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期上面发三篇?可以的呀,只要这本刊物你们 单位是认可的那就完全没有问题!你要评职称的话,我们九品文化可以帮到你,省级国家级核心刊物都可以帮你发表!希望对你有帮助,采纳吧~
除非这三篇文章的选题让人耳目一新。否则傻子都知道这文章是怎么回事,有些专家很反感这种学术不端的。
集中发表可以是集中于同一时间段发表,也可以是集中于同一刊物发表,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应当尽量避免,也有部分职称文件中有明确禁止这样的要求,大多数是没有的。
集中发表对作对刊物来说,都是不合理的,作者在十分紧迫的时间内写作发表数篇文章,作者本身就有很大难度,这样的文章质量也不会很高,对于刊物来说,很少有刊物在一期期刊上同时录用数篇同一作者的文章,尤其是高质量刊物,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最多同时录用两篇。
投稿
把稿件投寄给报刊编辑部或出版社。
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
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系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遵守事先公约。
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
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糸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尊守事先公约。
最好不要在一本杂志上,分开比较好,我都会建议作者把文章分开发表
1903年,爱因斯坦和米立娃结婚。
1904年,爱因斯坦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他给儿子取名为“阿尔伯特”。
研究的过程是痛苦的,一次次的研究,一次次的失败,爱因斯坦却独自承受着这些无奈。
在这一时期内,他完成了几篇极有价值的论文,包括相对论在内的几篇论文。
爱因斯坦在这几篇论文中选出一篇份量较轻的,寄给了他的母校——苏黎士理工大学。母校也开始重视他了,给了他一个博士头衔。
然后,爱因斯坦又把关于相对论的第一篇论文,送到了莱比锡的《物理学年报》。
1905年,26岁的爱因斯坦又把两篇论文送到了《物理学年报》。
《物理学年报》是物理学界极有影响的刊物,爱因斯坦一个人在同一年里在这一刊物上发表了三篇论文,立刻引起了轰动。
一个专利局的小职员,竟然把支配科学界200年的牛顿物理学给破坏了,人们一下子记住了阿尔伯特•爱因斯坦这个名字。
爱因斯坦的这三篇论文,一篇是讨论布朗分子运动的;一篇是发展普朗克的量子理论的,提出了光量子假设;第三篇,就是关于相对论的第一篇论文:《论动体的电动力学》,它使爱因斯坦与牛顿齐名。
爱因斯坦用相对论的理论建立了新的物理学根基,人们可以离开牛顿与爱因斯坦在一起了。
立刻,苏黎士的几所大学,都想聘请爱因斯坦去任教。但是,爱因斯坦并不愿意当大学教授,他情愿在专利局工作。
最好别,最好事不同期刊
三篇一样的?类别一样的?普刊还是核心?还是什么的,得说清楚了,才能帮您啊!
论文公开发表是要匹配期刊的,不管在哪本正规的期刊上发表,都有一定的影响,只不过影响力有大小之分。当期刊的等级越高,论文的质量越高,被引用次数越多,那论文发表带来的影响就会越大。另外,同一篇论文,不能一稿多投。不同的论文,可以在同一个期刊发表。
评职称的两篇论文可以发表在同一期刊的同一期上。
职拼音zhí注音ㄓˊ
部首耳部部外笔画5画总笔画11画
五笔BKWY仓颉SJRC郑码CEJO四角16480
结构左右电码5120区位5416统一码804C
笔顺一丨丨一一一丨フ一ノ丶
基本字义
职(职)zhí(ㄓˊ)
1、职务,分(fèn )内应做的事:职业。职务。职守。职权。天职。尽职。
2、职位,执行事务所处的一定地位:职工。职位。职员。职称。以身殉职。
3、旧时公文用语,下属对上司的自称:卑职。职当奉命。
4、掌管:职掌。
5、由于:职此而已。
这要看你医院的政策是什么样的了,你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种几率太小了,也就是一般的普刊才会出这种问题。
如果是自己专业权威的吧那么自然是可以的呢
集中发表可以是集中于同一时间段发表,也可以是集中于同一刊物发表,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应当尽量避免,也有部分职称文件中有明确禁止这样的要求,大多数是没有的。
集中发表对作对刊物来说,都是不合理的,作者在十分紧迫的时间内写作发表数篇文章,作者本身就有很大难度,这样的文章质量也不会很高,对于刊物来说,很少有刊物在一期期刊上同时录用数篇同一作者的文章,尤其是高质量刊物,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最多同时录用两篇。
期刊投稿
投稿
把稿件投寄给报刊编辑部或出版社。
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
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系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遵守事先公约。
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
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糸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尊守事先公约。
囧。学术问题,版权问题。你一篇文章多投。问题可大可小,追究查证麻烦。可以换文章,和他们编辑部说下,撤换文章。
那就发吧,你告诉B刊你不发了这也行吧杂志社就这,超级讨厌,在规定的日期内不给咱们回复的,等把文章再投出去后就说能了你和B期刊,好好的商量下,就说你不发了,也行你看那个杂志好了就在那个发表或者你和B说你要修改文章那里,和A修改的不一样了也能发好多文章都是稍微修改一下啊在好几个杂志上都发了虽然有些不地道 呵呵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我认为一稿多投是不允许的。不能一个稿件同时投两个期刊。
你也太有水平了,居然能让核心刊不交版面就发表你的论文后果也没啥,不要在意,目前你还没出名,不会有人告你学术不端的以后注意吧
不是不可以,是期刊在同一期上也不会同时登二篇是一个作者写的。
集中发表可以是集中于同一时间段发表,也可以是集中于同一刊物发表,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应当尽量避免,也有部分职称文件中有明确禁止这样的要求,大多数是没有的。
集中发表对作对刊物来说,都是不合理的,作者在十分紧迫的时间内写作发表数篇文章,作者本身就有很大难度,这样的文章质量也不会很高,对于刊物来说,很少有刊物在一期期刊上同时录用数篇同一作者的文章,尤其是高质量刊物,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最多同时录用两篇。
期刊投稿
投稿
把稿件投寄给报刊编辑部或出版社。
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
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系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遵守事先公约。
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
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糸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尊守事先公约。
只要你单位没规定在一个杂志社发表多篇算一篇的规矩应该是可以的,因为在我们杂志社一个人发表2篇以上论文的很多,有的急的还要求同期发表那。
可以的。至于期刊是否两篇都录用,还得投了之后才能知道。为 了提高通过几率,可以检查一下摘抄率,再一个关键是内容是不是够好。