公元前1400-公元前543年),雅利安人已意识到数码在生产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创造了一些简单的、不完全的数字。公元前3世纪,印度出现了整套的数字,但各地的写法不一,其中典型的是婆罗门式,它的独到之处就是从1~9每个数都有专用符号,现代数字就是从它们中脱胎而来的。当时,“0”还没有出现。到了笈多时代(300-500年)才有了“0”,叫“舜若”(shunya),表示方式是一个黑点“●”,后来衍变成“0”。这样,一套完整的数字便产生了。这就是古代印度人民对世界文化的巨大贡献。 印度数字首先传到斯里兰卡、缅甸、柬埔寨等国。7-8世纪,随着地跨亚、非、欧三洲的阿拉伯帝国的崛起,阿拉伯人如饥似渴地吸取古希腊、罗马、印度等国的先进文化,大量翻译其科学著作。771年,印度天文学家、旅行家毛卡访问阿拉伯帝国阿拨斯王朝(750-1258年)的首都巴格达,将随身携带的一部印度天文学著作《西德罕塔》献给了当时的哈里发曼苏尔(757-775),曼苏尔令翻译成阿拉伯文,取名为《信德欣德》。此书中有大量的数字,因此称“印度数字”,原意即为“从印度来的”。 阿拉伯数学家花拉子密(约780-850)和海伯什等首先接受了印度数字,并在天文表中运用。他们放弃了自己的28个字母,在实践中加以修改完善,并毫无保留地把它介绍给西方。9世纪初,花拉子密发表《印度计数算法》,阐述了印度数字及应用方法。 印度数字取代了冗长笨拙的罗马数字,在欧洲传播,遭到一些基督教徒的反对,但实践证明优于罗马数字。1202年意大利雷俄那多所发行的《计算之书》,标志着欧洲使用印度数字的开始。该书共15章,开章说:“印度九个数字是:‘9、8、7、6、5、4、3、2、1’,用这九个数字及阿拉伯人称作sifr(零)的记号‘0’,任何数都可以表示出来。” 14世纪时中国的印刷术传到欧洲,更加速了印度数字在欧洲的推广应用,逐渐为欧洲人所采用。 西方人接受了经阿拉伯人传来的印度数字,但忘却了其创始祖,称之为阿拉伯数字。数学很有用学数学就是为了能在实际生活中应用,数学是人们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其实数学问题就产生在生活中。比如说,上街买东西自然要用到加减法,修房造屋总要画图纸。类似这样的问题数不胜数,这些知识就从生活中产生,最后被人们归纳成数学知识,解决了更多的实际问题。 我曾看见过这样的一个报道:一个教授问一群外国学生:“12点到1点之间,分针和时针会重合几次?”那些学生都从手腕上拿下手表,开始拨表针;而这位教授在给中国学生讲到同样一个问题时,学生们就会套用数学公式来计算。评论说,由此可见,中国学生的数学知识都是从书本上搬到脑子中,不能灵活运用,很少想到在实际生活中学习、掌握数学知识。 从这以后,我开始有意识的把数学和日常生活联系起来。有一次,妈妈烙饼,锅里能放两张饼。我就想,这不是一个数学问题吗?烙一张饼用两分钟,烙正、反面各用一分钟,锅里最多同时放两张饼,那么烙三张饼最多用几分钟呢?我想了想,得出结论:要用3分钟:先把第一、第二张饼同时放进锅内,1分钟后,取出第二张饼,放入第三张饼,把第一张饼翻面;再烙1分钟,这样第一张饼就好了,取出来。然后放第二张饼的反面,同时把第三张饼翻过来,这样3分钟就全部搞定。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妈妈,她说,实际上不会这么巧,总得有一些误差,不过算法是正确的。看来,我们必须学以致用,才能更好的让数学服务于我们的生活。 数学就应该在生活中学习。有人说,现在书本上的知识都和实际联系不大。这说明他们的知识迁移能力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锻炼。正因为学了不能够很好的理解、运用于日常生活中,才使得很多人对数学不重视。希望同学们到生活中学数学,在生活中用数学,数学与生活密不可分,学深了,学透了,自然会发现,其实数学很有用处。各门科学的数学化 数学究竟是什么呢?我们说,数学是研究现实世界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的一门科学.它在现代生活和现代生产中的应用非常广泛,是学习和研究现代科学技术必不可少的基本工具. 同其他科学一样,数学有着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我们认识它的过去,就是为了了解它的现在和未来.近代数学的发展异常迅速,近30多年来,数学新的理论已经超过了18、19世纪的理论的总和.预计未来的数学成就每“翻一番”要不了10年.所以在认识了数学的过去以后,大致领略一下数学的现在和未来,是很有好处的. 现代数学发展的一个明显趋势,就是各门科学都在经历着数学化的过程. 例如物理学,人们早就知道它与数学密不可分.在高等学校里,数学系的学生要学普通物理,物理系的学生要学高等数学,这也是尽人皆知的事实了. 又如化学,要用数学来定量研究化学反应.把参加反应的物质的浓度、温度等作为变量,用方程表示它们的变化规律,通过方程的“稳定解”来研究化学反应.这里不仅要应用基础数学,而且要应用“前沿上的”、“发展中的”数学. 再如生物学方面,要研究心脏跳动、血液循环、脉搏等周期性的运动.这种运动可以用方程组表示出来,通过寻求方程组的“周期解”,研究这种解的出现和保持,来掌握上述生物界的现象.这说明近年来生物学已经从定性研究发展到定量研究,也是要应用“发展中的”数学.这使得生物学获得了重大的成就. 谈到人口学,只用加减乘除是不够的.我们谈到人口增长,常说每年出生率多少,死亡率多少,那么是否从出生率减去死亡率,就是每年的人口增长率呢?不是的.事实上,人是不断地出生的,出生的多少又跟原来的基数有关系;死亡也是这样.这种情况在现代数学中叫做“动态”的,它不能只用简单的加减乘除来处理,而要用复杂的“微分方程”来描述.研究这样的问题,离不开方程、数据、函数曲线、计算机等,最后才能说清楚每家只生一个孩子如何,只生两个孩子又如何等等. 还有水利方面,要考虑海上风暴、水源污染、港口设计等,也是用方程描述这些问题再把数据放进计算机,求出它们的解来,然后与实际观察的结果对比验证,进而为实际服务.这里要用到很高深的数学. 谈到考试,同学们往往认为这是用来检查学生的学习质量的.其实考试手段(口试、笔试等等)以及试卷本身也是有质量高低之分的.现代的教育统计学、教育测量学,就是通过效度、难度、区分度、信度等数量指标来检测考试的质量.只有质量合格的考试才能有效地检测学生的学习质量. 至于文艺、体育,也无一不用到数学.我们从中央电视台的文艺大奖赛节目中看到,给一位演员计分时,往往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再“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就剩下的分数计算平均分,作为这位演员的得分.从统计学来说,“最高分”、“最低分”的可信度最低,因此把它们去掉.这一切都包含着数学道理. 我国著名的数学家关肇直先生说:“数学的发明创造有种种,我认为至少有三种:一种是解决了经典的难题,这是一种很了不起的工作;一种是提出新概念、新方法、新理论,其实在历史上起更大作用的、历史上著名的正是这种人;还有一种就是把原来的理论用在崭新的领域,这是从应用的角度有一个很大的发明创造.”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正是第三种发明创造.“这里繁花似锦,美不胜收,把数学和其他各门科学发展成综合科学的前程无限灿烂.” 正如华罗庚先生在1959年5月所说的,近100年来,数学发展突飞猛进,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用“宇宙之大、粒子之微、火箭之速、化工之巧、地球之变、生物之谜、日用之繁等各个方面,无处不有数学”来概括数学的广泛应用.可以预见,科学越进步,应用数学的范围也就越大.一切科学研究在原则上都可以用数学来解决有关的问题.可以断言:只有现在还不会应用数学的部门,却绝对找不到原则上不能应用数学的领域.关于“0”0,可以说是人类最早接触的数了。我们祖先开始只认识没有和有,其中的没有便是0了,那么0是不是没有呢?记得小学里老师曾经说过“任何数减去它本身即等于0,0就表示没有数量。”这样说显然是不正确的。我们都知道,温度计上的0摄氏度表示水的冰点(即一个标准大气压下的冰水混合物的温度),其中的0便是水的固态和液态的区分点。而且在汉字里,0作为零表示的意思就更多了,如:1)零碎;小数目的。2)不够一定单位的数量……至此,我们知道了“没有数量是0,但0不仅仅表示没有数量,还表示固态和液态水的区分点等等。” “任何数除以0即为没有意义。”这是小学至中学老师仍在说的一句关于0的“定论”,当时的除法(小学时)就是将一份分成若干份,求每份有多少。一个整体无法分成0份,即“没有意义”。后来我才了解到a/0中的0可以表示以零为极限的变量(一个变量在变化过程中其绝对值永远小于任意小的已定正数),应等于无穷大(一个变量在变化过程中其绝对值永远大于任意大的已定正数)。从中得到关于0的又一个定理“以零为极限的变量,叫做无穷小”。 “105、203房间、2003年”中,虽都有0的出现,粗“看”差不多;彼此意思却不同。105、2003年中的0指数的空位,不可删去。203房间中的0是分隔“楼(2)”与“房门号(3)”的(即表示二楼八号房),可删去。0还表示…… 爱因斯坦曾说:“要探究一个人或者一切生物存在的意义和目的,宏观上看来,我始终认为是荒唐的。”我想研究一切“存在”的数字,不如先了解0这个“不存在”的数,不至于成为爱因斯坦说的“荒唐”的人。作为一个中学生,我的能力毕竟是有限的,对0的认识还不够透彻,今后望(包括行动)能在“知识的海洋”中发现“我的新大陆”。
抗日年代吧,语文解析的答案上是写的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